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靈修筆記] 活在神面前的約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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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39章
許多人喜歡將小孩的名字取作約瑟。他是一個聖經中少有的,在神眼前近乎完全的人。他的命運充滿了坎坷,但是總能夠化險爲夷、絕處重生。在最悲慘的境遇下,也能從逆境中重新爬起來。聖經中多次說他「百事順利」。事實上都是在他人生最低潮的時候。他能有這樣奇蹟式的遭遇,與他的品格有直接的關係。
奴隸變總管
「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有一個埃及人,是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從那些帶下他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他去。 2 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 3 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 4 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並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 5 自從主人派約瑟管理家務和他一切所有的,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裡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 6 波提乏將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約瑟的手中,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約瑟原來秀雅俊美。」(創39:1 ~ 6)

約瑟的童年是在父親的寵愛和呵護下長大的。他比眾弟兄更得到父親的信任。因為他心直口快、直言無諱的個性,被眾兄長嫉妒。年輕時夢見太陽、月亮、和十一個星向他下拜,毫無心機的他,把夢中的情節坦然告知家人。哥哥們「就因為他的夢和他的話越發恨他。」兄弟之間,他比哥哥們對父親更忠心,也更得父親的信任。常常向父親報告哥哥們的惡行。他這樣的個性、加上父親對他的偏愛,為他惹來殺身之禍。

在一次奉父命尋找哥哥的時候,被嫉妒的哥哥們陷害,推入坑中,準備殺害。因猶大的建議,免去一死,但被哥哥們賣給米甸人的商隊,被帶到埃及去。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將他買了去,成爲家中的奴隸。這是他生命中最悲慘的時候。因為他信靠神,不管身處何種環境,他都隨遇而安,他完全接受上帝為他安排的一切。因神的同在,能夠叫他凡事逢凶化吉。「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他怎能說得上是百事順利呢?被害、被賣、遠離親人、成爲奴隸。照理講是最悲哀不過了,但他卻能從一個奴隸身份,得到主人的賞識,進而被升爲波提乏家的總管。「耶和華就因為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這是做奴隸的約瑟向世人所作的見証。反觀今日的我們,是否周圍的人,因為我們的緣故蒙神賜福。他們能否看得出來,神與我們同在,還是神的名因我們受蒙羞。

約瑟位居一人之下,衆人之上。除了女主人之外,全家都在他的管理之下。「波提乏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是他想從主人手上得到個人私利,是易如反掌之事,甚至與女主人私通主人也不會知道。但是他忠心的個性讓他不會背叛主人。與其是說對主人的忠心,不如説是對神的忠心。因為不管身在明處暗處,他所做所為都活在神的眼光中。「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5~7)我們服侍地上的主人,是否也向約瑟一樣忠心,像在服侍主。

誘惑與陷害
「7 這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 8 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 9 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 10 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 11 有一天,約瑟進屋裡去辦事,家中人沒有一個在那屋裡, 12 婦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把衣裳丟在婦人手裡,跑到外邊去了。 13 婦人看見約瑟把衣裳丟在她手裡跑出去了, 14 就叫了家裡的人來,對他們說:你們看!他帶了一個希伯來人進入我們家裡,要戲弄我們。他到我這裡來,要與我同寢,我就大聲喊叫。 15 他聽見我放聲喊起來,就把衣裳丟在我這裡,跑到外邊去了。 16 婦人把約瑟的衣裳放在自己那裡,等著他主人回家, 17 就對他如此如此說:你所帶到我們這裡的那希伯來僕人進來要戲弄我, 18 我放聲喊起來,他就把衣裳丟在我這裡,跑出去了。」(創39:7 ~18)

約瑟單純的個性、處事的才幹、與俊美的外貌,使他身處在一個極易受誘惑攻擊的位置。而攻擊他的不是別人,正是暗戀他的女主人。趁家中人沒有人時,女主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一個人不主動犯罪尚稱可能,若是女色送上門來,要推拒並不是容易的事。但他對女主人曉以大義:「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表達他深明主人對他的信任,他絕不敢背著主人,與他的妻子私通。不但不該背叛主人,他良心更清楚知道,他的一舉一動都是在神的眼光中,「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在神面前保持清潔的良心,是他能勝過誘惑最大的力量。

約瑟宅心仁厚,未向主人揭發女主人的意圖,但她卻死死糾纏不放,天天找機會勾引約瑟。「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不聽、不做、不在一起,是逃避犯罪的三不政策。直到一次,婦人就拉住他的衣裳。他見情況危急,當機立斷、逃到外面去。
拒絕誘惑是要付上代價的。首先發出誘惑的人見你不與他同流合污,無異被指出罪惡來。雖然約瑟還留給她下台階,但女主人已經惱羞成怒,怕事機敗露,作賊的喊捉賊,反咬約瑟一口。老實的約瑟知道自己只是個奴隸,而陷害他的卻是女主人。不管他再怎麼喊冤,主人也不會聽的。他對一切的指摘和誣告保持緘默,選擇默默承受這不白之冤。

坐監時神仍同在
「19 約瑟的主人聽見他妻子對他所說的話,說:你的僕人如此如此待我,他就生氣, 20 把約瑟下在監裡,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裡坐監。 21 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 22 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 23 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創39:19~ 23)
從彩衣,變血衣﹔從僕衣,變囚衣。約瑟的一生遭到兩次不公平的對待。一次把他從父親寵愛的驕子,變成遠離他鄉的奴隸。另一次把他從眾人之上的總管,打成含冤莫白的階下囚。他安靜地忍受所有的苦難。他知道自己生命中發生的一切事情,全在神的掌管之中。他深信冤曲終必得到洗刷、公義最後必然得到彰顯。

既使在坐監的時候,耶和華仍「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 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這正如他剛進波提乏家時,神使他百事順利一樣。兩次的順利都是在他人生的最低點,離家成奴、身陷囹圄。為什麼別人看來是再倒楣不過的事,對約瑟來說卻是逆境重生的轉機呢?

因為約瑟對神有個正確的心態。神所允許發生的串難,他就默然承受,沒有任何苦毒或不滿。在整個故事中,他所表現出來的品格,就是一切順服神的安排。連事後他哥哥擔心他會報復時。他都明白告訴哥哥:「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 他是個活在神面前的人。既使遭遇人世間一切陷害、委曲,在神面前也必被用來成就祂的美意。你願像約瑟一樣,作個活在神面前的人嗎?

2008年1月10日 星期四

[靈修筆記]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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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15章
約是人與人之間立下的正式協定,一但立下就必須遵守。在三千多年前,神竟然和亞伯拉罕立約,而且立約的內容完全是神單方決定的,他主動賜下亞伯拉罕豐富的應許。這應許包括、後裔、土地、國度、君王、後裔成萬民的祝福。一個在異教家族被呼召出來的亞伯拉罕,面對者神親自賜下的應許,甚至關乎世世代代、萬國萬民的約,他的心真是惶誠惶恐。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竟被神撿選成爲,拯救萬民的彌賽亞肉身的先祖。他自己則被後代稱爲信心之父。神爲何要撿選他?他這個人有什麼品格上的特質呢?
應許後裔如海沙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 2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3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4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5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1~5)

神的撿選事實上與人的表現一點也無關聯,完全是神的主權。但是亞伯拉罕,確實是位滿有信心之人,當神的呼召臨到他時,他原來住在加勒底的吾珥。吾珥在當時已有高度的文明,物質生活豐富的地方。當地百姓崇拜偶像,傳說他拉原來也是個製造偶像的人。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創12:1)

神為了操練他成為事奉神的人,呼召他離開以前拜偶像的環境,好專心尋求神。神呼召亞伯拉罕,是要從他身上建立一群屬神的子民,再從這群人開始對全人類的救贖計畫。希伯來書上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

爲何神能將這麼大的任務交在他身上?就是知道他的信心,因著信他能遵命而行。這個遵命並不是容易的事。面對一個目標不清、方向不明的目的地,誰願意放棄舒適的城市生活,跑到一個遙遠而未知的地方。但亞伯拉罕卻沒有懷疑、沒有討價還價。他知道這是神給他的呼召,一蒙神的呼召,他就遵命出去了。神應許他:「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

這些應許都是千百年後的事,那時候他早已不在世上了。而現在他沒有後代、沒有土地、沒有固定的居所。想起神所說的應許,連個影子都沒有出現。但是他聽了神的話,神說走就走。他信神的話,神說出的話絕對不會錯的。既使今生未能實現,神總能將應許成就在他的後代身上。

要承受這許多的應許,第一步就是要有個後代。但亞伯拉罕連一個也沒有、撒拉不能生育。他整天一想起神給他的應許,就不知道將來要如何實現。神告訴他:「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 亞伯蘭看到自己既然無子,沒有後代可以承受神賜給他的應許,乾脆就給僕人以利以謝繼承好了。但是神的心意不是讓僕人來承受這應許,是他自己的後裔。於是告訴他:「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1~5)

滿天繁星,亞伯拉罕望著遼闊無際的星空,心想:「這個盼望可真遙遠啊,我的後裔會像是這樣嗎?」神的話不會錯,他既應許就必成就。

因信被神看為義
「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亞伯拉罕真的是信神,他真的是愛神。神的話一臨到他,他就聽從。「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誰能被神稱爲義人呢?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是完全的,我們都是犯罪的人,虧缺了神的榮耀。但神願意稱亞伯拉罕是義人,他的義不是他作出了什麼好行爲,我們的好行爲在神的眼前都是破碎的衣服,遮不住我們的羞恥。但是神卻願意稱不完全的人是義人。這些被稱義的有什麼特點?他們是與神有好關係的人。凡是信靠神、聽從神、愛神的人,這群人就能因著信心,進入與神「立約」關係之中,這群人就是被神看為義的人。

我們今天所有相信耶穌的人,就是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神的兒子為我們流血捨命、為要救我們脫離罪惡的轄制。我們如果有亞伯拉罕的信心,神說的話,我就相信;神伸出了拯救的手,我就接受。神與我、我與神之間,就不在是在仇恨、隔離的關係中了。因著住在神愛子耶穌基督裏,我也能被神稱爲是義人。不是靠著行為、不是靠著功德,全是神白白的恩典。神稱亞伯拉罕為義,他也稱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爲義。羅馬書中說:「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4:16)今日我們能因信被神稱爲義,就是羅馬書這句話的實現。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全部都是他屬靈的後裔。

沉睡之中神立約
「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9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隻有鳥沒有劈開。 11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 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4 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15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 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17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18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創15:7~21)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他積極作成的、是個無條件之約。因為他撿選了亞伯拉罕,把後裔、土地、國度、君王的應許賜給他,也把神對萬國萬民拯救的計劃,安排在這個神所撿選的一群百姓中。神親自準備了立約的牲畜,還讓亞伯拉罕沉沉睡去,神自己從這些劈開的牲畜中間走過去。這是當時立約的儀式,代表了如果違約,下場就是如這些牲畜一樣。神爲何要自己走過這些牲畜?他說成就成,也沒有人能違抗他。他爲何要親自與人立約?是因為他太看重這個約了,從這個約中,他要把對人類的救恩賜下來,所有對人類的拯救計劃,就從亞伯拉罕的後裔開始。最終也要完全實現在亞伯拉罕的子孫:耶穌基督的身上。

神是何等看重他與人立的約,我們今天也在神與我們所立的約中。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最後晚餐時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22:20)你在約裏面、我在約裏面。他滴著血一步一步走上了各各他的道路。親自以他的身體完成了救贖的工作。我們本來該是神憤怒刑罰的罪人,但因著基督的代贖,我們竟然被神稱爲是義人。

弟兄姐妹,不要忘了神與你所立的約,他的愛子耶穌基督完完全全照著約中所定下的,為我們流出了他的血。他看重這個約,就是這個爲了救你、與救我的約。不要輕忽了神所做成的救贖工作,不要忘了他的話。你也能像亞伯拉罕一樣深信不疑嗎?你深信自己就在這個約中,主的血已經為你流出了嗎?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夠肯定的說出:是的主啊!我信你、我愛你、我要永遠服事你。

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

[靈修筆記] 犯罪四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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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3:1~13
亞當、夏娃是人類的始祖,也是一切人性的代表,他們當時面對魔鬼誘惑的反應,正活生生地表現出,我們面對罪惡引誘時相同的反應。我們可能會責怪他們當初為何要軟犯罪,害得世世代代的子孫脫不了罪性。事實上我們也好不到哪去,如果當年在伊甸園受誘惑的是我,也未必能脫得了墮落的命運。創世記第三章正就是描寫始祖當時,如何一步一步墮入引誘過程。讓我們一起來思考、反省。
懷疑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2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3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4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5 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1~5)

罪的起源是魔鬼,神沒有創造罪。當魔鬼自大,選擇背叛神,罪就進入牠的心中。罪不是一個實質的被造,而是對神創造時完美榮耀的虧損,只是一個背離神的表現。當人經不起魔鬼誘惑,以神賜的自由選擇背叛神的旨意,罪就進入了人心。羅馬書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蛇的引誘從懷疑神的話開始:「神豈是真說…」蛇動搖夏娃對神命令真確性的信心。當我們對神信心動搖前,魔鬼先讓我們懷疑神的話。「聖經真的如此說嗎?那根本不是神的意思…」如果我們今天一邊讀經,一邊懷疑聖經的真確性。抱著懷疑的眼光來批判聖經的話。這樣下來,越讀越不信,結果就如夏娃一樣,讀了也是白讀。讀經第一要緊的就是要確定,聖經就是神的話,不會出錯、不必懷疑。

魔鬼叫人懷疑神的話之後,接著歪曲神的話,懷疑神的命令是出於自私的動機,蛇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意思就是叫夏娃不要信神,神的話不見得是可信的。並曲解神話語的目的,以為神是為了害怕人類得了智慧,威脅神的地位。多麼像人驕傲時的心態,挑找一切權柄,懷疑他們都是用愚民政策,都用「國王的新衣」欺哄世人。人的信實是該接受檢驗。但懷疑到神的動機,那就太自高自大了,那正是如夏娃當時的情形,不服神是定善惡的依歸,要取代神而代之,自己決定善惡的標準。這就是人類墮落背離神的開始。

放棄
「 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創3:6)

人的犯罪始於懷疑,再接下來就是放棄信仰。信仰的持守不是輕鬆的事,就像暗夜裏、惡劣的氣候下,在山間的小路開車,要全神貫注、眼觀四面、耳聽八方,雙手緊握方向盤。稍微疏忽,車子失控,可能車毀人亡。我們「要保心自已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從心發出的。」魔鬼的詭計無時不想引誘我墮入牠的圈套。用肉體的情慾:「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眼目的情慾:「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和今生的驕傲:「能使人有智慧」來誘惑我們。我們只要輕輕的放手,對神不再信任,就把過去辛苦建立的信心放棄了。放棄容易,要再重新拾回,不知又要遭遇多大的磨練、與管教。千萬不要因眼前的誘惑而放棄,要靠聖靈的力量,謹守住對神的信心到底。

逃避
「7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8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9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 10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創3:7~10)

文天祥詩:「辛苦遭逢起一經」他一生為效忠明朝,境遇艱苦,就為了多讀了一點聖賢書。他認為自己的命運,從多讀了一點書開始,就注定了要為國犧牲了。我們可能也會猜測:亞當夏娃「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乃是因為「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因此推論:「神不喜愛人得著智慧。」實際上,神希望人得著的智慧,是屬天的真智慧,不是自高自大,自定善惡標準的智慧。事實證明,人根本掌握不了自定善惡標準的智慧。當他們喪失了純潔無瑕的心,連自己赤身露體,也感到羞恥。這羞恥的心從哪裏來的,就是罪。罪一旦進入人心,純潔無瑕的稚子之心已不復存在。

所以他「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遮蓋自已的羞恥。又藏在園裡的樹木中,想盡辦法躲避神的面。神不放棄他,「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神當然知道他躲在哪裏。神呼喚他,就像呼喚墮落的浪子回家一樣。犯罪的人終究要面對神。亞當回答:「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神所造的第一個人,具有神的形象,與神能直接對話、受托為神管理萬物的人。怎麼淪落成了一個畏首畏尾,不敢面對神的人了?都是因為罪啊!今天的我們,多像當時的亞當啊!

推諉
「 11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12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13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3:11~13)

神問亞當到底做了什麼呢?怎麼天真無邪的亞當完會變了個人。「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神的問題好直接,絲毫沒有閃躲的餘地。亞當還是不敢負起自已犯罪的責任,把過錯全推到女人的身上,而且女人是神為他造的,等於神也要為他所犯的罪負責。亞當推給夏娃,夏娃推給蛇。多像今天的人,犯了錯不敢承當,卻要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父母沒有給我好的教養、社會不公平把我變成這個樣子、魔鬼引誘我犯罪,神把我造成一個天生的罪人。犯罪的責任不在我,全在別人身上。」但再怎麼推托也不能否認,罪是他親手犯下的,沒有任何人強迫他。

這就是人犯罪的四個心裏的反應,懷疑神、放棄信心、逃避神的面、推諉責任。今天的我們沒有比亞當、夏娃好多少。神把命令都告訴了亞當,把犯罪的嚴重的後果也清楚的聲明了。亞當在神的考驗中失敗了,世上所有的人都陷入了罪的轄制。神沒有放棄我們,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作了挽回祭。所有因著信,住在基督裏的人,都因基督的救恩而得稱義。回復了人類犯罪前與神和好的關係。罪破壞了我們與神和好的關係,基督來重新使成們與神和好。神的救恩何等奇妙,祂對我們的愛,何等長闊高深。感謝父神。

2008年1月3日 星期四

傳統與漸進時代論對被提看法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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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末世論是神學界中爭議最大的議題,其中最大的爭議點就是千禧年是如何實現,與教會是在大災難的什麼時候被提。單看前千禧年派就有多種被提的理論。其中有部分聖約神學者贊成災後被提。時代論者則主要贊成災前被提,也有部份支持災中、神忿怒前、多次、或災後。被提的時間先後表面看來是個無關痛癢的間題,反正都會得救,先提後提不都一樣嗎?實際上卻關乎背後複雜的神學系統、與解經原則之爭。不同的被提觀也引導信徒對末世有不同的期待。
本文主要是想討論:前千禧年派中兩個主要派別對被提問題的看法。一個是傳統時代論災前被提派,另一個是漸進時代論災後被提派。因為雙方都宣稱根據文法、歷史、字義的解經原則,也都相信千禧年國度會實質建立在地上,並且都相信舊約有關以色列的預言都要實現。為何在被提的問題上會有不同的看法?到底兩種理論根本的差異在哪裏?以下就是本文想要研究的問題:
 聖經中到底是如何描述主的再來?
 災前與災後被提到底有哪些不同?
 被提問題背後爭議的焦點是什麽?
 漸進時代論與傳統時代論有何不同?

聖經中有關主在來的兩重意義

從聖經的經文中,對主再來的描述似乎包含兩層意義,一個是主再來接門徒與他同在,另一個是主再來戰勝魔鬼的勢力、建立千禧年國度。主再來是一個單一的事件呢,還是一個廣泛的描述,其中包含許多末世將要發生的事件?有的人認爲聖經中沒有明確記載主有兩次降臨。應該是同一事件的兩個階段。傳統時代論者認爲,既然主再來有多重目的,就應該是不同的兩個事件,中間有一段分隔的時期。應該把被提從主再來的觀念中分別出來,爲了方便討論,以下稱第一個意義為被提(Rapture),第二個爲主再來(Second coming)。

主降臨與聖徒被提
不管持何種觀點,可以肯定的,聖經中記載末世主的降臨確實有兩重意義,其中一方面強調的是:主要帶著已復活的基督徒,來接還活在世上的基督徒,進入榮耀當中,與主永遠同在,這就是聖經所說的被提。在聖經中明確提到被提的經文有:「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8)其他也有多處經文提到,身體改變形狀。這也是被提時發生的事。如提到:
 「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 15:52 )
 「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0)
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14:3)
這些經文所強調的是對信徒的安慰,希望他們不要因為主離去失去信心。並對將來主再來接他們與他同在心存盼望。

主降臨與戰勝仇敵
另一種基督降臨的描述主要在啓示錄:「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啟19:11)還有舊約有關這段經文的預言:「耶和華啊,求你使你的大能者降臨。萬民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因為我必坐在那裡,審判四圍的列國。…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珥3:11b~16)這裏基督被描述帶著天上眾軍,對神的仇敵發出攻擊。所有反抗神的勢力都要被消滅,基督要作王,親自統治他的選民。

這兩類經文似乎看起來有不同的描述。災前被提論的人因此推論,被提與主再來是兩個互相隔開的不同事件,中間隔著七年災難。而災後被提論的人則認爲不應該把這兩個描述分開,應該看作是主再來的所發生同一事件的不同階段。

對被提與主降臨的共識
事實上,雙方都承認聖經上對主再來的描述,將都會按照所記載的發生。只不過對主再來的事件發生的時機,與其中細節如何實現有不同的看法。災前被提派,在被提與主再來間插入大災難。而災後被提則認爲是連續發生。福音派基督徒對末世將要如何成全雖然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是哪一種派別,基本上都承認並且相信聖經中所說的主要再來,信徒被提,基督要擊敗魔鬼的權勢,信靠神的人要得獎賞,不信的必被定罪。神的子民將進入基督的國度,永遠與主同在 。

傳統時代論災前被提派的看法

關於千禧年到底如何實現,各家理論衆説紛云,本文不可能逐一探討。就在堅守字義解經的前禧年派中,對被提的問題也有許多不同的理論。有災前被提、災中被提、神憤怒前被提、災後被提等不同說法。本文對其中最典型的兩種說法感到興趣,就是傳統時代論(Traditional Dispensationalism)的災前被提派、與漸進時代論(Progressive Dispensationalism)的災後被提派。將在以下兩段分別討論。

支持災前被提論的理由
前千禧年災前被提派認為被提與主再來是分開的,他們把基督再來分成兩個階段:首先在人看不見的情況下,暗暗降臨在空中,教會的聖徒在這時候被提。隔了七年主在眾目睽睽之下,再降臨地上,來除滅惡者,建立一千禧年的國度。主張災前被提的人主要是時代論者,以下幾個理由是由Benware所提出的 :
1. 聖經中以色列民與教會的區別:災前派主張舊約聖經中神與以色列立的約是清楚針對以色列民族,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必成爲大國(創12:2a)必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22:17b)。在大衛之約中,彌賽亞必從大衛的後裔而出,並坐在大衛的位上,他的國必堅立到永遠。(撒下7:12b~13),這些都是無條件之約。這些應許部份應驗在基督對教會的拯救上面。但土地的應許、彌賽亞國度的應許、耶利米的新約中,神應許以色列家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31:33~34)。這些約大都沒有實現。這些應許既是無條件的,不會因為以色列民背約而廢棄。因此就必須等到最後,在彌賽亞再來時才能實現。千禧年就是實現舊約神對以色列民應許之約的時機。如果這時教會也與以色列民同時存在,神要同時實現對兩批人不同的應許。而且這兩批人的界限也不易分別,這就使得教會被提成爲必要。

另外在羅馬書中,保羅說神在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的時候,要拯救以色列民。(羅11:25~26) 這裏保羅清楚分別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的意義,沒有任何意義上的混亂。可見教會與以色列民是神以不同計劃對待的兩個團體。

2. 災難的對以色列人的目的:前千禧年派普遍接受的啓示錄,以及馬太福音中提到的末世大災難,就是在但以理書中第七十個七的預言。在這最後的七年間,神要將他的憤怒傾倒下來。但以理為被擄的以色列民懇切禱告,神回答了他的禱告:「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但9:24~27)。24節經文中的前三個目的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但是以色列百姓還是不信基督,神這裡說的六個目的都還沒在以色列民身上實現。神降下災難為要除淨以色列民的罪惡,預備以色列民迎見他們的王。在這段有關末世災難的預言中並沒有提到外邦人的信徒,所以災前派推論這些預言不是關於教會的。

3. 教會得以免除神的憤怒:神的憤怒是為背逆他的罪人所預備的,一般相信,教會既是神所拯救出來的一群人,是基督的所愛的新婦,決不是神憤怒的對象(帖前5:9)。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中說:「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帖前1:10)。啓示錄中也說:「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3:10)可見教會可以蒙保守,免除災難。

4. 基督隨時都可能再來:主再來是無法預料,隨時可能發生(imminent)。所以聖經作者警告基督徒們儆醒。主將是像賊一樣來到,完全出其不意。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2~44)既然主是突然的來到。但是聖經其他地方也提到主來之前有許多徵兆。如在馬太福音中耶穌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太24:33)似乎是主再來之前有福音傳遍天下、敵基督出現、及大災難等徵兆。爲了解決這矛盾,災前被提派的人主張聖經中提到的主再來的經文包括兩種事件,被提與主再來。基督徒被提時,主是突然來臨,完全無法預料,所以基督徒應該儆醒,預備主隨時再來接我們。主另一次再來是在衆目睽睽之下,榮耀的降臨。這次就不是突如其來的了,乃是有許多徵兆,如敵基督的出現、以色列人歸主、大災難。

5. 被提與主在來情景的差別:災前派認爲被提的經文(帖前4:13~17,林前15:51~53,約14:1~3),與主再來的經文(珥3:11~16,太24:29~31,啟19:11~21)有著明顯的差異:
a. 帖前4章15節提到聖徒被提時是在空中與主相遇。但有關主再來的經文並沒有一處説信徒被提到空中的事。
b. 在被提時主帶給信徒祝福,有關被提的經文中沒有一處提到審判。而主再來卻是帶來對不信者的審判。
c. 在被提的經文中從未看見,有關千禧年國度將在之後建立。但是主再來的經文中卻強調主來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基督的國度。
d. 在被提的經文中提到死人復活,活人改變身體。但在主再來的經文中卻完全沒有提到。
e. 被提在神傾倒下憤怒前發生,但主再來卻是在神降下憤怒之後。
f. 被提後基督與聖徒回到天上(約14:1~3),但主再來時基督卻留在地上。
g. 被提時信主的人被提上天,留下不信的人在地上。但主再來時信徒將與主一同降臨,不信者卻會被從地上除去。

6. 被提與主在來之間需要一段時間:災前派認爲許多事情應該是在被提與主再來之間發生。如:(1)基督台前的審判:「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2)羔羊的婚宴:「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啟19:7)(3)信的人被提之後,要容許一段時間讓地上不信的悔改歸主,如果立即再來審判,將沒有人能進千禧年國度。

7. 在大災難中的經文沒有提到教會:在啓示錄等提到大災難的經文中找不到足夠的證據,説明教會仍存留在大災難之中。

對災前被提理由的評論
1. 對「以色列民應許實現與教會災前被提有必然的關係」回應:支持災前派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以色列民與教會的區別。因為舊約對以色列民無條件的約尚未應驗,而這些應許不能應驗在外邦人身上,因此就必須在末世的千禧年國度中實現。就算接受舊約的應許全部都會應驗在以色列民身上,似乎並不必然推出教會在災前被提這結論。在教會信主的人當中有外邦人,也有以色列民。在主再來時一同被提,再進入千禧年國度,這群得救的以色列民,與大災難後信主的以色列民在血緣上、信仰上沒有本質的不同。如果大災難中信主的以色列民成就了神應許以色列之約,災前得救的以色列民應該也可算作此約的應驗。有些人會提問,這千禧年國是建立在地上,應該是有血肉之體的人進入的。我們知道災前派普遍接受,被提後的基督徒將與基督同進千禧年國。如果說改變形體的以色列、及外邦信徒,與肉身的以色列民同在千禧年國度裏是可接受的。千禧年國度全部都是改變形體的以色列與外邦人信徒,又何嚐不能接受呢?

2. 對「大災難是神專門爲了挽回以色列民預備的」回應:許多災前派提出但以理書的七十個七是專門針對以色列民。但這與災後被提似乎也並不衝突。神藉著災難來呼召以色列人悔改、除淨以色列民的罪惡。並不代表教會就不能同時存在地上。就算大災難時教會仍在地上,神同樣可以達到挽回以色列民這目的。這個理由並不與其他被提理論互相抵觸。

3. 對「教會得以免除神的憤怒」回應:帖前1章10節所說的「神的忿怒」應該是指,神對不信的罪人的審判與刑罰。基督徒都能同意基督徒不在神的憤怒裏面,因為基督的代贖已經完全免去了神的憤怒。這從帖前2:16中逼迫門徒的猶太人可以看出來:「…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這裡忿怒應是指神對他們背逆所預備將來的審判與刑罰,與末世的大災難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另一處經文,啓示錄3章10節中「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災前派認爲教會因為災前被提,而可以免受大災難。這裡的「保守、免去」希臘文tereo ek可以翻成keep from,似乎理解成可以免除試煉。但是ek這個字有從裏面出來的意思,也就是本來在裏面,但從其中逃避或離開。例如:約翰福音17章有完全一樣的用字:「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經文中的保守就是tereo,離開、脫離就是ek。這句經文的意思就是神不叫門徒從世界脫離,但會保守他們從惡者的攻擊中脫離。所以啓示錄中這字的意思是類似的:「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這句話是勉勵也是警戒,也就是說主的保守是在前一句話的條件之下的。信徒遵守基督忍耐的道,然後基督就會「保守你脫離試煉」。按這樣的解釋,似乎這節經文不代表聖徒可以不受末世的災難,反而是在災難中忍耐持守真道,主必會保守他們從試煉中脫離出來。

4. 對「基督隨時都可能再來的」回應:Walvoord主張既然被提是無法預料 ,隨時可能發生,任何預兆或是阻擾都不可能在之前出現。所以因此推論馬太福音24章主耶穌既然說了:他再來之前有福音傳遍天下、敵基督出現、及大災難等徵兆。可見此段經文就不是指被提。但是有多處經文同時提到大災難及主像賊一樣突然臨到:
 「橄欖山講論的同一段家主的比喻也說了:「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4)
 「接下來馬太福音25章的童女的比喻也是說到了,「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25:13)
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
 在末日的征戰之前主還說:「…叫他們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16:14~15)
以上主突然臨到的描述,同時也存在描述大災難的經文中。可見被提與大災難並不是互相排斥、不可能連續發生的兩個事件。
5. 對「被提與主在來情景的差別」回應:因為上述的分別教會與以色列這個原則,災前派已經按照前面的預設將經文加以分類,決定了聖經中何處經文是對教會適用、何處是對以色列適用。在許多提到末世的經文中,也先決定了何者是提到被提的經文、何者是提到主再來的經文。有了這樣的先入爲主的假設,當然會推導出所期待的結果。許多經文事實上是將被提與主再來混在一起講的,並不能將它們分類為單單提到被提、或主再來。例如,馬太福音24到25章。災前派認爲這段經文不可能是指教會,因為教會在當時還不存在,耶穌的門徒是代表以色列民。又因為耶穌的話描述大災難,教會在此時已經被提了,不可能經過大災難。所以這段經文就被排除在適用於教會的經文之外。這樣的釋經法是以先設的神學來決定支持經文的取捨。正確的解經應該是把所有相關的經文,不管是抵觸的或相合的放在一起分析。從細心的釋經中調和衝突的地方,修正不合的預設。所有結論必須從釋經而得,不應從預先的假設而來。
另一點就是不能從個別的經文,沒有提到的部份推出結論。災前派的理由常是,在被提經文找到的描述,在主再來經文找不到,所以被提與主再來是不同的兩回事。但是聖經中常有,不同的作者根據不同的角度,對同一件事分別描述。如四福音中就常出現對基督復活不同的描述。並不代表復活是四次不同的事件。在解決個別經文描述不同時,應該像拼圖一樣把所有相關的經文放在一起,拼湊出整個事件的大體的圖像(Big picture),不該根據作者描述事件的差異,就推論是不同的事件 。

6. 對「被提與主在來之間需要一段時間」回應:有些與教會有關的事件似乎應該是在被提與主再來之間發生。災前派因此推論:教會被提與主再來不能連在一起,要留一段時間讓這些事發生。但這些推論都沒有經文的證據:
 基督台前的審判:從啓示錄、及其他書信的經文中找不到,審判在大災難中發生的例子。反而有許多經文提到是主再來之後:「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另一處是:「我在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1、8)這審判罪可能的時間就是主得國降臨之後(路19:15、23:42)。是對保羅及所有基督徒的,是工作的審判不是定罪的審判。
 羔羊的婚宴:羔羊的婚宴是約翰在異象中所領受的話,教他寫在啓示錄中。其中並沒有明示,婚宴在天上、以及何時舉行。不一定就推論教會必須被提才能與羔羊在天上舉行婚宴。也不一定要在基督降臨擊敗撒旦之前。也有可能就發生在羔羊降臨,教會被提時,也有可能在擊敗撒旦進入千禧年國度之後。羔羊的婚宴與教會被提,沒有明確的經文説明先後關係。
 要有時間讓地上不信的悔改歸主:前面已經説明了,千禧年國度不一定要血肉之軀才得進入,所以改變身體以後的以色列、及外邦信徒一樣可以進入千禧年國。那還會有人問,那都與基督作王了,誰作人民?聖經中說不是每個聖徒都與基督作王,而是得勝的基督徒。所以不必怕沒有人民:「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啟 2:26)「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啟 3:21)

7. 災前派提到有關末世災難的經文中並沒有提到外邦人的信徒,所以推論這些預言不是關於教會的。那是因為他歸納的經文大多是舊約的,當然沒有提到教會,因為當時還不存在。馬太福音24章,基督的門徒是在橄欖山上聽基督說未來的事,那時彼得早已經接下了基督交付教會的鑰匙。這些門徒都是後來教會的使徒。寫下三本符類福音時,教會已經存在幾十年了,福音已經傳遍許多外邦教會了。如果說這段經文對教會不適用,當時寫下聖經的作者怎麽會讓他們出現在三本符類福音之中?如果這段經文對教會不適用,初代教會的使徒、教父又怎麽會讓它們在眾教會中被教導而不糾正呢?

綜合以上對災前派的疑問,災後派認爲許多災前派所提出的理由,並不必然推論出教會在災前被提的結論。

漸進時代論災後被提派的看法
另一種關於被提的理論是災後論,贊成災後論的人有:聖約神學歷史前千禧年論的主要倡導人Ladd ,也有漸進時代論者Tim Warner 。他們所理解的災後被提也有一些差異。他們都把以色列與教會某種意義上分別,在另一些意義上又合一看待。他們也都容許部份寓意解經。他們也都相信教會要經過大災難,在大災難的末了,基督才回來使已睡的聖徒復活,及拯救活著的信徒,建立地上的千禧年國度。Warner比Ladd更看重舊約在以色列民上的應驗,也更重視字義解經。本文是以Warner的文章為討論的對象。

支持災後被提論的理由
1. 耶穌與保羅所說的被提與主再來是一致的:耶穌的橄欖山講論大概是新約中提到主再來最詳細、且最直接的經文。它的重要性在它是耶穌上十架前3天向門徒所說的。並且與舊約但以理書有關末世的預言相合。但以理書中預言的:「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但9:27)正就是如馬太福音中所描述的:「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那大災難中站在聖殿中褻瀆神的敵基督。在敵基督張狂之後,基督在末日要降臨地上擊敗他的作爲。正如但以理書所預言:「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7:13~14)這就是馬太福音24章30~31節所說的人子降臨。因為橄欖山講論比其他經文對主再來更清楚,所以用它作爲綱要,再拿保羅書信、及啓示錄中相關的内容來互相比較,就更能找到末世事件的全貌。以下將用表列的方式 ,比較馬太福音及平行經文中耶穌所說的話,與保羅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中有關主再來的話。將個別事件拼湊在一起來看,就可發現二者有相當高的一致性。主耶穌與保羅所講的内容高度配合,被提與主再來應該不是兩個不同事件,而是同一事件的兩階段。

被提 / 主再來的比較
復活
耶穌: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 6:39)
保羅: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 4:16)

號聲
耶穌:用號筒的大聲,(太 24:31)
保羅:又有神的號吹響(帖前 4:16)

天使
耶穌:他要差遣使者,(太 24:31)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太 25:31)
保羅:天使長的聲音(帖前 4:16),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帖後 1:7)

聚集選民
耶穌: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 24:31)
保羅: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裡聚集,(帖後 2:1)


耶穌: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 24:30)
保羅: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 4:17)

像夜間的賊
耶穌: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3-44)
保羅: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帖前5:2)

普世震驚
耶穌: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路21:35)
保羅: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帖前5:2~3)

警醒不要睡著
耶穌: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甚麼時候來,恐怕他忽然來到,看見你們睡著了。(可13:35~36)
保羅: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儆醒謹守。(帖前5:6)

對黑暗的警告
耶穌: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太 24:50~51) 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 21:34)
保羅: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帖前5:7,8)

脫離忿怒
耶穌:然而,你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路21:18)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21:36)
保羅: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 5:9)

教會存在直到大災難後
耶穌: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 (太24:29-31)
保羅: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帖後 1:7)

耶穌: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來,也不要進去拿家裡的東西;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可 13:14-17)
保羅: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2:2~3)

離道反教之人
耶穌: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太24:10~11)
保羅: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2:3)

敵基督先出現
耶穌: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太24:15)
保羅: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2:3)

污穢聖殿
耶穌: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太24:15)
保羅: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2:4)

對欺騙的警告
耶穌: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太24:4)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24:11)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
保羅: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帖後2:2~3)

有兆頭先出現
耶穌:這樣,你們幾時看見這些事成就,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可13:29)
保羅: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裡,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帖前 5:4)

耶穌: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21:28)
保羅: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帖後2:3)

神的國將降臨
耶穌: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 6:10)
保羅: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15:50)

耶穌:這樣,你們看見這些事漸漸的成就,也該曉得神的國近了。(路 21:31)
保羅: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帖後1:5)

2. 橄欖山講論提到了傳福音給萬民的使命:主耶穌在橄欖山講論中提到了傳福音給萬民的使命。他在復活之後也對著同一群門徒提到大使命。這兩個事件相隔不超過45天。兩段經文都是出自使徒馬太,它們的内容極度相似,比較如下:


橄欖山講論: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
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橄欖山講論: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豫兆呢?(太24:3)
大使命: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兩段經文都提到向萬民傳福音,也都提到傳福音直到世界的末了。使徒行傳耶穌在升天前向門徒們頒佈大應許,就是聖靈將要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得著能力,向萬民作見證。這兩段話都出自耶穌、都對著同一批門徒、時間相隔不久、内容極爲類似,應該具有相同的意義。如果災前派認爲橄欖山講論是針對猶太人,大使命針對教會的基督徒,那就是把神學蓋過解經了。文法、歷史、字義解經,要尊重聖經作者原來的意思,此處就是耶穌講論時的原意,也要嘗試用門徒的角度來理解耶穌話語的意思,不應把個人讀經的領受讀到聖經裏面去。要知道當時並沒有災前被提、與災後被提的末世論存在,也沒有耶穌的話對教會適用、或對門徒適用的問題。話都是出自耶穌,聽話的全部都是基督的門徒,怎麽可能門徒前幾天聽的是一個意思,隔了幾天相同的話卻變了意思了?門徒所領受的:「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當然也包括耶穌前幾天才說的橄欖山講論。如果說橄欖山講論是指對猶太人,耶穌舊不會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因為那不是針對教會的。根據這樣的推論,橄欖山講論應是針對所有猶太與外邦信徒的。

3. 橄欖山講論應該提到聖徒被提:耶穌告訴門徒,主來的日子就像挪亞的日子、與羅得的日子一樣。挪亞的洪水預表上帝的審判,方舟預表救恩。在挪亞的時代,人照常吃喝嫁娶,生活一切如常,從外表看不出分別。挪亞一家因為警醒進了方舟,得到拯救。而其餘的都在方舟之外,被洪水沖去。在末日人要如何被分別呢?耶穌說:「那時,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太24:40~41)經文的意思取決於如何理解取去和撇下。災前派認為取去等同上文的沖去,即是主再來時,這等人被帶走、與別人分隔,意思是負面的;而被撇下的,則是留下進入千禧年國的人。不過沖去、取去這兩個動詞不同,一是負面的意義,一是正面的,難以視作同義。取去在原文中paralambano是接受使和自己同在的意思,而按Strong經文匯編 ,新約提到這字的52次中只有1次是當作拿開(take away)的意思。神接去與他同在,就是被主接去,不是消滅。另一字撇下原文是aphiemi,翻作留下或離開,一般帶有負面的意思。比較合理的理解是: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把世人區分為二:屬主的選民被主所差遣的使者招聚接去,與主永遠同在;不屬主的人被撇下,永遠離開主的面。 如果按此理解,橄欖山講論就提到了被提,就應該適用在所有神選民的神上,包括教會與以色列的信徒。

4. 號筒吹響的經文出現在被提與主再來的經文裏面:林前15:52~53與帖前4:16~17一般被災前派視爲被提經文,兩處經文中都提到號筒吹響,可見這是被提時會發生的一個現象。哥林多前書特別提到:「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15:52~53)如果被提時是號筒末次吹響。那其他地方提到的號筒吹響,就不可能在他之前發生了。然而災前派認爲是主再來經文的:馬太福音24:30~31正提到:「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如果這不是被提發生的時間,而發生在被提之後,那哥林多前書所說的就不是最後的號角了。而啟示錄11章15~18,基督征戰時吹的第七號,也不應該在被提的最後的號角之後了。因此推論最後的號角,就是被提的號角,也就是橄欖山講論中主再來時的號角。從號角吹響時間的分析,被提與主在來應該是連續發生。

5. 五旬節彼得的講道提到約珥書預言的應驗:彼得在五旬節時向衆人傳揚基督的福音,這是在前派肯定的教會的開始。彼得所說的約珥的預言,與耶穌橄欖山講論所說末世的大災難景象非常相似:「神說:在末後的日子,…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16~21)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再來的前兆:「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太24:29)彼得告訴衆多的猶太人,先知預言在末後的日子要發生的事已經應驗了,他們被聖靈充滿正是預言應驗的一部份。這末後的日子將會結束,到時候太陽、月亮、星辰都會出現巨大的變化,基督將會再來召聚他的選民。在這末後日子之前,「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是彼得對猶太人佈道的内容,也是他向萬民傳福音的態度。這福音將要一直傳向萬民直到,主再來的那一天。當時聽這信息的雖然是猶太人,但是他們大都是旅居外邦、回到耶路撒冷。信主了之後就回到外邦去,將這福音的信息帶到萬民中。這是第一篇福音的佈道,它的信息具有代表性。這將福音傳向萬邦直到主再來的信息,也就是給教會的信息。而這個日月變色的異象要到的啓示錄中第六印才應驗,如經上所說的:「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我又看見地大震動,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6:12、17)這就是大災難的時候,也就是末後的日子要結束的時候。教會應該還會留在世上繼續傳揚福音直到世界的末了。

6. 主的日子就是主再來的日子:舊約所說的耶和華的日子,是神要拯救他的選民,並對背逆他的人施行審判的日子,也就是新約中主的日子。根據前一段所提的兩節經文,使徒行傳2章16節:「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而馬太福音24章29節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所以主的日子一定在大災難之後。以賽亞預言耶和華的日子,就是彌賽亞掌權的國度中:「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在那日,惟獨耶和華被尊崇;偶像必全然廢棄。」(賽2:12~19)但是橄欖山講論所提的,在大災難的時候,敵基督要在聖殿中自稱為神。從以上的兩節經文又可以推論耶和華的日子必然是在:千禧年之前。從前面推出的兩個時間參考點:耶和華的日子在大災難之後,千禧年之前。所以結論就是它就是主再來的日子。再看帖撒羅尼迦前書被提經文的後幾節:「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撒前5:2)保羅說這個日子是大家明明知道的,就是耶和華的行審判的日子。而這日子又和前面幾節被提的經文連在一起。可見主再來、信徒被提、與主的日子是連在一起講的,不可能是分開的兩個不同事件。

7. 為主受患難的信徒在主來時得平安:保羅告訴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人:「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1:7~10)這就是主再來的日子信徒的盼望。雖然外界的逼迫劇烈,保羅勉勵他們要忍耐到底。主來的日子近了,當主來時,所有遭患難的信徒,得在主裏享平安。主也將會報應那些逼迫它們的人。這封書信是對外邦的教會說的,不是專對大災難時的猶太人說的。所以這些話對今後所有的與帖撒羅尼迦教會地位相同的教會都適用。保羅在這裏指出,在患難中應當忍耐到底,當主再來的時候,受難者可安息在主裏面。這句話成爲大患難中,所有身陷患難信徒的安慰。如果將來教會之中沒有信徒會進入大災難,保羅應該就不會寫這段經文給教會了。

對災後被提論的評論
1. 對「耶穌與保羅所說的被提與主再來是一致的」評論:災後派列出了橄欖山講論與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的對比,推出兩者所提示一回事。災前派提出反駁,他們認爲:保羅知道耶穌橄欖山講論,所以他對帖撒羅尼迦教會教導主再來時當然會包含被提與主再來這兩個方面。因為主降臨接教會與祂同在,與他帶領聖徒從天降下與魔鬼爭戰,都是對他的子民施行拯救。所以發現存在相似的部分不應覺得希奇。重點是要看兩者不同的地方,如果兩者相差過大,就不能以發現一些相似之處,就宣稱被提與主再來是同一回事。例如:死去的信徒復活、活著的信徒被提到空中、與身體改變形狀,在橄欖山講論完全沒有提到。上表中約翰福音提到的:「在末日卻叫他復活」並未說明是主再來時。可能就是指被提時,已死聖徒的復活。此外,被提後是回到天父家中,主再來時直接進哈米吉多頓大戰,這也是二者不同的地方。
2. 對「橄欖山講論提到了傳福音給萬民的使命」評論:災前派反駁橄欖山講論提與主升天前的大使命並不是在同一個情境之下講的。前一個是耶穌回答彼得,世界的末了時要發生的事。耶穌沒有提到被提而直接講到敵基督,及接著發生的大災難。可見主要是講後三年半的大災難期。此時教會應早已被提,所以耶穌橄欖山講論是指猶太信徒繼續未完成的福音使命,引領萬民歸主。福音的內容、傳福音的使命都是接續教會時期的使命,所以既使門徒理解為同一福音使命也沒有影響。只是傳福音的人完全不同了,教會時期是教會、大災難期是以色列信徒。不見得一定要教會留在地上,才能完成大使命。

3. 對「橄欖山講論應該提到聖徒被提」評論:災後派認為橄欖山講論中「一個取去、一個撇下」中的取去paralambano只用在正面的意義。災前派認爲並不盡然。這個字也被用在猶太人差役將耶穌從客西馬尼園抓走,帶到大祭司處接受審判,最後被處死。(太 27:27, 約19:16) 又被用在魔鬼帶耶穌去看萬國的榮華,引誘他向魔鬼下拜(太 4:5, 8)。 這字還被用在被趕逐的污鬼,帶來了七個更惡的鬼,住進了空的房子(太12:45, 路11:26)。雖然此字大部份的用法是取去在一起,但用在負面的意義也是可能的。關鍵應該看前後文來決定這個字在本節經文中的意義。由於前面一節經文是:「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39)接下來的句子意義應該是平行。前一節說「沖去」代表毀滅,後一節「取去」應該也是有神將不信的人取去消滅的意思。所以,這節經文與被提是無關的。

4. 對「號筒吹響的經文出現在被提與主再來的經文裏面」評論:災前派反對將經文中所有提到的號筒都拿來相提並論。災後派將哥林多前書 15:52的「號筒末次吹響」與橄欖山講論的:「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都招聚了來。」和啓示錄 11:15中的「第七位天使吹號」視為相同。但仔細比較每個號筒吹響時發生的事件,就可以知道,它們不盡然是同一個號筒。在哥林多前書描述「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提到的死人復活,活著的基督徒被提,並沒有提到大災難、或審判的情景。但啓示錄所說「第七位天使吹號」的經文中,提到的卻是一連串的大災難。在第七位天使吹號之前已經有七印、及前六號發生了,吹號之後還有七碗的審判。所以,兩處描述情景並不相同,無法證明兩者是同一回事。

5. 對「五旬節彼得的講道提到約珥書預言的應驗」評論:災前派的反駁如下。彼得這段講道所對的全是「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那時還沒有外邦教會的建立。他只是提到耶穌生前對他們這群猶太門徒的講論:「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講道的内容與橄欖山講論:「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幾乎是一致的。都是講到在末日大災難時,基督將會再來召聚他的選民,也就是信他的以色列民。到那時候,也就是大災難的日子。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也是指凡在當時還存留在地上的人,教會已經被提了,所以不在其内。這裏的講道不能證明,教會在大災難時仍存在地上。

6. 對「主的日子就是主再來的日子」評論:災前派認爲把主的日子當成時間的參考點是非常不準確的,因為這個字並不代表某一個時辰,或某一個事件發生的時間。他通常被定義作:在大災難之後的一段時期,在這時期中主要顯現、拯救選民、報應仇敵。在彼得後書中就提到了:「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 3:10~13)這是千禧年過後,就有的天地被毀滅,神引進新天新地的日子。但是我們也看到了,主的日子是信徒期盼要來到的日子。這日子從開始到結束,前後超過一千年。所以拿這麽長的一短時期來做時間參考點是不準確的。

7. 對「為主受患難的信徒在主來時得平安」評論:災前派辯駁:大患難(tribulation)這個名詞,在聖經中有許多不同的意義。它可指整個末世七年的災難(啟 2:22 ,太 24:29),也可以指的最後三年半的大災難(太 24:21),也可以用來指一般時期的患難(太 13:23, 可 4:17, 約16:33,羅 5:3,羅 12:12,林後 1:4, 帖後 1:4,啟 1:9)。當聖經中提到教會正在患難中的時候,指的就是普通意義的患難。如果是指末世的大患難的話,這大患難的存在就將近兩千年了。所以,帖後1:4節所說的:「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所指應該就是當時教會所經歷的患難,與末世的大患難並沒有關係。不能拿來證明教會在末世也要經歷大患難。

以色列民與教會

區分教會與以色列人是支持災前被提論最主要的理由。如果不是爲了如此,被提與基督再來到底相隔多久,事實上只不過是個旁枝末節的問題。Hal Lindsey說:「若是教會被提發生在基督復臨的同時,就不會有信徒留下來,因此,就不會有人進入天國,再使人類遍滿地面。」他認爲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的國度乃是基督再來時由基督建立的地上國度。大部分的國民是在大災難中相信基督的猶太人。因此教會被提必需在先。但是,若是所有信徒都在祂降臨時被提,基督就無法建立一個猶太人的千禧年國度了。 所以被提這個問題,根本上是源於教會論勝於源於末世論。換句話說災前被提這理論,與其説是對聖經關於末世的經文不同的解釋。還不如説是,建立在對教會與以色列之間關係不同的理解。

災前與災後被提這問題之所以會形成,主要不是雙方各自在新約經文中找到了不同的支持經文,而從這些經文中推導出對立的觀點。而是因為先有了神學立場的差異,因各自不同的立場,對同樣的經文有不同的解釋。什麽是解釋經文主要的差異點呢?就是:猶太人與基督徒是否要分開。影響這兩群人分開與否的關鍵是:舊約裏有關猶太人的應許與預言要如何應驗。以下準備從兩個角度來探討它們之間的差異:
1. 在新約時代是否仍應把以色列民與教會在救恩計劃上分別對待?
2. 舊約的延續性與先知預言應如何應驗?

傳統時代論的看法
1. 按字面意義解經:傳統時代論者基本上是按字面(literal)詮釋聖經,這是指一種按照普通、平常、慣用的方式去解釋字句,不從字句中想像超出字面意思的言外之意。這種解經方式與聖約神學派的人不同,聖約神學派在一般的經文上運用字義解經,但對於預言、或啓示文體,就採取寓意化(allegorical )解經 。傳統時代論者認爲 :因為有關基督第一次來臨的預言,都完全按字面應驗了,所以同樣的字面詮釋法也也該用在有關基督的第二次來臨的預言上。如果用靈意化來解釋預言,客觀性就不存在了。時代論前千禧年派強調,透過字面意義詮釋預言的原則必須一致,除非有客觀的證據支持寓意解經,一般都用字義。在解經原則上,除時代論外,其他的解經學派別都多少都採取字義,寓意雙重的原則。甚至有時同一句經文,前一半字義,後一半寓意。給人飄忽不定,抓不著經文準確意思的感受。

2. 舊約必須按字面應驗在以色列民上:根據字義解經的原則,傳統時代論者解釋舊約時代的約,以及先知書的預言,都是按字面去解釋的。因為許多約都是無條件的、持續到永恆的。不需受約者付出任何代價,單單是由神所立下的。這些約也不會因為受約者背信而廢棄。神藉著這些約清楚地應許以色列人將來擁有土地、後裔衆多、接受彌賽亞的統治、及屬靈的祝福。這幾個約的内容雖有不同,但大部份是延續前約,也有部分的約被更新。以下分別討論這幾個約:
a. 亞伯拉罕之約:神呼召了亞伯拉罕,從他繁衍出一群屬神的後裔,並且藉著他的後裔完成救贖,賜福予世上萬族。神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創17:6~8)神應許亞伯拉罕土地、後裔、國家、君王、及統治的權柄、及對全人類的救贖。這是對他與他後裔無條件的、也是永遠的約。
b. 巴勒斯坦之約:這約延續亞伯拉罕之約有關土地的應許,保証以色列人永遠擁有土地的權利。這約是無條件的,對於不守約的以色列民只會失去福份,但不會使這約失效。就算以色列民失去福份被趕逐出迦南地,「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申30:3)這約應許了以色列人,最後能懊悔罪行、重新得回信心、回到自己的地上。這約在歷史上從未完全應驗,所以它應會在千禧年中應驗。
c. 大衛之約:神應許大衛:「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7:12b~13) 這約是亞伯拉罕之約的延續,主要是君王與國度的應許。這也是無條件的、永遠的約。但這約中說的大衛後裔永遠的君王、與永遠國度,從來沒有在以色列歷史中實現。這要一直等到彌賽亞再臨才能實現,彌賽亞就是應許中的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後裔。詩篇中也印證彌賽亞要掌權到永遠,(詩89:26~29)永遠以神的慈愛來統治以色列民。
d. 新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31:33~34)這約是神將來救贖以色列人的保證。以色列人透過基督的死,罪得赦免。這約也是無條件的、永遠的約。

這四個無條件的、永遠的約,提到神呼召出一群屬衪的百姓、給他們土地、及彌賽亞榮耀治理的應許,為要建造成一個屬神的永恆國度。但在以色列民經歷國家敗亡、聖殿被毀、人民流浪異邦的時刻,神卻讓先知耶利米傳達一個新約的應許:必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應許的國度還沒有實現。將來這國度實現之時,彌賽亞將會坐在寶座上統治衪的子民。以色列百姓切切期盼這個彌賽亞的國度早日來臨。神要藉此救贖和賜福祂的百姓。

基督第一次降臨時已經成就了贖罪的工作,這就是應許實現的開始。但以色列民卻在那時拒絕了基督的福音。這使神對以色列民的拯救中斷,福音的目標轉向外邦人。許多當日神對以色列民無條件的應許,如土地、國度、君王、救贖,今日都尚未完全應驗。那這些永遠的約到底要如何應驗呢?應該是要應驗在肉身的以色列民身上、還是屬靈的以色列民身上呢?聖約神學者認爲,舊約對以色列的應許,已經完全轉移到屬靈的以色列民身上了。但是時代論者不認爲如此,他們認爲神的約應該按字面的意義去了解,既然是對以色列民無條件的、永遠的約,就會應驗在肉身的以色列民身上。他們認爲以色列民將會在末日災難中信主,他們要在彌賽亞統治的國度裏得著福氣,所有尚未應驗的應許都要在千禧年國度中實現。

3. 以色列人與教會的區分:既然神對以色列民的約必然要實現,就不能將這些應許轉移到教會上面。教會是神拯救的另一個計劃,以色列民與教會二者是不同的團體,聖經中以色列民這詞常用來指雅各肉身的後裔,從來不與教會混淆。雖然聖約神學者常將教會稱作「屬靈的以色列」,但從來沒有取代以色列是神選民的特殊地位。即使在教會誕生後,以色列人仍當作是一個與教會分別對待的群體。(羅9:6)。教會時期信主的以色列人是個別的得救,不能算作神對以色列民整體救贖的應驗。他們得救不能停止神對整體以色列民的救贖計劃。教會是神所特別拯救的一群人,這是神在舊約中從未啟示的奧秘(弗3:9)。它從五旬接開始誕生,直到被提爲止。可把教會時期視為耶穌時代猶太人門徒與末世千禧年國度之間的一段插入。因此,這就是教會必須在災前被提的一個理由。大災難是爲了審判不信的外邦人,及懲罰不順服的以色列人,這是舊約預言的實現。在此時教會不應該還留在大災難中,讓神同時要以兩種計劃,來分別治理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團體。

漸進時代論的看法:
1. 以新約作者對預言的觀點重釋舊約預言:漸進時代論是對傳統時代論被批評最多的部份作出修正,他們基本上還是保持字面解經,但是解舊約預言時,不是嚴格按著單獨研究舊約所理解的意思。而是針對預言在新約作者是如何理解的,加以重新詮釋。這種解經方式在傳統時代論是不接受的。 因為他們認為新約作者多有舊約的背景,在寫作時會從舊約的內容中找資料,來支持新的神學觀點,應從舊約來為新約注釋的參考。但不能反過來拿新約當舊約注釋的參考。但是漸進時代論認為,啟示在聖經是漸進開啟的,當新的啟示賜下,兩約相關的主題,如約與預言,就應按新賜下的啟示加以更新。它比起傳統時代論更偏向聖約神學。但它仍在時代論陣營中,因它仍相信字義解經,教會始於五旬節,舊約預言必應驗在以色列民中,亞伯拉罕之約如:土地、君王、國度、萬民因他蒙福都必應驗,以色列國必得救歸主,基督降臨親自在千禧年統治以色列國。

2. 在新約時代所有信主的人全在主裏同歸於一:不管他是猶太人,是外邦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b)「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b)就算是傳統時代論者也同意,所有活在教會時代歸信耶穌基督的人,不管是什麽族裔,都該加入教會,進入基督的身體,與眾聖徒同領受一個聖靈。在基督裏,族裔間隔斷的牆界限被基督拆毀了(弗2:14)。在教會時期的以色列民,與外邦人除了血緣不同,所相信的聖經真理是一樣的,所領受的救恩是一樣的。他們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但不否定他們也是血統上的以色列民,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同時也是肉身的後裔。如果因者傳福音的緣故,越來越多以色列民信主,而且信主的人數多到可算作整個以色列國歸主,這就是亞伯拉罕之約的應驗,不管這日子在大災難之前或之中。如果按客觀的情勢看來,這樣的事情,在當今之世還沒有任何的徵兆。但也不否定在將來能夠實現,一但那一天到了,就是主再來的日子了。所以說,以色列民要是在教會時代信了主,它們同時擁有兩個身份,既是教會的一份子,也仍是算作以色列民。屬靈上他們是基督教會的一部分,肉身上它們也算以色列國的子民。

3. 舊約的應許在以色列餘民身上應驗:現在的問題是,舊約有關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如後裔、土地、國度、福份,到底對這群相信耶穌的以色列民生不生效呢?相信了耶穌、加入了教會,並不會使他們從以色列民中被除名。只要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所有無條件的約還是生效的。但是對於那些不信主的呢?我們必須這麽看,亞伯拉罕之約是對亞伯拉罕的後裔的整體所立的。當然有個基本的認定,這個整體的選民應該是要對神信實的。既使個別不信實的個體,也不能廢除神無條件的約。神會繼續施恩,以慈愛與管教的行動來拯救回他的選民。但是我們也很清楚,這些約雖然是無條件的,但也要願意留在約裏的人,神的聖約對他才能生效。不信的人、背約的人、被剪除的人,在神的約中是無分的。這就是新舊約一致的觀念,神要拯救那些對他信實的餘剩的百姓。他們是在敗壞的世代,回轉尋求神,最終逃離神的審判,得到拯救的一群人。從以賽亞書中提到餘民的經文就可以看到, 神定意拯救的是以色列民中願意悔改、歸回的人。(賽11:10~12,賽46:3~4 ) 對那些硬著頸項、不願回轉的人,神卻叫他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賽6:9) 新約時代,耶穌在面對心裏剛硬、拒絕福音的人,也是引用上面以賽亞書的話來責備他們,稱他們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聽了福音也聽不進去。但是對於虛心領受耶穌所傳之道的人,祂則說:「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這些人就是以賽亞書所說的,從背逆的百姓中回轉的剩餘的百姓。保羅引用以賽亞書說:「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羅9:25~27) 所有接受福音的猶太信徒,就是神的眼裏得救的餘民。

4. 教會不必在大災難前與以色列民分別:既然有這種餘民的觀念,神國的選民的觀念就統一起來了。不管先後信耶穌的以色列人,他們在基督裏是一體的。不必等到教會被提後,那些在地上的以色列民悔改得救,進入彌賽亞的國度成爲子民。所有在被提前信主的以色列民,也同樣是將來彌賽亞的國度的子民。傳統時代論者一直澄清,沒有兩套救恩 。以色列民在大災難時,還是靠基督的寶血罪得赦免,還是相信基督而得稱義。那被提的以色列基督徒,與留下來在悔改信主的以色列民,在信仰上並沒有任何區別。按傳統時代論的說法,爲何一個算成教會,亞伯拉罕之約與他無關,另一個卻算成以色列民,應驗了亞伯拉罕之約?爲何教會在應許得應驗時,不能存在世上。如果教會不被提,舊約的應許還是可以應驗,沒有什麽困難。就算教會被提了,當時地上還會有許多原本不信的外邦人悔改歸主,他們的信仰與被提的基督徒是一樣的。不管他們被稱作什麽名稱,實際上還是外邦的基督徒。而且按照災前派說法,大災難時,信主的以色列人還要傳福音給當時不信的外邦人。這些外邦信徒的存在不影響舊約應許的應驗。那為什麽教會留在地上就會妨礙了舊約應許的應驗?所以很自然的就推論出,所有基督徒都應該是災後被提的觀念。

結論
被提的問題眾說紛云,不易理清楚。限於篇輻,本文只找出兩個華人教會較為接受的兩種被提觀來作比較。一是傳統時代論災前被提、另一是漸進時代論災後被提。雖然兩者都在時代論陣營,但仔細觀察後,發現二者還是有很大的不同。被提的時間只是表面的問題,背後的差異是以色列民與教會是否分別看待,再追下去根本的爭議就是如何解釋舊約的預言。傳統時代論是採取嚴格字義,漸進時代論是大體字義,但容許新約神學觀重釋舊約的預言。表面被提的問題可以爭得很火熱,但個別的經文證據都是旁枝末節,真正難解決的就是舊約的預言釋經方法的問題。這必須要花上更大的功夫深入探討。本文作者不打算在此支持某一個立場,只是單純的提出雙方的問題來討論。站在精妙又深奧的聖經面前,我只能低下頭承認自已的不足,不敢再為災前或災後被提與人爭辯。畢竟有一天主再來了,我們就都知道了。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