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7日 星期六

良心與罪的掙扎

(羅馬書7:14-25)
前言
你曾經歷過內心的掙扎嗎?那滋味不是好受的。我們信主之前,就讀過羅馬書這段經文:「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當我讀到保羅自我的描述時,心中發出感嘆:「這就是我」。

信主之後我期待這種身不由己的問題能得到解決。沒想到掙扎仍然在,而且比以前還厲害。以前犯罪不當一回事,信主之後每次要犯罪時,心中的爭戰就非常厲害。這是怎麼回事?信主不就是要解決罪的問題嗎?怎麼我會對罪這麼敏感呢?這是正常的嗎?還是主放棄了我,我到底有沒有得救?這是我在剛信主的一段時間,常會有的問題。後來我也知道這是很多基督徒共同面對的問題。尤其是過去曾經沉溺在一個頑強的惡習當中,信主後仍然受到世界對我們的百般的引誘。因此就常常會有掉進犯罪的陷阱當中。

基督徒活在這樣的掙扎中,我們怎麼看待這樣的現象,是拒絕承認,還是面對解決?是願意悔改,還是習以為常?在不信主的時候,我們常聽到其他信仰的人說:「不要自我要求太高,失敗後就不會太失望了。」這是不是一個可以接收的標準呢?仔細想想我們是不能接受這種觀點的。罪惡的標準是在神的手中,不是在我們。不能為了消除罪咎感了,就自己把標準放低了,這種做法是掩耳盜鈴。那要怎麼辦呢?我們已經信主了,在地位上已經被稱為聖潔了,可是又無法抗拒罪的影響,我們不願意當一個表面聖潔,實際又做不到的兩面人。可是神為什麼會讓這種掙扎存在我的生命當中呢?我是要繼續這樣掙扎下去,還是主會幫助我脫離這種痛苦的情況?如果主能救我脫離,那我要如何才能成就呢?這就是我們每個基督徒在追求成聖的過程中必須面對的問題。今天的信息也就是要討論這種存在我們生命中常見的掙扎。讓我們一起來看羅馬書第七章14-25節。

在討論這段經文之前,我們必須以宏觀的眼光來看,保羅對於成聖有什麼教導?要解釋這段經文,首先要明白它與前後文的關係。羅馬書六、七、以及八章前半,是講到基督徒的成聖。第六章提到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要向罪死,他的舊人已經與主同死了,所以要實際上活出與主同死同活的生命來。第七章提到向律法死,律法不能讓人成聖,所有重生的基督徒不能再走靠行律法得救的路。第八章則提到如何活出成聖的生命,就要順服聖靈的管制,治死肉體的惡行。第七章夾在第六與第八章中間,到底有何作用呢?它似乎是對著想靠著律法成聖的人說的,因為羅馬教會中仍有許多明白律法的猶太人,他們信了主仍然放不下過去活在律法下的習慣。當他們犯罪了首先想到的就是糟糕了,我不是重生得救了嗎,是不是救恩沒有果效,我們還要靠著行出律法來自我約束。保羅在第七章告誡他們:不是的,我們已經靠恩典得救,就不要仍然活在律法的約束下,想靠行律法成聖,這是走回頭路。保羅在第七章就是要處理,到底成聖的攔阻是什麼?

1.在心態上離開對律法的依賴:第一到六節就提出:當我們信主,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的身份已經轉變。我們在律法上已死,而歸於基督。律法不能再控制我們了。
2.律法在克制罪上的軟弱無力:七到十三節則提出,靠律法不能使我們成聖,因為我們心中最大的問題是罪,就連聖潔律法也會被罪利用,吸引我們犯罪。
3.直接面對心中仍然受罪影響的問題:我們信主之後都有與罪爭扎的經歷,應該如何看待我們還會犯罪這個事實呢?不該怪律法,而是要認清我們裏面還有肉體的存在。十四到二十五節就是以保羅親身的經歷,提出問題的所在,並在第八章提出解決之道。讓我們先一起來看羅馬書第七章14-17節。

爭戰的源頭:肉體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15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17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馬書7:14-17)

基督徒在兩種極端的思想中拉鋸。其中一種是:律法既然無法讓我們稱義、也在使我們成聖上毫無功效,它甚至引動我們犯罪,讓我們陷入死亡。因此有人就將律法看成是無用的。其實律法真實的功用,原是讓我們明白,靠行律法稱義的無效,轉而來到基督的救恩當中。一旦否定了律法中神所定下的標準,等於是放棄了神對我們聖潔的要求。這種矯枉過正的想法是保羅想要澄清的。另一種想法是屬靈完美主義,也就是認為基督徒一旦信靠主了就全然脫離罪的影響力,他們鼓吹基督徒能以在今生達到完全的聖潔。這兩種看法都無法帶給我們正確的態度,面對今生的生命。前一種放棄了聖潔的追求,等於是不戰而敗。另一種是自認為已經勝利,不承認可能會發生的失敗。一旦看到在實際生活上完全做不到,在基督徒飽受挫折之後,反而會對成聖的追求轉為失望。在羅馬書第七章,保羅說什麼呢?他既沒有全盤否定律法,也沒有應許基督徒「已經全然成聖」的完美主義,這等於是脫離現實。他所說的是基督徒是活在激烈的爭戰中,要繼續在肉體中與罪爭戰。

在第六章時,保羅已經說了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羅6:6),罪不能再做我們的主了(羅6:14)。為何我們內心還會爭戰?我們心中還會爭戰,因為我們內心還有肉體。肉體讓我們不斷的陷入軟弱與失敗中。保羅不希望人將犯罪矛頭指向律法,因而否定律法。他要找出失敗的根源,就是肉體。他說:「律法是屬靈的」,意思是由聖靈所賜的。表示律法的源頭來自神。律法與聖靈互相不衝突。更重要的是與下一句「我是屬肉體」的對比。「屬肉體」與「屬靈」互為對比,表示我的裏面還有一個部分,是非屬靈的、由肉體所造成的、或是被肉體的本性所限制的。這是否說我們還沒有重生呢?並不是。這裏的屬肉體與另外兩處「屬肉體」意義不同。那裏的屬肉體是「在肉體中」的意思。七章五節:「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這裏明顯是不信主的時候,這裏的屬肉體是過去式,表示信主以前。八章九節:「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裏的不屬肉體,是用現在式。表示現在他們已經不在與過去一樣了。如果這個時候還屬肉體、不屬基督,就是沒得救的。

既然兩處說到「屬肉體」都是指沒有得救,保羅在這裏第七章十四節,為什麼說自己是屬肉體的呢?因為這裏的屬肉體的意思,就是指在我們是肉體所造成的,內心都有肉體的軟弱,也就是容易墮落的本性。所謂食色性也,我們會貪吃、貪睡、好逸惡勞、有性欲。這些原本人性中天生的軟弱,就是罪的力量引誘我們墮落的地方。我們就算信主了,這個軟弱的肉體仍然存在,罪仍然不斷的引誘我們墮落。這就是為什麼保羅用整段經文描述他心中的爭戰是何等強烈。

十四節下半部,保羅再說是已經賣給罪了,這是指他裏面屬肉體的這部分。如果此時他已經得救了,怎麼會說自己又賣給罪了呢?這個說法是不是和第六章所宣稱的:「罪不能再做我們的主了」不合呢?怎麼可能罪不作保羅的主,然後他又說自己被賣給罪了呢?其實「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是用未來式,地位上我們雖已轉變,但實際上活出來還需要我們一生的努力的。已經賣給罪,是過去不信主時賣的,現在影響力還在。表示只要有肉體,罪在我們心中還是有吸引力。這是我們今生不能逃避的考驗。

保羅的告白是描述他信主前或信主後?
有的人會據十四節推論,這段經文是在指保羅回顧自己信主前的經歷。但是我們仔細分析前後文。發現有許多理由支持這段經文應該是指保羅信主後的自述。為什麼呢?簡單的說,主要的理由是本段經文完全使用第一人稱、現在式,然而在第七章七到十三節前半部,卻是用過去式。時態的改變表示保羅自我描述情境的改變。如果還是同樣的情境應該仍然用過去式。另外,如果保羅當時還沒有信主,應該是十分驕傲的,他曾為自己法利賽人的身份自誇。以為自己「就律法的義說,是無可指責的」(腓3:6)。不可能有如此敏感的自覺,說出:「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他當時以自己的嚴守律法自高自傲,也發不出這種絕望的呼聲:「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有人以為這種描述太絕望了,不像一個信主後的基督徒。其實這正是許多基督徒的經歷,信主前作惡事還心安理得,信主後聖靈進入心中,才發現內在的自我分裂了,新生命喜愛神的律,我的肉體卻仍貪愛罪惡。良心與情欲爭戰越來越激烈。這正是基督徒一生要走成聖道路時必經的過程。

爭戰的過程:內心的分裂
第十五、十六兩節正描述了保羅所面臨的,內心中兩個自我、各自分裂。「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這句話開頭用因為,表示保羅認為自己為何屬肉體的原因。他發現自己內心中仍然存在,他不明白、無法掌控的那部分,也就是肉體。肉體與真我作對,也就是與已經被更新的新生命背道而馳。真我所願意行的善,肉體卻偏偏不行。真我所不願行的惡,肉體偏要去行。他觀察了這種自我分裂的現象,他得出了結論,既然真我也是願意行律法,表示不是律法害他行惡,律法是善的,不會是行惡的原因。讓他行惡的原因就是「住在他裏頭的罪」,也就是肉體。他說:「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這幾句經文就解釋了,到底什麼是肉體。肉體就是人心中未被聖靈更新的部分,容易被罪引誘去行惡。它與舊人的意義非常接近,舊人就是從亞當所以傳下來犯罪的本性。當我們信主之後舊人被釘在十字架上,不能再成為我們的主。然而這是地位上的稱義,我們在名分上已經不再屬於罪了。但是在我們生命的實際中,仍然要每一天活出這個屬靈的地位來。也就是說我們的內心仍然有軟弱的部分,容易受到罪惡牽引誘惑去犯罪,這就是肉體,也就是住在我們裏面的罪。如果我們不明白這一點,很容易就掉到屬靈的樂觀主義。以為我已經得勝了,罪不能再侵害我了,對罪惡的勢力掉以輕心,如此就無法平穩的走上成聖的道路。有這種心態的人,在經歷犯罪的過程中,沒有時時警覺,以神所賜的力量來克制罪的引誘。反而容易一再地掉進罪惡的陷阱。甚至因為實際活出來的生命,與所期待的不同,而完全失望、放棄信心。

第十八到二十節是前面一段的平行經文,等於是重講一次。「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9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20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馬書7:18-20)只不過頭一句的重點不同。第14節強調不是律法使他犯罪,而是他裏面的肉體讓他如此。第18節講的是同樣的事情,也就是他的肉體裡沒有良善。從這節經文我們就能更清楚的認識肉體是什麼?保羅說:他的裏頭沒有良善,也就是說他裏面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他既然已經信主了,有聖靈內住了,不能說自己裏面沒有一點,順服主聖靈的這種新生命。是有的,他既然願意為善,就不能說自己毫無良善。只不過他也非常明白,內心中同時也存在著,不服聖靈管制的另一部分,這部分的他是毫無良善。正如未得重生的生命一樣,全然敗壞,不愛神的話、不服神的命令。這部分的自我同時存在他的生命中。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怎麼可能一個得救的人竟然內心還有不服神的部分,這就是保羅所說的肉體。保羅的經歷也正是我們信主的人共有的經歷。我們常常能夠感受到,這種住在我們裏面的罪,也就是肉體,對我們的影響。這也是我們走成聖的道路時,要認真對付的。我們如果不承認它的存在,就不知道如何對付他。所以我們並不會樂觀的認為,一旦信主之後,就百毒不侵了。這是過於樂觀的想法。我們就算重生得救,肉體還在,罪就還能利用我們的肉體影響我們。所以我們對罪的警戒是絲毫不能放鬆。我們靠著聖靈的力量克制肉體的私欲,是一生要行的功夫。這樣是否又走入靠行為成聖的想法呢?不會的,第八章就清楚地告訴了我們,我們自己的力量根本不足與罪對抗,因為我們的肉體是軟弱的。克制罪的引誘,若不靠聖靈的大能注定要失敗。

在我剛信主時,有種錯誤的想法,以為自己必能勝過罪的引誘。還天真的以為若不經過試練,怎麼能知道自己能夠勝過罪的考驗呢?所以遇到引誘是不知道逃避,讓自己流連於罪惡的引誘之前。現在想起來真是笨,這種天真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幻想。根本對罪毫無招架的餘地。每次都在罪的面前失敗、跌倒、後悔,沒有一次例外。我太不自量力了,我自以為可以對罪百毒不侵了,事實上跟本沒有這個能耐。對罪的引誘最好的做法就是逃避,遠遠地躲開,離開可能發生的環境。自以為能靠自己勝過的人,幾乎都慘敗在罪的腳下,沒有例外。

我們一生都在與罪爭戰,其中我們也很可能會失敗。如果我們偶爾在與罪的爭戰中失敗了,怎麽辦?我們千萬不要失望。以為主放棄了我們,以為自己又沒得救、再度墮入地獄的深淵。要知道主從沒有放棄我們,當我們與罪爭戰的時候,聖靈也正在以他的大能與我們並肩作戰,我們的敵人是心中的罪,是魔鬼利用我們肉體對我們的引誘。不要經歷失敗,就對主失去了信心。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個電郵,有位基督徒學生告訴我,他陷在情慾的試探中。他知道應該要求主赦免,但是心中魔鬼的控告,讓他對自己完全失去了信心。他覺得自己已經完了,主不會再聽他的禱告了。收到時我的心裡很沉重,我雖然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知道這是一個對主認真的基督徒,才會這麼明白的把自己的軟弱告訴我,向我求救。我知道他的痛苦,因為我自己也曾面對這種引誘。只不過我蒙主的保護,沒有掉入罪惡的深淵。因此我對他的求救,有深刻的感觸。撒旦想要篩我們,讓我們這些願意服事主的人,敗在他的腳底下,永遠抬不起頭來。我勉勵他:「不要放棄對主的信心,回到主面前真切的悔改。找一個信得過的長輩,與他一起禱告,請他為你守望。逃避罪惡任何可能再掉入的環境。」我們連續通信兩次,之後就不再有消息了。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誰,但是一位掉在罪的網羅中,憂傷後悔的臉孔,常出現在我的心中。這是一位願意求救的基督徒,但願主最終救了他。

每個基督徒都在打這場戰,你與我都是如此,只不過我們所經歷的引誘不一樣。有的是情慾、有的是苦毒惱恨、有的是爭競嫉妒、有的是貪心、懶惰。這就是撒旦要篩我們,想要讓我們離開神。我們從信主起,直到離世,都在面臨這場戰爭。連使徒保羅也不例外。我們沒有棄甲投降的權利,直到一天我們見主的面,身體完全得贖為止,這是在羅馬書第八章會講到的。也是我們一生走成聖道路的盼望,我們的目的地不是墳墓,而是天家。我們將要領受的賞賜是榮耀的無比的,你有這樣的盼望嗎?你願意繼續爭戰下去嗎?

心中二律交戰
「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在前一段經文中,保羅將自己軟弱的源頭歸到住在他裏面的罪,就是肉體。這容易敗壞的肉體,與他的真我分別。有人會認為他是推卸責任,明明自己犯罪,卻推給心中的罪。其實保羅只是特別以自己深受其害的經歷指出,讓他跌倒的力量就是心中的罪。即使是因肉體軟弱而跌到,罪既然是我犯的,我們仍然脫不了責任。找出犯罪的源頭,只不過讓我們知道如何來對付它。我們也都有與他類似的經驗,每個基督徒在經歷誘惑時,內心都會有這種善惡的交戰。我們知道該怎麼做才是討神喜悅,但是軟弱的肉體卻受到罪的吸引,讓我們走向離開神的道路。這個力量是何等強,我們多次在這鬥爭面前失敗。而且這失敗的打擊讓我們抬不起頭,甚至懷疑神是否拋棄了我們。我們不可忽略了罪的權勢在我們心中還有影響力,藉著引誘我們的肉體,在我們裏面建立營壘,準備與聖靈做頑強的對抗。就如我們養成一個壞習慣十分容易,只要一放鬆意志,馬上掉下去。如抽煙、喝酒、賭博。但要改掉它,簡直要痛下決心、花掉很大的功夫、並長期堅持,才可能擺脫他的轄制。我們不能輕忽這個頑強的敵人。我們也不能忘記自己是有肉體的,是容易軟弱跌倒的。才不至毫無警覺,而一再落入失敗。

二十一節說明了,保羅發現自己的心中有個律,就是支配他行為的法則。「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這兩種力量在他心中進行拉鋸。保羅說明這種鬥爭的原因是什麼:「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兩個力量同時存在他心中,其中一個是順服神的。按照他裏面的人,就是真我,也就是他被主更新過的新生命,他原是喜愛神的律法的。這不是一個未得重生的人能夠有的反應。不信主的人也可能明白善惡的區別,也可能承認律法的良善。但是按照人信主前被罪污染的本性,他不會從心中喜愛神的律法。但他也知道自己的限制,他雖然喜愛遵從律法,但是另有一個力量,與順服神的力量對抗,是引誘人犯罪的力量。這個力量被稱為「肢體中另有個律」,它和「我心中的律」,也就是順服神的律交戰。罪控制著肉體,要我們附從罪的權勢,悖逆神、離開神。要把我們擄走,服在罪的權勢底下,成為它的奴僕。就如同我們不信主時的光景。這裏的把我擄去是現在式分詞,表示目的。也就是「犯罪的律」與「愛神的律」鬥爭,為要把保羅擄去隨從它去犯罪。這裏的罪要把我擄去,並不表示我已經失敗、已經被擄去。保羅在這種鬥爭中,整個人經歷極大的掙扎。他不要隨波逐流、他不要被罪擄去。因此他才會發出痛苦的呼喊。這種呼喊,也只有經歷過激烈掙扎的人,才可能發出的。

爭戰的希望:基督的拯救
「24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拯救的呼喊
保羅喊出:「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裏的「我真是苦啊!」原文就是:「我真是一個可憐的人啊!」一個重生得救的信徒,意識到靠自身無法脫離罪惡引誘,這敗壞的身體所作所為,都導引我們進入死亡,讓他對這個必死的身體徹底絕望。所以他會發出絕望的呼喊,這是對他自己無力抗拒罪惡的覺悟。同時也表示他渴望拯救。「誰能救我」這句話,表示他已經意識到自己所處情況的危急,對於靠自己得救不抱希望,因此向外發出呼求,願意得到他人的拯救。我們陷在罪中的時候也是應該如此,我們沒有能力自力救濟。因為我們身陷罪中,無法自拔。然而,神卻隨時願意拯救我們。只要我們向祂呼求。我們的主是信實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是主給我們的寶貴應許。

你曾經向主呼求嗎?特別是在受到罪的引誘的時候,面臨失敗、感到無助的時候。失敗並不可恥,只要自己還在主的手中,我們就還有希望。只要我們願意向主求救,主必然會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深淵。大衛的例子就是如此。在歷代誌21章7-14節,大衛數點民數,神不喜悅他所作的事,便降災給以色列人。大衛向神禱告,承認自己的錯:「我行這事大有罪了。現在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神讓他選擇三種懲罰:三年的饑荒、被敵人的刀追殺三個月、或在國中有三日的瘟疫。雖然三樣都是慘痛的懲罰,大衛選擇了瘟疫,他說:「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他的罪雖深重,但是還被神稱為合神心意的人。為什麼呢?因為他知道神的心意後,願意隨時轉向神。即使犯罪被責備後,仍然願意立即悔改,求神赦免。他願意悔改的心,讓他沒有被神拋棄。我們也該從大衛身上學習,雖然失敗,不要硬心,馬上回頭。即使是落入主的管教、也總比讓撒旦嘲笑好。

第二十四到二十五節,有三種情緒的轉變。保羅從起初對自己的絕望,轉而向主發出了求救的呼喊,最終卻以感恩的歡呼結束。「感謝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保羅靠著主耶穌的拯救,脫離了罪的控告。從罪的掙扎中走出來。向主呼求是保羅得救的唯一希望。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得拯救的希望。唯有主耶穌能救我們脫離死亡的命運,也唯有祂能救我們脫離肉身的敗壞,走完成聖的道路。我們一生都需要主耶穌的拯救。在我們信主時祂救我們脫離地獄的刑罰,給我們稱義的地位。在信主之後,我們仍然靠著主的拯救,勝過罪惡的試煉,走成聖的道路。最終他要接我們回到天家。我們最終身體得贖,不再犯罪,這是救恩的成全。這也是我們每個基督徒一生要走的路。

稱義唯有靠耶穌,成聖也是一樣。耶穌是我們救恩創始成終的主宰,祂必然會保守我們跟隨祂到底。然而我們的責任是,全心全意信靠祂、仰望他、順從他的引導。這是每位基督徒勝過罪惡權勢的唯一途徑,也是我們最終得救的盼望。

結論
基督徒的一生,不是一帆風順。成聖的道路總會不停經過試探,與內心的罪惡鬥爭。這是一場持久的戰爭,也是無法逃避的戰爭。我們既然已經信了主,就必然要走完這條成聖的道路。所幸的是我們不是一個人單打獨鬥,主耶穌應許與我們同在,他會在我們需要時,給我們足夠力量。要記得在困難時,向主呼求、求主拯救。回顧我自己過去的經驗,不能說順利,甚至可說失敗連連。但是主多次救了我,沒有墮入罪惡的深淵。是我自己的意志強嗎?一點也不是。是我的定力夠嗎?要靠自己,我早完了。只能說主的憐憫,沒有丟棄我。在我向祂發出呼求時,主及時救了我。他是信實的主,總不丟棄我。你是不是也曾向主呼求呢?人生在世,與罪惡的戰爭是不會停息的。讓我們記住主的話,不靠自己,只靠耶穌。在無助時,向他呼求,他必救你脫離罪的引誘。願我們每一位在主再來時,都能歡喜快樂的進入他的國度。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值得花時間讀神學嗎?

首先我們應該問讀神學的目的是什麼?是解經?是傳道?是解決聖經疑問?這些都是功能性的目的。應該綜合起來看,是神國人才的造就。最終的目的是訓練基督徒,成為一個更愛主、更真確的認識主的話語、更有效傳道的僕人。

學神學不是知識的累積,否則網上要什麼資料有什麼資料,整天上網也不能造就出一個神學人才。

學習是要有一套方法,還要有紀律。有系統的把聖經經文全面理解。每一個人都有聖經,但是理解有深有淺。花上去研經的時間是重要的。我是真的理解聖經整體的意思了嗎?還是囫圇吞棗。我是尊重聖經的原意,還是支離破碎的,東引一句西引一句。這是讀經方法的問題。掌握對方法,才可能讀出神透過經文要啟示下來的心意。

解經最重要的是看上下文,整捲書的中心思想是什麼?作者面對的讀者是誰?作者想要解決當時什麼問題?本書與其他的經文是否相合,這些都必須整合起來。從一卷一卷書開始整合一貫的思想,再嘗試整合新約不同作者之間相同的思想。最後要整合新舊約連貫的想法?這個工程沒有五到十年做不出來的。有的人辛苦了一輩子就在做這種事。

解經要解得對,非要有系統的讀經,整理聖經的內容,將前後貫通,將原則傳遞出來。這就是讀神學的用處。有人指導,比自己摸索省得許多冤枉路。還有語文的訓練也是相當重要的,我們讀和合本聖經,有時會遇到難以理解的經文,如果能再讀另一個版本,能夠相互對照,更接近原意。英文是最容易學的,可以學會在讀一本英文聖經。這個版本ESV非常好,還會念出來給你聽:
https://www.esv.org/

如果有心認真解經,就要讀希臘文、希伯來文。這個門檻現在也降低了。想學的人都可以學。
http://www.chioulaoshi.org/flyer.html
語文學好了,解起經來就能更準確、而且更深入,不會誤解聖經的意思。然後學釋經學,掌握解經的方法。

下了幾年工夫把聖經反复讀了幾遍之後,就該學單卷書的聖經神學,然後再學舊約神學、新約神學。最後再學系統神學,整合全本聖經的原則,歸納出總原則。這些總原則還要經過反复考驗,能解通絕大部分經文的原則才能接受。

應用神學是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之上,如聖經倫理學、教牧學、護教學等。應該等到學好聖經之後再學較好。

但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這麼研讀聖經,如果已經在牧會的人,應該利用時間進修。除了每日靈修之外,應該一段時間專注研讀,一門功課。這樣幾年下來,靠著自修也能達到讀神學的目的。

人都是有惰性的,能自修讀完神學的人,如鳳毛麟角。所以紀律就是每個人都需要的。誰能提供讀神學的紀律。要求你一步一步讀完該讀的科目,神學院的功用就在這裡。他有老師、有功課、有考試、有修課時限,逼得你非完成學業不可。所以大部分自製力不夠強的人還是需要神學院的訓練。

在我國神學院大部分是三自辦的,比較擔心的是他們走新派神學路線。除非自己信仰很堅定、不怕被教授拉走。否則還是上家庭的較好。家庭的神學院參差不齊,溫州有較好神學院,老師都是有博士學位的、深圳、西安也有。教學水平、與海外的接近。有心就讀的人可以打聽一下。

有的人會有疑問,值得去海外念嗎?我的意見是,除非你的語文基礎夠好、並且決心以教導神學、培訓工人為將來一生的服事方向。也就是說你將來想回來成為培訓老師。否則沒必要每年花下近十萬人民幣,去海外學。國內的部分神學院、也有相當好的師資,就是要打聽一下在哪裡。

期望越來越多的基督徒在神話語上下功夫,成為主重用的僕人。

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

對主復活的信心


復活節是個特別的日子,每一年到了這個時候,我們總能感受到一些宗教的氣氛,雖然在這個世俗化的社會,人們不喜歡講太嚴肅的話題,總是用小孩子喜歡的的兔子、糖果、巧克力、百合花來代替背後真正的意義。但是基督徒都知道,我們們當如何過復活節。應該來到教會紀念主復活。讓復活節的主角耶穌基督的故事被傳揚,讓我們再一次經歷主耶穌復活的大能,顯在我們生命中。

主耶穌的復活是個劃時代的事件,改變了人類的歷史。也改變了你和我的命運。這個信息已經傳揚了兩千年,我們習以為常,有時甚至不再重視復活的真理。耶穌的復活如此重要,與基督在十字架的犧牲一樣,成為我們信仰的核心。保羅說福音的內容就是:「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復活在我們信仰中的重要性在於:  
1.基督曾經預言自己必要受死,死後三天復活。他的預言一旦應驗,也等於向我們保證他所有的應許,包括賜下保惠師、祂要保護我們、勝過魔鬼的勢力、祂要再來、也都將應驗。
2.耶穌肉身的復活,顯示祂正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死亡不能把祂拘禁,祂是永活的主,必要勝過罪惡權勢,統領全地。 
3.耶穌復活給我們所有信他的人復活的盼望,死亡不是一切的結束,祂是復活的主、是生命的主,在主再來的日子,我們也要如祂一樣,肉身復活,與祂永遠同在。 
4.神的大能既然能讓基督從死里復活,祂也必能拯救我們,脫離取死的身體,脫離死亡的權勢。我們能靠著神復活的大能,效法基督、與基督同復活,靠著祂活出屬靈的新生命。 
5.初代教會到處見證基督復活,主復活是福音的重點,我們今日也是傳揚一位復活的主。 這就是耶穌復活在我們信仰中的重要性。以下我們針對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來看主復活的經過。

從不解到相信:空墳墓的記號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2 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 3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 4 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 5 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 6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 7 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 8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9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 10 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主耶穌受死之後,門徒沉浸在哀傷的氣氛中。外面的時局風聲鶴唳。猶太人處決了耶穌,很可能繼續肅清耶穌門徒的行動。在這樣的低沉的氣氛中,門徒仍然聚在一處,躲避猶太人的追捕。 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一位愛主的門徒。她與幾個婦女在一大清早就來到耶穌的墓穴,準備用香膏膏耶穌。當時的墓穴是用一塊圓形的大石頭封住,關起來容易,但打開卻要需要很大的力氣。當她準備要開耶穌的墓門時,卻發現墓門早就已經打開了,墳墓空了。馬可福音記載一位天使告訴馬利亞:「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可16:6)這是個超乎她意料之外的事,也是人類歷史中從未發生過的事。舊約與新約中所記載死人復活的神跡,都是在人死後不久,只有拉撒路復活是死後四天。但是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最後都又死了。只有耶穌復活之後升天,永遠不朽壞、永不再死亡。耶穌復活是人類歷史上出現過的最大的神跡。 

 馬利亞急忙地跑去告訴彼得與約翰,可見彼得雖然曾經當眾否認耶穌,但是當他悔改之後,仍然是門徒中的領袖。馬利亞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耶穌不見了,這是讓他們震驚的大事。當他們聽到這消息之後,迫不及待直奔耶穌的墳墓穴。甚至約翰形容因為心中急切,他跑得比彼得更快。為什麼他們這麼急切地想知道這件事的真相,因為他們都是非常愛主的門徒。主的身體不見了是何等大的事,他們心中一定充滿了疑惑與驚訝。真的墳墓是空的嗎?到底是誰偷了主的身體?這些問題當他們一進到墳墓,看見主的裹尸布還留在原位,裹頭巾整齊的捲在一邊。他們心中就明白了。主不是被偷走,而是如主生前所說的:「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太20:18-19)他們記起來主的預言:他死後三天要從死裏復活。 從墳墓裏裹尸布、與裹頭巾的擺放方式,就知道主的身體不可能被偷走了。如果是被偷走,偷的人要躲過看守的兵丁,一定是匆匆忙忙,不可能將裹尸布、與裹頭巾留下,還整齊的卷著。

第八節中說彼得先進了墳墓,看到了空墳墓的景象。然後先到的那門徒,也就是約翰也進去、看見、就信了。信了什麼?不是信馬利亞的話、不是信墳墓空了。而是信如主所預言的:祂復活了。怎麼看出來的呢?因為第十節說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為何當時看到就信,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過去一直不明白圣經中對基督復活的預言,這不明白是用過去完成式。也就是在他們看到空墳墓、信主復活之前,他們一直都不明白聖經中提到主會復活的預言。這句話也讓我們看出來,門徒從來不是為了要證明自己的信念,編造耶穌復活的故事,然後再從舊約中找經文來支持。而是看到空墳墓,才以親身的經歷,信了主所說的,將要復活的預言,後來聖靈感動他們明白聖經的話,他們才知道原來舊約的先知早已預言,基督將會復活的這件事。在詩篇中說:「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16:10)就是對基督受死的預言。這預言今日應驗在耶穌的身上。 

基督復活的信念是建立在歷史事實的上面,不是建立在門徒為了支持他們的信念,而私下編造的故事上面。當他們看到空墳墓之前,不但不理解舊約對主復活的預言,連主說自己要復活的預言同樣也是不理解。在看到空墳墓之前,門徒連主復活的期待都沒有,更不要說為了支持自己的信念,而偽造復活的故事了。 我們的信心也是建立在歷史的事實上,主復活了,這是初代門徒親身見證的歷史事件,記在聖經中,經過歷世歷代的考驗。當代見過耶穌復活的門徒,願意在最惡劣的環境、在猶太人的逼迫之下,仍願意為自己所見的事實作見證。甚至願意為這信念,捨棄生命。我們後代的基督徒當跟隨先賢的腳蹤,相信初代信徒以生命所作的見證。繼續傳承福音的真理,也就是傳揚耶穌基督為我們受死,為我們復活。祂是神的兒子,是復活的主。基督復活就是歷代基督徒的見證,也是我們全心順服的信念。 

 從哀傷到看見 
「11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 12 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 13 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甚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 14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15 耶穌問他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 16 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17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18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一位愛主的門徒,主曾經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她的生命因耶穌而完全改變。 她對主的忠心從多處可以看出來。當基督受死之時,她就一直守在十字架的旁邊,主的受死讓她心中極為痛苦。然而她並沒有因害怕而躲起來。反而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來到了主的墓前。她是第一個看到空墳墓的人,她也是第一個看到從死里復活的主的人。她忠心的跑去通知使徒這一個大好消息。主復活這件劃時代的大事,竟然是從她開始,進而傳向世界。復活的基督向人顯現,竟然是從一個女子開始,這也表示主也同樣的愛她,因為她對主的忠心、與對主的愛。使她成為第一位見證主復活的人。 在彼得約翰見到空墳墓後,就回去了。然而馬利亞還守在墳墓,繼續哭泣。她似乎並不知道主已經復活了。彼得約翰并沒有告訴她,空墳墓代表的意義。當使徒離去之後,她也低身朝墓中觀望。他看到了兩位天使,就在擺放主身體的地方,一個在頭、一個在腳。但是中間主的身體已經不在了。天使問她哭泣的原因。她回答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她一直以為主的身體被人拿走了,因此而憂傷哭泣。請注意她對主的稱呼,她稱主為我主,是個極為親近的稱呼。主已經離她而去,然而在她心中,耶穌仍然是她的主。她心中哀傷,想要找回主的身體。我們是否稱主為我們的主,不管祂在何處,就算他離我而去,不在世上了。祂總是我的主,永不改變。 

 馬利亞轉身,耶穌在她身後問她:「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她沒有認出是耶穌,還以為是看園的人。就對耶穌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她還是在牽掛耶穌的身體,她一直以為有人將耶穌的身體挪走了,想要將它取回來。哪個門徒在這時候還這麼牽掛著主?還在主的墓前憂傷哭泣。可見得馬利亞對主的愛是何等的深。主對她的呼喚讓她清醒了過來:「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這一問一答的稱呼勝過千言萬語。這是主對馬利亞的呼喚,只有主會這樣叫她。這一聲呼喚就將馬利亞點醒了,是主。你聽過你母親的呼喚嗎?你不會認錯的,就算幾十年過後,相隔千萬里。當母親呼叫你的名字,你就知道是母親。馬利亞對主的聲音如此熟悉,是她過去聽過千百遍的。主還在,沒有死、沒有離我們而去!她心中的興奮難以言喻。她用過去最常用的稱呼呼喚:「拉波尼!」他們似乎又回到了過去。是經過生死相隔之後,再度聽到主的呼喚。是極度悲傷之後,喜樂的呼喚。主還在!主活著! 馬利亞難以抑制心中的興奮,上前抓住了耶穌。耶穌叫她:「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耶穌並不是害怕她摸。主在向門徒顯現的時候,還曾經邀請多馬摸他的手上的釘痕,和肋旁的槍傷。這裏主不讓馬利亞摸祂,是因為馬利亞想抓住祂,因為馬利亞太興奮了,她日夜期盼的主出現在她眼前,她緊緊地抓住主,不讓主離去。然而主告訴她,主不能被人間難捨的情感限制,祂要繼續完成的工作是回到天父那裏,完成天父的使命。祂吩咐馬利亞: 「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馬利亞順服主的吩咐,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馬利亞迫不及待地告訴門徒,他見到主的事,並傳達主復活了,並要升到父神那裏去的信息。她的心情從哀傷轉為喜樂,他的行動從在墳墓前哭泣,轉為回到門徒中間,傳達主交托的信息。 主的復活轉變了我們嗎?我們原來是個怎樣的人?以自我為中心,追求自我的滿足。自從主進入到我們生命中,我們人生的方向就不再一樣了。我們看到的是主在我們身上的使命。祂是宇宙萬有的主宰,我們是他的門徒。他命令我們去宣揚祂從死裏復活的好消息,也就是拯救世人的福音。我們是否順服他的命令,就像當初馬利亞見到主復活後,就順服去作的呢?聽到主的命令,我們心中是為難,還是甘心順從,就如馬利亞一樣忠心愛主呢? 

交付門徒使命  
「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2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基督受難之後門徒之間的情緒是悲傷而低沉的,主走了,一切的希望全部破滅了。今後要怎麼辦?他們本來四散逃命。但是三日後又聚在一處。是什麼原因將他們召聚回來?可能是彼得、約翰見到了空墳墓,就信主已經復活了,回來告訴了大家。又聽到馬利亞回來報告,她見到主了,並領受主的命令,告訴門徒:祂將要升到天父那裏去。這些信息讓他們重新燃起了希望。他們並不是一群沒有牧人的羊,羊的牧人並沒有離去,只是他們不知道耶穌在哪里?他們也沒有看到復活的穌服。而且猶太人對他們的壓迫,並沒有停止,到處要抓拿他們。在這種肅殺的恐懼氛圍之中,他們仍然聚在一起禱告。因為怕猶太人,他們把門窗緊閉。 就在此時,耶穌突然出現在他們當中。耶穌是如何在大家意料之外進來的?聖經中沒有說,只能說是一件神跡。

耶穌站在他們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並把手上的釘痕、肋旁的槍傷指給他們看。是主沒有錯,是從死裏復活的主。不是幻想、不是假造的。是釘在十字架上,受盡痛苦而死的主,如今卻活生生地站在他們當中。他們心中興奮之情難以言表,低沉的氣氛化成了喜樂。主用一句最普通的問候語來問候他們:「願你們平安!」多麼熟悉啊!平安正是此時他們最需要的。他們如驚弓之鳥,驚魂未定。主的出現把平安帶給了他們。主曾在受難之前給他們應許:「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我們今天在世上的人多需要平安,我們最缺乏的就是平安的心。正如當時四散逃命的門徒一樣,不知明天是否會大禍臨頭,生命難保。主在這時候的祝福給他們一顆定心丸。主是賜平安的主,祂是萬有的主宰,祂已經勝過死亡的威脅。我們屬祂的人還要怕什麼呢?主再度說一次:「願你們平安!」這對一群急需平安的人是何等的安慰啊!對我們來說也一樣,生活在今天的我們,也正需要平安。主的祝福一樣臨到我們。 主在賜下平安的祝福後,交付了他們傳揚福音的使命:「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救贖世人的大使命是從神而來的,基督領受父神的差遣,在地上為人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死在十字架上。當他復活之後,首先就是將這使命傳達給他的門徒。門徒所領受的使命,是繼承耶穌基督在世上未完成的工作。我們領受基督的差遣,繼續基督的工作。也就是傳揚福音,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耶穌在交付使命了之後,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是應驗主再受死前給他們的應許,他們將要領受聖靈保惠師的同在。聖靈將要成為他們服侍力量的來源。這與使徒行傳所說的,耶穌讓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待,準備領受所賜的聖靈相合。人原本不信主的時候靈裏是死亡的,就如同受造的亞當,在神吹一口氣在他鼻孔中前,他並不是有靈的活人。但是神在他鼻孔中吹氣,他的生命就活起來了。基督在這裏也是如同神造人時一樣,向門徒吹了一口氣,讓他們領受聖靈。我們每一位信主的人也都當領受神賜下的聖靈。 同時基督也賜給教會權柄:「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教會是神拯救的群體,我們雖然是因著個人的信心得救,但是得救之後,是進入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一切的成長、學習、服侍、彼此相愛都是在教會當中實現的。所以神賜給教會權柄,能夠向世人傳揚基督救贖的福音,也向世人宣告神審判的信息。這是教會從神所領受的權柄。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服在這權柄之下,共同扶持、一起成長、彼此服侍。這是主所喜悅的。 

主復活後第一件事就是向門徒顯現,交付他們傳福音的使命、賜給他們聖靈的同在、並給他們教會的權柄。建立教會是復活的主看重的事。我們也當順服主,領受主在復活後交托給我們的使命,盡心服侍主。 

 從疑惑到信服 
「24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25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26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27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4-29)  

這裏提到的是基督十二使徒之一的多馬。祂是一個多疑的人,被稱為(Doubting Thomas) 他雖然多疑,但是他的懷疑是有目的的,他想清楚地知道真相,不隨便道聽途說。當知道拉撒路死了,耶穌還要進伯大尼的時候。其他門徒心中都存著疑慮,只有多馬坦白地講出心中的想法:「我們也去與他同死吧!」他的話不討人喜歡,甚至有時太直而會傷害人。但是他對真相的追求確實很堅持。除非找到明確的證據,不輕易聽從別人的話。我們當中也有很多人的個性像多馬。 但是多馬的懷疑是他實事求是的態度,他並不是把懷疑當成一種生活形態。也就是他如果得到讓他信服的答案,他就甘心順服下來,而且堅持信不變。這是多馬的優點。當他聽到了門徒中傳說耶穌復活了,而且來到他們當中。他當時不在場,因此他不願意接受。他表明自己的立場,並不是自己故意與其他人唱反調,他說明:「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也就是他信自己親身的經歷,眼見還不能為憑,有可能眼花了,或被外表的假象騙了。他說:一定要親手摸到耶穌的釘痕,又探入他的槍傷,才肯相信。我們常會把這類人歸為難纏的家伙。信就信吧,不要再糾纏不清,惹人討厭。但是他就是這種人。多馬是不是死活就是不信,不管多少證據,就是不信。不是,他是個實事求是的人,一有證據他就信。 主耶穌沒有放棄他,為了讓他信主復活,主特別來到了他們當中,站在多馬面前說: 「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看到了主對他的顯現,多馬降服,他沒有動手去摸主的釘痕,探入主的槍傷。活生生的主站在他面前,讓他一點也沒有話說,只能嘆服:「我的主!我的神!」 多馬雖然多疑,他的心是誠實的。當他明白真相之後,他的信心是堅定的。懷疑不是他人生的主調,而是解決問題的態度。當問題一解決,他就將懷疑轉為信心,並且堅信不疑。教會歷史相傳,基督升天後,多馬奉差遣去到印度宣道,最後在那裏為主殉道。如今印度南方還有聖多馬大教堂,紀念多馬將福音傳入。 

對不清楚的事情心生疑惑,這是人之常情。但是多疑並不是支配我們人生的主要生活態度。如果一個人一輩子都在懷疑,那他什麼事也做不了。懷疑只是讓我們辯明真相,尋求解答的動力。當我們找到可以信服的答案了之後,就該把態度從懷疑轉為信服。畢竟人生太多的是要靠信心,我們靠著信心留學、靠著信心創業、靠著信心結婚。不是我們都找到了答案,而是我們憑信心,已經有足夠的把握了,就義無反顧地去做了。耶穌說了:「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眼見為憑常是牧道友不願跨出信心一步的原因,其實人的眼睛也不見得就能看到事實的真相,如果心中打定主意不信,就算看見,人還可以用各種理由解釋為幻想。我們今天的基督徒,就是未見到主卻信主的人。耶穌說我們比多馬還有福。我們雖然肉眼見不到主,卻可以因著信,的到主得救恩,得到主應許的聖靈保惠師住在我們心中,主聽我們禱告、保護我們安全、賜我們福分,這種關係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能經歷到的。也是我們不能否認的。你是否經歷主的真實?他是否與你同行?我們雖然會懷疑,但是至終我們不會永遠活在懷疑中,而是在經歷到主的真實後,全心歸信,不再懷疑。你是不是也有這樣的信心呢?  

結論
主耶穌在約兩千年前從死裏復活,這復活節已經被慶祝了將近兩千年。教會每年唱復活節的歌曲。許多人在人生的低谷遇見了主,經歷主的能力,帶領他從失望中走出來。 相信有許多人都聽過「因祂活著」這首詩歌。這首歌的作者是Bill Gaither和他的妻子Gloria 。這首歌作於一個美國社會最消沉的時期,六零年代末期,美國大舉參與越戰,許多百姓因著反戰、厭戰,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就在這個時後,Gloria懷了身孕,他的另外兩個小孩正小,分別為四歲,以及三個月,這個老三好像來的時機並不太對。 而剛好在這個時候,比爾才剛從嚴重的疾病中恢復。此時家中同時出現了許多的不幸。比爾的姊姊瑪莉安離家出走,也讓全家人驚惶不已!再接著!有一位他們親近的朋友指控他們夫妻倆藉機歛財,這一切的打擊,將比爾推向了谷底!生活中充滿失望和悲傷,教育系統充斥著「上帝已死」的謬論,濫用毒品的問題、黑白種族之間的緊張,讓Gloria對生養老三,感到無力和失望。 他們在禱告後,憑著聖靈所賜的力量和勇氣,因著信靠耶穌基督是復活的主,將自己的未來交在神的手中。1970 年,Gloria產下一健康可愛的兒子。在嬰孩誕生後,因著懷這個兒子過程的起伏的心緒,並因堅信主復活而帶來的屬靈經歷,他們夫婦心中湧出《因祂活著》這首詩歌: 「因祂活者,我能面對明天,因祂活著,不再懼怕;我深知道祂掌管明天,生命充滿了希望,只因祂活著!」  

基督徒對將來的盼望在於復活的主,因主活著,我們能面對明天,因為所有一切都在這位復活主的手中!祂是我們命運的掌管者。 我們一生的道路不見得平順。總是遇見崎嶇不平的山路、有時更是遇到危險患難,幾乎叫我們喪膽。主從不曾離開我們,祂向我們祝福「願你們平安!」,祂應許:「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你對明天擔憂嗎?你對前途感到茫然嗎?主沒有離開你,祂是活在你身旁的主,他是住在你心中的主。相信他的話、依靠他到底。你必要見到他向你施的恩典,你必要見證祂真是一位永活的主。

2010年4月1日 星期四

約翰福音中耶穌對救恩的應許

基督徒能不能有得救的確據,不是靠自己的感覺,不是靠自己有多少把握。甚至不是靠邏輯的推論。而是靠主的話。主的話明白而堅定。我們仔細看一看,出自耶穌口中的話不會反悔的。

聖經中有一個語法是整個希臘文中最強的否定語氣。
就是用兩個否定詞(οὐ μὴ),加上不定式假設語氣。兩個否定詞加在一起,強調否定的確切,再加上不定式假設語氣,也就是連一次也不可能。中文一般翻成斷不、必不、或絕不。

我將約翰福音中耶穌說的這些句子列出來,他們都是用同樣的加重否定句,可見耶穌說話語氣的強烈。

(約6: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這些到我這裡來,與信主的都是現在式,就是持續的信心。這樣的人必然永遠不餓、與不渴,也就是永遠不會靈裡缺乏的意思。

(約6: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凡是到主這裡來的人,到是現在式,就是一直來到主面前的人,絕不會被主丟棄。 (約6:39)y也說了:「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這是父神的旨意,神所賜給耶穌的人,不會失落。那些半途而廢、不信主的人。不是父神所賜給耶穌的。

(約8:51)「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凡是遵守主的道的人,也就是信而順服的人,就絕不會滅亡。這裡不是身體不死,而是靈不死。

(約10:5)「羊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
這裡的羊不跟著生人,也是用絕不的加強語氣。代表如果最後跟人跑掉的不是主的羊。更加確定了主的羊必能持守信心的說法。

(約10:28-29)「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我們只要是主的羊,就不怕魔鬼把我們奪去,因為耶穌應許了,父比萬有都大,魔鬼的勢力也不能把我們奪去。我們只要好好跟從主作他的羊,必蒙主保護。有人認為「堅持到底的人才能成為主的羊。」這句話不對,應該是:「堅持到底的人才知道自己原來就是主的羊。」活著的時候就是,不是等到死了才成為主的羊,等到死了才成為主的羊,主的應許就成了空話了。主保護羊是保護活羊還是死羊呢?當然是活著的時候才能蒙保護啊!

(約11: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只句話也是清楚的應許,活著信主的人,不必遭靈魂的死亡。不信主的人,死了就不能再信主了。也不可能永遠不死了。這句話很明顯,就是今生持守信心,必不滅亡。

從上面六句主耶穌應許的話,可以看到主用最堅定的語氣,告訴我們這群屬祂的人,祂必保護我們到底。我們只要專心信靠他,不要三心二意、不要走回頭路、更不要擔心主會拋棄我們、離我們而去。主的應許就是我們得救最堅定的確據。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