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3日 星期日

從「女人講道」問題看解經原則

preacher.gif
「女人可不可以講道」是今天教會相當具爭議性的問題。在過去並未有如此強大的男女平權思想,這問題並未被重視。但因今日女性知識、地位提高,在職場上不乏能幹、口才便給的女性經理人,而教會面對日益增加的女性全職傳道,「能否讓姊妹講道」才開始在教會中熱烈討論。
討論過程中難免動血氣,把一個經文解釋與應用的問題,升高到神學或真理的高度。甚至正反雙方互相批判、互不往來。

事實上這個問題追根究底就是三段經文的解釋的問題。兩處經文被反對者用來反對女人講道;即是提摩太前書2:12,及哥林多前書 14:34。一處被贊成者用來支持女人講道;就是哥林多前書 11:5。要解決這個爭議,對這三段經文的研究是不可或缺的。與其流於意氣之爭、各說各話,不如好好鑽研這三節經文的解釋。我們都相信聖經的權威。至於釋經上的不同見解,何妨抱著開明的心,把雙方的解法攤開來討論。真理越辨越明,不願意心平氣和聽別人意見的,反而是把自己的路走窄了。

本文想就這三段經文,在解經的層面上提出調和雙方差異的看法。我所採用的解經法是肯定經文正面而直接的意義,以字意解經為基礎、尊重聖經作者寫作當時的原意、並考量當代受信人在讀到經文的領受。從經文中整理出不因文化、時空而變遷的屬靈原則,應用在今天的教會。我不會刻意繞過一些不願接受的教導,因為規避不談並沒有解決爭議。把疑惑之處搞清楚反會增加我們的信心。以下想跟各位分別討論這三段經文:

提摩太前書2:8~13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 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隻要沉靜。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本段經文不在強調男女地位的高低、或男女事奉的角色;而是在教會中的男女應以順服神來表達出整體的見証。男人順服的表現在潔淨內心的忿怒和紛爭,以敬畏而聖潔的心向神禱告。女人順服神的表現則是藉著順服神所給男人的權柄表達出來。其方式是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

保羅在這裏強調人類被造的順序,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因此人應遵重這個順序。男女之間有正確的對待關係。這裏的男人、女人都是單數名詞,可指一般男女信徒,也可能家庭裏的丈夫與妻子。活泉新約希臘文釋經中的解法。就是將這兩字解成丈夫與妻子,就是叫妻子要順服丈夫。保羅此處對女人教訓、轄管男人的禁令的范圍限定在夫妻之間。因當時教會的形態多是以家庭教會的形態為主。保羅在對著這群信徒的教導事實上是對著一對一對的夫妻說的。他強調女人應以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表達出對神的順服。這與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二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完全相合。女人要順服的是自己的丈夫,不是教會中所有的男人。

如果將這兩字指教會中的弟兄與姊妹的話,那就是要求姊妹順服弟兄了。這可以在教會成為一個通用的原則嗎?如果凡是姊妹都要順服所有的弟兄,那會不會造成教會更多的問題?舉個例子,兒童主日學大部分老師都是姐妹,如果今天有一個青年人弟兄不服管教,不准姐妹老師管他,教會應當支持姐妹還是弟兄。另一個例子女執事在辦理教會聖工的時后,指定弟兄同工做事,弟兄拒絕,理由是姐妹不能轄管弟兄。按這種邏輯,連師母也要聽教會中任何一位弟兄的話了。教會還有秩序存在嗎?

如果將這節經文解作禁止女人講道的話,與下列兩節經文就有砥觸了: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多2:3)

在今日教會的應用上,這段經文保羅並不是要定下一條禁止女人講道的命令,而是強調教會中男女順服神的見証。這個解法肯定經文的直接的意思,並沒有拐彎抹角。女人順服神賜給男人當頭的權柄,是不隨時代變遷的屬靈原則。不是隨文化變遷的暫時命令。

我接受以上這種解釋,因它尊重原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對例外也都有合理的解釋。不像有的釋經者如支持同性戀者,以文化轉移來削弱經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把正的講成反的。這完全是以既定的立場來曲解聖經,是非常要不得的。

我們必須堅持的這樣的原則: 「神默示的聖經不會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的是人對聖經的理解。」所以對於表面上看起來好像相互砥觸的經文,必然是要去找到合理的解釋,使經文的理解是相互調合,前後一致。接下來就針對下一段經文來討論。

哥林多前書 11:5
「凡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大家都清楚這裡的「講道」是翻譯錯誤,原文是(propheteuo) 應該翻譯成「說預言」。然而說預言的意義是什麼?十四章就有很好的解釋。下面我們一節一節來看什麼是說預言:

1. 先知講道是個要切慕的屬靈的恩賜:「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林前 14:1)
這整段是在討論哥林多教會因方言造成的聚會秩序混亂。保羅為了要糾正追求說方言者的過度狂熱,他提出作先知講道(說預言)來作對比。他說與其追求方言恩賜,他寧願哥林多教會羨慕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先知講道不單是指預測將來要發生的事,它有更廣泛的意義。Strong's 經文彙編將說預言解釋作:「預言將來事件,特別是有關於神的國度的事;宣稱唯有藉著神聖的啟示才能知道的事;在聖靈激發之下, 教導, 駁斥, 責備, 告誡,安慰他人。」下節經文就是指出說預言更廣的涵義。

2. 先知講道能造就教會:「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林前 14:3)
保羅在此將作先知講道的目的界定為「要造就、安慰、勸勉人。」神在教會中設立先知講道的這恩賜,用意就是使神的話經常在聖徒中問被宣講,使上帝的道成為活潑常存的道。先知講道不是說些與當時處境無關的內容,而是在信徒生活的環境中講論一些及時性、針對性的話語。對信心軟弱的,以真理造就他。對落入試煉中的人,以神的話安慰他。在事奉上灰心的人,以鼓勵的話勸勉他。這些話能幫助教會,因它能造就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

3. 保羅自己也作先知講道:「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隻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林前 14:5~6)
第五節保羅拿方言與先知講道對比。第六節保羅拿自己不單說方言,且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他們講解。這啟示、知識、預言、教訓四點與先知講道放在同樣的地位平行對比,事實上是對先知講道進一步的描述。啟示這字(apokalupsis)原文在新約中有很廣泛的意義。可指整個基督的福音,也可指基督要再來的預告。這字通常譯作「顯現」(林前1:7,羅2:5,羅8:19) 知識(gnosis)指對事情的理解與知性上的掌握。預言指將來事件,特別是有關於神的國度的事的預測。教訓(didach) 也有很廣泛的意義,指生活上的教導。按這四個描述,顯然先知講道是個包容性極大的工作,可包括整個佈道、安慰、神話語的教導。如果要窄化它的意義僅僅指預言將來事件,這恩賜對我們今天的教會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了。因為當今的教會除了靈恩派仍在操練說預言的恩賜外,大部分的教會已經停止了。

4. 作先知講道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林前 14:22)
方言不能使聽的人生出信服的效果。而先知講道與方言相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因為它是以可理解的語言表達真理的信息,使聽的人心產生信服的效果。

5. 作先知講道能勸醒不信的人:「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 14:24)
不信的人無法明白方言的意義,反會因為驚嚇而攔阻其接受信仰。而先知講道能以福音的信息勸醒不信的人,使他悔改皈依基督。

6. 講道可叫眾人學道理,得勸勉:「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林前 14:31)
這裏指出先知講道必須按順序而行,有人受感動說預言,其餘人就應閉口不言,慎思明辨。先知講道的功用,可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上面為什麼花那麼時間解釋說預言的意義,因為(林前 11:5)提到女人在會中禱告及說預言必須蒙頭。說預言中文繙成作先知講道,它實際的意義是什麼?它與今天教會中的講道有何不同?是否與講道是涇渭分明、互相排斥的兩回事。如果是的話,本節經文就不能用來支持婦女在會中講道,只能容讓婦女可以在聚會時,說一些聖靈所賜下對未來事情預測的話。反之則可以容讓婦女在會中講道。

我綜合林前十四章有關先知講道(說預言)這字的分析,發現它的意義相當廣泛,包含了教會中,佈道、安慰、造就等工作了。也就是婦女在會中作這些事在保羅時代是允許的。

哥林多前書 14:34
但出現了一個困難了,請看以下保羅在討論了方言和先知講道之後所說的一句話: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表面上看來這節經文和(林前 11:5)是衝突的。怎麼會前面容許婦女禱告及說預告,在這裏又要婦女閉口不言呢?這兩段節經文的衝突要如何來克服呢?

首先我們要理解閉口不言的意義。保羅從十二章起就在討論教會因方言的恩賜,造成聚會秩序混亂的問題。請看前面的經文,十四章29到30節提到:「至於作先知講道的,隻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為了避免大家搶著作先知講道,會場雜亂無章。保羅要求言另一個人得了啟示,本來講的就要順服聖靈的帶領先閉口不言。讓受聖靈感動的人一個一個被帶領出來作先知講道。因為29到30節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婦女在會中被限制說話,也是因為相同的原因。當時的婦女知識水平低落,社會地位也低下,在會中突兀的提問,或胡亂的發言造成整體的聚會秩序遭到破壞。所以保羅才會說:「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林前 14:35)

保羅叫她們閉口不言的原因,是與前面先知講道時一樣。為了聚會安靜進行,本來先講的人就要讓後來受靈感動的人講,而閉口不言。聚會時要順服聖靈的帶領,按著次序說預言是本段的重點。

如果這裏所說的叫婦女「閉口不言」是指說方言或預言,有三個解釋上的困難:
1. 與林前 11:5所說的不合了,因為林前 11:5明說可以禱告說預言的。
2. 沒必要在前面已對全體會眾規範了方言與預言的原則之後,又加追進了對婦女方言與預言的限制。好像是前面原則的例外一樣。
3. 況且緊接著的14章35節放在之這裏,叫婦女回家問自己的丈夫。難道婦女在聚會不能說方言與預言,回家向丈夫學就可以了。

最自然的解釋是,這「閉口不言」指的不是說按秩序說的方言或預言,而是在會中破壞秩序的突兀的提問,或胡亂的發言

按這樣的解法14章34節,不是與11章5節。反而是相互補足,婦女在會中可以說預言,但禁止破壞聚會秩序的任意發言或發問。這是個普遍應用的原則不隨時代,文化而改變。不減弱經文原來的意思,不規避任何可能的衝突。

文化變遷、或因地制宜是很好用的解決衝突的方法,但不能亂用。一旦浮濫使用,就搞出新派神學這套錯誤來,把聖經明白直接的意義都否定掉。去掉了聖經中的基要的信仰,我們還剩什麼,一堆沒人在乎的仁義道德。基督徒絕對不能走到這條路線。聖經的真理需要仔細考查,我們有時覺得經文不合理,往往都是沒有好好解釋而己。聖經一字一句都是神的話,在正確的理解下完全無錯誤,不容我們選擇性的相信。

以上藉著對三段經文的解釋,我傾向同意聖經中並沒有禁止姊妹講道的看法。但我也必須明白指出不禁止也絕不是鼓吹姊妹講道,畢竟姊妹講道的例子在聖經中是很少見的。容許婦女講道的作法,事實上就是容許姊妹在教會中擔任領導的角色。因為在教會講道,就會在教會慢慢產生領導的權威。我傾向應儘可能以弟兄承擔講道的責任為優先,這是與神造男女各有應扮演的角色有關。但也不是毫無彈性,可按實際情況可以有權宜的作法,如果沒有適合的弟兄出現,有講道恩賜的姊妹,為神國事工的緣故,自應義不容辭的出來。如士師底波拉,新約中的百基拉教導亞波羅。

放眼今曰宣教的禾場,容讓姐妹講道是不得不有的作法,弟兄願意出來,姐妹何須強出頭呢,就是因為沒有能教導的弟兄阿!我曾參加一個大陸家庭教會的培訓,看到參加培訓的傳道人中,三分之二是姊妹。一方面我以戰競的心來教導,因我並不比台下受教的屬靈上更成熟。而神既然賜下教導的恩賜,把我放在這位置,我只有盡其所能,忠心教導。另一方則看到教會中弟兄缺乏的問題,如果弟兄不努力追求長進到足以領導教會,焉能以限制女人教導的經文來限制神所與起的使女呢?

我充分尊重每一個婦女的講道者,也尊重不讓婦女講道的想法。畢竟這不是基要真理的偏差,應尊重各教會領導對聖經解釋方法的差異。何妨在這問題上彼此包容,竭力持守合而為一的心。

2006年8月10日 星期四

與反對女人講道者對談

harbin_follow.jpg
前一陣子在基督新報論壇貼出了一篇討論女人講道的文章,引起了熱烈的討論。我的立場算是保守的了,但遇到了比我更保守的,我只好暫時往左靠了。這幾位與我辯的反對女人講道的大陸基督徒,通稱為傳統意見者。以下是雙方的辯論:

阿斗:請看我原寫的「女人可以講道嗎?」

傳統意見者:理解聖經的時候,不應該加上當時的時代背景.聖經的話語是適用於所有時代的. 加上時代背景就加上了人自己的意思。

否則,非基督徒就會問: 舊約新約都是千年前成文的.哪一些是適用於當今時代的?

阿斗:不研究當時的時代背景,就很難了解原作者說這些經文的意義,並經文對當時信徒的意義。如果連原義都不尊重,更容易流於隨意解經。拿今天人的思想來套在古人的身上。
例如:
眾弟兄都問你們安。你們要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林前16:20)
有人就要求今天的弟兄姐妹也要親嘴。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
有人就要求今天弟兄禱告也要舉手。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
有人就說今天胃口不清也要稍微用點酒。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林前7:27)
有人就說今天未婚者也要不結婚。

不考慮文化差異,以上的經文解得通嗎?

舊約新約都是千年前成文的. 但聖經的原則是適用於當今時代的。要找出聖經的原則,必須了解聖經作者寫下每句話的意思。望文生義難免隨己意解錯經。今天很多靈意解經的人,常常一人一套,沒有客觀的標准。我信聖經有客觀的意義存在,一定要小心考察原意,再正確地將原則整理出來,應用在今天的時代。

傳統意見者:解不通的地方也不能亂解,而且有的人解不通不見得所有人都解不通

眾弟兄都問你們安。你們要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林前16:20)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林前7:27)

這幾個地方都可以按原意解釋

時代在變,但聖經不變..如果要與時俱進的理解聖經那就難免會加上當代人自己的意思, 難免會曲解聖經. 而且,既然末世近了,那麼時代是在變好還是變壞呢?

阿斗:我傾向應儘可能以弟兄講道優先,但也不是毫無彈性。有關婦女講道的問題,事實上是與姊妹在教會中領導的腳色有關。在教會講道,就會在教會慢慢產生領導的權威。

有關姊妹在教會中領導的問題,我傾向應儘可能以弟兄出面領導優先,這是與神造男女各有應扮演的角色有關。但也不是毫無彈性,可按實際情況可以有權宜的作法,如果沒有適合的弟兄出現,有領導恩賜的姊妹,為神國事工的緣故,應義不容辭的出來。如士師底波拉,新約中的百基拉教導亞波羅。

我充分尊重每一個婦女的講道者,也尊重不讓婦女講道的想法。畢竟這不是基要真理的偏差,應尊重各教會領導對聖經解釋方法的差異。何妨在這問題上彼此包容。

這是一個解經的爭議,而且雙方都有各自的理由。在未達成一致的看法的時候,彼此尊重視最好的相處之道。你自己也說了,有誰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的解經一定正確。就為那可能的錯誤,我也尊重那與我解法不同的人。何況這還不是基要真理,只是教會對經文實踐上做法不同。

今天宣教士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姐妹,如果不准她門教導,百分之六十的宣教工作要停頓下來。我們在乎的是主所吩咐的大使命,還是堅持一節經文一定要照字面解。我們真要在祈禱的時候詢問聖靈,神如果把說預言的恩賜給姐妹,誰又能攔阻這恩賜的運用。

傳統意見者:拿這個爭論做例子. 如果當今教會裡面的現實情況是沒有女人講道, 大家對聖經的理解就很容易一致,也就沒有這麼多爭論了.

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要避免「不冷不熱」的中庸態度.

最好的方法還是相關的人在向聖靈祈禱的時候詢問聖靈.

我支持姐妹在教會服侍. 但是不應該講道, 因為瞎眼領路是害人害己的.

哥林多前書
14:34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 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14:36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阿斗:「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但作先知講道(說預言)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林前14:6)

女人不講道,那造就、安慰、勸勉人總是聖經說的吧?

禱告不算講話嗎?造就、安慰、勸勉人不算講話嗎?

傳統意見者:你說:「今天宣教士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姐妹,如果不准她門教導,百分之六十的宣教工作要停頓下來。」

首先,不應該把這個現實當作允許女人講道的理由.
其次,「百分之六十的宣教工作要停頓下來」這種說法反映的是人的想法,甚至是信心不足的表現. 就像腓利認為五餅二魚不能讓5000人吃飽一樣.

阿斗:你信心足,請找出百分之六十的弟兄出去宣教代替姐妹。在幾節經文上堅持是容易多了,真正培養出百分之六十的弟兄出去宣教才看出你對這幾節經文的誠意。

那些只限制姐妹不准講道,自己又不能找到代替姐妹的弟兄來講道,是在攔阻神的工作,寧可讓群羊挨餓也要堅持自以為是的解經方式。

傳統意見者:女子能不能講道,要看姐妹們的,這本是姐妹的事。弟兄當然不用擔心是不是越過神的話
那麼支持女人講道的裡面弟兄佔多少? 姐妹佔多少?
弟兄支持女人講道的原因是什麼?背后一定有個原因,是事不關已,還是另有隱情?
聖經明文不許女人講道,是人找出各樣的理由來支持的。但為什麼有人寧願冒曲解聖經的危險支持?
這隱藏的隻有神知道。姐妹們對此的領受就看自己的了。
姐妹支持女人能講道的理由是什麼?拋去聽師傅的話后,要理清自己的頭緒,在聖經中找答案。

我個人認為女人不宜講道,但就如耶穌駁文士時說的話:你們的驢在安息日掉在井裡,那個不把它拉上來。但如果沒有這種必需時,你不應該守神的安息日嗎?

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的,是為不法不服,不虔誠 不聖潔...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為什麼這種事在各處起爭辯,在聖經上對這種事已有了定論。
提摩太書中說: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這等事隻生辯論.

在提摩太書中也提到女子不能講道的事,強調的是神造人先后的順序,和犯罪的順序。
而且在沒有提出女人不能講道之前,保羅說:我兒提摩太,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托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既是命令,就又與哥林前書相應。因為那裡也提這是到主的命令.這很明顯的經文有什麼辯別不清的呢?為什麼還會起爭辯?

有人理解說;啟示前與啟示后,聖經是不一至的。猶大書,: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聖經是神的話語,是聖靈啟示的。聖靈與神與耶穌三位一體,神看千年如一日。所以質疑聖經那還有什麼不能質疑的?保羅若前說后忘的,我們還有指望嗎?

既然是神的話語,主的命令,那神會不給我們開一條遵行的路嗎?當然不會。如果你認為上述的論點成立。那檢驗的原則如下、

假如講道女子現在全部退出講台后,你所在的教會還能否成為教會。若女人不能講道是主的命令,那教會不會因為女人不能講道而塌下。全世界有幾個教會,因為女人離開就塌倒的?反之,如果女人離開就塌倒的教會,是什麼教會?

教會是什麼?誰是頭?將來教會要如何?這些聖經上都有,不用多說。

請以此類推,你就會明白很多的道理。除非你是不信神是全能的,掌握萬有的。不相信教會是耶穌的。否則,你應該深思了。

我還想說的一句話,就是彼得對耶穌說:他(約翰)將來會怎麼樣?

耶穌是如何答的呢?

我說這話的意思是:誰怎麼樣與你何關?你要對你自己負責的。

或許有人告訴你這樣,告訴你那樣,但將來你見主時,你能說:某某人也是這樣行的,所以我就這樣行。某某人說可以,所以我認為可以。

這樣的理由在主面前能成立嗎?

傳統意見者:阿斗, 如果我們覺得聖經中的話語有自相矛盾的地方,那一定是我們理解的不對,而不是聖經不對. 聖經的每一句話都是對的.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 在理解聖經的時候,不能加上人的意思. 加上人的意思就可以找出各種方法來加上對某些人有利的解釋.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對這一類的經文,其實原文意思很明顯, 現代人不理解的不是原文而是不理解神為什麼要把這樣的原文放在聖經裡.

那麼我要問了,如果神發出一個你不能理解的命令, 要順服神的命令還是違背神的命令?

比如,雅各當時理解神為什麼要他下埃及嗎?
亞伯拉罕理解神為什麼要他把兒子獻為燔祭嗎?
還有很多例子...

他們當時一定不理解,但是都照做了.

聖經是神默示的, 就算我們對某些經文的理解不清晰,難道不應該更加謹慎一點麼?

所以說,一定要祈禱,如果聖靈沒有明確的指示要求哪位姐妹去講道,還是不要講的好. 因為聖經裡明白的說 「我不許女人講道」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這節經文不但不能說明女人能講道,而且更是強調女子與男人地位的不同。更是強調女子在神眼中的地位。

我們結合林前11:4節來論,男人禱告或講道,(可解作說預言)若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7節,男人本不應該蒙著頭 ,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

在路加福音中耶穌有個比喻,就說到男人禱告。...那個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我們聽這話語,這稅吏因為感到罪大,連本應該做的也不敢做。

這段經文正與哥林前書相應。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所以他禱告不能蒙頭。

聖經說:男人不是為女人而造,女人卻是為男人而造。

意義很明顯,就如聖經上告訴我們的:女人禱告若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男人和女人禱告或講道(說預言),在 神眼中方式都有區分。那女人為什麼一定要搶奪與男人同等的地位?

這節經文怎麼變成女人可以與男人等同的証明了?或變成廢除男女秩序的見証了呢?
這正說明女人與男人不等同。男人能做的女人不一定能做。

阿斗:雖然在女人講道的問題上我們有些不同的看法,不影響主內弟兄姐妹的關系。基本上我們都尊重聖經原文的意思,不會否定聖經的真確信。比起不信的人,或隨意解經的人容易溝通多了。解這段經文應正面肯定經文直接的意義,繞過一些不願接受的教導並不是好的解經法。今天想跟各位討論提摩太前書2:8~13。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 隻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隻要沉靜。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本段經文不在強調男女地位的高低、或男女事奉的角色;而是在教會中的男女應以順服神來表達出整體的見証。男人順服的表現在潔淨內心的忿怒和紛爭,以敬畏而聖潔的心向神禱告。女人順服神的表現則是藉著順服神所給男人的權柄表達出來。其方式是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

保羅在這裏強調人類被造的順序,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因此人應遵重這個順序。男女之間有正確的對待關係。這裏的男人、女人都是單數名詞,可指一般男女信徒,也可能家庭裏的丈夫與妻子。活泉新約希臘文釋經中的解法。就是將這兩字解成丈夫與妻子,就是叫妻子要順服丈夫。保羅此處對女人教訓、轄管男人的禁令的范圍限定在夫妻之間。因當時教會的形態多是以家庭教會的形態為主。保羅在對著這群信徒的教導事實上是對著一對一對的夫妻說的。他強調女人應以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表達出對神的順服。這與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二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完全相合。女人要順服的是自己的丈夫,不是教會中所有的男人。

如果將這兩字指教會中的弟兄與姊妹的話,那就是要求姊妹順服弟兄了。這可以在教會成為一個通用的原則嗎?如果凡是姊妹都要順服所有的弟兄,那會不會造成教會更多的問題?舉個例子,兒童主日學大部分老師都是姐妹,如果今天有一個青年人弟兄不服管教,不准姐妹老師管他,教會應當支持姐妹還是弟兄。另一個例子女執事在辦理教會聖工的時后,指定弟兄同工做事,弟兄拒絕,理由是姐妹不能轄管弟兄。按這種邏輯,連師母也要聽教會中任何一位弟兄的話了。教會還有秩序存在嗎?

如果將這節經文解作禁止女人講道的話,與下列兩節經文就有抵觸了: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多2:3)

在今日教會的應用上,這段經文保羅並不是要定下一條禁止女人講道的命令,而是強調教會中男女順服神的見証。這個解法肯定經文的直接的意思,並沒有拐彎抹角。女人順服神賜給男人當頭的權柄,是不隨時代變遷的屬靈原則。不是隨文化變遷的暫時命令。

我接受以上這種解釋,因它尊重原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對例外也都有合理的解釋。不像有的釋經者如支持同性戀者,以文化轉移來削弱經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把正的講成反的。這完全是以既定的立場來曲解聖經,是非常要不得的。

容讓姐妹講道是不得不有的作法,弟兄願意出來,姐妹何須強出頭呢,就是因為沒有能教導的弟兄阿!我曾參加一個家庭教會的培訓,看到參加培訓的傳道人中,三分之二是姊妹。一方面我以戰競的心來教導,因我並不比台下受教的屬靈上更成熟。而神既然賜下教導的恩賜,把我放在這位置,我只有盡其所能,忠心教導。另一方則看到教會中弟兄缺乏的問題,如果弟兄不努力追求長進到足以領導教會,焉能以限制女人教導的經文來限制神所與起的使女呢?

傳統意見者:問題的關键就在這裏,爲什麽中國的教會男人做工的那麽少?是男人不愛主嗎?是男人不蒙主愛嗎?都不是

正因爲亂了神的秩序。沒有尊重神的主權。才落到今天的光景。

在舊約裏我們讀到一個故事,以色列民聽見那地人高大,便喪膽,心消化了,神發怒,責備他們不信,說他們必倒畢在曠野,民就不聽摩西勸阻,沖出去了,結果大敗且被殺甚多...

因爲摩西說:你們不要去,因爲耶和華離開你們了。

在中國,雖然福音有種種的關卡,但你思想福音是怎麽樣被傳開的?是單靠人力那麽簡單嗎?在人末征戰以前,耶和華的軍隊已在前面了。

這回到問題的根本裏來,辯論女子能不能講道事小,只是引子而矣。有沒有人講道是大。才是根本。如果這是中國教會當前的光景,這算不算可憐?

我們要問:神的恩典緣何停住?還要這樣循環下去嗎?

正因爲女人沒有退回去,男人才不出來。

箴言書說:甯願住在屋頂的角上也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甯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大雨之日,連連滴漏,和爭吵的婦人一樣,

在千個男人中尚有一個義人,衆女子裏卻末找到一個。

我也覺得與阿鬥討論是件很愉快的事情,起碼大家都是本著辯明真理的態度來討論,而不是意氣用事.

馬太福音 5:6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得飽足。

我再談一下我的看法
林前 11:5 凡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爲這就如同剃了頭發一樣。

前文已經說過了,這裏的'講道' 是翻譯錯誤,應該是'說預言'.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多2:3)
這裏說的是不是講道,我覺得還是要討論的,最好有懂希臘文的人看一下..
英文是teachers of good things

總之,我覺得要堅持一個原則: 神默示的聖經不會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的是人對聖經的理解.

阿鬥說的現實情況,我也非常能理解,,但是我們要順服神的意思,而不是順服人的意思.

下面引一段保羅的例子供參考.

"有許多人常走在上帝的前面,即使是保羅,因爲急于傳揚耶稣基督的福音,也難免于此。耶稣基督吩咐信徒走向天涯海角宣傳福音。于是,保羅憑著logos首途亞洲。但是,耶稣基督的靈卻不許他去。

  保羅就說:“那麽我就去庇推尼吧!”但是,主的靈又說:“不可以。”

  保羅和他的同伴終于下到特羅亞這陌生的城市去。我們可以想像,保羅一定感到驚訝和困惑,心裏納悶,我這正是服從主的命令呀。主叫我們往天涯海角去傳揚福音,怎麽會失敗呢?

  他在禱告和等候主的時候,領受rhema,一個馬其頓人出現正異像裏,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吧!”于是,他搭船航向歐洲。"

2006年8月6日 星期日

大陸家庭教會建堂引發警民衝突

dangshengChurch.jpg
杭州蕭山區黨山鎮在7月29日發生了一起警民沖突事件,約500名公安人員強行拆毀一座正在修建的基督教堂時,與3000名基督徒發生衝突。這是我在基督新報論壇上與大陸網友的討論。我的立場是支持基督徒建造教堂的,因為宗教自由是基本的公民權利,建立教堂合情合理。為何被中國政府判為非法,根本上是官方不承認家庭教會合法地位的因素造成。這位反對建造教堂的是一個堅持無論任何理由必須守法的人。以下就是雙方你來我往的對話。

反對建造教堂:耶穌違犯過羅馬帝國的法律麼?違犯國家的法律是聖經所要求的麼?

支持建造教堂:羅馬帝國的法律有限制耶穌不准傳道嗎,沒登記不准聚會嗎?
今天的基督徒不准向教會以外的人傳道,沒登記不准聚會。這規定本身就違反憲法中宗教自由的法律了。

耶穌違犯過法利賽人所定的法律麼?有!
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
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
還有!
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吃飯呢?

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要得把柄去告他。

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

這些法律本身已經違反神的心意。耶穌不守才是對的。

反對建造教堂: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法是羅馬帝國的法麼?

支持建造教堂:耶穌守羅馬帝國的法律, 中國基督徒在神給我們的命令下也守中國的法律。羅馬帝國的法律不限制耶穌傳道的自由,如果限制的話,你認為耶穌會聽父神的還是羅馬人的?

羅馬帝國的法律沒有限制耶穌不准向教會以外的人傳道,沒有規定沒登記不准聚會,沒有規定不准向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傳道, 沒有不准與國外教會聯系。

很不幸的在中國,這些都是不准的。怎麼!中國的法律比起耶穌時代的羅馬帝國的法律還嚴嗎?

我列給你看:浙江省宗教事務條例
第十五條 經認定並備案的宗教教職人員可以依照本教規定的職責,在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主持宗教活動。未經認定並備案的人員,不得以宗教教職人員名義主持宗教活動。
按這條,家庭教會傳道人全部不准講道。

第十九條 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必須按照國家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 、《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辦法》的規定提出申請,辦理登記手續。未經辦理登記手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
按這條,家庭教會全部不准聚會。

第二十八條 宗教活動應當在核准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和經縣級以上宗教事務部門認可的場合內進行。
按這條,不准在家裡聚會。不准向教會以外的人傳福音。

中國《憲法》第36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根據中國憲法,《宗教事務條例》已經違反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的基本精神了, 請原諒基督徒們不能遵守。如果守,就是違反主耶穌命令的向萬民傳福音的大使命了。

中國基督徒人數約有八千萬,其中在三自教會的只有一千五百萬人, 其餘的都是沒有登記的家庭教會,或聚會處的信徒。這些數字是根據維基百科的記錄,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的《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所記載的。

超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督徒被《宗教事務條例》判為非法,而這些基督徒在憲法
裡卻是受保護,是合法的。如果一個法律訂出來叫百分之八十的以上的人成為非法。這個法律是惡法。訂出這法律的人,根本不遵守憲法裡保護宗教的原則。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法律,任何條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

所以我可以明白的說,超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督徒並沒有違法。是訂這個《宗教事務條例》的人違法。

如果政府願意批准黨山教會的基督徒,所要求建教堂的申請,或者有誠意的與黨山教會的人溝通依照哪一個規定不批,什麼條件未達標准,標准滿足了就批。黨山教會的人會存心鬧事嗎?

如果執法者已經打定了主義,沒有理由,就是不批。為什麼三自教會就可以批,家庭教會就不行?執法者本身就沒有依法行政了,如何叫老百姓守法呢?

超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督徒被《宗教事務條例》判為非法,你覺得這法律有沒有問題?就好像一條法律頒布下來,判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中國人都違法了,這法律是不是出問題了?

反對建造教堂:法律永遠不會出問題。因為法律是對所有人的。如果因為法律“有問題”就不去遵守,那麼殺人犯也會說“這法律是不是出問題了?”

支持建造教堂:"法律永遠不會出問題" 挺可笑的,法律有太多不完善的地方,包括制定法律的人也這樣認為,法律也在不斷完善中。

反對建造教堂:在完善之前,我們也要遵守。

支持建造教堂:法律如何才能夠走向完善?必須以人為本。所以,公民必須提出對法律的挑戰,才能夠促進法律的不斷進步。

反對建造教堂:如果以法律不完善為理由而違法也是不可原諒的

支持建造教堂:你聽過民主國家法律怎麼定的吧?民主制度的精神在相互制衡,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由老百姓選舉出立法,行政機關。由總統組織內閣,由立法機關監督。總統再提名大法官,經立法機構同意任命。為了怕立法機構立了惡法,老百姓還有創制,複決二權,來修改國家的法律。

中國目前還沒有這麼先進的制度。這也是中國將來要發展的方向。

現在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基本上是一體的,法律是政府定老百姓遵守。立了惡法老百姓毫無置啄的餘地。將來中國制度完善,這些惡法是首先要被改掉的。除非你認為這種陷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督徒為罪的法很好,不必改。

到時候你可能成了少數中的少數了。

感謝主!中國還是有很多不去認真執行 《宗教事務條例》的執法人員。要不然向文革時一樣,基督徒又要大大受苦了。

說句公道話,現在的中國政府比起以前是進步多了。還要加緊努力進步再進步。

我也必須說,基督徒是必須守法的,除了《宗教事務條例》中違反聖經原則的幾條以外。

反對建造教堂:有正規的方法,合法的程序可走,卻偏偏去暴力抗法,愚昧。

支持建造教堂:這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不是基督徒存心鬧事,是政府有意忽視基督徒建造教堂的要求。同一塊地蓋商業大樓是合法的,為什麼蓋教堂是非法的?同樣是公民,難道蓋商業大樓的人比基督徒有更高的權利嗎?土地擁有人願意使用它來蓋教堂,為什麼不批。如果這塊地已經規劃為商業用地不准建教堂,那就拿一塊同等價值的地來交換。無論如何,建教堂是沒有理由不批的。

中國政府為什麼遲遲不批教會的申請,就是因為不承認家庭教會的合法地位。不願意看到一個五千人聚會的教堂建造起來。如果政府願意善意解決建造教堂的爭議,基督徒何必冒著被打,被抓的危險連夜突擊搶建。

為什麼這種事在民主的國家不會發生,就是因為基督徒建教堂的申請從不會被政府無理的拒絕。

所以在指責基督徒違法的同時,應該找出沖突的根本原因,是因為政府不承認家庭教會的合法地位。解決了這個問題,基督徒絕不會沒事鬧事。

反對建造教堂:我不敢說你是流氓,但至少你的思維是流氓思維,至少是法盲思維。你說土地擁有者?中國的土地法建議你好好去研究研究!承包,租用,不管是70年還是50年,和擁有是不同的,也不能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中國是沒有土地私有制的,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之初就定下來的。 另外, 西方國家,即便承認土地私有,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也要批准的,也不能隨意。 不過要求你明白些你所崇媚的美國法律,似乎要求太高了,因為你大概從出生就是中國人了,卻不愿意了解中國法律,不愿意遵守中國法律,連人的道德,在你眼里也不值一提啊! 難道基督徒去租個房子,就變成房子的所有者了?就可以想把房子做什么用都可以了?人間的法律,道德都弄不清楚,都不肯守,還奢談什么天上的法?上帝就是這么教導基督徒的嗎?按照你們的思維,我倒可以給基督徒一個好建議,明天上西湖湖心島去租一個茶室,餐廳什么的,你就可以自命為土地所有者了,然后就拆了蓋教堂,誰來阻止就罵誰,就用磚頭打誰?這就更牛逼了!

支持建造教堂:我沒有流氓思想,教會爭取自己該有的權益不算過分吧?

我絕對尊重政府對土地的所有杈,事實上中國所有的土地都是國有,人民有承包及使用權。土地的現在使用人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改建房子,這不算過分的要求吧?蕭山哪個有錢人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子?

基督新報報導,蕭山原本有一座可容5千人的基督教教堂,在去年一場颱風中被毀後,信徒們向政府申請在原址重建,然而政府一直不予批准,并希望把此地用作工業用途。當地信徒於是開始在三名村民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教堂。然而當建成一半時,卻遭公安拆毀。

這一則新聞是挺客觀的。党山教會在鎮政府對面的承包地建教堂,你可以說与政府原定土地規划不合而拒批。他們要求原地重建為何也不批呢?教會在那裏己經几十年了,如果原來的老教堂可以合法使用,為什麼原地改建不批。如果原地可建的話,党山教會也不會在鎮政府對面的承包地去建了。据上面的報導,政府一直不予批准,是希望把此地用作工業用途。那是更變土地用途,必須尊重原土地使用人的使用權,應拿另一塊与現在党山教會相同价值的地來補償。只要教堂建得成,我相信党山教會也應該會理性接受。

這個事會搞成今天這個結果。跟政府對教會的態度有很大的關係,政府要解決這個爭議,起碼要維持公平的原則。就是不偏袒商人、三自教會、及家庭教會。崇一堂建得起來、党山教會應該要一視同仁。總不能說別人可以,党山教會就不行。如果說法律明訂家庭教會就是不准建五千人的教堂,這個法律未免也太霸道了吧?

反對建造教堂:以訛傳訛,造謠生事,總不該是基督徒的作風吧?我想上面的那位"虔誠"的基督徒一定是同意的. 那么我告訴你几件事情:
1)党山以前是有一座教堂不假,不過那是解放前的事情了,后來改作他用了,解放后就沒有作為教堂使用過,談不上一直在那里聚會.
2) 那座教堂遠遠沒有5000人的規模。
3) 那座教堂原來就沒有在那塊承包地上。
4) 去年沒有什么台風摧毀了党山的一座教堂,除非你把被台風毀坏的房子統統稱做"教堂",更何況5000人規模的教堂. 杭州5000人規模教堂只有新建的崇一堂,你明白嗎?
5)農村蓋房子,必須審批宅基地, 不是你認為的想蓋就蓋,對房子用途,規模也有限制.如果是基本農田,那就更不可以隨便蓋房子了。

老兄,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中國人了,怎么這么不懂中國的法律?老兄,本來我有几個朋友是基督徒,我對基督徒還是有好感的,但經此事件,我明白了原來基督徒的素質如此低劣,而且蠻橫不講理. 你還談到有人在承包地上蓋房子,我想說,第一,你不知道他有沒有審批,第二,即便他沒有審批,也不說明什么問題.現在社會還有不少人搶劫沒被抓住的,難道這位糊涂的基督徒老兄,你會就此認為基督徒也可以隨便上街搶劫別人了嗎?當然,也許某一天你改教堂錢不夠時,呵呵....,畢竟宣稱打了左臉,給右臉的基督徒,畢竟宣稱多走一里路的基督徒,如今違法搶蓋建筑,違法用磚頭暴力襲警起來了啊,還有什么做不出呢?

支持建造教堂:我期待政府處理教會建教堂應該保持公平的原則。就是不偏袒三自教會,而歧視家庭教會。崇一堂建得起來,党山教會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總不能說別人可以,党山教會就不行。拒批也要給個說法,讓老百姓知道在什么條件達到以后就可以批。讓老百姓有個希望,按合法程序教堂總是建得成。如政府就是鐵了心不批,那也太不講理了。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