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只要愛神、愛人就能得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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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網論壇上與一位天主教徒討論得救的途徑。他提出疑問,為何耶穌告訴一位律法師,只要行出愛神、愛人的要求,就可以得永生?以下是我與他的討論。
Petros:
為什麼律法師不信主耶穌,但愛神,愛人也可以得永生?
路加福音10章: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這個不信耶穌的律法師,主耶穌為什麼說,他只要愛神愛人就可以得救?

阿斗:
愛神的人當聽到福音,必會信基督
(太19:16~21)16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太10:40)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路10: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約14:1)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約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8:42)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約12:44)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

信神與信神的兒子是不能分開的,說愛神但卻不信神所差來的基督,是不可能的。

Petros:
猶太教都明白,要「愛神愛人」。

你在假設他們不可能真的愛神愛人.

你這個假設未必正確,他們總有些人能做到愛神愛人吧。

阿斗:
這不是假設,這是按照聖經來的。知道愛神愛人,跟做出愛神愛人是不同的。許多人都知道行善,但卻又做不出來。

聖經上耶穌說了:
(路10: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約14:1)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信神的人必要信神的兒子,如果說自己信神卻又不信神的兒子,那就不是真信神。
你常喜歡找出一句聖經就來推結論,聖經不是支離破碎的。為何不把相關的經文綜合起來,一起來看呢?任何神學的推論必定要通過,整本聖經的考驗的。

Petros:
主耶穌說愛神愛人就可以升天堂,
你硬要加個「信」字上去,為前提,

如果真的沒有人能做得到,主耶穌倒不如,學你一樣加多一個"信"字為前提

或者改一改:

不要說愛神愛人了,不如直說,信神愛人吧.大家更易明白.

那個律法師是看舊約的,

舊約就是律法,

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不是"信"

阿斗:
這不對,歷史上所有稱義的人全是靠著信,沒有一個靠著行出律法得被稱義的。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這是新約作者對舊約的理解。
(羅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加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來11:17)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雅2: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亞伯拉罕的時代連律法都還沒有出現,他被稱為義,完全是按著他對神的信。
律法只是把人圈在罪裡,讓人知道不憑著信是無法回到神的面前。

即使是舊約時代蒙神拯救的人,也是憑著信,不是憑著行律法。主張舊約時代憑行律法得救的人,過去還有些基要派的人主張,現在幾乎沒有了。你如果認為如此,舉出一些人的著作來支持你的論點好不好?

Petros:我只說了3.5句話,說錯了那句呢?
第1句沒錯吧.
第2句,摩西5經,是律法書,是很多人都同意的.
第3句,是主說的.

第3.5句,是我說的.目的是想大家易明白一點.
聖經說信徒是主的羊,我加了一句"不是狗".
只要「信徒是主的羊」是正確,我那句「不是狗」也對了.

同樣地,
只要「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是正確,我那句「不是信」也對了.

阿斗:「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這點我沒有疑問。你在後面加「不是什麽」我都不在乎。那根本不是救恩的重點。

我所不同意的是:「有人能夠憑著行出律法所要求的愛神、愛人而得救。」

事實上救恩歷史上、不管是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也好,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也好,全是憑著信得到神的拯救。希伯來書11章4~34節講得更清楚了: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5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 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7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8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 9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10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11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 12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13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14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15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16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17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18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19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20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 21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神。 22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23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24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 25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 26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 27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28他因著信,就守(或作:立)逾越節,行灑血的禮,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以色列人。 29他們因著信,過紅海如行乾地;埃及人試著要過去,就被吞滅了。 30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 31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 32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 33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 34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

整個就在講舊約時代的人因著信得神喜悅,被神稱義。

律法的頒布只是在教導以色列民,當如何行才能符合神的心意。但是行出來的動力是什麼?就是信。憑著自己的力量,沒有人行的全律法。信就是承認自己的不行,依靠神的赦免。當靠著信得到神的恩典,神不按我們的罪,判我們為有罪時,我們才得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

憑著行為稱義的想法,總是帶著人的驕傲,我能做出一些好行為來,憑著這好行為,神就得稱我為義。這本身就是把稱義的功勞往自己身上攬了。是很要不得的想法。

你如果支持這種想法,請找出經文支持行出律法可以得稱義的例子來給我看看。

Petros:
帶著驕傲,根本不是愛神愛人.
假的愛神愛人,不是我們討論的範圍.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按你的說法,沒有「信」,是不可能愛神愛人.那麼:
耶穌騙他說, 「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其實是不可能行的),就必得永生。」
不能行,還叫人這樣行,耶穌就是騙人的了.

阿斗:
這個問題在另一個帖子已經講過了
耶穌這不能說在騙人。他針對律法師心中的癥結,提出對他的挑戰。

耶穌在這裡是要解決律法師心中的何種問題?律法師向主耶穌發出兩個問題:「永生」和「鄰舍」,這兩個問題是相關的。各代表他背後存在對救恩的誤解、與錯誤的動機。

首先我們來看「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麽才可以承受永生?」他爲何要問這個問題?他並不是真心的提問,而是對耶穌的試探,也就是出於不信耶穌的心,對他的教導的質疑。耶穌對永生的教導,從路加福音上所另一處記載的,我們可以參照來比較。另一處是個少年的官,問的是同一個問題: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麽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18~30)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除了遵守愛神、愛人的誡命之外,還要來跟從耶穌。也就是說除了遵行律法之外,還要信靠他。那為什麼同樣的問題在路加福音10章,對律法師說的不一樣呢?耶穌對不同動機的人有時會有不同的回答。一個是想要更從耶穌但卻捨不得自己的錢財,另一個是想要試探耶穌,以為憑著自己守律法的好行為也能得永生,不信耶穌所教導的。

耶穌回答律法師:「律法上寫的是甚麽?你念的是怎樣呢?」...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耶穌就讓他自己回答律法的要求,並要他去做出來。

要行出律法是猶太人從摩西時代就已經知道的事,人做得到做不到,那是人的問題。神如何要求,是神的標準。不能說神知道人做不到還要求,就是騙人,那神在律法上要求的,以色列人做不到的事多了呢,那難不成神定下律法就在騙人?不能這麼說嘛!

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愛人,這是神的標準。他都知道,但是他做得出來嗎?如果做得出來愛鄰舍,還明知故問誰是我的鄰舍嗎?就是做不出來,才推說不知道誰是鄰舍嘛!就好像老師問我功課做了嗎,我反問什麽是功課,那我顯然功課還沒做。

所以說耶穌是因著他心中的問題回答他,不是兩種答案,更不是騙人。就是要凸顯他知道律法卻行不出來的矛盾。那要靠麼力量才行得出來呢?耶穌這裡沒有直接告訴他。

但是從另一處對少年的官的回答就可以看出來了,要放下自己所引以為傲的產業,來跟從他。跟從耶穌就是要成為耶穌的門徒,也就是要信靠他了。門徒認為耶穌的標準太難,無人能做到,但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這也是承認人的能力有限,不再靠自己的努力,完全信靠神的意思。

如果律法師聽了耶穌的話,願意努力去做看看。當他知道自己行不出愛神愛人的時候,應該也會承認,若不靠著神的恩典,就算簡單的愛神、愛人的要求,單憑著自己的努力,也是達不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

所以這兩個回答不是衝突的,信與行出律法,不是對立的。律法叫人知道該如何做,信讓我們靠著神賜下的力量行出來。把它們對立起來,說:「不必信,只要行律法就得救」;或是說:「律法是沒用的,把律法中神所定規的行為標準丟一邊」,都是極端的想法。

2 則留言:

  1. 嘿!漢生
    我是李旭登
    我回給您的mail收到沒?
    因久沒回音,故藉此一角打擾了
    我現在住在宜蘭冬山,主職為家庭主夫兼職務農,有空來玩喔~~~
    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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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收到了,收到了。
    知道你很好,我為你高興。
    你的樣子一點也沒變,還留小平頭,簡直就是當兵時的樣子。
    我很羨慕你,過農家的生活。吃自己種的東西,我家也有個院子。也有個菜園,瓜果種下去,沒時間摘,放到爛掉。
    我們已經年近半百了。真的要珍惜時間啊!
    會的,有空一定到宜蘭來看看你,讓我家的那兩個小孩,也接近一下大自然。

    好了,我們再聊。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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