顯示具有 讀書心得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讀書心得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7年9月7日 星期四

神聖盟約與我們的關係

新书推介:神圣盟约- 圣约神学初探作者:改革宗RM 44.00... - 人人书楼 ...
以下是閱讀《神聖盟約》這本書第一章的心得。將會逐章貼出心得,與各位分享。

在平日生活中,我們一般不太常用「約」這個字。但在實際經驗來說,「立約」的觀念卻是經常出現在人類行為當中。人們常使用「約」來定義人際間交往當有的關係。例如,國與國之間會簽「條約」,公司之間會簽「合約」,買賣的雙方會定「契約」,租貸雙方會簽「租約」,進入職場工作會簽「合同」,申請銀行帳號、房屋貸款、信用卡、甚至網站帳號都會簽一個「同意書」,即使我們常忽略其中的內容。人際間最重要的婚姻關係,也有會彼此立下「婚約」。 「約」把人際間當有的關係定義清楚,大家就化解爭議,照著議定的內容去做。

聖經中同樣地也存有「立約」的觀念,而且是神與人立約,規範彼此間的關係。我們所熟悉的有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西乃之約、大衛之約、耶利米書中的新約、還有基督所立的新約。除了最後一個外,都出現在舊約聖經中。其中有兩個新約裡經常提到,非常重要的約。就是亞伯拉罕之約、與大衛之約。因為與基督所立的新約有緊密的關係。這兩約的成就都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實現。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關乎萬民都要因他的後裔得福,就是透過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後裔耶穌。神應許大衛的子孫要坐在他的寶座統管神的子民,那位應許的大衛的子孫也是耶穌基督。此二約的應許就是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完全實現。舊約與新約之間,存在著應許與實現的關係。

那我們當如何定義「約」這個觀念? 《神聖盟約》這本書的作者把「約」定義為:一種正式的協定,建立雙方具有法律層面的關係。 「約」可以是一種應許、承諾、或誓言。約具有幾項要素。首先,它具有約束力,會建立彼此的關係。其次,他對於破壞約定的一方,會要求其負起責任承擔後果。我們說「約」具有「法律性質」就是這個意思,它具有約束力,不是隨性所至,想做就做,想破壞關係也不必承擔後果,如此隨便的作法。

我們常一聽見「法律關係」就會有排斥感,法律規定之下,具有約束力,就以為失去了個人的自主意識,如此建立的親密關係就沒有價值了。其實,法律約束下不一定排除親密關係,反而是增強。為什麼?例如,有人以為兩人相愛就同居,不需要有正式的婚約。其實婚約讓夫妻的親密關係在合法的保障下更加堅固。否則,婚約如果限制了婚姻中夫妻的相愛,普天下絕大多數的夫妻都以婚約來當作正式結合的關鍵約定。法律的協定如果破壞了親密關係,人們又何必走入立約的婚姻中,乾脆全部採用同居的方式,合則來不合則去,多自由啊?婚約不但不會破壞親密關係,反倒是將親密關係定規在合法的約束中。如結婚的雙方承諾相守一生,撫養小孩的父母承諾忠心教養、不離不棄。讓另一方心中對彼此的關係有穩妥的安全感。無 限 制的自由才是親密關係的破壞力量。

約就是將這些人與人之間話語的承諾,用正式的協議給定立下來。當我們了解現今人們對約的觀念,能夠讓我們更清楚知道聖經中約的意思。約在功能上是為建立關係的承諾,並帶著對違約者懲罰性的後果,在這層面上,古代的約與現代的約是一樣的。在約的形式上,古代世界的「約」與今日的約有些不同。今天,我們對於約所陳述話語的真確性檢驗的方式,是用人證、物證、科學鑑定方式,來判斷話語是否真實。在古代不見得有如此復雜的技術來檢驗話語的真確性。往往就會用在更高的權威面前起誓的方式,來加深人對立約人話語的信任度。所以古代立約的形式會包含在更高權柄的面前發下誓言,宣告如果欺騙違約,會有何等嚴重後果。

古代世界立約的典型儀式包括一些特定內容。正是像徵立約雙方在某個神明面前,立下誓言,違反約定的嚴重後果就是,會遭受生命財產的損失。最後會在約中加上一句話「天人共鑑」,意思是天也在鑑察我的內心,如果有謊言欺騙的行為,會遭天譴。立約儀式會把這些內容用形象化的動作表現出來,如將動物宰殺,從屍首中走過,象徵如果違背盟約,會有像被殺的動物一樣的悲慘結果。這正是古代近東立約常見的儀式。

了解古代立約的過程,對我們了解聖經的約是相當重要的。因為以色列民正是古代近東的民族,他們對立約的理解,也受到當時所處環境周圍的百姓立約習俗的影響。當我們了解古代近東民族立約的意義,就會明白神向亞伯拉罕立約,並採取剖開牲畜,並從中間走過這儀式,所代表的嚴重性。表示如果違反約的內容,就會像這些被宰殺的牲畜一樣,將被奪去生命。神用如此嚴厲的儀式來向亞伯拉罕立約,代表了神堅定不移的決定,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語,絕對不可能違背。當時亞伯拉罕正沉沉睡去,這一切都是神單方面得作為,也就是單單出於神對亞伯拉罕的承諾,所以我們說亞伯拉罕之約是個無條件之約。其應許是神所堅定立下,無論如何都絕不會取消的。

除了立約的儀式之外,立約承諾的內容是約的中心,同時立約的見證人,或者雙方交換的信物也是相當重要。就如婚禮中交換戒指為雙方結合的信物。見證人一同享用婚禮的酒席則為另一種各民族所共有的見證儀式。外在的儀式不是固定不變的,會隨時空轉移而減少或增添,因為那隻是外在的象徵,不是立約的核心。立約核心的信息就是,約是帶著嚴重後果的,關係建立的合法承諾,這是從古到今一直不變的。古代立約有些共通的要素。首先,它必須是正式的盟約,不是隨口說說,答應他人的話。其次,立約必須有雙方,可能是同等地位的(如婚姻),也可能在地位不等的兩方進行(如國王與臣民)。立約的內容不見得是經過雙方自願同意,有的時候是地位更高的一方,單方面將這約加在地位低的一方,地位低的一方沒有拒絕的自由。例如國王與臣民立約。漢高主劉邦入關時與民約法三章,同樣是單方面的立約。

當我們知道古代立約的文化背景後,更能夠幫助我們了解聖經中「盟約」的意義。例如神向亞伯拉罕、摩西立約,會使用當時他們理解的立約風俗。神對我們今日立約,也會使用我們今天對約所能理解的方式來進行。這是立約形式外在的彈性做法。在此彈性形式下,卻有個固定不變的中心思想,神要與我們建立關係,祂要作我們的神,我們要做祂的子民。這是對屬祂的子民堅定不變的承諾。我們與神建立了這種關係後,不必擔憂害怕神會毀棄這約。我們只要忠心照著神立約對我們所要求的去行,就是信實地留在約中,我們永遠不必擔憂神會拋棄祂的子民。

按照本書作者所列,聖經裡的約有三大要點值得我們注意的。
1. 我們應當特別關注聖經中有關神與祂的子民,或是對普世萬民所立的約。
2. 神是這些約的主動立約者。
3. 約的內容是神向人的應許或承諾,神立約時並且賜下印記或者記號來顯示立約的堅定性。
從上面三項關於聖經中「神與人立約」要點,我們更能夠清楚認識自己與神之間立約的關係。既然這些約是神向人主動立下的承諾,我們無法對約的內容有任何異議,只能以信心表示自己順從此約,進入此約之中。若是有人相反地以不信之心,背離神主動立下的約,則證明此人與神的約無分無關,神對祂立的約仍然信實到底,毫無背棄。

聖約在聖經裡扮演了一種角色,就是神藉著立約來管理祂的國度,以成全祂在國度中要達成的目的,約正是神治理的方式。例如神在創世記第三章人墮落以後,給人一個救贖的應許,女人的後裔咬傷蛇的頭,蛇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從此神就用恩典之約來管治祂的國度。西乃山之約則是神用來治理以色列這政教合一體制的憲章。新約則是神治理教會這群屬祂子民的憲章。教會是神國在地上有形的彰顯。在歷史上不同的階段,神以不同性質的聖約來治理祂的國度。每一個聖約都體現神與當時神子民的關係。我們今日天活在新約的時代,聖經中提到的基督以祂的血所立的新約,正體現出基督徒與神之間的關係。新約定義了神為祂的子民作出了那些救贖工作,同時也告訴神子民他們對神的責任。我們得以進入神的國度,完全是因為基督寶血的救贖,我們因著信靠基督,得到救恩,才能算與神立新約的子民。新約同時也要求基督徒順服神的旨意,憑信心住在基督裡面,保持與基督正確的關係。在新約中的子民,享受神賜下的恩典,同時也需要順從神對祂子民的要求。

聖經裡不見得所有神與人立約的觀念都用「聖約」來表示,有些詞彙也是指向聖約的。例如:「神起誓」表示神對於祂向人說出話語的慎重其事,絕不反悔。 「應許」是神對祂子民說出的承諾,必然會信實地應驗。神所答應人必要成就的「義務」,也是約的同義詞。詩篇19篇中提到的耶和華的「律法」、「訓詞」、「道理」、「法度」、「命令」、「典章」都可以視為神向祂子民所立下堅定不移的旨意。立約的「記號」也是代表了約,例如結婚雙方交換戒指為信物,戒指就代表了婚姻中維繫的忠貞關係。當耶穌在最後晚餐是舉起了杯,說出了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這話的意思就是指,最後晚餐的杯代表了基督與屬祂的子民之間救贖的關係。還有立約的套語出現的時候,前後經文往往提到神與祂的子民立約的內容。知道以上這些「聖約」的同義詞,對我們讀聖經會有幫助。我們會看見從舊約到新約,整本聖經記載了許多神向人立約的事實,在每個歷史的時代,定規出祂與百姓之間的關係。可以說神向人立約這觀念,是貫穿了整本聖經的中心主題。

當我們反省自己得到神拯救的過程,在對比聖經中描述基督與祂的門徒立約的內容。當年門徒進入基督裡面的方式,與在基督面前的地位,與我們今日信靠基督的門徒是一樣的。我們更加確認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一種聖約關係。祂揀選了我們,為我們預備了救恩,尋找我們歸回祂的國度,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惡,接納我們進入神的家中。反思自己與神立約的關係,在看到教會內外同為基督肢體的人,一樣與基督有立約的關係。我們因著與基督立的新約進入祂裡面,彼此合為一體,我們與肢體間的關係更應當彼此相愛,相互成全,而不是互相爭競,彼此虧損。所有蒙恩得救的基督徒,在主耶穌的新約里合而為一這觀念何等重要。

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

《系統神學-教會論》 讀書心得

Wayne.jpg
介紹:
1. 題目:《Systematic Theology》
2. 作者:韋恩•格魯登Wayne Grudem,畢業於哈佛大學學士,韋斯敏斯德神學院碩士,以及劍橋大學博士。曾任教於三一神學院、現任鳳凰城神學院系統神學教授。
3. 讀者:本書敘述詳細,淺白易懂,適合一般基督徒閱讀。
4. 主題:本書教會論部分,討論現今教會相關的議題,如:教會的純潔與合一、教會的體制、教會的懲戒、恩典的管道、敬拜讚美、聖靈的恩賜等。連爭議性的問題如婦女在教會中的地位,都能公平的討論。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教會的本質:作者對教會的定義是採取改革宗的立場:「歷史上所有真信徒的群體」。真信徒就是因信為神所拯救的所有聖徒,他們都是因著基督的贖罪而得救的。包括新約時代的信徒、以及舊約時代因信稱義的眾聖徒。這個想法與時代論者不同。時代論認為教會與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是分別的群體。神在兩組人身上的目的不同,拯救的計劃也不同。他們認為教會就是指五旬節,聖靈降臨後所建立的基督徒群體。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民從未被稱為教會。作者認為舊約聖徒是神所揀選的選民,他們在舊約聖經中被稱為是「會眾(qahal)」,七十士譯本翻譯成(ekklesia),與新約教會同一個字。司提反在與猶太人辯論時就用這個字稱呼在曠野中的舊約猶太人。之所有會有這種分別不是字義的問題,而是神學的問題。時代論者認為舊約神對猶太人的應許,要照字面意義實現在猶太民族身上。教會並沒有取代猶太人,繼承應許。舊約應許對基督徒的意義,最多只是把舊約的應用到新約時代而已,並非應許的應驗。這個差別造成兩種對教會的不同觀點。

教會與神的國的關係也是容易讓人疑惑的。書中說:教會與神的國意義也不同,神的國帶進了教會、教會為神的國作見證、教會是神國的工具、教會在今世看管神的國。教會主要是有今世的意義,而神的國卻有將來才實現的部分。進了教會的人,不等同進入神的國。

2. 教會的記號:也就是教會與非教會分別的地方。路德、和加爾文都認為辨別真教會的記號乃是在於:聖道的宣揚,和聖禮的施行。所以不按聖經講神的道的、講異端的都不是教會。作者大膽的說了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都不是教會。天主教只有按聖經傳講真理的會眾算是教會,傳錯誤真理的都不是。作者這樣寫出來,必然會面對眾多的反對。但是,如果不把這麼清楚的聖經真理說出來,為了怕得罪人,而對教訓模模糊糊,就失去寫系統神學的基本立場了。

3. 教會的目的:對神教會要達到敬拜神的目的。將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神,讓祂的榮耀在地上彰顯出來。教會對信徒的目的是要培植、建造信徒。讓信徒在教會中得到屬靈的餵養,得以長大成人,完成基督在他們身上的計劃。對於世人,教會要向他們宣揚福音真道,讓他們認識真神。同時用神的愛服務他們的需要,這兩者應該是為了福音的目的,整合在一起,不是互相較量、非此即彼。今日基督徒對社會也有兩方面的責任,一是傳揚福音讓人生命得到改變。一是以愛心的服侍、救助在困苦中的人,見證神的道。作者還特別強調教會對三樣目的的平衡,不能只看重某一個而放棄其他的目的。

4. 教會的純潔與合一:教會應當如何行而能成為更加純潔的教會?作者列舉幾樣該重視的:聖經真道、正當地執行聖禮、正確地執行紀律、真正的敬拜、有效的禱告、有效的見證、有效的團契、合乎聖經的教會領導制度、事工中的屬靈權能、會友中的個人聖潔生活、照顧貧困、愛主。越能發揮各方面因素的,越能成為純潔的教會。作者提出現今的教會越來越少強調聖潔的生活、越來越少要求信徒對神的話語認真研讀、對自己的罪認真對付、花上時間為自己罪得赦免禱告。這是教會離開純潔的現象。

作者也提出教會合一的重要性。他認為一個人只有在特別的情況下才能離開原有的教會。第一個是最重要的就是在真理上出現了錯誤。這必須是在教會已經確定走到偏離聖經的立場,而且經過勸告也沒有果效時才作出的行動。作者也認為對於尚不明顯的錯誤,個人可以選擇留下來勸告、糾正、代禱,等待教會改變、而不是斷然離開。另一個離開的理由就是良心的因素。可能教會的神學立場、或某些作法,違背了自己的良心。在這樣的環境下,良心已經無法容許自己再繼續沉默、或服事下去時,也是可以離開的時候。再者是實際上出現了困難,本身在經過認真禱告後,知道自己在教會已經無法再服侍下去、或者沒有任何的團契。而這些問題已經確定無法解決,繼續留在教會,只會造成自己和別人更大的傷害時,也是可以離去的時候。作者提到在教會越久、職位越高的人、離去也會有更嚴重的後果。此時離去者有責任,不要造成教會其他弟兄姊妹的傷害。

5. 教會的權柄:作者定義,教會有神所給的權柄去從事屬靈爭戰、傳揚福音、以及執行教會紀律。教會在世上面對的敵人,不是世界上的權勢,乃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所以神給教會權柄,與牠爭戰。教會所能用的力量就是。禱告、敬拜、以神賜的權柄斥責惡者、聖經的話、信心。我們在傳揚福音的時候,事實上在進行一場屬靈爭戰。人的心原在撒旦權勢底下的,被福音所奪回。聖靈正在做工、打破抵擋福音剛硬的心。與撒旦的爭戰不能靠人自己的力量,此時正需要神所賜下的權柄,捆綁撒旦的作為。正如保羅在宣教時,斥責行邪術的以呂馬、斥責藉著使女在保羅背後不斷喊叫,讓保羅心中厭煩的邪靈。教會在爭戰的時候,也就是傳福音、及宣教正就是屬靈爭戰最激烈的時候,千萬不能忘了使用神的給權柄來爭戰。

另外一個教會權柄行使的範圍就是,執行教會紀律。特別是對於會友中犯罪,足以影響到其他肢體、與整體見證的時候。教會紀律的行使必須慎重、必須在謹慎察驗,確實屬實後、在教會執事、長老會議討論同意後,才能執行。特別是犯了嚴重罪行的會友、開除會籍。應該先行規勸、警告、要求悔改,如果得不到正面的回應,就按聖經所說的,趕出教會。這不是排斥他,而是讓他知錯、期待他在痛苦中悔改。教會擁有神所賜的天國鑰匙,教會正在代替神行使懲戒,神對教會謹慎的決定是支持的。有一個知名教會的牧者吉米•史華格,他原是神召會的一名極為出名的電視布道家,但是他在這麼高的位置,竟然犯下奸淫罪,教會決定禁止他講道四年,他原來還不以為意,搬到另外一個城市,想要重整他的事業。但是在新的城市開車超速,被警察攔下來,在他的車中發現他與另一名眾人皆知的妓女在一起。人是逃不過神的手的。教會的懲戒就是神的懲戒,人以為可以逃過人的責罰;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萬不知懲戒的背後不是人,是神。神已經把行使紀律的權柄給了教會。在被懲戒之時,抗拒是沒有用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向神認罪,與教會和好。這也是懲戒的目的,讓人在神的管教中悔改。

6. 敬拜:作者對敬拜的定義是:當我們與神同在時,用聲音與心靈向神發出的讚美。神喜悅我們敬拜祂,他招聚以色列民出埃及,為的就是要到讓他們到曠野,在身的面前敬拜祂、聽祂的話。可是神的心意不僅止於以色列民向他敬拜;祂願意萬民來歸他,向祂發出讚美。這個預言只有在基督建立了祂的在教會之後才開始實現。五旬節聖靈降臨,從各地各方回來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用僑居地的鄉談來敬拜神、訴說祂的大作為。正代表了世界萬族萬民都要有福音傳給他們,當他們歸主,一同聚集在神面前敬拜祂。今天地上的敬拜不是僅僅是將來天上的敬拜的預演。這是真實的敬拜,當我們敬拜時神就與我們同在。在真實的敬拜中,我們的心因敬拜神而喜樂、神的心也因為我們的敬拜而歡喜、在敬拜中我們更加靠近神、神也與我們親近、神藉著我們的敬拜做工在我們身上、施恩典給我們、神的仇敵見我們的敬拜而逃跑、不信的人見我們的敬拜,而知道神的同在。

主耶穌回答撒瑪利亞婦人何為真實的敬拜時說:敬拜不在乎在什麼地方,而是在乎以心靈、誠實敬拜。作者認為這裏的心靈,應該被理解為在靈的領域裏,而不是指聖靈裏。原因是希臘文en後面,用kai所連接的兩個詞應該要對等,靈的領域、與真理正好相對應。既然婦人的問題是在撒瑪利亞、或是耶路撒冷敬拜。回答就應該是在什麼裏面,指地方而不指人。也就是說靈的領域裏、而不是在聖靈裏。這點不同解經家有不同的意見。

評估和比較:
1. 系統神學定義:作者對系統神學的定義:「系統神學乃是對於任何一個話題,回應整本聖經今日對此話題的教訓之研究。」本書寫作的重點在於強調信徒對經文的應用,是本非常值得一讀的好書。

2. 婦女角色問題:作者在本書論到婦女在教會中地位的一章中持有的立場是,他不贊成婦女擔任牧師或長老的職務。同樣的象徵長老權柄的主日崇拜講道,他也不贊成婦女去做。理由是聖經中保羅明顯不容許婦女教導、和轄管男人。而長老的職務最重要的兩項就是教導、和管理。從其他各處經文中也沒有看到,聖經當中提到婦女被按立為牧師、或長老的職務。基於對聖經原意的尊重,他不贊成婦女擔任牧師、或長老的角色。但是他肯定婦女與男人在教會中的平等地位。婦女如果有教導或管理的恩賜,可以在其他方面服事神,例如擔任教導婦女、青年人、或兒童傳道的服事。擔任教會行政、策劃同工。擔任教會心理輔導、神學院教師、神學研究者、文宣工作作家。他認為所有職位只要不侵犯長老的權柄、都是可容許的。

有一點比較有疑問的他並沒有說。就是婦女擔任成人主日學教師。這項服事似乎不會侵犯到長老的職權,哥林多前書十一章提到婦女是容許在會中說預言的,從哥林多十四章可以看到,說預言就是:造就、安慰、勸勉人。婦女在主日學中的造就、勸勉、激勵,應該是類似於在會中說預言的範圍、我認為他應該是贊成的。他的想法算是相當保守的,但在保守立場中,他算是較為開明者。

3. 靈恩問題:他對靈恩的立場是較為開放的。保守福音派神學家有許多批評靈恩教會,他們採取的是特殊屬靈恩賜終止論。作者持的是持續論,認為聖經中並沒有說特殊屬靈恩賜終止。在改革宗當中,算是比較對靈恩友好的神學家。

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

《基督榮耀的身體》 讀後感

Glorious.jpg
1. 題目:《基督榮耀的身體》
2. 作者:凱波爾,牧師、神學家、韋斯敏斯德神學院學系統神學教授、加爾文神學院院長。
3. 讀者:針對一般基督徒。
4. 主題:本書主旨在於從教會的定義、內部組成、功能、與世界的關係各種不同的層面,分析教會的本質,探討如何建立基督榮耀的身體。
內容:標題與重點
1. 有形的與無形的教會:教會的定義是所有屬神的聖徒所組成的團體。作者的觀點認為使徒信經中所講的「聖徒相通」包括歷世歷代相信神的聖徒。所以教會不單指五旬節以後建立的信徒團體,也包括舊約所有因信稱義的聖徒。無形的教會是指神眼中所有屬他的人,也就是真心信靠基督的人。有形的教會就是世間基督徒所建立的組織。因為有形的教會中不見得每一個人都是真心信靠主,也摻雜了許多掛名的基督徒。所以有形的教會中,不是每一個人都是重生得救的。因為人不能看出誰是真正重生,只有神才知道人內心真實的境況。所以我們在教會中也需要繼續呼召人悔改、歸向基督,只有如此,才能確定自己是已經重生得救。另一方面教會行使紀律,對於明顯犯罪、敗壞的行為發出警告、制止、懲戒等行為,這是為了保持教會的聖潔、期待受警戒的人悔改。

2. 爭戰的與勝利的教會:教會在世間會不斷與邪惡的勢力爭戰。這世界向來是反對教會的,因它服在那惡者的手下,世界的價值觀與基督徒的價值觀是不相容的。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彼此間的爭鬥也將不停的繼續下去。從世界來的逼迫,對教會而言是一項榮譽,耶穌說那為義受苦的是有福的。教會的榮耀在於基督徒順服基督的教訓,向著世界見證基督的榮光。所以我們越是跟隨基督、越是活出基督的命令,越能向世界彰顯出基督的榮耀來。同樣的世界反對的力量也越是強烈。今日的教會,大多已經忽略了這方面的追求,教會與世界的界限越來越淡、距離越來越近。教會從內部生出的危機有:(1)教會的世俗化,(2)不合乎聖經的信仰,(3)不關心聖經的教義。基督在最後晚餐時吩咐門徒,不叫他們離開世界、卻告訴他們不屬世界。差他們進入世界為基督作見證 ,卻與世界有分別。守住基督對我們的命令,教會才可能向世界顯出榮耀。

3. 教會的合一性與多元性:教會的合一不是組織上的結合為一體,而是屬靈裏面的合一,也就是在基督真理裏面的合一。合一的根基是我們都相信同一位神、我們的元首同是基督、我們同感一位聖靈、我們都是因著對基督的信心得稱為義、得以進入他的身體。但是如何看待教會中有各種宗派的現象呢?宗派的產生是基督徒對神話語理解,抱著不同的觀點、各有不同的強調。但是對基要的真理卻是一致的。如果不接受基要的真理,就不能在真理中合一、也不能稱為主內的真教會了。但是如果都堅守聖經的真理、只是教義上有若干枝節上的分歧,彼此應該接納,接受分歧的存在、不成為合一的攔阻。教會間常會因為教義的爭辯影響彼此的合一,甚至互批異端的。我們應該要有度量,在經文解釋上有分歧,不能影響我們在主內的合一,就算爭辯也是為了要更明白真理,而有的君子之爭。彼此仍然互相視為主內的弟兄姊妹。在宗派之間互相欣賞、互相幫助,保有聖靈所賜合一的的心、聯合為主作見證。

4. 教會的大公性:基督的教會是聖而公的教會,不是僅此一家、別無分號。教會之間分門別類、互相排斥,這是對教會本質認識不清、也是對基督身體的虧損。基督的教會是面向普世的,不受限於一個種族、一個地方。我們領受基督所交托的福音的大使命,就是要向普世萬民宣揚福音真道、也是要在他們中間建立教會。這個教會不是屬於某個組織、或個人的地盤。而是主耶穌的教會。不分膚色、種族、國家、宗派、全部都是在主裏的弟兄姊妹。我們無論在世界各地,只要是純正信仰的教會,都能夠在主裏相通。分門別類、排斥他人是傷害教會的大公性,是最讓主傷心的事。基督徒所要堅守的是在真理上合而為一、主內信徒相交相合,以國度的眼光來與普世的教會合作、在主裏合一。

5. 教會的使徒性:許多教會,已經忘了二千年信仰真理的傳承,忘記教會的使徒性的重要,也就是說我們所相信的真理,不是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不是每一個時代都要重新再發展一遍信仰的內容。使徒所流傳下去來的教導,有基督所賦予的權威。每一代的基督徒都應該將教會的基礎建立在這個根基上。如果不顧歷世歷代眾教會所傳下來的信仰基礎,重新另外傳講一些嚴重偏離聖經的新教義。那不但很可能偏離了基督的教導,也違反了神的心意。神給人的啟示是透過使徒所寫下的聖經所傳下來的,歷兩千年對真理的解釋,分辨、越加鑽研而越加清楚。聖靈在今日仍然會感動我們,對聖經會有更新的領受。但是如何檢驗這領受是合乎聖經的教導、或是走入偏差?就要藉著歷代聖徒對聖經理解來檢驗。聖靈的感動不會只賜給一個人,如果自己的領受,與歷代眾聖徒都不同,那出錯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就要更加謹慎。

6. 教會與真理:書中說教會因真理而建立,教會是真理的傳達者、受托者、解釋者、與傳揚者。維護真理是教會的責任、也是真教會的表徵。可悲的是現今的許多教會為了要迎合世界的潮流,在真理上做了讓步。有些新派神學宣稱不見得要信耶穌也能得救。有的人為了要包容各家各派、合而為一,就犧牲了對真理的堅持。有的成功神學根本不講認罪悔改,把福音變成了信了耶穌,就能夠得到財富、健康、與幸福。有的人為了讓福音配合當地人的想法,將福音摻水,將福音中加添了許多世俗的思想。當教會逐漸對真理漠不關心,對真理糊塗、容忍真理被扭曲、容忍那些否認基本真理的人在教會中。就在一步一步偏離主所傳下來的真道,這是毀壞教會的犯罪行為。而這樣的教會也根本不是屬基督的真教會。屬基督的教會,必然是努力維護、傳揚真理的教會。不在乎它有多少信徒、宏偉的禮拜堂、隆重莊嚴的禮拜儀式、與有效率的組織。一旦卻不站穩真理,就稱不上是教會。唯有忠於真理,才是耶穌基督的教會。

7. 傳揚福音:什麼是正確的福音?我們要分辨被扭曲的福音。有的人為了減少不信耶穌的人對福音的排斥,淡化「因信稱義」,傳揚「因愛稱義」。認為不信主的人如果,靠著好行為也能得救。這不是聖經的教導。離開了基督,沒有一個人能得救。另外還有種類似天主教的功德主義心態,以為因信稱義不夠,要有好行為才能得救。如果是出自信心的行為改變那無可厚非,那行為也是出於信心,是真信心的明證。但是如果把好行為當成得救的條件。行為不好的就算信主也不得救,那就是偏差了。另外還有普救論的偏差,以為既然神愛世人,就不會讓人滅亡。最後得出一個教義,就是不管今生信不信主,最終每個人都會得救。這也是嚴重的偏差。雖然神愛世上所有的人,但是唯有信主的人能得救恩,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所以我們傳揚福音時,應該傳正統的福音信息,不該傳有偏差的信息。

8. 教會的懲戒:書中說:「傳揚神的道、執行聖禮、施行教會懲戒,可說是真教會的三個標記」。這是今日教會比較少提到的標記。幾乎已經被教會與所有信徒遺忘了。為什麼許多教會不願意執行懲戒,因為這是得罪人的事。我們很容易將愛、寬恕、包容。但是這不是沒有原則的包容。如果教會內部容忍罪惡的存在、不採取任何行動制止,教會的榮耀就會受到虧損。沒有紀律的教會,不只內部無所事從、也得不到教會外面的人的尊敬。世上的人之所以看不起教會,乃因教會的世俗化,對罪惡沒有一點抗拒的能力。甚至口裏說一套、做出來的卻是另外一套。對於這樣公然犯罪的事,教會應該採取、規勸、責備、制止,最後再不悔改、就開除教籍、視他為外邦人。教會懲戒是要有很大勇氣才做得出來的事。

9. 賴恩得救:「賴恩得救」與「賴恩犯罪」是完全不同的事。後者是錯誤的思想,保羅曾在羅馬書上說:「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神的恩典不是叫我們靠著恩典、繼續犯罪。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這是不合理的。然而賴恩得救卻是聖經的教訓。它的意思就是靠神得救。在我們得基督救恩的事上,人的品格高尚、道德修養、嚴以律己的行為,都不能成為得救的途徑。甚至對得救沒有幫助。我們的救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信就是承認自己的無助、願意接受神的拯救。這在得救的事上,沒有一點功勞可言。就好像生病的人求醫治、溺水的人求拯救一樣。求救的呼聲不能成為功德,只是個途徑。神拯救我們,不是把我們當成毫無自主能力的木偶。我們是被神所造,有自主意識、有道德觀念的人。既然如此就該對一切我們所做的選擇負責。我們決定信主或不信,是出自於自己的選擇,並非神的強迫。神的揀選是在永恆中的計劃,我們無從猜測。也只有最終得救的人,才能知道自己是神所揀選。所有人越過人的本分,對得救妄加論定,不管是放棄傳福音的責任;或者不得救者,推卸自己的責任、歸咎於神未預定。這些都是錯誤的想法。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表面上看起來是衝突的,卻都是聖經上支持的。我們相信神的人,兩者都接受。不懷疑神的永恒的揀選,也不為不信的人推卸責任。這是基本上該有的態度。

評估和比較:
1. 對改革宗神學的誤解:加爾文神學在預定論的教義上,收到很多人的排斥。事實上所排斥的是極端加爾文派的想法。這本書並不贊成這種想法。這些人強調神的主權到一個地步,否定神對世人普遍的愛。認為神積極預定某些人得救,也積極預定另一批人死亡。人只不過是像傀儡一樣,配合神手中安排好的一場戲。這是錯誤的觀念。書上說:神誠懇的邀請世上所有人歸信真神得永生。有的人認為既然神已經預定有些人能得救,那就是神不喜悅另一批人得救,那些人信主是神恨惡的,傳福音的對象不是針對他們的。這是誤解,是極端加爾文派的想法。神希望所有悖逆祂的人回轉歸向神,不願見人在罪中死亡。人遠離神,落在毀滅的命運。神的心十分傷痛。他們的滅亡是因為他們陷在罪中、不願悔改。不是神不讓他悔改。所以不能把責任推給神。甚至加爾文在他以西結書18:23與 33:11的解經裏也說:「神非常誠懇的願意那些要滅亡、或向死亡之路奔的人,回頭走平安的道路。」這與極端加爾文派所說「神喜悅未蒙揀選的人滅亡」的說法是相反的。

2. 關於基督贖罪的對象:改革宗在救贖教義的五點中持限定救贖的立場。這不是指基督救贖的能力,只能及於信主的人,而是救贖的功效是針對特定揀選的人、也就是最終因信得救的人。事實上,本書的立場認為:基督付上的代價,足以拯救所有人的罪。為何最終還是有人不能得救?可見基督贖罪的恩典並不是一視同仁的臨及所有人。神把自主意識給人,是要求是人以自己的自主意識來定取捨,決定接受或拒絕福音。最後也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這是神把得救的機會賜給人。事實上福音是面向所有人傳的,得救的機會也是給聽到福音每個人的。至於沒有聽聞福音的人,不管是加爾文或亞米念,都無法解釋理由,只能說是神的主權,沒讓福音臨到他們。

至於聽聞福音的人呢?主權是在神的手中,選擇權也在人的意志裡面,神並沒有剝奪人的選擇權。人既然做了選擇,就不能怪神沒有給他機會。事實上亞米念派,也只能說基督的救贖只給了每一個人得拯救的機會,而不是最終得救的果效。加爾文派能夠同意神給了所有聽聞福音的人選擇的機會,但是基督的贖罪真正的果效,是限定在信靠基督的人。不是所有人。如果是所有人,那為什麼基督已經為不信的人付上了贖價、他的罪已經得到赦免了,洗清了,最後的命運卻是滅亡?所以無論如何,救贖的果效是沒有臨到不信的人,他所得到的只是選擇相信的機會而已。雖然機會臨到所有聽福音的人,但救贖的功效只臨到到最終信福音的人。這是限定救贖的真意。它強調基督的贖罪是有功效的。凡他買贖回來的人,就不可能在魔鬼的權勢底下、最終的命運就不可能是滅亡。亞米念派所提倡的,聽福音的人,都有得救機會。這是站在人的立場來看,不是神從神永恆的揀選裡來看。就選擇救恩的機會臨到聽福音的人,這也是加爾文派所不反對的。

或許還有人會發出疑問,如果一個人不在神預定的得救的人裡面,那他就算聽到福音,還有機會得救嗎?我們必須理解神對人的揀選,對人來說是隱藏的。沒有人能知道誰最終會信主、誰不會。我們更本不能憑著自己的假設,推斷某人可能是神揀選的,或不是。完全沒有必要。只要知道神明顯的旨意,當我們信靠神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是神所揀選的。所以前面的那個問題,應該從最後他是否歸信來看,如果不信的話,不該怪神不給他得救的機會。因為他自己已經做了選擇,神沒有攔阻他、福音也傳給他了,他就必須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如果他歸信的話,我們就能知道,他原來是神所揀選的。不可能神揀選他,最後他不信,或是神未揀選他,最後他信了。這是出乎神的意料之外,是完全不合神全知、全權的屬性的。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這人的滅亡在於他犯了罪,而又選擇不信,不能怪神未揀選。

3.本書作者是改革宗神學院的教授。站在改革宗立場闡述聖經中有關教會的真理。他在教義上嚴守聖經,不至於偏頗。對於許多爭議的問題都有提到,四十年後看來,對今日的教會仍然非常有幫助。

《以一不能蓋全》 讀後感

One Size Doesn't Fit All: Bringing Out the Best in Any Size Church ...
1. 題目:《以一不能蓋全-多元化教會增長的策略》
2. 作者:蓋瑞•麥金塔(Gary L. McIntosh),富勒神學院專攻教會增長的教牧博士。現任BIOLA神學院教授、作家、顧問。專門研究教牧、領導、時代議題、以及教會增長。
3. 讀者:針對關注教會成長的教牧人員、或教會同工。
4. 主題:本書主要探討不同大小的教會增長的策略,教會聚會人數是影響教會文化的一大重要因素。針對不同形態的教會,也有不同牧養的方式。在面對增長的目標時,有不同的問題要解決。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教會大小形態為何:作者從一個中型教會轉到小型教會,面對牧養上的困境。會友對他所推動的計劃無動於衷。他在面對挫折時,尋找一位導師的幫助。導師開門見山就指出他的問題。不能一套方法走遍天下。教會的大小是區分教會牧養形態的重要因素。200人以下的小教會、與200到400人之間的中型教會,與400人以上的大型教會,有完全不同的文化。無法用同一套策略來牧養。華人教會一半以上是100人以下的小教會。與書中所說的統計類似,甚至於更多的教會在50人以下,苦撐維持。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神的目的是讓教會的功能健康,會友的靈性能夠生長、得到牧養、恩賜能成熟、大使命能在他們身上實現。教會成長是健康教會應該有的趨勢。

2. 教會會眾關係的傾向為何:教會的大小關係到會眾彼此關係的傾向。小型教會會友間像個大家庭,彼此關係是以情感連接。中型教會是向大型教會轉變的一個過渡時期,像個延伸的大家庭。成員之間以事工的關係聯絡。大型教會會友間彼此不可能都熟悉,只能靠著層層相連的組織來維持。小教會常舉辦的活動就是聚餐、家庭聚會、郊游、分享。但是教會一大起來,辦起這類活動就要專門的同工負責,成了一個繁重的事工。400人以上的大教會,要在一起吃飯成為教會的一項特別的活動了。需要事先計劃,還要有許多同工同心合作服侍,才能辦得完全。大教會的優勢就是功能健全、方向清楚,但是有時讓人覺得肢體間關係疏遠。有人在大教會中會有種失落感,常感到沒人理我。這是個常見的現象。大教會中感情的聯系是在小組之內。牧者藉著組織來牧養全教會。如果團契、或小組中能夠有小教會肢體之間的親密感情,那就能彌補彼此疏遠的這個缺憾了。

3. 教會的組織為何:小教會像個單細胞生物,自給自足,教會成員是從一個或幾個核心家庭所組成的,彼此關係密切、互相支持。影響教會決策的也就是這個核心家庭的領袖。所有的事工總離不開這幾個人,如果沒有核心家庭領袖同意,教會的活動也辦不起來。大教會就像一個多細胞生物,幾個細胞合在一起成一個系統,負責某項事工。教會是由多個系統聯合,系統之間彼此很少橫向聯系。由主任牧師、或當家長老統籌各事工組的活動。中型教會介於大小之間,是單細胞的衍生。有多元細胞的分工合作的功能。核心家庭不可能包辦教會各樣事工,但是在教會中仍然有影響力。

4. 誰策劃教會事工方向:小型教會的領導階層就是核心家庭。中型教會的領導階層是各事工委員會的負責人。大型教會的領導則是由教會特別遴選出來的領袖。通常是主任牧師、或長老。領導層權利的基礎何在?不是按世俗的方式,靠會眾投票選舉、也不是最有聲望的人來領導。而是屬靈上最成熟、足以帶領會眾的人出來領導。領導的權柄來自對神的忠誠、與屬靈上的成熟度。這不是個人自封的,而是要其他教會屬靈的長者承認、會眾大多數同意印證。一個領袖必須能帶動整個教會往信仰正確、屬靈成熟的方向走,才是個合適的領導。

5. 牧者的角色為何:小型教會的牧者是個備受愛戴的大家長;中型教會的牧者是個具有行政管理恩賜、能整合各部門事工的管理者;大型教會的牧者是個帶領教會走在正確的方向,完成神所賜下異象的領袖。大教會的領袖不見得必須和藹可親,但是眾人對他的要求是:必須是個有方向感、對教會的異象非常清楚、而且完成使命的決心非常強的人。如果不是的話,他可能不適合帶領大教會,只能在其他的事工上發揮他的恩賜。

6. 教會的決策如何達成:小教會決策的方式是由會眾決定,大家覺得怎麼好就怎麼做,通常是按著傳統的做法。為了維持和諧、只要有人反對就不做。中型教會正在面臨轉變的時期,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大家一起決定。必然是授權給各個委員會討論,讓熟悉事工的人做出決策,大家再共同支持,決策的驅動力為教會面臨的需要。大型教會的決策又是用不同的方式,它是由眾領袖的異象,來驅動教會未來的方向。因為事工繁重、與決策品質事關重大,通常是有全職的主任牧師、帶領眾長老。以協議的方式做出決策。異象通常是由一人提出,但是必須由眾位領袖共同支持,印證這是正確的方向。共同決定、共同負責、可以免去一人獨斷所造成的決策錯誤。

7. 教會的同工影響如何:小型教會通常看到是牧者一肩挑,大小事務的策劃、推動、執行全要靠牧者來。有時候供應牧者的奉獻不足,牧者還必須邊工作、邊事奉。中型教會核心同工群已形成,通常是牧者帶領一群成熟的同工一起幹。大型教會的牧者決不能身先士卒自己幹,他的首要任務是帶領全教會的方向,所以他的底下有許多主要同工,各自有負責推動各樣事工。他不須干涉同工辦事的細節,只要授權給他們,讓他們負責完成任務就好了。

8. 教會的改變如何進行:小型教會的改變通常是由下而上。牧者的主要任務是解決弟兄姊妹的困難、滿足他們的需要。中型教會是由中間推動事工的同工群發現問題,提出改變的動議,由牧者同意、會眾認可之後進行。大型教會則是由上到下,領袖所看見的異象決定策略、策略決定事工的計劃。再交由事工負責人去執行。領袖的角色不是去施加壓力、催逼會眾。這樣會像推一條鐵鏈一樣、全部都擠在一起。而是在前面引導、牽動。像拉鐵鏈一樣,全部都跟著走。書中建議領袖用醞釀情勢的方式來推動事工,讓情勢水到渠成。不要硬去推動阻力很大的事工,而是要把握特別的時機,如危急時刻、牧者更換、預算時刻、復興時刻,自然的推動。

9. 教會如何增長:小型教會增長的模式是靠著個人的關係,邀請親戚、朋友進入教會。中型教會就是靠配合社區人士需要的活動,如辦學前兒童班、青少年夏令營、幸福婚姻講座等,來信吸引人走進教會。大型教會完全要靠好的信息,邀請名講員來帶大型的布道會、或培靈會。以傳揚的信息吸引眾人,讓所有認同的人願意加入。實際上人要能留下來,還是要靠親切的人際關係。大型聚會所發揮的功效是一時的,如果沒有人親切地接納新來的人,邀他們進入團契,他們很快就會離開。

10. 教會增長的阻礙為何:小教會成長的阻礙是各方面的條件無法與大教會比,如兒童照顧、青少年節目、聚會地點都不是很理想。人才也不像大教會那麼多。有時候就幾個同工身兼數職,把同工累壞了。當人少的時候就,聚會的氣氛就沒有那麼熱絡。很可能會造成教會內向的性格,只關注彼此之間的關係,忘記了接納外來的新人。中型教會的問題是人數已經增加,事工的複雜度已經超過原有組織所能處理的限度。但是牧者治理的方式,仍然未能突破原來小教會的作法。會友已經期待教會有各樣功能,但是全職同工不足、經費不敷所需,限制了教會增長的速度。大教會成長的阻礙則是,教會大到一個程度,多數的會友都不認識,往往聚完會就離開,平時也沒機會接觸,不容易產生歸屬感。因為領導是靠著組織,容易形成官僚化,遇事互推責任、少作少錯。上層領導對基層會友很少互動,溝通管道不良、下情無法上達。另外,外圍的會友會感受不被照顧、受忽略的感覺。

11. 教會增長的策略為何:小型教會如要增長,則要提醒會友傳福音是教會成立的目的。牧者應該帶動傳福音的事工,讓他們的恩賜得到發揮。並且對於他們做的好的部分,多加鼓勵。但人數到達一定數目就要另外開新的主日學班、或成立新的小組。如此可以訓練領袖,增加他們傳福音的負擔。中型教會要增長則要樹立一個標志性的事工,能以號召社區慕道友願意進來。例如,發展青年團契,帶領他們從事氣氛活潑的聚會。或是發展福音預工的演講,像幸福婚姻講座、如何培育優良的下一代、養生保健講座等活動、甚至辦乒乓比賽都可以。另外的策略就是增加全職同工、或培訓義工,以應付更重的牧養需要。如果空間不足,則增加崇拜堂數,甚至利用晚上聚會,或周六聚會。大型教會的增長之道則是,清楚傳遞教會更新的異象,例如發展植堂事工,在需要的地方建立分堂、或是開展宣教事工,服侍特定群體,如民工、學生團契。有清楚的異象,弟兄姊妹就會積極投入。成立小組、或增設團契,讓會友在小組中得到歸屬感,進而對教會產生向心力。為留下新來的信徒,教會應該有專門的同工,認識新來的朋友,招待吃午飯、送紀念品、簡單介紹教會、邀請加入團契。讓人有再回來的意願。

評估和比較:1. 本書作者以西方教會的經驗為基礎,主要是針對社區教會的發展來討論。雖然大部分的經驗可以應用在華人教會。但是有些作法可能要根據特定教會需要而自行變化。例如,華人教會多半在郊區,會友分散各城。社區服務的活動較難號召多人參與。各教會的狀況不同,文化也不同,本書所說的作法不見得能應用在每一個每一個教會。正如本書的名字,以一不能概全。

2. 本書特別注重教會增長的方法,與不同形態教會牧養的差異。中型教會與大、小教會的分別,並不是那麼明確。大部分的教會在成長到200人以後,就會出現瓶頸。如果沒有全職牧者,或者沒有好的屬靈供應。大概就會停在這裡。如果有牧者可以專心牧養教會。教會就能繼續成長,超過200人。變成中型教會。這時出現的問題就是,大家仍然期待過去小型教會時的親密關係,希望牧者常常親切關顧。期待教會中 有大家庭中愛的關係。但是實際上這種親密的關係已經不易再有了。所以就有很多人因此而離開教會。正如這本書中所說的。目前牧養的方式是在朝向大型教會、或回到小型教會之間拉鋸。要繼續成長,必然要有組織結構上的重組,與牧養策略上的改變。

3. 本書特別注重教會增長的方法,與不同形態教會牧養的差異。但是華人教會注重屬靈操練、聖經教導。這點似乎作者較少強調。教會增長與會友屬靈狀況有密切的關係,人數成長而靈性不長,教會就會虛胖,這不是健康的現象。

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教牧倫理》讀書報告

pastor.jpg
主題:倫理是為人處世的行為準則,傳道人身處在一個關係複雜的人際網絡中,接受比一般人更嚴格的道德標準的期待。本書即是一本討論傳道人所該遵循的倫理標準。作者唐佑之牧師將累積多年的牧會經驗寫出來。書中內容包含教牧身份、品德操守、權威與服侍、道德的考量、忠信誠實、教牧靈性、教牧的職事與任務。書中言辭耳提面命、諄諄善誘,期待能成為一本幫助教牧人員注重自身言行的守則。
內容:部分章篇的標題與重點
1. 傳道:蒙召與就業:傳道人到底是一份職業還是一個聖召?作者認為傳道人既是蒙神選召,奉獻自己成為神的僕人,同時在世俗的標準來看,又是一份職業。從蒙召的角度來看,身為傳道人有種極為崇高的使命感,神從眾人當中揀選僕人出來,承擔傳揚福音、牧養群羊的責任。恩召既然發出,豈有推卸的道理,自然該甘心順服、全力以赴。神必會賦予所呼召的人屬靈恩賜、及牧者的權柄。領受神所交托的重任,傳道人內心不單感到驚喜、而且惶恐。深怕在工作上失職、虧負主恩。除了領受神的呼召之外,傳道人同時也是一份職業。既是工作,也就要尊重工作中所要求的倫理,不能隨意而行。各行各業都有專業倫理,身為傳道人就是教會的牧者。一旦接受牧者的職務,必須要敬業負責,忠於教會所托付的任務。本身應該接受傳道的訓練,學識靈性足以領導會眾。與人相處要能團結同工、互相配搭。這都與世俗的工作倫理相近。所以說這是一份相當沉重的工作。一定要明白自己在教會中的角色,不過分高抬自己,也不自卑。

2. 品德與操守:一個人外在的行為是發源自內心深處,如果內心的動機不純正,就不可能有真正高尚的行為表現出來。品德的培養是長期的過程,從幼年的家庭教育、親子關係、學校教育、直到工作之後繼續操練,才逐漸建立起來。雖然品格是自然形成,但是人本是有惰性的,後天的刻意的培育也是不能輕忽的。傳道人應該注重何種品德呢?馬丁路德認為要注意人性中的自義的罪性,無論如何操練品格,都要知道自己的倨限性。若不靠神的恩典,無人能行出義來。神學教育學會經三年的研究,統計出公認的傳道人的品格要求是:謙卑。它是一切服侍的基礎。如果傳道人失去的謙卑的品格,無論服侍再殷勤、果效再顯著,仍然不能得到人的尊敬。

3. 權威與服侍:傳道人的權柄是從神而來,別人之所以順服他,是因為他順服神。所以傳道人權柄的所在,是他能忠心的遵循神的命令,傳講聖經的真道。這個權柄不是自己爭取的,而是眾人自發承認的。有些事是能夠危害一個傳道人的權柄,應該特別小心。就是:
(1)以現況的為滿足、自高自滿、不求進取。會眾的屬靈成長,需要傳道人的供應。如果沒有從神而來,源源不絕的更新的經歷,如何能按時分糧?
(2)眾人常會期待傳道人成為話語的出口,行為上作會眾的榜樣。如果言語不慎、行為不潔、讓人有可責之處,辜負眾人的期望,就得不到人的順服。
(3)教會是個團隊,應注重肢體間的互助與配搭。如果傳道人自恃甚高,強調自己權柄,容易變成剛愎自用,讓人心生厭惡。
這些都是危害權柄的因素,不可輕忽。

4. 忠信與誠實:誠實是傳道人最基本的品德,傳揚福音的責任是神所托福的,就要忠實的把聖經的真道傳揚清楚。誠實的品格表現在三個方面:
(1)真誠的信仰:必須抱著單純的信心沒有一點虛假,完全接受福音真道,成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如此所傳的道才能真摯感人。
(2)投身傳道的工作來自神的呼召,沒有一絲不單純的動機。如果傳道是出於彰顯自己能力的野心,或抱著榮耀自己的私心。整個服侍的動機就完全偏差了,也不可能得到神的祝福。
(3)傳道人必須忠於傳道工作、努力在屬靈上追求,把神的真道清楚明白的傳達出來。在服侍上盡心竭力,不推托責任、不因循懈怠。如此才能成為一個神國忠心的好管家。

5. 教牧靈性:傳道人的成長在於殷勤的操練靈修生活。靈性的養成是需要有計劃的操練,個人需要有規律靈修生活。每一日要分別時間親近神,讓靈修成為習慣,而且是個人重新得力的泉源。十架約翰把靈修的過程分成:禱讀、默想、心禱、沉念。正如同路加福音的經文:「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11:9)「禱讀」就是以敞開的心靈、渴慕讀神的話語。不單單讀,還要默默聽神用經文向我們說話,這就是「默想」。其次默想之後,要從內心深處向神出禱告,只是與神雙向的交流。最後受到神愛的激勵,心中要有決志的行動,讓禱告中的感動化成心中的意念,沉澱下來。除了靈修之外,服侍上學習作僕人也是個操練。基督要求門徒捨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這行動的動力就是愛,若不出於愛,不可能放下自己的享受、不可能忍受他人的誤解。也不可能一生服侍下去。做僕人是要捨棄原本自我的尊嚴、放棄自己的喜好、個人的野心。這是走十字架的道路,是非常不容易的一條路。

6. 教牧職事:關懷探訪:教會是個關懷的團體,每個在其中的人因彼此關懷、互相扶持,經歷彼此相愛的生活,信心得到增長。傳道人就是關懷工作推動的中心。弟兄姐妹們屬靈的建造,不能單靠主日的講道。還要能在彼此相交的生活中,操練主耶穌愛人如己的命令。接著關懷探訪,傳道人把神的愛傳遞給探訪的對象,讓他親身經歷神的道不只是口中說說,更是能從人與人的接觸中活出來。關懷的對象有三個重點:
(1)關懷家庭:夫妻之間婚姻的關係是考驗每個人靈性的試金石。沒有不吵架的夫妻,但是如何在爭執中學會忍耐、認錯、與饒恕,這些都是婚姻關係的考驗。傳道人應關心教會中一個一個家庭,信仰程度的差異、價值觀的問題、撫養父母的問題、兒女教養的問題,都需要傳道人耐心教導。
(2)關懷病患:人在生病的時候最感到無助,最需要他人的關懷。傳道人此時去探訪,正是雪中送炭的行為。能夠給病人最大的安慰。探訪之中帶他禱告,以神的話安慰他。能夠讓人軟弱的靈再度剛強起來,對人生重新恢復盼望。
(3)關懷老人:老年人走到人生的晚年,常會有許多感嘆,身邊的老友逐漸凋零、兒女成長獨立、身體也會有多少的病痛,有時會陷入孤獨的心境,最需要有人來聆聽他們的心聲。傳道人此時去關懷他們,最容易得到他們的信任,也最容易把神的話語告訴他們。
(4)關懷眾人:包括向懷疑的人分享見證、安慰憂鬱的人、用禱告的熱情激勵冷淡的人、向懊悔的人宣告赦免的信息、用神的話開導迷惘的人、勸導偏狹的人。

結論
當一個傳道人,領受神的沉重的托付,與眾人殷切的期待。實在有很大的壓力,甚至會感到惶誠惶恐。在成為一個傳道人之前,本書及時給我很好的提醒。明白教牧倫理,讓我心中先有個準備,以此壓力成為鞭策自己的力量,讓自己不輕忽傳道的責任,辜負神的呼召。當以比人更高的倫理標準自我要求,期許能成為教會弟兄姐妹的榜樣,帶領眾人在屬靈上一同成長。

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

《教牧人語-工人的素質與職事》讀書心得

SamuelTang.jpg
主題:本書是針對傳道人而作,作者唐佑之牧師以一生的傳道的經驗向後進分享,勉勵我們修身、治學、警惕生活上的誘惑、勤奮傳道、並能以僕人的心志服侍會眾。書中充滿對眾傳道人的殷切期許,值得每一位立志傳道者深思。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治學篇:作者特別重視傳道人在研經、及學識上的操練。他認為靈命上的進深,離不開靈修。也就是讀經與禱告,兩者不可偏廢。傳道人缺少在讀經上下功夫,常常就會掌握不住經文的要義,流於即興的發揮。即使言詞風趣,引人入勝,也只能收短暫的果效。長遠來看,是不能讓會眾靈命長進。唯有重視研經,下工夫逐章逐卷研讀,將經文中的精義讀明白,並整理出來成為講道的素材。會眾才能隨著傳道人一起在真道上有所成長。

作者同時也非常重視聖經之外的相關知識。傳道者並不是處於真空之中,不食人間煙火。他所服侍的對象乃是活在真實的社會中,每一日接觸各種信息,經歷各樣的挑戰。傳道人必須了解會眾的思想。他們關心什麼?擔憂什麼?神在此時此地,有什麼信息要告訴他們?傳道人所講出的道要能深入人心,不能不了解這時代所發生的事。各類的學問,包括文學、歷史、哲學、甚至科學新知、時事新聞,都是傳道者所該涉獵的。傳道者的觸角伸得越廣,越能讓所傳之道與生活相關。不讓道成為枯燥乏味的老生常談,進而能講出打動人心的道來。

寫作也是一項重要的操練,不單是為了整理讀書的心得,或是準備講章而寫。乃是為了能將思想組織成簡練的文字。經過思考整理之後的思想,就更能去蕪存菁,便於記憶、及傳講。在今日資訊發達的社會,文字傳播的速度更快,無遠弗屆。傳道不再限於講壇,文字工作的影響力也更大。傳道人如能把講章,寫作成文字的形式,透過網路媒體,傳達到世界各地資源缺乏的所在,如此更能發揮神所賜給傳道人,宣揚真道的功能。

2. 修身篇:傳道人的生活必須重視紀律,傳道人的事務繁重,要準備查經講道、照顧會友需要、個人靈修、教會行政管理、處理人際間的紛爭,還要兼顧自己家庭的責任。如果不妥善計劃,合理分配時間在各樣工作上,很容易就會把精力花在不必要的事務,虧欠更重要的責任。傳道的壓力大,會眾對傳道人的要求高,很多人為了工作就不照顧自己的身體,年紀輕輕就疾病纏身,這是何等可惜之事。作者期待傳道人要愛惜身體,保健身心、定時休息、飲食定量、適當運動,如此才能有足夠的體力終身服侍,將神所賜給我們的責任完成。

其次生活的要求應簡樸,傳道的工作要專心致志,就不能有太多不必要的雜務纏身。交際應酬、沽名釣譽之事,能免則免。以免分身乏術、徒然擾亂單純的心思。傳道人的收入是靠教會的奉獻,必定不能與世俗的職業相比。身為神的僕人,在生活上不能與人攀比。及早遠離奢侈的消費與享受,這是與傳道人的身份不合的。日常生活節儉度日,但穿著應整齊合宜,不要寒酸。將省下來的儲蓄起來,才能有餘分給需要的人。

3. 教牧十誡:
a. 不可孤獨:傳道人必須與群羊相處,有肢體相交、彼此相愛的的生活,不可遠離群眾、孤芳自賞、自視太高、活在孤立當中。

b. 不可偏執:傳道人在教會的地位較高,容易主觀、固執己見。如能學會欣賞同工、讚揚同工的優點,並能以謙卑受教的心,不斷學習長進。如此更能得同工的敬重。

c. 不可貪圖:貪心是傳道人最大的誘惑,其中對於名聲的貪求又是最容易讓人跌倒。常有人會希冀人們對自己的讚賞,總想在講道或辦事上表現自己的才華。甚至有自我膨脹、求名心切的現象。財政上更是要清清楚楚,不能留下一絲一毫地步讓撒旦引誘。

d. 不可自卑:世俗的觀念常會瞧不起傳道人、不但收入不豐、似乎能力才幹也不如人,才會成為傳道混口飯吃。這是錯誤的觀念,傳道人受神呼召,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這是何等神聖而榮耀的工作。切不可自慚形穢,低聲下氣,把傳道當成一份勉為其難的工作。

e. 不可自用:有的傳道人強調權威,認為他的意見應該被尊重。可是他越講權威,越不被接收。權柄不是自行爭取的,而是人承認的。越是靈性美好、越能在屬靈上供應群羊,就自然越受到別人的尊重。

f. 不可非分:權力、錢財、與性是最容易讓傳道人跌倒的三種罪性。尤其是服侍成功、受人歡迎的傳道人,一時心高氣傲,就會掉入陷阱當中。傳道人應特別小心,遠離誘惑的環境。不讓自己有接觸誘惑的機會,如:避免與接觸錢財、避免與異性獨處、在制度上設計有制衡的力量、避免專權。
g. 不可偽善:傳道人做久了之後常會有職業性的屬靈,說起屬靈話語非常流利、但是去了真摯的心。由於眾人都期許傳道人剛強,就硬是撐起一副剛強的外表,其實卻在掩飾內心的貧乏。與弟兄姐妹的應對,有時會流於應付,不出於真心,這些都是表面的功夫,有一天都會被拆穿的。不如真誠的面對自己的弱點、求主赦免自己的軟弱、並加添力量。

h. 不可多言:傳道人平日有很多的機會說話、講道、輔導、勸慰、關懷。同時說出的每一句話的份量都很重。如果裏面沒有純潔的心,口舌又不加以約束,說出來的話,不管是埋怨、不滿、為己申冤、或者對他人的意見、最後都會形成軒然大波。破壞同工之間彼此的信任。多言多語、難免有過,尤其是不造就人的話,寧可不說。

i. 不可爭競:同工之間常會有爭競之心、我不服你、你不服我。傳道人切不要涉入其中。傳道人是教會的牧者,應有領導者的雅量。如果與他人爭出風頭、比誰的恩賜高、誰的口才利,那教會就成了比武的擂臺了。教會將永無寧日。

j. 不可怠惰:教會的事工非常繁重,幾年下來傳道人的精力消耗殆盡。有的人被繁重的事務壓得銳氣盡消,失去了當初的熱誠。這是中年傳道人所面臨怠惰的危機。太忙或太閒都是不正常的,身為奉獻給神的傳道人,有屬天的呼召,自己的生命是奉獻給神,當全心為神所用,因為服侍的挫折而心生怠惰,必須在神面前安靜祈求、求神喚回起初的愛心,重新調整步伐,重新出發。

4. 在祭壇邊:
傳講聖經真道是傳道人首要的任務,每次預備講章時,有三個當問的問題:(1)這是不是一片真正的講章?真正的講章必須忠於聖經,順服聖靈的感動,將道成肉身的基督傳講的明白。(2)這是不是一篇最好的講章?比起以前的講章,是否花下足夠的功夫準備、是否付出代價盡力而為。(3)這是不是一篇忠信的講章?忠信的講章是忠於主的,不在乎人的好惡。盡力彰顯神的榮耀,不必討人喜歡。講章必須長時間構思,在心中反復思量,讓道自己生長出來,不是被造出來。講章應該寫下來,讓思想經過組織,去除散漫雜亂的部分,讓思路更加清晰、文字更加精練。上臺時則不要死板板的讀稿子,要順著自然的語氣,把講章的內容表達出來。

作者以數十年講道的經驗,勉勵有心傳道的人,重視自己的成為神話語出口的職分,在祭壇邊。心存敬畏,忠心傳講主道,使神國兒女都得到神純正話語的供應,能成長茁壯。

5. 領袖僕人:傳道人身為群羊牧者理當為領袖,必須負起在屬靈上帶領群羊、在話語上供應群羊的責任。身為領袖就必須有責任感,不能畏苦怕難、棄羊而去。這是神所托付的責任。既然要挑起這重責大任,神也一定會賜下足夠的恩賜。在話語上能明白經文的意義,有清晰的思維能將神的道傳講清楚。在管理上,有恩賜選定同工、分配工作、讓事工順利進行。在真道上,有屬靈的眼光能明辨真理,有足夠的膽量為護衛真道而辯護。這是身為領袖必須負起的責任。

傳道人在地位上雖是個領袖,但心態上卻是一個服侍眾人的僕人,他必須謙卑的聆聽眾人心中的難處,充分的了解與體驗。然後帶著他們到主面前,為他們代求。所以傳道人兼有領導與僕人雙重身份,以領導的膽識擔起帶領的責任,並且以僕人的心態謙卑服侍眾人。當教會遇到困難需要有人出面處理時,不推卸責任,能一肩扛起來。當眾同工失去方向時,身為僕人領袖的應身先士卒,排解紛爭,團結各同工的力量,為教會指出明確的方向。這就是一個僕人領袖應當有的擔當。

身為僕人領袖,乃是以基督為榜樣,他雖有尊貴的地位,卻願意虛己,成為僕人的樣式來服侍我們。我們也當學習基督,謙卑服侍眾人。服侍可以成為我們領導的途徑。僕人領袖不是指揮別人做事,而是以身作則,帶領著大家做。領導本身也就是服侍,領導是件不容易的事。它不是一個榮耀的權位、而是沉重的責任。人都願意聽人指揮,不願意出來擔當責任。領導就是在做人不願意做的事,當然也就要甘心承受別人的批評與指責。這是主呼召我們出來做的事,我們也當對主忠心到底。

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信望愛:聖經倫理學導論》 讀後心得

作者:周功和牧師畢業於韋斯敏斯德神學院,是費城三一教會的牧師,他曾在中華福音神學院教書。

主題:倫理學是一種探討人類在不同的處境中行為善惡的學問。 「聖經倫理學」是以神的話為權威,期待建構出符合聖經原則的倫理原則。本書作者以「信望愛」為範疇,從準則、處境與動機三個角度來探討基督教倫理。

內容摘要:

1.導論:在「信」的範疇下,從準則的觀點來探討人所當行的義務。在「望」的範疇下,探討在不同的處境中,如何應用倫理的準則。在「愛」的範疇下,探討人類行為的動機,如何在正確的動機下行出愛神愛人的行為。

2.準則的觀點:準則就是標準法則。有的人有個對準則的誤解,以為遵守法則就是鼓吹律法主義,認為律法的總原則就是愛,愛就成全了律法。愛是律法背後的總綱是沒錯,但是我們不要把愛當成一個內心的喜好、個人的感受。這是對愛的誤解,許多以愛為名的事情,其實根本完全違背了聖經的教導。例如:為了愛不要譴責罪。為了愛包容一切犯罪的行為。這就是濫用愛這個字的意義了。倫理需要準則,就是把愛給具體化,讓我們知道如何把愛行出來。

3.處境的觀點:在做倫理的抉擇時,除了要遵行一套準則,同時要考慮應用準則再此情境中的適切性。每一個時間的發生的環境不同、當事人背景都不同、倫理判斷對相關人士的影響不同。我們無法掌握每一個細節,替別人作出判斷。應該是教導當事人做判斷的原則,讓當事人細心考慮前因後果之後,再自己作出判斷。

4.動機的觀點:即使原則都清楚、處境也相同,當事人在做這件事時,存著不同的動機。也影響到對此事的倫理判斷。例如:原意是要救人,不料救人的舉動卻對人做出更大的傷害,這在動機上並不是惡意的,情有可原。雖然做出眾人稱讚的行為,如果原意是要榮耀自己,也不能算是高尚,因為動機不純。

5.信仰與委身:聖經中倫理的準則是建基於對神的信心。因信產生對神話與的順服。我們的利益、喜好不是倫理判斷最終的基礎,而是神的心意,也就是聖經中記載神對我們的命令。書中他提到與倫理準則有關的兩個觀念,其一是我們都有「神的形象」就是:知識、公義、聖潔。但因為人墮落之後,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人生的目的是,信靠神、遵行神的旨意,恢復神賜我們的完美形象。其二是「闢世委任」,人類接受神的託付,代替神管理萬物,既然主權在神手中,我們就當謙卑的做個忠心的管家。按照神的心意來管理。

6.歷史哲學與盼望:這世界是永存的或有終點的?人類的命運是直線式的、或不停的循環?歷史是走向光明、或者毀滅?這些歷史哲學都會影響人類對倫理學的建構。基督教的倫理學建構在聖經的啟示上,認為人類活在神永恆的計劃當中。神對人的救贖已經來到世界,末世已經開始,這世界終究要結束,所有的人都將面臨神的審判。我們今天活在末世的信徒,是活在一個對神的救贖計劃完全實現的盼望之中。

7.盼望與生活:人與人(慈):十誡中不可殺人是指不可謀殺,自衛、執行公務不在此限。戰爭中的殺人是以另一套倫理來規範,就是正義戰爭論。戰爭的進行必須符合正義戰爭論的標準。集體倫理與個人倫理有不同的要求,如在戰爭之中就不可能做到耶穌所說的:「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對於其中有一點是非常有意思的,就是如何解釋舊約中神讓以色列民進迦南時殺盡一切迦南人。如果按照公義戰爭論的標準,他並不符合不可殺害平民的要求。作者在此是用Kline的「間插倫理」來解釋。這個理論認為自從始祖犯罪之後,就一直在神的憤怒中,罪的工價乃是死,人類本來就是陷在犯罪的後果,必要受到死亡的懲罰。但是神留給亞當救恩的應許,給人回頭蒙恩的機會,他暫時沒有毀滅犯罪的人類。所以人類得以存活是靠著神的憐憫。如果這恩典收回,人類就只有面臨神嚴厲的審判。如今神並沒有按我們的罪審判我們,乃是寬容我們,給我們悔改的機會,一直延到末日之時才實行審判。神懲罰迦南人,因他們的罪惡已經滿盈了。神在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就說過,迦南人那時的罪惡還沒有滿盈,神給他們四百年的機會。而四百年後,神的寬容已經結束,迦南人的罪惡已經滿盈了,讓神末日審判在此時間插在歷史之中。

神並不是不給迦南人機會,就連在戰爭發動之前,神將以色列民成為神審判的工具這信息已經傳入迦南地,如果他們及時改仍然能夠免去審判的命運,但是他們雖然心都消化,卻沒有悔改的行動,只有喇合一家因著對神的信,接待探子,投向以色列的一方,期待免去審判。神的恩典也臨到了她的家。雖然屠殺殘忍,但是如果不是迦南人罪大惡極,如所多瑪、蛾摩拉一樣連極少的義人都找不到,神也不會讓末世的審判提早臨到他們。至於城中無知的少年人,則是被全部的成年人連累。間插倫理並沒有廣泛用在他處,只有罪大惡極的城市,神才會讓審判提前臨到。

8.說謊的問題:本書作者認為聖經中有非常明確的教訓,基督徒不可說謊。不但在動機上不欺騙人,說話也盡可能確實、有據。這原則應該盡力在各種場合持守。

但是聖經中也有幾個似乎是說謊的例子必須解釋。神並沒有譴責為以色列人接生的收生婆,施弗拉,普阿對法老說謊(出11517),反而使她們興盛。妓女喇合說謊(書236)最後卻被希伯來書稱讚為信心的榜樣。對於這兩個例子,作者採取Frame的解釋,認為人類在使用語言交談時,有個默契,就是共同承認每句話在當時的情景中有可靠性。但是在離開這個共同的默契的場合,就會用另一種語言規則來處理。例如在玩遊戲的時候,有時候就是要造成對手誤判才能得勝,這是對手也知道的遊戲的規則。戰爭的時候用計策欺騙敵人,或是用間諜探取情報、若被捉到不會吐露軍事機密、這也都是戰場上雙方互相預料得到的事。所以在某種戰爭的場合,不確實的話就不能算是說謊。乃是雙方用另一套語言默契在進行交談。上面所說的法老殺以色列男孩,以及喇合欺騙耶利哥王所派來抓拿探子的軍人。都是在戰爭的情境之下發生的,此時對方事實上已成為威脅生命的敵人了,如果他們配合敵人照實說話,會造成自己同胞的死亡,是更大的罪惡。所以她們所說不實的話並不算犯罪。


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

《黑白分明》讀後感

羅.jpg
主題:作者提出倫理判斷最重要的是:(1)要明白自己理論的基礎是什麼,基督徒倫理的依據是聖經中神的話,並不是個人的利益、或喜好。(2)倫理並不是學術象牙塔裏所研究出來的一套理論,他必須面對現實社會中的種種困境,作出道德的判斷。本書嘗試向華人讀者推介基督徒倫理觀念,華人一向重視道德倫理教訓。當我們在做每一個倫理判斷時,處境常常不是非黑即白,抉擇的過程並不容易。應該要根據堅固的聖經基礎、經過扎實的理據推論、通過嚴格辯證的考驗。才不會流於空中樓閣,不著邊際。

作者:羅秉祥是耶魯大學哲學博士,專攻宗教倫理學,他在香港浸會神學院教書。

內容摘要:
1. 正義戰爭論:有的人提倡和平主義,主張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國與國的衝突都要按和平方式解決,任何形式的戰爭都是罪惡。但是將和平主義應用在解決國際爭端時,常常是顯得軟弱無力。因為它總是姑息挑起爭端的好戰分子。這時就如同個人會為自衛的緣故,對威脅生命的敵人作出攻擊。一個國家也可能因為維護自身的生存,與另一個另一個國家發生戰爭。按照聖經的原則,正義戰爭論優於和平主義。正義戰爭的條件是:
就開戰條件而言
(1)只可為保衛國家、不可以為侵略而戰。
(2)必須由國家最高合法權威來宣戰。
(3)要竭盡所有努力用和平方式解決問題,在一切和平方法都失敗後方可動武。
(4)發動戰爭動機必須正當,堅守原初決定開戰的動機。
(5)倘若成功機會不高,儘管有正當的開戰原因,也徒然招致不必要的傷亡。
(6)衡量戰爭的代價,如果所要付出傷亡代價太高,超過戰勝後的收益,便是得不償失,不應開戰。

沙場守則:最重要的是要堅守,分辦戰鬥人員與非戰鬥人員,軍事設施與非軍事設施。不可以蓄意傷害平民,毀壞非軍事設施。從以上論點看來,正義之戰絕不是兒戲,是要為了保護生命的安全,而非為報復。

2. 墮胎的問題:墮胎是個爭論性非常強的倫理問題,因為它關係到眾多婦女的權益、國家的人口政策。這個問題爭論的關鍵就是:「胎兒是否是人?」這裡當然有種種立場,有人認為一個受精卵就可被視作人,就法律上說,胎兒出生之後才能算是人。生命是連續成長、越來越成熟的。介于懷孕與出生的期間,生命絕對不是突然出現的。那這條線要劃在哪里呢?作者主張自受精開始,一個潛在的生命已經形成。雖然還沒有成長到具備完整生命的各類條件,如感知、理智、自我意識。但卻具備成長為完整生命的潛力。即使為了百分之一胎兒是人的可能性,墮胎也不應該實行。他舉的例子是,當我們無法確定屋子裏是否有人時,向內開槍就是個不道德的行為。所以他認為原則上墮胎是不道德的。但有兩個例外情況:第一個是所謂的「治療性墮胎」,就是胎兒會危害到母親生命時,為了治療母親而不得已的墮胎;另一個情況是被強暴而懷孕時,婦女有權利墮胎。他的理由主要是:在這種情境中胎兒不是無辜的,他會造成孕母的身心極大的痛苦、甚至死亡的威脅。他所舉的一個例子是,假如有一個人在沉睡的時候,被人下了麻藥,在他昏迷時,將一個心臟血管已經失去功能的病人,接在他的循環系統上面。從此他的心臟要負擔維持這個病人生命的功能。當他醒來時,知道這件事後,不願意接受這個負擔,因為這完全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他是否有權利要除出去這個病人的依賴。雖然除去後,這個病人會死亡,他也沒有道德的責任。因為維持病人生命這個責任,是強制加在他身上,未經過他同意的。強姦懷孕的胎兒就如同這個病人,它並非是無辜的, 因他存在的活動威脅到另一人的存在,因此奪去他的生命,不會構成道德上的謀殺,這是孕婦合理的自我防衛。除了這兩個條件以外,亂倫、或嚴重殘障是兩個比較難處理的情況,他還是傾向將兩種情況懷孕的胎兒當作人來看待。

3. 同性戀的問題:同性戀行為, 不是在討論同性戀的性傾向,而是討論同性之間性交之意。有很多同性戀者稱, 他們的同性戀傾向是先天遺傳的, 正如人不能改變眼睛的顏色, 所以同性戀者也不能夠改變他們的同性戀傾向。支持同性戀者認為:既然先天的傾向不能改變,而人都有性的需要,按著此傾向作出滿足自己性需要的行為,只是個人自由的選擇, 並不是道德問題。

基督徒所譴責的並不是無法改變的先天傾向,而是行出來不道德的性行為。這在對待異性戀、同性戀是一視同仁的。在聖經之中,婚因以外的性行為就是通姦,在神的眼中就是罪。作者指出天生的傾向不能就用來支持行為的道德性。因為假如性取向純粹是一種非道德的品味個人選擇, 那麼戀童癖的人與兒童性交、戀獸癖的人與野獸性交,也可成為非道德性的個人選擇, 別人不應評論。人類的性行為, 不管是在多麼隱私的情況下進行, 也有是非對錯之分。我們擁有私隱權, 並不能伸展到不道德的行為上。例如:我們沒有強姦或殺人的權利, 若本身的行為是不道德的, 這行為不論在何處或怎樣進行, 它仍是不道德的。

結論:本書作者站在基督信仰的立場,思考了許多倫理問題。面對各種角度發出的挑戰,提出理據來辯證。在倫理學著作缺乏的華人教會界,本書是本難得的好書。

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

《認識保羅的聖靈觀》讀後心得

Fee
主題:很多基督徒相當不了解聖靈是個位格的意義,以為聖靈只是信經中的一條教義,對祂只有模模糊糊的概念。作者以此文澄清,聖靈的位格正如聖父、聖子的位格一樣,是住在信徒心中,又發出行動的力量。祂實際參與神與的人同在、賜下宣道的能力,完成基督的救贖的工作之中。我們不單在信經中宣告祂,更要在實際的生活中經歷祂。
作者:戈登.費依,加拿大維真神學院新約教授,新國際新約註釋系列總編輯。
讀者:一般基督徒、或是對聖靈位格有疑惑者。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一套聖靈的神學:(24頁)保羅神學的中心就是:基督是父神向著選民所應許的彌賽亞、藉著受死與復活,祂完成了神救贖世人的工作、教會是神所呼召出來的一群百姓,在天國尚未完全實現的時候,聖靈將神的同在先實現在教會當中。聖靈是貫穿這一連串行動的中心,所以也是保羅神學重要的部分。

2. 神重訪他的百姓:(29~34頁)舊約時代神藉著會幕與聖殿與他的子民同在,但以色列民在屬靈上的失敗,使他們失去了神的同在。保羅書信中描述,神在新約時代藉著聖靈住在祂子民當中,這就是舊約應許賜給他百姓一個「新心」、一個「新靈」的實現。神藉著聖靈住在祂百姓中間,這就是神所應許與他們同在的恢復。

3. 神聖的那一位?聖靈是個位格:(49頁)許多人視聖靈為不具位格的媒介,但保羅用中介的角度論聖靈時,也同時平行地談到基督。可見聖靈與基督都同具位格。其次,聖靈的行動包括「參透」萬事、「知道」神的事、「解釋」福音內容、「住」在信徒裏面、「運行」一切的事、叫人活、使人「呼叫」神阿爸父、「引導」我們行神的路。足見祂是有位格的神。

4. 三個位格的神:(67頁)保羅書信中出現許多同時提到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的經文。因為神愛世人、並差祂的愛子基督成就贖罪的工作,基督升天後更賜下聖靈,引導人相信耶穌、給他們傳福音的恩賜、使他們在教會中發揮合一的見證。救贖的工作可說是三位一體神共同完成的。

5. 末世的起點:(82頁)保羅對聖靈的理解是在末世的角度下來看的,屬地的今世已經進入尾聲,屬天的來世已經開始。聖靈是未來屬天應許的證據和保證。我們今日預先得到憑據。基督的復活是初結的果子,保證我們將來肉身的復活。聖靈的內住是每個基督徒將來得基業的憑據,憑著這印記我們知道自己已在神的國度裏面,神向我們應許將來榮耀的國度必要實現。

6. 歸在祂名下的百姓—聖靈和神的百姓:(98頁)在相對主義、世俗主義、個人主義盛行的當今世代。教會也逐漸走向以滿足個人信仰的需要為主要目的,忘卻了教會是一群「歸在神名下的百姓」,是基督所贖回,聖靈所呼召出來,使他們合而為一的。聖靈賜下恩賜、教會同飲於一位聖靈。祂是神百姓組成的關鍵。

7. 歸信:進入救恩(I)聖靈和聽福音:(111頁)保羅認為「蒙救贖」是包括因信進入救恩,以及留在救恩裏的整個過程。歸信又包含聽聞福音傳講,及內心受聖靈感動而相信。這兩者都是需要聖靈動工。傳講福音不是個人的口才,而是靠聖靈的大能。人心陷在罪中,原本就是排斥真理。唯有來自神的啟示才能像兩刃的劍一樣,將人頑固的心打開。若不靠聖靈動工,人的話無法改變人心。

8. 歸信:進入救恩(II)聖靈在歸信的起點上:(125頁)歸信的起點是個人清楚的、主觀的改變。這個改變發生在歸信者的心中,聖靈的感動發生了決定性的作用。保羅認為一個人能夠從心底發出改變,脫離剛硬不悔改的心,聖靈在人心中的動工,扮演了關鍵的角色。當人一歸信,就已經領受聖靈,聖靈是歸信者的記號。

9. 歸信:留下來(I)聖靈和保羅的倫理觀:(141頁)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必須追求,活出隨從聖靈引導的生活。基督徒歸信之後,倫理準則不再是靠著受律法來制約,而是被更新為:順服聖靈。我們是順著聖靈得到新生命,也當要順著聖靈行事,過聖潔的生活。

10. 歸信:留下來(I)聖靈的果子:(158頁)一個有領受基督新生命的信徒,當他順服聖靈的引導,必然會結出聖靈的果子。聖靈會幫助我們對眾人充滿愛心、生活滿有喜樂、與人和睦相處、對於困難逼迫堅忍到底、對軟弱者有憐憫心腸、效法神的良善的屬性、誠實無偽、廉潔自守不放蕩。這些無法憑自己努力做到的道德標準,在順從聖靈之後,能夠一步一步行出來。

11. 繼續的爭戰—聖靈對抗肉體:羅馬書七章中生動地描寫一個人良心與情慾激烈地爭戰。這是每個人生活常有的經歷。如果我們只把良心、肉體的爭戰,看成是個人內心的掙扎。結果是相當絕望的,因為憑著個人的能力來與內心的情慾對抗,在這鬥爭上是注定要失敗。另一段加拉太書五章則提到信主的基督徒對抗肉體的經歷。一個經歷聖靈重生的人,已經是被基督的寶血洗淨,有聖靈的內住。如果還是靠自己的力量在掙扎,那永遠都不能脫離罪的纏繞,也看不到任何聖靈在找們身上的工作的機會。我們應把這裏的經文放在末世的情境來理解。雖然我們的身體仍會遇到誘惑,但我們的生命已經脫離了律法、和肉體的轄制。我們的生命乃是隨從聖靈、被聖靈所更新、能夠經歷聖靈的幫助。雖不完全,可是能得到神的赦免及復原。

12. 軟弱裏的能力:(196頁)聖靈能力彰顯在:信徒可以從軟弱中得剛強。基督原本有至高的地位,卻為了救贖世人甘願降卑,取了奴僕的形象。神卻以大能將祂升為至高。我們活在世上,一定也會經歷許多患難與逼迫,罪惡的引誘。那使基督復活的大能,同樣的也要使我們必死的身體重新活過來。在遭遇逼迫跌倒時,能夠靠著禱告支取聖靈的能力,從軟弱中站起來。

13. 讚美神的榮耀:神呼召我們一起來敬拜祂,這個敬拜不是出於血氣,滿足自己的感官,而是要順服聖靈的引導,在聖靈與真理中敬拜。哥林多前書提到的多種恩賜,大部分是在聚會的場合被使用出來,這也表示我們當用聖靈所賜下的各種恩賜來敬拜神,包括作先知講道、牧師教師、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

14. 那些受爭議的恩賜:本章主要提出保羅書信中所講到的屬靈恩賜,是在當時普遍存在的現象。初代教會的信徒領受恩賜、運用恩賜是如此自然。反倒是今日福音派教會似乎只重視一般服務性的恩賜、忽略某些特別性的恩賜,如方言、行神跡。靈恩派教會則傾向全盤接受,未善加分辨。這些作法都與保羅命令的不完全相合。

15. 一條往前走的路:指出教會歷史中,漸漸忽略聖靈應有的地位這毛病,總結全書中所談到的保羅對聖靈的認識,提出今後教會應努力的方向:恢復聖靈在引導基督徒生活的關鍵地位,要被聖靈充滿、靠著聖靈而活。

評估和比較
1. 本文的優點
a. 聖靈是個位格:在「神聖的那一位」一章中(55頁),提出的問題切中時弊,論點也相當平穩。正說出了某些基督徒對聖靈位格模糊不清的缺憾。也就是把聖靈限制在教義與信條當中,忽略了聖靈與聖父、聖子一樣都是有位格的神,都必須憑著信心來順從,也都能夠在我們的生命當中帶出能力。不能將三位一體的神分開對待。這一點值得我們深切思考。作者指出:主耶穌與聖靈位格的分別、工作方法也不同,但二者卻關係密切。事實上主耶穌正透過聖靈在我們中間作工。他引用的經文是:「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羅9:1)中,「在基督裡」,「被聖靈感動」功用完全不同,但在同一句話中,見證保羅的話為真。另一處經文是:「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8:27) 「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4) 聖靈與耶穌都為我們祈求,但一個在我們心中,另一在天上父神面前。在此看到了:三位一體的神在聽聖徒祈求一事,一同行動,一同作工。這段將三一神位格有別,心意卻合一寫得相當好。

b. 在「歸在祂名下的百姓」一章中(95頁),針對信徒對救恩個人化的誤解提出澄清,神不是只拯救個別不同的人,預備他們上天堂。更是為自己的名,建立一群百姓。神住在他們中間,彰顯祂的心意與性情。教會在合一中存有差異性,這完全是聖靈的工作。各種信徒有不同個性、不同種族文化隔閡、不同的利害關係。若非聖靈住在教會之中,不可能合一。聖靈也運行在各肢體之間,使不同的部門協調一致,使整體的功能發揮。作者此文強調聖靈在教會中扮演的關鍵性角色,就是合一中的差異。是本文很特別的重點。

c. 在「繼續的爭戰」一章中,解明了許多人對羅馬書第七章的誤解。將保羅所述的聖靈與肉體的爭戰,當成是基督徒信主之後,内心中仍然存在的鬥爭。如果住在主裏的人,還在靠自己的力量克制罪的引誘,還在因行不出律法而苦惱。那與不信之時,沒有兩樣。而且靠者意志來抵擋罪惡注定要失敗。作者的觀點是:這段應該是保羅在未信主前,靠著受律法稱義時,所有的掙扎。在他信主之後的經歷則記載在加拉太書5章17節,這裏則是靠著聖靈與肉體爭戰,末世的百姓應認清自己已有基督的救贖、與聖靈的更新。不再是停留在個人内心中,良心與肉體情欲的掙扎。而是能看到自己是活在基督已得勝、肉體勢力必要消亡的末世之中。我們在順服聖靈、與順服肉體兩股勢力的鬥爭中,應該要專注在神已經為我們成就的事上。這是本文所清楚提出的觀點。

d. 最後一章「一條往前走的路」,總結了全書的論點,指出了當今教會界對聖靈忽視的問題,並提出了教會應該採取的進路。結構上很完整,立論十分中肯,確實是當今教會應該認真思考、謀求改進的地方。結尾的呼籲發人深省。期待今日教會認真從研經中發掘,保羅在書信中所敘述的聖靈觀。是超過當今教會所領受及操練的。他並期待教會能夠預備一個環境,在敬拜上,屬靈恩賜上,有個容讓聖靈自由工作的空間。使初代教會中聖靈活潑的工作,再度運行在今日教會當中。

2. 本文的缺點:
a. 本文結論的重點是在:(223頁)傳統福音派信徒對聖靈能力,缺乏經歷,也缺乏信心。他並指出初代教會聖靈的恩賜是多樣性的,在信徒敬拜的場合,將恩賜自然運用出來,因此造就聖徒,解開神的啟示,為信徒與不信者作見證。作者認為福音派教會似乎單注重服務性的恩賜、如:牧師教師、治理事、愛心。卻忽略了某些神跡性的恩賜,如:方言、預言、醫病、神跡。而當今靈恩教會所追求的則是反過來,重視另一類型的恩賜。事實上恩賜的彰顯是教會在歷史的環境中,因著傳福音、與建立教會的的需要,而從神那里領受的。所以服務性的恩賜常見、特殊性的恩賜較少出現是自然的現象。一旦宣道的需要增加,環境的逼迫來到,教會必須顯明神同在的見證時,自然而然神跡性的恩賜就會增加。所謂恩賜平衡的看法,本人認為不是嘗試恢復初代教會所有的恩賜,即使保羅時代,每一樣恩賜出現的比例,也不是相等的。主要是不要排斥、或壓抑恩賜的出現,讓神的靈隨著環境的需要,自然運行在教會中。

b. 本文(104頁)另一段提到:「神藉著聖靈住在他們中間,…有聖靈各樣的作為彰顯在其間,包括了行異能(加3:5),和先知的講論(林前14:24~25);外面的人驚訝的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 作者以靈恩的表現,如異能的彰顯,先知講論揭露不信者心中的隱情,使不信者驚訝稱:「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為神在教會中間的明證,這說法似乎較為片面。除了在異能上吸引外邦人驚訝之外。神在教會中間有許多方面的意義。敬拜時神的臨在,禱告時聖靈在眾人心中動工,傳道時聖靈降下恩膏,叫聽道的人扎心。這些都是神與教會同在的方式,作者在此卻沒有提到。

c. (124頁)在論證信心出自於聖靈的恩賜時,作者提到兩處經文。哥林多前書12章9節:「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以及林前13章2節:「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所提到的信心。作者認為這是得救的信心。但也有其他解經書認為 :此處所說的信心是屬靈恩賜,前後羅列的都是為聖靈賜下,為了造就教會的特別能力。而得救的信心是每一個信徒都應該有的,不能算是屬靈恩賜。這一點作者似乎並沒有解釋清楚。

d. 作者強調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對,聖靈與肉體的爭戰正確的理解。但對於信主的基督徒内心經歷類似的掙扎,並未多作解釋。我們知道住在主裏的信徒應該靠聖靈的力量,勝過罪的引誘。但信主前、和信主後所經歷的類似聖靈與肉體的爭戰,怎麽分別將他們定位。是肉體殘餘的勢力呢?還是自己仍然沒有完全順服聖靈的管制呢?這與信主前靠自己良心約束,行出道德標準,有什麽差別?這一點似乎需要作者更多的解釋。

e. 最後一章中:「對聖靈飢渴的生命,就是登山寶訓所講論的内容。並且登山寶訓第一個前提就是,在神面前凡認識自己是「靈裏貧窮」的人,他們就是神國的繼承人。」 這裡似乎把Blessed are the poor in spirit這裡的靈、與聖靈混在一起。這裡的靈裏貧窮,顯然不是指在聖靈裏貧窮,而是人的心靈感受到缺乏。登山寶訓中沒有直接文字提到對聖靈飢渴。

3. 作者的目的達到了嗎?
本文的目的十分明顯,是要澄清許多人對聖靈模糊的觀念。尤其是有些基督徒把聖靈教義化,而失去了對有位格聖靈的信靠,也失去了聖靈活潑的同在,這種偏差的態度是很可惜的。本文又強調聖靈在神的子民中扮演的角色,祂住在信徒中間,使不同的恩賜彼此配搭,合而為一。這點講得很清楚。同時澄清一些常有的對聖靈與肉體的混淆。給我清楚的概念,能夠正確面對自己内心仍然存在對罪的爭戰。作者指出當代教會忽視聖靈的缺失,並提出呼籲,要更重視保羅在書信中所描述的聖靈觀。所有的論點都有完整的聖經基礎。他指出福音派教會的問題所在,對我們產生了提醒的作用,他的目的應該是達到了。

其他
1. 作者本篇文章可以看出他提出,傳統福音派中常見的,對聖靈位格的忽視。承認聖靈是三位一體的一位。但在對聖靈信心,與聖靈能力的經歷上卻相當貧乏。作者提出保羅書信中經文的討論,強調聖靈的工作,正是行出父神、與基督所要行的旨意。聖靈的內住,正是父神、與基督藉著聖靈住在我們心裏。
2. 教會是信徒結合而成的團體,我們與世人的分別不單是我們個別得到基督的拯救,更是我們,歸屬於神的家、成為聖靈居住的殿、及因聖靈合一而為基督的身體。神在教會中與我們同在,這是神的子民與世人最大的分別。
3. 這是個經常被問到的問題,也是基督徒常會友的疑惑。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中生動地描述聖靈與肉體的爭戰,是只他信主以前,還是信主後。要解答這問題,不只要符合上經文字義的解釋,還要顧到神學上的一致性,又要能夠應用在生活,解釋基督徒經歷中所遇到的情境,確實不容易。讀完這篇文章,有個較清楚的概念。也知道該怎麽面對生活中,罪與聖靈爭戰的問題。
4. 本文主要是針對當今福音派教會對聖靈觀過於狹窄提出建言。他期待教會更重視聖靈在信徒中動態的工作,例如讓聖靈活潑的運行在敬拜的會眾之中,賜給信徒屬靈恩賜、能運用在教會的建造、屬靈的復興、及福音的工作中。我們對聖靈的理解不在是教義上的,更是實際經歷上的。不再只限於倫理的規範,更是服事的動力。使的信徒被聖靈更新成長、潔淨完全,成爲末世神國度的子民。

《再思保羅神學爭議》讀後心得



作者:湯姆.賴特,是利奇菲爾德座堂主任牧師,也是西敏修道院的正典神學家。他的教會背景是安立甘宗,在福音派中他廣受歡迎,特別是擁抱新興教會的群體。但在保守的改革宗之間,特別是美國,他的想法收到了一些批評。 在自由派神學家中,他的著作也受到嚴厲的批評。

讀者:針對有心深入研讀保羅書信的基督徒、或是願意進深了解保羅神學思想背景的人。
 
主題:作者在本書中想回答一個問題:保羅思想的中心是什麼?他是否偏離了耶穌所傳講的真理,重新塑造了基督教的面貌?作者從許多對保羅看法紛亂的意見中整理出他自己的想法。他是從解經、歷史、神學、應用的角度來思考保羅思想的中心。書中提出三個主題:「福音」、「稱義」、及「神的義」來與傳統觀念進行討論。他認為保羅的思想建立在猶太傳統信仰的:獨一神、神呼召一群立約的子民、以及神要在末世統管、審判宇宙萬物的觀念。保羅並沒有偏離這些信仰,只是在他遇見復活主時。將他過去信念的賦予更新的意義。這個改變的關鍵就是:他認信耶穌基督就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凡接受他的人都能進入神的約中,最終成為神所拯救的人。以這樣的觀念,作者提出了當經教會的使命,不但得到救恩,更是順服基督的命令、在世界宣揚福音、彰顯基督的主權。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對保羅的困惑:(13頁)在研究保羅神學思想時,常出現一些爭議,到底保羅的思想根源是他的猶太信仰傳統,還是他所成長的希臘、羅馬文化。作者舉出五個近代學者的見解,有的人認定保羅的希臘背景影響他的思想,另外有些則強調保羅的猶太傳統的背景。本書作者則以歷史、神學、注釋、應用四方面來討論保羅神學。希望能從保羅的文化背景來還原他的想法,化解世人對保羅的誤解。

2. 逼迫者保羅和歸信者保羅:(50頁)從使徒行傳以及保羅書信中的自述,可以了解未信主前的保羅是個為律法熱心的煞買學派的法利賽人。他對律法嚴謹的遵守,迫切盼望神對以色列民約的實現、及彌賽亞的來臨。為此熱心到一個程度,想要懲罰所有破壞律法的猶太人。這種對律法火熱的心使得他積極逼迫基督的門徒。他歸信的過程是他生命的轉捩點。復活基督的顯現,轉變了他對過去盼望的理解。原來耶穌的復活是真的,釘死又復活的耶穌,就是猶太人盼望彌賽亞。他的復活證明了舊約一切先知應許,就是實現在耶穌的身上。保羅因此重新修正了他的思想,從逼迫者一轉而成為宣道者。

3. 君王的報信者:(56頁)保羅並沒有因為歸信基督而另創一個新的宗教。而是給予舊約預言、以色列民的盼望找到了應驗的歸宿。就是被殺、而又復活的耶穌。他就是神子民切切盼望彌賽亞的降臨。他對「福音」的意義不單是指猶太所理解的「以色列要從被擄歸回」、和希臘文化意義的「君王所發出的好消息」。而是有四層更新的意義:「被釘的耶穌」使羞辱變成榮耀,十字架成了得勝記號;「復活的耶穌」代表勝利的結局,末世的開始;「君王耶穌」正是那要來的大衛後裔受膏者彌賽亞;「耶穌是主」宣告著祂超越了地上一切的權柄。最後,這福音也宣告這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真神,祂是人類的主宰,全世界的人都當歸向祂。

 4. 保羅與耶穌:(93頁)身為猶太人的保羅,抱有強烈的一神觀,認為萬物都在神的主權底下。這主權是不能與任何其他假神分享的。所以保羅描述耶穌和神的關係時,並不會脫離一神性仰。保羅所了解的耶穌具有完全的人性,又同時又完全具備獨一神的特質。作者從三段經文的分析,看到保羅引述舊約一神的觀念,應用在基督身上。保羅將「神的兒子」特別用在耶穌身上,與猶太人自稱神的兒子意義不同。他又把「主」這舊約中稱呼獨一神的稱謂來稱耶穌,代表耶穌本身就與神同為一,是三位一體神的其中一個位格。

5. 給異教徒的好消息:(117頁)作者研究保羅向異教世界宣揚福音的根本動機,他不贊成用追溯起源的方法,在異教思想中找保羅思想的痕跡。相反的他使用抗衡對立的方法來探究,認為保羅從頭到尾就是在向異教的世界宣揚獨一真神的觀念,在宣教的過程當中,面臨異教信仰、文化、政治的挑戰。他必須用外邦人能懂的的話,向他們傳講。所以他基本上是承襲了過去猶太人對神道的熱心,向外邦人異教的思想宣戰。同時也糾正猶太人種族偏狹的觀念,要告訴他們,神願萬民聽聞福音的旨意。 

 6. 給猶太人的福音:(146頁)作者在本章比較對「神的義」的理解。傳統上多半認為神的義是神加在人身上的義。因為稱義是法庭用語,是被判為無罪的意思。人因為自己行不出義來,因著信靠耶穌,接受他的代贖,被神看作無罪。作者的觀點是「神的義」是神的屬性,在忠於與選民所立的約上表現出來。神藉著耶穌基督開了拯救之路,稱投靠基督救恩的人為義。這是神在約上信實的表現。 

 7. 稱義和教會:(161~165頁)作者不贊成自奧古斯丁、到宗教改革以來,將「因信稱義」當作福音的核心這個概念,他認為保羅不會有這種與伯拉糾主義鬥爭的思想。他提出稱義的另一個觀念,稱義是法庭用語,也是個末世的觀念,就是在最後的審判當中,不被定罪。保羅的思想中稱義是建立在「立約」的基礎上。稱義的意義是:進入神與選民立的的約裏面。這個約過去是對以色列民發出,新約時代已被更新。就是凡承認耶穌為主的人,就被宣告是信靠神的人,他也就進入這個約中,被稱為義。如此信就不是另一種換取救恩的「行為」,或個人道德上要求的條件。 8. 神所更新的人類:被福音所更新後的保羅,並沒有拋棄原有對神的熱心。而是按著真知識認識神,而能對過去的領受有新的詮釋。被神更新的人能有真誠的敬拜、對未來的復活有盼望、在罪惡的世界願保持聖潔、對人有誠實的愛心、並將人生的方向調整,積極投入宣教的工作。 9. 保羅的福音:本章總結了作者前面所提出的,幾種對保羅思想的詮釋。他認為要理解保羅的想法,必須要從「立約」的角度來看。在這眼光下「福音」、「稱義」、及「神的義」都有了新的意義。所謂福音就是宣告「耶穌作王」的好消息,祂就是彌賽亞,要帶領人進入一種新的立約關係。「稱義」則是因著接受基督是彌賽亞這個好消息,進入神所立的約之中。凡在約中的選民,在末日審判時能逃離神的憤怒,被稱為無罪。」藉著福音的宣揚,神拯救對他信靠的的人進入神的約中,因此就顯明神的信實、與公義。這就是「神的義」。 10. 保羅耶穌及基督教的起源:末章作者回應威爾斯所提出,保羅思想根源的議題。威氏從許多異教的儀式相似性,來描述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刑。他認為信仰中的耶穌在歷史上根本不存在,保羅是心中所記的耶穌,是他按心中的理想所塑造出來的。作者批評他的想法不根據聖經、歷史等可信的根據,太對牽強的臆測,忽略保羅猶太人的背景,所得出的結論可行度不高。 

評估和比較: 
1. 本文的優點: 
a. 立約的觀念:在讀本書一些新觀念時(231頁),常會有些疑惑。為何要追究保羅思想的根源?就算知道他神學的猶太背景,又有什麼差別?仔細讀完之後,發現他以「立約」的觀念重新理解「福音」、「稱義」、及「神的義」,不僅在神學上解釋各段經文更穩妥,同時在神學的應用上面,也帶來一些新的激勵。 他認為保羅思想的背景是以猶太人立約的觀念為基礎,它包含了「在基督裏」、以及「參與說」的想法。這觀念是從舊約到新約延續下來的。因為立約是神對他的選民拯救的行動,為了要解決人類陷在罪中、惹神憤怒的問題。在舊約的時代,神揀選以色列人成為他的選民,為要從他們中建立一群聖潔國民,將神拯救的福音宣揚到全世界。這個命令一直在舊約中出現,但從沒有真正實現。但神一旦應許絕不會毀棄。直到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完成神的救贖,一切舊約的應許才在耶穌的身上應驗。耶穌基督正是所有舊約預言、及應許的中心。所有的舊約預言應驗、神永恒的救贖計劃,都不能離開基督。甚至可說基督正是連結舊約、與新約的關鍵。在這個觀點上,作者把握住了約的連續性,就是神與他的選民立下新約,反是接受基督為彌賽亞的就進入這個約裏面,成為神的子民。最終能夠被神稱義,免去神憤怒的審判。這個觀念就把保羅得救前、與得救後的思想連在一起。不是思想的斷裂,而是因為他見到了復活的基督,過去所有猶太人的信仰,得到重新詮釋。在這個觀點下,就不會導出保羅是個反猶太傳統的想法,也不會把新約、舊約斷裂成兩個互不相關的約。神對猶太人、以及外邦的救贖計劃,才可能是一致的。 

 b. 稱義的觀念:(177頁)本書對「稱義」的討論,嘗試還原保羅情境中稱義的觀念。他認為猶太人心中,被稱神為義含有末世的意義。神多次差遣先知告誡猶太人要守約,對神忠誠。這能在末世的審判時,脫離神的憤怒。不在神約中的人,對神不信實的人最終難逃神嚴厲的審判。按此理解,「稱義」的道路就是「進入神的約中」。保羅的觀念源自舊約,就像對神所訂立的亞伯拉罕之約信實的猶太人一樣,今天的所有人也應該憑信心,進入神所立的新約之中。「信」不該是成為一套得到救恩的方法,而是承認基督為主、進入神約中的結果。按照這種說法,得稱義的關鍵就會從「相信」福音,進入對神的約「信實」。我們就不會花下太多心思,爭論類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到底怎麼樣才是真心相信?到底要達到何種條件才是真正得救?也不會將全副精力花在讓人認信福音,卻在他們接受救恩之後,忽略對他們的造就,讓他們繼續留在神的約中。 

2. 本文的缺點
 a. 保羅過去身份與基督對比的問題:(186頁)書中將腓力比書保羅對自己過去背景的自述,與基督捨棄尊貴地位,「不與神同等為強奪」來對比。他以為保羅會說:「我保羅按肉體有立約成員的身份,卻不濫用這樣的身份,反倒虛己,分享彌賽亞的死,因此神賜給我真正算數的身份,將來的以分享基督的榮耀。」這樣的比喻有點太偏頗。基督對於「本有神的形像」、「自己與神同等」並不是否定、進而厭棄的。他是捨下一切當有的尊貴榮華。而保羅所捨棄的,是他看作糞土的。那些血統、身份、地位,不能讓他得到神子民的地位。他過去為律法熱心,不是按著真知識,也都是在錯誤的道路上。他的過去、與基督天上本有的地位,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b. 信與接受的問題:(188頁)即使作者認為「信」是進入神約後的結果,不太願意強調「信」與「稱義」的關係。因信稱義的觀念仍然是保羅書信的重點,羅馬書中很多的經文還是把信與稱義連在一起。如: i.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ii.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3:22) iii.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5) iv.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5) v.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 vi.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羅9:30) vii.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 作者以進入神的約中為稱義的途徑,以信為成為神立約的子民必然有的結果。其實進入神的約也是有條件的,就是他在188頁上說的:「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其實接受與信是分不開的。作者似乎沒有解釋清楚,「信」在進入神的約中的重要性。 

 3. 作者的目的達到了嗎? 作者以本書提出保羅神學中心的新觀念,他以保羅猶太背景為基礎,推論保羅神學的基礎為立約的觀念,並提出經文證明,澄清三個主要的觀念。根據新的觀念,他也提出教會的應用原則,引起了廣泛的反省與討論。這本書是達到他的目的。

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僕人領導 The Servant Leader》 讀後感

servant leader.jpg
自從僕人領導的觀念在1979年由Greenleaf推出之後,經過20年的推行與考驗,逐漸在工業界被重視。肯恩•布蘭佳在《僕人領導》這書中,進一步閳述了這個觀念。這觀念的來源是從聖經當中,耶穌對門徒所立下的領導典範。當它剛推出之時,受到許多質疑,怎麼可能行得通?這種領導模式,掉轉了領導者由上到下,貫徹執行命令的方式;將領導者的心態改變成以服務下屬為中心、協助下屬達成共同的目標。以「僕人優先」代替「領袖優先」,以「服務員工」代替「服務長官」,是僕人領導獨特的地方。
當「僕人領導」被提出時,人們最難接受的部分是:傳統領導的角色是站在高位,運用權威,驅使員工達成任務。這觀念與低聲下氣,聽命行事的僕人的角色,似乎是南轅北轍,難以調和。反對的人認為:難道領導就是為了取悅員工嗎?監獄能教給囚犯管理嗎?甚至有人認為,僕人領導只適合於教會這種與世無爭的團體,不適合競爭激的工業界。 事實上,僕人領導並不是叫領導者放棄了帶領的責任。它真正精神在於:用服務員工的心態,來帶領整個團隊。負責的帶領本身就是服侍的重要的一部分。

以服務他人為目的:傳統的領導是以領導者為中心,領導的動機是為著自我的利益。僕人領導將動機掉轉成為為員工服務。自私自利的領導者,得失心重,容易爭功諉過。在獲得成功時心中驕傲,認為是自己努力造成,把功勞歸到自己頭上。而當遇到失敗時,便會怪罪到別人的頭上。僕人領導者不同,當獲得成功時,他會讚揚別人的功績。而當失敗時,他們會自我反省,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讓員工更能充分發揮自己,得到更好的表現?

生命的意義並非在於獲取,更多的是給予。要成為僕人領導者,關鍵是要改變心態。 自我的滿足不是生命的中心。當領導者知道自己的上面還有神的時候。就不會把自己的事業雄心,當成奮鬥的目標。一個有信仰的領導人,就不會以榮耀自己為目的,因他知道每個人一生都有神所賦予的使命,就是盡其所能來榮耀神。不但是自己努力完成神交付的任務,更是幫助他人完成他們的目標。如此就不會被驕傲與恐懼所轄制,夢想著自己得到成功而驕傲,卻時時生活在對失敗的恐懼中。

設定願景,執行計劃:有人擔心僕人領導遷就下屬,將會軟弱無效率。事實上要維持組織的效率,團隊的士氣是關鍵因素。領導者的責任就是要創造並維持一種良性循環的環境、和團隊合作的文化,激勵員工充分發揮潛能。 所以領導者絕對不是刻意去討好員工,反而為了員工能積極發揮潛能,領導者要要具備「設定願景,執行計劃」的雙重能力。既能制定全局發展方向和目標,又要能以服務的心態去幫助員工實現目標。這領導行為包括兩個部分,願景與執行。首先領導者要勾勒願景、方向,這是他的職責所在。領導者需要設定發展的方向,了解整體組織的目標是什麼。 一旦目標確定後,領導者的角色就專注在如何將目標執行出來。怎樣才能實現設定的目標?這時候,領導者服務的角色就可以發揮出來了。 因為員工不但要知道公司的願景和方向,也同時要靠老闆依據願景、方向,有計劃的訓練員工、推動計劃,協調運作,以達成目標。

所以一個僕人領導並一味為討好員工,卻不重整體績效。他領導的重心,正是以負責的態度,承擔起設定願景,執行計劃的責任。能夠盡心設定願景,并積極執行計劃的領導者,必然是得人心的領導者,也必會是個有效率的領導者。

本書中有一些觀念對我特別有幫助,將可以運用在未來的事奉中:

四種領導風格:作者根據僕人領導精神,分析了四種領導風格:指示、訓練、支持與授權,並說明如何領導高度熱情的人、沒有熱情的幻滅者、有能力但信心不夠的人,以及能力強且自視高的人,這是四種不同類型的追隨者。布蘭佳分別 以耶穌在不同情境下,如何因材施教地領導做為例證,是很實用的分析。
按一般人工作的經驗,可以分成四大類型:
1. 指示:第一種是抱著滿腔的理想投入工作,卻缺乏經驗,這是一般新進的人員常有的現象。對於這類人應該給予高度指導,但不用太多支持。只要他發揮熱情,盡力照著指示做,並讓他經歷考驗就好了。
2. 訓練:經過了一陣摸索,經歷了失敗的挫折,這人熱情消失了。此時就必須繼續給予高度指導,並要積極的支持。這是訓練的過程。
3. 支持:再過一段時間,這人累積了一些經驗,可能對工作逐漸熟練,可能有不同程度對工作投入的熱情。此時仍然繼續積極的給予支持。但是不用太多的指導他,讓他嘗試自己做判斷。
4. 授權:最後這人能獨立作業,也能自己維持工作的熱情。就不需要再給他過多的支持、與指導。讓他得到充分的授權獨立完成任務。
應用:第一階段:在教會中對於剛信主的弟兄姐妹,可以引導他們讀經,參與聚會。但不用投入太多資源、人力照顧他們。第二階段,經過一陣子屬靈成長低潮,對禱告讀經失去了味道,就要一方面繼續在屬靈的成長上引導他們,並且開始探訪,投入時間精神訓練他們,讓他們重新回復初信的熱情。第三階段,他們能夠自己靈修,也能投入教會服事,此時逐漸減低對他們的指導,但仍保持對他個人工作需要的支持,讓他們知道自己的服事,對教會來說是相當重要的。最後階段,此人已成長成能獨當一面的同工,能自行尋找工作的方法與資源。不必再在服事上給予過多指導與幫助,充分授權讓它發揮個人恩賜。

決心和謙卑:成功的僕人領導者必需具備兩種性格:決心和謙卑。這似乎是充滿張力的兩種性格。充滿完成任務的決心,卻又謙卑的推動員工來完成。「決心」是指領導者達成目標、實現願景、完成任務的意願。這樣的決心是對全體員工負責的態度。他不會不顧團隊的需要,臨陣脫逃。這也是對團隊的一個承諾。「謙卑」是指領導者的一種心態,領導者不能只重視自己的利益,而是要關注被領導的人,滿足他們的基本需要。 眾人的願景得到充分的發揮,就是公司的整體的成功。

主耶穌是一位偉大的僕人領導者。他在呼召門徒時,首先就告訴他們傳道的任務:「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4:19)
主親自示範給他們看,傳道的工作當如何進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約14:12)

在離世之前,主耶穌還不忘殷切叮囑門徒:「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14:1~3)他時刻不忘記門徒的需要,在大難來臨之前,還安慰門徒心中的驚慌。

當他交付門徒任務時,不忘記告訴他們:「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他是個充滿了決心、並謙卑為懷來服事門徒的僕人領導者。

應用:身為教會牧養的同工,也應具備這兩種性格,對主所交付的使命,能忠於所托,毫不打折扣的全力以赴。明確的溝通團隊異象。此時重要的工作就是:必需藉著講臺、開會、私下懇談,把教會的異象傳遞出去。讓大家知道整體的異象。然後積極計劃,把異象化為行動,一步一步實現出來。必須謙卑的尋求同工、訓練同工、推動計劃、並與眾人分擔工作過程的困難,與分享完成任務的快樂。

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僕人The Servant》 讀後心得

servent.jpg
按照一般人的印象,領導是利用職務的權位對部屬發號施令,但是另一種領導方式卻是用僕人的心態來進行領導,用服事部屬方式來達到領導的目標。詹姆士‧杭特(James C. Hunter)的這本書《僕人The Servant》就是一本介紹僕人領導的一本經典之作。
本書以故事的形態介紹僕人領導的概念。主角約翰達利以第一人稱敘述自己參加領導退修會的故事。他是一位成功的企業家、領導著五百人的工廠、有可愛的妻子兒女、令人羨慕的豐富收入。當一切都似乎平穩順利時,卻面臨突如其來的危機。他的妻子感到自己的需要得不到重視,他的兒子正處于叛逆期,親子的關係變得疏遠、公司老板對員工組工會的事不滿,對他的領導能力也產生了懷疑,他與同事的關係變得緊張。似乎每件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都不順,每個人身邊的人對他都有意見。他正面臨著一個人生路程上的危機。聽從妻子的建議,他參加了一個修道院主辦的領導退修會。這次訓練竟然是他人生的轉捩點。

書中提到的領導原則,聽起來都十分熟悉。好像自己早就知道了。事實上許多人生的智慧就是那些流傳千百年耳熟能詳的東西。本書所介紹的領導方法,多源自聖經。作者從聖經中找出與領導有關的原則,將愛的真諦在應用領導上。領導不外乎向他人發揮影響力,引導眾人達到共同的目標。聖經中充滿了與領導相關的教導。雖然它不是一本教導領導的書,但是內容中卻包含神向人所發出的啟示,神在人類中揀選特定的領袖,引導眾人達成神所期待完成的目的。這就是一個領導的過程。作者將聖經的教導,與領導原則巧妙的配合在一起。這不單適用於企業,更可應用與夫妻相處、兒女管教、待人接物。

文中有幾點是我感到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1. 尊重人性:如果你期待別人如何對待你,請用同樣的方式對待別人。孔子也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中西共同的道德法則,也就是金律。不管在世界各處,人性是共通的。一個領袖如能掌握部屬的心,就能讓他賣力為主管服務。如果只知道管理的技巧,卻不得人心,只能得到表面的服從而已。得到人心,就要設身處地的為人著想。別人為何要服從?不是因為害怕主管的權威,不是只想討一口飯吃。而是老闆、部屬相互之間建立了一種信任的關係。部屬信任老闆有能力帶領公司穩定的發展、肯定他的努力、並會負責照顧他的生活。老闆信任部屬會認真付出,完成交代的任務。彼此互信是維持僱傭的關係的重要因素。所以成功的老闆是能掌握員工的心、叫人打心底服從、才能得到員工的敬重。

2. 威信與權威的差別:同樣在領導,如果只用權威,只能叫人被迫照著領袖的決心去做。而運用威信是不同的,有威信的人是運用影響力,讓人心甘情願的照著去做。這是一門不容易的技術、也是門藝術。書中出現了一位專門唱反調的蓋瑞,他出身軍旅,認為人都是好逸惡勞的。從不相信主管能以僕人的心態來領導。在討論中,他不斷向西面修士發出挑戰。在領導務實上,確實可以看到人心軟弱的一面。人的罪性叫人好逸惡勞,都需要制度的監督。但是人也都是需要成就感、需要得到肯定的。成功的領導人就是能將心比心,知道部屬的期待、與弱點。創造一個大家都能在一起最求共同理想的環境。給予明確的目標、嚴明的制度,用鼓勵的方式來領導部屬。當人的個人理想能在公司發揮、個人的價值被重視的時候,沒有人願意偷懶打混、浪費生命的。

3. 威信在於能犧牲奉獻:領導是建立在威信上,而威信是建立在犧牲奉獻上。部屬為何要為主管買命工作,乃是服從主管的威信。主管對人能有威信,就是因為他為部屬曾經付出,得到他們的信任。在教會之中也一樣,沒有人有任何職位上的權利能約束其他人。牧者的權柄從何而來?是從神而來。群羊是因為對神順服,才順服牧者。如果牧者本身不是個順服神的人,就得不到群羊的順服。主耶穌說:「好牧人為羊捨命。」一個牧者如果能效法主耶穌愛群羊,肯花下心思照顧群羊的需要、聆聽群羊的想法,就能得到神所賜的權柄、也真能得到人的順服。
4. 愛的行動:作者所倡導的「僕人式領導」,強調的是一種犧牲奉獻的精神,這與聖經中哥林多前書13章的愛的真諦相互配合:「愛是恆久忍耐(忍耐),又有恩慈(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謙卑),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尊重),不求自己的益處(無私),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寬恕),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誠實);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委身)。」這正好就與眾人公認的好領導模式相符。唯有具備恩慈、謙卑、尊重、無私、寬恕、誠實、委身等特質的領導人,才能得到部屬的信任,能夠激發部屬的潛能,並成為一位有效率的領導人。

本書中有一些領導的觀念對我特別有幫助,將可以運用在未來的事奉中:
1. 好的領導是一面把任務達成,一面建立與部屬的關係:我們在世界工作多年後,多半會把在公司工作的習慣帶進教會。就是要求權責分明、講求工作效率。有時要求把事情做好,但卻忽略了肢體的關係。公司與教會不同的地方是,公司的權威是建立在勞力與工資互換的制度上。而教會的同工之間,卻是建立在:連於基督、同屬父神的大家庭這基礎上。大家都是志願服事,沒有強制性的命令系統,所以通常服事的品質要求不高。臨時推托的事常會發生。如果遇到做事標準較高,要求較嚴格的人,有時會傷害弟兄姐妹的感情。我們服事神應盡心盡力,但也不能為了把事做好,而忽視彼此關係。如果同工之間只有職務的關係,沒有生命的相連,常會因為做事方法的差異,產生不愉快。在教會之中關係比工作更重要,寧可工作不成功,不要把肢體的合一破壞掉。

應用:在將來教會服事上,同工團隊的建立顯得非常重要。教會不是一人能建立起來,也不是一人的恩賜能撐得下去。團隊之間的關係,就是靠著平時的關心、聆聽、懇談建立起來的。在一起服事的過程中,就是建立同工革命情感的好時機。我會更重視同工之間的互動、用相聚的機會,如一起聚餐、郊遊、親切的交談,建立彼此的關係。

2. 以服務為中心的領導:僕人領導與權威式領導最不同的是:以領導者的意志為中心,還是以被領導者的需要為中心。領導是發揮影響力的一項工作,權威式領導是強制別人照著我的決心做。僕人領導是,發揮服務的角色,建造一個環境,讓眾人的需要能在此得到滿足的。帶領眾人完成共同的願景。這需要不是人好逸惡勞的劣根性,而是讓人安心工作的身心基本需要、辛苦工作的肯定、付出能得到成就感、覺得自己對團體有貢獻。領導者就是要在這些事上發揮領導的作用。

應用:好的僕人領導者把團體的成敗當成自己的責任,成敗不單是維持公司或教會的績效。如人數成長、奉獻增加。而是眾人是否在這個教會中得到滿足,這滿足不是指他個人的欲望,或事業野心。而是帶領會眾能找到神在他一生的中旨意,並讓他能夠在教會中得造就,服侍上得發揮,使得神在他身上的心意能夠得到實現。我會更重視聆聽每個同工在神面前的異象,並樂意鼓勵大家分享異象,建立一個可以實現共同異象的環境,讓每一個願意服事的人都找到一個崗位,能付出個人的心力。

2008年2月29日 星期五

「衝鋒陷陣」觀後感


「衝鋒陷陣」是一部以運動為背景的勵志片。片中探討黑白族裔,如何捐棄成見,合作致勝。兩位教練在領導上所扮演的角色,值得我們學習。

空降而來的領導力的影響與情境的變化
在1970年代,正是黑人民權意識高漲的時代。位於美國中南部的維吉尼亞州,居民的觀念還是很保守。那裏的一所高中的美式足球隊「泰坦隊」,原本只有白人隊員。但是由於學校配合「種族融合」的政策,收了許多黑人學生,這個足球隊一下子由一個白人的隊伍,一變而為黑白混雜的隊伍。原來的白人教練,也因學校政策改變,降為副教練。由外地調來的的黑人總教練,取代了他總教練的地位。白人學生、家長抗議不斷,揚言退出校隊。當地的居民也是一樣對新搬進來的黑人教練,抱著懷疑的眼光。心中想著:「你行嗎?」這樣的一個組合是非常不搭調的,黑人領導白人,又黑白學生之間互相瞧不起對方。連學校也不支持黑人教練,聲明輸一場就撤換。訓練這種球隊同心作戰,是個不容易的事。他所要面對的不單是學生球技的問題,還有球隊士氣、正副教練的心結、最可怕的事整個社會對黑白混雜球隊的抵制。這個艱難的任務就交在黑人教練-布恩的身上。

領袖面對仇恨、分黨危機時的處理
總教練一上任,就面對球隊白人學生聲言對抗,黑白學生經常互相因小事群毆。黑人教練沒有因此退縮,他仍然以鐵血的管理,訓練球員,聲稱:「不看膚色、只看表現」。在嚴格的管教下,布恩憑著自己的信念,化解和副教練間的分歧,及隊員之間種族歧視的對立。他花上時間精力在那些反抗心強的白人學生身上。教他們看出他是個公正無私的教練。爲了球隊勝利,他採取了嚴格的訓練方式。在一個訓練營中,大家看到球隊的改變。從互相瞧不起,到打成一片。

創造合一 (unity) 的關係及環境

布恩教練首先要求他們一天要認識一個膚色不同的隊友,一定要黑白同桌吃飯。打破了他們互不往來的習慣。一個白人學生學唱黑人的歌,學著黑人的語言與黑人開玩笑。無形之中拉近黑白的距離。教練有一次半夜把學生叫醒,跑了幾英哩到南北戰爭,蓋茲堡戰役的墳地,一段話把學生驚醒。「這些躺在這裡的原來都是同一國的人,但是爲了自私的歧見,打的你死我活。一百多年過去了,難道我們還要重復他們的錯誤嗎?」這段話感動了這群學生。把這群勾心鬥角的烏合之眾,訓練成一支團結合作、無堅不摧的隊伍。

Coach Boone and Coach Yoast的領導方式/作風,有何不同?背後原因為何?
布恩教練是以嚴厲著稱,不論膚色,賞罰嚴明,不假寬貸。但是在球賽中似乎,容易情緒化,常把失誤的球員換下,嚴厲斥責。背後可能也是因為他有贏球的壓力。另一個可能就是他是黑人,必須以表現證明他的能力。白人教練與球員的關係較親切,他在球賽中較爲冷靜,在調派球員的能力顯然必總教練強。這可能與他個性有關。

什麼情況可稱的上是「團隊」?
只有同心合作,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利益、願意為團隊犧牲一己的私利的隊伍,才能稱爲一個團隊。要不然只是一群烏合之衆而已。

如何建立合一,具同
一方向的團隊? 團隊的領導要有團結全隊的心志。賞罰公開,大公無私。一但領導偏心,就會破壞團結。一但有私心,隊員就不會心服口服。隊員要能對領袖的領導服從。願意為團體的利益犧牲自我的利益。

領導與堅持原則 領導對於作出的賞罰一定要出於無私的動機。一旦動機正確,就不必害怕惡勢力的威脅。就如黑人教練,在内外逼迫,想搞他下臺的情形下,他仍然繼續他嚴格的作風。因為他知道這都是爲了球隊。

領袖為著所持有的價值而戰 當整個學校當局、社會輿論、對他不滿,用賄賂裁判想把他搞下臺。他面對這個不利的情況,還是堅持他的信念,他要以球隊得勝來證明,黑白混雜的球隊一樣可以得勝。進而向社會證明,黑白二族不是不能融洽相處,團結合作。

領導與「人的價值」 身為領導首先要看重人的價值。下屬與自己一樣是個有血有肉的人,長官有自尊、下屬也有。長官要有成就感、下屬也一樣。身為領導者,要能為下屬著想,俗話説:帶兵帶心,就是這個意思。得到了下屬的心,他豈不會死心塌地的幫長官賣命嗎?

從探討「領導」的角度,寫下一個最觸動你的鏡頭:
布恩教練是位有遠見的領袖。他知道要帶領一個成功的球隊,一定要先化解球員之間因種族而來的仇恨。這仇恨這麽深,影響甚至來自他們的家庭,與所居住的社會。要解決這問題談何容易?但是布恩教練堅持他的信念,不輕易為困難威脅而退縮。花了相當大的苦心,化解球隊中,種族仇恨的問題。 球隊在化解了種族仇恨了之後,同心合意,贏得了球賽的勝利。證明了黑白混雜的球隊一樣可一得勝。努力克服自己歧視心態的白人球員Gerry,反成了在學校中維護黑人的主力。甚至自己原來白人的女朋友不與黑人爲伍,不惜與她分手。在一場車禍以後,白人隊員重傷,全身癱瘓,全體隊員,不分黑白齊聚醫院。最傷心的竟是以前常與他打架的黑人球員。他們安慰Gerry的媽媽,與她擁抱,這對種族意識甚強的Gerry的媽媽是不容易的事。真正的愛能化解仇恨,這愛的動作要從有遠見之人先開始。布恩教練就是打破這仇恨的領袖。 任何積重難返的弊病總要有人出來帶頭改革,否則就永遠不會進步。黑白混雜的球隊都可以克服種族歧視的障礙而反敗爲勝, 還有什麼内部的心結能夠阻擋我們組織的合一呢?我們缺的只是一個願意力挽狂瀾、登高一呼的領袖吧?

從「K-19, 寡婦製造者」看領導



在上「僕人領導」這門課之前,老師讓我們看這部片子:「K-19, 寡婦製造者」。要我們分析片中人物的行爲,在領導上有時麽可以借鏡之處。以下是我的心得: 
空降而來的領導力的影響與情境的變化 在美蘇冷戰時代,蘇聯海軍積極發展,能發射導彈到美國本土的潛艦。K-19就是第一艘發展出來的核子彈道潛艇。因為政治的因素,哈里遜福特飾演的新艦長接替原艦長米凱爾,擔任的指揮官。原艦長在演練失誤下,被降級成為副艦長。官兵對副艦長原來領導的方式已經習慣。突來的撤換,不只影響到副艦長的心情,也影響官兵原來習慣的領導方式。 

  兩位艦長的領導方式/作風,有何不同?背後原因為何? 原來艦長被撤換、降級,已經造成組織內部的矛盾了,而前後任艦長的領導作風截然不同。艦長哈里遜福特,以達成上級交付使命為重,決心整頓紀律。換掉醉酒的核反應室主管、第一次出航就用一連串嚴厲的演練,來考驗官兵遇到緊急事故的能耐。雖副艦長一再勸阻,但他不為所動。他所考量的是軍人的職責是達成任務。為確保達成任務,必須以嚴厲的操練來逼官兵超越能力的極限。副艦長較注重官兵間的人和,是以他個人長時間建立的人脈關係來領導。因為重人和,紀律相對較差。 

做決定時所面對的掙扎 由於領導作風不同,正、副艦長間充滿了緊張關係。正艦長為達成任務,把官兵操得人仰馬翻。副艦長重視人際關係,特別在乎弟兄們的安危。副艦長常常對正艦長不合理的指揮,發出建議,但幾乎全被駁回。在緊急狀況時,矛盾就突顯出來。例如在反應爐過熱時,要不要犧牲人命去修復。在無法修復時能否棄艦,保全生命。能否在求生存的情況下向敵人尋求幫助。這些決定都面臨掙扎。 

面對上級組織無法/沒有支持,又必須完成任務時的領導 副艦長在緊急狀況時面臨很大的壓力,當自己的意見不被採納。而全艦官兵又習慣於他的領導之下,他必須放下對上級的不滿,維持整個組織的運作。對上級沒有支持,又必須完成任務時,領導必需自求多福,首先要向長官聲明自己的極限,盡量爭取所需的支持。然後盡一切力量達成任務。如果任務達成了,上下緊張的關係自然化解。失敗了就準備作代罪羔羊。勇於保護下屬,不推卸責任的長官是難得的。

領導反挫 Leadership Backlash,甚至是出賣與叛變
戲中的艦長在遭遇核外洩的緊急狀況,決定寧死也不向敵人求救。一名長官不滿艦長的領導。私下取出手槍,說通了政戰人員。以黨給政戰人員的權力,把艦長銬住。將權力轉移給副艦長。這個權力只能在艦長背叛國家時才能使用。還好這位副艦長不為權力所誘,沒有趁機公報私仇,反將兩位背叛的軍官逮捕。出賣與叛變是領導者與被領導者衝突的表面化,是兩股敵對勢力攤牌的時候。必以一方失敗退出作為結局。戲中的副艦長決定不參與叛變,使這次叛變未能成功。

領導與勇氣
領導者必須承擔雙重的壓力。上級所交付成敗的壓力,下屬對於領導抗拒的反應。這是身為領導者不能逃避的責任。單顧命令、不近人情,或是一味照顧下屬,不重效率。都不是好的領導作風。所以領導者需要有相當強的勇氣,能夠承擔上面來的壓力。也能化解下屬的反抗。最好的是向上為下屬承擔責任,向下為長官鼓舞全體士氣。最差的是上下推責任,向上則把責任往下推,向下則把壓力往上推。上下交相憤恨,而他一個人好像置身事外,這是沒勇氣的表現。

領導與忠誠 Loyalty and Allegiance
身為領導者,忠誠是必須有的美德。如果自己都不忠,何能要求底下的人忠誠。不管對長官有再多不滿,也不能背叛。背叛的結果不只打擊組織的穩定,而且瓦解了組織中成員的互信關係,危及組織的生存。 領導與犧牲 領導關係整個組織的成敗、存亡。在危險時必需忍痛作出決定。當核反應爐過熱,必須緊急搶修時,就要斷然決定犧牲一些官兵的生命。艦長忍痛連續派出三個小組,未著防護衣進入高度核輻射的核反應爐,搶修設備後,情況得到了控制。當人員受傷被抬出來時,在全體官兵心中佈下死亡的陰影。此時艦長心中掙扎的是,國家的利益,及全體官兵的安危。當不久之後,反應爐過熱的危機再次發生,起初艦長決定下潛到深水中,而不願向美軍求救。後來,見到官兵願意自我犧牲維護他人生命,而核外洩時危及全體官兵、甚至平民的安全時,他決定讓官兵向美軍求援,自己則與潛艦共存亡。可見這位鐵血的艦長也有人性的一面。他因這決定被國家審判,終身不能擔任艦長。但他仍是官兵心目中的好長官。

從探討「領導」的角度,看最觸動的一幕:
最觸動我的一幕是,原先因害怕不敢進去的反應爐軍官,看到代替他進去的軍官全身潰爛的被擡出來,捲縮在一旁哭泣。當他再看到,反應爐管路又破損時,自己穿上雨衣、背著乙炔,走進核反應室去修理破掉的水管。他共待了18分鐘,是準備死在裏面。最後倒下被艦長給擡出來。他有個漂亮的女朋友,他又是軍官學校畢業的學生,前途無量。有千萬個理由不死。但不巧他是反應爐的主管。底下的弟兄都進去了,他哪有躲在外面的道理。但道理人都懂,面對死亡的時候,不是靠著道理就有辦法勝過的。

他怎麽從害怕變成勇於犧牲?我想那位替他進去的弟兄,改變了他的想法。原本不需要進去的人,替他進去了。而他這位長官,卻因怕死不敢進去。爲何一個人有勇氣替別人死呢?我想事軍人為同袍犧牲的觀念,戰勝了怕死的本性。別人能為他,他怎不能為人呢?在戰場上出生入死的軍人,他們之間的情感不是平常的我們所能體會。他們之間已經有種生死與共的革命情感。如果他們在生死存亡之間,還在為一己之私計較的話,最後的命運就是全體隨艦共同毀滅。

影片最後艦長與與當年官兵見面,舉手敬禮。聚在當年犧牲的官兵墓前,舉杯紀念。他們之間最美的記憶永不會被磨滅,就是達成任務後,在冰上大家快樂的踢球。世間的恩怨情愁、國與國的鬥爭、變化無常,這都只是暫時的,如過眼雲煙。與其說遇難者是為國犧牲,不如說他們是爲了同袍的生存而犧牲了。這是在爾虞我詐的冷戰中,最令人敬佩的精神。

2008年1月3日 星期四

傳統與漸進時代論對被提看法的討論

rapture 2.jpg
引言
末世論是神學界中爭議最大的議題,其中最大的爭議點就是千禧年是如何實現,與教會是在大災難的什麼時候被提。單看前千禧年派就有多種被提的理論。其中有部分聖約神學者贊成災後被提。時代論者則主要贊成災前被提,也有部份支持災中、神忿怒前、多次、或災後。被提的時間先後表面看來是個無關痛癢的間題,反正都會得救,先提後提不都一樣嗎?實際上卻關乎背後複雜的神學系統、與解經原則之爭。不同的被提觀也引導信徒對末世有不同的期待。
本文主要是想討論:前千禧年派中兩個主要派別對被提問題的看法。一個是傳統時代論災前被提派,另一個是漸進時代論災後被提派。因為雙方都宣稱根據文法、歷史、字義的解經原則,也都相信千禧年國度會實質建立在地上,並且都相信舊約有關以色列的預言都要實現。為何在被提的問題上會有不同的看法?到底兩種理論根本的差異在哪裏?以下就是本文想要研究的問題:
 聖經中到底是如何描述主的再來?
 災前與災後被提到底有哪些不同?
 被提問題背後爭議的焦點是什麽?
 漸進時代論與傳統時代論有何不同?

聖經中有關主在來的兩重意義

從聖經的經文中,對主再來的描述似乎包含兩層意義,一個是主再來接門徒與他同在,另一個是主再來戰勝魔鬼的勢力、建立千禧年國度。主再來是一個單一的事件呢,還是一個廣泛的描述,其中包含許多末世將要發生的事件?有的人認爲聖經中沒有明確記載主有兩次降臨。應該是同一事件的兩個階段。傳統時代論者認爲,既然主再來有多重目的,就應該是不同的兩個事件,中間有一段分隔的時期。應該把被提從主再來的觀念中分別出來,爲了方便討論,以下稱第一個意義為被提(Rapture),第二個爲主再來(Second coming)。

主降臨與聖徒被提
不管持何種觀點,可以肯定的,聖經中記載末世主的降臨確實有兩重意義,其中一方面強調的是:主要帶著已復活的基督徒,來接還活在世上的基督徒,進入榮耀當中,與主永遠同在,這就是聖經所說的被提。在聖經中明確提到被提的經文有:「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8)其他也有多處經文提到,身體改變形狀。這也是被提時發生的事。如提到:
 「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 15:52 )
 「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0)
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14:3)
這些經文所強調的是對信徒的安慰,希望他們不要因為主離去失去信心。並對將來主再來接他們與他同在心存盼望。

主降臨與戰勝仇敵
另一種基督降臨的描述主要在啓示錄:「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啟19:11)還有舊約有關這段經文的預言:「耶和華啊,求你使你的大能者降臨。萬民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因為我必坐在那裡,審判四圍的列國。…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珥3:11b~16)這裏基督被描述帶著天上眾軍,對神的仇敵發出攻擊。所有反抗神的勢力都要被消滅,基督要作王,親自統治他的選民。

這兩類經文似乎看起來有不同的描述。災前被提論的人因此推論,被提與主再來是兩個互相隔開的不同事件,中間隔著七年災難。而災後被提論的人則認爲不應該把這兩個描述分開,應該看作是主再來的所發生同一事件的不同階段。

對被提與主降臨的共識
事實上,雙方都承認聖經上對主再來的描述,將都會按照所記載的發生。只不過對主再來的事件發生的時機,與其中細節如何實現有不同的看法。災前被提派,在被提與主再來間插入大災難。而災後被提則認爲是連續發生。福音派基督徒對末世將要如何成全雖然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是哪一種派別,基本上都承認並且相信聖經中所說的主要再來,信徒被提,基督要擊敗魔鬼的權勢,信靠神的人要得獎賞,不信的必被定罪。神的子民將進入基督的國度,永遠與主同在 。

傳統時代論災前被提派的看法

關於千禧年到底如何實現,各家理論衆説紛云,本文不可能逐一探討。就在堅守字義解經的前禧年派中,對被提的問題也有許多不同的理論。有災前被提、災中被提、神憤怒前被提、災後被提等不同說法。本文對其中最典型的兩種說法感到興趣,就是傳統時代論(Traditional Dispensationalism)的災前被提派、與漸進時代論(Progressive Dispensationalism)的災後被提派。將在以下兩段分別討論。

支持災前被提論的理由
前千禧年災前被提派認為被提與主再來是分開的,他們把基督再來分成兩個階段:首先在人看不見的情況下,暗暗降臨在空中,教會的聖徒在這時候被提。隔了七年主在眾目睽睽之下,再降臨地上,來除滅惡者,建立一千禧年的國度。主張災前被提的人主要是時代論者,以下幾個理由是由Benware所提出的 :
1. 聖經中以色列民與教會的區別:災前派主張舊約聖經中神與以色列立的約是清楚針對以色列民族,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必成爲大國(創12:2a)必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22:17b)。在大衛之約中,彌賽亞必從大衛的後裔而出,並坐在大衛的位上,他的國必堅立到永遠。(撒下7:12b~13),這些都是無條件之約。這些應許部份應驗在基督對教會的拯救上面。但土地的應許、彌賽亞國度的應許、耶利米的新約中,神應許以色列家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31:33~34)。這些約大都沒有實現。這些應許既是無條件的,不會因為以色列民背約而廢棄。因此就必須等到最後,在彌賽亞再來時才能實現。千禧年就是實現舊約神對以色列民應許之約的時機。如果這時教會也與以色列民同時存在,神要同時實現對兩批人不同的應許。而且這兩批人的界限也不易分別,這就使得教會被提成爲必要。

另外在羅馬書中,保羅說神在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的時候,要拯救以色列民。(羅11:25~26) 這裏保羅清楚分別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的意義,沒有任何意義上的混亂。可見教會與以色列民是神以不同計劃對待的兩個團體。

2. 災難的對以色列人的目的:前千禧年派普遍接受的啓示錄,以及馬太福音中提到的末世大災難,就是在但以理書中第七十個七的預言。在這最後的七年間,神要將他的憤怒傾倒下來。但以理為被擄的以色列民懇切禱告,神回答了他的禱告:「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但9:24~27)。24節經文中的前三個目的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但是以色列百姓還是不信基督,神這裡說的六個目的都還沒在以色列民身上實現。神降下災難為要除淨以色列民的罪惡,預備以色列民迎見他們的王。在這段有關末世災難的預言中並沒有提到外邦人的信徒,所以災前派推論這些預言不是關於教會的。

3. 教會得以免除神的憤怒:神的憤怒是為背逆他的罪人所預備的,一般相信,教會既是神所拯救出來的一群人,是基督的所愛的新婦,決不是神憤怒的對象(帖前5:9)。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中說:「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帖前1:10)。啓示錄中也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3:10)可見教會可以蒙保守,免除災難。

4. 基督隨時都可能再來:主再來是無法預料,隨時可能發生(imminent)。所以聖經作者警告基督徒們儆醒。主將是像賊一樣來到,完全出其不意。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2~44)既然主是突然的來到。但是聖經其他地方也提到主來之前有許多徵兆。如在馬太福音中耶穌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太24:33)似乎是主再來之前有福音傳遍天下、敵基督出現、及大災難等徵兆。爲了解決這矛盾,災前被提派的人主張聖經中提到的主再來的經文包括兩種事件,被提與主再來。基督徒被提時,主是突然來臨,完全無法預料,所以基督徒應該儆醒,預備主隨時再來接我們。主另一次再來是在衆目睽睽之下,榮耀的降臨。這次就不是突如其來的了,乃是有許多徵兆,如敵基督的出現、以色列人歸主、大災難。

5. 被提與主在來情景的差別:災前派認爲被提的經文(帖前4:13~17,林前15:51~53,約14:1~3),與主再來的經文(珥3:11~16,太24:29~31,啟19:11~21)有著明顯的差異:
a. 帖前4章15節提到聖徒被提時是在空中與主相遇。但有關主再來的經文並沒有一處説信徒被提到空中的事。
b. 在被提時主帶給信徒祝福,有關被提的經文中沒有一處提到審判。而主再來卻是帶來對不信者的審判。
c. 在被提的經文中從未看見,有關千禧年國度將在之後建立。但是主再來的經文中卻強調主來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基督的國度。
d. 在被提的經文中提到死人復活,活人改變身體。但在主再來的經文中卻完全沒有提到。
e. 被提在神傾倒下憤怒前發生,但主再來卻是在神降下憤怒之後。
f. 被提後基督與聖徒回到天上(約14:1~3),但主再來時基督卻留在地上。
g. 被提時信主的人被提上天,留下不信的人在地上。但主再來時信徒將與主一同降臨,不信者卻會被從地上除去。

6. 被提與主在來之間需要一段時間:災前派認爲許多事情應該是在被提與主再來之間發生。如:(1)基督台前的審判:「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2)羔羊的婚宴:「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啟19:7)(3)信的人被提之後,要容許一段時間讓地上不信的悔改歸主,如果立即再來審判,將沒有人能進千禧年國度。

7. 在大災難中的經文沒有提到教會:在啓示錄等提到大災難的經文中找不到足夠的證據,説明教會仍存留在大災難之中。

對災前被提理由的評論
1. 對「以色列民應許實現與教會災前被提有必然的關係」回應:支持災前派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以色列民與教會的區別。因為舊約對以色列民無條件的約尚未應驗,而這些應許不能應驗在外邦人身上,因此就必須在末世的千禧年國度中實現。就算接受舊約的應許全部都會應驗在以色列民身上,似乎並不必然推出教會在災前被提這結論。在教會信主的人當中有外邦人,也有以色列民。在主再來時一同被提,再進入千禧年國度,這群得救的以色列民,與大災難後信主的以色列民在血緣上、信仰上沒有本質的不同。如果大災難中信主的以色列民成就了神應許以色列之約,災前得救的以色列民應該也可算作此約的應驗。有些人會提問,這千禧年國是建立在地上,應該是有血肉之體的人進入的。我們知道災前派普遍接受,被提後的基督徒將與基督同進千禧年國。如果說改變形體的以色列、及外邦信徒,與肉身的以色列民同在千禧年國度裏是可接受的。千禧年國度全部都是改變形體的以色列與外邦人信徒,又何嚐不能接受呢?

2. 對「大災難是神專門爲了挽回以色列民預備的」回應:許多災前派提出但以理書的七十個七是專門針對以色列民。但這與災後被提似乎也並不衝突。神藉著災難來呼召以色列人悔改、除淨以色列民的罪惡。並不代表教會就不能同時存在地上。就算大災難時教會仍在地上,神同樣可以達到挽回以色列民這目的。這個理由並不與其他被提理論互相抵觸。

3. 對「教會得以免除神的憤怒」回應:帖前1章10節所說的「神的忿怒」應該是指,神對不信的罪人的審判與刑罰。基督徒都能同意基督徒不在神的憤怒裏面,因為基督的代贖已經完全免去了神的憤怒。這從帖前2:16中逼迫門徒的猶太人可以看出來:「…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這裡忿怒應是指神對他們背逆所預備將來的審判與刑罰,與末世的大災難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另一處經文,啓示錄3章10節中「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災前派認爲教會因為災前被提,而可以免受大災難。這裡的「保守、免去」希臘文tereo ek可以翻成keep from,似乎理解成可以免除試煉。但是ek這個字有從裏面出來的意思,也就是本來在裏面,但從其中逃避或離開。例如:約翰福音17章有完全一樣的用字:「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經文中的保守就是tereo,離開、脫離就是ek。這句經文的意思就是神不叫門徒從世界脫離,但會保守他們從惡者的攻擊中脫離。所以啓示錄中這字的意思是類似的:「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這句話是勉勵也是警戒,也就是說主的保守是在前一句話的條件之下的。信徒遵守基督忍耐的道,然後基督就會「保守你脫離試煉」。按這樣的解釋,似乎這節經文不代表聖徒可以不受末世的災難,反而是在災難中忍耐持守真道,主必會保守他們從試煉中脫離出來。

4. 對「基督隨時都可能再來的」回應:Walvoord主張既然被提是無法預料 ,隨時可能發生,任何預兆或是阻擾都不可能在之前出現。所以因此推論馬太福音24章主耶穌既然說了:他再來之前有福音傳遍天下、敵基督出現、及大災難等徵兆。可見此段經文就不是指被提。但是有多處經文同時提到大災難及主像賊一樣突然臨到:
 「橄欖山講論的同一段家主的比喻也說了:「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4)
 「接下來馬太福音25章的童女的比喻也是說到了,「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25:13)
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
 在末日的征戰之前主還說:「…叫他們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16:14~15)
以上主突然臨到的描述,同時也存在描述大災難的經文中。可見被提與大災難並不是互相排斥、不可能連續發生的兩個事件。
5. 對「被提與主在來情景的差別」回應:因為上述的分別教會與以色列這個原則,災前派已經按照前面的預設將經文加以分類,決定了聖經中何處經文是對教會適用、何處是對以色列適用。在許多提到末世的經文中,也先決定了何者是提到被提的經文、何者是提到主再來的經文。有了這樣的先入爲主的假設,當然會推導出所期待的結果。許多經文事實上是將被提與主再來混在一起講的,並不能將它們分類為單單提到被提、或主再來。例如,馬太福音24到25章。災前派認爲這段經文不可能是指教會,因為教會在當時還不存在,耶穌的門徒是代表以色列民。又因為耶穌的話描述大災難,教會在此時已經被提了,不可能經過大災難。所以這段經文就被排除在適用於教會的經文之外。這樣的釋經法是以先設的神學來決定支持經文的取捨。正確的解經應該是把所有相關的經文,不管是抵觸的或相合的放在一起分析。從細心的釋經中調和衝突的地方,修正不合的預設。所有結論必須從釋經而得,不應從預先的假設而來。
另一點就是不能從個別的經文,沒有提到的部份推出結論。災前派的理由常是,在被提經文找到的描述,在主再來經文找不到,所以被提與主再來是不同的兩回事。但是聖經中常有,不同的作者根據不同的角度,對同一件事分別描述。如四福音中就常出現對基督復活不同的描述。並不代表復活是四次不同的事件。在解決個別經文描述不同時,應該像拼圖一樣把所有相關的經文放在一起,拼湊出整個事件的大體的圖像(Big picture),不該根據作者描述事件的差異,就推論是不同的事件 。

6. 對「被提與主在來之間需要一段時間」回應:有些與教會有關的事件似乎應該是在被提與主再來之間發生。災前派因此推論:教會被提與主再來不能連在一起,要留一段時間讓這些事發生。但這些推論都沒有經文的證據:
 基督台前的審判:從啓示錄、及其他書信的經文中找不到,審判在大災難中發生的例子。反而有許多經文提到是主再來之後:「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另一處是:「我在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1、8)這審判罪可能的時間就是主得國降臨之後(路19:15、23:42)。是對保羅及所有基督徒的,是工作的審判不是定罪的審判。
 羔羊的婚宴:羔羊的婚宴是約翰在異象中所領受的話,教他寫在啓示錄中。其中並沒有明示,婚宴在天上、以及何時舉行。不一定就推論教會必須被提才能與羔羊在天上舉行婚宴。也不一定要在基督降臨擊敗撒旦之前。也有可能就發生在羔羊降臨,教會被提時,也有可能在擊敗撒旦進入千禧年國度之後。羔羊的婚宴與教會被提,沒有明確的經文説明先後關係。
 要有時間讓地上不信的悔改歸主:前面已經説明了,千禧年國度不一定要血肉之軀才得進入,所以改變身體以後的以色列、及外邦信徒一樣可以進入千禧年國。那還會有人問,那都與基督作王了,誰作人民?聖經中說不是每個聖徒都與基督作王,而是得勝的基督徒。所以不必怕沒有人民:「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啟 2:26)「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啟 3:21)

7. 災前派提到有關末世災難的經文中並沒有提到外邦人的信徒,所以推論這些預言不是關於教會的。那是因為他歸納的經文大多是舊約的,當然沒有提到教會,因為當時還不存在。馬太福音24章,基督的門徒是在橄欖山上聽基督說未來的事,那時彼得早已經接下了基督交付教會的鑰匙。這些門徒都是後來教會的使徒。寫下三本符類福音時,教會已經存在幾十年了,福音已經傳遍許多外邦教會了。如果說這段經文對教會不適用,當時寫下聖經的作者怎麽會讓他們出現在三本符類福音之中?如果這段經文對教會不適用,初代教會的使徒、教父又怎麽會讓它們在眾教會中被教導而不糾正呢?

綜合以上對災前派的疑問,災後派認爲許多災前派所提出的理由,並不必然推論出教會在災前被提的結論。

漸進時代論災後被提派的看法
另一種關於被提的理論是災後論,贊成災後論的人有:聖約神學歷史前千禧年論的主要倡導人Ladd ,也有漸進時代論者Tim Warner 。他們所理解的災後被提也有一些差異。他們都把以色列與教會某種意義上分別,在另一些意義上又合一看待。他們也都容許部份寓意解經。他們也都相信教會要經過大災難,在大災難的末了,基督才回來使已睡的聖徒復活,及拯救活著的信徒,建立地上的千禧年國度。Warner比Ladd更看重舊約在以色列民上的應驗,也更重視字義解經。本文是以Warner的文章為討論的對象。

支持災後被提論的理由
1. 耶穌與保羅所說的被提與主再來是一致的:耶穌的橄欖山講論大概是新約中提到主再來最詳細、且最直接的經文。它的重要性在它是耶穌上十架前3天向門徒所說的。並且與舊約但以理書有關末世的預言相合。但以理書中預言的:「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但9:27)正就是如馬太福音中所描述的:「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那大災難中站在聖殿中褻瀆神的敵基督。在敵基督張狂之後,基督在末日要降臨地上擊敗他的作爲。正如但以理書所預言:「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7:13~14)這就是馬太福音24章30~31節所說的人子降臨。因為橄欖山講論比其他經文對主再來更清楚,所以用它作爲綱要,再拿保羅書信、及啓示錄中相關的内容來互相比較,就更能找到末世事件的全貌。以下將用表列的方式 ,比較馬太福音及平行經文中耶穌所說的話,與保羅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中有關主再來的話。將個別事件拼湊在一起來看,就可發現二者有相當高的一致性。主耶穌與保羅所講的内容高度配合,被提與主再來應該不是兩個不同事件,而是同一事件的兩階段。

被提 / 主再來的比較
復活
耶穌: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 6:39)
保羅: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 4:16)

號聲
耶穌:用號筒的大聲,(太 24:31)
保羅:又有神的號吹響(帖前 4:16)

天使
耶穌:他要差遣使者,(太 24:31)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太 25:31)
保羅:天使長的聲音(帖前 4:16),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帖後 1:7)

聚集選民
耶穌: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 24:31)
保羅: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裡聚集,(帖後 2:1)


耶穌: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 24:30)
保羅: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 4:17)

像夜間的賊
耶穌: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3-44)
保羅: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帖前5:2)

普世震驚
耶穌: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路21:35)
保羅: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帖前5:2~3)

警醒不要睡著
耶穌: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甚麼時候來,恐怕他忽然來到,看見你們睡著了。(可13:35~36)
保羅: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儆醒謹守。(帖前5:6)

對黑暗的警告
耶穌: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太 24:50~51) 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 21:34)
保羅: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帖前5:7,8)

脫離忿怒
耶穌:然而,你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路21:18)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21:36)
保羅: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 5:9)

教會存在直到大災難後
耶穌: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 (太24:29-31)
保羅: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帖後 1:7)

耶穌: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來,也不要進去拿家裡的東西;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可 13:14-17)
保羅: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2:2~3)

離道反教之人
耶穌: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太24:10~11)
保羅: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2:3)

敵基督先出現
耶穌: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太24:15)
保羅: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2:3)

污穢聖殿
耶穌: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太24:15)
保羅: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2:4)

對欺騙的警告
耶穌: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太24:4)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24:11)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
保羅: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帖後2:2~3)

有兆頭先出現
耶穌:這樣,你們幾時看見這些事成就,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可13:29)
保羅: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裡,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帖前 5:4)

耶穌: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21:28)
保羅: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2:3)

神的國將降臨
耶穌: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 6:10)
保羅: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15:50)

耶穌:這樣,你們看見這些事漸漸的成就,也該曉得神的國近了。(路 21:31)
保羅: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帖後1:5)

2. 橄欖山講論提到了傳福音給萬民的使命:主耶穌在橄欖山講論中提到了傳福音給萬民的使命。他在復活之後也對著同一群門徒提到大使命。這兩個事件相隔不超過45天。兩段經文都是出自使徒馬太,它們的内容極度相似,比較如下:


橄欖山講論: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
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橄欖山講論: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豫兆呢?(太24:3)
大使命: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兩段經文都提到向萬民傳福音,也都提到傳福音直到世界的末了。使徒行傳耶穌在升天前向門徒們頒佈大應許,就是聖靈將要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得著能力,向萬民作見證。這兩段話都出自耶穌、都對著同一批門徒、時間相隔不久、内容極爲類似,應該具有相同的意義。如果災前派認爲橄欖山講論是針對猶太人,大使命針對教會的基督徒,那就是把神學蓋過解經了。文法、歷史、字義解經,要尊重聖經作者原來的意思,此處就是耶穌講論時的原意,也要嘗試用門徒的角度來理解耶穌話語的意思,不應把個人讀經的領受讀到聖經裏面去。要知道當時並沒有災前被提、與災後被提的末世論存在,也沒有耶穌的話對教會適用、或對門徒適用的問題。話都是出自耶穌,聽話的全部都是基督的門徒,怎麽可能門徒前幾天聽的是一個意思,隔了幾天相同的話卻變了意思了?門徒所領受的:「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當然也包括耶穌前幾天才說的橄欖山講論。如果說橄欖山講論是指對猶太人,耶穌舊不會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因為那不是針對教會的。根據這樣的推論,橄欖山講論應是針對所有猶太與外邦信徒的。

3. 橄欖山講論應該提到聖徒被提:耶穌告訴門徒,主來的日子就像挪亞的日子、與羅得的日子一樣。挪亞的洪水預表上帝的審判,方舟預表救恩。在挪亞的時代,人照常吃喝嫁娶,生活一切如常,從外表看不出分別。挪亞一家因為警醒進了方舟,得到拯救。而其餘的都在方舟之外,被洪水沖去。在末日人要如何被分別呢?耶穌說:「那時,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太24:40~41)經文的意思取決於如何理解取去和撇下。災前派認為取去等同上文的沖去,即是主再來時,這等人被帶走、與別人分隔,意思是負面的;而被撇下的,則是留下進入千禧年國的人。不過沖去、取去這兩個動詞不同,一是負面的意義,一是正面的,難以視作同義。取去在原文中paralambano是接受使和自己同在的意思,而按Strong經文匯編 ,新約提到這字的52次中只有1次是當作拿開(take away)的意思。神接去與他同在,就是被主接去,不是消滅。另一字撇下原文是aphiemi,翻作留下或離開,一般帶有負面的意思。比較合理的理解是: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把世人區分為二:屬主的選民被主所差遣的使者招聚接去,與主永遠同在;不屬主的人被撇下,永遠離開主的面。 如果按此理解,橄欖山講論就提到了被提,就應該適用在所有神選民的神上,包括教會與以色列的信徒。

4. 號筒吹響的經文出現在被提與主再來的經文裏面:林前15:52~53與帖前4:16~17一般被災前派視爲被提經文,兩處經文中都提到號筒吹響,可見這是被提時會發生的一個現象。哥林多前書特別提到:「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15:52~53)如果被提時是號筒末次吹響。那其他地方提到的號筒吹響,就不可能在他之前發生了。然而災前派認爲是主再來經文的:馬太福音24:30~31正提到:「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如果這不是被提發生的時間,而發生在被提之後,那哥林多前書所說的就不是最後的號角了。而啟示錄11章15~18,基督征戰時吹的第七號,也不應該在被提的最後的號角之後了。因此推論最後的號角,就是被提的號角,也就是橄欖山講論中主再來時的號角。從號角吹響時間的分析,被提與主在來應該是連續發生。

5. 五旬節彼得的講道提到約珥書預言的應驗:彼得在五旬節時向衆人傳揚基督的福音,這是在前派肯定的教會的開始。彼得所說的約珥的預言,與耶穌橄欖山講論所說末世的大災難景象非常相似:「神說:在末後的日子,…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16~21)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再來的前兆:「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太24:29)彼得告訴衆多的猶太人,先知預言在末後的日子要發生的事已經應驗了,他們被聖靈充滿正是預言應驗的一部份。這末後的日子將會結束,到時候太陽、月亮、星辰都會出現巨大的變化,基督將會再來召聚他的選民。在這末後日子之前,「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是彼得對猶太人佈道的内容,也是他向萬民傳福音的態度。這福音將要一直傳向萬民直到,主再來的那一天。當時聽這信息的雖然是猶太人,但是他們大都是旅居外邦、回到耶路撒冷。信主了之後就回到外邦去,將這福音的信息帶到萬民中。這是第一篇福音的佈道,它的信息具有代表性。這將福音傳向萬邦直到主再來的信息,也就是給教會的信息。而這個日月變色的異象要到的啓示錄中第六印才應驗,如經上所說的:「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我又看見地大震動,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6:12、17)這就是大災難的時候,也就是末後的日子要結束的時候。教會應該還會留在世上繼續傳揚福音直到世界的末了。

6. 主的日子就是主再來的日子:舊約所說的耶和華的日子,是神要拯救他的選民,並對背逆他的人施行審判的日子,也就是新約中主的日子。根據前一段所提的兩節經文,使徒行傳2章16節:「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而馬太福音24章29節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所以主的日子一定在大災難之後。以賽亞預言耶和華的日子,就是彌賽亞掌權的國度中:「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在那日,惟獨耶和華被尊崇;偶像必全然廢棄。」(賽2:12~19)但是橄欖山講論所提的,在大災難的時候,敵基督要在聖殿中自稱為神。從以上的兩節經文又可以推論耶和華的日子必然是在:千禧年之前。從前面推出的兩個時間參考點:耶和華的日子在大災難之後,千禧年之前。所以結論就是它就是主再來的日子。再看帖撒羅尼迦前書被提經文的後幾節:「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撒前5:2)保羅說這個日子是大家明明知道的,就是耶和華的行審判的日子。而這日子又和前面幾節被提的經文連在一起。可見主再來、信徒被提、與主的日子是連在一起講的,不可能是分開的兩個不同事件。

7. 為主受患難的信徒在主來時得平安:保羅告訴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人:「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1:7~10)這就是主再來的日子信徒的盼望。雖然外界的逼迫劇烈,保羅勉勵他們要忍耐到底。主來的日子近了,當主來時,所有遭患難的信徒,得在主裏享平安。主也將會報應那些逼迫它們的人。這封書信是對外邦的教會說的,不是專對大災難時的猶太人說的。所以這些話對今後所有的與帖撒羅尼迦教會地位相同的教會都適用。保羅在這裏指出,在患難中應當忍耐到底,當主再來的時候,受難者可安息在主裏面。這句話成爲大患難中,所有身陷患難信徒的安慰。如果將來教會之中沒有信徒會進入大災難,保羅應該就不會寫這段經文給教會了。

對災後被提論的評論
1. 對「耶穌與保羅所說的被提與主再來是一致的」評論:災後派列出了橄欖山講論與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的對比,推出兩者所提示一回事。災前派提出反駁,他們認爲:保羅知道耶穌橄欖山講論,所以他對帖撒羅尼迦教會教導主再來時當然會包含被提與主再來這兩個方面。因為主降臨接教會與祂同在,與他帶領聖徒從天降下與魔鬼爭戰,都是對他的子民施行拯救。所以發現存在相似的部分不應覺得希奇。重點是要看兩者不同的地方,如果兩者相差過大,就不能以發現一些相似之處,就宣稱被提與主再來是同一回事。例如:死去的信徒復活、活著的信徒被提到空中、與身體改變形狀,在橄欖山講論完全沒有提到。上表中約翰福音提到的:「在末日卻叫他復活」並未說明是主再來時。可能就是指被提時,已死聖徒的復活。此外,被提後是回到天父家中,主再來時直接進哈米吉多頓大戰,這也是二者不同的地方。
2. 對「橄欖山講論提到了傳福音給萬民的使命」評論:災前派反駁橄欖山講論提與主升天前的大使命並不是在同一個情境之下講的。前一個是耶穌回答彼得,世界的末了時要發生的事。耶穌沒有提到被提而直接講到敵基督,及接著發生的大災難。可見主要是講後三年半的大災難期。此時教會應早已被提,所以耶穌橄欖山講論是指猶太信徒繼續未完成的福音使命,引領萬民歸主。福音的內容、傳福音的使命都是接續教會時期的使命,所以既使門徒理解為同一福音使命也沒有影響。只是傳福音的人完全不同了,教會時期是教會、大災難期是以色列信徒。不見得一定要教會留在地上,才能完成大使命。

3. 對「橄欖山講論應該提到聖徒被提」評論:災後派認為橄欖山講論中「一個取去、一個撇下」中的取去paralambano只用在正面的意義。災前派認爲並不盡然。這個字也被用在猶太人差役將耶穌從客西馬尼園抓走,帶到大祭司處接受審判,最後被處死。(太 27:27, 約19:16) 又被用在魔鬼帶耶穌去看萬國的榮華,引誘他向魔鬼下拜(太 4:5, 8)。 這字還被用在被趕逐的污鬼,帶來了七個更惡的鬼,住進了空的房子(太12:45, 路11:26)。雖然此字大部份的用法是取去在一起,但用在負面的意義也是可能的。關鍵應該看前後文來決定這個字在本節經文中的意義。由於前面一節經文是:「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39)接下來的句子意義應該是平行。前一節說「沖去」代表毀滅,後一節「取去」應該也是有神將不信的人取去消滅的意思。所以,這節經文與被提是無關的。

4. 對「號筒吹響的經文出現在被提與主再來的經文裏面」評論:災前派反對將經文中所有提到的號筒都拿來相提並論。災後派將哥林多前書 15:52的「號筒末次吹響」與橄欖山講論的:「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都招聚了來。」和啓示錄 11:15中的「第七位天使吹號」視為相同。但仔細比較每個號筒吹響時發生的事件,就可以知道,它們不盡然是同一個號筒。在哥林多前書描述「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提到的死人復活,活著的基督徒被提,並沒有提到大災難、或審判的情景。但啓示錄所說「第七位天使吹號」的經文中,提到的卻是一連串的大災難。在第七位天使吹號之前已經有七印、及前六號發生了,吹號之後還有七碗的審判。所以,兩處描述情景並不相同,無法證明兩者是同一回事。

5. 對「五旬節彼得的講道提到約珥書預言的應驗」評論:災前派的反駁如下。彼得這段講道所對的全是「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那時還沒有外邦教會的建立。他只是提到耶穌生前對他們這群猶太門徒的講論:「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講道的内容與橄欖山講論:「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幾乎是一致的。都是講到在末日大災難時,基督將會再來召聚他的選民,也就是信他的以色列民。到那時候,也就是大災難的日子。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也是指凡在當時還存留在地上的人,教會已經被提了,所以不在其内。這裏的講道不能證明,教會在大災難時仍存在地上。

6. 對「主的日子就是主再來的日子」評論:災前派認爲把主的日子當成時間的參考點是非常不準確的,因為這個字並不代表某一個時辰,或某一個事件發生的時間。他通常被定義作:在大災難之後的一段時期,在這時期中主要顯現、拯救選民、報應仇敵。在彼得後書中就提到了:「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 3:10~13)這是千禧年過後,就有的天地被毀滅,神引進新天新地的日子。但是我們也看到了,主的日子是信徒期盼要來到的日子。這日子從開始到結束,前後超過一千年。所以拿這麽長的一短時期來做時間參考點是不準確的。

7. 對「為主受患難的信徒在主來時得平安」評論:災前派辯駁:大患難(tribulation)這個名詞,在聖經中有許多不同的意義。它可指整個末世七年的災難(啟 2:22 ,太 24:29),也可以指的最後三年半的大災難(太 24:21),也可以用來指一般時期的患難(太 13:23, 可 4:17, 約16:33,羅 5:3,羅 12:12,林後 1:4, 帖後 1:4,啟 1:9)。當聖經中提到教會正在患難中的時候,指的就是普通意義的患難。如果是指末世的大患難的話,這大患難的存在就將近兩千年了。所以,帖後1:4節所說的:「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所指應該就是當時教會所經歷的患難,與末世的大患難並沒有關係。不能拿來證明教會在末世也要經歷大患難。

以色列民與教會

區分教會與以色列人是支持災前被提論最主要的理由。如果不是爲了如此,被提與基督再來到底相隔多久,事實上只不過是個旁枝末節的問題。Hal Lindsey說:「若是教會被提發生在基督復臨的同時,就不會有信徒留下來,因此,就不會有人進入天國,再使人類遍滿地面。」他認爲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的國度乃是基督再來時由基督建立的地上國度。大部分的國民是在大災難中相信基督的猶太人。因此教會被提必需在先。但是,若是所有信徒都在祂降臨時被提,基督就無法建立一個猶太人的千禧年國度了。 所以被提這個問題,根本上是源於教會論勝於源於末世論。換句話說災前被提這理論,與其説是對聖經關於末世的經文不同的解釋。還不如説是,建立在對教會與以色列之間關係不同的理解。

災前與災後被提這問題之所以會形成,主要不是雙方各自在新約經文中找到了不同的支持經文,而從這些經文中推導出對立的觀點。而是因為先有了神學立場的差異,因各自不同的立場,對同樣的經文有不同的解釋。什麽是解釋經文主要的差異點呢?就是:猶太人與基督徒是否要分開。影響這兩群人分開與否的關鍵是:舊約裏有關猶太人的應許與預言要如何應驗。以下準備從兩個角度來探討它們之間的差異:
1. 在新約時代是否仍應把以色列民與教會在救恩計劃上分別對待?
2. 舊約的延續性與先知預言應如何應驗?

傳統時代論的看法
1. 按字面意義解經:傳統時代論者基本上是按字面(literal)詮釋聖經,這是指一種按照普通、平常、慣用的方式去解釋字句,不從字句中想像超出字面意思的言外之意。這種解經方式與聖約神學派的人不同,聖約神學派在一般的經文上運用字義解經,但對於預言、或啓示文體,就採取寓意化(allegorical )解經 。傳統時代論者認爲 :因為有關基督第一次來臨的預言,都完全按字面應驗了,所以同樣的字面詮釋法也也該用在有關基督的第二次來臨的預言上。如果用靈意化來解釋預言,客觀性就不存在了。時代論前千禧年派強調,透過字面意義詮釋預言的原則必須一致,除非有客觀的證據支持寓意解經,一般都用字義。在解經原則上,除時代論外,其他的解經學派別都多少都採取字義,寓意雙重的原則。甚至有時同一句經文,前一半字義,後一半寓意。給人飄忽不定,抓不著經文準確意思的感受。

2. 舊約必須按字面應驗在以色列民上:根據字義解經的原則,傳統時代論者解釋舊約時代的約,以及先知書的預言,都是按字面去解釋的。因為許多約都是無條件的、持續到永恆的。不需受約者付出任何代價,單單是由神所立下的。這些約也不會因為受約者背信而廢棄。神藉著這些約清楚地應許以色列人將來擁有土地、後裔衆多、接受彌賽亞的統治、及屬靈的祝福。這幾個約的内容雖有不同,但大部份是延續前約,也有部分的約被更新。以下分別討論這幾個約:
a. 亞伯拉罕之約:神呼召了亞伯拉罕,從他繁衍出一群屬神的後裔,並且藉著他的後裔完成救贖,賜福予世上萬族。神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創17:6~8)神應許亞伯拉罕土地、後裔、國家、君王、及統治的權柄、及對全人類的救贖。這是對他與他後裔無條件的、也是永遠的約。
b. 巴勒斯坦之約:這約延續亞伯拉罕之約有關土地的應許,保証以色列人永遠擁有土地的權利。這約是無條件的,對於不守約的以色列民只會失去福份,但不會使這約失效。就算以色列民失去福份被趕逐出迦南地,「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申30:3)這約應許了以色列人,最後能懊悔罪行、重新得回信心、回到自己的地上。這約在歷史上從未完全應驗,所以它應會在千禧年中應驗。
c. 大衛之約:神應許大衛:「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7:12b~13) 這約是亞伯拉罕之約的延續,主要是君王與國度的應許。這也是無條件的、永遠的約。但這約中說的大衛後裔永遠的君王、與永遠國度,從來沒有在以色列歷史中實現。這要一直等到彌賽亞再臨才能實現,彌賽亞就是應許中的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後裔。詩篇中也印證彌賽亞要掌權到永遠,(詩89:26~29)永遠以神的慈愛來統治以色列民。
d. 新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31:33~34)這約是神將來救贖以色列人的保證。以色列人透過基督的死,罪得赦免。這約也是無條件的、永遠的約。

這四個無條件的、永遠的約,提到神呼召出一群屬衪的百姓、給他們土地、及彌賽亞榮耀治理的應許,為要建造成一個屬神的永恆國度。但在以色列民經歷國家敗亡、聖殿被毀、人民流浪異邦的時刻,神卻讓先知耶利米傳達一個新約的應許:必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應許的國度還沒有實現。將來這國度實現之時,彌賽亞將會坐在寶座上統治衪的子民。以色列百姓切切期盼這個彌賽亞的國度早日來臨。神要藉此救贖和賜福祂的百姓。

基督第一次降臨時已經成就了贖罪的工作,這就是應許實現的開始。但以色列民卻在那時拒絕了基督的福音。這使神對以色列民的拯救中斷,福音的目標轉向外邦人。許多當日神對以色列民無條件的應許,如土地、國度、君王、救贖,今日都尚未完全應驗。那這些永遠的約到底要如何應驗呢?應該是要應驗在肉身的以色列民身上、還是屬靈的以色列民身上呢?聖約神學者認爲,舊約對以色列的應許,已經完全轉移到屬靈的以色列民身上了。但是時代論者不認爲如此,他們認爲神的約應該按字面的意義去了解,既然是對以色列民無條件的、永遠的約,就會應驗在肉身的以色列民身上。他們認爲以色列民將會在末日災難中信主,他們要在彌賽亞統治的國度裏得著福氣,所有尚未應驗的應許都要在千禧年國度中實現。

3. 以色列人與教會的區分:既然神對以色列民的約必然要實現,就不能將這些應許轉移到教會上面。教會是神拯救的另一個計劃,以色列民與教會二者是不同的團體,聖經中以色列民這詞常用來指雅各肉身的後裔,從來不與教會混淆。雖然聖約神學者常將教會稱作「屬靈的以色列」,但從來沒有取代以色列是神選民的特殊地位。即使在教會誕生後,以色列人仍當作是一個與教會分別對待的群體。(羅9:6)。教會時期信主的以色列人是個別的得救,不能算作神對以色列民整體救贖的應驗。他們得救不能停止神對整體以色列民的救贖計劃。教會是神所特別拯救的一群人,這是神在舊約中從未啟示的奧秘(弗3:9)。它從五旬接開始誕生,直到被提爲止。可把教會時期視為耶穌時代猶太人門徒與末世千禧年國度之間的一段插入。因此,這就是教會必須在災前被提的一個理由。大災難是爲了審判不信的外邦人,及懲罰不順服的以色列人,這是舊約預言的實現。在此時教會不應該還留在大災難中,讓神同時要以兩種計劃,來分別治理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團體。

漸進時代論的看法:
1. 以新約作者對預言的觀點重釋舊約預言:漸進時代論是對傳統時代論被批評最多的部份作出修正,他們基本上還是保持字面解經,但是解舊約預言時,不是嚴格按著單獨研究舊約所理解的意思。而是針對預言在新約作者是如何理解的,加以重新詮釋。這種解經方式在傳統時代論是不接受的。 因為他們認為新約作者多有舊約的背景,在寫作時會從舊約的內容中找資料,來支持新的神學觀點,應從舊約來為新約注釋的參考。但不能反過來拿新約當舊約注釋的參考。但是漸進時代論認為,啟示在聖經是漸進開啟的,當新的啟示賜下,兩約相關的主題,如約與預言,就應按新賜下的啟示加以更新。它比起傳統時代論更偏向聖約神學。但它仍在時代論陣營中,因它仍相信字義解經,教會始於五旬節,舊約預言必應驗在以色列民中,亞伯拉罕之約如:土地、君王、國度、萬民因他蒙福都必應驗,以色列國必得救歸主,基督降臨親自在千禧年統治以色列國。

2. 在新約時代所有信主的人全在主裏同歸於一:不管他是猶太人,是外邦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b)「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b)就算是傳統時代論者也同意,所有活在教會時代歸信耶穌基督的人,不管是什麽族裔,都該加入教會,進入基督的身體,與眾聖徒同領受一個聖靈。在基督裏,族裔間隔斷的牆界限被基督拆毀了(弗2:14)。在教會時期的以色列民,與外邦人除了血緣不同,所相信的聖經真理是一樣的,所領受的救恩是一樣的。他們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但不否定他們也是血統上的以色列民,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同時也是肉身的後裔。如果因者傳福音的緣故,越來越多以色列民信主,而且信主的人數多到可算作整個以色列國歸主,這就是亞伯拉罕之約的應驗,不管這日子在大災難之前或之中。如果按客觀的情勢看來,這樣的事情,在當今之世還沒有任何的徵兆。但也不否定在將來能夠實現,一但那一天到了,就是主再來的日子了。所以說,以色列民要是在教會時代信了主,它們同時擁有兩個身份,既是教會的一份子,也仍是算作以色列民。屬靈上他們是基督教會的一部分,肉身上它們也算以色列國的子民。

3. 舊約的應許在以色列餘民身上應驗:現在的問題是,舊約有關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如後裔、土地、國度、福份,到底對這群相信耶穌的以色列民生不生效呢?相信了耶穌、加入了教會,並不會使他們從以色列民中被除名。只要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所有無條件的約還是生效的。但是對於那些不信主的呢?我們必須這麽看,亞伯拉罕之約是對亞伯拉罕的後裔的整體所立的。當然有個基本的認定,這個整體的選民應該是要對神信實的。既使個別不信實的個體,也不能廢除神無條件的約。神會繼續施恩,以慈愛與管教的行動來拯救回他的選民。但是我們也很清楚,這些約雖然是無條件的,但也要願意留在約裏的人,神的聖約對他才能生效。不信的人、背約的人、被剪除的人,在神的約中是無分的。這就是新舊約一致的觀念,神要拯救那些對他信實的餘剩的百姓。他們是在敗壞的世代,回轉尋求神,最終逃離神的審判,得到拯救的一群人。從以賽亞書中提到餘民的經文就可以看到, 神定意拯救的是以色列民中願意悔改、歸回的人。(賽11:10~12,賽46:3~4 ) 對那些硬著頸項、不願回轉的人,神卻叫他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賽6:9) 新約時代,耶穌在面對心裏剛硬、拒絕福音的人,也是引用上面以賽亞書的話來責備他們,稱他們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聽了福音也聽不進去。但是對於虛心領受耶穌所傳之道的人,祂則說:「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這些人就是以賽亞書所說的,從背逆的百姓中回轉的剩餘的百姓。保羅引用以賽亞書說:「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羅9:25~27) 所有接受福音的猶太信徒,就是神的眼裏得救的餘民。

4. 教會不必在大災難前與以色列民分別:既然有這種餘民的觀念,神國的選民的觀念就統一起來了。不管先後信耶穌的以色列人,他們在基督裏是一體的。不必等到教會被提後,那些在地上的以色列民悔改得救,進入彌賽亞的國度成爲子民。所有在被提前信主的以色列民,也同樣是將來彌賽亞的國度的子民。傳統時代論者一直澄清,沒有兩套救恩 。以色列民在大災難時,還是靠基督的寶血罪得赦免,還是相信基督而得稱義。那被提的以色列基督徒,與留下來在悔改信主的以色列民,在信仰上並沒有任何區別。按傳統時代論的說法,爲何一個算成教會,亞伯拉罕之約與他無關,另一個卻算成以色列民,應驗了亞伯拉罕之約?爲何教會在應許得應驗時,不能存在世上。如果教會不被提,舊約的應許還是可以應驗,沒有什麽困難。就算教會被提了,當時地上還會有許多原本不信的外邦人悔改歸主,他們的信仰與被提的基督徒是一樣的。不管他們被稱作什麽名稱,實際上還是外邦的基督徒。而且按照災前派說法,大災難時,信主的以色列人還要傳福音給當時不信的外邦人。這些外邦信徒的存在不影響舊約應許的應驗。那為什麽教會留在地上就會妨礙了舊約應許的應驗?所以很自然的就推論出,所有基督徒都應該是災後被提的觀念。

結論
被提的問題眾說紛云,不易理清楚。限於篇輻,本文只找出兩個華人教會較為接受的兩種被提觀來作比較。一是傳統時代論災前被提、另一是漸進時代論災後被提。雖然兩者都在時代論陣營,但仔細觀察後,發現二者還是有很大的不同。被提的時間只是表面的問題,背後的差異是以色列民與教會是否分別看待,再追下去根本的爭議就是如何解釋舊約的預言。傳統時代論是採取嚴格字義,漸進時代論是大體字義,但容許新約神學觀重釋舊約的預言。表面被提的問題可以爭得很火熱,但個別的經文證據都是旁枝末節,真正難解決的就是舊約的預言釋經方法的問題。這必須要花上更大的功夫深入探討。本文作者不打算在此支持某一個立場,只是單純的提出雙方的問題來討論。站在精妙又深奧的聖經面前,我只能低下頭承認自已的不足,不敢再為災前或災後被提與人爭辯。畢竟有一天主再來了,我們就都知道了。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