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 星期日

神立約賜後裔與土地

Image result for abraham covenant with god animals
在亞當後裔墮落後,神並沒有放棄原先造人時所定下的計劃。祂揀選了亞伯拉罕,與他定下盟約,應許賞賜他後裔,賴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並且萬民會因他的後裔得福。神救贖的計劃在亞伯拉罕的身上實現。我們在本段經文中,要來看神重申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鄭重地以立約儀式堅定此約必然實現,這些行動有何意義。

神應許亞伯拉罕後裔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3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4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5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151-6

本章一開始有個「這事以後」,指的就是14章結尾時所描述的事件,亞伯拉罕凱旋歸來,願意向至高神的祭司獻上十分之一的戰利品,卻拒絕接受世俗權力所多瑪王所賞賜的財物。這反映出亞伯拉罕對神的態度,他心中以神的心意為念,看重所有來自於神的祝福,並拒絕貪取世界的利益而致富。神看重他對神信實的心,在異象中向他說話:「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盾牌代表保護,賞賜代表供給。神對於向祂信實的人,必會堅定保護,並會賜下供應。

  這是對亞伯拉罕立約進一步的敘述。要讓亞伯拉罕知道,神曾應許他的後裔、土地,並使萬國得福,要如何實現。122節提到:「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一切應許若要能落實,都從後裔開始。有後裔就是能夠成為大國必要的條件。然而在這時刻,亞伯拉罕還沒有後裔。連得到應許的第一步都還沒有實現,神對他的許多應許,在他看起來遙遙無期。甚至亞伯拉罕以略顯失望的語氣向神陳述,想讓家中的僕人以利以謝來繼承產業,由他來實現神的應許。但是神糾正他的想法:「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神要亞伯拉罕耐心地等。相信神的信實,祂既然已經應許,絕不會落空。

 神帶領亞伯拉罕到外面,仰頭望滿天的繁星。這可能是在前面的異象中,也可能是實際發生的事。神與人的對話可能會透過多種方式。神首先問亞伯拉罕一個問題:「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這個問題許多人都曾經想過,或許也曾經數過,天上到底有多少星星。最後都會以放棄作終。才數了小小一部分,就已經數不下去了,因為數字過於龐大,超過人能夠數算的能力。接下來神就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這一句話把天上星星數目眾多,與亞伯拉罕將會有的後裔數量連在一起。聽到這話真會讓亞伯拉拉罕目瞪口呆。「怎麼可能?我連一個後裔都還沒有啊!」神讓亞伯拉罕不要將眼光僅僅限制在現今的缺乏,而是要憑著信心盼望未來。
  
  接下來的一句話描述亞伯拉罕對神應許的反應:「亞伯蘭信耶和華。」同時也描述神對亞伯拉罕信心的評判:「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信」這個字,原文讀作「阿門」就是信賴,以其為可靠之意。亞伯拉罕對神的話完全信靠。神對這樣的人的判定就是算他為義。「算為義」就是在神的眼中,視此人在神面前有正確的行為或態度。「信」是神對人最根本的期待,也是被造的人對造物主所當有的依靠。神並不期待人對神發多大的心願,成就多大的功業。一切的行動都源自於「信」,缺少了對神的信靠,儘管人為神做出多大的貢獻,在神眼中,都沒有價值。一旦人願意信賴神是公義信實的主宰,信任祂的應許絕不落空,他與神之間的關係,就從過去的悖逆轉為順服、疏離變為親近。這就是恢復了人墮落以前,始祖亞當與神本有的正確關係。這就是在神的眼中,被神算為義的含義。

新約聖經引用創世記這句經文一共四次。保羅在羅馬書一開始,說明福音的中心時就說:「經上說什麽呢?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他用亞伯拉罕為因信稱義的榜樣:「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20-22)這與他在加拉太書中的教訓一致,在面對割禮派宣稱不守律法不能得救的時候,他據理力爭:「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加36)連長老雅各的教訓也與保羅相合:「這就應驗經上說的話,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223)以上的幾段新約的經文中,保羅與雅各都將稱義的途徑歸到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這是個單純對神的信靠,並且是能生出行為的信心。雅各提出因行為稱義,似乎與保羅提出的信心稱義抵觸,將行為升高到稱義的條件。其實正確理解兩段經文的情境,就知道雅各針對的是生不出行動的信心,也就是虛假的信。並不是主張因信稱義之外,再加上行為這條件,才能被神稱義。把兩邊的經文拼湊在一起,綜合出信心與行為,兩個條件都滿足才得稱義,這種解經是粗糙而輕率的。解經必須尊重前後文語境,解出不相抵觸的結論。

  從新約作者對與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引述,就可以得知人在神面前恢復與神正確的關係,唯獨依靠的方法就是「信靠神」。這是從舊約到新約,前後一致的稱義途徑。有的人把新舊約拆開,當成是互不相干,甚至當作互相抵觸的盟約。他們以為神對人的計劃是兩套,對舊約時代的人有一套拯救方法,對新約又換成另一套。這種理解把神所定意超越時間的拯救計劃給硬生生地斷開,好像是神有兩套計劃,舊約時代與新約時代的人,是被分別包括在不同計劃之內。從保羅與雅各引用創世記的話語,就可以知道「因信稱義」就是神與人恢復正確關係的唯一方法,絕不是新約時代所新創的。新約從來沒有開闢另外一套拯救的途徑。

「因信稱義」是連貫新舊約的中心信息,也是救贖教義的核心,曾經在中世紀被天主教會忽視,被活出好行為蓋過,以至於信徒把追求好行為當成得救的要件,不知道基督成就的贖罪救恩,早已全部赦免了我們的罪,其果效已經完全,遠不需要我們再增添任何功勞。為成就救恩而增添任何人的行動,等於是沖淡基督救贖的功效。這教義也是宗教改革所極力闡揚,匡正時弊,恢復原本聖經所強調的基要真理。

神立約應許賜地為業
7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8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9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10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11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創157-11
  第七節與出埃及記202節西乃之約的起始句平行:「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表示神就是聖約子民偉大的拯救者,與賜恩者。從亞伯拉罕在迦勒底的吾珥,神就已經呼召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到神所賜給他的地方去。當時亞伯拉罕憑著信心領受神的命令。當時神曾經應許,要賜給他後裔,土地,並使萬民因他蒙福。經歷一段時間,神幾次向亞伯拉罕重申應許。代表神非常重視亞伯拉罕之約,因為亞伯拉罕之約是神拯救工作的開端,藉著拯救一群信靠祂的人,將神拯救人類的計劃付諸實施。在15章之前,神只是單方面向亞伯拉罕傳遞信息。一直等到亞伯拉罕問神,怎能知道必能得地為業,神才與他用立約的儀式來與他堅定此約。這立約的內容與當時邦國間所立的盟約形式很類似。盟約包括陳明立約雙方所當盡的義務,與當享權利,並規定雙方守約的獎賞,與違約的懲罰。

亞伯拉罕之約是神主動向亞伯拉罕立的。神要求亞伯拉罕預備立約的牲畜,將其一一劈成兩半,兩兩相對,擺列出來。預備讓立約的人從其中走過去。在預備這些牲畜的血淋淋過程,亞伯拉罕明白立約的嚴重性。這種儀式在當時具有特別的意義,就是立約者,宣示遵守盟約,如果違反此約,其後果將會如同被劈成兩半的牲畜一樣,受到淒慘的報應。神要亞伯拉罕參與預備,讓他知道神與他立的約不是開玩笑的。

我們先跳過1216節,關乎神對亞伯拉罕後裔的預言。看到17節提到了:「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神在異象中,親自以冒煙的爐,與燃燒的火把的形態,從劈開的牲畜中間走過,當時亞伯拉罕正沉沉睡著。也就是說神是單獨走過此立約牲畜的一方。祂願意以如此嚴重的後果來宣示,自己如果背離盟約會遭受的後果。我們知道人是經常反覆無常,神是信實無比,絕對不可能背棄祂的應許。在此時,神竟然在立約的儀式中,用如此嚴厲的刑罰來宣示,自己絕對不會背約,實在令人難以想像。對於承受此約的亞伯拉罕而言,神重視與他立的約,用如此強烈的象徵儀式來自我約束,此情此景必然在他心中產生極大的衝擊。他也必定心中會生出期許,要堅定不移地信靠神,不要毀棄與祂立的約。

預言在約成就前必經苦難
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14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15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16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創1512-19

  11節描述亞伯拉罕擺設立約牲畜時,出現鷙鳥來吃牲畜,並出現驚人的大黑暗。這是個隱喻,象徵所立的約會出現破壞者,在成就前必經苦難與死亡。我們再回到神與亞伯拉罕立約過程中,關於賜給亞伯拉罕後裔與土地的應許。首先提到後裔,神向亞伯拉罕發出預言:「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當時亞伯拉罕並無後裔,在第一段神已經應許,他會有自己生的後裔,並且會繁衍眾多,像天上的星星一樣無法勝數。神並預言在後來的四百年內,亞伯拉罕的後裔會寄居外邦人的土地,服事當地的外邦人,甚至被苦待四百年。這段話並沒有明說,寄居地就是埃及,而是概括地描述所有亞伯拉罕並他的子孫,曾經寄居的各地外邦種族。如果我們仔細考察進入埃及,並出埃及的歷史,確實利未家族待在埃及的後裔只有四代。按照家譜年齡計算,以色列民待在埃及的時間最多不過兩百多年。所以說這四百年應該包括,亞伯拉罕開始寄居外邦,服事當地人的所有長度。當然,這寄居的過程主要是在埃及,才會有接下來的敘述:「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創1514)神預告亞伯拉罕的子孫,會寄居埃及,最後神會拯救他們,脫離被奴役的命運,離開埃及,得到自由敬拜神的機會。

神進一步預言賜亞伯拉罕土地的應許會如何實現:「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在他們得應許之地為業以前,需要經過寄居為奴的日子。這一方面是讓他們經歷神給他們的信心考驗,讓他們知道是神拯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擺脫了為人奴隸的身份。另一方面則是神給佔據應許之地的迦南人悔改的時間。神並沒有在一開始就懲罰迦南人。他們的邪風惡俗完全背離神公義的屬性,正是惹動神憤怒的悖逆民族。神本來在一開始就可以將懲罰降臨在這群敗壞的人身上,但是因著神憐憫的心腸,給了他們四百年悔改的機會。如果他們仍然頑梗悖逆下去,最終必然逃不過毀滅的命運。所以神等待他們如此長的時間,期待他們悔改,對他們可算是仁至義盡,讓罪人對神的懲罰無話可說。

事實上迦南地的外邦人有十個族,亞摩利人只是其中的一族。他們都是在道德上極為敗壞的民族,從現在考古得到的文物,就發現他們不單是以嬰兒為祭物獻給偶像,還在獻祭的過程中,放縱情慾,淫亂交合。這種腐敗的邪風惡俗,在神的公義標準之下是無法容忍的。神對亞伯拉罕賜下土地的應許,一直到他們從埃及出來,經歷曠野四十年流浪,前一代沒有信心的以色列民都死亡之後,才得以實現。約書亞帶領著新一代的百姓攻進迦南地,征服了前面所列出的十個種族的強敵,奪取了神賜給他們的地。這才是亞伯拉罕之約初步的應驗。實際上18節後半句所描述的土地範圍,「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一直等到所羅門時代才完全被征服。也就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經歷了幾百年的時間實現的。然而在神的眼中,一旦與亞伯拉罕立約,這些應許在神的眼中就必定實現。

18節前半句說:「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這句話中的「賜」所使用的是完成式,在希伯來文中是表示,一個完整的行動,不是繼續發展,等待後續變化之意。雖然,亞伯拉罕後裔需要在歷史中逐漸繁衍眾多,征服被敵人佔據的土地,並且實現最後讓萬民蒙福的應許。但是,神所應許之事,在祂的眼中,是確定不改,必然要發生的。神對亞伯拉罕立約所應許的內容絕不反悔。首先是後裔如天上的星星一樣眾多,其次是應許之地,在經歷幾百年的戰爭而征服。第三個最重要的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使萬民蒙福」。這要怎麼在人類歷史中實現?如果我們只將後裔限定為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那此一應許在以色列民中尚未曾實現。但是,若是用屬靈的眼光,看待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後裔,也就是既在肉身上出於亞伯拉罕,並且就是完成亞伯拉罕之約應許「使萬民得福的內容」,那此一應許的實現,非在耶穌基督身上莫屬。

這就把我們今日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而進入基督裡面的外邦門徒,拉進了亞伯拉罕屬靈後裔之中。亞伯拉罕之約對我們也是有意義的。我們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範圍從屬肉體的後裔被擴大了;我們要承受屬天國度的產業,從原來屬地的領域被擴大了。我們也因著信靠耶穌基督,進入亞伯拉罕使萬民蒙福的行列中。亞伯拉罕之約對我們來說意義重大,新約就是亞伯拉罕之約最具體的實現。舊約不是被廢棄,而是其中應許都在耶穌基督所立的新約裡得到實現。神貫穿兩約,堅定不變的計劃何其偉大。不是廢掉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而是將屬神子民從舊約時代蒙揀選的以色列民,擴大到所有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對神信實的基督徒。這群人不分以色列民或是外邦人。

進入耶穌基督的身體裡面是連貫猶太人與外邦人這兩個群體的基礎。「因信稱義」則是得到耶穌基督的救恩,進入基督裡的關鍵。既然如此,猶太人的信心,或是外邦人的信心,還有什麼分別可言?救恩不是建立在族群優勢這基礎上,也不建立在血統純正的根基上。救恩完全來自領受基督為我們成就的白白恩典。亞伯拉罕怎麼因信讓神算他為義,我們今天的人也是一樣。在稱義之事上,我們只有靠著接受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恩。自己過去的優良傳統、良好素質、甚至為神所作出的任何好行為,都不能與基督付出的贖罪代價相比。

按照我們犯罪所該承受的刑罰而言,在亞伯拉罕之約裡,應該是像那些劈開的牲畜一樣,身首異位。但是這刑罰竟然落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承受了罪的刑罰,正好像血流滿地的立約牲畜。神沒有背約,何須受刑罰?其實是神兒子代替我們受的。我們的罪都歸到基督的身上,祂一次獻上將我們的罪贖清,不再被記念。神對我們的救贖之愛何等偉大。


結論
神的救贖計劃實在其妙,在芸芸眾生中揀選了一個亞伯拉罕,在呼召與信心的考驗下,讓亞伯拉罕的信心一步一步增加。憑著對神的信靠,勇敢地跨出腳步,盼望承受神對他的應許。此應許關乎對墮落人類的救贖,也就是萬民要因亞伯拉罕後裔得福。我們這群因著信進入耶穌基督裡的人,正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也是承受此約所賜福分的人。神也要我們知道,在約成就之前會面對的苦難,是對我們的考驗。神堅定的應許助我們勝過。我們是否能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堅信神帶領我們去承受的屬天基業必定應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