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1日 星期六

與主同死、與主同活


(羅馬書6:1-11)
前一陣子「舉目」雜志誌登了一篇基督徒都感到興趣的文章:「我為什麼長不大?」提出這個問題的弟兄,自稱是個混混基督徒,提出他的反面見證。他曾經對主努力追求,但是經過了生活上的挫折,對信仰生出失望,他說出了一句令人憂心的話:「將來在天國,我也不求什麼獎賞,只要拿個小板凳在門口看門就好了。」這種想法並不是特例、是個普遍的現象。回想一下我們屬靈成長的經過,信主時非常興奮,經歷了自己的生命發生了重大的改變,也立志一生跟隨主到底。可是經過了一些生活上的挫折、與信心上的考驗。我們才發現當一個基督徒並不是如想象中的容易,我們開始產生了疑惑。聖經中應許的豐盛的生命,我怎麼嘗不到呢?有的弟兄姊妹更因此感到灰心,信仰在原地踏步、甚至走回頭路。這種失望的情緒,源自於我們對救恩片面的了解。我們在信主的過程中聽到了很多美麗的應許:「信耶穌上天堂、信耶穌得平安喜樂。」卻不太強調,信耶穌的人也要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所以我們對稱義的信息耳熟能詳、對成聖的教導卻較不熟悉。甚至有人以為稱義就是得救的全部,信主了就等著將來上天堂。這是一個對救恩的誤解。只留在稱義的地位,卻未活出成聖生命的基督徒是十分可惜的。稱義與成聖是基督徒經歷拯救的兩個過程,到底成聖的道路是不是基督徒都要走的?還是只是部分願意追求的人才去走。羅馬書第六到八章,就是講到成聖的主題。

基督徒在成長的過程中還會遇到一個常見的問題。為什麼我還會犯罪?主對我的救恩會不會因為我犯罪而離開我。這是個讓許多基督徒感到疑惑、甚至有點羞愧的問題。我們常聽到有不信主的朋友問,你信了基督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如果我們與原來不信主的時候一樣,原來我們自私自利、現在信主了還是一樣。原來與人勾心鬥角,信主了之後還是如此、原來貪愛罪惡、信主了絲毫不改變。那別人就會責問我們:如果沒有什麼差別,為什麼要信主?這是每一個基督徒應該問自己的問題?信仰在我們的生命中產生了什麼衝擊。我對罪的態度,有了什麼改變?
甚至有的不信主的人諷刺基督徒,基督徒就是一群不斷認罪、認完了又犯罪的人。我們面對這樣的批評,如何解釋呢?他們是說出了部分的事實。基督徒的一生一直在面對罪的引誘,也一直在為自己所犯的罪認罪。但是這是不是虛偽呢?還是這是成聖道路中必要經過的過程?讓我們從羅馬書第六章一起來看這個問題。

不可仍在罪中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保羅在這裏提到這個問題,似乎是在回答一些挑戰因信稱義的人的提問,因為他們誤解了因信稱義的意思,把神的恩典當作可以繼續犯罪的保證。在第五章最後,保羅說:「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有人就誤解成:反正救恩是神白白賜下的恩典,神能赦免一切的罪,罪犯得越多,神的恩典就越多。有這種想法是不明白恩典的目的,是錯誤的想法。恩典的目的不是叫我們放膽的去犯罪,而是叫我們脫離罪的生活,成為神所要求的聖潔的子民。

這裏的仍在罪中動詞是現在時態,是繼續保持犯罪的生活形態,住在罪裏面的意思。這裏的經文不是處理基督徒是否可能會犯罪的問題,而是討論一個基督徒是否應該繼續留在罪中。一個把犯罪當成個人生活的常態的基督徒,是不正常的、是不應該的。保羅問:「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答案是斬釘截鐵的:「斷乎不可!」絕對不行,有這樣想法的人、濫用神恩典。背離了因信稱義的道理。可能有人誤解了恩典的真意,會濫用神的恩典,但是我們必需知道,神禁止我們有這種「賴恩犯罪」的心態。而且我相信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應該有這種想法。我們不是拿著赦罪的恩典當作保障,繼續安心的犯罪下去。而是願意靠著主的力量,一步一步的遠離罪、漸漸的活出更像主耶穌的生命。我們就是在這樣的跌倒、又站起來的過程中走完人生的道路。

為什麼不能繼續犯罪呢?因為我們的喜愛犯罪的生命已經與主同釘在十字架、已經死了。怎麼可能一個在罪裏死了的人,卻仍然喜愛在罪裏生活。這是矛盾的,是不合理的。我們現在活著的生命是從主裏領受的新生命。這個新生命與留在罪中、貪愛罪惡的生命是不相合的。我們既然已經信主、從主領受了一個新生命,就不能表面上說一套,實際上做一套。成為一個表裏不一的人。

主對我們信靠祂的人的期待是:要我們過成聖的生活。成聖與稱義是緊接在一起的,走成聖的道路不是個選擇,而是必要的。我們既然已經罪得赦免、脫離了主的憤怒、不再定罪的命運中。我們理所當然要活出與稱義地位相稱的生活。稱義只是免了我們的罪債、與罪咎,是地位上的得救,在我們信主時已經做成了。成聖則是脫離罪對我們控制的力量,是生命實質的改變,是需要我們每一天靠主賜下的力量,一起成就的。

成聖生活的根基就是,與主聯合,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在活的形狀上也與主聯合。舊的我與主同死,並能讓我們活出主所賜的新生命來。也就是對罪死、對主活。這是整個走成聖道路的基礎。我們接下來就要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

向著罪死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保羅在第二節提到「我們在罪上死了」ESV聖經翻成we died to sin 也就是向罪死。我們是怎麼樣向罪死的呢?以下有四節經文是保羅所提到的「與主同死」相關的,讓我們一起來看與主同死的意義、特別注意它們的時態。第三節:「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受洗歸入死是過去式,也就是過去一次成就的動作。我們因信稱義的人,過去在受洗時就已經歸入主的死了。主在兩千年前已經為我們而死。我們則藉著洗禮表示我們也與他同死。第四節:「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埋葬是過去式,我們藉著洗禮表明自己與主同死、也與主一同埋葬了。第五節:「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這裏的「若」翻成「既然」會更好,因為作者認為假設與事實相符。與他聯合是完成式是指已經完成的動作,從他們接受基督以來,一直到說話的當時,他們一直都是與主的死聯合、並與主的復活聯合。第六節:「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這是過去式,表示我們與主同釘十字架,是在我們的舊人,在我們信主時,就已經與主同釘死,這是早已一次做成的事。這四節經文所提到的是都是同一件事,動詞時態不是過去式就是完成式。表示我們一個信主的人,既然已經因信得到稱義的地位,與主同死就是已經發生的事情,不是我們將來才要努力完成的事。這裏保羅所說的與主同死、與主同活,是特別強調自己,已經站在與主的生命發生聯合的地位上,不是講基督徒的生活已經全然不再犯罪。不要誤解保羅的意思。這幾節經文中清楚的描述了,基督徒在得稱義上已經得到的地位,我們的罪在基督裏已經被赦免,我們的身份是一個已經與主同死的人。先講地位上與主同死同活、然後再講生活中實際活出所站的地位。我們既有這樣的身份,就要活出與身份相稱的行為。這是保羅警惕基督徒的用意。

客觀主觀的死
主的被釘十字架是在兩千年前就已經發生的事,祂在十字架上代替了我們接受了罪的刑罰,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而那個時候我們還沒有出生。怎能說與主同死呢?是的,雖然我們還沒有出生,罪還沒有犯。但是主耶穌在那個時候,已經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連我今天所犯的罪也為我承擔了。他不是為自己的罪,而是為了我們的罪。我們的罪在那個時候就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主為我被釘死,是基督在歷史中客觀所成就的救贖之工。而我們今天相信主、認罪悔改、是讓這個客觀的救贖之恩,在我們身上發生主觀的效用。主的死與復活是過去的事,不是主在我信祂時才為我而死,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那個時刻,我們的罪就與祂一起被釘了。但是與主聯合的經歷,卻是在我們信主時才發生在我們身上。在我接受救恩時,我才主觀的認識到主是為我死、我已經與主同死了。我們藉著信靠主耶穌、認罪悔改,並接受洗禮,象征與主同死、也就是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當我們浸入水裏之後,從水裏出來,象征與主同復活,得到了屬靈的新生命,在復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洗禮表明的意義就是與主聯合,也就是與主同死、與主同活。接受洗禮只不過是藉著外在的儀式,表明自己與主聯合。

過去主為我們客觀地完成的救贖之工,今天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基督在歷史上客觀的代死,幫助我們明白自己已經蒙主救贖的地位。我們還要主觀的認定,自己的罪已經在十字架上被主贖清了。我們如果不認清楚主所為我們成就的這一切,就會在自己是否已經得稱義,是否自己已經是與主同死的問題上,搖擺不定。既然知道自己已經得到了稱義的地位,自己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們就真要活出一個向罪死的生活來。耶穌為我而死的恩典,既然已經臨到了我的身上,從此我也願意繼續走成聖的道路,活出與主聯合的生命。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這裏教訓每一個基督徒,先要明白自己在主裏的地位。我們不再是一個屬罪的人,毫無抗拒能力地向罪活著,我們乃是一個新造的人,是與基督同死同活。擺在我們前面的道路很清楚,我們今後努力的目標,就是活出成聖的生活。不要疑惑自己稱義的地位、不要看到困難就走回頭路。乃是義無反顧地走成聖的道路到底。保羅藉著肯定他們現在擁有的地位,警告他們不要做出與稱義的地位不合的事,繼續留在罪中生活。也就是保羅當時所指責的「賴恩犯罪」的事。

向罪死的生活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再來看當我們認定自己已經與主同死,會在我們行為產生何種影響?向著罪死,表示罪在我的身上再也沒有權勢。「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舊人是什麼,也就是原本在我們不信主時,不服神的命令、習慣活在罪中的生命。也就是我們從亞當遺傳下來的控制我們,讓我們貪愛犯罪的本性。在我們未信主時,這個罪性轄制著我。我想要脫離它也無從脫離。當我接受主耶穌,知道了我們的舊人原來已經與主一同釘在十字架。那個被釘死的舊人,不能再來控制我們,我們心中有聖靈在管制我們。那是不是說我們不再犯罪了呢?並不是的,我們信主之後,內心仍然有殘餘的罪性,只要我們還活著,生命之中就有肉體存在。我們的肉體就是人性當中軟弱無能,容易被罪所引誘的部分。我們要終其一生,靠著聖靈與我們心中的私欲繼續爭戰。但是我們不再像以前一樣,陷在罪中無法自拔,乃是可以靠著聖靈的力量,脫離罪的轄制。罪雖然還會來引誘我們,但是我們卻不是它的奴隸,因為我們的身份已經不同了。我們是屬基督的,是活在基督的權柄底下。向罪死的意思,最主要就是知道我們可以不再受罪的轄制。我們有了新的主人,就是主耶穌。我們已經換主人了,原來的主人不能再管我,我應該聽新主人的話。這不單是理智上的認知,更是一個意志上的決定。是我們向魔鬼勢力的宣告,也是我們對主的忠心的誓約。

成聖的過程不是一帆風順的,需要我們努力付出代價,對付肉體的情欲。我們也深知自己力量的有限,如果不靠聖靈的幫助,我們必然會常常跌到。然而我們不該留戀罪中的生活。因為我們對著罪,是已經死了。已死的人,不再對罪有興趣。不管它再怎麼詭計多端的引誘我們,我們要深深明白自己對著罪已經死了。就如已經結婚的人,就應該心如止水,不該對婚姻之外的花花世界,再抱著任何的幻想。雖然有時我們會軟弱跌到,我們不要以為自己是沒有希望的。好像以為罪的權勢又把我們從主的手中奪走了。只要我們堅守信心住在主裏面,撒旦的權勢不能傷害我們。

有一個故事可以讓我們明白從罪的權勢中掙扎的痛苦。有一位幫助人福音戒毒的劉民和牧師,他曾經是深陷毒癮的人。青少年時期的他混跡香港黑道,十五歲開始吸毒,他原本以為吸毒可以帶給他快樂和滿足。但是很快地他就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他二十五歲那年,在一場幫派鬥毆中身受重傷,對方以摔碎的酒瓶,硬生生地鋸斷他的腳跟。在醫院的病床邊,母親在苦口婆心地叮嚀:「回頭吧!只有愛,才能化解仇恨。」他深感後悔、立志前往香港的晨曦島接受福音戒毒。在島上,毒品來源斷絕,身邊只有聖經、還有靠神。在戒毒過程中,他受到了身心激烈的痛苦,對一個依賴毒品已經十年的人來說,沒有毒品,猶如斷水斷糧。在晨曦島上,沒有退路,他必須獨自承受所有藥物戒斷的生理反應,如嘔吐、焦慮、哭號等。曾經好幾次受不了毒品的誘惑,從新步上老路。為了堅持戒毒的決心,他曾經把自己綁在房間裏,可是毒癮一發作,他又破窗而出去找毒品。他形容自己戒毒時的心情,對自己萬念俱灰,毫無活下去的意志。

毒癮最可怕的不是「生理依賴」而是「心理依賴」,生理的依賴可以隨著時間而減低。而心理依賴才是最難戒斷的部分,它往往跟隨吸毒者一輩子,讓他們戒了又吸,憑著自己完全無能為力。劉民和在毒癮發作時,有一個弟兄到他的床前告訴他「耶穌愛你」。劉民和卻問他:「跟我講這個有什麼用?這裡有沒有煙?有沒有酒?」弟兄搖搖頭。犯癮時,他唯一的依靠是禱告。開始時他他認為:禱告是在跟「空氣」講話、是自我安慰。慢慢地他和開始感受到神的同在,試著跟神說話,並從聖經中領會神的語言。他也開始學習誠實與愛人,並且改變生活中的惡習。一段時間之後,他終於戒斷了體內的藥癮,更重要的是他戒除了心中的毒。

一個被罪所控制的人,就是如同有毒癮的人一樣,受罪的轄制、無法自拔。若要脫離罪的捆綁,就要像戒毒那樣,需要一個徹底的改變、全新的開始。罪在人的生命中也是如此,罪侵蝕了我們的生命,摧毀了我們的生活,破壞了我們與他人之間的關係。從罪中得釋放,靠著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的,唯一得到救贖的途徑,就是靠主耶穌的寶血來贖回我們。這就是為什我們需要信靠主耶穌,讓受制於罪的舊人與主同死,才有可能活出新的生命。

一個吸毒的人戒毒之後,他還必須面對生活中的考驗。基督徒也是一樣,當我們脫離了罪的捆綁之後,當神拯救了我們、賜給我們新生命之後,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需要每天去面對新的生活。不要以為我們脫離了罪的捆綁之後,就自然不會再受罪的引誘,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我們在信主之前,犯罪不太會成我們太注意的事,因為我們原本就活在罪的控制底下,已經習慣了這種生活。但是,當我們信主之後,情況就不一樣了,心中聖靈與情欲激烈地征戰。魔鬼仍然會藉著我們的肉體引誘我們再去犯罪。就如同戒毒後仍然有的身心反應,當我們決志信主,向著罪死的時候,我們的身份已經不同了。過去我們只有被罪牽著鼻子跑,是罪的奴隸。如今則能夠靠著主所賜的力量,對罪說不、不再走回頭路。與主同死同活,不單是只有遠離罪的決心,我們還需要靠著神,竭盡全力去打這場屬靈的征戰。這就是基督徒向著罪死後,所要面對的考驗。接下來我們就要進入另一個主題就是,向罪死的人,應該如何活? 讓我們來看以下幾節經文。

向著主活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我們向著罪死,目的是什麼?是要讓我們向著主活。也就是讓舊人與主同死、並活出主所賜的新生命來。聖經中哪裏提到該怎麼活?第二節說得很清楚:「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答案是不可能。在罪中活著是與我們已經有的得救身份不合的。既然已經向罪死,就絕對不該再活在罪中。那應該如何活呢?第四節告訴我們:「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就是要活出新的生命。如同主耶穌從死裏復活,顯出來父神的榮耀的大能。我們與主復活聯合的人,也要同樣經歷這種大能。叫我們厭棄從前不信主時貪愛罪惡的生命,靠著基督從死裏復活的能力,活出新生命的樣式。這新生命與我們過去習慣性地在罪中的生活是水火不容的。因為我們已經與主聯合,我們的生命已經改變了,不能再繼續活在罪中,讓主擔憂。有一句話許多基督徒常常記在心中,就是What will Jesus Do?主耶穌會怎麼做?我們不是與主同活嗎?那些骯臟污穢的事,我們做的時候能夠平安嗎?當我們犯罪,心中的聖靈會警告我們。這就是我們已經重生的記號。當我們知道聖靈與我們同在,我們就提醒自己WWJD。既然耶穌與我同活,我就不能放任自己,再去過罪中的生活。

請再看第八節:「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這裏的「若」也可翻做「既然」。如今既然我們已經與主同死,就相信必然要與主同活。與主同活的基礎,是建立在先與主同死的上面。先死了才能生,不願與主同死,就不可能與主同活。我們應當明白新生命的樣式,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改變,而是出於重生得救的生命。沒有重生就不可能有基督所賜的生命,舊人不被釘死,我們沒有辦法憑著自己脫離罪的轄制。沒有與主同死、與主同活也就完全不可能。基督徒所傳的福音是先信靠耶穌,再追求行為的改變。神對我們的拯救是先赦免我們的罪、賜給我們新生命、再要求我們過成聖的生活。沒有生命的改變,行為上的修養只不過是表面功夫,不能真的救我們。基督徒活在世上的生命已經改變,不再是為自己而活。保羅在腓立比書2:21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加拉太書2:20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因為我們已經與主的生命相連,我們不再為著滿足自己的私欲而活。這就是主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

讓我們再來看第9-11節:「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第六章有相當多的新名詞,我們要了解其中的相似之處,和其中的差別。「向著罪死」和「與主同死、同活」再和「看自己是死的、看自己是活的」有什麼差別?向著罪死是表明自己在罪面前已死,與罪脫離了關系,罪不再能來轄制我。與主同活,是指主觀的經歷,在生活中活出與主同在的生命來,也就是稱義之後,所走的成聖的過程。「看自己是死的、看自己是活的」是何意?這句話中有一個字「看」,就是「算作」的意思。我們對罪把自己算做是死的,對神算作是活的。這句話更強調的是效法基督向罪死、向神活。我們主觀的認定自己與基督的生命聯合,也是向罪死、向神活。基督是如何向罪死?他向罪死,不是因著自己的罪受死,而是為了代償我們的罪,成了罪的樣式,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從死裏復活顯明他不受罪與死的勢力的管轄。對於罪的權勢來說已,祂經死了,罪在祂的身上沒有轄制的力量。我們對著罪,也是效法基督,看自己是已經死的人,不再受罪惡權勢的管轄。「看」這個字動詞時態是現在式命令語氣。也就是說保羅要我們持續不斷的,在罪上認定自己是已經與主同死;在神面前,卻認定自己與主同活。既是認定,也就是信心的表現,可見我們在成聖的過程中,還是要靠著對神的信心,仰望神賜下的能力。同時也要知道成聖的道路不是一步到位、有許多的困難、誘惑、挑戰,我們是一步一步,漸漸的活出聖潔的生活、越來越像主。向著罪死,是我們死,不是罪。罪仍然活躍在世界上,它不會放過我們,它時時想找機會在我們身上擊敗我們。我們一生當中仍然會經歷罪的誘惑。當誘惑來的時候,我們不必再像以前不信主時一樣,當它的俘虜。任它宰割、無法自拔。乃是可以向罪說:「對不起!我不是受你管轄的了。對你我已經死了,我再也不會向你有任何的屈服!」

在罪面前看自己死了,在神的面前,卻看自己是活的。這是我們信主的人所深信的事實、也是我們一生道路的根基。我們不是靠著自己的力量戰勝罪,若不是靠著神的力量,我們是戰勝不了的。當罪的引誘來的時候,財富、情欲、享受、名利出現在我們面前,我們是心動呢?還是我們願意對它說說:「我已經向罪死了,不要再來干擾我了。」我們現在乃是活在神的面前,與基督同活。我們活著的目標不是做罪的奴僕、服事它。而是做神的奴僕,凡是討他的喜悅。

讓我們再回到開頭的那篇文章「我為什麼長不大?」的作者,事實上他是一位對主非常認真的基督徒。只不過在成長的過程中,經歷了神給他的的考驗。他曾經下定決心好好服事主,但是主給他的考驗讓他害怕。他曾做出獻身的禱告說:「主啊,我願意將自己當做活祭獻給你,讓你做我生命的主。主啊,我將我前面的道路交託在你手中,求你親自帶領」,當他禱告完了,還沒想清楚禱告真正的意思。甚至他自己都忘記了自己做過的禱告。但神卻記得,祂都比我們更認真地對待我們的禱告。在有一次的特會上,講員呼召願意為主獻身做傳道人的基督徒。這位作者當時稀里糊塗地上去響應了呼召,並且做了獻身的禱告。事後他有點後悔,就自我安慰:「反正也沒講什麼時候獻身,等五十歲以後再做傳道人也不晚。」不到半年,他就開始經歷曠野漂流的日子,而神的管教也開始一個一個的臨到。他想自己不過是個信主不久的人,主卻要他經歷背十字架跟隨主的挑戰,而他還沒有準備好。主對他的期待這麼高,他受不了。退到曠野,心中麻木,在教會游蕩。想著還是當一個混混基督徒吧,不要太積極、不要太熱心。事實上主沒有放過他,主記得他對主所發出的心願。這些考驗也正是主磨練他成長的過程。這位作者誠實地寫出他心中的掙扎,雖然不知道他後來的結果如何。我相信他會有這種成長的掙扎,最後一定會在主裏得到屬靈的復興。

成聖的過程不是一條平坦的道路。很多的人在困難之前就退卻了,以為信主只不過是尋求一個心靈安慰罷了,不要信的這麼累。但是主卻要我們,向著罪死、向著主活。與主同死、與主同活。神期待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走上成聖的道路,不是只停在僅僅得救的階段。這對我們來說應該不算是苛求。我們在這條道路上遲疑不前,表示我們對這個世界,還有一些事是難以捨下的。成聖生活的基礎,就是認定自己已經與主同死、同復活。罪不再是我的主人,主耶穌才是。我不是仍然活在罪的裏面,受它的轄制,我乃是或在基督的裏面,單單順服主。

結論
如果有人再來問你,你信主之前與現在有什麼不一樣?你會如何回答呢?我參加主日聚會了,我更愛聽基督教音樂了、我有困難的時候會禱告了。這些只是表面的改變。我們是否經歷更深的改變呢?我們是否知道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聖靈感動我們親近主、愛讀主的話語、願意對弟兄姊妹付出關愛、我不再喜歡享受罪中之樂、在犯罪之後感受到聖靈的責備呢?如果你有這些經歷,你就是主觀的經驗到,與主同死、與主同活的事實了。我們是屬神的、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神不會放過我們。他要一步一步的帶領我們往前走,直到見主面的日子。

一個月前離開世界的中華福音神學院前院長林道亮牧師,在服侍主將近八十年后,以九十九高齡被主接去。他一生誨人不倦,最常聽到他的話就是:基督徒不能停在信耶穌上天堂的想法,要努力追求得勝的生命。他常常在上課時唱一首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前4:7-8)
他一直到離世的前十幾天都還在教會講道。直到他跌倒、住進醫院。他的書桌上,還放著打開的聖經、翻到啟示錄、寫了一半的講章。這篇講道他用不到了,但是如他所期待的,他要為主傳道直到倒下來為止。弟兄姊妹們我們是否認定了自己是已經向著罪死、向著主活。我們是不是願意與主同死、與主同活。活出主所期待我們活出的成聖的生命、有一天我們多能在天上見到主,得到祂賞賜給我們的榮耀。

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從稱義而來的福分


羅馬書5:1-11
前言
今年是二次大戰結束64年,65年前一場決定性的戰役,加快結束了歐洲的戰事,諾曼底登陸,盟軍戰勝,在不到一年之後希特勒自殺、德軍投降。這也影響了亞州的戰局。盟軍全力對付日本,在4個月後日本投降。我們身在今天的每一個人,與那場決定性戰役都脫不了關係。諾曼第海灘死傷成千上萬士兵,如果沒有人為我們犧牲,我們今天不知道是被誰統治。

那些為我們犧牲了生命的人,把福分留給了我們。他們為什麼要為我犧牲?我們是否配得這個福分呢?我們今天講到,基督為我們而死,帶給我們屬天的福分。我們是否得到這些福分?是否羨慕這些福分?是否珍惜這些福分?我們不單是享受著福分,更要問自己的是,我們是否活出,為我們得福而犧牲的基督,所要我們活出的生命來。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要講的主題:從稱義而來的福分。

首先我們回顧一下羅馬書的內容:信、望、愛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 1~4章提到因信稱義,我們跟神的關係由信開始,這信使我們知道是基督的死,使我們從昔日的生活中得到釋放。 5~8章就提到成聖的盼望當我們知道神為我們所做的,我們就對將來的成聖更有盼望。 12~16章提到愛中的生活,神的愛充滿我們,使我們有能力去愛別人。在上一次我們提到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凡是以亞伯拉罕的信心為榜樣的人,就能得到被神稱為義的地位。因信稱義是我們非常熟悉的觀念,耶穌基督為我們成了挽回祭,我們的罪因耶穌基督的代贖,在神面前已經得到赦免。我們因此重生得救,有了稱義的地位。基督徒走到了稱義的這一步,是不是代表救恩的工作已經全部完成了?我們就等著將來上天堂?不是的。如果這就是救恩的全部,保羅寫的羅馬書是就該停在這裡。可是保羅在羅馬書4章之後還繼續寫下去。因信稱義並非是救恩的全部內容。其實稱義只是基督徒生命的開始,我們還需要繼續關心稱義之後的下一步該怎麼走,得救的基督徒生命要如何長進的問題。

羅馬書的前4章關注的是罪得赦免的問題,保羅用法庭判案的模式來描述稱義這個觀念。基督因一次的獻上自己,挽回了神的忿怒,我們因著信進入恩典之中。第五章5章之後,保羅關注基督徒的生命成長,他轉移論述的模式,從法庭到生命關係的模式,他想告訴我們被神改變後的新生命,應該要有哪些要求?他不把因信稱義當作是一切的終點,而是馬上接著向我們描繪新生命的內容。接下來要怎麼長進呢?接下來我們要看,稱義之後我們的生活到底會有什改變?第五到八章章,我們將要思考如何在基督裡繼續成長,越來越像祂。這就是信主之後成聖的道路。

第五章第一節原文有個因此,表示接著前文的語氣而說的,第4章最後:「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從前面的話,我們知道自己因信耶穌得稱為義。因此,接下來就要談稱義之後,我們能在基督裡得著神賞給我們的各種屬靈福氣。我們今天所要傳講的題目就是:從稱義而來的福分。分成三個部分,也就是:與神相和、在患難中的盼望、與耶穌贖罪的愛。

與神和好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羅5:1~2)

讀到羅馬書因信稱義的經文時,我們常會有個問題:信徒稱義是將來的事情、還是過去的事情?讓我們來看第一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既」字表示事情發生的原因。我們既然已經因信稱義,就應該接著發生下面的事情,也就是:本段經文所描述的種種稱義的福分。這些福分都是在我們因信稱義之後,才藉著主耶穌基督賞賜給我們的。這個因信稱義這動詞是不定式,也就是表示曾經一次發生的事件。當我們信靠主耶穌,就能在神的眼中罪得赦免、被稱為義。

稱義的福分是什麼呢?它們又在什麼時候能夠得到呢?這些福分包括兩方面:今生的福分、與來生的福分。第1到5節強調我們現在所得到的:因著信我們得與神相和、因著信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因著信我們在患難中仍然存著盼望。這裡的動詞都是使用現在式、或完成式,強調基督現在賜給我們的福分。與神相和是現在式,表示一直與神和好;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用完成式,表示已經得以進入這恩典中,而且現在都沒有離開。歡歡喜喜用現在式,表示持續的歡喜。這是稱義所帶給我們的,我們現在就可以承受從稱義而來的福分。

另一段經文,與本段相當類似,第9到10節則強調神所做的部分,也就是說來生我們面對神時,所要得到的福分。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這裡的靠著他的血稱義是今生發生,「免去神的忿怒」是指免去將來末日的審判。第十節提到:「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我們既然已經靠他的血得與神和好了是今生發生,「因他的生得救」是指主再來時完全的拯救。

既然我們活在今生,我們會有興趣知道今生會得到什麼福分呢?第1個稱義的福分就是與神相和。這裡的相和不僅僅是人內心感覺的平安,而且是與神關係的改變。羅馬書1章18節曾經談到,我們因著對神不虔不義,我們與神的關係被破壞了,神的怒氣傾倒在我們這群得罪他的人身上。但是因耶穌已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我們才能夠與祂恢復了和諧的關係,沒有罪的阻隔、彼此再無嫌隙,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到父神面前。

從前有個窮人家小孩子,進入一個富有人家當僕人,主人派他看鴨子。因為搗蛋,玩彈弓把主人的一隻鴨子打死了。這事可非同小可,辦事不力、還造成主人的損失。這下子主人知道了,一定被懲罰。他就神不知鬼不覺的把鴨子給埋了起來。他以為沒人會知道,就悄悄地回到了主人家。從那個時候起,他看到主人就躲、見主人面也不敢正眼看他。整個晚上睡不安穩,怕主人發現。第二天清早,被人叫醒:「餵,起來!幫我做事。」原來是廚子叫他做一些本來不是他責任的事。他拒絕這個要求。但是廚子狠狠的說:「你不要以為打死鴨子的事,沒人知道。我全部都看到了,你不來幫我,我就一五一十的告訴主人。」他嚇得連忙忙從床上跳起來。 「好、好、好,不要告訴主人,你要我做什麼我就做。」接下來的幾天,每一天都被廚子清早叫起來,做一些他不願意做的事。有一天他實在太累了,想多睡一會。當廚子來叫他時。他就生氣地說,那些都是你的事,為什麼要叫我做呢?廚子冷冷地說:「哼!別忘了哪隻鴨子。」雖然不願意,但是把柄握在廚子的手中,他無法拒絕,只有順從。連續做了幾天苦工,他再也忍無可忍了,決定痛下決心,向主人自首。承認自己不小心打死了他的鴨子,主人看他誠實,並沒有多責怪他,只叫他以後小心就好。在那一刻他突然得到了自由,過去他與主人的關係是彼此敵對的,現在卻因為他的認罪,又恢復了和好。隔一天,當廚子再用鴨子來要脅他的時候,他就斷然拒絕。廚子以威脅的口氣說:「你別忘了哪隻鴨子哦!」他勇敢地回答:「什麼鴨子不鴨子,我已經不怕啦!」原來我們與神為仇,不敢面對神,被撒旦抓到把柄,常常威脅我們,抓著我們的罪控告我們。現在我們與神的關係已經和好了,不怕神因我們的罪而發怒、我們再也不怕撒旦的控告了。我們的心中是何等自由,因為我們已經與神和好了。

第二節說:我們又藉著他,得以進入現在所站在的恩典中。連接詞「又」表示這是與第一節平行的句子。因著信、藉著主耶穌我們不僅與神相和,而且祂把我們帶到神面前,「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這裡的「進入」一詞是什麼意思?就是得到引導能以覲見君王、或是船隻被引導得以進入港口。我們本來不配進入這恩典之中,但是自從我們因信稱義之後,我們已經因著信心、靠著主耶穌的引導,被帶領進入一個與神和好的新關係中,這完全是神的恩典。而且直到如今,我們仍然站在這恩典之中。站立就是穩穩站住,不再動搖的意思。雖然這個世界似乎充滿了危機、天災人禍、社會動盪、經濟危機,風吹草動都會讓我們失去平安。撒旦攻擊我們、罪惡的勢力引誘我們、要讓我們跌倒、要讓我們因為恐懼失去信心。但是我們站在這個恩典之中,地位是穩固的。因著對神的信心我們不致動搖。我們與神的關係和好了、不再對神心存恐懼,反而能盡情地享受神所賜給我們的恩典。這就是我們站在神恩典之中的平穩心境。

我們現在已經站穩在恩典之中,知道我們是蒙恩的人了,不致失落了,跟神和好了。但是這不是說神對我們的拯救恩已經完全實現了,我們還在盼望、我們還在等候,因為神要賜給我們天上的基業,那是榮耀無比的。對於將來神要賜給我們的榮耀,我們心存盼望;雖然還沒有得到,我們現在就能夠歡歡喜喜。這裡的「歡歡喜喜」是主要動詞,原意是指一種從內心湧出,表現出來的喜樂,有以此為榮、以此誇耀之意。 「盼望」是名詞,指滿有把握地期待著一件尚未完全實現的事。 「神的榮耀」指將來神要賞賜給信徒的榮耀。整句話的意思就是,因著對神榮耀的盼望而歡歡喜喜,這是站在恩典中所表現的心境。原文的意思是:我們因為對神榮耀存著盼望而歡喜,不是用歡歡喜喜的心情來盼望未來的榮耀。如果是以歡喜的心盼望將來神賜的榮耀,似乎仍沒有把握得的到。但是因著盼望神的榮耀而歡喜,表示這個榮耀的盼望是更加確定的事,因為有這盼望而心中歡喜、甚至以此為榮、願意向人誇耀。就好像我去應徵工作,談得很不錯,老闆告訴我:大家對你很滿意,請回家等待消息,如果錄取了,會打電話給你。我聽到了就心中高興,盼望能接到錄取的消息。這就是歡歡喜喜的盼望。過了幾天,接到老闆的電話:「恭喜你,我們錄取你了,準備下禮拜來上班吧。」這時候就從歡喜盼望,變成因著盼望而歡喜了。這裡保羅說的就是指,對神的榮耀有著確實的把握,因此時時存著盼望而歡喜。對於神榮耀的賞賜,我們能不能有這種歡喜而誇耀的心呢?

我們對神將來所要賜給我們的福分有多少期待?我們的盼望有多少確據?我們所關注的是今生的保障,還是將來的榮耀?我們常常有種觀念,將來神所賜的榮耀,聽起來虛無縹緲,看不見、摸不著。比較起來,似乎還是今生的福分實在些。所以很多基督徒,仍然緊緊抓住今生的保障,錢要賺多一點、地位要爬的高一點、身體要保養好一點。這些神所賜的今生祝福並不是壞事,但是我們是不是僅僅抓住這些今生的福分,而忘記了神在將來所要賞賜給我們的榮耀?這影響我們對人生的態度。如果我們住關心今生的福分,一旦失去了,我們的希望就全落空了。我把錢全投入股票,一旦股市大跌,我所投入的寫本無歸,就要大失所望。如果我們的目標在爬上高位,人世間沒有永遠穩固的職位,爬得越高,人際間的鬥爭傾軋就更厲害,一旦被人排擠,失去了職位,心中的失落感是很難以平息的。我把心思全部投入保養身體健康,一旦發現得了不治之症,我能不能平安的面對命運的衝擊?保羅所說的歡喜盼望不是今世的平安順利,保羅這裡講到的是將來的盼望。這是將來在天上主所要賞給我們的福分,主全部的豐富,包括天上的產業、主的品格、祂對我們誇讚、服事神的機會,我們都是有分的。保羅說:「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這些將來的榮耀,對於你來說是實在的、還是空泛的?保羅是切切期盼能得著這榮耀,以此為他一生的目標。雖然還沒有實現。但是他現在就已經因為這個榮耀的盼望而歡喜,向人誇耀。因為這個盼望對他來說,他的心中有實在的確據,好像必然要發生一樣。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將來神要給我們的盼望,雖然來世才能得到,但是保羅卻現在因著對它的盼望,就已經一直抱著歡喜快樂的心情,以這個盼望為榮、巴不得向人誇耀。

患難中的喜樂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5:3~5)
第2段經文,一開始就用「不但如此」當連接詞。也就是說,基督徒不但在順境中喜樂,在患難中也能如此。為什麼在患難中也能歡喜呢?不是自我陶醉、精神勝利,而是我們的盼望在神身上。因著對神的信靠,讓我們超脫今世的患難。前面幾節經文講到了:我們因信稱義得與神相和、站在神恩典之中、對神所要賞賜的榮耀心存盼望,從現在我們經歷的生命改變,我們看到了將來的盼望。這盼望能帶給我們今生活下去的勇氣,讓我們以積極的態度來看待目前的試煉。即使在不順利的環境,也能以喜樂的心歡然承受。聖經說:「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患難是神操練我們的機會,他用這些試煉使那些倚靠神的人,產生恆久的忍耐與老練。 「忍耐」就是堅定持守的意思,經歷患難讓我們操練堅韌的性情。 「老練」就是通過考驗的憑據,可翻譯為品格。只有經歷患難中的忍耐,才能生出堅毅不拔的品格。神藉著環境的困難、和撒但的攻擊來考驗我們的信心、建立我們的品格,使我們更剛強、更加信靠祂,也叫我們對將來更有盼望,這是對神榮耀的盼望。這是必然會實現、是不致蒙羞的。我們是否有這種信心,知道自己即使身在患難中,仍在一步一步實現神在我們身上的計劃。他是良善的神,永遠不會拋棄我們、信靠祂的人,也永不致羞愧。

這段經文我們都十分熟悉,甚至能夠朗朗上口,但是到底有沒有人真的能從患難中忍耐到底、最後不至於羞恥的實例?袁相忱牧師的生命歷程,就是這樣一個美好見證。他24歲出來傳道,當時是對日抗戰期間,正是中國福音第一次的大復興的時機。一直到1958年,因為信仰的因素,他堅守真理、不與三自妥協,因此被捕入獄,被關將近22年。在大逼迫時期,他在監獄中度過了人生的最黃金的歲月。由於不肯與控制教會的不信派妥協,被判為頑固不化的反革命分子、發配黑龍江勞改。當地氣溫嚴寒,晚上零下30-40度,睡覺時凍得縮成一團,每逢基督徒獄友感覺頂不住,要放棄的時候,袁相忱就安慰他︰「這不算苦。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那才叫苦呢。要挺得住!」他還為了讓獄友有體力撐下去,把自己已經不夠的四兩高粱飯分給獄友。

袁相忱勞改期間被關入小號、單獨禁閉。他每天除規定的睡覺和吃飯時間外,都要盤腿坐著,老老實實地閉門反省。這是監獄中最差的牢房,長寬各不足兩米,沒有窗子,只在牢門下有個小方洞可以遞食物。獄方經常派人從門縫監視他。牢房很黑,白天都得開電燈。人可以站起來,因為空間太小,不能走動。每天只能吃兩頓飯、大小便都不准出去,再加上牢房密不通風,裡面的空氣極差。袁相忱就是在條件如此惡劣的小號裡,蹲了長達半年之久的禁閉,半年沒有見到陽光,半年沒有被放過風,半年沒有用水洗過臉和手,更談不上洗澡了,半年身體得不到活動,半年沒有換洗過身上穿的衣服,已經生滿了蝨子。這些毫無人道的折磨,對袁相忱的身體造成了巨大的摧殘。他那本來瘦弱的身體,經過這半年的折磨,就更加瘦弱了,眼睛視力已模糊不清。是神所賜的毅力,促使他堅強地挺過來。當他被放出來的時候,因長時間地盤腿而坐,又不能活動,他的腿已不能走路,要扶著牆才能站住,身上蝨子成堆,眼睛也不適應太陽光的照射,幾乎成了一個廢人。

在監獄中的時候,經常有一句腓立比書的經文響在他的耳邊︰「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腓1︰12)。他當初只是憑信心單純地相信,神讓他遭遇到這一切,是有著人所不能測透的美意的。他原以為神讓他做一個殉道者,以他的殉道來榮耀神的名。但他卻沒想到,神卻讓他活下來,在二十多年後,重新帶領他回到侍奉的崗位。並把他個人的苦難,化成對中國靈魂的祝福。在他人生的最後階段,神繼續大大地使用他,讓他牧養許多人,使他成為中國第二次福音大復興時期的主要的領袖。他原以為,在監獄中的那二十多年,耽誤了他許多工作時間,沒想到神卻以自己的方式賜福他。在他離開世界前這二十年的事奉中,神藉著他的手,成就了比年輕時二十年的事奉更為顯著的果效。盼望不至於羞恥。他在獄中的盼望,讓他堅守真道沒有妥協,也讓他所堅守到底的見證,鼓勵了患難中的教會,成就了神榮耀。

為什麼基督徒在患難中,能夠堅守信心?這支持他們撐下去的力量從哪裡來的?第6節說。 「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信徒既因信稱義,就領受聖靈住在我們心裡,作我們得基業的憑據。這聖靈不只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並且也將神的愛傾倒出來,使之滿溢在我們的心裡。因為經歷了神澆灌下來充充滿滿的愛,我們知道自己是神所愛的。祂的愛讓我們有力量,度過眼前的患難。有的人無法感受神對我們的愛,我們如何能確定神是愛我的呢?

耶穌贖罪的愛
「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羅5:6~11)

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超乎世人的愛。我們只愛可愛的、對我們有利的。只有對這些我們所愛的對象,才可能為他們犧牲。這是世間凡俗的愛。而基督的愛卻超過世間一切的愛。他對我們的愛,不是因為我們本身可愛、不是他對我們有什麼利益可圖。他愛我們與我們本身的條件沒有一點關係,就是因為我們是他所造的,我們有神的形象,祂就無條件的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捨命。我們能為誰捨命,一定是我們最愛的人,為自己的親人捨命是可能的,我們常聽到母親犧牲自己性命救兒女。為國家民族犧牲也是可能的,我們為了心中某種理想而拋頭顱灑熱血,因為我們的犧牲可以換來同胞的生命得到保護。這些自我犧牲的高尚的情操,是人間罕見的,都是我們時常歌頌的對象。但是基督的捨命卻是高過這一切。祂為我們而死。當我們還是悖逆祂、抵擋祂、甚至嘲笑祂、犯罪、與祂為仇的時候,祂就無條件地為我們捨命了。從基督為我們捨命時,我們本身所是的狀態,就看出基督對我們的愛,超過了世間一切的愛。保羅用四個形容詞,來描述了那些基督為其而死的人。經文中有三個地方用「時候」來加強形容人當時所處的時機。第六節說:「我們還軟弱的時候」;第八節說:「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第十節:「我們作仇敵的時候」。

第6節提到:「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軟弱的時候就是:當我們屬靈上軟弱無力,我們不能憑自己的能力行出任何義來。這個時候我們行善無能、拒惡無力。所作所為,都是不能符合神公義的要求。基督在這個時刻,就願意為我們這群罪人而死,這裡的罪人就是不敬虔的人。不敬虔的人本是在神的憤怒當中,但是神卻在我們還陷在不敬虔的狀態時,就已經讓基督為我們而死。從這點我們就可以看出,神對我們的愛是何等深了。

第8節提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罪人就是行不義之人。保羅在這裡拿義人、仁人來對比,表示基督為其捨棄生命實在不值得。義人是在行為上嚴守律法、與道德規範,做到完全的人。仁人則是好人、有愛心、同情弱者、關心人、願意為人犧牲之人。我們既不是仁人、也不是義人,乃是一個不仁不義的「罪人」。當人們認為他們自己是義人或仁人,而配得愛的時候,神卻看他們是罪人。雖然我們只是個罪人,然而神卻先愛我們,捨了自己的兒子作我們的救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第10節提到「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我們不僅軟弱、犯罪、還與神為敵。因我們犯罪,惹神的憤怒,我們與神之間成為敵對的關係。我們不僅僅無法遵行神的律法,甚至在心態上忽視神、拒絕神、抵擋福音,這就是我們不信主時的心理狀態。看到人傳福音,我們就反感;看到基督徒出糗,我們就暗自高興。這時我們站在與神敵對的關係上,神卻讓他的兒子為我們成為挽回祭,達到了神公義的要求,平息了神的憤怒。而我們因著基督,從與神敵對的關係,進到與神和好的關係。我們是處在這樣悖逆、反抗、得罪神的情況之下,但是神不因為我們的敗壞就毀滅我們,他給我們得拯救的機會。藉著祂的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這群不配的人而死。從此我們能知道神對我們的愛是何等深厚。很多的人不覺得基督是為他而死,他們的眼中自己是個不需要救恩的人。基督的捨身,對他來是根本就與他無關。事實上是他不明白基督對他的愛。

有一部影片叫拯救雷恩大兵,描寫二次大戰諾曼第登陸,雷恩一家四兄弟,三名在兩週內分別戰死沙場。美軍出於人道考量,為要保留最後一位還活著的詹姆斯-雷恩,為他家留後代。特令前線組織一支8人小隊,只為在人海茫茫、槍林彈雨中將他找到,並將其平安送回後方。

要在整個戰場上尋找一個生死未卜的士兵,如海底撈針,談何容易。戰場處處凶險,充滿了死亡的危險。為什麼要保留雷恩的性命,而冒可能犧牲其他人性命的險呢?但是美軍下令一定要找到這個人,因為他們重視人道的精神,不願讓這個家族滅種。雷恩被找到時,根本不願離開戰場,而此時已經多位戰士為尋找他而戰死了。最後在一場激烈的戰鬥中,班長約翰為了保護他,受傷倒地。在德軍的坦克掩護的優勢攻擊下,被打的遍體鱗傷、死傷慘重。班長約翰也傷重身亡。但是雷恩卻奇蹟似的生還,回到後方。雷恩一生懷念那些為了尋找他、保留他生命而犧牲的士兵。他回到了諾曼底的美軍墓地,跪在十字架前緬懷為他犧牲的班長。他活在地上、一隊士兵埋在地下。他們死了,換來他能活著。班長本不該死、乃是為他而死的。他是否是個值得人為他死的人呢?他希望自己的一生,活得善良、有意義,值得那些人為他犧牲。他還很認真地追問妻子,我是個好人嗎?

基督為我而死,祂在十字架上,我在十字架下。我本該上去,他替我承受了一切。耶穌流血為我犧牲,而換取我的新生命。我該自問,我有什麼功德值得基督為我犧牲?沒有!我不是仁人、也不是義人,基督為我死,不是我本身有什麼值得他犧牲的地方,全是他對我的愛。因他的愛,我才看到了自己在基督眼中的價值。我今天活著又是為什麼呢?我活出基督為我犧牲的價值了嗎?

結論
從今天我們所講的,我們看到了救恩所到帶我們三方面的福分。一個是已經成就的地位: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這是神已經做成的救贖、我們在其中穩穩地站立得住,有得救的確據。我們不僅停留在此,更要經歷改變生命的救恩,存著盼望而歡歡喜喜的。無論經歷多少患難,都心中存著將來榮耀的盼望,這是神在基督裡,在將來要賞給我們的榮耀。最後,我們看到今生我們當如何為主而活?我們知道自己本是不配,但是基督對我們愛卻是無條件的,他為我們犧牲,贖回了我們的生命。我們也當為他而活,生命更新而變化,與稱義的地位相稱,活出成聖的生命來。稱義的福分有過去已經成就的恩典,有來世榮耀的盼望,也有今生主愛的激勵。讓我們領受神所賜下豐盛的福分,歡歡喜喜的活在主的愛中。

2009年8月14日 星期五

傳福音的心志


前言
人類歷史上出現的幾件大事,扭轉了歷史的進程、改變了人類的命運。65年前,諾曼第登陸成為歐戰勝利的轉捩點,64年前,在廣島、長崎投下的兩顆原子彈,讓日本投降,結束了二次大戰。

在人類歷史上什麼是最耀眼的劃時代大事呢?我想應該就是耶穌基督的降生、受死、與復活。祂的出現改寫了人類的歷史、多少人因接受他而得救、多少人也因為拒絕他而走入與神隔絕的命運。常有人會問,基督信仰與我何干?你回顧一下世界的歷史發展,與基督福音的傳揚密切相關。它從一個猶太人的小團體中,傳揚出來。在基督升天之後,門徒們遵從基督的使命,往普天下去傳福音。門徒不怕逼迫,把福音傳向四方。其中影響最大的可能要算使徒保羅。他原是一個逼迫福音的法利賽人,在一次大馬色的經歷,他得到徹頭徹尾的改變,從一個福音迫害者成為宣揚者。因著他福音傳遍了大半個羅馬帝國,後來影響了歐洲的基督教化,進而影響了福音向世界廣傳。也影響到今天的我們。

保羅這位外邦人的使徒,是把傳福音對象從猶太人轉向普世的關鍵性人物。羅馬書就是一本他所寫的重要書信。基督徒對救贖論的認識,我們今日所讀的系統神學中主要的聖經論據是來自於羅馬書,可見這本書的重要性。以下我打算用主日機會,連續講羅馬書的內容。希望能夠帶給各位對福音有個基本的認識。今天我打算講羅馬書的前言部分,也就是第一章1-15節。主要的內容分成三部分:福音的使命、福音的對象、以及福音的負擔。

福音的使命
僕人奉召、傳神福音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羅1:1)
1.基督的僕人:保羅介紹他自己的身份,他對自己身份的認定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也就是奴僕。奴僕的責任就要聽主人的話、沒有自主權。既然是主耶穌的僕人、凡事就要聽主的命令、順服他、效法祂、一直忠心到死。

2.奉召為使徒:保羅蒙基督呼召成為使徒。使徒的意思就是受差遣的人、神給他一個特別的使命,就是達成神所交付的任務。從廣義來講:每個基督徒都是神的使者,我們都在這個世界上有使命,就是要榮耀見證上帝。狹義來講使徒是建立教會的,是耶穌在這個世界上,特別揀選為了要做基督復活的見證,寫下聖經的啟示、奠定教會的基礎。這種定義下的使徒今日已經不再有了,沒有人還有當日使徒的權柄。為了不要造成名稱上的混亂,今日不適合再稱人為使徒。

3.特派傳神的福音:使徒的任務就是傳揚福音,他是神特別選召,特別分別出來的。福音就是神救贖世人的好消息。這福音是神的福音。是因神的愛而發起,因神的旨意而安排進行,因神的大能而成全,使神的義得著彰顯,使感謝歸於神。我們雖然不是使徒,但都是福音的使者,領受基督的大使命,使萬民做主門徒。這是神實行拯救的好消息,讓世人藉著福音得到救贖,我們何其有幸在其中有分,成為福音的使者。保羅認定自己為:基督的僕人、神所呼召的使者、傳福音的人。我們是否也有同樣的認知?

福音內涵、耶穌基督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2~4)

福音的內涵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保羅是如何來描述這個福音的內涵呢?
1.先知所應許:福音並不是神突然起意而有的,乃是神在永恆裡就已經定下旨意,並在舊約時代,藉著眾先知向給我們發出預言。神既應許救贖,就以祂的信實保證必定成就這項事工。舊約中先知多次預言基督將要來到世上:
- 降生:(以賽亞書7:14):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 受死:(以賽亞書53: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 為我們贖罪(以賽亞書53:10):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 復活:(詩篇16:10)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 升天:(以賽亞書53:12)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 再來:(但7:13-14)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
這些預言就是應驗在耶穌身上。在歷史上我們找不到任何一件事,如此準確的應驗先知的預言。整個舊約就是為了預言基督降臨預備的,基督的降臨正應驗了舊約的預言。

2.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保羅對基督的稱呼正表明他對基督的認識。「祂兒子」重點是說:祂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我主」重在說到祂的地位,祂是我們的主、我們是祂的僕人;「耶穌」是說到祂道成肉身,降卑取了奴僕形像,為要拯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基督」是重在說到祂是神所膏立的「彌賽亞」、奉神差遣來拯救神的選民、在神的國度中掌權。

3.從大衛後裔生的:從肉身來看,基督道成肉身,具有人的血肉之軀,不是個虛幻的故事。因此有資格站在人的地位上,代替我們接受神的審判,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嘗盡人間一切痛苦,明白人所經歷的的一切軟弱,因此他有體恤的心為我們代求。他成為大衛後裔降生,才有資格繼承大衛的寶座作王,成全大衛之約的應許、在屬神的子民中間作王掌權。

4.從死裡復活:從聖靈的工作來看,基督不但具有人性,而且具有神性。他以無罪之身為人贖罪。神以大能使祂能從死裡復活。不是因他的復活才成為神的兒子,乃是藉著復活,勝過死亡,向人顯明祂乃是神的兒子。

我們所傳的福音不是:信耶穌上天堂、信耶穌得平安喜樂、那是福音的結果,不是中心。福音的中心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祂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贖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從死裏復活。這就是我們所傳福音的內容。我們傳福音不是傳一套宗教理論或教義,乃是傳揚耶穌基督,祂就是福音的本身與內涵。這是和所有的宗教很不一樣的地方。其他的宗教是以它們的教義、道理為中心,他們的教主只不過是這套理論的創始者。但是基督信仰不同,離開了主耶穌就沒有可信仰的對象。所以弟兄姊妹,我們傳福音叫人信什麼呢?耶穌基督。叫人得著什麼呢?耶穌基督。而我們所仰望所追求的又是什麼呢?也是耶穌基督。這世上的宗教很多,可是神的福音只有一個,那就是主耶穌。得著耶穌基督,你就得著了神的福音,離開了耶穌,就沒有其他的福音了。

福音的對象
「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7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8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羅1:5~8)

面向萬民、信而順服
既然知道福音的內涵是神藉著耶穌基督,向世人施行拯救的好消息。那誰來傳揚這好消息?誰又是福音傳揚的對象呢?第5節說:「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信徒得救,是因領受了神白白的恩典,然而這恩典的福音必須有人來傳揚。保羅奉召將這福音傳開,使萬國尊主的名為聖,並歸入主的名下。叫萬國的人,可以得著福音的好處。這裏的萬國特別是指外邦人。福音是神永恒的計劃,為要拯救萬民。不但是為猶太人,也是為外邦人。這是從舊約到新約一致的信息。

「信服真道」是因信而產生的順服。一個剛硬的人怎能對神生出順服的心?只有聖靈的大能在人的心中動工才可能。當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我們應當回應聖靈的感動,這就是順服的行動。順服不見得是從信而來的,也可能被強迫而不得不順服,但是從信而生的順服才有價值。同時我們也可以知道,我們傳福音讓人歸信基督,也是要人因信生出對基督的順服。如果有人說信主,但是卻不願順服,這就不是聖經中所說的信靠。我們信主的人是否對主的命令有順服的心?順服的心是主所看重的。信主卻不順服主,這是矛盾的想法,這不是聖經所說讓人得救的信心。

蒙召屬主、蒙愛聖潔
保羅心中一直掛念著各地的信徒,不管是不是他帶信主的、也不管是否是他建立的教會。羅馬教會的信徒,一直都是在保羅的紀念之中。為他們信心成長感謝主、為他們代禱、切切想去看望他們。為何保羅要紀念這群沒有見過的人?因為保羅領受主的呼召向外邦人傳福音,所有的外邦人就是保羅傳福音的對象。這群羅馬人當然包括在內。一個有宣教使命的人,能體貼主的心腸,主愛他的門徒,保羅也愛。雖然不認識他們,仍然心中牽掛,為他們代禱。看看保羅如何來描寫這群羅馬的信徒。第6-7節說出信徒的4個特點:他們是蒙召的人、屬耶穌基督的人、為神所愛的人,作聖徒的人:

(1)蒙召:信徒是蒙神呼召的人。神讓福音的呼召臨到他們。按表面看,一個人肯聽從福音、相信神的兒子,好像是出於他主動的意願,其實若非蒙神呼召,人憑自己很難有此抉擇。如果沒有基督的福音臨到我們,我們想信還不知道從何信起。這第七節所提的「奉召」與第一節的不同。第一節的奉召是指奉召作傳道,是神從信徒之中選召出事奉祂的人,是事奉的呼召。第七節的奉召是指奉召作聖徒,是神從世人中選召出來的,是普遍的呼召。教會就是一切奉召作聖徒之人的集合。他們是一群從世界中被分別出來的人。我們如何與世界有分別,不是離群索居。基督沒有叫我們離開世界,但是祂叫我們不要沾染世俗。並且主沒有叫我們離開世界,乃是留在世界為主作見證。

(2屬耶穌基督:信徒是一群屬基督的人,一個人得救,是一個屬靈歸屬權的轉換,從前他是屬黑暗的權勢,如今被轉換到神愛子的國裏,成為一個屬主的人。我們信徒是基督家裏的人、住在基督裏、與基督相連。我們不再是屬魔鬼的權下,聽從魔鬼的話,作出違背神的事。我們的身份已經不同了。

(3)為神所愛:我們是一群蒙神愛的兒女,並不是因為我們可愛,因著神主動的愛我們,就在創世之前揀選我們,藉著福音呼召我們悔改,並藉耶穌基督拯救了我們脫離神的憤怒。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愛。

(4)呼召出來作聖徒:神的呼召使我們得以從世人中間,被分別出來歸神為聖。雖然我們的行為還未達到聖潔的標準,但是在神的眼中我們已經是聖徒了。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第8節中的「信德」,原文是指信心。保羅為信徒的信心感恩,為什麼保羅要靠著耶穌基督為羅馬信徒感謝神?因為他能這樣感恩,都是因著耶穌基督的作為才成為可能的。羅馬教會不是保羅所設立的。按普通人的想法,這群他不認識的人與他何干?但是保羅並不是如此想。靠著耶穌基督的關係,保羅把自己看作是眾教會的僕人。他也把羅馬教會看作也是他福音事工的一部份。眾教會的信徒之長進都會成為他快樂的源頭,所以他為他們的信心傳遍天下而感謝神。

福音的負擔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提到你們;10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11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12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13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羅1:9~13)

這一段經文提到保羅在神面前經常為羅馬信徒禱告,不住的提到他們,從未忘記為他們代求、心中牽掛他們是否成長、若他們信心增長,則為他們感謝主。這是一個牧者的心、也是一個為父的心。他未曾到過羅馬教會,雖然其中有些信徒是他所認識的人,但是畢竟未曾謀面,交情不深。但是保羅卻寫了一篇情辭懇切的書信給他們。保羅牽掛著他們,在禱告中紀念、為他們的成長感恩、為他們的問題擔憂。對我們來說,為一個從不認識的教會經常代禱是很困難的。因為我們的關心的範圍很窄,通常只能及於我們周圍認識的人。但保羅卻有愛教會的心,關切他所未到過的教會,這是源於他對主耶穌的愛。

我們通常只把我們關切的眼光放在自己的團契、或是自己的教會。很少想到普世教會是合一的。我們對普世福音的關切是否能如同保羅一樣,雖然其他教會的人我不認識,其他地方的人與我無關,但是如果聖靈感動你,讓你看到福音的需要,我們能不能將其他教會的弟兄姊妹,看成基督的身體。當他們有需要的時候,我們就像對自己教會的肢體一樣,差派出僕人去支援。今天的世界各地遍滿了華僑教會,有的教會非常軟弱,不但沒有牧者、甚至連服事的同工都沒有。東歐有一個保加利亞華人教會,連續六年沒有牧者、靠著看講道光碟來得屬靈餵養。若不是神的憐憫早就四分五裂了。我們有沒有人願意去幫助他們?想到我們就很虧欠。何時我們才能有保羅的眼光,眾教會間彼此合作,互相幫補。強的幫助弱的、讓神的群羊得到餵養、不致缺乏到絕望的地步。

保羅常常禱告懇求,神能預備平坦的道路往羅馬去。他從安提阿教會被差派出來,經過了三次旅行布道,福音已經傳到了羅馬帝國文化重鎮希臘半島。他宣教的異象不止於此,他還想進一步往更遠的西班牙宣教。要完成這使命,就必須在羅馬建立另一個宣教的基地,讓羅馬教會在背後支持他往更遠的地方宣教。從使徒行傳末章可以看出這個願望。後來神用他意想不到的方式成就了他的願望,他是以囚犯的身份到羅馬。在那裏被囚受苦,神也藉著他在羅馬的兩年,將福音傳遍了御林全軍。神的引導超過我們的想像。保羅渴望去羅馬,繼續往更遠地方的宣教。但是神卻讓他在那裡受苦。後來保羅第二次到羅馬,也被下在監獄中。但是保羅始終心存順服,他說:「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他是將自己的前途交托主的帶領。這種禱告的態度,是我們尋求主引導時很好的榜樣。

分派恩賜、得些果子
「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第11節中,保羅要分給他們的恩賜,是指什麼?是不是教會中一些超自然的能力?根據按羅馬書的上下文來看,是福音的恩典的意思。因為恩賜這個字是單數名詞,與第5章16節所說的:「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這裏的與第一章的恩賜一樣,都是單數,應該是同樣的意思。是指從耶穌基督而來的恩典。哥林多前書中的恩賜,通常都是用復數,因為在教會中特殊能力的屬靈恩賜絕不會只有一種。另一句經文支持這說法就是:根據下句「使你們可以堅固」看來,應該是關乎屬靈造就的恩典、或是講解福音真道的恩典。保羅切切想到羅馬去的主要目的,就是建造羅馬教會,使他們得以在福音的真道上更加堅固。

接下來的12節說:「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表示保羅這麼做,是為了讓羅馬教會與保羅之間的信心共同增長,雙方相互鼓勵、相互安慰。所謂「可以同得安慰」就是指保羅在他們中間和他們彼此交通,交流彼此蒙恩的經歷,讓大家對所信的福音更加心志堅定,進而互相鼓舞,同得安慰。保羅是個特別是有恩賜的人,他們總是站在幫助者的地位。但保羅卻不是高高在上。雖然他也分恩賜給羅馬的弟兄姊妹,也幫助他們叫他們可以堅固,但他卻宣稱這樣的服事,他自己和他們的信心可以同得鼓勵。那就是說,他也需要弟兄姊妹的幫助,使他的信心可以得到鼓舞。屬靈長輩在我們中間的服侍,能堅定我們對主的信心。我們的信心增長可以成為他的安慰。我們自己在教會中服事也是一樣,不管恩賜多大,託付多重,我們還是需要弟兄的扶持、與彼此的幫助、讓我們可以有膽量繼續服事下去。

從幾個月前,我開始在一個網上殘疾人團契服侍,他們是一群身體軟弱的弟兄姊妹,各有不同肢體上的殘疾。但是他們非常愛主,每一天從早上七點半,到晚上十點,他們分工合作在網上聊天室,一起學習聖經、一起禱告。我在他們中間帶查經,解答信仰問題。有一次結束之後,有一位弟兄想我說出感謝的話,他說:「阿斗弟兄辛苦了,你帶我們查經,解答了我們很多信仰上的問題。」我聽了很感動。回答說:「我也要謝謝你們,給了我服事的機會,我能夠在這裏每天帶你們查經。是神賜給我服事的機會,我自己得到的造就,是從別的地方得不到的。」這就是服事主的人、與接受服事的弟兄姊妹之間,彼此的共同增長的信心,可以讓他們同得安慰。我在大家中間的服事也是如此,這是主所預備,讓我們共同成長的機會。

心存虧欠、情願盡力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1:13)

保羅想盡力解釋自己遲遲未能來羅馬的原因,並不是故意拖延,乃是仍有阻隔。他想去羅馬服事的心是十分迫切的。他想要告訴羅馬的弟兄姊妹,他急切想過去的意願,讓他們理解保羅對他們關切的心。他不能成行的原因是「仍有阻隔」,經文中未指明是因什麼阻隔。環境上的攔阻讓他不能成行。他寫羅馬書時是在第三次旅行布道的尾聲。那時他正定意從哥林多啟程返回,帶著眾人的捐獻。往耶路撒冷去。一路上他要躲避猶太人的追趕逼迫,又要面對耶路撒冷將要遭遇的猶太人敵對勢力。他實在是沒有時間安排出到羅馬的行程。沒想到他卻在耶路撒冷被抓、被關了兩年、以囚犯的身份來到了羅馬。保羅宣教的行程不再是自己的決定,完全是神在背後安排。一步一步成就神要在他身上完成的工作。支持他堅持下去的力量是:心中那股傳福音使命的催逼。

他在14-15兩節說:「14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羅1:14~15)保羅對福音的第一種態度,是自以為欠債。保羅對福音對象總心存虧欠、情願盡力把福音傳給他們。不管對誰,保羅的心中常有一種欠債的感覺。為何他會對傳揚福音有這麼強的動力,巴不得趕快把福音傳給不信的人?是什麼力量讓他對不信的人負有這麼強的責任,想要把福音分享給他們。因為他知道福音真的是好東西,是神要拯救人的大能,能夠改變人的生命。耶穌基督把福音的使命交給了保羅,要他將福音傳給沒有聽過的人,這就如同欠了傳福音的對象一筆債務一樣。「債」是一種負累,每一個欠債者心中常有一種負擔,債未清償內心絕無平安。保羅每看到一個沒信主的人,就如同欠了他一筆福音的債。若不還清心中就存著虧欠。我們若有像保羅這種態度,認識到傳福音乃是我們當還的債,就不會把為主傳福音看作有什麼功勞,而看作是自己當然應該還清的債。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1:15)
因著對傳福音的對象一種虧欠感,保羅願意盡力來償還福音的債。這裏的「情願盡力」是迫切、隨時準備好去做的意思。我們在傳福音上常常會裹足不前。以為自己的恩賜不夠、真理不熟、不能傳福音。因為自己沒有信心、自暴自棄、就為自己設下了重重攔阻,不敢跨出傳福音的一步。其實神所要求於每一個傳福音的人的,只是要他盡力而已。福音是神的工作,是個救人靈魂的工作。不是我們個人討人歡喜的工作、也不是我們個人實現自己的雄心壯志。祂只要求我們順服神差我們去福音的使命,盡力去做。只要我們肯為主盡力,祂都能使用。

保羅並不是天生就是傳福音的人,他自己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了我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主在大馬色路上向他顯出的異象改變了他。他被主的呼召深深感動,使他從一個逼迫者變成宣教者。當他看見到雅典滿城的偶像就心裡焦急,因為他體會主耶穌的心腸,所以他「情願盡力」傳揚福音。

結論
弟兄姊妹,使徒保羅領受了福音的使命,向萬民傳揚福音的信息。他知道福音真是耶穌基督拯救的大能,也正好就是世人所最需要的。他領受神對他的呼召,竭力將福音傳揚到各地。他同時心中掛念各地的教會,即使並無交情,仍然迫切地想到他們當中去,去服事他們。因為他知道,教會是主的身體,牧養眾教會是主給他的使命。因此他迫切想要前往有需要的教會。分派恩賜、堅固門徒。讓福音更廣闊的傳揚開來。所以他心中的負擔沉重。

聽完了今天的信息,我們從主那裏有什麼領受?雖然我們不是保羅,沒有保羅的恩賜,但是傳福音的使命確實主耶穌給我們的。恩賜雖然有大小不同、主只求我們盡力。真正催逼人出去行動的,不是恩賜,而是傳福音的負擔。因為福音的能力會透過我們負擔,而叫人的心溶化。我們以為好的傳福音方法能叫人信耶穌,但神更看重的卻是人。只有人對人之間因著從主而來傳福音的關愛,才能帶給世人真正的祝福。你願意求主塑造你成為一個合用的器皿,像保羅一樣為主所使用嗎?你願意像保羅一樣,把拯救靈魂當成你的一生心志,盡力為主所用嗎?願主向你發出傳福音呼召,也願主成全你的意願。

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

長老的條件與職責

長老的條件:
長老是教會中最高的領導職務,一旦選出來,對教會的影響重大。長老的資格根據聖經,主要是看兩段聖經經文:提摩太前書3章1-7節、提多書1章6-9節。

  •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份,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能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里。 」(提前3:1-7)
  •  「在各城設立長老。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1:6-9)


兩者重複的地方很多,一一解釋如下:
a.必須無可指責:並不是指完美無缺,而是指道德上沒有重大的瑕疵,讓人指責。
b.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不能多妻,不能重婚。但是未婚、或是妻子死亡再娶不在此限。離婚的要看離婚的原因,如果是無辜的婚姻受害者、離婚過程沒有犯罪、或是在未信主之前離婚的、有清楚的認罪悔改,就容許再婚。也不影響擔任長老的資格。為私心的緣故主動離婚、惡意離棄妻子的人不適合當長老。
c.兒女也是信主的:必須在家庭中有美好的見證,從子女管教可以看出這位長老候選人,對家庭信仰教育的重視程度。如果子女不服管教,品德惡劣。此人不適合當長老。
d.有節制,自守、端正:這些是品德上的條件。必須有良好的品德、節制物質享樂、不會放縱私慾;不能任意妄為、沒有節制。
e.善於教導、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教導長老必須有教導恩賜,如果教導恩賜不明顯,也必須能夠有管理恩賜。
f.樂意接待遠人、不貪財:必須樂於接待人,不與人斤斤計較。不貪財、樂於犧牲自己利益。在奉獻上要做弟兄姊妹榜樣。
g.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這些都是脾氣上的條件,不放縱、不亂發脾氣、亂打架、或罵人。
h.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要有護教的恩賜、在原則問題上不能模擬兩可、不可以搖擺,對於聖經真道、要堅守原則。
i.初入教的不能作監督:這是對長老的保護、不成熟就擔任高位,不能服人、而且容易因挫折而放棄。未經過時間考驗的新入教者,不宜擔任長老這重要職務,以免虧損主的名。
j.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為了教會在外人中的見證,長老也必須在教外也要有好名聲。如果是在外惡名昭彰,不能當長老。

長老的職責
長老的職責乃是牧養教會,教導聖經真理,並作信徒的榜樣。

  • 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說:「聖靈立你們做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使徒行傳20:28)長老要在在真理上保護群羊,駁斥異端、不容許異端的欺騙攪擾,奪去群羊。
  • 雅各說:「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雅各書5:14)長老要愛護、並保護群羊。關心群羊的身、心、靈健康。如果弟兄姊妹生病了,長老要去安慰、看顧、代禱。
  • 彼得對眾長老說:「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得前書5:1-3)長老就是群羊的牧者,必須盡到牧養的責任。並要在敬虔、服事、愛心、品德上做群羊的榜樣。
  • 保羅向提摩太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長老必須忠心管理教會。大小繁瑣的事物,必須照料,尤其是教會大方向的掌握一定要清楚。長老還要能做教導的工作。以神的話語餵養群羊。
  •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1:9)長老必須在真理上堅守聖經立場,駁斥異端。保護教會在真理上純潔。

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效法亞伯拉罕的信


不知道各位弟兄姊妹在小時候是否有寫過這個作文題目:我最景仰的一個人。有的人仰慕古今的偉人、政治人物、有的人景仰的人是自己的爸爸。人生在起步的時候,能有好的榜樣在我們面前,成為我們學習的對象。能夠激勵我們學習他們行為的模範,這是一件好事。我們信心的成長也是一樣,我們聽到了很多有關信仰的教導,有時候會懷疑到底真的有人做到嗎?如果有一個信心的典範在我們面前,一切的理論都成了活的了。今天我們就準備提到一位信心的偉人亞伯拉罕,他能成為我們效法的榜樣。

上一次我們談到羅馬書3章,它的重點就是因信稱義。稱義的意思就是在神的眼中被看作是義人。不是我們自己達到神公義的標準,而是神願意將他的義加給我們。神如何將他的公義加在我們身上呢?就是透過基督的救贖使人的罪得到赦免。我們知道稱義實際上就是免去神的審判,一個罪人如何才能避免將來的審判呢?一個罪人又如何才能在神的眼裏被視為義人?我們的結論是:稱義不靠行律法、不靠積功德,稱義唯靠信耶穌。人可以憑信心進到神的面前,領受基督所賜給我們的赦罪之功。

當保羅最初提出這個教義時,遭受到許多猶太人的排斥。因為這個觀念與傳統猶太人的想法有很大的差異。我們的好行為,竟然與神對我們的稱義無關。猶太教最引以為榮的,就是他們歷世歷代所持守的得救的保障:割禮與律法。他們認為自己生為猶太人,割禮是他們屬神選民的記號。他們又盡力遵行律法,當他們行為上越是符合律法的要求,就自認為越能得到神的稱義。當保羅提到,守律法在稱義之事上,一點也沒有功效;甚至救恩不限於受割禮的猶太人,同時也臨及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這個想法對於嚴守律法的猶太人來說,簡直否定了他們一生的努力,他們很難接受。面對猶太人可能有的疑問,保羅舉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為例,告訴他們因稱義的真理。今天我們要進入羅馬書第四章,這是第三章內容的繼續,是以實際的範例,來證明因信稱義的真理。保羅告訴我們三個重點:從亞伯拉罕的見證,我們看到(1)稱義是靠信心不是靠行為、(2)進而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都能得稱義,(3)最後告訴我們如何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

稱義是靠信心不是靠行為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1-8)

這段經文保羅似乎是在與反對他想法的猶太人辯論,猶太人認為靠好行為稱義,保羅認為是因信稱義。雙方相持不下。與其在稱義的教義上各自堅持,不如看聖經中實際的榜樣,亞伯拉罕就是最好的例子。保羅舉出亞伯拉罕為例子,證明他的說法並沒有違反舊約聖經的內容。為什麼他要用亞伯拉罕作為因信稱義的例子呢?因為亞伯拉罕是猶太人公認的始祖,猶太人對亞伯拉罕的事跡非常熟悉。不但如此,聖經還稱亞伯拉罕為信心之父。他是猶太人所尊敬、景仰的榜樣。保羅用亞伯拉罕的事跡,來消除他們對因信稱義的質疑。

我們從亞伯拉罕的身上看到了什麼呢?保羅引用創世記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這個信是當他聽到神的應許時,就生出對神的信心。那時他還沒有行動表現出來。這樣的信心能讓亞伯拉罕稱義嗎?聖經上顯然已經給了肯定的答案。保羅在羅馬書提到因信稱義的信,與亞伯拉罕信神的信有直接的關聯嗎?保羅既然在這裏以亞伯拉罕為例來解釋信的意義。兩邊的信一定有直接的關聯。實際上在保羅的觀念中,新約時代對神的信心,與舊約中人對神的信心是一致的。保羅並沒有發明新的理論。一直以來,人都是因信而得稱為義的,沒有第二個稱義的方法。我們的信就是效法亞伯拉罕的信。他怎麼信神,我們今天也要怎麼信神。

稱義不是靠行為換取的
從亞伯拉罕身上,我們學到了什麼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第2節:「因為如果亞伯拉罕是因著行為得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了,但是這就不是出於神的。」這節經文使用條件句,而且得稱義這個字是用過去式,表示所假設的與事實相反。如果亞伯拉罕得稱義是出於他的工作,他就有可誇了。如果他能靠自己的行為得到稱義的地位,那稱義就不是出於神的恩典了。但是我們知道他得稱義,不是出於他自己的好行為,而是因著神的恩典。所以他一無可誇。人有可誇之事有什麼不好呢?如果在稱義之事上,自覺有可誇耀之處,那就是奪取了神的榮耀。我們都是得罪神之人,本不配得稱義。神的恩典臨到我們,我們才從滅亡的命運被神救回來。我們的行為是報答神的恩,有何可誇呢?保羅自己的經歷讓他十分謹慎。絕不容許他過去自大的心態再出現,過去他以自己猶太人的身份自誇,以自己對神熱心自誇,如今,自誇卻成了他最忌諱的事。他也警戒基督徒,不要因自己有好的行為自高自大。

況且,靠著行為稱義不單會讓人自誇。犯罪的人的手中所做的行為,也是被罪所污染了。就好像我們在修理汽車之後,滿手油污。當我們走進屋子裏時,一定不能碰任何東西,要先把手洗乾凈。否則我們不管碰什麼什麼就變髒了。這就像罪一樣,污染了我們整個人的身心。一個罪人所言所行,都被罪所污染。就算做好事也難保不被罪性所影響,帶著不正當的目的。此時最重要的不是努力去做出好行為。而是因著信接受基督的救贖,讓我們身上的罪先被洗乾凈。否則一切行為上的表現,不但不能叫我們被神看為義,反而是更多的得罪神。

稱義是靠信心被神算為義
保羅在第3節引用舊約聖經亞伯拉罕的故事來支持他的論點。第1到8節中重覆出現一個動詞,就是「被算為義」。第3節「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作他的義。」第4節「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第5節「他的信就算為義」;第6節「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第8節「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個「算」是什麼意思?神怎麼能算人為義?算這個字英文是(credit)。用在金錢上就如同:某人賺了錢,就把錢加在他的賬上。或是做了些值得嘉獎的好事,就加在他的功勞上。神要怎麼算亞伯拉罕為義的呢?一個可能是出於他的功勞,另一個可能是出於神的恩典。出於功勞是他該得的,出於恩典是他不該得而得的。這兩個觀念是不能相容的。

那亞伯拉罕是怎麼被神稱義的呢?要解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他在何時為神所稱義?這個動詞是過去式,表示亞伯拉罕已經被神算為義。是在什麼時機他被神算為義呢?這句話出現在創世記15章第6節。當他75歲從他的家鄉出來,神應許要給他後嗣、與土地。這些在當時都還沒有實現。在神與他立約時,他連割禮都還沒有受,以撒也還沒有生。離他百歲生以撒時,至少還有十四年。他聽到了神給他的應許,聽從神的吩咐,憑著信心,相信神所應許之事必定成就。在這個時候,神就已經稱他為義了。這時他的一生還沒有結束,還沒有蓋棺論定。甚至他的行為還沒經過神的考驗,為什麽神能在這個時候稱他為義?因為神知道萬事,亞伯拉罕是神所呼召的,是屬他的人,當亞伯拉罕存著對神的信心,聽從神的呼召,神就因此算他為義了。當然他的一生還要經過重重考驗,讓他的義得到成全。但是神是看一個人的心,當一個人在神面前的心對了,他接下來發出來的行為必然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好行為是因信心發出的果效,不是得稱義的條件。

稱義是無可誇的
神稱人為義為何不看人的行為呢?因為神不要人有自誇的想法。如果人在得稱義之事上,覺的自己的行為不錯,能得到神的誇獎,能讓自己更能得到稱義的地位。這個心態就錯了。我們已經知道了,我們沒有一個配得神稱我們為義,我們每個人都得罪了神,虧缺了神的榮耀。神稱我們為義是因為,他對我們的憐憫,不願我們沉淪在滅亡的命運之中。祂設立耶穌成為我們的挽回祭,差遣傳道人把福音傳給了我們,又讓聖靈感動我們歸信。這是神對我們主動而積極的救贖工作。在聽到福音的時候,我們的心是很硬的,曾經拒絕、懷疑、排斥,這就是人在罪中的本性。但是神沒有放棄我們。我們今天得到稱義的地位,真的是毫無可誇,連我們的信心,也不能讓我們誇耀。神若不成就一切救贖的事功,我想信還不知道怎麼信。

自誇的心態最壞的是,以為自己得救是辛苦賺來的,是該得的。得救是神的恩典,我們本不配得。如果以為我的努力,能夠讓我更容易得到神的稱義。那就很容易生出這種想法:得救我也出了一份力量,是我與神合作達成的,少了我的那一份力量還不行。甚至連人的信心也不能成為自誇的條件。信心是得救恩必須的途徑,但不是人為得救所做的貢獻。如果把人的信提高到一個地步,稱救恩是人與神合作達成的,那是極大的自傲。用一個比喻來說明,在乾旱的時候,天上不下雨,人好幾天沒有水喝,渴得幾乎要死。有人知道某處有泉水,就接了一條管子,期待從水源處將泉水接過來。當水管接好了、人以渴望的心,預備好了喝水。一直等待流水出來。但是如果泉源之處根本沒有水,我們不管再渴慕也是沒有用。水要流進我們的嘴里,是必須我們把嘴張開,但是並不是我們努力把嘴張開,水就能流進來。關鍵是管子的另一頭到底有沒有泉源。如果沒有,一切的渴慕都是白費功夫。我們對神的信也是一樣,只不過是領受救恩的一個願望。如果神沒有藉著基督的贖罪預備救恩。我們不管信心再強都沒有用。救恩是神對罪人的恩典,不是我理所當然該得的。神不欠我們一個救恩,即使我們表現得再好,神都不欠我們什麽。神願意救我們是他的憐憫,是他願意施恩給我們。在稱義的事上,把自己的貢獻抬高,容易生出自誇的心態,這種心態是保羅極力防止的。

但是如果神稱人為義,不看人的行為,那神到底要看什麼呢?第5節說:「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對於那些並未靠著行為,但卻堅信「神能稱罪人為義」的這種人。他們的信心,能讓他們得到稱義的地位。只要信靠神就得稱義,不要好行為。這是讓很多人人難以置信的事,但這卻是神拯救罪人的方法。如此就讓人知道自己不管行為再好,在神面前都毫無可誇。人會自誇是因為什麽呢?因為覺得自己比別人好,道德更好、靈性更好、表現更好。好行為不是壞事,是有信心之人必然要活出來的外在表現。這是出於對神的信心,沒有值得誇耀的地方。但是,當有這些好表現,變成可以在神面前換取得救地位的條件時,那心態就不一樣了。如果我表現更好就更有機會得神赦罪,如果表現不好,神就收回對我赦罪之恩。這種心態,離不開猶太人守律法稱義的心態。這是錯誤的觀念。神的赦罪是看我們的心,我們有悔改之心,願意接受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的罪就得赦免。神就能稱我們為義,就如當初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一樣,那是我們在神面前地位上的改變。我們原來犯罪、惹神憤怒,是落在神的審判之中。但是因著神的拯救,脫離了死亡的命運,得到了稱義的地位。

當我們得到了稱義的地位之後,我們就有了從神而來的新生命,聖靈住在我們心中。靠著聖靈的帶領,我們就能在生活上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來。若不得稱義,就不可能住在基督裡,不能算是神的兒子,不是屬神的人、也不可能有聖靈內住。稱義是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的第一步。也是罪人脫離死亡進入永生的第一步。信主的基督徒,我們應該要知道自己得稱義的地位。這是神所做成的,我們因信心領受了這個地位。我們應當堅守這個得救的信心,不要輕忽、不要再犯罪離開神。讓我們一生行在光中,作個討神喜悅的人。

稱義是在神的眼中不看為有罪
大衛是怎麼被稱義的呢?因他的行為嗎?如果看他所犯下的罪,他的行為稱得上夠壞的了。但為什麼神會算他是義人呢?正如亞伯拉罕在信靠神之時就被神稱義,大衛也是一樣。大衛在詩篇32篇中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意思是不靠著行為,得到神稱他為義的人是何等有福啊!這是大衛所寫的認罪詩。大衛王曾經犯了姦淫、謀殺、說謊等重大的罪,但是仍能經歷蒙神赦罪的喜樂。雖然他犯下滔天大罪,但是他知道不管自己犯下再大的罪,神都願意拯救他。當他願意認罪,回到神面前,神就能赦免他的罪過。他在詩篇中繼續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神不願罪人自暴自棄,永遠失喪在罪惡中。他願意我們悔改歸向他。他呼召我們向他認罪。

從大衛的經歷,我們知道神赦罪的心意。我們也可以求神,除掉我們的罪惡,得到和大衛同樣的喜樂。只要我們:承認所犯的罪、尋求神的赦免。神在約翰壹書1:9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當我們在神面前認罪了之後,常還會受到罪咎感困擾,懷疑神是否已經寬恕了我們。尤其是對於一些經年累月、根深蒂固的,或嚴重的罪,要擺脫罪咎的困擾並不容易,但是我們必須牢記耶穌願意赦免所有的罪。要知道祂在十字架上付出的代價是何等巨大,就知道沒有任何大罪是祂覆蓋不了的。縱然我們的信心很軟弱,我們的良心很敏感,使我們時常記起那些罪,但是神的話已經宣告了:凡認罪的便得到赦免。我們既然已經在神面前認罪,得到神的赦免。就應該脫離過去罪對我們的困擾,不要再走回頭路,追求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第6到8三節經文,連續用了「有福了」這個字,強調神要把福分賜下。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出來在行為以外,得神稱義的意思。就是下兩節經文所說的:過犯得被赦免的人有福了、罪被遮蓋的人有福了、主斷不算為罪的人有福了。這種人是何等有福。為什麽大衛不說行為上聖潔無瑕的人何等有福呢?因為如果神要以行為上的完全,作為得救的條件的話,我們所有的人都要死在罪中。只要有肉身在,人是不可能做到完全無罪的。神對我們的要求是迷途知返,罪人應當有願意悔改的心,靠耶穌的血洗清罪惡。然後再靠聖靈的力量,過一個成聖的生活。這就是稱義的意義。

因信稱義之人都能承受神應許的產業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割禮是信的記號
神稱人為義的福分要臨到誰呢?猶太人的觀念是:亞伯拉罕是他們的父,所有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祝福都會臨到他們身上。神稱亞伯拉罕為義,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必然能得到稱義的福分。這是神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得應許。外邦人想要得救,就要歸化為猶太人。保羅在這裏卻反對這種想法,既然稱義的條件不是血統、不是行為,而是信心。凡有信心的人都得到稱義的地位。那稱義就沒有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分別了。也就是說,所有相信他的人。不分是受割禮的,或是未受割禮的,都能因信稱義。割禮不能成為得稱義的條件。同理可知,守律法、做善功、守日子、飲食、律例都不能成為得稱義的條件。條件只有一個,就是信從耶穌,接受他為我們的救主。第9節再次提到:「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所以我們就有個確據:亞伯拉罕是如何因著信被神算為義,我們今天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也是同樣的被神算為義。

稱義與割禮無關
第10節說:「這樣是如何算的呢?在受割禮之時嗎?還是在未受割禮之時呢?不在受割禮的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保羅這裏所說明的,不是割禮與稱義的先後順序的區別,而是兩者的關係。當亞伯拉罕被稱義的時候(創15:6),他還沒有受割禮,一直等到十四年之後,才行割禮。既然亞伯拉罕是在受割禮之前,就被神算為義。那顯然割禮不是他得稱義的先決條件,只是神賜給他因信稱義的印證。讓他在自己的身上有個記號,常提醒他這是神與他所立的約,要把應許賜給他。讓他後代的子子孫孫,看到自己身上的記號,就知道自己是在先祖亞伯拉罕之約裡面。亞伯拉罕因著信領受了神給他的應許。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也都與他同蒙應許。雖然外邦信徒身上沒有割禮為記號,但是新約時代我們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為記號。聖靈是我們將來得基業的憑據。當我們有聖靈在心中,就知道自己是屬神的,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亞伯拉罕是所有因信稱義的人的信心之父,不單是受割禮的猶太信徒,也是所有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的父。割禮不再是分辨一個人得救與否的記號,而是看一個人是否有得救的信心。凡是願意跟從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腳蹤去行的人,都能算做亞伯拉罕的後裔。這個後裔的關係是屬靈的不是贖肉體的。這並不是否定了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只是說在得稱義的事上,憑著血緣的關係是沒有功效的。即使是猶太人,他們一樣必須因著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得稱義。此外沒有第二條路。福音的門是向世界萬國萬族而開,這是神拯救世人的心意。這成就了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拉罕真的成了多國的父,凡效法他的信心的人都能成為他屬靈的後裔,我們今天所有因著信進入基督裏的人,都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

因信承受神的應許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羅4:13~16)

自從人墮落了之後,神一直在呼召一群屬他的人,成為他的子民。為要完成拯救世人的計劃,祂揀選了亞伯拉罕,要將一個寶貴的應許賜給他。在創世記12章2-3節,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成為大國,萬民要因他得福。創世記15章5-7節也說:亞伯拉罕的後裔將要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並要將迦南地賜他為業。神所應許的是後裔、土地、與國度。這是何等大的應許,微小的一個人竟然要繁衍成,讓普世萬民蒙福的大國。要如何才能得到這個應許呢?保羅認為領受的神應許是憑著神白白的恩典、與人完全的信靠。這是的應許唯一的依據。但是猶太人不贊成保羅的想法,他們認為的應許的條件是:「遵行律法、以行為上的善功,來維持與神之間的良好關係。」保羅反對這種想法,他認為按著猶太人這種態度,等於是把得到神的應許,建立在人的行為上。真完全毀壞了應許最寶貴的意義,就是出自於神的恩典。

在本段經文中,保羅就是要面對一群提倡行律法,才能得到神應許的猶太人。告訴他們靠律稱義是一條行不通的路。在羅馬書4章13節說:「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這個承受世界是什麼意思?從剛才讀到的創世記12到15章的應許中,神並沒有說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承受世界。那怎麼將兩者相連呢?就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承受土地來看,神賜給他們的地是迦南地。羅馬書中保羅說他們要承受世界。所以承受世界不能用神應許猶太人承受土地來理解。而是神對亞伯拉罕後裔應許的擴大。要應驗在伯拉罕的後裔彌賽亞的身上。以弗所書1章10-11節說:「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基督將要統管萬有,基督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所有在基督裏的也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都要在將來與基督一同統管全地,承受世界為基業。這就是這個應許的實現。

這個應許如何實現在亞伯拉罕的後裔身上?他們是靠著什麼方法得以承受這個應許?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當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土地、與國度時,他並沒有為這應許附加條件。這是無條件的應許,只能憑信來接受。既然是無條件的應許,就不需要他遵行律法,才能成就。事實上他領受應許的時候,連律法都還沒有頒布。亞伯拉罕根本不是憑著行律法而得應許的。再進一步說,猶太人一心一意想要遵行律法,但是沒有一個人能把律法行的完全。干犯了一條律法時,就等於干犯了眾條。如果靠著行律法才能得神的應許的話,就沒有一人能得到了。所以說行律法不能成爲得應許的條件。14節更說明了:「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如果把遵行律法作為實現這應許的條件會產生這樣的結果:它會使應許與信心毫無關聯,這個無條件的應許就會變成了有條件的,人不再是靠信心接受神的恩典,而是靠對律法的遵行。人所努力的方向就,不再是憑著信心,信靠神必能成就他的應許。而是如何行全律法,好換得神的獎賞。例如,如果一個父親答應給他的兒子買一輛新自行車,這個孩子相信這個父親的話,他非常喜歡這個禮物,就抱著很大的期待,每天等這父親把這輛自行車送給他。但有一天父親改變主意了,又加上一個條件,就是這孩子必須聽話才能得到。這樣的話,他兒子能得到自行車的信心就會沒有了。因為這時得到自行車的條件已經改變了,兒子再也不是憑著信心期待父親禮物,而是要取決於他要如何聽話,來換取他該得的酬勞。人如果用行為來換獎賞,應許就變成豪無價值可言、等於是廢掉了一樣。
第16節說出了結論:「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這裏一切後裔包括因信稱義的猶太人、與外邦人。因為保羅後面有解釋,屬乎律法的就是指信主的猶太人,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是信主的外邦人。應許的承受者是亞伯拉罕的一切後裔,而且都是因著信而成為後裔的。不是行律法的、加上靠信心的。稱義不可能靠著行律法,保羅在這點教義上是很明確的。

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
「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17~22)

分辨虛假的信與得救的信心
保羅在前面的經文中要我們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就能得到稱義的地位、也就能承受神的應許。既然要跟從亞伯拉罕的腳蹤,我們就要知道亞伯拉罕到底是怎麼信的?從以上的經文我們看到了,亞伯拉罕的信,不是理智上知道神的存在、很多文化基督徒,他們欣賞基督教的倫理,但是沒有信靠基督為他的救主,這種信是不能讓人稱義的。亞伯拉罕的信,不是同意一套教義,很多研究基督教的學者,熟讀聖經,但只停留在知識的層面,沒有重生的生命,也沒有用。亞伯拉罕的信,不是短暫虛假的信心,有很多掛名的基督徒,曾經接受福音,但是信心沒有根,後來就離開了主,不能持守信心到底,也沒有用。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一直不斷對神完全的信靠。只要是神所說的,他就絕對信任,只要是神所應許的,他就深信不疑,以行動來表現出對神的信服。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對神的全然信靠、信任、信服,這種信心來自於重生得救的新生命,它能夠繼續成長。因著這樣的信心,能夠對一個人生命的方向、與生活的表現產生根本的改變。這才是得救的信心。一個有得救信心的人,才是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也才是因信稱義的人。行為不是稱義的條件,但卻是信心的驗證。有得救信心的人,必能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來。我們來看亞伯拉罕信心的典範。

亞伯拉罕的信
在不利的環境下,對神全然信賴:第17節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一個99歲的老人怎麼能再生兒子呢?太太已經89歲了,月經都已經斷絕了,怎麼可能再懷孕?這在人來看是絕不可能了。但是亞伯拉罕得了神應許。他信神絕不會騙他。神所說的話必然會信守到底。這是何等大的信心啊!做過不孕癥治療的人就知道了,那是信心很大的考驗。如果失敗了,信心會受到很大的打擊。有的人失敗之後,甚至會痛苦到對自己完全的否定。要完全信任一個人是不容易的。尤其是一些我們不熟悉、沒有深交的人。把自己的希望交在他人手中,必須冒受到傷害的風險。中國有句俗話:「當我們借錢給一個人的時候,就不要存著希望他會還給你。」要不然錢拿不回來,連朋友都沒有了。這句話反映出人與人之間常常不能互相信任。聽起來很悲觀、但也是很現實的話。我們有時很難真正信任另一個人,甚至連神我們都信不過。因為我們對神的關係不夠深、我們對神的話還半信半疑。我們怕冒風險,擔心投入了希望最後落得一場空。亞伯拉罕聽到神的話時,他不把神的話當成是開玩笑、他願意以他一生的方向,投注在神所吩咐他的話上。神應許他的是一件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他信任神。神既然說了,他就不管一切的相信了。神說他會有孩子,他就信了神的話。即使已經快要100歲了,已經沒有生育能力了,就好像一個已經要死人一樣,他還是聽神的話,與撒拉嘗試著生孩子。他相信神能叫一個已死的人再活過來。這是對神完全的信賴,即使在最不可能的情況下,他也深信不疑。這就是亞伯拉罕的信心。我們能在看起來不利的環境下,仍然完全信賴神嗎?

在絕望中、存盼望的信心:亞伯拉罕為了等待神應許給他的兒子,等了將近二十五年。一切應許的福分、將來的國度,如果沒有兒子,都成了泡影。你有沒有嘗試過向神求一件事,一直等了二十五年呢?可能我們只等了二十五天,就已經灰心絕望了。我自己在找工作的過程當中,曾經等待了10個月。那是心裏的感受真像是度日如年。尤其是長期聽不到回音,投入的希望都如同石沉大海,整個人的心情變成像麻木了一樣。第18節說:「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那是一個漫長的等待、長期的空等,打擊他的信心、磨滅他的意志。他是怎麼撐下去的。他乃是靠著對神的信心,他堅信神不會失信,因此就帶著盼望過每一天的日子。第 19-20節說:「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環境給他的都是絕望的消息,但是神給他的應許,讓他仍然能在絕望中抱著希望。對神應許的信心,支撐著他度過信心的考驗。他經過了25年的考驗,終於等到了神應許的實現。亞伯拉罕的信心並非是短暫的信心,而是經得起考驗的、堅定不移的信心。所以,真正的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信心,即使在惡劣的環境底下,卻仍然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這就是神所說的亞伯拉罕的信心。這樣的信心能讓神算為他的義。我們的信心經過考驗嗎,是短暫的信心,還是能堅持到底的信心。

結論
亞伯拉罕的信心給我們很好的榜樣,在不利的環境下,對神全然信賴。在絕望中、存盼望的信心。我們要如何效法他的榜樣呢?第23-24說:「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聖經記下這些話,就是為了我們這群基督徒而寫的。因為亞伯拉罕是神為我們立下的信心的榜樣。他因著信被神算為義。我們只要跟他一樣,效法他的信,同樣也能得到神算我們為義。他信神是那使死人復活、使無邊有的神。我們是否也能信耶穌已從死裏復活,他要救我們脫離罪惡與死亡。亞伯拉罕,在絕望的環境中,仍然能對神全然信賴、新任、信服。我們是不是能有這樣的決心、信從神到底。願我們每位弟兄姊妹都能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一生堅守信心的道路。

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

保加利亞市場大火,華人教會受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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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歐保加利亞,有一群華人商人在那裡做生意,生活非常清苦。他們大部分是浙江青田人,也有很多東北人、北京人、福建人、上海人。 2001年,他們建立了一間華人教會。只有30人,每個星期主日崇拜,自從2005年牧師生病回鄉,他們就沒有牧師繼續聚會到現在。

3月5號(星期4)早上8點,他們做生意的市場上發生了大火,地點就在很多弟兄姊妹擺攤的紅房子。就是李弟兄,陳姊妹,王弟兄,吳姊妹,朱弟兄,他們所在的市場。他們大都是教會忠心的執事。一直到現在下午1點,火才被熄滅。

當天晚上他們十幾個弟兄姐妹們聚集在教會一起禱告,受災的王弟兄,陳姐妹,林姐妹也參加了。會後,他們去看望了李弟兄一家,他的手受了小傷,縫了三針,現在要注意,暫時不能幹活。李弟兄的妻子昨天1點才從中國回來,到了市場,才知道這件事情,人都快暈了,現在在家裡休息。

吳姊妹去年底才損失了幾萬人民幣的貨物。好不容易大家集資幫助她渡過難關。發生這種事,她的情緒非常的不好,大家也都很難過,損失都很大。經濟不好,生意已經不好做了。保加利亞的流氓又專欺負華人。常有搶劫,集體打人的事發生。接下來的生活,要更加的辛苦。

四位執事,有三位受到嚴重損失。他們並沒有絕望,知道神必然與他們同在,今天(3-6)晚上有禱告會。請繼續為他們禱告!希望教會不會因此倒下去。

火災後的恩典
火災的對這個華人教會的打擊是大的,但是神必然有恩典。


這張照片是麗麗姊妹,她是一個單親媽媽,丈夫去世了,有兩個小孩在國內。她一個人到保加利亞奮鬥。說實在的,她的生意做得不好。去年集裝箱被扣留,因為物品中有違反商標法,被罰了3萬歐元。她沒有錢,教會弟兄姊妹為了他能生活下去,湊了錢讓他把集裝箱給贖出來了。

當時他一個人在希臘處理這事時,差點想不開跳進海裡。但是她看見了海上的海鷗,想到了天父看顧飛鳥的話,才鼓起勇氣活下去。

如今她借來的錢買來了貨,又被燒光了。不止一文不名,還欠人一筆債。她的情況最需要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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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商場燒毀後的樣子,一片狼藉。

另一位李弟兄,是教會的執事,他的生意本來很好,攤位上的貨有兩百萬人民幣,這回一燒。他幾乎把十幾年來賺的錢全燒光了。他的太太現在還不能接受這事實。他還欠工廠一大筆債,看來連回國都不可能。

我們幾個關心他們的教會,為了他們奉獻了一些救濟金,幫他們一點。希望他們再站起來,重新開始作生意。最主要教會不要倒了。

教會目前還是沒有牧師。有一位住在英國的華人牧師,願意常常去看他們。我們教會也常常看顧他們。
這是一群飽經苦難的人,也是在苦難中學習信靠主的人。如果沒有主,他們早倒下去了。

謝謝大家的關心。

教會復興,同心建造新堂

感謝主,四年以後,教會繼續聚會,而且更加興旺。

目前教會仍然沒有牧者,每月一次由意大利來的傳道人來講道,其他的周日看講道光碟。但是自己的弟兄姊妹有決心訓練講道的同工。現在有三位曾經出來講過。

教會目前主日聚會人數約40左右,已經比八年前成長一些。每周有三次聚會,主日崇拜、週三查經、週五禱告會,經歷了十三年沒有間斷。

這兩年來,青年人增多,組織了青年團契,每週六聚會,有7位左右來參加。這群年輕的孩子們,是教會敬拜團的主力,也是聖誕假表演的主要貢獻者。他們目前是由一位弟兄在網上帶領他們。他們也需要有固定的同工親自來帶,與他們一起交流。
 
今天晚上是感恩見證會,來了50多位弟兄姊妹,還有3-4位慕道友。大家為自己在這裡經歷過的苦與樂向神獻上感恩。

感謝弟兄姊妹的關心。我們繼續為他們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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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

In His Own Words: Billy Graham on George Beverly Shea - The Billy ...
喬治-西亞(George Beverly Shea)弟兄,今年一百歲了。他是六十年代,也就是我們爺爺那代人的回憶。

他六歲時信主,年輕時開始唱歌,很多人愛聽他的歌聲。當年他就有一個心志,為什麼不把自己的歌聲獻給主呢?從此他就成了一個福音歌手。

他差葛培理十歲,每次葛培理佈道會總少不了他的獻唱。

他的歌聲渾厚,是難得的超級男低音。聽他的歌,就好像老爺爺,殷殷訓誨。

請聽這首“奇異恩典”:
奇異恩典歌曲

後記:寫下這篇後四年,喬治弟兄在2013年4月16日安息主懷,享年104歲。

2009年6月26日 星期五

痛哉!主血傾流 Alas! and did my Savior bleed

la passion du Christ - Home | Facebook
這是傳統聖詩另一種唱法,不同的曲調、不同感受。
按下可聽

Alas! and did my Savior bleed
痛哉!我主身流寶血,
And did my Sovereign die?
為何忍受死亡?
Would He devote that sacred head
為何甘為卑微的我,
For sinners such as I?
遍歷痛苦憂傷?

Was it for sins that I had done.
救主忍痛十架之上,
He groaned upon the tree?
果真為我罪愆?
Amazing pity, grace unknown!
大哉慈悲!奇哉憐憫!
And love beyond degree!
廣哉主愛無邊!

Well might the sun in darkness hide.
當主基督,造物之主,
And shut his glories in,
為眾罪人受難,
When Christ, the mighty Maker died,
紅日自當掩蔽光輝,
For man the creature’s sin.
黑暗包圍聖範。

Thus might I hide my blushing face,
救主十架顯現我前,
While His dear cross appears,
叫我羞慚掩面,
Dissolve my heart in thankfulness,
我心鎔化熱烈感謝,
And melt my eyes to tears.
悲傷涕淚流漣。

But drops of grief can ne’er repay
縱使流淚,痛傷心懷,
The debt of love I owe:
難償愛心之債!
Here, Lord, I give my self away
我惟向主奉獻身心,
’Tis all that I can do.
稍報深恩為快。

救主受難 O sacred Head, now wounded

Anglican Orthodox Church Worldwide Communion: Hymn 75 - O Sacred ...
詩集:生命聖詩,按下可聽

O sacred Head, now wounded, with grief and shame weighed down,
主聖首曾受創傷,憂痛羞辱難當,
Now scornfully surrounded with thorns, Thine only crown;
被迫戴上荊棘冕,忍受笑罵嘲諷;
How pale thou art with anguish, with sore abuse and scorn!
仰瞻慈容何蒼白,充滿愁苦淒愴,
How doth Thy visage languish that once was bright as morn!
原本俊俏似晨光,今竟憔悴神傷。

What Thou, my Lord, hast suffered, was all for sinners' gain;
何等榮耀生命主,你本喜樂滿足,
Mine, mine was the transgression, but Thine the deadly pain.
我知你為我受苦,樂稱你是我主;
Lord, here I fall, my Savior! 'Tis I deserve Thy place;
主,你受一切痛楚,為要罪人得救,
Look on me with Thy favor, vouch safe to me Thy grace.
我雖悖逆犯罪多,你寶血為我流。

What language shall I borrow to thank Thee, dearest friend.
我當用何等言語,感謝深厚大恩,
For this Thy dying sorrow, Thy pity without end?
你代死所受痛苦,你無限大憐憫;
O make me Thine forever, and should I fainting be,
懇求使我永屬你,忠心永不更改,
Lord, let me never, never outlive my love for Thee.
千萬莫容我退後,永遠對你敬愛。

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

《系統神學-教會論》 讀書心得

Wayne.jpg
介紹:
1. 題目:《Systematic Theology》
2. 作者:韋恩•格魯登Wayne Grudem,畢業於哈佛大學學士,韋斯敏斯德神學院碩士,以及劍橋大學博士。曾任教於三一神學院、現任鳳凰城神學院系統神學教授。
3. 讀者:本書敘述詳細,淺白易懂,適合一般基督徒閱讀。
4. 主題:本書教會論部分,討論現今教會相關的議題,如:教會的純潔與合一、教會的體制、教會的懲戒、恩典的管道、敬拜讚美、聖靈的恩賜等。連爭議性的問題如婦女在教會中的地位,都能公平的討論。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教會的本質:作者對教會的定義是採取改革宗的立場:「歷史上所有真信徒的群體」。真信徒就是因信為神所拯救的所有聖徒,他們都是因著基督的贖罪而得救的。包括新約時代的信徒、以及舊約時代因信稱義的眾聖徒。這個想法與時代論者不同。時代論認為教會與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是分別的群體。神在兩組人身上的目的不同,拯救的計劃也不同。他們認為教會就是指五旬節,聖靈降臨後所建立的基督徒群體。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民從未被稱為教會。作者認為舊約聖徒是神所揀選的選民,他們在舊約聖經中被稱為是「會眾(qahal)」,七十士譯本翻譯成(ekklesia),與新約教會同一個字。司提反在與猶太人辯論時就用這個字稱呼在曠野中的舊約猶太人。之所有會有這種分別不是字義的問題,而是神學的問題。時代論者認為舊約神對猶太人的應許,要照字面意義實現在猶太民族身上。教會並沒有取代猶太人,繼承應許。舊約應許對基督徒的意義,最多只是把舊約的應用到新約時代而已,並非應許的應驗。這個差別造成兩種對教會的不同觀點。

教會與神的國的關係也是容易讓人疑惑的。書中說:教會與神的國意義也不同,神的國帶進了教會、教會為神的國作見證、教會是神國的工具、教會在今世看管神的國。教會主要是有今世的意義,而神的國卻有將來才實現的部分。進了教會的人,不等同進入神的國。

2. 教會的記號:也就是教會與非教會分別的地方。路德、和加爾文都認為辨別真教會的記號乃是在於:聖道的宣揚,和聖禮的施行。所以不按聖經講神的道的、講異端的都不是教會。作者大膽的說了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都不是教會。天主教只有按聖經傳講真理的會眾算是教會,傳錯誤真理的都不是。作者這樣寫出來,必然會面對眾多的反對。但是,如果不把這麼清楚的聖經真理說出來,為了怕得罪人,而對教訓模模糊糊,就失去寫系統神學的基本立場了。

3. 教會的目的:對神教會要達到敬拜神的目的。將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神,讓祂的榮耀在地上彰顯出來。教會對信徒的目的是要培植、建造信徒。讓信徒在教會中得到屬靈的餵養,得以長大成人,完成基督在他們身上的計劃。對於世人,教會要向他們宣揚福音真道,讓他們認識真神。同時用神的愛服務他們的需要,這兩者應該是為了福音的目的,整合在一起,不是互相較量、非此即彼。今日基督徒對社會也有兩方面的責任,一是傳揚福音讓人生命得到改變。一是以愛心的服侍、救助在困苦中的人,見證神的道。作者還特別強調教會對三樣目的的平衡,不能只看重某一個而放棄其他的目的。

4. 教會的純潔與合一:教會應當如何行而能成為更加純潔的教會?作者列舉幾樣該重視的:聖經真道、正當地執行聖禮、正確地執行紀律、真正的敬拜、有效的禱告、有效的見證、有效的團契、合乎聖經的教會領導制度、事工中的屬靈權能、會友中的個人聖潔生活、照顧貧困、愛主。越能發揮各方面因素的,越能成為純潔的教會。作者提出現今的教會越來越少強調聖潔的生活、越來越少要求信徒對神的話語認真研讀、對自己的罪認真對付、花上時間為自己罪得赦免禱告。這是教會離開純潔的現象。

作者也提出教會合一的重要性。他認為一個人只有在特別的情況下才能離開原有的教會。第一個是最重要的就是在真理上出現了錯誤。這必須是在教會已經確定走到偏離聖經的立場,而且經過勸告也沒有果效時才作出的行動。作者也認為對於尚不明顯的錯誤,個人可以選擇留下來勸告、糾正、代禱,等待教會改變、而不是斷然離開。另一個離開的理由就是良心的因素。可能教會的神學立場、或某些作法,違背了自己的良心。在這樣的環境下,良心已經無法容許自己再繼續沉默、或服事下去時,也是可以離開的時候。再者是實際上出現了困難,本身在經過認真禱告後,知道自己在教會已經無法再服侍下去、或者沒有任何的團契。而這些問題已經確定無法解決,繼續留在教會,只會造成自己和別人更大的傷害時,也是可以離去的時候。作者提到在教會越久、職位越高的人、離去也會有更嚴重的後果。此時離去者有責任,不要造成教會其他弟兄姊妹的傷害。

5. 教會的權柄:作者定義,教會有神所給的權柄去從事屬靈爭戰、傳揚福音、以及執行教會紀律。教會在世上面對的敵人,不是世界上的權勢,乃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所以神給教會權柄,與牠爭戰。教會所能用的力量就是。禱告、敬拜、以神賜的權柄斥責惡者、聖經的話、信心。我們在傳揚福音的時候,事實上在進行一場屬靈爭戰。人的心原在撒旦權勢底下的,被福音所奪回。聖靈正在做工、打破抵擋福音剛硬的心。與撒旦的爭戰不能靠人自己的力量,此時正需要神所賜下的權柄,捆綁撒旦的作為。正如保羅在宣教時,斥責行邪術的以呂馬、斥責藉著使女在保羅背後不斷喊叫,讓保羅心中厭煩的邪靈。教會在爭戰的時候,也就是傳福音、及宣教正就是屬靈爭戰最激烈的時候,千萬不能忘了使用神的給權柄來爭戰。

另外一個教會權柄行使的範圍就是,執行教會紀律。特別是對於會友中犯罪,足以影響到其他肢體、與整體見證的時候。教會紀律的行使必須慎重、必須在謹慎察驗,確實屬實後、在教會執事、長老會議討論同意後,才能執行。特別是犯了嚴重罪行的會友、開除會籍。應該先行規勸、警告、要求悔改,如果得不到正面的回應,就按聖經所說的,趕出教會。這不是排斥他,而是讓他知錯、期待他在痛苦中悔改。教會擁有神所賜的天國鑰匙,教會正在代替神行使懲戒,神對教會謹慎的決定是支持的。有一個知名教會的牧者吉米•史華格,他原是神召會的一名極為出名的電視布道家,但是他在這麼高的位置,竟然犯下奸淫罪,教會決定禁止他講道四年,他原來還不以為意,搬到另外一個城市,想要重整他的事業。但是在新的城市開車超速,被警察攔下來,在他的車中發現他與另一名眾人皆知的妓女在一起。人是逃不過神的手的。教會的懲戒就是神的懲戒,人以為可以逃過人的責罰;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萬不知懲戒的背後不是人,是神。神已經把行使紀律的權柄給了教會。在被懲戒之時,抗拒是沒有用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向神認罪,與教會和好。這也是懲戒的目的,讓人在神的管教中悔改。

6. 敬拜:作者對敬拜的定義是:當我們與神同在時,用聲音與心靈向神發出的讚美。神喜悅我們敬拜祂,他招聚以色列民出埃及,為的就是要到讓他們到曠野,在身的面前敬拜祂、聽祂的話。可是神的心意不僅止於以色列民向他敬拜;祂願意萬民來歸他,向祂發出讚美。這個預言只有在基督建立了祂的在教會之後才開始實現。五旬節聖靈降臨,從各地各方回來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用僑居地的鄉談來敬拜神、訴說祂的大作為。正代表了世界萬族萬民都要有福音傳給他們,當他們歸主,一同聚集在神面前敬拜祂。今天地上的敬拜不是僅僅是將來天上的敬拜的預演。這是真實的敬拜,當我們敬拜時神就與我們同在。在真實的敬拜中,我們的心因敬拜神而喜樂、神的心也因為我們的敬拜而歡喜、在敬拜中我們更加靠近神、神也與我們親近、神藉著我們的敬拜做工在我們身上、施恩典給我們、神的仇敵見我們的敬拜而逃跑、不信的人見我們的敬拜,而知道神的同在。

主耶穌回答撒瑪利亞婦人何為真實的敬拜時說:敬拜不在乎在什麼地方,而是在乎以心靈、誠實敬拜。作者認為這裏的心靈,應該被理解為在靈的領域裏,而不是指聖靈裏。原因是希臘文en後面,用kai所連接的兩個詞應該要對等,靈的領域、與真理正好相對應。既然婦人的問題是在撒瑪利亞、或是耶路撒冷敬拜。回答就應該是在什麼裏面,指地方而不指人。也就是說靈的領域裏、而不是在聖靈裏。這點不同解經家有不同的意見。

評估和比較:
1. 系統神學定義:作者對系統神學的定義:「系統神學乃是對於任何一個話題,回應整本聖經今日對此話題的教訓之研究。」本書寫作的重點在於強調信徒對經文的應用,是本非常值得一讀的好書。

2. 婦女角色問題:作者在本書論到婦女在教會中地位的一章中持有的立場是,他不贊成婦女擔任牧師或長老的職務。同樣的象徵長老權柄的主日崇拜講道,他也不贊成婦女去做。理由是聖經中保羅明顯不容許婦女教導、和轄管男人。而長老的職務最重要的兩項就是教導、和管理。從其他各處經文中也沒有看到,聖經當中提到婦女被按立為牧師、或長老的職務。基於對聖經原意的尊重,他不贊成婦女擔任牧師、或長老的角色。但是他肯定婦女與男人在教會中的平等地位。婦女如果有教導或管理的恩賜,可以在其他方面服事神,例如擔任教導婦女、青年人、或兒童傳道的服事。擔任教會行政、策劃同工。擔任教會心理輔導、神學院教師、神學研究者、文宣工作作家。他認為所有職位只要不侵犯長老的權柄、都是可容許的。

有一點比較有疑問的他並沒有說。就是婦女擔任成人主日學教師。這項服事似乎不會侵犯到長老的職權,哥林多前書十一章提到婦女是容許在會中說預言的,從哥林多十四章可以看到,說預言就是:造就、安慰、勸勉人。婦女在主日學中的造就、勸勉、激勵,應該是類似於在會中說預言的範圍、我認為他應該是贊成的。他的想法算是相當保守的,但在保守立場中,他算是較為開明者。

3. 靈恩問題:他對靈恩的立場是較為開放的。保守福音派神學家有許多批評靈恩教會,他們採取的是特殊屬靈恩賜終止論。作者持的是持續論,認為聖經中並沒有說特殊屬靈恩賜終止。在改革宗當中,算是比較對靈恩友好的神學家。

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

從「女人講道」討論教會中姊妹的角色



教會中姊妹可不可以當長老、牧師、或可不可以講道,是今天教會相當具爭議性的問題。在過去並未有如此強大的男女平權思想,這問題並未被重視。但因今日女性知識、地位提高,在職場上不乏能幹、口才便給的女性經理人,而教會面對日益增加的女性全職傳道,這些問題才開始在教會中熱烈討論。我過去採取支持的態度,但在上完系統神學教會論之後,態度有些改變。

事實上這個問題追根究底就是兩段經文的解釋的問題。一處經文被反對者用來反對女人講道;即是提摩太前書2:12。一處被贊成者用來支持女人講道;就是哥林多前書 11:5。要解決這個爭議,對這兩段經文的研究是不可或缺的。與其流於意氣之爭、各說各話,不如好好鑽研這兩節經文的解釋。我們都相信聖經的權威。至於釋經上的不同見解,何妨抱著開明的心,把雙方的解法攤開來討論。真理越辨越明,不願意心平氣和聽別人意見的,反而是把自己的路走窄了。

本文想就這兩段經文,在解經的層面上提出調和雙方差異的看法。我所採用的解經法是肯定經文正面而直接的意義,以字意解經為基礎、尊重聖經作者寫作當時的原意、並考量當代受信人在讀到經文的領受。從經文中整理出不因文化、時空而變遷的屬靈原則,應用在今天的教會。我不會刻意繞過一些不願接受的教導,因為規避不談並沒有解決爭議。把疑惑之處搞清楚反會增加我們的信心。以下想跟各位分別討論這兩段經文:

提摩太前書2:8~13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 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本段經文不在強調男女地位的高低、或男女事奉的角色;而是在教會中的男女應以順服神來表達出整體的見証。男人順服的表現在潔淨內心的忿怒和紛爭,以敬畏而聖潔的心向神禱告。女人順服神的表現則是藉著順服神所給男人的權柄表達出來。其方式是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

保羅在這裏強調人類被造的順序,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因此人應遵重這個順序。男女之間有正確的對待關係。這裏的男人、女人都是單數名詞,可指一般男女信徒,也可能家庭裏的丈夫與妻子。活泉新約希臘文釋經中的解法。就是將這兩字解成丈夫與妻子,就是叫妻子要順服丈夫。因此有的解經家就認為保羅此處對女人教訓、轄管男人的禁令的範圍限定在夫妻之間。這說法似乎有點窄化保羅的原意。他強調女人應以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表達出對神的順服。保羅提出的理由是男人先被造、女人後被造,女人先受引誘犯罪、男人後因女人的影響而犯罪。男人、女人在神的眼裏是有先後順序的,所以這個是個歷史的事實,也是不因文化改變而改變的原則。本節經文是強調教會中女人藉著順服男人,來順服神的見証。這句話與前面所說的,不許女人教訓、轄管有因果的關係。如果否定前者,無意否定聖經中男女被造有順序的原因了。

我們必須先肯定經文的直接的意思,不要拐彎抹角。女人順服神賜給男人當頭的權柄,是不隨時代變遷的屬靈原則。不是隨文化變遷的暫時命令。這種解釋尊重原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不像有的釋經者如支持同性戀者,以文化轉移來削弱經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把正的講成反的。這完全是以既定的立場來曲解聖經,是非常要不得的。

當然,這句話並不是要求教會中所有姊妹順服所有弟兄。而是正如家庭中夫妻的有頭與身體的關係,教會當中不該違反這種順序。例如說家庭中丈夫是妻子的頭,在教會中有可能妻子管轄丈夫,這就造成兩種互相衝突的角色了。這是因為在家庭與教會男女順序上的不一致,造成在雙方角色的衝突。教會當中應該與家庭一樣的男女順序關係。

那是不是所有的姊妹服所有的弟兄呢?不是。教會中除了有男女順序,也有職務上的順序。舉個例子,兒童主日學大部分老師都是姐妹,如果今天有一個青年人弟兄不服管教,不准姊妹老師管他,教會應當支持姊妹,責備弟兄。因為他們之間除了男女性別不同之外、還有師生關係。老師就是要聽學生,這是如同兒女聽從父母一樣。女老師得到他父母的授權,可以管轄年少的弟兄。

另一個例子女執事在辦理教會聖工的時後,指定弟兄同工做事,弟兄拒絕,理由是姐妹不能轄管弟兄。這也是不合理的,職務上女執事有牧師授權,底下的同工聽從女執事就是聽從牧師。教會是有秩序的,有職務的順序、也有男女的順序。兩者應該同時考慮。

本節經文中保羅禁止女人教訓、管轄男人,主要的目的是:這兩個功能正好是長老的職責。聖經中沒有一處教導,姊妹被按立為長老。而又有這節經文禁止姊妹教訓、管轄弟兄。顯然已經把姊妹擔任長老的資格,隱含中禁止了。Grudem在他的系統神學里就是採取這個立場,反對婦女被按立為長老或牧師。

主日崇拜的講道是長老、牧師教導的職責,也是教會權柄的表現。既然婦女不適合擔任長老、牧師。就不宜在講臺上做教導的工作,以免侵犯長老、牧師的職權。

那如何解釋哥林多前書11章說的,容許婦女講道的經文呢?

哥林多前書 11:5
「凡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我們必須堅持的這樣的原則: 「神默示的聖經不會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的是人對聖經的理解。」所以對於表面上看起來好像相互砥觸的經文,必然是要去找到合理的解釋,使經文的理解是相互調合,前後一致。接下來就針對下一段經文來討論。

大家都清楚這裡的「講道」是翻譯錯誤,原文是(propheteuo) 應該翻譯成「說預言」。然而說預言的意義是什麼?說預言、與教導嚴格說來是有不同的意義。說預言是指領受聖靈的感動,將神所指示的話語講出來。教導則是指經過預先準備,理性的思考、整理內容,在按條理將信息傳講出來。前者強調從神而來神偶發的靈感,後者強調講員理性的思考的結果。

先知講道是否單是指預測將來要發生的事,還是它有更廣泛的意義。有的人將說預言廣義的加以解釋。Strong's 經文彙編將說預言解釋作:「預言將來事件,特別是有關於神的國度的事;宣稱唯有藉著神聖的啟示才能知道的事;在聖靈激發之下, 教導, 駁斥, 責備, 告誡,安慰他人。」

為了理解說預言更廣的涵義。我們可以參考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來理解其意義。下面我們一節一節來看什麼是說預言:

1. 先知講道是個要切慕的屬靈的恩賜:「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林前 14:1)
這整段是在討論哥林多教會因方言造成的聚會秩序混亂。保羅為了要糾正追求說方言者的過度狂熱,他提出作先知講道(說預言)來作對比。他說與其追求方言恩賜,他寧願哥林多教會羨慕作先知講道的恩賜。

2. 先知講道能造就教會:「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林前 14:3)
保羅在此將作先知講道的目的界定為「要造就、安慰、勸勉人。」神在教會中設立先知講道的這恩賜,用意就是使神的話經常在聖徒中問被宣講,使上帝的道成為活潑常存的道。先知講道不是說些與當時處境無關的內容,而是在信徒生活的環境中講論一些及時性、針對性的話語。對信心軟弱的,以真理造就他。對落入試煉中的人,以神的話安慰他。在事奉上灰心的人,以鼓勵的話勸勉他。這些話能幫助教會,因它能造就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

3. 保羅自己也作先知講道:「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林前 14:5~6)
第五節保羅拿方言與先知講道對比。第六節保羅拿自己不單說方言,且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他們講解。這啟示、知識、預言、教訓四點與先知講道放在同樣的地位平行對比,事實上是對先知講道進一步的描述。啟示這字(apokalupsis)原文在新約中有很廣泛的意義。可指整個基督的福音,也可指基督要再來的預告。這字通常譯作「顯現」(林前1:7,羅2:5,羅8:19) 知識(gnosis)指對事情的理解與知性上的掌握。預言指將來事件,特別是有關於神的國度的事的預測。教訓(didach) 也有很廣泛的意義,指生活上的教導。按這四個描述,顯然先知講道是個包容性極大的工作,可包括整個佈道、安慰、神話語的教導。如果要窄化它的意義僅僅指預言將來事件,這恩賜對我們今天的教會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了。因為當今的教會除了靈恩派仍在操練說預言的恩賜外,大部分的教會已經停止了。

4. 作先知講道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林前 14:22)
方言不能使聽的人生出信服的效果。而先知講道與方言相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因為它是以可理解的語言表達真理的信息,使聽的人心產生信服的效果。

5. 作先知講道能勸醒不信的人:「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 14:24)
不信的人無法明白方言的意義,反會因為驚嚇而攔阻其接受信仰。而先知講道能以福音的信息勸醒不信的人,使他悔改皈依基督。

6. 講道可叫眾人學道理,得勸勉:「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林前 14:31)
這裏指出先知講道必須按順序而行,有人受感動說預言,其餘人就應閉口不言,慎思明辨。先知講道的功用,可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上面為什麼花那麼時間解釋說預言的意義,因為(林前 11:5)提到女人在會中禱告及說預言必須蒙頭。說預言中文繙成作先知講道,它實際的意義是什麼?它與今天教會中的講道有何不同?是否與講道是涇渭分明、互相排斥的兩回事。如果是的話,本節經文就不能用來支持婦女在會中講道,只能容讓婦女可以在聚會時,因著聖靈所賜下的感動,說一些鼓勵勸勉的話。反之則可以容讓婦女在會中講道。經過仔細分析,說預言與今日的講道雖然都是信息的傳講。可是在哥林多教會聚會時說預言、與今日在講臺上傳講信息,是有所分別。前者偏重從神降下來的感動,將安慰、造就、勸勉的話傳達出來。今日的講道則是按著長老的權柄,對會眾發出教導、責備、勸誡等信息。今日的講道確實與當日哥林多教會的說預言不可同日而語。

所以說這段經文不適合用來贊成婦女講道。那婦女是否可以如哥林多教會中,因聖靈的感動說預言呢?我認為這是聖經容許的,當然可以。這兩者的差別,應當是尊重教會長老的權柄,只要不侵犯長老的權柄,婦女在會中分享些信息,正如哥林多教會一樣,這樣是容許的。

以上藉著對兩段經文的解釋,我傾向於認為姊妹在主日講道,在聖經中並沒有找到充足的支持。我必須明白指出姊妹講道的例子,在聖經中幾乎是找不到的。那聖經中沒有說明的部分來支持一項說法,本身就有弱點。

如果容許姊妹講道,事實上就是容許姊妹在教會中擔任領導的角色。因為在教會講道,就會在教會慢慢產生領導的權威。最後無法避免就會承認姊妹擔任長老、與牧師的職務。這種作法必須要有聖經更強的支持,才能讓人心服。我傾向應以弟兄承擔講道的責任為宜,這是與神造男女各有應扮演的角色有關。但是在特殊的情況下,可按實際情況可以有權宜的作法,如果沒有適合的弟兄出現。可以讓有講道恩賜的姊妹,得到男性長輩牧者的授權,為神國事工的緣故,出來做教導、講道的工作。待弟兄被造就出來承擔此任務為止。

放眼今日宣教的禾場,容讓姐妹講道現實存在的狀況。這是弟兄的虧欠,如果弟兄願意出來,姐妹何須強出頭呢,就是因為沒有能教導的弟兄阿!我曾參加一個國內家庭教會的培訓,看到參加培訓的傳道人中,三分之二是姊妹。一方面我以戰競的心來教導,因我並不比台下受教的屬靈上更成熟。而神既然賜下教導的恩賜,把我放在這位置,我只有盡其所能,忠心教導。另一方則看到教會中弟兄缺乏的問題,如果弟兄不努力追求長進到足以領導教會,實在沒有辦法用限制女人教導的經文,來禁止神所與起的使女。

我的立場是原則反對姊妹擔任牧師、長老的職責。講道的問題,則尊重各教會的權柄,教會容許婦女講道、或不讓婦女講道的作法,我都充分尊重。畢竟這不是基要真理的偏差,應尊重各教會領導對聖經解釋方法的差異。何妨在這問題上彼此包容,竭力持守合而為一的心。

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

《基督榮耀的身體》 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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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題目:《基督榮耀的身體》
2. 作者:凱波爾,牧師、神學家、韋斯敏斯德神學院學系統神學教授、加爾文神學院院長。
3. 讀者:針對一般基督徒。
4. 主題:本書主旨在於從教會的定義、內部組成、功能、與世界的關係各種不同的層面,分析教會的本質,探討如何建立基督榮耀的身體。
內容:標題與重點
1. 有形的與無形的教會:教會的定義是所有屬神的聖徒所組成的團體。作者的觀點認為使徒信經中所講的「聖徒相通」包括歷世歷代相信神的聖徒。所以教會不單指五旬節以後建立的信徒團體,也包括舊約所有因信稱義的聖徒。無形的教會是指神眼中所有屬他的人,也就是真心信靠基督的人。有形的教會就是世間基督徒所建立的組織。因為有形的教會中不見得每一個人都是真心信靠主,也摻雜了許多掛名的基督徒。所以有形的教會中,不是每一個人都是重生得救的。因為人不能看出誰是真正重生,只有神才知道人內心真實的境況。所以我們在教會中也需要繼續呼召人悔改、歸向基督,只有如此,才能確定自己是已經重生得救。另一方面教會行使紀律,對於明顯犯罪、敗壞的行為發出警告、制止、懲戒等行為,這是為了保持教會的聖潔、期待受警戒的人悔改。

2. 爭戰的與勝利的教會:教會在世間會不斷與邪惡的勢力爭戰。這世界向來是反對教會的,因它服在那惡者的手下,世界的價值觀與基督徒的價值觀是不相容的。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彼此間的爭鬥也將不停的繼續下去。從世界來的逼迫,對教會而言是一項榮譽,耶穌說那為義受苦的是有福的。教會的榮耀在於基督徒順服基督的教訓,向著世界見證基督的榮光。所以我們越是跟隨基督、越是活出基督的命令,越能向世界彰顯出基督的榮耀來。同樣的世界反對的力量也越是強烈。今日的教會,大多已經忽略了這方面的追求,教會與世界的界限越來越淡、距離越來越近。教會從內部生出的危機有:(1)教會的世俗化,(2)不合乎聖經的信仰,(3)不關心聖經的教義。基督在最後晚餐時吩咐門徒,不叫他們離開世界、卻告訴他們不屬世界。差他們進入世界為基督作見證 ,卻與世界有分別。守住基督對我們的命令,教會才可能向世界顯出榮耀。

3. 教會的合一性與多元性:教會的合一不是組織上的結合為一體,而是屬靈裏面的合一,也就是在基督真理裏面的合一。合一的根基是我們都相信同一位神、我們的元首同是基督、我們同感一位聖靈、我們都是因著對基督的信心得稱為義、得以進入他的身體。但是如何看待教會中有各種宗派的現象呢?宗派的產生是基督徒對神話語理解,抱著不同的觀點、各有不同的強調。但是對基要的真理卻是一致的。如果不接受基要的真理,就不能在真理中合一、也不能稱為主內的真教會了。但是如果都堅守聖經的真理、只是教義上有若干枝節上的分歧,彼此應該接納,接受分歧的存在、不成為合一的攔阻。教會間常會因為教義的爭辯影響彼此的合一,甚至互批異端的。我們應該要有度量,在經文解釋上有分歧,不能影響我們在主內的合一,就算爭辯也是為了要更明白真理,而有的君子之爭。彼此仍然互相視為主內的弟兄姊妹。在宗派之間互相欣賞、互相幫助,保有聖靈所賜合一的的心、聯合為主作見證。

4. 教會的大公性:基督的教會是聖而公的教會,不是僅此一家、別無分號。教會之間分門別類、互相排斥,這是對教會本質認識不清、也是對基督身體的虧損。基督的教會是面向普世的,不受限於一個種族、一個地方。我們領受基督所交托的福音的大使命,就是要向普世萬民宣揚福音真道、也是要在他們中間建立教會。這個教會不是屬於某個組織、或個人的地盤。而是主耶穌的教會。不分膚色、種族、國家、宗派、全部都是在主裏的弟兄姊妹。我們無論在世界各地,只要是純正信仰的教會,都能夠在主裏相通。分門別類、排斥他人是傷害教會的大公性,是最讓主傷心的事。基督徒所要堅守的是在真理上合而為一、主內信徒相交相合,以國度的眼光來與普世的教會合作、在主裏合一。

5. 教會的使徒性:許多教會,已經忘了二千年信仰真理的傳承,忘記教會的使徒性的重要,也就是說我們所相信的真理,不是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不是每一個時代都要重新再發展一遍信仰的內容。使徒所流傳下去來的教導,有基督所賦予的權威。每一代的基督徒都應該將教會的基礎建立在這個根基上。如果不顧歷世歷代眾教會所傳下來的信仰基礎,重新另外傳講一些嚴重偏離聖經的新教義。那不但很可能偏離了基督的教導,也違反了神的心意。神給人的啟示是透過使徒所寫下的聖經所傳下來的,歷兩千年對真理的解釋,分辨、越加鑽研而越加清楚。聖靈在今日仍然會感動我們,對聖經會有更新的領受。但是如何檢驗這領受是合乎聖經的教導、或是走入偏差?就要藉著歷代聖徒對聖經理解來檢驗。聖靈的感動不會只賜給一個人,如果自己的領受,與歷代眾聖徒都不同,那出錯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就要更加謹慎。

6. 教會與真理:書中說教會因真理而建立,教會是真理的傳達者、受托者、解釋者、與傳揚者。維護真理是教會的責任、也是真教會的表徵。可悲的是現今的許多教會為了要迎合世界的潮流,在真理上做了讓步。有些新派神學宣稱不見得要信耶穌也能得救。有的人為了要包容各家各派、合而為一,就犧牲了對真理的堅持。有的成功神學根本不講認罪悔改,把福音變成了信了耶穌,就能夠得到財富、健康、與幸福。有的人為了讓福音配合當地人的想法,將福音摻水,將福音中加添了許多世俗的思想。當教會逐漸對真理漠不關心,對真理糊塗、容忍真理被扭曲、容忍那些否認基本真理的人在教會中。就在一步一步偏離主所傳下來的真道,這是毀壞教會的犯罪行為。而這樣的教會也根本不是屬基督的真教會。屬基督的教會,必然是努力維護、傳揚真理的教會。不在乎它有多少信徒、宏偉的禮拜堂、隆重莊嚴的禮拜儀式、與有效率的組織。一旦卻不站穩真理,就稱不上是教會。唯有忠於真理,才是耶穌基督的教會。

7. 傳揚福音:什麼是正確的福音?我們要分辨被扭曲的福音。有的人為了減少不信耶穌的人對福音的排斥,淡化「因信稱義」,傳揚「因愛稱義」。認為不信主的人如果,靠著好行為也能得救。這不是聖經的教導。離開了基督,沒有一個人能得救。另外還有種類似天主教的功德主義心態,以為因信稱義不夠,要有好行為才能得救。如果是出自信心的行為改變那無可厚非,那行為也是出於信心,是真信心的明證。但是如果把好行為當成得救的條件。行為不好的就算信主也不得救,那就是偏差了。另外還有普救論的偏差,以為既然神愛世人,就不會讓人滅亡。最後得出一個教義,就是不管今生信不信主,最終每個人都會得救。這也是嚴重的偏差。雖然神愛世上所有的人,但是唯有信主的人能得救恩,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所以我們傳揚福音時,應該傳正統的福音信息,不該傳有偏差的信息。

8. 教會的懲戒:書中說:「傳揚神的道、執行聖禮、施行教會懲戒,可說是真教會的三個標記」。這是今日教會比較少提到的標記。幾乎已經被教會與所有信徒遺忘了。為什麼許多教會不願意執行懲戒,因為這是得罪人的事。我們很容易將愛、寬恕、包容。但是這不是沒有原則的包容。如果教會內部容忍罪惡的存在、不採取任何行動制止,教會的榮耀就會受到虧損。沒有紀律的教會,不只內部無所事從、也得不到教會外面的人的尊敬。世上的人之所以看不起教會,乃因教會的世俗化,對罪惡沒有一點抗拒的能力。甚至口裏說一套、做出來的卻是另外一套。對於這樣公然犯罪的事,教會應該採取、規勸、責備、制止,最後再不悔改、就開除教籍、視他為外邦人。教會懲戒是要有很大勇氣才做得出來的事。

9. 賴恩得救:「賴恩得救」與「賴恩犯罪」是完全不同的事。後者是錯誤的思想,保羅曾在羅馬書上說:「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神的恩典不是叫我們靠著恩典、繼續犯罪。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這是不合理的。然而賴恩得救卻是聖經的教訓。它的意思就是靠神得救。在我們得基督救恩的事上,人的品格高尚、道德修養、嚴以律己的行為,都不能成為得救的途徑。甚至對得救沒有幫助。我們的救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信就是承認自己的無助、願意接受神的拯救。這在得救的事上,沒有一點功勞可言。就好像生病的人求醫治、溺水的人求拯救一樣。求救的呼聲不能成為功德,只是個途徑。神拯救我們,不是把我們當成毫無自主能力的木偶。我們是被神所造,有自主意識、有道德觀念的人。既然如此就該對一切我們所做的選擇負責。我們決定信主或不信,是出自於自己的選擇,並非神的強迫。神的揀選是在永恆中的計劃,我們無從猜測。也只有最終得救的人,才能知道自己是神所揀選。所有人越過人的本分,對得救妄加論定,不管是放棄傳福音的責任;或者不得救者,推卸自己的責任、歸咎於神未預定。這些都是錯誤的想法。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表面上看起來是衝突的,卻都是聖經上支持的。我們相信神的人,兩者都接受。不懷疑神的永恒的揀選,也不為不信的人推卸責任。這是基本上該有的態度。

評估和比較:
1. 對改革宗神學的誤解:加爾文神學在預定論的教義上,收到很多人的排斥。事實上所排斥的是極端加爾文派的想法。這本書並不贊成這種想法。這些人強調神的主權到一個地步,否定神對世人普遍的愛。認為神積極預定某些人得救,也積極預定另一批人死亡。人只不過是像傀儡一樣,配合神手中安排好的一場戲。這是錯誤的觀念。書上說:神誠懇的邀請世上所有人歸信真神得永生。有的人認為既然神已經預定有些人能得救,那就是神不喜悅另一批人得救,那些人信主是神恨惡的,傳福音的對象不是針對他們的。這是誤解,是極端加爾文派的想法。神希望所有悖逆祂的人回轉歸向神,不願見人在罪中死亡。人遠離神,落在毀滅的命運。神的心十分傷痛。他們的滅亡是因為他們陷在罪中、不願悔改。不是神不讓他悔改。所以不能把責任推給神。甚至加爾文在他以西結書18:23與 33:11的解經裏也說:「神非常誠懇的願意那些要滅亡、或向死亡之路奔的人,回頭走平安的道路。」這與極端加爾文派所說「神喜悅未蒙揀選的人滅亡」的說法是相反的。

2. 關於基督贖罪的對象:改革宗在救贖教義的五點中持限定救贖的立場。這不是指基督救贖的能力,只能及於信主的人,而是救贖的功效是針對特定揀選的人、也就是最終因信得救的人。事實上,本書的立場認為:基督付上的代價,足以拯救所有人的罪。為何最終還是有人不能得救?可見基督贖罪的恩典並不是一視同仁的臨及所有人。神把自主意識給人,是要求是人以自己的自主意識來定取捨,決定接受或拒絕福音。最後也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這是神把得救的機會賜給人。事實上福音是面向所有人傳的,得救的機會也是給聽到福音每個人的。至於沒有聽聞福音的人,不管是加爾文或亞米念,都無法解釋理由,只能說是神的主權,沒讓福音臨到他們。

至於聽聞福音的人呢?主權是在神的手中,選擇權也在人的意志裡面,神並沒有剝奪人的選擇權。人既然做了選擇,就不能怪神沒有給他機會。事實上亞米念派,也只能說基督的救贖只給了每一個人得拯救的機會,而不是最終得救的果效。加爾文派能夠同意神給了所有聽聞福音的人選擇的機會,但是基督的贖罪真正的果效,是限定在信靠基督的人。不是所有人。如果是所有人,那為什麼基督已經為不信的人付上了贖價、他的罪已經得到赦免了,洗清了,最後的命運卻是滅亡?所以無論如何,救贖的果效是沒有臨到不信的人,他所得到的只是選擇相信的機會而已。雖然機會臨到所有聽福音的人,但救贖的功效只臨到到最終信福音的人。這是限定救贖的真意。它強調基督的贖罪是有功效的。凡他買贖回來的人,就不可能在魔鬼的權勢底下、最終的命運就不可能是滅亡。亞米念派所提倡的,聽福音的人,都有得救機會。這是站在人的立場來看,不是神從神永恆的揀選裡來看。就選擇救恩的機會臨到聽福音的人,這也是加爾文派所不反對的。

或許還有人會發出疑問,如果一個人不在神預定的得救的人裡面,那他就算聽到福音,還有機會得救嗎?我們必須理解神對人的揀選,對人來說是隱藏的。沒有人能知道誰最終會信主、誰不會。我們更本不能憑著自己的假設,推斷某人可能是神揀選的,或不是。完全沒有必要。只要知道神明顯的旨意,當我們信靠神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是神所揀選的。所以前面的那個問題,應該從最後他是否歸信來看,如果不信的話,不該怪神不給他得救的機會。因為他自己已經做了選擇,神沒有攔阻他、福音也傳給他了,他就必須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如果他歸信的話,我們就能知道,他原來是神所揀選的。不可能神揀選他,最後他不信,或是神未揀選他,最後他信了。這是出乎神的意料之外,是完全不合神全知、全權的屬性的。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這人的滅亡在於他犯了罪,而又選擇不信,不能怪神未揀選。

3.本書作者是改革宗神學院的教授。站在改革宗立場闡述聖經中有關教會的真理。他在教義上嚴守聖經,不至於偏頗。對於許多爭議的問題都有提到,四十年後看來,對今日的教會仍然非常有幫助。

《以一不能蓋全》 讀後感

One Size Doesn't Fit All: Bringing Out the Best in Any Size Church ...
1. 題目:《以一不能蓋全-多元化教會增長的策略》
2. 作者:蓋瑞•麥金塔(Gary L. McIntosh),富勒神學院專攻教會增長的教牧博士。現任BIOLA神學院教授、作家、顧問。專門研究教牧、領導、時代議題、以及教會增長。
3. 讀者:針對關注教會成長的教牧人員、或教會同工。
4. 主題:本書主要探討不同大小的教會增長的策略,教會聚會人數是影響教會文化的一大重要因素。針對不同形態的教會,也有不同牧養的方式。在面對增長的目標時,有不同的問題要解決。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教會大小形態為何:作者從一個中型教會轉到小型教會,面對牧養上的困境。會友對他所推動的計劃無動於衷。他在面對挫折時,尋找一位導師的幫助。導師開門見山就指出他的問題。不能一套方法走遍天下。教會的大小是區分教會牧養形態的重要因素。200人以下的小教會、與200到400人之間的中型教會,與400人以上的大型教會,有完全不同的文化。無法用同一套策略來牧養。華人教會一半以上是100人以下的小教會。與書中所說的統計類似,甚至於更多的教會在50人以下,苦撐維持。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神的目的是讓教會的功能健康,會友的靈性能夠生長、得到牧養、恩賜能成熟、大使命能在他們身上實現。教會成長是健康教會應該有的趨勢。

2. 教會會眾關係的傾向為何:教會的大小關係到會眾彼此關係的傾向。小型教會會友間像個大家庭,彼此關係是以情感連接。中型教會是向大型教會轉變的一個過渡時期,像個延伸的大家庭。成員之間以事工的關係聯絡。大型教會會友間彼此不可能都熟悉,只能靠著層層相連的組織來維持。小教會常舉辦的活動就是聚餐、家庭聚會、郊游、分享。但是教會一大起來,辦起這類活動就要專門的同工負責,成了一個繁重的事工。400人以上的大教會,要在一起吃飯成為教會的一項特別的活動了。需要事先計劃,還要有許多同工同心合作服侍,才能辦得完全。大教會的優勢就是功能健全、方向清楚,但是有時讓人覺得肢體間關係疏遠。有人在大教會中會有種失落感,常感到沒人理我。這是個常見的現象。大教會中感情的聯系是在小組之內。牧者藉著組織來牧養全教會。如果團契、或小組中能夠有小教會肢體之間的親密感情,那就能彌補彼此疏遠的這個缺憾了。

3. 教會的組織為何:小教會像個單細胞生物,自給自足,教會成員是從一個或幾個核心家庭所組成的,彼此關係密切、互相支持。影響教會決策的也就是這個核心家庭的領袖。所有的事工總離不開這幾個人,如果沒有核心家庭領袖同意,教會的活動也辦不起來。大教會就像一個多細胞生物,幾個細胞合在一起成一個系統,負責某項事工。教會是由多個系統聯合,系統之間彼此很少橫向聯系。由主任牧師、或當家長老統籌各事工組的活動。中型教會介於大小之間,是單細胞的衍生。有多元細胞的分工合作的功能。核心家庭不可能包辦教會各樣事工,但是在教會中仍然有影響力。

4. 誰策劃教會事工方向:小型教會的領導階層就是核心家庭。中型教會的領導階層是各事工委員會的負責人。大型教會的領導則是由教會特別遴選出來的領袖。通常是主任牧師、或長老。領導層權利的基礎何在?不是按世俗的方式,靠會眾投票選舉、也不是最有聲望的人來領導。而是屬靈上最成熟、足以帶領會眾的人出來領導。領導的權柄來自對神的忠誠、與屬靈上的成熟度。這不是個人自封的,而是要其他教會屬靈的長者承認、會眾大多數同意印證。一個領袖必須能帶動整個教會往信仰正確、屬靈成熟的方向走,才是個合適的領導。

5. 牧者的角色為何:小型教會的牧者是個備受愛戴的大家長;中型教會的牧者是個具有行政管理恩賜、能整合各部門事工的管理者;大型教會的牧者是個帶領教會走在正確的方向,完成神所賜下異象的領袖。大教會的領袖不見得必須和藹可親,但是眾人對他的要求是:必須是個有方向感、對教會的異象非常清楚、而且完成使命的決心非常強的人。如果不是的話,他可能不適合帶領大教會,只能在其他的事工上發揮他的恩賜。

6. 教會的決策如何達成:小教會決策的方式是由會眾決定,大家覺得怎麼好就怎麼做,通常是按著傳統的做法。為了維持和諧、只要有人反對就不做。中型教會正在面臨轉變的時期,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大家一起決定。必然是授權給各個委員會討論,讓熟悉事工的人做出決策,大家再共同支持,決策的驅動力為教會面臨的需要。大型教會的決策又是用不同的方式,它是由眾領袖的異象,來驅動教會未來的方向。因為事工繁重、與決策品質事關重大,通常是有全職的主任牧師、帶領眾長老。以協議的方式做出決策。異象通常是由一人提出,但是必須由眾位領袖共同支持,印證這是正確的方向。共同決定、共同負責、可以免去一人獨斷所造成的決策錯誤。

7. 教會的同工影響如何:小型教會通常看到是牧者一肩挑,大小事務的策劃、推動、執行全要靠牧者來。有時候供應牧者的奉獻不足,牧者還必須邊工作、邊事奉。中型教會核心同工群已形成,通常是牧者帶領一群成熟的同工一起幹。大型教會的牧者決不能身先士卒自己幹,他的首要任務是帶領全教會的方向,所以他的底下有許多主要同工,各自有負責推動各樣事工。他不須干涉同工辦事的細節,只要授權給他們,讓他們負責完成任務就好了。

8. 教會的改變如何進行:小型教會的改變通常是由下而上。牧者的主要任務是解決弟兄姊妹的困難、滿足他們的需要。中型教會是由中間推動事工的同工群發現問題,提出改變的動議,由牧者同意、會眾認可之後進行。大型教會則是由上到下,領袖所看見的異象決定策略、策略決定事工的計劃。再交由事工負責人去執行。領袖的角色不是去施加壓力、催逼會眾。這樣會像推一條鐵鏈一樣、全部都擠在一起。而是在前面引導、牽動。像拉鐵鏈一樣,全部都跟著走。書中建議領袖用醞釀情勢的方式來推動事工,讓情勢水到渠成。不要硬去推動阻力很大的事工,而是要把握特別的時機,如危急時刻、牧者更換、預算時刻、復興時刻,自然的推動。

9. 教會如何增長:小型教會增長的模式是靠著個人的關係,邀請親戚、朋友進入教會。中型教會就是靠配合社區人士需要的活動,如辦學前兒童班、青少年夏令營、幸福婚姻講座等,來信吸引人走進教會。大型教會完全要靠好的信息,邀請名講員來帶大型的布道會、或培靈會。以傳揚的信息吸引眾人,讓所有認同的人願意加入。實際上人要能留下來,還是要靠親切的人際關係。大型聚會所發揮的功效是一時的,如果沒有人親切地接納新來的人,邀他們進入團契,他們很快就會離開。

10. 教會增長的阻礙為何:小教會成長的阻礙是各方面的條件無法與大教會比,如兒童照顧、青少年節目、聚會地點都不是很理想。人才也不像大教會那麼多。有時候就幾個同工身兼數職,把同工累壞了。當人少的時候就,聚會的氣氛就沒有那麼熱絡。很可能會造成教會內向的性格,只關注彼此之間的關係,忘記了接納外來的新人。中型教會的問題是人數已經增加,事工的複雜度已經超過原有組織所能處理的限度。但是牧者治理的方式,仍然未能突破原來小教會的作法。會友已經期待教會有各樣功能,但是全職同工不足、經費不敷所需,限制了教會增長的速度。大教會成長的阻礙則是,教會大到一個程度,多數的會友都不認識,往往聚完會就離開,平時也沒機會接觸,不容易產生歸屬感。因為領導是靠著組織,容易形成官僚化,遇事互推責任、少作少錯。上層領導對基層會友很少互動,溝通管道不良、下情無法上達。另外,外圍的會友會感受不被照顧、受忽略的感覺。

11. 教會增長的策略為何:小型教會如要增長,則要提醒會友傳福音是教會成立的目的。牧者應該帶動傳福音的事工,讓他們的恩賜得到發揮。並且對於他們做的好的部分,多加鼓勵。但人數到達一定數目就要另外開新的主日學班、或成立新的小組。如此可以訓練領袖,增加他們傳福音的負擔。中型教會要增長則要樹立一個標志性的事工,能以號召社區慕道友願意進來。例如,發展青年團契,帶領他們從事氣氛活潑的聚會。或是發展福音預工的演講,像幸福婚姻講座、如何培育優良的下一代、養生保健講座等活動、甚至辦乒乓比賽都可以。另外的策略就是增加全職同工、或培訓義工,以應付更重的牧養需要。如果空間不足,則增加崇拜堂數,甚至利用晚上聚會,或周六聚會。大型教會的增長之道則是,清楚傳遞教會更新的異象,例如發展植堂事工,在需要的地方建立分堂、或是開展宣教事工,服侍特定群體,如民工、學生團契。有清楚的異象,弟兄姊妹就會積極投入。成立小組、或增設團契,讓會友在小組中得到歸屬感,進而對教會產生向心力。為留下新來的信徒,教會應該有專門的同工,認識新來的朋友,招待吃午飯、送紀念品、簡單介紹教會、邀請加入團契。讓人有再回來的意願。

評估和比較:1. 本書作者以西方教會的經驗為基礎,主要是針對社區教會的發展來討論。雖然大部分的經驗可以應用在華人教會。但是有些作法可能要根據特定教會需要而自行變化。例如,華人教會多半在郊區,會友分散各城。社區服務的活動較難號召多人參與。各教會的狀況不同,文化也不同,本書所說的作法不見得能應用在每一個每一個教會。正如本書的名字,以一不能概全。

2. 本書特別注重教會增長的方法,與不同形態教會牧養的差異。中型教會與大、小教會的分別,並不是那麼明確。大部分的教會在成長到200人以後,就會出現瓶頸。如果沒有全職牧者,或者沒有好的屬靈供應。大概就會停在這裡。如果有牧者可以專心牧養教會。教會就能繼續成長,超過200人。變成中型教會。這時出現的問題就是,大家仍然期待過去小型教會時的親密關係,希望牧者常常親切關顧。期待教會中 有大家庭中愛的關係。但是實際上這種親密的關係已經不易再有了。所以就有很多人因此而離開教會。正如這本書中所說的。目前牧養的方式是在朝向大型教會、或回到小型教會之間拉鋸。要繼續成長,必然要有組織結構上的重組,與牧養策略上的改變。

3. 本書特別注重教會增長的方法,與不同形態教會牧養的差異。但是華人教會注重屬靈操練、聖經教導。這點似乎作者較少強調。教會增長與會友屬靈狀況有密切的關係,人數成長而靈性不長,教會就會虛胖,這不是健康的現象。

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教會於全球化趨勢之下如何實踐其宣教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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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隨著科技與交通的便利,突破了空間阻隔、與國界的屏障。人與人之間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全球各大城市都在飛機一日可以到達的範圍之內。地球上的人類就好像生活在同一個村子裏一樣,彼此的關係緊密相連。這樣的趨勢被稱為是「全球化(Globalization)」。當全球各地的人們生活在這樣的環境當中,彼此的聯繫不斷增強,帶動了各國人民在政治、經濟貿易、文化交流上互相緊密依存的關係 。

有一本書叫做「世界是平的」 ,作者提到當他正在「睡大覺」時,一夕之間世界已經進入全球化的階段。全球化的起源是從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就開始,西方國家為了擴張領土、奪取原料,向全球發起殖民運動。接著工業革命的來到,商人也藉著交通的便利,建立國際行銷的管道、往世界各地輸出產品。一直到近十年來,資訊技術的突飛猛進,為了勇於冒險的創業者提供了一個競爭平台。有能力的人,可以運用他所掌握的資訊,整合世界各地的人力、物力資源,為他帶來最大的利潤。

這對於我們基督徒有什麼啟發?我們生活在這樣的世界中,領受了基督對我們傳揚福音的大使命。我們深信神是歷史的主宰,世界上政治、經濟的變化、科技的發展全在神的手中。以弗所書1章10節說:「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歷史的結局最終要完成在基督裏。所以我們應當細心觀察神所興起的浪潮,趁著現今僅有的機會,把握一切可行的方法,向未得之民傳揚福音。本文打算從幾個角度,來探討全球化的問題:
(1)全球化帶個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的衝擊是什麼?
(2)全球化的浪潮中,什麼是教會宣揚福音的機會?
(3)教會當運用什麼樣的宣道策略,來回應當今世界的變局?

全球化的趨勢帶來的衝擊
全球化所帶給人類的改變是相當大的。不單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家庭、生態環境,甚至人類心靈,都帶來了急劇的變化。

全球化對經濟、政治的影響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原本分布世界各地,互不相干的資金、技術、人才,勞工,行銷管道被整合在一起。公司的組成不再限制於一國,而是可以跨越國家的界線。只要掌握了這個整合的機制,就可以運用世界各地的資源,最有效的投入生產,為投資者得到豐厚的利潤。這種高效率的跨國企業,足以打敗其他傳統的競爭對手,形成強者獨占,弱者被兼并的形勢。雖然發展中國家的人才、勞工被開發出來,但是他們所犧牲的是生活的品質。弱勢的群體只有出賣自己廉價的勞力、生活在一個被污染的環境裏面。全球化帶給他們工作的機會,但工作的壓力讓他們日以繼夜投入生產,卻犧牲了原本平靜的家庭生活。工業化的結果,生產效率成為資方對勞工要求的指標。使得人的角色成為機器裏的一顆螺絲釘,每個動作都要配合制定的規格。人性中的情感、想像力就被抹殺掉了。隨著資本主義的擴張,西方社會的價值體系滲透到第三世界。在社會倫理方面,原本農業社會以家族為中心的倫理道德被破壞,取而代之的是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反對一切權威體制、否定絕對的道德標準。有一句新世代的年輕人常聽見的口號:「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拋棄了傳統的價值觀後,人並沒有得到更大的自由,反而有種失去依歸的失落感,心中充滿了苦悶與空虛。

全球化帶動人類對加速開發自然資源,第三世界國家為了經濟犧牲環保。生態環境因此被污染。大自然被破壞後帶給人類嚴重的反撲,許多新出現的病毒和瘟疫蔓延。全球暖化效應,造成氣候失調。颱風、水災、地震、海嘯比以前發生得更頻繁 。每一次天災來臨就造成多人罹難,整個人類不但不能享受全球化帶來的幸福,反而陷入焦慮、抑鬱、絕望,甚至自我毀滅的病態情緒當中。

隨著經濟的發達,人類的接觸更加頻密,命運也相連在一起。但是原本在隔離的環境中,暫時隱藏的種族、宗教的仇恨,不但未因接觸得以化解,反而因衝突浮出枱面而針鋒相對。發達國家的強勢文化入侵,弱勢文化有被滅絕的危機感。這種緊張的關係造成國際間衝突不斷。民攻打民、國攻打國的事頻頻發生。哈佛教授杭廷頓認為,文化對民族的影響根深蒂固,他們之間的差異是不易改變的。當世界變小、不同文明因接觸而產生摩擦。這將是未來國際間衝突主要的來源 。911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全球化帶來的文明衝突。以英美為首的西方文明、與保守的阿拉伯文明的積怨,藉這事件爆發出來 。人類住在同一個地球村,各國的政治、經濟關係緊密連結,牽一髮而動全身。為了避免因誤解所引發的衝突,國際間急需要有一個共同遵循的行為法則,與共同信任的仲裁機構。在工業界已經組成制定共同標準的機構。如電腦、通訊規格的制定,不遵守的話就完全無法與人競爭。國際貿易的領域,也出現各種合作機構,如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貿高峰會(APEC),訂下合作與競爭的規範。在政治領域,因為經濟利益、種族矛盾、加上意識形態的糾葛,世界各國處在複雜的利害關係下。誰能有權威制定共同遵守的準則?就算強者可以用政經實力壓過弱者,向他們推銷市場經濟價值觀,弱者在被宰制的情況下,也不可能心悅誠服。所以當全球化以萬鈞之勢流行全球時,反全球化的勢力也正方興未艾的展開,反對者認為全球化只是已開發國家利用政治和經濟的手段對他國的征服。積極推動此運動的多半是弱勢團體、與環保團體 。

通訊的進步突破文化的樊籬
已開發國家隨著經濟實力的擴展到全球,同時也將西方自由、民主的價值觀推向世界。通訊科技發達,網路遍布全球、無遠弗屆,資訊的流通突破了國界。就連開發中的中國,上網的人口已經達到2億8千萬,已經超過美國成為世界上網人口最多的國家 。即使中國政府努力施行網路管制,監管網上活動,不讓人民接觸政治或宗教敏感的網站 。還是有人突破封鎖,獲取外界消息。由於搜尋器強大的功能,網路用戶可以透過輸入關鍵字搜索各類資料,包括宗教、社會的各類議題。網民中絕大多數是二十歲左右、學生、或專業人士。他們對世界各地新聞、各種爭議的問題極為好奇。互聯網實際上就是個思想的戰場,世俗主義藉著聲光、影音爭取他們的注意力,目的是從他們身上賺取商業利益。各種宗教、各家思想也在網路上,吸引大家的眼光。這是網路管制所擋不住的潮流。唯一造成閱讀障礙的就是語言的隔閡,各國網民還是偏愛使用自己的文字。但是英文的普及、以及網上翻譯的方便,讓外語不再成為獲取資訊的障礙。一個普通人所寫的文字、所編輯的圖像,可以在極短的時間之內傳遍全球,被網上想看的人用搜索器找到。也就是說人人可以當記者、人人可以當評論家。只是寫出來的文字品質良莠不齊、網上的消息真假難分、可靠度也需要考據。

教會在全球化趨勢下宣教的機會

人口遷徙與移民的增加
全球化所帶來的其中一個變化,就是人力資源的移動,廉價勞工主要來自未開發的農村。他們在家鄉找不到工作的機會,紛紛離開農村進入城市打工,這就是中國民工的潮流 。他們居住在城市的邊緣的地區、過著艱苦的生活、憑勞力賺得基本的工資。他們多半生活單調、精神空虛、對未來不存盼望,急需要福音的安慰。

另一群離鄉背井的人,就是藉著合法、非法途徑移民海外的群體。非法移民多半是靠著勞力打工的人。他們甘冒被遣送回國的危險,花錢買通蛇頭、偷渡到西方國家。他們離家時欠了一大筆債,等於是把自己賣給了幫助偷渡的集團。雇主貪圖廉價勞力,雇用偷渡客。蛇頭用黑社會的力量,控制他們打工還債。他們多半來到國外後,對工作環境失望,當初幻想的移民夢破滅。但是回頭無路,只有繼續作牛作馬。這群人生活在社會的底層,很需要基督徒的關愛,但卻是福音不易接觸的群體。

合法移民多半是為了尋求更有發展的環境,來到外國求學或工作。在剛剛離開家鄉的時候,常會經歷文化衝擊,不適應外國環境,這使他們願意尋求外界的幫助。當他們離開了國內的人際關係,受到傳統信仰的影響減弱,因此對福音較為開放。這是教會向他們宣道的機會。

資訊泛濫帶來精神空虛
互聯網帶來通訊的便利,吸引大量年輕族群在網上搜尋。他們或是想學習新的知識、探聽最新消息、或是與人交談、發表個人心中感想。網上的虛擬空間對個人身份的隱秘性,讓他們感到安全。他們平時不告訴人的秘密,反而願意在網上宣泄。各類網站的內容呈現出人性真實的面貌,其中充斥著虛假、罪惡、色情、仇恨的思想。涉世未深的年輕人,很容易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為了迎合大眾的口味,信息的庸俗化是必然的趨勢,往往受歡迎的網站,就是投大眾之所好。色情圖片、小道消息、造謠抹黑、聳人聽聞的文字,通常是網上點閱率最高的信息。這種網路文化,只能帶來一時欲望的滿足、卻把人的心帶進一個更加空虛的境地。犯罪集團利用網路,勾引人掉入陷阱。藉著網路的隱匿性,在網上進行毒品、色情交易。網絡本來是中性的,可以用來發展正常思想的交流,但是罪惡的勢力更加猖獗,利用人性的墮落,讓人陷入其中。

罪惡的勢力雖然囂張,卻不能真正滿足人心。人靈性的空虛仍然需要填滿,心中疑惑仍然想要尋求解答。網路雖然各類信息充斥,想在其中找到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確是不容易。許多人像無頭蒼蠅一樣,在網上閑逛,東看西看、消磨時間。他們對網上低俗的信息並不滿意。正如你我一樣,他們也想在包羅萬象的網路世界中,尋求人生的意義。他們何嘗不願意看到有益身心的信息。他們也是渴望能看到觸動人心的文章。這真是基督徒傳揚福音的好機會 。

教會可行的宣教策略
交通的便利縮短的人際間地理的距離,互聯網的便利縮短了人際間思想交流的距離。這樣的機會當如何被利用在福音的傳播上。

利用人際網絡關係聯合宣教夥伴
宣教不是一時的熱忱,必須經過縝密的計劃,積極的聯系。將熱情化作行動。正如全球化行銷的企業,他們在世界各地尋求合作的伙伴、發掘可用的人才、開發行銷的管道。教會也是一樣,我們想要把福音傳到地極。也是在尋找優秀的宣教士、熱心支持的教會、以及未得福音的宣教對象。將各種力量整合在一起,促使宣教的異象得以付諸實現。誰能作這整合的工作?一般是要靠差會。他們對宣教的工場最熟悉,他們巡迴各教會推動異象、呼召有心的宣教人才、培訓宣教士、最後還要將人差派到工場。這不是單打獨鬥能完成的事,需要建立差會在各教會的信用,運用人際關係,聯系合適的宣教士,並持續支持他們在工場的服事。華人教會在二十一世紀,逐漸重視自己在大使命上的責任。許多教會積極投入宣教的工作,預備承接宣教的棒子。但是華人差會的建立仍然還在摸索的階段。原因是華人的性格,常以自我為中心。喜歡自己發展獨立的事工,不習慣與人合作 。要有效率的推動宣教事工,就要整合各教會的力量建立夥伴關係,單打獨鬥是不可能成功的。尤其當今華人散布世界各地、第二代移民已經融入當地文化,這是建立宣教據點、聯絡宣教管道的有利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放下各自為政的觀念,建立正確的國度觀,真誠地與差會在宣教的事工上合作,以財力、人力支持宣教的工作。

以短宣帶動獻身長宣的人選
在北美的華人教會不乏豐富的財力與人力資源。這些資源如何能運用在宣教的事工上,教會的領袖就必須要有支持宣教的眼光。宣教的工作是需要犧牲自己的利益,學習主耶穌道成肉身的樣式的。華人移民到北美,本來是為了尋求更加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但是宣教的需要往往在尚未開發的地區,不可能有北美相同的物質享受。甚至要冒險去到社會動蕩、治安不佳的地區。一般基督徒很難跨出這一步,但是當主的愛激動我們,我們就能體會主對世人的愛。主耶穌能放下天上的榮華,來到世間,與卑微的人住在一起。我們是祂的門徒,也應當效法祂,繼續祂所交付的使命。

獻身長宣往往從短宣開始,要放下工作投入宣教是一項重大的決定。必須宣教士自己有從神來的呼召、家庭的配合、教會的支持、差會的接納。許多的障礙必須一一克服。短宣是跨入長宣的預備。一般北美的專業人士通常從短宣開始,當更多了解宣教工場之後,就更清楚如何走將來宣教的路、也就更能堅持獻身宣教的決定。短宣的主要目的不是對宣教工場的幫助,而是對預備投入宣教的人選的體驗、與造就。為了要能從參與短宣的人中,發掘出投入長宣的宣教士。所以推動短宣仍是教會值得鼓勵的事工。

其次宣教事工不只需要全職宣教士的投入,同時也需要廣大帶職信徒的支持。短宣就是一種擴大異象的機會。讓眾多有宣教心志的信徒,分享宣教士在工場面對的挑戰。可以擴展他們的眼光,看到神的工作在萬民中進行。加深信徒對宣道的參與度,同時也讓宣教的異象普及全教會。

善用互聯網進行遠距宣教
媒體的力量在於它傳播的速度迅速而廣泛。今日網路媒體逐漸取代傳統的報紙與電視的地位。因此海外的各個宣教組織,莫不將宣教從傳統媒體轉移到電子媒體,紛紛發展網路事工。許多年輕的族群在網上留連,他們不只是尋找感官的刺激,同時也在尋找心靈的滿足、與生命的意義。這是基督信仰與世俗文化征戰的前線,是宣教事工決不能放棄的據點。可惜的是投入的人力、財力仍然不足。近年來雖然建立了基督教網站,但是只是靜態文字的傳播,不足以達到該有的功效。今日的年輕人沒有耐心在網中搜尋長篇大論的文字。他們需要朋友,需要有人能帶給他們方向,將宣道的文字圖像呈現在他們面前,讓他們對基督信仰心生共鳴。也需要有人一步一步引導他們,對信仰問題進行交流。並帶領信徒繼續追求屬靈成長。這平常是在教會中進行的事,如今都移到網上來了 。

所以需要有能夠理解社會人心的基督徒作者,持續不斷地寫出感人的文章。也要有牧養恩賜的基督徒能在網上論壇、或社群中與他們對談。這是很花時間、精力的工作。有時候不能立即見到果效,但是卻是值得投入的工作。

今日教會界對網路事工的重視程度仍然不足。網上有個新興的群體,他們在短短十幾年年的時間,建立了一個跨越多個民族、文化的事業共同體。包括了報社、網站、電腦公司、音樂傳播機構、大學、宣教機構、以及教會。他們的信仰被正統教會懷疑帶有異端成分,目前還在調查、關注的階段 。但是他們的財力、人力卻十分雄厚。而一般正統的基督徒宣教機構,還未出現如此有實力的團體。這是很引人困惑、也值得我們深切反省的事。為何正統的宣教團體,努力了幾十年。仍然在慘淡經營。而新興團體卻能突破種種困境、集中力量、快速擴張。一方面因為我們對時代脈動掌握已經落後,我們不關心這個時代的青年到底在想什麼,教會只專注在自身的事工。宣教策略還停留各教會自行辦布道會、各自差短宣隊的階段。遙遠的網上群體,不能帶來奉獻、不能看見果效,很多教會都興趣缺缺。然而今日許多年輕基督徒每天上網,超過他們上教會的時間。有沒有人在網上聯合他們,帶他們離開世俗的網站,利用網路的便利,帶領他們在屬靈上有更深的追求?甚至長期下來有可能,從其中造就獻身服侍的工人。

結論
全球化的浪潮風起雲湧,勢不可擋。這帶給我們危機也是轉機。福音的內容永不改變、傳統的作法必須因應時代的變化而與時俱進。我們深信歷史在神的手中,神既然允許全球化出現在人類的歷史中,他必要掌管這一切,導引歷史的方向,讓萬事互相效力,最終成就神要完成的事工。我們身為基督的門徒,活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也必須把握神興起的浪潮,順應聖靈的感動,利用一切有利的條件,向世人宣揚福音。我們看到了全球化帶來貧富懸殊加劇,正是我們投入福音濟貧事工的機會。我們看到在工作壓力下,心靈空虛的民工,這也是我們以福音關懷他們的機會。我們看到成千上萬的年輕人迷失在網上,這就是神所帶給我們傳福音的機會。讓我們把握住一切機會,順服聖靈的帶領,讓神的手做工。教會不會因全球化而衰弱,反而是能將神國度擴張到更大的範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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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9日 星期五

[靈修筆記] 得稱義、何等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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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4:6-12
大衛是怎麼被稱義的呢?因他的行為嗎?如果看他所犯下的罪,他的行為稱得上夠壞的了。但為什麼神會算他是義人呢?請繼續看羅馬書。
καθαπερ (同樣地)και (並且)δαυιδ (大衛)λεγει (說)τον μακαρισμον (祝福)του ανθρωπου(人的) ω (關係代詞)ο θεος (神)λογιζεται(算為) δικαιοσυνην(義) χωρις(在以外) εργων(行為)
直譯:並且同樣地,大衛說到了:在行為以外,得被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正如亞伯拉罕在信靠神之時就被神稱義,大衛也是一樣。大衛在詩篇32篇中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意思是不靠著行為,得到神稱他為義的人是何等有福啊!這是大衛所寫的認罪詩。大衛王曾經犯了姦淫、謀殺、說謊等重大的罪,但是仍能經歷蒙神赦罪的喜樂。雖然他犯下滔天大罪,但是他知道不管自己犯下再大的罪,神都願意拯救他。當他願意認罪,回到神面前,神就能赦免他的罪過。他在詩篇中繼續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神不願罪人自暴自棄,永遠失喪在罪惡中。他願意我們悔改歸向他。他呼召我們向他認罪。

從大衛的經歷,我們知道神赦罪的心意。我們也可以求神,除掉我們的罪惡,得到和大衛同樣的喜樂。只要我們:(1)承認所犯的罪;(2)向神認罪,尋求赦免;(3)不讓罪咎感困擾,相信神已寬恕了我們。對於一些經年累月、根深蒂固的,或嚴重的、牽涉到別人的罪,要做到上面三點並不容易,但是我們必須牢記耶穌願意赦免所有的罪。要知道祂在十字架上付出的代價是何等巨大,就知道沒有任何大罪是祂覆蓋不了的。縱然我們的信心很軟弱,我們的良心很敏感,使我們時常記起那些罪,但是神的話已經宣告了:凡認罪的便得到赦免(約壹1:9)。我們當常在神面前,求神赦免我們的罪。追求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μακαριοι (有福的)ων (此等人的)αφεθησαν (被赦免)αι ανομιαι(過犯) και (並且)ων (他的)επεκαλυφθησαν(被遮蓋) αι αμαρτιαι(罪)
直譯:過犯得被赦免、罪被遮蓋的這等人是有福的。

μακαριος(有福的) ανηρ(這個人) ου(關係代詞) ου μη (絕對不)λογισηται(算為) κυριος (主)αμαρτιαν(罪)
直譯:主斷不算為罪的這個人是有福的。

以上三節經文,連續用了“有福了”這個字,強調神要把福分賜下。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出來在行為以外,得神稱義的意思。就是下兩節經文所說的:過犯得被赦免、罪被遮蓋、主斷不算為罪。這種人是何等有福。為什麽大衛不說行為上聖潔無瑕的人何等有福呢?因為只要有肉身在,人是不可能做到完全無罪的。完全無罪的人是不可能出現的。神對我們的要求是迷途知返,靠耶穌的血洗清罪惡。然後再靠聖靈的力量,過一個成聖的生活。不是以成聖為得稱義的條件。

割禮是信的記號
ο μακαρισμος(福分) ουν (這樣)ουτος (這個)επι(臨到) την περιτομην(受割禮的) η (或是)και(也) επι(臨到) την ακροβυστιαν (未受割禮的)λεγομεν (我們說)γαρ (所以)ελογισθη (算為)τω αβρααμ (給亞伯拉罕)η πιστις(信)εις (為)δικαιοσυνην(義)
直譯:這樣,這個福分就臨到受割禮的人,也同樣臨到未受隔離的人。所以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就被算成他的義。

神稱人為義的福分要臨到誰呢?就是所有相信他的人。不分是受割禮的,或是未受割禮的。割禮不能成為得稱義的條件。同理可知,守律法、做善功、守日子、飲食、律例都不能成為得稱義的條件。條件只有一個,就是信從耶穌,接受他為我們的救主。所以我們就有個確據:舊約的亞伯拉罕被神稱為義,是因為他信神。我們就是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一群人。

稱義先於割禮
Πως(如何) ουν (這樣)ελογισθη (算)εν (在之時)περιτομη(他受割禮) οντι (它是)η (或)εν(在之時) ακροβυστια (未受割禮)ουκ (不)εν (在)περιτομη (割禮裡面)αλλ(乃是) εν (在)ακροβυστια(未受割禮之時)
直譯:這樣是如何算的呢?在受割禮之時嗎?還是在未受割禮之時呢?不在受割禮的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亞伯拉罕是在受割禮之前還是受割禮之後被算為義的?猶太人認為他們有亞伯拉罕作為他們的父,所有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祝福都只會臨到他們身上,但保羅提醒他們,神給亞伯拉罕「他要作多國之父」的這個應許是他在被稱義之後(創17:4-6)。當亞伯拉罕被稱義的時候(創15:6),他還沒有受割禮,一直等到十四年之後。他的割禮是他稱義的標記,割禮的地位是在信心之後。我們不應該寄望禮儀可以為我們在神面前賺到什麼功德,它只是外在的象徵和記號,反映人內心的信靠。我們信心的焦點是基督和祂的救贖,而非我們自己的行為。

Και(且) σημειον(記號) ελαβεν(他得到) περιτομης (割禮的)σφραγιδα(印證) της δικαιοσυνης (稱義的)της πιστεως (信的)της εν(在之中) τη ακροβυστια(未受割禮的人) εις (為了)το (那些)ειναι (是)αυτον(他)πατερα (父)παντων (所有的)των πιστευοντων (信的人)δι(經過) ακροβυστιας(未受割禮) εις (為了)το (那些)λογισθηναι (被算為)αυτοις (屬他們)δικαιοσυνην(義)
直譯:而且他得到割禮的記號,就是在未受割禮的人中因信稱義的印證。他成了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為要算他們為義。

割禮不是得稱義的先決條件,而是神賜給他因信得稱義的印證。讓他在自己的身上有個記號,常提醒他這是神與他所立的約,要把應許賜給他。讓他後代的子子孫孫,看到自己身上的記號,就知道自己是在先祖亞伯拉罕之約裡面。亞伯拉罕因著信領受了神給他的應許。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與他同蒙應許。雖然外邦信徒身上沒有割禮為記號,但是新約時代我們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為記號。聖靈是我們將來得基業的憑據。當我們有聖靈在心中,就知道自己是屬神的,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信心先於應許
και (也是)πατερα(父)περιτομης(受割禮的人的) τοις (那些)ουκ (不)εκ (從而出)περιτομης(割禮) μονον (單單)αλλα(卻是) και (且)τοις(那些) στοιχουσιν(跟隨) τοις ιχνεσιν (腳步)της εν(在之內) ακροβυστια (未受割禮)πιστεως (信)του πατρος (父)ημων (我們的)αβρααμ(亞伯拉罕)
直譯:也是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單因著割禮,卻是效法我們的父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而信的腳步去行的人。

亞伯拉罕是所有因信稱義的人的信心之父,不單是受割禮的猶太信徒,也是所有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的父。割禮不再成為分辨稱義與否的記號,而是信心。今日基督徒用洗禮成為因信稱義的公開見證。但是洗禮也不能成為一個人得稱義的條件。我們是在受洗之前、還是受洗之後因信稱義的?很明顯是在受洗之前。我們只能說受洗這個記號,是我們因信稱義的印證。讓我們經歷過洗禮,信心更加堅定。知道自己已經是個基督徒了,要勇往直前,不要走回頭路。

使徒時代,信主與受洗是連在一起的,信主的人就該盡快受洗。它不是得救的條件,但是卻有豐富的意義,象徵我們與主同死同活。不是可以隨意忽視的禮儀。

我們信主的人應該明白,我們的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神賜救恩給我們,我們憑著信接受。當我們得著稱義的地位,才正是我們一生順服主,走成聖道路的開始。這不是天國門票、不是等著上天堂。如果我們隨隨便便,將來見主面時會如何呢?千萬不要有僥倖的心理。稱義是讓我們繼續跟隨主,一生走十字架的道路。我們準備好了嗎?

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靈修筆記] 亞伯拉罕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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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4:1-5 因信稱義是個我們都十分熟悉的教義,當保羅最初提出時,不免會受到許多人的排斥。因為這個觀念與一般人的想法有差異。我們的好行為,竟然與神對我們的稱義無關。看保羅怎麼說?


τι (什麼)ουν(如此) ερουμεν (我們將可說)ευρηκεναι (已經得到)αβρααμ (亞伯拉罕)τον προπατορα(先祖) ημων (我們的)κατα (依據)σαρκα(肉身)
直譯:如此我們可說:我們肉身的先祖亞伯拉罕已經得到了什麽?

當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提到,守律法在稱義之事上,一點也沒有功效。這個想法對於守了律法多年的猶太人來說,簡直否定了他們一生的努力,他們很難接受。接著保羅舉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為例,告訴他們因信稱義的真理。

因為保羅接下來還會介紹一個新觀念,就是亞伯拉罕不單是猶太人肉身的先祖,也是所有信耶穌的人屬靈的先祖。所以他要在這里特別加上一個“根據肉身”這個形容詞。保羅問猶太人:亞伯拉罕已經得到的是什麼?這裡的不定詞得到是完成式,表示他已經得到一個地位,這個地位至今仍然沒有失去。從後面的經文可以知道,就是稱義的地位。

ει (如果)γαρ(因為) αβρααμ (亞伯拉罕)εξ (出於)εργων (工作)εδικαιωθη (得稱義)εχει (他就有)καυχημα (可誇的,榮耀)αλλ (但)ου(不) προς (從而來) θεον(神)
直譯:因為如果亞伯拉罕是因著工作得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了,但是這就不是出於神的。

這節經文使用條件句,條件句如果是用假設語氣,則表示未定。但是這裡是用直述語氣,表示肯定。而且得稱義這個字是用過去式,表示與事實相反。如果亞伯拉罕得稱義是出於他的工作,他就有可誇了。但是我們知道他得稱義,不是出於工作,而是他的信。所以他一無可誇。人有可誇之事有什麼不好呢?如果在稱義之事上,自覺有可誇耀之處,那就是奪取了神的榮耀。我們都是得罪神之人,本不配得稱義。神的恩典臨到我們,我們才從滅亡的命運被神救回來。我們的行為是報答神的恩,有何可誇呢?保羅自己的經歷讓他十分謹慎。絕不容許他過去自大的心態再出現,過去他以自己猶太人的身份自誇,以自己對神熱心自誇,如今,自誇卻成了他最忌諱的事。他也警戒基督徒,不要因自己有好的行為自高自大。

τι (什麽)γαρ (因為)η γραφη (經上)λεγει (說);επιστευσεν (相信)δε (但)αβρααμ(亞伯拉罕) τω θεω(神) και (並且)ελογισθη (這就算作)αυτω (他的)εις (為了)δικαιοσυνην(義)
直譯:因為經上記著說了什麼呢?但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作他的義。

保羅在這裡引用舊約聖經亞伯拉罕的故事來支持他的論點。亞伯拉罕在何時為神所稱義?這句經文主要動詞是“被算為義”。這個動詞是過去式,表示亞伯拉罕已經被神算為義。是在什麼時機他被神算為義呢?這句話出現在創世記15章第6節。那時他連割禮都還沒有受,以撒也還沒有生,只是聽從神的吩咐,憑著信心,相信神所應許之事必定成就。在此時神就已經稱他為義了。這時他的一生還沒有結束,甚至他的行為還沒經過神的考驗,為什麽神能在這個時候稱他為義?因為神知道萬事,亞伯拉罕是神所呼召的,是屬他的人,當亞伯拉罕存著對神的信心,聽從神的呼召,神就因此算他為義了。當然他的一生還要經過重重考驗,讓他的義得到成全。但是神是看一個人的心,當一個人的心對了,他接下來的行為就是從心發出來的,也必然會是公義的行為。

τω δε (但)εργαζομενω (對作工之人)ο μισθος (工價)ου (不是)λογιζεται(算成功勞) κατα(憑著) χαριν (恩典)αλλα (而是)κατα (憑著)οφειλημα(欠)
直譯:但是對作工之人,得工價不算是憑恩典而得的,而是欠著該付的。

神為何會如此呢?因為神不要人有自誇的想法。如果人在得稱義之事上,覺的自己的行為不錯,能得到神的誇獎,能讓自己更能得到稱義的地位。這個心態就錯了。我們已經知道了,我們沒有一個配得神稱我們為義,我們每個人都得罪了神,虧缺了神的榮耀。神稱我們為義是因為,他對我們的憐憫,不願我們沉淪在滅亡的命運之中。祂設立耶穌成為我們的挽回祭,差遣傳道人把福音傳給了我們,又讓聖靈感動我們歸信。我們的心是很硬的,曾經懷疑、排斥。但是神沒有放棄我們。我們今天得到稱義的地位,真的是毫無可誇,連我們的信心,也不能讓我們誇耀。神若不成就一切救贖的事功,我想信還不知道怎麼信。

自誇的心態最壞的是,以為自己得救是辛苦賺來的,是該得的。得救是神的恩典,我們本不配得。如果以為我的努力,能夠讓我更容易得到神的稱義。那就很容易生出這種想法:得救我也出了一份力量,是我與神合作達成的,少了我的那一份力量還不行。神不欠我們一個救恩,即使我們盡了全部的努力,神都不欠我們什麽。神願意救我們是他的憐憫,是他願意施恩給我們。在稱義的事上,把自己的貢獻抬高,容易生出自誇的心態,這種心態是保羅極力防止的。

τω δε (但)μη(沒) εργαζομενω (對作工之人)πιστευοντι (對信之人)δε (但)επι(在其上) τον δικαιουντα(稱義) τον ασεβη (不義之人)λογιζεται (算作)η πιστις(信) αυτου(他的) εις(為) δικαιοσυνην(義)
直譯:但是對於那些沒有作工、卻信那稱不義之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但是對於並未靠著工作,但卻因著確信「神能稱罪人為義」的這種人。他們的信心,能讓他們得到稱義的地位。如此就知道自己是毫無可誇了。人會自誇是因為什麽呢?因為覺得自己比別人好,道德更好、靈性更好、表現更好。好行為不是壞事,是有信心之人必然要活出來的外在表現。這是出於對神的信心,沒有值得誇耀的地方。但是,當有這些好表現,變成可以在神面前換取得救地位的條件時,那心態就不一樣了。如果我表現更好就更有機會得神赦罪,如果表現不好,神就收回對我赦罪之恩。這種心態,離不開猶太人守律法稱義的心態。神的赦罪是看我們的心,我們有悔改之心,願意接受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的罪就得赦免。神就能稱我們為義,就如當初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一樣,那是地位上的改變。成聖的追求是在我們地位改變了之後,靠著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帶領,在生活上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來。若不得稱義,就不可能住在基督裡,不能算是神的兒子,不是屬神的人、也不可能有聖靈內住。稱義是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的第一步。一個人若不得稱義,後面的成聖更是不可能了。

信主的基督徒,我們應該要知道自己得稱義的地位。這是神所做成的,我們因信心領受了這個地位。不要輕忽、不要再犯罪離開神。讓我們一生行在光中,作個討神喜悅的人。

2009年5月21日 星期四

稱義唯靠信耶穌


今日的世界是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當我的心裏有個願望需要滿足時,什麼方法能讓我最快能得到,我就會去使用它。我們看到很多快速減肥法、改善體質的神奇方法、快速成功法、七步活出你的潛能。甚至連傳福音也漸漸迎合世人的口味,人想聽什麼福音,教會就傳什麼。

德州有位牧師叫Joel Osteen非常受歡迎,他的教會有四萬三千人,應該是個全美數一數二的大教會。但是我們再看看,人為什麼會進他的教會?因為他專講神如何能幫助你成功、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卻故意避開講人的罪。人的本性本來就不喜歡聽到責備的話,他就投其所好。人想聽什麼,他就講什麼。上個禮拜天,青年牧師候選人來我們教會,他問我們一個問題,你覺得什麼是你們教會最吸引你的地方?大家提到了,我們對聖經話語的重視、也提到了教會像個大家庭、充滿了愛。是的,我們是個重視神話語的教會,深信按著聖經教導是神所要求我們做的事。福音的核心是神對世人的愛,祂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拯救了我們。我們信仰的中心就是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這也就是我們所傳福音的重點。所以我今天將繼續講羅馬書3:22-31的內容。也就是有關因信稱義的信息。

雖然神學性很強,但是大家心裏應有個預備,我們不是把因信稱義當成教條,而是要明白我們為何要得稱義,我們為什麼要信耶穌?如果有一天你發現了信耶穌不能帶給你家道豐富、讓你的人生成功幸福的時候,你還信不信?這就關係到信仰的核心問題了,我們信的到底是什麼?以下讓我們一起來看羅馬書。

稱義出於神恩典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2-24)

稱義是神加給我們的:
第21節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但如今代表著一個新的時代已經來到。過去猶太人以為:神的義是顯明在律法上面。凡遵行律法的都能被神稱為義。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也就是第一章所說的,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過去,神的義表現在他對罪的恨惡,藉著對不義的人的審判,而顯明出來。但如今神的義,卻藉著祂以福音向罪人施行拯救而顯明出來。

這個顯明出來的義是什麼呢?是神公義的屬性嗎?還是人所領受從神而來的義。事實上兩者都是,從神來看,他藉著基督對世人的拯救顯明他的義。從人來看,人藉著相信基督得著神加給人的義。正如第22節所說的:「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加給這個字,原文是進入的意思。可以翻作給予、或為了。神為了這些信耶穌的人,讓他們透過對耶穌的信心,得到神所賜給他們的義。所以我們看到了這個義是神要賜給人的義。不是人本身行出來的義。人的稱義,不是因為人的行為已經被改變成為一個義人。而是神的義加給人,進入信耶穌的人裡面。主動權是神不是人。

這句話中的沒有分別是指什麼?就是前面所說的猶太人、外邦人種族的分別。為何沒有種族的分別呢?神稱人為義是看他們對基督的信心,不分猶太人、外邦人。只要這個人信耶穌,不管他的種族、文化背景、地位都沒有分別,都能得到神的義。這是神對萬民拯救的心意。為何神救人不看人本身的條件,我們看人都還看人的先天素質。求學的時候我們看到有人是天才,學習力強,老師就特別疼愛他。佛教說某個人有慧根,就是這個人智慧通達、具有特殊的能力,能看清一切迷障,可以成為得道高人。世界看一個人是否成功,是根據人本身先天的條件、後天的努力。神拯救人卻不一樣,神不看外表,全看人對他的的信心。

我們為何需要被稱義?
為什麼神對我們一視同仁,不看我們先天的條件的差異呢?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在神的眼裏,所有的人都沒有達到神的標準,沒有例外,沒有一個人在神的面前,能夠宣稱自己是完全無罪、聖潔無瑕的。因為所有的人都陷在罪中,都需要神的拯救。沒有一個人能夠聲稱自己不需要救贖。這裡的犯罪是過去式,表示每個人都犯過,犯罪是已做出的事實。

虧缺神的榮耀是何義?虧缺是虧欠、缺少的意思。神給了我們一個目標,我們達不到,就是虧欠了神的榮耀。這是現在式,是仍然一直進行的行動。我們都犯了罪,達不到神造我們時,所要求我們達到的目的。

舉個例子,有一對夫婦,夫妻都是高學歷,在工作上也相當優秀。他們生了一個兒子,中國人都有望子成龍的想法,期待他的兒子能夠繼承父母親優良的傳統,甚至超過父母的表現。但是這個兒子相當悖逆,不但表現不良,而且常常惹是生非,讓他的父母親傷透了心,父母一提起這個不肖子,就常常嘆息,怎麼會生出這種兒子呢?我們說這個兒子,虧缺了他父母的榮耀。

我們在神的面前也是一樣,所有的人都虧缺神的榮耀。神是創造的萬物的主宰,祂本身就是充满了榮耀。祂所造的萬物原本都甚好。萬物被造的目的,就是在宇宙間傳揚祂的榮耀。被造物之中最奇妙的是人。神造我們,本來賜下他的榮耀在我們身上。我們不止身體構造奇妙,我們的心靈更是奇妙。我們有神的形象,能感知萬物的變化,有理性能推理思考,領受神的啟示;有感情能愛神愛人;有靈性能與神溝通。人實在是被造物中最奇妙的創造。神對我們也有祂的心意,就是在世上,按著神的旨意,替他管理全地。這是何等尊貴的托付,我們竟然能夠成為神的代理人,在世上為他管理萬物。神對我們的期望是相當高的。但是我們並沒有完成神的托付。我們背叛了神、墮落了、離開了神的旨意。我們有神尊貴的形象,但是我們去作醜惡污穢的事。把自己完美的形象給毀掉。就好象一個長得很美麗的人,把自己的美麗容貌給毀掉一樣。讓神心痛不已。這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人犯罪後,就使神的榮耀受到虧損,神賜我們每個人都有他榮耀的形象,但是我們如今卻失去了這個榮耀的形象。這就是我們人類今天的境況。

為何稱義我們不需要付代價?
我們好像走迷的羊,偏行己路。神不放棄我們,祂見到我們墮落,失去了祂的形象,祂千方百計的要尋回我們。祂要怎麼尋回我們呢?24節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本句經文主要動詞是得稱義,是個被動的分詞片語,形容前一句話:「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表示人得稱義是在這個情況下發生的。我們雖然虧缺了神的榮耀,但是卻能夠被神稱義。雖然我們不配稱為一個義人,神卻願意把這地位賜給我們。我們得稱義是因為神的恩典,賜下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因著在基督裡的贖罪,得以白白的被稱義。這個稱義有三點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稱義是神主動的作為,我們是被動的被稱為義。稱義是個法律的用詞,是宣稱某人是義的意思。當我們被神稱為義的時候,我們原本身上的不義,在神的眼中都被赦免了。這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改變,從不義轉變稱義,神才稱我們為義,神知道我們做不到。如果要我們行為變好了,才得稱義,我們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被神稱義。稱義不是出於我們的主動,神知道我們被敗壞的罪性所轄制,如果不是神來拯救我們,我們自己也無法憑著自己的力量離開罪惡。因此他就主動的來救我們,凡是願意伸出手接受他拯救的人,也就是信靠她的人,就能得到救恩。被稱為義。這是個地位的轉變,我們從神的仇敵,轉變成為與神和好。從浪子變成神家裏的人。我們的行為是從我們的生命中發出來的,它會根據我們身份的轉變而慢慢轉變。從地位上得稱義,逐漸成為實際上得成義,也就是成聖的過程。這一切都要先從得稱義開始。起點是神主動的拯救。從這裏我們就可以看出來,神對我們的愛。當我們還不認識祂的時候,祂就愛了我們。我們就好象溺水的人,呼求拯救,神伸出手來把我們拉上岸。這是神的作為,不是我們自己所能成就的。

第二、稱義是神白白賜下的恩典。恩典的意思是不該得而得的。我們並沒有用任何功勞來交換。不是因為我們本身行為夠完全,表現得夠好,神才來救我們。與世上其他的宗教都不一樣,神不看我們的表現。祂救我們是因為他愛我們,這是白白的恩典。不必我們付出代價。我們常會有種想法,無功不受祿。所以常想,等我改掉了壞習慣了再來信神,等我聖經讀一遍再受洗。這些都與神稱我們為義毫無關係。我們再怎麼努力,也比不上耶穌為我們所付上的代價。祂捨了他自己的生命,為我們贖罪。這個代價我們也付不出來。救恩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凡願意接受的人都能得著。

第三、稱義是透過了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所成就的。救恩雖然是白白的,但犯罪是有後果的。我們雖然沒有付出任何代價,但是已經有人為我們付了。就好像我們欠了人一筆債,還不出來。當還債的時間到了,我們走投無路,只有懇求債主寬限。債主看到我們真的是還不出來,沒有逼迫我們,他就免了我們欠的債。這筆債我們不必再還了。我們聽到的只是債主說的一句話。實際上是他為我們還了這筆債。他用他自己的錢,還了這筆債。他這筆還債的錢是自己損失了。所以說犯罪是有後果的,神赦免了我們的罪,好像是很輕鬆平常。其實是祂讓祂的兒子基督為我們付上了罪的代價。基督所付出的是祂的生命,為贖我們的罪,也就是為我們所犯的罪,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我們白白的到這恩典,這恩典卻是用神兒子的生命所換來的。這不是廉價的救贖,是無價的。如果要我們付,我們也付不起。

十字架是個殘忍的刑具,基督在上面捨身流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我們的罪已經一筆勾銷,不再被神紀念。我們感覺上稱義好像很容易,就是神一句話。原來是愛我們的神為我們預備了救贖,付出了最昂貴的代價,是我們付不出的。也就是以他的受死,代替了我們的刑罰。這是神極大的恩典。表明出神的義、與神的慈愛。何等寶貴的救恩。

十字架上的挽回祭
「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26)

這節經文提到了耶穌基督就是神所設立的挽回祭,這是神以耶穌所流的血所設立的。當人憑著信心接受了基督的拯救。基督成為挽回祭所成就的救贖,就在我們身上生效了。神如此作,為的是要顯明他的公義。

耶穌是神所設立的挽回祭
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是挽回祭,神赦免我們的罪還需要祭物嗎?很多人認為這個挽回祭的做法,是異教的觀念,覺得它很不人道。好像中國古代民間故事,當天災人禍發生的時候,人因為害怕得罪神明,就會獻上祭物,以挽回神明的憤怒。我們的神難道也要用這種方法來平息他的憤怒嗎?很多人不能理解這種作法。因此就憑自己的想像,認為神是不會發怒的,他充滿了慈愛,是個好好先生。其實我們的神並不是我們想像的樣子。首先我們要知道神會發怒。如果身為父母,對兒女的悖逆無動于衷,他就不配當父母。如果一個警察見到搶劫現行犯,卻不作任何反應,他就是失職了。如果神對人所犯的罪,不聞不問,祂就不是公義的神了。

神對人間犯罪的行為,必然會有憤怒的反應。但祂不是任意發怒。我們的神不是異教的神明,與那些假神喜怒無常的屬性是不同的。在異教的迷信裏,常會看見神明無理由的發怒,龍王發起怒來就發大水,山神發起怒來就山崩地裂。我們會感到天威難測,讓人無所適從。只能以戰驚、畏懼的心,獻上祭物,平息他的怒氣。但是我們所信的神不是如此,他的怒氣是因為我們所犯的罪,我們是他手所造的,卻不承認他是神。我們以自我為中心,塑造了許多偶像,得罪了祂。他的怒氣不是無法預測的,而是完全針對我們犯罪,違反他的命令。

當我們知道神對我們發怒,我們與神的關係已經被破壞了。要怎麼挽回這個破裂的關係?當我們的罪朋友的時候,只有誠懇地向他道歉,才能挽回彼此的關係。為了表示誠意,我們常會送給他一份禮物,表達歉意。這是挽回雙方關係所要付出的代價。我曾經有類似的經驗,當我上大學時,一年放暑假,我沒有直接回家,卻瞞著父母跑去爬山。一連十天在高山上面爬來爬去,驚險萬分。結束旅程之後,回家的時間到了,十天沒洗澡,全身髒兮兮像個野人一樣。回到家媽媽一定會罵我。我想了半天,就有身上僅有的錢買了一朵玫瑰花。當我回到家門口,媽媽出來開門,先獻上一朵花再說。媽媽是非常生氣,到處找我找不到,不知道出了什麼事?她還是罵了我一頓,但是我感受到那朵花是發揮了一點功效,它讓媽媽知道我是有悔改的心,以後不敢再這樣惹她操心了。

一個禮物代表了人的心意。當我們知道自己得罪了神,我們應當如何表示我們的虧欠?要獻給他什麼,才能滿足神的心呢?事實上,我們無論獻上什麼都不足夠表達我們的歉意。神向我們要的是什麼?神所要的,就是憂傷痛悔的心。獻祭制度就是神所設立,讓人表達悔改的機會。

在舊約時代神頒布律法,當人犯罪,就以獻祭來表達向神悔罪的心。挽回祭在聖經中出現兩次,另一處在希伯來書,翻作施恩座。就是約櫃的蓋子。大祭司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為百姓贖罪。在施恩座前,獻上血為祭,挽回我們犯罪所引發神的憤怒。施恩座是神平息憤怒的地方,是神人從新和好的地方。

如今我們也需要與神和好,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不再用牛羊為祭物。神親自設立了挽回祭,就是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祂成了平息神對我們憤怒的挽回祭,讓我們得罪神的人,藉著耶穌獻上的挽回祭,得以在他裏面與神和好。這是神主動所設立的,而且是已經獻上了,基督代贖的工作在十字架上已經做成了。一次獻上永遠有功效。不必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獻祭。

為何耶穌的死能挽回神的憤怒呢?事實上神非常愛我們,他知道我們擔當不起罪的刑罰,如果找我們所犯的罪報應我們,所有的人都要滅亡,沒有例外。他知道我們付不出這代價,祂親自預備了祭物、就是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讓我們所有的罪歸到他的身上,讓他來承受我們當受的刑罰。因耶穌擔了我們的罪,我們在神面前就不再需要承受罪的刑罰。在神的眼裏成為一個無罪之人。

神的公義如何顯明呢?
25節說:「這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公義。」當我們想到耶穌替我們受死這件事,我們必然會有個疑問。我們知道神大公無私,他恨惡罪,面對我們犯罪、違反他的命令,他必須要做出公義的判決。如果神按照我們當受的的刑罰施在我們身上。那所有的人都必須被滅亡,那是人世間最可怕的事,慈愛的神不會如此做的。但是如果神將罪人的罪赦免,全部算作無罪。那神公義的標準就沒有了,我們就盡量為非作歹,不用害怕懲罰了。神也應該不會這麼做。在這種兩難的情況,神做出了決定,讓他的兒子耶穌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本來我們該受的刑,全部由他來承擔。這個行動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也是神對我們慈愛的表現。

這真是一件人間最難理解的事,有罪的人得到赦免、無罪的耶穌卻受到刑罰,看起來這是人世間最不義的事。公義的神怎麼會這麼做?是的,按世俗的想法,這真是不義的事。但是神卻使用十字架向世人顯出祂莫大的慈愛。他沒有平白無故的赦免罪人,罪人所犯罪該受的刑罰,神讓另一人來承擔了。就是他的兒子耶穌。神的公義與慈愛全在十字架上得到滿足。這件事,我們的頭腦難以想象,但卻是神救贖世人的智慧。你是否曾有別人犧牲自己,代替你受罰的這種經驗。我小時候非常膽小,打球砸壞了人家的東西不敢承認,別的好朋友出面挨罵為我受罪。我心中充滿了對他的感恩。

有一部電影叫作K-19,是描寫美蘇冷戰時期,蘇聯第一艘發展出來的核子彈道潛艇的故事。其中最觸動我的一幕是,因為連續高強度操作,核反應爐過熱,必須緊急搶修。此時艦長斷然決定犧牲一些官兵的生命。他忍痛連續派出三個小組,未著防護衣進入高度核輻射的核反應爐,搶修設備。負責反應爐的軍官,本來應該身先士卒,帶頭進去。但是他在生死存亡的關口退縮了,他想到了自己有個漂亮的女朋友,還沒有結婚,他又是軍官學校畢業生,前途無量。他有千萬個理由不死。但不巧他管的正好就是反應爐。他知道核輻射的厲害,害怕得全身發抖。在長官的命令之下,他害怕不敢進去。在僵持不下時,另一位本來不必進去的同袍,一把搶過他的雨衣,自己穿上,代替他進去。經過了十幾分鐘,這位自願進去的軍官全身潰爛的被擡出來。當這位本該帶頭進去的人,看到了代替他的人願意自己犧牲,代替他死。他痛苦得捲縮在一旁哭泣。

在作戰的時候,自我犧牲掩護同袍的事經常發生。如果沒有人犧牲,戰爭不可能勝利,這是淺顯的道理。但道理人都懂,面對生死存亡的時候,不是靠著道理就有辦法勝過的。唯有看到願意捨己為人而犧牲的榜樣,才可能激發人類捨己愛人的情懷。基督就是那位捨了自己生命,為我而死的人。我原來本該背著十字架被釘在各各他上山。但是耶穌把我身上的十字架拿過去了,祂自己背著。讓我被釋放。但我在臨刑之前,怕得全身發抖的時候,突然被赦免,有人替我而死。我就像那位理當受罪,卻不敢受罪的軍官。看到耶穌為我承受刑罰。我看到的雖然是世間最不公義的事,但這個赦免的對象竟然是我。噢!神啊赦免我,你是公義的神。我的罪是如此得罪你,以至於你不能平白無故的免去我的刑罰。你因為愛我,知道這個刑罰太重,我擔不起,就讓你自己的愛子,承受了十字架殘酷的刑罰,代替了我。在十字架上我看到了你公義的彰顯。你沒有徇私、隨意放過罪人。而是讓耶穌為我們擔了全部的罪債。

十字架雖是最殘酷的刑具,如今卻成了神榮耀的彰顯。十字架上的犧牲本是最不義的事,一個無罪的耶穌卻為罪人受刑罰。但是因此神公義的屬性得以維持,他不是無理由的赦免罪人,而是以他自己的兒子擔當了罪人的罪債。這件事就顯明出神公義的屬性。在十字架上,我的救主耶穌基督,代替了我受死。這是何等的大愛。神的公義與慈愛藉著十字架顯明出來。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我眾罪全洗清潔,唯靠耶穌寶血。

靠著信心得稱義
「27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在26節我們看到了,神藉著耶穌基督的代贖,赦免人的罪,為的是要在今時彰顯出神的公義來。神藉著基督救贖我們,彰顯出他是公義的神,同時也顯出他是人的稱義者。神藉著基督救贖我們的目的,是顯明他的公義,以及他的慈愛。因為他稱我們為義,是付出他兒子生命的代價。我們所有的罪債全部還清,我們不用再背負任何罪債。這是神在基督裏,為我們成就的救贖之功。在兩千年前十字架上就已經完成,不再重覆。這是神救贖工作客觀的部分。

這個客觀的救恩如何能臨到我,讓我主觀的經歷救贖的大能。要我們靠著信心接受神的拯救。首先我們要知道,是誰能被神稱為義呢?並不是隨隨便便所有人都得以稱義。而是唯有信靠基督的人。一個人能得到救恩的方法就是,願意接受這個救恩。人只要藉著對基督的信,就能得著神所賜下的赦罪恩典,得被稱義。

有的人會認為,這樣的方法太簡單了,以為世上沒有這麼便宜的事。我們常常不敢相信這種白白的恩典,以為得救既然是件生死存亡的大事,我們總要做些什麼、讓自己配得這個救恩吧?有的人在信主的過程當中掙扎很久,他們心裏相信神的存在,但是還是不願意受洗。他們常遇見的問題就是:我還不夠好,還不夠資格被神稱義。等有一天,我的行為達到主的標準了,再去受洗,以免讓主的名蒙羞。事實上這些擔憂大可不必。稱義的意義,不是我行為上成為義人,而是我們過去的罪被神所赦免、我們在神的眼裏被算為義。不在乎我的行為達到什麼標準,才夠資格被神稱義。就是因為我們都達不到神的標準,我們才需要基督來救贖我們。所以我們只要憑著一顆真誠的心,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成我們的救主。這個赦罪之恩就白白地賜給了我們了。

雖然這個救恩是白白賜下的,他絕不是廉價的。事實上我們應該知道,救恩是極為貴重的,耶穌已經為我們付出了他的生命,這個代價是我們任何一個人都付不出來的。神不是輕輕鬆鬆就赦免了我們的罪,祂是非常痛苦的看見他的愛子耶穌死在十字架上。這不是演戲、不是虛晃一招。耶穌基督成為肉身,擔待世人所有的罪孽,與父神分離。他所受的苦似超過世人所受的一切的苦。這是耶穌以他的血肉之軀,真真實實經過的。

得稱義的人能自誇嗎?
既然知道人能得稱義完全是神做成的的工,我們哪裡還有自誇的理由呢?一切自己認為可誇的理由都不可能被接受了。我們的道德高、行為好、甚至信心強都不能讓我們在神面前自誇,我們只是一個蒙恩的罪人,神沒有非救我們不可的責任。若不是神的憐憫,我們沒有一個得在神面前被稱義,因為我們所作所為都達不到神所要求的標準,都失落了原本神賜給我們的榮耀形象。如今我們還有什麼值得誇耀的方法,讓我們可以在神面前得被稱義。好行為嗎?過去優良的表現嗎?嚴以律己的道德標準嗎?這些方法一點也沒有用。唯一能夠來到神面前,得蒙赦罪的方法就是靠著信耶穌,接受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這是唯一我們能得稱義的方法。此外沒有其他的方法。

猶太人看重守律法,他們引以為傲的是,認為自己能守住神吩咐的律法。可惜守律法在稱義上是沒有功效的。中國人重視的修身養性、做事憑良心。很多人一生行善、助人,希望善有善報,最終得到好的結局。但是這在稱義的事上也是發揮不了作用。因為我們一切外在的行為,若不是出於對基督的信心,都好像是破舊的衣服,遮蓋不住身上犯罪的羞恥,就好像亞當、夏娃吃了禁果之後,看到自己赤身露體,就拿了樹葉遮蓋一樣。信就是承認自己的無助,全心依賴基督,讓基督的血洗淨我們的罪,當基督將義袍披在我們身上,就能遮蓋我們的罪咎。

有一首我們很熟悉的詩歌「奇異恩典」,這詩歌的作者叫約翰牛頓。他原來是出生在一個基督徒家庭中,從小就被教導聖經。但他六歲的時候媽媽過世,他在一個不信主的家庭長大。養父母時常嘲笑他的信仰,因此他離開了神。少年時染上放蕩惡習,吃喝嫖賭,無所不爲。他可以連續罵髒話兩個小時,而且內容不會重複。他曾去非洲做販賣奴隸生意。後來他又上了一艘商船當水手,有一次在返回英國的航程中,就快抵達之前幾天遇到暴風雨,約翰牛頓被派去船艙底下排除積水,暴風雨持續好幾天,約翰牛頓在船艙下又累又怕,死亡的恐懼抓住了他。他開始想起小時後所讀的聖經,看見了自己的罪和神的義,在痛苦、疲憊、害怕中,他開始向神禱告,認罪悔改,求神救他:「上帝啊!求祢救我安抵港口,我將永作祢的奴僕。」神施行了神跡救了他,那艘商船平安靠岸了,約翰牛頓開始研究聖經,認真追求,成為一個影響英國很大的佈道家。在約翰牛頓的心中,是他的好行為讓他得救的嗎?他無善可誇。是他後來的轉變讓他得救的嗎?在他還沒有改過之前,救恩就臨到他了。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境況,他的改變是神的工作。

「奇異恩典」的歌詞中有一段說:「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 前我失喪,今被尋回,瞎眼今得看見。」約翰牛頓在罪大惡極中,神卻藉著海難警告他,使他從罪惡中回頭,生命產生了奇妙改變。他體會到神恩典何等浩大,竟願意救我這樣一個人。他形容自己是罪人,卻蒙神赦免;他迷失,神將他尋回;他瞎眼,神讓他重見光明。是神不嫌棄他,在他最墮落的時候把他找回來的。就好像是一個沒人要的孤兒,被神撿回來領養。我們也就是像他一樣。在他遭遇海難的那一天,他害怕的跪在神面前求神赦免他,這就是他向神發出信心的呼求。神沒有拋下他,因著微小的信心,他得到神的赦免,進入了神的家,我們今天也是一樣。憑著什麼我能得到這寶貴的救恩?憑著神對我們作出的救贖之功、憑著耶穌為我們所流的血,我們不能在上面再加上什麼條件,讓他所付出的代價顯得還不夠讓我們稱義。我們只能以順服的心,接受他賜給我們的恩典。這個順服的心就是信,也是得到稱義唯一的途徑。

結論
讓我們回顧一下這段經文所說的。22節說,「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神要把他的義加給我們,讓我們不但罪被赦免,還要得到基督加在我們身上的義。誰才能得到神的義?相信耶穌的人。25節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了贖罪的恩典,我們要藉著什麼,讓耶穌贖罪大能在我們身上生效?得救恩唯一的方法就是信,承認自己的罪,讓主耶穌的血洗凈我們。28節說,人稱義是因著什麼?「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再靠著我們自己的行為的功勞,來換得神的救恩,只憑著對著耶穌基督單純的信心。因信蒙恩、因信得贖、因信稱義。讓我們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向神呼求,主啊!我願意接受你的拯救,求你救我。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