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0日 星期六

罪奴或義奴


從去年底,高球名將老虎伍茲的緋聞案鬧得滿城風雨,他婚外情的事件被媒體抖出來、越演越烈。這似乎與他在公共場合中的美好形象有很大的出入。我們一直將他塑造成為一個苦練成功的運動明星、是年輕人學習的榜樣。當他平時所塑造的樂觀、勤奮的假像被揭開了之後,我們看到的是一個被情欲所捆綁、對妻子不忠的罪人。

上個星期五,他出來為婚外情道歉。他是這麼說的:「我不忠,我有婚外情,我欺騙。我所做的事是不能被接受的,我是唯一該受責備的人。我不再照著我被教導的核心的價值去過生活。我當時知道自己是錯了,但是我卻說服自己道德標準對我不適用。…我超過了一對結婚夫婦應該有的生活界限。我以為自己可以任意妄為、不受約束。我感覺到自己一輩子都在辛勤工作,配得享受在我身邊所圍繞的誘惑,我覺得我有權利這麼做。有了這些金錢和名聲,讓我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去找尋這些東西,我錯了,我很愚蠢,我跟大家一樣都要遵循同樣的規則。」

當我們聽到了他的認罪之後,姑且不判斷他的悔改是真是假。如果醜聞不被媒體掀開,他是否還在逍遙法外、繼續做出更多見不得人的事。這些我們都無法判斷。我們也不該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批評他,因為我們也不是道德上完美無缺的人,我們不過就是個蒙神赦免的罪人。如果不是蒙神的拯救,那個敗壞的人就是我。今天我們能夠蒙恩得救,是神的恩典、不值得驕傲。但是一件事情的是非善惡我們還是要分清楚。這個事件給我們的教訓是什麼?值得我們思想的是:一個年輕人是怎麼從天真善良的性情,一步一步墮落,最後過著讓家人、父母蒙羞的生活。他有成功的人生、千萬的財富、美麗的妻子、可愛的兒女、光明的前途。但是他卻不看重這些,寧可去追求罪惡的生活、將自己美好的前途毀掉。人性當中為何會有這種自我毀滅的傾向呢?為什麼明明知道這是錯誤不該做的事,卻對他有著麼大的吸引力,讓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沉溺在其中,無法自拔。這是什麼力量、能牽引著所有的人類,像奴隸一樣降伏在它的面前、受它的牽引、然後被它毀掉。我們讀了聖經,就知道這個力量就是罪。

如果世上每一個人都被罪所影響,又無法解決。這世界的命運豈不太悲慘了?如果罪的力量轄制人類千萬年,一定有人想盡辦法要脫離它。但是有可能脫離罪的權勢嗎?古聖先賢殫精竭慮是否想出了解決之道?我們知道歷世歷代的聖賢,並沒有人能真正解決罪的問題。基督來世上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神差祂來為世人的罪獻上挽回祭。所有信靠祂的人,罪得以赦免、被稱為義。這些在羅馬書的前五章我們已經有詳細的討論了。然而很多人在信主之後,發現罪的問題仍然存在,每個人可能都會問:為什麼我信主了還是會犯罪?這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的經歷。是主的救恩沒有功效嗎?還是我得救之後,還要進一步再繼續努力才能脫離罪的權勢?我們今天所要探討的主題就是,基督徒怎麼在信主之後、一步一步從罪中出來、在生活中擺脫罪在我們身上的轄制。以下讓我們一起來看羅馬書第六章12-23節。

主權的轉移:從罪作王到主作王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6:12~14)

讀這幾節經文我們特別注意,作王、作主這個觀念。誰是我們的主?誰在我們心中做王?上一次我們談到的主題是。與主同死、與主同活。其中有一個問題是最讓人困擾的。就是:「舊人死了沒有?」首先最直接提到舊人的經文,就是第六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羅6:6-7)這裏的同死是已經一次完成的動作、目的是要讓罪身失去作用。這裏存在一個行動與目的的關係,釘死舊人是行動,使罪身滅絕是目的。另一段經文也提到向罪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9-11)這句話是說基督已經一次向罪死了,這是確定的。但保羅要我們這些與基督聯合的人,應當像基督一樣,向著罪看自己是死的。

這裏似乎存在著一個張力。似乎經文上認為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死。基督也確實在十字架上向罪死了,死不能再作祂的主。保羅要我們像基督一樣,向罪死、讓罪不再作我們的主。但是十一節以後的三節經文,所用的是現在式命令句,代表保羅命令基督徒: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可見他們現在有這方面的問題,保羅才會用命令語氣來規勸他們。罪在我們基督徒身上,到底是否正在做王呢?我們的舊人到底是活的還是死的?我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保羅告訴我們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我們在生活中的經驗卻普遍的體驗到,自己在與罪的力量掙扎。顯然基督徒每日仍然在與罪對抗。這存在我們身上的罪的影響力,我們要如何看待?

首先我們要明白的是,保羅為什麼要一再地提出向罪死、向神活。這是基督徒主權屬誰的問題、罪是我們的主嗎?它在我們心中作王掌權嗎?也就是我們信主了之後,到底得到了基督所賜的新生命了沒有、還是仍然在亞當所遺傳給我們的、被罪轄制無法自拔的舊生命。這點保羅是非常清楚地告訴了我們:主耶穌為我們付上的贖罪代價,救恩在我們身上已經生效了。我們的罪債已經付清、我們的罪已經被主的寶血洗凈。我們的主人已經換了,我們不再以罪當我們的主人,他不能再像以前一樣繼續的轄制我們。我們的主人是基督,我們是順服在基督的權柄底下。

那怎麼解釋,罪在我們身上的作用呢?那是主權轉換,到實際成聖之間有一個過程的問題。當我們信主、被稱義了之後,我們的主權已經從罪的權勢轉移到主的權勢底地下。過去是罪在我們生命中掌權、現在則是主掌權。然而、我們還活在地上、還有肉身、還沒有達到成聖的要求。聖靈要一步一步將成聖的生命實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基督徒要靠著聖靈活出一個,與主掌權相稱的生活來。所以一方面主將我們的罪債付清,我們被稱為義;罪的權勢在我們裏面,已經不能再轄制我們了;另一方面我們要一步一步在我們的生活中,讓罪的影響力也消失。這就是稱義的人成聖的過程。成聖是個過程,要我們一生去努力完成的。它已經來臨了,但還沒有完全。正如我們常說的already but not yet。

舉個例子,當一位廣東姑娘嫁給山東人,他的名義上已經算是山東人了。她早上起來就要做饅頭,煮餃子。雖然她知道自己的名分已經算是山東媳婦了,但是她的口味還是一時改不過來。看到饅頭想到的是叉燒包、看到水餃想到蝦餃。這就是地位改變、與實際改變的落差,這是需要時間來慢慢成就的。我們受洗歸入主的名下,地位上我們已經是個屬主的人了。但是我們過去敗壞的習性,仍然沒有消失,罪的力量仍然在利用我們的肉體,引誘我們犯罪。這需要靠著聖靈的大能,一步一步治死肉體。這就是為什麼保羅會苦口婆心地勸誡基督徒:「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6:12)

再舉個例子,辛亥革命的時候,孫中山先生所領導的革命軍武昌起義,全國響應。末代皇帝溥儀宣布退位。在名義上、在地位上共和國已經成立了,革命已經成功了。但是在實際上,整個中國仍然充滿了改朝換代的封建思想。還是有不肯投降的清朝舊官員,他們雖然表面順服,但是還在密謀恢復帝制。他們還不承認自己的失敗、還想要推動復辟運動、挽回失敗的命運。民國以來有袁世凱稱帝、以及張勳復辟,企圖廢掉共和的行動。這就是地位勝利、與實際勝利的落差。當我們信主了之後,罪惡的權勢已經注定不能再轄制我們,但是我們的身上仍然有罪惡權勢可以利用的肉體,讓它可以引誘我們犯罪跌倒。他能不能成功,在於我們是否願意順服聖靈、肅清它在我們心中殘餘的勢力。

讓我們來看12節:「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保羅在這裏描述屬靈爭戰的戰場,就在每個人心中。罪與聖靈兩股力量在爭奪我們心中的主導權。我們的心中有個王位,就是生命的主導權。在我們歸信主時,主耶穌已經將罪從王位上趕下來,他已經不能在我們心中轄制我們。但是這個戰爭仍在進行。因為我們生命中有個容易墮落、喜歡犯罪的傾向,就是肉體,保羅說它是必死的身體。身體本身不是永存的、都會死亡。這個身體本來是中性的,它可能為主做工、也可能被引誘去犯罪。如果這個身體被罪引誘,就可能成為潛伏在我們裏面,與罪惡勢力相通的反叛力量。這個反叛力量一直想要策動暴亂,推翻基督在我們身上建立的王位。它所用的工具就是我們身子的私欲。我們知道身子本身是中性的,可以追求聖節也可以墮落。正如人的肉身裏面有七情六欲、我們信主不是要否定這些欲望的存在,只是我們要小心。因為它們是最容易被罪引誘而墮落,讓我們陷於罪中。

保羅在13節告訴我們:「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我們的肢體,就是身體的各種器官。可以讓我們聽、讓我們看、讓我們說、讓我們行、讓我們過正常的夫妻生活、繁衍後代。沒有肢體我們活不下去。但是肢體若用錯了地方,就會讓我們沉溺在罪中、去作得罪神、遠離神的事。我們的耳愛去聽不該聽的閒言閒語、我們的眼跑去看滿足眼目情欲的色情圖片、我們的口說出絆倒人的話,我們手腳做出犯罪的事。中性的肢體,一旦被罪利用了之後,就成了反對神的武器,這是很可怕的。所以說在這個屬靈征戰中,我們的肢體必須順服在聖靈的掌管之下,成為為基督征戰的武器。而不是落在反動勢力底下,成為罪在我們心中奪權的武器。罪一直想要再回來重新坐在王位上。它所能夠用的工具,就是我們生命中容易被罪引誘的肉體。罪要引誘我們,還是要通過我們的意志,我們是把自己的肢體,當作不義的器具獻給罪;還是要將肢體作義的器獻給神。這是我們能夠決定的、也是必須決定的。我們不能把這個責任推給神,說我們犯罪是神讓我們犯的。我們的意志容忍罪在我們身上運行。我們可以說是把自己的肢體獻給罪,讓罪拿著這些武器,來叫我們敗壞、來讓主的名蒙羞。但是任何墮落的開始、是我們自己願意把肢體讓它來使用。我們犯罪的時候,自己豈是沒有責任的呢?求聖靈幫助我們、清除分辨自己的肢體該要獻給誰?不是罪、是主。

接著我們來看14節:「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我們不能把肢體獻給罪,因為罪必不能再作我們的主了。坐在我們心中王位上的是主耶穌,我們不能讓罪再回去作主。作主這個字意思就是掌權、是未來式,這裏用未來式有命令的意思。我們的主人已經不是罪了,我們豈可再向罪效忠,給它提供武器、密謀叛亂。這句話原文有個連接詞「因為」,是在解釋不能向罪效忠的理由,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與向誰效忠有何關係?這裏提到的還是身份轉移的問題,我們信主的人,是從在律法定罪以下,轉移到赦罪的恩典之下了。過去我們沒有得到基督的救恩,我們的行為在律法之下都是該被定罪的。而今我們蒙基督的救贖,得以脫離定罪的命運,得到救贖的恩典。這身份的轉變、讓我們的命運也從此轉變。活在律法以下、與活在恩典以下最大的差別,在於我們對罪的態度,過去是受到律法定罪,想脫離罪卻沒有力量。如今得主的恩典,脫去罪債、罪咎更從聖靈得到脫離罪權勢的力量。我們不再是身不由己、在罪的引誘下毫無招架的能力。我們可以靠著主拒絕罪的轄制。所以說在恩典以下的人,沒有理由再為自己找犯罪的藉口,更沒有理由繼續向罪效忠了。

以上的這段經文我們看到了,信主的人與過去不信之時最大的差別,就是生命的主權發生了轉移。成聖的基礎在於稱義,稱義就是主權的改變。當我們主權改變了之後,就要活出與主權改變相稱的生活,也就是走成聖的道路。主權既然改變了、我們的心態也要改變。過去犯罪沒什麼大不了的,現在會良心不安。過去貪愛罪中之樂、貪愛金錢、享受,現在為了主可將財富視為糞土。主權的改變更影響了我們的人生觀,讓我們願意聽從主的命令,追求活出成聖的生命。

態度的轉變:從順服罪到順服主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6:15-18)

前一段我們提到,信主的人主權已經改變了。主權的改變必然會帶來行為的改變。按著這樣的思路推下去,保羅回答前面所問的一個問題:「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羅6:15)成聖的生活,是所有接受主恩典的人所必須追求的。當時有些投機的人以為可以一面作基督徒、一面繼續犯罪。保羅對他們提出嚴正的警告。追求聖潔不是可有可無的,得稱義的沒有選擇,必要走成聖的道路。我們既然已經從罪中得到赦免了,就不能繼續活在罪中。這種「賴恩犯罪」的想法是濫用主的恩典,是保羅所斷然拒絕的。

保羅所提出的理由是16節:「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這句話是對繼續享受罪中之樂的人,提出強烈的質疑。你們豈不是已經曉得了嗎,怎麼現在會忘記了呢?難道你們的理性失去作用了嗎?曉得什麼?就是:我們只能有一位主人,不是順服神,就是順服撒但。不是作義的奴僕、就是作罪的奴僕。只要我們把自己獻上給誰、順從誰,我們就是誰的奴僕。這裏的獻上是用現在式,表示獻上是個持續的動作。如果我們一直順從罪,我們就一直是罪的奴僕。一直順服主的人才算是順命的奴僕。不能同時順從主、又順從罪,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口裏說自己是主的奴僕,行為上卻繼續不斷的順從罪。我們在這場屬靈征戰中,沒有可能保持中立、或者兩面討好。誰是我們的主人,這是每一個基督徒必須做的選擇。

我們的本性都愛好自由,誰都不喜歡作奴僕。作奴僕的人,聽人使喚。主人的命令就算自己不願意做,也要順從。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之下,一個人才可能獻身作奴僕,例如極為貧窮、連基本的飽暖都成問題了,才可能為了活命,賣身為奴。這裏保羅所提到的,就是自願地獻上自己成為奴僕。不管是我們獻上自己給誰、順服誰,那人就是我們的主人,我們就成了他的奴僕。所以獻上自己,是出於自己意志的決定,我決定順服罪,我就成了罪的奴僕,從此它成了我的主人,我聽命於它。他命令我去犯罪,我連反抗的力量都沒有。這就是陷在罪中的境況。我們過去也都是這樣,深陷罪中無法自拔。如今我們的地位變了。主耶穌拯救了我,我以前對罪的轄制毫無招架的餘地,只能像奴隸一樣被牽著鼻子跑。如今我們不再是罪的奴僕,我們已經被主耶穌救出來了,罪不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再也不需要順服他。我們今天成了主耶穌的奴僕,受主耶穌的保護、只需要順從主耶穌的命令。保羅在17-18節說:「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這個作罪的奴僕是未完成式,表示過去持續的動作。我們過去一直作罪的奴僕、身陷罪中、沒有自由。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教導的真理的標準。我們是被交托給這真理的標準的,所以中文聖經翻成「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也就是我們所領受福音的真理。這裏的順服是不定式,表示一次成就的動作,也就是重生得救、悔改歸正的行動。

當我們重生了之後,就脫離罪的轄制。接下來的第18節說:「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這裏的「得釋放」與「使作奴僕」都是不定式被動語態,表示一次成就的事。說明我們既然在罪裡得了釋放,就不再是罪的奴僕了,而是義的奴僕。這裏釋放我們的、使我們作義的奴僕的主詞,都是神,不是我們自己做成的。我們既然信從了基督,順服福音的真理、不再順服罪。從此以後,我們的生命就產生了本質的變化。這是我們從舊生命到新生命的轉折點。過去種種彷如昨日死、今後種種彷如今日生。往前看我們不堪回首、往後看我們有榮耀的盼望。兩者有很大的對比。

有一個姊妹的戒賭的真實經歷,見證了被罪捆綁的人,能夠靠著主從罪中得釋放。這位姊妹叫真妮。她生長在臺灣的一個富裕人家,從小耳濡目染學會經商的方法。結婚後移民南非,憑著生意頭腦、加上勇於冒險的精神,她與丈夫成功地開展了一家企業、賺進了可觀的財富。當時他的家中擁有豪宅、平時出入講究派頭、身上穿戴都是名牌、家中常常奢華宴樂、出門有司機開車、院子有園丁整理、平時從不自己燒飯,有四個傭人服侍。她雖然擁有財富,卻想要有更多的財富。她也不知道為什麼,有長達5年的時間,每到夜深人靜,家人都入睡了,就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把她從床上拉起來,不由自主地把她推向一百里外的賭場。每天晚上她開著家中的奔馳,以飛快的速度奔赴賭場。然後昏天暗地、日夜不分地坐在賭桌上,曾有三天三夜不下賭桌的記錄。雖然她這麼放蕩,她的丈夫對她仍是盡力容忍。每天清晨,發現她又去賭博了,就都會在賭場的停車場睡在車裏等她。直到她滿不情願的退下賭桌、拖著疲倦的身子回家。

她的父母聽到她迷上賭博,老遠趕來勸她,當他們親眼目睹她的瘋狂和敗壞。氣得跑到賭場去抓她回來,當眾斥責、羞辱她。他們的責罵,對她來講如同耳邊風、一點都沒有用。她的女兒見到母親沉迷賭博,常常在她出門時跪在家門口勸阻,有時也跑到賭場,跪在地上、哀求她不要再賭了。她卻惱羞成怒,拿起鞋子將女兒毒打一頓。丈夫的規勸、女兒的懇求、父母的辱罵、朋友的批評,都沒有用。連她對自己也是完全的絕望,她深知道沉迷賭博是一件讓她羞恥的事、但是她卻一點也無力脫離。正就像聖經中所說的:「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她無法明白自己為何會不由自主地落入這種痛不欲生的困境當中,這就是罪對人的轄制。它的力量大到一個程度,陷在罪中的人就像掉在泥淖中無法自拔一樣。雖然她事業順利、家道興旺,身體健康,卻不知道活著有什麼意義。賭博把她推到一條黑暗絕望的深淵,她開始想用死亡來尋求解脫。

在這個時候,一件事發生改變了她。她有位基督徒的秘書,每天來上班時都充滿了喜樂。她並不富裕、工資是全公司最低的,但是她每天仍用平安的話祝福老闆。這位老闆希奇她的性格為何會如此謙和,想知道她是跟誰學的?有一天忍不住問她說:為什麼你會表現得與他人不同,是誰教你的?她就將福音介紹給老闆,這位老闆開始還有排斥心,拒絕聽福音。但是隔天她就把牧師帶來辦公室,介紹給老闆認識。牧師一開口對老闆講話,她的眼淚就流個不停,她不想當眾表露出情緒,立刻用手製止牧師說:「你不要再講下去,因為你一開口,我就無法控制我的眼淚。你每一句話都扎到我的心,為何你的話語如此不同?」牧師說:「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老闆一聽,心中非常驚訝,怎麼會有這種事。她邀請牧師到家中探訪。

等到牧師真的來家裡探訪的時候,老闆又後悔了,因為不想聽福音。所以當牧師帶著人來的時候,就把家裡的四隻高大兇惡的狗放出來 ,想嚇走牧師。沒想到牧師走進來時,那四隻狗居然不咬他們,還尾隨他們走到家門口,女主人嚇的說不出話來,趕緊為他們開門。牧師用聖經的話教導她,使她逐漸明白福音的真理。牧師從未羞辱她、責罵她,也沒有說教。只用聖經的話來規權她:「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惡,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這句話說到了她的心裏,就是她內心真實的寫照。她感受到神無條件的接納與了解。牧師又說出約翰一書的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並邀請他認罪悔改。她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罪,表示願意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的救恩。從此以後,她加入了團契。幾個月查經下來,她感受到:神不只沒有以她所犯的罪來懲罰她,反而赦免她、挽回她、安慰她。讓他經歷到此生不曾經歷過的無條件的愛。使得她可以重新得力、經歷聖靈的更新、重建家庭、婚姻、事業、以及親子關係。

自從她接受主了以後,奇妙的事發生了,她每天晚上開始享受到平安的睡眠,也不會經常被無名的力量推向賭場。雖然賭博的誘惑還會再度出現,她的心中開始出現掙扎、出現聖靈禁止她繼續犯罪的聲音,不像以前毫無抵抗的能力。以前天天賭,後來逐漸減少去賭場的次數。一年之後完全脫離賭癮。就連經過賭場、也不再想走進去、連看一看、玩一玩的念頭都沒有了。後來她也向女兒認罪悔改,因為她在兒女面前做了壞榜樣,沒有盡到母親的責任,使他們活在痛苦中。她願意謙卑的請求兒女的原諒,請他們再給媽媽一次機會,陪他們一起成長。

這就是主耶穌在一個賭徒身上的作為,把一個深陷罪惡無法自拔的人給挽回來,離開過去那種被罪奴役的生活,享受在聖靈裏的自由與豐盛的生命。這也是許多基督徒重生得救後的改變。從這個故事我們看到了,一個人轉變的過程。開始只是地位的轉變,因為地位改變了,對人生的態度就變了、接著生活上發生改變、最後導致結局的不同。讓我們一起來看成聖的結局是什麼。

成聖的結局:從得滅亡到得永生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19-23)

這一段經文所關切的是生命的結局、也就是成聖的目標是什麼?重生的前後,我們在地位上、在主權的歸屬上都轉變了,歸信的過程是主權的轉移。我們信主之後就不再認罪為我們的主了,我們不再是它的奴僕、有膽量向它說不。當我們生命的主權歸屬主耶穌之後,下一步是什麼呢?主權的轉移,必然帶來價值觀的轉變;當人生的方向不一樣了,就會帶來生活的轉變。生活不同了之後帶來的結果是什麼呢?就是永生的命運。所以我們信主了之後,不是就停留在原地。接下去的道路,是不斷活出重生的生命、也就是走成聖的道路。作義的奴僕具體的表現,就是追求成聖的生活。這不是可有可無的選擇,乃是基督徒必然要追求的方向。不同的方向,必然導致不同的結果。所以要到達正確的終點,方向決不能錯。

那作義的奴僕、和作罪的奴僕在生活的表現上、與人生的結局上,有什麼差別呢?從19到22節4句經文就可以看出來,這段經文是將得救的前後拿來對比,也都提到得救的人應結出成聖的果子。以下我們一起來看得救前後的差別:
- 將肢體獻給誰作奴僕:得救之前是獻給不潔不法;得救之後是獻給義(19節)。
- 以至於如何:從前是以至於不法;現今是以至於成聖(19節)。
- 作了誰的奴僕:從前是罪之奴僕、不受義約束(20節a);現今從罪中的了釋放、就作了神的奴僕(22節)。
- 對罪的狀態:從前不被義約束(21節);現今從罪裏得了釋放(22節)。
- 結出的果子:從前結出罪的果子,就是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21節);現今結出成聖的果子(22節)。
- 結局:從前是死(21節);現今是永生(22節)。

信主得救的前後確實有很大的差別。雖然我還是我,生命的主權、與人生的方向是完全不一樣了。第19節中說,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此處的「不潔不法」與「義」是反義詞,與20、22節的「罪」與「神」相對照,分別代表管制人的兩種勢力。作不潔不法的奴僕就是作罪的奴僕,作義的奴僕就是作神的奴僕。過去順服不潔不法的轄制,就產生出不法的行為。現今順服義的管制,就能過成聖的生活。生命的主權的轉變、產生不同的行為、導致完全不同的人生結局。原來我們被罪的轄制,按著罪的標準過生活,活在罪中不覺羞愧、心安理得的享受罪中之樂,這種生活形態雖然看起來多彩多姿、吸引人沉溺其中。但是最終卻是死亡之路。他欺騙人軟弱的肉體,讓人貪圖短暫的感官之樂,以為沒什麼關係。就像老虎伍茲所想的:「我配享受這些誘惑」、「我隨時可以擺脫犯罪的後果」。當人成功的時候就是最容易墮落的時候,因為這就是自我的驕傲被抬得最高的時候,也是抗拒罪惡意志力最薄弱的時候。一個人做出來的事不用負責、想擺脫就甩得一乾二凈,聽起來好輕鬆啊。但事實上卻不可能,走過的必留下腳印,犯罪的必要承受後果。最後我們必要為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受審判。犯罪的結局就是永遠的沉淪、與神永遠隔絕、也就是靈魂的死亡。

我們基督徒所期待的結局卻不是這樣,我們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標就是得到神的獎賞。將來有一天,我們要回到天上,主要與我們永遠同在、這就是永生的成就。也是神最終要給我們的獎賞。當我們見主面時,祂會肯定我們在世上對祂的忠心。得主獎賞的這個目標支持著我們,讓我們忍受成聖過程中所要付出的辛苦。當我們每次在接受考驗、想要放棄的時候。這個目標就支持者我們堅持到底、不要放棄。神是信實的,祂所應許我們的,絕不會失信,走這條成聖的道路絕不會白費功夫,必然要結出成聖的果子、得到天上永遠的獎賞。弟兄姊妹我們千萬不要退縮、不要半途而廢,讓我們一起走完成聖的道路、一起得著永生。

結論
我們活在這個充滿誘惑的世界,肉身時常受到罪的考驗。如何能夠堅守信心、繼續走成聖的道路。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我是誰?我的身份是什麼?」今天的經文告訴了我們。我們已經與過去不一樣了:我們的主權已經轉移了。過去是罪作王,今天是基督作王。我們的態度轉變了,過去順服罪、今日順服主。我們對人生的結局有個清楚的目標,過去走向滅亡、今日走向永生。

我們要常常自己問自己幾個問題:我們是否知道自己受洗的時候,是已經表明與基督同死、同復活?我們是否已經將身體獻給基督,順服祂的旨意?我們是否有盼望有一日主要永遠與我們同在?我們有確實的把握嗎?還是我們跟過去一樣、把罪當成我們的主人、聽他的使喚?是否我們仍然在享受罪中之樂、不管將來主要獎賞或責備我、我都無所謂?我們的人生態度轉變了嗎?我們明白自己的身份是什麼嗎?

當我們擔心我們的小孩變壞,常會提醒他們小心走人生的道路。希望他不要陷在罪惡中、虧負了父母對他的期望。我們經常會用鼓勵的方式來提醒他:「兒子啊!爸爸愛你、你是爸爸心中的好孩子。不管做什麼事,你一定要常常想到:你是誰?」我們的天父也是這樣的殷切地在我們的耳邊叮嚀:「兒子啊!爸爸愛你、你是爸爸心中的好孩子。不管做什麼事,你一定要常常想到:你是誰?」願我們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能知道自己的身份,一生滿足神的心意、活出神的榮耀來。

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

猶大國滅亡前後的災禍(耶利米書 第三十四章~四十五章)

課程目標
耶利米在國破家亡之前後,仍然忠心的向猶大百姓傳講神的預言。雖然這預言多半是百姓所不愛聽的。耶利米的一生行動的根據,是以順服神的呼召為主,不顧個人榮辱。值得我們學習。

信息主題
1. 在第34章中,耶利米如何預言西底家被擄?他當時所犯的罪是什麼?
a. 耶利米預言,尼布甲尼撒的軍隊包圍住耶路撒冷,巴比倫王要得勝,城要被攻破並且放火焚燒,王自己也要被擄到巴比倫去(34:2-3)。不過,耶和華論到西底家時,說到他不致死在刀劍之下,而要平安而死(34:4-5)。
b. 當時巴比倫兵臨城下,大難臨頭,西底家王可能為要感動神救他。就與百姓立約要釋放希伯來人的奴隸,給他們自由。但是當危機解除後,他又後悔,又強逼已經釋放的奴隸再回來服侍。這破壞了自己與僕人和婢女所立的約。他所犯的罪是違背了律法書中所說的神與人所立的約。那約規定,奴隸到了第七年就應該被釋放。因為王破壞了所立的約,壓制百姓,沒有聽從神在律法中的命令,也就是向被奴役的弟兄宣告自由。所以先知說,耶和華要向他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飢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34:17)這是一句很諷刺的話。他不給人自由,神要給他被趕逐的自由。

2. 在35章,耶利米為何誇獎利甲族人?為什麼耶利米在此要提利甲族的事蹟?
a. 利甲族是游牧民族,先祖是利甲的兒子約拿達。耶利米請他們喝酒,他們不肯。因為他們先祖約拿達曾經定下規矩:「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34:6-7)利甲族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令,照他所吩咐的去行。因此神應許他們:「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34:19)
b. 耶利米用他們為例,警告猶大人,要始終如一遵守神的吩咐。利甲族人就是猶大百姓的對比。他們信守先祖所吩咐的誡命,不敢偏離。但是猶大百姓卻不聽從神的警告。神藉著先知警告他們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他們沒有聽從神的話。猶大百姓的言行不一、與利甲族的言行一致正好成為對比。

3. 在36章中,約雅敬為何要焚燒耶利米的書卷?他得到了什麼懲罰?
a. 因為神讓耶利米,叫巴錄寫在書卷上的話,就是預言猶大將要受到神的審判,神要藉著外邦人的手,來攻擊以色列和猶大。期待他們聽到警告之後,看到神將要降與他們的一切災禍,各人就回頭,離開惡道。沒想到約雅敬不聽從神的警告,看到自己的罪惡被指出來,反而惱羞成怒。用刀把耶利米的書卷,割破、焚燒在火爐裡。
b. 因為約雅敬不聽先知的警告,神就宣告猶大王約雅敬的懲罰:「他後裔中必沒有人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他的屍首必被拋棄,白日受炎熱,黑夜受寒霜。」(36:30)他雖貴為一國之君,死時卻不得安葬,這是猶太人認為最淒慘的事。

4. 第37-39章中描述了耶路撒冷陷落時的光景。從何處看到西底家優柔寡斷?耶利米預言西底家最後結局如何?應驗了嗎?
a. 他一面不聽耶利米的警告,一面又求耶利米為他禱告。經上記著:「但西底家和他的臣僕,並國中的百姓,都不聽從耶和華借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西底家王打發示利米雅的兒子猶甲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去見先知耶利米,說:求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的神。」(37:2-3)當他聽到耶利米預言:「你若不出去歸降巴比倫王的首領,這城必交在迦勒底人手中。他們必用火焚燒,你也不得脫離他們的手。」(38:18)心中雖然害怕,想要投降。但是他又擔心當他投降之後,其他投降迦勒底人的猶大人會惡待他。正如經文所說的:「西底家王對耶利米說:我怕那些投降迦勒底人的猶大人,恐怕迦勒底人將我交在他們手中,他們戲弄我。」(38: 19)西底家也常將耶利米從監牢中提出來,問他:耶和華有什麼話臨到沒有?當耶利米告訴他神的話時,他又不聽。從此看到他是個優柔寡斷的人。
b. 耶利米對西底家結局的預言:「我必將這城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猶大王西底家必不能逃脫迦勒底人的手,定要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要口對口彼此說話,眼對眼彼此相看。巴比倫王必將西底家帶到巴比倫;西底家必住在那裡,直到我眷顧他的時候。」(32:3 -5)「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34:3-5)「我必將我的網撒在他身上,他必在我的網羅中纏住。我必帶他到迦勒底人之地的巴比倫;他雖死在那裡,卻看不見那地。」(結12:13)
c. 西底家在耶路撒冷陷落時,西底家逃跑,「迦勒底的軍隊追趕他們,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西底家,將他拿住,帶到哈馬地的利比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那裡;尼布甲尼撒就審判他。巴比倫王在利比拉、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殺了猶大的一切貴冑,並且剜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鏈鎖著他,要帶到巴比倫去。」(39:5-7)正應驗了,他必被交在巴比倫王手裡,他雖保存性命,卻看不到他所去之地。

5. 猶大國已經亡了,人民被擄到巴比倫,只留下一些極窮困的老弱婦孺,耶利米對這群人傳達什麼信息?耶利米最後去哪裡了?
a. 在耶路撒冷陷落後,西底家被擄走,殘留的人民住在米斯巴。巴比倫人立了一個傀儡省長基大利。起初眾民還支持基大利,但是不多久有一個人,叫以實瑪利,背叛基大利,暗殺了他,並要投奔亞捫。但是約哈難奪回眾民的統治權。他們怕巴比倫王報復,想逃往埃及。約哈難、眾軍長、百姓來求見耶利米、求他向神禱告。耶利米勸告他:他們如果還住在這地,神就應許建立他們,拯救他們脫離巴比倫人的手。如果百姓順服巴比倫人,神就應許尼布甲尼撒批准他們歸回本地。如果他們不聽從神,硬是要前往埃及,他們必會因為違背神的命令遭到懲罰。
b. 然而約哈難和百姓仍是不聽耶利米的警告,執意要下埃及(43:1-7)。於是耶利米就听從神給他的命令,隨著百姓一起下埃及,為了要繼續向到埃及的百姓傳達信息,也就是神必讓巴比倫王在埃及立帳幕、坐寶座。耶利米留在這群流亡埃及的猶大餘民中,繼續忠心的傳達神的信息(43:8-13)。

應用問題
1. 耶利米向著一步一步走向滅亡的猶大國發出警告的信息,他的聲音在眾多「只知報喜不報憂」的假先知面前,得不到眾人的共鳴。今日的教會界,有什麼一窩蜂追求潮流的思想?如到新加坡學教會增長、到韓國學敬拜讚美。有沒有人針對錯誤的潮流發出警告的聲音?

2. 耶利米在猶大亡國之前一直是個報兇訊的烏鴉,不討眾民喜歡。當猶大亡國後,他有機會到巴比倫,為什麼還願意留在猶大?甚至當猶大百姓執意要去埃及時,耶利米也順服神的旨意,與他們同去。他在這群民眾中還要服侍的工作是什麼?

舊約中的新約(耶利米書 第三十一章27~36)

本段經文是耶利米書中的新約,是舊約時代神向以色列民所立的眾約中最後的一個,可以說是舊約中的新約。這個新約與基督降臨後所立的新約是一致的。

新約的對像是誰?
本約的內容說到:「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31:33-34)
我們看到此處立約的對像是色列家,也就是當時神的選民。但是在基督降臨之後,以他的血立新約,這兩處的新約是指同一個約。舊約時代範圍是肉身的以色列民,但新約時代神選民的範圍被擴大,外邦信徒,因為耶穌的救贖,進入神的國度中,同被稱為神的選民。所以新約的範圍被擴大到所有歸信神、信基督的人。

新約與摩西之約的比較。新約哪些內容是舊約所沒有的?
1. 新約與西乃之約內容不同:新約的內容主要說到:神要將律法寫在他們心上,神要做他們的神,以色列民要做祂的子民。這也是從西乃之約到先知時代一再重申的應許。但是與西乃之約不同的地方,在於:西乃之約所定的律法是外在的約束,要以色列民遵行。神西奈之約是有條件的,順服者得以承受神應許的祝福,違背者遭神的咒詛。約中所說的咒詛就是從祝福之地被帶走,也就是被擄。先知耶利米指責猶大百姓背約、毀約就是指毀了西乃之約。

2. 新約與西乃之約有另一個不同點,按照耶利米書31章所說,新約的律法是寫在眾民的心裡。也就是神的子民能從心裡認識律法、並願意遵行律法。西乃之約強調順服律法,並未給人行律法的力量。新約強調的是生命的改變,當人內在更新了之後,靠著神行為得到改變,就能行出律法的要求來。

3. 此外約有效的條件也不同:耶利米書說:「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31:32)猶大百姓不遵從西乃之約時,他們就被咒詛。此約對他們就不再生效。但是新約是無條件之約,必要永遠生效。耶利米書31:36-37說:就算日月的規律被廢掉,新約也絕不會被廢掉,這裡所說的是對整個民族而說,個別對神不忠實的人,離開了神子民的地位,他們就不在此約之中。然而以色列人整體,還是在神所立的新約中,這是不會被廢棄的。如今雖然他們大多數的人仍在悖逆不信之中,但是將來以色列民要悔改歸向基督,如聖經所預言的:他們要仰望他所扎的人。

教會與新約的關係?
主耶穌用他寶血所立的新約,新約在基督流出寶血之後就正式成立了。人信靠主迴轉歸正,就進入新約之中。這些在新約裡的人、就是住在基督裡的人、他們被基督呼召出來成立教會他們被基督呼召出來成為教會,他們就是基督的身體。神選民的範圍擴大到他們身上。教會與猶太人同被稱為神的選民。神永遠是擴大祂恩典的範圍,不是縮小,神是將外邦信徒接納為神的選民,進入新約之中,不是把猶太這個民族排除於新約之外。

事實上,外邦人要成為神的子民,在舊約時代就有如此的預言:撒迦利亞書說:「凡耶路撒冷和猶大的鍋都必歸萬軍之耶和華為聖。凡獻祭的都必來取這鍋,煮肉在其中。當那日,在萬軍之耶和華的殿中必不再有迦南人。」(撒14:21)也就是預言在基督再來的日子,外邦人也能進入神的殿中獻祭。以賽亞書也提到:「你素不認識的國民,你也必召來;」(賽55:5a)素不認識你的國民也必向你奔跑外邦人被召聚進來,入神的國度。 「時候將到,我必將萬民萬族聚來,看見我的榮耀,...我也必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賽66:18b、21)這些進入神的國度中,成為神選民的外邦人。就是新約時代的教會,所以新約中神的選民,就是對所有在神面前因信稱義的子民而說的。在舊約時代只有肉身的以色列民,新約時代則擴大到所有信基督外邦人身上。

2010年2月7日 星期日

神對以色列、猶大的應許(耶利米書 第三十章~三十三章)

課程目標
明白神對屬他子民的信實。雖然猶大百姓所面對的是一場被擄的浩劫,但是神並沒有忘記他與子民所立的約。神應許拯救他們,這將會在耶和華的日子實現

信息主題
1. 耶利米預言以色列全家必回歸與復興的歷史背景為何?
32-33兩章中,事件發生的日期,是西底家執政的第十年,所論到的是先知耶利米被囚在王宮衛兵的院子內時所發生的事。多數人都接受,這四章經文是屬於同一個時期的,因為這四章經文所論到的主題,都是對未來充滿信心。當時尼布甲尼撒的軍隊就在城牆外,先知被囚在王宮院內。接二連三發生的事,提證實耶利米的預言正在實現,他帶有神的權柄。以前假先知哈拿尼雅曾預言,兩年之內巴比倫的勢力就要崩潰,耶和華殿中的器皿就要被送回殿中,耶哥尼雅和被擄到巴比倫去的一切猶太人都要歸回。事實已經證明,他的預告是錯誤的。局勢越來越壞、江河日下,如今敵人已經兵臨城下了。這是最黑暗的時期,猶大亡國、危在旦夕。在此時刻,耶利米的預言卻告訴他們一個充滿盼望的信息,就是神要在日期滿足時,帶領他們回歸。這是耶利米書中最喜樂、最充滿復興盼望的信息。

2. 在第30-33章中,有多處提到「耶和華的日子」,或「那日」,請問那日子有什麼特別?為何30章4-7節中寫出「哀哉!那日為大,無日可比」得神拯救不是該喜樂嗎?
a. 30章經文上說:「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使我的百姓以色列和猶大被擄的人歸回;我也要使他們回到我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地,他們就得這地為業。這是耶和華說的。」(30:3)、「哀哉!那日為大,無日可比;這是雅各遭難的時候,但他必被救出來。萬軍之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仇敵的軛,扭開他的繩索;外邦人不得再使你作他們的奴僕。你們卻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和我為你們所要興起的王大衛。」(30:7-9)31章也提到:「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31:31)33章也說:「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33:14)
b. 從以上的經文可以看到從以上的經文可以看到。耶利米所說的「那日子」正是先知說中所說的「耶和華的日子」。它有兩個不同的意義,一個是因著神對猶大的刑罰使它被毀滅的日子(5:18、7:32、19:6)。另一個意義則是,神要復興以色列百姓,救他們脫離危險,並與他們建立新的關係。這裡提到的「那日」就有「拯救的日子」的意思。神要在那日將應許猶大百姓的福分降下。這應許將要在末日彌賽亞降臨之時實現。
在解釋這預言時我們必須注意,先知用「那日」來描述應許成就的時間,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應許就在某一刻全部出現,而是經過一段長時間,才會一步一步應驗。耶和華的日子。其中包括審判與拯救。 722年以色列被擄,586年猶大被滅,都是耶和華的日子。除了指出不遠的將來,更指到了末世以色列的遭難、以及神對他們的複興。這就是本句預言的雙指性。
c. 從這句話:「哀哉!那日為大,無日可比」的前後文,我們看出來:「耶和華如此說:我們聽見聲音,是戰抖懼怕而不平安的聲音。你們且訪問看看,男人有產難麼?我怎麼看見人人用手掐腰,像產難的婦人,臉面都變青了呢?哀哉!那日為大,無日可比;這是雅各遭難的時候。」(30:5-7)這是描述以色列在歸回本土之前有一段受苦的時期,被擄的百姓在遭難時候,經歷的恐懼戰驚,是極其可怕,無日可比。 「那日為大」就是這個意思。雖然這日子是猶大百姓遭難的時候,同時也是希望的日子,因為災難要過去,神應許要在苦難中拯救他們。緊接的一句話就是:「但他必被救出來。」

3. 在三十章到三十一章中,「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出現4次,這句話出現的時機是什麼?有什麼意義? 
a. 出埃及記最早出現這話,是神與他們立西乃之約的時候:「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出19:5)再進迦南地前,摩西與他們再度重申前約:「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未26:3、12)這寶貴的應許前面,出現的是一個命令,就是遵行神的誡命。這在西乃之約中看來,是一條有條件的應許。
b. 在耶利米書中多次提到這段經文:「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31:33-34)這是耶利米在頒布新約前所說的。因為舊的約以色列民並沒有守住。同樣是立約,這裡卻沒有加上守誡命的條件。卻反而是說,神要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他們從心中願意遵從神的律法。這種內在的改變,只有生命得到更新才可能做到。也就是先要信靠神,才能在行得出神所訂下的律法。這約不會廢去,天地的定律廢掉,新約才可能廢掉。
以西結書有同樣的敘述:「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結11:19-20)這個肉心、新靈,就是神因著人信靠他所賜下的新生命,與耶利米書所說的將律法放在人心中,指的是同樣的事。可見這信息是重覆在先知書中出現的。
c. 這句話貫穿律法書先知書,原來是神頒布律法讓以色列人遵從,但是真正人能夠遵從神的律法,只有靠神所賜下新生命才可能做到。先知書所說的就是指這個應許當如何實現,只有神將律法放在我們心中、我們剛硬的心變成了肉心、我們領受了新靈。才可能愛神的話、願意遵行神的律法。這也就是這應許成就的日子,也就是成就在耶穌基督裡。凡信靠基督的人,都進入了這個新約,都領受了新心、新靈。也才能稱作神的子民。

4. 31章15節,「耶和華如此說: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31:15)按耶利米書的前後文,本句是在講:被擄的人遭殺害的痛苦。以及神安慰他們,領他們歸回的應許,為什麼馬太福音卻用來只耶穌誕生時,希律在猶大殺嬰孩的事?兩者有何關係?
a. 本句經文是耶利米書說到被擄之民的痛苦。拉瑪是以色列民被擄到巴比倫時經過的一個地方。拉結為何要哭他的兒女?拉結為以法蓮、馬拿西的母親。也就是像徵以色列人的母親。當以色列民被擄到外邦,生命難以保存,拉結為兒女而哭。馬太2:18. 「在拉瑪聽見號咷大哭的聲音,是拉結哭他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當希律殺害嬰孩,母親為自己的嬰孩痛哭,就像是以色列人被擄時一樣。
b. 聖經中預言的應驗,並不一定是指描述的事情完全按照,先知描述的原意發生。應驗的意思,還包括完全、提升、補足。此處就是如此。作者將兩件事件類比,當成是原事件的補足、或提升。並不是指預言的按照原來所敘述的本意發生了。
c. 另一個例子就是(馬太2:15)耶穌基督逃到埃及地,當希律死亡,耶穌基督離開埃及、回到自己的家鄉。這與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有類比的關係。以色列民被神從埃及召出來,要他們當成祭司的國度,完成神對萬民的救贖。但是他們在當時,並沒有完成神交付的使命。但是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卻看到:基督將要完成神召出他的兒子來,完成拯救世人的使命。這也是補足前面的事件。
d. 舊約經文新約的引用,必須回到舊約原來的意義,再看新約引用時的用意。再來看到底如何解釋舊約經文被引用,是為了證明應驗在新約上、或是情境的類比,不見得能夠說明新約就是直接能夠解釋舊約。

5. 在第33章15到18節中提到,那時公義的苗裔要興起,錫安的名字要被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這應許要如何應驗?大衛怎麼可能永遠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
a.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35:15)大衛公義的苗裔必然長起來,他在地上實行公平公義。大衛公義的苗裔就是指彌賽亞耶穌基督,新約作者路加描述這預言的應驗:「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1:31-33)耶穌基督應驗了舊約的預言,彌賽亞要作王到永遠。
b. 「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35:16)耶路撒冷歷世歷代、經戰亂痛苦從未有平安。除非把耶路撒冷靈意化解釋成天上的耶路撒冷。否則耶路撒冷便安然居住,這應許一直到如今,仍然沒有應驗。我們如果相信聖經中神所保證的應許,一旦發出必立定在天,必定實現。這句預言只能等到千禧年國度,才可能實現。神說:大衛之約永不廢棄(33:21),除非日月不再存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約,是無條件的應許,永不廢棄(33:25-26)。所以必然會在末後的日子實現。
c.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35:17)這句話會應驗在大衛的後裔,耶穌基督的身上。在基督再臨那日,帶領屬他的人進入千禧年國度,祂會坐在寶座上統領全地。因為永遠坐在寶座上的是耶穌基督,祂也是統領所有猶太人、外邦人的主。忠心的基督徒也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不過我們的王權是基督所賜的,在基督之下。

應用問題
1. 為何神不把聖靈直接賜給舊約百姓?新、舊約時聖靈在人的心中動工有何分別?
     a. 神先讓他們知道自己無法行出神律法的要求,知道自己行為上的敗壞,除了歸向神別無拯救。所以當時並無賜下聖靈給所有百姓。
     b. 舊約時聖靈並不長久住在人心裡,也不是住在整體百姓心裡。到了五旬節聖靈沛降,才住在所有信主的人心裡。

2. 新約的對像是誰?新約與摩西之約的比較。新約哪些內容是舊約所沒有的?教會與新約的關係?

2010年2月6日 星期六

耶利米與百姓之間的衝突(耶利米書 第二十六章~二十九章)

課程目的
傳講不討好的信息,有時會有殺身之禍,但是忠心傳講神的話,才是先知的本分。本課讓我們思考,一個神的僕人,應當如何向神忠心,作神話語的出口。

信息主題:
1. 第二十六章耶利米所傳講信息的時間地點為何?內容為何?對象為誰?眾人對他的警告有何種反應?
a. 傳信息的時間:就是在約雅敬登基那一年。地點為耶和華聖殿的院內。對象為來自猶大各城,到聖殿中敬拜的人。這些話眾祭司、眾先知、和眾民都聽到了。
b. 警告的內容是:神給那些人一個機會,可以迴轉歸向神。差耶利米再三地向他們說:「或者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使我後悔不將我因他們所行的惡,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設立在你們面前的律法,
不聽我從早起來差遣到你們那裡去我僕人眾先知的話(你們還是沒有聽從),我就必使這殿如示羅,使這城為地上萬國所咒詛的。 」(26:3-6)這個信息警告他們,要聽從神的警告而迴轉,如果他們堅持不聽從,他們必受災禍。這信息在先前已經說過多次了。如今再度重申,可見神給他們多次悔改的機會。
c. 眾人的反應:耶利米傳完了這信息,立刻招致祭司、先知和眾民的敵對。他們抓住他,要宣判他的死刑。不過,猶大的首領介入了這事,未讓祭司的迫害得逞。祭司和先知指控他,說他說豫言攻擊神的城,要處死他。猶大首領出面攔阻,他們聽耶利米的申辯,耶利米暫時得到眾民支持、而免去危險。眾民的的領袖宣告說,殺害耶和華的先知,就是作了大惡。他們又舉出彌迦和烏利亞作為實例。 (26:20-23)亞希甘也出來保護耶利米。

2. 第二十七章中,耶利米向外邦使臣傳達,對列邦諸王的警告是什麼?
當時巴比倫不但威脅到猶大,同時也威脅到其他鄰近的國家。有使臣從摩押、亞捫、推羅、和西頓派來,正和西底家王洽商同盟抵抗巴比倫的對策。耶利米對列國派來的那些使臣宣告,神擁有一切的主權。尼布甲尼撒將要勝過這些國家。他還作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就是把軛套在自己的頸項上。說:「無論哪一邦哪一國,不肯服事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不把頸項放在巴比倫王的軛下,我必用刀劍、飢荒、瘟疫刑罰那邦,直到我借巴比倫王的手將他們毀滅。...但哪一邦肯把頸項放在巴比倫王的軛下服事他,我必使那邦仍在本地存留,得以耕種居住。」(27:8、11 )
耶利米又將繩索交給那些來到耶路撒冷的使臣,讓他們帶回去給他們的王。也警告他們,不可聽信他們的先知、占卜的、圓夢的、觀兆的、和行邪術的所說的話。他們預言百姓不會服侍巴比倫王,這是虛假的預言。

3. 在二十八章中,耶利米與假先知哈拿尼雅的衝突的原因?
a. 哈拿尼雅說假預言:「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已經折斷巴比倫王的軛。二年之內,我要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這地掠到巴比倫的器皿,就是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器皿都帶回此地。我又要將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和被擄到巴比倫去的一切猶大人帶回此地,因為我要折斷巴比倫王的軛。」(28:2-4)
b. 耶利米當著眾人向他說:「從古以來,在你我以前的先知,向多國和大邦說預言,論到爭戰、災禍、瘟疫的事。先知預言的平安,到話語成就的時候,人便知道他真是耶和華所差來的。」(28:8-9)也就是說,如果這個預言不應驗,他就是妄稱神名的假先知。
c. 哈拿尼雅把耶利米身上套的軛折斷。 「又當著眾民說:耶和華如此說:二年之內我必照樣從列國人的頸項上折斷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軛。」(28:11)神吩咐耶利米告訴哈拿尼雅:「你折斷木軛,卻換了鐵軛!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已將鐵軛加在這些國的頸項上,使他們服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28:13-14)
d. 耶利米嚴厲的責備哈拿尼雅:開始耶利米雖不與他爭辯,但是退下之後,神的話臨到耶利米,要他嚴厲的責備哈拿尼雅。他就照神的話說:「哈拿尼雅啊,你應當聽!耶和華並沒有差遣你,你竟使這百姓倚靠謊言。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叫你去世,你今年必死,因為你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28:15-16)哈拿尼雅如預言所說,當年就死了。

4. 二十九章中,耶利米寫給被擄的之人的第一封信的對像是誰?其中有什麼寶貴的信息?假先知的報應是什麼?
a. 吩咐他們安心留在被擄之地:對像是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信中奉神的名吩咐他們:「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娶妻生兒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致減少。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 29:4-7)其次警告他們不要相信假先知,耶利米傳達神的話:「不要被你們中間的先知和占卜的誘惑,也不要聽信自己所做的夢;因為他們託我的名對你們說假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們。」(29:8-9)
b. 歸回的應許:神叫耶利米預言:「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10:14)這是何等大的應許,神竟然眷顧身在敵國為俘虜的猶大百姓。還告訴他們禱告就蒙應允、尋找就尋見。這正就像主耶穌向門徒的應許。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7:7)
c. 警告假先知:神定義要刑罰這些假先知,其中有亞哈,並西底家。他們托神名向百姓說假預言,神要將他們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們必遭殺害。被放在火中燒烤致死。因為這二人在以色列中行了罪惡的事,與鄰舍的妻行淫,又假託神的名說假預言。神說:「知道的是我,作見證的也是我。」(29:23)代表,一切時局的變化,全在神的掌握中,他知道一切,我們惟有聽從他。假先知妄稱神的名,說神沒有吩咐的事,這是犯了十誡中妄稱神的名的罪,也犯了說謊的罪。是十分嚴重的、更是惹神憤怒的。

應用問題
1. 聽到先知預言,對敵人的侵略不要抵抗,你是否也會感到難以置信、甚至感到憤怒?你會聽從較符合自己心意的預言?如:「只要有信心,我們一定能勝利」、「不會有事的,我們一定會平安的。」?如何分辨那些預言是出於神、那些是假先知自己亂講的?

2. 神對被擄的猶大百姓的恩典表現在什麼上面?為何神要讓他們遭受被擄之苦,70年後才讓他們復興?為何不直接擊敗敵人、解救他們不被擄走,或是讓他們革命成功、脫離敵人的統治?神在這事上的美意為何?

2010年2月5日 星期五

耶利米指責猶大領袖 (第二十一~二十五章)

課程目的:
明白身為牧者的重要責任是按著神的心意牧養群羊,失職的牧者神的審判更重。

信息主題:
1. 耶利米給西底家的信息是什麼?這樣的信息造成他們什麼樣的反應?
a. 對西底家的信息:西底家剛登基的時候,有一支迦勒底的軍隊逼近耶路撒冷。西底家王打發人去見耶利米,說:「請你為我們求問耶和華;因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我們,或者耶和華照他一切奇妙的作為待我們,使巴比倫王離開我們上去。」(21:2)那時耶路撒冷的先知勸西底家王,把全國動員起來,將猶大從外來的侵略者手下救出來。他們期待神蹟出現,就像以賽亞書36章,亞述軍隊進攻希西家,神用天使毀滅亞述全軍。他們盼望神也能使用神蹟,毀滅巴比倫。然而,耶利米對他的信息卻是直言不諱:巴比倫王要得勝,猶大所當選擇的,乃是不要抵抗、直接投降。
b. 對猶大全國的信息:「看哪,我將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擺在你們面前。住在這城裡的必遭刀劍、飢荒、瘟疫而死;但出去歸降圍困你們迦勒底人的必得存活,要以自己的命為掠物。耶和華說:我向這城變臉,降禍不降福;這城必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用火焚燒。至於猶大王的家,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大衛家啊,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每早晨要施行公平,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恐怕我的忿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如火著起,甚至無人能以熄滅。」(21:8-12)前面的道路非常明顯,生死禍福就擺在他們眼前,讓他們自己選擇。抵抗的就會死在城裡。投降的能保全性命。神在此時仍然期待他們能在這個亂世,每日施行公平,拯救被欺壓的人。
c. 耶利米傳這樣的信息,必然立刻和當時在上掌權的,以及其他先知發生直接的衝突。這也是他為什麼必須受那麼多苦,為什麼他最後會被囚的原因。

2. 約雅敬的生平如何?耶利米宣告約雅敬的結局如何?
a. 約雅敬是極為昏庸的王,聖經中描述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王下23:37)他不以公義統治,他執政期間的特色是以不公平欺壓弱者。他聽到耶利米對他的責備時,燒了書卷。 (耶36:29)他因罪受神審判,並被逐出耶路撒冷。
b. 「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如此說:人必不為他舉哀說:哀哉!我的哥哥;或說:哀哉!我的姊姊;也不為他舉哀說:哀哉!我的主;或說:哀哉!我主的榮華。他被埋葬,好像埋驢一樣,要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門之外。」(22:18-19)預告約亞斤不得善終,人民不為他舉行君王的葬禮。

3. 神如何指責約亞斤的敗壞?耶利米宣告耶哥尼亞(約亞斤)將受之禍?預言中他的後代無人能作大衛的寶座,如何解釋馬太福音中耶哥尼亞在耶穌的譜系之上?
a. 神從三方面來指責他們的罪。首先,祂斥責他們所施行的一切,都是以自已的利益為出發點。其次,祂斥責他們在福樂的日子,拒絕聽耶和華的話。最後,祂斥責他們,因為他們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以及拒絕聽從耶和華的話,結果他們忽略了百姓,原來這些百姓們應該團結在一個全國的生命中,可是卻被分散了。
b. 猶大王約亞斤(又名耶哥尼雅),他雖然曾經賜下帶印的戒指,掌管國權,但神卻要將他的戒指摘下來。 「並且我必將你交給尋索你命的人和你所懼怕的人手中,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迦勒底人的手中。」(22:24)
c. 「耶和華如此說: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22:30)他是邪惡君王的譜系,神要斷絕他後裔的王位,後代不再有人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神將另外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繼他作王的西底家,是約亞斤的叔父。
d. 有人提出疑問,既然約亞斤的後裔無人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耶穌基督從約瑟的譜係是約亞斤的後裔,但是按照馬利亞的譜係是大衛的另一個兒子,拿單的後裔。耶穌基督事實上是女人的後裔,馬利亞的譜係是實際上耶穌肉身的祖先。所以耶穌不會因這句經文,而不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

4. 二十三章中提到將來的指望,神給被擄的百姓歸回的應許,要興起牧人來牧養他們,這個應許在何時才得實現?
a. 神應許他們現今雖被擄,將來必要歸回:「我要將我羊群中所餘剩的,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本圈;他們也必生養眾多。 」(23:3)同時應許賜給他們牧人來牧養他們,他們不再驚慌、或失落。 (23:4)預言彌賽亞是出於大衛公義的苗裔,在他的日子彌賽亞將要拯救以色列民。
b. 神用起誓應許:「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家的後裔從北方和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們必住在本地。」(23:7-8)這應許是十分慎重的,將要在神所定的日子來到。神預言他們將要歸回本地,這預言不但應驗在,被擄之後歸回故土。更應驗在未來彌賽亞再來之時,以色列民要歸回本地,歸向彌賽亞,國家重得複興。

5. 耶利米如何描述假先知的敗壞?他對對假先知的警告是什麼?神對人民的警告是什麼?
a. 神對假先知的惡行不滿:「地滿了行淫的人!因妄自賭咒,地就悲哀;曠野的草場都枯乾了。他們所行的道乃是惡的;他們的勇力使得不正。連先知帶祭司都是褻瀆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見他們的惡。」(23:10-11)「我在撒馬利亞的先知中曾見愚妄;他們藉巴力說預言,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錯了路。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見可憎惡的事;他們行姦淫,做事虛妄,又堅固惡人的手,甚至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瑪;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23:13-14)神預備要毀滅他們。
b. 神給他們的懲罰是:「他們的道路必像黑暗中的滑地,他們必被追趕,在這路中仆倒;因為當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23 :12)「所以萬軍之耶和華論到先知如此說:我必將茵蔯給他們吃,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因為褻瀆的事出於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23:15 )他們的下場悲慘,要被趕逐、在滑地中跌倒。
c. 神對人民的警告:假先知說的預言是假預言,他們中沒有人站在耶和華的會中,得以聽見並會悟他的話。他們說的話不是出自耶和華,而是出於自己。他們說這世界有平安。卻不說神警告的信息。他們說自己的夢、從鄰舍偷神的話,神必與他們反對。 (23:16-32)若有人再來向神要默示:神告訴耶利米:「無論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問你說:耶和華有什麼默示呢?你就對他們說:什麼默示啊?耶和華說:我要撇棄你們。無論是先知,是祭司,是百姓,說耶和華的默示,我必刑罰那人和他的家。」(23:33-34)因為他們亂用神的默示,傳講虛假的預言。神警告他們:「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重擔和默示原文同),因為你們謬用永生神、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神的言語。 」(23:36)

應用問題:
1. 身為羊群牧者的人,是否神對他們有更高的標準?如果他們犯罪神是否會有重的審判?為什麼?

2. 我們今日仍然看到許多自稱先知的人說預言,如何看待這種事?新約的先知恩賜與舊約的先知有分別嗎?如果他們說出的預言不應驗、或是出錯了,如何看待?

神審判的主權(耶利米書第十八章~ 二十章)

前言
耶利米看到了猶大百姓的罪,審判即將臨到他們。當他思想到那即將臨到的災禍,心中充滿痛苦之時,他看到了一個寶貴的應許,神就是真正的避難所。 18章和19章所特別強調的,就是這個事實。他藉著兩樣事來強調神的主權。第一件事是,下到窯匠的家去,目的是為了讓他知道:神懲罰他不義子民,是完全在乎他的主權。另一件事是,窯匠的家裡所造出的那些器皿,在眾人面前被打得粉碎,目的是為了讓眾人明白,不義的人必遭毀滅。

1. 神用窯匠和土泥作比方,告訴耶利米甚麼教訓?
「窯匠用泥做的器皿,在他手中做壞了,他又用這泥另做別的器皿;窯匠看怎樣好,就怎樣做。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待你們,豈不能照這窯匠弄泥嗎?以色列家啊,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建立、栽植;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現在你要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如此說:我造出災禍攻擊你們,定意刑罰你們。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18:4-11)神的懲罰出於神的主權,神如同窯匠,我們如同泥土,當我們被造成各類瓦器,都是出於神自己的意願。他有權將不好的器皿毀滅,瓦器沒有話可說。神的懲罰同時也有他的目的,為了要叫罪人離開惡道,歸回正直。神給了他們悔改的機會,就看他們是否把握機會、及時回頭。不義的人遭到毀滅,絲毫不能怪神不公平。

2. 羅馬書引用這段比喻,說的是相同的事嗎?
羅馬書中保羅所寫的一段:「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呢?」(羅馬書9 :18-24)同樣知道有人向神抱怨,「既然神有主權憐憫人、或是叫人剛硬,那人不管做好做歹,不都是神主權之下允許的。為什麼還要怪人呢?」這種說法是把人當成毫無道德判斷能力的機械人,對自己所做的事全推到神的身上。雖然施恩與毀滅都出於神的主權,神對於順服的人的恩賜,與對悖逆的人的憤怒,不是對等的。他對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人的施恩是主動的、積極的。對不順服之人的悖逆是忍耐的、任憑的。對他們的懲罰、是被動的,等到他們惡貫滿盈時,自己預備好遭受懲罰了,才出手懲治。羅馬書與耶利米書比喻所指的對象雖然不同,都是犯罪悖逆,又不服審判、怨神不公平的人。所講的信息是一致的。

結論:
神對人的審判出自於他的主權,神的審判必然公義,我們該問的是自己是否悔改認罪歸向神,不是質疑神的公平。

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

耶利米向神哀求(耶利米書 第十四~十六章)

課程目標:
學習認識在神嚴厲的審判之後,仍為餘留下來的子民留存恩典。神的心意是保存一群對祂忠心的人,讓他們經歷被擄的患難後,重新回到神面前。

信息主題:
1. 這段經文發生的歷史背景為何?
這段經文的主要是論到神定意要懲罰。它們是應該是發生在約雅敬執政的初期。在那段時間,改革運動的任何一絲盼望都已消失了。猶大百姓的罪惡滿盈、與神的關係已經被破壞到無可挽回的地步。神已決意不再聽他們的呼求。審判無法避免、即將發生。

2. 在14章7節到15章21節中,耶利米如何向神發出懇求?耶和華神對他的回覆是什麼?
a. 耶利米首先為旱災向神求告:「耶和華啊,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你。以色列所盼望、在患難時作他救主的啊,你為何在這地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只住一宵呢?你為何像受驚的人,像不能救人的勇士呢?耶和華啊,你仍在我們中間;我們也稱為你名下的人,求你不要離開我們。」(14:7-9)在申命記28:22說,以色列民如果不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律例,「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旱災正是應驗了神懲罰。
神回覆耶利米:「這百姓喜愛妄行,不禁止腳步,所以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現今要記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神的懲罰是公義的,是百姓罪有應得。又要耶利米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因為他們與神之間的決裂已經到達無可挽回的地步,他們的罪惡滿盈,審判之事已定。
b. 耶利米再向神訴說假先知的虛謊,以假的預言欺騙百姓:「你們必不看見刀劍,也不遭遇飢荒;耶和華要在這地方賜你們長久的平安。」(14:13 )這些明顯是謊言,因為災難已經發生,刀劍正要來臨。這些假預言是不能應驗的。
神回覆:「那些先知託我的名說假預言,我並沒有打發他們,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預言的,乃是虛假的異象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他們還說這地不能有刀劍飢荒,其實那些先知必被刀劍飢荒滅絕。」(14:14-16)神連續兩次說:他們假借神的名說預言,神並沒有打發他們。他們所說的與事實正好相反。申命記18:22說:「先知托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舊約時代先知是代替神說話的,凡是自稱先知,但說出的預言不應驗的,就是假先知。這是分辨真假先知的原則。
c. 耶利米為百姓犯罪而哀痛,向神代求赦免:「你全然棄掉猶大嗎?你心厭惡錫安嗎?為何擊打我們,以致無法醫治呢?我們指望平安,卻得不著好處;指望痊癒,不料,受了驚惶。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你。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厭惡我們,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求你追念,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14:19-21)
神回覆:「雖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你將他們從我眼前趕出,叫他們去吧!」(15:1)就算以色列民中最受尊敬的偉人為他們代禱也沒有用。當神給他機會時,如果他們真心悔改,還有得救機會。但是他們硬心到底,不肯真心悔改,現在他們已經被神棄絕,神就用刀劍、飢荒、仇敵擄掠、飛鳥走獸來懲罰他們。
d. 「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為遍地相爭相競的人。我素來沒有借貸與人,人也沒有借貸與我,人人卻都咒罵我。」(15 :10)借貸與人容易與人產生糾紛,惹人憤恨,他從未做過這事。但是他自己的同胞,卻因為他誠實發出神的警告而恨他。他為自己的出生而自怨自恨。
神回答:「我必要堅固你,使你得好處。災禍苦難臨到的時候,我必要使仇敵央求你。」神為他申冤,告訴他必得堅固,他的仇敵會反過來求他。
e. 耶利米受到同胞的凌辱:向神哀求抱怨:「你是知道的;求你記念我,眷顧我,向逼迫我的人為我報仇;不要向他們忍怒取我的命,要知道我為你的緣故受了凌辱。」(15:15)他不願坐在宴樂的人當中,他在服侍中經歷挫折,產生了自憐的思想。他痛苦地向神呼喊:「我的痛苦為何長久不止呢?我的傷痕為何無法醫治、不能痊癒呢?難道你待我有詭詐,像流乾的河道嗎?」(15:17-18)耶利米用口渴的人尋找水源來到了河道,卻發現是乾旱無水的,有被騙的感覺。耶利米用這種話,表達情緒上的失望。
神卻叫耶利米,把寶貴與下賤的分別出來,不要講無用的廢話,專講神所要他講的話。他就能作神的口,傳遞神的話語。神必然要讓他做銅牆、堅城。

3. 為何神要求耶利米不可娶妻生子女,不可去喪家,也不可去宴樂之家?
耶利米不可娶妻生子,因為災難來到,他們將會死的甚苦。同時命令他,不可進入喪家哀哭,為他們悲傷。 「因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16:5)
也不可進入宴樂的家同他們吃喝,因為歡樂的聲音就要止息了。 (16:9)

4. 第十六章中提到日子將到,這日子是審判的日子,也是拯救的日子,哪裡可以看到神拯救的應許?
a. 神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並且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列祖之地。」(16:14-15)日子將到,就是先知書中多次提到的耶和華的日子,也就是神的審判與拯救的日子。這日子過去曾應驗在以色列民的歷史中。它同時也是指:在不久的未來要發生的,以及遙遠的末日要發生的。這就是預言的「雙指性」。指向即將來臨的眼前、也指向末世。神不止要把他們趕逐到外邦,也要從外邦把他們大批召聚回來。就如同當日神帶領他們出埃及一樣,他們要從被擄之地歸回,這是​​新的出埃及。
b. 神又應許:「我要召許多打魚的把以色列人打上來,然後我要召許多打獵的,從各山上、各岡上、各石穴中獵取他們。」(16:16)打漁的人、打獵的人,是指外邦巴比倫的軍隊要將他們擄去。也遙指將來主後70年,大災難時所發生的耶路撒冷被毀滅,猶太人被趕散到各地。神如今仍在對付以色列民,要他們迴轉。直到耶穌第二次在來的時候。他們要再度迴轉、歸向神,那是就是以色列全家得救的時候(羅馬書11:26)。
c. 耶利米向神發出讚美:「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16:19)耶利米以神為他的的力量,他的保障,他的避難所。神真是歷世歷代投靠他的人的避難所。 「避難所」也就是一個遭到危險迫害的人,得到保護的地方。人一進入這個地方,他就受到了保護,仇敵不能再追殺。神成了我們的避難所,這是何等的保障、何等的穩固。在經歷了神的懲罰之後,神應許成為願意迴轉之人的拯救,這就是猶太百姓在經歷神審判之後,身為他們存留的希望。
d. 透過耶利米的預言:「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裡,說: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16:20)神又應許:「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16:21 )外邦人也要歸向神,他們要知道自己的祖先過去所拜的,原是虛假的偶像。他們願意離棄偶像,認定耶和華為他們的真神。

應用問題:
1. 耶利米在向神呼求時有一些情緒性的話語(如:15:18)這是輕慢神的行為嗎?神對耶利米這些直言不諱、發自內心的話語,是如何反應?

2. 神是我們的避難所,在祂的面前,我們可以找到赦免、找到安全、找到保護。今日的世界充滿了心靈受傷的、窘迫的、心懷苦惱的、走投無路的,他們能在神面前找到避難所嗎?當他們願意走進教會尋求神的保護時,教會是他們可以尋找到神的地方嗎?

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百姓破壞神的盟約(耶利米書 第十一~ 十三章)

課程目標:
猶大百姓毀壞了神在摩西五經中向他們立下的盟約。期待從本課看到神對背約者憤怒的原因,成為我們今日的警惕。

信息主題:
1. 請略述第十一章耶利米責備以色列百姓背約的歷史背景?
約西亞王重修聖殿時,找到了律法書之後,就在全國推行宗教復興運動。王全心全意與民立約,要遵守、要實行寫在那律法書上一切的話。記錄這段歷史者寫道:「眾民都服從這約」(王下23:3)。歷代誌的作者則寫道:「又使住耶路撒冷和便雅憫的人,都服從這約」(代下34:32)。接著他更進一步,壓制民間拜偶像的事。從外表上看,他的措施是成功的。但是拜偶像之事並沒有完全被壓制。當約西亞在戰場上陣亡之後,拜偶像的風氣再度復起。國家的衰敗的現象,就成了不可阻擋的趨勢了。耶利米書11章、12章的警告,都是針對約西亞王改革後,戰死之前的這個時期的事件而發的。神律法的發現,更加讓耶利米確認,眾民已經破壞了所立之約。所以耶利米會呼籲百姓留意,約西亞向他們所立之約上的話(11:2、6)。

2. 請對比第十一章2~5節所提到的約,以及律法書中的相似的內容?
a. 背約的懲罰:「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耶利米書11:3)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利未記27:26)
b. 守約的福分:「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耶利米書11 :4-5)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未記26:3- 12)
耶利米書中提到了神對背約者的懲罰,與對守約者的賜福,完全就是重申利未記、和申命記中所三令五申的警告。對當時背棄神盟約的猶大百姓來說,可以說是當頭棒喝。因為正是他們在約西亞王,向他們重新宣讀的盟約,他們當時表面上也願意守約。沒想到本質上並沒有脫離拜偶像的生活。

3. 神如何吩咐耶利米責備猶大百姓背約?
a. 頑梗不聽神的警告:神對百姓殷殷告誡:「你們當聽從我的話。」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去行。 (11:7)神與他們立下盟約,要求他們遵行這約,他們卻輕視神的警告。
b. 同謀背叛、侍奉別神:「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有同謀背叛的事。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事奉他。」 (11:9-10)他們密謀背叛神、離開神、去隨從別的偶像。
c. 神警告他們災禍將臨:神必使災禍臨到他們,他們無法逃離。雖然他們向神哀求,但神卻不聽。他們轉向偶像求助,卻完全不能得到拯救。
d. 離棄了真神,崇拜偶像:神責備他們:「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11:13 ) 這句話在2:28先知曾提過。現在重複出現,代表神對他們拜偶像之事的痛心。

4. 百姓對耶利米的態度?神告訴耶利米有人要謀害他,耶利米的反應如何?神如何回复耶利米的質疑?
a. 神告訴耶利米一件事,就是當地的人,正在設一個奸詐的計謀,想要傷害他的性命。而且這群人還是耶利米亞拿突的鄉親,可能是因為耶利米向他們發出的警告,聽來不順他們的心。他們不喜歡聽到責備的話,只願意聽假先知講的虛假的平安。
b. 耶利米就把他的案件向耶和華陳明:「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禀明了。」接著、先知見神未報應惡人,就把他心中積抑的苦楚、對神的質疑、全部向耶和華傾吐。他問:「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你栽培了他們,他們也扎了根,長大,而且結果。他們的口是與你相近,心卻與你遠離。」(12:1b-2)他並不是向神抱怨、也不是懷疑神。而是不能忍受惡人亨通的結果。他要神仔細查驗罪人的心,他們口中說順服、心中其實是背叛。而耶利米要求神明查自己的心意,證明他對神的忠誠。
c. 神回答他說,祂知道他們設計謀害他的事,並且說,祂要用最嚴厲的方法懲罰那些謀害他的人。 「看哪,我必刑罰他們;他們的少年人必被刀劍殺死,他們的兒女必因飢荒滅亡,並且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因為在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11:22b-23)神的回答,表明這一切事都在祂的主權當中。他甚至預告將要來更嚴厲的試練。耶利米所現在經歷過的這些苦楚,比起將要來的患難,就不算一回事了。目前的光景,只不過是與步行之人賽跑,將來則有如與馬賽跑。現今只不過在平安穩妥之地,將來的卻有如波濤洶湧約但河。神要報應惡人,這是神定意要做的事,只不過神要耶利米自己準備好,迎接這要來的災難。

5. 在十三章中,耶和華指示耶利米,去做哪兩件事,各有何意義?
神指示耶利米用具體的事物來比喻神對猶大的棄絕,以喚起眾民的好奇,願意來聽神對他們的警告。
a. 去買一根他可束腰的麻布帶子,然後拿去藏在伯拉河的磐石穴中,過些時候再去把它找出來,讓他看到這條麻布帶子已經沒有價值。耶和華清清楚楚的把這指示的意義告訴了他。這條麻布腰帶就代表以色列全家、及猶大全家。他們原來是貼近主人,為主人所用的。但是如今他們已經敗壞了、就如同腰帶腐爛了一樣。完全失去的價值,只得丟棄,神的子民也是一樣。
b. 第二個指示是以言語的方式表達的,耶和華引用一句俗語:「各壇都要盛滿了酒。」祂說這個吩咐是傳給所有百姓聽的。同時祂也豫告,百姓聽了這話,會回答說:「我們豈不確知,各壇都要盛滿了酒呢?」耶和華吩咐,聽到了這話,他必須向他們宣告:「我必使這地的一切居民,就是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祭司,與先知,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都酩酊大醉。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彼此相碰,就是父與子彼此相碰;我必不可憐,不顧惜,不憐憫,以致滅絕他們。」藉著酒壇的比喻,神要讓他們知道他們都是在往酩酊大醉之路走去,在醉酒之中彼此相碰、跌倒、直到滅亡。

應用問題:
1. 我們今日如何看待神與我們立下的新約,其內容是什麼?我們守約能因此蒙福嗎?如果背棄了盟約,後果是什麼呢?

2. 神回答耶利米的話:「你若與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累,怎能與馬賽跑呢?你在平安之地,雖然安穩,在約旦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 」(12:5)是什麼意思?耶利米在今日所受的冤屈,神未安慰他,反而告訴他將來要經歷的考驗比現今更大,神會讓這麼嚴厲的考驗臨到耶利米的目的是什麼?

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聖殿講章(耶利米書 第七~十章)

課程目標:
猶太人倚靠聖殿與獻祭制度為神與他們同在的保障,卻忘記神對他們要求的是遵行神的道。本段經文要讓人明白神對人所要求的,不是外在的禮儀制度,而是內心的順服聽命。

信息主題:
1. 在第7章1節到8章3節中,耶利米如何責備猶他人依靠聖殿,卻仍然貪愛罪惡的錯誤行為?
本段經文耶利米所要糾正以色列民的重點,就是這句經文所提到的思想:「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可以從幾方面來看耶利米傳講的重點:

a. 不能一面獻祭一面行惡:耶利米首先說,這些來敬拜的人,雖然一方面敬拜,另一方面卻在得罪他們的骨肉同胞。欺壓孤兒寡婦、犯了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的罪。向巴力燒香、拜偶像。他們以為在聖殿的敬拜提供他們神同在的保障,為國家的安全找到了一條捷徑;可是另一方面,他們還繼續干那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的勾當。他們如此的行為是對神的藐視,把聖殿當成賊窩了。
b. 神要如同廢棄示羅一樣廢棄這殿:神過去因以色列民違背神的命令,神因此廢棄示羅、遭到敵人擄掠、被敵人毀滅。北國以法蓮拜偶像離棄神,深夜讓他們滅亡,被異族趕走。如果猶大也是繼續不聽神的話,最終也要像神對待示羅、以法蓮一樣,被毀滅,趕逐出去。
c. 神不允許耶利米為他們禱告:因為這是徒勞的請求,猶大百姓從老到少,都繼續地向天后獻祭、惹神發怒。他們是為自己積蓄憤怒。神要向他們發作。就算耶利米為他們禱告也是沒有用的。
d. 神所要求的是行公義、遵行神的命令:以色列民雖然繼續獻祭、燔祭加上平安祭,這些並不是神向他們要的。他們忘記了,神所要的是:「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7:23 )因他們道德上敗壞、違背神的教訓,獻祭反成為褻瀆神的行為。不聽從神的管教,神的審判必定臨到。
e. 神憤怒他們拜偶像的行為:他們在聖殿中設立可憎之物,就是偶像,將聖殿污穢了。並在陀斐特獻子女給偶像,將他們焚燒在火中。這種極度褻瀆神的行為,必遭到神的報應。陀斐特要成為殺戮谷,被神滅亡的人的屍體多得無處可容,成為空中飛鳥的食物。
f. 犯罪的人連死了都要受審判:先知警告:過去敗壞犯罪之人,即使是君王、祭司、先知,或百姓,他們的的骸骨都要從墳墓中被取出來,曝露在他們過去敬拜的日、月、萬象之下,不再收殮,不再葬埋,這是猶太人所認為生命最悲慘的結局(8:1-3)。

2. 8章4節到九章中,請列出神對以色列民所犯的罪的責備?
a. 故意犯罪不願迴轉:神責備他們:「人跌倒,不再起來嗎?人轉去,不再轉來嗎?這耶路撒冷的民,為何恆久背道呢?他們守定詭詐,不肯回頭。我留心聽,聽見他們說不正直的話。無人悔改惡行」(8:4-6)連空中的飛鳥都知道按照日子、節令來去,以色列民卻不知道耶和華的法則。這是故意犯罪不知羞恥。
b. 自以為有律法、卻貪愛虛謊的話:以為自己有智慧,有神的律法而自傲。身為文士卻用虛假的文字傳講錯誤的教導(8:8)。全國上下都一味地貪婪,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明明百姓受到嚴重的損傷,他們卻虛飾外表,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根本就是謊言。這些不知羞愧、恬不知恥的人,主要讓他們的妻子、田地都被擄掠。
c. 欺詐說謊攻擊鄰舍:神責備他們:「他們彎起舌頭像弓一樣,為要說謊話。他們在國中增長勢力,不是為行誠實,乃是惡上加惡,並不認識我。」 (9:3)他們的舌頭如尖銳的兵器,以欺詐的謊言攻擊別人。連鄰舍彼此都無法信任,互相攻擊、口蜜腹劍。因為他們已經沉溺於作孽,個人訓練自己說謊,以致敗壞成性、無法迴轉。
d. 不遵從律法、卻跟從偶像:神責備他們:「因為這百姓離棄我在他們面前所設立的律法沒有遵行,也沒有聽從我的話;只隨從自己頑梗的心行事,照他們列祖所教訓的隨從眾巴力。」(9:13-14)神願意他們遵從神的律法,聽主的話,但是他們心中頑梗、剛硬。順從自己的頑固的心意,隨從偶像巴力。以為巴力是供應他們生活豐富的主。他們的行為惹神厭惡,神要讓刀劍追趕他們,直到他們滅絕。

3. 請按照第10張所敘述的內容,比較真神與偶像的差別?
a. 真神是永存的、偶像是人造的:「他們在樹林中用斧子砍伐一棵樹,匠人用手工造成偶像。」(10:3)
b. 真神是大能的、偶像是無能的:「不能說話,不能行走,必須有人抬著。你們不要怕它;它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耶和華啊,沒有能比你的!你本為大,有大能大力的名。」(10:5-6)
c. 真神是智慧的、偶像是愚昧的:「他們盡都是畜類,是愚昧的。偶像的訓誨算什麼呢?偶像不過是木頭。」(10:8)「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10:12)
d. 真神是真實的、偶像是虛無的:「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都是虛無的,是迷惑人的工作。」(10:14-15a)

應用問題:
1. 請讀這節經文:「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7:6)這句話對今日基督徒的警惕是什麼?基督徒對神的敬虔,與對周圍鄰舍的愛心行為表現,兩者有何關係?我們教會有這種能知不能行的問題嗎?

2. 宗教儀式的目的為何?在哪些些情形下,遵守宗教儀式,也可能成為得罪神的事?從第七章的經文中我們看出,奉行禮儀、與行為上順服神心意,神更看重的是什麼事?

3. 請思考人為何會拜偶像,他們有什麼吸引力?真神的屬性公義、慈愛、聖潔、大能,明確記載在聖經中,向世人顯明。但是為何世人不願親近真神、信靠真神,反而願意信靠荒誕、虛無、性格變化無常的偶像?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神定意審判 (耶利米書 第四~六章)

課程目標:
神對悖逆的以色列民發出審判的警告,敵人節節進逼,審判就要來臨。本段經文為了要讓神的子民當知道神懲罰的嚴厲,斷不可掉以輕心。

信息主題:
在前面的第二到第三章:先知譴責百姓的罪、再呼召他們悔改歸向神,本章則講到先知豫告即將臨到的審判。可以分成三個段落:首先,是審判的宣告、其次是審判的理由、最後是描寫審判所用的工具及其程序。

1. 在第四章中,先知如何宣告將要來臨的審判?
a. 審判必突然臨到:「宣告在耶路撒冷說:你們當在國中吹角,高聲呼叫說:你們當聚集!我們好進入堅固城!應當向錫安豎立大旗。要逃避,不要遲延,因我必使災禍與大毀滅從北方來到。有獅子從密林中上來,是毀壞列國的。它已經動身出離本處,要使你的地荒涼,使你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因此,你們當腰束麻布,大聲哀號,因為耶和華的烈怒沒有向我們轉消。」(4:5-8)先知看到審判逐漸逼近、仇敵的攻擊將快速無比地臨到。他呼籲百姓「要逃避,不要遲延」。他形容敵人如獅子從密林中上來,而且是已經開始行動了,要毀壞列國、使地荒涼。人在此時只有膽戰心驚、哀哭切齒。神的審判實在是可怕。
b. 眾民的領袖驚訝:「耶和華說:到那時,君王和首領的心都要消滅;祭司都要驚奇,先知都要詫異。」(4:9)原本怠忽職守的領袖,原來輕忽拜偶像的事,以為神不會審判。只傳達平安的假預言。當他們見到神的審判的可怕,而驚訝莫名。
c. 仍留下悔改的機會:「耶路撒冷啊,你當洗去心中的惡,使你可以得救。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4:14)即使在審判的宣告中,神仍留給以色列民悔改的機會,願意他們洗去罪惡、迴轉歸向神。
d. 為審判而悲哀:「我的肺腑啊,我的肺腑啊,我心疼痛!我心在我裡面煩躁不安。我不能靜默不言,因為我已經聽見角聲和打仗的喊聲。」( 4:19)把內心的痛苦描述出來。他的內心真是痛苦無比,審判必然臨到,無可避免。審判的結果又是一片毀滅、蕭條的景象(4:26)。他愛他的同胞,但他還是必須忠實宣告,不能避免的悲慘結局。

2. 按第五章所說的,審判臨到的原因是什麼?
a. 因為他們行為上的完全敗壞:先知到處找,竟然找不到一個行公義、求誠實的人(5:1)。對神的擊打,不傷慟;對神的毀滅,不受懲治。心中剛硬過於磐石,不肯回頭。 (5:3)頑固不化、不肯悔改。連神所毀滅的所多瑪都不如,因此不可能得到赦免。他們當中、從上到下都不聽神的法則。貧窮人,或許因無知而心中愚昧,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法則。 (5:4)。既然在一般的人中找不到,他就轉去,在尊大的人,統治者中間找。誰知道,這些人也是一樣,「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讓他大失所望(5:5)。
b. 故意不聽神的警告:先知一再宣告審判的事,並描述那可怕的懲罰。他們的反應卻是:「他們不認耶和華,說:這並不是他,災禍必不臨到我們;刀劍和飢荒,我們也看不見。」(5:12)審判之所以臨到,乃是因為百姓內心的背叛、忤逆。他們不是無知,而是故意頂撞。 「但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他們叛我而去,心內也不說: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5:20-22)他們有眼卻不去看,有耳卻不去聽。他們是故意隔離,不敬畏神。 「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借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5:30)先知、祭司、和百姓,聯合起來犯罪。因此,除了審判臨到以外,別無選擇。

3. 先知怎麼描述所要臨到的審判所用的方法及其過程?
a. 耶路撒冷將被毀滅:那將來攻打的仇敵從北方而來,是兇猛、殘忍的。他宣告耶路撒冷將被攻陷毀滅。然後他又用葡萄被摘了又摘,來說明審判是如何的徹底。無論男女老少,無論城市鄉間,都要受到這個懲罰。
b. 以色列民活在虛謊當中:全國都崇尚虛假的事:「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婪,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又相信假先知錯誤的預言:「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6:14)他們以為犯罪沒有事,能夠安心的繼續活在罪中。他們不為自己行可憎的事而慚愧、也不知羞恥。神要向他們討罪,讓他們跌倒在仆倒的人中。 (6:15)
c. 以色列民故意不聽神的勸告:神曾勸告他們遵行神的道,要他們行在古時的善道上,他們卻故意不行在其間(6:16)。他們故意不聽神的律法,厭棄神的訓誨。神就激動性情殘忍,不施憐憫的敵人來攻擊他們。神故意放下絆腳石讓他們跌倒,他們全家要一同跌在其上而滅亡。 」(6:2​​1)
d. 眾民在審判中驚嚇喪膽:先知描寫他們聽到作戰的風聲,手就發軟。知道將被毀滅的命運就被痛苦抓住,彷彿產難的婦人。 (6:24)他們因不怕神,繼續作孽而遭受神的審判。當審判一旦來臨時,卻又驚慌失措,如喪家之犬。
e. 神用先知來考驗以色列民:神加給耶利米力量。在百姓中成為「高台」,就是作為試驗百姓的人。他的事工卻徒勞無功,因為百姓都是極其悖逆的。神讓外邦人的仇敵來判斷他們。人必稱他們為被神所棄掉的「銀渣」,毫無價值可言。以色列人棄絕了神,神也棄掉他們。雖然曾是神的選民,最後卻落得被人指責、棄絕、視為無有。

應用問題:
1. 神會因為我們的悖逆,興起我們的敵人來懲罰我們嗎?祂懲罰的目的是什麼,要毀滅我們,還是期待我們迴轉?如果我們硬是不迴轉,懲罰真的會實行到底,最終使我們滅亡嗎?

2. 如果神呼召你想耶利米一樣,想自己的百姓發出神對他們悖逆的責備,以及審判的宣告,而百姓卻又偏偏剛硬不迴轉,我們眼見審判就要來臨,我們的心情是如何?憤怒、哀傷、無動於衷?

以色列民背棄神(耶利米書 第二、三章)

課程目標
讓我們知道神對於離棄祂的子民是極其傷痛,殷切期待他們迴轉。神向他們呼喚,讓他們想起過去神向他們施的恩典,同時警告他們如今背道之後的悲慘境況,希望喚起他們悔改的心。

信息主題:
1. 第二章起耶利米對猶大的信息,是發生在何種歷史背景之下?
約西亞在位的第十三年,耶利米開始了他的先知侍奉。五年之後,約西亞領導一次宗教革新的運動,改革猶太人拜偶像的敗壞風氣。耶利米書第2-6章的內容,正是在約西亞早期清除偶像時發生的事。這一個時代的特色正如先知所說的:「雖有這一切的事,他奸詐的妹妹猶大,還不一心歸向我,不過是假意歸我。」(3:10)。王雖然誠心推動革新,不過那隻是表面上的革新而已。就全國整體來講,這個革新並沒有深入民間,百姓的心還是遠離神。正如神對祂百姓所發出的責備:「你們的列祖見我有什麼不義,竟遠離我,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的呢?」(2:5)耶利米在這段期間所發出的信息,大都是爭辯、警告、和呼籲。

2. 從2章1到5節,我們如何能看出神對以色列民從忠誠到悖逆,心中的失望與傷痛?
a. 對過去的肯定:神在責備以色列民背道之前,先告訴他們原本親近神的情形,神描述過去與他們深重的感情。所以神在責備他們之前,先說出對他們肯定的話:「你幼年的恩愛、婚姻的愛情、你怎樣在曠野、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我都記得。那時以色列歸耶和華為聖,作為土產初熟的果子。」(2:1-3)「我領你們進入肥美之地,使你們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神實在是愛他們、施恩善待他們。到如今神還記得此事。
b. 對悖逆的失望:「你們的列祖見我有什麼不義,竟遠離我,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的呢?」(2:5)從這兩段的對比,就可以讓我們看到,神的責備是根據那句肯定的話而發出的。比起以色列民早期與神良好的關係,現在的情況可說是極端墮落。看看百姓是從什麼樣的光景中跌倒下來的。以下是三個對比:
c. 背棄的愛人:神把自己作愛人,把祂的百姓當作被愛的人。神還記得,在以色列民剛開始跟隨神的那段時間,他們對神的態度、是那麼有愛心。可是現在一切都改變了。 「他們竟遠離我。」這就是神對祂百姓的看法。他們遠離了祂。再也沒有愛。
d. 遠離的跟隨者:以色列民早先在曠野末耕之地跟隨神,現在卻去隨從虛無的神。他們開始成為一個國家的時刻,神用大能的手,把他們帶出埃及,進入曠野,歸祂為屬祂的百姓。那時他們存著單純的心跟隨祂;如今他們卻遠離神,為自己鑿出一個池子,卻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e. 不忠的子民:過去以色列是歸耶和華為聖,是屬於祂的,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祂的。當時以色列受到祂的保守,不致於遭遇任何外在力量的侵擾。後來,以色列變為虛妄的、愚頑的,就成為仇敵擄掠的目標。

3. 在2:4-8,耶利米責備那些猶太的領袖人物?
a. 祖上之輩(Fathers):「他們也不說:那領我們從埃及地上來,引導我們經過曠野,沙漠有深坑之地,和乾旱死蔭、無人經過、無人居住之地的耶和華在哪裡呢?」(2:6)他們的祖上、父老輩份的先人,已經忘記神在曠野帶領他們的歷史,忘記了神的恩典,不再提說。
b. 祭司:「祭司都不說,耶和華在哪裡呢?傳講律法的都不認識我。」(2:8a)祭司本該教導百姓認識神,他們連自己都不認識神,更何況百姓。
c. 官長:「官長違背我」(2:8b)官長是神指派領導眾民的,如今卻怠忽職守,違背神的託付。
d. 先知:「先知借巴力說預言,隨從無益的神。」(2:8c)原是為神發出警戒話語的先知,卻藉巴力說預言,勸導百姓拜偶像。

4. 從神責備的話語中,我們看到神認為以色列民做了什麼背棄神的事?
a. 將真神換成了偶像:「你們且過到基提海島去察看,打發人往基達去,留心查考,看有這樣的事沒有。豈有一國換了她的神麼?其實這不是神,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換了那無益的神。」(2:10-11)先知要百姓看看外面的列國。那些人對他們的神如何忠心;並把他們的忠心,和祂百姓對神的不忠相對照。列國的神是假神,以色列的神是真神,是信實的。但以色列百姓竟然換了他們的神,背棄真神,追求假神。
b. 不靠神、靠人為的政治勢力:他們本是神的百姓、在神眼前有這麼崇高的特殊地位,卻墮落、轉離神,不再倚靠祂。 「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2:13)他們離棄了耶和華。這是他們所行的第一件惡事。其他的惡事,其實都是由它衍生出來的。那些危害他們國家、政治、社會上的惡事,那一切的敗壞、墮落,都是從離棄神而來。 「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就是指以色列已經離棄了神,倚靠他們的政策,而不尋求順服神。他們想運用外交政治的手腕,在列強的夾縫中求生存。如先知所說的:「現今你為何在埃及路上要喝西曷的水呢?你為何在亞述路上要喝大河的水呢?」(2:18)他們想要靠著外邦政治勢力的保護。然而,這個國家忘記了神,靠自己的力量,想出的投機之道,是不能存水的池子,無法保護國家的安全。
c. 道德上的敗壞:「你說:我必不事奉耶和華;因為你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屈身行淫」(2:20)「你雖用鹼、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跡仍然在我面前顯出。」(2:22)這些不單指信仰上拜偶像的淫亂,也是折實際上用淫行來祭拜偶像。
d. 平安時離開神、遭難時才向神求救:「他們向木頭說:你是我的父;向石頭說:你是生我的。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及至遭遇患難的時候卻說:起來拯救我們。」

5. 在第三章一節到第四章五節中,神如何呼喚他們悔改?
a. 神願意再次接納他們:「但你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3:1)神對祂子民的愛,超過世俗對淫婦的厭棄。神願意接納一個不貞的淫婦,再度回到祂的懷抱。只要他們願意悔改離棄淫行。神憐憫的愛、赦罪的恩典是我們所不敢想像的。
b. 呼喚他們從背道中迴轉:「你去向北方宣告說:耶和華說:背道的以色列啊,回來吧!我必不怒目看你們;因為我是慈愛的,我必不永遠存怒。這是耶和華說的。只要承認你的罪孽,就是你違背耶和華─你的神,在各青翠樹下向別神東奔西跑,沒有聽從我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並且我必將你們從一城取一人,從一族取兩人,帶到錫安。」(3:12-14)神願意接受悔改的以色列民,呼喚他們迴轉,甚至向他們宣告不計前嫌。但是神對他們的要求就是他們能承認自己的罪孽。只要是迴轉的人就是神所留下的餘民。必得神保全,歸回耶路撒冷。
c. 賜他們合神心意的牧者:「我也必將合我心的牧者賜給你們。他們必以知識和智慧牧養你們。」(3:15)羊沒有牧人容易走迷,神願意賜給他們合神心意的牧者。這位良牧會以知識與智慧來牧養神的子民。
d. 警告他們迴轉以免遭懲罰:「耶和華說:以色列啊,你若回來歸向我,若從我眼前除掉你可憎的偶像,你就不被遷移。...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們當自行割禮,歸耶和華,將心裡的污穢除掉;恐怕我的忿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如火著起,甚至無人能以熄滅!」(4:1-4)神雖然明確的警告以色列民,懲罰就將來臨。目的仍是期待他們能悔改,以免去神的懲罰。這個懲罰就是他們將會被滅在外族手中,被擄到外邦。但是如果他們能從心裡除掉污穢,神就能保全這群迴轉的人。

應用問題
1. 神以外邦人對他們的假神忠心,來對比以色列民對真神的不忠。今天的基督教會內,是否還是存在對神不忠的人?比起而其他宗教信徒對他們假神的熱心,我們對基督的熱誠是否更高?如果不是,請思想我們為何會如此?
2. 以色列失敗的原因。乃是他們離棄神、拒絕神的呼召。我們跟隨耶穌的人是否也可能會落入這種離棄神的危險?當一個人不信、離棄神了,他還能算是一個基督徒嗎?我們如何解釋他當初曾經跟隨主的這個現象,是以救恩會失落、或是此人沒有得救的信心?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