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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 星期一

中國家庭教會路在何方?


作者:郭易君

轉自: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53

前言

教會千年,問題千年,恩典千年。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新婦。神賜給教會權柄,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他。作為屬靈的以色列選民,教會在這個世界擔當著基督福音的託付。每一個悔改的基督徒,都有聖靈住在其殿中,賜給他亮光,明白真理,辨別是非,跟隨正道。作為普通信徒中極其卑微軟弱的弟兄,因著基督大愛的激勵,帶著一顆真摯心公正之心撰寫此文,非為個人之故,只為教會復興。關於教會現狀和成績的分析由於資料缺乏,非常淺白,非常不全面,許多問題都是在表面現象,沒有深入分析,我想以後我有功夫了會做深入研究,此文就當時大綱吧。

 對教會問題的反思,筆者不是第一人,幾千年來有很多前輩都看見、呼籲、悔改、復興。筆者乃是後輩中一平凡之人,所看見未必全面,所敘述未必準確,筆者之心,上帝可鑑。之所以談問題,乃是為了讓更多的靈胞警醒並為之禱告,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問題雖多,恩典更大。因為基督已經應許了得勝,這結果我們已經在信心中看見。關於教會方向的看見,筆者也僅代表個人的意見,許多未必成熟和完全。由於認識主和成聖的過程的漸進性,筆者對問題的看法也僅僅是這個階段的看法,相信在有生之年將會進一步改進、成熟,然出生牛犢不畏虎之熱情以及對上帝的愛,相信祭壇之上已經接納,故懇請閱者之長輩多多包涵,閱者之同輩多多見諒,閱讀之晚輩多多寬容。由於受筆者文風的影響,文章筆鋒稍顯犀利,會讓有些弟兄姊妹疼痛,請您暫時容忍愚昧之人的冒犯;由於受以前筆者寫政府公文的影響,文章有八股之嫌疑,請湊合著看下去,我想不會讓您失望。此文已經修改過三稿,感謝CIU的部分教授和同學師兄給我提供的修改意見,感謝國內部分老師和弟兄姊妹給我提供的反饋,我大部分意見都進行了吸收,有些尚未確定之處,沒有修改,願基督紀念你們的愛心,願此文能激勵在基督裡的我所愛的神的百姓。此文算是我在國內服侍五年多近六年的總結,此文過後,筆者將封筆一長段時間,直到基督裝備、感動我的日子。

郭易君

20111018

·Columbia

1950年三自運動發起,經由1954年的40萬信徒簽名擁護三自運動,至今已經60餘年。無論家庭教會的數目還是信徒人數都有很快的增長,一片繁榮景象。宣教士及國內眾多前輩的血淚澆灌出家庭教會現在的成果。然而,冷靜觀察思考,卻處處充滿危機,一不謹慎將會為未來發展埋下隱患。針對家庭教會的出路問題,筆者進行了一些簡單的思考,期望拋磚引玉,激起更多同道對相關問題深入研究。本文將從發展環境、成績和挑戰,重點問題分析,任務和策略三個方面展開敘述。

一、家庭教會發展環境、成績和挑戰

(一)家庭教會發展環境

1.從基督教外部來看,靈界征戰十分明顯,末日氣息漸濃厚,伊斯蘭教大肆宣教,處處搶奪靈魂。世界穆斯林組織大力鼓吹多生多育政策,穆斯林人數日漸增長;同時,穆斯林組織還想盡各種辦法向基督教宣教,如今已經有許多美國黑人基督徒改信伊斯蘭教(一個重要原因是許多白人的種族歧視)。甚至以年輕美貌之穆斯林青年向牧師子女聯姻宣教,從而使牧師的第三代成為穆斯林;二則,佛教在中國馬氏理論式微人心虛空的背景下,以其得天獨厚的傳統優勢和政治優勢擄掠了眾多商人和知識分子的靈魂;新紀元、撒旦教以及各樣異端邪教風起雲湧,各幫各派占山為王、搖旗吶喊、拉人入夥;三則,各種理論思潮喧囂其上,自由主義、社群主義、保守主義,相對主義、懷疑主義、多元主義,虛無主義、犬儒主義、實用主義,民族主義、復古主義、激進主義等各派世間小學以真理的面貌出現,大勢鼓譟,吸引了不少眼球,絆倒了不少靈魂。

 2.從基督教內部來看,歐洲教會式微,美韓等國教會也衰落的跡象。近年來,歐洲教會式微,其衰敗之境況使人震驚,基督教堂被伊斯蘭教租用,被佛教租用做法場,許多偌大教堂只剩下幾位白髮蒼蒼的老人。美國教會也受世俗主義、普世主義、靈恩主義的很大的影響。東方韓國教會受歐美文化的影響,加上沾染世俗主義,已經不像80年代那樣外在清苦卻心靈火熱。有些教會求大、求全、求保障,有些教會建立自己的銀行,做不義的管家,看起來是以防不測,實則是不仰望神。加上有些教會喪失在外邦人中的見證,將福音的土壤踐踏,以致出現未信之民極力抵擋福音的境況。

 3.從福音的禾場來看,到處都是未得之民 辛亥百年來,沒有哪個年代有現在這個年代人心對待福音如此柔軟。 60年的無神論教育,將人心打掃乾淨了,預備迎接那獨一無二的客人基督。傳統風俗、儒家倫理被市場經濟拋棄了,法治原則、理想主義被人治原則和現實主義代替了,民眾對政治領袖和影星明星的崇拜也被貪污腐敗和艷照門打碎了,赤裸裸的金錢和為所欲為的權力無法滿足依然虛空的心,民間宗教和拜偶像無法抑制內心中的無名的恐懼。民眾渴望真相,嚮往真理,尋求道路,探尋生命,然而誰來報告這大好的消息?上帝在尋找合用的工人。根據許多基督徒的說法,14億中國人中信主人數大致有7000萬。筆者認為可能真實的數目比這要少得多,而且眾多基督徒知識和生命都幼小、貧窮、軟弱且缺少見證。即使按7000萬信徒的比例來算,中國僅僅有5%的信主,95%的同胞尚未信主,正在死著(Dying),拉森教授說,鐘錶的秒針每滴答一下就會有一名不信主的中國人死亡。耶穌基督的叩問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路10:30-37)在我的心頭盤旋久久不能退去。我是他們的同胞嗎?我是見死不救的人嗎?

(二)家庭教會的現狀和取得的成績

現狀部分因缺少足夠多的文字和現場資料,筆者參考部分家庭教會學者的文章,僅根據自己近七年來對城市和農村教會的觀察,以及在機關任職期間在全國部分省市的調研情況,和在國內接觸各區域的傳道人所了解的情況進行簡單的介紹。在敘述過程中,筆者可能會跨越家庭和三自的界限和派別的界限。

 1.家庭教會的現狀

——新興城市家庭教會迅速增長。正像劉同蘇牧師所言:神已把福音放在都市化源頭[1]。以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為代表的中國城市家庭教會在過去的十年中經歷快速增長,無論從聚會點數目,聚會人數而言都經歷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飛躍式增長,影響全國教會。城市教會的領袖,竭力地辨明神的真道,雖然有差異,但卻竭力持守教會的合一。他們有國度胸襟,洛桑會議期間,中國教會(主要是福音派教會)資助100位鄰國(2/3)和非洲國家(1/3)的參會者所需250萬人民幣的費用,此舉大大激勵了斯里蘭卡教會和印度教會,他們也決定自行承擔費用,並且資助鄰國的牧者參會;新媒體服侍萌芽,一批好的網站得以建立,一批年輕人的見證逐步推出視頻。以北京為例:以有些教會,探索群體專項事工的路徑,敬拜事工、體育事工、社區事工、孤兒院事工、教育事工、青少年事工、媒體事工等專項事工,都已經逐步開展,並為主得著不少靈魂;有些家庭教會在公民社會和政教關係的新範式,持守公義的法則,不惜付出代價;有些教會,注重真道,注重牧養,牧者為羊群捨己,為真道竭力辨明、吶喊;有些教會,探索在不浮出水面的前提下植堂和建立門徒的方式。總體而言,教會的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教會全職同工逐步增加,教會的開始差派宣教士到別的國家,教會開始培養一批批神學生,為未來中國預備祭壇上的祭牲;教會向社會發出自己的聲音,持守著中國最後的良心;城市家庭教會的傳道人,普遍薪水較低,給傳道人上三險一金的教會很少,身體負擔很重。服侍擔子也非常重,許多人處於高負荷運轉的狀態,急需要為他們的身體靈魂迫切禱告祈求。

——農村家庭教會​​的持守與艱辛。受城市化的影響,需要青年人去城市打工,將妻兒老小留在農村,稱為留守人員。農村家庭教會​​以鄉鎮為中心,聚會人數和質量都有很大提高。他們在真道上竭力地持守,為真理打那美好的仗,不顧一切地抵擋東方閃電、二兩糧、冷水教、三贖基督等異端的影響,筆者今年一月份去往某地方教會,他們的中的同工因持守真道被東方閃電殺害。雖知識貧乏,但堅信不疑,因聖靈同在,神蹟奇事伴隨著福音的能力處處彰顯神的榮耀。筆者去往一處農村教會的時候,看到教會公佈的奉獻表和支出明細,發現傳道人每個月工資僅一百元錢。許多農村教會,五年前幾乎很少基督徒,如今卻發現到處都是貼基督教對聯的家庭。

——城市農民工教會讓人感動。城鄉二元化化的社會結構,導致這些背井離鄉的農民在城市的邊緣求生以養家糊口,他們在城市干建築工、擺地攤買菜、做小本生意、做苦力、收垃圾,被市民看不起,很多孩子老婆不在身邊,他們掙了錢郵回家裡供養妻兒老小治病上學。這些人沒有保險,沒有社會地位,被城管吆來喝去,在社會保障之外。這中間,許多人歸向基督。筆者周日聚會後去北京紫竹院不遠的一個露天市場,發現許多攤位都關門了,上邊寫著,今天是主日不營業。筆者在北京去過農民工教會,也見過其中一些同工和牧者,為他們對主單純的愛而不禁對主心生敬畏。他們雖大多收入不高,但奉獻不菲,他們生意忙碌但持守主日,他們地位低下卻彼此尊重,他們寄居他鄉卻視教會如同家鄉。這些弟兄姊妹真的特別可愛。 2.家庭教會取得的成績 概述家庭教會取得的成績實在非常難。筆者嘗試站在中立的立場,本著歸榮耀於神的態度將近年來城市教會取得的成績進行簡單的概括性敘述。

——廣傳福音。在北京的街頭小巷、學校社區,不難看到傳福音的人,他們中有三自教堂的爺爺奶奶,也有家庭教會的80後年輕人。有福音機構如學園傳道會的弟兄姊妹,有國外宣教士的腳踪,也有各家庭教會的不懈努力。在國內筆者所負責的家庭教會某聚會點,在2007年到2011年期間,幾乎每週都有很多新朋友來,平均下來幾乎每週都會有1人以上決志禱告。各個教會都經歷類似的狀況。近30年的家庭教會發展是一批批傳道人,一個個弟兄姊妹跋山涉水、拋家舍業、用心用力傳出來的。筆者認識一個北京家庭教會的領袖,三年時間一對一傳福音1000人,90%以上都悔改信主。筆者所在教會的一個弟兄(SW教會公開聚會之前)每週都帶領人到中關村廣場傳福音,每週都帶領人信主。

——持守真道。國內的改革宗和福音派,以各自的雜誌和網站為平台,從智力和知識上竭力抵擋世俗主義和異端邪說的進攻,在理論前線為主努力打仗,大批的平信徒弟兄姊妹,為堅守主的道,許多人為了主道被迫辭職丟掉工作,為主道遭受父母的逼迫,為主道被監視居住、坐監、遭受恐嚇;大批傳道人和同工為國家認罪,為社群擔憂,常常禁食,常常流淚,常常為靈魂代求,常常夜不能寐;神在全國教會中呼召一批基督徒每天清晨5-7點鐘起來禱告上帝。這樣的見證在國內很多,這些弟兄姊妹特別可愛,特別寶貴,特別認真,特別讓人感動。

——服侍貧弱。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策略導致國家貧富差距的巨大鴻溝,富人愈富,窮人愈窮。在教會中的孤兒、寡婦、殘疾人以及社會中的邊緣群體都是需要關懷救助的地方。家庭教會在救助困難群體上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許多家庭教會參與孤兒院、養老院、賑災、助學等多項社會幫扶當中。許多基督徒到這些機構擔當義工,以基督的愛溫暖一個一個孤苦的靈魂,使他們看到基督的光,認識福音的大愛。教會奉獻中的重要一部分用在了幫扶教會中窮人身上,有些有重大疾病無錢醫治,有些人沒有生存保障無錢生活,有些人人生低谷暫時困難。教會儘自己的全力幫助這些肢體,擔當了許多應該由政府擔當的職能,減輕了政府的負擔,減少到了社會矛盾的可能。

——社會良心。在整個中國的社會法制道德大廈崩潰的今天,貪污腐敗,食品安全,學術剽竊等各個領域醜陋不堪,艷照門、包二奶、毒牛奶、地溝油、溫州動車、性奴事件等等,不禁讓人憂慮、擔心、難過、吶喊中國人的良心在哪裡呢?中國人最後的良心持守地在教會,他們為那一次交託給他們的真道竭力爭辯(猶1:3),許多基督徒在持守著社會的良心底線。在學校裡,不剽竊論文,不考試作弊的許多是基督徒;在醫院裡不收紅包的許多是基督徒;在政壇里許多不受賄不包二奶的是基督徒;在娛樂圈許多沒有緋聞的是基督徒;在商界中許多不做假賬、不做假貨的人是基督徒;在文化界,不溜鬚拍馬敢怒敢言的是基督徒;在家庭中,他們互愛互敬,持守婚姻的聖潔,不與這個時代同流和污。他們雖然軟弱,充滿問題,但是那內在真實的生命卻無法抹去,他們不自誇,不炫耀,不做作,不媚俗,他們是中國的脊梁,是中國的希望。

——公民社會。幾千年來興亡輪替的咒詛在中華大地上驅之不散,零和博弈的法則在政治社會中耗盡最後一點創造力,魔鬼和死亡轄制著這片蒼涼的土地。當代中國,權威主義政府之下,幾乎沒有公民社會可言。上帝給中國人留下“沒有向巴力屈膝的七千人”,為中國的發展探索了某種公民社會組織的模式。家庭教會是中國真正的公民社會,他們以信仰為中心,自願形成的非營利性組織,他們探索三權分立的教會治理模式,尋求奉獻服事的生命呼召,追求信仰,順服政府,進入社會,為中國政治和社會發展探索了某種治理模式,也給中國人帶來了福音的希望。不僅僅帶來赦免、悔改的道,拯救失喪的靈魂,也給文化和社會更新帶來了真理的亮光。

(三)家庭教會發展面臨的挑戰

     家庭教會有許多成績,但是也有不少挑戰,這些挑戰每一項都是對基督信仰的進攻。我們不能在成績面前停滯不前,忘記了問題,也不能在問題面前垂頭喪氣,乃是正視現在的問題,並勇敢地面對。

“教會建立在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在這樣的信心和愛心的確據中,我們才能建造更加合神心意的教會。

 1.世俗主義(secularism) 所謂世俗主義,從聖經角度的解讀,即是愛世界的潮流:“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一2:16;雅4:4)。包括物質主義、拜金主義、實用主義、享樂主義、消費主義、官本位思想、成功神學等。世俗主義侵染教會體現在,基督徒將世界的智慧、思潮、方法,帶到教會當中。比如崇拜有名望的牧師,高看有錢有勢的人,將奮銳黨的政治思想摻雜到教會治理之中,論資排輩,江湖義氣,結黨營私等。教會是社會良心的最後一道防線,是世界上的光和鹽,鹽若失了味,就會被踐踏(太5:13)。 1954年中國的41.6萬多萬基督徒(近三分之二)向巴比倫​​大城屈身,失掉了見證,僅有10萬左右的基督徒持守見證。最後教會被拆毀,全國兩萬間教會只剩下100間(0.5%),到文革期間幾乎全部拆毀。教會一旦沾染世俗,與巴比倫行淫,就是與神為敵(雅4:4)。上帝就必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的工作(耶1:10)。這些血淋淋的見證和教訓,我們怎能不為之反思、警醒?

 2.反智主義(anti-intellectualism) 中國家庭教會繼承有敬虔主義(Collegia Pietatis)的傳統,注重內在的生命,靈修、禱告、讀經、情感的活潑與內在亮光。倪柝聲言“摸著耶穌”的生命。這是我們的寶貴財富。在歷史上,前輩在十字架真理上的忠心,留下了敬虔受苦的榜樣。但是,正如簡河培牧師所言敬虔主義“在‘屬靈的生氣’,與‘智力的運用’兩方面沒有好好地加以平衡”[2]。如今,後輩除了要繼承十字架敬虔主義傳統之外,要格外警惕反智主義。所謂反智主義,簡言之就是反標準、反傳統、反精英。受革命有理等激進主義思想影響,中國人很多有反智主義傾向,對於思考、精英、研究等具有嘲弄的態度。 “讀書無用論”等都是反智主義的體現。在教會內,反智主義主要體現在,“不用讀神學,只要讀聖經就行”,“不要搞研究,只要敬虔就行”,“不要牧師,大家一起乾就行”。反智主義,是不符合聖經的(彼後3:18;腓1:9),不利於中國教會的發展,已經對中國家庭教會的發展造成了很多傷害,比如由於反智主義導致靈恩派大行其道,家庭教會在許多農村地區有淪為民間信仰的危險。

 3.行動主義(Activism) 馬克思主義強調實踐的第一性,小平同志提出“白貓黑貓理論”,“不辯論,不爭論,悶聲發大財”。行勝於言也是清華大學的精神。行動主義哲學強調行動和實踐,主張腳勝於嘴。國內許多教會的領袖受此哲學的影響。筆者尊重務實的態度,但在教會的發展上是“道勝於行”,“神勝於行”,要先辨別是否是神的旨意,是否符合聖經真理,這個最重要,然後再去行,要先辨別是否是神的時機而後行。對於平信徒而言,行動主義表現在“越忙碌就越有自己的價值[3]”。耶和華不喜歡人的腿快,馬的力大(詩147:10),在一些重大的方向性的問題上,需要慎思明辨、忍耐等候。行動固然重要,但是方向錯了,就是“南轅北轍”;行動固然重要,但是方法錯了,就是“事倍功半”;行動固然重要,但是時機錯了,就會“功敗垂成”。

 4.拿來主義(plagiarism) 拿來主義是魯迅提出的概念,主要是指不經消化吸收,直接複製、剽竊照單全收國外文化的一種態度和一套行動法則。從教會的發展歷史來看,中國教會的確很幼小,許多方面需要謙卑順服地學習別國的經驗,在真道持守、敬虔生活和福音宣教上都需要向其他國家的教會學習。但是不能全盤接受,不能好的壞的都學。教會發展中需要辨明和研究之後再學習,學習之後要本於聖經,結合中國教會的實際情況,應用在教會中。在牧養教會中,許多教會奉行“拿來主義”的思想,直接將美國和韓國的教材和經驗拿到國內來用,自己不認認真真地準備材料,導致水土不服,效果不佳,不僅浪費人財物力,而且耽誤基督徒生命的成長;在堂會建設上,西方到處都是大教堂,許多領袖認為我們也應該建大教堂,政府不允許建教堂,退而求其次——租大的場地;在文化上,西方教會人與人之間表面友好親熱,但內心獨立冷漠,中國部分領袖學習別人的表面熱乎,心裡冷漠。西方教會大搞聖誕節,中國教會也學著湊熱鬧。這些都是拿來主義的態度,是不求創新的中國大陸浮躁社會思潮的體現,為是一種懶惰和偷竊的行為,不僅得罪神,而且攔阻教會的發展。

5.相對主義(relativism) 相對主義是一種哲學學說,強調真理的相對性,認為真理以其他條件(如認知體系、社會文化特性、階級、時地等)為尺度,反對真理的絕對性。相對主義作為一種科研中的保守態度,筆者認為有其道理。然而擴展到社會、宗教等領域,則是違背聖經原則的。在教會中,相對主義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否認聖經的權威,認為聖經的真理是相對的;二是否認並消減聖經倫理原則的絕對性,為犯罪大開便宜之門;三否認在救恩、敬拜、禱告、治理上有聖經絕對的明確無誤的教導和原則,為寬容異端,接納自由派提供了溫床和土壤。相對主義打著中立的態度,表面看起來是治學嚴謹,實則是糊里糊塗。相對主義損傷教會的權柄,撕扯信徒的生命,降低聖經的權威,影響真理的尋求,是撒旦的謊言和魔鬼的差役。

6.民族主義(nationalism) 民族主義,簡言之,即指將自我民族作為政治、經濟、文化的主體而置於至上至尊 價值觀考慮的思想或運動。在教會中民族主義,強調“中華民族教會復興”,“中國教會”在救恩史上特別作用,強調中國基督徒的特殊性和某種“愛國情緒”。聖經上教導,使萬國萬民做我的門徒,神的國度乃是天上的國度,非地上的國度,巴別塔事件之後,方有地上國家的開始,基督的十字架乃是將萬國萬民吸引到救恩中的核心轉折事件。沒有任何民族和國家值得特別的推崇(這個問題在美國也很明顯,儼然一副“選民”“選國”的態度),在上帝眼中“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賽40:15)。基督再來之時“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大聲喊著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也歸與羔羊。”(啟7:9-10)。民族主義還體現在基督徒,中日關係、歷史問題等。基督徒是天上的國民(腓3:20),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7.激進主義(radicalism) 激進主義是國內知識分子非常熟悉的一個名詞,主要是指以暴力、革命等激烈的方式改變現狀的行為。激進主義者一般對現狀有強烈的不滿,內心中充滿苦毒抱怨和不饒恕,同時在道德或是思想上自以為義。在基督徒的話語系統中,激進主義的歷史也非常久遠,耶穌的門徒就有多名是奮銳黨,而奮銳黨就是當時的激進主義組織。激進主義在當代教會中主要體現在,將民主主義、自由主義等政治理想帶到信仰當中。對於經歷過八十年代末那件事情的基督徒而言,激進主義就是我們的十字架。信主之後這一點雖然在聖經中逐漸被對付,但是心中的“陰鬱情節”卻很難消除。這一代弟兄姊妹需要對神在歷史中主權地位的重新認識,需要在十字架上徹底看清罪人的本相和赦罪的恩典,需要真實地饒恕、赦免和基督的愛。信仰容不得半點摻雜,我們如同基督眼中的瞳仁,眼中不能揉進半粒沙子。奮銳黨人西門和稅吏馬太本是敵人,但是他們跟隨了耶穌,就放下了自己原有的價值觀念,等候基督純全的真理徹底更新自己的生命。基督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8.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 個人主義是一種以個人為中心對待社會或他人的思想和理論觀點。表現為利己主義、利他主義、自由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等形式。個人主義在教會中的體現,主要是“個人中心”和“自我關注”。該觀點的信徒將“每個人和上帝單獨溝通”救恩個人關係無限擴大,將信仰變成“自我中心”的信仰。較難聽取弟兄姊妹的意見,在和上帝與教會的關係中“劃分領域”。將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劃分開,認為信仰是私人領域的。部分信徒在教會中一種態度,在工作和學校一個態度,形成信仰與社會生活的割裂。個人主義的一個重要損傷,使罪得以擴大,無法予以對付。此類人許多很可能在救恩上都有很大的問題。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結合,常常帶著“現代文明”的面具在教會中影響肢體。個人主義是驕傲的產物,基督徒的生命應以基督為中心。個人主義者一般需要專門的輔導和信心的歸正。

9.分離主義(separatism) 分離主義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是指由於情感、意志、理念的不同,而主張從某國家、族群、社會團體當中分離出來的理論學說。作為宗教詞彙,最早用於英國清教,後來指那些認為不能在現有的教會中實現自己的改革理想而要自己建立獨立於現有教會之外的新教會的人們,這些人就被稱為分離主義者,或者分離派。聖經教導“分別為聖”的生活,創世紀記載“各從其類,成為美好”。分離不一定是消極概念。從教會發展來看,正是宗教改革路德、加爾文等前輩的分離主義,才有今天的新教。聖經教導“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基督升天受難之前的為教會的禱告中說“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17:11),因為他知道許多基督徒屬乎血氣,容易結黨紛爭,容易分裂教會。分離主義若不是在極深謙卑、萬分謹慎、切切禱告、聖靈帶領下的行為,就淪為“分裂教會”,分裂教會就是分裂基督的身體,就是抵擋神與神為仇了。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即是聖經,簡言之便是使徒信經,再簡言之便是十字架復活的福音,除此之外若再立別的根基便如保羅所言“可詛可咒” (林前3:11,16:22)。

[1]基督日報,劉同蘇牧師談家庭教會現狀

[2]簡河培,現代神學評論,第十四章,敬虔主義

[3]許宏度,華人信徒在西方社會面臨的挑戰,舉目51期

二、家庭教會重點問題分析

(一)中國家庭教會發展初級階段的研判

根據社科院2010年《宗教藍皮書》調查數據顯示,在我國基督徒群體中,1965年以前信教的佔3.0%,1966-1981年間信教的佔5.7%,1982-1992年間信教的佔17.9%, 1993-2002年間信教的佔42.4%,2003-2009年間信教的佔31.0%。從調查數據可知,近三分之一的人是在2003年以後信主,根據筆者對七年來的觀察估算,此部分歸主人群應該半數以上發生在城市教會。此間信主的人很多已經成為城市教會的重要同工。作為家庭的第一代基督徒,他們面對家庭、社會、國家等多方面的壓力,從神學裝備、生命質量來說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根據筆者對北京近十家左右城市教會的了解,許多基督徒都是在信主1-3年之間成為同工,這不能不說是神蹟。但是也應看到,大批不分左右手的嬰孩存在於教會之中,不管救恩知識、屬靈經歷、牧養照管等等都處在十分幼小的狀態,流失率和折損率高得讓人心寒。許多生命質地非常好的弟兄姊妹由於牧養不到位,在學習、工作、戀愛、婚姻等各方面失掉美好的見證,甚至離開主,放棄信仰。總體而言,中國家庭教會整體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苦練內功,夯實基礎乃是教會發展的主要任務。當孩子還在學走路的時候,我們不能要求他跑步,當孩子還在吃奶的時候,我們不能讓他吃乾糧,當孩子還在上學的時候,我們不能想著給他蓋房子娶媳婦,生有時,死有時,神做事有定時。對於中國教會而言,踏踏實實地牧養,把孩子養大成人是為人父母最應該關注的事情。

“天下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神的豐富和讓人不能偷懶的辦法是他創造的多樣性和豐富性。中國教會可以參考別人的經驗,卻不要照搬西方、東方的經驗,自己的孩子自己養,不能像別人帶孩子一樣養自己的孩子。窮有窮養,富有富養。重要的不是穿得衣服、吃得食物,重要的是把他們培養成敬畏主愛主的人。

(二)各教派衝突和張力中應謀求“重疊共識”

重疊共識(Overlapping consensus)美國政治學家羅爾斯為處理當今社會如何在多樣性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協調行動和穩定秩序的問題而提出的重要概念。該觀點認為持不同觀點的人們都以合理的態度彼此相待;基於不同價值的人們從各自角度出發或通過採納彼此視角而支持共同的規範;以及目前持有不同觀點和立場的人們,努力尋求未來的彼此理解乃至“視域融合”。近年來,中國家庭教會出現明顯的派別分野,以北京為例,改革宗崛起並逐步形成自己的系統,以門徒系統為代表;福音派以各自的地下神學院為中心,也正在整合資源形成自己的派別,大使命、活水、更新神學院等逐步自成體系;同時溫州系統、聚會處、傳統教會、靈恩派系統等也都在整合資源建立自己的派別。筆者認為,從神道的持守來講,在這個時期出派別是教會發展的必然,有助於“竭力辨明真道”,使基督福音的旨意被明辨和持守,有助於得著具有不同群體特徵的人群。同時需要提醒的是,家庭教會各教派應該謀求“重疊共識”。在排他性和共融性上達成某些原則,在持守自身呼召和尊重上帝主權與教派寬容上達成某種共識。換句話說,家庭教會必須有建立某些“根基條款”和“普遍共識”。如使徒信經、福音使命,在此基礎上推動社會文化事工、宣教事工,抵制異端,面對共同的敵人----黑暗靈界中的撒旦。

1950年,三自攻擊家庭教會的一個重要的理由便是,教派林立,互相攻擊。派別的自負表現在“唯我獨尊”與“神只在我們派別中”。可以說,自負是撒旦的同伴,驕傲是魔鬼的差役。各個派別沒有誰有資格說“我們的派別是道路、真理、生命”,唯獨基督才是。從西方教會來看長老會、浸信會、路德宗、巡禮宗等各派在推動文化使命和宣教上有非常好的合作與配搭。 (內地會)OMF就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案例。

(三)政教關係的灰色地帶下默默耕耘

幾十年中,家庭教會游離於體制之外,處在政治社會的灰色地帶。近十年來隨著城市教會的興起,大批的知識分子歸正信主,將家庭教會的國家合法性作為教會發展的重要目標正式地提出來。以守望教會為代表的部分教會向政府提交登記申請,卻未被許可。許多知識分子,比如守望教會的劉關長老,在多個場合拋出“Who I am”家庭教會社會政治合法性問題。

筆者認為這種提法有值得商榷之處。一方面,核心的問題是,教會到底把什麼當成自己的使命和神的託付?筆者認為“Who I am”問題是教會最不應該的得問題,教會的身份不是地上政權賦予的,他的身份是神賦予的,他是上帝的新婦,是屬靈的新以色列民,是承擔基督福音託付的地方。記得筆者2007年高校循環禱告傳福音的時候,一個傳福音的對象曾經戲謔地說:“如果我是統治者,我就給你們合法性,給你們蓋許多大教堂,誰信主給誰發獎金,考試加分,我想這樣不出幾年你們基督教就完了”。雖然是玩笑之話,但是這個外邦人說得話深深地觸碰到我的心。教會到底是什麼?基督信仰到底是什麼?背十字架到底是什麼?上帝的旨意到底是什麼?默默的耕耘很辛苦,也很寂寞,但是信徒的忍耐正在乎此(羅馬書5:3-4)。

       另一方面,國家沒有承認家庭教會合法性的政治基礎。國家的主流意識形態是無神論,從其理論上講,有神論是被逐步消滅的對象。國家的政治體制是權威主義體制,任何社團若不歸屬於政府,就是潛在對國家有危害的團體(筆者曾經認為經濟團體除外,實際上我在國內許多省份調研的時候聽到政府官員官員貶低非議民營企業,我想這也是“國進民退”的官方思想背景)。家庭教會公開宣揚有神論,那就是挖國家的意識形態統治的牆角;家庭教會尋求合法性,即是對政府統治有潛在危險的團體。這是一個缺少安全感需要心理輔導和上帝醫治的執政者,需要我們為他們切切地禱告,等候神動工成全的那一天。同時,因為執政者沒有能力真正地把觸角伸到每一個地方,在對家庭教會的問題上,許多地方採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同時從政績觀上而言,許多當政者不真的關注你信不信神,他們只關注,“你別鬧事就行”,這樣其實給家庭教會發展提供了很好的機會。

(四)家庭教會與三自教會的本質區別 

    眾所周知,社會主義改造到文革20餘年時間裡,大批拒絕簽名的基督徒被批鬥、坐監和殺害。據史料記載1950年6月至1953年底,中國基督徒至少56000人被監禁,10690人被處決。 1957年反右鬥爭中,2230多名基督徒以右派的名義被處決。還有更多的無法統計的受害者。與此同時,至少10萬的獨立教派的基督徒,以“順服神高過順服人”的態度走向家庭教會,抵抗意識形態改造。

    如今,當初為主受苦的前輩們一一歸回天家,作為改革開放後歸主的基督徒,當如何以史為鑑,忠於上帝,這是這一代人需要共同思考的問題。三自教會和家庭教會到底爭論的焦點是什麼?什麼是三自教會和家庭教會的本質區別?在這個時代家庭教會應當如何持守對主的忠心?國外許多信徒不明白中國家庭教會(Underground Church)為什麼不與政府合作,也不明白家庭教會與三自教會的區別到底在什麼地方。從本質而言,起初三自教會的許多領袖是自由派、不信派,比如吳耀宗、丁光訓等。三自教會是歷史的產物,是在上帝使用中共的特殊歷史時期下,民族主義、愛國主義、意識形態與自由派神學摻雜下的特殊教會形態,是上帝拆毀、熬煉、建立中國真正討他喜悅的教會的重要過程,雖然充滿著各樣罪惡和不堪,但是卻在上帝的掌管之中,需要這個時代的基督徒饒恕、赦免和憐憫的對象。從上帝聖潔的屬性而言,三自教會在上帝和教會之間加上了個第三者——政黨,從而使基督的新婦受辱;從福音而言,大部分三自教會不講悔改、赦罪的福音(現在的三自與以前已經大不相同,不乏信息很純正的三自教會),三自領袖所言“愛就是上帝”從邏輯上替換“神就是愛”的概念,更有所謂毛澤東可以進天國的講論,實在是胡言亂語、思維錯亂;從牧養理念角度而言,三自教會許多牧師,並不真的關注牧養,關注羊群的生命,羊到了教會,自己找食物吃,至於他死了、病了、渴了,牧人並不關注,這不是教會,這是權貴們設立的勞教所或者收容所,這樣說稍微略顯刻薄,畢竟三自有神的美意,但是毋庸置疑,基督對彼得三次的命令“你牧養我的羊”在這裡沒有被遵行。

   與此同時,家庭教會持守上帝的真道,以天上之城為自己的家鄉,持守十字架神學、受苦神學,保留了教會純正的火種。在文革期間,中國農村的家庭教會冒著生命的危險保護並傳播聖經,為主受苦坐監、流血殉道。文革之後,被平反的基督徒更是捨命地服侍,開放家庭,牧養群羊,把一個靈魂當一個靈魂,照顧軟弱的羊,醫治有病的羊,看護孤苦的羊,尋找失喪的羊,建立了一批一批的門徒。與此同時,聖靈又興起一批批農村傳道人,受逼受辱、拋家舍業、背井離鄉,將福音傳遍大江南北,到處是枯木逢春之景象,從此,大量的農村家庭教會​​得以建立。 89之後,一批知識分子理想主義破滅,被福音抓​​住,在北美或者歐洲歸向基督,對國內福音有重要反哺作用。同時,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政府對農村基督教的打壓,許多農村傳道人到城市打工,在城市邊緣建立農民工教會,但較難進入知識分子群體當中。 92年中韓建交後,一批韓國宣教士到中國城市宣教,栽培門徒,培養了目前中國城市教會的眾多中青年領袖,這批家庭教會的領袖,一般在大學信主,屬於知識分子行列,後立志奉獻,到海外裝備或者在國內地下神學院裝備,後來全職服侍,這就是目前的城市新興教會。城市新興教會的牧者是中國教會復興過程中的重要一環,也是上帝為中國教會預備的過度者。他們一方面頂住政治的壓力,不參加三自活動,另一方面竭力探尋家庭教會出路,在堂會制、治理結構、教會紀律、對外宣教、神學教育等各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經過以上的簡單分析,筆者認為家庭教會與三自教會的最大不同體現在三個方面即清潔的政教關係、純正的福音教義和捨命的教會牧養:

1.清潔的政教關係:“凱撒的歸凱撒,神的歸給神”,政治是政治,信仰是信仰,政治不能干涉信仰,信仰也不能干涉政治,政治與信仰必須分開。政治的目的是地上之城,信仰的目的是天上之城;意識形態不可進入信仰中;政客不能做教會的領袖;信仰尊重政府的統治地位,順服一切不與信仰核心衝突的政策和法律;政治不能插手信徒聚會、人事、敬拜、禱告、奉獻、傳福音等教會事務。

2.純正的福音教義:家庭教會反對自由派神學,反對社會福音派神學;認為,聖經是一切信仰的根據,相信聖經裡的一切神蹟,遵行聖經一切的教導;相信使徒信經的信仰告白;願意過聖潔淨的生活,願意為十字架受苦甚至捨命;不追求富貴榮華,追求天上更美的家鄉;願意擔當傳福音與宣教的使命;相信我們這個時代離末世更近,因此應當更加警醒謹慎,殷勤做工等候基督的再來。

3.捨命的教會牧養:“餵養主的羊”(約21:17)是基督升天前的託付。家庭教會牧者願意凡事效法基督的榜樣,不做僱工(約10:12-13),乃是願意為羊群捨己、受苦(約10:11),為一個靈魂奉獻自己的時間、金錢、身體乃是生命;竭力研究、教導和辨明主的道,按著正義分解聖經(提後2:15),看重這道超過自己的生命;願意與哀哭的人同哭,願意與喜樂的人同樂(羅12:15);願意奔遭喪之家(傳7:4)。不以外表判斷人(雅2:9),持守教會的聖潔(來12:14),保持教會的獨立,注重同工的配搭(林12:14);願意擔當宣教的使命。

(五)健康的教會治理結構

在教會發展的初級階段,教會治理一般是家長式的治理方式,在家庭聚會的小教會適合此種方式。家長式的管理方式相對簡單,由開放家庭的牧者全權負責,有幾名同工配搭即可,管理起來像一個大家庭,一般是家長說了算,此種方式的優點是管理起來相對容易,可以關照到個人,教會可以把主要精力關注到牧養上,而不是治理上,有利於深度牧養。缺點是隨著信徒生命的成長,羊群的福音國度胸懷、肢體連接相對較差,難以獨自擔當宣教使命,必須通過別的方式補足。

隨著教會人數的增加,原來的家庭聚會若不分裂出新的細胞教會,而是搬進大的會堂的話,對教會的治理而言就提出了一定的挑戰。教會人數增加必然導致教會內的各項需求增加,此時根據使徒時代的教導和歷史上的經驗,可藉鑑長老會的管理方式(根據筆者對共和主義及教會模式的研究,個人認為這種模式最有利於教會治理),選舉執事會,作為教會的行政治理機構,與教會的牧者形成配搭,並按立長老形成與牧者和執事會的三權配搭。這裡有一個轉折點,即在人數達到多少人的時候進行細胞分裂或者建堂會比較合適?根據沃頓商學院的管理學教授珍妮佛·S·繆勒的理論,商業和學習型團隊的最有效的小組人數是5-12人,同是藉鑑我國中小學分班人數的經驗,30人是最好的班級人數。因此筆者認為,家庭教會人數可以30人為界點,30人以下稱為家庭式聚會,一般有3-6個小組。當聚會人數超過30人,信徒生命相對穩定的時候,綜合考慮各種情況,開始著手細胞分裂培植新的聚會點,或者不進行細胞分裂,而是轉為堂會制。

堂會制教會首先應建立堂會的章程,章程包括信仰告白、組織結構、財務人事、各項管理、同工訓練等各個方面;其次,應以聖經為基礎,建立教會紀律,形成對信徒的保護和對不法者的約束;再次,建立覆蓋所有信徒穩定的周間牧養型查經小組,使教會在照管、關心羊群上不至於失掉見證;最後,以立約書的方式,明確教會牧師、長老、執事、小組帶領人的牧養責任和權限。牧者應與長老、執事、平信徒小組帶領人建立個人牧養關係,關心長老、執事、小組帶領人的靈命,照顧他們的需要,以純正的道,效法基督的生命榜樣,做教會的屬靈方向的領導者,具有部分使徒的角色;教導長老應與牧者配搭,在話語上盡忠,認真解經、研經,幫助教會持守道的純正,治理長老應與執事會協力完成教會行政事務,配合牧師的教導和牧養,勸慰長老應專心在心理輔導和勸勉、慰問、關心上;小組帶領人,從牧師接受牧養,並與小組成員建立個人的牧養關系,對組員生命負有直接責任,擔當小組成員屬靈帶領人的職責,困難和疑惑之時,應隨時與牧師溝通。牧者需要與小組帶領人之間有分別出的固定牧養查經牧養關懷時間,與長老、執事、行政同工有分別出的固定查經牧養關懷時間,從而保持教會在牧養和管理兩條線的平衡配搭,促進教會的合一發展。

(六)會堂制還是家庭式教會發展模式的思考

     前日與一個神學生分享,他告訴我“全世界許多國家的教會都想學習中國家庭教會的細胞分裂模式,你們自己很多人卻不珍貴它”。他的話很使我警醒。 Columbia這個小城市,有900所教堂,教會一般通過講道前一個小時分堂主日學(類似於小組學習,不是國內針對孩子的主日學)的方式解決會堂過大,關係疏離的問題。但是由於人數多,主日學往往只有灌輸知識,較少分享。以哥倫比亞第一長老教會來看(這間教會已經有兩百多年的歷史),主日崇拜前的主日學基本上是又一場講道。各主日學(分堂)根據區域劃分週間查經小組,但是據我的調研來看,教會的周間小組的覆蓋率並不高,許多肢體沒有周間小組,由於文化原因,禱告也多以個人靈修禱告為主。筆者認為中國教會現在尚處在幼年時期、草創時期,是百花齊放的時期,是遍滿全地的時期。對於大部分教會而言,細胞分裂,鼓勵同工開放家庭,建立家庭式的聚會,無論從國情、教情而言均是較為明智的選擇。

 1.會堂制具有無法彌補的缺點:毋庸置疑,會堂制有利於促進教會規模,形成教會的社會影響力;有利於整合講道牧養資源,促進教會的穩定;有利於減少教會分裂導致的情感壓力,促進肢體之間的愛的關係等等。但是堂會制度在現在的中國具有非常明顯的缺點。

    第一,城市的堂會一般租用辦公樓,經濟性差。以筆者所在教會知春堂而言,每個月月租30000元。而租用一套一居或者兩居住民房的價格是以3000計算(由於國內房租價格非理性,所以尚無準確估量)。現在的會堂可以租用10個分聚會點;進一步講,如果同工願意開放家庭,教會採取給予1000補貼的情況下,則可以建立30個家庭聚會點。

    第二,堂會制的容納人數有限。根據以上例子,30000元可租200平的辦公樓,總共可容納150人聚會,若是分上下午兩堂可容納300人聚會;若是租用1居民房,以30人為上限,10個聚會點可容納300人,若是分上下午兩堂可容納600人。

    第三,堂會制度不利於服侍同工的培養。按照以上例證,堂會制度,可有3名帶領人,30位左右同工;家庭式聚會10個就會點可以培養10-20個帶領人(正副2人),每個聚會點可培養6 -10人的同工,則總培養同工人數可達60-100人。堂會制度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同工的退修與替換。由於教堂較大,根據管理學理論,會形成團體惰性,許多信徒將不參與服侍,於是出現同工累死,信徒閒死的狀況。許多信徒來到教會就是為了打打醬油,並不真的培養其擔當的品格和信徒的責任。對於已經建立會堂的教會,要特別注意這一點。

    第四,堂會制風險較大。由於家庭教會沒有社團法人的身份,其租用辦公樓無法以法人身份簽訂合同。加上政治因素,辦公樓隨時有被停用的可能。筆者所在教會08年在城阜路堂會就遇到了此問題,最終導致很好的裝修不到兩年即廢棄,造成一定的損失,同是會堂搬遷過程中,許多信徒流失,不利於教會的穩定。但是對於家庭式教會而言則非如此。只要有家庭存在,家庭式教會就永遠不會被消滅。筆者所在教會2003底曾遭受逼迫,後分散在各個家庭之後才有了目前教會的許多聚會點。若是沒有那次分散,仍然許多人聚在一起,則不會有現在的規模。

    第五,堂會制容易忽略信徒的牧養。堂會制的教會使牧養成為比較難的問題,很難關心到羊群。教會大了之後,牧師照顧不過來羊群,牧養權必然下方給小組長,由於目前中國家庭教會小組長的生命狀況以及牧養關係等實際情況使其較難擔當起過重的服侍。牧養權下放後,牧者若不牧養小組長,一方面將會導致牧師非牧師,降為教師,得罪上帝的託付,另一方面,牧者不了解羊群情況,出現小組長羸瘦不堪卻擔起重任,牧師角色錯位,肥胖強壯卻不擔責任的狀況。筆者在美國的教會調研,發現許多教會牧師,不能稱之為牧師,只可稱之為教師,因其教導而不對個人的生命負責。而家庭式小聚會則不然,由於信徒之間比較熟悉,牧者對信徒生命瞭如指掌,容易進入深度的牧養關係,在教會初期建造階段特別適合這種方式,目前許多基督徒都是第一代信徒,原生家庭破碎,生命需要重建,價值觀需要破碎,在這個時候牧者若不花代價,下大功夫牧養,會堂制帶來的繁榮只不過成為過眼煙雲,筆者並不是認為堂會制一定不可行,而是強調“核心關注是什麼”,會堂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福音以及需要福音的靈魂。或許幾十年百年之後,當建立起了較好的家庭和教會敬虔的屬靈傳統之後,第二代、三代、五代的子孫實行堂會制度也未可知。

    第六,容易關注得著會堂,忘記了得著人心。約4章21節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24節說“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耶穌說拆毀舊殿,三天又重建起來,就是指著基督受難復活的身體說的。基督徒敬拜的核心,不在外邊,乃在裡邊。伊斯蘭教以清真寺和行律法為中心,猶太教以律法和會堂為中心,但基督的教會不是如此,基督的教會是以一個一個認罪悔改並重生得救的靈魂為中心,這是一切服侍的中心所在。林前3:13“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凡不以悔改的靈魂為中心的服侍,都是草木禾秸的工程,因為再光鮮美麗寬敞的教堂也不能存到永遠,唯獨得救的靈魂可以存到永遠。 1946年共產黨失去延安的時候毛澤東說“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如今許多教會領袖關注在建築物(教堂),並且以此作為自己服侍的重點,因為這個最容易看到成績,有點類似於“政績工程”,受大環境中的浮躁之風影響,目前教會處境下高喊合法化、公開化、國際化,無非就一個字:“大”,其背後的理念有盲目學習西方、追求地上榮耀之嫌。毋庸置疑,為了宣教的緣故將來中國教會肯定會合法化、公開化、國際化,但是合法化、公開化、國際化是被動的,不是主動的,是在得著人心之後,自然而然的會達到的,如今教會不求得人心,卻求得建築,實在是捨本逐末。其結果是,這樣的工程不能存到永遠,必被火燒,因為神不住在人手所建的殿中,而是住在悔改得救的人中。與此同時,真正地關心信徒死活,放下九十九隻只,尋找那一隻失喪的羊,關心一個靈魂,實在是難的多,隱蔽的多,無名、無利、無叫好聲,卻常常被謾罵嘲笑,被抵擋逼迫,被欺凌辱罵,確實是真真實實地流汗、流淚、流血,這樣的牧者有做工的工價隨著他,他的工程必要存到永遠。

2.需要規避或者彌補家庭式聚會的缺點: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教會,也沒有完美的教會模式。家庭式聚會也有不可迴避的弱點。

第一,家庭式聚會需要為福音面臨細胞分裂的情感陣痛。中國處在大收割的時節,許多人想認識耶穌,了解福音,一個家庭式聚會,根據國內正常的信徒增長來看,半年時間就需要自然的細胞分裂,因此牧者要極其關注牧養、培養教會領袖,家庭式聚會點帶領人是細胞分裂的關鍵所在。巴別塔事件之後,上帝將人類分散(創11:8-9),各按其語言散居在全地之上。人的本意是要聚攏(創11:4),“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但神的旨意卻非常明顯為要我們“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創9:1;創12: 1;太28:17-20)。人的情感是,我們不要分開,神的意思卻是讓我們分開單單仰望神(結14:20)。

       第二,家庭式教會要防止山頭意識和過於強調教會的委身性和教會尊嚴。任何教會都不是地上唯一的教會,所有基督的真教會都在地上經歷十字架的苦難,並在基督的榮耀上有份(彼前5:9)。家庭教會若是過於強調自己的教會,就會導致“梁山教會”“山大王教會”,對於教會之間的尊重和彼此的配搭都是不宜的。家庭式的教會強調信徒的委身,但不可過分強調。應尊重信徒的選擇,從神的國度的胸襟,成全聖徒。各教會要講“教會道義”,不應拉羊,不應直接或者間接詆毀對方。教會在基督面前時時刻刻都應該是謙卑的。有知識豐富的教會,也有知識缺乏的教會;有愛心富足的教會,有愛心冷漠的教會;有聖靈恩賜明顯的教會,也有不明顯的教會;有治理結構完善的教會,也有治理結構不完善的教會。無論哪種類型的教會,若非異端,便不能彼此論斷,因為同為一個肢體,同有一個主,同受一個洗,同飲一個杯(弗4:5-7)。

第三,家庭式聚會容易導致帶領人與牧者之間出現破口,牧者需要有專門針對聚會點帶領人的牧養查經時間。牧者對帶領人在真理知識裝備上需要超過對平信徒的餵養,並要在愛心、服侍上做帶領人的榜樣;家庭式聚會牧者與帶領人之間的關係非常重要。牧者通過帶領人的回饋,召集各聚會點有需要的人進行專題學習,比如要道查經、戀愛婚姻、畢業輔導、育兒輔導等等。聚會點帶領人相當於長老的角色,可稱為長老,擔當聚會點監督的職責。聚會點帶領人需要謙卑、順服,與牧者一道復興神的教會,栽植靈魂。在這種模式中,總牧養權由牧師擔當,主要牧養權由聚會點帶領人執行。這是雙方分擔的牧養機制。

三、家庭教會發展的重點任務和策略

對於中國教會的發展已故的趙天恩牧師提出三化:“文化基督化,教會國度化,中國福音化”。北京教牧聯禱會上,某教會的牧者提出了四化:即家庭教會的“合法化、主流化、公開化、國際化”的路線。筆者認為“家庭教會的路應當怎樣走,朝什麼方向走”需要這一代人探索尋求真道聖經,用膝蓋服侍,用眼淚求問,用捨己的牧養觀察。筆者乃中國教會的晚輩,服侍經驗缺乏,未曾受過多少苦楚,對聖經也不熟悉,只是在眾多無名傳道人中的一員,本於聖經和現有的看見,提出一些淺顯的意見和看法。

(一)家庭教會發展的重點任務

1.重點發展神學教育:一方面,教會應經歷“從外到內”的轉向,將支持建堂的費用在支持弟兄姊妹去往國內外信仰正統的神學院裝備學習,十二五期間培養10 -20萬高質量的神學生(筆者認為,這是一個非常保守的數字,據說北京有1萬間家庭教會,5年之內每個教會培養2個,則北京地區可培養2萬名神學生,加上全國其它地方的教會,筆者認為10-20萬是有可能的)。要格外關注輔導(Counseling)、釋經等類專業神學生的培養。這是向內求的功夫,是在預備中國教會的未來;另一方面,教會應竭力地支持國內神學教育。打屬靈仗的人必須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在真理知識、生命見證、屬靈辨別上,培養基督合用的工人。

2.建立家庭教會超越各派別的學術研討的平台:派別之間的不和常常是因交流不暢導致的,問題和衝突常常是由於無知和驕傲導致的。建議有德高望重的家庭教會的長輩牽頭召開各派別定期的學術研討,使雙方有對話交流的平台。以美國為例,美國有福音派神學會,每年一次年會,幾次地區性會議,許多神學院的教授和教會牧師都是該學會的會員,每年會員需要簽訂一個協議,承認“只有無誤的聖經,沒有無誤的神學”。這種方法筆者認為國內可以藉鑑。

3.按立平信徒全職傳道人:鑑於目前教會缺少同工的狀況,可嘗試按立接受過門徒訓練、生命成熟、有奉獻心志的弟兄為平信徒傳道人,並給予生活上的基本供應。服侍3年之後,教會支持去讀神學,接受裝備。

4.廣泛建立家庭聚會點:在現有條件下,鼓勵以細胞分裂的方法建立家庭式的聚會。以30人為界限,建立聚會點。原則上當人數超過30人時,分出新的聚會點。以復活節、聖誕節、退修會、各種營會促進聚會點之間的交流和肢體的聯合。

5.鼓勵專項事工,注重福音的文化使命:根據美國改革宗牧師泰勒的福音分層理論,文化使命是外圍的使命。教會的重點乃是關注靈魂,但對於有呼召做專項事工的人,予以大力支持。在文藝界、媒體界、體育界、政治界、商界為主發光,拯救靈魂。

6.牧者要有“三死”的心志:約翰福音12:24“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牧者若對世界不死,信徒就不會效法對世界死之精神(約一2:16-17);牧者若不向肉體死,信徒就不會效法“攻克己身,讓身服我”之道理(加2:20);牧者若不向著教會死,教會的弟兄姊妹就不能活,就不能領袖輩出。前兩者講得較多,筆者不再多言。關於向教會死,有幾點教會需要注意的:一是,不在教會內偷竊神的榮耀。牧者是教會的管家,教會是基督的教會。一旦走偏就極其危險,牧者極易淪為基督的敵人。 (路20章葡萄園的比喻);當年,馬丁路德言,“逃避傳道如同逃避地獄的火”,(其原指傳道之艱苦,試探是很大的艱苦)可見教會是個多麼危險的地方,多麼試探人的地方,如果牧者不能在教會死,則不能在天國中生(雅3:1)。二是,不把教會當成自己的公司。教會若是為奉獻而來,則淪為拜瑪門的賊窩。牧者若是想教會是自己開得公司,那麻煩就大了。教會既然是我開的,那就歸我,所有的人都得聽我的。因為公司裡,就是如此。其實不然,教會什麼時候都只聽基督的。牧者需要不居功、不自傲,若是上帝的旨意,隨時有成全別人交託出去的打算。三是,不把教會當成實現自己地上野心的場所。許多傳道人因逼迫而進入教會領域,又因年輕,一不留神容易把教會做成一個社團,或者慈善機構。這類人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不是真的把教會當成得靈魂的地方,乃是把教會當成實現自己在地上挫敗的理想的延伸。如今家庭教會不合法,願意做傳道人的人少,一旦教會合法,會有多少未死之人到教會中“端教會的飯碗”(袁相忱老弟兄所說得“吃教飯的人”)。筆者知道這樣話會得罪很多人,但是若是能挽回一個弟兄,此文無憾矣。教會中有股極其不正常的風氣,就是比較各個教會人數,比較奉獻數額,比較誰的堂會漂亮,誰的教會大。

   7.看重靈魂的價值,關注栽培門徒,一個一個牧養、關心、照看、捨己:從韓國愛的教會《喚醒平信徒》一書在國內流行,到門徒訓練在眾教會的開展,可以說門徒訓練造就了很多人,筆者接受過兩年的門徒訓練,幫助很大。但我並不認為門徒訓練是一個新的概念,我國許多教會的查經班,都類似於門徒訓練系統。學習門徒訓練,不是要學習韓國教會的這套教材。而是學習門徒訓練的精髓。門徒訓練的精髓,乃在於真理與生命的結合,牧者捨己的榜樣,效法基督的服侍,培養基督的精兵。門訓最重要的是把受訓者帶到基督的面前,帶到真理的豐盛中,帶到跟隨基督的生命中。門訓不是教會擴展的工具,而是服侍基督的禾場。門訓不是為了達到某種可看見的世界目的,而是為了拓展神的國度。栽培門徒,需要牧者的榜樣。牧者效法基督愛門徒,為門徒捨己,門徒就會效法牧者的榜樣,效法基督。這個屬靈傳承,是教材無法傳遞的。看重一個靈魂的價值,去遭喪之家,與哀哭的人同哭,體貼傷心的人,看羊餓了沒有,渴了沒有,病了沒有,撂單了沒有,毛該剪了沒有,狼來了沒有……

8.踏踏實實地傳福音、宣教:國內急需要為傳福音迫切地禱告,拯救失喪的人,安慰傷心的人,給絕望的人帶來希望,給黑暗的人帶來光明,呼召忠心的僕人,尋找失喪的靈魂,講明悔改赦免的道理,宣揚恩典慈惠的福音;周邊國家的宣教,上帝也給中國人很大託付。西方一批批的宣教士來到中國,流血捨命,將福音傳給中國人。上帝同時將這宣教的使命託付給中國教會(約20:19-23;太28:17-20;可16:14-20;路24:44-49;徒1:6-8)。目前,中東穆斯林國家與中國交好,正是神預備華人給他們傳福音的好時機。東方的日本、朝鮮從歷史上講與中華文化淵源很深,也是神給中國基督徒的禮物。至於南亞的多個國家,也都是將來中國基督徒歡喜收割的禾場,若是中國教會只顧自己,不宣教的話,教會就成為一潭死水,也將會的得罪神,辜負基督的託付。

(二)家庭教會的發展策略

家庭教會的發展需要本於聖經、本於福音、本於聖靈,“從外轉向內,從上轉向下,從大轉向小,從高轉向低”,默默耕耘、苦練內功、栽培門徒,在十字架神學和受苦神學的基礎上,吸收改革宗強大的知識系統,借鑒福音派豐富的宣教經驗,結合中國敬虔主義傳統,發展合神心意的東方教會神學。

 “從外向內”,即是從外在建堂,轉向內在建堂(撒下7:5-7);從得著教堂,轉向得著人心(詩51:17;約4:21-24) ;從連接普世教會,到忠於中國教會的託付,苦練內功,栽培門徒(約21:15-17;太25:31-42);先點著燈(民8:1-3),再放在桌子上。點燈是中國教會現在的主要任務,先得人(林前9:19-22;箴11:30),再求發光做鹽。

       “從上向下”,即是從關注向上結果,轉向向下紮根(詩80:9;列下19:30;賽30:31);從關注浮出水面,轉向在水下悄悄地長(耶17:7-8);從關注合法化,轉向對內在“祭司身份”的夯實和明確(路18:7;歌3:12);從關注社會影響力,到關注信徒個人生命和家庭建造(耶45:5;雅4:13-17)。

 “從大向小”,即是從建大堂會,轉向建小聚會點;從關注聚會人數,轉向關註一個一個靈魂;從關注奉獻額度,轉向門徒栽培和信徒生命成長;從辦教會的大事,轉向在小事上盡忠心(路16:10);從說大話,轉向說小話、說實話、說真話(弗4:15)。 “從高向低”,牧師從高高的講台上下來,進到信徒的生命中,進到信徒的心坎上,進到信徒跌倒、流淚、受辱的地方(結34:1-11);教會從會堂出來,下到禾場當中(約4:35-36),下到失喪的人群當中(太18:11),下到如狼一樣的世界當中(約17:14-16),將福音告訴他們,將基督的榜樣顯示給他們(彼前2:21,5:3);從天朝大國的複興和自戀夢中下來,差派宣教士,進入那些需要福音的周邊國家。

要達實現任務,教會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

 1.真理的進深:鼓勵信徒讀經,以平信徒每年1-2遍的速度讀經;鼓勵研經,普及歸納法查經,主題式查經等基本的研究方法;大量購買印刷聖經,幫助各個少數民族翻譯聖經;不遺餘力地發展神學教育;鼓勵信徒學習希伯來語、希臘語和亞蘭語、拉丁語、英語、阿拉伯語;鼓勵針對聖經的研討和學術研究。

 2.生命的聖潔:教會需要竭力抵制世俗主義的潮流,抵制普世主義的潮流,抵制人文主義的潮流;首先在貪戀世界、不守安息日、淫亂等罪上向主認罪悔改;推動教會內的聖潔運動,對同居、婚前性行為、同性戀、吸毒等罪行予以處理與懲戒;召開嚴肅會,認真對待罪,對待信仰。

 3.治理的完善:建立完善家庭教會的章程,明確信仰告白,確定教會整體治理框架和牧師、傳道人、長老、執事、帶領人的職責;完善牧師聘任制度、安息年制度、神學生支持制度、同工選拔退修制度、財務制度、宣教支持制度;制定教會的紀律,建立教會的准入和退出門檻;研究世界歷史上教會的不同治理形態,探索適合本教會的治理模式。

 4.禱告的祭壇:繼續為全國性家庭教會的晨禱禱告;建立持續的禱告城牆;鼓勵信徒形成禱告的習慣;穩定家庭教會禱告會制度;注重信徒個人的禱告;鼓勵家庭敬拜禱告會;整理禱告見證集。

 5.敬拜的祭壇:鼓勵支持敬拜學校的發展,培養敬拜讚美同工,使敬拜同工先成為聖潔的敬拜者;普及鋼琴、吉他等基本樂器;推動全國性詩歌本的印制;提升教會詩班的水平;建立敬拜讚美的家庭祭壇,鼓勵家庭敬拜;注重教會的敬拜讚美會等。總之,目前家庭教會應擱置合法化的訴求,暫緩公開化的策略,警惕全球化的影響,苦練內功,夯實基礎,攻克己身,至死忠心。在真理、聖潔、治理、禱告和敬拜上化大工夫,認認真真研經,踏踏實實牧會,點點滴滴聖化,兢兢業業傳福音。

2011年10月6日於CIU

2019年10月4日 星期五

是誰曲解了神的愛?

作者:卡森 D. A. Carson
翻譯:薪人
是誰曲解了神的愛? (系列四之一)
聖經提到神的愛,有下列全然不同的五個層面。

第一,對子、子對父特有的愛。
第二,神對一切受造愛的護理。
第三,神對墮落世界的救贖之心。
第四,神對選民特別的、有效力的、揀選的愛。
第五,神對祂子民暫時性或有條件的愛──基於順服的條件。

〈神的愛,這困難的教義〉系列,單看題目,可能有人會以為我精神有問題!如果我探討的是〈三位一體的困難〉,或者〈預定論的困難〉,題目至少還協調一點。比起這些高超奧秘的教義,神的愛不是簡單許多嗎?

神的愛怎麼會有困難
這項教義,至少有下列五種困難。

第一,絕大多數信神的人,不論他如何界定所信仰的神是祂、她、還是它,都一致相信神是愛。但是,當愈來愈多人傳播神是愛,卻又不合聖經教導,在見證上,會給基督徒帶來困擾。結果,當基督徒有識之士談論神的愛,很可能和周遭文化在認知上,有相當差異。更糟的,可能雙方都還沒認清這事實。

在美國,電影業最能塑造並反映文化,讓我們看看幾部最近推出的影片。一般太空科幻片可分成兩類,目前最流行的,大概是打打殺殺的動作片,如July Forth或〈異形〉(Alien)系列,沉溺於邪惡的主題。當然這類影片裡,外星人必須殺氣騰騰,不然就無由產生威脅,也缺乏衝突物件了。這類影片,很少傳達宇宙哲學性的資訊,更遑論屬靈思想。另外一類,就是在娛樂之外,還企圖推銷某種信念的電影。它們幾乎清一色,描繪一種像是有愛心的終極權力。例如在〈星際大戰〉系列,是「一股力量」;在〈外星人〉(ET)裡,套用安可瑞(Roy Anker)的話:「一顆發紅的心,道成肉身、至終復活升天的故事。」在Judie Foster飾演的〈第三類接觸〉(Contact),那位不可思議的智者,充滿慈愛、具有遠見智慧、慈祥而又可畏。安可瑞認為這類「間接指涉」,對領人信主大有幫助;一如托爾金和魯益師的作品,這些影片也能間接說明人認識神的美善和慈愛。

然而托爾金和魯益師,究竟還是處在猶太和基督教信仰的大環境底下,他們作品中的「間接指涉」,很容易被承襲同樣文化遺產的讀者看懂,即使大多數不是篤信聖經的基督徒。但是《第三類接觸》的世界觀,卻是一元論、自然主義或多元主義並行(此部電影獻給Carl Sagan),特別和新紀元和盲目樂觀的多元主義息息相關。這一來,徹底顛覆聖經的神愛觀。這項教義,於是變得困難。

第二,換個角度看,目前西方文化,普遍拒絕大部份有關神的信仰。基督教信仰一旦抽離掉神的主權、神的聖潔、神的忿怒、神的護理、以及神的位格這些不可或缺的要素,聖經所講神的愛,在世人心裡就無法生根。

結果,當然就是將神的愛,不受文化歡迎的部分排擠掉。神的愛被消毒、被大眾化,特別是被歪曲,染上浪漫色彩。這種排擠過程已經持續好一陣了。我這一輩的人,學唱的是:「現在世界需要的是愛,甜美的愛」,我們堅定地告訴全能者,我們不需要另一座高山(已經太多了),我們想要多點愛。那是連狂妄之士,也束手無策的年代。

現在情形卻大不相同。在過去,多數人都相信神公義的世代,有些人可能有困難相信神的愛。因此傳講神的愛,就成為大好資訊。然而今天,你若告訴人神愛他,他一定不會驚訝,只會說「神當然愛我;祂就是愛,不是嗎?祂怎麼會不愛我呢?我不是很可愛嗎──至少和我的鄰居一般可愛。我是好人,你也是好人,神愛你也愛我。」

即使在八○年代中期,根據Andrew Greeley的報告,四分之三受訪者在一項重要民調,表示更喜歡把神當成「朋友」而非「君王」。我在想如果把選擇換成「朋友」或「審判者」,不知結果會如何。今天,現代人毫無困難相信神是愛;卻較難接受神的公義、神的忿怒、以及和神的全知不相矛盾的現實。在「神」的定義逐漸瓦解後,聖經所教導神的愛,是否還能維持原來的樣式?

基督徒也難免受影響。 Marsha Witten在一本很重要的著作,對更正教講台作了番研究。調查對像一端是(自由的)美國長老教會(PCUSA),極少會有福音派認信者的堡壘;另一端,則以(保守的)美南浸信會為主。很明顯的,這兩個教派傳統,對多數重要議題,只有統計上微不足道的差距。另一重大缺陷,就是她調查的講章,全都圍繞浪子的比喻(路十五),講章取向明顯偏差。

然而,幸好書上大量引用這些講章內容,結果相當令人震驚。這些講章都強烈偏向「呈現神內在特性,強調神的情感──和人相近的部分…神似乎傾向『感覺』超過『行動』,傾向『思想』勝過『說話』。」或像是:

「至於人類面對未來的焦慮,卻幾乎完全缺乏推論和建構,以致神令人可畏的審判能力,被突顯成弱點。如前所述,這些講章不論是討論罪、或作其他系統論述,傾向於將人類因遠離神而引起的焦慮戲劇化,超過其他現世層面。但是,即使直接針對未信主的聽眾,也只有兩篇講章,極其模糊的,以探討其他主題為緩衝,借著描述人對救贖的焦慮,間接激起對神審判的畏懼…至於路德和加爾文所認識那位元超越一切、威嚴而又可畏的神──這形象為早期更正教,界定神人關係的異象──如今隨著美國更正教經驗的變遷,漸趨溫和,只有少數例外…許多講章所描述的,是一位行為正常、有規律可循並可預期的神;神的行為,總是前後一致,祂的作為無不遵循「愛」的原則。 」

將神這般浪漫化的趨勢,在更正教會日益增加,我們實在不必再引多少例子,就可以知道要捍衛聖經的神愛觀,有多困難。

第三,後現代主義發展中的一些更大模式,也和這問題有關。因著西方認識論大幅轉向,愈來愈多人相信,唯一的異端只剩那稱別人為異端者。他們主張基本上,一切宗教都相同,因此若強拉人信教,不但粗魯,而且是極端無知又不合時尚的舉動,這樣作,無異宣告別人的觀點是較差的。

這一立場,發端於西方,現在卻影響世界各個角落。例如,最近由Calab Oluremi Oladipo所著的新書,顯示在非洲本土教會,基督教信仰和約魯巴傳統宗教,正相互影響。作者寫到關於「神的本質是普世的愛這項基本主張。這主張預先假定西方宣教士,一面宣稱神的本質就是普世的愛,然而大部分卻否定地球上多數地區的救恩,且多隨己意而行。」他指出「這觀點如此不一致,他本人企圖調和基督教和一般其他宗教,特別是約魯巴傳統宗教。」

簡言之,後現代主義──目前最蓬勃的文化風潮,正以最浪漫、最調和、而且常是多元論地強力推銷神的愛,除了後現代主義的知識論以外,並無任何權威基礎。但是,這使得聖經中的神論和神愛觀,在表達上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

前三項困難,均源自文化發展,使神愛觀在理解和表述上,相當具挑戰性。

第四項原因,在某一層面上,是更根本的問題。關於神的愛,當文化急速轉向浪漫、有時甚至非一神的觀點時,就連基督徒都會被襲捲到一個程度,以致忘了在基督教信仰裡,神的愛本來就會引起困難。只要看看兩次世界大戰,在蘇聯、中國、德國的滅種屠殺;非洲大饑荒;希特勒和高棉的波帕;全球貪婪無厭的腐敗,全都發生在本世紀──神的愛真是顯而易明的教義嗎?當然,這是從經驗層面來看問題。我們也同樣可以從系統神學的角度討論。更準確地說,我們該如何將聖經所說神的愛,和聖經所說神的主權調和起來,甚至當問題延伸至罪惡的領域?當一些經文描述「存在者」,似乎冷酷無情時,愛又該如何定義?神的愛和神的公義到底該如何联系?

換言之,這種當代浪漫版的愛,對教會最危險的衝擊,在於使教會普遍無能力深思最根本的問題,而這些卻是維護聖經中神論協合的關鍵。不論這任務有多尊榮並值得稱道,卻一點不簡單;因為,我們處理的是神,任何將問題愚蠢地簡化,注定存有偏見又會帶來危險。

第五,教會圈子,有時也將神的愛,描述成顯而易見的道理,偏離了聖經本意;牧者會犯這樣的錯,是因閱讀聖經所描述神的愛時,忽略了經文新添入的一些特性。

聖經如何闡述神的愛

下面的討論,並非所有引用經文,都含有「愛」字。有些經文並不用這字眼來描述神的愛,例如耶穌所講述的兩則恩典的比喻,就不用這字。

聖經提到神的愛,有下列全然不同的五個層面。當然,這裡不是完全透徹的分析,不過具有啟發作用。

第一,父對子、子對父特有的愛。約翰福音對於這主題,表達最為詳盡;兩次提到父愛子,在原文一次用「亞迦貝」的動詞(三5),一次用「菲力歐」(五 20)。約翰也特別強調,世人必須認識耶穌愛父(十四31)。三位一體之間的愛,不只將基督教的一神信仰,和其他一神論區隔開來,而且和啟示、救贖有驚人的密切關係。 (這點在本系列之二會進一步闡述。)

第二,神對一切受造愛的護理。聖經似乎避開用「愛」一字,不過這主題不難發現。神創造萬有,在人類犯下一點罪之前,神宣告祂所造都是「好的」(創一4、10、12、18、25、31)。這正是愛的造物主之作為。

主耶穌也描述神為田園裝扮榮美的野花──可能只在無人居住之地,單被神看見。獅子咆哮、攫獲擄物,其實都是神在養活。空中的飛鳥,不種也不收,都是神愛的護理;若非神許可,一隻麻雀也不會掉落在地(太十29)。這些若非慈善又慈愛的護理,那耶穌所闡明的道德教訓,亦即神的百姓應信靠神的護理,就不合邏輯了。

第三,神對墮落世界的救贖之心。神愛世人,甚至賜下祂的兒子(約三16)。有學者嘗試將世人(kosmos)解釋成選民,實在不通,因為根據約翰福音的用法,證據不利此一提議。事實上,「世人」或「世界」在約翰福音,與其說指涉其大,不如說指涉其壞的程度。約翰用這字主要指道德秩序上,因故意犯罪而背叛神。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賜下主耶穌,令人讚歎其愛心,並非因為救恩及於全世界,而是因為祂拯救的對像這般壞;重點不在祂要救許多人,而是祂願意救如此邪惡的罪人。然而,約翰曾在別處使用「全世界」(約壹二2)一詞,結合這字大而壞的含意。更重要的,約翰說到門徒曾經屬這「世界」,卻被「世界」恨惡(參約十五19)。從這點來看,神對世人的愛,不可能解成神對選民的愛。

同樣的教導,出現在許多經文和聖經主題。不管神有多嚴厲將審判世人,祂同時也是那位向世人發出悔改邀請的神。神更命令祂的子民,要將這福音傳至地極、到處宣告。祂向叛逆者呼喊道:「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卅三11)

第四,神對選民特別的、有效力的、揀選的愛。選民可以指以色列全國、教會整體、或個別基督徒。不論哪一類物件,神對選民的愛,在某種程度上,祂不這樣愛其他人。摩西曾告訴以色列百姓:「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法老的手」(申七7~8;參四37)。又說:「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十14~15

很突出的,當這些經文,將以色列和全宇宙或其他國家對照時,絲毫未提個別或國家的優點;最顯著的特點只是神的愛。神對以色列的愛,肯定在某一程度上,不是這樣對待其他國家。因此,很顯然這一種愛,和上面三種方式不同。神的愛這樣有所區隔的特性,在聖經中並不少見。比方說,神宣稱:「我喜愛雅各,恨惡以掃」(瑪一2~3)。當然,在猶太人心裡,很可能視這種絕對聲明,為純粹偏愛的表達方式;然而,這類經文事實上,是講到神對選民特別的愛。

新約裡也有相似的宣告:「基督愛教會」(弗五25)。新約一再陳述神的愛,是向著那一群組成教會的子民。

第五,神對祂子民暫時性或有條件的愛──基於順服的條件。這是認識神之關聯式結構的一部分;不一定和個人如何成為永生神的真實跟隨者有關,但是和一個人在認識神之後,與神的關係有關。 「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大書這樣勸勉信徒(21節),可見有人無法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很明顯,這裡不是指離開神護理之愛,那是很困難逃離的;也不是指神渴望墮落族類迴轉的救贖之愛;更不是祂永恆的揀選之愛,如果永恆這字有意義,人沒有可能離開這愛。

猶大並非唯一這樣講的。主耶穌也吩咐門徒,要常住在祂的愛里面(約十五9),然後主接著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里」(十五10)。讓我舉個小類比:雖然,在某種意義上,我對自己子女的愛永遠不變,不在乎他們行為如何,但在另一層意義上,孩子很清楚他們必須保守自己在我的愛中。假如缺乏任何正當理由,我那幾個十幾歲的孩子,逾時不歸,我至少會把他們痛罵一頓,他們也可能受到更嚴厲的製裁。這時提醒他們,我這樣做是因為愛他們,實在無益。那當然是真的,但是我對孩子的愛,彰顯在──我處罰他們的時候,和我帶他們上館子、或帶兒子釣魚、或帶女兒聽場演奏會什麼的──是兩種相當不同的情況,感覺也自然不同。

這一現象並非新約獨有。十誡宣告神發慈愛「向愛祂守祂誡命的,直到千代」(出廿6)。是的,「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詩一○三8)。在這段經文前後,神的慈愛與神的怒氣相對應。這和待會要看的經文有所不同,神的百姓活在祂的慈愛或祂的怒氣底下,照著他們對盟約的信實程度:「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就是那遵守祂的約,紀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一○三9~11,13,17~18)。這種語言,是用來描述神和與祂立約子民之間的關係。

兩點初步觀察

第一,針對聖經裡這五種闡揚神愛觀的論點,如果將其中任何一項絕對化、並排除其他點,後果是顯而易見的。

假如我們從三位一體之間的愛開始,以它作為模式,來說明神和一切受造的關係,我們將無法認識這愛的特性。父愛子和子愛父,是表達在一種完美的關係中,沒有被罪玷污過。不論三位一體之間的愛,有多少成份,可以作為耶穌和其跟隨者間愛的模式(這點稍後討論),它絕對不含有父的愛能救贖子、或子的愛表達在祂所承受的赦免上。三位一體之間的愛,誠然極其寶貴並奇妙,但若將焦點完全放在這一方向,就會疏於考慮,神如何向帶有祂形象的叛徒──在怒中、在愛中、在十架彰顯祂自己。

假如神的愛,不過就是祂對萬有的護理,這實在和一股和藹可親、帶點神秘的「力量」相差無幾。這樣的立場,很容易和泛神論、或其他形式的一元論結合。綠色環保主義,也可能因此大受重視,但卻不是基於──創造要更新、天地要變成新天新地,藉著我們的主釘十架和復活來成就──這樣的大前提。
假如神的愛,單單描繪成祂呼天喚地、渴望尋回罪人的一腔熱情,反會增強亞米紐主義、半伯拉糾主義、伯拉糾主義,和那些只對神內在情感有興趣,卻不談祂的公義和榮耀者的立場──不過,代價將極為慘重。這幅神愛的圖畫,當然也有根據;不過一旦被絕對化,不止對那些互補性經文,視而不見,更偷竊了神的主權以及我們的把握和安全感。它所支持的恩典學說,不同於保羅的恩典神學;最糟的是,讓神變成索然無味,既不能介入拯救事工,也不能動用刑杖管教我們:因祂的愛絕對「無條件」。這斷非經文所描述的世界。

假如神的愛,專指向祂對選民的愛,則很容易陷入絕對簡化的分歧:神愛選民卻恨惡祂所棄絕的。將這項主張,正確地擺在適當位置,也是有根據的;但若剝去聖經互補部分的真理,同樣的主張,卻會造成過度的加爾文主義。所謂「過度的加爾文主義」,是我特意使用的術語,稱呼那些屬於改革宗傳統,但卻不許福音白白賜予人的團體。司布真在他的時代與他們對抗。今天,在美國這樣的團體,人數並不多;不過在改革宗裡,那些明白福音是白白恩典,但不知該如何作,才不會和他們改革宗的神學觀、相抵觸的年輕傳道中,卻可以發現類似的聲音。

假如將神的愛,和論到人的順服與神的愛之經文(例如,「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完全連在一起分析,那對信徒的威脅,又是不同的危險。的確,在一個偏向廢棄道德律、講求個人偏好的教會,這樣的經文很需要。但是,若偏離聖經其他互補性的神愛觀,這些經文只會帶我們走回功德神學的老路,讓我們陷入永無止境的焦躁不安,永遠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否足以討神的喜悅;並陷入只有十字架本身,才能將我們釋放出來的罪惡感。

總之,我們需要聖經在這個課題上,一切的教導;否則在教義和教派上,所產生的分歧,將是大災難。

第二項初步觀察,是信徒絕對不要將這些神愛觀的表達方式,看成是獨立的,是神的愛之分割。如果常常將神護理的愛、揀選的愛、三位一體的愛等,拆開成像是各自密封絕緣的部分傳講,是沒有幫助的。任何一點,都不應該因其他點,而變小;也不該有任何一點,將其他點蓋過。神就是神,祂是一。我們應該歡喜領受,祂按著完美的智慧,以不同的方式說明祂的愛。這些真理,應該按照聖經著重的比例,平衡地結成一體;具體而微地應用在日常生活,以及我們所牧養的物件之中。

結論:為忠於信仰,基督徒得在宣告神就是愛的同時,要求自己對其含意,有愈來愈深的體會。


註解:卡森的小冊子,共用四個部分
1. On Distorting the Love of God
2. GOD is Love
3. God's Love and God's Soveignty
4. God's Love and God's Wrath

2019年8月23日 星期五

神國的已然與未然

作者:約翰派博
阿斗翻譯自: 神國是現在或將來臨到?

當耶穌與法利賽人談論被問:「神的國何時降臨?」,他回答說:「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里或作中間。」(路17:21)

我們不會否認神的國度是未來的現實,難道在現在也是我們可以經歷的現實嗎?這就是我們想要知道的問題。答案是,它有部分會在將來實現,也有部分現今就可以經歷。神國的許多祝福現在都在享受,但其中也有許多部分尚未臨到。神國的某些權能讓我們現今正在運用,但不是所有的權能。現在,神國的存在可以讓我們勝過末後世代的一些詛咒和苦難。但尚不能全然得勝。神國的君王耶穌藉著祂的死亡和復活,戰勝了和罪惡和撒旦,並疾病和死亡的決定性戰役,但戰爭尚未結束。我們還在與罪掙扎,還在於撒旦對抗,還在疾病中祈禱和苦求(羅馬書8:23),我們還會忍受死亡,直到神國君王第二次降臨和神國圓滿實現那日。

希望大家在新約中清楚地看到這一點,因為它對你的信仰極為重要。對未來的盼望將激勵我們,希望所有信徒都能看到神國在將來實現的榮耀與偉大。它將加深你的信心,即你在國度中未來的榮耀,是由已得到的寶貴的聖靈印記得到保證(羅馬書8:32)。它會讓你了解,為什麼已經有如此驚人的國度權能在世上被釋放出來,但是仍然有這麼多的罪惡和撒旦作為,以及疾病和苦難仍然存在。如果你掌握了神國現今的存在,和未來更榮耀的彰顯,你將發現自己走在一種充滿屬靈力量的道路上,這可能包括經歷神蹟奇事的力量,並且肯定會包括超乎平常的力量,讓你耐心地忍受十字架道路上的悲傷和痛苦(歌羅西書1:11)。

因此,讓我們看一下聖經的經文,這些經文表明神的國度既是現在也是未來。

神的國現在就存在
我們的經文,路加福音17:20-21,清楚地表明基督自己臨到世界就是神國的降臨。

當耶穌與法利賽人談論被問:「神的國何時降臨?」祂回答說:「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里或作中間。」首先,耶穌開始糾正猶太人對神國的誤解- 也就是說,它會帶來可以觀察到的神蹟奇事,表明它的臨到是毫無疑問的:羅馬帝國將被推翻,以色列民將被顯出是義的,並且將要在地上建立一個屬世的國度。耶穌說:「不,它不是以一種可以被觀察到的方式出現的。王國的到來仍然是一個奧秘。在你身邊沒有那些可觀察到的神蹟。王國來臨是因為我已臨到世上。我的來到就是神國的來到。儘管我此刻不會推翻羅馬人,或在此刻建立一個屬世的國度。」

關於王國存在的另一個明確的陳述是馬太福音12:28。並參照「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路加福音11:20)。法利賽人指責耶穌藉著鬼王別西卜的力量趕鬼(第24節)。但耶穌對正在發生的事情有著截然不同的解釋。他在第28節說:「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當耶穌藉著神的靈與撒但作戰,並開始掠奪壯士的家(第29節),將人們從他的奴役中解放出來時,神的國的權能已經發生效用,而神的國已經存在。

神的國尚未全然彰顯

但有些段落清楚表明王國尚未存在。例如,在路加福音19:11-12中。耶穌講一個比喻,指出王國尚未到來。 (11-12節):

「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因為將近耶路撒冷,又因他們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就另設一個比喻說,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

耶穌當時在耶路撒冷附近。換句話說,他們認為他將要在這片土地的權力中心上行動。並建立一個屬世的王國。這就是猶太人普遍神國來臨的觀念 - 它將伴隨著神蹟奇事,它們將導致以色列所有敵人的毀滅,並在世界上建立一個新的和平正義的政權。

但耶穌告訴他們一個比喻,明確地指出現在神國不是這樣實現的,而是會在一段長久時間後的將來。第12節:「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換句話說,耶穌要回到天上,並且在祂返回建立他的權力和榮耀國度之前,會離開一段時間。毫無疑問,國度的到來仍然是未來!

神國的奧秘
因此,根據馬太福音12:28和路加福音17:21,神國已經來了。根據路加福音19:11-12和許多其他文本,神國的到來仍然是未來。這令人費解。它使法利賽人陷入混亂。施洗約翰百思不解(馬太福音11:2-6)。它引起一群人想要把耶穌從懸崖上推下去(路加福音4:29)而另一群人想要擁立祂成為國王(約翰福音6:15)。耶穌受審時,彼拉多感到困惑(約翰福音18:36-37)。它讓使徒們在耶穌受難日和復活節之間感到困惑和絕望(路加福音24:21)。

在這種難解的題目背後,耶穌稱之為「神國的奧秘」。讓我們轉向馬太福音13章,看看王國的比喻如何為我們揭開王國的神秘面紗。關於王國的神秘之處在於它部分已經來臨,而非完全實現。舊約中有關於此問題的暗示(例如,以賽亞書53章 - 受苦的僕人)。但總的來說,舊約並沒有明確區分基督的兩次來臨。它看到了耶和華的一個偉大的日子「耶和華的日子」。當神最終處罰罪惡,並擊敗祂的敵人,並將祂的子民聚集到一個和平,正義和喜樂的國度中,並使彌賽亞永遠統治他們,使地上成為新天新地,煥然一新。但是,並沒有說明主的 - 王國的到來 - 將分兩個階段發生:第一,耶穌作為受苦的僕人來贖罪,第二,耶穌從雲中降臨,帶來充滿權能和偉大榮耀的國度。

這是王國的奧秘 – 神國在最終完成之前,現今已經初步臨到。當所有的敵人都被擊敗,所有的罪惡和撒旦的力量,疾病和痛苦將永遠消失,那就是神國全然的實現。正如喬治賴德所說,這個奧秘是「未圓滿實現前的初步臨到」。王國的實現就在這裡。但是王國的完善並非如此。今天可以體驗到許多王國的祝福,還有許多應許是要等待耶穌的圓滿和復臨時,才能完全經歷的。

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

性犯罪要付出真實而難言的代價

轉自:海外校園建造教會領袖(76集)

性的犯罪造成的影響無遠弗屆。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10:12

蘭迪‧奧爾康(Randy Alcorn)是位著名的演說家和作家。從前作牧師的他,看見幾位教牧同工和教友陷入性犯罪。他為性誘惑的悄然臨到,研發了這份清單,來核查他行為的後果——包括對妻子和家庭潛在的影響。

你可以用這份清單來做個人的評估。仔細看過這份清單,在每一項你有同感之處打鉤。蘭迪使用某人名字的地方,你可以劃掉,換上你自己生活中的某個人。最底下有地方讓你填寫你自己認為要避免性犯罪的理由。當你們的整個團隊完成這個練習時,一起回答最後面的討論問題。

1.使得救贖我的主憂傷。
2.使得主神聖的名蒙羞。
3.有一天要朝見公義審判者耶穌的面,為我的行為交帳。
4.跟隨這些在性上不道德以致被迫放棄事奉之人(列出名字)的腳踪,令我不寒而慄。
5.對我最好的朋友和忠誠的妻子造成數不清的傷害。
6.失去妻子的尊重和信任。
7.傷害我心愛的女兒。
8.破壞我在孩子麵前的榜樣和信譽,並使得現在和未來教導她們順從上帝的努力失效(“為什麼要聽一個背叛媽媽和我們的男人的話?”)。
9.如果我繼續盲目下去,或是妻子無法原諒,我也許會永遠失去妻子和孩子。
10.導致家人蒙羞(“為什麼爸爸不再是牧師?”)。
11.失去自尊。
12.製造出很難以甩開的內疚感。即使上帝原諒我,我會原諒自己嗎?
13.形成會禍及我與妻子未來親密關係的記憶和突然重現。
14.會有很長時間,也許永遠就這樣浪費掉多年在事奉上的訓練和經驗。
15.喪失多年向家父做見證的果效,加強他對傳道人的不信任。原本因為我的榜樣而開始對福音軟化的態度,由於我在性上的不道德而變得困難,也許永遠都是這種壞印象了。
16.破壞其它基督徒在我們群體裡頭忠誠的榜樣和勤奮的服事。
17.讓上帝的仇敵撒旦額手稱慶。
18.讓與我犯姦淫的人承受成堆的論斷和無盡的難處。
19.可能承受像淋病、梅毒、花柳病、皰疹、愛滋病等身體疾病的後果,也許感染給南茜。
20.可能導致懷孕,涉及到個人和經濟方面,包括終身提醒我所犯的罪。
21.對其它的牧師和領袖(列出名字)帶來恥辱和傷害。
22.對這些朋友,尤其是我帶領信基督和培訓的弟兄姐妹(列出名字)帶來恥辱和傷害。
23.對自己感到很羞愧,以及一輩子都覺得很尷尬。

2019年7月10日 星期三

聖徒的恆忍

整理自:古德恩系統神學

真基督徒會否失去他的救恩?我們怎麼知道他真實地重生了?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

聖徒的恆忍是指真正重生的人會被神的能力保守﹐他們也會保守自己為基督徒到一生終了。這個教義是阿民念派與加爾文派相左的地方。 《系統神學》作者古德恩書中聖徒恆忍的意思是:「所有真正重生的人將蒙神的能力保守,並將以基督徒的身份恆忍直到一生的末了。而且只有那些恆忍到底的人,我們才有把握他是重生的人。」神保守聖徒恆忍讓他們有得救的確據,也只有恆忍的聖徒才有得救的確據。這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定義得清楚,讓賴恩犯罪的人無空隙可鑽。

A. 所真正重生者會恆忍到底
約翰福音中主耶穌清楚應許﹕「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 37-40) 耶穌在此說,一切信他的人都會有永生;且說,他會在末日叫那人復活,在這句說到相信子而得永生的上下文,清楚指出耶穌將要使那人復活,與他進入永生,而不是叫他接受審判與定罪。因此我們結論:每一個真正相信基督的人,將終其一生是基督徒,直到最後復活,進入與神同在的祝福。 「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聖靈稱為質﹑憑據﹑印記也都論到神的保守。證明神保守重生之人直到永遠都有救恩的進一步證據,就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印記」。這個「印記」就是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他是我們會得著所應許之產業的「憑據」。保羅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3-14)在這段經文裡被譯為「憑據」,是一個法律和商業上的用語,意思為「頭期款、抵押、定金、保證金」,代表「一筆繳納的款項,使簽約者有繼續付款的義務」。

阿民念派神學家經常假設,如果他們肯定了人​​的個人責任與持續信心的需要,就等於因此否定了:神主權性的保守與護衛是絕對確定的,並且永生是神保守下必然的結果。他們否認「重生的人必然會恆忍到底」是主耶穌說的絕對保證。改革宗所採取的立場則是:神主權性的保護與人的責任是一致的,因為神主權性的保護是透過人的責任而運行,並且神主權性的保護保證了我們會藉著維持信心來回應,而信心則是我們恆忍所必要的。那些論及人的責任之經文並不能否定,神會以主權對信徒施行保護。這樣的觀念是比較恰當的。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 此處是針對在腓立比教會一般的基督徒,神在他們身上開始的善工將會繼續下去,並且要在基督回來的那日才會完成。彼得告訴他的讀者們說,他們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保守」一詞的意思是:神保守信徒們不從他的國度流失,而且他也保護他們不受到外界的攻擊。
 
B. 只有那些恆忍到底者是真重生者。
那些真正重生的人會恆忍到底,而且肯定也會有永生,與神同在;但仍有其他的經文說到信徒必須一生持續相信。彼得前書的所說的話是真實的,亦即神的保守不會脫離我們的信心單獨工作,而是要藉著我們的信心,祂使我們持續相信祂。以這樣的方式持續信靠基督的人就得著了確據,知道神在他們裡面工作,並保守他們。另一個例子就是約翰福音8:31-32:「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耶穌在此提出一個警告,真實信心的證據之一就是持續遵守他的道,也就是持續相信他所說的話,並活出順服他命令的生活。耶穌也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藉此警告人不要在受逼迫之時離棄神。

可能有些人加入了教會,甚至承認相信基督,並且受了洗成為教會的會員,然而卻沒有真實得救的信心。保羅如何將這樣的人與真信徒區分開呢?這樣的人若不真實地悔改、相信,就不能得救。保羅如何避免給他們錯誤的確據,免得他們以為他們已經得救了呢?保羅知道,信心不真實的人終究會離開教會的團契交通,所以他告訴他的讀者們說:「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西1:23)那些持續相信的人,顯示他們是真信徒,終必得救;但是那些沒有繼續相信的人,則表示在他們的心中原本就沒有真實的信心。

C. 那些至終離棄主者倒有不少歸正的外在證據
例如,猶大是假基督徒。主耶穌也警告那些不遵行天父旨意的跟隨者:「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撒種的比喻也指出:「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0-21);約翰警告那些跟從異端的人:「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2:19);希伯來書警告那些想回猶太教,而逃避逼迫的人:「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4-8)。

耶穌在撒種比喻裡說:「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可4:5-6 )耶穌解釋說,那些撒在石頭地上的種子代表「人聽了道,立刻歡喜領受,但他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可4:16-17)他們「心裡沒有根」的事實指出,在這些植物裡面沒有生命的來源;同樣地,由這些植物所代表的人,在心裡面也沒有真實的生命。他們具有歸正的外表,表面上好像也作了基督徒,因為他們「歡喜」領受這道;可是當困難來時,就找不到他們了。他們表面上的歸正不是真實的,而在他們心裡也沒有真正的得救信心。

  持續相信的重要性也在耶穌是葡萄樹的比喻上得到證實。這個比喻把基督徒描繪為枝子(約15:1-7)。耶穌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15:1-2,6)阿民念派曾主張,不結果子的枝子仍舊是葡萄樹上的真枝子,因為耶穌仍稱它是「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約15:2)。所以他們認為,被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的枝子必定是指真信徒,他們從前曾是葡萄樹的一部分,但後來卻跌倒了,因而要承受永遠的審判。然而這並不一定是耶穌在此所說之教訓的含義。在這個比喻裡所使用的葡萄樹的意象,其中可用來教導的細節是有限的。事實上,如果耶穌想要教導與他相連的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而且他又要使用葡萄樹和枝子的譬喻,那麼他只能以不結果子的枝子來指那些心中沒有真正生命的人。在約翰福音第15章,不結果子的枝子雖然以某種方式連接於耶穌,而且外表上顯露出是真枝子的模樣,但是它們真實的光景卻由其不結果子的事實表明了出來。同樣地,這種情況也由一個人「不常住在」基督裡(約15:6),並且如枝子般地被丟棄而枯乾的事實而被表明出來。

D. 何為信徒真正的確據? (1)我現今信靠基督得救恩嗎? (2)在我心中聖靈重生的工作可有證據嗎? (3)在我的基督徒生涯裡﹐看得見長期成長的型態嗎?彼得指出信徒屬靈成長的證據:「正因為這個緣故,你們要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敬虔;有了敬虔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彼後1:5-7、10)。 」(彼後1:5-7,10)。

E. 反對恆忍說﹕恆忍的教義在TULIP裡是壓軸好戲﹐它所受到的反對﹐是可想而知﹐這個教義也成了加爾文派與阿民念派的主戰場。以下是人反對恆忍教義的原因﹕
(1)它與人的自由意志不合﹕這種說法起因於阿民念所要求的自由度﹐是絕對的﹐如神的一樣。聖經並沒有不給人自由度﹐但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事實上﹐人要負道德責任的原因﹐即在於他有智慧與自由意志﹐他能思考﹑作決定。神在人心中的工作從來沒有越過﹑或違抗人的意志而作的。神若要改變我們﹐祂乃是先在我們的意志裡運行﹐改變它﹔等到我們作決定時﹐仍是我們自己作的決定﹐完全地自由﹐沒有一點被脅迫的感覺﹐腓2:12- 13。說加爾文的神學裡﹐人沒有自由意志﹐是阿民念派對他們最大的誤會﹔而後者訴求絕對的自由意志﹐則是他們在神學上最大的夢魘:如果創造人的神都沒有絕對的自由意志﹐那麼受造的人怎麼可能有絕對的自由意志呢?保護人有〔相對的〕自由意志的最佳途徑﹐則是宣認惟有神才有絕對的自由意志。

(2)它會導致道德的怠惰﹕恆忍在一方面來說是神主權恩典的運行﹐是神在保守﹔然在另一方面﹐也是人靠著神的恩典保守他自己。這個教義之所以會被人誤會為使人的道德怠惰﹐其原因在於人以為既然神會保守我們﹐那麼我們就沒有責任了。但神永遠不會越過人的自由意志﹐而在人身上工作的。神要保守我們﹐祂仍是透過我們的意志的。祂先用恩典改變它﹐然後當我們自由地保守自己時﹐神的恆忍恩典就成功了。恆忍屬「應然」的恩典﹐是要人參與的﹐所以怎麼可能叫人閒懶不結果子呢?不過真是有人將神的主權論推到了極端﹐以為一切都是神命定的﹐人沒有什麼責任﹐人也不必做什麼。這種叫做「超加爾文派」﹐對加爾文的教訓的錯誤領會﹐比阿民念派還要來得深﹐其帶來的傷害﹐也比之要更大。聖經上的恆忍的教義﹐不但不是叫人怠惰的原因﹐反而是激勵人心的動力。當人看到神有這麼大的恩典時﹐他會受到感動起而保守自己不失腳。我們可說﹐乃是神的保守帶動了人的恆忍﹐彼前1:5, 5:7-11,12。

F. 一些經文解惑
(1)論及背道之人的話﹕他們並不是真正信主之人﹐如提前1:19-20的許米乃和亞力山大﹔腓理徒﹐提後2: 17-18﹐甚至底馬﹐提後4:10﹔假先知﹐彼後2:1-2﹐太7:22-23﹐其中以巴蘭最出名﹐彼後2:15-16﹐猶11﹔約壹2:19也論及這種人﹐原來就不屬於神的兒女的。來6:4-6那一班人都不是真正信主的人。恩賜的大小﹐也不能作為評斷人是否信主的依據。猶大的恩賜大如使徒﹐但他並不是選民﹐所以沒有恆忍的恩典。

(2)用來警告神的百姓的經文﹕聖經並非說他們真的會那樣地從恩典中滑出去﹐而是警告他們:若他們不謹慎的話﹐恐怕會如何。這種的話在希伯來書最多:來2:1的「隨流失去」和「逃罪」並未斷定基督徒可能從恩典中墮落。基督徒當然有可能會軟弱退後﹐受到神的管教﹐但不可能失去永生。來3:7ff則是以舊約在曠野漂流者的倒斃﹐來警告教會。它並未說新約教會裡真正重生的基督徒﹐可能會從恩典中墮落。只是警告而已。

希伯來書6:4-8是指暫時的信心。那是一班信心動搖想要回到猶太教的人。如果他們真是屬主的人他們受到警告就不會走,真離棄信仰的就證明出他們不是真正信主的、不是屬主的人。恆忍是主耶穌對祂的羊的保護,至終不信的,表示他不是主的羊。恩賜的大小﹐也不能作為評斷人是否信主的依據。猶大的恩賜大如使徒﹐但他並不真實信主﹐所以沒有恆忍的恩典。事實上﹐作者也明知受信的教會之光景遠非如此。緊接著嚴厲警告的下一段經文說:「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

2018年4月18日 星期三

律法與福音

Basics of the Reformed Faith:The Law and the Gospel
作者:Kim Riddlebarger 金·里德巴格;  譯者:牛泓
律法與福音

儘管經常被認為是路德宗的區分,律法與福音的區分也是改革宗的傳統所堅持的。諸如路易斯·伯克富(Louis Berkhof)這樣的改革宗神學家們認為聖經包含律法與福音兩個部分。儘管人們通常認為這意味著聖經有兩本約書(舊約被認為是“律法”,新約被認為是“福音”),然而這種認識卻是大錯特錯。作出以上區分的改革宗神學家們是要表達律法與福音這兩個不同的事物在整本新舊約兩本約書當中都可以被發現。

明確一些定義有助於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律法是上帝對我們的要求(參考創2:17;出20:1-18),而福音是一個好消息,這個好消息乃是上帝以白白的恩典賜給我們在律法之下祂對我們所要求的一切(羅5:9,林後5:17-21)。律法的內容則是上帝首先在伊甸園裡向亞當啟示,並隨後在西奈山上帝與以色列人所立的聖約裡頒佈出來,那時以色列人領受了被寫在兩塊法板上的十誡(參考出24)。另一方面,福音的內容是上帝在耶穌基督里為將我們從罪惡當中拯救出來為我們所成就的。這福音首先在創3:15節被啟示出來,那時上帝應許亞當要將他從咒詛當中解救出來,並且要以醫治的救贖主這一身份擊潰撒旦,從而將上帝的應許推向啟22 :3節所說的再也沒有咒詛這一頂峰。律法是上帝對我們的要求,而福音是上帝在基督里為我們所作成的。律法對我們說“你要如此行”,而福音說“已經成了”。

當上帝創造亞當並將他安置在伊甸園時,亞當與上帝的關係是一種約的關係(即所謂的行為之約)。亞當的本性有能力順服上帝一切的要求,不是所有現今向我們顯明的要求(儘管我們能列出很多上帝的要求)。儘管作為上帝的形象,這些律法已經被寫在了亞當所有後裔的心板上(羅2:12-16),但是直到在西奈山上,上帝的誡命才透過祂對以色列人的要求向我們頒佈出來。在這個特別的約裡(西奈之約),我們可以看見在舊約裡律法與福音如何同時出現。

當上帝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立約之時,那在裡面的(寫在人類心板上)的如今被公佈出來讓所有人都曉得併遵守。十誡被稱為“道德律”,是因為它反映了上帝放置在每個人心裡的對祂的旨意的普遍性知識。無法順服這些誡命將會為那些不順服之人招致約的咒詛。違背了其中一條我們就犯了違背眾條之罪(雅2:10)。在頒布誡命的同時,上帝也啟示了建造會幕的計劃(在那裡上帝將要臨到祂的百姓中間, 出25:9),任命摩西作約的中保(出3:15),並賜給這個國度藉著動物獻祭而完成的祭司職分,所有這一切都是恩典之約的元素並將上帝的百姓指向那將要來的耶穌基督,祂在十字架上的受難就是這些元素所預表的(來8:1-13)。

儘管十誡以應許順服者蒙祝福,警告悖逆者遭咒詛反映了上帝的旨意,但是它是在聖約的背景之下賜給以色列人的,在此約中上帝為以色列人提供了一種赦免罪行的方法,這一切都將他們指向那將要來的耶穌基督。當我們謹慎地區別律法與福音時,就會發現它們經常同時出現。律法用來向上帝的百姓顯明他們的罪(加3:10-14),同時預備他們迎接耶穌基督,那將要來的彌撒亞和救贖主。

正如保羅所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而福音就是有關耶穌基督為將我們從罪惡當中拯救出來所成就的工作的信息。律法是要被順服的,而福音則被宣揚,是個“好消息”,也就是說福音是宣告上帝為將罪人從他們的罪行和罪的後果當中拯救出來所做的一切(羅10:14 -17)。律法不僅定人的罪,它也沒有給人遵行其規條的能力。但福音卻宣告律法不再定人的罪,並同時在人的心裡賜下信心。我們不是“活出”福音,乃是“信”福音。

此處令人感到諷刺的是因為福音產生信心,因此福音的宣講可將上帝的百姓帶入聖潔的生活(弗2:1-10,腓3:2-14)。律法的確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羅7:12),但是因著我們是罪人,所以當律法被傳講於我們的時候,我們就被挑動甚至去犯更大的罪(參考羅7:5-12)。然而當我們一旦信靠耶穌基督,並藉著信心與祂聯合的時候,我們就會與罪惡征戰,我們就會意識到自己無法遵守上帝的誡命,並且突然我們會發現自己渴望遵守律法(參考羅7:22-23)。律法並未因著我們被稱義而發生改變,相反的,是我們與律法的關係改變了。在我們屬基督之前,我們因為無法遵守律法而被它定罪。律法使我們承受它帶來的咒詛。但是當我們一旦信靠基督並且向著律法和它的咒詛死去,突然間我們就會向著上帝的誡命活過來,而這誡命現在向我們啟示上帝的旨意以及我們當如何討祂的喜悅(詩1:1-2)。

這就是為何當從前那些神學家堅持律法既是教導罪的師傅,也是感恩生活的準則,這一觀點是正確的。如果我們不明白律法與福音的區分,我們就不會明白福音,以及為將我們從罪惡當中拯救出來上帝在耶穌基督里為我們所成就一切這一事實。


以上是本文的翻譯,下面則是我對一句話的理解。文中的這句話是否會讓你感到,作者自相矛盾?
「但是當我們一旦信靠基督並且向著律法和它的咒詛死去,突然間我們就會向著上帝的誡命活過來,而這誡命現在向我們啟示上帝的旨意以及我們當如何討祂的喜悅(詩1:1-2)。」

我認為並非矛盾,而應當是這樣理解的。
律法和它的咒詛,是指律法對人行為上的公義要求這制度而言,未給我們行出來的力量。達不到就受定罪。
上帝的誡命則是,上帝在永恆中對人聖潔公義的要求,這是律法中的精義,要人像神聖潔,這旨意而言。這旨意既然是永恆,必要成全在基督帶來的福音裡。

2018年4月10日 星期二

律法與福音(何頓)

Law and Gospel
作者: Michael Horton (加州西敏神學院教授)   譯者/校對者: Maria Marta,王一
轉自:律法與福音

眾所周知,「改革宗」神學正是「聖約」神學。但是,還有一個問題:我們該支持哪種聖約神學。迄今為止,在改革宗神學歷史上被問得最多的就是,上帝在西乃山下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到底是不是把在亞當裡與全人類所立的行為之約重新頒佈出來(re- publication )或者說重新更新了一次(renewal)。儘管大家都讚同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的分別,但是在摩西之約的問題上還有分歧。上帝是否要求以色列像亞當一樣滿足一個行為之約,好靠著順服得以在地上存活?

歷史上許多偉大的改革宗神學家(例如盧洛克,帕金斯,約翰歐文,魏特修,一直到賀智)都同意這一點,但同時也謹慎地指出上帝對以色列國的應許分為兩種:一種是暫時的、有條件的,一種是永遠的、無條件的。在創世紀十五章裡,是上帝單方面向亞伯拉罕起誓,承諾把土地賜給他的後裔,並且要通過他的後嗣祝福萬國。然而在西乃山,是百姓起誓承諾要遵守上帝的律法(「我們都要遵行」),這不是進入上帝預表安息的土地(因為這是恩典),而是在地上存活並且得到上帝的祝福(「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按這種解釋,得到土地是有條​​件的。作為西乃之約的一部份, 整個以色列的神權政體(theocracy)是暫時的——用新約的話來說,那是「以後要來的美好事物的影子」。這個約從來不是救恩的目的, 只是主將要賜下救恩的預表。此約也證實了以色列人和亞當一樣不忠。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何六7)

所有這些壞消息都是為了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的好消息。關鍵就在於耶利米宣告說新約將不同與以色列撕毀的西乃之約。即便是在申命記裡,我們依舊無法達到要求:心行割禮、完全遵行上帝的命令、保守自己和家人承受地土。不過以色列的歷史至少證實了在亞當裡的人類到底是什麼樣:上帝的誡命就算刻在石版上,我們仍舊悖逆。連以色列也是「在亞當裡」,在詛咒之下無法順服上帝美善的律法。墮落後上帝承諾亞當的是新約,這個約在亞伯拉罕之約、大衛之約中被重新立定,它不像西乃之約。新約的祝福根本不取決於我們的順服,而完全基於上帝的恩典:是祂把律法刻在我們的心上。這樣,律法不再從外面譴責我們, 而且成為我們內在的渴求;祂要做我們的上帝,我們要做祂的子民——這又是上帝單方面的承諾。新約沒有給我們下命令(例如「你該認識耶和華」),但在新約裡的人都認識主,因為祂啟示自己作為他們的救主。其實,第34節清楚表明了這些基本原則:「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赦免是其他一切的根基。當上帝完全除去他們的罪債時,祂也要賜給新約子民一顆新的心,使他們與自己建立新的關係,這一切在律法裡是永遠不可能成就的。

問題不在於律法。律法本是好的,問題是我們不好。律法能下命令,但無法給我們完成命令的能力;律法能夠告訴我們必須做什麼;但無法幫助我們完成這些事。律法能夠宣告我們有罪,但無法赦免我們。

一旦律法的要求被滿足,福音和律法便協力合作,不僅賜給我們恩典,也規範了我們如何過一個愛上帝和鄰舍的基督徒生活。我們這些曾死在罪孽過犯之中的人, 如今活了過來。因為基督成全了律法,替我們承受了審判,「塗抹了那寫在規條上反對我們、與我們為敵的字句,並且把這字句從我們中間拿去」,「釘在十字架上」(西二14,新譯本)。於是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死和復活,如今便「穿上了新人」了(西三1-17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早已指明,新約之所以能產生果效是根據基督已經成就的事實(indicatives),而非基於我們要完成的命令(imperatives);是因為基於福音,而非基於律法; 是因為基於應許,而非基於行為。請注意,我並沒有說新約一丁點命令或律法都沒有,我只是說新約不是「基於」律法。因為我們在律法裡無法完成的事,上帝已經在基督裡完成了。基督不僅替我們代罪,更替我們成就了一切的義。因著他,上帝不僅赦免了我們,更把我們看作是在思想、言語、行為上都完全滿足上帝旨意的人。

這樣,改革宗神學就把經典的聖約神學發揚光大了,其實就是保羅的觀點。聖約神學堅決認同律法是有效的,但同時也表明必須有一位完全遵行律法的人,我們才能真正得著赦免、稱義、更新並成聖。正因為基督作為末後的亞當,作為忠心的以色列,成功地遵行了律法,我們才得以進入上帝的安息——這安息不再只是預表(迦南),而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衛所共同盼望的永恆的安息。耶穌基督設立了新約,舊約已經過去(來八13)。上帝的同在已經不局限於一個民族或一塊土地,而是在基督的身體裡,不僅有猶太信徒,也有外邦信徒。基督的教會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那麼,今天在教會里摩西的身份又怎麼樣呢?改革宗神學的傳統堅持相信道德律法(即十誡)仍然有效,只是舊約的禮儀律法和民事律法,連同舊約本身已經過去了。上帝不再與任何一個國家立約來預表未來國度。西奈之約是行為之約,以色列在死亡的痛苦裡承諾自己將遵守約上的一切話。而我們則承受上帝在恩典之約裡的應許。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完全滿足了工作之約的要求,所以我們得到恩典之約裡一切的永恆應許。畢竟,只有這個新約的子民才真正能夠開始這種生活,與詩人同口承認:「主啊,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

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聖經學者有關「重生」的文章

第十四篇 重生 (作者:巴刻,引自《字裡珍藏》)

像很多聖經的鑰字一樣,“重生”這個詞在原文是一個圖畫文字——重生,即第二次出生。它標示人生一個新的開始。在教會歷史中,有關重生究竟牽涉些什麼、何時和如何發生,都有不同的見解。我們開始討論這個題目的時候,不妨先綜覽一下其中的一些看法。

歷代教會的觀點
初期教會的信徒,一致認為重生是由洗禮的儀式所象徵和帶來的一種恩福。教父們認為重生包括了靈命的醒覺和罪孽的潔除(其實這是稱義的一部份)。但另一方面,中世紀的人為重生下了一個更準確的定義,說它是恩典的注入,從而正確地把它與潔除罪孽分別出來;但它們卻把兩者包括在稱義之中,誤以為稱義是神把人變成公義的一個作為。

改教者們則把稱義和重生判別出來,認為前者是脫離罪咎的救贖,後者則為脫離罪惡權勢的救贖;他們並堅持說:如果沒有信心,即使人已受洗禮,也不能擁有任何一種恩福。加爾文則為重生下了一個很廣闊的定義,包括了神在地上照著基督的形像把人重造所牽涉到的一切——靈命的複蘇、有意識的改變(信心和悔改),和一生之久的成聖工夫;但其他改教者則規限了重生這個詞的含意,只用來表示神使靈性死亡的人得以復甦的初步作為。

在隨後的一個世紀,亦即是清教徒時代,一般都把重生和“有效的呼召”(effectual calling)看為同義詞,都是指到這種能產生信心的初步恩典;並把兩者等同於悔改。一六一一年出版的英王欽定本英文聖經,把一些較早期的基督教聖經譯本中更合文法的“turn”(轉變)或“convert”(改變)更改為“beconverted”(被改變),由此可見一斑。欽定本明確地模造了英文的宗教詞彙,以致今天我們仍然習慣說“becon-verted''(被改變)和”​​be born again''(被重生),兩者交替使用。或許這是無傷大雅的,只要我們記著:在新約聖經中,那翻譯成“被改變”的原文動詞,其實常常是主動式的,而在下面註釋所引用的經文中,它是指到人迴轉向神的行動,而不是指到神把罪人轉向它的作為。神學或可以解釋說,人的迴轉是基於神使他迴轉,但即使如此,我們若利用神學去解釋這些經文的誤譯,我們只能夠為之抱憾。

自從十七世紀以來,改革派神學家們企圖分開“重生”和“新生命的誕生”這兩回事。他們為重生所下的定義,是指神給死了的靈魂注入屬靈的生命,而這是在意識的層面之下的;至於新生命的誕生,他們說是這種生命在新的屬靈悟性、愛心和行為上第一次有意識地彰顯出來——就是信心和悔改的初步活動。根據這個狹窄的定義,他們極力堅持說:重生與信心的關係,必定是因與果的關係。他們說,如果否定這一點,就否定了信心是神的恩賜;這樣一來,信的意思就是說:人是自己的救主,因為他自己的信心,是救恩中一個決定性的因素(而且這信心現在變成“完全是他自己的努力”)。

聖經的觀點
上文已綜覽了過去一些基督徒對重生曾採取的觀點;現在我們要回到聖經裡去,聖經如何展陳重生的真理呢?
聖經翻譯成“重生”的原文名詞(palingenesia)是“再生一次”的意思,是指到因神的能力所造成的一種創造性的更新。它在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在馬太福音第十九章二十八節中,它是指到在未來世代的末期,整個宇宙的更新——就是彼得所指的“萬物復興的時候”(徒三21)。在提多書三章五節中,保羅卻說到神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拯救了我們,這明顯是指到此時此刻信徒內在的甦醒。這就是現在我們所要注意的這個詞的經文出處。

重生這個觀念的經文背景,是在聖經裡說到救贖的主觀部份,稱為“更新”。在舊約聖經中,我們發現神應許要給他的子民一顆新的心,而且要把一個新的靈放在他們裡面(結三六36)——把他的律法寫在他們的心版上,藉此在他們的內心施行割禮,使他們認識、愛慕,並且順服神(參申三〇6;耶三一3l一34;結三六25-27)。在新約聖經中,這個應許給我們的更新,藉著與基督聯合而變成事實;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l7;另參加六15)。

我們值得在這裡停下來,思想一下華菲德(B.B.Warfield)對這種改變的分析,他說這“是一種徹底而完全的改變,是神的聖靈(多三3;弗四24)在人的靈裡所動的工(羅二2;弗四23),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弗四24:西三10),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羅一二2 ;弗四22;西三9),卻是按著神的形像得蒙再造,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西三10;羅一二2)”(參Biblical and Theological Studies一書,第351頁)。這種更新的工作,在基督徒的人生中一直進行(他內在的人是“一天新似一天”的,林後四16):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通常稱為“成聖”。重生是帶來這個過程的開始的初步行動。

新約聖經中主要詮釋重生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用來表達這個意義的希臘字是gennaō,可以解釋作“生”或“使之出生”。尼哥底母以為耶穌所說的是一種新的生育(約三4);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也清楚說到一種新的出生(約壹三9)。人是被生下來,或“再一次”、“重新”生出來——或更有可能地,是“從上頭”而生(約三3、7)——“由聖靈所生”(約三8,參第5節),或簡單地說是“由神所生”(約一13;在約翰壹書中這句話出現九次)。這個動詞每次出現時都是過去或完成式的,表明重生的確切性和已完成的特質。我們恕難贊成加爾文的主張,因為重生不是他所說的未完成的過程。正如自然的生育一樣,如果它發生的話,就一定是完全發生的。人可能在某一個時刻重生,但從那時刻開始,他的靈命就一直活著。

約翰如何闡述這種重生呢?對他來說,重生不是使靈魂的本質或特性有所更改或加增;而是使墮落的人性徹底改變,讓一個人接受聖靈有效的管治,使他對神作出前所沒有的回應。這種改變,不是人能夠做任何事情可以促成的,正如嬰孩不能做任何事情,去促使或構成他自己的繁殖和出生一樣;這是神出於自己旨意的作為,不是任何人的功勞或努力所促成的(參約一12一13;多三3-7),完完全全是神恩典的禮物。

重生的需要
人為什麼需要重生?正如我們的主向尼哥底母所解釋的:因為人只要仍是屬肉體的(約三6)——即是說,仍然是生下來的那個罪人——他就不能進入神的國度。沒有重生,就不會有屬靈的活動。一個不是從上頭而生的人,不能看見(即明白)神的國度(即救恩的範圍),也不能進去(藉著在救主裡的信心)(約三3、5)。那些接受了基督的人,必是從神而生的(約一12一13);不然,他們就不會接受基督。若沒有重生,便沒有人能信主。正如保羅所說:“然而,屬血氣的人(即未經重生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基督與尼哥底母的談話,是這一段經文透徹的詮釋。罪人——即使是最有文化和最虔誠的人——不能接受關於聖靈的事,就是那些與基督有關的真理,除非聖靈改變了他們,使他們成為新造的人。因此,尼哥底母和他的猶太朋友們需要重生。基督告訴他說:”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7)

重生的結果
在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中,救主顯示出若沒有重生,人就不會有屬靈的活動:約翰在他所寫的第一封書信中,也力陳這反面的真理:如果沒有屬靈的活動,也就沒有重生。重生所結的果子是悔改、信心,和好行為。重生的信徒對耶穌基督有正確的信心(約壹五1)。他們行義(二29)。他們不活在罪中(三9,五18——“不犯罪”、“不能犯罪”、“必不犯罪”等動詞,是描寫一些習慣性的行為,正如希臘文的現在式所表達的一樣,而不是指絕對的無罪,這是一8-10說得很清楚的)。他們經歷到用信心去勝過世界(五4)。他們愛其他的基督肢體(四7)。這些就是重生了的人的標記;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可能做這些事。同樣,我們若看不見這些標記,也就沒有理由認為某些人是已經重生了。任何人若沒有這些標記,無論他自稱是什麼,都只能把他看為未重生的魔鬼的兒女(三6-10)。重生是由它所結的果子辨認出來的。

在此順便一提,若有人間,舊約時代究竟有沒有屬靈的重生?這裡就有足夠的答案。墮落的人性對於屬靈事物的無能,昔日跟現今的情況差不多。假若舊約時代沒有重生的事實,那時就沒有信心,而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就不可能寫成了。

重生的界定
約翰提出的新生觀念,與一般改革宗信仰對重生所下的定義幾乎是完全相同的:它是聖靈在罪人身上秘密進行的工作,像風一般難以捉摸,但卻藉著在基督裡的信心,以順服和愛心的生活立刻彰顯出來。重生的人(暫時撇開嬰孩的問題不談)是那些對於神福音的召喚作出回應的人;根據約翰的意思,重生之後的第一個標記,就是相信福音和相信福音中的基督。誠然,我們必須注意,彼得和雅各用來比喻重生的意象,是具有更廣泛意義的,包括神整個有效的呼召工作——在這過程中,神不但使人接受福音,而且透過福音使人相信他,成為他家裡的成員。藉著這更廣泛的意義,雅各寫道:“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雅一18)彼得則說基督徒“蒙了重生……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既然約翰對重生的詮釋是經典之作,我們還是用他的解釋作為我們的楷模,這樣才屬明智。因此,我們會贊同韓蒙德(TCHammond)的說法:重生是神的作為,人在其中經歷“靈性的複活,從而進入一個新的境界,他的人生改變了,他向神活著,並與基督聯合。神已在他那新生的靈魂中註入新的生命原則……因此,悔改是自然流露的必然表現……反映出從神的靈而來的新本性。'神改變我們,我們就改變過來了'”(參In Understanding Be Man一書第140頁,此書中文譯本為《在心誌上作大人》)。

重生的標記
嬰孩的流產,對於那身為母親或父親的來說,是非常傷痛的經歷。每當嬰兒出生的時候,總有最緊張的時刻,人人都等待著嬰孩的喊聲,舞手踢足,表示他是活生生的來到這個世界。同樣,不是每一個誕生的靈魂,都擁有屬靈的生命;要知道一個人是否有新生命,必須從他的行為表現上看出來。一個重生的人的標記,與新生嬰孩的天然舉動有很多對應的特點。

第一,嬰孩的天性是很自然就會啼哭;而重生的人則會自然而然地禱告,像小孩子對父親一樣,存著盼望、信靠和倚賴的心,向神發出呼求。他藉著擁抱基督作自己的救主和主宰,去接受並且回應福音,這福音給予他的應許,是神已接納他為兒女,使他得以進入神的家(加四4等節),而現在他的本性,是以神為他的父親,並把他自己的一切需要和願望帶到父的面前。我們(所有重生的信徒)“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初信的基督徒的禱告,是坦誠並發自內心的,正如兒童求助的呼聲一樣,雖然當他漸長時,他的禱告會愈來愈困難(這是可能發生的),但禱告仍然會是他最自然的話動。因此,經常仰望神,不能忘記他是你天上的父,且在內心及從心底里與他談話,就是一個重生的標記。

第二,嬰孩有吮啜東西的天性;重生的人則對屬靈的食物有飢餓的感覺——最初是靈奶,然後是以神所啟示的話語作為食糧(彼前二2;來五12 -14;林前三2)。他聽別人傳講、教導及討論神的話語;他從聖經中讀這些話語,也閱讀一些闡釋聖經真理的書籍;他提出問題;他默想、背誦、反覆思想,竭力從神的話語中吸取教訓。 “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一一九97、103)因此,重生的第二個標記,就是經常渴慕神的話語,想更深入的研讀它。

第三,嬰孩會活動,把頭轉來轉去,手舞足蹈,後來還會翻身、爬行、搖擺學步、到處探險……。同樣,重生的人也會在他已進入的屬靈範疇內活動,找出事物的先後次序,重新塑造自己的人生,探討基督徒與人與神新的關係,以及向神敬拜的方式,在不同的工作和見證中為主而活,常常“熱心為善”(多二14),渴望和嘗試為神的國度作更多貢獻,這就是重生的第三個標記。

第四,嬰孩會休息,完全放鬆並在成人的懷抱或任何安穩的地方酣睡;同樣,重生的人,也因為知道可以倚靠永遠的膀臂而感到安息,因此無論他面對任何壓力,也能夠不慌不忙,安穩渡過。 “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詩一三一2)“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一二七2)因此,重生的第四個標記,就是經常活在恬靜的滿足之中,只留心順服主,一切後果交由神去處理。

主耶穌說,要進入神的國,過屬於神國的生活,就是只有像小孩子一般來到神面前——意指對神有單純的信靠、反應和倚賴(太一八3等節) 。顯然,小孩子的樣式(不要與幼稚混為一談,這是不值得欣賞的),歸納起來就是上文所說的四種重生的標記。這四種性情也產生出約翰所指的那些重生果子——順服神,在基督裡堅守使徒的信仰;為取悅神,離棄罪惡,遵行公義;由於感激神救贖的愛,從而效法這種愛,以捨己的愛心去愛其他信徒。在神面前像小孩子,正是重生的真義,這是福音所要求的,而重生不折不扣地是神在我們心中所動的工——使我們全心全意的接受福音。如果神能使我們變得單純到一個地步,以致我們都看見這點,並且永不忘記就好了!那麼基督教的世界就會截然不同了。


巴刻《簡明神學》 重生 (137-138頁)

重生是一項新約的觀念,顯然是出自於耶穌的比喻性的一段話語,用來告訴尼哥底母,若想看見、並進入神的國,就必須經歷這種內在的和深入的改變。這經歷即使連信奉猶太教的猶太人亦不能免(約3:3-15)。耶穌把這種改變表述為「重生」。

重生的觀念是說到,神重造了人的心(心是一個人實存的核心),神的法子是將一種新的管制人的慾求、目的和作為的原則,種在人的心裡。這個原則也是一種性情上的動力,使人對福音和基督有正面的回應。耶穌的語彙-「從水和聖靈生的」(約翰福音3:5)- 使人追溯到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5-27節。此處經文用象徵性的語法,描述神用水潔淨人的污穢,藉著將祂自己的靈放在人的里面,神賜給人一顆「新心」。因為以西結書記得這麼清楚,所以耶穌責備尼哥底母,「以色列人的先生」居然不明白重生是怎麼回事(約3:9-10)。耶穌始終只有一個重點:若不重生,人就不會相信他是超然的救主,也不會悔改,不會做真正的門徒。

在別處約翰教導說,相信主的道成肉身(約壹4:2)、救贖(約壹5:1),對神有信心(約壹5:10)、有愛心(約壹4:7),為人聖潔(約壹3:9)、公義(約壹2:29),都是人由神而生的結果和證據。既然沒有重生就沒有歸正,那麼,也就沒有不帶著歸正的重生了。

雖然因著著神蓄意的安排,嬰兒重生有發生的可能(路1:15;1:41-44),但在一般的情況下,重生乃是來自有效的呼召- 也就是說,人聽了福音,又有聖靈的光照,使他明白其中的真理和意義是神賜給他的信息。重生是有效呼召中不可或缺的一項因素。

重生是神獨立所成就的(monergistic);亦即說它完全是聖靈之神聖工作。祂將選民從屬靈的死亡復活過來,使他得著在基督裏的新生命(弗2:1-10)。重生是由屬靈的死亡到屬靈生命的過度;而有感覺的、有意向的、主動的對基督的信心,是重生立即的果子,而非其原因。重生是奧古斯丁所說的「先行的恩典」的工作,這種恩典先於我們的心對神的回應。


《系統神學》作者:古德恩   

論重生

重生是神在我們裡面動工,賜給我們新的生命,所以我們可以結論說:重生是一瞬間的事,一個人生命中只發生一次。然而,我們並不知道這一瞬間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有些人會說:我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從那一刻以後,我知道我確實信靠了基督,在我心中確實發生了一些變化。正如耶穌描述風:我們聽見它的聲響,我們也看見他的結果,但我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吹過而了。聖靈的做工也是如此。

Regeneration is totally a work of God in which we play no active roll at all.
重生完全是神的工作,在重生上,人不能主動扮演任何的角色。

John says that Christ gave power to become children of God not by the will of the flesh or man, but we were born of God (John 1:13)
約翰說基督給我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並不是憑著人的意志或血氣,我們乃是被神生的。

The analogy that scripture uses of being born again gives evidence that regeneration is totally from God. Just like we do not choose to be physically born, we do not choose to be born again…it is from God (James 1:18; 1 Peter 1:3; John 3:3-8)
聖經中所用來類比重生的實例給我們一個證據,就是重生完全是從神而來的。正如我們並沒有選擇讓自己肉身出生,同樣的我們也沒有選擇讓自己重生,… 乃是從神來的。

God promised to Ezekiel that there would be a time in the future when he would give new spiritual life to his people (Ezekiel 36:26-27)
神應許以西結在未來的日子,祂會賜給祂的子民新的屬靈生命。

Both the Holy Spirit (John 3:8) and God the Father (Ephesians 2:5; Colossians 2:13; James 1:17-18; 1 Peter 1:3) bring about regeneration.
聖靈與聖父將重生帶給我們。

Two passages suggest that God regenerates us at the same time he speaks to us in effective calling (1 Peter 1:23,25; James 1:18)
兩段經文告訴我們:神重生我們,乃是發生在祂藉著有效呼召,向我們說話的那同一刻。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 25 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 (彼得前書1:23, 25)

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雅各書1:18)

《基督徒教義》作者:米拉.艾瑞克森

"Regeneration is the miraculous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dividual and implantation of spiritual energy.
重生是個人性的神蹟式的轉變,也是一種屬靈能量的植入。

The flesh (i.e., human effort) is not capable of effecting this transformation. Nor can this transformation even be comprehended by the human intellect.
血氣(也就是人的努力)不能影響這個轉變。這轉變也無法由人的聰明測透。

Jesus in fact likened this work of the Spirit to the blowing of the wind"
事實上,耶穌將這聖靈工作,與風的吹動連在一起。

(Millard J. Erickson, Introducing Christian Doctrine,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2001) 279.


約翰派博,《喜獲新生》的書介,其中有卡森、巴刻等屬靈長輩

「我極高興看見本書的出版,原因在於過去幾十年來對於「因信稱「義」以及「一個人如何與神有正確關係」的爭議。我們向來容易輕忽「歸信」(conversion)的另一個更重要的元素。歸信在「新約」(new covenant)這詞底下,它不僅關乎在基督裡的地位和身份,也包括了聖靈所賜的、神蹟似的轉變,和一些超乎人所能決定的大事,那就是「重生」。重生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它證明福音本是上帝救贖的大能,世上所有的正統教義都不能取代它。 「你們必須重生」之所以如此的重要,正因你們必須重生。」
卡森(D. A. Carson)
美國伊利諾州三一福音神學院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當我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我的祖母問我:「你有沒有重生?」雖然那時我不明白她的意思,但那問題卻引導我歸信基督。在這本令人讚嘆的書中,派博牧師糾正、挽救了被現今文化所濫用、妄用的「重生」一詞。本書清新的呈現「重生」的福音教義,它充滿了神學的洞見和牧者的智慧。」
提摩太.喬治(Timothy George)
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資深主編

「現今對「重生」一詞的使用是既偏差又陳腔濫調,但派博牧師挽救了這種景況,使「重生」回歸到聖經的意義。本書雖有十足的神學味,但仍具有牧者的溫暖心腸和實用性;這本重要的書籍應能幫助神的百姓珍視「重生」這非比尋常的身份和責任。」
坎寧安(Richard Cunningham)
英國大專院校基督徒團契(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Christian Fellowship ,UCCF)

「重生或新生──單純的說,就是透過基督、與基督、在基督裡和在基督之下,產生新的你──在今日是大受忽略;但本書這一系列傑出的講章,交叉式地、十分正確地使用新約聖經的資料,十足地填補了這缺陷,使重生的主題再次受到重視。我極力推薦此書。」
巴刻J. I. Packer,
加拿大溫哥華維真神學院(Regent College)


約翰派博的《喜獲新生》

本書對重生這主題,有清晰的探討,值得仔細研讀。引出第一章的部分,讓大家參考:
     
靈命是超自然的創造
約翰福音三章3 節耶穌向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這句話,耶穌不單說給尼哥底母聽,他也是對我們所有人說的。你我都必須重生,否則我們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無法得救、無法成為上帝家中的一分子,也就是無法上天堂。換句話說,我們若不重生就會去地獄。這也是耶穌稍後在三章末尾所說的:人若不相信基督,“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這可不是開玩笑,耶穌用嚴厲的語氣來講述嚴肅的事實,這是出於愛的緣故;他不會為了迎合而取悅人。

尼哥底母是法利賽人、十分敬虔的猶太人領袖。馬太福音廿三章15 節和33 節記載耶穌論到這些人的話:“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重獲新生是重要的核心議題,並非微不足道的事。當我們談論重生時,是無法與永遠的生命切割的;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入上帝的國。

重生的信息令人不安
本章我們要問的問題是:“重生時會發生什麼事?”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要說明一個令我關切的問題,就是這本書帶給讀者的感受。我察覺這本書會令許多讀者感到不安,就好像每當我們認真看待耶穌的教導時常感到不安一樣。這種情況至少有三個理由:

第一,耶穌有關重生的教導,迫使我們面對自己遠離上帝重生的恩典、無能為力的景況——不論是在靈命、道德或律法方面。我們在經歷重生之前,屬靈上是死亡的、德性上是自私悖逆的;就律法而言,我們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且處在他的憤怒之下。當耶穌告訴我們必須要重生時,他的意思是,我們的現況正處於絕望的麻木冷漠、無可救藥的敗壞與罪大惡極中。若非我們領受奇異的恩典,沒有人喜歡聽到這些關乎自己的評論。因此當耶穌說我們必須重生時,這樣的信息令人感到不安。

第二,重生的教導之所以令人不安,原因在於重生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作為,而非我們能夠主導控制。約翰福音一章13 節強調上帝的兒女“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是上帝做成重生之工,不是我們。彼得也強調同樣的事:“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我們無法造成重生,那是上帝的作為。我們所結的任何善良的屬靈果子是重生的結果,不是重生的原因。這表示重生與我們的手所做的無關,更不在我們的掌控之下。所以說,重生的課題讓我們看到自己的軟弱無助,必須絕對倚賴自身之外的力量。我們被告知,若不重生就不能看見上帝的國,同時又得知無法倚靠自己的力量達到重生;這當然令人感到不安!

有關重生的教訓使人不安的第三個理由,是我們無法迴避上帝擁有絕對的主權。人若遠離上帝,便在自大與悖逆中讓靈命死去。我們原本屬於悖逆之子(弗二3),我們的叛逆極其深重,根本無法察覺或羨慕基督榮耀的福音(林後四4)。所以,若我們想要重生,必定要完全仰賴上帝。上帝使我們重生的決定,絕對不是回應靈命已死之人的行為;相反的,我們的行為才是回應上帝做在我們身上的重生之工。對大部分的人而言,至少一開始,這些理由確實令人不安。

我的盼望是:不僅是不安,更有穩妥與拯救
不論剛硬​​的心或柔軟的靈,同樣受到重生這議題的困擾;所以我希望更謹慎來處理。我不願給溫柔的心增添任何不必要的苦惱;但對於把道德或宗教錯當成靈命的人,我也不想給他們錯誤的期盼。但願你邊禱告邊讀這本書,保守自己不受到這兩種負面的影響。

我覺得自己好像把永恆的靈魂捧在手心,卻沒有能力賦予他們生命;因為唯有上帝有此大能。我深信他會照著以弗所書二章4-5 節所說的去行:“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當基督確實復活之後,上帝樂意擴展他那賜生命的豐富憐憫。我衷心盼望這本書不只帶來困擾不安,更有穩妥與得救的功用。

卡森 約翰福音3章1-15節論重生的講道

第3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你要如何從尼哥底母的問題,跳到耶穌的回應呢? (針對這一節)人們有各樣的解讀,比如說,尼哥底母是這樣問的: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因此,告訴我們,你到底是不是那位應許要來恢復以色列國的彌賽亞到底是不是?你是那一位嗎?而耶穌回答他們說:恩,真正的問題不是我會不會領你們入天國,而你是進得去天國嗎?你們是否認出天國的王?所以回到你的問題:問題不是我是誰,而是你要去哪?但如果我們要這樣解讀2​​-3節的關連性,我們就面臨兩個問題:第一、耶穌是大有榮耀的粗魯。祂成為那種未曾聽完就先回答的人 (箴18:13),明白嗎?你就不能讓年老的尼哥底母講完,再告訴他他是錯的嗎?第二、在約翰福音中,你會發現,一次又一次的,不管是什麼樣的問題,耶穌總是會把問題指回祂自己。比如說安息日議題,安息日不可做什麼,在約翰5章。耶穌不是說: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下安息日 在律法中的正確的定義是什麼?祂反而說:你們聽好,我天父在安息日作工,而我也以和祂一樣的方式做工(參約五17)。驟然間,祂把整個議題提升到...從安息日這議題轉到基督是誰這議題。彌賽亞是誰?把焦點集中在祂身上。耶穌總是不斷把事情拉到祂自己身上。如果我們用這樣的方式來解讀3章2節與3節的關聯,耶穌作的就是把注意力從祂身上轉移,這不是個好連結方式。我認為這連結是更深的,尼哥底母就近耶穌,說:我們認為我們看見某些事,我們藉著這大有能力的彰顯看見,這遠遠超過那些信心醫治等,我們看到這是上帝的記號,是上帝能力的記號,是上帝掌權的記號,是權柄的記號,是不可震動,是轉變,是大能的主宰。耶穌回答說:親愛的尼哥底母,你什麼都沒看見。你以為你看見上帝掌權,你以為你看見上帝的國,但我要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你也許看到一個奇蹟,但你看到的不是上帝的國,你沒有看到上帝的工,你根本沒看到,事實上你還是瞎眼的,你只是看到一個神蹟,但事實上你根本就沒有看到上帝掌權。除非,你重生。

而尼哥底母回答說,第4節,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恩,有人認為尼哥底母很切實際,耶穌是在用比喻,祂並不是要你回到你媽媽的肚子裡。但尼哥底母定意要弄清楚這比喻,他選擇用實際的用詞來回复。但這最頂尖的舊約神學家不可能忽略 聖經裡面所有的比喻。這聽起來是不尋常的愚蠢,尼哥底母不是笨蛋。也許...他認為耶穌講得太美好了。這些保守派的猶太人,是非常期待上帝國度降臨,是非常期待君王的臨到,彌賽亞君王。祂要恢復偉大的以色列王朝,把羅馬人趕走,建立公義的國度。而這里耶穌在說:我們所需要的不止這個。我們要的是新造的男女,不是新的體制。我們要的是新生命,不是新的律法。我們要的是新的受造物,不是新的信條。我們要的是新的人民,不是只有權柄的彰顯。問題是:你要如何再生新的人?

我想這裡多數人都有過能夠再次從新出發的想法,至少是在我們生命中的某一個刻。我有時會在晚間起來,那些記憶的回溯,就是你做一些很蠢的事,還是一些醜陋的事,是那麼不堪回首的事,是冒冷汗,在半夢半醒中驚醒過來的,你多麼盼望上帝讓你能夠從來一遍。我是唯一個會這樣的人嗎?而這只是橫向關係的不堪。想像一下人在上帝面前的羞愧,你希望能夠再來一遍。如同阿佛烈•丁尼生英國浪漫派詩人說的:在我裡面甦醒的那個人,就是我不想要的那個。 (And ah for a man to arise in me, That the man I am may cease to be!)如果也是你的感受,就像我們弟兄約翰克來(英國詩人John Clare 1793 -1864 )說的:如果生命有第二版,我一定會好好校訂他。這樣說沒錯,但若生命能有第二版本,我們只會再次搞砸他。但至少,我們自認為有些錯誤是必須修正的。雖然很可能是永遠不知道要怎麼修改才對。

我認為尼哥底母明白耶穌是在講改變,新造的人,你必須重新開始,必須是不一樣的新開始。大數的猶太人對將來的君王期待,君王的大能將帶來改變,會有新次序新架構,將會有公義住在其間。但他們不談內心的改變,內心處的改變,他們不這樣想。但現在,你所應許的太超過了,你怎麼可以應許人要進母腹中,再出來,再來一次,第二回合,再來一次會更好。但耶穌沒有退縮,祂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 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5)。這是什麼意思?

我敘述一些他人的觀點,有人認為水是指洗禮。就是說除非你受洗,受聖靈, 不然你就沒有辦法進去。但基督教洗禮在這階段尚未執行。在第四章起頭,下一章, 耶穌也沒有切入到洗禮的部分,還是人要奉耶穌的名受洗,但施洗通常也都是門徒的事情,明白嗎?這不符合事件的發展。

另外一些人認為這是在講兩種新生,從水生,是第一個新生。從靈裡生,第二個新生。那水可能就是指羊水囊,當羊水破了,我們今天也這樣形容,羊水破,新生命的過程,不論是快還是慢,但總是羊水先破,這是自然的生產,接下來是. ..從靈裡的新生。你必須重生兩次。第一次從水,第二次從靈裡。但在整個古代文明記載中我找不到任何記錄,在猶太文獻,在希臘-羅馬文獻中找不到從水生就是自然的生產。我想也沒有人選擇這種論點,接下來我會解釋。

另一些人認為水是像徵性的精子,同樣的,那你必須從...水生,就是肉體出生。接下來是靈裡生命的產生。但同樣地我必須說,我找不到在古文獻中指出從水生的就是從男性精子所生的。

但比這重要的是,我們來比較第三節跟第五節,把你的手指指到這兩節,並把共同點找出來。當然我們的翻譯版本有點不同,但無論你用那種版本,你都可以看得出來,在第三節,耶穌說,耶穌回答。第五節,耶穌說,耶穌回答。一樣,先挪開。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一樣,先挪開。不能「見」上帝的國,第三節。不能「進」上帝的國(五節)。小改變。是平行的,強調的重點有點不同,因時間狀態,是支撐上一句:人若不重生,第三節。第五節,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這幫助你了解第三節的「重生」是跟 「從水和聖靈生的」平行的,也就是說,第三節的「重生」包含了 「從水和聖靈生的」。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可能是兩種生產。第三節跟第五節的平行經文證明 「從水和聖靈生的」就是指,明確的指出重生是什麼意思。

在下結論前,最後的一個佐證就是第十節,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所以,耶穌期待尼哥底母明白些什麼?他應該要有什麼樣的反應?他有什麼樣的知識根基能有助於理解耶穌的話?恩,他是我們稱舊約神學的教授。他是猶太經書跟傳統的專家。那現在,你會問說:舊約在哪裡有講到重生?簡短的回答是:沒有。至少不是用這詞彙來敘述的。但在舊約,水與聖靈的確是有關係的。而且還很多次。而且總是在「改變生命」的上下文中。這最令人驚訝的經文 就是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5開始,在應許立新約的上下文中,上帝會用清水潔淨他們的心,又將祂的靈放在他們心中。也就是說水代表潔淨,聖靈是指大有能力的改變。你們會得潔淨,會改變。這就是我所說的重生。尼哥底母,你應該明白這些,因為這就是你的經文。還有不只這樣,你在舊約其他地方也可以找到 關於水跟聖靈的敘述,還有很多經文是關於上帝改變的應許。比如,使徒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引用約珥書所說的,甚至有時連水跟聖靈都沒有提到,就像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立的新約,在耶穌降世的六個世紀前,就是上帝應許將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祂...等等。從內心的改變。總的觀念是指人心的改變,而不是進入一個新政 治秩序,還是新的君王。尼哥底母,你必要專注在正確的事情上,你真的無法見上帝的國,或者進天國,除非,你也被重生而改變。是從水跟聖靈中生的。是被潔淨,是內心被大大改變。

接下來耶穌更進一步的描述,第六節,第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這就是,你若要使人改變,你就必須要有新的根源。豬生豬,蛇生...恩,生蛇,海獺生海獺,鯨魚生鯨魚,犀牛生犀牛...會生出犀牛對吧?什麼種類生什麼樣的種。人會生出更多罪人,這就是我們所做的。人的改變是需要一位大能的上帝。必須是從祂的靈帶來的改變。這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說的,他說:屬血氣的人不能明白上帝的事,那是另一個世界,有另一種法則,我們無法理解這些事,除非上帝的聖靈開我們的心,開我們的眼,不然我們就看不到。除非你重生。

還有另外一個例子,多數在場的人都知道,「風」這個字,無論在希臘文或希伯來文中,都是「靈」的意思。一個是ruha(希伯來文), 一個pneuma(希臘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 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也許耶穌跟尼哥底母在耶路撒冷的街角,夜色昏暗。有風吹過,梧桐樹樹葉作響,小小的風沙球在街上飛舞。耶穌說:當你看到這風動時,你不會說:“阿拉伯半島有高壓形成,可能是颱風氣壓形成了,他往哪去?是因陸地表面熱氣溫差造成的嗎?還是什麼造成的?”他們也沒有今日的氣象學知識。你看到梧桐樹樹葉作響時,你無法解釋風勢如何形成的,但你無法否認所帶來的效果。耶穌說: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意思就是:你或許不能鉅細靡遺地解釋重生的運作,但你不能否認所帶來的果效。我無法形容這點是多麼重要。

我們終於到達我要講的第一點。耶穌如何講解重生?今日所謂的「轉變」是什麼意思?你可以從印度教轉伊斯蘭教,從基督教轉伊斯蘭教,從世俗主義者成為基督徒,基督徒變世俗主義者。在這框架中,轉變是指想法的改變,只是這樣。想法改變了,所以改變換宗教。但聖經裡講的轉變卻不是這樣。轉變是指名符其實、從上帝來的、大有能力的改變。是神蹟,有超自然能力的介入。是上帝的工作。是祂賜下祂的靈,使人改變。就算你不知道運作方式,但你也不能否認所帶來的改變。

所以在美國教會,有一堆人自稱重生的人,因為他們簽了一張決志卡還是什麼的...他們被「處理」過了,但他們活得跟非基督徒沒有什麼兩樣,無論是講話、時間的安排、人生目標、他們的想法、他們的夢想、他們的理想的伴侶、他們拿平版電腦來做的事...全部都跟不信主的鄰居沒有什麼兩樣。但他們「重生」了?我就必須跟他們說:你們沒有重生。因為這經文說,這重生帶來的改變是如此巨大,你一定會看見果效!就算你不知道這如何運作。

所以耶穌說:「每一個(凡)」 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所以在新約,改變是包括了想法改變, 而不僅僅只是想法轉變。那是上帝的工作。是新生命。這就是為什麼懷特腓不斷的傳講: 你必須重生。穆斯林會告訴你,轉變不是內心超自然的改變,只是意志的抉擇。就這樣而已。你選擇承認一位上帝,阿拉,而穆罕默德是祂的先知。然後學習一些伊斯蘭教的基本規條。這是關乎意志。嚴格來講,重點並非你是否全心全意地相信,重點是你選擇往哪一個方向走。這也沒錯,當你成為基督徒的時候, 你選擇了,你決志。但這決志是基於上帝的動工,是祂改變了你。這才叫做轉變。是上帝的工作。福音是有關上帝的好消息。

耶穌說:我告訴你,尼哥底母。我也要告訴你們:你必須重生。凡重生的人都是這樣的。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這招來耶穌在第十節的責備。也就是說:宗教。我是說符合聖經的宗教。對耶穌來講,不僅僅是宗教行為,也不是做個決志,或什麼類似的行為。而是神蹟,是超自然的,有新根源的。是上帝賜下祂的靈,潔淨我們,改變我們。接下來,因為這生命的改變, 會帶出善待鄰人,關懷社會正義,等等善行。這些是新生命的衍生行為。因為我們用不同的方式看待世人,因為我們優先順序跟他們不一樣,我們看待苦難的方式也完全不一樣,因為我們重生了。但不是從做些事情開始,沒有重生的人也可以做這些事。而是從重生開始的。是從新生開始的。是上帝的工,是祂潔淨我們,改變我們。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