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

聖誕節的真平安


在聖誕節的前夕,我們忙碌著佈置著房子,希望有過節的氣氛,準備聖誕節的聚餐,送親朋好友的禮物,感謝他們一年來的辛勞。我們心中充滿了期待,這是個平安的節日,也是個盼望的節日。大家正期待歇下一年的辛苦,在家裡與家人團聚,享受天倫之樂。
正在聖誕節的前十天,美國發生的校園槍擊案,把整個美國社會帶進一個憂傷的氣氛中,這個世界怎麼了?為什麼一個年輕人會冷血地殺害六七歲的小孩。人的心怎麼可能這麼狠,殘殺毫無反抗能力的幼童?在一個期待溫馨的節期看到了殘忍,在一個充滿天真的地方看到了罪惡。這叫人的心很難接受。不幸地我們就生活在這個世界。這樣的事件從未停息、一再發生。

當我們知道二十幾個原本平安的家庭,在一片腥風血雨的慘案過後,含著眼淚度過失去親人的聖誕節。我們實在難以想像還有什麽歡度佳節的氣氛?讓我們回到聖誕節最起初的意義來思考,我們歡樂的來源、我們盼望的源頭在哪裡?不單是節目製造出來的歡樂氣氛,更不是外在華麗的裝飾、聖誕音樂烘托出來的喜氣。那都是外表塑造出來的。當節日過去了,就會隨著裝飾、音樂的消失而停息了。聖誕的意義在於主耶穌為了我們來到了人間。離開了這個意義,我們找不到任何讓我們心存盼望的因素。

我們不是孤獨的,天父早已經顧念我們地上的人了。主耶穌的降生是神在萬世以來所預備的拯救計劃。早在公元前八百年前的先知以賽亞就預言這件事。

以賽亞九章6-7節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7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主耶穌的降生是為著我們而來的。若不是人類社會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主耶穌不必親自道成肉身來到人世。一個離開神的世界是極端敗壞而混亂的,我們從人類歷史幾千年來的經歷就可以知道,我們從來沒有拯救自己的方法,除非我們明白自己的有限,願意承認自己的軟弱,而向神發出求救的呼喚。否則我們會一直不斷地在犯錯與教訓中後悔。

主耶穌的拯救是神主動的作為,當人還不認識祂的時候,祂就成為人的樣式住在人中間,向我們顯明神的心意。當祂來的時候,這個世界並不歡迎他,當祂誕生的日子,旅店裡沒有住房讓他安睡,只有卑微的馬槽成為他的搖籃。當時的君王希律因著知道博士要尋訪剛誕生的猶太人的王,而想計劃殺死新生的耶穌。耶穌一生貧窮,沒有枕頭安歇的地方。傳道時處處遭到敵人的排斥,甚至密謀要殺死他。祂都安之若素,因為祂知道自己一生的工作,就是完成天父差祂來的旨意,就是把救恩帶給世人。祂最後並親身上了十字架,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這些害死祂的人,也正是祂所愛的,來到世間所要拯救的人。

羅馬書中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我們不明白神為何要愛我們這群並不可愛的人,但是神的愛已經無條件的為我們付出。讓我們知道即使像我們這樣悖逆的人,主耶穌也是願意為拯救我們而犧牲自己。

這就是聖誕帶給我們的好消息:「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從人類歷史開始以來,這個地上就需要平安,然而平安在哪裡?戰爭、犯罪從人的罪性中間不斷產生出來,從未停止。我們憑著自己尋找了幾千年,還是找不到平安。神把平安賜給了我們,除了神所賜下的拯救,我們哪裡有真正的平安呢?

在主耶穌誕生之前,天使曾經向耶穌地上的父親約瑟顯現,預言馬利亞要懷孕生子:「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主耶穌的名字的意思就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祂是從神來的拯救,因為祂為我們預備了拯救唯一的道路。祂為我們獻上贖罪的代價,就是以自己的身體代替我們接受罪的刑罰。凡是信靠祂的人,不再因為罪債而落在神的審判中,乃是罪得赦免,被完全洗清,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天父的面前。這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麽功德換來的,也不是因為我們自我改進所成就的。一個陷在罪中無法自拔的人,還能怎麼改變自己的命運呢?只有承認自己的無助境況,向天父發出求救的呼聲。也只有來自天父拯救的手,才能把我們從纏繞我們的罪中救出來。

世界上有多少無助的人啊?槍擊案後那些對人性失望的人、落在罪的捆綁中無法自拔的人、在內心中充滿仇恨卻又無力擺脫的人、在生活困境中迷茫無路可走的人。千萬不要放棄希望、不要走進死亡的絕路,天父在向你發出呼喚、主耶穌在等待你。抓住主耶穌的手,承認自己的罪,回到祂的面前,接受祂的救恩。「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所有來到祂面前的人祂都不輕看。人生有許多轉彎的地方,就是要能自己察覺走錯路了,猛然醒悟過來,轉個方向就能繼續前進。你感受到這是你轉彎的地方嗎?你聽得到主的呼喚嗎?或許這就是你踏上一條人生新道路的時候,抓住機會吧!

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順服在上掌權者


教會與執政掌權者的關係,是個爭議千年的議題。有人以為教會與政府的信仰不同,價值觀相異,應該站在監督的角色,批判政府的施政,成為改革社會的主力。也有人認為應該與政府結盟,利用政府的支持來傳揚福音。經過幾千年嘗試錯誤。近代教會慢慢學到了一個經驗。不能與政府站得太近,以免政教互相利用,讓教會內部產生腐敗。也不能利用教會的力量公然介入政治,與政府對抗。應該是站在忠誠監督者的角色,與政治勢力保持距離,忠心的提供政策上的諫言。本段經文保羅提到了政府與教會關係的這個問題。我們基督徒當如何面執政掌權者呢?

當我們進入主題以前,首先我們會感到疑問,為什麼這段經文會出現在這裡?羅馬書講到一個獻上自己、心意更新變化的人當有的生活。他與自己的關係正確了:不自高自大。與主內肢體的關係正確了:真誠的彼此相愛。與社會大眾的關係正確了:盡力與眾人和睦。本段提到的內容是基督徒與執政掌權者的關係。為何會插入一段似乎無關的內容。其實本段的思路是繼續前一段:不要自己申冤、聽憑主怒。十二章17節經文提到:不要憑著怒氣自行報仇、讓主來伸張正義。這裡就提到了政府就是一個神所使用來賞善罰惡的工具。我們遇到了不公平的遭遇不是私下報復,而是讓掌權的執法部門來依法處理。這就是本段經文與前一段的關係。

順服的原因:權柄來自於神(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本段經文保羅開宗明義地吩咐教會信徒:「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這段經文從當時的環境來看是不容易接受的。當時的羅馬政府對基督徒敵視,甚至將基督徒趕出羅馬。但是教會中似乎與政府有種警張的關係。有的人認為基督徒只順服基督,不順服人間的政權,甚至有人抵制納稅。保羅在此正是處理這個問題。他說出了人民對在上掌權者的態度:要順服。他甚至說到人人都當順服,基督徒也不例外。為什麼保羅要叫基督徒順服在上掌權者?保羅說出的理由是:「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人間的權柄出自於神,這是保羅從神掌管世間萬物的角度看到的大原則。首先說出神將權柄賜給人間的掌權者,讓他們可以在地上執行賞善罰惡、維護公義的角色。神使用人間的權柄,代替神行使管理的責任,讓人間萬事萬物都服在層層權柄之下,各安其位。人間的權柄包括:政權、家庭制度、宗族間的人倫關係、公司的權柄,都有神所託付的責任。神利用人間的權柄來維持公義的標準、也維護人類社會的安定。即使是有缺陷的掌權者,神也用他們來完成神的心意。例如神興起古列王,為要完成祂對以色列這個民族的拯救計畫。雖然古列王本身也是個殘暴的君王,神先使用他,再對他的罪行作出懲罰。

這句話一面針對基督徒,說出順服掌權者,就是順服神在地上設立的權柄。另一方面也讓掌權者知道,手中的權柄不是出於自己、而可以隨意濫用,應當謹慎戰競、按照神的託付來掌權。主耶穌在彼拉多問他:「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主耶穌清楚告訴他,審判者的權柄來自於神。

順服在上掌權者的這句經文,連不信的公安人員都知道的,當他們取締某些家庭教會時常會引用這句經文。當我們應用這句經文時最常有的疑惑是:我們順服掌權者是個絕對的命令嗎?不管任何情況、不管合理合法與否,都要順服嗎?其實這段經文已經給出了答案。掌權者的權柄來自神,凡是神所給他的權柄就是必然要順從。掌權者權柄的範圍就是:依法維持人間的公義、和平、秩序,讓百姓安居樂業。濫用權柄、甚至是用神給的權柄來反對神的時候,基督徒就不是糊里糊塗一味順從了。例如當納粹德國的時候,希特勒命令教會支持他的政策,要教會領袖為他的獨裁背書。當時的教會沒有站穩立場,支持希特勒侵略的政策,最後演變成全歐洲生靈塗炭、猶太人被殘殺。在這件事中,德國國家教會默不吭聲,縱容獨裁暴政,這是教會在真理上站不穩所造成的。那教會當時應該怎麼做呢?理想上應該發出正義的呼聲、勸阻暴行,至少也應該消極地不合作、不支持。可見順從掌權者是有原則的,不是縱容掌權者任意使用權柄。

聖經中也有許多例子。但以理在尼布甲尼撒王命令他拜金像的時候,拒不服從。他們寧可遭受最嚴厲的懲罰,也不能違背信仰、拜王的金像。這就是對神的順服高於對人的順服的例子。另一個例子在使徒行傳中,彼得約翰在殿中傳福音,被官長抓拿,嚴詞恐嚇,不許他們奉耶穌的名傳福音。彼得義正詞嚴的回答:「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也就是當人間的掌權者濫用手中的權柄,反對神所命令的事的時候。基督徒應當順從神、勝過順從人。除此以外,我們在原則上是應當順從掌權者的。我們先應該肯定這大原則,例外的情形再以其它方式處理。不要因為有例外就否定了聖經明白的教導。

神設立掌權者的目的(2-5)
「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保羅在第四節經文提出了另一個順服掌權者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掌權者是神所是用來管理社會的人。這個社會需要有人來管理,神賜給他們權柄,讓他們代替神行使管理的責任。他們是神的僕人,藉著手中的權柄來服侍神。掌權者的主要職責是維持這個社會的秩序。賞善罰惡就是他們的工作。第四節中說到了用人的職責就是:「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對於奉公守法的公民,他們應當保護。對於為非作歹的歹徒,則要實施制裁。為好人申冤,也讓不義的人得到當有的報應。執政者佩劍就是為了執行對不義者的制裁。

保羅反對基督徒自行申冤。這種賞善罰惡的事必須要讓有公信力的執法人員來作。如果政府不做這件事,民間不公不義的事情就會氾濫。如果放任民間私設公堂,就成了無政府的社會。那就成了軍閥割據、弱肉強食的社會了。這在人類社會中是野蠻、落後的制度。與其任憑社會成為無政府狀態,我們寧願先有個不完美的政府。讓政府來執行社會中賞善罰惡的事,再進一步來改善政府的政策。

保羅第二節提出不順從掌權者的後果。「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反過來順從的結果就是得稱讚:「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保羅在此以順服的好結果、與抗拒的惡果來比較。我們應該體察情勢,不要與掌權者對抗,遭致懲罰的結果。

保羅願意我們因著順從掌權者得到保護,平安地在地上見證福音真道。如果因為抗拒掌權者,造成教會與政府間的不合、甚至產生敵對的關係,那將會對福音工作造成損害。福音的順利傳揚是保羅首要關心的事,教會在地上能與政府的關係和諧,則是保羅最願意看到的事。所以我們看到保羅傳道的過程,常常服在掌權者的權柄下,也得到掌權者的保護。彼得在傳道的過程中遭遇到許多逼迫,但是他也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2:13-14)可見初代教會儘管在如此嚴厲的逼迫下,仍然保持對政府的順從,不去敵對、反抗。雖然經過了幾百年的犧牲,卻也種下了日後羅馬政府接受基督教在帝國中自由傳揚的果子。使徒們在教會一開始就掌握正確的路線,不走反抗政府的路。以福音傳揚為主要的目標,默默犧牲持守真道。最終我們可以從歷史上教會的發展看到,這條順服掌權者的路線正確的地方。

保羅最後說出順服的原因:「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因著害怕刑罰而順服還是出自被動,因勉強不得不遵從政府的法令,其實心中還是不服。但是出自良心的順服,就是出自於內心對神旨意的認識,而心悅誠服的順從掌權者。我們不是因為掌權者的權勢而順從、不是為了趨利避害而順從,而是為了神的榮耀,為了福音能以傳揚的緣故。這把順從掌權者的理由從人間轉到神的身上,我們順從的態度也由被動轉為主動。這點表現出基督徒的人生觀與當代不信的人不同的地方,因我們的眼光超越了現實的利害得失,而朝向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順服掌權者的範圍(6-7)
「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我們知道神給掌權者權柄不是沒有限制的。好像是它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掌權者的權柄既是神賜的,也該在神所給他的範圍內。也就是按著公義的標準賞善罰惡,管理所屬的子民,讓人民安居樂業。對於公眾的事務,如基礎設施、法律系統、設立學校、社會服務、維持社會安定,這都需要為了眾人最大的利益,統籌處理。這些就是神交託掌權者的責任範圍。「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既然要讓公眾的事務能夠正當進行,百姓也有當盡的義務。例如納稅、服勞役、服兵役、選舉民意代表、為政策的制定者提供建議。這都是身為老百姓應當做的事。保羅說:「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也就是說政府有從百姓當收納的稅,百姓應當依法繳納。政府依法執行公務,百姓應當配合。這裡說的懼怕、恭敬就是對政府實行公權力的配合。

這就是政府在地上當有的權柄。這些權利義務應該都定在國家的憲法之內。當然如果政府施政超過了當有的權利範圍,百姓就有義務提出修正政策的建議。這不是抗拒掌權者,而是讓掌權者知道自己的施政可能出錯的地方,出於善意的建言能促使施政的運行更加完善。

身為基督徒我們首先應該繳稅上盡一己的責任。無論是所得稅、房屋地產稅、買賣營業稅。都要清清白白、不投機逃稅。稅收就是政府當得的,人民不交稅,政府就沒有資源進行公共建設。每個人在繳稅上應該盡到當盡的本分。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 神。」主耶穌支持把該撒當得的歸給他,不要因貪財而逃稅。同時也說了,將神當得的歸給神。就是神當得的榮耀、順服、敬拜、奉獻,我們都不要忘記了要歸給祂。

另外有一項是我們身為一個基督徒該做的,就是在神面前為執政掌權者禱告。有些地方的教會雖然曾經受到執政掌權者的誤會,遭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對待。但是他們對逼迫他們的人仍然沒有仇恨,仍然每天繼續為掌權者禱告。因為保羅告訴我們:「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提前2:1-3)有秉公行義施政的掌權者,才可能有平安度日的百姓,也才有專心傳福音的教會。為執政者禱告是保羅對教會的命令,也是教會不能忘記的責任。我們要為自己所領受的福分感謝,為國家政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禱告。教會與政府間和平的關係是符合神的心意,也是符合國家和諧發展的政策。我們理當盡心做到主的話。

結論
本段經文是保羅對著飽經迫害的羅馬教會發出的教導,不是叫他們反抗、不是叫他們仇視。反而是叫他們順服在上掌權者。這不是軟弱的表現,而是神保存教會,讓教會在逼迫中信靠主的帶領,平安度過的方法。如果當時教會採取激烈的手段反抗,可能造成政府的打壓,福音工作就會受到虧損。教會設立的宗旨就是要我們在這個世界傳揚福音,不管是順境或逆境。保羅的教導非常明智,就算在今日仍然可以對我們有相當的警惕。我們在世上,當在神所定的範圍內順從神賜給政府的權柄。同時扮演著積極向這個社會傳揚神的真理的角色,讓這個社會因著福音的廣傳,人心得到改變。這才是從根本改變社會風氣的最有效途徑。

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是什麽?


大家在討論律法廢掉了沒有的時候,幾乎都有個共識,禮儀律全部廢掉了;律法主義的想法該拋棄;靠行律法稱義、靠行律法成聖的想法也該拋棄;然而律法的精義卻不該拋棄,仍要保持。這是大家都無異議的。

律法是否全盤拋棄?這個問題答案很明顯,大家都支持不該全盤拋棄,而是要保存其中的精義。

問題在於精義是什麽?律法中是否有永恆不變的部分。我認為當然有,否則神就不會在舊約一再的要我們遵行律法。新約聖經中,主耶穌也不會重申律法的總綱。那律法中廢掉的到底是什麽就要搞清楚了,要不然把不該廢掉的東西廢掉,那豈不是違反聖經的教導嗎?

有的弟兄姊妹引用以弗所書第二章這段經文,說記在律法上的規條廢掉了。請仔細地看這段經文的上下文,看看廢掉的規條是什麼?是指所有記在舊約中的律法嗎?

(弗211-16)「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12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13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14 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16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首先我們要知道這段話是對外邦人說的,是要讓外邦人知道。他們原本不能成為神的子民,原本是與神為敵的。因為律法中只有受割禮的以色列人才是神的子民。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在禮儀上被視為不潔淨的人、不能成為神的子民。因著律法的規條,猶太人與外邦人兩下原本不能合一。這攔阻外邦人進入神選民的規定,就是保羅在此所要廢掉的冤仇。

事實上有律法的猶太人也是同樣守不住,同樣在神的憤怒中。他們若不是因信稱義,一樣也是活在與神為敵的冤仇當中。這就是本段經文所講的要廢掉的。兩下只有同信主耶穌,因信稱義,才能廢掉冤仇。這冤仇是因為罪造成的。律法的規條為何能造成冤仇呢?因為他們行不出律法來,得罪神,在神的憤怒中。

如何廢掉冤仇?經文16節說:「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十字架的代贖成就了律法的義。讓行不出律法而來的咒詛對信靠基督的人不再有效。人被律法定罪、在神面前造成的冤仇才得以化解。

當猶太人、外邦人兩下都因信稱義了之後。所有律法上控告他們的罪責,全被主的血洗清,凡是有礙他的字據,也就是他們所犯律法的規條,都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罪得到赦免,不再紀念。

這就是律法上的規條被廢棄的真正意義。是指因基督成就的救贖,讓人不再被定罪而言。若靠著行律法仍然在稱義上有效,他們就都犯罪,不得赦免,最終的結局都是定罪。但是按律法定人有罪的規條在基督裡已經被撤去了,他們稱義不是靠著行律法。

這絕不是要全盤否定律法,律法中有神永恆的心意,十誡的頒布是神自己做的,是永遠不能廢去的。不管猶太人、外邦人都一樣。主耶穌說:「律法一點一畫都不廢去,直到成全。」主的話與保羅說的不會抵觸。主耶穌是說律法永恆不變的原則,永不廢去。保羅則是說因著行不出律法而定罪的規條,讓外邦人因著罪不得稱義的字句,因為主的血有效地為信的人贖罪,已經不再能控告他們了。他們與猶太信徒一樣可以成為在主裡的人。

所以廢掉的是什麽?不是律法中永恆不變的真理。如愛神、愛人的總原則、十誡的精意、神的屬性。而是定罪讓人不能得稱義的規條。

我們分析一下原文:

την εχθραν(冤仇) εν (在裡面)τη σαρκι(肉身) αυτου (他的)τον νομον(律法) των εντολων (誡命)εν (在裡面)δογμασιν (規條)καταργησας(廢棄) ινα(為了) τους δυο (兩方)κτιση (能使)εν (在裡面)εαυτω(他自己) εις(一體) ενα (一個的)καινον (新的)ανθρωπον (人)ποιων(成就) ειρηνην(和平)

重譯:在他的肉身裡面廢棄了冤仇,就是寫在規條裡,有關誡命的律法,為要是兩下在他自己裡面成為一個新的人,成就了和平。

 

這裡廢掉的是冤仇,也就是在規條裡(ordinance)的誡命。這裡的律法是用兩個修飾詞界定的,一是屬誡命的,二是寫在在規條中的。這與律法的真意、永恆不變的總原則不同。規條這個字。只出現在本節經文,還有歌羅西書:

(歌羅西214)「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這裡的字據就是規條ordinance。這裡塗抹的是在律例上有礙於我們的字據。釘在十架上的是我們的罪狀,不是整本律法。如果律法整個被釘死,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登山寶訓,要我們遵行律法的教導就廢棄了。

我們再看歌羅西說規條是什麼意思?

(歌羅西218)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就是一些外表要求,不可嘗、不可摸、不可拿的規定,這些東西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了,也就是禮儀律。就是那些主耶穌還沒有來之前,暫時讓猶太人與外邦人分別的潔淨的禮儀。

但是十誡中不能拜偶像、遵崇獨一真神,不可殺人、不可姦淫,的道德規範並沒有改變,仍是律法中神永恆的心意。

希伯來書所說的也與此相合

(希910)「這些事,連那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廢棄的是屬肉體的條例,也就是律法中關乎潔淨、獻祭,等暫時的禮儀律,不是神在律法中定下的永恆不變的道德律、與愛神愛人的總原則。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對不同團體的態度

以下兩段經文,看起來有表面的衝突,怎麼理解?

「約翰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50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路加9:49-50)

「耶穌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鬼出去了,啞吧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15內中卻有人說,他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16又有人試探耶穌,向他求從天上來的神蹟。17他曉得他們的意念,便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凡一家自相分爭,就必敗落。18若撒但自相分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因為你們說我是靠著別西卜趕鬼。19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20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21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22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贓。23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路加11:14-22)

路加福音中的這兩段經文,記述耶穌面對兩種不跟隨祂的人。似乎表面看來是完全相反的態度。第一種是包容,第二種是排斥。為什麼兩種人都不跟從耶穌,但是主耶穌卻對他們,持不同態度。讓我們思想其中的原因。

第一種人雖然沒有跟從耶穌,但是他奉主的名趕鬼。這等人還沒有歸入耶穌的門下,但自己願意奉主的名,行主吩咐門徒相同的事。主並沒有禁止他,並勸阻門徒禁止他。主說:「不要禁止他。因為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福音的工作是集各方努力的大計,有預備工作、與直接福音等不同階段。預備工作就如鬆土,藉著生活上的經驗交流、對生命意義的探討、婚姻家庭的話題,把人導引到信仰的道路上。直接福音就是按照聖經真理,把耶穌介紹給人。在福音預工上應該有包容性,只要不是抵擋福音的,都能成為福音的助力。應該當有合作與包容的空間。但是包容不是包天包地的大雜燴,它也是有信仰的堅持的。底線就是不抵擋福音,不能與福音真道相左、與福音互相抵觸。這就是主耶穌不排斥其他的人奉主的名趕鬼,他們能奉主的名,表示還是知道主的名是當尊崇的。可能需要一個讓他們明白真道,導入正規的過程。在這個階段,不必排斥他們。

但是第二種人不同,他們是出於不信的心抵擋耶穌、試探耶穌。他們直接詆毀耶穌說,耶穌趕鬼的能力來自鬼王。把神所賜下聖靈的大能,毀謗成為從鬼來的能力。這是褻瀆聖靈的大罪。這等人不是暫時的不清楚真道,而是在真理大是大非上的背離。主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這些人與主的不合,是真理上的不合,並非表面作法上的差異。這等人就要明明白白劃清界限,不在真道上歸向主所傳的福音,反而是偏離、甚至破壞,那就是與主分散的。與這種勢力是要明確分別,對他們不能有任何包容。以免自己在信仰的基礎上搖擺不定。

主耶穌教訓的兩種對異己相反的態度,看起來矛盾,其實不矛盾。是針對不同的人,採取不同的作法。對大方向相容,作法不同的人,是採取包容的態度。對信仰偏離、甚至抵擋信仰的人,採取劃清界限的態度。求主讓我們有智慧對待與我們不同的團體。

2012年12月5日 星期三

得救 - 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實現

翻譯自作者:Tim Challies
Salvation – A Past, Present & Future Reality

救恩是“聖經”的中心主題,它確實就是福音的核心。是什麼能激動新信徒的心,並繼續鼓勵基督徒,直到他們被呼召回天家的日子。救恩是一個應許、一個現實、和希望。今天,我想看看在過去,現在和未來,救恩在每一個真信徒身上是怎麼實現的。

過去

那些在基督裡的人,已經被主保守了。以弗所書2:8-9寫著“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的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作為基督徒,我們必須有確據:我們已經得到拯救了。

救恩在過去的意義是指神的兩個偉大的作為 - 我們的得稱義、和被收納進入神的家。在稱我們為義時,神宣告:按法律規定對聖潔的要求,在我們身上,已經為我們滿足了。耶穌的義歸於我們,因此神宣告我們是無罪的。如此,我們能從當得的刑罰中得到救贖。

收納為兒女是神的作為,宣告那些被稱義的人,得稱為祂的兒女。他們都被收納進入神的家,成為基督為我們贏得產業的繼承人。雖然這是一個過去的現實,卻也是遙望著未來才得以全然實現。

因此,如何將其應用到今天的基督徒的生活呢?拯救在過去的實現,使我們從罪疚的權勢中得釋放,這罪咎常常想要奴役我們。我們必須有確據,這救贖的作為在過去已完成。當我們得救的時候,那引起我們罪咎的罪,已經被轉移到基督的身上。這能加力量在我們身上,讓我們活出不被罪咎所轄制的生活,讓我們得釋放去面對現在和未來的生活。

現在

那些在基督裡的人繼續經歷救恩。在哥林多前書1:18,我們讀到“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這裡的得救是現在式,表示救贖的過程是持續的,因此,它是一種現在的實際,正如它是過去的實際是一樣的。

現在的救恩是指神的兩個偉大的應許 - 成聖、和保守。成聖是一個過程,是不斷的在信徒的生命中進行。聖靈在我們得救的那一刻住在我們裡面,開始在我們的生活中改變我們,使我們成為越來越像基督為我們模造的聖潔的形象。當我們讓聖靈帶領我們,引導我們,我們就能在恩典中長進。

現在的意義的救恩也應許神的保守,讓我們可以有充足的信心,我們將要繼續信靠主直到末了。我們不需要擔心失去了上帝賦予我們的救恩,祂會繼續不斷地恩賜予我們。

救恩同時也是個存在現在的現實,讓我們逐漸地、不斷地從罪​​的權勢中得到釋放。在神的眼中,我們已經一次永遠有效地被宣告為義,此時我們已經從我們的罪咎中得到釋放,現在就可以開始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

未來

在基督裡的信徒也會經歷救恩未來的實現。羅馬書5:9告訴我們說:“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後半句的免去憤怒是未來式,除了剛剛提到的過去的和現在的救恩之外,更指向未來。

未來救恩的實現,指向我們將會得榮耀。得榮耀是神對我們未來的工作,死去的聖徒將會復活,得到新的身體,並得以進入天國之內。我們的身體會從所有的罪惡的敗壞中得釋放。在羅馬書8:23保羅稱此為“身體得贖”。

救恩是未來的現實,我們可以期待有一天從罪的同在裡被釋放。當我們已經從罪咎中得釋放後,並逐漸地脫離罪的權勢,我們可以期待將來有一天更大的成果將要實現,就是罪惡的同在從我們生活中消失。

結論

讚美神已成就的救恩的作為,祂已經完成在每一個信徒的生命中,祂的作為已經讓我們從罪疚的纏繞中得到釋放,並在祂的眼中免除了我們的罪責。

讚美神他正在進行的救恩,他給了我們權柄可以克服罪的權勢。

感謝神將來拯救的應許,讓我們以熱切的心期待那日子,那時我們終於可以脫離罪的同在。

讚美神的救恩!


拯救 - 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實現

作者:Tim Challies
救恩是「聖經」的中心主題,它確實就是福音的核心。是什麼能激動新信徒的心,並繼續鼓勵基督徒,直到他們被呼召回天家的日子。救恩是一個應許、一個現實、和希望。今天,我想看看在過去,現在和未來,救恩在每一個真信徒身上是怎麼實現的。
過去

那些在基督裡的人,已經被主保守了。以弗所書2:8-9寫著:「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的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裡的得救是完成式。作為基督徒,我們必須有確據:我們已經得到拯救了。

救恩在過去的意義是指神的兩個偉大的作為- 我們的得稱義、和被收納進入神的家。在稱我們為義時,神宣告:按法律規定對聖潔的要求,在我們身上,已經為我們滿足了。耶穌的義歸於我們,因此神宣告我們是無罪的。如此,我們能從當得的刑罰中得到救贖。

收納為兒女是神的作為,宣告那些被稱義的人,得稱為祂的兒女。他們都被收納進入神的家,成為基督為我們贏得產業的繼承人。雖然這是一個過去的現實,卻也是遙望著未來才得以全然實現。

因此,如何將其應用到今天的基督徒的生活呢?拯救在過去的實現,使我們從罪內疚的權勢中得釋放,這罪咎常常想要奴役我們。我們必須有確據,這救贖的作為在過去已完成。當我們得救的時候,那引起我們罪咎的罪,已經被轉移到基督的身上。這能加力量在我們身上,讓我們活出不被罪咎所轄制的生活,讓我們得釋放去面對現在和未來的生活。

現在

那些在基督裡的人繼續經歷救恩。在哥林多前書1:18,我們讀到:「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這裡的得救是現在式,表示救贖的過程是持續的,因此,它是一種現在的實際,正如它是過去的實際是一樣的。

現在的救恩是指神的兩個偉大的應許- 成聖、和保守。成聖是一個過程,是不斷的在信徒的生命中進行。聖靈在我們得救的那一刻住在我們裡面,開始在我們的生活中改變我們,使我們成為越來越像基督為我們模造的聖潔的形象。當我們讓聖靈帶領我們,引導我們,我們就能在恩典中長進。

現在的意義的救恩也應許神的保守,讓我們可以有充足的信心,我們將要繼續信靠主直到末了。我們不需要擔心失去了上帝賦予我們的救恩,祂會繼續不斷地恩賜予我們。

救恩同時也是個存在現在的現實,讓我們逐漸地、不斷地從罪​​的權勢中得到釋放。在神的眼中,我們已經一次永遠有效地被宣告為義,此時我們已經從我們的罪咎中得到釋放,現在就可以開始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

未來

在基督裡的信徒也會經歷救恩未來的實現。羅馬書5:9告訴我們說:「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後半句的免去憤怒是未來式,除了剛剛提到的過去的和現在的救恩之外,更指向未來。

未來救恩的實現,指向我們將會得榮耀。得榮耀是神對我們未來的工作,死去的聖徒將會復活,得到新的身體,並得以進入天國之內。我們的身體會從所有的罪惡的敗壞中得釋放。在羅馬書8:23保羅稱此為“身體得贖”。

救恩是未來的現實,我們可以期待有一天從罪的同在裡被釋放。當我們已經從罪咎中得釋放後,並逐漸地脫離罪的權勢,我們可以期待將來有一天更大的成果將要實現,就是罪惡的同在從我們生活中消失。

結論

讚美神已成就的救恩的作為,祂已經完成在每一個信徒的生命中,祂的作為已經讓我們從罪疚的纏繞中得到釋放,並在祂的眼中免除了我們的罪責。

讚美神他正在進行的救恩,他給了我們權柄可以克服罪的權勢。

感謝神將來拯救的應許,讓我們以熱切的心期待那日子,那時我們終於可以脫離罪的同在。

讚美神的救恩!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守遺傳,與遵從誡命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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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賽人堅守遺傳,他們認為是幫助他們守住律法。主耶穌卻指責他們,難道主耶穌反對律法嗎?不是。主耶穌贊成遵從誡命,但是主耶穌反對用守遺傳的方式,來遵從主的誡命。從下面這一段經文可以看出主耶穌對於遺傳、與誡命的不同態度:

(馬太福音15:1-12) 「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 2 你的門徒為什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3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7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8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10 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 11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12 當時,門徒進前來對他說,法利賽人聽見這話,不服,你知道嗎?(不服原文作跌倒) 13 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首先我們要明白遺傳與誡命的差別是什麽。遺傳與誡命的差別從本段經文就可以看出來了。
「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孝順父母是神在十誡中定下的,​​主耶穌在新約中重申,這是誡命。後來的人為了讓人能守住律法,設計一套規定,讓人照著做,可以避開供養父母,但表面上還維持守住律法的規定,這就是遺傳。

主耶穌在以下的經文中更加明確地指出。新約時代對待律法的態度,與法利賽人守律法的態度有根本上的改變。
「7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8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表面上守住了律法的規定,心裡的動機卻不是發自對神的順服。這種守律法的心態是主耶穌所斥責的,主罵法利賽人假冒偽善。他們只有嘴唇的敬拜,沒有心中的敬拜。也就是只有表面的敬拜,實質上在心中卻遠離神。這就是錯誤的守律法心態。

我們今天要小心這種錯誤。不只猶太人會定下許多規定來讓人容易遵行律法,今天的基督徒也可能會如此。我們會用嚴守安息日的心態,要求基督徒守主日。規定主日不可勞動、不可加班、不可郊遊、要準時來聚會。這些規定原來的用意都是好的。但是如果像法利賽人一樣,用這些外在的規條來要求基督徒守住,並且責備不做的人。這與法利賽人責備耶穌的門徒飯前不洗手有何兩樣?

主日應該聚會,應該放下手中的勞動,將心歸主。但是不是靠著規條的要求,而是靠著生命的的建造。守律法的心態,是用外在的強求。出於愛心的殷切的規勸,是期待內心的遵從。讓聖靈在人心中動工,讓聽到的人,因著愛主,生命成長,不願讓主傷心,心悅誠服的順從聖靈的引導。

內與外的不同,內心的順從與規條的強迫,分別了兩種對於律法的態度。主耶穌要我們做的是內心的遵從。誡命不是壞的,但要用對的方式,來引導弟兄姊妹行出誡命的要求。就是要教導誡命中主對我們的心意。把誡命的精義放在基督徒的心中,讓基督徒願意因著對聖靈的順服,而甘心情願地遵從。

舊約中耶利米先知就曾經指出:「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33-34)他預言新約的律法是寫在眾民的心裡。也就是神的子民能從心裡認識律法、並願意遵行律法。西乃之約強調順服律法,並未給人行律法的力量。新約強調的是生命的改變,當人內在更新了之後,靠著神行為得到改變,就能行出律法的要求來。

我們今天就是活在主耶穌與我們立的新約中,這就是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的實現。律法並沒有廢掉,是存在我們的心中,而且我們願意心悅誠服的遵行,沒有外在的規條來強迫我們。這就是主耶穌對我們的要求。

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面對抵擋的環境


在今天的世代基督徒還會面對抵擋的環境嗎?似乎我們過得都很順,沒有遇到什麽反對。事實上,如果我們堅持聖經中的一些原則,必然會遇到與這個世界的主流思想抵觸的地方。因為信仰的內容影響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進一步對社會的諸多議題也會有不同的想法。基督徒如何面對這些觀念的衝突呢?又要如何與這時代的不同信仰的人相處呢?本段經文就是保羅針對這個問題所作的教導。

首先我們先回顧一下講過的經文,在羅馬書十二章開始就告訴我們,一個獻上自己成為活祭的人該有什麽生活態度。緊接著他在3-8節告訴我們,在教會裡中運用恩賜的原則。更進一步在9-13節提到在神的家中應當如何彼此真誠相愛。最後進入本段經文14-21節,我們活在大部分的人都不信的時代中,如何面對敵對的環境,與他人和諧相處。保羅訓誨的對像是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他們正面對著外在環境的逼迫。羅馬書寫成的年代是在公元57年初,那時整體的外邦社會對基督徒是不友善的。在這種環境下,基督徒當如何面對?

化咒詛為祝福
「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本段經文提到兩個命令語氣的動詞,祝福與咒詛。對像是逼迫你們的人。保羅要求他們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這是與我們的本性相反的作法。在遭受傷害的時候,許多負面的情感會自然湧現:痛苦、無助、擔憂、憤怒、懼怕、憎恨、埋怨。在這種情感的影響下,我們對於逼迫我們的人,會發出咒詛,用惡毒的話語攻擊、咒罵。但是保羅卻要我們不但不要咒詛,反而要祝福他們。這裡所有的命令句的時態都是用現在式,這種否定詞加上現在式命令語氣,是指對現在進行的行為作出禁止的命令。也就是說他們中可能有這種咒詛仇敵的行為發生,保羅要他們不要再繼續下去,反要把咒詛的怒氣轉為祝福。

要實現這教訓談何容易?以恨報恨、以怨還怨,這是人之常情。要把怨恨的心壓下來本身就是極為困難的事,如果還要在被欺負之後,還對欺負的人祝福。按我們的本性,就是做不到。如果照著去做,更可能還會被人笑是傻子、是懦弱。我們要知道保羅之所以這樣教訓他們,絕不是保羅懦弱。他自己曾經面對多少逼迫、陷害,多次被苦待、幾乎死亡。他仍然勇敢地走向險惡的環境,繼續傳揚基督的福音。他不只忍受辱罵和逼迫,還給逼迫他的人祝福。保羅寫道:「并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譭謗﹐我們就善勸。」(林前 4:12-13) 他要基督徒不要咒詛、只要祝福。是出於基督對世人寬容的愛。他知道陷在罪中的人都被罪所蒙蔽,他們需要福音的拯救。在他們還沒聽到福音之時,因為罪性的影響對基督徒所作的逼迫,是出於無知。如果以咒詛來回報,只能把自己降到與逼迫的人犯一樣的錯誤當中。我們既然不願遭到惡待,也不該用這種方式對待別人。

保羅這裡的教訓與主耶穌的教訓完全相合。主耶穌曾經在登山寶訓中教訓門徒: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馬太5:43-44)主耶穌自己活出了他所教導的,他經過的逼迫比我們遭遇的更大。但是他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甚至在十字架上還為害死他的人求赦免:「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這不是演戲、不是假惺惺。他已經被極大的逼迫苦待,剩下最後一口氣了,還有什麼好虛假的。他之所以如此做,是出於何等大的憐憫與慈愛。這愛在主耶穌的心中源源不絕流出,即使受盡冤屈、忍受極端痛苦也一直不變。

我們覺得困難,是因為我麼們的愛不夠。除非我們有了主耶穌的生命,有主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在我們心中,不斷湧出愛來。否則我們決不可能做到這個教訓。

有一位苗族的王志明牧師,是一位為信仰殉道的僕人。他生前忠心牧養教會。在雲南北部武定縣灑普山地區積極傳揚福音,建立教會,成為當地苗族總堂會長。解放後,外國傳教士被驅逐出中國,王志明繼續負責當地教會。他雖然忠於國家,但拒絕參加當地的批鬥地主活動。不久,教堂被關閉,儘管聚會被禁止,他仍帶領信徒秘密聚會。在當時嚴酷的政治環境下,聚會很快被取締,王志明被逮捕。文革開始後,1969年,包括王志明牧師在內的當地21名基督教領袖因反對信徒參加「三忠於」活動被逮捕,在獄中遭受非人的虐待。1973年12月29日,66歲的王志明被判處死刑,在當地萬人批鬥會上被槍決,槍決時舌頭已被刺刀絞碎。

當他被帶到刑場時,面色紅光,極其的喜樂;他面帶微笑,面對眾人。這樣的一位愛主的僕人。為何能夠從容就義,不對逼迫的人發洩他心中的仇恨。因為他知道主的教訓。主從不叫我們咒詛那些敵對我們的人,而是以祝福代替咒詛。

改變的力量不是出自從自己心中發出的咒詛,而是從神來的祝福。王志明雖然死了,害死他的四人幫在三年後倒台,七年後政府公開給他平反,宣布他的死是冤假錯案。在英國西敏寺教堂裏西邊門上,矗立了十個廿世紀殉道人物的雕像,其中唯一的一位中國人就是他。

這世上還有許多像他一樣在迫害的環境中從容就義的基督徒,帶著平安的心接受主所預備的一切。聖經的話給我們極大的安慰:「只要祝福,不可咒詛」。求主給我們力量順服他的命令。

保羅接著教訓信徒們:「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這句話使用兩個不定詞來表示命令的語氣。特別是與前面的命令句連在一起用,有加強的意思。這句話與「不可咒詛、只要祝福」有何關係?當我們願意順服主的命令去祝福別人時,自然對於別人的喜樂的事,不至於心生嫉妒,對於別人遭受的痛苦,不至於幸災樂禍。當我們心中存著仇恨,是不可能有這樣的同情心。看到自己不喜歡的人快樂,心中就會生出醋意。見到他們遭受不幸,就心中暗喜。有一位布袋戲裡的人物叫黑白郎君,此人變化無常、陰陽怪氣。他有句有名的口頭禪:「别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啦!」接下來就是一陣狂笑。我們對這種人的評價是什麽?可能受了什麽刺激,心理變態。如果我們也是與他一樣的做法,豈不是成了另一個黑白郎君了嗎?

聖經中對我們的要求,不單要我們消極的作到,對別人的成功不嫉妒,對別人的痛苦不冷漠。更進一步要我們積極的「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保羅這裏提到的人並不限於我們的朋友,還包括活在我們周圍的一般人。這人與我非親非故,我怎麼可能做得到與他們同樂、與他們同悲呢?這完全要我們有一顆為別人設想的同情心。把發生在別人身上的痛苦,當成感同身受。

在今天的社會這種同情心已經很少見了,我們被這社會冷酷無情的現實教導成:「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見到別人受害時,千萬不要多管閒事,免得好心沒好報,被人反咬一口。」這幾年,整個社會風氣已經漸漸演變成,對受苦者麻木不仁。一年前廣東發生了一件小悅悅事件,兩歲的小女孩小悅悅被卡車撞倒,過路的人沒人伸出援手,不一會兒又被另一部車碾過,在七分鐘內18個人經過,竟然都視而不見,沒人幫助。直到一位拾荒的阿姨上前伸出援手,才送去醫院。但是已經太晚,幾天之後就回天乏術了。從這個事件,我們看見了人的冷漠無情。因怕惹麻煩而不敢見義勇為。這種事一再發生,層出不窮。這風氣不是一天形成的,已經變成整個社會的共同習慣了。如果我們不糾正這種風氣,最後有一天當我們遇到了緊急需要,就會見到大家都袖手旁觀、見死不救。

與此同情心相反的行為是冷眼旁觀、甚至幸災樂禍。當見到人遭災的時候,我們有時心中暗喜。這種想法是從何而來?因為我們心中都有種與人爭競的心態,總想勝過別人,把別人都比下去。看到別人比自己強,就快樂不起來,看到別人失敗了,無形中就自我感覺勝人一籌。這種你輸我嬴、你死我活的鬥爭心態,讓我們活在一種自我折磨當中。把自己放在一個永無止境的鬥爭當中,把自己與人的競爭成敗來評價自己的價值,這真是最愚蠢的想法。聖經中的教訓就是要把破這種與人鬥爭的心態,能夠從別人的快樂中,為他高興。在別人的痛苦中,與他同擔重擔。與人感同身受的同情心就是這段經文所教導的。

化高傲為謙卑
「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譯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要彼此同心的意思就是,也就是彼此間對待的方式,就是要關心相同的事。許多英語譯本ESV、NIV、NLT都翻成Live in harmony with one another,也就是要和諧地彼此相對待。按這樣的翻譯,「彼此」這個字所指的對象,比較可能是指基督徒與社會大眾之間。我們如何來對待眾人,這裡叫我們以合一的心態來面對眾人。這裡並不是叫我們在思想上、意見上與這個社會統一。尤其是在這個信仰與價值觀與我們相異的社會,思想統一是不可能的。這裡的意思不是在思想上與社會大眾合一,而是基督徒內部該有中合一的心態來對待其他的人,不管他的種族、社會地位、階級如何。這就是與眾人和諧相處的意思。

讓我們不能合一最大的障礙就是驕傲,保羅接著警告我們,既然要彼此合一,就要對付驕傲的問題。人的弱點就是常會自視過高,總以為我自己永遠是對的,別人的意見都是錯的。這種態度破壞了教會的合一。如果我們以高人一等的態度對待眾人,更會引起整個社會對基督徒的反感。
保羅教導羅馬教會的基督徒說:「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可見首先我們要明白「志氣高大」是什麼意思?這句話原來的意思就是:不要思想高傲的事。其實就是不要把自己想得過高。把這兩句話對比起來更加清楚。「不要志氣高大」的相反就是「要俯就卑微的人」。要改正我們驕傲的態度,就要進入卑微的人中,感受他們所感受的、關心他們所關心的。這才能讓我們從象牙塔裏出來,真確地理解卑微的人所經歷的痛苦。我們所持守的倫理準則才能落實在實際生活中,不至於成為空中樓閣。

彼得前書也說:「神抵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5:5)與這段經文相合。謙卑的人願意接近地位比我們低的人。人的本性喜歡攀附權貴,因為與富貴的人交往,可能會有好處可得。如果與低賤的人在一起,別人可能會把你當成與他們一樣低賤。但是主耶穌在世的日子,從不去結交達官貴人,反而就是與社會上看不起的人在一起,與他們一同吃飯。按照猶太人的習慣,一起吃飯就是互相接納的意思。主耶穌願意與罪人、稅吏同坐席。我們是否能效法主耶穌,接納知識水平、社會地位比我們低的人。用他們能懂的話來傳福音給他們聽。還是心中有種優越感,覺得他們與自己的地位不相稱,最好不要在自己的面前出現?願主賜給我他的愛,像他一樣走進卑微的人群,握住每一隻伸出的手。不管是潔白細緻的手,還是粗燥污黑的手。主耶穌能不拒絕他們,我為什麼不能呢?

接著保羅說:「不要自以為聰明」意思就是:不要出於欺騙之心以為自己聰明。驕傲的想法就是自己以為高人一等,別人都不行、自己比人更聰明。真正有智慧的人,會將自己的智慧歸功於神,在人前表現得謙卑。自認聰明而洋洋自得的人,實際上是自欺。這種人交不到真正的朋友,沒有人會真心對他心悅臣服。基督徒活在這世上的目的,是為主作見證。我們是自以為聰明,把人排拒於千里之外;還是謙卑的俯就人、接納人,以主耶穌的愛將人剛硬的心融化?

化報復為恩待
「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與第15節經文中的「不要咒詛」相呼應,本段經文中保羅另外說到了兩個不要,17節的「不要以惡報惡」,19節的「不要自己申冤」。每一個警告之後馬上就有正面的鼓勵。我們知道不要做不好的事,那應當要如何呢?咒詛的相反是「要祝福」;以惡報惡的相反是「要留心去做眾人以為美的事」;自己申冤的相反是「聽憑主怒」。以下讓我們一節一節來看。

這裡的教訓「不要以惡報惡」在馬太福音主耶穌的登山寶訓中也曾出現「不要與惡人作對」。我們在地上主要的任務是活出主耶穌的生命來,以見證福音在我們身上的大能。以惡報惡是把自己降到不信主時候的報仇心態,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腳。不像一個基督徒當活出的生命。與報復相反的是行為是:「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什麽是眾人以為美的事,美與善關係密切,這裡是指在眾人的眼中所認為道德上良善的事。雖然人的心被罪所污染,畢竟這個社會還存留神所賜下的普遍啟示,也就是存在眾人心中的道德感。如果普遍被接納合乎道德的事,一般不應該是壞事。這種事就是保羅吩咐基督徒所應該留心去行的事。留心的意思是關注、思量,也就是努力去做的意思。

但是在一般性的原則下,保羅還加上了注意事項:「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一件眾人以為美的事,到底基督徒能不能行?最後還是要按照福音的真理來檢驗,並且衡量自己的能力。我們努力的方向是:盡力與眾人和睦。但是條件就是自己能力可及,並且是合乎真理可行之事。所以保羅給我們的不是一件強人所難的道德規條,而是鼓勵我們盡力去行的目標。我們所把持的原則就是與眾人和睦相處,但是這命令卻要在每個人能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去做。主自然會給我們智慧來衡量某件事該不該做。保羅不會強人所難,他所要求我們的是盡力。我想這也是主對我們的要求,盡一切的力量主順從主的命令。

接著保羅向他們發出親切的呼喚「親愛的弟兄」。他勸告他們「不要為自己申冤」。這與前面的勸告「不要抱復」類似。這是一件不容易的要求,人在遭遇逼迫之下,最直接的反應就是為自己申冤。這裡申冤的意思就是以自己的行動來報復對我們不義之人的罪行,非常類似前面所說的以惡報惡。自己申冤最大的錯誤就是忽視了申冤的權柄在神,祂有至高的公義標準。我們如果越過了神,憑自己的力量申冤。那就是代替神來行使審判的工作了,這是神所不喜悅的事。

保羅接著說:「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我們不為自己申冤,目的是要讓出空間來,讓主來伸張正義。審判不義本是神的工作,我們不該搶奪神的位置。在舊約的申命記中,清楚的說明了:「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這是神自己吩咐以色列民的命令。信任主,不義的事主必審判,他一定會以公義的標準,報應惡人。難道我們信不過主嗎?

有的人會認為聽憑主怒的做法太消極,自己就這麼忍氣吞聲,白白讓人欺負了。其實神是明察秋毫的,祂有最美好的計劃。我們的想法常常是出於一己之私,想要用報復的手段來攻擊敵人。但是神卻看見全面,祂知道怎麼做才能得到最好的結局。既然神會對惡人報應,為何我不能代替神來做呢?因為如果我們想憑自己的力量報復,心中是充滿了復仇的惡念。這復仇的意念本身就把我們給捆綁住了。我們在這報復的思想下,心中不可能有平安。況且,這復仇的行動必然引起對方更深的仇恨。冤冤相報何時了。當我們把這件不公義的冤屈交給神,看神如何改變仇敵。如果對方能悔改,不但我們的冤屈得申,冤仇還能從此化解。如果對方執迷不悟,神必會公平報應。出自神的手的懲罰,必是公義聖潔的。我心中也能坦坦蕩蕩,不必因仇恨而有罪咎。

再舉個例子,如果對方欺人太甚,涉及民事、刑事犯罪時,我們難道還默默吃虧嗎?當然不是,聖經中所禁止的是:我們憑著私下的力量為自己報私仇。如果對方犯法,我們理所當然可以交在神所授權的法院手中,讓對方接受法律公正的審判。政府依法為民申冤也是出自與神的手,所以法院審判所主持的公道,也是主對惡人的報應。

三年前曾經出現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情,讓我心中充滿了冤屈。那時我在一間很大的公司擔任合約工程師,與我一起進去的一個黑人兩個人合作一個計劃。這個計劃做得很順利,半年之後就有初步的結果,並且兩個禮拜內向全組報告,並向研發副總報告,都得到滿意的回應。合約再延八個月。但是事情出在我與那位黑人的同事之間。他有一天突然生氣地告訴我,不准我再與他說話,我感到驚訝,並問為什麼?他說我歧視他,用一個歧視黑人的話罵他。他說的歧視的話就是Nigger,這個字我從來不會用,甚至連意思都不知道。我向他解釋,我從來不知道這個字,況且我與他無冤無仇,不可能罵他。他不接受,拒絕和我說話。我忍著不告訴老闆,從此兩人交流就憑著email交流。我心中不平,在教會禱告會中,請弟兄姊妹為我禱告。

半年後,這事情並沒有平息,有一天,他指著我的鼻子警告我:「你以後在我面前說話要小心,每一句話都要小心。」我心中更加奇怪,我已經不向他說話了。難道連講電話都會得罪他?我每天都提心吊膽,手機一響起來,我就跑到辦公室外面去講,怕他又聽見了什麽話,疑神疑鬼。我為了他與我的工作能保住,沒有告訴老闆。只是交託給主,在禱告會中繼續請人代禱。一個禮拜後,衝突終於爆發了,他不准我寫email給他,他要求一切工作上的交流透過老闆。我拒絕,說明大家合作一個計劃,這種溝通的方式是不可能的。他堅持不交流。我當天就告到老闆那裡,說明這種交流方式我不能接受。老闆當天下班前就開始調查,問了許多與我們同做一個計劃的同事。每個人都說我不可能歧視別人。有一位白人同事,他的妻子是中國人,他知道中文中有一個字很像Nigger,就是「那個」。那是華人說話時,連接兩個句子時,思考時發出的虛詞,就像「呃!嗯!」一樣,沒有意思的。老闆知道我沒有惡意,就嘗試在我們兩個之間調解,我向他保證沒有任何歧視的想法。他仍不接受。隔天老闆將他換個辦公室,五天之後下班前。老闆派了一個人告訴我,公司停止我的合約,叫我馬上離職。我當時感到疑惑,就直接問他,為什麼是我?他說這件事人事部門已經介入,公司不願牽扯任何種族糾紛的事件,只有犧牲我。我問那黑人呢?他說他留下來。我心中更是氣憤難平。明明我冤枉的,但是我走,他不走,那公司處理這事可有公平可言?他嘆了一口氣說,他知道不是我的錯,但他幫不了忙。我失望地收拾私人物品走出公司大門。

我寫email給大老闆、小老闆告訴他我的冤屈,沒人理我。只有那位妻子是華人的同事,回了我的email,叫我不要寄到公司,email可能都被擋住了。他對這件事很看不慣,他叫我告公司,他願意為我作證。我左思右想,算了!公司這麼大,財力雄厚,請得起名律師與我周旋,對我有利的證據全在公司的電腦裡,他們不可能給我。我就說:謝謝你挺身而出,給我很大的心理安慰,至少我不是孤掌難鳴。但是我是基督徒,神有最好的旨意,我選擇原諒那位黑人,也不打算告公司。即使心中氣憤仍在,我又回到禱告會,請大家為我代禱,求主為我預備前面的道路。兩個月後我找到新的工作,三個月後我收到老闆的email,告訴我黑人也走了,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他告訴我這件事是希望我覺得好受一點。我只能說一切在神的手中,他知道人的冤屈。我本可以採取激烈的手段,與公司法庭相見。但是我不但沒有勝算,可能浪費我許多時間精神,留在憤恨的情緒中。主讓我平息下來,在人生漫長的道路中,主帶領我走過多少風風雨雨,這點冤屈又算什麽呢?從這件事我深知,主是公義的。不需要我為自己申冤,祂自有最高的旨意。我只要信靠祂,祂不誤事。

以善勝惡
最後保羅告訴羅馬信徒:「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一個人不與仇敵作對已經不容易了,保羅在這裡還要他們善待仇敵,當他們有需要的時候還要盡力幫助他們。這讓我們想到一件事。在對日抗戰的時候。中國是戰勝國,本可以向日本要求戰爭賠償,甚至把戰敗的日本兵抓起來審判,把戰俘留下來當奴隸,以洩殺害同胞之恨。但是當時的政府並沒有這麽做,反而在盟軍主張瓜分日本土地的時候,力保天皇制度,除了甲午戰爭割讓的台灣、被日本佔據東北歸還中國外,不貪日本一片領土。並主動的提供交通工具遣送戰敗的日本兵回鄉。事實上這政策背後的思想就是以德報怨。雖然這政策承受了許多人不諒解,並損失了巨額戰爭賠償。中國當時對待日本這政策顯然是與聖經教導的相合的。許多老一輩的日本兵都知道這是中國人向他們所施的恩惠。對戰爭時殺害中國人的罪行感到後悔的日本兵佔多數。如果中國當時採取報復的手段,日本與中國必世世代代為仇,冤冤相報何時已。可惜今日的日本人年輕一代,並未從他們的父輩中學到教訓。讓先人化解冤屈所作的美事成為枉費,讓人痛心。也讓許多後輩懷疑當時以德報怨是件愚蠢的政策。聖經中說的:「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這句話按照保羅的本意,應該是應用在解決人與人之間的仇恨。對於應用在國與國之間不見得適合,因為戰爭中國與國的倫理關係,不是簡單的一句原諒就解決的。

人與人之間可能行出聖經的教導嗎?這種事確實曾發生在基督徒當中。悲慘世界故事中那位神父在接待逃犯冉阿讓時,給他吃、給他住,沒想到冉阿讓趁半夜神父睡了,偷走教堂的銀杯、銀盤。當他在外面被警察抓到時,看到他偷的贓物來自教會,就送去讓神父認領,神父竟然說:「冉先生,昨天你走的時候怎麼忘了把銀燭台也帶走了呢?這也是要送你的啊!」冉阿讓惡待恩人,恩人卻再次保護他,為他脫罪。這種不計前嫌的恩情,讓他再也受不了。在神父的面前痛哭流涕,從此改過自新,再也不做偷竊的事。

保羅說:「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我們是否相信善能勝過惡,不是靠著以惡制惡,而是靠著善。善待仇敵,當他餓了,給他吃;當他渴了,給他喝。這樣就如同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這是什麼意思?就是讓這些仇敵經歷了恩待之後,心中為自己的罪生出後悔,就如同炭火堆在頭上一樣,讓他羞愧難當。這就是以善勝惡。讓神的手動工,我們如果以惡制惡,雙方的冤仇越演越烈,更糟的是,我們自己也成了與仇敵一樣的惡人。相信神,讓祂動工,不管是報應,或讓他悔改,祂自有美意作在仇敵身上。我們只要信靠祂。

結論
今日的社會,人與人之間互動更加密切,彼此的利益關係緊密相連。基督徒處在當今之世,必然會面臨許多觀念的衝突。主叫我們不要離開這個世界,在這裏為祂做見證,我們無法逃避這個問題,應該有一套與世人相處的原則。保羅在這段經文警惕我們:不要咒詛,只要祝福。不要以惡報惡,要盡心作眾人以為美的事。不要自己申冤,反而要善待仇敵。這些教導聽起來似乎離我們好遠,按著人性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主耶穌自己道成肉身來到這世界,親身經歷了最大的衝突與磨難,祂作到了。祂在聖經中命令我們照著祂的腳踪行。我們沒有選擇,只有順從主的命令,行出主命最大的力量來源,是知道主已掌權、他並賜下聖靈與我們同在。信靠主、順從聖靈,我們將會見到主所賜下的奇蹟,發生在我們生命中。

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

神家中真誠的愛

Woodmont Hills Church
(羅馬書12:9-13)
這段經文是保羅對教會弟兄姊妹倫理的教訓,也就是人與人之間應該對待的勸勉。我們從小到大聽多了這類道理。每次聽到這類的話,常會有種聽膩了老生常談的心態。如果這段教訓又是重複一套道德規範,我們常會生出一種排斥感,難道我們過去還聽得不夠嗎?

然而羅馬書為什麼會出現這些話?因為羅馬書在教導我們神賜給我們稱義、成聖的新生命之後,這是自然而然應該活出來的行為。保羅在這裡不厭其煩地一連提出十三樣教訓。在五節經文中講完,簡短有力。目的就是讓我們照著去做。我們讀了保羅的教訓,如果只是停留在知識上,是沒有一點用處的。
這些教訓沒有什麽新奇的思想,任何倫理道德的教訓幾乎都提到。如果我們只是看看、聽聽,那就完全背離了保羅用這段經文勸誡我們的目的。羅馬書第十五章15-16節說:「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道德的教導不是老生常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應該在行為上被聖靈改變一新,活出蒙神悅納的生活。新生命與新生活是分不開的,如果我們不願意在生活上有改變,證明我們的生命還是在搖擺不穩的階段。這五節經文並不是羅列一些不相關的道德教條。它們背後貫穿的主題是愛。保羅在十二章講完恩賜運用的原則後,就提出無偽的愛。代表愛是運用恩賜的最高原則。愛能夠將不同恩賜的人結合在一起,扮演調和的作用。愛可以說是基督徒生活最高的準則。

遠惡親善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 ,善要親近。」
這句話直接的意思就是:愛不可是虛偽的。主耶穌曾經責備假冒偽善的人。假冒偽善這字加上個否定的字首,就是保羅用來描述愛的形容詞。愛是倫理中最高的原則。愛一旦出於虛假就不是愛了。這個世界充斥了虛偽的東西,為了謀求利益,人會賣假藥、假酒、仿冒商品。為了得到個人的好處,人也會做出虛偽的行為。為騙取感情而虛情假意,為升官發財而逢迎拍馬,為了顯揚名聲而誇張功勞。甚至連愛都有假冒的。什麽是假冒的愛?就是動機不純正的愛,無論是要得到個人的利益、名聲、或是慾望的滿足,不是出於對人真誠的接納,這等愛就是虛偽的愛。人可能會為了個人的私利而假冒偽善嗎?在主耶穌的時代,曾經責備外表敬虔的法利賽人假冒為善。他們在衣著上為了要引人稱讚,而故意表現出敬虔的樣子。馬太福音23章5-7節說:「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 其實他們心中為的不是為了愛神,而是為了自己的好名聲。在美麗外表的下面卻存在著自私的動機。

我在近日的新聞中看到一則消息。就是台北市大安區是高級住宅區,住的大部分都是有文化的人中產階級、知識分子。最近卻因為社區內要建癌症病童中途之家,引起某些居民的抗議。他們提出的理由是,交通不便、離醫院遠、國內、外官員進出有礙觀瞻。這些理由外表看來與自己無關,是為了公眾的利益。背後卻明顯的是為了自私的緣故。中國人對疾病死亡都有忌諱,他們怕重症病童進進出出,讓人心裡不安,影響他們社區的房價。他們貼大字報,鼓吹里長帶頭抗議。這樣的做法引起了眾人的不滿。怎麼為了自己的利益,排斥患病的兒童就醫的協助呢?那些抗議的理由顯得何等虛偽。

沒有一個虛偽的人能夠真正快樂的,有誰能夠在欺騙人之後心中暗暗竊喜,今天又騙過一天了,沒有被人揭穿?保羅所想我們發出的要求是真誠的心去愛人,即使這樣的愛可能會吃虧,可能會受到傷害,我們在神面前,卻能有一顆坦然的心。真誠無偽的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真誠的愛何其寶貴。

有人以為愛既然要真,就應該順著心中感覺而愛。保羅在這裡的教導我們的,不是跟著感覺走的愛。其實我們本性中沒有這種無私的愛,約翰一書中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神改變了我們的生命,讓我們有從他來的能力,發出無偽的愛。愛不是心中的感受,也不僅是情緒的反應,它更是一種態度,也就是意志的行動。神愛我們不因為我們可愛,而是因為神的屬性中充滿了對我們的愛。同樣的我們決定去愛人,不是因為別人有什麽討我喜愛的地方,而是因為神命令我們彼此相愛,又將這種愛人的力量賜給我們。我們因為順服神的心意,而願意去愛人如己。即使違背我們自私的本性,我們也願意用意志去克服自我的弱點,努力去行出來。

保羅在講完無偽的愛之後,馬上就再講「惡要厭惡 ,善要親近」。這裡的厭惡是極端的排斥、親近則是緊緊抓住的意思。這是經過善惡分辨之後,產生的意志的行動。講完愛為何馬上就講厭惡呢?這裡讓我們明白,愛良善、與厭惡邪惡是不能分開的。愛與公義不是衝突的,而是互補相合的。愛要有公義為基礎,不是沒有原則的濫愛。基督徒間常會因為強調愛的緣故,對罪包容。其實,愛不是沒有標準的接納,似乎是為了愛可以拋掉公義的原則。一旦失去了公義,愛就流於沒有原則的濫用了,濫用愛是對人更嚴重的傷害。

同性戀的問題經過幾十年來公開的宣揚,已經在媒體、教育界取得了主流的地位。在基督教界經過了幾十年的辯論,有許多教會傾向接受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立場。有一個基督教主流宗派在七月初的年會中,投票通過了教會可以為同性戀婚姻證婚,他們的想法就是聖經反對的是對婚姻不忠的姦淫行為,但並未反對同性間真誠的愛。

奧巴馬總統在幾個月前公開宣稱,自己經過與幕僚和公開承認性取向的軍人溝通,並與妻子和女兒對話之後,改變了過去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他說:「我們兩人都是奉行教義的基督徒,顯然此立場可能被認為,我們的觀點與其他人不一致。但為人準則是,你要別人如何待你, 你也要如何待人。」這是他引用聖經來支持他贊成同性戀婚姻的看法。這種態度是為了迎合個人立場而隨意引用聖經。馬太福音19章,主耶穌對婚姻的定義是限制在一男一女中,所有提到同性之間性關係的地方全是譴責。然而接受同性戀者的立場,全然不顧聖經中所提到公義的原則,竟然為了迎合既定的想法,將經文曲解。這不是保羅所說的愛,真愛是從神而來,必定是符合神公義的標準的。愛一旦失去的真理的原則,就成了達到個人自私目的的工具了。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了,愛與公義是並行不悖的。我們願意真誠無偽的愛人如己,同時也要有屬靈的分辨能力,知道和罪惡劃清界限。

恭敬熱誠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這兩句話都有彼此這個詞,表示這是弟兄姊妹間互相對待的關係。愛弟兄這個詞原文就是兄弟之愛。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弟兄之間要以手足之情彼此相愛。教會是神的家,我們活在這個大家庭中,就應該像對待自己親人一樣彼此親熱。親熱原來的意思是親人間的相互親愛。親情是人間深刻的感情,把有血緣關係的人連在一起,在教會中我們是屬靈的弟兄姊妹,在主耶穌裡,有種血肉相連的關係。保羅要我們像親人一樣的以愛相待。

我原來去的麻州的教會在每次在佈道會、或培訓結束的特別的場合,就要求大家手牽手一起禱告。雖然服侍得很累,但是卻感受到我們是主裡的一家人,彼此心連心、同心合意的服侍主。禱告過後不但不覺疲累,反而有種一家人經歷同甘共苦的感情。

「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是表示對別人的尊崇,要高過自己。中文翻成彼此推讓,原意就是,我們要比別人走的更前面、帶頭去做、付出更多。腓利比書2章3節說:「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不要吝惜在愛別人面前稱讚其他弟兄姊妹的優點。往往我們看別人的缺點比優點清楚。但是如果我們之間只看對方缺點,服侍就充滿了苦毒惱恨,為什麼別人總是不認真,為什麼我要這麼累?一旦我們心中被苦毒充滿,我們就做不下去了。保羅要我們不要互相批評,而是互相尊敬。當我們彼此尊崇的時候,就看到了弟兄姊妹可愛的地方,兄弟相愛之情就在我們中間產生了。這種一家人的感情是讓我們感受到神在我們中間的明證。

殷勤服事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這裡提到我們服事的態度,是在熱心上我們不要落後、不要怠惰。為什麼一個人會怠惰。多半是因為失去了服事的動機。認為自己服事半天沒有任何成就感,以為全是一場空。這是出於服事動機的錯誤,太過於看重自己。另外的一種可能人會怠惰,就是自滿自足。以為自己已經夠好了,沒有必要再去追求進步。這種心態也會讓我們在服事上失去活潑的動力。保羅在這裡要我們心裏火熱,也就是在靈裡面保持服事的熱情。我們服侍主的熱情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失去。常看到有的弟兄姊妹在遇到挫折時,灰心失望而不再服侍。有時我們自己也會感到為誰辛苦為誰忙,乾脆不幹了。如果我們有這種想法,可能我們應該再次回到主前禱告,思想一下自己服侍的動機。

我們是為何而服事?不是為了自己的虛榮、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成就感,而是為了對主的愛,因為對主的愛,我們也因此對弟兄姊妹充滿了愛。這是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我們才可能維持對神服事的熱情。你是否是缺了服事的熱情?對什麽都提不起勁?還是聖靈在你心中催逼,讓你看見了這是何等的榮耀,神竟然願意呼召你與祂同工,在屬靈的工作上有分。我們能夠在服事上保持守火熱的心,原來都是聖靈的工作。你在服事上感受到倦怠了嗎,是否聖靈在你心中催促,讓你仍然能夠保持這份熱情呢?

忍耐盼望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前兩句話是連在一起看的。在患難中怎麼可能有喜樂呢?原因就是盼望。這裡的患難是指因著信仰而來的患難。當時的羅馬教會是處在外界逼迫的環境中。許多人信心軟弱、失去了希望。保羅勉勵這群教會中的信徒。不要忘記了主所應許的盼望,就是主要在來救贖我們脫離今世的苦難,將榮耀的福分賜給我們。這應許對我們今天的教會仍然有效,我們仍然盼望主再來,仍然盼望主將天上的福分賞賜給我們。主是信實的,基督徒的盼望永不會落空,這是我們喜樂的原因。當我們有這等的盼望,心中就能在患難中保持喜樂。

禱告是我們在困難的環境中能夠心存盼望、忍耐到底,最有力的行動。保羅要我們禱告要恆切,不但要恆心,也要迫切。禱告的力量就是把我們帶到神的面前,讓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改變我們對所遭遇困境的心態,從唉聲嘆氣到重新得力。我們也深深相信,神會為我們開一條路,讓我們在經歷信心的低谷中,能夠靠著神所賜的力量,重新爬起來。

有一位兩年前剛過世的劉揚芬牧師,原為福州協和醫院代理院長,後來留美兩年,得到醫療管理與教育雙碩士學位,他結束學業後執意要返回家鄉,當時是1949年八月,許師長朋友苦苦相勸,要他留在美國。他堅持當初教會支持他出國,他曾答應回去,如今就要持守諾言。當他回到福州時,一個月福州就解放了。
文革時教會關閉,他受到極大的逼迫。被紅衛兵毒打,罰他跪在聖經面前,紅衛兵點燃烈火,他被烤得滿面通紅,幾乎要燒死。他跪著拼命禱告,求神拯救他。忽然一陣大風從南轉向北,本來將火吹向他身上,忽然轉為吹向逼迫他的人身上。那群紅衛兵嚇了一跳,紛紛逃跑。他得以從火堆前被解救。這個故事像極了但以理的三個朋友在烈火窯中,蒙神拯救的故事。火中有一位好像人子與他們同在。這是神對向祂忠心的人特別的保護。在今天仍然會發生。

扶助款待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幫助窮困的聖徒是我們一般弟兄姊妹的責任。神把我們連在一起,成為一家人,難道能夠眼睜睜見到其他的人缺乏而無動於衷嗎?剛才提到的那位劉揚芬牧師,回國後一直擔任福州花巷堂牧師。本身的經濟也不富裕,但他更擔憂其比他更缺乏的傳道人。他80年代移民到美國,暗中組織對受迫害,生活困難的傳道人、家屬的幫補計劃,最多時幫助的對象有200多人。他活到96歲過世。有的受幫助的肢體已回天家,有的情况改善,至今仍有10多位接受幫補。如果一個傳道人都可以幫助200位其他困難的傳道人,我們富足的弟兄姊妹更當如此了。

接下來一句話「客要一味的款待」。我們應當接待路過的弟兄、姊妹。當時許多基督徒因為旅行、移民,來到羅馬,那時候條件不好,旅館並不普及。許多遠方來的客人無地方可住。接待遠人是基督徒彼此相愛的表現。我們團契中有位弟兄非常有接待的恩賜,他來教會也才兩個月,但是有另外一對夫婦,也剛從外地搬來,因為要看房子,還找不到暫時居住的地方。這位樂意接待的弟兄就邀請他們住進自己的家中。一家四個人住了兩個月。結果這個接受接待的家庭,日後找到房子了,就在他家附近。也成為樂意接待的家庭。團契聚會本來只有兩家開放,因著他們倍增為四家,團契人數節節增長。接待不是件容易的事,要忍受可能會把家中搞亂,不同生活習慣互相影響。可是卻能帶給被接待的家庭最需要的幫助,他們在不方便的時候,有人願意伸出援手。體現出聖經中所教導的肢體相愛之情。

結論
我們將保羅對羅馬教會的十三點倫理教導講過一遍,這不是讓我們單單有倫理的知識,而是要我們活出來的。活出這些倫理要求最大的動力是愛,也就是神所賜給我們的愛。這愛出自基督賜給我們的新生命。沒有重生的生命,我們沒有愛的動力,也就活不出這些倫理要求來。弟兄姊妹們讓我們不要把這些要求當成是道德規條,而是願意順從主的教訓。靠主給我們的力量,把這些教訓從生命中流露出來。

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

神與大衛立約

大衛欲為神建殿(歷代誌17:1-10)

「大衛住在自己宮中,對先知拿單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耶和華的約櫃反在幔子裡。」(歷代誌17:1)

大衛擁有優裕的居住環境,但他卻想到:「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耶和華的約櫃反在幔子裡。」他在自己享受舒適生活的時候,卻沒有忘記神的約櫃。仍然放在會幕中。會幕所在之地就在大衛城,離他的皇宮不遠。對比之下,他心中感到不安,他是人,住在香柏木的宮殿,神的約櫃是神同在的表徵,卻放置在帳篷中。因此他能夠想到這點不正常之處,而思念改正。他的心是放在神的事務上的。我們是否思念神的事、比自己的事更多?還是我們覺得神的事算不了什麽,隨隨便便沒有關係,自己的事更重要?我們當從大衛建殿的心意,學到他對神的重視。

「當夜,神的話臨到拿單,說:「你去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你不可建造殿宇給我居住。自從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直到今日,我未曾住過殿宇,乃從這會幕到那會幕,從這帳幕到那帳幕。凡我同以色列人所走的地方,我何曾向以色列的一個士師,就是我吩咐牧養我民的說:你為何不給我建造香柏木的殿宇呢?』」(歷代誌17:3-4)

當神不許他建殿,因為他曾在戰爭中殺人流血,神不許這樣的人為祂建殿。但是神卻屬意所羅門為祂建殿。當大衛得知神的心意時,他順從神的心意,積極準備材料、資金、人力,要讓建殿之事成就。大衛所思想的是:成功不必在我,只要有人能承擔建殿的責任,把殿建成。

神提起過去幾百年來,在曠野流浪到如今,從未要求以色列民為他建殿,是神不喜悅以色列民為祂建殿嗎?並不是。神並不是反對建殿的構想,只是神比人有更高的心意。人只是單純的想要蓋一個殿給神居住,但是神卻啟示所羅門:蓋聖殿的目的,不是神要住在人手所造的殿。而是要藉著聖殿,建立以色列民對神敬拜、向神認罪、向神禱告的生活習慣。目的是建立神的子民,成為吸引萬民歸向神的見證、成全神的心意。從以下兩節經文,神對所羅門的話中可以看出來:

「他說:『自從我領我民出埃及地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眾支派中選擇一城建造殿宇為我名的居所,也未曾揀選一人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但選擇耶路撒冷為我名的居所,又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代下6:5-6) 神並不是不想要以色列民安居在一個固定的地方,也不是不想為以色列民揀選出統治的君王。祂揀選大衛為王、答應建殿,目的是建立一群聖潔的團體、敬拜的團體、並屬祂的子民。這才是神答應建殿、選立君王的目的。

「神果真與世人同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惟求耶和華─我的神垂顧僕人的禱告祈求,俯聽僕人在你面前的祈禱呼籲。願你晝夜看顧這殿,就是你應許立為你名的居所。」(代下6:18)

上面這節經文也告訴我們,神願意接受大衛建殿的構想,不是為了自己居住,而是要讓以色列民有一個敬拜神、親近神、向神禱告的中心。這是神與祂的子民同在的象徵。

在歷代誌接下來的話就說得很清楚了:
「現在你要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從羊圈中將你召來,叫你不再跟從羊群,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樣。我必為我民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使他們住自己的地方,不再遷移;兇惡之子也不像從前擾害他們,並不像我命士師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時候一樣。我必治服你的一切仇敵,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 』」(歷代誌17:7-10)

這就是神從牧羊的工作中揀選大衛,立大衛為王的理由。要他做神子民的君王,帶領以色列民。神選定一個地方建立以色列國度,就是應驗神對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必成為大國。神是信實的神。神讓以色列民定居在迦南地,就是要預備一個安定的環境,讓這群屬神的子民接受栽培,

大衛想為神建殿,神卻要為他建造家室。讓他們在神選定的地方,接受神的栽培,使他們住自己的地方,不再遷移;兇惡之子也不像從前擾害。神的意念總是高過人的意念。我們想的只是單純的為神做些事,神卻反過來藉著我們心中的善意,來建立我們、培養我們。是我們最終成全祂在我們身上的心意。耶和華應許,必為大衛建立家室。這是什麼意思?大衛要為神建立居所,神卻說他要為大衛建立家室。這裡的居所與家室都是同一個字。但是我們知道神不會為大衛建一座房子,他要建立的是一個永續掌權的王朝。請看New Living Translation聖經:「主要為你建立一個居所:就是一個王朝」(the LORD will build you a house,a dynasty of kings)。這裡家室的意思就是有王權的家族,將要有王坐在大衛寶座上,繼續統治大衛的後裔。

這段經文最終結束在大衛之約,也就是接下來的一段經文。

大衛之約(歷代誌17:11-14)
上一次我們提到了,大衛為神發熱心願意為神建殿。但是神不讓他建,而是交給他的兒子所羅門。神的意念超過人的意念,人想用人的熱心為神建造居所,神反過來為這個對神敬虔的人建立堅定不移的聖約。在上一段中,大衛想為神建殿,神卻要為他建造家室。

神要如何為大衛建立家室呢?神對以色列民的心意是什麽呢?
神對大衛說:「我必為我民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使他們住自己的地方,不再遷移;兇惡之子也不像從前擾害他們,並不像我命士師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時候一樣。我必治服你的一切仇敵,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 』」(歷代誌17:7-10)

本段經文說:神要讓他們在神選定的地方,接受神的栽培。耶和華也應許,必為大衛建立家室。也就為大衛是建立一個有王權的家族,坐在大衛寶座上,永續不斷統治的後裔。我們常常期待自己的後裔能夠承受神所賜給我們的福分,一代接一代、代代相傳。我們曾經經歷神的恩典,我們願意子孫中後繼有人,接續屬靈的傳承嗎?我想大家都會願意的。大衛是怎麼樣得到這傳承的?我們與大衛的應許有關係嗎?

神與大衛立約(17:11-14)
『你壽數滿足歸你列祖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並不使我的慈愛離開他,像離開在你以前的掃羅一樣。我卻要將他永遠堅立在我家里和我國里;他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 』

這個約表面上是應驗在所羅門的身上,但是大衛之約的描述的內容,超過所羅門能夠承受的容量。例如:「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所羅門在地上的國度,在公元前586年早已滅亡。人間的國度沒有一個能持續到永遠。那這個國度到底是指什麽?我們看看聖經中其他的經文怎麼說?

大衛之約在詩篇中重述
(詩篇89:3-4) 「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
(詩篇89:27-28) 「我也要立他為長子、為世上最高的君王。我要為他存留我的慈愛、直到永遠.我與他立的約、必要堅定。」

這兩段詩篇的應許,也遠超過所羅門能夠承受的。明顯的大衛之約完全的應驗,最終的應驗,是在另一為大衛的子孫身上。

大衛之約應驗在彌賽亞耶穌的身上
新約聖經中有多處經文知名耶穌應驗了神向大衛立的約。請看以下兩段經文:
(使徒13:22-23)「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從這人的後裔中,神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
(路加1:30-33)「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這兩段對主耶穌的描述,完完全全與大衛之約所說的一樣。主耶穌正是承受大衛之約,滿足神應許的那為大衛的子孫。

大衛之約與我們有何關係?
如果說大衛之約只對以色列人有效,我們今天的外邦基督徒就在此約之外了。但是此約最終的應驗是在主耶穌裡面。我們因著信進入耶穌基督裡,成為神聖約的子民。所以主耶穌所作的寶座是神國度的寶座,他掌權直到永遠的國度,就是神的國度。我們今天也因信住在神的國中,成為神國的子民,將來有一天,還要與基督一同掌權。大衛之約於我們就有關係了。

我們知道不知道主耶穌掌權的國度將要存到永遠,我們信主的人有神國子民的身份?如果我們知道的話,是否人生的態度會有所改變?我想一定會有不同的人生觀。我是神國的子民,就要順從君王基督。我將來的希望,就是神的國能大大復興。我在其中也分享主的榮耀。既然知道我們已經在神應許的國度中,就當活出神國子民該有的聖潔生活來。求助幫助我們,更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也更盡心熱切的愛主,傳揚神國的福音。

2012年7月2日 星期一

救恩的成全


當我整個再看羅馬書九到十一章的時候,更多發現它在整卷書中的重要性。不會因為它是講神對以色列民拯救計劃,就覺得這段不重要。反而讓我們看到了,這三章的中心思想,是神的恩典。與前面的八章的信息相呼應。在明白神全盤拯救的計劃上,這段經文不單是針對以色列人,對我們今天的外邦信徒,也有重要的意義。

上次我們講解羅馬書第十一章時,看到了前一段的主題是:神並沒有完全棄絕以色列人,祂仍保留了一群忠於神的餘民。另一個主題是:神並沒有永遠的棄絕以色列人,等到外邦人福音大體完成,神要讓以色列民屬靈復興。

連接於聖潔的樹幹
「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17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18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羅11:16-18)

這一段聖經就是繼續前一段經文的主題,神讓以色列人絆跌是暫時的,因他們的拒絕,神讓福音有機會傳給外邦人。成全了神對外邦人的救贖。也藉著外邦人得到救恩的福分,激勵以色列人回頭。他們先祖傳下來的信仰遺產,竟然自己拋棄掉了。因看到外邦人蒙恩,而心中發憤,重新回到神的面前,得到救恩。這就是保羅對神普世拯救計劃的描述:先臨到以色列人,再轉向外邦人、最終回到以色列人。保羅在十五節說:「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 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 」他期待著自己的同胞,最後能回頭信靠耶穌,這就是以色列民屬靈的復興,這樣的變化就像是從死裏復生一樣了。

他怎麼會有這樣的盼望呢?因為他明白神對以色列民拯救的心意是恆久不變的。既然揀選了他們的先祖,也必然要將救恩成全在後代子孫身上。這就是為什麼保羅接著說出:「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首先我們要知道新麵是什麼意思?全團又代表什麽?在民數記15章18-21節中,神吩咐摩西曉諭百姓,在進入迦南地的時候,「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這裡的初熟的麥子就是所獻的新麵,獻上初熟的麥子的用意在於:用初熟的穀物代表整個莊稼的收成。當我們獻上初熟的穀物,將它分別為聖歸給神,等於就是承認所有的收成都是屬於神。我們當心存感恩,向神發出感恩的獻祭。初熟的穀物是全部莊稼的代表,它們被分別為聖了,也就是代表整個收成都被分別為聖了。

保羅說這段話對當時的以色列人有何用意?以色列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蒙神恩召,因信稱義的信心偉人。以色列民是雅各的後裔,與先祖同蒙神對整個民族的應許。神沒有放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祂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要被稱為他們後裔的神。整個以色列民是初熟新麵的全團,蒙先祖流傳下來的信仰遺產,他們當中大部分人仍然相信神的應許。只不過今日走錯了道路,拒絕了神的兒子主耶穌。神沒有放棄他們,仍然向他們發出福音的呼召,給他們機會悔改。這就是神拯救的堅定心意,既然揀選,必要成全。

另一個比喻也是一樣,「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樹根就是以色列民先祖,他們因信建立了整個民族信仰的根基,所有連接在這個根基上的後裔,就是在神的拯救計劃中。樹根聖潔了,連接在樹根上的樹枝也就聖潔了。先祖既然已經分別為聖、離開世界的敗壞歸向神,就為後來的後裔建立了一個得拯救的根基,所有連於樹根的樹枝就因與根基相連接而成為聖潔了。這裡的相連接就是進入救恩的群體,連接的方法就是效法先祖的信心。這裡所強調的是神對以色列後裔的信實,是以整體來看的。個別的人得救與否,在於他是否對神有信心。凡是連於先祖信仰的後裔,神總不會放棄。

我們今天外邦的信徒,也是因著信連於以色列先祖所建立的救恩群體。我們是效法亞伯拉罕的信,被稱為義。從本來與亞伯拉罕之約無關的外邦人,轉而得到神選民的身份。既然神對他的選民以色列的應許不變,這應許也對我們有效。我們的救恩不是憑空而來,不是憑著自己的力量建立的。我們是在神的拯救計劃中,因順服神的呼召,進入神建立的救恩群體,與神有生命連接的關係。我們本是野橄欖,與神的救恩無關,但因神的憐憫,被接在好橄欖的樹根上,分享以色列先祖建立的信仰福分。既然如此,我們就一點也不可驕傲。

保羅在18節說:「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這段經文就是接著前一節樹根與樹枝的比喻。來類比後來信靠主的基督徒,其實是建立過去的基礎之上,因著信進入神最初揀選的子民的群體中。當時的羅馬教會存在著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當羅馬政府逼迫猶太人後,猶太人漸漸離開羅馬,教會以外邦人為主。整個的社會存在著排斥猶太人的思想,正如二次大戰以前歐洲的社會,充斥著歧視猶太人的想法。基督徒中也有人被這種反猶思想影響,認為猶太人將耶穌送去給彼拉多釘死,是整體背叛了神,所以要承擔背叛神的罪責。和種想法到今天仍然存在一些基督徒的心中。這種反猶主義在今天的歐洲,仍然有死灰復燃的跡象。

保羅警告外邦基督徒拒絕這種想法。既然外邦基督徒是因著神的恩典被接在橄欖樹的根上,也就是連接於以色列先祖與神立約建立起來的信仰基礎上。我們就不能自高,輕視原本連於樹根的樹枝。神向我們這群本來不配的人施恩,我們就更要謙卑,不能輕視尚不相信的以色列人。我們是因著神的憐憫,被接在橄欖樹的根上,享受樹根供應的養分。哪有新樹枝向舊樹枝自誇的道理?這想法是狂妄的。就好像後來的乞丐得到了施捨,向著原來討不到飯的乞丐誇口一樣。施捨是來自於神的恩典,不是靠著我自己本事得來的。

保羅在這立強調的是,救恩出自神恩典的觀念。當我們明白自己的得救是出於神的恩典時,就不會有一種我能得救的功勞,都是出自我自己的決定的想法。當福音的呼召臨到,我應該存信靠的心接受,但是信不是功勞,是得救恩必要的途徑。就如吃飯是活下去的必要途徑,不吃就死了。我們不能說:我之所以能夠活下去的關鍵因素,都是因為我能吃。如果沒有食物的供應,吃是沒有任何效力的。救恩的成就也是如此,神在呼召揀選救恩的群體,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贖罪之功、讓福音信息傳揚到我們身上、讓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不知做了少預備。而我們所作的就是,順服主的呼召,接受福音,這就是信。比起主所作的,我們的信,就像小孩張口接受媽媽準備的食物,就像乞丐伸手接受施恩一樣,沒有任何功勞可誇。這就是救贖出自神的恩典最主要的意義,為了讓我們這些領受恩典的人謙卑,並能珍惜所領受的恩,千萬不要輕忽背棄。

長久留在主的恩慈裏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21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22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23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 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24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羅11:19-24)

這裡連續幾個句子用假設語氣,事實上是保羅假設有個外邦的基督徒,不接受保羅的想法,向保羅發出挑戰。他向保羅連續發出幾個問題,保羅就用橄欖樹的類比來與他辯論。這種假設的辯論對話在羅馬書中出現許多次。抗議的人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這是當時教會出現的普遍現象。隨著整個社會猶太人越來越多拒絕福音,教會中主導的力量逐漸從猶太信徒轉移給外邦信徒。外邦信徒中就有種想法,神故意要將猶太人這樹枝折下來,目的是要拯救我們這些外邦人。這裡作者特別強調我,正顯示出說這話的人自我中心的想法。保羅回答這些人說:「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保羅沒有說他們錯,但是他們的想法只是抓住了神作為的部分原因,並不是完整的。保羅先說出不錯,繼而提出更完整的原因,來反駁片面的原因。神福音的轉離猶太人,不單是為了要讓外邦人也能得救。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猶太人離開了對神的信靠,因他們的不信,接受了神的懲罰,也就是被砍下離開了神設立的救恩群體。而外邦信徒卻打開了心接受了神的救恩,得以被接在救恩的群體上。

這些被神砍下的猶太人不能留在橄欖樹上,最根本的原因是他們不信。也就是他們不接受耶穌基督預備的救恩。一個原本生於本樹的樹枝,尚且會因不信而被砍下。更何況是後來接上去的樹枝呢?當我們知道了神對不信者的嚴厲之時,我們心中不當存著自高的想法,以為自己得天獨厚,忘記了神對我們信實的要求,而是應該心存警戒,不要落到神嚴厲的審判之下。

救恩雖然是出於神主動的恩典,但是救恩的成全必須我們對神的救恩發出回應。也就是接受神的拯救、心存順服、留在神的救恩之中。神對人施恩,出於祂的憐憫。但是神對於人也有相對的要求。就是「長久在他的恩慈裏」,這是領受救恩的人當盡的責任。保羅在22節說了:「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神對我們的態度有兩方面,一是嚴厲、一是恩慈。對於不同的人,神有不同對待的方式。神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著信靠的人神卻顯出祂的恩慈。保羅在第九章22-24節中,提到神對於悖逆的人、與信從的人有兩種不同對待的方式:「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有甚麼不可呢?」這段聖經我們看到了兩種人,他們對神拯救的反應不同,神自然有不同對待的方式。神對悖逆的人彰顯他的權能,對順從的人施恩典。會有這樣差別待遇,是因為神要維持祂屬性中公義的原則。單單強調神的慈愛,忽略公義,或是只強調神的嚴厲,卻忘記了神施恩憐憫的心腸,都是片面而不完整的想法。

正如我們在管教我們子女的時候,有時候必需公義與慈愛並施。我們之所以要維持公義的標準,因為我們要讓兒女學會:凡是犯了錯誤,就必須為自己的錯負責,不要推卸責任。但是我們也同時知道:人有他無法勝過的弱點。如果沒有為犯錯的小孩預留一條回頭的路,兒女可能就一輩子活在罪咎當中,永遠爬不起來。對於兒女的悖逆,我們會嚴厲的責備,但是責備的目的是要他們回轉。所以當他們顯出悔改的心,我們就當原諒他們,讓他們知道父母永遠都是願意接納自己的兒女,儘管他們做不到完全的地步。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應該坦然面對,這就是公義的原則。然而在公義的標準之下,仍然保留對悔改罪人的接納,這就是與公義並行的恩典。神對我們也是一樣,如果神按照我們所犯的罪施行公義的審判,我們全部要在審判中滅亡。但是神對罪人預備了救恩的機會,凡是願意悔改,接受基督赦罪之恩的人。就脫離了罪的刑罰,得到神的赦免。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了神對我們所施的恩慈,他沒有按照我們該得的刑罰對待我們,反而將我們不配領受的恩典賜給我們。這正是神嚴厲之外的恩慈,這恩慈今天臨到我們這群歸信的基督徒身上。我們是否有決心願意長久留在神的恩慈下呢?

當我們讀到這段經文的時候,有的人會推出這段經文否定了救恩的確據。既然神隨時可以把不信的人砍下,再把歸信的人接上。接上與砍下,全都決定在我們是否持守信心。哪有得救的確據可言呢?事實上得救的確據是向著信靠的人說的,不單是讓他們知道自己得救,完全出自於神揀選的旨意,並且賜給我們白白的恩典,讓我們向神獻上感恩。同時也要我們因著感謝,堅固地謹守神所賜的救恩。神的揀選、與人的持守不是相互排斥的觀念。神的拯救主權,正是藉著人的順服成全的。越是明白神主動救贖的恩典,越是不會把救恩的功勞放在自己身上。但是卻不因為救恩出於神的揀選,人就可以推卸不信的責任。人要對神救贖發出反應,這是神對人的要求。若是拒絕救恩,或是離棄神的恩慈。那是自己要對自己所做的負責,不能怪神。

在神的救恩臨到之下,我們當問的問題不是:「神啊!我是不是你要拯救的對象?」如果我們接受了救恩,而且持續留在救恩中,我們就有把握自己是神拯救的對象了。除非我們否定信仰,離開神。對於這種人,怎麼有可能有得救的確據呢?所以問題不該是:神是否揀選我?這是神的事,不是我當猜測的。而是當問自己:「我是否願意長久在神的恩慈裏?」這是我身為一個信主的人當盡的責任。這裡完全沒有否定神的預定揀選的主權,而是更加堅定地承認。神揀選的救恩成全,正是要我們以信心來順從。我們不是毫無反應的得到拯救,也不是毫無理由地被神拒絕。接受與否的決定出自於人的選擇,人對自己的悖逆的選擇不能推卸責任。

我們再來看23節:「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這段經文講出了神對於不信人的懲罰,在他們還能回轉的時候,神還是給他們機會。

這段經文的對像是悖逆的以色列民,他們雖然目前大多數離開了神,但是神隨時給他們回轉的機會,準備將他們接回來。這整段經文是對著以色列民的整體而說的,以色列民雖然拒絕了主所預備的救恩,神並沒有放棄這個民族,神對他們的這民族的應許仍然有效。連我們外邦的信徒,本來與神立約的選民無關的,都能夠逆著性接在橄欖樹上。逆著性就是指:我們脫離了原來連接的野橄欖的樹根,接在好橄欖的樹根上,這不是橄欖生長自然的本性。我們原來不在神的選民之列。但是神都願意排除種族的分別,將我們接納在與神選民的團體中。如果以色列民回轉,他們接回原來的樹上,還會有什麽問題呢?從這點我們更可以知道神願意挽回以色列民的心意是不變的。我們身為外邦信徒,應該有個期待,將來會與以色列回轉的信徒,一起被接在神選民的樹根上。當我們體貼神的心意,就當積極在福音的工作上承擔一份責任,向以色列民傳揚神拯救他們的福音信息。

神無悔的恩賜與揀選
「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26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27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28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29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30你們從前不順服 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31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32因為 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羅11:25-32)

保羅在一開始就呼籲弟兄們,不要輕忽這奧秘,以至於陷在自以為聰明的驕傲中。這與保羅前面告訴外邦基督徒不要自高是類似的警告。我們之所以會自高、自傲,原本就是因為我們不明白事實的本相。如果我們知道自己、並他人在神計劃中的地位。我們就不會自己欺騙自己,輕視其他的人了。這裡保羅願意信徒知道的奧秘是什麽呢?這奧秘就是神對以色列民的整個拯救計劃將會如何實現,也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在描述以色列民現今的境況,並應許將來要成就在他們身上的事。部分的以色列民因為拒絕了福音,在神的任憑剛硬之中。他們的心硬是神對他們的懲罰,但神對他們的懲罰不是永無止盡的。而是要等到外邦人人數滿足的時候,神就要除去以色列民剛硬的心,那時以色列全家得救。

這裏的以色列全家是指什麽意思?有人以為是屬靈的以色列人,但是按照整段上下文看來,所有提到「外邦人、以色列民」都是指肉身的意思。十一章通篇,提到以色列這個字,都是指肉身的以色列民族。如果指屬靈的以色列民,那會成前後意思混亂。因為保羅這段經文就是對著外邦基督徒說的。他們就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如果又說他們是外邦人,就不可能是屬靈的外邦人。所以非常明顯這裡說的以色列人也是一樣,就是肉身的以色列民族。

這句話是未來式,表示會發生在將來,就是外邦人人數滿足的時候,那時凡是蒙揀選外邦人都得救了。以色列民要大量的歸主。就應驗了這句話: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裡並不是指每一個以色列民都會得救。而是指以色列這個民族的整體而言。一個民族如果大量的人信主,就代表整個民族得救了。

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出了神對以色列民不變的應許,他曾向以色列民的先祖亞伯拉罕立約,揀選他們成為屬神的選民。即使以色列民如此悖逆,幾乎整個民族拒絕了主耶穌,神卻從沒有背棄祂的應許。總是向他們發出悔改的呼召,期待他們回頭。保羅引出以賽亞書59章20-21節經文:「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這裡提出三個重點:救贖是出自於錫安、祂要消除以色列家一切的罪孽、救恩的成就,就是神與選民所立的約。

首先我們來看:「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這位救主是誰?我們先看這句經文引用自以賽亞書59章20節「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就以賽亞書這段經文的上下文來看,當時先知說這話的意思,這位救贖主就是指耶和華神。因為以賽亞書59章15-20節所提到的拯救,就是指耶和華神對以色列民所施的拯救。但是這救贖是如何實現的?保羅在這裏為何引用以賽亞書來說明以色列民救恩最終的實現?因為他認為救恩最終是耶穌基督所帶來的。耶穌基督正是神所差來拯救以色列民的救贖主。

這位救主出自錫安,就是指耶路撒冷。在新約中的意思是指天上的聖城。基督從天上的耶路撒冷出來,祂要洗去雅各家一切罪孽。這句話在以賽亞書中正是預言那將要來的彌賽亞。這預言何時成就呢?既然保羅在此引用這預言,來支持前面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應許。我們知道這時間應該是將來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也就是雅各家一切的罪孽得以被洗清,父神應許以色列民的聖約,將要成就在那再來的主耶穌身上。神與以色列民所立的這約應該就是耶利米所說的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3-34)神應許以色列民,將神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讓他們從心中認識耶和華神,與神有生命的連結。這約的成就正就是羅馬書保羅說的,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事。所以我們可以看出來,在將來主再來的時候,那時福音傳遍普世、外邦人得救人數滿足,主耶穌要拯救以色列民,所有舊約應許以色列民的約,都會成就。這正表示神是信實的主,一旦應許就必成就。

我們再看下兩節:「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8-29)這裡的他們是指以色列民,你們指外邦信徒。他們為何成為神的仇敵?就這福音轉離以色列民,臨到外邦人這觀點來看,神容許以色列民心硬,也是神將福音方向轉向外邦的關鍵。所以說就福音說,為了外邦人聽聞福音,神容忍以色列民暫時與神為仇敵。但是讓以色列民失落,不是神永恆的心意,因為神與他們的列祖立約,這約要在他們的後裔中實現,神看重這約,絕不輕易毀棄。這表示神對選民的愛是永不改變的,對他們的應許也是永遠有效的。神對他們的感情是愛與憤怒並存,怎麼可能又愛又憤怒呢?愛與憤怒這兩種感情在神裡面是並不衝突的,神憤怒是因為他們違背神不信神差來的基督,但是神仍愛他們,沒有放棄他們,還不斷地向他們發出福音的呼召,期待他們回頭。神對以色列民的愛與義怒同時存在祂心中。

神為何不放棄祂揀選的子民,因為這是出自於神信實的屬性,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神對以色列民的恩賜,也就是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子民,繼承先祖留下的屬靈福分。這福分是來自於神的揀選,不是人的功德,神既然發出恩賜、定下選召,祂就絕不反悔。這節經文也應該是按照整體以色列民族來看,不是指個別的人。神在選民的恩賜與選召上,保持信實對我們有何意義?我們知道神拯救的行動是必然要完成的,即使以色列民如今仍然悖逆。按著聖經上的話,他們有一天仍然要回到基督面前,接受耶穌的贖罪之恩。世人看為不可能的事,我們信主的人仍然抱著盼望,因為救恩是出自神無悔的選召。神不毀棄他所應許的約,我們對福音最終要得著悖逆的以色列民,就仍然抱著信心。當我們知道神對以色列民信實的時候,我們反過來看自己,神對於我們這些因著信進入祂愛子國度的外邦人,同樣也是信實的。祂會以祂大能的手,保護我們脫離仇敵的攻擊,進入祂的國度。

神拯救的計劃奇妙,非世人所能明瞭。祂當今先救外邦人,最後再將福音回傳到以色列民,在人看神是繞了一圈,似乎是白費功夫。但是神如此做,是讓我們外邦人明白,我們得救是出自神的憐憫,我們沒有一人是配得神的拯救,祂把我們都圈在罪中,讓我們知道自己在罪中軟弱無助的境況,若不是神的憐憫我們都要滅亡。我們這群蒙恩的罪人,只能謙卑地向神稱謝他的救恩。

結論
本段經文從恩典出發,也從恩典結束。我們得救是建立在與神設立的樹根相連這基礎上,無可自誇。其次,保羅則警惕我們不要驕傲,神讓我們得救,我們則要盡到人該盡的責任,就是對神信實,否則與神連接的基礎就失去了。最後我們看到了神對選民拯救的心意是不會後悔的,祂既揀選,最終必保守救恩在我們身上成全,當然這些蒙神保全的人,必然是與救恩團體連結的子民。這讓我們有蒙神保守的平安,同時也有持守到底的信心。感謝神所賜下寶貴的應許,與明確的警惕。讓我們活在警惕中,並有得救的確據。

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

求主看顧我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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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多前曾經出了一本相當暢銷的屬靈書籍「雅比斯的禱告」。我當時好奇買了一本來看,作者的靈感是來自舊約中一段不起眼的經文:「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歷代志上4:10)我聽到了許多正面與負面的批評。負面的批評主要是針對這本書所提倡的禱告,是以人的需要滿足為中心的禱告。而不是以神的旨意實現為中心的禱告。這種思想投合了當今世界以自我為中心的潮流。這書因此被批評。

但是我看了這書後,發現作者並非提倡以人為中心的禱告,反而是極力要導正這種想法,要將禱告從自我滿足為中心,轉移到看見自己身在神最高的旨意底下,祈求神使用我們,在他的永恆計劃中有分。今天我們講道的題目,也是跟這個話題有關。在前一次信息中,我們曾經講到了主教導我們,為神國度的需要祈求。也就是求神的名被尊崇、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運行。今天我們將主題放在主禱文的後半段,是關乎我們在地上的需要。主教導我們為這些需要祈求。其中包括:每日賜給我們日用的飲食、免我們的罪債、引導我們不進入試探中、並脫離惡者。這些需求正是我們禱告中常常出現的內容。求主賜下飲食、保護我們脫離危險,這些祈求都是極其自然的,因為所求的內容正是我們在地上所缺乏的。主不但要求我們為神國度的事祈求,也教導我們為人的需要祈求。其實這兩個禱告的方向,是整合在一起、密不可分的。我們在地上需要得到滿足,正是為了讓我們參與在神國度實現的計劃中。讓我們一起來看馬太福音六章11-13節。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為每日需要的飲食祈求,似乎是再平凡不過的事了。我們都會感到飢餓、都會憂慮吃飯的問題。雖然今天我們生活的水平提高,大部分的人都能夠吃飽飯。但是我們還是常常會為衣食憂慮,擔心生活基本需要得不到滿足的問題。主藉著這句經文教導我們,飲食是神所賜給我們的,我們每日吃的糧食,主都願意供應我們。我們三餐的謝飯禱告正是向神表達出心中的感恩。因為為飲食而感恩太過於平凡,以至於許多人認為這不過就是個例行公事。連我們自己都有時會忽略。但是主耶穌教導我們去做的事,就不是可以隨意輕忽的。我們當思想自己活在世上所得到的生活供應,豈是徒然得來。如果我們知道當今的世界有多少人吃不飽飯的時候,我們就不會以為餐桌上的飯菜,是我理所當然就該得到的。根據聯合國世界糧食組織的資料,當今的世界,每日靠不到一美元過生活的人數有12億人。每天平均有25,000人死於飢餓及貧窮。換句話說,每3.4秒,就有一個人死於飢餓及貧窮。如果我們以為自己能夠輕鬆享受飽足的生活,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我們是忘記了那許多在飢餓邊緣的人,他們迫切需要我們所有的一小部分都還不可得。世上有太多的事超過我們所能掌控。當我們面對著餐桌上的食物時,真該覺得自己太幸福了,我們所付出的,遠遠比不上我們白白得到的。這豐富的供應不是理所當然的,是神特別的恩典與眷顧,其中有太多事值得我們感恩。當我們明白每一天桌上的食物是來自於主時,我們的心是否無動於衷,還是我們會存著感恩的心,獻上謝飯禱告。

主垂聽我們的祈求,沒有讓我們挨餓,祂將我們需要的糧食按時供應我們。我們每天從床上起來,不必擔心今天吃什麽、喝什麽。我們生命存留,在祂的手中。祂是何等信實的主,將我們每日需要的食物供應我們。正如在曠野中的以色列人,四十年來,沒有農作物可以供應他們幾萬人活命,但是神卻賜下了從天上降下的嗎哪。他們每日在曠野拾取當日需要的嗎哪,讓他們可以活命。多拾的部分吃不完,想留到第二天再吃,但是當日就壞了。神給我們的供應也是如此,讓我們仰望祂每日供應生活的需要,祂不給我們過多,讓我們覺得不再需要祈求。也不讓我們不足,以致身心受到痛苦。主要我們每日仰望祂,祂是信實的主,必供應我們身體的需要。

有的人看中屬靈的追求,認為我們不該為自己身體的需要祈求。顯然主耶穌並不是這麼認為。祂教導要為身體需要得供應向神發出禱告。因為連我們身體的需要,也是神所顧念的。正如祂願意我們在屬靈上追求神的話語而成長,祂同時也願意我們身體沒有缺乏,過著正常的生活。我們能有健康的身體,正是實現神旨意最根本的基礎,也是促進神的名得榮耀、神的國降臨,正面的力量。主耶穌願意滿足我們生活上的需要,所以祂教導我們向天父祈求。我們的身心靈,整個人都是主所寶貴的,他要我們愛惜身體,正如我們追求屬靈長進一樣。祂在世上的日子,曾經醫治人的疾病、趕逐纏繞人的鬼,餵飽跟隨祂的人。既然主耶穌都看顧我們身體需要,我們更是要注重保護身體健康。因為身體是神所賜的,應當為神所用,而不該私自任意損壞。我們要體貼神的心意,將身體獻給他當作活祭,服事祂、用來榮耀祂的名。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這句禱詞就是讓我們為自己所虧欠的債,向天父求赦免。這裡的債是指什麽呢?難道我們欠天父債嗎?按照路加福音11章4節的平行經文:「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我們就能更進一步了解,這裡債的意思就是指罪債。只有祂有權柄赦免我們的罪。與前一句禱告詞來對比,前一句經文的動詞是賜給。這句經文的動詞則是赦免。這兩句話所求告的對象都是天父,前一句祈求他賞賜我們身體的需要,這裡求祂赦免我們的罪債。我們感恩的內容,除了身體需要得到主的看顧之外,還應該為自己的罪債得赦免而感恩。

這句禱告讓我們承認自己犯罪虧欠了神,然而神不要我們陷在罪債之中,主耶穌教導我們向神發出赦罪的祈求。神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免去我們的罪債,洗清我們的罪咎。當我們背負著罪債、心懷罪咎的時候,我們與神的關係是被破壞的。罪隔在我們與神的中間,讓我們不能坦然面對祂。不知道你是否有欠人債的經驗,當你虧欠人的時候,你與債主的關係就是緊張的,每逢你見到他,就想到自己欠他的債沒有還,就巴不得躲開他。這種緊張的關係不可能自然消失,只有將債還清,或者是債得赦免,雙方關係才能恢復原來的和好。如果將這裡的債當作得罪人所欠的人情債,我們就更能體會其中的意思了。我們不願虧欠別人甚麽,然而人生在世我們卻免不了有些人得罪我、或我得罪人的地方。這裡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赦免。赦免別人的罪是化解人間互相虧欠最根本的方法。主耶穌讓我們從人之間的赦免來想起,正如我們願意免去別人欠我們的債,主要我們向天父祈求,赦免我們的罪債。

我們欠了天父什麽債?在天父的面前,我們都得罪了祂。聖經中說:「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他的榮耀。」這是每一個基督徒在信主的時候都願意承認的。但是人都有罪的觀念與我們原本強調自尊、自信的價值觀相抵觸,讓許多人無法接受。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說:人都有罪,需要神的赦免。許多人心中就會產生反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難道這麼一點小小的毛病,神也要跟我計較嗎?」我們應當從聖經的角度來理解罪的意義。在聖經中,描述罪所用的幾個字就讓我們明白它的定義:
(1)其中一個就是hamartia意思為偏差,也就是達不到神所定下的標準。神要我們按著他的形象,活出祂的榮耀來,然而我們卻沒有人能做到。祂造我們的時候,將祂的形象賜給我們,期待我們按照祂的心意管理世界。然而我們卻偏離了祂的心意,與祂對我們的期待背道而馳,這種忽視神的命令、任意妄為的態度就是罪。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曾說出自己心中被罪纏繞的苦況:「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為什麼我們都知道神所定下的公義標準,卻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行不出來?這就是因為罪是一種力量,在心中的轄制我們,讓我們行善無能、拒罪乏力。

(2)另外一個字parabasis就是超越了規矩。神為我們定下了公義的標準。就是律法中愛神、愛人的原則。當我們逾越了律法的要求時,就在神公義的標準上跨越界線了。在誠實與虛假的分界上,我們選擇什麽?在捨己與自私的分界上,我們是否走在神的道路上?許多事原本都是好的,但是當我們超過了該有的規範,就成了過犯。例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當我們為了利益、不擇手段的時候,我們就是貪財了。例如性慾原來是神所賜給我們的禮物,讓我們在家庭中享受夫妻親密關係。但是一旦超出婚姻以外,尋求性的滿足,那就是婚外情、是犯了十誡中姦淫的罪。把握神所賜給我們的分寸,不要逾越界限。當我們做得過分了,就成了得罪神的事了。

(3)opheilema 就是欠債的意思。本節聖經中「免我們的債」就是使用這個字。我們欠了人的債,就是該負的責任,該盡的義務、沒有盡到本分去完成。這就是虧欠。我們常常會有許多神所對我們的要求,讓我們遵照他的心意而行。但是我們沒有做到。這就是我們虧欠神的債。欠的債只有還清才能得到解脫。要不然我們就得背負這個債,心中的重擔讓我們活在一種欠咎感當中,不得釋放。

以上三種解釋,包括了聖經中主要的罪的意義。我們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然而我們卻沒有能力去承擔罪所帶來的後果,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與神永遠隔離。神願意我們從罪中得釋放。他在十字架上成就了贖罪的救恩。也就是讓祂的兒子主耶穌,為我們付上了贖罪的代價。祂並呼召我們回到祂面前,接受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聖經在約翰一書1章9節給我們赦罪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當我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赦罪的寶血將我們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在神的眼中都得到了赦免。這是何等寶貴的應許,世間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我們的罪能夠藉著基督的代贖,全得赦免。是的,主的應許是確定的,我們不必懷疑。這是因為基督為我們付出的代價,超過我們所犯的罪,父神因著我們接受了主的代贖,不再紀念我們的罪。

歌羅西書2章13-14節說:「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這赦罪的恩典完全是主耶穌所成就的,是白白賜給我們的,勝過我們自己想要靠自己贖罪的努力。當我們誠心地接受主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赦罪之恩就在我們身上生效。這救恩超過一切人間的道德規範、法律教化。對陷在罪中的人產生的改變生命的力量,是無與倫比的。我們也都曾經歷了這力量的改變。

讓我們再從另一方面來看這個赦罪的祈求,主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就如同我們也會赦免得罪我們的人。當我們作出這樣的祈求時,我們應當反省自己是否願意赦免得罪我們的人,如果不是的話,我們簡直是向神求懲罰。「主啊!求你如同我赦免人的債一樣地赦免我。」我如果不願赦免人,這句話就等於是求天父不要赦免我的罪。所以主耶穌教導我們在天父的面前求赦免,同時也是警惕我們:我們所犯的罪孽深重,主都願意免去。我們心中是否仍然有不能赦免的人?

赦免不是讓我們否定心中的憤怒,也不是讓我們忘記曾經遭受的傷害。而是讓我們的心不再被仇恨侵蝕。有一位黑人媽媽,她二十歲的兒子在一場聚會中與人發生了劇烈的爭吵後,被一個十四歲的黑人少年開槍射殺。當他得知兒子被殺的消息後,心中充滿了憤怒。她當時所想的就是要法律伸張正義,讓這個殺死他兒子的人終生關在牢裡。這個少年被判了25年徒刑,在關了17年後得到減刑,準備放出來。這位殺她兒子的少年就住在她的城裡。當罪犯準備被釋放的消息傳出時。這位媽媽的心中百感交集。她應該是感到憤怒,而且害怕才是。但是她卻進到牢裡去見了這位殺子仇人,向他表示她的赦免。並爭取他的房東將隔壁房子住給他。兩個人就住在隔壁,兩家門前掛了一個牌子,上面用中文寫了和平兩個字。這可能嗎?引起了媒體的注意,去訪問這位媽媽,並這位釋放的犯人。媽媽說:我願赦免不是表示我贊同他所作的事,兒子被殺是我永遠不能忘記的。但是我不要再讓仇恨再存在我心中了,這仇恨的思想曾經像癌症一樣佔據我的心,讓我變成了一個絕望的人,不想再活下去。我願赦免,是因為我知道神愛我,祂也赦免我的過犯。當記者訪問殺人的罪犯時,他也說:「我這些年來一直活在悔恨當中,不能原諒我自己。雖然出獄,但是我的過去在我心中烙上了殺人犯的印記。她對我的原諒,幫助我能夠原諒自己。」如今這位出獄的犯人,白天在資源回收廠工作,晚上在大學唸書。黑人媽媽常常過來看他,週末就帶他到教會去。什麽力量讓黑人媽媽能夠不計較這殺子之仇,就是神赦免的愛。

有一句很有道理的話:「饒恕並非叫我們遺忘,但是它關乎接受一個應許,將來會比一直沉溺在過去的傷害裡更豐盛。」聖經中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能赦免人,也是因為我們自己先承受了神的赦免。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脫離惡者)。」
在前一節經文,我們求主赦免我們過去所犯的罪,在這一節我們所面對的是將來會繼續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試探與攻擊。主耶穌讓我們求神保護我們,引導我們的生活,不要進入試探中,卻讓我們能脫離惡者的攻擊。這兩句話是用一個轉換語氣的連接詞「卻」連接的,我們可以看出兩句內容是相關的、意義卻是相對的。進入試探,與脫離惡者是相反的意義。所以我們可以說是進入試探,其實就是陷入惡者的詭計中。

原文中「試探」這個字可以翻作試煉或是試探。從正面來看這是從神而來的考驗,但是若從反面的意義來看,就該理解成從魔鬼來的試探。就如同在馬太福音26章41節,耶穌警告門徒儆醒的話:「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這裡試探同一個字,就翻成了「迷惑 」。因為入了迷惑是反面的意思,不應是神的本意。主禱文中「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應該也是反面的意思,不是主要引導我們進入試探,而是撒旦。我們對主的祈求,則是引導我們不要進入試探。

這句話有兩個祈使語態的動詞,也就是引導與拯救。我們求神引導我們不要進入試探中、也求神救我們脫離惡者的攻擊。我們之所以要向神發出這樣的祈求,是因為世上充滿了罪惡的誘惑。魔鬼藉著各樣詭計,誘惑我們跌倒。想要我們失去心對神的信心,臣服在牠的權勢底下。這些詭計包括:驕傲、貪心、仇恨、色情、權力慾望、得人敬仰的虛榮心,這些事物,外表看起來光鮮亮麗,卻讓我們崇拜它們,以它們代替神的地位。撒旦清楚知道我們的弱點,牠善於使用我們的弱點來引誘我們。如果我們貪財,撒旦就讓我們身邊充滿了發財的機會,想用錢才來引誘我們跟隨牠。如果我們愛出名,撒旦就讓我們得到人得掌聲,被人捧到高位,當心裏洋洋自得的時候,就是墮落的開始。如果我們貪愛情慾的滿足,撒旦就讓我們曝露在異性的誘惑中,讓我們對婚姻不滿意、做出對配偶不忠的事。這些試探充滿在人世間,就連基督徒也難以免除遭遇試探。當試探臨到時我們怎麼面對。如果我們見獵心喜,以為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我們就中了撒旦的詭計,陷入他的試探中了。

主耶穌要我們明白撒旦的詭計,祂讓我們向神祈求脫離這些罪惡的誘惑。憑著我們自己的力量,我們常常不能勝過撒旦的詭計。唯一的辦法就是認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要高估自己的能耐,願意祈求神賜下力量,幫助我們勝過試探。在誘惑面前我們不該過於自信,多少人在試探中跌倒,就是抵擋不住罪惡的引誘。提摩太前書6章10-11節中,保羅警告我們:「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但你這屬 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 」 提摩太後書2章22節,保羅又告訴提摩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許多神的僕人跌倒,都是因為勝不過金錢、名聲、女色的誘惑。撒旦今天也在用這些詭計誘惑著我們。聖經教導我們要逃避它,不要給它留地步。我們要承認自己面對誘惑時可能出現的軟弱,不要信任自己對誘惑有免疫的能耐。我們不是柳下惠坐懷不亂,我們是蒙恩的罪人,當我們曝露在罪的誘惑下,仍然可能跌倒。當我們有這樣的體認,就知道靠主的重要。離了主,我們只能在魔鬼的攻擊下,任憑宰割。主的保護是我們勝過試探的唯一力量。主耶穌在經過三次魔鬼試探時,都是憑著聖經上神的話,來抵擋魔鬼。我們面對試探,更是離不開神。因為神的保護是我們不掉進誘惑的唯一保障,神的拯救也是我們脫離惡者的唯一方法。我們活在世上應該清楚知道自己的弱點,承認自己的能力有限,不自我逞強,與撒旦硬碰硬。我們所該做的是祈求神的引導,遠離誘惑。一旦試探來臨,更是要靠著禱告祈求,接受神的幫助,脫離魔鬼對我們的攻擊。這不是將一切的責任推給神,而是清楚地把自己放在神的保護之下,接受神對我們一生行為的引導。我們該做的是信靠與順服。主禱文正是對我們發出了如何面對試探的提醒。

結論
在看完了今日所提到的三方面關於我們需要的祈求,我們可以得到一點結論。天父顧念我們在地上的需要,包括身、心、靈各方面的需要,當我們祈求天父賞賜我們日用的飲食,我們求肉體需要得到滿足。當我們求父神赦免我們的罪債時,心靈的虧欠得到平復。神也關心我們人生路上可能遇到的試探與陷阱,主耶穌教導我們,靠著禱告祈求,將所有可能的危險交託主手中。求主看顧與保護。

這三方面的祈求,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對準了前三個祈求所立下的標杆。也就是求神的名得尊崇、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些祈求的實現,與我們是息息相關的,我們無法置身事外,神要我們藉著禱告參與在祂國度實現的計劃中。在神的國實現在地上的過程中,我們是順服在神的旨意下,盡我們身為神國子民的本分。神沒有忘記我們的需要。祂知道神國度的實現,要一群忠心良善的子民,我們就是神國的子民。主耶穌要我們為著我們身、心、靈的需要神求祈求,求神賜下日用的飲食、免我們的罪債、並保護我們不陷入試探中、並在神的拯救之下,脫離撒旦的攻擊。我們一生都需要神,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是明白我一切的需要得到滿足,原是神要讓我們活出祂的心意來,榮耀他的名,讓他的名為萬人尊崇。這就是主禱文所帶給我們的勉勵,願我們都能更深的認識自己在神國的地位,認真的用主教導的主禱文向父神發出祈求。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The Lord's Prayer by Drew Haninger... for the Olive Tree Bible App ...
本篇主禱文是一段非常優美的禱詞,也是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如何向天父禱告的典範。我們基督徒常被教導禱告的重要性,也知道要經常禱告,但是在天父面前,卻半天想不出話來禱告。要不然就是隨便說一些言不及義的話,只是拖過時間、應付一下。身為基督徒,禱告是我們經常做的事,卻也是最難做好的。禱告是需要我們用一生來學習的操練。
如何才能獻上合神心意的禱告呢?主耶穌為我們做出最好的示範,祂在地上的日子,祂經常向父神禱告。每有重大的事件,他更是退到曠野、整夜禱告。祂的工作,可以說是伴隨著禱告。我們身為主耶穌的門徒,豈不該從主學習禱告的榜樣嗎?讓我們一起從主耶穌親自的教導,來學習正確禱告的態度。

「我們在天上的父」

主耶穌在禱告的第一句話就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這句話說明了我們與神的關係,是父與兒女的關係。這樣的關係有何特別?父母與兒女有著生命相連的關係,我們的生命來自天父的創造,我們得以在地上活著,乃是天父的看顧保守。父與子的關係是生命的相連,我們生命的源頭是神。因著我們的生命來自於他,所以祂在我們身上有主權。就如我們生下兒女,我們就會對他們有期望,我們盼望他們孝順、盼望他們品學兼優、盼望他們成為有用的人。這是地上父母對子女的期盼。我成長的過程中,我的地上的父親對我的影響非常大,他常常會說出對兒女的期待。我發現自己人生努力的方向,正是一步一步朝著他對我所期待的目標去實現。我們是活在許多人期待當中的人,父母、配偶、兒女,甚至朋友,都會影響我們人生的方向。我們會努力滿足所愛的人對我們的期待。

天父對他所造的人也是如此,祂盼望我們順從祂的心意,在地上代替祂管理萬物。祂盼望我們活出的生命,能榮耀祂的名。我們身為具有神形象的被造物,又有神所賜下超越萬物的智慧、權柄、與能力。我們是否思想到自己活在地上的身分是什麽?我們的身分是屬神的兒女。既然是神的兒女,神在我們身上的期望又是什麽?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在全地為祂管理萬物,榮耀他的名。我們知道了神對我們的期望,是否願意調整我們人生的方向,努力滿足神的心意呢?

知道神是我們的父,我們是他的兒女,影響了我們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我們人生努力的方向,會因著認識這個關係而改變。我們一生活在地上目的,就是照著神的心意而活,滿足祂在我們身上的期望。我們像是一位被老闆差派的職員,出差到遠方,完成老闆交付的任務。我們是忠於老闆的心意,認真完成他的使命,還是趁著老闆看不見,滿足自己的私利,浪費光陰、吃喝玩樂?我們都很清楚,出差的目的是達成老闆交付的任務,不是為了自己的玩樂。我們今日就是被主差派來到地上幾十年的時間。我們在地上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活出主所期待的生命來。所以我們禱告時最重要的認識,就是我們與天父的關係。明白了神是我們天上的父,是我們生命的創造者,是我們一生的主宰,我們對祂祈求的內容,就會從自我中心的禱告,轉變為以神為中心的禱告。我們所求的事就不會全集中在自己需要的滿足,而是願意看到神在我的身上的心意得到滿足。

主禱文的結構就是如此,前三點是三個願望,集中在有關神的事上。神的名得到尊崇、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成就。後三點是三個祈求,則是為了我們的需要。我們肉身的需求、關係的和好、不受罪惡的引誘。後三點祈求是為了要支持前三點。我們在地上一切的需要,神願意滿足我們,讓我們在地上能夠平安的活著,目的就是讓我們為了神的目的而活,成全前三點願望。我們對於後三點比較熟悉,因為與我們切身相關。但是我們卻少求神的名得到尊崇、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成就。這些關於神的事好像遠在天邊,與我無關。其實並不是如此,神願意我們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然後我們所需用的一切祂都是知道的,祂也願意賞賜給我們。這裡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順序也是如此。先求神的事、再求我們自己的需要。前面的方向正確了,後面的一切都有了目的。如果前面的方向錯了,即使後面的祈求都實現,也只不過停留在自我願望滿足的層面。這不是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心意。請記得主耶穌的教導:「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讓我們一起進入主禱文的內容,前三個禱告的主題是:願神的名得尊崇、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在天。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在主禱文中,有三個願望,關乎神。三個祈求,關乎我們。所有的動詞都是用祈使語氣,也就是祈求神應允所求的事。頭一個願望是全部六個願望的中心,正如後三個祈求是支持前三個,也可以說整個後面五個祈求,都集中在支持第一個祈求的實現:「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為何神的名被全地尊崇,是整個禱告的中心呢?這個祈求的內容似乎離開我們很遠。我與這件事有何關係?我們如果將自己的眼光集中在神,盼望神的心意得到滿足,我們就會明白「神的名被萬民尊崇」就是神所最重視的事。

神的名有什麽特別意義?神的名正代表了他所是的。祂是位怎麼樣的神,從祂的名我們就能夠知道。我們以神向我們啟示的名,來認識神的屬性。聖經中曾多次談到神的名,都與神的屬性有關。什麽是神的屬性呢?

自有永有:在出埃及記中摩西曾經問神:「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神告訴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這裡神的名告訴了我們,神就是神所是的,不能用人的智力來想像、不能用任何人間的事物來比擬。祂是永存的,沒有開始,也永無窮盡。超乎世間一切萬物。神的名「自有永有的」就是表示了神的永存性、與超越性。

全權:當摩西求神與以色列人同在,帶領他們進入迦南時,向神祈求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33:18-19)神是全權的神,祂的心意出自他的全智、與全善的本性,永不會失誤。

全能:神又向摩西說:「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神向以色列先祖顯現的名是全能的神。這代表了神的能力大過一切困難,祂是信實的主,祂定意成就的事永不失敗。

公義、憐憫:神曾在雲中降臨,宣告祂的名:「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裡神啟示祂的屬性就是完全的慈愛、與完全的公義。他願赦免悔改之人的罪孽,也必追討剛硬之人的罪。

我們對神的認識是來自於神向我們啟示了祂自己。祂的名正是祂屬性的代表。祂願意世人都尊崇祂的名,高過世間一切的名。「尊神的名為聖」這句話有點需要解釋。原文直譯是「願你的名被尊為聖」,有一個祈使語氣的動詞「尊為聖」,就是與世俗有別之意。一切歸屬於神的,都被分別為聖。神自己更是超乎萬物,有至高無上、獨一的地位。「尊神的名為聖」的意思就是,把與神的聖潔、公義、慈愛的屬性相稱的尊榮歸給神,高舉到超乎一切的獨一地位。當我們尊主的名為聖的時候,神的心就得到滿足。我們如此敬拜,正是神所喜悅的事,也是神對我們的期待。我們是否願意按照神所喜悅的來祈求呢?

在當今的世界,我們看到世人並沒有都尊主的名為聖,甚至他們輕視主的名,視為不值一顧。就連信主的人有時都不敢在眾人面前尊崇主的名,以為這是羞恥的事。我們如果不以主的名為榮耀,願意在眾人的面前承認主的名,主也不認我們。當我們向神獻上禱告: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時,我們的心是否也像我們所禱告的,願意看到世上萬民歸向主,他們因為不認識主,而不尊主的名為聖。然而神願意藉著福音拯救他們,讓他們都因為認識主,而尊主的名為聖。我們基督徒是否思想自己在其中的地位?神的心意,要藉著我們實現。我們如果願意在神的面前向神祈求:「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這句禱告是對我們自己的警惕,與期許。我們不是禱告完了,就把一切交給神,怎麼實現就與我無關了。不是的。我們既然求神,願祂的名被世人尊崇。首先我們自己豈不該先尊崇神的名,我們是否把與神至高的屬性相稱的榮耀與讚美歸給祂。

然後我們再當自問,世人不願尊神的名為聖,與我無關嗎?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就是要我們時常鞭策自己,既然如此求主,豈不是更要積極投入福音的工作,讓自己配合神拯救的心意,把福音帶給世上萬民。願這句禱告真的成為我們的心願,我們祈願主的名被尊崇,我們也思念世上福音的需要,這正是主所關心的事,我們在這事上禱告,正是求主把自己放在主的心意中,求主使用。

「願你的國降臨;」

神的國是貫穿整本聖經中的主題之一,也是耶穌基督所傳講的主要信息。主禱文所在的登山寶訓也被稱為天國的憲章。天國也就是神的國。福音被稱為天國的福音,也被稱為神國的福音。「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 但在路加福音中,耶穌對門徒說:「我也必須在別城傳神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路4:43)不是兩種福音,它們是同一種。同樣的,天國与神國不是两種國,它們是指同一個國。

神的國是什麽意思呢?神的國就是神掌權的地方,凡是神的主權臨到的所在就是神的國。在福音書中,耶穌基督曾經用三種動詞時態來提到神的國,神的國包括過去、現在、將來三層意義。
耶穌論到神的國過去就已存在:「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路13:28)這句經文表示舊約中的屬靈偉人是在神的國裏,神的國存在歷史中。耶穌也說神的國有現在的意義:「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路17:21)門徒是服在神權柄之下的人,神的國現在就在門徒心裡。耶穌也提到神的國有將來的意義。祂教我們禱告:「願你的國降臨」。就表示神的國尚未完全降臨。神的國怎麼會存在於過去、現在、將來?因為按照前面的定義,神的國就是神旨意施行的地方,歷史中凡是完全遵行神的旨意的人,就在神的國度中。它已經臨到了我們當中,又會在將來完全實現。我們正活在神的國已經臨到,卻又未完全實現的階段中。這就是神學家所說的「神國已臨、卻也未臨」。我們所在的教會時期就是這個階段。我們屬神的人已經進入神的國度,但卻要等到耶穌再來,神的國才會完全得到實現。

以二次大戰的盟軍與德國納粹作戰為例子,盟軍擊敗德國的重要戰役就是諾曼第登陸。當1944年6月6日,盟軍登陸成功。就注定德國失敗的命運。這天叫做D-day,這是軍事術語,意思就是決戰日。但是登陸成功並未讓德國立即投降,德國無條件投降是在俄軍攻進柏林,希特勒自殺後的1945年5月9日,那天叫做V-day,也就是勝利日。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撒但的勢力從天墜落,牠不能再完全地控制人。魔鬼如今仍在地上作困獸之鬥,攻擊神國的子民,誘惑人跟隨牠。我們今天就是活在,魔鬼的勢力敗落、注定要滅亡,卻又仍在地上張狂、運用詭計破壞神國實現的時代中。我們必須要有神國已臨,卻又未完全實現的認知,才會儆醒禱告,求神國早日完全降臨。

神的國將如何降臨呢?耶穌曾向世人宣告:「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神的國是藉著福音擴展開了。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在橄欖山講論中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可見神的國臨到與福音的傳遍有密切的關係。也就是說今日教會在地上積極傳揚福音,引人歸主,讓神的國在地上擴張,直到耶穌再來,神的國才完全實現。傳福音是促使神國實現的方法。既然如此,我們基督徒與神國有什麽關係呢?我們都領受了主耶穌所託付的福音使命,也就是帶領人歸信基督。當一個人信主後願意順服在神的權柄下,他就進入了神的國度。所以,促使神國的實現不是與我無關,而是基督交付我們的責任。

因此,耶穌教導我們的禱告「願你的國降臨」不是遙不可及的幻想。而是與我們每個基督徒密切相關的。求神的國降臨,就是求神興起我們廣傳福音,向這個不信的時代,傳揚主拯救的信息,帶領人進入神的國度。這就是滿足神的心意,也是讓神的名得到尊崇的重要工作。主要我在其中扮演一個角色,我們是否願意順服主呢。願我們都能向主發出禱告:「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接著我們進入下一個祈求的主題,願神的旨意實現。事實上,這個願望與前面兩個,是連在一起的。因為前三句都是祈求語態,而且意義上接近平行。所以可以將「在地上如同在天上」理解成對前三句的修飾。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在地如同在天;願你的國降臨,在地如同在天;願你的旨意運行,在地如同在天。

當我們作出這樣的祈求時,可能心中會有個疑惑。神的旨意我們無法掌握,也超乎我們支配的範圍。但是在這段經文,主耶穌要我們求「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旨意的實現,難道能被我們祈求所影響嗎?如果不能的話,我們祈求豈不是多餘的嗎?神的永恆的旨意必然會按照神的計劃實現,然而在今天地上,我們卻又看到許多人違背神的旨意。神的旨意並不全然像在天上一樣,運行無阻。要解釋這個矛盾,我們必須明白,神的旨意有許多層意義。有永恆的定旨、有命令的旨意,有容許的旨意、也有任憑的旨意。前两個是正面的,後兩個是反面的。神永恆的定旨必然實現。神命令的旨意卻要我們按著我們自由意志順服。神容許的旨意,雖然不是神的本意,但是祂卻讓我們自其中經歷失敗,藉此管教我們。神任憑的旨意就是神對悖逆他的人憤怒失望,任憑他們接受審判。我們今天求神的旨意實現,是求神的正面的旨意早日實現在我們當中。其中有期待世人都能順從神的旨意,讓他的命令,為世人所尊從的意思。

當我們向神做出這樣的祈求時,不知我們心中有何感觸。每當我獨自唱主禱文的詩歌的時候,這句話最讓我感觸良深,甚至唱不下去。「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主耶穌要我們向天父祈求,願主的旨意能彰顯在地上。天是神的寶座、地是祂的腳凳。祂「以風為使者, 以火燄為僕役」神的旨意自由運行在天地間。主耶穌卻要我們為父神的旨意在地上自由運行而禱告。這不是為神要我們為祂作什麼事,而是藉著這禱告,讓我們參與在神旨意實現的計劃中。

我們作此禱告時,所先想到的不是世人不遵從主旨意,而是我們這群跟從主的基督徒,首先就當遵從主的旨意。否則連我們都不聽從主,這樣的禱告還有什麼意義可言?求主改變世人就更是遙遠的目標了。這句話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對我們這群向主禱告的基督徒的衝擊。我們在不在乎主的旨意運行在我們當中?如果在乎,我們當如何順從主的心意,按著祂的命令而行?這正是我們在主面前深感虧欠的地方。既然知道了主對我們的期待,我們更是要急起直追了。明白神的旨意,順從他的命令,活在他的心意當中,就是這段祈求對我們最基本的要求。

結論

讓我們重新複習主禱文的內容,主耶穌藉著主禱文教導我們如何向天父禱告,其中前三點關乎神,後三點關乎我們。今天所提到的就是:願神的名得到尊貴崇、願神的國度降臨、願神的旨意運行在地如天。主耶穌要我們在地上,關心天上的事,向天父發出祈求。只是要讓我們的眼光不單是看見自己地上的需要,更是被提升到神寶座的面前,思想自己在神的國度中,能夠扮演一份角色。就是藉著禱告,祈求神的心意成全、參與神國度的事工。這祈求不是空洞虛幻的,而是對我們有好處。神讓我們經過禱告,校正我們的心思意念,對準神的心意。當我們祈求神的名被尊崇、神的國度降臨、神的旨意運行的時候。我們也期許自己,在神的事工上積極參與、全心支持。這就是主在我們身上的心意,祂要我們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這一切都要加給我們了。我們是否願意遵從主的教導,成為一個為神國事工祈求的人呢?求主讓我們不是單領受主的教訓,更是全心順服。成為一個為神的國度實現代禱的人。

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屬神之人必要遵行主的命令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一書二章3-6節)

當我們信主之後,常常還會生出疑問,就這麼簡單嗎?心裡信了主,就是基督徒了嗎?還要做什麼呢,讓我們更有把握自己得救了呢?其實不需要做什麼,來滿足得救的條件。得救是生命的改變,主重生了我們,讓我們領受屬靈的新生命。生命變了,行為就會跟著生命而改變。

在接下來的問題是:生命改變的基督徒當如何行呢?約翰一書就給了我們很好的教導: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這句話告訴我們,什麼證據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已經認識神了?就是我們我們從心中願意遵守祂的命令,並且努力行出來。為什麼約翰在這裡還要強調守主的誡命呢?難道信主之人不是單憑著信心接受就得救了嗎?這裡不是講得救的條件。不是我們行出主的誡命才能得救,而是強調信心的外在證據。這裡的動詞,我們已經認識他。是完成式。表示事情已經發生,現在仍然如此,沒有改變。約翰在說這話的語氣中,肯定遵行主道的人,能夠曉得自己已經認識主。不是將來才會認識主,是已經發生的事。這裡的認識與信靠主、與主相連、住在主裡面是相關的。不是知道主而已,而是與他有生命的關係。認識主的人,能夠順從主的命令,遵行主的誡命,在乎的是一顆順從主的心。當我們願意如此去做的時候,代表我們有了屬靈的新生命。我們不再像過去,過著那種悖逆神的心意、貪愛犯罪的生活。反而是願意離棄罪,遵守主的命令。這就是生命改變的證據。

第四節提到了反面的例子。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是給我們很大的警惕,約翰這裡指出:有的人說自己信主,卻又不遵守主的命令。這種說法不合乎真理,是矛盾的。不可能在同一個人生上並行。果真發生,就是代表說這話的人在說謊,他並不是一個真正認識主的人。也就是說,聲稱自己信主,卻不願行主的道,這種人真理不在他的里面。

約翰也說出了正面的例子:遵守他的命令的人,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完全。這裡 love of God 可以有兩種理解。可以翻成神對人的愛,或是人對神的愛。和合本翻成,我們若遵守主的命令,我們對神的愛就得以完全。另外一種理解就是:當我們遵行神的命令,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就得以成全。新國際版就是如此理解的(God's love is truly made complete in him)我們遵行神的命令,竟然能夠是神向我們成全他的愛的管道。我們領受這樣的真理,不禁要向主發出感恩,不是我做出了什麼功德,能討主獎賞。而是主藉著我們願意順服,將祂的愛施在我們裡面。我們能愛,是祂先愛我們。

第六節經文與第三節呼應:「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什麼事情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在他裡面?就是照主所吩咐去行、跟隨他所行的榜樣,去照樣行。從這節經文與第三節的對比,兩節聖經都說到了。誰是真屬主的人?第三節說:遵行主的誡命,這裡說照著主所行的去行,是一樣的意思。遵行主命的人,表示他們具有什麼樣明證呢?第三節說:遵行主的誡命令是認識主的,這裡說照著主所行的去行的就是真住在主裡面的。約翰的想法是相連的:認識祂, 住在祂裡面, 屬祂,與祂相連是同一個意思。也就是真信靠主的人,這等人真認識主,與主有生命的相連的關係。

這段經文也提醒一些以基督徒自居,卻不按神心意生活的人。除非我們真心遵行神的命令,否則我們沒有外在的證據,說明自己生命已經改變。這段經文不是在讓我們去憑外在的行為,分辨誰不是真信主的。而是要我們警醒, 不行主的命令. 與基督徒的身份不相配,當初得救信心是否純全無缺,需要自己認真檢討。

求主幫助們這群屬主的人,確認自己的屬主的身份,更願意去照主的腳踪行、認真遵行主的命令。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屬神之人必要遵行主的命令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一書二章3-6節)

當我們信主之後,常常還會生出疑問,就這麼簡單嗎?心裡信了主,就是基督徒了嗎?還要做什麼呢,讓我們更有把握自己得救了呢?其實不需要做什麼,來滿足得救的條件。得救是生命的改變,主重生了我們,讓我們領受屬靈的新生命。生命變了,行為就會跟著生命而改變。

在接下來的問題是:生命改變的基督徒當如何行呢?約翰一書就給了我們很好的教導: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這句話告訴我們,什麼證據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已經認識神了?就是我們我們從心中願意遵守祂的命令,並且努力行出來。為什麼約翰在這裡還要強調守主的誡命呢?難道信主之人不是單憑著信心接受就得救了嗎?這裡不是講得救的條件。不是我們行出主的誡命才能得救,而是強調信心的外在證據。這裡的動詞,我們已經認識他。是完成式。表示事情已經發生,現在仍然如此,沒有改變。約翰在說這話的語氣中,肯定遵行主道的人,能夠曉得自己已經認識主。不是將來才會認識主,是已經發生的事。這裡的認識與信靠主、與主相連、住在主裡面是相關的。不是知道主而已,而是與他有生命的關係。認識主的人,能夠順從主的命令,遵行主的誡命,在乎的是一顆順從主的心。當我們願意如此去做的時候,代表我們有了屬靈的新生命。我們不再像過去,過著那種悖逆神的心意、貪愛犯罪的生活。反而是願意離棄罪,遵守主的命令。這就是生命改變的證據。

第四節提到了反面的例子。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是給我們很大的警惕,約翰這裡指出:有的人說自己信主,卻又不遵守主的命令。這種說法不合乎真理,是矛盾的。不可能在同一個人生上並行。果真發生,就是代表說這話的人在說謊,他並不是一個真正認識主的人。也就是說,聲稱自己信主,卻不願行主的道,這種人真理不在他的里面。

約翰也說出了正面的例子:遵守他的命令的人,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完全。這裡love of God可以有兩種理解。可以翻成神對人的愛,或是人對神的愛。和合本翻成,我們若遵守主的命令,我們對神的愛就得以完全。另外一種理解就是:當我們遵行神的命令,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就得以成全。新國際版就是如此理解的(God's love is truly made complete in him)我們遵行神的命令,竟然能夠是神向我們成全他的愛的管道。我們領受這樣的真理,不禁要向主發出感恩,不是我做出了什麼功德,能討主獎賞。而是主藉著我們願意順服,將祂的愛施在我們裡面。我們能愛,是祂先愛我們。

第六節經文與第三節呼應:「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什麼事情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在他裡面?就是照主所吩咐去行、跟隨他所行的榜樣,去照樣行。從這節經文與第三節的對比,兩節聖經都說到了。誰是真屬主的人?第三節說:遵行主的誡命令,這裡說照著主所行的去行。是一樣的意思。遵行主命的人,表示他們具有什麼樣明證呢?第三節說:遵行主的誡命的,是認識主的,這裡說照著主所行的去行的就是真住在主裡面的。約翰的想法是相連的.認識祂, 住在祂裡面, 屬祂,與祂相連是同一個意思。也就是真信靠主的人,這等人真認識主,與主有生命的相連的關係。

這段經文也提醒一些以基督徒自居,卻不按神心意生活的人。除非我們真心遵行神的命令,否則我們沒有外在的證據,說明自己生命已經改變。這段經文不是在讓我們去憑外在的行為,分辨誰不是真信主的。而是要我們警醒, 不行主的命令. 與基督徒的身份不相配,當初得救信心是否有純全無缺,需要自己認真檢討。

求主幫助們這群屬主的人,確認自己的屬主的身份,更願意去照主的腳踪行、認真遵行主的命令。

2012年3月3日 星期六

以傳福音為一生的標杆

我們為何要確定人生的標杆?
航海的水手需要知道自己航向何處、作戰的士兵需要知道自己為誰而戰、賽跑的運動員,為了得獎而苦練、學生十年寒窗,為了要得到學位。人生有標杆讓我們願意忍受暫時的辛苦,堅持下去、達成目標。基督徒活在世上的標杆為何?
任何一個人都需要找到一個可以為之生,也為之死的人生目標。如果沒有,我們就會在世俗的潮流中迷失!

我們當問自己三個問題:
1. 你人生最重要的標杆是什麽?明不明確?
2. 你人生的標杆是不是具有永恆的價值和意義? (符合神的要求嗎?)
3. 我們是否腳踏實地的活在我們的標杆之中呢?

讓我們參考屬靈領袖的人生態度
保羅的人生態度:向著標杆直跑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 已經完全了; 我乃是竭力追求, 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或作: 所要我得的)。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杆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2-14)

保羅要得著什麼?
1. 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2. 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基督耶穌之所以得著保羅,是為了成就他呼召保羅的使命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 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 從黑暗中歸向光明, 從撒但權下歸向神; 又因信我, 得蒙赦罪, 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徒26:18)

我們能不能效法保羅,以傳福音為人生的目標?
知道傳福音的動機,比學習如何傳福音重要。一個人可以知道如何讀書,卻不想讀書。同樣的也可能很懂得福音,卻沒有動機去傳。
一個傳福音的人,必需先要有強烈的傳福音的動機。

我們願意傳福音的動機是什麽?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太6:9)

體貼主的心意,成全主吩咐的大使命
看見今日世界的缺乏與需要。人們需要主。神的恩典臨到心靈空乏的人,我在其中的角色是什麼?
以感恩的心,回應神的呼召。

傳福音是基督徒的生活形態
我們不見得都要成為全職傳道人。但是傳福音是我們的本分。
我們都有能力向這個世界分享我們的生命。傳福音就是,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
教會需要各種恩賜的弟兄姊妹,配搭在一起,見證神的榮耀。不要小看自己,我是神國重要的一員。

我們能夠分享什麽?發生在我們生命中,大大小小的事件有何意義?

生命的體驗:人生充滿了許多悲歡離合事件,是神讓我們去經歷的。經歷了我們才能對人生有深刻的體驗。既使不盡如意,也要親自嚐嚐這些甘苦。嚐了其中滋味,才是真正活過了一場。
生命的反思:苦不要白受,要常常在不順逐時反思,這事發生在我身上有什麼意義。神要讓我在其中學什麼寶貴功課。把心得留下來,是日後豐富的資​​產。
生命的分享:生命反思的心得不是留給自己回味,有多少人在迷途中跌得滿身傷痕。我們的人生經驗正是別人的借鏡。勇敢的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不要讓這著寶貴的人生經驗,隨著自己生命的結朿而消失。
生命的總結:在自己年華老去,步入晚年之時。我們常會自問,生命活這一遭有什麼意義。將每一件事帶回神面前。這是祂打分數的時候了。期待看到祂笑著說:「幹得好,我知道你己經盡力了。」


為了要達成目標,我們當以一生的時間,成就主的計劃
有成效的基督徒不斷的以一生的宏觀視野,來理解他們的事奉。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路14:28-30 )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4:31-33 )

成為主門徒,需算計一切代價。以腳踏實地的行動來完成主的計劃。

以終為始:在開始時想到將要如何完成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7-8)
人生的終極見證:打過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

至終完美的六個特徵

他們至終保持個人與神之間活潑的關係
他們終身持續學習,並能從生活中與各種不同管道學習。
他們的性格上可見證出效法基督的樣式。
他們在生命中活出真理,由他們身上​​可看出出自神的信念和應許是真實的。
他們的人生留下一或多種終極貢獻。
他們有逐漸明確的人生終極感(sense of destiny),並能見到部份或完全實現。

再問自己三個問題:
1. 你有一個確定的人生目標嗎?
為成功、成名、追求享受?
還是活出主在你身上的心意。

2. 目標合乎神的心意嗎?
這個目標具有永恆的價值嗎?它合乎神的旨意嗎?
約翰福音5:10說: 「我父做事到如今,我也做事。」主耶穌留心聽父的指示,父做祂也做。父吩咐的事,祂就順服。
約翰福音14:12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父的工作,就是主的工作,也就是我們的工作。我們願意像主一樣順服嗎?

3. 我們是否腳踏實地的為著這標杆而活?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4-27)
我人生的一切努力是不是朝向這個標杆?
我是否裝備自己為要達到這標杆?
我現在的生活,是否一步一步更接近這標杆?

結論
願有一天我們都能對主說: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

2012年2月19日 星期日

浪子回頭

路加福音15:11-32
當前一陣子大家在關注NBA籃球的時候,林書豪連續七場勝利,鼓舞許多在體育界原不被重視的亞裔人群。許多華人父母也在關注他的家庭背景,思考要怎麼樣才能養出一個,功課又好、體育又好的年輕人。在一場訪問中記者問他,你為什麼能在功課上有好的表現,又能在籃球上出類拔萃。他說了:他的媽媽對他的期望讓他能有今天的表現。他的媽媽對他說:先把功課讀好,是最基本的要求。功課作好了,他要怎麼打球,就讓他打。華人子弟通常都活在這種父母親高度的期待之下,功課要好是當然的,各方面才藝也要有好表現,更重要的是品德也要好,能為家人爭口氣。

父母親心中沒有說出的話是:「我沒有達成的理想,你要為我做到。」這是我們的下一代所承受的壓力。林書豪顯然是一位受父母親影響很大的人,他也是一位願意依照父母親期望努力表現的年輕人。養出這樣的小孩,父母親應該會覺得很欣慰吧?我們今天想一起來看聖經中「浪子回頭」的故事,這故事是描述兩個兒子,一個是守規矩的、另一個是叛逆的。他們在父親的眼中,各有什麽樣的地位呢?父親對他們的態度又是如何呢?你在成長的過程中,是個怎麼樣的小孩?聽話的還是叛逆的?你的父親怎麼對待你?這是值得我們一起來看的問題。

「浪子回頭」是一個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故事。首先我們要來看,耶穌在什麼樣的場合說出浪子的比喻?路加福音15章第1-2節:「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在當時的社會,對於稅吏與罪人是相當輕視的,他們是一群不被主流社會接納的一群人,人們見了他們不與他們接觸、不與他們說話。與他們相對的是法利賽人,他們是一群嚴守律法、道德高尚,甚至到一個地步成為了社會道德的捍衛者,誰若是違反了律法,他們是以替天行道的態度,對這些犯罪的人發出譴責。耶穌是猶太人的夫子,常常公開向當時的世人傳出天國的福音。這裡發生了一件事,耶穌這位夫子竟然與稅吏與罪人一起吃飯。我們都知道一起吃飯在社交上的意義,表示人際間的友誼與接納。耶穌身為夫子,竟然接納稅吏與罪人。這對於法利賽人來說,這是件不為社會正常規矩所接納的事。法利賽人心中出現了疑惑:耶穌與一群被社會排斥的人一起吃飯,他還有資格當夫子嗎?他們不贊同耶穌的做法,私下議論紛紛。以下的三個比喻就是耶穌對他們的回答。

第一個是失羊的比喻,一個牧羊人失去了一隻羊,就撇下九十九隻,去找回那迷失的羊。找著了之後就歡歡喜喜的把羊抱回家,並擺出宴席請朋友鄰舍來歡喜慶祝。另一個是失錢的比喻,一個婦人有十塊錢,丟了一塊錢,就放下其他的事情,點着了燈,打掃屋子,仔仔細細的尋找,直到找到了。就為了找著了失落的錢 擺宴席請朋友鄰舍來吃,與朋友們一同歡喜慶祝。

這兩個比喻的共同點就是:都有個迷失的東西,也都有個焦急尋找失物的人。他們重視失去的東西,甚至放下其他的事,為了要把失去的東西找回來。更重要的是,他們找到的時候,心中充滿了歡喜,巴不得把找到東西的喜悅,向眾親朋好友分享。這兩個比喻都是要有針對性的,明白這兩個比喻,會幫助我們理解浪子回頭的比喻的意義。耶穌在失羊的比喻最後說了:「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接著在失錢的比喻之後也說:「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可見耶穌的回答,是針對法利賽人對耶穌與罪人坐息吃飯這件事的回應。法利賽人是因為耶穌與罪人吃飯,不合傳統猶太夫子不與罪人為伍的體統。耶穌重視的是罪人也是天父所愛的,當罪人願意聽耶穌講道的時候,耶穌伸出雙臂歡迎他們,與他們一起吃飯。耶穌說出浪子的故事也是針對這個主題,讓法利賽人明白,在天父的眼中,就連一個墮落的罪人,也是祂所願意拯救的,就如父親對浪子不變的愛一樣,願意切切等待他回頭,為他的改過自新歡喜快樂。以下就讓我們一起來讀這段浪子回頭的故事。

叛逆與墮落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人生的痛苦往往是從一個人想脫離過去的常軌,尋求自我的自由開始。我們成長的過程充滿了這樣的經歷,當我們還是十幾歲年輕人的時候,常常對父母的約束感到不耐煩,不願聽父母親的勸告,常想父母的想法已經過時了。對於外面的花花世界,總有過於浪漫的幻想,想要試試自己的能耐,要靠自己的本事闖出一片天地。這個浪子就是如此,他為了要追求自己的自由,大膽向父親提出要求:「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如果你有這麼一個小孩,聽到這樣的話可能會讓你發火。「什麽叫做你當得的?這財產是你的嗎?我還活著,你就提出分財產。是等不及了嗎?」尤其猶太人重視神所賜給他們的土地,祖先留下來的土地是最重要的產業,不輕易買賣給別人。小兒子向父親提出分家產的要求,等於是要父親把三分之一的土地賣了,把賣得的錢給他。賣掉祖先留下的地,等於是從父親身上割下一塊肉一樣。然而父親尊重兒子的決定,既然他大了,有自己的主張了。即使他出去可能會敗壞一切財產,但是為父的還是,照著他所要求的把產業分給了他。

小兒子得到了錢,不久就收拾行李,離開父親了。這是一個年輕人成長過程中,最嚮往的一件事,離開家是多麼自由啊!不需要再被父母約束了,反正身上有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事實上獨立自主的時候,也是承受責任的開始。自由所伴隨著的責任,有時並不是如想像中的那麼浪漫。故事中的浪子遭遇了許多離鄉背井,闖蕩江湖的年輕人常見的失敗。外面的世界並不如他所想像的海闊天空。他追求成功的理想也從來沒有實現。因為他生活的習性敗壞,「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不到多久,他從父親所繼承的財產全敗光了。我們都是出門在外的遊子,離鄉背井最期待就是功成名就,衣錦還鄉;最怕就是事業失敗、一文不名、無顏見江東父老。浪子所遭遇的正是最可怕的噩夢。然而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是他自己要求父親把財產分給他,是他自己要離開家、出外外闖蕩、是他自己要任性妄為、浪費錢財。這一切都是他的報應,還有什麽話說呢?由儉入奢易、由奢返儉難。想起過去在家中享受的日子,他的心中更是難以平衡。為了活下去,總要有飯吃。就為外地人打工吧!結果時機不好,連像樣的工也沒得做,人家讓他去田野裡放豬,這是什麽屈辱的工作?他是猶太人,豬是被猶太人討厭的不潔淨的動物。但是為了有口飯吃,就連被人輕視的工作,也只得做了。這個工作還不包三餐,肚子餓的問題還要自己解決。他在飢餓的時候,甚至想到拿豬吃的豆莢來充飢。這真是落魄到最淒慘的境遇,豬是他們原本認為最骯髒的動物,但是現在餓到連豬吃的東西也想拿來吃。一個人走到了這個地步,可以說人生已經玩完了。在這個山窮水盡的時候,他不由自主想到了過去,前後生活落差實在太大了。他的下半生還有戲唱嗎?窮則思變,他改變自己人生的希望在哪裡?

回轉與接納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一個陷於困境的人,如果能夠為現在的痛苦而悲憤,願意改變目前的困境,他還是有希望的。還好他想到自己的過去,他不該落到今天這個地步的。他的父親有足夠的糧食養活許多僱工,他身為父親的兒子,難道連僱工都不如,最後要落到飢寒交迫、客死異鄉的命運嗎?這個醒悟是他生命的轉捩點。如果他沒有這樣的醒悟,那他人生真的就一敗塗地,永遠難以翻身了。他的醒悟沒有僅僅停在思想當中,他想回家,這想法催逼他做出行動。他計劃著如何向他父親說出自己心中的懺悔:「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他承認自己得罪了神,也得罪了愛他的父親。他知道自己不配父親再度接納他,他只求父親把他當作僱工中的一位。哪知道在父親心中,兒子就是兒子,即使他落到如此悲慘的地步,也永遠改變不了他身為兒子的身份。

他走到了回家的路上,近鄉情祛,他的腳步是沉重而遲疑的。沒想到父親遠遠就看到了他,急急忙忙跑到外面去迎接他回來。你如果曾經離家在外多年,好不容易回家了,你一定理解父母跑到外面來接你的心情。他巴不得早一點看到你,把你從頭到腳好好看一遍。累了嗎、瘦了嗎?家的門永遠是為歸家的遊子開的,家中的老父、老母,永遠是展開雙手迎接你回來的。況且回來的是一個迷失多年,音訊全無、如同已死的兒子。這是個多麼令人感動的場合。林布蘭曾經畫過一幅浪子回頭的圖畫,畫中的浪子衣服破爛,鞋子掉落。跪在老父膝前,低著頭依靠著他父親懷中。老父親低著頭看著浪子,為他披上紅色的袍子,伸出雙手扶著他的肩膀。這一幕是讓人永難忘懷的情景。不管我們做了什麽對不起父親的事,自己認為不配稱為兒子,在父親的眼中,他永遠願意接納我們回來。因為我們是他的兒子,在他的心中,從來沒有放棄我們,他從我們離家的那天,就一直等候我們回頭。這是父親的愛,也是天父對罪人的愛。

當孩子說出了自己預備的說詞「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時,父親打斷了他的話。急忙叫僕人,為他披上象徵兒子身份上好的袍子,戴上象徵權柄的戒指,穿上主人才有的鞋子。這動作表明了,在父親心中,他兒子的身份從未改變,他是兒子不是僱工。

我們曾經像那個小兒子一樣,為了自己的夢想,追求人生中的享樂,離開主。在外面碰得滿頭包。在失敗中,我們可曾向小兒子一樣醒悟過來,當我們明白自己原不該過這種悲慘的生活。我們是否想到了天父,他對我們的期待是:「不要再流浪下去了,回來吧!家的門永遠是為你開的。」我們可曾克服自己心中的羞恥,走上回家的路。浪子回頭金不換,家的門口,天父永遠伸開雙臂迎接我們。此時什麽話也不用說了。一切羞恥、屈辱、窮苦潦倒,全部成了過去。因為我們天上的父親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中。朋友們,你有在外流浪的經驗嗎?你期待回家嗎?你可期待在家的門口,有誰在那裡迎接你嗎?我們可以確定的知道,天父上帝絕不嫌棄任何一位歸家的浪子。家是你的,你願意回去嗎?回家的決定在於醒悟過來的心,就如同那位浪子一樣。

大兒子的憤怒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浪子歸家是件值得歡喜的好事,父親為了這個孩子無災無病的回來,殺了肥牛犢,邀請諸親好友來慶祝。這個時候大兒子工作回來了,得知家裡發生的事,心中甚為憤怒。不願進去參加父親預備的宴席。他為何會出現這種反應?為什麼離家多年的小兒子回來了,父親歡喜快樂,接他回來。身為哥哥的大兒子,卻有完全相反的反應?這是因為父親與哥哥站在不同的地位,造成對此事觀點的不同。父親看到的是為兒子悔改而喜樂,身為哥哥的他,看重的卻是賞善罰惡制度的公平性。父親對敗壞弟弟的寬容,顯出對他自己過去的功勞不重視。他留在家中為父親工作都白幹了,父親沒有殺一隻羊來獎賞他。他自認為發出憤怒的情緒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以為自己有理,得理不饒人。然而,他的問題在哪裡?在於他的心態不對。從他的反應我們可以看出他服侍父親的心態,完全不是為了愛父親,而是為了自己。他認為自己比父親更加公義,他努力工作本該得父親的獎賞,反觀小兒子拋棄老父離家,就該接受叛逆的處罰。父親不獎賞他,反而接納小兒子,是違反了他所認為公義的原則。連父親也必須按照他所認為的公義的原則去做,要不然他就有理由生氣。

這生氣的反應反映出了他服侍的動機,他所看重的不是父親的旨意,而是他自己的利益。當一個人服侍神的動機錯誤了,即使他服侍的再殷勤,也只不過是服侍他自己。耶穌的比喻中的兩個人物,各代表兩種需要拯救的人。浪子是行為敗壞的罪人。大兒子則是不顧父親心意,卻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主耶穌說的這個故事正好把這兩種人犯罪的心態點出來。小兒子就是喜愛追求自由而偏離規範的人。大兒子則是規規矩矩、嚴守紀律,卻把好行為當作功德,看不起軟弱犯罪的人,又對他們冷酷無情的人。他們的心態錯了在哪裡?錯在他們都離開了天父,以自己的利益代替遵行天父的心意。浪子是犯了為滿足自己享樂,背叛了父親的罪。大兒子則是犯了為滿足心中自義的標準,不體貼父親心意的罪。

對比小兒子浪蕩後歸來,父親伸開雙臂迎接他。父親怎麼對待大兒子的怒氣呢?父親出來勸告他:「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父親對他的愛沒有改變,留給他的產業也沒有少,只是他在父親歡迎弟弟的對比之下,認為父親偏愛弟弟,冷落了他。其實父親對兒女的愛與接納,是出於他主動的施恩,不是靠兒女的行為表現換來的。一個人會對父親所施的恩典感到不公平,是因為把父親的愛,當成是自己工作表現該有的回報。我這麼努力服侍你,怎麼你愛別人更多?這種自以為義的心態,在神面前也是得罪了神。比起追求自由而離家的弟弟,並不好到哪裡去。在父親的面前,他們都得罪了父親,都需要悔改。父親已寬容的愛來接納悔改的弟弟,也以真誠的話語來勸告大兒子要體諒父親的苦心,不應該對父親生氣。

人世間也常會出現這兩種人,一種是小兒子心態:他們不願受到傳統道德的規範,勇於追求自我的滿足,常常會為了自由做出違反傳統的事,而引起非議。另一種則是大兒子心態:他們喜愛遵守世間的規則,但卻常常以自己的行為達到標準而驕傲,看不慣違反紀律的人,也不認為自己對敗壞的世界有什麽責任。這兩種人都離開了神,都需要神的拯救。這兩種心態在我們身上都有。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是否也有這樣的想法?當我們過去陷在罪中的時候,我們白白得到神的赦免。知道了罪得赦免,全是神的恩典,不是我們作了什麽好事配得神的拯救。然而當我們得救了之後,卻常會忘了自己得救的過程,並沒有任何功勞。轉變成為律法主義的思想,對自己的好行為沾沾自喜,滿足於列身於道德高尚的群體中,而排斥在道德上不如自己的人。當一個人有了這種思想,他就會把神施恩的標準放在自己的表現上,以為自己的好行為,配得神的恩待。甚至以自己所認為的善惡標準來操控神。正如大兒子的心態:「神應當恩待我,不應待對他好。」如果得不到期待的結果,就回轉而對神發怒。律法主義其實動機就是自我中心,也就是罪的根源。

有一部莫扎特的電影叫作「阿馬迪斯」,劇中有個音樂家薩列里,早於莫扎特出道。從小就立志成為最偉大的音樂家。他曾經在神面前禱告:「我秘密獻上一個男孩所能想到最令人驕傲的禱告,主啊!讓我作個最偉大的作曲家把!讓我用音樂來讚揚你的榮耀,也讚揚我自己。親愛的上帝,讓我不朽吧!在我死以後,讓人們因愛我的作品,而紀念我的名字吧!為了回報你,我立誓每時每刻把我的貞潔、我的勤奮、和我深深的謙卑獻給你。我也會盡力去幫助我的同伴。阿們!阿們!」

他真的照著他對神的許願而行,開始了一個新生活,發奮圖強、不近女色、努力創作音樂、也樂於免費教導年輕的後進、樂於幫助窮苦的人。按照外表來看,這真是一個有為的好青年。直到莫扎特出現!打亂了他人生一切的規劃。這個年輕的莫扎特,顯然有著神所恩賜更高於他的音樂天分。莫扎特所創造出的樂章,為人們喜愛、似乎才是能夠流傳萬世不朽的作品。在莫扎特樂曲的對比下,他的作品顯得幼稚、而不成熟。他的怒氣開始發作,不僅對莫扎特,更是對神。他在盛怒之下對神的抱怨,與大兒子的話極其類似:「這真令人無法理解,我在這裡清心寡欲、禁戒所有自然的慾望,為的是要得著上帝的恩賜,可是莫扎特卻在那裡放縱各樣的情慾,竟然還安排了要結婚,卻完全沒有遭到任何指責!」薩列里最後對上帝發出絕望的話:「從現在起,你和我是敵人。」從此他盡一切努力要摧毀莫扎特,暗中推動謀殺莫扎特的計劃。

他對神熱切的的禱告,怎麼因著一個人的出現就完全轉為恨呢?因為那不是以神為中心的禱告,他不體貼神的心意,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當他知道神不會受他的操控、有完全的主權賜恩給任何人的時候,他立即惱羞成怒。他的禱告不是禱告,是想以自己的私利為目的,意圖操控神。這就是大兒子所犯的的罪。他也是迷失了,迷失在他的自私、自義中。他也需要神來尋回他,正如神等待接納小兒子一樣。

我們是否也有大兒子的心態呢?我們是否常對神發出自我為中心的禱告呢?我們所求於神的是,讓我們更加的體貼他的心意,順服他。還是要祂聽從我的心意,滿足我的想法。求助改變我們自我為中心的錯誤,讓我們更加的體貼祂的心意。神的心意是什麽呢?他愛世人,不單愛我們,也愛那些在教會外流離失所、找不到人生方向的罪人。誰能體貼神的心意去尋找這些人?主耶穌說出的前兩個比喻,都有尋找的人。牧羊人尋找失羊,婦人尋找失錢。唯有浪子回頭的比喻全沒有提到外出尋找浪子的人,父親不願尋找他回來嗎?不是的。如果父親不願他回來,怎麼可能天天等在家門口,遠遠地望著浪子可能回家的路。父親切切的期盼浪子會悔悟回頭。然而尋找浪子回頭的任務,應該落在年輕力壯的大兒子身上。然而我們看到了大兒子並不能體貼父親的心意,他認為這不是他的事,浪子罪有應得。把浪子找回來對他沒有益處,反而會威脅他的權益。理當尋找浪子的大兒子沒有盡到他應盡的本分。主耶穌自己就是這個尋找浪子的人,祂親自為我們捨命,尋找失羊、尋找失錢、也尋找我們這些浪子。我們在走投無路的時候,受讓我們猛然悔改,不是我們自己良心發現,是聖靈保惠師所動的工。不是我們主動尋找神,而是神先尋找我們。主耶穌就是那位費盡千辛萬苦,尋找我們這些浪子的人。而我們這些住在主裡面的基督徒呢?是否也該順從主的心意、跟從主耶穌的腳步,去為他尋找失喪的人。

今天的世界充滿了失喪的人,好多人像小兒子一樣,為了自己的享樂、離家出走,在外面受盡了欺負,落到山窮水盡、窮途末路的地步。我們教會是不是一個他們可以回來的家?我們是不是願意像父親歡迎浪子一樣,歡迎失落的人回頭。還是我們像大兒子。拒人於千里之外。甚至以為他們罪有應得,應該遠離教會,不要進來污染了我們聖潔的生活。現今的教會常會不自覺的成為一個精英的團體,有最動人的講道、最美好的敬拜、最吸引人的活動。但是往往讓教會變成了中產階級交誼的場所。收入不豐的藍領階級往往會自慚形穢而、望之卻步。這個難以跨過的門檻也不是教會刻意建立的,但是卻是個存在事實。如果我們的教會讓耶穌時代的稅吏、罪人,不敢踏入,我們教會的存在就有問題了。耶穌當年主動的和稅吏罪人吃飯,向他們傳道。我們今天的教會難道不該與耶穌傳講一樣的福音?當我們傳講悔改歸正的福音時,如果稅吏罪人都不敢接近,連聽道的機會也沒有,那不是他們拒絕福音。反倒是我們倨傲的態度,加高了福音的門檻,拒罪人於千里之外。教會這樣的做法絕不是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結論
我們每個人都曾像小兒子一樣,離開過神。是主耶穌流血捨命,費盡千辛萬苦把我們尋回的。我們得到的是神白白的恩典。白白得來的就該白白捨去。我們千萬不要得到救恩了後,就有了大兒子的心態,以為自己所領受的恩典是我們該得的,是我們努力遵從神的旨意的回報。當我們有了這種恩典本是我該得的心態,我們心中就高抬了自己,奪取了神的榮耀。一旦我們期待的報償不能如願的時候,心中就會充滿了苦毒惱恨,以為神不公平。那是因為我們以自己為中心,不能體貼神的心意造成的。神愛世人,他愛遵從他命令的人,也愛罪人。他愛大兒子、也愛小兒子。我們都是需要救贖的人,不管是因著我們背逆神,或者是因著我們的驕傲字義、輕視他人。求主光照我們心中的軟弱。讓我們都能成為體貼神的心意的人,在這世上為主尋回迷失的羊。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