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律法中公義的標准廢了嗎?

律法主義是錯的,但不要把律法中公義的標准給廢了
聖經中說律法中廢了的是什麽?不廢的是什麽?有的人主張一概全廢了?

不管是主耶穌,還是保羅、還是約翰、還是雅各,都沒有律法廢掉了這種想法。
廢掉的是:以外在的律法條文叫人憑自己去守,讓人守住才得稱義、守住才得成聖的觀念。根本不是律法中永遠不變的神公義標準。律法中是有永恆不變的標準的,主耶穌重申的就是、使徒們重申的也是。這些能廢掉嗎?

很多人反律法主義反過頭了,叫人連律法本身主耶穌重述的話都廢掉了。那是矯枉過正、廢錯了方向。

(馬太福音7:18-19)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叫人廢掉誡命、不去行,這種人就是主所譴責的。

(路加福音)「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律法中的公義、憐憫、信實是不可不行的。

(馬太福音15:3-5)「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可見孝順父母的誡命是不能廢的。

保羅說的:
(羅馬書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13:8-9)「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這就是十誡的內容,總結在一句愛人如己這最大的誡命上。愛鄰舍如同愛自己,本身就是律法的一部分。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也是。這是主耶穌重申的,也是應當去行的。

約翰說了:
(約翰一書2:3-4)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約翰一書3: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主耶穌的誡命中包含最大的兩條誡命,它們就是律法的一部分。

雅各說了:
(雅各書2 :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雅各書4 :11)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

說律法廢掉是個歪曲的想法,應該是律法成全在主耶穌裡,主耶穌把律法寫在我們心版上,讓我們知道了願意順服、給我們力量去活出來,這就是舊約裡的新約所應許的,也就是律法在主耶穌裡得到成全。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