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9日 星期六

以信心回應神的呼召

創世記的前11章描述了人類被造以來經歷罪的污染而墮落的經過。整個內容可以用八個字概括:「創造、墮落、洪水、巴別」。神創造人類的原本心意受到了魔鬼的破壞。具有神形象的人類,受罪的引誘,而墮落背離神。然而,神並沒有放棄祂的計劃,祂一面對犯罪的人施行懲罰,同時也積極進行拯救的工作。神一而再、再而三的拯救行動,向罪人發出施恩憐憫的呼召,這正顯出了神對人堅定的愛。故事進行到亞伯拉罕,整個敘述的速度慢了下來,前面的段落可以看作神救贖歷史的序曲,直到亞伯拉罕出現,神的拯救工作進入了主旋律,聚光燈集中在這個人的家族。神的拯救是藉著揀選一個人,並他的後代,進而擴及普世萬民。這個人就是亞伯拉罕。本文將要敘述亞伯拉罕蒙神揀選,順服神的呼召,而跟隨神的經過。因著這個人,神對人類的拯救跨進一個新頁。

呼召離開不信的環境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

本句經文並不是新段落的開始,新的一段應該開始在1127節:「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生羅得。」創世記每一段的區隔都有個慣用語:「某人的後代toledot)記在下面」。當作一段新敘述的記號。段落一開始就描述了: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創1131-32)可見一開始的時候,他拉就已經帶著亞伯拉罕以及相關家族成員,一起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住在哈蘭。直等到他拉死在哈蘭以後,亞伯拉罕才進一步順服神的呼召,離開哈蘭,向進迦南地前進。我們有個疑問,到底是亞伯拉罕蒙神呼召,還是他的父親他拉蒙神呼召,決定離開家鄉。此處似乎說是他拉帶著整個家族離開吾珥。但是使徒行傳中,司提反回顧以色列歷史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徒72-3)可見一開始,當他還在迦勒底吾珥的時候,神的呼召就臨到了亞伯拉罕,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他的父親他拉可能也同時受到神的呼召,或是接受亞伯拉罕的勸告,決定帶著全家離開吾珥。

吾珥是一個崇尚月神敬拜的大城。在猶太人傳說中,他拉就是從事偶像製造的工作。約書亞記中記載:「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書242)這句話將他拉描述成一個原本事奉異教神祗的人。一個向來敬拜假神的家族,決定離開異教的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從司提反的辯護中,我們看到,猶太歷史將整個家族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呼召,明顯是以臨到亞伯拉罕為開始。可見他才是遵從神呼召,帶領整個後代跟從神的關鍵性人物。

神對亞伯拉罕的呼召,是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家鄉是一個人最熟悉、有最多資源、最令人感到安全的地方。生長於何處,是一個人自我認同的重要成分。就像自我介紹的時候,會說我是哪里人。但是神要亞伯拉罕放棄這個令他感到舒適的環境,從家鄉離開。這行動是背離了自己過去賴以為生的依靠,投身進入一個冒險的旅程。更令人擔心的是,神並未告訴他去哪裡。希伯來書作者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來118)如果我們有開車迷路的經驗就知道,最令人擔心的就是對路不熟,穿梭在迷宮一樣的都市叢林中,不知道下一步會面對什麼意外的情況。亞伯拉罕在聽到神呼召後,並沒有退縮不前,反而是毅然決然聽從神的命令,收拾行囊,向著未知的路程出發。一般人我們對於需要冒險的事物,都會怯於嘗試。但是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前途交託神的手中,這就是信心的表現。

我們從小就成長在不信神的大環境,受到的教育或是無神論,或是受到家族民間信仰的影響。要離開過去習慣的安身立命信念,確實不容易。但若是要領受神的福分,就當捨得放下原本令我們自以為傲的事物。如果我們的手中還緊緊握著自認為的寶貝,不忍心放下,根本沒有餘力伸手領受神賜的福。我們信神的過程,就是一個邁向新旅程的經過。當我們聽到神向我們發出福音的呼召,我們能否放得下過去熟悉的人生道路,朝神指示的方向邁開腳步?亞伯拉罕信心的順從是我們的榜樣。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分
「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

神呼喚亞伯拉罕離開自己原本熟悉的環境,並應許賜給他屬天的福分。綜合起來可以分成三個主要的部分,大國、土地、福分。(1)首先,神應許令他建立大國,當然這是要他的後代子孫來實現的。此刻,亞伯拉罕還沒有兒子,這應許只是神對他的後裔將會成為大國的預言。(2)其次,眾多的人民必須要在一塊土地上繁衍興旺。神應許他的後裔要承受一塊應許之地為業。經文出自於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的時候,神向他說的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27a)(3)最後,神又應許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b)神願意賜下的福分,將會透過亞伯拉罕,並他的子孫臨到普世萬民。這三個應許當中,最後一個是最重要的,因為它關乎神拯救普世萬民的計劃。這影響久遠的宏大計劃,竟然是從一個人身上開始,逐步邁向實現。這三個方面的應許,被稱為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約的意義就是以文字明確定下立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自從人類墮落以來,神就與人立約,定規神與人之間的關係。

對於這段經文,我們來思想一個神學的問題。亞伯拉罕之約到底是工作之約,還是恩典之約?工作之約的定義就是,神將對人行為的要求定在約中,當人按照這要求去行,就得到應許的獎賞,否則就要受到違約的懲罰。例如伊甸園中,神命令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之樹的果子,當他吃的那一日必定死。這就是工作之約。相對於工作之約,我們看恩典之約有何不同。因著亞當夏娃在工作之約上失敗,被神趕出伊甸園。神宣告女人的後裔將要傷蛇的頭,蛇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這句話實際上是應許亞當夏娃,將要在他們的後裔中賜下拯救,最終要擊敗魔鬼撒旦得作為,讓救贖藉著應許降世的救贖主臨到人類。人能夠領受神賜下的拯救,全憑著信靠神差來的救贖主,這完全不關乎人做出什麽功德,達到什麽條件。全然出自於神施恩拯救,人只能憑著信心領受,這就是恩典之約。從這個定義來看,神的呼召臨到亞伯拉罕,與亞伯拉罕個人的優秀條件無關,也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本身對神的敬虔,與良好的人格特質,讓神願意揀選他。完全是神主動揀選亞伯拉罕,藉著他來實現神定意要完成的計劃。

23節的經文看來,連續四句話都是以「我必」開頭,表示這是神定意要作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工作。其中並沒有出現一句話,要求亞伯拉罕先滿足某種條件,若達到了,應許才能成就。所以,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就是出自神恩典的盟約。也就是說,神願意白白賜恩給不配領受的人。當然,我們不能測透神揀選的原因,也不能用人的想法去猜測。神對人的揀選是源自祂屬性衍生的最高旨意,當人被揀選之前,神早就已經定意完成拯救的工作。神對人的呼召的決定因素不在乎人。因此,人蒙受神的恩典,得以進入神的約,就完全無功德可言。

3節中神應許屬天福分是透過亞伯拉罕流到他人身上:「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本句話的「為你祝福」的意思,不是單純的善待,而是承認神要藉著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將屬天的福分帶給他們。「咒詛你的」則是相反,不承認神會透過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將福分帶給他人。對亞伯拉罕的態度,正反映出對神應許透過亞伯拉罕賜下福分的心態。憑信心接受的人,將分享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沒有信心的人則將自己排斥在神賜的福分之外。信心就是人能留在神所立的恩典之約的唯一途徑。

亞伯拉罕之約是神在伊甸園應許,女人後裔要傷蛇的頭,這拯救工作實現的第一步。這救恩的應許經過以色列民在歷史中傳遞下去,最終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身上完全應驗。一步接著一步,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完全。整個神對人類拯救的計劃,雖然經過長遠進展,逐步邁向終點。縱觀神子民蒙救贖的歷史,我們就可以看見神作工的軌跡。亞伯拉罕之約初步讓神拯救的應許開展,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全了救恩,以祂的血立下新約,將神救贖工作帶到了高峰。亞伯拉罕之約應許的後裔是以色列民;應許的土地是迦南地;萬民因亞伯拉罕蒙福這應許,在舊約時代尚未實現。但是,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再看主耶穌與門徒立的新約,應許的後裔,是所有因信成為亞伯拉罕屬靈子孫的人;應許承受的土地成為神子民承受的屬天基業;萬民因亞伯拉罕蒙福這應許,在新約裡已經實現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祂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救恩的福分帶給了萬民。兩個約的內容雖有不同,卻一脈相承。我們讀本段經文,讓我們明白神拯救人類的計劃,從四千年前亞伯拉罕時代就已經開始進行。實行的方式就是,揀選一個人,從這人身上發展出一個分別為聖的民族,讓救恩能從這個民族傳揚出來,進而臨到普世萬民。神的拯救計劃早在祂的永恆旨意中,經歷長遠的歷史進程,延綿不斷。我們也因著信靠基督,進入了蒙神拯救的行列中。神的救贖的工作最終也必然完全實現。這就是本段經文傳遞的重要信息。

亞伯拉罕順服神的吩咐
「4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124

亞伯拉罕身為神所揀選,讓神的拯救工作付諸實現的開創性人物。他在聽聞神呼召時,有什麽反應呢?讓我們從這段經文作個觀察。第4節說:「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他以單純的信心,順從神的吩咐。相信神的應許必然會實現。試想,同樣的呼召臨到你,不知道你會不會受寵若驚,開始向神推脫:「神啊!這個責任太重大了,我怕自己不堪承受,把你的計劃搞砸了。還是找別人吧!」亞伯拉罕並沒有畏懼不前,而是抱著信心,正面回應了神向他的呼召。他的信心正是領受神所立之約必經的途徑。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蒙召進入神的約中,不能以自己本身的優點自誇,連超越群倫的信心都不是蒙神拯救的決定性因素。救恩是按照神的旨意主導的。但是,人對神不信的剛硬心態,卻是將自己排除在神聖約之外的關鍵原因。人的信心不能成為神必然要揀選的理由,對神的不信卻是人自己承受滅亡命運的關鍵原因。神要救人的行動不是毫無決斷,讓人來決定的事,而是神對人主動的施恩憐憫,這就是神主權的彰顯。人用信心領受神的恩典卻是人當行的義務。不信就自嘗惡果,一點不能怪神。這種信心與救恩不對稱的關係,是人類邏輯很難理解的事,卻是聖經中描述的神拯救的方式。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時候正是七十五歲。事實上離神應許的實現還有長遠的時間。當時他連一個子孫都沒有,更不要說後裔成為大國,承受土地為業,甚至神要透過亞伯拉罕和其後裔賜福萬民。亞伯拉罕不把神的應許當作虛幻渺茫的空話,何時應驗,遙遙無期。他單純地憑著信心,就帶著僕人牲畜,走上神所呼召的道路。從亞伯拉罕的行動,可以看出信心的外在見證就是順從神。亞伯拉罕對神的應許有信心,這不成為神的呼召臨到他的條件;信心所帶出的行動卻是蒙神呼召的人,當盡的義務。所有對神抱著真實信心的人,必然會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來。

今天所有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門徒,在重生的那一刻,就是憑著信心領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他當思想亞伯拉罕得以蒙神拯救的開始,就是憑著信心跨出第一步。我們今日也是如此,接受基督救恩,因信稱義之後,緊接著仍然要追求活出順從基督命令的生活。信靠與順服密不可分。亞伯拉罕是如此,我們今日的基督徒,不止在信心上跟從亞伯拉罕的腳踪,順服的行動上也當效法他。

結論

在神拯救罪人的歷史中,亞伯拉罕是位當重要的人物。神對罪人的拯救是透過呼召一個蒙恩的人,磨練他一生順從神。再透過他的後裔,一代傳一代將應許傳遞下去,成為一個蒙神揀選的族類。最終再通過這個族類,把救恩帶給普世萬民。耶穌基督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實現。世人通過接受基督完成的救贖,罪得赦免,免去神的憤怒。這就是萬民因著亞伯拉罕得福的實現。福音透過耶穌基督臨到了萬民,信福音的人都成了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神的應許絕不落空。在今日的世界,我們不要忘了萬民中仍然有尚未歸信的人,亞伯拉哈之約要透過廣傳福音進一步實現。每一位基督徒都在這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盟約之中。切莫妄自菲薄,當接下福音的棒子,急起直追。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