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 星期五

「衝鋒陷陣」觀後感


「衝鋒陷陣」是一部以運動為背景的勵志片。片中探討黑白族裔,如何捐棄成見,合作致勝。兩位教練在領導上所扮演的角色,值得我們學習。

空降而來的領導力的影響與情境的變化
在1970年代,正是黑人民權意識高漲的時代。位於美國中南部的維吉尼亞州,居民的觀念還是很保守。那裏的一所高中的美式足球隊「泰坦隊」,原本只有白人隊員。但是由於學校配合「種族融合」的政策,收了許多黑人學生,這個足球隊一下子由一個白人的隊伍,一變而為黑白混雜的隊伍。原來的白人教練,也因學校政策改變,降為副教練。由外地調來的的黑人總教練,取代了他總教練的地位。白人學生、家長抗議不斷,揚言退出校隊。當地的居民也是一樣對新搬進來的黑人教練,抱著懷疑的眼光。心中想著:「你行嗎?」這樣的一個組合是非常不搭調的,黑人領導白人,又黑白學生之間互相瞧不起對方。連學校也不支持黑人教練,聲明輸一場就撤換。訓練這種球隊同心作戰,是個不容易的事。他所要面對的不單是學生球技的問題,還有球隊士氣、正副教練的心結、最可怕的事整個社會對黑白混雜球隊的抵制。這個艱難的任務就交在黑人教練-布恩的身上。

領袖面對仇恨、分黨危機時的處理
總教練一上任,就面對球隊白人學生聲言對抗,黑白學生經常互相因小事群毆。黑人教練沒有因此退縮,他仍然以鐵血的管理,訓練球員,聲稱:「不看膚色、只看表現」。在嚴格的管教下,布恩憑著自己的信念,化解和副教練間的分歧,及隊員之間種族歧視的對立。他花上時間精力在那些反抗心強的白人學生身上。教他們看出他是個公正無私的教練。爲了球隊勝利,他採取了嚴格的訓練方式。在一個訓練營中,大家看到球隊的改變。從互相瞧不起,到打成一片。

創造合一 (unity) 的關係及環境

布恩教練首先要求他們一天要認識一個膚色不同的隊友,一定要黑白同桌吃飯。打破了他們互不往來的習慣。一個白人學生學唱黑人的歌,學著黑人的語言與黑人開玩笑。無形之中拉近黑白的距離。教練有一次半夜把學生叫醒,跑了幾英哩到南北戰爭,蓋茲堡戰役的墳地,一段話把學生驚醒。「這些躺在這裡的原來都是同一國的人,但是爲了自私的歧見,打的你死我活。一百多年過去了,難道我們還要重復他們的錯誤嗎?」這段話感動了這群學生。把這群勾心鬥角的烏合之眾,訓練成一支團結合作、無堅不摧的隊伍。

Coach Boone and Coach Yoast的領導方式/作風,有何不同?背後原因為何?
布恩教練是以嚴厲著稱,不論膚色,賞罰嚴明,不假寬貸。但是在球賽中似乎,容易情緒化,常把失誤的球員換下,嚴厲斥責。背後可能也是因為他有贏球的壓力。另一個可能就是他是黑人,必須以表現證明他的能力。白人教練與球員的關係較親切,他在球賽中較爲冷靜,在調派球員的能力顯然必總教練強。這可能與他個性有關。

什麼情況可稱的上是「團隊」?
只有同心合作,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利益、願意為團隊犧牲一己的私利的隊伍,才能稱爲一個團隊。要不然只是一群烏合之衆而已。

如何建立合一,具同
一方向的團隊? 團隊的領導要有團結全隊的心志。賞罰公開,大公無私。一但領導偏心,就會破壞團結。一但有私心,隊員就不會心服口服。隊員要能對領袖的領導服從。願意為團體的利益犧牲自我的利益。

領導與堅持原則 領導對於作出的賞罰一定要出於無私的動機。一旦動機正確,就不必害怕惡勢力的威脅。就如黑人教練,在内外逼迫,想搞他下臺的情形下,他仍然繼續他嚴格的作風。因為他知道這都是爲了球隊。

領袖為著所持有的價值而戰 當整個學校當局、社會輿論、對他不滿,用賄賂裁判想把他搞下臺。他面對這個不利的情況,還是堅持他的信念,他要以球隊得勝來證明,黑白混雜的球隊一樣可以得勝。進而向社會證明,黑白二族不是不能融洽相處,團結合作。

領導與「人的價值」 身為領導首先要看重人的價值。下屬與自己一樣是個有血有肉的人,長官有自尊、下屬也有。長官要有成就感、下屬也一樣。身為領導者,要能為下屬著想,俗話説:帶兵帶心,就是這個意思。得到了下屬的心,他豈不會死心塌地的幫長官賣命嗎?

從探討「領導」的角度,寫下一個最觸動你的鏡頭:
布恩教練是位有遠見的領袖。他知道要帶領一個成功的球隊,一定要先化解球員之間因種族而來的仇恨。這仇恨這麽深,影響甚至來自他們的家庭,與所居住的社會。要解決這問題談何容易?但是布恩教練堅持他的信念,不輕易為困難威脅而退縮。花了相當大的苦心,化解球隊中,種族仇恨的問題。 球隊在化解了種族仇恨了之後,同心合意,贏得了球賽的勝利。證明了黑白混雜的球隊一樣可一得勝。努力克服自己歧視心態的白人球員Gerry,反成了在學校中維護黑人的主力。甚至自己原來白人的女朋友不與黑人爲伍,不惜與她分手。在一場車禍以後,白人隊員重傷,全身癱瘓,全體隊員,不分黑白齊聚醫院。最傷心的竟是以前常與他打架的黑人球員。他們安慰Gerry的媽媽,與她擁抱,這對種族意識甚強的Gerry的媽媽是不容易的事。真正的愛能化解仇恨,這愛的動作要從有遠見之人先開始。布恩教練就是打破這仇恨的領袖。 任何積重難返的弊病總要有人出來帶頭改革,否則就永遠不會進步。黑白混雜的球隊都可以克服種族歧視的障礙而反敗爲勝, 還有什麼内部的心結能夠阻擋我們組織的合一呢?我們缺的只是一個願意力挽狂瀾、登高一呼的領袖吧?

從「K-19, 寡婦製造者」看領導



在上「僕人領導」這門課之前,老師讓我們看這部片子:「K-19, 寡婦製造者」。要我們分析片中人物的行爲,在領導上有時麽可以借鏡之處。以下是我的心得: 
空降而來的領導力的影響與情境的變化 在美蘇冷戰時代,蘇聯海軍積極發展,能發射導彈到美國本土的潛艦。K-19就是第一艘發展出來的核子彈道潛艇。因為政治的因素,哈里遜福特飾演的新艦長接替原艦長米凱爾,擔任的指揮官。原艦長在演練失誤下,被降級成為副艦長。官兵對副艦長原來領導的方式已經習慣。突來的撤換,不只影響到副艦長的心情,也影響官兵原來習慣的領導方式。 

  兩位艦長的領導方式/作風,有何不同?背後原因為何? 原來艦長被撤換、降級,已經造成組織內部的矛盾了,而前後任艦長的領導作風截然不同。艦長哈里遜福特,以達成上級交付使命為重,決心整頓紀律。換掉醉酒的核反應室主管、第一次出航就用一連串嚴厲的演練,來考驗官兵遇到緊急事故的能耐。雖副艦長一再勸阻,但他不為所動。他所考量的是軍人的職責是達成任務。為確保達成任務,必須以嚴厲的操練來逼官兵超越能力的極限。副艦長較注重官兵間的人和,是以他個人長時間建立的人脈關係來領導。因為重人和,紀律相對較差。 

做決定時所面對的掙扎 由於領導作風不同,正、副艦長間充滿了緊張關係。正艦長為達成任務,把官兵操得人仰馬翻。副艦長重視人際關係,特別在乎弟兄們的安危。副艦長常常對正艦長不合理的指揮,發出建議,但幾乎全被駁回。在緊急狀況時,矛盾就突顯出來。例如在反應爐過熱時,要不要犧牲人命去修復。在無法修復時能否棄艦,保全生命。能否在求生存的情況下向敵人尋求幫助。這些決定都面臨掙扎。 

面對上級組織無法/沒有支持,又必須完成任務時的領導 副艦長在緊急狀況時面臨很大的壓力,當自己的意見不被採納。而全艦官兵又習慣於他的領導之下,他必須放下對上級的不滿,維持整個組織的運作。對上級沒有支持,又必須完成任務時,領導必需自求多福,首先要向長官聲明自己的極限,盡量爭取所需的支持。然後盡一切力量達成任務。如果任務達成了,上下緊張的關係自然化解。失敗了就準備作代罪羔羊。勇於保護下屬,不推卸責任的長官是難得的。

領導反挫 Leadership Backlash,甚至是出賣與叛變
戲中的艦長在遭遇核外洩的緊急狀況,決定寧死也不向敵人求救。一名長官不滿艦長的領導。私下取出手槍,說通了政戰人員。以黨給政戰人員的權力,把艦長銬住。將權力轉移給副艦長。這個權力只能在艦長背叛國家時才能使用。還好這位副艦長不為權力所誘,沒有趁機公報私仇,反將兩位背叛的軍官逮捕。出賣與叛變是領導者與被領導者衝突的表面化,是兩股敵對勢力攤牌的時候。必以一方失敗退出作為結局。戲中的副艦長決定不參與叛變,使這次叛變未能成功。

領導與勇氣
領導者必須承擔雙重的壓力。上級所交付成敗的壓力,下屬對於領導抗拒的反應。這是身為領導者不能逃避的責任。單顧命令、不近人情,或是一味照顧下屬,不重效率。都不是好的領導作風。所以領導者需要有相當強的勇氣,能夠承擔上面來的壓力。也能化解下屬的反抗。最好的是向上為下屬承擔責任,向下為長官鼓舞全體士氣。最差的是上下推責任,向上則把責任往下推,向下則把壓力往上推。上下交相憤恨,而他一個人好像置身事外,這是沒勇氣的表現。

領導與忠誠 Loyalty and Allegiance
身為領導者,忠誠是必須有的美德。如果自己都不忠,何能要求底下的人忠誠。不管對長官有再多不滿,也不能背叛。背叛的結果不只打擊組織的穩定,而且瓦解了組織中成員的互信關係,危及組織的生存。 領導與犧牲 領導關係整個組織的成敗、存亡。在危險時必需忍痛作出決定。當核反應爐過熱,必須緊急搶修時,就要斷然決定犧牲一些官兵的生命。艦長忍痛連續派出三個小組,未著防護衣進入高度核輻射的核反應爐,搶修設備後,情況得到了控制。當人員受傷被抬出來時,在全體官兵心中佈下死亡的陰影。此時艦長心中掙扎的是,國家的利益,及全體官兵的安危。當不久之後,反應爐過熱的危機再次發生,起初艦長決定下潛到深水中,而不願向美軍求救。後來,見到官兵願意自我犧牲維護他人生命,而核外洩時危及全體官兵、甚至平民的安全時,他決定讓官兵向美軍求援,自己則與潛艦共存亡。可見這位鐵血的艦長也有人性的一面。他因這決定被國家審判,終身不能擔任艦長。但他仍是官兵心目中的好長官。

從探討「領導」的角度,看最觸動的一幕:
最觸動我的一幕是,原先因害怕不敢進去的反應爐軍官,看到代替他進去的軍官全身潰爛的被擡出來,捲縮在一旁哭泣。當他再看到,反應爐管路又破損時,自己穿上雨衣、背著乙炔,走進核反應室去修理破掉的水管。他共待了18分鐘,是準備死在裏面。最後倒下被艦長給擡出來。他有個漂亮的女朋友,他又是軍官學校畢業的學生,前途無量。有千萬個理由不死。但不巧他是反應爐的主管。底下的弟兄都進去了,他哪有躲在外面的道理。但道理人都懂,面對死亡的時候,不是靠著道理就有辦法勝過的。

他怎麽從害怕變成勇於犧牲?我想那位替他進去的弟兄,改變了他的想法。原本不需要進去的人,替他進去了。而他這位長官,卻因怕死不敢進去。爲何一個人有勇氣替別人死呢?我想事軍人為同袍犧牲的觀念,戰勝了怕死的本性。別人能為他,他怎不能為人呢?在戰場上出生入死的軍人,他們之間的情感不是平常的我們所能體會。他們之間已經有種生死與共的革命情感。如果他們在生死存亡之間,還在為一己之私計較的話,最後的命運就是全體隨艦共同毀滅。

影片最後艦長與與當年官兵見面,舉手敬禮。聚在當年犧牲的官兵墓前,舉杯紀念。他們之間最美的記憶永不會被磨滅,就是達成任務後,在冰上大家快樂的踢球。世間的恩怨情愁、國與國的鬥爭、變化無常,這都只是暫時的,如過眼雲煙。與其說遇難者是為國犧牲,不如說他們是爲了同袍的生存而犧牲了。這是在爾虞我詐的冷戰中,最令人敬佩的精神。

2008年2月23日 星期六

[靈修筆記] 大祭司的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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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8:1~13
神在西乃山吩咐摩西,按祂所指示的完成會幕。大大小小的器具都齊備了。大祭司的聖袍也作好了。獻祭的過程也都交待清楚了。現在唯一還沒有完成的,就是大祭司的膏立。本章將描述神膏立亞倫及他兒子成為祭司的過程。
事奉者的選召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 你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帶來, 3 又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4 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口。 5 摩西告訴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利8:1~5)

  祭司是神所選召出來一群人,為要完成神所交付的一分神聖的工作。這工作就是成為人與神之間的中保。將人帶到神面前,帶領他向神獻祭。也向人宣告神的赦免。神對所有以色列民說:「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19:16)雖然神將以色列民召選出來,成為萬民的祭司。同時在以色列民中,神也特別召選一群人,專心擔任以色列民祭司的工作。這項祭司的事奉是一件神聖的任務,所以神選召人的態度也非常審慎。本段經文我們一起來看神如何選召祭司擔任聖職,並將他們分別成聖,以嚴肅莊重的程序在百姓面前膏立他們。

耶和華透過摩西訓諭亞倫和兒子,承接祭司的聖職。神更吩咐摩西招聚會眾集合會幕門口,出席膏立聖職的莊嚴禮儀。神這樣吩咐,一方面是蒙召者公開宣告接受神的呼召,強化他們事奉的責任感。另一方面也讓會眾承認蒙召者神所賦與的地位,敬重及支持神所選召的工人。雖然膏立的過程繁瑣,但每一點都有深意。這表示神是何等重視大祭司的職位。當他接受聖職時,必須按神所定下的公開儀式。在會眾面前見證自己接受這神聖、尊榮的職份。第二節首先是論到大祭司在受職時要穿的聖服。神藉著這些華美的聖服,將榮耀加在大祭司身上,可見神多麼看重大祭司這個重要的職責。今天凡是奉獻自已接受聖職的弟兄姊妹,也同樣有按立的儀式,這不是繁文縟節,乃是對蒙召者及會眾都重要的禮儀。我們重視傳道人的按立,也是對神的尊重。

事奉者分別為聖
「6 摩西帶了亞倫和他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 7 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用其上巧工織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8 又給他戴上胸牌,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內, 9 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10 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成聖; 11 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 12 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 13 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利8:6~13)

按立祭司的禮儀中,摩西先為亞倫和他兒子行洗淨之禮,這表示在會幕事奉耶和華的祭司必須潔淨自已。作為祭司的,他的服待是介於神與人之間,這是聖潔、榮耀的工作。必須要保持聖潔,才能與所受的職分相配。自己的身體先要自潔,才能與榮耀的聖衣相配。我們服待神的人,也是一樣,必須常常在神面前反躬自省,求神潔淨,才能在眾人面前有好的見證。

然後摩西給亞倫穿戴大祭司的全套服裝。 在出埃及記第28章2~4節提到:「你要給你哥哥亞倫做聖衣為榮耀,為華美。…所要做的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使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穿這聖服,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這些服裝都是巧匠按著神指示的樣式精心製造出來的,為要顯出神加給他僕人的榮耀與華美。 神對於自已召選出的僕人絕不虧待。屬神的僕人決不能自我貶低。為人處世應該謙卑,但言行舉止,要滿有神賜下的榮耀。絕不沾染世俗的污穢,把自已看成卑賤的人。

以弗得是用金、紫、朱紅、藍色線和細麻布織成的褂子。穿在藍色的外袍之外,色彩華麗。一穿上以弗得,大祭司的聖衣就更顯出華美。以弗得有兩條肩帶,接上兩頭。上面有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六個名字在這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那塊寶石上,都照他們生來的次序。」。這代表全以色列全民的重任肩負在大祭司的肩上。他有責任要領以色列人來到神的面前,維繫神人之間正常的關係。一位盡職的傳道人必須經常記念神所託付的群羊,要把他們帶到神的面前。這是何等重的責任。

胸牌鑲上十二塊寶石,各刻上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每一塊寶石代表一個支派。大祭司每載上胸牌,就看到代表著以色列的十二塊寶石。這時時提醒他,常將神的子民掛在心上。胸牌裡面藏有兩塊供決斷的烏陵和土明。 這是特別的工具,供大祭司為百姓作決斷,尋求神的旨意。
最後就是把冠冕戴在大祭司頭上,而冠上之金牌寫「歸耶和華為聖」。(出28:36)大祭司被膏立的目的,就是專心歸向神,單單事奉祂。他的生命是從世俗分別出來的,是神所揀選歸屬於神的。神非常看重聖潔這件事,大祭司就要特別注意聖潔。事奉神的人既然被神所分別出來,他的言行舉止就不能再粗俗無禮、放浪形穢。必須要好好警暢,保持聖潔,凡事成為眾人的榜樣。如此才夠資格帶領百姓回到神的面前,成為聖潔的子民。

第10到12節三次提到膏油。膏油象徵潔淨的工作,凡被膏油塗抹的地方,就被潔淨、成為聖潔。會幕被膏油塗抹、成為聖潔;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也被塗抹,成為聖潔;最後事奉的人都要被膏油塗抹,「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詩篇133篇中說:「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這是神從天上傾倒下來的福分。

膏油在聖經中的屬靈意義是象徵聖靈。使徒行傳中說:「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徒10:38) 神的靈是聖潔的靈,也是使人成聖的靈,當我們願意被聖靈充滿,完全順服心中聖靈的帶領,我們才能成為潔淨的器皿,為神所使用。 神對服待他的人首要的要求就是聖潔。 讓我們這些願意服待神的人,在神面前求神潔淨,不以世俗的惡習來污染自已,並求神常潔淨我們偏差的過失。願我們都能像當年在神面前服待祂的大祭司。

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靈修筆記] 為百姓代求的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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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32:1~14
以色列民拜金牛犢
「百姓見摩西遲延不下山,就大家聚集到亞倫那裡,對他說:起來!為我們做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甚麼事。 2 亞倫對他們說: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兒女耳上的金環,拿來給我。 3 百姓就都摘下他們耳上的金環,拿來給亞倫。 4 亞倫從他們手裡接過來,鑄了一隻牛犢,用雕刻的器具做成。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 5 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且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6 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32:1~6)
摩西在西乃山上四十天,領受神賜下的律法。山下的百姓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們見摩西遲延不下山,以爲他遭遇了什麽事。不耐煩的人就起哄,叫亞倫為他們製造偶像。因為領路的摩西不見了,總要有個看得見的像,當作是引他們出埃及的神吧?於是就按照自己所想像的樣子造出偶像來。人對於神的想法,總是以為伸像是地上的人、動物、昆蟲一樣,他們喜歡用物質作出形象來代表神。事實上這根本不是神,甚至根本不像神,神豈是有形象,能夠用金銀、木石所塑造出來的嗎?又豈是能夠用人類想出的形象所比擬的嗎?人以自己的想法來塑造神,真是可悲。

當人向亞倫要求,身為領袖的亞倫連一點主見也沒有,就順從人民的要求。他說:「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兒女耳上的金環,拿來給我。」造好了金牛犢,百姓都以爲這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亞倫看見,不但沒有糾正,反而在牛犢面前築壇,且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他在神托付他的責任上,嚴重的失職。或許他並不是故意要犯拜偶像的罪,他從不知道神的屬性,沒有看過神向他的顯現。他這麼做或許是出於無知,但是過紅海的神蹟總是見過的、西乃山頒佈的十誡他總是知道的。第二誡清楚地說出:「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20:4~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你們不可做甚麼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出20:23)既使是為耶和華神造像也是不可以的。亞倫身為領袖竟然不知道,縱容百姓犯拜偶像的罪。這是身為領袖者最大的過失。

「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拜偶像與淫亂總是連在一起的。因為外邦的偶像崇拜是以人的私欲為中心的,當人想滿足自已發財的欲望,就塑造財神來拜。想逞肉體的私欲,就造一個生育之神來拜。迦南地神祉的祭典多半夾雜著淫亂的事件。這裏「起來玩耍」就是模仿外邦人的祭典所行的惡事。才四十天,百姓就變了。不久之前,摩西將從西乃山上領受的,「耶和華所吩咐他的話,都在他們面前陳明。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9)轉眼之間,他們就從遵行神的百姓一變而爲拜偶像、淫亂的百姓了。可見領袖的屬靈狀況對所帶領的人民有直接的影響。領袖信心堅定、百姓也跟著堅定。領袖墮落、百姓自然也會墮落。身為領袖者肩負重任,必須以眾人的榜樣自許,因為他關係到整個會眾的剛強或衰弱。摩西才離開四十天,讓亞倫當家,整個出埃及的百姓,幾乎就要整個轉變成惹神憤怒的百姓了。如果摩西不及時回來挽救,百姓大概會毀在亞倫的手中。

摩西的代禱
「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下去吧,因為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 8 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隻牛犢,向它下拜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 9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10 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 11 摩西便懇求耶和華─他的神說:耶和華啊,你為甚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12 為甚麼使埃及人議論說他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禍與他們,把他們殺在山中,將他們從地上除滅?求你轉意,不發你的烈怒,後悔,不降禍與你的百姓。 13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你曾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所應許的這全地,必給你們的後裔,他們要永遠承受為業。 14 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他的百姓。」(出32:7~14)

當山下的百姓墮落的時候,神的眼目從沒有離開他們。他知道一切所發生的事,百姓的心中所想的:「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手中所做的:「為自己鑄了一隻牛犢,向它下拜獻祭」、口裏所說的「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神全看在眼裏。祂的心極其傷痛。神對摩西說出祂的憤怒:「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並預備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神告訴摩西「你且由我」,意為讓他放手作,另外興起摩西的後裔成為大國,來取代這群背逆的百姓。

摩西並沒有為自已被特別恩待而高興,反而為百姓惹神忿怒,可能會遭到滅絕的命運而憂愁。他的心牽掛的是神最初交托給他的心意,於是摩西便按著神的心意向神懇求:「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他求神不要發怒把百姓滅在曠野,因為如此將會被埃及人取笑:「他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禍與他們,把他們殺在山中,將他們從地上除滅。」摩西知道神原是要領出這群百姓,讓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使他們成為大國。成就神當初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這約是神起誓而立的:「我必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所應許的這全地,必給你們的後裔,他們要永遠承受為業。 」神既立約,絕不會失信。因為摩西深知神的心意,所以他抓緊了神的應許,向神懇求。他也知道神是有憐憫,有豐富慈愛的神。當百姓為自已的罪後悔,神就赦免他們的罪,不將他們當受的懲罰施加在他們身上。神在以西結書中說:「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結33:14~16)神期待罪人回轉免去死亡,這是神的本意。但人若硬心不肯悔改,神也只能忍痛按所警告的懲罰。

摩西深知神是滿有憐憫的神,他抓住神的心意向神祈求。「求你轉意,不發你的烈怒,後悔,不降禍與你的百姓。」神答應了摩西的懇求,「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他的百姓。」這裏大家可能會有個疑問,神是獨行其事的神,哪能被人三兩句話就被說動,改變心意。聖經另一處經文說到神不致後悔:「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23:19)這兩處豈不是有矛盾嗎?事實上仔細看兩處的前後文並沒有矛盾。兩處雖然都用後悔二字,但描述的事件不同。民數記中提到的是,以色列的敵人巴勒要先知巴蘭咒詛以色列民。但巴蘭已經知道神的心意:「我奉命祝福;神也曾賜福,此事我不能翻轉。」他不能發出違反神心意的咒詛,在這樣的處境下他說:「神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不會改變他賜福以色列的心意。

而摩西所求的也是按著神的心意,摩西知道神對以色列百的立的約不會輕易廢棄,他也知道神對認罪回轉的人心存憐憫,不會把忿怒加在他們身上。所以他就按神的心意為以色列民代求。兩處都是向神祈求,巴蘭是知道神會賜福、不會降禍,而無法用咒詛改變神心意。摩西則是知道神雖然對以色列民發怒氣,但仍是期待他們悔改,神會轉意不將他們當得的懲罰降下。神的心意從頭到尾都是沒有改變的,神本來就不想滅絕回轉的以色列人。用悔改這個詞,只是用人所能理解的用辭彙,來描述神未降下當初所警告的懲罰。不是神改變了,而是人回轉了,所以得到不同的命運。在人的眼中似乎是「後悔」了,收回祂的怒氣。事實上神本來就會拯救,悔改的以色列民,赦免本是祂的心意。祂讓摩西按祂的心意代求,挽回這群悔改的人,這一切都在神的計劃當中。人的代求是參與神的計劃,不是改變神的計劃。

結論
從以上兩段經文我們就可以看到,領袖在神的家中的重要性。摩西與亞倫就是最好的對比。一個信心堅定、一個信心軟弱;一個力挽狂瀾、一個隨群搖擺;一個明白神心意、一個對神心意模糊不清;一個為百姓代求、一個把責任推給百姓。神的僕人,負起神所託付的責任來、信心堅定、清楚神的心意、為自已牧養的羊向神代求。

2008年2月13日 星期三

福音的大能


我們當中大部分人是已經信主的基督徒,有的剛信主沒多久,有更多人是信主多年的老基督徒。說到福音可說是再熟悉不過了。我們信主之前都聽過福音,可能很多人都去過福音班,裏面的基督徒將福音傳給我們,也熱心地問我們願不願意接受。經過了一番思考、掙扎、最後決定接受。我們是因著福音而成為基督徒的。那我們信主了之後呢?脫離了福音班了,福音對我們來說還有意義嗎?

有很多信主多年的基督徒,聚會已經變成習慣了,福音的內容已漸漸從腦海中淡忘。反正已經信了,福音只是為慕道的人預備的,這是我們對福音常有的誤解。福音不但是吸引我們信主,它更進一步幫助我們活出與得救地位相稱的生命來。它不只是針對慕道友,打開他們的眼睛、軟化他們的心、賜給他們重生的生命,成為得救的基督徒。它也是針對基督徒。我們信主的人不單停留在接受福音得到永生這階段,更要過一種以福音為中心、以福音為動力,以福音為目標、行事為人靠著福音、滿有福音恩典的生活。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1章10節講到神的救恩:「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神過去、現在、將來不斷的救我們。我們不是只需要一次的拯救,我們需要天天被神拯救,天天經歷神對我們的救恩,幫助我們脫離各樣的患難試探,困難、危險、兇惡。福音就是神拯救我們的大能。所以我們就算信主多年,仍要經常把福音放在我們心裏,成爲一生的幫助。

不單是信福音,還要傳揚福音。不知道福音的内容怎麽傳呢?今天我們將要來看羅馬書第1章16、17節就是講到福音的大能。在這封書信中,看到保羅是如何以福音為他一生的使命。很多傳福音的小冊子,如屬靈四律中的主要內容,都是從羅馬書出來的。我們若要熟悉如何傳福音,必須好好研讀羅馬書。

讓我們一起唸這兩節經文:「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兩節經文是羅馬書的中心。單在這兩節中,福音就出現了3次、信出現了4次、義出現了3次。可見這幾個字正是這段經文的關鍵字。這幾個字之間的關聯就是:「信福音、得稱義」。所以這兩節經文所談到的重點就是福音。福音是羅馬書中一個重要的主題。今天我打算以四個方面來談福音的內容:不以福音為恥、福音是神的大能、福音顯明神的義、信福音得生。簡化成八個字就是:福音、大能、稱義、因信。這四點有什麼關聯呢?用一句話來概括描述:保羅之所以不顧生命危險、到處傳福音。他不把福音當作可羞恥的事,因為他深知道福音是神拯救人的大能。這福音的能力能夠救一切相信的人脫離神的憤怒。並使他們在神的眼中被算為義,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我們之所以能夠如此,完全是因著我們信靠神,唯有信靠神的人,才得以在神面前得生命。以下我們就針對這四點詳細解釋。

不以福音為恥
「我不以福音為恥。」(羅1:16 a)
保羅在這封書信的問候語中,充滿了傳福音的迫切感。第1節他說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第10節說:「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第11節「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I long to see you)。第14節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I am under obligation)。第15節說:「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I am eager to preach the gospel to you)。保羅對福音對象總心存虧欠、情願盡力把福音傳給他們。不管對誰,保羅的心中常有一種欠債的感覺。為何他會對傳揚福音有這麼強的動力,巴不得趕快把福音傳給不信的人?是什麼力量讓他對不信的人負有這麼強的責任,想要把福音分享給他們。因為他知道福音真的是好東西,是神要拯救人的大能,能夠改變人的生命。所有相信神的人,他們的一生將會有不同的命運。就是因為福音這麼寶貴,所以他心甘情願,將自己的全人為福音擺上,毫不保留。也是因為感受到福音這麼寶貴,保羅聲明自己:「不以福音為恥」。你是不是有這麽強的責任心、與迫切感。巴不得趕快把福音的好處向人分享?

「不以福音為恥」這話暗示著在世人的眼光看來福音是可羞恥的。在第1章4節提到福音的内容: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神以大能使他復活,顯明他是神的兒子。簡單的説福音就是耶穌基督。傳講這樣的福音不只在追求智慧的當時希臘社會不受歡迎,就算高度崇尚科學文明的現代社會,也是一樣被看成是愚夫愚婦所信的神話。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說:「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在不信的人眼中,十字架的道理是再可笑不過了。怎們可能讓一個被判死罪的耶穌來救我們呢?這個世界喜歡聽的是什麽?他們所嚮往的是高深玄妙的哲理,只要有一些人生的體驗、能掌握人心裏的需求、在加上動人的口才,就可以把人唬的五體投地。你是不是看到許多自稱高人、明師的騙徒、用宗教來騙財騙色。人還喜歡聽什麽?強調人能夠靠著自我的發展、自我改進、自我的修煉,而達到登峰造極的境界。這些道理滿足人對自我形象的不斷提高的需求。如超覺靜坐、潛能發揮、美化身材等講座,相當風行。相反的,對於一個簡單、明確、只要信就能得到的救恩,反而被人棄之如敝屣。而我們所信的福音,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福音,保羅對哥林多人說:「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當時的基督徒是倍受歧視的。希臘人看不起、猶太人也看不起。一個人相信耶穌,就等於是準備等著被羞辱。保羅為了傳福音,到處被人鄙視、譏笑,但他卻不以福音為恥,反引以為榮。他已經有了心理準備,為福音的緣故,忍受基督十字架的羞辱。因此他事先聲明,自己對不信之人的嘲笑毫不在意。他同時也勉勵基督徒不要以福音為恥,先給他們心理準備,免得他們受到不信之人的嘲笑,就瞧不起福音的價值。

你是否曾以福音為恥?你是否怕在不信的人面前表明自己是基督徒而被人歧視。我就曾經好幾次想在飛機上拿出聖經來看,而怕被人笑。如果坐在隔壁的人看起來是個知識份子,又好像很有學問的時候,就更怕讓人瞧不起。掙扎了好一陣子才狠下心拿出來。其實別人根本不在乎我在看什麽?是我自己心裏的障礙讓自己以爲,基督徒會被人看不起。如果你有這種經歷的話,求神讓你知道福音是何等的寶貴,也給你膽量,敢向人表明你的信仰。

福音是神的大能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羅1:16 b)

福音有什麽寶貴,能讓你不怕羞恥向人宣揚?福音的價值在於它是神的大能,這大能會臨到一切相信福音的人身上。它是一種莫大的能力,能夠將人從罪惡的權勢中拯救出來的能力。羅馬書第1章16節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神的大能表現在對罪人的救贖。世上沒有一個罪魁,它不能拯救;也沒有一樣罪惡,它不能潔淨。

首先我們會問,爲何人需要神的拯救?人類的目前景況有什麽問題嗎?福音真的能救一切相信的人嗎?整個羅馬書就是在回答這個問題。人類的最悲慘的景況就是:所有的人都陷在罪的轄制當中、無法自拔。羅馬書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我們可能會問:「我犯了什麽罪?為什麽要說我是罪人?」我們可能沒有犯殺人放火的滔天大罪。但是我們内心所有的恨人、欺騙人的意念。實際上與那些殺人犯、詐欺犯的事實上沒有太大的差別,只是五十步與百步罷了。他們只不過是人生境遇比我們不順利、生活的環境比我們更險惡、引誘臨到他們身上、禁不起引誘而犯罪,而又剛好被逮著了。而我們只是沒有遇到那樣的環境而已。如果那些引誘人犯罪的因素臨到我們身上,我們還不知道能不能勝過試探呢?在神的面前,犯罪的動機、與犯罪的行爲一樣都是罪。不是我們犯了罪才成爲罪人,而是:因為我們是罪人,有天生的罪性、就自然會去犯罪。事實上人類天生就是背逆神的、不把神當神就是最大的罪。羅馬書第1章18節說:「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人因為不信神、而行出對神不敬虔、對人不公義的行爲。這些事已經惹動神的憤怒。我們都需要從神的憤怒中得到拯救。

有人輕忽神的怒氣,以為既然神愛世人,就會赦免所有人的罪,不會刑罰罪人。但不要忘了神是公義的神,他既是公義的神,就自然會對罪惡感到憤怒。這不表示他不愛我們,就是因為祂愛我們,祂才期待我們從罪中回轉,以免遭受刑罰。神的愛不是浮濫的愛,隨便我們悔改不悔改都一概赦免。如果是這樣祂就不是公義的神了。例如:有一位非常正直的法官,判案公正嚴明、絕無偏私。有人透過關係來向他關說,求他審判時放某罪犯一馬。他斷然拒絕,雖然他同情罪犯,但在法律上沒有可以通融的地方,該判什麽就判什麽。如果私下套關係、走後門,他就犯法了、不再是個公正的法官了。

2章5節也說出:「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雖然人的心剛硬,對神的勸告屢勸不聽,祂對我們卻百般寬容,忍著他的怒氣沒有發作。他願我們趁着今日、還有機會,及時回頭。但這不是無限期的,祂對我們背逆的憤怒積蓄在祂心裏。當他審判的日子來到,沒有一個人能逃離祂公義的審判,祂必以公義來審判我們的罪。這不是開玩笑,神的審判在歷史上曾出現過,如挪亞方舟、所多瑪、蛾摩拉。在想不到的時候,神的審判突然臨到。我們就像坐在鐵達尼號船上的人,盡情的享受傳上的奢侈宴樂、歌舞昇平、醇酒美人。卻不知道下一個時刻,這一切的歡樂都要過去,這艘滿載著歡樂人群的輪船,正要撞上冰山而沉沒。神的審判也是像這樣突然臨到。

不管我們多麼不喜歡審判的道理,但在末日我們都必須面對它。忽略審判的後果,繼續我行我素的過犯罪的生活,簡直就是不顧一切住地獄直奔。耶穌所傳的福音不是給我們虛假的安全感;我們信的不是不必悔改的救恩。他在地獄的大門上用力打上「禁止進入」的標誌,他親自讓自已的身體擋在地獄的門口,警告訴那些不顧一切非進地獄不可的人,跨過他的身體才能進去。他的愛表現在以他自己的犧牲,警告罪人不要落在地獄的永火裏。神的愛表現在對罪人的警告與拯救。一個不願相信審判的人,也就不能感受到神的愛。

縱觀人類的歷史,大多數的人都不信神,正一步一步走向滅亡的命運。若不是神伸出拯救的手,全部都會因為無法自救、而走進滅亡。他們正需要一位大能者,來施行拯救。「救」的意思是由危險、毀滅、死亡、黑暗的權勢中救拔出來,除去有害的因素;並積極的帶給人好的因素。提摩太後書中說:「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提後4:18)脫離諸般的兇惡就是除去有害的因素。救我進他的天國就是帶來好的因素。這就是神所要施行的拯救。對於陷在罪中無法自拔的人,拯救不再是單單是一種存在心靈裏的寄托,而是實實在在的向救主呼求:「主啊,救我!」他心中真的期待救世主來臨,親手救拔他們脫離最後的審判。在我還是學生的時候,沒有車,寒假也沒有巴士。有一次寒冷的冬天晚上9點,我在Johnson Park走了兩小時,要回宿舍。一路走一路肚子痛,此時我想到的是,不能倒在這裏,倒下來就算凍死了,也沒人知道。可是痛得走不下去,走兩步就蹲在地上。只有向主呼求:「主啊,救我!」此時再分析是什麽讓我肚子痛、我哪裏得罪神了、我應該怎麽樣才能減少疼痛都沒有用了?緊急之時只有呼求主。我們知不知道自己的景況?願不願意在面對魔鬼攻擊的時候,趕快向神呼求?求耶穌伸手保護我們,脫離黑暗勢力的轄制。福音正就是把人從從死亡之路上,拯救回來,賜給他們生命。是把人從黑暗的權勢,遷到光明的國度。是叫人免於上帝的忿怒的審判,得以和上帝和好。是叫人在這絕望的世界,享有永遠的平安。我們只要向主呼求,他就必救我們。

神已為人預備好了救恩,並且差遣傳福音的人宣講祂的救恩。經上說:「要救一切相信的」。福音的對象是針對著世上所有的人,不分種族、膚色、和國籍。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那為何不是所有的人都得到救恩呢?因為神雖然願意萬人得救,福音雖向萬人傳,但救恩只能臨到相信的人、救恩的果效只會在最後相信神的人身上才會顯出。相信是人能領受神的救恩的途徑。以弗所書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不是因為神小氣,只救信祂的人。也不是能力不足,乃是神不會去拯救那些不願悔改的人。救恩必須在願意接受救恩的人身上才能生效。對一個不願認罪的人赦罪,毫無任何意義可言。一個不願悔改仍要活在罪中的人,使人重生的聖靈也無法進入他心中。所以一個願意得救的人,所要做的唯一的事就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接受福音。

鐵達尼號沉沒在大西洋,所有的人都棄船逃生,因為救生船有限。所有沒上船的人都在冰海上漂浮,海中的溫度極低,不上船的人最後只有淹死或凍死的命運。如果有一艘救生艇中尚有空位,船上的人能救一個算一個。當船划近一個人,救生員向他伸出救援的手,水中的人不願伸出手來抓緊。反而說我不需要,我會游泳。這時候船上的人也愛莫能助。在冰冷的大西洋中你能游一分鐘、與能游十小時是一樣,不上救生艇就是死路一條。此時得救的唯一道路就是上船,上船的唯一辦法就是,伸出手來,抓緊救生員的手。除此之外別無生路。得救也是一樣,唯一的道路就是信福音。

福音顯明神的義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羅1:17 a)
從上一節經文我們知道,福音能救我們脫離神的憤怒。為何福音能救我們這些相信的人脫離神的憤怒?神憑什麽赦免我們?當我們讀到了這句經文:「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我們還會有個問題:福音又如何能顯明神的義呢?神的「義」到底是什麽意思?這就是羅馬書在這裏要解決的問題。

在傳統上我們對義這個字的了解,是正正當當的行爲。爲人剛正不阿,我們稱他做義人。行事光明磊落,我們稱他作義行。這些都是我們從人的角度,對義這個字的理解。在這節聖經中,「神的義」有兩層意思。第一是神本身公義的屬性。神藉著公義的方法來拯救罪人,以顯明他是公義的神。第二個意義是:從神而來的義。藉者福音,神稱人爲義。把神的義加給信靠他的人。這節經文兩重意思,似乎都可以解釋的通。首先我們來看,什麽人能配稱得上義。「義」是指與神有正當、正確關係的狀態。什麽樣的人能跟神維持良好的關係?只有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的人。但是從羅馬書第三章中我們知道:「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在這世上找不到一個人能滿足神對公義的要求。當我們犯罪、得罪神的時候,我們都違反了律法。如果要靠律法來斷定人是否公義的話,我們沒有一個人過得了關,在神面前沒有一個人不被定為有罪。

馬丁路德在早期的時候,在他還不認識上帝救恩的時候,讀到羅馬書第1章17節時,他感到心中強烈的絕望,他最討厭的就是「神的義」這個字。因為神的義讓他想到上帝是那麼公正、聖潔、良善、神聖不可侵犯。他很嚴格、鐵面無私、明察秋毫,人所有心裏所想的、手中所做的、口裏所說的罪惡祂都知道,而且不能容忍罪惡,必要按我們所犯的律法來定我們的罪。他雖然知道律法的要求,但他越是認真去行,越是發現自己做不到。當他活在一個聖潔公義的神面前、陷入惶惶不可終日的痛苦之中,不知道自己的努力是否足夠賺取上帝的救恩。甚至他滿懷怨恨地說:「我不愛公義的神,真的,我恨祂 。」他真是誤解了神的義真正的意義。當他為了不能理解這段經文而苦惱,晝夜思想時,他注意到了這段話的上下文:「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句話。他突然領悟到「神的義」不僅在說:神是一個公義的神,且神要求人也要公義。「神的義」更是神拯救的能力、拯救的恩典,神的義是神要把這他的義白白的加給人。罪人唯有靠著上帝的恩典,藉著相信耶穌基督,才可能被神稱為義(Justification is by grace through faith)。17節經文「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的意思是:雖然我們達不到神在律法上對義的要求,但是因著我們信靠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緣故,我們與他已經恢復了正確的關係,也就是我們得以在祂面前被稱為義。透過了福音拯救罪人這個作爲,顯明了神的義。這樣的理解使他脫離了刑罰的恐懼,使他的靈魂充滿了喜樂與安慰。

如何能確定「神的義」的顯明,是因為我們被他稱為義,而不是我們自己行出義呢?羅馬書第三章有兩處與一章17節類似的經文,正就是講到這個信息。第一處是(羅3:21~22)「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第二處是(羅3:26)「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兩處都提到神的義顯明出來。(羅3:21)說是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既然是律法以外,顯然就不再靠行律法得稱義了。那要靠什麼稱義呢?(羅3:26)說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這裏提到「耶穌作挽回祭」就是一章所說的福音。所以第三章這兩處經文正解釋了(羅1:17)所説的:「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福音是神拯救我們的方法。人得救是靠著接受福音,而不是靠著我們自己行出義來。

那我們如何因福音而得稱義呢?同樣看第三章兩處的經文。(羅3:22)說:「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我們因著信而得到神加給我們的義。(羅3:25)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句話指出神的義被顯明是因為:神自己本身是公義的,他也是那位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的神。從以上兩節經文說明了:神以基督的救恩,拯救信靠福音的人,並稱他們為義。這行動正顯明出神的公義。我們得以被神稱義全是因著信。

為什麽神的義因為我們信耶穌基督,就可以加在我們身上?我們知道公義與慈愛都是神的屬性。因為祂是公義的神,他有罪必罰,對於犯罪的人絕不寬貸。但祂又非常愛我們,祂知道若要懲罰罪人,沒有人能擔待得起。我們犯罪這事使神陷入了兩難。如果說神就這麼輕易地赦免了我們,說:「算了,我不計較了,赦你無罪!」神就成了一個不公義的神了。如果一個法官如此辦案,我們就說他是個循私枉法的法官。如果一個父母如此教養小孩,他就是個縱容的父母。人尚且知道這事不對,神更不會如此做。但神又因為愛我們,願意救我們脫離刑罰。那怎麼辦呢?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到一個人代替我們承受刑罰,這個人不能是別人,就是神的兒子自己。而凡願意為自己的罪悔改,求神的兒子為我們擔罪的人,罪就都得赦免。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親自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當我們接受基督時,神就要因稱基督為我們付上的代價,算我們為無罪。基督的受死同時滿足神公義及慈愛的要求。在不違反祂公義的原則下,對我們施行慈愛。以下我以一個故事來説明基督替我們受死的意義。

有一個韓國的學校,裏面收容的都是最頑劣的學生,已經好幾位校長被學生氣得辭職。一次來了一位新校長,決心整頓學生的紀律,就集合了全校學生在操場上,宣佈新的規則。凡是違反校規的一律打手心一下,說到做到。學生聽到了校長的宣布,故意要跟校長作對,當場在底下嘲笑。當校長吩咐老師叫違規的學生上台接受處罰之時,底下的學生聯合起來,到處亂跑。讓老師一個也抓不到,無計可施。校長此時抓不到學生、但處罰的規定已經公開宣佈了,不能收回,說到一定要做到。在這兩難的情況下,他叫老師上台,他自己伸出手來,替學生挨打。老師遲疑不敢動手,學生好奇圍觀。校長的決心已定,叫老師用力打他的手,一個學生犯規打一下,台下幾百個學生,就為他們挨上幾百下。老師遵命開始打,才十下校長的手就腫起來,二十下流出血來,老師打不下去。校長堅持,他宣佈的的命令不能違反,繼續打。三十下不到,校長已經昏倒在地上,叫救護車送去醫院。學生從驚訝轉爲羞愧、開始哭泣。他們知道校長真的愛他們,他們卻故意違反校規,得罪校長。學生感到非常後悔,從此他們之間彼此約定,不要再犯規,讓校長受處罰了。神的愛就像這位校長,祂知道我們受不了罪的刑罰,但祂也不能違反祂公義的本性。所以祂以自己的愛子基督來為我們受刑罰,爲了要從罪中挽回我們。天父的慈愛是何等浩大。

基督的救恩一方面滿足了神對公義的要求,一方面也拯救我們這群信靠他的人,恢復了我們與他之間正確的關係。我們與神的關係進入一種全新的景況,不是疏遠、憎恨、害怕,而是一種愛的、信任的、和友善的關係。上帝把他的義「歸」在我們的身上,這不是說他把罪人變為好人。而是說,神對待我們這些罪人好像根本從來不是罪人一樣。這是種神加給我們的義、讓我們在神的眼中被算作義人。因此神的義不是顯明在審判罪人,而是用福音來拯救信靠他的人。這福音正是把神的義給顯明出來。

義人必因信得生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b)
從這節經文我們知道,人只有因著信才能被神稱爲義。「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這是什麽意思呢?就是稱義的根基是從信開始,也要以信來成就。也就是從頭到為都要靠著信。讀到這裡,我們可能會有個問題:神既然要赦免,就全部赦免就好了。那為什麼還要我們信呢?既然上帝什麼都替我作了,我就輕輕鬆鬆等著上天堂。很多未信主的人誤解「因信稱義」,以爲那麽容易就能得救,這福音必定是沒什麽價值。這想法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在舊約時代,神就已經啟示出因信稱義的道理。創世記中說得很清楚,「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15:6)新約中也說,人被稱義的唯一方法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恩典與信心是施與受的關係,不能強迫的:上帝的恩典是白白賜給我們了,我們要憑著信心來領受。這信心是我們對神救恩的反應,是得到救恩必要的一步。雖然信心本身沒有任何功勞,但卻是稱義所需要的媒介。就好像有人要送給你一份禮物,他不會硬塞給你,而是要你自己伸出手來接受。我們一伸出手接受,這恩典就是我的了。再舉個例子,如果一個姐妹喜歡上一個弟兄,心裏已經準備好了,弟兄如果一求婚,他就會答應。可是弟兄遲遲沒有行動,這個姻緣可不可能不能成功?不可能。信心是對聖靈感動的順服、是對神呼召的回應。神的靈已經在你心裏動工了,只等著我們打開自己的心來接受。當我們把信心單單投注在耶穌基督身上,真正地相信他是我們的救主,為我們的罪死了、也為我們復活了,上帝就把耶穌基督的義賜給我們。信改變了我們對神敵對的態度,使我們願意從背逆中轉向神,接受基督的赦罪恩典。當我們住在基督裏,我們就得以與神恢復和好的關係。這一切只有在我們願意接受的條件下,救恩才能生效,我們才能得到上帝的赦免與接納。

為什麼要信才能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舉個例子,法官為了免去我們所欠的債,自己開了一張支票替我們償債,我一拿到支票就把它撕了,這個債務能免掉嗎?一個不聽話的孩子,與父母鬧脾氣,故意不聽父母的話,叫父母失望透了。他與父母的關係已經破裂了。有一天他犯下了一個案件,父母知道了後,趕往警察局,為了挽回犯錯的兒女,自己甘願為兒女付出保證金,要保他出來,當父母伸出善意的手,願意歡迎兒女回頭,如果這個兒女仍然桀傲不遜、我行我素、拒絕接受父母的善意。這個關係能不能恢復?我想父母在這孽子的身上所花下的苦心完全白費了。神如果要赦免我們的罪,如果我們根本不承認自己有罪,赦罪就毫無意義可言。信是接受神的救恩,使我們與神的關係重新和好的重要一步。

我們再來看這節經文:「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本於信」意思是說:神藉著福音所顯明出來的義,乃是根據信心的原則讓人得著。「以致於信」的意思是說,我們蒙恩時如何是因著信被神稱為義,在得救之後,仍然離不開因信稱義的原則。前者是客觀的,我們因著信,在地位的被神稱爲義;後者是主觀的,不單地位上被稱義,我們也因著信,順服聖靈的引導,實際上經歷因信稱義的生活。救恩的過程重頭到尾都靠著信,開始我們從罪的懲罰中被拯救出來,這是稱義。接下來,我們在生活中勝過罪的引誘,從罪的權勢下得到拯救,這是成聖。稱義靠信、成聖也一樣靠信。

我曾經與兩位朋友在網上討論救恩與信的關係。一位說稱義靠信心,成聖靠行爲。得救之前,完全不用做什麽好行爲來賺取救恩,但是得救之後就不是如此了,要靠著好行爲來得將來獎賞。另一位這麽說,得救靠恩典,完全不靠行爲。得救之後也是一樣不靠行爲,所以不應該以好行爲來要求基督徒。如果要求得救之後要有行為的改變,就是強調靠行爲稱義,誰能完全不犯罪?因為神已經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所以既使繼續犯罪也還是得救的。這兩個想法誰對?他們所說的都不完全。第一個錯在,好行爲不是出於得獎賞的動機,而是我們的生命被神的愛挽回,我們得到神所賜白白的救恩,怎能忘恩負義,繼續犯罪得罪神。得救之後還是靠著信。我們不是出於以好行爲來討神喜悅,還是靠著信靠神的恩典的保護、順服聖靈的管制,求神引導我們不要犯罪,並行出討他喜悅的生活。第二個錯在,輕忽神為恩典的所付出沉重的代價,基督流出寶血,贖了我們的罪,怎麽能還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呢?他只看到稱義,不追求成聖的生活,以爲這就是救恩的一切。成聖的道路不是個選擇,而是每一個信主的基督徒必定要走的路。

接下來看這節經文「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句話引自(哈巴谷書2:4)。當時的處境是,神興起兇殘的迦勒底人懲罰以色列民。先知哈巴谷無法理解,向神哀求:「神啊!你為何要如此作呢?」神卻保持緘默。先知不明白為什麽,但卻相信,神是聖潔的、公義的。祂對作惡的人,終究必施以報應,而對信靠祂的人,神也必施行拯救。以色列的義人,必因信靠神而得以存活。新約的作者曾三次引用這節經文,三處都與救恩有關。

 首先是今天讀到的(羅馬書1:17):本節經文以義人因信得生,來闡明救恩中因信稱義的真理。當一個人憑信悔改,神就赦免他的罪,並將基督的義加在他的身上,他就不再被定罪,且得着永生。這是救恩的起點。

 第二處在(加拉太書3:11):接著13、14兩節經文指出救恩的成聖之道。「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3:13~14)律法所帶給我們的不是行義的力量,而是咒詛。我們越是想靠律法稱義,越是發現作不到。但是基督因為我們信靠祂,賜給我們聖靈。聖靈住在我們心中,引導我們順服他的管制、離棄罪惡,活出成聖的生命來。

 第三處在(來10:38~39):「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此處的重點乃是神所應許那更美長存的家業,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要讓我們得着榮耀的身體,就是(羅8:23)提到的最後的身體得贖。他要引導我們進入永恆的國度。 那時將永遠與神同在、沒有死亡、疾病、痛苦、哀傷。那是我們最終將得的榮耀。

新約作者引用了一句經文:「義人必因信得生。」來解釋救恩中:稱義,成聖,得榮耀的三方面的意義。我們是因著信得以存活在神面前。從得救時的,因著信稱義;得救之後,進一步因著信走成聖的道路;最後也因著信忍耐到底,最終得到神賜給我們的榮耀。當我們生活在一個艱難的時代,經濟不好、天災人禍不斷、工作家庭壓力沉重。在這樣的情況下,你怎麽有信心活下去。當我們知道慈愛的神這樣看顧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有活下去的信心。我們因著聖經這樣應許:「義人必因信得生。」我們才有勇氣活下去。雖然有很多的艱難,我們必須不斷有信心,不斷從神領受恩典,繼續保持在神面前稱義的身份,我們才能夠繼續好好的生活下去。活著要有信心,信心不是建立在自己的能力上,是建立在神愛你。怎麽知道神愛你?他的愛表現的方式是:耶穌成為你的救主,因你的信心稱你為義。他這麽愛你,也要賜你力量繼續活在他面前,他要陪著你走完一生的道路。

王明道牧師的信仰曾經歷嚴厲的考驗。解放後許多基督徒領袖準備加入三自運動,但他卻清楚看見這個行動背後的神學問題。很多三自領袖不認同基要的真理,不相信聖經的可靠性,這對他來説是絕對沒有妥協的餘地。 他發表了一篇措辭堅定的宣言《我們是為了信仰》,逐點駁斥吳耀宗所提倡的新派思想。1955年,武警闖進他家,逮捕了王牧師及師母。 接著就是二十三年的苦難和試煉。他在被囚的第一年,經常受到思想改造的壓力。一年後他在壓力下屈服,並同意簽署悔過書。他立刻被帶往一家位於北京規模較大的教會,在那裡被迫發表聲明承認「我乃一反革命罪犯」。但王先生受不住良心的遣責,撤回悔過書,再度入獄、勞改,一共渡過二十三年鐵窗生涯。後來王先生回憶這件往事,說:「我像彼得,但卻不是猶大。」

一次一位基督徒問他:「王叔叔,在監獄裡你遇到的試探多嗎?」

他說:「在監裡,我碰到一個來自波蘭的人,也被判入獄。他在監裡每個月都收到一大紙箱的食品,甚麼餅乾、奶酪、飲料都有,他從來不數一下他的餅乾。一天他去了勞動,留下我一個人,還有他的美味食品。他有那麼多,並且我知道他對那些食物也是無所謂的。我真的遇到試探,想偷一兩塊。但我想如果我去偷而又被看守發現了,那麽,王明道偷東西吃的消息就很快會傳開來,那就會羞辱神的名。」

再監獄裏受了這麽多罪,他竟還記得自己在一小塊餅乾上的試探,在這件小事上他也考慮聖潔的問題。從這裡我們看到,成爲神的門徒,要切切看重神的榮耀,這可能在如此艱難的環境下,仍然能與神同行的秘訣。他八十歲從監獄裏被放出來,牙已經掉得差不多光了,也幾乎盲了。然而,他繼續在他小小的客廳中與弟兄姐妹聚會、繼續傳講神的話語。滿布皺紋的臉上展示出喜樂的笑容。這是一種活在神面前的生命之美。靠著信得道神的拯救、靠著信追求成聖的生活,也靠著信得到神所給我們的榮耀。

結論
讓我們再念一遍今天的經文:「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剛才我們從四方面來解釋這一段經文裏有關福音的內容:不以福音為恥、福音是神的大能、福音顯明神的義、信福音得生。

福音是神拯救世人的大能。不管我們過去罪惡是何等深重,只要我們願意投靠神、相信耶穌基督,神都能拯救到底。信靠神的人,已經恢復了與神之間的好關係,不在神的憤怒之中。我們不再因自己的罪擔心受神的審判。在神的眼中,我們不再是罪人,得被算為義,成爲神家中的人。我們信主的人都已經得到了這個恩典。讓我們不要停留在稱義的地位,繼續靠著信心走成聖的道路;並保持信心到底,盼望將來神要賜給我們的榮耀。願我們每一個弟兄姐妹都能堅持到底,得到這神所要賜給我們的上好福份。

2008年2月6日 星期三

[靈修筆記] 神呼召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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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現
「2 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 3 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 4 耶和華神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裡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裡。 5 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出3:2~5)
從埃及的王宮到曠野,從王子到牧羊人,摩西的人生遭遇了巨大的轉變。生活舒適到艱困的差異,不是最難忍受的。從前呼後擁,到門前冷落車馬稀,心情的轉換才令人難以適應。這也是神給他特別的磨練。曠野的生活是爲了預備他將要流浪在曠野四十年。牧羊的工作爲了操練他將來要牧養一百多萬以色列民。

神對摩西的呼召從一連串的異象開始。神首先向他顯現,從一個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的異象,神吸引摩西進到祂面前。曠野中常見到乾枯的荊棘,因熱風吹襲而焚燒的景象,但摩西卻特別注意到一棵焚而不燬的荊棘。心想:「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在曠野的日子把他血氣磨掉了,大概連鬥志也差不多磨光了。他幾乎不再有年輕時為自己同胞打抱不平的衝動,也不敢想像神會向他顯現。然而神卻在這個時候向他顯現了。藉著焚燒荊棘的異象,吸引他來到神面前。

神呼叫摩西,並靠訴他:「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摩西不知道向他說話的是誰,他也沒料想到自已竟然能面對面與神對話。神警告他,不要輕慢,要脫下自己的鞋子。因為站在聖潔神的面前,當存敬畏的心,除去自已的污穢。脫鞋是當時人進入聖潔之處的習慣,免得把世俗的不潔帶進聖地。站在至高神的面前,摩西心裏自然心存敬畏。他從父母的教導中,當然知道先祖的神,曾應許他們以色列民福分。但不料今日神竟然會向他顯現,與他面對面説話。

差派
「 6 又說: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神。 7 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 8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9 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 10 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出3:6~10)

神表明了自己的身分:「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單是他先祖的神,也是今日所有以色列民的神,這是四百多年前對亞伯拉罕立的約。人可能早忘了這約,但神並沒忘記。神不但看見以色列民在埃及所受的困苦、聽見了他們受苦所發的哀聲,神還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這是當時應許亞伯拉罕,要賜給他後裔的地。既使經過了四百多年,以色列民在埃及的奴役下,早忘了這個約,神仍然沒有忘記。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

已經離開了四百多年的迦南地,還回得去嗎?若真的要回去,埃及法老也不可能容許。就算法老放人,上百萬的慣於奴隸生活的以色列人,又怎麼能輕易動得了。誰來與法老的權威對抗,誰又能說服以色別百姓離開埃及?神對摩西說,就是你:「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這就是神對摩西的命令。一個在他看來不可能的使命。

同在
「11 摩西對神說:我是甚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12 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出3:11~12)

摩西向神推託:「我是甚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這也是我們接受神呼召時,最容易有的藉口。表面上是自謙,事實上是對神沒有信心。對神交託的命令,不抱任何希望。如果是好事、享清福、得獎賞,人還會推嗎?但神的使命又大又難。摩西第一個反應就是:「我是什麽人?」意思就是:「我算什麽角色,法老會聽我的?」他確實只是個小角色,沒人在乎他。但他忘記了,神的使者可不是個隨便讓人輕視的身份。接受神親自授命,就是神的使者了。身為使者沒什麽了不起,背後差派的主人的身份才是真正重要的。摩西似乎忘了,這個使命是神派他作的,既然如此,神必負責到底。他自己有沒有能力不要緊,要知道背後的神可是宇宙全能的主宰。只要他要做的事,沒有成不了的。

神給摩西一個保證:「我必與你同在。」神的同在是神僕人最大的安慰。我們接受神所托付的事工,絕不是單打獨鬥。神必會與我們同在,不管事情多難,有神同在,我們必不怕遭害。神的同再會以許多的證據顯明出來,目的就是讓神的僕人知道,我們領受神的使命決不孤獨。神必以許多證據來安慰我們,鼓舞我們的信心。並以大能的手幫助我們完成使命。

神名
「13 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 14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15 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3:13~15)

摩西又發出疑問:「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以色列衆民可能知道他們的祖先有一位神,但四百多年生活在埃及,眼見衆多異教的神祉,可能早就把耶和華神忘記了。他們會發出疑問:「這麽多神明,我們怎麽知道你說的神是哪一個?」從神的名就可以分別出他的身份。神的名是獨特的,耶和華神是獨一無二的:「我是自有永有的」。神就是他所是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一個權柄可以大過神、沒有一事物能定義神的名。他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他在四百多年前向以色列的先祖顯現,應許他們福分、與他們立約的就是他。「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神的名就是他的代表。從神的名我們認識神,他與其他的神明截然不同、其他的假神與他無法相比。他是造物的主宰、他永存直到萬代。

任務
「16 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 17 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 18 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 19 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 20 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 21 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 22 但各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裡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出3:2~5)

神向摩西交付使命了之後,又詳細吩咐摩西任務。他首先要向以色列民宣告神拯救的心意:「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這是神安慰百姓的信息,百姓的苦神都聽見了,神決定要施恩將他們從痛苦中拯救出來。經過了幾百年奴隸生活的以色列民,聽到這個消息。不知心裏作何感受。可能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可以脫離奴隸的痛苦生活,得享受自由了。另一方面,以色列百姓免不了也可能心生疑惑,這是真的嗎?已經作了幾百年奴隸了,一時要得到自由,還不知道能不能適應?

神又交代摩西去向法老提出要求:「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這個要求簡直要讓法老勃然大怒,「奴隸還有什麽權利。還敢向主人要求離開?這簡直是要造反。」法老的剛硬早在神的預料當中。神把他的計劃告訴摩西,一切事情的發展、一切人的反應、包括順服神的人、與反對神的人,都會按神的計劃發生,為要成就神的榮耀。摩西在神的計劃中,成爲主要的角色,能親眼見證神施行奇事,拯救他的子民。

證據
「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 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是甚麼?他說:是杖。 3 耶和華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 4 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牠的尾巴,牠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 5 如此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顯現了。 6 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在懷裡。他就把手放在懷裡,及至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痲瘋,有雪那樣白。 7 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周身的肉一樣; 8 又說:倘或他們不聽你的話,也不信頭一個神蹟,他們必信第二個神蹟。 9 這兩個神蹟若都不信,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出4:1~9)

摩西領受了神所交代的任務,他仍然對自己能否完成任務缺乏信心。他首先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這裏的他們應指以色列百姓。他們經過了幾百年奴隸的生活,已經淡忘對神的認識。他們未曾想過,神竟然會差派使者來拯救他們。摩西沒有神給他的權柄,百姓不會聽他的話。神是全權的神,他既然交付僕人摩西任務,就賜給他足夠的能力。行神蹟的能力就是神給摩西權柄的證據。有了這個能力,摩西就能以此向以色列民證明,是神差遣他來施行拯救。後來他確實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百姓就因此信了。

在法老面前也是相同。法老原來不信耶和華神,因為他從未見過耶和華神所顯的大能。所以神給摩西行神蹟的能力,能變杖為蛇、能使人得大麻瘋、能變水為血。這幾個神蹟後來都在法老面前顯出來,為要證明神的大能,讓法老剛硬的心屈服。在經過十災的打擊,法老經過幾次反反復復。終於屈服,容讓以色列民離開。身為神的僕人,應有信心,我們若是要做神的工,神必然也會賜下夠用的能力。

同工
「 10 摩西對耶和華說: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 11 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 12 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 13 摩西說:主啊,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 14 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 15 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 16 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出4:10~16)

摩西最後還向神推託:「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不是我不願意,實在個人的弱點讓我不敢去做。我們每個神的僕人都有弱點。如果以此為理由,沒有人配服侍主。然而,神不讓這個成爲摩西推託的理由:「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神都要賜恩賜了還要推嗎?摩西還是膽怯:「主啊,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找誰都行,就是不要找我吧!這種態度引起神發怒了,指派亞論當摩西的代言人,讓摩西再也沒有藉口推託。

我們向神推責任,往往並不是自己能力的問題,而是反映出自己的信心太小,對自己的弱點太過擔憂。恩賜上不夠,神會有恩典,有時神會賜給我們同工,補充我們恩賜上的不足。讓我們不能在事工上再向神推託。三股合成的繩子不易折斷。我們該感謝神賜給我們同工,不單恩賜上可以相互配搭,士氣上更是相互鼓舞。同工真是神賜下的祝福,讓我們在服侍上學會與人合作,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不要當個神國的獨行俠。

以上我們看到,神一步一步呼召摩西,向他顯現、交付任務、給他勇氣、賜他權柄、給他同工。他雖然一再推辭,神卻叫他找不到推辭的理由。神何等愛他的僕人,千呼萬喚的把一個僕人呼召出來。最後還因摩西推責任給別人,而忍不住動怒。神對我們充滿了耐心,他等我們成長。我們雖然有一萬個不服侍他的理由。他不斷勸説我們,一句一句向我們解釋這些都不成理由。主啊!我願伏在你腳前,不再向你推辭。願你堅固我、願你差遣我。

2008年2月1日 星期五

對預定論中幾個議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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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神學中有關「預定」的教義,常是引起教會界爭論的題目。在教會歷史上「加爾文派」(Calvinist)及「亞米念派」(Arminian)為這個議題,已經爭了上百年,直到今天仍沒有停息。就連福音派的教會中,改革宗與循道宗神學家仍在這個問題上爭論不休。埋下了教會間不能合一的潛在因素。
雖然雙方各自都從聖經中找到支持的經文,但想要調和雙方表面上衝突似乎也不容易。不單在不同教派的基督徒間,有許多人不認同「預定論」這教義。在學術界中,「預定論」同樣也是不受歡迎的想法。不信的人對基督教批評得最激烈的就是這一點。憑什麼說宇宙萬事的變化、都在神的掌握之中?人的得救與個人的行為無關,完全是神的主權,在萬世以前,都被神所預定了。對當今追求理性、反對權威的現代人,這簡直是個專制獨斷、違反人性的教義。

雖然人對「預定論」抱著排斥的想法,但保羅在聖經中對「預定」的教導卻相當清楚。特別針對人在神救贖工作上的地位,他不怕得罪當世代反對他的勢力。毫不含糊地把人得救的主要原因,歸於神主動的預定,與積極的行動,保證救恩的完成。每當保羅在書信中教導人「預定」教義的時候,他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幫助信徒看見救贖恩典的偉大,並藉此激勵他們持守所信的道,並且抱著成聖的盼望,活出與信心相稱的生命。(羅8:28~39;弗1:3~14)

本文將針對聖經中有關「預定」的問題作出整理,希望能在眾說紛云的理論中,抓出大部分人所共同接受、且在基要真理上不可妥協的部分,成為自已對這問題的基本立場。以下想要探討的問題是:
1. 預定在救恩中的角色是什麼?
2. 雙重預定可接受嗎?
3. 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表面的衝突如何解決?
4. 「亞米念派」用預知來解釋預定可以接受嗎?
5. 神是預定拯救的方法,還是預定一批拯救的人?
在討論這些問題時首先確定研究的方法。以上所有的問題的討論,是以聖經支持為首要的基礎,哲學上的合理性為輔。若理性與經文不合,寧捨理性取聖經。將疑問歸於神的奧祕,而不硬要通過理性上的檢驗,而強解聖經。在同一議題若有經文上表面的衝突,則將各處相關經文同時考量,期待取得化解衝突的合理解答。越能合理解釋各處經文、與現實經驗的理論越相合的,就越該被接受,但也不去否定其他理論的可能性。

預定在救恩中的角色是什麼
在討論預定這題目時,首先要澄清:保羅所談的「預定」主要是指信徒在救恩上被神所預先「揀選」的思想。保羅不是在談「宿命論」(fatalism) ,認為宇宙萬事的命運已被某種未可知的力量所決定,無法更改。他也不是在談「決定論」(determinism) ,認為萬事的變化,包括人的認知、意志、與行動,都已經預先被無法掌控的、先存的層層因果所決定。這些理論只的是機械式、死板的預定,不是保羅所說的。聖經中所說的「預定」乃是專注在救恩上,認為:「每件事的發生,都是因為背後有一位神在安排。神早在萬古之先,就已經有一套整體的計劃,祂現在也正在藉著萬事萬物完成這個計劃。神已經定了一個很大的目標,一切受造者都朝著這個目標邁進,而且認為這個目標:第一是神的榮耀,第二是神百姓的福祉」 。爲了實現這個目標,神主動「揀選」一些屬祂的人來,爲了保證祂救贖世人的使命能夠完成,神積極地介入他們的生命中。

聖經之中對預定最清楚的描述是來自保羅,他為所得到的救恩向神發出讚美:「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1:3~6)這節經文我們看到,信徒蒙「揀選」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完全是按著神自己旨意所喜悅而預定的。羅馬書中又提到:「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9~30)這裏的聖經告訴我們,神按著他的旨意預先「揀選」一部份的人歸向他,他依自己的「主權」向著這群人施恩、向他們發出呼召、稱他們為義、保證他們能夠得著救恩。這並不在於他們有任何特殊的條件,而完全是出自神的恩典。也正因為救恩完全是出自神的恩典,他對信徒預定的拯救計劃必然會實現,我們在神裏面得到的救恩是十分有保障的。這給我們帶來確據和鼓勵:「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3~34)這幾節經文是預定論很強的支持。

與預定相反的觀念就是:神並沒有在永恒之中預定一個確定的救贖計劃,對於每個人未來得救的命運是開放的。誰得救、誰失落,不單是神獨自作決定,也同時要看個人對神救恩的反應,來決定救恩是否能成就。神不會干預人自由意志的選擇,所以人得救與否的決定性關鍵是:自己是否願意接受神的拯救。這就是亞米念派所主張的救恩是「神人合作說」。亞米念派主要想法是根源於對「加爾文主義」的反動,特別是加爾文主義中的:雙重預定、神的預定與人自由的衝突、有限的救贖、人不可能從恩典中墮落的教義。這些觀點正好也是加爾文主義中,較難為理性接受、並為衆人所垢病的部份。以下的段落,將會針對這些問題一一提出探討。

雙重預定可接受嗎
預定論中最難以接受的教義之一,就是神預定揀選拯救某些人,卻任其餘的人不得拯救。這個教義是最為非加爾文派批評的。通常被稱作是「雙重預定」。也就是說:神定旨拯救已蒙揀選的人,同時容許其他人滅亡。「雙重預定」是對預定論正面命題的反面推論。既然神預定拯救一批人,不在他預定之列的人,就是神預定滅亡的。但是聖經中對於「滅亡的預定」這樣的教義從未明文出現過。但對於「救贖的預定」卻在多處出現,顯然神對於「拯救選民」,與「任罪人滅亡」的旨意並不是對等的。「雙重預定」的說法將二者對等看待,這不是合乎聖經的預定論的想法,已經被正統加爾文派的人所抛棄。聖經中神對於所揀選的人的拯救,是呼召、稱義、使成聖、又叫他們得榮耀。是積極的介入,促成救恩的完成。但對於罪人的棄絕呢?神是警告、呼召悔改、忍耐、寬容,直到最後看到罪人心硬到底,只有忍痛放棄。是被動的任憑,而不是主動的促成。羅馬書中就提到了神的任憑:「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9:23~24)從這句經文就可看出來,神對於信靠他的人、與背逆的人的所預定的旨意、與對待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將二者等量奇觀,是陷神與不義,神豈是樂見惡人死亡?「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神豈能作惡,豈能預定人犯罪,成爲罪的源頭?人的犯罪是違背神的心意,是順著自己的私欲而犯,神的預定斷不能成爲人犯罪的原因。對於罪人背逆神的這筆帳不能算在神頭上,神對於人的犯罪是傷心、忿怒、忍耐、寬容、巴不得人悔改。但對於不願悔改的人,神就任憑他們繼續作惡、讓公義的審判臨到他身上。此處神存著兩種心意,一是神願人悔改、轉離罪惡,這是神公開的心意。但是另一方面,神也知道每一個人的最終反應,有一些人會硬著心繼續犯罪,這也在神的定旨先見中,他們必要面臨公義的審判。至於誰不是神所揀選拯救的人,這是神隱秘的旨意,不是我們所該揣測的。神「願意」的事,最終並不一定要照著祂的「願意」實現。例如:神的心不喜悅惡人死亡,但是對於犯罪而不悔改的人,最後神還是任憑他們受到應得的懲罰。

這兩重心意都在神心中,至於頭一個心意未得實現,並不代表神失敗了。在神的眼中沒有意料之外的事。那悔改的呼召是向罪人表示神的愛、並表明神願意他們悔改的心。這不是明知他們不悔改還故作姿態,耶穌上十字架也是一樣,為釘他的人求饒恕,是神對人慈愛的表現,也讓人看到神對罪人的愛。至於這些罪人是否救得神赦罪,還要看他們對基督的信心而定。基督的愛向陽光一樣,臨到義人、也臨到罪人,沒有分別。至於有些人對神的愛沒有反應,不影響神愛的表達。神的信實,豈能被人的不信廢棄呢?當兩個旨意同時存在神心中時,不能同時實現時,最終的結局是按神對永恒所定下的旨意而定。

對於人犯罪墮落的事件也是一樣,神並沒有預定人犯罪。祂告誡亞當不要犯罪墮落,就不可能本身又預定亞當犯罪。祂「預知」亞當會運用其自由意志去犯罪,但還是讓這事發生,並沒有出手干預。因為萬事的變化都在祂的預知中,祂在創世以先已經為人預定了救贖的計劃。神的預定在人的墮落以先,他對人的揀選也是在創造以前,包括祂定意要救的、和不會救的人。上帝又容許人墮落犯罪,最後又按其所預定的旨意,拯救那些已蒙揀選的人,也同時任憑其他不被揀選的人滅亡。從人的角度看來,神似乎是多此一舉,既然知道有些人不背揀選,最終會被毀滅,但是還要創造他們。真正的原因是神面前的奧秘,不是我們所能解答的。我們也不需要爲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對神的動機妄加推測。

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表面的衝突如何解決
揀選既然出自神的主權,這是否使人的自由意志成為不可能的事?如果神都決定了一切,人還有什麽自由意志可言?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在理性上是互相抵觸的。如果神的預定是確定的,人只能像傀儡一樣,照著神預定的劇本演出。如果人沒有自由,人就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罪人就會有話説:「為甚麼神還要懲罰我的罪?一切不都是神所預定的嗎?我既然沒有自由意志,犯錯的動機就不是從我而出的,既然錯不在我,為甚麼耶穌需要救我?如果沒有自由,我又如何能向神的救贖發出真實的回應?」

事實上這些問題早在保羅時代就有人提出了:「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保羅對這問題的答覆是:「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 (羅9:19~21)是的,我們站在被棄絕的人的立場,似乎會覺得神不公平。但是恩典本身就是白白得來的,本來就不是我們罪人該得的。如果向神要求「公平」 ,那麼全體的人最公平的結局就是,按神的公義的標準都該滅亡。如此來看,得救反而是「不公平」 的,是神法外開恩。神並不欠人什麼。我們得到白白的恩典只能心存感恩,得不到有怎麽能抱怨呢?罪人得到該得的處罰,何冤之有?罪人向神要求公平是站不住腳的。

那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衝突嗎?我認為並不衝突。首先我們要理解,人的自由意志不是絕對的,它本身就在許多限制之下,如能力、先天的環境、罪性。不受任何拘束、不被任何外力影響,而作出的自由的選擇,本身不可能存在。所以人的自由意志必須服在神的主權之下。

那服在神的主權下的自由意志還算真的自由嗎?只要作出道德判斷的人本身在判斷的過程是出自於自主的意志,不受到任何強制力的約束,他就當為自己所作出的決定負責。神的預定不是機械式的預定,人連自主權都沒有。我們的經驗告許我們,我們有充分的自由,決定自已的行為。我們要作任何決定時,神並沒有出面干涉,神沒有強迫我們作任何事。這是我們每個人生活中所能經歷到得。神給我們的自由意志,不但能任我們運用,而且充分被保障。既然如此,自由與責任是連在一起的。即使我們所作的道德判斷受到先天許多限制的影響,但是事情是我作的,我就要負責到底,一點也推不掉。亞當、夏娃在犯罪之後所作的是就是推責任。不願承擔自己犯罪的責任。亞當推給夏娃、夏娃推給蛇,這些理由都無法被神接受。分辨善惡的果不是自己親口吃下的嗎、罪不是自己決定犯的嗎?我們不是傀儡,也不是毫無判斷力的小孩。神的預定絲毫不會剝奪人的自由,也讓人無法推卸責任。

「亞米念派」用預知來解釋預定可以接受嗎
「亞米念派」的人強調人在救恩上所該扮演的積極的角色、及所該負的責任。爲了避免人把自己拒絕救恩的責任推到神身上,他們聲稱神拯救人的預定,是根據神預知了人對救恩所會作出的回應而定。也就是說神不干預人自由意志之下所作出的決定。預定只是基於預知人未來對福音的反應而決定的。換句話說,人的對福音的認信,最終決定了他是否是神所預定揀顯選的對象。神只是預先尊重(honour)人的決定而已。這說法雖然可以解決,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意志衝突的問題。但是它造成更大的問題。首先如果人的行為才會是預知的事實基礎,預定又是根據預知作下的決定。那神預定與否在整件事的發生過程,絲毫沒有任何地位。人的自由意志就已經完全決定了一切事件的前因後果,神只是被動的尊重人的決定而已。那無異是說神在救恩上的主權低於人自由意志所作的決定。這是與聖經中所說的,神的在永恒中的預定主導了人得救的整個過程是不符合的。

預定為預知的基礎、而不是倒過來,把預知當作預定的基礎。神的全知與神的全權是不可分的,如果神在他永恆的先見裏預知了某事。這事在神的眼中是已經定下不可更改了。為什麽呢?因為神的預知是在永恆中的預知,超過人世間一切對未來的不確定。神看到永恒中前後所發生的一切事。他的全知是不可能有差錯的。這個不錯的預知,就是未來的事所必會發生的過程。如果說這些事在神的心中尚未決定,是開放讓人作決定。這與神的預知已經違背了,神的心中豈有未定之事呢?如果萬事已定,神只是被動的知道這事,但在一旁不出手干預。那要請問這定下萬事的是誰?是命運、還是宇宙中另一個可以支配萬事的力量?宇宙之中怎麽可能有一個不是神的力量,卻又有代替神決定萬事的能力,這豈不是又走到了決定論去了。宣稱神只是預知萬物的作為,但沒有預定是說不通的。若無預定、神所預知的是什麽,是無定的事嗎?在神的眼中都未定的事,那還能叫預知嗎?人間一切變化在神的眼中都是確定的,也都預先為祂所知。這是活在時間觀念的人無法想像的。但在神眼中,沒有一件事在祂永恆的預知之外,也沒有一事在他眼中不是確定的。

有兩處聖經經文支持神預定揀選的人:「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9:11~13)不是神預知了雅各、以掃的行爲,才預定揀選雅各。而是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這是非常清楚的經文支持。另一處經文:「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5、18)揀選完全是神的主權,對人未來所作的所爲的預知,不是讓神決定揀選某人的因素。如果是的話,我們蒙揀選的人都先天已經有某種好條件讓神揀選我了。這是與因信稱義、不因行爲的教義相違背的。保羅也確定的告訴蒙揀選的信徒:「神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揀選出於神的旨意,不出於我們的行爲,至清楚不過。

神是預定拯救的方法,還是預定一批拯救的人
卡爾.巴特提出一種說法來解釋預定,這說法常被亞米念派用來支持:預定並不是指一群人,而是一個方法 。他們說:神預定拯救的,是一群因信住在耶穌基督裏的人。這群人是誰並不是神預定的内容,神所預定的是凡信基督的人。所以預定下來的是一套神拯救人的方法,而不是指預定拯救的人。按照這種講法,神所預定蒙揀選的人不是固定的,而是向所有的人開放的。凡是願意因信進入這救恩當中的人都是蒙揀選的人。也都是神預定的。我們用以下兩節經文來研究這說法的正確性。

第一羅馬書中提到:「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9~30)這裏從頭到尾所講的是蒙神預知、預定、揀選、呼召、稱義、叫他們得榮耀的一群人。而且從經文的最開頭就是談到,這群蒙神「預先所知道的人」。預先知道什麽?知道他們將來會信嗎?並不是,而是知道這群人在永恒中與神有好的關係。雖然他們還沒信主,他們與神在永恒中生命的關係已經是為神所預知的。  在以弗所書同樣提到:「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1:3~6)這是神在創立世界以前救已經定下的旨意,我們這群蒙他揀選的人,就是他所預定的。這兩處所說的蒙揀選的人不是未定的,而是確定的,就是我們這群信主的人。

我們知道神揀選的是一群人之後,這群神所預定的人,與歷世歷代信主的人是否是同一群人呢?一定是的。神所預定的人一定都會相信,最終真實信主的人必然也是神揀選的人。既然如此,那就看誰是最終信主的就好了,還要談神的揀選作什麽呢?我們是從結果推出誰是神在永恒中揀選的。這在神的眼中是已然,誰真心信他、誰背棄他,全部一目了然。但是人沒有神的全知,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一個可能會相信的福音對象。他們可能是神所揀選的,也可能是不在神揀選之列。身爲人不必去猜神隱秘的預定。應該看神明顯的心意,就是:「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福音是針對萬民的。只要是有可能聽福音的,就有可能在神所預定之列,他就有可能相信耶穌。所以知道神預定一群人得救,也不會減低我們傳福音的熱誠。

在上面提到的羅馬書的這段經文:「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裏的預知、預定、揀選、呼召、稱義、叫他們得榮耀。救恩的每一個步驟,神都積極的參與在其中,要保障這群蒙揀選的人得到榮耀。所以我認爲這裏每一步驟,所提到的人從頭到尾,應是同一批人。神揀選了一批預定得救得人、就要定意召他們來、召來了救稱他們為義、稱義了之後還要叫他們最終得榮耀 。

這裏並不是提到,有些預定的人不被呼召、有些被呼召的人不得稱義、有些被稱義的人不能得榮耀。而是正面的來看,所有神所預知的人,都被神預定下來要效法他兒子的模樣;所有預定下來的人,神都呼召他們歸向耶穌;所有蒙神内在呼召的人,都對福音發出信靠的心,而得到神稱義的地位;所有的稱義的人,神要叫他們都能在將來見主面時得到榮耀的地位。這節經文是在講正面的信息,一步一步,蒙神揀選的人,是在神永恒的預定中,被神積極的往前推動,不單蒙召,還要歸信;不單被稱義,還要成聖;不單現今的到地位的稱義,將來還要得榮耀,這榮耀是主在來時要賜給我們的。讀到這裡,對我們這群主所預定得救的人,實在看到主在我們身上所付上的代價何等大,他既然揀選我們得到救恩,就保證這救贖大功必然成全。我們這群蒙揀選的人,是活在神必然成就的計劃當中。是何等榮耀的事,這更激發我們更加愛主、事奉主,決不能在成聖的道路中退縮不前,也給我們勇氣,勝過罪惡對我們的攻擊。

結論
以上我們討論了五點預定論中常見的問題,澄清了一些對預定論的錯誤的理解。我認爲比起亞米念派的學説,預定論更合乎聖經,在神學上也更能完整的解釋各類反合性的經文。預定論不是僵硬的教條,把人變成驕傲自大、或者冷酷無情。相反的,相信預定論教導我們謙卑,在救恩的整個過程,人所能扮演的角色實在有限。神以永遠的旨意定下了我們,並積極以他的大能成全這救恩。我們所能做得不是被動的等待神的救恩,而是謙卑的順服神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功夫,積極的配合神在我們身上的計劃,就是追求成聖、預備將來得榮耀、努力傳揚福音,盼望主再來。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