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羅馬書9~11章 以色列民與救恩

揀選出自神的憐憫(羅馬書9:1~18)

對於得救出自揀選的教義,很多人不太能接受。特別是尚未相信的人。他們認為蒙揀選的人似乎自認高人一等。把神看成很自私,只揀選他們,不揀選別人。這不是揀選真正的意義。揀選出自神的憐憫,我們毫無自傲的餘地。讓我們來看羅馬書9:1~18:

1.為選民憂傷(9:1-5)保羅在前八章講完救贖的方法、與成聖之道後,轉過來思想到他自己的骨肉同胞猶太人的境況。首先他基與個人強烈的民族關懷,憂愁他的同胞以色列民,至今仍與基督的愛隔絕、在救恩的門外。其次他關心神信實的屬性。神可能會背棄他的選民,廢棄他的聖約嗎?果真如此,那他是否可能有一天也不再承認因信稱義的救恩?

2.怎麼看以色列人:他們是神的選民,神特別愛他們。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連基督的肉身也是由他們而出。為了讓他們信神、得到救恩。保羅寧可:「我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就如同摩西為拜偶像以色列百姓向神代求:「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32:32)這並不是他忽視與神同在的寶貴,乃是他寧願以犧牲自己,來換取同胞得救的地位。

3.神按應許揀選(9:6-13):以色列人不信,神的計劃落空了嗎?神的話是有能力的,以賽亞書說:「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一定產生果效。雖然他們不信,神的話並不落空。不是所有按肉身生的都是以色列人,按應許生的才是。以色列民的真正的意義是按應許而生的神的兒女。誰是按應許而生的?是以撒而非以實馬利(9:6~9),是雅各、而非以掃(9:10~13),是以色列民、而非法老(9:14~18)。在神來看:是所揀選的、非棄絕的。就人來看:是信靠神的人、非不信神的。

4.神按憐憫揀選(9:14-18)神以揀選表明他至高無上的主權,「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他難道不知道我們的心嗎?他難道會選錯人嗎?有人會覺得不公平,神用揀選來拯救人,太霸道了。我們可以反問,我們那一點配的神的揀選,憑著我們的行為嗎?憑著我們的聖潔嗎?果真如此,我們都要滅亡了。神揀選的就是合他心意的,我們是誰?憑什麼跟神理論呢? 「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所以我得救不是我表現好,甚至不是我信心強。完全是神的憐憫,他愛我,把我救出來,讓我不致滅亡,能回到他面前。連這個信靠他的機會也是他給的。我們能誇什麼呢?

我們是一群蒙恩的罪人,本不配得救,如今得蒙救贖,成為神的兒女。全是神的憐憫。我們的行為毫無可誇,連我們的信心也不值得誇耀。神若放棄我們,我們早滅亡了。蒙揀選不是高高在上讓我們誇耀的事,而是讓我們感恩,以傳福音的行動來報答主恩典。世上還有許多人未聽福音,其中必然也有蒙神揀選之人,我們的責任就是向他們傳,讓他們認識真神,歸向基督。

蒙揀選不是讓我們自傲,乃是叫我們謙卑。

神至高的主權(羅馬書9:19-29)

1.受造者應敬畏造物主(9:19-23)

談到神對人類救贖上的主權,就會讓人進入一個喜怒交織的情緒裡。經上說:「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神預定了他要救贖的人,同時另一群不在他救贖之列的人,無可避免地接受毀滅的命運。都是神所造的人,都有神的形象,但卻因自己的罪,被神放棄。對人來說,這是最悲慘的事。難怪許多人不接受神預定的說法。當時不服的人發出抗議的聲音:「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如果都是神的決定,那我們就像木偶一樣了,他要我行善、要我作惡,要我信靠、要我硬心,不都是他在操縱嗎?那他要負全責,為什麼還要怪我呢?我們會抗議,是因為把自己放到評判造物主的地位。似乎有個更高的公義的標準,連造物主都應該服從才對。保羅駁斥這種想法:「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我們要知道自己的身份,被造物無從乾涉造物主的決定。就像我生了一個兒子,他犯錯了之後,反過來說是你把我生成這樣的。媽媽燒飯給小孩吃,小孩挑剔說:這菜怎麼這麼難吃啊。我生兒子、燒飯給人吃,是行使我的主權,是額外的恩典,不是義務。得不到恩典的人,也完全沒有權利抗議的。被造物與造物主的關係,就如窯匠與器皿的關係,陶匠有完全的主權,按他的想法製造器皿,器皿沒有置的餘地。

2.預定拯救與棄絕並不對等:(9:21-23)

整個句子的結構是:「倘若…有何不可呢?」也就是回答抗議之人的問題。神難道不能這麼做嗎?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兩句是對應的。神對人的救贖與棄絕,有他最高的旨意。他救人是為了要彰顯他豐盛的榮耀;棄絕人是為了顯明他的忿怒與權能。對於蒙救贖之人,他憐憫他們,早預備他們得榮耀。這是主動語態,表示這是神積極的作為。對於遭毀滅之人,他是多多忍耐寬容,給他們迴轉的機會,不願他們遭受懲罰。這預備是被動的,應翻成該當了,或時候到了,棄絕是神對人犯罪被動的反應。拯救與棄絕兩者不在對等的地位,表示神仍是滿有憐憫的神。部分不悔改之人被棄絕,雖然仍是神的主權所允許的,但不是神主動預定、積極做成的事。

3.外邦人中也有蒙揀選的(9:24-29):

這段經文在回答以色列人,何以外邦人也能蒙揀選?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表示神在舊約時代就已經預備將福音傳給外邦人,讓外邦歸信的人同樣成為神的子民。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表示以色列人也不是全然都是神的子民,只有對神信實的餘民才是。這對以色列民是個很難接受的觀念。耶穌基督就是神給以色列人的絆腳石。為了要把憑著信心求,或是只憑著行為求的人分別出來。憑著信心的人接受耶穌基督,得到神的救恩。拒絕他的人就跌倒在那絆腳石上,還是會被神放棄。

我們是被造的人,對於神主權的作為,不該抗議。得救是神的恩典,無功可誇。被棄絕是犯罪的報應,無可推諉。

公義的救恩(羅馬書9:30-10:21)

當我們在前面談到神的預定時,常會讓人產生一種極端的印象。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神已經預定了萬事,那我不就像一個他手中的傀儡嗎?如果我們把預定以為是:既然神定下了一切,人類就毫無自由、毫無自主權地任神擺佈。那不但與事實不合,也完全違背了聖經中的教導。人對神的信靠如果沒有自主權,也就不必負責任。信心就只不過是神所導演的一場木偶戲,整部戲是神自導自演,叫木偶作惡,再懲罰木偶,這讓神的救贖完全失去了意義。所以在講預定的同時,我們不能忽略,人在神的恩典以下,是運用他的自由意志來順服神。這順服不是神強迫我們接受的,不是在精神被操控之下,不由自主的選擇。我們相信神、或拒絕神都是自我的選擇。這是我們都有的經驗。神讓我們有自主權選擇接受他,出於自主的順服才有價值。所以我們不單是在神的預定中被拯救,也同時是在我們的選擇中被拯救的。神主動的把救恩帶給人,讓聖靈進入人的心中感動人,最後人的意志還是要在恩典的光照下,選擇接受。接受不是功勞,但是得到救恩的必要條件。

救恩已經彰顯︰猶太人雖棄絕救恩(9:30~10:21)

1.猶太人拒絕因信稱義的救法(9:30~9:33):在9章29節中我們看到神在錫安放下一塊絆腳石,就是耶穌。這是個對以色列民的考驗。有的人通過了,因信得到救恩。有的人卻因拒絕了耶穌,在這絆腳石上跌倒。跌倒的人能不能說:「都是神害的,他放了絆腳石讓我跌倒。」他被絆倒自己沒有責任嗎?他跌倒是因為自己選擇了拒絕耶穌。這拒絕是個自主的選擇,所以也要完全承擔責任。

2.拒絕神的義、立自己的義(10:1~3):保羅巴不得以色列民都得到拯救,但他們走錯了路。徒然有熱心,但不按著真知識。他們在何處跌倒?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追求神的義,卻想憑著行為來做出律法要求的義。人的心中存在著自義,總覺得自己能憑著努力,達到神義的標準,當基督來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時,我們甚至還覺得,我已經很好了,根本不需要神的兒子,來為我們的罪死。以色列人他們「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也就是想用自己力量,行出律法所要求的義。這樣做就等於是拒絕了基督為我們預備的救恩,把他的救贖當作廢物。

3.基督是律法的總結:(10:4)律法是神對人的要求,是非常美好的。但律法最後的目標,就是讓人認識基督。律法是讓人知道自己行不出來,對自己絕望,而轉向基督,接受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贖罪恩典。當我們信靠耶穌,就得到了耶穌所成全的義。律法的總結是基督,我們不再活在守律法、靠行為稱義的底下,而是活在信基督,順服他的旨意底下。在基督裡已經成全了律法公義的要求。也讓我們能靠著順服基督,活出律法要求的義來。 

4.口裡承認,心裏相信(10:5-13)保羅在此比較舊約與新約時期,神對人的要求。摩西在舊約時期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而基督來了之後,標準被更新了。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這句話原來是在申命記30章12~14節,保羅按意義引用,將律法改為基督。律法不是我們上天下地去努力搜尋而來的,律法就存在我們的口裡與心裡,讓我們得以遵行。如今律法的總歸基督已經來了,不是我們上天下地到處尋求而來的,就在我們的口裡與心裡。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得救來自真誠的信心,當我們還沒有在行為上的完全時,救恩就已作成。因為這是神的恩典,不靠人的行為。雖然得救只要口裡承認,心里相信,但是必然要出自內心的真信心,還要通過在眾人面前承認的考驗。如此雖然一時還不得完全,卻必然會結出成聖的果子。

5.猶太人放棄因信稱義的機會(10:14-21)神已經應許了無論以色列人或外邦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人如何能求告神的名,要靠人去傳道。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人能信道是得救的要件,但沒有人奉差遣傳道,信還不知信什麼。若主沒有賜下話語,傳道人也無道可傳。可見人能得救,最終是神在背後的計劃與推動。如今道已經傳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以色列人也都知道福音的信息,他們的失落是沒有藉口的,不是他們不明白道,而是拒絕接受。神先讓外邦人得救,惹動以色列民的憤恨、觸動他們的怒氣,也就是引起他們發奮的心,這是神拯救的計劃。神沒有放棄以色列民,雖然他們悖逆頂嘴,神卻忍耐寬容,整天呼召他們悔改。神也應許有一天他們全家會得救。

神對人的愛何等深,以色列民幾千年來,頂撞、悖逆離開召他們的神。不認耶穌是基督,是拯救他們的主,神仍沒有放棄。從此更顯出神對我們這群原本不配,卻蒙神恩典的人的愛是何等大。只能俯首感謝神的大愛。

猶太人仍要得救(羅馬書11:1-36)

以色列民是神的選民,神千辛萬苦帶領他們出埃及,帶領他們進迦南。他們曾經多次悖逆神,也經歷了神的管教,被擄到外邦,受盡了國破家亡之痛,神又將他們帶領歸回。保羅看到了自己的同胞排拒福音,心中沉重。他們原為神所愛的子民,竟然當神的兒子來拯救他們時,卻拒絕接受。難道是神放棄了他們了嗎?神在幾千年來在他們身上所施的恩典,是不是白費了?斷乎沒有!保羅在這裡斬釘截鐵的否定這種說法。神不會開玩笑,先揀選一群人,再叫這群人滅亡。神對選民有永遠的計劃。人的悖逆也早在神的預見之中。神的救贖計劃並沒有失敗,他早就預定拯救一群順服他的人,至於不順服的人,神就任憑他們接受自己當得的懲罰。

1.神仍要揀選猶太的餘數(11:1-10)蒙神拯救的人,就是神預先所知道的百姓,神並沒有棄絕他們。神的百姓不是泛指一切血統上的以色列民,而是他們當中有信心、順服神的人。保羅用先知以利亞為例子:他以為以色列民背棄了神。殺了先知,拆了祭壇。他以為只剩下他一個人對神忠心。但是神卻暗中保護他自己的選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不管再敗壞的時代,神總是向選民施恩典,從眾人中揀選出對他信實的人,為神的國保留餘種。那些想靠自己的力量換取神恩典的人,得不著救恩、反成了頑梗不化的人。唯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救恩。當人自以為是,以為自己可以站在主導的地位,以自己的意志拒絕神的恩典時。卻不知自己的高傲早在神的預料之中。 「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引以為傲的剛硬的心,更讓自己看不清神的救恩、聽不見神的呼喚。最後讓自己陷在網羅里,在絆腳石上跌倒。按神心意並不是定意要人滅亡,只不過人的剛硬換得了他們該有的報應。自以為聰明的人,在全權的神掌管下,實際上是幼稚不堪的。

2.神尚要使外邦人得救恩(11:11-24)神讓他們失腳是故意要他們跌倒嗎?好像在跟他們開玩笑一樣。揀選一群子民,再把他們毀滅。保羅說:「斷乎不是!」這一切都在神的計劃中,他讓這事如此發生,本有他的美意。他藉著以色列民拒絕基督,讓救恩便轉向外邦人。再藉著外邦人得救,激動以色列民發憤。神原本的救恩計劃就是藉著以色列民,把福音傳向外邦人。但是以色列民並沒有按著神的心意去做。不但外邦人未曾因以色列人認識神,反而連以色列民自己都不認識神差來的彌賽亞。神對以色列民的拒絕感到痛心,將他們不信的人剪除,就如同枝子從橄欖樹上折下來。歸信的外邦人則像野橄欖枝被接在其上。外邦人既然是因著神的恩典得救,就不得以自己蒙恩來歧視以色列人。我們站在神的恩典中,要心存敬畏。以色列人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外邦人如果不信,一樣會被神折下來。

可見神的心意是對著人的順服態度有不同的反應。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這悔改的人是有恩慈的。人不得以自己蒙恩自傲自誇,而是要長久住在神的恩慈裡,如果我們藐視神的恩典,拋棄了起初的信心,命運將和被棄絕的以色列民一樣。神有豐盛的恩賜憐憫,期待悖逆的人轉回,如果以色列民不是長久不信,當他們迴轉時,仍要被接上。這裡我們看到神的揀選不是如宿命論者所想像的,預定下人的命運之後就機械式的,讓人活出定下的命運。我們完全無法知道神對每個人隱藏的奧秘,如誰是神所預定拯救的。但是我們對神清楚的心意,卻是可以明白的,就是明確記載在聖經中的教訓。神憐憫悔改的人,抵擋驕傲的人,這是神明白的心意。如果我們繼續保有對神的信心,就知道自己是神預定得救的人,不必要懷疑、不要再三心二意。如果我們悖逆不信,那就很可能是神所警告,要剪除的了。這與救恩的確據並不矛盾,因為神預定拯救的對像是未顯明的奧秘,我們不需猜測。他要救贖信靠他的人,這是神確實的旨意,只要抓住神的應許,堅守救恩真道,就知道自己必定得救。

3.神終要憐憫全體猶太人(11:25-32)神不是三心二意的,他永恆的旨意,不是隨著人的心意變化而變化。他對自己選民的應許不會後悔。他曾向以色列民立約:「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神向他子民立下的永約不會反悔,最終必要拯救以色列民。保羅在這裡說:「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裡不是屬靈的以色列民,而是肉身的。否則若用屬靈意義來理解,外邦人與以色列民的意義,就混雜得難以辨認了。以色列全家是指以色列民族整體來說,不是所有每一個人都得救,只有信靠基督的才能。這會在外邦得救的人數滿足時實現。

那時候基督將要再來,終結世界的歷史,那時普世萬民無論外邦人、以色列人在基督裡同歸於一,不分彼此。神的榮耀得到完全的彰顯。我們期待這一天的來到。

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同歸於一是指所有人都能得救嗎?

Pin on Religious
在論壇討論時,有位網友提出以弗所書這節經文:「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是不是指所有的人最終都會得救? 這是一句容易造成誤解的話。以至於有的人拿這句話來支持普救論,也就是說所有的人,不管今生信不信主,最終都能得救。要澄清這個疑問,就要看以弗所書第一章整段的信息,來確定這句話的意義。

這一段經文原文是一個句子:「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請看這句話中所談到的重點是什麼?
主耶穌的救贖是他主動的行動:
(1)他從萬世以先就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2)預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也就是得救。這是恩典。
(3)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這也是恩典。
(4)叫我們知道他救恩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使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5)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

這句話中出現了三個預定,一個揀選、三個恩典、五個旨意(或美意、己意)、一個安排。所以你可以看得出來,救贖計劃全是神的安排,他從起初到末了,推動這一切的進行。

救贖出自神的揀選與預定
這救贖的對像是誰呢?就是一群群最終信靠基督的人。他用我們來稱這群信靠主的基督徒們。我們能得救,完全是主的恩典。不是碰巧我遇到了、不是我決定要信,我就得救了。如果神不安排這一切,我們碰也碰不到、我們若聽不到福音,要信還信不來。你看中國有十三億人,聽到福音的有幾人,聽到了後信的有幾人,不到百分之六。那其他的人難道比我們差嗎?我們的表現比人更好嗎?絕對不是的。也不能說我幸運碰到了,也不能說我剛好信心強,如果沒人把福音傳給我,要信還不知道怎麼信呢。如果不是西方宣教士遠渡重洋來華傳福音,中國人根本連一個信主的都沒有。我們能得救,這一切不都是神的作為嗎?我們個人有何功勞可言,連一點都沒有。

神的預定,表明了救贖的主動性、與確定性。他主動要救贖一群屬他的人,也運用一切方法,排除各種困難、保證這個救贖一定成功。也就是說主耶穌在獻上自己為挽回祭時,他不是沒有對象的,他是知道必有一群會信靠他的人,最終會接受救恩,這救恩絕對不會落空的。所以說他的救贖是確定的(definite)用有限這個字(limited)並不好,好像耶穌很小氣,只為幾個人死。並不是如此,他不是小氣,他的救贖是有目標的,確定對象的、贖罪是有功效的、一旦贖罪,必然赦免、而且必定成就的。並不是開放的、無目標的、最終誰會信也不知道的。

請注意這是從神的眼光來看,不是人。在人看來,我們不知道誰會信主,所以每一個人都是福音的對象,每一個人都有可能相信,所以我們要去向萬民傳福音,不能懈怠。

那如何與神愛世人、願萬人得救協調呢?神的心意有對世人的期望、與永恆的命定之區別。神願萬人悔改是他對世人的期望,就如他期望亞當不犯罪、他期望以色列民不拜偶像、他呼喚以色列民迴轉,「何必死亡呢?」這是神對是人的期望。

但是如果人硬心不聽他的警告,他就任憑人自己墮落,接受應得的審判。並不是神讓所有的事都按他所期望的發生,這是有條件的,當人不信、不從,神的心意就會讓他們接受當得的報應。神的心意,除了對人的期待之外,還有一種是神永恆的命定,例如救贖計劃就是,這計劃神積極推動的,是不會失敗的。當神對人的期待,與他永恒的命定衝突時。後者決定事件最後的發生。當人不順從神對人的期待時,神就讓永恒的命定按神的計劃達成,這兩者是不矛盾的。

有的人對預定論有些誤解,他們認為:有些人是神所揀選的,神所選的是一定升天堂。這些人是沒有自由選擇「不信」的。就算不想信,神也會使用一切方法強迫他改變主義。

我不贊成這種說法。這是曲解預定論,把聖經中沒有講的強加在預定論上。聖經中所說的,神所預定信從福音的人,還是運用他的自由意志,不是機械式的呆板的接受。神運用他的主權,使罪人的重生成為可能,那是神的工作,人還是要盡上他這部分的責任,就是伸出手來接受。

同樣的不信福音的人也是運用了他的選擇,沒人強迫他不信,沒人阻止他信。他運用了他的自主權,就要為他所決定的負責。

不管是信的人或不信的人,他的決定是否違反他的自主意識?根據我們的經驗,我找不到有這種被神強迫不信的人,或被迫相信的人。就如曲解預定論的人所舉出的例子:不在神揀選中的人,就算要信,神也要讓他在信主之前,意外死亡,信也信不成。這是完全的誤解,如果這人有歸信的心,這就是聖靈所引導的。他就是神揀選的人了。神不可能自我矛盾,既然聖靈動工引導人歸信,然後用強迫的外力阻止他信。這不是聖經中所說的預定,是反對預定論的人自己誤解的。

雖然說神會主動幫助所揀選的人相信他,一個人能信主,是神所引導他的自主意識所作的決定。但是一個人不願相信,卻不是神積極的作為。神對於揀選的人的救贖是主動的。對於不信的人的墮落,是被動的任憑。當他們不願聽從時,神就不干涉他們的自主意識,容許他們選擇墮落的命運的,他們的決定還是自主的。

以弗所書不支持普救論
讓我們回來看這節經文:「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是什麼意思?同歸於一是總結的意思,不管任何事物,最終都會在基督裡總結。猶太人、外邦人都歸於主耶穌,不分種族。萬物、與人類在基督裡總結,不再互相傷害。所有人類也都在基督裡總結,不分門別類、不互相歧視。這些是指歸到基督裡的人,才可能同歸於一。

那是不是所有人都會信主,不是的。不信的人得到應得的審判,與神永遠隔絕。他們不可能也得救。如果所有人都得救,就與約翰福音3:17、啟示錄20章所說的衝突了。名字不記在生命冊的人,也就是不信主耶穌的人,是不可能得救的。

普救論已經有人提倡過了,他們說所有的人都必得救,不管今生信不信基督。這是種討人喜歡的說法,不管信不信最後都得救。尤其是不信的人,他們也很歡迎這種說法。不幸的是,這是錯誤的教導,沒有太多對主認真的人會接受。我們要好好分辨,不要拿一節經文就推結論。神學要通過整本聖經的考驗,通不過的就要放棄。如此解釋所有的經文才能和諧一致,保羅不會自相矛盾,神更不會。

有的人找出舊約的經文:「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31:33~34)

以為這是耶和華對所有人所立的約。當我們用這句經文,來支持一個神學說法時,不能脫離經文的上下文。這裡的他們是誰?上面兩節經文就說明了:「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1:31)

另立新約的對象是指: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的。原有個舊約,但神應許將來要被更新,立約的對像是屬神的子民,不是所有的人。這新約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從引用舊約的希伯來書就可以知道了: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9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恒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希伯來8:7~13)

誰是在新約裡面?
是所有信靠基督的人,不信的人不在約中。從哪裡看出來?從立約的角度,新約不是對所有世人的,而是對願意歸信基督,住在基督裡的人,不守住新約的要求的人,就被排除在約之外。這應許對不信的人是不適用的。

耶穌也在福音書中,就提到了新約的對像是誰: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19~20)

這你們就是指他的門徒。也就是跟隨主的人。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也再次強調同一件事:「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24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11:23~25)

希伯來書作者也指出新約的對象是信主的人:「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希9:14~15)

這段經文正就是在解釋耶利米書的新約到底是指什麽?經文中的你們就是指:守約的信徒,也就是蒙召之人。誰在基督的新約裡面,那就是願意守約的人,也就是信靠主的人,不包括不信的人。這是毋庸置疑的。

舊約以色列家和猶大家是指神在舊約時的選民整體而言。個別不守約的人是被剪除的,不在神的約中。新約耶穌將神的選民的意義擴大了,凡因信進入他裡面的人,不管是否血緣上的以色列民,或是外邦人,只要進入基督裡,全在基督的新約之中。

不信的人不在約中,聖經中很清楚。找不到任何一處經文,說不信主的人也在基督的新約之中。

有的基督徒認為神既是全愛的,如果用普救論的角度來解這節經文,更能看出神的榮耀。我有不同的看法。

神的全愛與榮耀不是不悔改也能得赦免,神的慈愛與公義是不能分開的。如果所有人都得救。這世界就無公義可言了。不管你作為如何、不管你接不接受基督的救恩、不管你作惡多端、死不悔改,最終一律得救。這在任何一個有公義觀念的人都無發接受的事,更何況是公義的神呢?

我們本來全在神的震怒之下,這不是謊言、不是嚇唬人的。這是神在聖經中多次出現的警告,目的是要我們悔改,靠主基督的救恩,重新與神和好,神為我們付上了我們付不出的代價。這才是公義慈愛的完全彰顯。耶穌基督為我們而死,就是神向我們顯出公義與慈愛的方法。如果有人有了這麼大的恩典卻不要。他就被神放棄,不再有任何的機會。

這是希伯來書一再告誡我們的。福音派的教會沒有人走普救論的道路。不管有限救贖的改革宗也好。無限代贖的循理宗也好,沒有人會同意,今生不信主的人,還能得救的。這完全偏離了聖經多處的教導。

只有新派的人才喜歡這種講法,新派的人是誰呢?也就是將聖經的權威放在人的理性的檢驗以下,理性接受的才信,否則就拒絕接受。這差不多等於是不信聖經是神的話了。福音派的基督徒,對救贖的條件一定要十分清楚。如果模模糊糊、怎麼樣都可以得救,那就不要傳福音了,我們還可以隨心所欲,吃吃喝喝,因為最後我們沒有人會受神的審判。這是引人進入歧途的想法,對這個絕對不能有一點放鬆的。

聖經本來就是從整體一致的總原則來解釋的,不是望文生義,我以為怎麼樣就怎麼樣。不是支離破碎,斷章取義的。按照釋經學的原則解出來的,大家才能共同接受。否則就只是個說個話,無任何意義了。有的人抓住部分經文就推論聖經矛盾,他們所認为的矛盾,可能歷代的解經家早已解决了,他不願接受是他自己的事。他們有自由去講這些歪理,看誰接受就是了。

挪亞之約是應許永不毀滅所有人類嗎?
又有人拿創世記第八章來支持普救論:「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創8:21)他們認為神在洪水之後,以彩虹為記號,應許挪亞,不再毀滅人類。所以人類最終都必得救。這也是對聖經的誤解。

諾亞之約說的很清楚:「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 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創9:9~15)

這約是說:不再用洪水毀滅這地上的活物,像諾亞方舟的洪水一樣。這句話足以解釋前面第八章的經文,同一個作者,同一段經文,不可能有兩種互相矛盾的觀念。如果我們讀出矛盾的觀念,不是作者頭腦不清,前後矛盾。多半是讀者會錯意。

創世記第八章21節如何解釋呢?「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
這句經文也很清楚,神不再按他才行的毀滅各樣活物。NASB是最接近原文的英文翻譯:
and I will never again destroy every living thing, as I have done.
最後一句副詞子句as I have done修飾前一句的動詞destroy,表示方法。怎麼毀滅,像神剛才做的一樣的方法。神應許他們不再按剛才所作的方法毀滅他們。這句話語意相當清楚。不是說神以後絕不毀滅的意思。

聖經中不管舊約新約,都有一個觀念,神的日子來臨,那將是審判的日子,也是神申冤的日子。審判之後,罪人的命運就是與神永遠隔絕,沒有第二個方便門。

神是否要救贖所有人?
也有人用神對萬民的救贖心意來支持普救論。例如這一節經文就被人誤解::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

這句經文是指所有的人在亞當里都要復活嗎?我認為並不是的,這句經文很清楚,在亞當裡死的人,在基督裡都要復活,並不包含普救的含義,就像(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兩句話的對象是在基督裏的人,不是所有人。

首先要明白復活這句話有屬靈復活,而且身體復活雙重的含義。要理解眾人是誰?必須看前後文,眾人本身的意義是被前後文限定的。例如辦公室失火了,消防人員進來說,所有人都要出去。他的話是指誰,當然是指在辦公室裡的所有人,不是世界上的所有人。所以說這裏的眾人的範圍是什麽?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凡是亞當的後代就是在亞當裡,眾人的範圍在亞當裡,在亞當裡的眾人都死了。同樣的在基督裏的眾人都要復活,這個眾人的範圍自然就是在基督裏,凡是在基督裏的眾人才能復活。

後面的23節就講得很清楚了,復活的人是誰?就是:「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3)。

這裡沒有提到其餘不信主的人,事實上他們在屬靈上並沒有在基督裏活起來,還是死的。但他們將來身體也要復活,接受審判,但這節經文並未提到就是了。

同歸於一是什麼意思?
萬物在主裡同歸於一,是否是指所有的萬物都得救?要知道答案,一定要明白「同歸於一」的意思。NASB是最接近原文的翻譯:
(弗1: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with a view to an administration suitable to the fullness of the times, that is, the summing up of all things in Christ, things in the heavens and things on the earth. In Him

從英文看出來,同歸於一就是總結的意思。當世界的結束,基督會讓萬物在他裡面得到最終的結局。也就是他主宰著萬物的結局。

這個字原文是ανακεφαλαιωσασθαι這個字可分成兩個部分:ana是向上的意思(upward)。 kephalaioo是頭的意思。加在一起,是有總結,就是主宰終局的意思。萬物在日期滿足了之後,會在基督裡,得到最終的結局。這個解法是否與保羅整篇信息相合?請看下面一段經文,就是第一章的最後:

(弗1:20~23)「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when He raised Him from the dead and seated Him at His right hand in the heavenly places, far above all rule and authority and power and dominion, and every name that is named, not only in this age but also in the one to come. And He put all things in subjection under His feet, and gave Him as head over all things to the church, which is His body, the fullness of Him who fills all in all.

萬物都要服在他的統治地下,不管今世或來世何等大的權柄,完全都要被基督所統治。他是萬有的主宰,同時他統領萬物還是為教會而行的,因為教會是他的身體,他是最高的主宰,教會與他一同管理萬物。

這兩段經文是在同一章當中,信息是一致的。萬物在他裡面同歸於一,他為教會作萬有的主宰,是一樣的一件事。也就是末日基督完全統領這個世界,超過一切天上、以及世上的權柄。

所以可以看得出來,這句經文並沒有提到不信者是否能得救。只是說最終所有的萬物都要服在他底下,而教會是他的身體,與他一同管理萬物。這是這章聖經主要的信息。找到主要的信息,就不會去做:「抓住一個片段的經文就推結論」這樣的事。也不會推論出普救論這樣的想法。

普救論是個錯誤的想法,表面上好像可以找到一些經文支持,實際上在聖經整體的理解下,卻站不住腳。我們對這樣誤導的說法一定要嚴正的駁斥。

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身體復活是在何時?

resurection.jpg
從網上論壇,對啟示錄中千禧年何時發生的討論,談到了身體是何時復活。啟示錄20章提到基督徒在末世會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但是不同末世論學派,對這段經文有不同解讀。無千禧年派將它寓意化,認為這個一千年不是真正的一千年,只是一段不定的時間,也就是教會在地上的時期。前千禧年派認為,聖經中說一千年就是真實存在的一千年,基督會在地上掌權,基督徒也會在那時候,在基督的國度中與他作王。
從這個問題就牽涉到了,復活的解釋。啟示錄中:「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裏的復活是指什麼時候?無千禧年派認為是當我們信基督時,靈性就已經與基督復活了,也就開始在地上與基督一同作王,代替基督管理這世界。前千禧年派認為這裏所指的復活,是指身體復活。復活與基督作王是末世才會發生的事。除開時間上何時發生有爭議之外,兩派對於復活的真實性,身體復活確實在末世才會發生,是沒有爭議的。這是個共同接受的部分,也是雙方對話的基礎。以下我們將討論復活這個主題。

復活可分成靈性復活,與身體復活
首先我們要弄明白復活是指什麼?如果不分清楚各種復活不同的意義,很可能如雞同鴨講,根本談的不是一回事。

聖經中講到復活,主要是提到靈性復活,與身體復活兩個方面:
1.靈性復活:在我們重生之時就已經得到了:
(羅6: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我們的身體雖然仍會死亡,但是靈性卻永遠活著。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這叫活過來希臘文是不定式,表示曾一次發生過的事。就是在我們信主之時發生。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這個活過來(συνήγειρεν)也是不定式,也是曾一次發生過的事。如果還沒發生,就要用未來式了。

所以從上述的經文我們知道,在我們重生的時候,我們的靈性已經復活了。

2.身體復活:除了靈性復活,我們的身體也要復活,那是指末世時,主再來才發生的事。

(林前6: 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這復活是未來式(εξεγερει )表示將來才會發生。

(林前15: 20~23 )「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這裡明白說了,屬他的人的身體是要等到他再來時才復活。這是聖經中清楚的教導。

(林前15: 35~41)「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林前15章是提到身體復活最多的經文。這裏所說的身體的復活不是血肉之體,而是屬靈的身體。這裏並不是指靈性的復活,只是描述復活的身體,與血肉之軀不同。

(林前15: 51~54)「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變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號筒吹響是指末世,復活是在基督再來的時候。

(腓3: 20~21)「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帖前4: 16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這兩節經文都明明說出了,身體復活絕不是死後就發生的事,而是主再來。

聖經中這麼多提到復活的經文,身體復活與靈性復活是清楚分開的。一個與因信稱義的得救有關,一個與末世身體得贖有關。

那啟示錄所講的聖徒復活,到底是在講靈性復活,還是身體復活?啟示錄十九章與二十章是連在一起講的。十九章末了提到獸被基督制服,投入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二十章又提到「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兩處提到的獸被基督毀滅是同一件事,也就是基督來時發生的。基督再來時若沒有把獸毀滅,二十章所說的,魔鬼去的就是獸去的地方也就不合邏輯了。

所以說二十章三節魔鬼被丟入無底坑時,獸已經被毀滅,基督已經在來了。如果不是如此,十九二十章就有個斷層了,明明講到末後的事,又突然倒帶回到基督在世上的時期,這在語意上,文脈上,跳躍太大,作者應該不會有這種顛三倒四的寫法。所以說二十章四到六節所說的復活,應該就是基督再來時身體的復活。不是靈性的復活。

靈魂何時復活?
首先我們想要澄清,靈性復活與靈魂復活是不同的事。靈性復活關乎得救,我們在不信主時,靈性是死的,當信主之後靈性就活過來了,靈性如果已經復活就不會死亡。所以我們這裏先把靈性復活分別出來,暫不討論。

而靈魂復活不同,它是與身體復活一起的。這裏的靈魂就是指生命中會隨著肉體死亡而結束的部分,靈魂既然隨身體死亡,他也就會隨身體復活。

這個觀念一定要弄清楚,我們不要自己創造觀念,把靈性與靈魂搞混了。聖經中提到這個觀念的有兩個字。一個是靈,另一個是魂,或靈魂。中文聖經的靈魂這個字,包含兩種意義,一個原文是靈(pneuma)英文翻成spirit,一個原文是魂(psuche)英文翻譯作soul或life,他們都是生命的一部分。

雖然這兩個字的意義不同,但是常混在一起用,有時魂是指會死亡的生命,當人沒有了生命氣息就死亡了。

提到魂會死,應該翻成生命氣息的經文如下:
(徒20:10)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還在身上。
(可見會魂離開)
(啟16:3)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裡,海就變成血,好像死人的血,海中的活物(原文作魂)都死了。
(可8:36)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提到魂不被殺死,應翻譯成為靈,或永恆生命的經文如下:
(太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路21:19)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或作:必得生命)。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啟6:9)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

以下是提到人的靈(pneuma)的經文:
也是如魂一樣可能當作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活動,也可翻成氣息,提到的經文如下: (太26:41)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太27: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另一種可能是指人的靈,是不會隨身體死亡而死亡的:
(羅2:29)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羅8: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林前5:4)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後:1)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希12:23)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彼前4: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所以不管靈魂使用那個字,都有兩種意義。一種是今生的,會隨著肉身死亡而死亡的。另一種永生的,是不隨身體死亡而死亡的。

在舊約時代,人的觀念裡面,靈魂是不死的,義者的靈魂死後與神同在,而人的靈魂被撇在陰間。以下由兩節經文可以看出來:

(伯33:30)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詩30:3)耶和華啊,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

新約當中也有很多經文提到舊約的聖徒:摩西、以利亞、亞伯拉罕、拉撒路,他們的靈還在活動。這些人的靈在肉身死亡之後都與主同在,我認為他們的靈根本就不需要從死裏再復活了。並不是只有聖人的靈才活著,那財主在陰間與拉撒路對話,可見財主的靈也是不死的,只是留在陰間。

在整本新約中只有一處提到的靈魂的復活,就是啟示錄:
(啟20:4)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這裏的靈魂復活,顯然不是靈性復活。靈性早在信主時就復活了。這裏是指末日時,聖徒的靈魂與身體一起復活,與主同作王。

我的論點是,不管義人罪人,他們的肉體、氣息會死亡,靈是不死的,信主的聖徒肉身死亡後,靈魂與主同在。不信主的人則在陰間等候審判。

從這節經文的解釋,可以看出,身體復活,與基督作王是一起發生的。除了以弗所書第一章,提到基督坐在天父右邊掌權,為教會而成萬有之首。我還沒有找到一處明確的經文說,聖徒現在已經與基督作王。反而是我看到太多經文說,聖徒將要復活,與基督一同做王。

除了以上復活時間的討論之外,還有其他的理由認為基督徒與基督通作王是在末世。啟示錄20章4節講到,未拜過獸的聖徒,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 獸什麼時候來?啟示錄講的很清楚:十三章到十七章都是在講獸,那是七號發出之後的事,是末世的事。
(啟13:17)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所以有的人不在身上留獸的印記,不拜獸而遭到迫害,甚至被殺害。沒有獸的出現,就沒有復活與作王的事發生。

那我們來看看,啟示錄記載的獸,也就是敵基督的事,以及接下來發生的七印、七號、七碗的描述,在歷史上可曾發生過?我看不出有任何事件,與其對應!那是末世發生的事。

可見啟示錄20章4節講的事末世的事,不是已經發生的歷史。有了這樣的期待,我們可以心存盼望,基督必要再來,我們將來必定要復活,與他一同作王。這是何等榮耀的事。今天我們在地上,要盡心討主喜悅,努力操練恩賜,做個忠心的好管家,將來有一天在基督的國裏,我們也能被主所重用。

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只要愛神、愛人就能得永生嗎

eternal life.jpg
在基督網論壇上與一位天主教徒討論得救的途徑。他提出疑問,為何耶穌告訴一位律法師,只要行出愛神、愛人的要求,就可以得永生?以下是我與他的討論。
Petros:
為什麼律法師不信主耶穌,但愛神,愛人也可以得永生?
路加福音10章: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這個不信耶穌的律法師,主耶穌為什麼說,他只要愛神愛人就可以得救?

阿斗:
愛神的人當聽到福音,必會信基督
(太19:16~21)16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太10:40)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路10: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約14:1)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約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8:42)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約12:44)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

信神與信神的兒子是不能分開的,說愛神但卻不信神所差來的基督,是不可能的。

Petros:
猶太教都明白,要「愛神愛人」。

你在假設他們不可能真的愛神愛人.

你這個假設未必正確,他們總有些人能做到愛神愛人吧。

阿斗:
這不是假設,這是按照聖經來的。知道愛神愛人,跟做出愛神愛人是不同的。許多人都知道行善,但卻又做不出來。

聖經上耶穌說了:
(路10: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約14:1)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信神的人必要信神的兒子,如果說自己信神卻又不信神的兒子,那就不是真信神。
你常喜歡找出一句聖經就來推結論,聖經不是支離破碎的。為何不把相關的經文綜合起來,一起來看呢?任何神學的推論必定要通過,整本聖經的考驗的。

Petros:
主耶穌說愛神愛人就可以升天堂,
你硬要加個「信」字上去,為前提,

如果真的沒有人能做得到,主耶穌倒不如,學你一樣加多一個"信"字為前提

或者改一改:

不要說愛神愛人了,不如直說,信神愛人吧.大家更易明白.

那個律法師是看舊約的,

舊約就是律法,

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不是"信"

阿斗:
這不對,歷史上所有稱義的人全是靠著信,沒有一個靠著行出律法得被稱義的。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這是新約作者對舊約的理解。
(羅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加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來11:17)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雅2: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亞伯拉罕的時代連律法都還沒有出現,他被稱為義,完全是按著他對神的信。
律法只是把人圈在罪裡,讓人知道不憑著信是無法回到神的面前。

即使是舊約時代蒙神拯救的人,也是憑著信,不是憑著行律法。主張舊約時代憑行律法得救的人,過去還有些基要派的人主張,現在幾乎沒有了。你如果認為如此,舉出一些人的著作來支持你的論點好不好?

Petros:我只說了3.5句話,說錯了那句呢?
第1句沒錯吧.
第2句,摩西5經,是律法書,是很多人都同意的.
第3句,是主說的.

第3.5句,是我說的.目的是想大家易明白一點.
聖經說信徒是主的羊,我加了一句"不是狗".
只要「信徒是主的羊」是正確,我那句「不是狗」也對了.

同樣地,
只要「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是正確,我那句「不是信」也對了.

阿斗:「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這點我沒有疑問。你在後面加「不是什麽」我都不在乎。那根本不是救恩的重點。

我所不同意的是:「有人能夠憑著行出律法所要求的愛神、愛人而得救。」

事實上救恩歷史上、不管是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也好,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也好,全是憑著信得到神的拯救。希伯來書11章4~34節講得更清楚了: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5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 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7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8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 9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10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11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 12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13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14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15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16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17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18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19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20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 21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神。 22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23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24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 25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 26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 27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28他因著信,就守(或作:立)逾越節,行灑血的禮,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以色列人。 29他們因著信,過紅海如行乾地;埃及人試著要過去,就被吞滅了。 30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 31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 32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 33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 34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

整個就在講舊約時代的人因著信得神喜悅,被神稱義。

律法的頒布只是在教導以色列民,當如何行才能符合神的心意。但是行出來的動力是什麼?就是信。憑著自己的力量,沒有人行的全律法。信就是承認自己的不行,依靠神的赦免。當靠著信得到神的恩典,神不按我們的罪,判我們為有罪時,我們才得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

憑著行為稱義的想法,總是帶著人的驕傲,我能做出一些好行為來,憑著這好行為,神就得稱我為義。這本身就是把稱義的功勞往自己身上攬了。是很要不得的想法。

你如果支持這種想法,請找出經文支持行出律法可以得稱義的例子來給我看看。

Petros:
帶著驕傲,根本不是愛神愛人.
假的愛神愛人,不是我們討論的範圍.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按你的說法,沒有「信」,是不可能愛神愛人.那麼:
耶穌騙他說, 「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其實是不可能行的),就必得永生。」
不能行,還叫人這樣行,耶穌就是騙人的了.

阿斗:
這個問題在另一個帖子已經講過了
耶穌這不能說在騙人。他針對律法師心中的癥結,提出對他的挑戰。

耶穌在這裡是要解決律法師心中的何種問題?律法師向主耶穌發出兩個問題:「永生」和「鄰舍」,這兩個問題是相關的。各代表他背後存在對救恩的誤解、與錯誤的動機。

首先我們來看「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麽才可以承受永生?」他爲何要問這個問題?他並不是真心的提問,而是對耶穌的試探,也就是出於不信耶穌的心,對他的教導的質疑。耶穌對永生的教導,從路加福音上所另一處記載的,我們可以參照來比較。另一處是個少年的官,問的是同一個問題: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麽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18~30)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除了遵守愛神、愛人的誡命之外,還要來跟從耶穌。也就是說除了遵行律法之外,還要信靠他。那為什麼同樣的問題在路加福音10章,對律法師說的不一樣呢?耶穌對不同動機的人有時會有不同的回答。一個是想要更從耶穌但卻捨不得自己的錢財,另一個是想要試探耶穌,以為憑著自己守律法的好行為也能得永生,不信耶穌所教導的。

耶穌回答律法師:「律法上寫的是甚麽?你念的是怎樣呢?」...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耶穌就讓他自己回答律法的要求,並要他去做出來。

要行出律法是猶太人從摩西時代就已經知道的事,人做得到做不到,那是人的問題。神如何要求,是神的標準。不能說神知道人做不到還要求,就是騙人,那神在律法上要求的,以色列人做不到的事多了呢,那難不成神定下律法就在騙人?不能這麼說嘛!

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愛人,這是神的標準。他都知道,但是他做得出來嗎?如果做得出來愛鄰舍,還明知故問誰是我的鄰舍嗎?就是做不出來,才推說不知道誰是鄰舍嘛!就好像老師問我功課做了嗎,我反問什麽是功課,那我顯然功課還沒做。

所以說耶穌是因著他心中的問題回答他,不是兩種答案,更不是騙人。就是要凸顯他知道律法卻行不出來的矛盾。那要靠麼力量才行得出來呢?耶穌這裡沒有直接告訴他。

但是從另一處對少年的官的回答就可以看出來了,要放下自己所引以為傲的產業,來跟從他。跟從耶穌就是要成為耶穌的門徒,也就是要信靠他了。門徒認為耶穌的標準太難,無人能做到,但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這也是承認人的能力有限,不再靠自己的努力,完全信靠神的意思。

如果律法師聽了耶穌的話,願意努力去做看看。當他知道自己行不出愛神愛人的時候,應該也會承認,若不靠著神的恩典,就算簡單的愛神、愛人的要求,單憑著自己的努力,也是達不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

所以這兩個回答不是衝突的,信與行出律法,不是對立的。律法叫人知道該如何做,信讓我們靠著神賜下的力量行出來。把它們對立起來,說:「不必信,只要行律法就得救」;或是說:「律法是沒用的,把律法中神所定規的行為標準丟一邊」,都是極端的想法。

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There is a fountain 寶血活泉

The Blood and the Name — Bob Yandian Ministries
這是一首我很愛唱的歌。歌中充滿對主贖罪寶血的感恩。我罪雖然與強盜一樣深重,主都能洗凈完全。
按下可聽

1. There is a fountain filled with blood, 有一泉源、充滿寶血,
drawn from Emmanuel's veins; 從以馬內利流出;
and sinners plunged beneath that flood 罪人投身、血泉之中,
lose all their guilty stains. 洗凈全身罪愆。
Lose all their guilty stains, 洗凈全身罪愆,
lose all their guilty stains; 洗凈全身罪愆;
and sinners plunged beneath that flood 罪人投身、血泉之中,
lose all their guilty stains. 洗凈全身罪愆。

2. The dying thief rejoiced to see 臨死強盜、被釘那天,
that fountain in his day; 歡欣看見此泉;
and there may I, though vile as he, 我雖像他,罪惡深重,
wash all my sins away. 也能洗凈完全。
Wash all my sins away, 也能洗凈完全,
wash all my sins away; 也能洗凈完全;
and there may I, though vile as he, 我雖像他,罪惡深重,
wash all my sins away. 也能洗凈完全。

3. Dear dying Lamb, thy precious blood 被殺羔羊,贖罪寶血;
shall never lose its power 永遠大有能力。
till all the ransomed church of God 直到教會,同蒙救贖;
be saved, to sin no more. 遠離一切罪惡。
Be saved, to sin no more, 遠離一切罪惡,
be saved, to sin no more; 遠離一切罪惡;
till all the ransomed church of God 直到教會,同蒙救贖;
be saved, to sin no more. 遠離一切罪惡。

4. E'er since, by faith, I saw the stream 從此因信,我見此泉,
thy flowing wounds supply, 從主傷口流出,
redeeming love has been my theme, 救贖大愛,隨我一生,
and shall be till I die. 持守直到見主。
And shall be till I die, 持守直到見主,
and shall be till I die; 持守直到見主;
redeeming love has been my theme, 救贖大愛,隨我一生,
and shall be till I die. 持守直到見主。

5. Then in a nobler, sweeter song, 那時我唱、榮耀美歌,
I'll sing thy power to save, 頌主救贖大能,
when this poor lisping, stammering tongue 用我結巴、笨拙口舌,
lies silent in the grave. 靜臥在墳墓中。
Lies silent in the grave, 靜臥在墳墓中,
lies silent in the grave; 靜臥在墳墓中;
when this poor lisping, stammering tongue 用我結巴、笨拙口舌,
lies silent in the grave. 靜臥在墳墓中。

宣道出版社的歌詞:
1.今有一處寶血活泉,從救主身發源;
罪人只要在此一洗,能除全身罪愆。
能除全身罪愆,能除全身罪愆,
罪人只要在此一洗,能除全身罪愆。

2.與主同釘有一強盜,臨終喜見此泉,
我罪雖然同樣深重,主能潔淨完全。
主能潔淨完全,主能潔淨完全,
我罪雖然同樣深重,主能潔淨完全。

3.被殺羔羊奇妙寶血,永有除罪能力,
直到所有天父子民,洗清一切罪跡。
洗清一切罪跡,洗清一切罪跡,
直到所有天父子民,洗清一切罪跡。

4.自從因信見此泉源,流自救主肋旁,
我便讚美主恩奇妙,立志一生傳揚。
立志一生傳揚,立志一生傳揚,
我便讚美主恩奇妙,立志一生傳揚。

5.直到離世口吞無聲,安睡在墳墓中,
在天我唱更美妙歌,頌主救贖大能。
頌主救贖大能,頌主救贖大能,
在天我唱更美妙歌,頌主救贖大能。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有關救贖論的一些討論

要如何才能得救這個問題是個大問題,加爾文與亞米念派已經吵了400年了。我們看這個問題一定要把聖經各處相關經文都找出來,全面思想。

得救是靠信、還是信心加行為?救恩會不會失落?這些都是要在全本聖經的亮光下,把所有看似矛盾的經文拿出來,全面考慮。

我過去有一些思考,不可能很全面,但提供出來讓大家參考:

1. 得救的確據的問題:也就是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也是加爾文派最讓人爭議的教義之一。首先我們要知道,這個教義是加爾文面對一群他所牧養的,對自己救恩沒有把握的人。他特別要安慰那些落在苦難中、對自己的信心不確定的基督徒。目的是讓他們知道神拯救到底的確據。不是在給人錯誤的安全感,告訴人就算背道、叛教、完全喪失信心,也能得救。加爾文主義派主張:「真信徒將永遠不會喪失救恩」。我們在教會中常見到一些喪失信心、離開神,甚至背道離教、敗壞主的名的基督徒。對於這些失去信心者,加爾文派的解釋是說:如果最終會失去信心,證明他們原來的信心是假的。如果是真心相信,即便是暫時犯罪跌到,但終必復歸得救。這說法是以果推因的假設,但是未嘗不是合理的解釋。人不是神,本來就只能從結果來判定原因。但是神知道人的心,誰是真心、誰是假意,都逃不過神的眼睛。

加爾文派在提出這教義時,最好不要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誤導性的說法。這個一次得救(once saved)應該理解成一旦得救,也就是真實得救了。不該理解成曾經決志過、曾經受洗過、或短暫的信心。

羅馬書十章十節:“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這裡的兩個動詞:相信、承認都是現在式,這時態有什麼意思?就是代表這行為是持續不斷,經常如此。不是短暫的、一次的行動。所以說心里相信,他要一直相信,口裡承認他要一直承認。一個人今天說信明天說不信,那他的信是真還是假?多半是不確定的。一個人今天說認識你、明天說不認識你,那他到底認不認識你?我想要不是他說謊,多半是不認識的。信、與認識都是一個持續的行動。不能反反复复的。得救的信心更應該如此。

所以說”得救的確據“應該說成:「真實信主的人,信心必蒙神保守,必會堅持到底。因此對他們救恩是確定的、不會喪失。」就連亞米念派原來在抗辯文第五條中,對這一問題並沒有下最後的結論。如果在正確的理解加爾文的原意之後,相信這一條也是相當明確、能為眾人所接受。

2. 不能忽略聖經當中許多,背棄信仰的人被神棄掉的經文

(來三12-14),12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 13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 14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來六4-12)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5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7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8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9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10 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11 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12 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來七25)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來十26-31)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約一12,13)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信是現在式,表示要持續信)

(約六37-40)37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十27-29)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太廿四13)1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約壹五12,13)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有是現在式,表示要持續有)

3. 信心要有行動配合,這才是真信心。行動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信心的驗證
請參考另外兩篇拙作:
(1)為何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2)[靈修筆記] 信心與行為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You Raise Me Up 你拉起我

jesus raised Peter.jpg
「彼得就從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耶穌那裡去;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將要沉下去,便喊著說:主啊,救我!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馬太14:29~31)耶穌拉起西門彼得,他也要拉住我們。下面的歌中文是我譯的:
When I am down 當我失意,
and, oh my soul, so weary; 心靈得不到安息,
When troubles come 煩惱來襲,
and my heart burdened be; 內心沉重無比,
Then, I am still 而我肅立,
and wait here in the silence, 在此靜靜地等待
Until you come , 直到你來,
and sit awhile with me. 和我坐在一起。

You raise me up, 你拉起我,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 使我能立足山頂,
You raise me up, 你拉起我,
to walk on stormy seas; 行走風暴海上;
I am strong, 我能堅強,
when I am on your shoulders; 當安息在你肩上;
You raise me up: 你拉起我,
To more than I can be. 勝過了我自己。

There is no life, 沒有生命,
no life without its hunger; 不渴望得到飽足;
Each restless heart 殘缺的心
beats so imperfectly; 激動跳躍不停。
But when you come 當你來臨,
and I am filled with wonder, 我心中充滿驚奇,
Sometimes, I think 因為有你
I glimpse eternity. 我看見了永恆。

You raise me up, 你拉起我,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 使我能立足山頂,
You raise me up, 你拉起我,
to walk on stormy seas; 行走風暴海上;
I am strong, 我能堅強,
when I am on your shoulders; 當安息在你肩上;
You raise me up: 你拉起我,
To more than I can be. 勝過了我自己。

按下可聽

2008年10月14日 星期二

《教牧倫理》讀書報告

pastor.jpg
主題:倫理是為人處世的行為準則,傳道人身處在一個關係複雜的人際網絡中,接受比一般人更嚴格的道德標準的期待。本書即是一本討論傳道人所該遵循的倫理標準。作者唐佑之牧師將累積多年的牧會經驗寫出來。書中內容包含教牧身份、品德操守、權威與服侍、道德的考量、忠信誠實、教牧靈性、教牧的職事與任務。書中言辭耳提面命、諄諄善誘,期待能成為一本幫助教牧人員注重自身言行的守則。
內容:部分章篇的標題與重點
1. 傳道:蒙召與就業:傳道人到底是一份職業還是一個聖召?作者認為傳道人既是蒙神選召,奉獻自己成為神的僕人,同時在世俗的標準來看,又是一份職業。從蒙召的角度來看,身為傳道人有種極為崇高的使命感,神從眾人當中揀選僕人出來,承擔傳揚福音、牧養群羊的責任。恩召既然發出,豈有推卸的道理,自然該甘心順服、全力以赴。神必會賦予所呼召的人屬靈恩賜、及牧者的權柄。領受神所交托的重任,傳道人內心不單感到驚喜、而且惶恐。深怕在工作上失職、虧負主恩。除了領受神的呼召之外,傳道人同時也是一份職業。既是工作,也就要尊重工作中所要求的倫理,不能隨意而行。各行各業都有專業倫理,身為傳道人就是教會的牧者。一旦接受牧者的職務,必須要敬業負責,忠於教會所托付的任務。本身應該接受傳道的訓練,學識靈性足以領導會眾。與人相處要能團結同工、互相配搭。這都與世俗的工作倫理相近。所以說這是一份相當沉重的工作。一定要明白自己在教會中的角色,不過分高抬自己,也不自卑。

2. 品德與操守:一個人外在的行為是發源自內心深處,如果內心的動機不純正,就不可能有真正高尚的行為表現出來。品德的培養是長期的過程,從幼年的家庭教育、親子關係、學校教育、直到工作之後繼續操練,才逐漸建立起來。雖然品格是自然形成,但是人本是有惰性的,後天的刻意的培育也是不能輕忽的。傳道人應該注重何種品德呢?馬丁路德認為要注意人性中的自義的罪性,無論如何操練品格,都要知道自己的倨限性。若不靠神的恩典,無人能行出義來。神學教育學會經三年的研究,統計出公認的傳道人的品格要求是:謙卑。它是一切服侍的基礎。如果傳道人失去的謙卑的品格,無論服侍再殷勤、果效再顯著,仍然不能得到人的尊敬。

3. 權威與服侍:傳道人的權柄是從神而來,別人之所以順服他,是因為他順服神。所以傳道人權柄的所在,是他能忠心的遵循神的命令,傳講聖經的真道。這個權柄不是自己爭取的,而是眾人自發承認的。有些事是能夠危害一個傳道人的權柄,應該特別小心。就是:
(1)以現況的為滿足、自高自滿、不求進取。會眾的屬靈成長,需要傳道人的供應。如果沒有從神而來,源源不絕的更新的經歷,如何能按時分糧?
(2)眾人常會期待傳道人成為話語的出口,行為上作會眾的榜樣。如果言語不慎、行為不潔、讓人有可責之處,辜負眾人的期望,就得不到人的順服。
(3)教會是個團隊,應注重肢體間的互助與配搭。如果傳道人自恃甚高,強調自己權柄,容易變成剛愎自用,讓人心生厭惡。
這些都是危害權柄的因素,不可輕忽。

4. 忠信與誠實:誠實是傳道人最基本的品德,傳揚福音的責任是神所托福的,就要忠實的把聖經的真道傳揚清楚。誠實的品格表現在三個方面:
(1)真誠的信仰:必須抱著單純的信心沒有一點虛假,完全接受福音真道,成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如此所傳的道才能真摯感人。
(2)投身傳道的工作來自神的呼召,沒有一絲不單純的動機。如果傳道是出於彰顯自己能力的野心,或抱著榮耀自己的私心。整個服侍的動機就完全偏差了,也不可能得到神的祝福。
(3)傳道人必須忠於傳道工作、努力在屬靈上追求,把神的真道清楚明白的傳達出來。在服侍上盡心竭力,不推托責任、不因循懈怠。如此才能成為一個神國忠心的好管家。

5. 教牧靈性:傳道人的成長在於殷勤的操練靈修生活。靈性的養成是需要有計劃的操練,個人需要有規律靈修生活。每一日要分別時間親近神,讓靈修成為習慣,而且是個人重新得力的泉源。十架約翰把靈修的過程分成:禱讀、默想、心禱、沉念。正如同路加福音的經文:「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11:9)「禱讀」就是以敞開的心靈、渴慕讀神的話語。不單單讀,還要默默聽神用經文向我們說話,這就是「默想」。其次默想之後,要從內心深處向神出禱告,只是與神雙向的交流。最後受到神愛的激勵,心中要有決志的行動,讓禱告中的感動化成心中的意念,沉澱下來。除了靈修之外,服侍上學習作僕人也是個操練。基督要求門徒捨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這行動的動力就是愛,若不出於愛,不可能放下自己的享受、不可能忍受他人的誤解。也不可能一生服侍下去。做僕人是要捨棄原本自我的尊嚴、放棄自己的喜好、個人的野心。這是走十字架的道路,是非常不容易的一條路。

6. 教牧職事:關懷探訪:教會是個關懷的團體,每個在其中的人因彼此關懷、互相扶持,經歷彼此相愛的生活,信心得到增長。傳道人就是關懷工作推動的中心。弟兄姐妹們屬靈的建造,不能單靠主日的講道。還要能在彼此相交的生活中,操練主耶穌愛人如己的命令。接著關懷探訪,傳道人把神的愛傳遞給探訪的對象,讓他親身經歷神的道不只是口中說說,更是能從人與人的接觸中活出來。關懷的對象有三個重點:
(1)關懷家庭:夫妻之間婚姻的關係是考驗每個人靈性的試金石。沒有不吵架的夫妻,但是如何在爭執中學會忍耐、認錯、與饒恕,這些都是婚姻關係的考驗。傳道人應關心教會中一個一個家庭,信仰程度的差異、價值觀的問題、撫養父母的問題、兒女教養的問題,都需要傳道人耐心教導。
(2)關懷病患:人在生病的時候最感到無助,最需要他人的關懷。傳道人此時去探訪,正是雪中送炭的行為。能夠給病人最大的安慰。探訪之中帶他禱告,以神的話安慰他。能夠讓人軟弱的靈再度剛強起來,對人生重新恢復盼望。
(3)關懷老人:老年人走到人生的晚年,常會有許多感嘆,身邊的老友逐漸凋零、兒女成長獨立、身體也會有多少的病痛,有時會陷入孤獨的心境,最需要有人來聆聽他們的心聲。傳道人此時去關懷他們,最容易得到他們的信任,也最容易把神的話語告訴他們。
(4)關懷眾人:包括向懷疑的人分享見證、安慰憂鬱的人、用禱告的熱情激勵冷淡的人、向懊悔的人宣告赦免的信息、用神的話開導迷惘的人、勸導偏狹的人。

結論
當一個傳道人,領受神的沉重的托付,與眾人殷切的期待。實在有很大的壓力,甚至會感到惶誠惶恐。在成為一個傳道人之前,本書及時給我很好的提醒。明白教牧倫理,讓我心中先有個準備,以此壓力成為鞭策自己的力量,讓自己不輕忽傳道的責任,辜負神的呼召。當以比人更高的倫理標準自我要求,期許能成為教會弟兄姐妹的榜樣,帶領眾人在屬靈上一同成長。

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

《教牧人語-工人的素質與職事》讀書心得

SamuelTang.jpg
主題:本書是針對傳道人而作,作者唐佑之牧師以一生的傳道的經驗向後進分享,勉勵我們修身、治學、警惕生活上的誘惑、勤奮傳道、並能以僕人的心志服侍會眾。書中充滿對眾傳道人的殷切期許,值得每一位立志傳道者深思。
內容:每一章的標題與重點
1. 治學篇:作者特別重視傳道人在研經、及學識上的操練。他認為靈命上的進深,離不開靈修。也就是讀經與禱告,兩者不可偏廢。傳道人缺少在讀經上下功夫,常常就會掌握不住經文的要義,流於即興的發揮。即使言詞風趣,引人入勝,也只能收短暫的果效。長遠來看,是不能讓會眾靈命長進。唯有重視研經,下工夫逐章逐卷研讀,將經文中的精義讀明白,並整理出來成為講道的素材。會眾才能隨著傳道人一起在真道上有所成長。

作者同時也非常重視聖經之外的相關知識。傳道者並不是處於真空之中,不食人間煙火。他所服侍的對象乃是活在真實的社會中,每一日接觸各種信息,經歷各樣的挑戰。傳道人必須了解會眾的思想。他們關心什麼?擔憂什麼?神在此時此地,有什麼信息要告訴他們?傳道人所講出的道要能深入人心,不能不了解這時代所發生的事。各類的學問,包括文學、歷史、哲學、甚至科學新知、時事新聞,都是傳道者所該涉獵的。傳道者的觸角伸得越廣,越能讓所傳之道與生活相關。不讓道成為枯燥乏味的老生常談,進而能講出打動人心的道來。

寫作也是一項重要的操練,不單是為了整理讀書的心得,或是準備講章而寫。乃是為了能將思想組織成簡練的文字。經過思考整理之後的思想,就更能去蕪存菁,便於記憶、及傳講。在今日資訊發達的社會,文字傳播的速度更快,無遠弗屆。傳道不再限於講壇,文字工作的影響力也更大。傳道人如能把講章,寫作成文字的形式,透過網路媒體,傳達到世界各地資源缺乏的所在,如此更能發揮神所賜給傳道人,宣揚真道的功能。

2. 修身篇:傳道人的生活必須重視紀律,傳道人的事務繁重,要準備查經講道、照顧會友需要、個人靈修、教會行政管理、處理人際間的紛爭,還要兼顧自己家庭的責任。如果不妥善計劃,合理分配時間在各樣工作上,很容易就會把精力花在不必要的事務,虧欠更重要的責任。傳道的壓力大,會眾對傳道人的要求高,很多人為了工作就不照顧自己的身體,年紀輕輕就疾病纏身,這是何等可惜之事。作者期待傳道人要愛惜身體,保健身心、定時休息、飲食定量、適當運動,如此才能有足夠的體力終身服侍,將神所賜給我們的責任完成。

其次生活的要求應簡樸,傳道的工作要專心致志,就不能有太多不必要的雜務纏身。交際應酬、沽名釣譽之事,能免則免。以免分身乏術、徒然擾亂單純的心思。傳道人的收入是靠教會的奉獻,必定不能與世俗的職業相比。身為神的僕人,在生活上不能與人攀比。及早遠離奢侈的消費與享受,這是與傳道人的身份不合的。日常生活節儉度日,但穿著應整齊合宜,不要寒酸。將省下來的儲蓄起來,才能有餘分給需要的人。

3. 教牧十誡:
a. 不可孤獨:傳道人必須與群羊相處,有肢體相交、彼此相愛的的生活,不可遠離群眾、孤芳自賞、自視太高、活在孤立當中。

b. 不可偏執:傳道人在教會的地位較高,容易主觀、固執己見。如能學會欣賞同工、讚揚同工的優點,並能以謙卑受教的心,不斷學習長進。如此更能得同工的敬重。

c. 不可貪圖:貪心是傳道人最大的誘惑,其中對於名聲的貪求又是最容易讓人跌倒。常有人會希冀人們對自己的讚賞,總想在講道或辦事上表現自己的才華。甚至有自我膨脹、求名心切的現象。財政上更是要清清楚楚,不能留下一絲一毫地步讓撒旦引誘。

d. 不可自卑:世俗的觀念常會瞧不起傳道人、不但收入不豐、似乎能力才幹也不如人,才會成為傳道混口飯吃。這是錯誤的觀念,傳道人受神呼召,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這是何等神聖而榮耀的工作。切不可自慚形穢,低聲下氣,把傳道當成一份勉為其難的工作。

e. 不可自用:有的傳道人強調權威,認為他的意見應該被尊重。可是他越講權威,越不被接收。權柄不是自行爭取的,而是人承認的。越是靈性美好、越能在屬靈上供應群羊,就自然越受到別人的尊重。

f. 不可非分:權力、錢財、與性是最容易讓傳道人跌倒的三種罪性。尤其是服侍成功、受人歡迎的傳道人,一時心高氣傲,就會掉入陷阱當中。傳道人應特別小心,遠離誘惑的環境。不讓自己有接觸誘惑的機會,如:避免與接觸錢財、避免與異性獨處、在制度上設計有制衡的力量、避免專權。
g. 不可偽善:傳道人做久了之後常會有職業性的屬靈,說起屬靈話語非常流利、但是去了真摯的心。由於眾人都期許傳道人剛強,就硬是撐起一副剛強的外表,其實卻在掩飾內心的貧乏。與弟兄姐妹的應對,有時會流於應付,不出於真心,這些都是表面的功夫,有一天都會被拆穿的。不如真誠的面對自己的弱點、求主赦免自己的軟弱、並加添力量。

h. 不可多言:傳道人平日有很多的機會說話、講道、輔導、勸慰、關懷。同時說出的每一句話的份量都很重。如果裏面沒有純潔的心,口舌又不加以約束,說出來的話,不管是埋怨、不滿、為己申冤、或者對他人的意見、最後都會形成軒然大波。破壞同工之間彼此的信任。多言多語、難免有過,尤其是不造就人的話,寧可不說。

i. 不可爭競:同工之間常會有爭競之心、我不服你、你不服我。傳道人切不要涉入其中。傳道人是教會的牧者,應有領導者的雅量。如果與他人爭出風頭、比誰的恩賜高、誰的口才利,那教會就成了比武的擂臺了。教會將永無寧日。

j. 不可怠惰:教會的事工非常繁重,幾年下來傳道人的精力消耗殆盡。有的人被繁重的事務壓得銳氣盡消,失去了當初的熱誠。這是中年傳道人所面臨怠惰的危機。太忙或太閒都是不正常的,身為奉獻給神的傳道人,有屬天的呼召,自己的生命是奉獻給神,當全心為神所用,因為服侍的挫折而心生怠惰,必須在神面前安靜祈求、求神喚回起初的愛心,重新調整步伐,重新出發。

4. 在祭壇邊:
傳講聖經真道是傳道人首要的任務,每次預備講章時,有三個當問的問題:(1)這是不是一片真正的講章?真正的講章必須忠於聖經,順服聖靈的感動,將道成肉身的基督傳講的明白。(2)這是不是一篇最好的講章?比起以前的講章,是否花下足夠的功夫準備、是否付出代價盡力而為。(3)這是不是一篇忠信的講章?忠信的講章是忠於主的,不在乎人的好惡。盡力彰顯神的榮耀,不必討人喜歡。講章必須長時間構思,在心中反復思量,讓道自己生長出來,不是被造出來。講章應該寫下來,讓思想經過組織,去除散漫雜亂的部分,讓思路更加清晰、文字更加精練。上臺時則不要死板板的讀稿子,要順著自然的語氣,把講章的內容表達出來。

作者以數十年講道的經驗,勉勵有心傳道的人,重視自己的成為神話語出口的職分,在祭壇邊。心存敬畏,忠心傳講主道,使神國兒女都得到神純正話語的供應,能成長茁壯。

5. 領袖僕人:傳道人身為群羊牧者理當為領袖,必須負起在屬靈上帶領群羊、在話語上供應群羊的責任。身為領袖就必須有責任感,不能畏苦怕難、棄羊而去。這是神所托付的責任。既然要挑起這重責大任,神也一定會賜下足夠的恩賜。在話語上能明白經文的意義,有清晰的思維能將神的道傳講清楚。在管理上,有恩賜選定同工、分配工作、讓事工順利進行。在真道上,有屬靈的眼光能明辨真理,有足夠的膽量為護衛真道而辯護。這是身為領袖必須負起的責任。

傳道人在地位上雖是個領袖,但心態上卻是一個服侍眾人的僕人,他必須謙卑的聆聽眾人心中的難處,充分的了解與體驗。然後帶著他們到主面前,為他們代求。所以傳道人兼有領導與僕人雙重身份,以領導的膽識擔起帶領的責任,並且以僕人的心態謙卑服侍眾人。當教會遇到困難需要有人出面處理時,不推卸責任,能一肩扛起來。當眾同工失去方向時,身為僕人領袖的應身先士卒,排解紛爭,團結各同工的力量,為教會指出明確的方向。這就是一個僕人領袖應當有的擔當。

身為僕人領袖,乃是以基督為榜樣,他雖有尊貴的地位,卻願意虛己,成為僕人的樣式來服侍我們。我們也當學習基督,謙卑服侍眾人。服侍可以成為我們領導的途徑。僕人領袖不是指揮別人做事,而是以身作則,帶領著大家做。領導本身也就是服侍,領導是件不容易的事。它不是一個榮耀的權位、而是沉重的責任。人都願意聽人指揮,不願意出來擔當責任。領導就是在做人不願意做的事,當然也就要甘心承受別人的批評與指責。這是主呼召我們出來做的事,我們也當對主忠心到底。

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

[轉貼] 流水三月間—遺漏在自傳裡的血淚

mountain
作者:紀蔚然(朱一雄女婿,現為國立台灣大學戲劇系主任)
朱一雄傳奇
有緣得識朱一雄教授近三十個年頭了,最近才第一次讀到他的自傳。短短三千多字道盡他的一生,卻遺漏許多令人動容、值得撰寫成書的故事。
這份自傳提供了線性的年表,終可讓我將銘記於心的故事標記在時間線上。多次聆聽他回憶往事,故事總是以跳躍的方式,從某個細節牽引至另一個年代,再由某個姓名勾出另一個時空。這是回憶的本質,它的湧現是非線性的騷動,如夢如詩。自傳格式一板一眼,和不受框架拘束的回憶格格不入,遺漏的不只是故事,還有血淚。

朱一雄,一九二二年出生於江蘇江陰。政府記錄是一九二三年,誤。
什麼樣的時代會造成實際年齡和政府記錄誤差整整一年?年幼時,每次跟大人討著過生日,總上了母親的當。隨著一月六日逐漸逼近,我開始纏著她,她會告訴我:「身分證上寫錯了,應該是十二月二號。」後來才知道,身分證沒記錯,母親也不算講錯,不過一個是國歷,一個屬農曆,之所以誆騙只因「錢歹賺、囝小漢」,可沒心情和閒錢買蛋糕。

朱一雄出生於新舊交替的年代。一九二二那年,國民政府決定一律將生辰年月改為西曆,當大姊到學校為他登記戶口時,承辦人員自作聰明地把一九二二改為一九二三,因為他們以為按中國人虛歲的算法,民眾都會多報一歲。按舊曆,朱一雄生於九月十五,換算成新歷是十月二十三。如此看來,政府記錄錯得離譜,不僅年代誤植,且新舊曆制混為一塊。朱一雄常笑稱,他有三個生日,家人也樂得每年為他慶生三次。

朱一雄不只有三個生日,還有九條命。我十五歲時,最大的煩惱是青春痘,最大的願望是交個異性筆友,最大的抉擇是在「板橋」和「徐匯」兩間不怎樣起眼的高中挑選其一。朱一雄十五歲便加入游擊隊打日本鬼子。十五歲時因日軍侵占江南,殺人放火,姦淫擄掠,乃加入國軍游擊隊,輾轉江南各地,服役於阮清源、張葆琛部下,因戰功自二等兵擢升為準尉。十七歲時在戰地受傷被俘,倖得逃脫,潛入皖南山區,步行經經羊角嶺到浙西天目山入浙西一中(今湖州高中)。

那年,日軍佔領南京,開始屠城,朱一雄初中畢業。日軍當時無意北上,所以江北一帶是大部分國軍和難民的避難所。朱一雄隨著家人渡江到舅父家暫住:「一路上,日軍飛機很低很低,掠過難民的頭上,散發傳單,告訴我們南京所有的國軍和居民,都都已殺死,命令我們乖乖地投降,不可作任何的抵抗。我非常氣憤,聽說江陰一部分未渡江的國軍和武裝的農民已組織了抗日義勇軍,於是我背著家人,一個人偷偷渡江到江陰城外,穿過田野,到他們的『司令部』,請他們收容我。軍隊派我到五支隊,三大隊,三區隊,當一個二等兵。我學習開槍,練習如何從事斥堠戰。 」

十六、十七歲這兩年,朱一雄參與了幾次戰役,晉升為準尉區隊長。雙涵洞之役,重機槍手和另一個分隊長都受到重傷。重機槍手死在他胸前,分隊長右臂流血不止,所幸他在初中做過童子軍,學會了粗淺的急救,把分隊長拖下田畦,為他包紮。那時,右翼的第一區隊趕來抵擋日軍的掃射,好讓他退進附近的村莊。一死一傷,花了朱一雄兩天的功夫,先把屍體埋了,再攙扶著受傷的隊長,將他送到野戰醫院。

就在那一年,另一次戰役,日軍的槍手非常高明,打中了我的右腳,阻止我的奔逃。被俘之後,日軍的隊長發現我是受過中學教育的尉官,決定留我一條活命,打算隔日天明押送我到他們的總部,藉此獲得我方的情報。夜間八時到半夜,那名看守我的日本兵因為無聊,用鉛筆和廢紙跟我筆談。他身上的符號居然名『一雄』正好和我同名。他又告訴我他父親是水墨畫家,他本人亦畫墨竹。快到半夜,他決定放我逃走,用香菸紙殼的反面,畫了一個簡單而又容易明了的『地圖』。這一面,他畫著松林過去的一條小河,意級思是要我逃到河的對岸。另一面,他畫了自己,將長槍舉向天空,意思是等我走後幾分鐘,他會對空鳴槍。最後,他匆匆寫了些漢字,叫我快快離去,並用手勢吩咐我,要把煙殼子吞下肚子,不可丟在地上。我一拐一拐的奔去,穿過松林,越過小河,人又興奮,又極疲累,聽到許多日兵的呼喊聲,卻沒有槍聲,好像他們向另外一個方向跑去了。朦朧夜色中,我決定履行承諾吞下煙殼,吞下前我看到了他寫的那一行漢字:四海之內皆兄弟。 」

多年後,旅居菲律賓的朱一雄利用難得的時機,設法尋找恩人的下落。當時,他代表菲國到東京參加UNESCO舉辦的美術教育會議。因緣際會下,找到了一名生長在台灣,熟諳台語的日本女畫家柴原雪,爾後又認識了曾在中國戰場當翻譯官的日本畫家夏島寬。他央請兩位設法到大阪尋找那位名叫『一雄』的士兵。不意,日本南書院的名單上,居然就有七個名叫『一雄』的畫家,這些人年齡差距甚大,有的根本沒到過中國。幾經波折後,才在地方政府服役中國戰場的記錄裡,找到恩人的住家地址。他在南太平洋海島上被硫磺彈燒死,找不到屍體。

半年後,复獨自一人步行經桐廬、金華、到麗水的碧湖,考入浙江聯合高中(今杭州高中)從日軍手中脫逃的朱一雄,因腳傷每日只能以一二十華里的速度,跋山涉水,終於到了皖南。到了那兒才知道部隊已轉往天目山中整編,只得繼續上路,翻越羊角嶺,卻不幸在冰雪中迷了路,幾乎凍死,還好第二天被農人救起。半年後,他考上了浙江聯合高中,也順利畢業,但過程並不像自傳那般輕描淡寫。

十八歲那年,我從天目山到富春江,一路乞討,到了金華。有一個初中同學家就住在那裡,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他,才知道他爸爸是陸軍總醫院的院長。爸爸下班回來,一眼看到一個長髮留須的乞丐,穿著又髒又破的衣服,坐在他家的客廳裡,大聲叫他的兒子過去,罵了他一頓。我聽見他說:「我花了不少錢把房子裏裏外外裝上了紗窗,現在你把這個乞丐帶到家裡來!你看他帶來了多少蒼蠅!快快叫他出去!出去!」我這位同學流著眼淚送我到門口,偷偷塞了一把紙幣在我手裡,叫我在大街的一家小客棧裡暫先住下,晚上會來看我。

客棧的主人,見到我不但像個乞丐,而且生了疥瘡,右腳的槍傷尚末痊癒,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於是把我安置在樓梯下工友放置掃把和垃圾桶的一個小房間裡。晚上同學過來看我,帶來了一身軍服,上面釘有符號,意指陸軍醫院勤務兵的製服。他要我明天上路,逃到城外,只要穿著制服,憲兵自然不會過來盤查。而且,如果有軍車或運兵的火車,我就可以免票上車。搭上一節空空的鐵箱車,裡面有兩個低階軍官,躺在地板上,都是衣冠不整。我們在火車開動之後開始攀談,原來兩人都是逃兵,給憲兵抓到是要立刻槍斃的,火車快到麗水縣,速度漸漸地變慢,他們笑著說,你的符號是勤務兵,但沒有『路條』,不是公事外出的,應該是個冒牌貨。於是火車快進站前,我們三人一同跳出車廂,滾到草坡上去,我這一滾,好不神氣!活像美國西部片的電影。之後我們三人躲在草堆裡,等火車過去憲兵走掉了才慢慢想法了進城。

麗水不是我的目的地,設有高中的碧湖才是我要前往的。當時的浙江省聯合高中由杭州高中、嘉興高中、湖州高中合併而成,在碧湖鎮的龍子廟開班上課,我想去試試運氣。一天的路程之後,我到了碧湖。在街頭給一個醫院的護士抓住在我左臂打了一針。原來,地方醫院在街頭擺了攤子,逢人便打一針,據說那是傷寒霍亂的防疫針,是為了大家的安全。我走到快近龍子廟的地方,又給另一個攤子上的護士抓住,在我的右臂上再打了一針,還教訓我一頓,要常常洗澡,才不會得支傳染病。接連挨了兩劑預防針,打得我昏昏沉沉,好不容易才走進廟裡,找到校長室。那時校長是張印通,很同情我,答應收容我為學生,但他說你沒有任何證件,我們不知道你應該分派到哪一級,所以明天再來,參加入學考試。

我考試是空著肚子考的,雖然一夜沒有地方可睡,精神倒還可以。張校長笑著對我說:你的考卷我看了一部分,寫的自傳,很是動人,我決定把你編進文科高中二年級。有一個姓陳的同學,把我拉到學生宿舍,送我一個陶器水罐、一隻塘瓷飯碗、一個很舊的蚊帳,名叫『一腳踢』。這個『一腳踢』很小,用粗鐵絲做骨架,紗布包在上面。不用的時候,可以折起來;人要睡時先要鑽進一頭,然後把腳一踢,這蚊帳便把人罩在下面,活像一隻小棺材。

非常幸運啊,從一個游擊隊的傷兵、流浪漢,到乞丐,現在的我可是一個高中二的學生,合理合法地可以到飯廳領到三餐,又有一個硬木板的床位。可是問題來了,宿舍的同學都有從天花板掛下來的大蚊帳,蚊帳上頭是一個圓環,白色的紗布非常長又大,可以蓋住整張的床。他們有枕頭、棉被、潔白的床單,每天早上,把床鋪弄得非常整齊,叫做內務。床單要平平地包住下面的褥墊,四角折起來,好像一塊大豆腐乾。有一天,軍訓教官大踏步進來,檢查每一張床的內務,同學們就在床前肅立,畢挺挺地。這個軍訓教官走到了我的床前,看到是空空的木板床,立刻妒火中燒,劈頭劈腦打了我狠狠的幾下,我幾乎跌倒。他叫喊著:「你這個搗亂分子,你的內務在哪裡?你用這個方法來反對我嗎?」可憐那些同學,都怕得不敢哼聲,只有站在我一旁的那一位同學,用顫抖的聲音說:「長官,他真的沒有床單和棉被。」他說:「你騙我!天氣冷了,他不會凍死嗎!」說完,大搖大擺地走了出去。這件事立刻轟動了整個校園.我的國文老師錢南揚,吩咐我到他辦公室去,輕輕地說:「來,到我家裡去」到了他家,老師給我吃兩塊煮熟的芋頭。他嘆了一口氣說:「傻孩子,你怎麼不告訴別人你沒有棉被和床單呢?你挨凍了這麼多天,同學們都沒有看到嗎?」這時,錢師母抱了一件軍隊的綠棉布大衣從房間出來,又給了我一條軍用毛毯子,她說:「拿去罷,這是我們家裡出剩的東西。」回到宿舍,我才發現那大衣袋裡,還有兩隻桔子。

之後,還發生了一樁有趣的插曲。有一回,朱一雄在寢室和同學們激辨,以一敵眾,神氣非凡,其他人見他滔滔不絕,不掩驕傲,既說不過他,又忍不下氣,於是把他捆綁起來,塞在床鋪底下後,徑自逐步形成餐去了。飯廳裡,老師發覺少了一人,嚴厲質詢同學們後,始知他們惡作劇。最後,把朱一雄從床底拖出來,為他解開繩索的那個人,就是曾經不分青紅皂白揍他一頓的教官。

兩年後,再步行經仙霞、浦城,在建陽參加東南五省大學統考,名列前茅,為國立廈門大學錄取。兩年後,朱一雄高中畢業。當時,日軍從溫州上溯甌江殺人放火,一直到碧湖甚至麗水。他再度踏上逃難的旅程,一路徒步,踽踽獨行,越仙霞嶺到達閩北。因為飲了不潔的水,吃上不潔的食物,患上了副型傷寒,內出血、發高熱,昏迷在路邊,一名從上海流亡到內地的青年剛好路過,在朱一雄身上發現了一錠好墨,將它煮成墨漿,灌入他的嘴巴,兩天之後,居然止了血、退了熱,那名青年告訴朱一雄,他爸爸是個中醫,這偏方是從他那兒學到的。

在閩北建陽,考取了廈大後,徒步到閩西南的長汀報到。教務長謝玉銘,看到一個披頭散發的年輕人進入他的辦公室,大吃一驚。通名報姓之後,他在公文櫥里拉出我的檔案。他說:「你的入學考試總平均是84.6,成績打破了歷屆的記錄,你應該學理工,因為今天的中國需要科技人員。」我申辯道:「新中國也需要文學家、藝術家啊。」他說:「不要跟我辯,這是國家的政策,文科生不問成績如何高,都不能拿到公費。」我選擇了中文系,沒有公費只有貸金,在長汀一住四年,天天忙著寫劇本、排戲、做佈景、畫海報,實在不是一個好學生。我當時在長汀中學兼課,那裡的學生喜歡我這個廈大劇團的團長,我為他們排了一個多幕劇,劇名只是『刑』一個字,全劇是一個前線回來的傷兵的故事。我身兼導演和主角,扮演傷兵是名符其實的。其他的演員,男男女女都是中學生。我們大膽地租下了城裡唯一的戲院,當天開始在台上排練。

那天下午,來了一大批醉醺醺的國軍士兵,進來佔大半的座位,人數恐怕上百個。他們說我們要看一看女主角漂不漂亮,叫她快出來,如果她很美麗,我們才買明天的票子。我已化裝成一個傷兵,拉開布幕,走到舞台中央,把他們大罵一頓。我的聲音激昂慷慨,說:「你們為國家上戰場跟日本兵打過仗嗎?我現在演傷兵,可要知道,我是真正在戰地出生入死的傷兵。請你們出去,表示對一個真正傷兵的尊敬。」那天晚上,中學校長趕到大學宿舍,走進我的寢室,說:「你知道我們的票子已經全部給軍隊買去了,他們明天會進到戲院把椅子弄破,還要把你拉出去打一頓的,所以我主張明天不要演出了,我負責把錢退還給他們算了。」那時,我的愛人、後來的妻子莊昭順,跟許多大學同學都在外面聽到了校長的話,也聽見了我的回應:「不行,戲一定要上演。」大家鼓掌,但心中不免十分憂愁。

第二天,開演的時間到了,場子裡果真坐滿了軍人。大銅鑼敲響,布幕上升,兩個軍人跳到台上,竟把布幕扯了下來,下面的軍人齊聲叫喊:「叫那個演傷兵的出來,叫那個演傷兵出來!」我大膽地走上台去,大聲的說:「我在這裡!」他們見到我膽子這樣大,一點也不怕,倒反噤不出聲。我說:「如果昨天下午我說了得罪你們的話,我現在誠誠懇懇的向你們道歉。」接著我就向左、向前、向右一一鞠躬。當時有兩個憲兵,悄悄走上台來,開始輕輕地拍起掌來,又指揮大家拍掌。我接著對大家說:「這一次為了籌募貧寒學生基金才演這句戲的,你們知道嗎?後台的男女演員都是中學生,他們都怕得要命,在後台哭泣流淚哪!,如果你們同情他們,請安靜坐下看演出罷。」銅鑼再響,戲就在一個沒有大幕的台上上演。戲演完,廈大同學約有五十多人進到後台,把我和昭順團團圍住,組成了一個『方陣』,一面唱歌,一面說笑,浩浩蕩盪地把我倆護送到宿舍,沒有一個兵士試圖阻止我們。

一九四七年在廈門江聲日報任藝術編輯,蒙菲律賓駐華總領事亞菲利加青睞,正式移民菲律賓……直到一九六八年,舉家遷美。旅居菲律賓二十一個年頭的朱一雄,活躍於當地藝壇,多次當選全國美術協會理事,亦曾任總會秘書及理事長,舉行大規模個展達十次之多。在異鄉,他完成了終身大事。

到了馬尼拉,我和昭順在市政府的大廳完成了結婚大典,那是一九四七年的十一月二十一日,正好和英國的伊麗莎白女皇同一天結婚。我常對友人說,昭順不但是同學、愛侶,也是管轄我的女皇,所以選這個日子最有意思。我們已經相愛了四年,在廈大的那些日子,有許多富豪子弟追求昭順這位出身福建名門、就讀法律系的高材生。他們堂堂一表,都是『尖頭鰻』,年級高,學問大,有幾個四年級的,常常拿著紳士拐杖在校園裡行走。我親愛的昭順竟然只看中我,看中我這個像乞丐的『嬉皮士』。兩人專攻的科係不同,原本無緣得識。有一回,昭順丟了一把雨傘,幾個法律系的男同學動員起來幫她找尋,但他們聽錯了,將『傘』誤會成『扇』,大家瞎忙一陣。我聽到這個故事,覺得很有意思,就以這個題材在校刊上趣談『鄉音』,就是這篇文章讓昭順留意到我的存在。雙方開始交往時,大都在校園散步,一路上認真討論著學問和國家大事,我們都以為只是談得來,但旁觀的同學早已註意到,我們談戀愛了。當時,地域觀念很重,福建和江蘇,一南一北,互相瞧不起,都把對方當成野蠻人。我回到家鄉,告訴母親,我和一個福建女同學交往,她大大不以為然,於是我把備好的照片拿出來給她瞧個究竟,讓她知道我可不是愛上了長得橫眉豎眼的『南蠻』。照片裡的昭順,眉清目秀,甚是美麗,但老人家看了竟說:「這不正是咱們鄰居的女兒嗎?你可別用她的照片來騙我!

因為忙著上演話劇,我真是廢寢忘食的把全部的時間放在舞台上,常常把到飯廳偷拿來的飯糰,放在舞台木板下面的一個小竹籃裡,飢了就去抓一把冷飯吞下肚子,夜間就睡在舞台上的布幕堆裡。許多天不洗澡,混身發臭。我笑著對昭順說:「這哪裡是臭呢?這是靈魂的芬芳。」記得有一回,我們籌備演出《清宮外史》,我負責舞台監督和舞台設計,姚公偉,後來改名『一葦』,負責服裝製作,常到圖書館查閱資料,以確保官服設計能貼近史實。我的舞台設計裡,需要一個『出路』,好方便人物上上下下,我靈機一動,半夜找了一夥人,把大禮堂,也就是廈大劇場,後面的磚壁一塊塊拆掉,把舞台加大。演完後,再把它們一塊塊砌回去,過程很費力,但學校完全沒有察覺到異狀。每次想到這件事,都覺得很得意!

朱一雄的劇場資歷,有照片為憑。三、四年前,王友輝為姚一葦作傳時,無意間尋獲一幀舊照。那是公演《家》之後,廈大劇團的紀念合照。我在發黃的照片裡看到了姚一葦,也如預期地找到了年輕的朱一雄和莊昭順。如獲至寶,我火速掃描那張照片,以電子郵件寄給老人家,記性奇好的他不多時便把它寄回。照片上,他指認了二十四個人名,並依編號說明他們的近況。其中提到王夢鷗,「是我廈大的導師,在台北木柵消磨了他最後的好幾年,我曾在指南山莊探望過他。」也提到大學裡的至交之一,鄭道傳,「他的筆名是『稻泉』,寫了很多新詩,和另一個詩人勒公貞,筆名『公丁』,加上我,三人組織了一個『詩、木刻社』……二○○一年我去廈門探望他時,已雙目失明,耳朵亦全聾了,又不能說話。我握著他手,他則不停的呼叫,又哭又鬧。這使我很痛苦,回到旅社,我十分敏感的又吐又瀉,病了一場。至於對姚一葦的懷想,是這麼寫的:「姚公偉比我們高一年,我是他寢室的常客。他臉色很白嫩,眼皮下面有些紅色的記號,恐怕是角膜炎之類的病。他冒生死之險到長汀,我亦一樣,真是難兄難弟。 」信末,老人家寫道:「許多舊事,許多人都不知道,說來怕大家都不相信了。」

如今看來,廈大時期應是朱一雄最意氣風發的年代,以他高人一籌的悟性和旺盛的創作力,被譽為「才子」,並不意外。畢業後,他更在菲律賓找到了一展所長的舞台,持續寫作,持續畫畫。那本是一段風光的時日,但麻煩還是找上了他。
在馬尼拉,我仍是醉心話劇,並在報上發表木刻和新詩。刻木刻往往工作到第二天天亮,又趕著到我教書的僑校參加升旗禮,週末就全部放在劇場的工作上。可是華僑社會的很多人不能理解我的『狂妄』,認為我是一個不安分守已的壞分子。其中一個校董說:「他這樣努力工作,一定是個共產黨。」(可見他非常看重共產黨人刻苦奮鬥的精神)我刻木刻,國民黨的人說共產黨在延安刻木刻,所以在這裡刻木刻的人一定和他們同黨。我寫散文《思鄉草》,他們說我在鼓勵華僑回歸大陸。我木刻中江南田野中的農婦,頭包頭巾,他們說這是蘇聯的女子,聲稱我在替史太林宣傳集體農場。這些人一知半解,患了嚴重的恐共病。在我看來,他們的結論是笑話,但是他們大權在握,隨時隨地可以把人秘密押送到監牢裡去。我可憐他們,但亦怕他們。他們可能真正的被蛇咬過,所以今天看到草繩就心驚膽怕。

想想,那段日子吃苦最大的是昭順,我的愛妻。她真是一個偉大的女性,白天在僑校教書,晚上為報館寫專欄,還要養大四個女兒,讓她們受到最好的教育。那時,大陸的情形很糟,特別是僑鄉,一般人有苦難言。國民黨特務的囂張,更使華僑社會風聲鶴唳,人人不安。當時我在一家教會辦的女子中學教國文和歷史。一天夜晚,女校長到我家裡來,說:「明天你不用到學校上課了。這裡是國民黨總支部給我的公文,你自己看罷。」晴天霹靂,我失業了!家裡少了我的一份收入,昭順一人獨撐局面,不用說不能買衣服鞋襪,連一日三餐亦成了問題。

受僑界排擠、失業一年的朱一雄在家苦研《聖經》,完成了九十幅版刻的聖經故事集。如此壯舉受到菲國藝壇的注目,英文大報、雜誌,紛紛介紹他的版畫,全國美協還為此開了一個特展,間接告訴華僑社會,朱一雄並非如流言所傳地生了重病,反而苦盡甘來,因為菲律賓有三所大學都有意延聘他為教授。

菲律賓那段時日的後期,朱一雄苦受紅藍的夾擠,共產黨認定他屬國民黨陣營,國民黨則認定他是共黨同情分子,提供他喘息、謀生空間的反倒是與他非親非故的菲律賓藝文界。有很長一段日子,他被國民黨列入黑名單。而文革期間,留在大陸的家人之所以遭受加倍清算,和他「華僑」身份多少相關。於是,移民美國變成了逃離鬥爭、尋覓平靜的唯一選項。一九六八年,朱一雄應美國新英格蘭四家州立大學的邀請,舉家遷美。隔年,維吉尼亞州萊辛頓市的華李大學(Washington and Lee University)聘請朱一雄擔任駐校畫家,該大學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傳統上設有終生駐校詩人、駐校劇作家、駐校文學家等等職位,朱一雄為該校第一亦是唯一的華人得到這樣的殊榮。在華李大學,朱一雄擔任美術系的全方位老師,教授多項科目除油畫、水彩、素描外,又開設版畫科目、陶瓷科目、鎔鑄科目等等。除外,朱一雄努力爭取校方同意,開設亞洲研究所,由他教授國畫及東方美術史,並每隔一年帶領學生到台灣習畫。有一次,同校的中文系教授告訴朱一雄,縱使定居美國多年之後,他仍然在國民黨的黑名單上。這位教授中文的美國人很清楚,他剛退休自中央情報局(CIA)。

朱一雄教授的美術科目之所以能兼容並蓄,幾乎無所不包,和他習畫的過程有關。幼時他從父兄學畫,長兄朱淡如為江陰名畫家,詩文篆刻均屬上乘,善作貓虎;十三歲時,從木刻家徐甫堡學西洋木刻;於長汀四年,從日本留學歸國的王夢鷗學俳句子、俳畫,並以「丹鋒」為筆名創作木刻。移民菲律賓後,在歷史悠久的聖多馬斯大學美術院攻讀碩士,從菲國現代畫之父伊達特斯學油畫,從意大利雕塑家蒙提學雕塑,從西班牙畫家勞倫索學素描,從現代畫家瑪那沙拉學構圖、色彩,最後順利畢業,論文題材饒富創意,探究甲骨學、神學及美學之間的關係。

此次在台灣藝術大學舉辦的回顧展,除《長江萬里圖》及《春回大地》外,均為課室中示範所作,不論水墨抑是油畫、版刻,皆於課間匆促完成,事後亦不加點染。儘管畫作無數,畫展兩百餘回,朱一雄仍謙稱,他志在成為一名美術教師而非職業畫家,示範作品往往送給學生收藏,不問好壞,俱不拍照留念,亦無詳細記錄。他常常笑對學生學生說:「我是一棵樹,冬天把根深深埋入泥土,吸收養份,春來開花,夏來成蔭,到了秋天,風一吹來,把身子一搖,滿地都是落葉,那些落葉就是我的畫。」

退休後,朱一雄忍痛出售他在萊辛頓城心愛的「藝術莊園」(Art Farm),遷居至紐澤西州的普林斯頓城,一直至今。八十五歲高齡的他和夫人莊昭順在普林斯頓過著愜意的日子,四個女兒都已年長,各有自己的前途,不用老人家操心。往事對他來說恍如夢寐,但心中無憾無怨,謹記《聖經》的教誨:「凡流淚播種的,必歡呼收割。」

這一陣子,只有鬆鼠令他頭疼。他喜歡賞鳥,因此在陽台上裝置了養鳥器,以待黃鶯輕盈的光臨,卻老是被能跳擅爬的松鼠霸占。他常向家人訴說與松鼠鬥智的慘敗經驗,於是三個外孫,在二孫女吉亞(Zea)的策動下,決定為公公報仇:用紙箱和樹枝搭了個「捕鼠器」,下面放些飼料,等松鼠來時,繩索一拉就可把牠罩在底下。結果當然什麼都沒抓到,風勁稍強點,「捕鼠器」搖晃幾下就垮了。有一次難得騙到了一隻,被罩在裡面的松鼠一陣驚惶,瞎衝亂竄地就把紙箱弄翻,逃之夭夭。經過多方研究與數次實驗——前後歷經數月——老人家終於在園藝店裡找到了一種圓罩,既可固定又會搖晃,將它掛在支撐捕鳥器圓棒的腰身,才有效制止松鼠的攀爬。事成之後,他不掩喜悅,向家人宣布松鼠的問題解決了,但經長孫芊吟提醒——現在換松鼠沒東西吃了——他又於心不忍,便定時在養鳥器下撒些食物留給松鼠。從此,黃鶯、松鼠、老人,在後院過著不鬥氣的日子。

平時,朱一雄儼然老農,白天勞動,晚間休憩。晚餐後,習慣看點電視,大半是新聞和電影,但忌看戰爭片,若不慎看到畫面,不免五內翻騰,久久不能自己,當夜惡夢連連。因為聽了很多故事,三個外孫特別疼惜公公、婆婆。有一回,最小的孫子諾亞(Noah)在學校餐前禱告,用英文說「我祈禱野蠻人不要攻過來」,教會的修女不知其意,原來他指的是日本軍閥。

雖然退隱,並末閒著,朱一雄仍舊畫畫、教書、開畫展、參加廈大同學會,年前還遠赴法國、西班牙、北非摩洛哥旅遊,每至一地必定造訪大大小小的美術館,坐在輪椅上由大女兒推著,仔細鑑賞難得親見的名畫。

旅遊與參觀美術館是朱家最大的樂趣。有一回我隨著朱家到芝加哥觀光,第一站就是現代美術館,對我而言是一番折騰。我生性不愛遠遊,若不得已出國,第一站通常是下榻旅店內的酒吧。我不懂美術,尤其對有很多「不准」——不准喧嘩、不准碰觸、不准飲食、不准抽煙——的美術館更是排斥,因此無法鄧解為何朱家能夠在這種場所一待就是一兩小時。密室恐懼驅使下,一踏進美術館,我便急步往前,找尋出口,但為了不枉此行,行進間眼睛並不閒著,快速掃過每個陳列品,十分鐘不到已經看到了一扇鐵門和「EXIT」指標。我內心狂喜,猛力推開,彷彿逃犯似的奪門而出。哪曉得,警鈴大作,原來被我打開的是緊急出口。之後,我一副悠哉地坐在美術館庭園抽煙,兩個鐘頭後才看到朱家六人陸續走出,朱教授看到我說:「蔚然,原來你在這兒,我們以為你還在裡面。」我回道:「我也是才出來不久。」接著,朱家三女兒滿臉狐疑,問我道:「剛才警鈴突然響起,你知道是怎麼回事嗎?」我也滿臉狐疑,說:「是嗎?我沒聽到。」

歷經滄桑,看盡人心百態、走過鬼門關數次又安然返回的朱一雄教授早已洞悉世事,了無困惑。然而,有一件事仍讓他參想不透。今年七月我到美國探望他時,某日午後和老人家在庭園散步,看著黃鶯滿足地啄著鳥食,看著松鼠怎麼努力就是無法越過障礙。 「人主充滿反諷」老人家淡淡地說:「我年輕時也抽煙,畫畫、寫作、導戲時更是煙不離手。後來三女兒出生,嬰兒時一直咳嗽,問了醫生才知道,應該是氣管不好,被我的煙嗆到了。為了她我從此戒菸,一直到今天,哪曉得,她長大以後會嫁給你這個老煙槍。」

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信望愛:聖經倫理學導論》 讀後心得

作者:周功和牧師畢業於韋斯敏斯德神學院,是費城三一教會的牧師,他曾在中華福音神學院教書。

主題:倫理學是一種探討人類在不同的處境中行為善惡的學問。 「聖經倫理學」是以神的話為權威,期待建構出符合聖經原則的倫理原則。本書作者以「信望愛」為範疇,從準則、處境與動機三個角度來探討基督教倫理。

內容摘要:

1.導論:在「信」的範疇下,從準則的觀點來探討人所當行的義務。在「望」的範疇下,探討在不同的處境中,如何應用倫理的準則。在「愛」的範疇下,探討人類行為的動機,如何在正確的動機下行出愛神愛人的行為。

2.準則的觀點:準則就是標準法則。有的人有個對準則的誤解,以為遵守法則就是鼓吹律法主義,認為律法的總原則就是愛,愛就成全了律法。愛是律法背後的總綱是沒錯,但是我們不要把愛當成一個內心的喜好、個人的感受。這是對愛的誤解,許多以愛為名的事情,其實根本完全違背了聖經的教導。例如:為了愛不要譴責罪。為了愛包容一切犯罪的行為。這就是濫用愛這個字的意義了。倫理需要準則,就是把愛給具體化,讓我們知道如何把愛行出來。

3.處境的觀點:在做倫理的抉擇時,除了要遵行一套準則,同時要考慮應用準則再此情境中的適切性。每一個時間的發生的環境不同、當事人背景都不同、倫理判斷對相關人士的影響不同。我們無法掌握每一個細節,替別人作出判斷。應該是教導當事人做判斷的原則,讓當事人細心考慮前因後果之後,再自己作出判斷。

4.動機的觀點:即使原則都清楚、處境也相同,當事人在做這件事時,存著不同的動機。也影響到對此事的倫理判斷。例如:原意是要救人,不料救人的舉動卻對人做出更大的傷害,這在動機上並不是惡意的,情有可原。雖然做出眾人稱讚的行為,如果原意是要榮耀自己,也不能算是高尚,因為動機不純。

5.信仰與委身:聖經中倫理的準則是建基於對神的信心。因信產生對神話與的順服。我們的利益、喜好不是倫理判斷最終的基礎,而是神的心意,也就是聖經中記載神對我們的命令。書中他提到與倫理準則有關的兩個觀念,其一是我們都有「神的形象」就是:知識、公義、聖潔。但因為人墮落之後,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人生的目的是,信靠神、遵行神的旨意,恢復神賜我們的完美形象。其二是「闢世委任」,人類接受神的託付,代替神管理萬物,既然主權在神手中,我們就當謙卑的做個忠心的管家。按照神的心意來管理。

6.歷史哲學與盼望:這世界是永存的或有終點的?人類的命運是直線式的、或不停的循環?歷史是走向光明、或者毀滅?這些歷史哲學都會影響人類對倫理學的建構。基督教的倫理學建構在聖經的啟示上,認為人類活在神永恆的計劃當中。神對人的救贖已經來到世界,末世已經開始,這世界終究要結束,所有的人都將面臨神的審判。我們今天活在末世的信徒,是活在一個對神的救贖計劃完全實現的盼望之中。

7.盼望與生活:人與人(慈):十誡中不可殺人是指不可謀殺,自衛、執行公務不在此限。戰爭中的殺人是以另一套倫理來規範,就是正義戰爭論。戰爭的進行必須符合正義戰爭論的標準。集體倫理與個人倫理有不同的要求,如在戰爭之中就不可能做到耶穌所說的:「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對於其中有一點是非常有意思的,就是如何解釋舊約中神讓以色列民進迦南時殺盡一切迦南人。如果按照公義戰爭論的標準,他並不符合不可殺害平民的要求。作者在此是用Kline的「間插倫理」來解釋。這個理論認為自從始祖犯罪之後,就一直在神的憤怒中,罪的工價乃是死,人類本來就是陷在犯罪的後果,必要受到死亡的懲罰。但是神留給亞當救恩的應許,給人回頭蒙恩的機會,他暫時沒有毀滅犯罪的人類。所以人類得以存活是靠著神的憐憫。如果這恩典收回,人類就只有面臨神嚴厲的審判。如今神並沒有按我們的罪審判我們,乃是寬容我們,給我們悔改的機會,一直延到末日之時才實行審判。神懲罰迦南人,因他們的罪惡已經滿盈了。神在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就說過,迦南人那時的罪惡還沒有滿盈,神給他們四百年的機會。而四百年後,神的寬容已經結束,迦南人的罪惡已經滿盈了,讓神末日審判在此時間插在歷史之中。

神並不是不給迦南人機會,就連在戰爭發動之前,神將以色列民成為神審判的工具這信息已經傳入迦南地,如果他們及時改仍然能夠免去審判的命運,但是他們雖然心都消化,卻沒有悔改的行動,只有喇合一家因著對神的信,接待探子,投向以色列的一方,期待免去審判。神的恩典也臨到了她的家。雖然屠殺殘忍,但是如果不是迦南人罪大惡極,如所多瑪、蛾摩拉一樣連極少的義人都找不到,神也不會讓末世的審判提早臨到他們。至於城中無知的少年人,則是被全部的成年人連累。間插倫理並沒有廣泛用在他處,只有罪大惡極的城市,神才會讓審判提前臨到。

8.說謊的問題:本書作者認為聖經中有非常明確的教訓,基督徒不可說謊。不但在動機上不欺騙人,說話也盡可能確實、有據。這原則應該盡力在各種場合持守。

但是聖經中也有幾個似乎是說謊的例子必須解釋。神並沒有譴責為以色列人接生的收生婆,施弗拉,普阿對法老說謊(出11517),反而使她們興盛。妓女喇合說謊(書236)最後卻被希伯來書稱讚為信心的榜樣。對於這兩個例子,作者採取Frame的解釋,認為人類在使用語言交談時,有個默契,就是共同承認每句話在當時的情景中有可靠性。但是在離開這個共同的默契的場合,就會用另一種語言規則來處理。例如在玩遊戲的時候,有時候就是要造成對手誤判才能得勝,這是對手也知道的遊戲的規則。戰爭的時候用計策欺騙敵人,或是用間諜探取情報、若被捉到不會吐露軍事機密、這也都是戰場上雙方互相預料得到的事。所以在某種戰爭的場合,不確實的話就不能算是說謊。乃是雙方用另一套語言默契在進行交談。上面所說的法老殺以色列男孩,以及喇合欺騙耶利哥王所派來抓拿探子的軍人。都是在戰爭的情境之下發生的,此時對方事實上已成為威脅生命的敵人了,如果他們配合敵人照實說話,會造成自己同胞的死亡,是更大的罪惡。所以她們所說不實的話並不算犯罪。


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

《黑白分明》讀後感

羅.jpg
主題:作者提出倫理判斷最重要的是:(1)要明白自己理論的基礎是什麼,基督徒倫理的依據是聖經中神的話,並不是個人的利益、或喜好。(2)倫理並不是學術象牙塔裏所研究出來的一套理論,他必須面對現實社會中的種種困境,作出道德的判斷。本書嘗試向華人讀者推介基督徒倫理觀念,華人一向重視道德倫理教訓。當我們在做每一個倫理判斷時,處境常常不是非黑即白,抉擇的過程並不容易。應該要根據堅固的聖經基礎、經過扎實的理據推論、通過嚴格辯證的考驗。才不會流於空中樓閣,不著邊際。

作者:羅秉祥是耶魯大學哲學博士,專攻宗教倫理學,他在香港浸會神學院教書。

內容摘要:
1. 正義戰爭論:有的人提倡和平主義,主張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國與國的衝突都要按和平方式解決,任何形式的戰爭都是罪惡。但是將和平主義應用在解決國際爭端時,常常是顯得軟弱無力。因為它總是姑息挑起爭端的好戰分子。這時就如同個人會為自衛的緣故,對威脅生命的敵人作出攻擊。一個國家也可能因為維護自身的生存,與另一個另一個國家發生戰爭。按照聖經的原則,正義戰爭論優於和平主義。正義戰爭的條件是:
就開戰條件而言
(1)只可為保衛國家、不可以為侵略而戰。
(2)必須由國家最高合法權威來宣戰。
(3)要竭盡所有努力用和平方式解決問題,在一切和平方法都失敗後方可動武。
(4)發動戰爭動機必須正當,堅守原初決定開戰的動機。
(5)倘若成功機會不高,儘管有正當的開戰原因,也徒然招致不必要的傷亡。
(6)衡量戰爭的代價,如果所要付出傷亡代價太高,超過戰勝後的收益,便是得不償失,不應開戰。

沙場守則:最重要的是要堅守,分辦戰鬥人員與非戰鬥人員,軍事設施與非軍事設施。不可以蓄意傷害平民,毀壞非軍事設施。從以上論點看來,正義之戰絕不是兒戲,是要為了保護生命的安全,而非為報復。

2. 墮胎的問題:墮胎是個爭論性非常強的倫理問題,因為它關係到眾多婦女的權益、國家的人口政策。這個問題爭論的關鍵就是:「胎兒是否是人?」這裡當然有種種立場,有人認為一個受精卵就可被視作人,就法律上說,胎兒出生之後才能算是人。生命是連續成長、越來越成熟的。介于懷孕與出生的期間,生命絕對不是突然出現的。那這條線要劃在哪里呢?作者主張自受精開始,一個潛在的生命已經形成。雖然還沒有成長到具備完整生命的各類條件,如感知、理智、自我意識。但卻具備成長為完整生命的潛力。即使為了百分之一胎兒是人的可能性,墮胎也不應該實行。他舉的例子是,當我們無法確定屋子裏是否有人時,向內開槍就是個不道德的行為。所以他認為原則上墮胎是不道德的。但有兩個例外情況:第一個是所謂的「治療性墮胎」,就是胎兒會危害到母親生命時,為了治療母親而不得已的墮胎;另一個情況是被強暴而懷孕時,婦女有權利墮胎。他的理由主要是:在這種情境中胎兒不是無辜的,他會造成孕母的身心極大的痛苦、甚至死亡的威脅。他所舉的一個例子是,假如有一個人在沉睡的時候,被人下了麻藥,在他昏迷時,將一個心臟血管已經失去功能的病人,接在他的循環系統上面。從此他的心臟要負擔維持這個病人生命的功能。當他醒來時,知道這件事後,不願意接受這個負擔,因為這完全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他是否有權利要除出去這個病人的依賴。雖然除去後,這個病人會死亡,他也沒有道德的責任。因為維持病人生命這個責任,是強制加在他身上,未經過他同意的。強姦懷孕的胎兒就如同這個病人,它並非是無辜的, 因他存在的活動威脅到另一人的存在,因此奪去他的生命,不會構成道德上的謀殺,這是孕婦合理的自我防衛。除了這兩個條件以外,亂倫、或嚴重殘障是兩個比較難處理的情況,他還是傾向將兩種情況懷孕的胎兒當作人來看待。

3. 同性戀的問題:同性戀行為, 不是在討論同性戀的性傾向,而是討論同性之間性交之意。有很多同性戀者稱, 他們的同性戀傾向是先天遺傳的, 正如人不能改變眼睛的顏色, 所以同性戀者也不能夠改變他們的同性戀傾向。支持同性戀者認為:既然先天的傾向不能改變,而人都有性的需要,按著此傾向作出滿足自己性需要的行為,只是個人自由的選擇, 並不是道德問題。

基督徒所譴責的並不是無法改變的先天傾向,而是行出來不道德的性行為。這在對待異性戀、同性戀是一視同仁的。在聖經之中,婚因以外的性行為就是通姦,在神的眼中就是罪。作者指出天生的傾向不能就用來支持行為的道德性。因為假如性取向純粹是一種非道德的品味個人選擇, 那麼戀童癖的人與兒童性交、戀獸癖的人與野獸性交,也可成為非道德性的個人選擇, 別人不應評論。人類的性行為, 不管是在多麼隱私的情況下進行, 也有是非對錯之分。我們擁有私隱權, 並不能伸展到不道德的行為上。例如:我們沒有強姦或殺人的權利, 若本身的行為是不道德的, 這行為不論在何處或怎樣進行, 它仍是不道德的。

結論:本書作者站在基督信仰的立場,思考了許多倫理問題。面對各種角度發出的挑戰,提出理據來辯證。在倫理學著作缺乏的華人教會界,本書是本難得的好書。

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律法所要求的聖潔

The Mosaic Law | Spiritual Blessings
利未記19:1~18
在讀利未記時,印象最深的就是有許多神吩咐以色列人的條例。大體上可分為與神的關係,及與人的關係。一個屬神的子民,首先要把握住與神之間有正確的關係。接著也必須在每日生活上實際活出愛人如己的生命。利未記的前半部主要是提到以色​​列人怎樣可以接近神,這包括通過獻祭(1~7章)、祭司的設立(8~10章)、潔淨的條例(11~15章)、及獻贖罪祭的過程(16~17章)。後半部的重點是要求以色列民要過聖潔的生活(18~22章)。

如何應用舊約中的律法?
讀舊約時最引我們疑惑的是,這些律法還適用嗎?首先我們要確信神對人永恆的心意是不隨時代改變的。衪愛以色列民,要拯救以色列民。他也愛我們,也要拯救我們。這是神不隨時間改變的心意。但是以色列民生活的時代背景、當時的與外邦的文化、民族、政治、經濟環境已經有了巨大的變遷。神所應許以色列民的約,已有部分在基督的身上實現。我們不可能原封不動地,把舊約律法搬到今日來使用。我們應該找到神所頒布律法,對當時人民的意義,從其中找到永恆不變的屬靈原則,然後再將這原則應用在今日的社會。

利未記十九章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讓我們來考查如何將神在舊約中的命令的原則,應用在今日基督徒的生活中。利未記中的律例大略可分為,禮儀、潔淨的條例、道德、民事的條例。其中什麼應該持守,什麼已經廢去了?有以下幾個原則:

·精神不變:律法整體的精神就是主耶所說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律法背後有神永恆不變的心意,它背後的屬靈原則是不變的,對舊約時代的人適用,對今天的時代也適用。對以色列民生效,對外邦人也一樣,因為神對世人拯救的心意不隨時間、地點而改變。

·道德繼續:律法中有一些命令是關乎神的屬性,或道德的教訓,我們可以完全按照條文去遵行。如十誠中的,神是獨一的、不可拜偶像、孝敬父母、公義審判、尊敬老人等。這些條例是不隨時空改變的,我們應該完完全全地去遵守這些條例。

·禮儀終止:有一些條例是禮儀、潔淨的條例,是幫助當時以色列人親近神,例如獻祭、建會幕、守節期、飲食、潔淨的規定。這些都是後事的影子,指向基督。當基督來了,我們就沒必要再守住這些影子了。如經上所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 ~17)「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希10:1)這些條例雖然不必守,背後的屬靈原則仍可應用,如在主里安息、與世俗有分別。

·針對特定時效或文化的則變通:有一些條例是針對當時特定的情況的,在今日的社會我們不見得能遇上相同的情境。不能很死板的按條文遵行,而是應用這些命令背後的精神。例如,收割農作物,留一些給窮人的規定。 (利19:9-10)當時的農業社會與我的今天工商業社會不一樣了,我們不可能照做。但是我們仍然可以發揮憐憫的心,捐贈財物給窮人,照顧他們生活上基本的需要。

另外有一些命令是針對以色列民為對象,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中所教訓的。不能硬生生的套在今天的世界。例如說在利未記19章23-25節中講到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以後,第五年才能吃樹上的果實。在今天的社會,我們不可能找到相關的應用。或是哥哥死了,弟弟娶嫂嫂,這個是有以色列民的文化的背景,我們不可能今天也拿來用。還有民事、刑事的法律,是對當時的以色列民,這些連今日的以色列人都不用了。基督徒則該尊重當今的法律,不可能再拿三千多年前的法律來施行。

在我們確認一條命令不再適用之前,必須要十分小心,不要把外表的規範,與背後的精神,也一起廢掉了。例如,對待奴隸的規定,也是有當時奴隸社會的背景,不是叫我們今天也照樣對待奴隸。今天雖然沒有奴隸制了,許多關於對待奴隸這面的教導,表面上與我們無關,但我們通常卻可以把它背後的原則,應用在上司和下屬的關係上。判斷命令的廢止與延續是個不容易的事。要從聖經整體的原則來決定。若不小心就會導出:神禁止拜偶像只是針對以色列人,或神禁止同性戀行為只限於當時外邦與偶像儀式有關的同性戀行為,這樣的不倫不類的結論。

以下我們來看利未記中的一些條例:

宗教上的聖潔
「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3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4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 6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 7第三天若再吃,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 8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19:1~8)

神頒布律法的目的是要屬神的子民學神一樣聖潔。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聖潔是神重要的屬性,他不能與罪接近,不能容忍屬他的子民沉溺於罪惡當中。所以他以聖潔來要求他的子民。

這段主要談到與神相關的律例,3~4節就是十誡中的第一、二、四、五四條誡命。十誡是所有律法中最核心的內容。利未記中不只一次重新提到。主耶穌將所有誡命最重要的,簡化成愛神、愛人兩個總原則。十誡就是這兩個原則的具體表達。

首先我們看到孝敬父母竟然是,僅次於愛神之外,最重要的誡命。因為神將照管兒女的重任交給父母,他們是代替神管教兒女。神給父母很高的權柄。要求作兒女的要孝順父母。這與中華文化中百善孝為先的傳統道德相合。

安息日是神賜給人享受在神裡的安息,我們六日勞苦工作,應該有一日放下一切重擔,把心思意念放在創造我們的神身上,享受住在主裡的平安喜樂。安息日不是另一條重擔,而是神所賜的恩典。如今有些人拋棄了安息日的精神,想把安息日變成一條律法。加在一切已經從主耶穌裡面放下一切律法重擔的基督徒身上。這種律法主義的複活,偏離了救恩的真意,也偏離了安息日的精神。基督徒已經在主裡享安息了,他們已經把時間分別為聖紀念主復活。安息日的精神在基督徒身上能夠完全活出來。那些批評哪一天不對、哪一天才對的人,是不是又要走回初代教會律法主義者的老路了?那些人想要照字面嚴守十誡,很好。但不要說別人不按字面守安息日是錯的。因為安息日的精神,已經在基督裡完全體現出來了。那抓住舊約條文說別人錯的,本身還沒有脫離律法主義的思維。

敬拜獨一的真神,不可拜偶像都是不變的真理,我們今天也都奉行不逾。這些都是從愛神為出發點,能夠愛神才可能真心的愛神所愛的人。愛神是一切倫理的基礎。

倫理上的聖潔
「9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 10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11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 12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13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僱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 14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麵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15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16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作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 17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19:9~18)

律法的總原則出了愛神就是愛人,愛神是愛人的基礎。所以說在每一段律例結尾時,都有這麼一段話:「我是耶和華」。因為他是神,所以他所頒布的誡命就是我們必須遵行的命令。第九、十兩節提到善待窮人,收割時的不要全部收光。留一些零頭給窮人,讓他們好有尊嚴的活下去。在今天我們應用的原則就是,照顧衣食缺乏的鄰舍,讓他們不要挨餓受凍。

十一節是十誡的第七、八誡,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十二節是十誡的第三誡,不可妄稱主的名。
十三節提到:雇主對僱工不可積欠工資,因為他們也是靠這微薄的工資生活。
十四節指出不可存心害人,尤其是身體軟弱的殘疾人,更不可趁機欺壓。
十五節是說審判必須公正無私,不偏向窮人、也不偏向有錢有勢的人。
十六節是十誡的第六誡:不可殺人。除此也不可害人,搬弄是非,製造事端。
十七節說到不可恨人,但是對鄰舍所作的錯事,要憑愛心勸告,以面他陷在罪中。
第十八節提到不可報仇,不可抱怨自己的弟兄,要愛人如己。這些教訓與登山寶訓中耶穌的教導非常相似。可見登山寶訓中耶穌的教導根源於舊約的律法。寶訓中耶穌所說的誡命,它的精神與律法是延續的。

耶穌及使徒們在新約聖經裡也多次提到聖潔的要求,其中許多的教導都可以追溯到利未記第十九章。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兩條主要的命令: 「要聖潔」(利19:2)新約中我們看到彼得前書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 15 -16)另一條命令是:「要愛人如己」 (利19:18) 。耶穌說誡命中最大的是愛神:「其次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6)而這兩條命令是相關的,聖潔的生活具體地表現在愛人如己之上。從我們對待鄰舍的態度,就可以看出我們是否願意遵行神的命令。如果我們想要過聖潔的生活,就必然要活出愛人如己的生命來。

聖潔的生活就是去學習神。身為被造的人,我們有肉身的軟弱,不可能像神一樣聖潔無暇。但是聖潔是神向我們的要求。我們作為神的兒女,也應該給自己的行事為人立一個標準,效法神聖潔的屬性。即使不可能達到完全,我們努力的動機,本身就是神所期待我們的。我們應該抱者一顆謙卑受教的心,順服聖靈的警戒。時時表現出基督徒從神那裡領受的新生命的樣式。

2008年10月3日 星期五

如何扶助親人離世而哀傷的信徒?


引言
死亡是人生中無法逃避的事,人自出生就一步一步走近生命的終點。在教會之中也經常會面臨會友、或親人離世的事情發生。這可說是人生中的相當重大的事,每個相關的人都應該慎重對待。經歷過親人離世的人都會承認,這是個很難面對、卻又無法逃避的事實。死者已逝,留給生者的無盡的遺憾、與哀痛。死者生前與他人的愛恨糾葛的情感關係,仍然存在親友的心中。由於死者已經永遠離開,愛恨交織的情感關係也從此斷裂,這種情感上的衝擊不容易承受,需要時間慢慢沉澱。在這艱難的時刻,及時的扶助能幫助家屬走出情緒的低谷、恢復平靜的生活。
基督徒在主內互為肢體,理當互相扶助。當主內肢體遭遇極大傷痛之時,我們有時候會不知如何安慰他們。不聞不問,似乎不近人情;太關心,怕激發哀痛情緒;太靠近、又擔心加重對方負擔。安慰陷在哀痛中的人,需要一顆非常敏感、而且體貼的心。不當的言詞或態度,有時不但不能幫助,反而加深對方的痛苦。針對基督徒因親人離世而有輔導的需要,本文主要希望整理出一套簡要的扶助方法,讓我們能幫助弟兄姐妹渡過這種哀傷的境況。以下將提到:哀傷的反應、扶助的目標與任務,輔導的步驟、基督徒的生死觀。

哀傷的反應
哀傷是人經歴失落時的一段自然反應過程。當失去了所愛的人、事、物,情感上面會有種難以割捨的感受。親人死亡是人生經歷中,最大的一種失落,所以對人情感的打擊也是最大的。根據Worden的研究,人類有種與他人在情感上產生強烈連結象,這就是所謂的「依附(attachment)」 ,兒女在幼年時就會在物質與感情上依賴父母親,而有孺慕之情;夫妻之間你儂我儂、如膠似漆;手足之間合作無間、相親相愛;朋友之間情義相交、惺惺相惜、同袍之間肝膽相照、有革命感情。這些都會產生依附的現象。一旦死亡把所依附的對象硬生生地分開,人都會有種巨大的失落、以及哀痛的感受。哀傷的程度、持續時間的長短,隨著死者與自己感情親密的程度、以及與死者生前關係涉入的深淺而不同。每個人的個性不同,對失去親人的反應也會不一樣。但是對一般的人來說,還是有些哀傷反應是每個人共通的 :

1. 情感 :最普遍的就是悲傷,覺得自己被拋棄。因此對於死者有種憤怒、又自責的混合情緒。憤怒是因為死者得到解脫,卻把難承受的重擔放在自己身上。自責則是會假設一些未發生的情況,如果當初採取挽救的措施,或許不會死亡。另外也有一種情緒就是麻木,所有的失望、焦慮、不滿,全被壓在裏面,哭不出來,也發泄不出來。

2. 認知:會有一種對現實懷疑的感受,好像活在幻覺當中。寧可相信這是一場夢,不願面對事實。心中則是充滿了疑惑:為什麼神要讓這事發生在我的身上?為何別人能好端端的活著?整個心思被對死者的思念所占據、似乎能感到死者存在身邊。感覺到整個人格被打散,覺得人生一片空虛,不知道為何活下去,也不知道如何繼續原有的人際關係。

3. 行為:對外界事物的興趣減低,食不下咽、精神恍惚、心不在焉、不想說話、不想看到人、從人群中退縮。如果有感情上虧欠死者的,常覺得此生難以報償,而想盡力完成死者的遺志。期待夢見死者、說清楚來不及說的話、問清楚來不及問的問題。想再去以前與死者共同相處的地方,讓事物與情境喚起過往的記憶。

4. 生理:在強烈悲傷的情緒下,許多身心的症狀會出現,如:失眠、胃疼、冒冷汗、胸悶、容易緊張、怕噪音、呼吸困難、全身無力、沒有精神。在處理喪事的過程,過度付出精神與體力,有時也會引發出宿疾,如高血壓、心臟病。影響更大的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如憂鬱症。嚴重的甚至會以自殺來結束痛苦。

Elizabeth Kubler-Ross將一般人面對死亡事件的普遍反應,分成幾個階段:否定及自我孤立 、憤怒生氣、討價還價、憂鬱沮喪、接納 。這幾點大體上與上面Worden所說的類似。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悲傷的感覺再強烈,不管再多的抗議或否認,最終都無法挽回親人已死的事實。在認清現實之後,只好無奈地接受這樣的結局。期待從人生的低谷重新爬起,重新面對未來的生活。最後的一階段相當重要,能夠走到這一步,就是差不多能從哀傷的情緒中出來了。這也是身為一個哀傷扶助者所期待達到的目標。

哀傷扶助的目標與任務
基督徒明白每一個人都是神按他形象所造的,極其珍貴。所以扶助者並不是決定性的角色,我們不是要教導哀傷者人生的功課。也不是站在一個強者的角色,來幫助軟弱者。我們相信,人的創傷只有神能醫治,人內心的痛苦神都知道。連當事人自己都無法明白的內在傷痕,神都能撫平。所以真正讓人站起來的,是神自己的安慰。只有神親手作工,人才可能從哀傷中走出來。扶助者的角色只是一個,把病人帶到神面前的朋友一樣,在哀傷者無力自己行走的時候,拉他一把。我們扶助的目標是要:協助喪親者處理內在的情緒,接納失落的現實、克服失落感,並以健康的方式告別故人,回歸正常平衡的身心狀態。在信仰上則堅固其信心,讓他能經歴神同在的安慰和盼望,順利渡過哀傷的過程 。Worden提出一個哀傷者在恢復的過程有四個任務 :

1. 接受失落的事實:從聽聞親人死亡,到接受這個事實中間有個過程。有的人不願接受這件讓他心痛的事實,仍然否認事情發生、逃避現實、幻想這還可以將失去的追回,停留在過去的陰影當中,不願與過去切割。扶助者此時的任務就是,讓喪親者增加失落的現實感。因為人情緒的轉變需要花時間、扶助者要有耐心、表達要溫柔而堅定。在提醒當事人死者已經離去的事實時,有時候喪親者會將憤怒轉移到善意提醒的扶助者身上。不要因此感到受傷害,這只是哀傷者還在否認的階段,不是針對安慰者而發。

2. 經驗悲傷的痛苦:當喪親者接受現實了之後,哀痛的情緒可能就會發泄出來,這是正常的過程,也是健康的。千萬不要誤導他壓抑情感,或者用錯誤的神學教導來要求喪親者喜樂,以為這才是盼望的表現。任何悲傷情緒自然的發泄,就該協助他發出來。其實叫他不要傷心是沒有作用的,安慰者應該是與悲哀者同悲,靜靜的接納他情緒的表達。這是當事人處理情緒的過程,抑制情緒、或避開哀傷的情境,在此時並不合宜。有的人用工作、旅游、或煙酒、來轉移注意力,這只是把問題暫時掩蓋住。悲傷的情緒終究要發泄出來,這是恢復的過程。

3. 重新適應一個死者不存在的新環境:當死者離去後,整個相關的人際網絡都產生了變化。原本對死者的身心依賴,如今都要重新找到解決的辦法,這是個長期適應的過程。例如原來不做家事的丈夫,在妻子去世後,非得捲起衣袖下廚燒飯。原來凡事都要靠老公的妻子,喪夫了之後就要一切自己來。如果家庭經濟主要的來源消失,那適應的過程就更加艱苦。安慰者此時就要協助當事人,克服再適應過程的障礙。這段適應的期間,如需要特別的協助,可以建議教會伸出援手。大家的力量合在一起,更能發揮互助的功效。

4. 將情緒的活力重新投注在其他的關係上:與在生命中曾經親密相處過的人,關係不可能抹殺。讓喪親者將死者忘懷是不可能的。要進入一個新的人際關係,並不是要塗抹逝去親人的記憶,而是將記憶放在一個合適的位置,不要讓它占據所有的心思,以致無法面對新的生活。此時安慰者應鼓勵當事人向死者告別,以健康的方式,坦然重新將感情投注在新關係中。

哀傷扶助的步驟
扶助哀傷者本身就是一件,高度耗費時間、精力的事。哀傷者恢復的過程很慢,從親人去世發生到最後恢復正常生活,有時甚至需要二到三年的時間。身為安慰者要有長期協助的打算。在扶助的過程中,有幾個步驟值得注意 :

1. 迅速建立信任及支持關係:只有建立相互信任的關係,才可能真正提供情緒的安慰。通常哀傷者在起初心是關閉的,他不想再把脆弱的感情曝露在人面前。如果心沒有打開,所有哀傷的情緒不可能得到化解。一個得到信任的扶助者是對喪親者最大的幫助。所以身為扶助者,應該以同情心、同理心表達對喪親者扶助的意願。並站在同為肢體的地位,提供他最需要的扶助。通常得到接納的安慰者,是能理解喪親之痛的人,也是能從內心發出同情的人。絕對不可以高姿態提供協助,談話時也避免用教導的語氣。

2. 引導當事人描述哀傷事件的經過、以及自己的情緒:(Recognizing)回想苦痛事件的經過,將它講述出來,是個幫助喪親者面對現實、承認痛苦的過程。這能夠讓他從否定、逃避中出來,承認發生的事已無法挽回。當他講述心中的不解和疑問時,正好就是讓他整理自己情緒的時候。這些事若不說出來,埋藏在心底,將會讓他承受更大的痛苦和折磨。

3. 經歷傷痛的感受 (Responding) :讓喪親者描述苦痛事件所引起的各種思想和情緒,包括:悲哀、恐懼、憤怒 ... 等。這是幫助他坦然面對自己心中負面的感受,當他的情緒自然地流露出來時,與他一同承受這些痛苦。與他一同禱告,承認自己無法接受這些令他傷心的事實。有的人與死者有些尚未了結的恩怨,這些應該在此時做個清理。故人已經去世不可挽回,但萬事仍在神手中。過往的恩怨情仇,只有在神面前清楚交托,祈求赦免。才不會一輩子帶著無法釋懷的記憶,成為永遠的遺憾。

4. 回顧過往的苦樂 (Remembering) :人對親人離世會有哀傷之情,是因為難以割捨過往的美好關係。不去想它並沒有用,它不會因此就消失。只有承認它的存在,肯定他在自己生命中曾帶來的美好。才能將這回憶放在合適的位置,支持者活著的人繼續前進。不必避諱描述苦痛事件發生前的生活狀態,包括:可喜、可悲的共同回憶、本來計劃要做的事。

5. 作出總結和告別 (Relinquishing) :設計並參與記念死者的活動,包括:喪禮,追思禮拜,為記念死者而種一棵樹,以死者的名義設立記念獎學金,寫一篇文章,編一本記念册,與主親友分享,這都會有助平伏哀傷。鼓勵喪親者對信任的人講出因失去所愛而引致的痛苦感受,將自己情緒的變化寫在日記中,或是寫一封寄不出的信,都能幫助整理自己的情緒。可使用象徵方式,如燒掉過去的信件,將遺物整理掉...等,表達對過去的告別。

6. 調整生命的空缺 (Readjusting) :在扶助的過程中,讓喪親者描述在經歷這份失落時,生活上的具體改變,包括:遇到的難處、突如其來無法適應的情形、如何克服障礙、問題如何解決。將這段時期自己的需要講出來,哪些事已經適應了,還有哪些的還無法適應。

7. 重新舉步往前行 (Reinvesting) :喪失親人,是人生一個巨變的時刻。這段時間,可以是一個反省人生意義的機會,有助自已今後更成熟地過生活。講出在這段苦痛的過程中,所領悟到的人生經驗,學習到的屬靈功課道理。這些是極寶貴的人生經驗,將它分享出來,或許也能幫助其他的受苦者。

聖經教導及啟發
失去的親人已經無法再回來,扶助者的目的是對活著的親人的安慰。 從哀傷中恢復的速度有快有慢,要能耐心扶助,長期支持。但是身為基督徒最不一樣的是,我們有與世人不同的生死觀。死亡對我們來說不是一了百了,不是人死如燈滅。而是脫下舊的衣服,穿上新的衣服。死者從世界的勞苦中安息了,回到天父身邊。與信主的親人別離,不是永別。我們有一天在天上還要與他們相見。這是基督徒最大的安慰。這也是讓我們能面對人生最大的痛苦時,能夠從絕望、擔憂中釋懷。有些聖經的經文能幫助我們認識正確的生死觀。讓我們坦然面對親人離世,也存著平安與盼望的心,等待自己將來的離世。

1. 認識死亡讓我們珍惜僅此的今生:基督徒從不避諱人皆有一死,生命是神所賜予的,他也有絕對的權柄收回。(約伯1:21)聖經上說「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 (傳7:2) 基督徒不避諱死亡,反倒以積極的心態正視死亡。 詩篇上說:「耶和華啊,求你叫我曉得我身之終,我的壽數幾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詩39:4)每個基督徒都會有這樣的坦然的心來面對死亡。正因為此生有限,我們才能夠更珍惜每一刻神所賜給我們的生命。今生是我們唯一能服侍神、榮耀他名的時刻。來生則是回到神面前,與他永遠不分離。


2. 超越死亡,存復活的盼望:人因罪而落入死亡的權勢,基督卻為為們承擔了罪的代價。他捨命戰勝了死亡,讓我們的生命可以得到永生。凡接受他的人,都可以靠著他的寶血脫離罪的刑罰,就是與神隔離。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信仰神的人雖然肉身也會死,但這只是暫時的。當基督再臨時,我們都要復活。「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2-53)基督已經戰勝了死亡,凡是信他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們不再懼怕死亡,那是存著盼望等待將來的復活。

基督徒對生與死的態度是正面的,因我們存著永生的盼望。如果沒有永生,今生就是全部的希望,死亡就成了最絕望的事。我們不避諱死亡、珍惜每一刻生命為主而活、對將來存著復活的盼望。這是我們基督徒與世人不同的地方。當我們有這樣的體認,面對親人死亡之時,就不會像沒有盼望的人一樣,陷在哀傷的情緒中不肯出來。而是能接受主對萬事的安排,藉著這人生重大轉變的時刻,學習主所要教導我們的功課。

結論
當整理這篇文章時,我也回顧了一下自己的生命。我也曾經歷父親離世的痛苦,他還沒有信主就離開世界,是我最遺憾的事。書中所描寫的那些否認、麻木、懷疑的情緒我也都有過。我自己當時並沒有好好的面對它。當時我好像表現得像一個堅強的人。事實上,當我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情緒才真正發出來。我對神的安排有很多的疑問,一直到現在仍然得不到解答。後來經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才慢慢看到父親在我生命中的地位。當我把他放在人生正確的位置時,讓我能夠從新整理我的情緒,從新定位前面的道路。我對父親原來家族的親友有了更深的感情。這也讓我更有負擔為未信主的親人禱告、也更加堅定將來全心服事主的心志。我深信父親會喜悅我所做的這一切事。

我的一生到現在仍算是平坦的,有時太平坦的道路,反而讓我對別人的痛苦沒有深切的感受。走過這段崎嶇的路,幫助我理解每個人都難以逃避的生老病死的過程。求主讓我們體認他對我們捨己的愛。我們能愛,是因為神先愛我們。叫我們能以他所賜我們的愛,來愛世人。扶助喪失親人的主內肢體就是愛的表現。「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賽42:43)求主讓我們在地上珍惜他給我們的機會,面對有需要的肢體,不吝惜付出愛。讓受傷的心靈得以痊癒,早日恢復正常的生活。

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從基督教角度看企業倫理

引言
隨著化經濟全球化的影響,帶著資本、技術的企業家,將生產線擴張到勞動力低廉的地方。原本農業為主的國家也增快工業化的腳步。是什麼力量推動著舉世各國紛紛投入這場競爭?無非是人性當中對利益的追逐的心態。資本主義的興起就是靠著人類追求利益的本性為動力。亞當•斯密說在他的《國富論》中說:「藉由追求個人的利益,往往也使他更為有效地促進了這個社會的利益。」 他認為社會的發展是靠這個人利益的追求所達成的。

然而我們不能忽略人有罪性這事實,任何完善的制度到了有罪人的手中,執行起來都會變質。資本主義也不例外,它經過了兩百年的推行,所帶給人類的是禍是福,難以定論。在經濟上,它確實創造了財富,增進了西方國家人民基本的生活,讓許多落後的社會制度得以改善。同時他也造成了一些嚴重的問題,例如:貧富懸殊、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勞資衝突。社會上不公平的現象並沒有因為社會富裕而消除,因為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公造成政治上的衝突、種族的仇恨也更加劇烈。這問題已經隨著全球化,影響到整個人類。面對資本主義急速發展所造成的的問題,我們期待能有解決的答案。基督徒與世人活在同一個世界,對這些共同的問題,並不能置身事外。我們常說「基督是一切的答案」 。基督教信仰是否在這個問題上提供解決的方向?信仰的準則又如何應用到當今的社會?本文準備從幾個角度來探討以下幾個問題:

1. 基督教信仰對經濟的發展所造成的問題,是否有解決的對策?
2. 對於因為發展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企業的責任是什麼?
3. 企業如何面對環境保護、及過度開發的問題?

經濟的發展需要企業倫理
倫理是規範人類行為的準則,生活在群體中,人與人、個人與群體、人類與環境應該如何相待,必須有一套標準。在人際關係緊密連結的現代社會,彼此利益衝突也更加劇烈,倫理規範因此更形重要。由於倫理的議題範圍相當廣泛,本文準備專注於探討現代工業社會,經濟急速發展之下的企業倫理。

資本主義背後的倫理是基督教信仰
資本主義以人自私的本性為出發點,它需要一個倫理的規範才能正常的實行。事實上,以西方國家兩百年來從錯誤中學習的經驗,有罪的人必須靠著社會倫理、法律制度的制衡,才不會放任自私本性擴張,而造成社會不公平的現象。基督信仰就是維持西方社會倫理道德背後的力量。德國的政治經濟學家韋伯說: 「現代資本主義並不是建立在與道德無關之個人利益上,而是建立在把有紀律的工作義務,視為一種職責這樣的想法上。…透過正當經濟活動,而完全投入財富的追求,並且避免以這樣的經濟活動的所得,來做個人的享樂。這兩者結合起來就成為現代資本主義所獨具的特色。」 他發現清教徒在當時歐洲社會中總是較富裕,這現象讓他對其中的原因感到興趣。他觀察到整個新教徒工作、生活態度,與他們的宗教倫理有緊密的關係。他認為造成資本主義興盛最大的原因就是:基督教倫理鼓勵每個人發展才能,努力完成神的召命。同時這個倫理也強調對欲望的克制,避免了個人好逸惡勞的惰性。這種鼓勵勤勞、創新的風氣,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

當發展中國家快步走向西方的經濟制度時,西方過去所遇到的問題,同樣也會移植到東方來。我們當以什麼企業倫理,來避免重覆西方在開發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基督教的倫理正是我們可以學習的經驗。

追求利益並非唯一目的
傳統觀念認為無奸不成商,商人要賺錢,就是要斤斤計較,從別人的身上謀求利益。「行義」與「謀利」是不可能並存的,他們認為,謀私利在「動機」上本身是不合倫理的 。但企業的目標是追求利益,這無可厚非。因為生存是自然第一定律,企業謀取利潤是它能生存的最主要條件。企業如果不能生存,其他倫理道德都只是奢談。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既然當今社會已演變成為以工商業為主流的力量,輕視商人的想法在今日社會是不可能再繼續了。

從另一角度來看,「追求利益」與「秉公行義」真的不能兩全嗎?如果從經濟發展的效果來看,企業不單追求自己私利,同時也建立一個帶動整體追求利益的機構。結果會提高大家的生活水準,為社會帶來共同的利益。所以創造企業本身的利潤並不是企業生存唯一的目的,因為企業利潤的來源是整體社會提供的,穩定的政治結構、充足的原料、勤奮的勞工、消費者的接納,都是造成企業發展的要素。失去社會的支持,謀利勢必不可能發生。所以企業除了自身利益之外,以營業的利潤回饋社會,帶動整個群體的發展,是企業存在另一個的目的。

當今社會存在的經濟問題
人的欲望是無止盡的,不可能賺到了少許利潤就滿足了。如果沒有利益作為誘因,資本家是不會投入資金的。在一切「向錢看」的風氣之下,許多人性自私的弊病就曝露出來了。在當今全球化競爭的環境中,社會存在的幾項嚴重的經濟問題:

1. 壟斷市場,調高價格:通常只要是能盈利的產業,必然會有眾多的競爭者。企業之間彼此競爭,這能促使價格更加合理,讓消費者蒙受利益,這本是自由市場的優勢。但是惡性競爭的結果,會造成企業間「勝者通吃」的現象,競爭不過別人的就被併購。勝出者壟斷市場,能夠隨意調節價格與產量,消費者任其宰割 。
2. 壓低成本,劣質產品:為了要維持價格上競爭的優勢,企業盡可能壓低成本,原料供應商不可能做賠本生意,只有從降低原料的品質上動腦筋。用次級原料還算小事,更有不擇手段者,在食品原料中加入有毒的、或受污染的添加物,危害大眾健康。最近發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3. 不實廣告、誤導客戶:有些企業用誇大的廣告言詞,吸引顧客。讓不知情的客戶信以為真,達到促銷的目的。廣告上標示的與產品不符,外表包裝精美,內容偷工減料、成分不足。最常見的就是食品、藥品工業。更有惡劣者仿冒暢銷產品,製造偽藥,為了增進藥效,填加禁藥成分。危及顧客健康。
4. 財富集中,貧富懸殊:全球化市場競爭的結果就是,競爭力強的企業獨占市場,競爭失敗者倒閉。掌握資源的強者,財富快速攀升。得不到資源的弱勢群體,因失去競爭力變得更加貧窮。隨著財富的重新分配,貧富分布形成兩極化,高收入人士人增多、中產階級則減少、其中大多數淪落成低層階級的貧戶。

企業的社會責任
在今日的工商急速發展的社會,已經不可能走過去農業社會的回頭路了。在經濟利益的吸引力下,政府也不可能為了維護社會公義、打擊企業的發展。唯一能做的就是對企業定出有效的法律規範,防止企業壟斷市場,謀求不當利益。對於偽劣食品部分,則要定出檢驗標準,嚴格執行。這是在政府層面必須要做到的。

但是靠著嚴刑峻法只能收表面的效果,卻不能改變人貪婪的本性。法律不能規範所有人類的行為,倫理則能夠補法律之不足,給人更完備的指引。要真正約束企業違規的行為,除了法律之外,仍然要企業界能自我約束,形成遵守企業倫理的習慣。如果不講求企業倫理,企業界則會想盡辦法鑽法律的漏洞,法律訴訟就成了利益集團鬥法的游戲了。如此一來工業化所帶來的問題只是被掩蓋、並沒有解決。所以除了法律之外,企業倫理是不可少的。或許有人會有疑問,企業倫理用何種力量來約束企業界?這必須要靠社會大眾形成共同的倫理共識。如果某個公司違背良心,不守企業倫理,則全體消費者聯合起來抵制。如此才能夠改善整體企業的文化,化解以上所提到的問題。

我們期待企業遵守倫理,善盡社會責任。但是任何倫理都是必須建立在更高的基礎之上,要不然企業為什麼要犧牲自己的利益,重視社會責任。這更高的基礎就是信仰的力量,聖經當中有許多神學思想,能提供企業倫理背後的支持。當然,如果一個社會不存在信仰,倫理的基礎就只有靠著每個人的良心了。以下我們要分別來看企業到底有什麼社會責任,聖經中又如何提供那些信仰上的支持:

1. 人類的使命是代替神管理世界:聖經當中說:「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神吩咐人類管理全地的使命,也可以應用在企業管理上。企業的發展不是為了滿足自我的野心、或自私的欲望,而是要運用神所賜的才能,代替神管理地上的萬事、萬物。企業的存在就是實現神所委托的管理責任。所以企業必須健全的發展,提供社會大眾就業機會,讓人的潛力能夠發揮出來。國家的發展需要國民的智力、與勞動力充分的運用。企業的功能正是對世界進行管理,維持社會的穩定運作。

2. 樹立誠信經營理念,改變唯利是圖風氣:箴言中說:「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箴12:22)聖經中處處充滿了神對人誠實的要求。人犯罪了之後,學會用謊言掩飾過失,逃避責任。企業界這種爾虞我詐的情形更是常見。如果我們清楚企業存在的目的,不單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要代替神管理全地。那經營的理念就必須符合神的標準。例如上面所說的:不偷工減料、產品成分不造假、不作不實廣告,不用賄賂、違法的方式爭取生意。

有的人認為做生意要誠實,那是傻瓜才有的作法。我認為對神認真,在人面前被以為傻沒有關係;最怕的是在人面前絕頂聰明,在神面前卻成了傻瓜,那就慘了。守住誠信的倫理,雖然可能一時會吃虧,但是神必會祝福。因為一般規矩的生意人都喜歡跟誠信的人做生意。如果整天虛偽作假,一但被發現,毀掉了商譽,以後的生意也不用作了,那才是損失慘重。不誠實的企業,很少能維持長久的。

3. 回饋社會,改善貧窮:企業創造財富之外,不可忽略的是要對企業賴以生存的社會具備回饋的心。企業追求的是永續經營,不是撈一票就走。真正回饋社會,促進社會安定的企業,才能得到大眾的支持,生意才可能維持長久。聖經中有許多扶助貧弱的教導。利未記25章10節說:「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禧年的意義是神對窮苦人民的釋放,欠錢的得著豁免、賣身的奴隸可以得著自由、賣掉的地業可以得回、資源重新分配、勞苦做工的人畜可得一年安息。這象徵著受苦的人民,獲得重新開始的機會。申命記14章28~29節中也提到,以色列民每三年一次要把生產的十分之一捐助出來,分配給窮苦的、寄居的孤兒寡婦、以及無產業的利未人。一個平等的社會才可能維持穩定,企業才有可能發展。歐美不少企業深受傳統基督教的倫理影響,有的成立基金回饋社會,有的捐款學術單位、進行環保、醫療相關研究。這正是一種正面回饋社會的行為,也是建立企業與社會互利共生的好形象。

企業的環保倫理

環境破壞的成因
隨著工業的發展,人類對環境的污染也越來越嚴重,破壞了自然環境的和諧,使整個地球陷入前所未有的浩劫。其中比較重要的環境問題包括:環境污染(如空氣、水污染、臭氧層的破壞、水土流失)、以及自然資源損耗(如熱帶雨林的砍伐、物種的消失、能源的缺乏)。這些問題在過去資源豐富的時候,我們並不注意。經濟隨著全球化,資源開發的速度驚人,我們才發現大地已經被人類破壞的千瘡百孔。過去我們只注重發展工業,不重視環境保護,主要的原因是幾個觀念上的錯誤造成。有人誤以為人類是萬物的主宰者,對自然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有完全的權利。希臘柏拉圖哲學二元論的觀念,將物質看成低於靈性的次等地位。這種物質主義導致人類誤以為環境資源是人類共有的財產、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藏。因此為了爭奪生產原料,對自然資源強取豪奪,帶給生態環境無法彌補的破壞 。

合乎聖經的環保觀
有人將環境的破壞歸咎於基督教思想中人類主宰大自然的觀念。其實聖經中本來就存在環保的觀念。神把管理自然的使命加給人,是要求他按照神的心意來管理。並沒有叫人把自然據為己有,為滿足私利而破壞環境。舊約中七年一次「安息年」要休耕,五十年一次「禧年」要讓土地休息,這就是要求人類,在開發自然的時候要有節制,讓土地有自然恢復的時間。舊約律法中吩咐以色列人收割的時候不要把農作物割盡,要留下一些在角落,給窮苦的人、與田野的走獸吃。(出23:11)申命記中也說攻城的時候不可把結果子的樹砍掉,因為可以吃樹上的果子。(申20:19~20)主要的觀點就是要人明白,天地萬物主權都是神的,我們不能照自己的私利,將萬物據為己有,任意破壞 。

新約也有愛護環境的觀點,自然界是受人類犯罪的連累,服在虛空底下。自然界與人類同樣盼望得到救贖。(羅八19~23)也就是說有一日神要把萬物從虛空底下贖回,萬物要恢復原有的榮美與秩序。所以聖經從沒有叫我們破壞環境。

企業環保的作法
1. 嚴守政府法規:政府應該定下合理的法規,以保護人民健康為優先。企業的發展不能危及人民的健康。身體健康受損這個代價太大了,不是貪圖一時的經濟發展換得來的。企業也應該學習,以守法為榮。排放的廢氣,廢水一定要符合標準,土地被污染之後,恢復的成本,遠大過於經濟的利益。千萬不要貪一時之利。

2. 改善社區環境:住在工廠四周的居民受到的空氣、水、噪音污染是最嚴重的。為了要維持與鄰近居民和諧的關係,企業應主動回饋社區,如提供免費健康檢查、提供學童獎學金、改善社區道路、自來水、環境衛生。讓社區以廠為傲、而不是以廠為恥。

3. 應用環保科技:為了減低污染、工業原料應盡量使用,省資源、低污染、再生原料。並推動可回收的產品,將廢棄物回收重新使用。即使增加制造成本,也應該以注重環保。因為污染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是每一個人分擔的。企業在環保上節省經費,將來就是全體用人民健康、痛苦來付這個代價。

結論
工業發展促進了社會的繁榮、改善了人類的生活,同時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如貧富不均、勞力壓搾、環境污染。針對這些因經濟發展所產生的問題,本文討論了為解決這些問題,企業所該遵守的倫理準則。包括企業對社會的責任、環保倫理。聖經為企業倫理提供了宗教的基礎,一個有心永續發展的企業,應該照著神的原則來行。不單在動機上願意與社會站在互利共生的地位,在成果上也能創造利潤與社會共享。如此合神心意的經營理念,才能被社會大眾所接受,這企業也才能成為代替神管理世界的典範。這不是個屬靈的高調,只是按照聖經原則,整理出的企業倫理準則。但願真的有企業願意照著神的原則行事,在社會成為榮神益人的好管家。

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

使萬民作主門徒


如果我們注意過去這是幾天來的新聞,就會看到有關經濟的壞消息接二連三來,公司破產、股票猛跌。我本來想這跟我有何關係?像我們這樣不貪心、不妄求的平民老百姓,應該是與我無關吧?但是發現我是太樂觀了。就算我不買股票,安安分分的守著我那個共同基金,但是發現一樣猛跌,連自己的退休金也大幅縮水。我們生活在這樣的世界,不要期望獨善其身,就像經濟不景氣,平民老百姓共同遭殃。世界的道德走下坡,我們也不能幸免於難。這個世界的趨勢就是,全人類距離越來越近,大家的命運都連在一起、互相影響。一個國家經濟崩盤,全世界受影響,一個國家感冒,全世界被傳染。

活在這樣的世界,我們該有怎麼樣的心裏準備呢?不要以為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如果我不去影響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就要反過來影響我。不要以為社會道德敗壞,是別人家的事,它會一點一滴透過媒體、透過學校、透過文化、進入我們的家中,悄悄的影響我們的下一代。主耶穌說:基督徒如果不在這個世界上發揮光與鹽的作用,就失去了存在的功用,就要丟在外面讓人踐踏了。宣教就是基督徒向這個世界散發光、與鹽的見證,來影響這個社會。

在前兩次主日崇拜,牧師已經告訴了我們「為什麼要宣教?」宣教的目的是要帶領萬民來敬拜神,讓神的名得到榮耀。我們今天想要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宣教這個主題。我們憑著什麼動力去向人宣教?到宣教工場做了半天,到底又能達到什麼樣的結果?我們這群宣教的人最後的保障又在哪里?讓我們用馬太福音28章16~20節,一起來看「使萬民作主門徒」這個題目。

宣教的勇氣:主的權柄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太16~18)

為什麼還會懷疑呢?在主耶穌受死之後三天,從死裏復活,向門徒顯現。這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事、也是件劃時代的大事。當我們看到整個聖經中救贖的歷史,耶穌正是舊約所預言彌賽亞的來臨,他完成了神應許的救恩,開啟了一個新的時代。人類不再被魔鬼的勢力所轄制,能夠靠著信靠耶穌,而脫離魔鬼的權勢。基督正是這個救贖的歷史的中心點。站在這個風雲際會的時刻,很少人能看得清楚整個事件的脈絡,若不是耶穌親自向他們解說舊約先知的預言,可能沒有人能知道,耶穌就是彌賽亞這個事實。

門徒們見了耶穌就拜他。在猶太人的觀念,只有神才能接受人的敬拜。可見在門徒眼中,已經認定耶穌就是神。然而還有人疑惑,整件事發生的太突然,他們不明白其中的意義。以致於對耶穌的身份仍然有疑惑。耶穌真的復活了嗎,還是我的幻想?耶穌真的是神的兒子嗎?他真的能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嗎?懷疑是每一個的人在信主的過程中都有的經驗。原因就是對主的身份認識不清、對主沒有信心、不信他就是創造萬物的主宰,對他的權柄沒有把握。結果就是搖搖擺擺、半信半疑。說信好像也信,但就是不願更進一步委身,獻上自己為主所用。我們不願去為主傳福音,事實上就是對主的信心還有保留。你有這樣的經驗嗎?

我的失敗經驗:在我剛信主的第二年,有一回教會差派我與另外兩個弟兄,到社區去探訪、傳福音。我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事,心中充滿了害怕。當我挨家挨戶按門鈴,表示來意時,遭到許多人的拒絕,有的人根本不開門、有的人開門了不讓我們進去、有的人直接了當的拒絕了我們。最後我自己心裏害怕,都不敢將我是來傳福音的來意告訴他,只說我來做問卷調查。當他們讓我調查,問了十幾分鐘,仍然不敢進入福音的主題,怕再一次被拒絕。那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經驗。事後我深刻反省,到底是哪裏出錯了?挨家挨戶傳福音這作法錯了,還是我自己根本對自己所福音沒有信心。我想,我的信心不足確實是重要的因素,它讓我根本不敢向人開口談自己的信仰。

耶穌在這個時刻:「近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主已經得到天地最高的權柄,世上的萬事萬物都服在他的權柄之下。我們若知道自己所信的是天地萬物的主宰,他擁有高過一切的權柄,我們又何必害怕呢?

腓立比書第二章說:「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10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基督已經被神升為至高,萬物要服在他腳下。他對販夫走卒有權柄,他對執政掌權的也有權柄。我們不必擔心政治的變化。他對人心轉變有權柄,我們不必擔心人對福音的態度。他對宇宙萬物的變化有權柄,我們不必擔心被學科學的人笑我們是愚蠢。一切萬事的變化都在他的掌握之下,即使不幸的事也在他的允許底下。

我們有了這樣的認識,宣教就再也不是件可怕的事了。我是帶著宇宙萬物主宰的命令出來向世人宣揚福音的。我的能力軟弱,但主有最高的權柄。世人可以不服我,但是我的背後是差我出來的主,他的權柄是高過一切的。

今天世界的情形就是,什麼都服,就是不服神。不服神的結果就是:為自己塑造偶像。權力、金錢、情欲成為人代替神的偶像,我們拼命最求這些華麗的事物,尋求自我的滿足。什麼神?什麼永生?早擺到一邊去了。即使人心不服神,但人的命運仍然是在神的手中,有誰能掌握自己的生命,讓自己的生命再多活一刻?我們雖意志上不服神,卻躲不過在人生的結局,要面對神的審判。

所以弟兄姐妹們,讓我們清楚知道,我們出去宣教是帶著主的權柄出去的。不管世人的反應如何,他們的命運都在神的手中。我們是神福音的使者,當我們帶著使命出去時,我不再看到自己的膽小,自己的軟弱,而是看到主高過一切的權柄、及主的能力。

有一位宣教士楊一哲,他蒙主呼召去到佤邦宣教,那是一個世界毒品的主要輸出地,一個龍蛇雜處,幫派橫行的地方。有一次他從山裏出來,路上遇到一個游擊隊,手上拿著一隻衝烽槍,對著他怒聲大喊,說的是緬甸的語文,他也聽不懂。當這個游擊隊員,衝過來拿著槍對著他時,他心想:完了,出師未捷身先死,為主宣道,結果是為主殉道。他本想反正要死,就跟他拼了,聖靈責備他,你出來傳道,怎麼變成了強盜了。他不知道哪裏來的勇氣,指著天對游擊隊員大聲講道,用中文說:「我是天地萬物的主宰,主耶穌所差派來的宣教士,為了把福音帶到佤邦的人民。你如果敢跟耶穌作對,他一定不會放過你的。」只看到那個人臉色一變,看著他的後方,不停的發抖,最後跪在楊一哲的面前,趴在地上,不停發抖。楊一哲用手一指說了聲:你走。他抱著槍,連滾帶爬的跑走了。這是怎麼回事?楊一哲他自己都不知道。但他深信是神保護了他,一個為主宣教的人,主必派遣天使四圍保護他。

弟兄姐妹,我們為主傳福音是帶著主的權柄,他是天地萬物的主宰,沒有任何權柄大過他。我們應該滿有信心的為主征戰。當200年前,馬禮遜坐船到中國宣道的時候,船上的人笑他:「中國人心剛硬,他們根本不會信你那套,他們會把你抓起來,你可能生命都保不住。你到那裏去,根本不能做什麼。」馬禮遜回答:「我不能,神能。」你相信神的能力嗎?你相信基督的權柄嗎?你所傳的道不是你的,是基督派你出去傳的,有了這樣的信心,我們應該勇敢地走出去,無所畏懼,為主傳道。

宣教的內容:作主門徒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19~20a)
我們都十分熟悉這段話,這是主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句首就是一個連接詞「所以」,表示耶穌向我們頒布大使命,與他擁有天上地下最高的權柄有因果的關係。因為他是天地的主宰,他有權利命令我們去普世執行他的計劃。因為普世萬民都在他的主權底下,所以他在乎那些還沒有聽到福音的人,他願意向萬民發出呼聲,呼召他們歸向神。

大使命的內容是什麼呢?這句話有四個動詞:去、使作門徒、施洗、教訓,其中主要的動詞就是使作門徒,這是命令語氣,代表這是是主耶穌對他們的的命令。這命令重不重要?非常重要。因為這是主在復活之後、升天以前一再對門徒的吩咐。我們知道人在離開世界之前,所留下的最後的話,通常就是他最在乎的事。可見主非常看重福音的大使命。在四福音中、及使徒行傳中,都記載了主叫門徒向萬民傳福音的命令。既然是主的命令、又這麼重要,我們就必須聽從。從教會的歷史中我們也看到,整個教會遵行主的命令,改變了人類的歷史。

我們有心要遵守主的命令,要讓萬民作主門徒。但這裏有個先決條件,這些領受命令的人都是主的門徒。他們必然要自己先是主的門徒,才可能使人做主門徒。我們就是主的門徒代代相傳帶領出來的一群人。我們這些被帶領成為基督徒的人,同樣的也應該是主的門徒,如果我們不知道自己門徒的身份,或者不願意做主門徒,是不可能帶領人做主門徒的。
那首先我們就要知道,做主門徒是什麼意思?「門徒」這個字只出現在四福音及使徒行傳。按照字典這字本身有學生、追隨者的意思。
• 跟隨主:首先我們看耶穌親自呼召門徒跟隨他,所以門徒首先就是願意回應主呼召,跟隨主的人。
• 從主身上學習:「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太11:29)
• 願意為信仰上代價:「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 順服主的差遣:「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污鬼;」(可6:7)

所以當一個門徒是不容易的,那我能不能不當門徒、只當信徒呢?聖經中從來沒有有把門徒、與信徒,當作基督徒中的兩種階級,分別看待。行傳中也把後來歸信的人稱做門徒、有的地方也稱為信徒,門徒、信徒不是基督徒中的兩種階級,只是信徒強調歸信福音,門徒強調跟從基督。一個人歸信基督,也就應該跟隨他、順從他、為信仰付上代價。這不是一個判斷得救不得救的條件,也從沒有門徒比信徒更進深一級的想法。就像追求成聖一樣,是每一個信主的人都該努力追求的,如果我們還做不到,就要好好努力反省、靠著聖靈的幫助再加油。並不會有:「如果還作不到,就不得救。」這種說法。
我們了解作門徒的意義了,那要如何使萬民做主門徒呢?聖經告訴我們去、施洗、教訓,這三個分詞就是描述使人做門徒的三個行動。接下來我們一一討論:

1. 去:到未聽聞福音的人那裏去。要去首先要知道萬民在哪裏?也就是先認定我們傳福音的目標,就是所有未信的人,包括我們身邊未信的親友、遠在海外未曾聽聞福音的人。這些都是我們應該主動接觸的對象。主耶穌命令我們去,不是叫他們來。我們慣常都有一種惰性,喜歡躲在教會這個安全的空間,與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好像是向外界宣稱:「天國之門為你開,要得永生快進來!」主耶穌從來沒有叫我們被動地躲在教會這個小圈子內,守株待兔。像在池塘里釣魚一樣。主叫我們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要做到主的命令,有時候就要犧牲自己的喜好的環境、到一個我們不願去的地方,違背我們原本的害羞個性,主動的向人付出關心。這對我們來說真是難啊!

歷世歷代的宣教士都走過這一條路,貴州的石門坎原本是個非常偏僻的蠻荒之地。十九世紀末,苗族人躲避戰亂跑到這裏來,有四個苗族人聽說有一位宣教士,來到了中緬邊境辦學校,他們走了幾天的山路。邀請這位宣教士進來石門坎。這位22歲年輕的宣教士伯格理,一個人來到了石門坎,一切從零做起,學習苗語、發明文字、翻譯聖經、辦學校、開教會、辦醫院、改正當地人喝酒的惡俗。他的工作極其艱苦,要克服固有文化對他的抵抗。他完全把自己當成一個苗人,說苗語,吃、住完全與他們一樣。甚至在英國為他們爭取奉獻。他常常在困難時,一個人掉淚,主的大使命激勵了他。他之所以千里迢迢被主帶到中國來,不就是要帶領一群人歸信主嗎?他為當地人治病,打疫苗、種牛痘、照顧麻風病人。花了28年,開辦了100所學校。把石門坎改造成苗族文化復興的中心。造就了上萬個學生,以及苗族歷史上第一個博士。最後被傷寒傳染,51歲就英年早逝,埋葬在石門坎,可以說是為苗人擺上了一生。他死時,上千苗人為他痛哭失聲。

他不是待在英國舒適的環境,而是為了中國人聽聞福音而獻上自己,走進最偏遠的邊疆。從伯格理離世到現在差不多100年了,石門坎的事跡仍為當地人所津津樂道。就連當年在貴州擔任省委書記的胡主席,也不能不對伯格理發出讚嘆。
我們身為中華兒女的,不知道會不會有種感恩圖報的心,看到前人為福音捨身,我們也該急起直追。我們有12億的自己的同胞尚未歸主,能不能從我們當中也有當代的伯格理出來。去到主所要我們去的福音前線,為主做工。「去」是使人作主門徒的第一步。如果我們仍貪圖安逸的環境,沒有主動的出去,最後必然一事無成。初代的門徒如果一直待在耶路撒冷、不被逼迫四散分開,可能今天還沒有人來向我們傳福音。我們今天的外邦基督徒,所信的福音是有人冒著危險,千辛萬苦傳過來的,我們也是應該走出去,到福音需要的地方。

2. 施洗:使人做主門徒第一步是有人願意去未信的人中間,將福音傳講得全備,讓他們歸信基督。我們的責任是把福音傳講清楚,並邀請人接受。歸信的過程是聖靈的工作,不是靠我們的口才,不是靠我們用智慧說服別人。但是,我們絕對不是袖手旁觀,而是要積極的參與在其中,用各樣方法,把人完完全全地帶到主面前來。主的工作要人的順服來完成,這是主給我們的權利,他本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派天使來做,一定比我們做有更大的果效。但是主卻要我們來做,這是他看重我們,讓我們與他同工,借此激勵我們的信心。

在一個人信主了之後,接下來一步是為他們施洗,歸入父、子、聖靈的名下。這是與歸信同樣重要的。初代教會的人受洗與歸信是連在一起,一信主就必然受洗,這是個常理,沒有例外。為什麼受洗重要呢?因為它代表了重要的屬靈意義,不單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儀式。受洗的背後,代表我們歸信主的人,要在主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死,而我被浸在水裏,代表過去的舊我與他一樣已經被釘死。基督又從死裏復活,我從水裏起來,代表我也領受一個復活的生命,不再是過去的我,而是基督的新生命在我裏面活著。要使人成為主的門徒,不能不明白這層意思,不是舉手決志,口裏說信主就大功告成了。一定要讓信主的人明白受洗的意義,乃是要告別過去犯罪的本性,把它釘在十字架上,在死的形狀與基督聯合。然後決心活出新生命的樣式,在復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不願與主同死、同復活是不能做主的門徒的。我們一定要在傳福音時跟慕道友講清楚,不要糊裏糊塗信了,後來發現與自己的期望不合,又糊裏糊塗的離開。一個作主門徒的人絕不能如此。

另外有的人會有個疑問,施洗時「奉父、子、聖靈的名」是什麼意思?「奉父、子、聖靈的名」原文「進入或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父、子、聖靈」是神的三個位格。而這裏的名,原文卻是單數,表示只有一個「名」,這句話包含了三位一體的真理。名字代表一個人的實際,父、子、聖靈的名就是代表三位一體的神。所以受洗「歸入父、子、聖靈的名」,就是藉著洗禮將人帶進,與三一神屬靈聯合裏。我們得重生是三一神拯救的作為,聖父在永恒中定下旨意、聖子成全救恩、聖靈進入我們內心感動我們,我們才得以放下自我,接受福音。受洗的過程三一神也是積極參與在其中,我們藉著受洗,表明與主同死同活,進入父、子、聖靈裏面,與他們聯合。

這不僅是個外表的儀式,我們千萬不要輕忽它。有的人有錯誤的觀念,信就得救了,受洗不受洗不重要。甚至引用十字架旁與主同釘的強盜,沒有受洗也一樣得救。我們今天不是在講如何才能得救的問題,是講遵行主吩咐的問題。能遵行主的吩咐時不去遵行,這是代表什麼?十字架上的強盜根本沒有受洗的機會,如果我們今天也是身不由己、無法受洗,那沒有話說。如果是信心還有保留,能受洗而又不願受洗,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可能是我們信心還有疑惑?可能是我們不願為主付上代價?可能是我們還沒有決心與主同死同活?不管如何,當事人自己要好好問自己為什麼不願受洗。如果明白主要我們作他的門徒,緊接著就吩咐我們為信主的人施洗,就可以知道,信主與受洗是連在一起的,受洗有深刻的屬靈意義、不是我們可以隨意忽視的。

3. 教訓:最後一點使人作門徒的途徑,就是教訓信主的人遵守主所吩咐的話。三字經有句話∶「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我們帶領了一個人信主,然後就不管他了,放任他自生自滅。這像不像生了孩子,卻不教養他。如果他最後信心喪失,離開教會,那是誰的責任?身為主的門徒,既然領受了主傳福音的大使命,就要把事情做到底。把人帶進門了,還要將主的話教導他們,讓他們遵行主的命令。

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雅各書又說:「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可見遵行主的命令是何等重要,要做主的門徒,不能把主的話當耳邊風。耶穌的門徒中有好多人半途而廢、離開了他。約翰福音中說:「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這些人到哪里去了?又回到世界中追求自己的利益了。他們還是門徒嗎?根本不追求主了,當然算不得門徒了。我們傳福音,是要讓人作主門徒,一定要讓人知道作門徒的要求就是要順服主,如果說自己信主,結果還是自己作主,最後他的信心一定是搖擺不定。因為根本信主的心態就不對、沒有做門徒的心理準備。我們傳福音,絕對不可以把人糊裏糊塗的帶進教會,最後又讓他們糊裏糊塗的走掉。這在主面前是無法向他交賬的。

帶領人做門徒的目標是,把主的教訓教導門徒,讓他也能去教導別人。提摩太後書中說:「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如果他也能去帶領其他的人做主的門徒,訓練的目的就達到了。我們雖然沒有親自跟隨過主,但是主的教訓卻代代相傳,傳遞到我們身上。我們的責任就是,繼續的將它傳遞下去,讓人作主門徒,並能忠心把主的教訓繼續向別人傳遞。所以我們出去宣教絕對不是做蜻蜓點水的工作,(hit and run)打了就跑。我們去的時候做的轟轟烈烈,我們走之後就後繼無力。我們宣教的策略是建造一個能夠延續下去的事工。工作的果效要延續,一定要有人被建造起來才有用。人的建造需要長時間的投入,絕不是蜻蜓點水所能奏效的。所以教會支持任何宣教機構,差派短宣隊,絕對是連續幾年做下去,一棒接一棒,不斷繼續傳下去。就算不能經常過去看他們,平時還是用網路電話連絡。為了要建立一群忠心,又能夠去教導別人的人。

福音的火種、薪火相傳、生生不息,傳了兩千年還沒有熄滅。這就是因為教會遵行主給我們的大使命,往萬民中使人做主的門徒。我相信這個使命在我們手中更會發揚光大,繼續代代相傳下去。

宣教的保障:主必同在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19~20b)
宣教不是一件浪漫的事,是一場屬靈征戰。在宣教的工場,就是爭戰的前線,我們可以說是曝露在仇敵的攻擊之下。我們要去把人心從撒旦的權勢底下奪回,仇敵不會輕易罷休,牠會利用各種可能的機會攻擊我們。在這個時候,主的同在就是我們爭戰的最大保障。

我們平時不感受到神的同在有何不同,好像神同在只是個表面上祝福的詞句,沒什麼意義。一旦自己面臨爭戰的時候,就有強烈的需要,希望神的同在。此時最想做的事就是向神發出禱告:「神啊!求你保護我,不要離開我。」

神早就應許我們,當我們是為了神而爭戰時,神絕對會保護我們。舊約有許多經文提到以色列民與外邦爭戰的時候,神曾安慰他們:「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申20:1)耶路撒冷的居民面對強敵的時候,神安慰他們:「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不要因這大軍恐懼驚惶;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代下20:15)

主耶穌也同樣給我們應許,當我們為了大使命出去,使人作主門徒時,他就必定與我們同在。他絕不會留下我們一人孤軍奮戰,我們有這樣的應許,心中充滿了平安,這是我們得勝的保障。

自2006年起,我們教會就一直在服侍一群遠處的弟兄姐妹。有一年局勢正緊張,為了怕惹麻煩,盡量不通電話、也不寫電郵。與他們聯系十分不便,久不連絡,似乎就斷了音訊了。我當時己經計劃好要過去,但又不知道他們是否另有安排。臨時接到通知,他們今年不需要了。那是我心中充滿了焦急,常常舉目望天禱告,好像服侍了幾年,似乎有種接不下去的感受。我就求神另外安排行程。我告訴一位弟兄,我想出去,但是不知去哪裏?弟兄幫我問了一下,終於找到了一個地方有需要。我心中充滿了感謝,終於能夠上路了。

那年冬天,天氣惡劣,我經過長途旅行,終於到達宣教的場所。第一天晚上睡得不安穩,夜裏4點爬起來,頭痛欲裂,我趕快吃了兩顆止痛藥,倒下再睡。沒有一點效果。我心想糟糕了,8點要開始講道,老遠跑過來,這下怎麼辦?我跪在床前禱告,想到了牧師、以及教會裏為我代禱的弟兄姐妹們,他們的面孔出現在我的腦海中。我想到了我不是一個人在這裏,眾人的禱告與我同在,主自己與我同在。我出來是為主做工,主一定會醫治我的,我迫切向主禱告。十幾分鐘後我躺下去竟然漸漸睡著。7點起來頭已經好多了,8點聚會我完全正常,連續與弟兄姐妹分享3天的信息。經歷了這事以後,我心中充滿感恩,對主更有堅定的信心。他沒有撇下我不顧,在困難中,給我足夠的力量服侍他。這是我親身的經歷,你也可以經歷同樣的見證。

你是主的門徒,當你願意獻上自己服侍他的時候,他必負責到底,他不會撇下你孤單一人、面對困難,必要與你同在。弟兄姐妹們,主是信實的,只要我們願意服侍他,他一定會賜下足夠的力量。這是你可以親身經歷的事。

結論
從上面這段經文的討論,我們知道了宣道的大使命需要主的權柄,他是我們宣道勇氣的來源。宣道的行動是要帶領萬民做主的門徒,其中包括去到還不信福音的人中間、為相信的人施洗、教導他們遵守主的命令。宣道的保障是主必與我們同在。

大家聽過了有關大使命的信息已經非常多了,可是為什麼真正願意付諸行動的人並不多呢?因為當門徒是要付出代價的,要為主傳福音,需要花上功夫裝備自己。我們今天生活都已經這麼忙了,怎麼還找得出時間來裝備自己,學習作主門徒呢?大家不要氣餒,你的難處,也是我的難處。我也是整天忙得時間不夠用,好多該做的事都只好先放在一邊。不要為自己現在還不能積極投入而灰心,住所想我們要的是一顆順服的心,我們只要把人生方向對準了主,將來一步一步就會走到這個目標來。最怕的是我們連一個願意的心都沒有,那就不可能再能期待有什麼事會發生了。你願不願意把自己獻給主,順服他的命令,自己做主的門徒、還願意有一天能帶領人做主的門徒。只要你有一個願意的心,主就會讓事情慢慢成就。

有時我們想到前面的挑戰又大又難,會懷疑自己是不是不自量力?普世福音的工廠這麼大,四十幾億的人還沒有信主。我只是一個小角色,就算窮一生之力有能做什麼?200年前中國沒有一個基督徒,120年前韓國沒有一個基督徒,如今呢?中國有將近8000萬,占人口的6%,韓國有將近1500萬,占人口的31%。韓國有一萬多宣教士向海外宣道,遍布世界各地,是美國以外最大的宣教國家。不要忘記在100年前,什麼都沒有,沒有人看好會有今天這樣豐盛的成果。那第一個做這件事的人是不是傻瓜呢?不是的,神感動了他,他順服了神的命令,就帶著一股傻勁去做了。許多人就都被神感動,前仆後繼的投入。

宣教是神的手在動工,如果不是神的祝福,誰有辦法在沙漠裏開江河、在曠野中開道路。我們是一滴水,福音的工場像一片沙漠,當一滴水滴在沙漠裏,瞬間就不見了,但一滴接著一滴,匯聚成源源不絕的大河,沙漠就被改變成為綠洲了。我們今天的投入,後代的子孫就能看到福音的成果。這是我們所堅信的,我們信的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神的能力,因為基督命令我們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他就一定會做成這事,你信基督的話嗎?你願意聽從他的命令嗎?你願意以行動投入宣教的工作嗎?就從今天開始吧。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