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 星期日

聾人福音的需要


如果在路上你遇見一個聾啞人,向你比手劃腳,你會有什麼反應?搖手,不知所措,轉頭走開。我與大家的反應也差不多,要不然我能做什麼呢?我曾經與一個聾啞弟兄坐在一起十幾分鐘,一句話也沒講,我的話他聽不見,他的話我不懂。除了一開始的打招呼以外,我竟然再也說不下去了。

還有一次,是一位聾啞弟兄,不放棄與我溝通,用手語,加上畫圖,加上文字,教我懂得他在講什麼。整整溝通了一小時。他真是一位能夠突破語言障礙的人。
你向人傳福音會害羞嗎?講不出話來。那還算是容易克服的障礙。如果遇到向聾啞人傳福音,那要跨越害羞、和語言的雙重障礙了。

當施洗約翰被關在牢裡的時候,曾經差人去問耶穌,那位要來的救主是你嗎?耶穌回答:「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太11:5)這裡的聾人能聽見,不但是指神蹟奇事發生,更是他們聽見了救主報給他們的好信息。主耶穌的話是真的嗎?聾人怎麼能聽見福音,曾經有位主內前輩覺得很絕望,聾人大概是最後能聽聞福音而歸信的族群了。

看到這個聾人聖經網站,我的態度大大改變。雖然是英文聖經,但是自然手語的部分與中文手語有許多類似的地方。如耶穌,聖經,聖靈的打法都完全一樣。我發現自己竟然能夠慢慢摸索,理解他手語的意思。中文手語尚未統一規範,但是中文手語聖經已經有人在做了。我的責任就是將和合本那些難於用手語表達的文字,利用相同意思的簡單句翻譯出來。按照聖經的故事,配上圖片,進去需要的地方,向他們傳講出來。目前工作一步一步在進行。

聾人能聽福音而歸信,不再是可望不可及之事。想想華人中就約有兩千五百萬的聾人,幾乎是比其他少數民族還要多的人口。只要有人願意付出,就會有成果。 「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聾啞人的福音工作正在各地積極地展開。我真盼望有生之年,能看到許多城市都有聾啞人教會成立。

下文引用自: 威克理夫手語翻譯聖經全球7千萬聾人受惠

「據威克理夫翻譯會顯示,全世界有超過3億人從來沒有用自己心中最能明白的語言——母語,聽到神對他們述說愛的故事——聖經。

至於聾啞人士全球有7千萬人,只有不到2%的人用他們能理解的語言閱讀聖經。因此威克理夫現正與多個主要夥伴合作,把聖經翻譯為各種手語,而當中一些手語已有部分書卷的譯本。

據資料顯示,全球現在有逾400種手語,全部是獨一無二,與一般人的口語及書面語大相徑庭,但現時還沒有一種手語經過全面審核及合格的聖經譯本。該會期望神在其中施展大能,並且呼召更多有志者加入團隊,以滿足手語聖經翻譯事工的龐大需要。

手語項目亟需技術資源及人才,例如製作手語字典需要具藝術技巧的人士負責繪圖。因而祈求神為這些項目預備相關人才,為翻譯團隊供應各項所需資源。

據了解,雖然聾人可以閱讀聖經,但將之翻譯成手語可以更深入地將信息傳達給他們,如能製作出標準並全面涵蓋的手語譯本服務聽障人士,對這社群來說是大好消息。

為使大眾了解手語聖經翻譯的需要與現況,該會製作了一套短片《聽不到的福音》,片中旁白附以手語,以便聽障人士收看。」

神立約賜後裔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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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當後裔墮落後,神並沒有放棄原先造人時所定下的計劃。祂揀選了亞伯拉罕,與他定下盟約,應許賞賜他後裔,賴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並且萬民會因他的後裔得福。神救贖的計劃在亞伯拉罕的身上實現。我們在本段經文中,要來看神重申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鄭重地以立約儀式堅定此約必然實現,這些行動有何意義。

神應許亞伯拉罕後裔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3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4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5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151-6

本章一開始有個「這事以後」,指的就是14章結尾時所描述的事件,亞伯拉罕凱旋歸來,願意向至高神的祭司獻上十分之一的戰利品,卻拒絕接受世俗權力所多瑪王所賞賜的財物。這反映出亞伯拉罕對神的態度,他心中以神的心意為念,看重所有來自於神的祝福,並拒絕貪取世界的利益而致富。神看重他對神信實的心,在異象中向他說話:「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盾牌代表保護,賞賜代表供給。神對於向祂信實的人,必會堅定保護,並會賜下供應。

  這是對亞伯拉罕立約進一步的敘述。要讓亞伯拉罕知道,神曾應許他的後裔、土地,並使萬國得福,要如何實現。122節提到:「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一切應許若要能落實,都從後裔開始。有後裔就是能夠成為大國必要的條件。然而在這時刻,亞伯拉罕還沒有後裔。連得到應許的第一步都還沒有實現,神對他的許多應許,在他看起來遙遙無期。甚至亞伯拉罕以略顯失望的語氣向神陳述,想讓家中的僕人以利以謝來繼承產業,由他來實現神的應許。但是神糾正他的想法:「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神要亞伯拉罕耐心地等。相信神的信實,祂既然已經應許,絕不會落空。

 神帶領亞伯拉罕到外面,仰頭望滿天的繁星。這可能是在前面的異象中,也可能是實際發生的事。神與人的對話可能會透過多種方式。神首先問亞伯拉罕一個問題:「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這個問題許多人都曾經想過,或許也曾經數過,天上到底有多少星星。最後都會以放棄作終。才數了小小一部分,就已經數不下去了,因為數字過於龐大,超過人能夠數算的能力。接下來神就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這一句話把天上星星數目眾多,與亞伯拉罕將會有的後裔數量連在一起。聽到這話真會讓亞伯拉拉罕目瞪口呆。「怎麼可能?我連一個後裔都還沒有啊!」神讓亞伯拉罕不要將眼光僅僅限制在現今的缺乏,而是要憑著信心盼望未來。
  
  接下來的一句話描述亞伯拉罕對神應許的反應:「亞伯蘭信耶和華。」同時也描述神對亞伯拉罕信心的評判:「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信」這個字,原文讀作「阿門」就是信賴,以其為可靠之意。亞伯拉罕對神的話完全信靠。神對這樣的人的判定就是算他為義。「算為義」就是在神的眼中,視此人在神面前有正確的行為或態度。「信」是神對人最根本的期待,也是被造的人對造物主所當有的依靠。神並不期待人對神發多大的心願,成就多大的功業。一切的行動都源自於「信」,缺少了對神的信靠,儘管人為神做出多大的貢獻,在神眼中,都沒有價值。一旦人願意信賴神是公義信實的主宰,信任祂的應許絕不落空,他與神之間的關係,就從過去的悖逆轉為順服、疏離變為親近。這就是恢復了人墮落以前,始祖亞當與神本有的正確關係。這就是在神的眼中,被神算為義的含義。

新約聖經引用創世記這句經文一共四次。保羅在羅馬書一開始,說明福音的中心時就說:「經上說什麽呢?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他用亞伯拉罕為因信稱義的榜樣:「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20-22)這與他在加拉太書中的教訓一致,在面對割禮派宣稱不守律法不能得救的時候,他據理力爭:「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加36)連長老雅各的教訓也與保羅相合:「這就應驗經上說的話,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223)以上的幾段新約的經文中,保羅與雅各都將稱義的途徑歸到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這是個單純對神的信靠,並且是能生出行為的信心。雅各提出因行為稱義,似乎與保羅提出的信心稱義抵觸,將行為升高到稱義的條件。其實正確理解兩段經文的情境,就知道雅各針對的是生不出行動的信心,也就是虛假的信。並不是主張因信稱義之外,再加上行為這條件,才能被神稱義。把兩邊的經文拼湊在一起,綜合出信心與行為,兩個條件都滿足才得稱義,這種解經是粗糙而輕率的。解經必須尊重前後文語境,解出不相抵觸的結論。

  從新約作者對與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引述,就可以得知人在神面前恢復與神正確的關係,唯獨依靠的方法就是「信靠神」。這是從舊約到新約,前後一致的稱義途徑。有的人把新舊約拆開,當成是互不相干,甚至當作互相抵觸的盟約。他們以為神對人的計劃是兩套,對舊約時代的人有一套拯救方法,對新約又換成另一套。這種理解把神所定意超越時間的拯救計劃給硬生生地斷開,好像是神有兩套計劃,舊約時代與新約時代的人,是被分別包括在不同計劃之內。從保羅與雅各引用創世記的話語,就可以知道「因信稱義」就是神與人恢復正確關係的唯一方法,絕不是新約時代所新創的。新約從來沒有開闢另外一套拯救的途徑。

「因信稱義」是連貫新舊約的中心信息,也是救贖教義的核心,曾經在中世紀被天主教會忽視,被活出好行為蓋過,以至於信徒把追求好行為當成得救的要件,不知道基督成就的贖罪救恩,早已全部赦免了我們的罪,其果效已經完全,遠不需要我們再增添任何功勞。為成就救恩而增添任何人的行動,等於是沖淡基督救贖的功效。這教義也是宗教改革所極力闡揚,匡正時弊,恢復原本聖經所強調的基要真理。

神立約應許賜地為業
7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8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9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10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11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創157-11
  第七節與出埃及記202節西乃之約的起始句平行:「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表示神就是聖約子民偉大的拯救者,與賜恩者。從亞伯拉罕在迦勒底的吾珥,神就已經呼召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到神所賜給他的地方去。當時亞伯拉罕憑著信心領受神的命令。當時神曾經應許,要賜給他後裔,土地,並使萬民因他蒙福。經歷一段時間,神幾次向亞伯拉罕重申應許。代表神非常重視亞伯拉罕之約,因為亞伯拉罕之約是神拯救工作的開端,藉著拯救一群信靠祂的人,將神拯救人類的計劃付諸實施。在15章之前,神只是單方面向亞伯拉罕傳遞信息。一直等到亞伯拉罕問神,怎能知道必能得地為業,神才與他用立約的儀式來與他堅定此約。這立約的內容與當時邦國間所立的盟約形式很類似。盟約包括陳明立約雙方所當盡的義務,與當享權利,並規定雙方守約的獎賞,與違約的懲罰。

亞伯拉罕之約是神主動向亞伯拉罕立的。神要求亞伯拉罕預備立約的牲畜,將其一一劈成兩半,兩兩相對,擺列出來。預備讓立約的人從其中走過去。在預備這些牲畜的血淋淋過程,亞伯拉罕明白立約的嚴重性。這種儀式在當時具有特別的意義,就是立約者,宣示遵守盟約,如果違反此約,其後果將會如同被劈成兩半的牲畜一樣,受到淒慘的報應。神要亞伯拉罕參與預備,讓他知道神與他立的約不是開玩笑的。

我們先跳過1216節,關乎神對亞伯拉罕後裔的預言。看到17節提到了:「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神在異象中,親自以冒煙的爐,與燃燒的火把的形態,從劈開的牲畜中間走過,當時亞伯拉罕正沉沉睡著。也就是說神是單獨走過此立約牲畜的一方。祂願意以如此嚴重的後果來宣示,自己如果背離盟約會遭受的後果。我們知道人是經常反覆無常,神是信實無比,絕對不可能背棄祂的應許。在此時,神竟然在立約的儀式中,用如此嚴厲的刑罰來宣示,自己絕對不會背約,實在令人難以想像。對於承受此約的亞伯拉罕而言,神重視與他立的約,用如此強烈的象徵儀式來自我約束,此情此景必然在他心中產生極大的衝擊。他也必定心中會生出期許,要堅定不移地信靠神,不要毀棄與祂立的約。

預言在約成就前必經苦難
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14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15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16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創1512-19

  11節描述亞伯拉罕擺設立約牲畜時,出現鷙鳥來吃牲畜,並出現驚人的大黑暗。這是個隱喻,象徵所立的約會出現破壞者,在成就前必經苦難與死亡。我們再回到神與亞伯拉罕立約過程中,關於賜給亞伯拉罕後裔與土地的應許。首先提到後裔,神向亞伯拉罕發出預言:「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當時亞伯拉罕並無後裔,在第一段神已經應許,他會有自己生的後裔,並且會繁衍眾多,像天上的星星一樣無法勝數。神並預言在後來的四百年內,亞伯拉罕的後裔會寄居外邦人的土地,服事當地的外邦人,甚至被苦待四百年。這段話並沒有明說,寄居地就是埃及,而是概括地描述所有亞伯拉罕並他的子孫,曾經寄居的各地外邦種族。如果我們仔細考察進入埃及,並出埃及的歷史,確實利未家族待在埃及的後裔只有四代。按照家譜年齡計算,以色列民待在埃及的時間最多不過兩百多年。所以說這四百年應該包括,亞伯拉罕開始寄居外邦,服事當地人的所有長度。當然,這寄居的過程主要是在埃及,才會有接下來的敘述:「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創1514)神預告亞伯拉罕的子孫,會寄居埃及,最後神會拯救他們,脫離被奴役的命運,離開埃及,得到自由敬拜神的機會。

神進一步預言賜亞伯拉罕土地的應許會如何實現:「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在他們得應許之地為業以前,需要經過寄居為奴的日子。這一方面是讓他們經歷神給他們的信心考驗,讓他們知道是神拯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擺脫了為人奴隸的身份。另一方面則是神給佔據應許之地的迦南人悔改的時間。神並沒有在一開始就懲罰迦南人。他們的邪風惡俗完全背離神公義的屬性,正是惹動神憤怒的悖逆民族。神本來在一開始就可以將懲罰降臨在這群敗壞的人身上,但是因著神憐憫的心腸,給了他們四百年悔改的機會。如果他們仍然頑梗悖逆下去,最終必然逃不過毀滅的命運。所以神等待他們如此長的時間,期待他們悔改,對他們可算是仁至義盡,讓罪人對神的懲罰無話可說。

事實上迦南地的外邦人有十個族,亞摩利人只是其中的一族。他們都是在道德上極為敗壞的民族,從現在考古得到的文物,就發現他們不單是以嬰兒為祭物獻給偶像,還在獻祭的過程中,放縱情慾,淫亂交合。這種腐敗的邪風惡俗,在神的公義標準之下是無法容忍的。神對亞伯拉罕賜下土地的應許,一直到他們從埃及出來,經歷曠野四十年流浪,前一代沒有信心的以色列民都死亡之後,才得以實現。約書亞帶領著新一代的百姓攻進迦南地,征服了前面所列出的十個種族的強敵,奪取了神賜給他們的地。這才是亞伯拉罕之約初步的應驗。實際上18節後半句所描述的土地範圍,「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一直等到所羅門時代才完全被征服。也就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經歷了幾百年的時間實現的。然而在神的眼中,一旦與亞伯拉罕立約,這些應許在神的眼中就必定實現。

18節前半句說:「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這句話中的「賜」所使用的是完成式,在希伯來文中是表示,一個完整的行動,不是繼續發展,等待後續變化之意。雖然,亞伯拉罕後裔需要在歷史中逐漸繁衍眾多,征服被敵人佔據的土地,並且實現最後讓萬民蒙福的應許。但是,神所應許之事,在祂的眼中,是確定不改,必然要發生的。神對亞伯拉罕立約所應許的內容絕不反悔。首先是後裔如天上的星星一樣眾多,其次是應許之地,在經歷幾百年的戰爭而征服。第三個最重要的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使萬民蒙福」。這要怎麼在人類歷史中實現?如果我們只將後裔限定為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那此一應許在以色列民中尚未曾實現。但是,若是用屬靈的眼光,看待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後裔,也就是既在肉身上出於亞伯拉罕,並且就是完成亞伯拉罕之約應許「使萬民得福的內容」,那此一應許的實現,非在耶穌基督身上莫屬。

這就把我們今日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而進入基督裡面的外邦門徒,拉進了亞伯拉罕屬靈後裔之中。亞伯拉罕之約對我們也是有意義的。我們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範圍從屬肉體的後裔被擴大了;我們要承受屬天國度的產業,從原來屬地的領域被擴大了。我們也因著信靠耶穌基督,進入亞伯拉罕使萬民蒙福的行列中。亞伯拉罕之約對我們來說意義重大,新約就是亞伯拉罕之約最具體的實現。舊約不是被廢棄,而是其中應許都在耶穌基督所立的新約裡得到實現。神貫穿兩約,堅定不變的計劃何其偉大。不是廢掉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而是將屬神子民從舊約時代蒙揀選的以色列民,擴大到所有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對神信實的基督徒。這群人不分以色列民或是外邦人。

進入耶穌基督的身體裡面是連貫猶太人與外邦人這兩個群體的基礎。「因信稱義」則是得到耶穌基督的救恩,進入基督裡的關鍵。既然如此,猶太人的信心,或是外邦人的信心,還有什麼分別可言?救恩不是建立在族群優勢這基礎上,也不建立在血統純正的根基上。救恩完全來自領受基督為我們成就的白白恩典。亞伯拉罕怎麼因信讓神算他為義,我們今天的人也是一樣。在稱義之事上,我們只有靠著接受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恩。自己過去的優良傳統、良好素質、甚至為神所作出的任何好行為,都不能與基督付出的贖罪代價相比。

按照我們犯罪所該承受的刑罰而言,在亞伯拉罕之約裡,應該是像那些劈開的牲畜一樣,身首異位。但是這刑罰竟然落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承受了罪的刑罰,正好像血流滿地的立約牲畜。神沒有背約,何須受刑罰?其實是神兒子代替我們受的。我們的罪都歸到基督的身上,祂一次獻上將我們的罪贖清,不再被記念。神對我們的救贖之愛何等偉大。


結論
神的救贖計劃實在其妙,在芸芸眾生中揀選了一個亞伯拉罕,在呼召與信心的考驗下,讓亞伯拉罕的信心一步一步增加。憑著對神的信靠,勇敢地跨出腳步,盼望承受神對他的應許。此應許關乎對墮落人類的救贖,也就是萬民要因亞伯拉罕後裔得福。我們這群因著信進入耶穌基督裡的人,正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也是承受此約所賜福分的人。神也要我們知道,在約成就之前會面對的苦難,是對我們的考驗。神堅定的應許助我們勝過。我們是否能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堅信神帶領我們去承受的屬天基業必定應驗。

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

性犯罪要付出真實而難言的代價

轉自:海外校園建造教會領袖(76集)

性的犯罪造成的影響無遠弗屆。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10:12

蘭迪‧奧爾康(Randy Alcorn)是位著名的演說家和作家。從前作牧師的他,看見幾位教牧同工和教友陷入性犯罪。他為性誘惑的悄然臨到,研發了這份清單,來核查他行為的後果——包括對妻子和家庭潛在的影響。

你可以用這份清單來做個人的評估。仔細看過這份清單,在每一項你有同感之處打鉤。蘭迪使用某人名字的地方,你可以劃掉,換上你自己生活中的某個人。最底下有地方讓你填寫你自己認為要避免性犯罪的理由。當你們的整個團隊完成這個練習時,一起回答最後面的討論問題。

1.使得救贖我的主憂傷。
2.使得主神聖的名蒙羞。
3.有一天要朝見公義審判者耶穌的面,為我的行為交帳。
4.跟隨這些在性上不道德以致被迫放棄事奉之人(列出名字)的腳踪,令我不寒而慄。
5.對我最好的朋友和忠誠的妻子造成數不清的傷害。
6.失去妻子的尊重和信任。
7.傷害我心愛的女兒。
8.破壞我在孩子麵前的榜樣和信譽,並使得現在和未來教導她們順從上帝的努力失效(“為什麼要聽一個背叛媽媽和我們的男人的話?”)。
9.如果我繼續盲目下去,或是妻子無法原諒,我也許會永遠失去妻子和孩子。
10.導致家人蒙羞(“為什麼爸爸不再是牧師?”)。
11.失去自尊。
12.製造出很難以甩開的內疚感。即使上帝原諒我,我會原諒自己嗎?
13.形成會禍及我與妻子未來親密關係的記憶和突然重現。
14.會有很長時間,也許永遠就這樣浪費掉多年在事奉上的訓練和經驗。
15.喪失多年向家父做見證的果效,加強他對傳道人的不信任。原本因為我的榜樣而開始對福音軟化的態度,由於我在性上的不道德而變得困難,也許永遠都是這種壞印象了。
16.破壞其它基督徒在我們群體裡頭忠誠的榜樣和勤奮的服事。
17.讓上帝的仇敵撒旦額手稱慶。
18.讓與我犯姦淫的人承受成堆的論斷和無盡的難處。
19.可能承受像淋病、梅毒、花柳病、皰疹、愛滋病等身體疾病的後果,也許感染給南茜。
20.可能導致懷孕,涉及到個人和經濟方面,包括終身提醒我所犯的罪。
21.對其它的牧師和領袖(列出名字)帶來恥辱和傷害。
22.對這些朋友,尤其是我帶領信基督和培訓的弟兄姐妹(列出名字)帶來恥辱和傷害。
23.對自己感到很羞愧,以及一輩子都覺得很尷尬。

2019年7月10日 星期三

聖徒的恆忍

整理自:古德恩系統神學

真基督徒會否失去他的救恩?我們怎麼知道他真實地重生了?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

聖徒的恆忍是指真正重生的人會被神的能力保守﹐他們也會保守自己為基督徒到一生終了。這個教義是阿民念派與加爾文派相左的地方。 《系統神學》作者古德恩書中聖徒恆忍的意思是:「所有真正重生的人將蒙神的能力保守,並將以基督徒的身份恆忍直到一生的末了。而且只有那些恆忍到底的人,我們才有把握他是重生的人。」神保守聖徒恆忍讓他們有得救的確據,也只有恆忍的聖徒才有得救的確據。這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定義得清楚,讓賴恩犯罪的人無空隙可鑽。

A. 所真正重生者會恆忍到底
約翰福音中主耶穌清楚應許﹕「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 37-40) 耶穌在此說,一切信他的人都會有永生;且說,他會在末日叫那人復活,在這句說到相信子而得永生的上下文,清楚指出耶穌將要使那人復活,與他進入永生,而不是叫他接受審判與定罪。因此我們結論:每一個真正相信基督的人,將終其一生是基督徒,直到最後復活,進入與神同在的祝福。 「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聖靈稱為質﹑憑據﹑印記也都論到神的保守。證明神保守重生之人直到永遠都有救恩的進一步證據,就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印記」。這個「印記」就是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他是我們會得著所應許之產業的「憑據」。保羅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3-14)在這段經文裡被譯為「憑據」,是一個法律和商業上的用語,意思為「頭期款、抵押、定金、保證金」,代表「一筆繳納的款項,使簽約者有繼續付款的義務」。

阿民念派神學家經常假設,如果他們肯定了人​​的個人責任與持續信心的需要,就等於因此否定了:神主權性的保守與護衛是絕對確定的,並且永生是神保守下必然的結果。他們否認「重生的人必然會恆忍到底」是主耶穌說的絕對保證。改革宗所採取的立場則是:神主權性的保護與人的責任是一致的,因為神主權性的保護是透過人的責任而運行,並且神主權性的保護保證了我們會藉著維持信心來回應,而信心則是我們恆忍所必要的。那些論及人的責任之經文並不能否定,神會以主權對信徒施行保護。這樣的觀念是比較恰當的。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 此處是針對在腓立比教會一般的基督徒,神在他們身上開始的善工將會繼續下去,並且要在基督回來的那日才會完成。彼得告訴他的讀者們說,他們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保守」一詞的意思是:神保守信徒們不從他的國度流失,而且他也保護他們不受到外界的攻擊。
 
B. 只有那些恆忍到底者是真重生者。
那些真正重生的人會恆忍到底,而且肯定也會有永生,與神同在;但仍有其他的經文說到信徒必須一生持續相信。彼得前書的所說的話是真實的,亦即神的保守不會脫離我們的信心單獨工作,而是要藉著我們的信心,祂使我們持續相信祂。以這樣的方式持續信靠基督的人就得著了確據,知道神在他們裡面工作,並保守他們。另一個例子就是約翰福音8:31-32:「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耶穌在此提出一個警告,真實信心的證據之一就是持續遵守他的道,也就是持續相信他所說的話,並活出順服他命令的生活。耶穌也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藉此警告人不要在受逼迫之時離棄神。

可能有些人加入了教會,甚至承認相信基督,並且受了洗成為教會的會員,然而卻沒有真實得救的信心。保羅如何將這樣的人與真信徒區分開呢?這樣的人若不真實地悔改、相信,就不能得救。保羅如何避免給他們錯誤的確據,免得他們以為他們已經得救了呢?保羅知道,信心不真實的人終究會離開教會的團契交通,所以他告訴他的讀者們說:「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西1:23)那些持續相信的人,顯示他們是真信徒,終必得救;但是那些沒有繼續相信的人,則表示在他們的心中原本就沒有真實的信心。

C. 那些至終離棄主者倒有不少歸正的外在證據
例如,猶大是假基督徒。主耶穌也警告那些不遵行天父旨意的跟隨者:「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撒種的比喻也指出:「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0-21);約翰警告那些跟從異端的人:「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2:19);希伯來書警告那些想回猶太教,而逃避逼迫的人:「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4-8)。

耶穌在撒種比喻裡說:「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可4:5-6 )耶穌解釋說,那些撒在石頭地上的種子代表「人聽了道,立刻歡喜領受,但他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可4:16-17)他們「心裡沒有根」的事實指出,在這些植物裡面沒有生命的來源;同樣地,由這些植物所代表的人,在心裡面也沒有真實的生命。他們具有歸正的外表,表面上好像也作了基督徒,因為他們「歡喜」領受這道;可是當困難來時,就找不到他們了。他們表面上的歸正不是真實的,而在他們心裡也沒有真正的得救信心。

  持續相信的重要性也在耶穌是葡萄樹的比喻上得到證實。這個比喻把基督徒描繪為枝子(約15:1-7)。耶穌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15:1-2,6)阿民念派曾主張,不結果子的枝子仍舊是葡萄樹上的真枝子,因為耶穌仍稱它是「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約15:2)。所以他們認為,被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的枝子必定是指真信徒,他們從前曾是葡萄樹的一部分,但後來卻跌倒了,因而要承受永遠的審判。然而這並不一定是耶穌在此所說之教訓的含義。在這個比喻裡所使用的葡萄樹的意象,其中可用來教導的細節是有限的。事實上,如果耶穌想要教導與他相連的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而且他又要使用葡萄樹和枝子的譬喻,那麼他只能以不結果子的枝子來指那些心中沒有真正生命的人。在約翰福音第15章,不結果子的枝子雖然以某種方式連接於耶穌,而且外表上顯露出是真枝子的模樣,但是它們真實的光景卻由其不結果子的事實表明了出來。同樣地,這種情況也由一個人「不常住在」基督裡(約15:6),並且如枝子般地被丟棄而枯乾的事實而被表明出來。

D. 何為信徒真正的確據? (1)我現今信靠基督得救恩嗎? (2)在我心中聖靈重生的工作可有證據嗎? (3)在我的基督徒生涯裡﹐看得見長期成長的型態嗎?彼得指出信徒屬靈成長的證據:「正因為這個緣故,你們要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敬虔;有了敬虔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彼後1:5-7、10)。 」(彼後1:5-7,10)。

E. 反對恆忍說﹕恆忍的教義在TULIP裡是壓軸好戲﹐它所受到的反對﹐是可想而知﹐這個教義也成了加爾文派與阿民念派的主戰場。以下是人反對恆忍教義的原因﹕
(1)它與人的自由意志不合﹕這種說法起因於阿民念所要求的自由度﹐是絕對的﹐如神的一樣。聖經並沒有不給人自由度﹐但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事實上﹐人要負道德責任的原因﹐即在於他有智慧與自由意志﹐他能思考﹑作決定。神在人心中的工作從來沒有越過﹑或違抗人的意志而作的。神若要改變我們﹐祂乃是先在我們的意志裡運行﹐改變它﹔等到我們作決定時﹐仍是我們自己作的決定﹐完全地自由﹐沒有一點被脅迫的感覺﹐腓2:12- 13。說加爾文的神學裡﹐人沒有自由意志﹐是阿民念派對他們最大的誤會﹔而後者訴求絕對的自由意志﹐則是他們在神學上最大的夢魘:如果創造人的神都沒有絕對的自由意志﹐那麼受造的人怎麼可能有絕對的自由意志呢?保護人有〔相對的〕自由意志的最佳途徑﹐則是宣認惟有神才有絕對的自由意志。

(2)它會導致道德的怠惰﹕恆忍在一方面來說是神主權恩典的運行﹐是神在保守﹔然在另一方面﹐也是人靠著神的恩典保守他自己。這個教義之所以會被人誤會為使人的道德怠惰﹐其原因在於人以為既然神會保守我們﹐那麼我們就沒有責任了。但神永遠不會越過人的自由意志﹐而在人身上工作的。神要保守我們﹐祂仍是透過我們的意志的。祂先用恩典改變它﹐然後當我們自由地保守自己時﹐神的恆忍恩典就成功了。恆忍屬「應然」的恩典﹐是要人參與的﹐所以怎麼可能叫人閒懶不結果子呢?不過真是有人將神的主權論推到了極端﹐以為一切都是神命定的﹐人沒有什麼責任﹐人也不必做什麼。這種叫做「超加爾文派」﹐對加爾文的教訓的錯誤領會﹐比阿民念派還要來得深﹐其帶來的傷害﹐也比之要更大。聖經上的恆忍的教義﹐不但不是叫人怠惰的原因﹐反而是激勵人心的動力。當人看到神有這麼大的恩典時﹐他會受到感動起而保守自己不失腳。我們可說﹐乃是神的保守帶動了人的恆忍﹐彼前1:5, 5:7-11,12。

F. 一些經文解惑
(1)論及背道之人的話﹕他們並不是真正信主之人﹐如提前1:19-20的許米乃和亞力山大﹔腓理徒﹐提後2: 17-18﹐甚至底馬﹐提後4:10﹔假先知﹐彼後2:1-2﹐太7:22-23﹐其中以巴蘭最出名﹐彼後2:15-16﹐猶11﹔約壹2:19也論及這種人﹐原來就不屬於神的兒女的。來6:4-6那一班人都不是真正信主的人。恩賜的大小﹐也不能作為評斷人是否信主的依據。猶大的恩賜大如使徒﹐但他並不是選民﹐所以沒有恆忍的恩典。

(2)用來警告神的百姓的經文﹕聖經並非說他們真的會那樣地從恩典中滑出去﹐而是警告他們:若他們不謹慎的話﹐恐怕會如何。這種的話在希伯來書最多:來2:1的「隨流失去」和「逃罪」並未斷定基督徒可能從恩典中墮落。基督徒當然有可能會軟弱退後﹐受到神的管教﹐但不可能失去永生。來3:7ff則是以舊約在曠野漂流者的倒斃﹐來警告教會。它並未說新約教會裡真正重生的基督徒﹐可能會從恩典中墮落。只是警告而已。

希伯來書6:4-8是指暫時的信心。那是一班信心動搖想要回到猶太教的人。如果他們真是屬主的人他們受到警告就不會走,真離棄信仰的就證明出他們不是真正信主的、不是屬主的人。恆忍是主耶穌對祂的羊的保護,至終不信的,表示他不是主的羊。恩賜的大小﹐也不能作為評斷人是否信主的依據。猶大的恩賜大如使徒﹐但他並不真實信主﹐所以沒有恆忍的恩典。事實上﹐作者也明知受信的教會之光景遠非如此。緊接著嚴厲警告的下一段經文說:「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

什麼是悔改,它對於得救是必需的嗎?

轉自:問題:什麼是悔改,它對於得救是必需的嗎?

回答: 很多人對悔改一詞的理解是「轉離罪惡」。這並不是聖經給悔改的定義。聖經中,悔改的意思是「改變心意(μετανοέω)」,如「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悔改的經文彙編

聖經也告訴我們,真正的悔改會帶來行為的改變(路加福音3:8-14;使徒行傳3:19)。使徒行傳26:20說:「我勸勉他們應該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聖經中對悔改全面的定義是改變心意,從而改變行為。

那麼,悔改和救贖之間有什麼關係?使徒行傳在談到救贖時似乎特別強調了悔改(使徒行傳2:38;3:19; 11:18; 17:30;20:21;26:20)。說到與救贖的關係,悔改就是要改變對於耶穌基督的看法。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中(使徒行傳2),呼籲人們要悔改(使徒行傳2:38)。悔改什麼呢?彼得呼召那些拒絕耶穌的人們(使徒行傳2:36)改變對耶穌的看法,要認識到,耶穌才是真正的「神和基督」(使徒行傳2:36)。彼得呼召人們由拒絕基督為彌賽亞轉變為信他為救主和彌賽亞。

悔改和信心可以理解為「同一枚硬幣的兩面」。不首先改變關於耶穌基督是誰和他做了什麼的看法,信他作救主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從故意拒絕或由無知、漠不關心而悔改,都是心意的改變。聖經所說的關於救贖的悔改,是你從排斥基督到信基督的思想轉變。

至關重要的是,我們理解悔改不是一項我們為獲取救恩而做的工作。沒有人能因悔改到神這裡來,除非神把這個人拉過來(約翰福音6:44)。使徒行傳5:31和11:18說明,悔改是神所賜的—因為神的恩典才成為可能。沒有人能悔改,除非上帝的賜予。救恩的一切,包括悔改和信心,是神吸引我們,打開我們的雙目,改變我們心意的結果。神的忍耐和恩典(羅馬書2:4)帶領我們悔改(彼得後書3:9)。

雖然悔改不是一項為賺取救恩而做的工作,但悔改到救恩確實要做工。沒有行為的改變是不可能真正完全地轉變心意的。聖經說,悔改帶來行為的改變。這就是為什麼施洗約翰呼籲人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3:8)。真正由排斥基督而悔改、轉信他的人會證明其改變了的生命的(哥林多後書5:17;加拉太書5:19-23;雅各書2:14-26)。悔該,準確定義的話,是救恩的必要。聖經說的悔改是改變你對耶穌基督的想法並信神得救恩(使徒行傳3:19)。轉離罪不是悔改的定義,而是真正地,以信為基礎的向主耶穌基督悔改的結果。

2019年7月9日 星期二

神的國在現今就臨到的經文

神國臨到的經文有過去式,現在式,也有將來式。每一種時間上的意義,我們都要接受,不能只強調將來,不管現在已經成就的部分。那就走進偏差了。讓我們來看神國現在成就意義的部分。當然我也會列出將來成就的作參考,全部都要接受,不能偏於一端。

(馬太福音 - 第 12 章 第 28 節)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臨到」是現在式,神的國當時就臨到門徒。

(馬可福音 - 第 9 章 第 1 節)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
「沒嘗死味」,「看見」是過去不定式,表示他們連一次都沒死過,「大有能力臨到」是完成式,表示他們在看的時候,神的國早就已經來了。
這段是指登山變相時,基督以榮耀向他們顯現。可見神國臨到對他們,是已經發生的事。

(路加福音 - 第 6 章 第 20 節)
「耶穌舉目看著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
「是」是現在式,當時就是他們的。

(路加福音 - 第 9 章 第 27 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神的國。」
同上。

(路加福音 - 第 9 章 第 62 節)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扶著犁」,「向後看」都是現在式,「進」神的國也是。這批人不能進神的國,當時就不能。表示神的國當時有人可以進去的。

(路加福音 - 第 11 章 第 20 節)
「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臨到」是現在式,神的國當時就臨到門徒。

(路加福音 - 第 17 章 第 20-21 節)
「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里或作中間。」
「就在」是現在式,神的國當時就在門徒中間。

(約翰福音 - 第 3 章 第 3 -5節)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能見」神的國,「能進」神的國,都是現在式。當時就能見,當時就能進。

(使徒行傳 - 第 14 章 第 22 節)
「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
「必須」經歷艱難是現在式,當時就必需受艱難以進神國。

(羅馬書 - 第 14 章 第 17 節)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是不在乎」是現在式,今世才會吃喝,活著經歷聖靈的喜樂才是保羅勸勉的意義,不是在天上吃喝,享受聖靈的喜樂。

(哥林多前書 - 第 6 章 第 9 -10節)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承受」是將來式,指復活時承繼神的國為產業,這是主再來時才能實現。

(哥林多前書 - 第 15 章 第 50 節)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承受」是將來式,指復活時身體變化,才能承繼神的國為產業,這是主再來時才能實現。


(加拉太書 - 第 5 章 第 21 節)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承受」是將來式,指復活時承繼神的國為產業,這是主再來時才能實現。

(以弗所書 - 第 5 章 第 5 節)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里,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是無分」是現在式,當時對神國就無分,不用等將來。可見承受神國,與有份於神國是兩個概念。

(歌羅西書 - 第 1 章 第 13 節)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

「遷到」就是過去不定式,指信主時已經發生的事,不需要等將來。

(帖撒羅尼迦後書 - 第 1 章 第 5 節)
「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

「可算配得」是過去不定式分詞,指信主時已經發生的事,不需要等將來。

(提多書 - 第 2 章 第 14 節)
「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特作自己的子民」是過去不定式,可見作神國子民,已經生效了。

(希伯來書 - 第 4 章 第 9 節)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存留」是現在式,可見是為當時的神子民,當時神的國實屬他們的。

(希伯來書 - 第 8 章 第 10 節)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這句話是先知預言,已經在神立約子民身上應驗。不用等到千禧年。

(彼得前書 - 第 2 章 第 9 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是」是現在式,信徒都是屬神的子民,神國度要存在,神作王,信徒才是屬神子民。否則神國現今無子民。

(彼得前書 - 第 2 章 第 10 節)
「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很明顯,現在信徒都是神國子民。

(腓立比書 - 第 3 章 第 20 節)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是」是現在式,我們現今就是神國國民。

84. 啟示錄 - 第 1 章 第 6 節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使」是過去不定式,是基督已經成就的事,信徒當時就已經被基督接納成為國民。

天國與神國都是指同一個國

將天國與神國視為不同意義,分別看待,這個理論是傳統時代論派的人,如司可福聖經在1965年前提倡的,也就是把得救與進天國當成兩回事。在他們的想法進天國是得勝的人才能進去。而信的人就能得救,可能進不了天國。

這種講法在近年來越來越被人放棄,連原來時代派的人也不太講了。司可福聖經在1965修正,刪掉天國與神國不同的解釋。原因就是把進神的國當成得救之後,再努力追求才能得到的下一個境界。在解經支持上的薄弱。將聖經片片斷斷地去湊合自己的理論,缺乏整體一致的觀念。

我認為天國與神國是不可分的,從這兩段經文就可以看出來了:

(路加13:28~29)「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里,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29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里坐席。」

(馬太8:11~12)「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里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12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兩者都是耶穌講的,指同一件事,天國與神國共通使用。把它們分別開來,說神國是永恆的,天國等於千禧年國度,就不合理了。

另外從符類福音的平行經文也可以看出來。在許多提到天國的經文中,有好些相同的事蹟在別的符類福音中卻用“神國”,可見神國與天國實際上是同一意義。試舉例如下:

1. 第三章二節──“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在馬可福音第一章十五節完全相同的事卻用“神的國近了…”。

2. 第八章十一節──“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里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在路加福音第十三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卻稱“神的國”。

3. 第十一章十一節──“然而天國里最小的,比他還大”,在路加福音第七章二十八節作“神的國”。

4. 第十一章十二節──“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十六節用“神國”。

5. 第十三章十一節──“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在馬可福音第四章十一節,路加福音第八章九節都稱為“神國的奧秘” 。


6. 第十八章三節──“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在馬可福音第十章十五節作“神國”。

7. 第十九章十四節──“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六至十七節作“神國”。

8. 第十九章二十三節──“…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在馬可福音第十章二十三節作“神的國”。

由以上經文可見天國實際上就是神國。

馬太有時也使用「神國」這個字
馬太似乎故意避用“神”字而較多用“天”字,但也不是絕對不用。就以“天國”與“神國”而論,馬太有時也相提並論。如:

1. 馬太第十二章二十八節──​​“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2. ,馬太第十三章第三十八節──​​“…好種就是天國之子…”,下文第四十三節節“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里要發出光…”
本句顯然把天國與父神的國混用。

3. 第十九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注意第二十三節用“天國”,而下文第二十四節卻用“神的國”。顯然第二十四節的“神的國”就是第二十三節的“天國”。

可見,按馬太福音本身的用法,也偶然地把天國和神國,當作相同意義混用。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