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靈修筆記] 生死禍福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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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9:25~30:19
在摩西帶領以色列民40年之後,漫長的曠野流浪已經步入了尾聲。這時摩西已經是垂暮之年,隨時等待被主接去。在他離開世界之前,仍不忘記殷殷交代以色列民最重要的事,就是神的律法。
聽命而回轉
「1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 2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3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4 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6 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8 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10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他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申29:25~30:10)

摩西吩咐六個支派的人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六個支派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詛。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福必追隨、臨到身上。若不聽從耶和華─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必要受禍。每一句警戒說出來之後,百姓同聲回應阿們。這在他們心中留下的映像是何等深刻。與亞伯拉罕之約不同的是:亞伯拉罕之約是神主動立下的無條件之約,摩西之卻是有條件的。他們必須順服神,此約的應許才能生效,否則所招致的就是咒詛。

從29章25節到第30章第1節,整個是在講咒詛。若以色列民如果離棄了耶和華,去敬拜偶像,他們必被神抛棄,被趕逐出留奶與蜜之地。從接下來的30章3到8節,所講的卻是祝福:若以色列民回轉歸向神。他們必被招聚回應許之地,領受神的福分。這兩段交叉對應,在文學的形態上稱爲Inclusio。兩兩相對,意思相反。以下將他們逐條列出來:

A 29:25~26 …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
B 29:27 …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C 29:28 ~29 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
D 30:1…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
E 30:2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D’ 30:3~4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C’ 30: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
B’ 30:6~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A’ 30:8 …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

這種形態的體裁,將應許與咒詛交叉對應,給人鮮明的對比。
第一個對應是離棄神對聽從神、
第二個對應是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對降在敵人身上、
第三個對應是將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對領他們進入列祖所得的地。
第四個對應是咒詛都臨到身上、追趕他們到萬國中,對憐恤他們,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他們招聚回來。

最後交叉的中心是重點,也就是30章2節:「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何時他們想起神的話,從罪中回轉,整個命運就從咒詛中扭轉回來。這是神何等大的憐憫,給他們回轉的機會,代表雖然人會背逆,但神的恩典從不斷絕。他仍期待人能從罪中回頭,回到神所賜的應許之中。他的信實何等廣大,遠大過我們對他的忠信。當我們在陷在罪中,無法自拔時,可曾想到神的話,而幡然悔悟呢?

神的話就在口裏、心裏
「 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申30:11~14)

我們對神的話常會覺得離我遙遠,或覺得與我無關。生活在一個與神的話隔離的環境中。當我們離開神的話時,就沒有力量能勝過生活上的誘惑與試探了。不親近神的人,覺得神的話遙遠,常會說:「誰能到天上把神的誡命取下來?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他們認爲自己不能遵守神的誡命的原因就是,沒有人能把神的誡命,從遙遠的地方取來告訴他。這跟今天不愛聽神話語的人多像啊。他們不聽神的話的理由就是,沒人告訴他。沒人把神的話,變成好聽的言辭,來讓他能夠吸收。其實神的話離我們不遠,也不需要別人料理、調味了之後再來餵大家吃。它就在我們的口裏、與心裏。

羅馬書引用這段經文:「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羅10:6~8)説明當時不信的以色列民,以爲因信稱義不可理解,看不到、摸不著,對這種救恩的方法沒有把握。認為還是守律法稱義比較實在,守了一條一條律法就稱義了,多清楚啊。

但保羅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 ~10)原來信主的道不是遙遠不可及的,而就是在我們的口裏、心裏。只要我們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能得到這救恩。承認什麽?信什麼呢?就是保羅所傳:「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他為我們捨命,能赦免一切信靠的人的罪。」的這個道。

這與申命記所說的相合嗎?是的。申命記中說,將神的誡命時時談論、背誦。從心裏順服神的誡命,謹守遵行。這正是對神信心的表現。舊約、新約得救的方法是一致的,就是信靠神,遵行他的旨意。沒有兩套救恩、沒有兩種方法。差別只在舊約時代的神的道還沒有成肉身,彌賽亞與神同在,人是靠著對神的信靠來得到救恩。新約時代,基督已成爲肉身,唯有信靠他才是真正的信靠神,才能得到救恩。除此以外別無拯救。

陳明生死與禍福
「 15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 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申30:15~19)

摩西呼天喚地的向以色列民陳明神的應許與警戒。生死與禍福擺在他們面前,他們可以揀選順命,而得存活,也可以選擇背逆,而遭災禍。生死存亡就在他們一念之間。

向著今天的世界,這段話仍然適用。摩西的警告仍然清楚的向著我們發出來。我們是願意聽從神的福音的真道,而得拯救,還是我行我素,沉溺於罪中之樂,不願回頭。神的慈愛已經臨到了我們,他不因我們的罪毀滅我們,他應許只要我們回轉,他就赦免我們。這是何等大的救恩,這恩典已經賜給了我們。問題是我們怎麽選擇?相信他、順服他、得救。還是不信他、背棄他、而毀滅。這兩條路,還是要我們自己來選擇的。

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靈修筆記] 遵行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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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6:1~9
申命記是摩西在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之前對他們最後的吩咐。這批將要進入迦南地的人,是三十八年前因懼怕退縮,而流浪曠野之人的下一代。他們的父母親那一輩的人,因缺乏信心,被神責罰,無法進入迦南美地,無法承受神所要賜下的應許。三十八年過去了,如今又是進軍迦南,征戰的日子。站在摩押平原,隔著約旦河,對面將要進入的迦南地。他們能記取教訓,克敵制勝嗎?
得應許在乎遵行主命
「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3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申6:1~3)

申命記中充滿了摩西對以色列民的耳提面命,將四十年來他從神那裏領受的律法一再對他們重申。好像慈愛的母親,在遊子將要遠行以前,對他不停的叮嚀。摩西自己不能進入迦南地,他甚擔心這群他從埃及帶出來的百姓,效法他父兄的惡行。摩西深怕他們得罪神,以致無一人能進入迦南地。所以他不斷三令五申,叫這群以色列民,千萬不要忘記神的誡命。

「遵行」這字在申命記出現了148次。我們對神的誡命應該抱著謹守遵行的心,這是在神面前應有的敬畏的態度。神的命令頒佈給我們,我們是認真把它當一回事呢?還是當作耳邊風?以色列民就是我們最好的警戒,他們因順服神的命令而興盛,因背叛神的命令而滅亡。這就是他們民族的血淚教訓,也是他們如今不敢輕忽神的誡命,把聖經的話代代相傳的原因。

如果我們遵守神的誡命,神所給的應許是美好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使我們民族的生命能夠長久存留在地上,安享神所賜下的福份、包括肥美的土地、興旺的後代。這不正是我們在地上終日勞苦,所切切盼望的嗎?可見遵守神的誡命,是得到神應許的福份最重要的一件事。

盡心愛主
「 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4~5)

摩西對他們大聲呼籲:「 以色列啊,你要聽啊!」這裡的四到九節,是以色列民從小要背誦的句子。爲何他們對這句話如此重視?因為他點出了律法中最重要的綱領。「我們神是獨一的主。」這是十誡的頭一句話。神是獨一的,除他以外再無別神。他們所面對的迦南地的百姓是崇拜多神,敬拜偶像的民族。當地的風俗邪惡、道德敗壞。敬拜與淫亂結合,甚至將兒女獻給偶像為祭。這些邪風惡俗,與他們拜偶像有直接的關係。以色列民將要進入這樣風氣敗壞的地方,他們如何不被拜偶像的惡俗所勾引?唯有謹記:「神是獨一的神」。其他的偶像都是假神。這也是我們今日應當謹記在心的。

另外一點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這是主耶穌所說的,誡命最大的一條,所有的誡命的根源就是,盡心、盡性、盡力愛神。離開了對神的愛,守誡命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動力。我們不是爲了害怕而守誡命,不是爲了人的誇獎、不是爲了積功德。而是因為我們愛神。我們愛他,所以我們願意聽他的話。以討神心意滿足,為我們自己的滿足;以榮耀神的名為我們人生最大的目的。

當我們願意以愛神為出發點,一切的言行舉止自然會以討神的喜悅為歸依。自然就能活出聖潔的生命來。所以說愛神是我們人生在世,能積極活下去最大的動力。忽略了這個,我們就不知爲何而活了。

謹記教導神的話
「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6:6~9)

第六節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以色列民對神話語的重視,表現在他們背誦聖經,與傳講聖經上面。他們從小就學希伯來文,父親帶著孩子背誦神的話。這傳統歷三千多年仍然不變。這種背誦神話語的傳統,把神的話烙印在歷世歷代以色列民的心上。使這個民族變成一個,離不開神的民族。雖然當今越來越多人走世俗化的路線,那些保守的以色列民仍將這傳統代代相傳。我們基督徒同樣領受神的話,甚至領受神救贖的恩典比他們更多。我們是否對神的話愛慕到一個程度,願意花時間去讀它、甚至背誦它。

第七節說:「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我們一向重視兒女的教育,寧可節衣縮食,也要積錢為兒女讀書。我們對神話語的傳遞,是否比對世俗學問的傳遞,抱著更大的熱心。兒女學語文、學才藝,家長們花錢一點也不心疼的。總希望兒女爭氣,有一天成龍成鳳。我們是否花上同樣的努力來教導兒女,從小重視神的話,以至於他們長大之後,能夠做個敬畏神的人。甚至能將這屬靈的傳統傳承到下一代去。屬靈傳承這責任,應該是一家之長的父親挑起來的。但是在今天的社會,有誰重視兒女的屬靈教育?有誰願停下腳步,向著兒女講一篇聖經的故事?我要自我檢討,我也沒做到。服事太忙了,忙到忘了自己家的小羊。

在這與大家共勉。為我們的下一代做個榜樣,讓我們自己先重視神的話,常常讀它、談論它、默想它。把他背起來、用神的話禱告。向人傳講、向人見證、活出神的命令來。讓你的生命充滿了神的話語,也行在神的心意中。神所應許的福份,必然要澆灌在你的家中。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靈修筆記] 罪人的避難所-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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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35:9~34
你曾因犯罪而被罪咎所困,感到無地自容嗎?你曾被魔鬼控告,說你沒救了,信了耶穌也沒用嗎?為什麼不逃跑?跑進耶穌基督裏面,他是你的逃城。
設立逃城
「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0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但河,進了迦南地, 11 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12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13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 在約但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民35:9~15)

「殺人償命」是古今中外最普遍的律法標準。漢高祖劉邦在打入關中時和人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在創世記中,神對在洪水之後留下來的挪亞及他的後代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神重視人的生命,厭惡殺害人生命的惡行,因為人有神的形象。所以殺人者要對他所作的行爲負責。

但是殺人在動機上卻有謀殺、與誤殺的差別。前者是有預謀的、是蓄意的。因為恨人到一個程度,故意放任自己心中的仇恨擴大,動手進行殺人的行爲。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罪惡。另一種情形則是出於無心,因為意氣衝突,一時的氣憤,無意間失手將人殺害。對於這兩種罪,律法的處置是不同的。
在律法頒佈之前,「殺人償命」似乎是當時人處理殺人事件的通則。一但殺人,不管是故意或無心,都將會遭到仇家追討血債。常見到仇家「一命還一命的報仇行爲」,在這種報復的心態下,兩個仇家冤冤相報,沒完沒了。

摩西律法改變了當時報仇的慣例。逃城設立的目的就是給一時衝動、失誤犯下殺人罪行的人,有個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特別為了他們提供一個安全的地方,合法地保護那些過失殺人者的生命,不要在未受審判之前就被報血仇的人打死。這是一種制度上很大的進步。人總有失誤的時候,失誤犯罪與蓄意犯罪,在動機上有很大的差別。無心之過情有可原,但明知故犯,是對律法的輕視、對神誡命的藐視。這是不可原諒的,必要受到法律的制栽。因此神特別設立逃城,讓失手殺人的人能逃離仇家的追殺。這制度化解了家族之間累世宿仇的人,心中冤冤相報的想法,應讓犯法者在律法之下接受公正的處置。

謀殺與誤殺
「16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民35:16~25)

逃城並不是個法律的漏洞,讓所有殺人者逃避法律的追究。只是保障每個罪嫌都能接受公平的審判。在未被判定為故意殺人罪之前,仇家不得私下報仇。所以逃城不為故意殺人者提供保護。凡是出於怨恨的動機,私下預謀,用致人於死地的凶器打死了人,這就是故意的。故意殺人者要按律法,根據一個以上的證人的口供判定有罪,並按殺人罪接受刑罰。

但是逃城卻要成為誤殺人者的庇護所,救他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使他歸入逃城。任何人無惡意的、或無預謀的殺了另外一個人,可以尋求逃城為避難所,去逃避報血仇的,直等到律法給予客觀公正的審判。24節提到:「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這審判要確定罪嫌有沒有故意殺害的成分。如果他被裁定無惡意,那麼他可以安全地住在那座城裏,報仇者不能繼續追殺。罪責的審判人應是逃城中的長老,而不是報仇者。如此就能保證無辜者接受公正審判的機會。並且將殺人者的自由限制在逃城中,藉此讓他嚴肅地面對自己殺人的事實,直到大祭司死亡。

當初設立逃城的意義,不僅類似於今日的法律上的補救措施,讓無心犯罪的人有申訴的餘地,使法律更能做到勿枉勿縱的標準。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同樣含有深刻的屬靈意義:

  1. 提供無心犯罪的人悔改之路:我們雖然並沒有殺人,但是在本性上都是墮落,背逆神的的。沒有人達到神公義的標準,在律法之下都犯了罪。本來都要都要接受罪的刑罰。但神體諒我們肉體的軟弱,給我們悔改的機會。凡是願意認罪悔改,離開罪惡的人,可以逃到主耶穌的面前,得到庇護。通過這一條道路,我們才得以脫離神的震怒、逃避那等候我們的刑罰。

  2. 在基督裏得到完全的保護:凡犯罪的人就在罪的權勢底下,魔鬼拿我們的罪狀控告我們,要以我們的罪債及罪咎轄制我們。當我們魔鬼的追殺當中,一旦進入基督裏便得安全,因祂是我們的避難所。我們惟有隱藏在祂裏面、被祂的血所潔淨,我們的罪才得赦免,罪債及罪咎都得解脫,才不怕被撒但的控告、有真正安全的保障。

基督是我們的逃城
「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潔淨原文作贖)。 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民35:26~34)

進入逃城的罪犯,只有在逃城的保護之下才的以保全生命。如果他擅自離開逃城,馬上就失去了生命的保護。如果報仇者在城外抓著了他,施行復仇,那離開逃城的人是咎由自取,後果要自行負責。那他何時才能出去呢?只有等到大祭司死亡後,他才有自由離開逃城。

大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引導百姓獻祭,為百姓贖罪。它活著的時候保護了犯罪的人,藉著獻祭免去神的憤怒,恢復神人和好的關係。連大祭司的死亡也具有為民贖罪的含義。他的死亡代替了那些犯下誤殺之罪的人的罪責,讓他們的罪不再被追究,而得到赦免。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如果誤殺者回來住在本地。他誤殺人所流的血就污穢這地,那地就不得潔淨。但是大祭司的死亡,為人所犯下的罪付上了代價,誤殺者的罪不再被追究,他可以自由離開逃城,不至於污穢神所賜他們的地。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他是我們的逃城。當我們犯了律法,得罪了神。只要存著悔改的心,逃入基督裏面。藉著他的保護,就不再受到罪的轄制與攻擊。基督同樣的是慈悲良善的大祭司,他是神與人間的中保。「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他以無罪之身代替我們成爲罪,流出了保血為我們付上了贖罪的代價。因他的血,我們的罪債已經完全償還了。

我們這些住在逃城裏面的人,真的無一點善行可誇,因為我們自己也是個罪人。我們的罪得到赦免,免了一死;難道還有資格論斷別人、追討別人的罪嗎?對於其他犯罪還未逃進來的人,只有積極的向他們傳福音,呼喚他們趕緊逃進基督裏面,接受基督的保護。自己也要小心不要離開逃城,再度犯罪。

基督是我們永遠的保障,是我們得救不可動搖的堅固堡壘。我們信主的人,決不會離開他。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