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八. 發掘內心被罪纏累的根源


Fysis The Nature Gods by Lacy13 on DeviantArt
當我們深切反省自己的生活中,必須承認生活中仍然會出現的令自己感到罪咎、不滿意的地方。即使是已經信主的基督徒,身上仍然可能有許多常見的惡果,這些惡果的根源是我們的心。我們無法否認這些惡果是得罪神的,生出惡果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心偏離了基督。一個認真的基督徒必然會認真面對、不會推脫罪行。我們在神面前當承認自己需要改變,這改變的力量正是從神而來。只有那些靠神恩典,願意用誠實的心去檢驗的人,才能經歷真實的成長與改變。這就是基督徒在信主以後面對的成聖的過程,成聖不能單憑人的力量,仍然需要憑著信心,倚靠著神恩典,因為我們總有失敗跌倒的時候。但是成聖也不是毫無作為、自然而然就能成就,它也要人意志的順服。我們必須讓聖靈光照我們的心,檢驗內心的污穢,找出究竟什麽纏累了我們的心?並針對自己被罪纏累的弱點,順服聖靈在我們心中的管制,除去這些內心中罪的轄制。這才能使成聖過程中的改變成為可能。

基督徒生命成長常會遇到攔阻,生活中犯罪的引誘,就如荊棘叢生的花園,把成長的植物擠住,無法得到正常的生長。這些攔阻我們成長的荊棘,就是因為我們的心被偶像轄制所產生出來的。我們的心容易偏離神,被耶穌基督以外的事物所佔據,這取代神在我們心中最高地位的事物就是偶像。所有不敬虔的行為都是從這樣的心衍生出來的。

有些罪常會在我們生活中纏繞我們,如怒氣、情慾的誘惑。讓我們思考一下自己為什麼會犯罪?當我們被人冒犯,自己的慾望得不到滿足的時候,常會對那些攔阻我們達到目標的人急躁生氣。一個家庭、經濟、事業都不缺乏的人,竟然不會禁不起引誘,掉入情慾的試探中。原本和諧相處的朋友竟然因為誤會,鬧得友誼決裂。原本相安無事的夫妻,因為小事衝突,最後走到離婚的地步。最對人的破壞力如此強大,這是怎麼產生的?為什麼人原本帶著追求幸福、平安的善意,竟然最後會演變成惡言相向,水火不容。找到罪發生的根本原因,能讓我們針對問題、對症下藥。

一個人在面臨意料之外狀況時,會把內心的罪性曝露出來。這是我自己的經歷。有一次當我帶著女兒去作聽力治療的時候,突然遇到了無法預測的狀況。當天早上,妻子為我安排了兩件事,一是送女兒到聽力治療的地方,再趕往另一個地方與一位傳道人吃午飯。相鄰的時間約有一小時,如果路況良好是可以趕得上,然而,在出門前忽然遇到了大雨。開去的路上遇到了演水,所有的車全堵在路上,進退兩難。我枯坐在車陣當中,眼見第一個約定就要遲到,而感到焦急不安。更糟糕的是第二個約定,也要失約了。那是與人第一次見面,遲到十分不禮貌。我的心中生出幾種不同反應。首先是憤怒:為什麼安排好的事情,卻橫生攔阻,讓我無法完成原先要完成的事。女兒在旁邊焦急抱怨,怕因為遲到而趕不上聽力治療,讓我更加受不了。責問她:「到底是你要治療,還是我要治療?我帶你去,還要聽你抱怨、為你窮警張。」接著再怪妻子,為何要一天早上緊接著排兩個約會,讓我匆匆忙忙,緊張兮兮。天雨把路堵住了,當天開車的人都好像吃了火藥一樣,一部車接著一部車急著想往前擠,距離過近就容易出現緊急狀況,遇到快要擦撞的剎那,就緊急剎車。雙方司機互按喇叭、互相責怪。眼見必定遲到了,趕緊找小路,結果許多車子也擠進小路,把小路也堵住。因為堵車,必定趕不及了,趕快打電話給約會的對方,對方已經等了一小時,不願再等了,把約會取消。最後趕了半天,什麼事也沒辦成,心中充滿了挫折感,一個早上白費了。罪的反應好容易產生啊!憤怒、怪罪、急躁、咒罵、自暴自棄,在短短時間之內,全出現了。

我為何會犯罪?找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們常常會為自己犯的罪找藉口,以為外界狀況改善了,其他的人與我配合了,我就不會犯罪了。這是把犯罪的原因歸到環與他人身上,似乎是把基督排除在改變自己罪行之外的思想方式。
以下是幾種典型的想法,例如:
(1)他人:把自己發脾氣歸因於他人態度不好,假如他人不用那種態度對我,我就是個心平氣和的人。有這種想法的人,只圖謀另外建立人際關係,並沒有認真面對自己心中為何與人不合的問題。
(2)原生家庭:又有人把犯罪的原因歸罪與原生家庭,「我的壞行為是因為我有個不健全的家庭。」以為與原生家庭斷絕關係,自己的行為就能改善。
(3)又有人以為會犯罪是因為,自己受了很多苦難,「那件事傷害太大了,我無法控制不去想、不去做。」以為努力逃避苦難,追求舒適的生活,犯罪就不會再發生了。
(4)環境:又有人以為犯罪的原因是,遭遇的環境,「我的日子糟透了,心情最糟的時候剛好被你碰上了。」以為換個環境,犯罪之事就不會發生了。
(5)未被满足的需要:有人以為自己會犯罪,是因為需要的愛得不到滿足,「我總覺得自己少了一份愛」以為只要找對了愛我的人,填補我内心的缺乏,就不再有問題了。
(6)身體狀况:有人認為自己會焦躁易怒、失控傷害人是因為是身體狀況不好,「發脾氣的理由是我没充足的睡眠。」以為只要自己身體健康、睡飽了就不會失控了。

犯罪的根本原因
雖然上面說的六種原因似乎是最普遍的,但聖經上說,以上提到的這些情形只是醞釀犯罪發生的機會而已,不是真正的導因。我們的家庭背景、人際關係、環境順逆、或身體狀況只是提供機會,讓內心的向犯罪的傾向,從思想、語言、和行動中充分表達出來。我們的內心才是這些反應或行動的導因,故此我們的「心」也就成了屬靈爭戰的地方。

舉個例子,如果我們拿一個瓶子,瓶中裝了水,然後搖動瓶子,水從瓶子裡潑出來。什麽是水潑出來的原因?我們可能會說,是因為瓶子搖動,然而,如果瓶子搖動是個無法避免的事實,我們生活中,絕無可能能夠避開種種無法預料的意外,我們不可能妄想一帆風順。如此,水潑出來的原因,就是不該怪瓶子搖動,而是瓶中裝滿了水。如果瓶中沒水,再怎麼搖也不怕水潑出來,如果瓶中裝的是凝固的冰,也不用擔心水會潑出來。

上面提到的六種解決犯罪的辦法,並不能真正解決我們犯罪的問題。這些看起來聰明的的作法,不可能讓我們經歷根本的、持久的生命改變,因為它忽略掉解決核心的問題:「心」。這些解決的對策中,基督不在裡面。聖經上說,我們真正的問題不是我的自信心不足、不是我的人際關係太差、不是因為過去失敗的經歷、或我的身體不夠健康。我的問題是屬靈上的,因為我的心遠離了神,以及對基督的需要。以至於我一直在神以外,尋求其他的方式滿足自己,這是讓我陷在罪中,走不出來的原因。

內心對偶像的崇拜是罪行的原因
「6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7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8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9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10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11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12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13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14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15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7不可殺人。18不可姦淫。19不可偷盜。20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21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申5:6-21)

本段經文是舊約兩處完整提到十誡之處,一是出埃及記20章2-17節,另一處就是這裡。在當今之世,十誡的重要性已經越來越被忽視,在追求個人自由的世俗化社會,對十誡的教導是相當反感的。甚至連基督徒裡面,也有人提倡:十誡已經廢除,對基督徒來說是無效的,不用在教會再教導,甚至不該在教會中公開掛出來。把十誡與新約的教訓如此地對立起來,是讓人很不解的作法。我們相信一件事,神的公義標準,從舊約到新約從來沒有一點改變。神頒布律法的宗旨,不會讓以色列人僅僅照著律法的儀文去守,而不是讓他們從心中順服律法中永恆的公義原則。後者正是新約時代基督對我們的要求,基督對我們的要求,與律法設立的宗旨不是兩套規則。硬生生的由新舊約時代的分別斷開。神對人公義的要求是永恆不變的,律法的宗旨也是如此。

這與我們前面所提到的罪的根源有何關係?我們所犯出的罪是從內心的罪性發出來的,我們生活中外在的反應與內在的心思意念緊密相關。箴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4:23)保守我們的心是舊約的教訓,保守心該做什麽?正是:「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因為他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箴言3:1-3)神的慈愛、信實的屬性正藉著律法向百姓傳達出來。把律法刻在心版上正是舊約中的新約裡的教訓:「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33)這個約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應驗出來,可見律法的宗旨是讓人刻在心版上,這就是舊約就已經吩咐以色列民,將要應驗的應許。從基督帶來的心的轉變,達成律法所要求的公義原則。這就是律法成全在基督裏的意義。律法成全在基督裡,這成全的部分正是律法公義的原則,不是外在的規條。外在的規條應當內化成生命的素質,也就是刻在心版的律法。然而不能因為律法內化了,就否定律法中永恆的公義要求。這兩者絕不是互相排斥,而應該是前後一致的。

我們今日應該讓然要教導十誡,公義的要求不是一個抽象的「愛」字,愛是有內容的,忽視愛的內容,就把愛當成了個人的感受、或是另一種不能落實的教義了。這絕不是耶穌基督教導我們的原意。耶穌在回答律法師,怎麼樣才能活出愛鄰舍的生活?他舉了好心的撒馬利亞人的例子,最重要的是最後對律法師的教訓:「你照樣去行吧!」律法的總綱是愛神、與愛人,但真的照著「愛鄰舍如同愛己」的要求活出來,是新舊約不變的要求。十誡的內容正是愛神與愛人實際上活出來的內容。

十誡的架構,前四誡是垂直關係,注重於認清全心敬拜的對像是誰。後六誡是水平的關係,人與人該如何相待。我們陷在犯罪中無法脫離,真正的原因不在於外在環境,而在於我們心裡不停地尋找一個代替神的偶像來敬拜。拜偶像是將受造之物中的好東西視為至高之物,而忘記神才是唯一配得我們敬拜的對象。前面的一到三誡是後面七誡的基礎,當我們無法遵行第一到第三誡的時候,就難遵守第四到第十條誡命了。

以舊約以色列民在曠野的經歷為例,他們在充滿試煉、試探、仇敵、和困苦的環境,這些逆境誘惑他們去犯罪。例如犯姦淫、因為沒水喝、沒東西吃而發怨言、因怕死而退縮想回到埃及,一在困難灰心喪膽,就毀謗領袖摩西,然而道德上的罪還不是神最關心的罪惡。神所關心的是是神的子民對神的悖逆。行為上的軟弱尚可以赦免,然而神重視的是他們是否有一顆對祂忠誠的心。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爭戰過程,非常類似一個人成聖過程中屬靈征戰的經歷。外面的爭戰乃是一個人內心爭戰的表露。真正的爭戰是發生在人心裡,從為奴之地出來的人首先要對付的是,中心厭棄神的帶領,想要回頭重當奴隸的悖逆本性。

首先我們先看什麽是頭三條誡命:
(1)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誡命正是耶穌所說的,整個律法中最大的誡命。也是與猶太人從小教導,要謹記在心的命令一致:「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申6:4-5)在耶穌受魔鬼試探時,祂以律法的話抵擋魔鬼的欺騙:「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路4:8)所提的內容,也與這條誡命相合。神是我們獨一敬拜的對象,除了祂以外,再也無別神。這是永遠不能改變的真理。

(2)第二條誡命:「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神是忌邪的神,祂的形象絕不能與任何塑造的偶像相匹配,那是將神給偶像化,是褻瀆神的行為。以色列民曾在西乃山前塑造金牛犢,稱之為帶領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神極為憤怒。我們今日也是如此,絕不能拿任何物質的形象來與神相配。

(3)第三條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神的名是表彰出祂的屬性與存在,這是不可以用輕忽的態度妄稱的。當今之世,人們常隨口以神的名來咒詛人,為取得別人信任,奉神的名起誓,或是把神的名隨意當作驚嘆語,缺乏基本的敬意。十誡中禁止這種妄稱神的名這種輕蔑的態度,這命令對今天的我們仍然重要。

前三誡是後七誡的基礎,我們重視自己對神正確的態度,才可能順服祂的命令,與周圍的人、事、物有正確的關係。如果我們不遵守前三誡,很自然的我們不會重視後面的誡命。

(4)第四條誡命:「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這誡命的重點是神對人安息的要求,重點在於我們不能一直把時間投注在自私的目的、汲汲營私謀利,我們工作和你敬拜的中心任務就是神。我們需要把時間分別出來,敬拜神、感謝神、思念神的創造、救贖恩典,歸榮耀給祂。安息日的中心是安息在神裡面,正如以賽亞書中說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58:13-14)我們不當以安息日的誡命今日已經廢掉了來看待。它有永恆不變的部分,也就是在神裡面得安息。本誡命也有外在儀文的部分,如守日子,不能做什麽事,在今日已經成全在基督裡,只要在基督的救恩當中得到安息,每一天都是聖的,不在乎守某一天。

(5)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孝敬父母是主耶穌與保羅一再提到的誡命。主耶穌說:「你們誠然是廢棄上帝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上帝的道。」(可7:1-13)可見耶穌說孝敬父母的誡命是不能廢的。保羅在以弗所書也一樣重申:「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舊約的誡命在新約中重申的,就是神永恆的公義標準,在今天仍然警惕我們的心,絕不能等閒視之。

(6)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提升了不可殺人誡命到更高的標準,不可恨人。這是把外在的守誡命的根源,追溯到內心的動機的純潔。從不動手殺害別人,到更積極地關愛他人、饒恕他人。這不是否定不可殺人的誡命,而是如何真的活出神設立不可殺人誡命的宗旨,從心中愛人如己。我們為何不可殺人?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人的生命是神重視的。謀殺、故意流人的血的,就是輕視人命,罔顧神重視人命的命令。

(7)第七條誡命:「不可姦淫。」本誡命中心是要我們保持性的貞潔,禁止神的子民在婚姻以外,發生違背倫常的性關係。主耶穌同樣追溯此誡命的根源,姦淫的動機在於人不滿足於婚姻以內,與配偶的親密關係。因此,人心裡對於婚外的性關係蠢蠢欲動的慾念,若形之於外,就衍生出了婚外情、婚外同居、三妻四妾、在感情上不忠於配偶等罪行來。情慾的罪在今日仍然引誘著世人,尤其性觀念越來越開放,世俗的標準越來越不把貞潔當一回事。我們豈可輕視這條誡命?

(8)第八條誡命:「不可偷盜。」偷盜是把他人的財產已不正當的方式據為己有。今日我們常遇見的是,侵害了別人的智慧財產權。尤其是網路通路的發達更使得書籍、音樂創作盜版垂手可得。侵害正當出版創作權益的情形,在近十年來變本加厲。盜版者不願花資金支持創作,除了低廉的印刷費,幾乎是無本生意,當盜版充斥,以原價一到二折的價格,強佔市場,逼得許多花下資金、時間、精力努力創作優良作品的創作者、與出版公司血本無歸、紛紛關門。這種不公平的商業作風,實際上是偷盜的行為。最終劣幣驅逐良幣,沒有人願意花錢支持作者、沒有人願意投下資金出版書,得到的結果是殺雞取卵,最後是無雞生蛋、也無卵可食。讓人擔憂的是,竟然有人以屬靈的理由支持盜版,認為這是為神作工、不是偷盜。神不要人用犯罪的方法來為祂作工。還有人拿出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認為著作版權法不能約束基督徒。這真是錯誤地應用經文、強詞奪理。十誡說不可偷盜,對我們今天仍然有效。就是因為有的人以為誡命中所有道德的要求對基督徒都無效了,才會有「一面偷盜,一面以為屬靈」這種觀念扭曲的理論。這是我們今日當極力糾正的錯誤。

(9)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這誡命主要是要我們不要說謊,當誠誠實實地對待他人。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也說了:「你們的話語應該如此: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誡命中禁止的說謊當以有故意、謀私利的動機為範圍。聖經禁止我們出於貪心而爭功、逃避責任而諉過、沽名釣譽自誇自大。這個社會越來越多是非不分的事,明明錯的事,硬要拗成對的。我們活在這樣的風氣當中,常會沾染這種虛謊的惡習,值得我們特別警惕。

(10)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這是十誡中最困難的遵行的誡命,因為一切的禁令都是對外在行為的管制,然而這誡命卻是約束人的內心。外在行為容易掌握,內心的惡念卻因著隱秘難測的緣故,容易在人心中放肆橫行。聖經中說,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物。新約中使徒也同樣的禁止我們貪心,保羅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羅7:7-8)這是保羅在信主前行不出律法要求的義,反被吸引更加貪心的痛苦情形,可見貪心是錯誤的,這是新舊約一致的想法。在以弗所書中,保羅也禁止貪心:「無論是淫亂的,是汙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份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5:5)內在的心思意念最難控制,然而神卻禁止貪心的慾念,也就是說不但禁止外在的行為的罪惡,更是追溯到內心的動機與與惡念,都應該在神面前聖潔。這更是我們極力當追求的目標。

總結本段經文的信息,犯罪的根源是我們的心裡出了問題,我們被永生神以外的事物纏繞,以為缺少了那些吸引人的事物,我們人生就是空虛的、失敗的。我們被這種謊言所欺騙,讓這些奪取神最高地位的偶像,佔據我們的心,以至於我們不願遵從神的心意,離神聖潔的標準越來越遠。有的人還在其中心安理得,以為神公義的標準在我們身上不適用了。錯了!新約的標準比世界更嚴,主耶穌要查驗我們的心中的動機,真理的聖靈在我們心中光照我們的罪,在他的聖潔光中,我們無法遁形,我們無法欺騙神。十誡是律法中神對人最基本的聖潔、公義要求。主耶穌也總結了誡命為兩條最大的誡命,我們當盡心、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要愛鄰舍如同愛自己。得罪人的原因就是我們輕慢神。如果我們不把神的命令當作一回事,我們是不可能活出聖潔的生活的。

我們知道新約中主耶穌重生了我們,讓我們有新生命去愛慕神的聖潔標準,也有能力活出成聖的生活。成聖的方法不是靠著遵行律法的外在規條,而是順服聖靈的引導。然而順服聖靈的人必然會順從律法的公義要求。一個人如果不愛神的律法,不願遵從律法中的公義要求,他聲稱順服聖靈的引導是沒有實際意義的。聖靈的引導就是要我們活出聖潔的生活,聖潔生活的標準從舊約到新約是一致不變的。如果一個人願意順從聖靈的引導,最終是不服律法的公義要求,或是聲稱不能服,那他要考慮自己是否是真的順服聖靈,因為羅馬書中說的很清楚:「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8:8)千萬不要把順從聖靈當成沒有內容的口號,成聖過程中公義聖潔的生活,是要按著神的標準逐步去活出來的。

罪惡的源頭是因為我們以偶像取代神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25)

我們常有的觀念是以為拜偶像是崇拜迷信的假神、或是縱情於那些顯而易見的犯罪之事。但是羅馬書這句經文卻告訴我們,偶像有時候正是佔據我們心中主要地位的被我們視為美好的事物,可能是名聲、權力、財富、自我實現的理想。只要我們把它們視為至高之事,取代了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地位,我們就在崇拜偶像當中。現今之世許多人為了避開聖經中公義聖潔的要求,把保羅在羅馬書對犯罪的警告,給處境化,說這些不是指責今日世人所犯的淫亂罪,而只限於當時拜偶像的場合所發生的淫亂。他們也把本段如此清楚譴責「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為是針對當時外邦拜偶像時淫亂的風俗,今天已經時過境遷,不再適用了。他們更為下一段保羅譴責當時同性戀的行為開脫,發展出一套同志神學,規避保羅在羅馬書的譴責,認為今日同性戀與當時所做的不同,不在保羅譴責的範圍。

舊約律法中譴責同性戀的經文,一樣被他們給處境化,認為舊約已過時,律法的要求對新約時代的人無效。這種想法就出現了問題了,神的公義標準也會與時俱進,會隨時間改變而變。舊約時代不許男與男發生性關係,在新約時代就把它當成過時的標準了。這就是把神的公義標準憑自己的喜好取捨,這種應用經文教訓的方式是非常不穩妥的。神在聖經中有永恆不變的心意,特別是關乎聖潔公義的標準,豈能一句過時了、無效了就給忽略過去。「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祂不會過去譴責為有罪的事,今天卻以為是無罪。啟示是漸漸顯明,然而時代變遷只能轉換針對當時代暫時的命令,不會把神永恆的心意改變。神對人聖潔公義的標準不會隨著時代比變遷而改變。至於什麼是永恆不變的真理、什麽是對當代人暫時的命令,我們需要謹慎分辨而得到結論。最謹慎的做法是,每一條誡命都有永恆的真理在其中,但是有新約聖經清楚說明更新的部分,就按照新約的教導去行,如祭祀禮儀、潔淨禮儀、守日子、節期等外在儀文,都因為成全在耶穌裡,而按照耶穌教導的來行。道德的誡命則要從兩面來看,如果把道德誡命當在外在儀文從外在約束人,如行不出來則被定罪,破壞神子民立約的關係,這種想法如今已經不再繼續了。但是道德誡命中有神聖潔、公義的要求,如十誡在新約中被重申的部分,那就是永恆不變的。不能被新、舊約更替而把它們廢掉。那是把神對人道德的要求,在新、舊約時代,視為有兩套標準,這是不正確的看法。

結論
後現代社會的對倫理的判斷通常是以個人主觀的感受為依歸,不喜歡客觀固定的規則。律法中永恆不變的公義原則,在今日被醜化成轄制人的規條,欲棄之如敝屣。切莫忘記罪的存在是個無法否定的事實,罪的權勢對人的破壞性滲透人整個生活層面。即使連基督徒也無法完全擺脫這種惡劣的影響。我們希望對付這問題就要針對罪在我們心中牽引的根源。所有不敬虔的行為,都是從一顆被基督以外的事物所擄獲的心所發出來的。即使這些事物本身相當美好,但我們的心一旦被其吸引,代替了神在我們心中該有的位置,他們就成為了我們的偶像。我們的心被偶像吸引,汲汲想要滿足自己的慾望。這種墮落的力量牽引我們的心一步一步遠離神,活在這種人生態度之下,罪惡的滋生就難以避免了。這是我們當時時警惕的,成聖的道路充滿陷阱,牽絆著我們繼續走下去,我們需要認清罪的權勢的可怕,也要提防路上常見的陷阱,謹慎避開它。並靠著神賜的力量,常常檢查我們的內心,不要為魔鬼留地步,卻要讓神的道充滿我們的心,如此生命持久的改變就會逐漸成為事實。

2015年12月27日 星期日

聖靈保護教會勝過逼迫



聖誕剛過,大家有沒有發現今日的社會越來越沒有聖誕的氣氛。什麽是聖誕氣氛?聖誕歌、商店大減價、五彩繽紛的燈飾、聖誕舞會、年終大餐、慶祝晚會、互送禮物。這些都不是聖誕的重點。聖誕的氣氛被商業化了,讓人覺得是刻意去營造出來的。時節一過,這一切都消失無踪。聖誕節的是中心在於它的源頭,就是耶穌基督。今天大家都想要淡化聖誕的宗教氣氛,祝賀的招呼從「聖誕快樂」變成了「佳節愉快」,彷彿「基督」這個字成了禁忌的言詞,成了一個沒有基督的聖誕節。兩千年前發生的一件事,值得我們今日追思,就是基督升天之後十天,教會誕生了五千個人信靠基督,成立了最開始的教會。然而,得救的人一開始增加就遭到了當時掌權者的嫉恨,巴不得將這群人傳福音的運動打壓下去。這就是教會成立後面臨的第一個逼迫,我們一起來查考這段經文。

前段經文提到了彼得在美門前奉耶穌的名醫治瘸腿的乞丐,吸引了眾人圍觀。彼得向他們傳道,見證讓瘸子得醫治的能力,是因著信靠耶穌基督的名而來。並呼籲他們悔改,從迫害神差來的彌賽亞這罪中回轉,領受神藉著基督賜給他們的救恩。這正是神藉著歷代先知應許的福分,如今因著基督臨到了祂的子民。猶太人雖然因無知而殺害耶穌。然而基督受害卻完成了神拯救罪人的工作,讓所有願意悔改歸正的人脫離滅亡的命運。這福音先臨到了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彼得的呼召喚醒了許多人,男丁歸信的到了五千。當彼得約翰佈道工作正積極展開,產生極大果效的時候,反對的勢力也正逐步逼近。

在審問下勇敢見證

1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2因他們教訓百姓,本着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就很煩惱,3於是下手拿住他們;因為天已經晚了,就把他們押到第二天。4但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男丁數目約到五千。5第二天,官府、長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6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裏,7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你們用甚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8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9「治民的官府和長老啊,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癒,10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11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41-12

路加描述這群反對福音的團體「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他們是猶太人中掌握權柄的宗教領導階層。這些人忽然來了,當然不懷好意,所謂「來者不善、善者不來」。來的理由正是因為「他們教訓百姓,本着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彼得傳揚基督復活的果效太大,已經威脅到這批宗教領袖的威信了。這讓他們十分煩惱,因為耶穌正是他們密謀殺害的,彼得傳耶穌是彌賽亞,就意味著他們把神差來拯救世人的救主給殺了,這是罪大惡極的悖逆行為。彼得等於是把這大罪歸在他們身上。並且撒督該人是世俗主義者,不相信死人能復活,彼得傳揚的信息與他們所相信的違背。他們採取的行動就是使用權柄,強力壓下門徒傳福音的工作,也就是下手逮捕他們。這是教會成立後第一次面臨逼迫,打壓的力量正是來自於迫害耶穌的同一批人。

在第二天的審問中他們質問彼得、約翰:「你們用甚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這正是彼得前一天向猶太人講道時首先澄清的事,「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信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全然好了。」(徒316)這句話的重點就是,神蹟奇事的能力來自於對耶穌的名的信靠。這些官長並不是不知道彼得講的內容,而是故意要質問彼得、約翰,取得定他們罪的把柄。在問案者的面前,彼得約翰絲毫不畏懼。他們關心的不是為自己脫罪,而是不管在何場合,把握機會宣揚福音。彼得被聖靈充滿,放膽向著問他的官長說:「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他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瘸子站在眾人面前,他得痊癒是眾人皆知、無法否認的事實。然而神蹟發生背後的原因卻是官長不肯承認,而深惡痛絕之事。彼得竟然把行神蹟的能力歸到耶穌的身上,因著耶穌的名,瘸子得以站立、跳躍、讚美神。名代表了一個人的身份與實存,奉耶穌的名行的神蹟,就表示耶穌就是賜下行神蹟能力的來源。神蹟是神來到人間,施行大能作為的記號,正是證明了耶穌是神所差來世間,完成神救贖工作的救主。

彼得更進一步說出:「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出於詩篇11822的話,耶穌生前也曾引用這句經文來質問猶太人。在馬可福音中,耶穌用惡園戶比喻描述法利賽人:「經上寫着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11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可1210-11)法利賽人就像那惡園戶,不按時交果子給園主,還想密謀殺害園主的兒子,奪取主人的園子。他們正是如此,不忠於神的託付,當神差愛子來驗收結果時,還想殺害祂。這句詩篇的話正反映出法利賽人的心態。如今彼得同樣用這句話來提醒審問他的官長:耶穌被猶太人棄絕,如同被匠人丟棄的石頭,最後發現所棄的石頭實際上是建築房屋不可或缺的房角石。他們殺害的耶穌正是神差來施行拯救的彌賽亞。耶穌從死裡復活了,還賜下醫治的大能,讓門徒施行神蹟奇事,見證耶穌是基督。

彼得繼續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耶穌的名不但能讓人從病中得醫治,更是讓人從罪中得赦免,滅亡的命運中得拯救。基督的名是天上人間唯一賜下,讓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的名,除祂以外沒有其它得救的道路。

這話是官長所最不願聽、並且激烈反對的信息。如今在審判彼得、約翰時,被彼得勇敢講出來,似乎是倒過來審判他們釘死基督的罪。這信息觸到他們心中的痛處,讓他們恨得牙癢癢。然而,瘸子得醫治的神蹟顯在他們面前,是活生生的見證,他們又無法否認。只能警告他們不得再傳這福音。

門徒在聖靈充滿之後,放膽傳揚福音,與當初主被釘十字架時,驚恐、害怕、四處躲藏的景況,已經完全不同了。這是聖靈在他們內心中賜下的勇氣,也是耶穌所應許的,聖靈將與他們同在,讓他們得著能力,放膽傳揚福音。我們今日傳福音,可有像門徒一樣的勇氣,當初在他們身上的聖靈如今也催逼著我們,一樣能賜下力量,讓我們放膽傳道。我們是否願意像彼得一樣被聖靈充滿,勇敢服事主。

恐嚇門徒不准傳道

13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14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着,就無話可駁。15於是吩咐他們從公會出去,就彼此商議說:16「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因為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說沒有。17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18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19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20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21官長為百姓的緣故,想不出法子刑罰他們,又恐嚇一番,把他們釋放了。這是因眾人為所行的奇事都歸榮耀與神。22原來藉着神蹟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徒413-22

上一段經文中提到,彼得、翰翰在公會的審問之下,勇敢見證耶穌是基督,祂賜下能力讓瘸腿的人得醫治。這勇敢的作為讓官長驚訝:「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他們心中不解,卑微的漁夫、沒有學過律法的小民,哪來的這等知識,能夠在公會面前,與多年鑽研律法的公會學者辯論?為何跟過耶穌的人會有這等勇氣?這種毫不畏懼的勇氣是從何而來?他們不解是因為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基督的身份。

事實上,這些都是來自於聖靈的能力。耶穌在在上十字架前早已預言,門徒將會面臨逼迫。耶穌安慰他們:「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路1210-11) 在橄欖山講論時,耶穌又勉勵門徒,在面臨逼迫時不要懼怕:「但這一切的事以先,人要下手拿住你們,逼迫你們,把你們交給會堂,並且收在監裡,又為我的名拉你們到君王諸侯面前。但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所以,你們當立定心意,不要預先思想怎樣分訴;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路2112-15)兩處經文都提到了,門徒必得到口才,在逼迫之下見證基督的名。這口才不是他們自己的天賦,而是聖靈賜下的、也是基督所賜的。當耶穌升天了之後,賜下聖靈保惠師,進入門徒裡面,將能力澆灌在門徒身上。他們能夠突破自身文化、階級的障礙,勇敢站在公會面前,向比他們更聰明、更有權柄的人傳揚基督的福音。

我們傳福音的能力也是來自於基督。我們與使徒同在基督道成肉身後的末世,面臨這世代的人對福音的拒絕與排斥,雖然有的地方逼迫是真槍實彈臨到的,如回教國家。大部分的地區排斥卻是隱含在眾人的態度上,如不准分享你的信仰、不准傳福音、不准公開宣揚信仰中的道德標準,否則就是政治上不正確,會受到冷嘲熱諷。這幾乎是今天社會實際的景況。我們是在這種敵對的環境下,膽戰心驚地退縮了,還是如同彼得保羅一樣。即使我會被人嘲笑成迷信、即使我的口才、學識比不過反對的人。我還是靠著聖靈賜給我的膽量,忠心地見證主的福音?這超越本身背景、能力的膽量是來自於聖靈。如果沒有聖靈賜下的勇氣,我們早就畏縮喪膽,閉嘴不敢講話了。

官長無法否認彼得约翰所行神蹟的真實性,因為在耶路撒冷眾民都知道這事,他們私下議論,最後決定使用恐嚇的方式來面對:「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從他們的反應,我們看出他們心中的矛盾。既然無法否認神蹟確實發生了,為何不信神蹟所見證出來的信息,也就是耶穌賜下醫治大能讓人痊癒?他們根本不在乎神蹟,也不相信神蹟所見證出的神的作為。他們關心的是自己的權利、與威望,不希望自己地位受到威脅。

使徒們卻不同,他們不擔心自己生命的安危,不顧危險地見證主耶穌的名。當官長們威脅他們不准傳道,他們的反應是:「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這回答告訴了我們一個原則,基督徒在面臨兩難的處理方式。當遵守世俗法律,與遵從神的命令兩種行動產生衝突之時,應當如何行。管理人民的權柄是神賜給掌權者的,同時神也命令教會遵從祂的權柄。在人的層面看兩者或許有衝突,在神的面前卻是沒有的,要聽誰的、如何取捨是相當清楚的。彼得不是盲目的聽從官長,而是把理由說清楚,讓官長自己想想,人間掌權者的命令豈可違抗神所命令的事?這不是讓基督徒去違反人間法律,而是知道任何法律的源頭是神面前的公義原則。各級法律是有優先順序的,更高的法律是可以蓋過低階的法律。例如地方的法律位階低於中央的法律,國務院公佈的行政命令低於人民大會立法通過的憲法。人間的法律也不能超過神所頒布的清楚命令。基督徒順服神,即使要承受人間的處罰,也坦然接受,不與掌權者作對。這是彼得、約翰留下來,基督徒面對衝突時的榜樣,既順服掌權者、更順服神的命令,然而這兩者是有優先順序的。「順從神、不順從人」這原則說起來容易,但是實在遇到問題,需要做出抉擇時,才真正面臨信心的考驗,是非常不容易的。

這群官長找不出彼得約翰到底違反了什麽法條,沒有理由刑罰他們。僅僅將他們恐嚇一番,就把他們釋放了。作者說出了原因:「這是因眾人為所行的奇事都歸榮耀與神。」還是迫於群眾的壓力,大家都知道這位生來就殘疾的瘸子,並相信瘸子得痊癒是神的作為,歸榮耀與神。只有這群官長心中不痛快,因為使徒所傳的福音,提醒了眾人基督被殺是件冤假錯案,判錯案的人就是這群官長。雖然他們出於不知。彼得傳福音時也說了,神願意寬恕人在不知的時候犯的罪。然而,明明知罪還繼續犯罪,那就罪無可赦了。

我們從官長與使徒的身上學到了什麽呢?我們關心的是人的讚賞、還是神的旨意?我們擔心自己的名譽、身家性命,還是追求神的榮耀?雖然我們不見得會遇到彼得約翰的處境,然而,身處當今不信的世代,面臨倫理抉擇兩難的問題,卻是我們都可能面臨的考驗。

門徒求主賜膽量

23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裏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24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說:「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25你曾藉着聖靈,託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26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主的受膏者。27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裏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29-30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着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31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423-31

公會礙於情勢不得不釋放彼得、約翰,又擔心他們繼續傳道,擴大對猶太人領袖的威脅,就向他們恐嚇一番。事實上我們知道,這恐嚇對於門徒來說,是起不了什麽作用的,連生命都置之度外了,還會害怕刑罰嗎?他們下定決心遵從耶穌基督的吩咐,將福音傳開,人的命令不能阻止他們的決心。

彼得約翰得到釋放後第一件事就是回到會友那裡去,向擔心他們安危的會友報告所遭遇的情形,我們服事神的人絕不是單獨面對世界的抵擋,我們是以同一個教會的肢體的身份承擔一切逼迫與反對。被抓的雖然只是彼得、約翰,然而眾會友在背後為他們的安危代求。因此他們出獄後首先就向會友分享神在他們身上的作為。這正是反映出主內相連、命運與共的精神。一人為主的緣故遭難,眾人一起分擔。當他們出獄,眾肢體也一同歡喜。

他們表達出心中歡喜的方式是同心合意地禱告,並且是傾心吐意放聲禱告。這是代表他們完全信賴神掌管一切,不管順境逆境,都在神的掌管之下。當門徒身處艱難,聚在一起向神求告;當神垂聽禱告,門徒得釋放,首先歸榮耀給神。禱告的內容是對神主權的頌讚,一開始對神的稱呼就是全權的主(Sovereign Lord),神真的是掌管一切的神,祂的權柄高過世間一切的權柄,人以他們的權勢來抗拒福音,然而神的旨意是人無法阻擋的。從彼得、約翰被抓拿與釋放,他們更是深信,神有至高的主權,我們當順從祂高過一切。禱告內容圍繞著神的屬性:

1)創造的主:「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首先歌頌神的創造,天、地、海與其中的萬物都是神所造,我們的生命出於神,祂對我們擁有最高的主權。我們應當順從祂的旨意。即使在遭遇逼迫時,我們都要記住,神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祂有最高的權柄,萬物都當服在祂腳下。我們受祂差遣傳福音的人,有祂的保護,沒有什麽可擔憂、與恐懼的。

2)啟示的主:「你曾藉着聖靈,託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主的受膏者。」此處門徒稱大衛為神的僕人,因為大衛領受神藉著聖靈所啟示的話語,寫下詩篇,預言彌賽亞在世間被人厭棄、排斥的情形。這不是大衛個人的想法,而是傳達出啟示的信息:將來彌賽亞將會如何被世間的權勢藐視,並同謀反對。此處詩篇21-2節,說世上的君王、臣宰聚集要一起抵擋神的受膏者,此預言正在猶太人的公會中應驗了,祭司長、受殿官、撒督該人對於使徒傳耶穌復活,心中惱恨。這就是大衛預言中說的抵擋神的受膏者。他們抵擋福音的陰謀不會在此停手,他們密謀商議,醞釀下一波對福音更重的打壓。這一切患難逼迫都早在神的預料當中,我們不需要害怕,因為詩篇29-10節說:「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你們君王應當省悟!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抵擋基督的陰謀必要失敗,不管現今他們多麼張狂,最後必要受到基督的刑罰。放眼當今福音被迫害最嚴重的中東地區,恐怖分子以聖戰為名,殺害基督徒,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然而他們張狂得了一時,卻逃不了一世,神早已經對他們的罪惡忍無可忍,當他們惡貫滿盈之時,神的審判必要臨到這些惡人身上。

3)掌管歷史的主:「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裏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本段描述歷史上發生的事全在神的掌管之下,神的受膏者耶穌基督被殺害在十字架上,早在神的計劃當中。人以為殺害基督可以破壞神的工作。然而神卻藉著基督的受死與復活,成就了拯救世人的計劃。這是「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這事在神的掌控中得到成就。人的抵擋不能阻止神的計劃,人反對的作為反而被神是用來成就他的工作。祂是掌管歷史的主宰,到今天仍然是如此。我們看到了世界的情勢,似乎朝著抗拒神、排斥福音的路線走,不免會擔憂,福音廣傳直到地極真的會實現嗎?基督真的會再來統管全地嗎?從使徒行傳的教訓,我們應當對神掌管一切充滿信心,祂是全權的主宰,萬事沒有在祂的掌握以外的。

4)伸冤的主:「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着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門徒們在遭遇不平的待遇時,向神呼求神施恩為他們伸冤。他們被官長恐嚇,禁止他們傳福音,門徒們不使用人的手段,向官長抗爭,而是來到神面前,把一切遭到不公平對待的事向神陳明,讓神為他們平反。他們求神賜下行神蹟的能力,讓他們奉耶穌基督的名,行更多神蹟奇事,證明他們的能力來自於天地萬物的主宰,也證明所傳的福音是真的。讓更多百姓因著神蹟奇事的印證,知道耶穌就是神差來的受膏者。只有信靠祂這條唯一的道路,才可能罪得赦免,得到拯救。我們今日傳福音時,是否還願意神賜下行神蹟的能力?個人相信神蹟在今日仍然沒有停止,只是當我們在傳福音的最前線,最需要的時刻,神蹟奇事就與傳福音的人同在。當我們不去傳福音,不去爭戰,畏縮在安樂窩的時候,那神自然沒有必要賜下神蹟奇事。神蹟的目的是見證基督,是伴隨著福音前進的。如果我們積極傳福音,面臨世界的權勢抵擋的時刻,神自然會賜下神蹟,來證實所傳的道。

當門徒傾心吐意向神禱告之後,「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聖靈充滿門徒,讓他們放膽講論神的道。這是再一次提到聖靈充滿,第一次在五旬節是徒領受聖靈將領之時,他們用別國的話訴說神的大作為;第二次是彼得回答官長審問的時候,也是放膽向他們傳揚福音真道;這次是在同心禱告後發生,他們再一次被聖靈充滿,對主的道滿有信心,在逼迫之下充滿膽量,彼此講論神的道。地大震動是個特別的事件,見證神的同在使徒行傳中提到的聖靈充滿,會一再發生在門徒身上。每一次聖靈充滿,都伴隨著見證基督福音的能力,多半是話語的能力。他們這群原本膽小畏懼的人,在聖靈的大能催逼下,充滿了膽量、充滿了口才。對環境不再擔憂、對傳福音不再喪膽。這就是聖靈充滿的目的,每次都為了神福音傳揚的緣故,神才將能力賜下。我們當今如何看待聖靈充滿?不必排斥,只要按照聖經所記載的目的,按照保羅在以弗所書中對中門徒的命令去行。他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 神。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19-21)聖靈充滿是個對眾信徒的命令,而且動詞是現在式,表示是經常性的。被聖靈充滿的結果是: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感謝父神、彼此順服。也就是對神的敬拜、感恩、敬畏,以及對肢體的彼此順服。是成全聖徒在屬靈上成熟之用。這些就是聖靈充滿的目的,外在讓我們放膽傳福音,內在讓我們追求靈性上的聖潔與完全。與個人特殊經歷毫無關係,這是聖經中清楚的教導。我們不應反對聖靈充滿,然而卻要照著聖經教導的原則來追求。這是初代聖徒留給我們寶貴的話語,也是今日聖徒當繼續追求的。

結論

比起初代教會的景況,今日的教會已經漸漸感覺不到信仰的逼迫,似乎這是出現在遙遠的過去。然而,翻開最近發生的伊斯蘭國殺害基督徒的消息,信仰迫害仍然以更醒目的畫面出現,刺激著人良知。我們不要活在安逸之中竟忘記了教會的歷史,教會正是在壓迫之下成長的。當眾人排斥我們的信仰、逼迫信徒的時候,正是信徒經歷信心考驗、積極投靠主、依靠祂大能保護的時候。逼迫不能消滅教會,反而刺激教會在逆境中忍耐、成長。反過來,當基督徒被世俗化的風氣牽引,漸漸失去了屬靈追求的目標,此時正是教會淡出對文化的影響力,遭到整個社會忽視的時刻。我們今日所面對的是另外一種排斥,不是外在的逼迫,而是集體的嘲笑、與忽視。

我們需要的是使徒當年傳道的勇氣,這勇氣是來自於對神掌管萬事的信念,對基督復活的信心,對聖靈能力的依靠。願這勇氣在今日再度顯在教會中,我們知道自己所傳的福音,正是神所託付的,神必會與傳福音的僕人同在,教會領受聖靈的大能,勇敢地往外擴張,福音必要一步一步地被傳到地極,直到主再臨。這是我們所確信的。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