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 星期三

聖徒的恆忍

整理自:古德恩系統神學

真基督徒會否失去他的救恩?我們怎麼知道他真實地重生了?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

聖徒的恆忍是指真正重生的人會被神的能力保守﹐他們也會保守自己為基督徒到一生終了。這個教義是阿民念派與加爾文派相左的地方。 《系統神學》作者古德恩書中聖徒恆忍的意思是:「所有真正重生的人將蒙神的能力保守,並將以基督徒的身份恆忍直到一生的末了。而且只有那些恆忍到底的人,我們才有把握他是重生的人。」神保守聖徒恆忍讓他們有得救的確據,也只有恆忍的聖徒才有得救的確據。這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定義得清楚,讓賴恩犯罪的人無空隙可鑽。

A. 所真正重生者會恆忍到底
約翰福音中主耶穌清楚應許﹕「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 37-40) 耶穌在此說,一切信他的人都會有永生;且說,他會在末日叫那人復活,在這句說到相信子而得永生的上下文,清楚指出耶穌將要使那人復活,與他進入永生,而不是叫他接受審判與定罪。因此我們結論:每一個真正相信基督的人,將終其一生是基督徒,直到最後復活,進入與神同在的祝福。 「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聖靈稱為質﹑憑據﹑印記也都論到神的保守。證明神保守重生之人直到永遠都有救恩的進一步證據,就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印記」。這個「印記」就是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他是我們會得著所應許之產業的「憑據」。保羅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3-14)在這段經文裡被譯為「憑據」,是一個法律和商業上的用語,意思為「頭期款、抵押、定金、保證金」,代表「一筆繳納的款項,使簽約者有繼續付款的義務」。

阿民念派神學家經常假設,如果他們肯定了人​​的個人責任與持續信心的需要,就等於因此否定了:神主權性的保守與護衛是絕對確定的,並且永生是神保守下必然的結果。他們否認「重生的人必然會恆忍到底」是主耶穌說的絕對保證。改革宗所採取的立場則是:神主權性的保護與人的責任是一致的,因為神主權性的保護是透過人的責任而運行,並且神主權性的保護保證了我們會藉著維持信心來回應,而信心則是我們恆忍所必要的。那些論及人的責任之經文並不能否定,神會以主權對信徒施行保護。這樣的觀念是比較恰當的。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 此處是針對在腓立比教會一般的基督徒,神在他們身上開始的善工將會繼續下去,並且要在基督回來的那日才會完成。彼得告訴他的讀者們說,他們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保守」一詞的意思是:神保守信徒們不從他的國度流失,而且他也保護他們不受到外界的攻擊。
 
B. 只有那些恆忍到底者是真重生者。
那些真正重生的人會恆忍到底,而且肯定也會有永生,與神同在;但仍有其他的經文說到信徒必須一生持續相信。彼得前書的所說的話是真實的,亦即神的保守不會脫離我們的信心單獨工作,而是要藉著我們的信心,祂使我們持續相信祂。以這樣的方式持續信靠基督的人就得著了確據,知道神在他們裡面工作,並保守他們。另一個例子就是約翰福音8:31-32:「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耶穌在此提出一個警告,真實信心的證據之一就是持續遵守他的道,也就是持續相信他所說的話,並活出順服他命令的生活。耶穌也說:「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藉此警告人不要在受逼迫之時離棄神。

可能有些人加入了教會,甚至承認相信基督,並且受了洗成為教會的會員,然而卻沒有真實得救的信心。保羅如何將這樣的人與真信徒區分開呢?這樣的人若不真實地悔改、相信,就不能得救。保羅如何避免給他們錯誤的確據,免得他們以為他們已經得救了呢?保羅知道,信心不真實的人終究會離開教會的團契交通,所以他告訴他的讀者們說:「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西1:23)那些持續相信的人,顯示他們是真信徒,終必得救;但是那些沒有繼續相信的人,則表示在他們的心中原本就沒有真實的信心。

C. 那些至終離棄主者倒有不少歸正的外在證據
例如,猶大是假基督徒。主耶穌也警告那些不遵行天父旨意的跟隨者:「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撒種的比喻也指出:「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0-21);約翰警告那些跟從異端的人:「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2:19);希伯來書警告那些想回猶太教,而逃避逼迫的人:「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4-8)。

耶穌在撒種比喻裡說:「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可4:5-6 )耶穌解釋說,那些撒在石頭地上的種子代表「人聽了道,立刻歡喜領受,但他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可4:16-17)他們「心裡沒有根」的事實指出,在這些植物裡面沒有生命的來源;同樣地,由這些植物所代表的人,在心裡面也沒有真實的生命。他們具有歸正的外表,表面上好像也作了基督徒,因為他們「歡喜」領受這道;可是當困難來時,就找不到他們了。他們表面上的歸正不是真實的,而在他們心裡也沒有真正的得救信心。

  持續相信的重要性也在耶穌是葡萄樹的比喻上得到證實。這個比喻把基督徒描繪為枝子(約15:1-7)。耶穌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15:1-2,6)阿民念派曾主張,不結果子的枝子仍舊是葡萄樹上的真枝子,因為耶穌仍稱它是「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約15:2)。所以他們認為,被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的枝子必定是指真信徒,他們從前曾是葡萄樹的一部分,但後來卻跌倒了,因而要承受永遠的審判。然而這並不一定是耶穌在此所說之教訓的含義。在這個比喻裡所使用的葡萄樹的意象,其中可用來教導的細節是有限的。事實上,如果耶穌想要教導與他相連的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而且他又要使用葡萄樹和枝子的譬喻,那麼他只能以不結果子的枝子來指那些心中沒有真正生命的人。在約翰福音第15章,不結果子的枝子雖然以某種方式連接於耶穌,而且外表上顯露出是真枝子的模樣,但是它們真實的光景卻由其不結果子的事實表明了出來。同樣地,這種情況也由一個人「不常住在」基督裡(約15:6),並且如枝子般地被丟棄而枯乾的事實而被表明出來。

D. 何為信徒真正的確據? (1)我現今信靠基督得救恩嗎? (2)在我心中聖靈重生的工作可有證據嗎? (3)在我的基督徒生涯裡﹐看得見長期成長的型態嗎?彼得指出信徒屬靈成長的證據:「正因為這個緣故,你們要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敬虔;有了敬虔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彼後1:5-7、10)。 」(彼後1:5-7,10)。

E. 反對恆忍說﹕恆忍的教義在TULIP裡是壓軸好戲﹐它所受到的反對﹐是可想而知﹐這個教義也成了加爾文派與阿民念派的主戰場。以下是人反對恆忍教義的原因﹕
(1)它與人的自由意志不合﹕這種說法起因於阿民念所要求的自由度﹐是絕對的﹐如神的一樣。聖經並沒有不給人自由度﹐但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事實上﹐人要負道德責任的原因﹐即在於他有智慧與自由意志﹐他能思考﹑作決定。神在人心中的工作從來沒有越過﹑或違抗人的意志而作的。神若要改變我們﹐祂乃是先在我們的意志裡運行﹐改變它﹔等到我們作決定時﹐仍是我們自己作的決定﹐完全地自由﹐沒有一點被脅迫的感覺﹐腓2:12- 13。說加爾文的神學裡﹐人沒有自由意志﹐是阿民念派對他們最大的誤會﹔而後者訴求絕對的自由意志﹐則是他們在神學上最大的夢魘:如果創造人的神都沒有絕對的自由意志﹐那麼受造的人怎麼可能有絕對的自由意志呢?保護人有〔相對的〕自由意志的最佳途徑﹐則是宣認惟有神才有絕對的自由意志。

(2)它會導致道德的怠惰﹕恆忍在一方面來說是神主權恩典的運行﹐是神在保守﹔然在另一方面﹐也是人靠著神的恩典保守他自己。這個教義之所以會被人誤會為使人的道德怠惰﹐其原因在於人以為既然神會保守我們﹐那麼我們就沒有責任了。但神永遠不會越過人的自由意志﹐而在人身上工作的。神要保守我們﹐祂仍是透過我們的意志的。祂先用恩典改變它﹐然後當我們自由地保守自己時﹐神的恆忍恩典就成功了。恆忍屬「應然」的恩典﹐是要人參與的﹐所以怎麼可能叫人閒懶不結果子呢?不過真是有人將神的主權論推到了極端﹐以為一切都是神命定的﹐人沒有什麼責任﹐人也不必做什麼。這種叫做「超加爾文派」﹐對加爾文的教訓的錯誤領會﹐比阿民念派還要來得深﹐其帶來的傷害﹐也比之要更大。聖經上的恆忍的教義﹐不但不是叫人怠惰的原因﹐反而是激勵人心的動力。當人看到神有這麼大的恩典時﹐他會受到感動起而保守自己不失腳。我們可說﹐乃是神的保守帶動了人的恆忍﹐彼前1:5, 5:7-11,12。

F. 一些經文解惑
(1)論及背道之人的話﹕他們並不是真正信主之人﹐如提前1:19-20的許米乃和亞力山大﹔腓理徒﹐提後2: 17-18﹐甚至底馬﹐提後4:10﹔假先知﹐彼後2:1-2﹐太7:22-23﹐其中以巴蘭最出名﹐彼後2:15-16﹐猶11﹔約壹2:19也論及這種人﹐原來就不屬於神的兒女的。來6:4-6那一班人都不是真正信主的人。恩賜的大小﹐也不能作為評斷人是否信主的依據。猶大的恩賜大如使徒﹐但他並不是選民﹐所以沒有恆忍的恩典。

(2)用來警告神的百姓的經文﹕聖經並非說他們真的會那樣地從恩典中滑出去﹐而是警告他們:若他們不謹慎的話﹐恐怕會如何。這種的話在希伯來書最多:來2:1的「隨流失去」和「逃罪」並未斷定基督徒可能從恩典中墮落。基督徒當然有可能會軟弱退後﹐受到神的管教﹐但不可能失去永生。來3:7ff則是以舊約在曠野漂流者的倒斃﹐來警告教會。它並未說新約教會裡真正重生的基督徒﹐可能會從恩典中墮落。只是警告而已。

希伯來書6:4-8是指暫時的信心。那是一班信心動搖想要回到猶太教的人。如果他們真是屬主的人他們受到警告就不會走,真離棄信仰的就證明出他們不是真正信主的、不是屬主的人。恆忍是主耶穌對祂的羊的保護,至終不信的,表示他不是主的羊。恩賜的大小﹐也不能作為評斷人是否信主的依據。猶大的恩賜大如使徒﹐但他並不真實信主﹐所以沒有恆忍的恩典。事實上﹐作者也明知受信的教會之光景遠非如此。緊接著嚴厲警告的下一段經文說:「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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