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律法制度與律法中永恒的公義標準要分別對待


關於律法存廢的問題最關鍵的爭議點,就是對律法這個字的定義不清的問題。律法這個字在新約有多種用法。有時指(1)神藉摩西頒布的律法制度,如:「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爲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林前9:20)、(2)有時指摩西五經,有時指整個舊約聖經,如:「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3)有時指神在律法中所定下的聖潔公義要求,如:「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不把定義搞清楚,爭了半天也是沒用,徒然增加混亂。

對於律法不同的看法往往出於,聖經對律法兩種描述經文。聖經中的經文既有說律法廢掉的地方「(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希7:19)。也有說律法一點一劃也不廢去之處:「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

有人拿希伯來書中的經文:「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爲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希8:13)提倡十誡也是在舊約中,既然舊約爲舊,漸變爲無用,所以十誡在今日也是無用的。這是沒有弄明白希伯來書所說的律法是指什麽而言,要明白律法的定義最清楚的是看前後文,讓前後文來界定「律法」這個字的定義。

要解決這問題,首先要明白希伯來書中所說的「前約爲舊」是指什麽?新約、與舊約的對比,一是影子一是實體。律法制度是舊約時代把人管束在律法下,讓人知道自己有罪,因爲當時耶稣贖罪的救恩還沒有來到,只有靠獻祭來贖罪。那就是影子。實體是基督,也就是贖罪祭已經成就了,不需要靠著舊約那套獻祭的禮儀。耶稣就是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祭。祂既成就了贖罪之工,我們就不需要靠著律法制度,來維持與神的關系。律法制度的重點是告訴人神聖潔的標準,指出人有罪,讓人知道自己有罪後,以悔改的心回到神面前,用贖罪祭來尋求赦免。獻祭制度是救贖主沒有來臨前不得不有的做法。

不要把神原先定下律法保護以色列人的目的當成是無用的,可廢棄的。神頒布律法的目的是要求以色列民保持聖潔,把他們與不信的外邦人分別出來。神設立律法的目的本身並不是沒用的,它至少指出以色列民行爲上違反神聖潔標準的地方,讓以色列民中對神有信心的人,憑著信歸向神,在基督未來之前,也能有方法因信稱義。但是以色列人誤解律法,想要靠自己守住律法來稱義,高舉自己的義,不要神的義,那不是神原本的目的。

保羅糾正的是法利賽人誤解律法的做法。羅馬書、加拉太書所講的就是這個問題:以色列民誤將律法強加在外邦人身上,成爲得稱義的條件。希伯來書則針對另一個問題就是猶太人忽視基督成就的救恩,想退後回歸到猶太教中。這三卷書所駁斥的是什麽?是律法制度,不是律法中公義的標準。拿三卷書中否定律法制度的經文,來支持律法中神公義的標準也廢掉了,那是引喻失義。

律法的制度在主耶稣來臨後已經不需要了,因爲主已經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但是律法不僅是個制度,它裏面有神啓示的永恒不變的真理在裏面,神定下律法表明祂的屬性、公義的標準,這個目的是永恒不變的。

有哪些神的屬性、公義的標準,在律法中呢?
(1)神是獨一,再無別神,如果沒有律法書中的啓示,我們完全不知道。
(2)神要我們把時間分別爲聖,不爲私利作工,而是把時間獻給祂,敬拜祂,安息在祂裏面。這沒有舊約的啓示,我們全不知道。
(3)其他就如,不可妄稱神的名,不可拜偶像。不可殺人、不可奸淫,等道德規範。這都是主耶稣一再教訓的。舊約到新約一貫不變的真理。

我們要防止的是律法主義,就是想靠著人的自已的力量,想守住律法,得稱義,得神獎賞的想法。那是高舉自己,不要基督的救恩。然而如果我們連律法中公義的標準都當作是無用的話,那是矯枉過正。

律法制度,與律法中的永恒的公義原則是要分別對待的。制度不需要守了,但是律法中也有永恒不變的真理,與主耶稣、使徒在新約所命令是一致的,這是不能改變的。舊約如此,新約繼續。我們要把這真理把握住。不是廢掉制度,連真理也廢了。

我們對於律法中永恒不變的公義標準,當用什麽態度來對待呢?應當是順從律法中的真理,去活出來。靠著主耶稣賜下的新生命,靠著聖靈的大能,我們不但不會悖逆神定下的律法,反而是順從它,並有能力活出來。我們可以看羅馬書8:7-9:「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爲仇。因爲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聖靈在我們心中不是讓我們更加不服神的律法,那是我們屬肉體時的態度,如果我們屬聖靈的人,做出來的與屬肉體的人一樣,那屬聖靈比起屬肉體又有什麽強處?

既然要活出來,就 要知道活出什麽來,活出的內容就不是沒用、要丟棄的。律法的內容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愛是律法的總綱沒有錯,但是愛的表現是有血有肉,有實質內容的。羅馬書13:8a-10 「因爲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兩個「愛就成全了律法」中間夾的就是內容,就是不加害於人,也就是十誡中關乎愛人的誡命。內容與原則是連在一起的。有原則沒有內容去實踐,那是只抽象的觀念而已。

所以很清楚,希伯來書中變爲舊的是靠著外在的戒律來約束人,讓人守住律法的制度而言。讓人繼續遵從的是律法中神啓示下來祂永恒不變的公義標準。如何知道何者是永恒不變的?只要是新約中主耶稣所教導的,使徒所重申的,這些命令就是永恒不變的。如何活出神公義的標準,而又不落到律法主義的裏面?就是照著主耶稣告誡我們怎麽遵行律法的原則去做,勝過法利賽人與文士的義,看重遵行律法的背後的動機,而不是只把律法當成外在的規條。

不是說律法做不到就無用了,主耶稣登山寶訓的內容比律法標準更高。如果以實踐的難度來判斷存廢,那登山寶訓更是做不到,豈不是更要當作無用了。那是錯誤的看法。如果愛神、愛人兩誡要守,那十誡可以按照同樣方法遵行。不能說兩誡是靠聖靈的大能遵行,十誡就是靠肉體一定要當成無用。兩誡與十誡都是舊約摩西五經中頒布的,都是新約主耶稣重申的,地位完全一樣。

關鍵問題不在兩誡與十誡,在於怎麽對待律法,是對待律法制度、還是律法中公義的標準?如果說是當成舊約時代那種外在的制度,靠著守住才得稱義、得神喜悅,那就是錯誤的做法,不管幾誡都一樣,今天不需要拘守了,而且還要提防著這種律法主義復活的心態。如果是照著主耶稣與使徒所命令的方法看待律法中的永恒公義標準,那十誡完全不需要排斥,反而要銘記在我們心中、常常思想,並順服主的命令遵行。

對律法的兩種定義,不搞清楚。爭來爭去完全是徒費力氣、沒有必要。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十誡的公義要求與新約的命令相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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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的內容到底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還有用嗎?我們當如何對待十誡,有人認為繼續遵守,有人以為全部過時了,不需再遵行。

回答這問題我們當問主耶穌怎麼看的,使徒怎麼看的?主耶穌說不要再守了,我們就不守,主耶穌說我們當繼續遵行,我們就繼續遵行。使徒是領受聖靈的啟示,使徒說的話就是神賜下的真理,他們如果說應當遵行誡命,我們就遵行。

首先我們當知道,很多人誤會如果我們說遵行十誡,就等於是提倡守律法。就是律法主義,想靠律法稱義、成聖。那是誤解,遵行主耶穌的命令,與律法主義完全是兩回事。律法主義者想把律法當成在神面前,得稱義、得成聖的條件。做不到的人就不得救,就不討神喜悅。這是想靠著人自己的行為達到神公義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也是錯誤的方法。新約時代不靠著外在的規條來約束我們,而是靠著對主耶穌的順服,與聖靈的大能,活出神公義的要求。過去我們活在肉體中,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如今我們是順從聖靈,不屬肉體,難道還是不服神的律法也不能服嗎?那屬聖靈與屬肉體成了沒有差別了。聖靈的工作在我們信主的人身上成了無用了。這是不合理的想法。

我也堅決反對律法主義的想法。新約當然不靠著守律法得稱義,也不靠著守律法得成聖。新約是靠著主的大能活出律法要求的公義標準。十誡的每一條都是律法中永恆不變的原則。除了第四誡守安息日有守禮儀的部分,這部分不需繼續,安息日的真理部分永恆不變,也就是把時間分別為聖歸主,在基督裡享受安息。

十誡的每一條都是不能廢的,我們都當按照主耶穌所教導的方法遵從。只要是新約基督、使徒重申的教導就不是舊的,乃是不能廢的。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路加福音4:8)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要敬拜主你的神,唯獨事奉祂。」
主耶穌的命令與第一誡相同,是永遠不變的。

2.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使徒約翰領受主耶穌的啟示說:「拜偶像、行邪術的必不能承受神的國,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這是第二次的死。」
這是第二誡,與主耶穌的啟示一致。

3.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參太5:33)「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
主耶穌的教導,不得妄稱主的名。指著天,地起誓都是直接得罪神的。因為天、地是神的座位與腳凳。

(提摩太前書1:13)「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
(啟示錄13:6)「獸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神的名。」
褻瀆神的名是犯罪的。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以賽亞書58:13-14)「你若在安息日掉轉(或作謹慎)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 14 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守日子的禮儀已經不需要了,以賽亞書說的是安息日永遠不能改變的真理,新約一樣適用。

(希伯來書4:9-11)「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10 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 11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
這是進入基督裡的安息,不是守日子。這點就是守安息日這第四誡永恆不變的部分。


5. 當孝敬父母;
(馬太福音15:3-6)「 3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這是主耶穌在新約重申的誡命,絕不可廢。

(以弗所書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保羅也重申了第五誡,可見這是永恆不變的。

6. 不可殺人;
(馬太福音19:17-18)「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主耶穌肯定不可殺人的誡命是當遵守的。以下第六到九誡,都是主耶穌重申當行的。

(馬太福音5:21=22)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
主耶穌加高誡命的要求,不止不可殺人,連恨人都不可以。

(彼得前書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約翰一書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7. 不可姦淫;
(馬太福音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主耶穌加高誡命的要求,不止不可姦淫,連姦淫的動機都不可有。

(馬可福音7: 20-23) 「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 21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 22 偷盜,兇殺,姦淫,貪婪,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 23 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這些惡都是主耶穌禁止的,與第六到十誡相合。從不廢去。

8. 不可偷盜;
(以弗所書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上面主耶穌禁止偷盜,與使徒保羅說的一樣,新約重申,不會中止。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羅馬書3:4)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以弗所書4:25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歌羅西書3:8-9)「 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或作陰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 9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
使徒保羅說虛謊是有罪的,第九誡保羅重申了。

10. 不可貧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歌羅西書3: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哥林多前書6:10)「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保羅重申了貪婪是犯了第十誡。偷竊犯了第八誡。這些都是新約時代使徒重申的,決不能廢。

舊約中有永恆不變的真理,是什麽呢?凡是新約中主耶穌、使徒再次重申的就是不變的。凡以為這些誡命無用了、終止了,那就是把新約主耶穌的話廢掉了,把使徒的話也丟棄了。我們沒有權柄這麼做。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精意」或「聖靈」?按前後文分析

哥林多後書3:6的解釋,常會讓人疑惑,到底「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到底翻成精意好呢、還是聖靈?難以決定。

我在前面一篇已經講過了。「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怎麼解釋?

解經除了作字義分析:(1)把這個字在經文前後出現同樣的字是什麼意思找到,(2)再把同一位作者同樣主題的句子找出來對照,除此之外。前後文永遠是最重要的解經關鍵,前後文說什麼,就知道這個字是什麼意思了。

(1)從第一個點,我們已經看到了:哥林多後書保羅提到這個字是什麼意思?哥林多後書中 τὸ πνεῦμά 這個字,前面加冠詞,前後沒有其他的修飾詞限定,幾乎沒有例外全指聖靈。沒有翻成精意的例子。
(2)第二點理由,對照保羅所有「字句與聖靈(精意)」對比的經文,看看是指聖靈還是精意?我們對比了(羅馬書2:29;羅馬書7:6);
(羅馬書2:29) 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羅馬書7:6)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兩處經文,前後文都是在講聖靈不是精意(文句的精華意義)。保羅同樣的想法出現在三處地方,更可以支持保羅就是使用「聖靈」與「儀文」作對比。

以下我再按照本段經文的主題來分析,看看保羅的思路到底是在談「儀文」與「聖靈」的對比,還是「字句」與「精意」的對比?

首先我們來看經文,哥林多後書3章:「1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 2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後3:1-3)

本段保羅在說服哥林多人他身為基督的使徒,所被差派的執事是與他們中間的假教師不同。假教師宣揚律法主義,排斥保羅使徒的權柄,以為保羅沒跟過耶穌,算不上使徒。保羅為自己辯護,說明他的薦信不是人寫的,而是神,不是寫在石版上,是寫在人心裡面。所有他傳福音、服侍過、造就過的信徒,就是保羅的推薦信,證明他是個真正的使徒。每個人從保羅傳福音的果子,讀到了保羅服侍主的熱心,並讀到了他確實在忠心傳揚從主領受的真道。承認他真是主所選召的使徒。這信就是從保羅領受福音、被造就的門徒,他們是怎麼寫成的?不是用墨寫在石版上,而是用聖靈,寫在心版上。

心版怎能寫字?這當然是有舊約的背景。耶利米書31:33-35 「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34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這是舊約中提到的新約,也就是實現在基督的福音上的。舊約時代只是個先知的應許、尚未實現。但是新約時代,保羅傳揚基督的福音,將這應許實現了。新約的信徒就是先知應許要把神的律法寫在人心上的一群子民。不是在靠著外在的條文,約束這人、定人的罪,而是主耶穌升天后,賜下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讓我們明白律法,而且願意遵從。石版是人為的外在約束,心版是聖靈內在的轉化。很明顯地把人為的、與聖靈的工作區別開來了。

「4 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

石版與心版的差別,就是兩種執事的差別。這就引到了下一段的經文的主題了,新約執事、與舊約執事的對比。舊約的執事,是靠著律法儀文,受外在條例的執事。新約的執事,是聖靈把律法寫在人心裡,讓人心悅誠服地順從而遵行。差別十分大。外在的約束是用條例限制人,要人做出來,然而卻沒有給人行出來的力量。所以說,並不是人本身能承擔什麽事。如果保羅傳的還是舊約的執事,眾人還是在儀文條例中被約束,如此就一點沒有果效。保羅領受的執事是出於神,讓人心中生出改變,這改變是聖靈作成的。怎麼做?對比又來了。舊約的執事,是把外在條例刻在石版上,讓人去照著遵守。新約的執事是憑著聖靈在人心中把神的律法寫在他們心裡面,心裡面的律法不單單就是記在頭腦裡,而是從心底願意順從神律法中公義的標準。這就是新約的執事、與舊約的執事對比的地方了。兩種執事的不同點,一是外在的、一是內在的。一是把字句寫在石版上,一是聖靈把律法公義的原則銘刻在人心裡。 「字句」對比的就是「聖靈」。是與前面「石版」與「心版」對比連貫下來的。

接下來就是我們熟悉的句子「因為那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本句話是前一句話的原因,為何新約的執事不能憑字句,一定要憑聖靈?因為寫在石版上的字句,不能給人生命。而聖靈卻是賜生命的,祂將神的律法刻在人心版上,使人屬靈的生命活起來。是從裡面有力量活出神的公義標準。這就是舊約執事、與新約執事最大的差別。差別是來自於何處?就是聖靈在人裡面重生的力量、與更新的力量。翻成聖靈才能把這意思表達得清楚。

「7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8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9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10 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11 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12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13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1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舊約的執事是定罪的執事,新約執事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 15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16 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再接下來又在對比,舊約執事、與新約執事的不同點。
(1)舊約的執事是屬死的執事,新約的執事是叫人活的執事。
(2)舊約的執事顯出的榮光,遠遠不及新約的執事的榮光。
(3)舊約的執事是定罪的執事,新約執事是稱義的執事。唯有信靠福音能使人稱義,可見這是聖靈的工作。
(4)舊約的執事將要廢掉,新約執事永遠長存。
(5)以色列人如今仍守住舊約的執事,不敢把帕子除去。新約執事人可以坦然來到天父面前,沒有帕子阻隔。

除去帕子是靠著歸向主耶穌,也是靠著順服聖靈重生、更新的工作。這是新約的執事。主耶穌的工作、與聖靈的工作是一樣的。主耶穌讓人除去心中攔阻人不敢見神面的帕子,聖靈的工作也是一樣。所以說:「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這靈是什麽靈?當然是聖靈。主耶穌使人脫去律法外在儀文的纏累,得以自由,聖靈也做同樣的工作。主耶穌使人有新生命、聖靈也做同樣的工作。聖靈的工作就是使人得生命、使人脫離儀文的束縛、得到自由。這與前面3章3節,3章6節的信息連貫。

如今我們來看3:3「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再看3:17-18「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前後都是講聖靈,那夾在中間,講一樣信息的這同一個字是什麼意思呢?
3:6,「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
再清楚也不過了。憑常識也能得出結論。

我再多說一句,解經重要的不是沒頭沒尾的截出一句話來,就開始引申它的意思。而是要看前後文一貫的信息。我們今天被這種只引一節聖經、前後不看的習慣影響很深。多少人用:「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叫人讀經不要看經文字面的意思,而去猜測背後隱藏的意義。這就是這句話被誤用最嚴重的問題。我今天把整段提出來解釋,就是讓大家好好看看,整段的信息在講什麽?前面講聖靈、後面也講聖靈。單單中間一句話,超出前後文的文脈,這種解經可信嗎?我們需要好好思考一下。

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怎麼解釋?

哥林多後書中一句我們很熟悉的句子:「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林後3:6)這句話的精意是什麽意思?聖經上有小字寫,或作聖靈。這兩個翻譯哪一個才更準確?

解釋聖經不應流於意氣之爭,爭了半天,不能幫助我們多了解一點。任何一種解釋必須有憑有據。

要知道哥林多後書3:6的靈是指聖靈還是精意,最好的方法就是(1)看前後文同一個字的用法,(2)再查保羅同樣的句子其他地方的用法。

首先我們看第一個,哥林多後書,保羅提到這個字是什麼意思?哥林多後書中 τὸ πνεῦμά 這個字,前面加冠詞,前後沒有其他的修飾詞限定,幾乎沒有例外全指聖靈。

2 Corinthians 1:22
GRK: ἀρραβῶνα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 ἐν ταῖς
NAS: us and gave [us] the Spirit in our hearts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2 Corinthians 3:3
GRK: μέλανι ἀλλὰ πνεύματι θεοῦ ζῶντος
NAS: not with ink but with the Spirit of the living
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

2 Corinthians 3:6
GRK: γράμματος ἀλλὰ πνεύματος τὸ γὰρ
NAS: not of the letter but of the Spirit; for the letter
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 (精意或作聖靈

2 Corinthians 3:6 N-NNS
GRK: τὸ δὲ πνεῦμα ζωοποιεῖ
NAS: kills, but the Spirit gives life.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精意或作聖靈)。

2 Corinthians 3:8
GRK: διακονία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 ἔσται ἐν
NAS: will the ministry of the Spirit fail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2 Corinthians 3:17
GRK: κύριος τὸ πνεῦμά ἐστιν οὗ
NAS: the Lord is the Spirit, and where
主就是那

2 Corinthians 3:17
GRK: δὲ τὸ πνεῦμα Κυρίου ἐλευθερία
NAS: and where the Spirit of the Lord
主的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2 Corinthians 3:18
GRK: ἀπὸ κυρίου πνεύματος
NAS: just as from the Lord, the Spirit.
如同從主的變成的。

2 Corinthians 5:5
GRK: ἀρραβῶνα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
NAS: who gave to us the Spirit as a pledge.
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2 Corinthians 6:6
GRK: χρηστότητι ἐν πνεύματι ἁγίῳ ἐν
NAS: in the Holy Spirit, in genuine
聖靈的感化

2 Corinthians 13:14 N-GNS
GRK: τοῦ ἁγίου πνεύματος μετὰ πάντων
INT: of the Holy Spirit be with all
聖靈的感動

既然 τὸ πνεῦμά 這個字,前面加冠詞,前後沒有其他的修飾詞限定,前後文全指聖靈。不可能一個地方與前後的用法不一樣,特別指文字的精意。這樣別人會看不懂保羅的意思。

(2)第二點理由,對照保羅所有「字句與聖靈(精意)」對比的經文,看看是指聖靈還是精意?
本段經文:
τὸ γὰρ γράμμα ἀποκτέννει, τὸ δὲ πνεῦμα ζωοποιεῖ.
字句叫人死、精意(聖靈)叫人活。

羅馬書2:29
καὶ περιτομὴ καρδίας ἐν πνεύματι οὐ γράμματι
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不在乎儀文

羅馬書7:6
ἐν καινότητι πνεύματος καὶ οὐ παλαιότητι γράμματος.
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這三句對照,後兩句羅馬書的經文,儀文就是字句,同樣的字。對照的應該都是說聖靈,不是人的靈。為何?看前後文就知道。

緊接的羅馬書第八章全部提到靈這個字。全部指聖靈,同一個字,不會超出前後文的意義。
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8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19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20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21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享原文作入) 22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 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24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25 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26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27 鑑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所以精意叫人活,更接近的意思是指聖靈叫人活,與字句對比,那是兩種執事的對比。一是舊約靠著外在的律法條文,一是新約,靠著重生人生命,住在基督徒裡面引導人的聖靈。

聖經中「稱義」的意義

鑑於許多基督徒對於「稱義」的意義理解不同,有的人以為是「末後審判的免於滅亡」、有人認為是「行出公義的行為來」。因此,我們必須按著聖經來理解稱義的意義。

我們如何並何時在神面前得著合法的地位?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7-28)。

保羅蒙恩傳福音,第一個信息就是因信稱義,「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13: 39)。馬丁路德個人的心路歷程也是在這一個關卡上。這教義也成了更正教的特徵。
稱義的定義:神一次決定性的法定行為,藉此祂宣告我們的罪得以赦免﹐將基督的公義因信而算給我們﹐我們就在祂眼中算為義人。

A: 稱義包括了神法定上的宣告:
宣告是法定之事,不管其內在之實質。後者是重生及成聖之事。神是憑什麼宣告一人為義呢?乃是憑著基督的義,以及人因信基督而稱義的。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羅3:20)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羅4:5),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3-34)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3:24)。

這裡的因信稱義都是已經成就的不定過去式,只一次完成的行動,不是等到未來才完成。以為信主之人未來才得稱義的想法,是錯解聖經。

B: 神宣告我們在祂眼中是公義的
稱義的恩典是一次決定性的﹐神之所以稱義我們,是因為我們在祂眼中真是公義的(羅8:33-34)。神因著我們的信心就同時完成了兩個轉換(林後5:21)。
身為蒙恩的罪人,我們真的如此在神面前這樣地看自己嗎?最好的測試就是我們是否常坦然無懼地到主面前呢?
(來4:16) 說「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約壹2:28)說「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約壹3:21)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約壹4:17)說「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約壹5:14)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听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可見稱義是我們靈命之根基。

C: 稱義是由於神將基督的公義算給我們了:
(創15:6)是神的子民最偉大的一小步。來11章的信心偉人章充滿了這個基調。 「算」是神的算法。基督是神公義的府庫﹐祂不但有被動的順服(在十字架上者)﹐還有主動的順服(主一生的義行),足以使選民都披上公義美麗的白袍。
耶穌因聖靈的大能複活而升天時,神就可以運用祂兒子的公義來算給選民了(羅3:26)。

D: 稱義全然因著神的恩典,並不因著我們自己有任何的功德
神如此的算法對我們真是白白的恩典。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3:27-28)
說明了這點﹐不是憑著人的功德(行為),一點都不是。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已經封殺了人間任何宗教可以自救的幻想。若有可救之路﹐惟獨是神的恩典之法了。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宣布了神的救法﹕惟獨恩典﹐惟獨信心。

E: 神藉著我們的信靠基督而稱義我們
羅4:16回答神為何用信心之法﹕所以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人沒有什麼可誇的﹐。 (羅3:27,弗2:8-9)。
馬丁路德講過一句名言﹕我們都是乞丐。信心是他的手,我們沒有什麼可誇的,哪一個乞丐會向人誇,你看我的手多厲害,它會討東西呢!不,乞丐一無所誇,惟獨感謝恩待他的施主。連我們向神乞討恩典的手-信心-也是神所賜的(弗2:8、來12:2)。那麼﹐我們真的沒有什麼可誇的了,惟獨是神的恩典。

稱義是神主動的作為
稱義是個法律的用詞,是宣稱某人是義的意思。稱義這動作的主詞是神,當我們被神稱為義的時候,我們原本身上的不義,在神的眼中都被赦免了。這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改變,從不義轉變稱義,神才稱我們為義,神知道我們做不到。如果要我們行為變好了,才得稱義,我們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被神稱義。稱義不是出於我們的主動,神知道我們被敗壞的罪性所轄制,如果不是神來拯救我們,我們自己也無法憑著自己的力量離開罪惡。因此他就主動的來救我們,凡是願意伸出手接受他拯救的人,也就是信靠祂的人,就能得到救恩。被稱為義。這是個地位的轉變,我們從神的仇敵,轉變成為與神和好。從浪子變成神家裡的人。當我們信主的時候,聖靈重生了我們。我們的行為是從我們的生命中發出來的,它會隨著我們身份的轉變而慢慢轉變。從地位上得稱義,逐漸成為實際上得成義。

稱義是神白白賜下的恩典
恩典的意思是不該得而得的。我們並沒有用任何功勞來交換。不是因為我們本身行為夠完全,表現得夠好,神才來救我們。與世上其他的宗教都不一樣,神不看我們的表現。祂救我們是因為祂愛我們,這是白白的恩典。不必我們付出代價。我們常會有種想法,無功不受祿。所以常想,等我改掉了壞習慣了再來信神,等我聖經讀一遍再受洗。這些都與神稱我們為義毫無關係。我們再怎麼努力,也比不上耶穌為我們所付上的代價。祂捨了他自己的生命,為我們贖罪。這個代價我們也付不出來。救恩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凡願意接受的人都能得著。

稱義是透過了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所成就的
救恩雖然是白白的,但犯罪是有後果的。我們雖然沒有付出任何代價,但是已經有人為我們付了。

神赦免了我們的罪,好像是很輕鬆平常。其實是祂讓祂的兒子基督為我們付上了罪的代價。基督所付出的是祂的生命,為贖我們的罪,也就是為我們所犯的罪,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我們白白的到這恩典,這恩典卻是用神兒子的生命所換來的。這不是廉價的救贖,是無價的。如果要我們付,我們也付不起。

十字架是個殘忍的刑具,基督在上面捨身流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我們的罪已經一筆勾銷,不再被神紀念。愛我們的神為我們預備了救贖,付出了最昂貴的代價,是我們付不出的。也就是以基督的受死,代替了我們的刑罰。這是神極大的恩典。表明出神的義、與神的慈愛。何等寶貴的救恩。

救恩三個時態:過去、現在與將來(巴刻)
回顧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之工,前瞻基督再來的救贖之工。正如希伯來書九章28節所說,向那等候祂的帶來救恩。如今他們天天享受救恩之樂,你能在新約中清楚發現這一切。
例如在提多書第三章就給我們提到救恩過去與現在的兩方面:保羅說,「基督救了我們,並不是我們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多3:5-7)。有將來的得救,將來的得救是由過去的得救延伸來的。祂救了我們。我們是靠著祂的恩典而得救。
關於現在的得救,我們只需要看:「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對我們現在得救的人,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我們的能力。

得救有三重意義
(1)因信稱義的救恩(2)救我們脫離魔鬼的試煉,今生的患難(3)末日救我們脫離危險、死亡、進入他的國度。
1. 過去我們已經得稱義,從罪中得赦免。與罪的權勢分離,歸於基督。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完成式,表示已經成就,至今仍然有效。
2. 現在我們在走成聖的道路,要靠聖靈的幫助,勝過罪的引誘,勝過魔鬼的攻擊。這也需要拯救。
(林前1:10)「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3. 將來主要再來,就我們脫離犯罪的身體,我們完全身體得贖。這是救恩的成全。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3-5) 「必能得著」是未來式,是將來才成就的。
(太24:9-13) 「9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10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11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12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句話是在基督預言末世聖徒要經過患難的預言。一個忍耐到底的人,能證明他起初的信心是得救的信心。 「忍耐到底」是證據不是條件。如果是條件的話,我們活著的時候,沒一人是得救的。

這就與聖經中清楚說明,聖徒是已經得救的經文抵觸了。 (以弗所書2:8)說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從得救是完成式動詞就知道,這是已經得救的意思。證據與條件不能搞混。證據是讓我們看出來他是已經得救的,條件是不滿足就絕不會得救。兩者完全不同。

稱義的意義十分重要,誤解了就在救恩的教義上出了偏差。理解的方法就是把聖經關於稱義的經文仔細拿出來研讀,明白它的意思。期待大家把教義的理解根植於聖經,不是望文生義,自創理論。

2014年11月23日 星期日

摩西聽葉忒羅建議設立官長斷案是餿主意嗎?

在查考出埃及記18章13-24節,摩西聽從岳父葉忒羅的建議設立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幫助他斷案。這是符合神的心意或不是?

“第二天,摩西坐著審判百姓,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摩西的左右。 14 摩西的岳父看見他向百姓所作的一切事,就說,你向百姓作的是什麼事呢?你為什麼獨自坐著,眾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你的左右呢? 15 摩西對岳父說,這是因百姓到我這裡來求問神。 16 他們有事的時候就到我這裡來,我便在兩造之間施行審判,我又叫他們知道神的律例和法度。 17 摩西的岳父說,你這作的不好。 18你和這些百姓必都疲憊,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辦理不了。 19 現在你要聽我的話。我為你出個主意,願神與你同在。你要替百姓到神面前,將案件奏告神, 20 又要將律例和法度教訓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作的事, 21 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 22 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這裡,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這樣,你就輕省些,他們也可以同當此任。 23你若這樣行,神也這樣吩咐你,你就能受得住,這百姓也都平平安安歸回他們的住處。於是,摩西聽從他岳父的話,按著他所說的去行。”

有弟兄以為,葉忒羅是外邦的祭司,選立官長是世俗的做法,以為摩西沒有聽神的命令,做了一件錯的事。我從經文怎麼也看不出來這種負面的教導,就好奇是誰在這麼教導的?經過搜尋,找到源頭了。是司可福聖經研讀本的教導。經過另外一些有名的傳道人推薦。寫了“
葉忒羅的餿主意”。這種想法在華人界流行。

解經千萬不要把聖經沒講的部分拿來講。正面的解釋原本的話,而不要負面的找其他不相干的經文來否定正面的意思。我查了申命記中,摩西回顧西乃山他聽了葉忒羅給他的建議,選立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請參照申命記1:9-18

“9 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10 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 11 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 12 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 13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14 你們回答我說,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 15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16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18 那時,我將你們所當行的事都吩咐你們了。”

這部分是律法的重申,也就是回顧當時西乃山前所作的事。整個是在正面的陳述,並且結果是好的。摩西的繁重斷案擔子,被分擔了,他能上西乃山領受神給他的律法,他將律法教訓百姓,讓百姓知道律法。不是什麽事都等著找他斷案。這明明是件好事。對今天的教會的應用就是,不要什麽是都推給最高層的牧者決定,牧者也不要什麼事都一手攬。教會是個有秩序的教會,牧者的工作是祈禱傳道,沒有祈禱、親近神,道就沒有力量,道傳得不好,百姓就不知道神的道,無所適從。

祈禱傳道的事是不可荒廢的,管理的責任應該分層負責,長老、執事、同工。一層一層負起自己的責任。能夠在基層解決的就直接解決,不要煩勞長老、牧者。不能解決的再請他們出面解決。這是很好的教會管理原則。應該從正面來看待,學習摩西的榜樣。不要反過來,當成應該避免的錯誤。

2014年11月8日 星期六

吃喝主耶穌而得生命


我們常聽說「吃喝主耶穌」這種說法,有些不明白的人甚至認為基督徒在教會吃人肉、喝人血,而產生許多誤會。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句話出自主耶穌的教訓,屬耶穌吩咐我們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並且我們因此就可以得生命。可見這教導是何等重要。我們每個人都期盼永生,如何靠著吃主的肉、喝主的血,而得永生呢?這是本篇我們將要一起探討的。

我們上一次提到第六章的前半段,從耶穌以五餅二魚的神蹟餵飽五千人,進而讓許多因神蹟驚奇的人追隨著祂,這些人各懷不同的期盼,有些甚至抱著偏差的動機。耶穌沒有依著他們的期待,滿足他們的好奇,反倒是教訓他們不要把心思放在地上的利益,而是應當領受天降的真糧。這真糧也就是主耶穌自己,祂能夠真正滿足人心靈的需要。接下來主耶穌將會告訴我們,什麽是生命的糧?怎麼才能得到這真糧?讓我們從約翰福音第六章的下半部來看這個主題。

耶穌為何是生命的糧

41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他,42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43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5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 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46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 神來的,他看見過父。47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641-47

本段經文包含了兩段猶太人的議論(grumble),與一段爭論(dispute),全都是因為耶穌說出了「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這句話所引發的。為何猶太人對耶穌這宣稱議論紛紛呢?因為他們無法接受耶穌自稱是來自於天上。天是神的居所,來自天上也就等於是來自於神。猶太人對耶穌的話不以為然,不信耶穌是從神而來的,於是私下議論:「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這群跟隨耶穌的猶太人是住在迦百農,也就是耶穌故鄉拿撒勒附近的一個小城,他們十分清楚耶穌的父母。耶穌明明就是約瑟、馬利亞的兒子,怎麼說自己來自天上?他們低聲竊竊私語,發出不滿的聲音。這態度正是心中不信的表現。

   他們是怎麼跟隨耶穌的,是因看到神蹟,心中覺得驚訝。又因為吃餅得飽,想要再從耶穌這裡得到好處。可是一聽到耶穌說自己是來自天上,再說自己是能夠讓他們吃的糧。他們就開始顯出不耐的情緒,以議論來表現出心中的不信。

來到基督面前的都是父所吸引的

耶穌看見他們的態度,知道他們不信的心,他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這句話與前面的37節是互相呼應的:「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37節是正面陳述,44節是反面陳述,說的是同一件事。這句話聽在猶太人的耳裡是很刺耳的。我們知道「到我這裡來」是什麼意思。前面35節耶穌說過:「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不餓不渴是針對耶穌稱自己為生命的糧而說的。意思就是吃了這糧,屬靈的需要就能得到滿足,不再飢渴。所以到主這裡來,就與信主是相當的意思。44節說了,若不是父吸引人,就沒有人到主這裡來,也就是不會信主。這話是針對誰而說的?顯然就是對這群私下議論的猶太人。他們的議論表現出不信的態度,證明出他們沒有順服神的吸引,歸向耶穌。可知他們並不是神賜給耶穌的人。

這話似乎把人不信神的責任推向了神,一個人不信神就可以義正辭嚴地說:「我不信的原因,最主要是神不吸引我。祂不把我賜給耶穌,所以我無論如何也信不來。」這句話合理嗎?保羅在羅馬書曾經回答那些向神抱怨的人。那些人聽到神憐憫誰就憐憫誰,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他們心中不平,向保羅發出抗議:「祂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有祂的旨意呢?」這群猶太人如果聽到約翰的話,也可能用同樣的話群起抗議:「既然神這麼霸道,祂不吸引的人就無法信祂,那祂就不能怪我不信,因為我不信的最終原因就是祂。」保羅不與這種想法辯論,只告訴他們:「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然向神強嘴呢?」我們身為人,對於自己的作為負責,不該把自己該負的責任推到神身上。一個人不信是因著什麽不信的?是他自己決定的,神沒有強迫他不信。他不是毫無自主餘地地被神擺弄,而是他自己先生出剛硬不信的心,神再讓他繼續剛硬不信下去,作為對他的審判。

44節這句話就是對著這群不信的猶太人說的:「若不是我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的。」旨在說明這群猶太人拒絕天父差來的兒子,拒絕領受天上來的真糧,當他們心中剛硬,存著不信的惡心時,外表似乎是天父被他們拒絕了,事實上是他們自己判定不配得救,落在天父的拒絕中。他們的不信、拒絕,正證明了天父對他們的任憑,任憑是對他們不信的審判。人要自己為自己不信的決定負責,不能推到天父身上。在天父的眼中,人的悖逆也在祂的主權底下,沒有一件事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祂容許這事發生,任憑剛硬不信的人落入審判。

底下的經文就是解釋神怎麼吸引人來歸向祂:「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 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先知書上說的是信靠神的子民,凡信靠的人都是因著聽聞神的教訓、而願意學習,才來到主面前的。神的作為是把祂的教訓傳給人,人的責任是學習、接受這教訓。這種人就會到耶穌的面前來,也就是信祂。神的吸引就是神將福音傳給人,聖靈光照人心讓人知罪,在人心中動工讓人聽聞福音而願意悔改。這是神的拯救的工作。人的責任是回應神的呼召,接受耶穌基督,悔改認罪。正如我們在第三章說的重生是神的工作,悔改歸正是人的責任,神主動施恩重生我們,我們則回應神的呼召而悔改歸正,是一體兩面,不可對立起來。聖經告訴我們拯救的主動者是神,目的是讓我們知道自己的全然敗壞,卻仍蒙主拯救,而心生感恩。人卻不可把它當作推卸責任的藉口。

到主面前來的人有何結果?就是在末日主要使他復活。這與39節呼應:「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要叫他復活。」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連貫的信息,就是天父用福音的道吸引人,凡願意學習領受的,就會來到耶穌的面前,歸向耶穌基督,這群人也就是信靠的人。這群人今生就能得到永生,末日將會復活。永生是屬靈的生命永不停止,復活是指末日身體得贖,兩者雖然發生的時間不完全相同,但卻緊密相連、不能分開。這就是約翰福音從頭到尾一貫的信息。

唯有見子而信的才是遵從父

前一節經文說到了:「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這群人就是信福音而歸向主的人。然而怎麼聽見父的教訓、又能學習而遵從?不是憑著基督以外的任何管道可以達到。沒有任何其他神秘的方法,我們可以經歷神所傳給我們福音的真理,唯獨透過耶穌。耶穌下一句話清楚地解釋前一句:「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 神來的,他看見過父。」這與約翰福音118節說的相合:「從來没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不要期待在耶穌以外我們可以得到救恩的真理。祂是唯一見過神的,祂能彰顯出神的榮耀,祂是我們認識神屬性最清楚的途徑。我們不可能在祂以外,宣稱自己已經領受了天父超然的啟示。這句話與約翰福音1015節的經文相合:「你們既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如果你們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本句話的「認識」是與神有生命連接的關係,基督是我們能「認識」神的唯一途徑。換句話說,除祂以外,我們不可能與神相連、不可能得永生。耶穌接下來陳述一個真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647)這句話是對著那一群尚不相信的猶太人說的。期待他們能夠聽明白祂的話,願意以信心接受,最終得到永生。雖然前面的經文讓我們看到,神在拯救一事上擁有主權。但是這裡祂也向那些尚不信祂的猶太人發出呼召。福音的邀請、與神吸引人來歸向祂並不矛盾。福音的呼召正是神在人心中動工的方式。我們不是神,不知道人對福音的反應,也不知道神揀選的對象。然而我們該把握住的就是基督明確的命令:「信的人有永生。」從結局我們就知道誰領受的呼召是有效的,誰聽聞福音,卻當作耳邊風。我們當專注於人自己的責任,也就是對福音的邀請發出回應。

耶穌說:「信的人有永生。」信的對像是誰?耶穌下一句立即說:「我就是生命的糧。」信的對象清楚就是耶穌自己。猶太人對他發出不信的議論,然而主耶穌卻再一次要他們作出選擇,他們到底是要拒絕基督,落入神的任憑當中,還是願意謙卑的領受生命的糧,信靠祂。這是這群猶太人必須慎重作出的抉擇。這個抉擇直接影響他們最終是得永生與否。

我們怎麼得到生命的糧?

48我就是生命的糧。49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0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52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58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9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約648-59

本段第一句話重新回到第六章耶穌講述的重點「耶穌就是生命的糧」。這主題在3235節曾經說過,這裡再次重述,可見這觀念的重要性。耶穌接著把猶太人自以為傲的傳統,也就是他們先祖在曠野中吃過的嗎拿來作對比:「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嗎哪只能帶給人暫時的飽足,不能讓人永遠活著。對比的就是「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

這是指什麽?明顯的是指耶穌。因為祂就是天上降下來的糧,也就是祂在前面多次自稱的。這糧的特點是「叫人吃了就不死」。下一節前半更清楚說出:「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651)這裡所強調是什麼?是嗎哪與基督的對比,一個是滿足肉身的需要,只能暫時讓人不餓。另一個是滿足靈性的需要,讓人屬靈生命活起來,結果是得到永生、永遠不死。這段話與第四章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說的:「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耶穌所說的生命的糧、與耶穌賜的活水是功能是一樣的,也就是能賜人生命,滿足人心中的乾渴與飢餓。不但是暫時的滿足,而是永遠的。當我們屬靈生命得到重生,就再也不致枯竭或死亡。這生命就是基督所要賜給我們的,也就是本段經文說的生命的糧。

吃主肉喝主血的意義

耶穌接著解釋:「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生命的糧怎麼能與耶穌的肉來類比呢?這句話讓猶太人非常困擾,因此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猶太人禁戒吃血,唯有律法上定為潔淨的食物才可吃。這裡耶穌竟然說他的肉就是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的生命的糧,而且要人吃祂的肉。不只猶太人覺得厭惡,而互相爭論,連今天我們讀起來都有些不解。耶穌說的「祂的肉」是什麼意思?我們在理解這話句話時,千萬不要像猶太人一樣,以為耶穌就是讓我們物質上吃喝他的血肉之軀。這句話必然有象徵性的意義。

下一節經文可能給我們一些提示:「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顯然吃主的肉直接關係到我們可否得生命,不吃主的肉則沒有生命在人裡頭。相對於53反面陳述不吃的後果,54節正面的陳述吃的結果:「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與51節後半部相合:「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主的肉賜下,就是要讓世人因著吃祂的肉而得生命。

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既然是與得生命有關,那就符合前面說的:「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這是屬靈的飢渴,不是肉身的。唯有從主耶穌那裡得滿足,才能免去屬靈的飢渴。吃喝的結果就是屬靈的生命得到重生,免去死亡。這與約翰福音的中心思想一致,就是316節說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我們藉著信,接受主耶穌的救贖,因此免去滅亡的命運,得到永生。因此,吃喝主耶穌就與信靠祂、領受祂的救恩有直接的關係了。

當我們將54節與40節對比,我們更可以看出這個結果。40節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4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兩節經文都提到得永生、與末日得復活的結果,有相近的平行關係。唯一不同的描述就是得到的途徑,40節說:「一切見子而信的人」,54節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這不是得永生的兩種途徑,而是同一件事的兩種描述。「吃我肉、喝我血」就是「見子而信」的隱喻。

耶穌賜給我們祂的肉、與祂的血,為了要讓我們得生命。我們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有生命在我們裡頭。首先我們要問的是,主耶穌為何要用祂的肉與祂的血來類比他的救恩?祂道成肉身裡到世上,為我們在十字架上破碎祂的身體,流出寶血。祂的身體與祂流出的血,已經成了贖罪的代價,讓我們犯罪該得的罪債,完全被祂清償。他在十字架上代替了我們接受犯罪的刑罰。因此,我們是否接受祂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直接關係到救恩是否在我們身上生效。因此,耶穌使用吃祂的肉來代表我們接受祂捨身附上贖罪的代價。用喝祂的血來代表我們接受祂寶血為我們流出,洗清我們的罪。簡而言之,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是領受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也就是憑著信心來帶主面前,領受祂賜下屬靈的生命。

吃喝主耶穌的結果

當我們知道「吃喝主耶穌」代表領受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那我們應當如何吃喝呢?耶穌在55-56節接著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這句話中的動詞「吃」與「喝」都是現在式,54節中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也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行動,不是短暫的。35節中提到:「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本句動詞「信」與「到我這裡來」都是現在式。我們對主耶穌的信靠,來到祂的面前領受祂的救恩,也一樣是持續的行動。信從來不是一時的。吃與喝也是一樣。

主耶穌在56節說,吃喝主肉、喝主的血的結果是:「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這描述了基督與信徒的彼此內住。整個約翰福音中多次描述「彼此內住」的觀念。「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1420)「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 」(155)信徒住在基督裡面的意義是:信徒持續的信靠基督,屬靈生命與祂連接。因著與基督連接,基督的生命就進入我們生命裡面,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這是持續信靠基督,與祂相連,也就是吃主肉、喝主的血所生出的結果。

有一個宗派特別強調「吃喝主耶穌」的說法,就是信徒要吸收主耶穌的生命,讓我們越來越像主耶穌。他們有一位弟兄認為:「因著我們吃喝祂,神就把祂自已作到我們裡面。藉著吃喝,我們把主接受到裡面來,並且祂與我們有生機的聯合。當我們吃喝某些成分時,那些成分就被接受到我們裡面,在本質和實質上與我們合一。」他們所強調的是,吃喝主耶穌所生出的結果,也就是生命的改變,更有主的樣式。如何達到這結果?必要的途徑是連在基督的生命源頭,也就是持續的信靠主。

要明白第六章的吃喝主耶穌是什麽意義,不能離開前面五章的主題。仔細分析前面五章的內容,我們看到了一個脈絡。第二章變水為酒的神蹟談到了主耶穌帶來了生命本質的改變。第三章主耶穌論重生談到了,內在的潔淨與更新帶來了個人屬靈生命的新生。第四章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主耶穌告訴她,只有領受耶穌賜下的活水,心靈才能永遠不乾渴。第五章耶穌醫治三十八年的病人,讓他的痛苦得到釋放,享受真正的安息。這個信息的脈絡有個主軸,就是藉著信靠基督,可以經歷生命的改變,使我們被罪所轄制痛苦、乾渴的內在生命得到復甦。吃主的肉、喝主的血,也是在這個思路上來理解,我們活在黑暗中的時候,靈裡枯乾、貧乏,落在死亡的命運中,但是主耶穌帶來了生命的糧,就是祂的肉、與祂的血,是讓我們吃了能得生命,讓我們吃了靈裡得到飽足,免去死亡的命運。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是憑著持續對主的信心,領受耶穌要賜給我們的屬靈生命。

不信者拒絕生命的糧

60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61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原文是跌倒)嗎?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5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66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67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6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69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71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裡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

不信者因主的話甚難而離開

正如所預期的,猶太人對耶穌的話感到厭煩而不信,甚至連門徒中都有許多人開始議論。為什麼連門徒都開始疑惑了?必定是耶穌的話已經冒犯了他們心中最基本的信念了。哪些話讓門徒聽見了心中覺得厭棄?可能是耶穌說的:凡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的人才能得生命。「叫人厭棄」原義是「使人跌倒」,也就是讓人原本覺得熟悉的信念受到了挑戰。這群原本跟隨耶穌的門徒,原本帶著各種自私的期待來跟從,有的人想吃餅得飽、有的想擁立耶穌作猶太人的王、有的人因著看到神蹟而希奇。這些錯誤的盼望最終都要被戳破,當耶穌清楚告訴他們的生命的唯一途徑是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的時候,他們大失所望,轉頭離開主。其實主來到地上的使命就是將祂的肉給我們吃、將祂的血給我們喝,也就是為我們在十字架上破碎身體、流出寶血,成就贖罪的救恩。門徒中有多人離開了主,可見這些門徒的信心只是短暫的,是搖擺不定、經不起考驗的。這些人雖稱為門徒,只不過是外表跟從過耶穌,沒有持續的信心,這種人並不是真正重生得救的門徒。

耶穌看見他們要走,問他們:「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如果連耶穌說出「祂的肉是可吃的、祂的血是可喝的」都會冒犯他們,那當耶穌將來從死裡復活、升天、回到祂原本來的地方。這樣的宣告豈不更是達到冒犯的頂點,叫他們更受不了嗎?耶穌接著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祂把復活升天與賜下聖靈連在一起,祂的復活升天回到天父身邊,正顯明祂與天父本來同在的永存性與神性。祂的大能足以讓人的靈性從死裡復活,也就是祂的肉與祂的血能讓人吃了就不死。這句話中「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是什麼意思?原文的意思是:「使人得生命的是聖靈,肉體不能讓人得益。」是這應該是一個對比,指出那些厭棄祂的猶太人、與離開的門徒只專注在肉體的利益,追求的都是世俗的事物,無法理解耶穌說的話的意義,除非是聖靈動工,人不能得生命。這裡的靈應該指聖靈,因為約翰福音第三章耶穌論重生,即指出重生的人是從水而聖靈生的。聖靈就是賜生命的源頭。

耶穌的話就是靈又怎麼理解呢?這裡的「是靈」並不是「等同於聖靈」的意思,而是描述耶穌所說的話的性質。耶穌的話正是聖靈賜生命的管道。下半句「就是生命」的意思就是,耶穌的話也能讓聽到而信靠的人得生命。我們所領受主耶穌的話語就是福音的信息,清楚記載在聖經中。這信息是聖靈賜下的啟示,是讓人得生命,免於死亡的途徑。我們千萬不要輕視記載在聖經中耶穌的話,把它當成是死的文字。它是道成肉身的生命之道,經聖靈啟示賜下,清楚記載的成文的真理。接受這真理,是可以讓人認識耶穌而得生命的。

耶穌早已知道猶大會背叛

雖然耶穌已經向門徒說出,祂的話是靈是生命。但是祂也清楚知道一些門徒不信的心,祂警告他們:「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作者約翰解釋:「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這個「從起頭」應該是指耶穌傳開始道,呼召門徒的起頭。那些跟隨祂的人不見得是真心相信。本句動詞「知道」是過去完成式,表示耶穌在傳道的起頭,早就已經知道這些人的信不是真的。這些人的不信是現在式,表示一直如此,不是一時軟弱、暫時失去信心。耶穌從起頭也知道猶大的心,這個人向來就「是」個將要背叛祂的人,這裡的「是」也是現在式,表示一直如此,不是一時興起。

有的人曾經有疑問,猶大曾經信嗎?從本句經文我們看到,耶穌從起頭就已經知道的事包括:(1)有許多門徒一直不信祂(2)有個人一直是想要賣祂的人。這兩句既然連在一起說,關係密切,主要是針對猶大講的。賣主是不信的極致,不可能那位將要賣他的人,與那些不信的人無關,他就是其中之一。況且,耶穌接著解釋前一句話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所以」這個字原文是「因此」,這兩句有因果關係,原因就是前一句話。因為耶穌早已知道有人不信,會背叛祂,因此證明了耶穌在前面已經說過的話是不錯的:「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644)那些不信的人不是蒙天父恩賜到耶穌面前的人,那位背叛耶穌的猶大,也一定不是。

這話說完,結果是令人感嘆的:「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欺師背祖是大逆不道之事。這些原本跟隨耶穌的人,因著耶穌的話被冒犯,失望離開。耶穌說這些人不來到耶穌的面前信靠祂,本來就在天父的意料之中。表面上是他們拒絕耶穌,其實他們是判定自己,被天父拒絕。

眾多不信的人離去之後,只有十二個門徒還在,看來這十二個人對主還是忠心的。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這十二個人是耶穌親自挑選出來的使徒,如果連他們也走開,耶穌可以說是眾叛親離,身邊沒有一個人留下來了。

西門彼得還是對主忠誠的,他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他的認信是不錯的,主耶穌有永生之道,他決心跟到底,絕不離開主。」然而他有一點搞錯了,他話中「我們已經信了」他說的我們包括十二使徒中的猶大。彼得以為猶大也是堅定信主的。這信是完成式,表示彼得以為,他們十二個都是過去到現在都一直信,沒有改變的。其實不是。耶穌糾正他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本句話的「是」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猶大一直是那位要背叛主的魔鬼。這是何等嚴厲的話。這裡的是並非等同之意,而是指猶大一直被魔鬼利用,被當作魔鬼的工具。下一句話是約翰解釋耶穌的話,清楚指出這個人就是猶大。那位本是使徒,後來卻賣耶穌的叛徒。「後來要賣耶穌的」的動詞「要賣」原文是未完成式,也就是從耶穌傳道之初到耶穌說話的時候一直持續是,是那要賣主的叛徒。從耶穌對彼得的糾正,與約翰對猶大的評價,清楚說出,猶大背叛主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在耶穌的意料之內,他對主的信心不真,不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

本段的重點在於:不信的門徒離棄主,與猶大的背叛給我們的警惕。信主的人必須要信心堅定,即使考驗臨到、環境惡劣、眾人軟弱跌倒,我們總不能離棄主。因為我們跟隨主的原因不是因著肉身的原因,帶著不純正的動機,因著想要看神蹟、或想吃餅得飽。我們跟隨主是因為主有永生之道。除祂以外沒有任何途徑我們可以靠著得生命。我們絕對不能放棄信心,絕對不可離開主。

結論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了,天上降下的真糧就是主耶穌,這話引起猶太人不滿的情緒,而議論紛紛。主耶穌清楚說明天上降下的糧,就是祂的肉、與祂的血。吃主的肉,代表著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捨身為我們預備的贖罪救恩;喝主的血代表領受基督為我們流出的寶血,讓我們的罪得赦免。吃喝主耶穌,就是以信心接受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吃主的肉、喝主的血,能滿足人心靈的需要,讓人得永生,末日還要讓他們復活。雖然這話讓猶太人受到冒犯,然而主知道人的心,若不是天父吸引人,不可能有人歸信基督。我們都蒙天父吸引而信靠主,願我們都能持守信心,永遠不離棄愛我們的主。

2014年10月12日 星期日

天降真糧


我們一生中追求什麽目標?暫時的飽足,還是永恆的滿足?什麽事物能讓我們得到永恆的滿足,不再飢渴呢?當我們讀到約翰福音第五章,耶穌在安息日醫好三十八年病者,引起猶太人的抗拒。耶穌指出天父作事到如今,他也作事,他所行的就是按著天父的旨意而行。末了提到猶太人不信天父對耶穌做的見證。第六章一開始就提到主耶穌行的五餅二魚的神蹟,耶穌行的神蹟餵飽了五千人,這奇妙的事讓眾人到處尋找祂。引入了這一段「天上的糧」的論述,耶穌應許賜下永生的糧,讓所有信靠祂的人得生命。這段經文接續第五章的重點:「什麽是永生?如何能得到永生?」這主題。讓我們一起來看約翰福音第六章
26-40節。

當為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 神所印證的。』28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甚麼才算做 神的工呢?』29耶穌回答說:『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 神的工。』」(約翰福音626-29

有一群人在看到耶穌行的神蹟之後急急追尋著耶穌。耶穌退去,躲避這群人。六章14-15節這麼說:「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耶穌明白群眾尋找他的動機不純,有的人見祂有行神蹟的能力,以為夢寐以求在政治上復興以色列國的彌賽亞已經來臨,要擁立祂作王。耶穌看清這群人的心,卻一直躲避他們。

永生的食物是主所賜的

這群人鍥而不捨地找到了耶穌,耶穌毫不客氣地指出他們的問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他們尋找耶穌是因為耶穌行了神蹟,他們也知道神蹟的意義是印證出行神蹟的人是神所差來的。然而他們對彌賽亞的期望出現了錯誤。耶穌不是他們所期待,要帶領他們脫離羅馬帝國統治的領袖,而是救他們脫離罪惡死亡的救主。所以耶穌明白說出他們錯誤的動機,就是想吃餅得飽。就是以今生肚腹為念的想法。主耶穌明白人追尋神蹟的心,當他們動機不純正時,主耶穌不將自己交託他們,也就是不信任他們。

主耶穌進一步告訴他們當追求什麽:「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 神所印證的。」這批人整天追求世俗需要的滿足,見到神蹟,想到的是可以滿足肚腹的需要。耶穌清楚告訴他們追求的方向錯誤了。當追求的不是滿足今生肚腹的食物,而是存到永生的食物,這食物就是人子耶穌基督將要賜給他們的。耶穌能賜給他們什麽?存到永生的食物又是什麽?這就是本段的主題。耶穌所賜下的食物可以讓人的心永不飢渴,讓人心能得滿足能直到永生。這句話又與第三章的耶穌帶來救恩讓人得永生,與第四章耶穌賜下生命的活水讓人永不渴相關。存到永生的糧就是耶穌所帶來賜人生命的救恩。

句尾加上一個解釋,為什麼耶穌能賜給他們存到永生的糧食,因為人子是神所印證的,也就是神蓋上印來證實,古代使用印信表示出自權柄的確實性,印一蓋下去就代表著權柄,表示當事人已經同意了。神為耶穌蓋上印,證明祂就是所差來拯救世人的彌賽亞,唯有祂能賜給人永不飢渴的生命。他們應該追求的永生的食物,就是彌賽亞所施行的救恩。

信主就是作神的工

眾人問耶穌:「我們當行甚麼才算做 神的工呢?」前面耶穌的話似乎與這問題不相關,關係是在「勞力」與「行」這兩個字在原文是同一字根。耶穌警告他們當為永生的食物勞力,他們把耶穌的話當成邀請他們做神的工,因此追問永生的食物怎麼樣可以得到,要做什麽工才能換取?這是人最直接的反應,永生的食物就是神要賜給他們的。既然有這種食物存在,必然要有些條件才能獲得吧?要我們付出什麽代價呢?耶穌的回答出乎他們意外:「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 神的工。」本句話的直接翻譯:「信 神所差來的,這就是神的工作。」這是神要作在我們中間的工作,讓世人認識祂的兒子並信靠祂。猶太人一直以為這工作要人努力做些什麽來換得的,例如行出律法、或達到什麽神設定的標準。卻不知通過帶領我們歸信基督來實行拯救,是神要作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既然是神的工作,我們只要憑著順服的心,讓祂的工作完成就夠了,不需要做什麽工來交換。「信」是整個救恩過程中我們唯一要做的,只要憑著單純的信心,接受神所差來的彌賽亞,這就是作神的工,也就能得到神賜下的永生的食物。

有一首詩歌叫我是誰(Who am I)歌詞是這樣的:「我是誰,全地的主宰竟會在乎知道我的名字,竟關心感受我的傷痛?我是誰,明亮的晨星竟選擇照亮我的前路,為了我如此迷茫的心?不是因為我是誰,而是因著你所為我做的;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麽,而是因為你是那位。」所以祂愛我不在乎我做了多少討祂喜悅的事,而是因為祂的身份是神,即使我的身份不配,祂仍然因祂與我的關係而愛我。我與祂有種歸屬與信靠的關係。祂是我的神,我屬祂。這就是信在救恩中的重要性。

我們常有個誤會,以為信就是什麼都不反應,一動也不動,像個木頭人一樣。事實上「信」具有相當大的能量,能決定性地帶動人一生行動的方向。箴言中說:一生的果效是從心發出的;我們也可以說:一生行為的改變,是從信靠神帶動的。這裡講的「信」是「信入」,就是全心的依靠、信賴神所差來的彌賽亞。得到神的拯救最重要的一步,是把人生的根基建立在與神正確的關係上。信靠基督就是這關鍵性的一步。恢復與神正確的關係,才有能力帶動生命本質的改變。這一步走錯了,不管花費再大的努力,全是白費。整個第六章的的主題就是圍繞在「信靠基督就能得永生」上面。這是接續著第三章的主題「神愛世人」、第四章的主題「生命的活水」。這兩章的關鍵經文都提到信:「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4

我們今天的世代是個缺乏信心的世代,我們失去了對身邊人、事、物最基本的信任,我們總是懷疑別人會傷害我們,因此盡一切力量保護自己。我們唯一信任的就是自己,怕被別人出賣,所以一切要抓在自己手中。不能信任的原因是我們失去了信任最終的根源,就是對神的信靠。連造我們的主宰我們都不信,這就如生我們的父母我們都不信一樣。人走到了這個地步,所有的人際關係都被破壞了。我們還有誰可以信?當我們以懷疑一切為出發點,我們的信心就找不到任何可投注的對象,也就不可能建立與周圍人事物正確的關係。

恢復對身邊人事物的信任關係,不是用手段去保護自己、不是努力改變社會讓人不再欺騙,而是從我們自己做起。建立與他人正確的關係,是要從自己跨出第一步。那誰是值得我們首先信賴的呢?唯一可信的就是造我們的主宰,先與神建立一個穩定信靠的關係。從這個關係再發展出對身邊人事物的信任。因著我相信神是萬物的主宰,祂仍然掌管著人心,在人心中掌權;祂按著公義的標準審判萬物。如果我連這個宇宙中最終公義的底線、道德的源頭都不信的話,那世界就沒有道理可講,只有最野蠻的以力鬥力了。雖然我沒有力量改變整個世界,但能改變的是我自己對世界的態度。因著對神的信心,我選擇信任他人。當他人見到你的態度不是懷疑而是信任的時候,他們願意選擇以信任回報。這種想法會不會太過幼稚,會不會吃虧?可能會,但是當我們把這種關係建立在對神的信靠上,我們也相信神掌管世間一切公義原則的運行,作惡的人逃避不了神對他的審判,我不必以他人的惡來支配我行事為人的態度,因為別人怎麼做是他們的事,他們最終要面對神的審判,我最終也要面對神。與神的關係是每個人各自建立的,不能因他人的緣故,就把自己也牽進與神遠離的關係之下。

「信」是與神關係的和好,這關係的建立不是出於人的行為表現,而是始於接受神預備的救恩,也就是「信入」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進入祂裡面,讓祂也進入我們裏面,我們與祂有著生命連接的關係。因著生命內在的改變,我們面對他人的態度也改變了。這是我們與一切周圍人事物關係改善的開始。這就是神在我們身上要做的工。

天降的真糧就是賜生命的主

30他們又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甚麼事呢?31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32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33因為 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34他們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36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約翰福音630-36

天上的真糧不是嗎哪,而是賜生命給世界的主

當耶穌告訴他們:「信神所差來的,就是做神的工。」猶太人聽得懂耶穌是在講自己就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但是他們怎麼可能單憑耶穌的一句話就信呢?猶太人最重視的就是證明出彌賽亞的證據,也就是神蹟的記號。他們要求耶穌給出證據:「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甚麼事呢?」他們既然從這麼遠跑來尋找耶穌,應當見過五餅二魚的神蹟。難道這麼大的神蹟還不足以證明耶穌是神差來的身份嗎?然而在他們的心目中,五餅二魚的神蹟比不上摩西在曠野帶領以色列先祖,經歷約四十年吃天上降下嗎哪,不至於挨餓的神蹟。既然耶穌宣稱自己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彌賽亞,他們就要求耶穌顯出證據。

自從猶太人自亡國以後,一直有對彌賽亞的期待。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正如申命記1518節中,摩西預言的:「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他們期待有位先知要來,如同摩西帶領先祖出埃及一樣,這先知要帶領他們脫離現今外邦統治的痛苦。當百姓看到耶穌行出五餅二魚神蹟後,說出:「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614)既然眾人期待耶穌就是那位要來的先知,猶太人很自然地會把摩西與耶穌相比,要求耶穌顯出證據證明自己的身份。在猶太人的傳統經典《傳道書米大示》中有這樣的經文:「第一個救贖主如何,後一個救贖主也是如何。正如前一個救贖主使嗎哪降下,後一個救贖主也會使嗎哪降下。」

因著這樣的期待,猶太人挑戰耶穌說:「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這段引用的經文應該是出於詩篇7824節:「降嗎哪,像雨給他們吃,將天上的糧食賜給他們。」摩西帶領猶太人先祖出埃及的經過,是猶太人津津樂道的歷史。嗎哪從天降下更是他們所認為最偉大的神蹟。他們對耶穌的要求是,如果你想證明自己是神差來的彌賽亞,最少要行出像摩西在曠野,讓嗎哪從天上降下的神蹟。在猶太人眼中,耶穌所行的五餅二魚神蹟不過只有一次,並且只餵飽五千人,比起摩西在曠野帶領猶太人先祖所經歷的天降嗎哪,不足以證明耶穌有更大的能力。

猶太人似乎把天降嗎哪歸功於摩西,但忘記他所引用的詩篇78篇經文,行動的主詞「他」應該是指神,也就是說賜下嗎哪的是神,而不是摩西。耶穌糾正猶太人錯誤的觀念:「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32節這句話動詞的時態值得注意,前半句的「賜給」是完成式,表示已經發生,但直到如今仍然沒有收回。但下半句的「賜給」是現在式,表示繼續不斷賜下。整句話的意思就是:「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曾經賜下現在仍然沒改變的,真正從天降下來的糧是天父仍然繼續賜下給你們的。」主要對比的是賜與者不是摩西而是天父;並且對比賜下嗎哪的有限性,與賜下真糧的持久不變性。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把前半句的「天上來的糧」改成後半句的「天上來的真糧」。「真」這個形容詞強調糧是真實的,是合乎真理的,在約翰福音19節中耶穌曾說自己是真光,151節也說自己是真葡萄樹。

縱然世間有糧、有光、有葡萄樹,但是那些只有暫時滿足我們的肉體需要、顯出短暫的光芒、結出屬世的果實。主耶穌是超乎世間,與真理相連的真糧、真光與真葡萄樹,能永久性地滿足我們屬靈的需要。

主耶穌再進一步解釋:「因為 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神的糧的與眾不同點是(1)從天降下(2)並能賜給世人生命。後兩者修飾用詞是連在一起共用一個冠詞,表示同一種糧的兩種屬性。耶穌曾指出,猶太人想要的是物質的糧,他們追尋耶穌不過就是為了吃餅得飽。物質的糧只能滿足人的需要於一時,但不能讓人有永恆的滿足。耶穌指出天上來的真糧具有的第一個特質是,源頭在於天,也就是神自己賜下的。第二,他能讓人吃了之後得到屬靈的生命。這生命在約翰福音第一章已經說出了,就是真光要照亮世上的黑暗,把屬靈生命賜給世人。對比與嗎哪的物質性、短暫性。天上的真糧是屬靈的、是永恆的。

信主的人永不飢渴

猶太人聽到了耶穌的話,開始對這糧有興趣。他們提出要求:「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然而,他們對天上的真糧的本質還是不甚清楚。這糧到底是什麽?主耶穌告訴他們答案:「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主耶穌就是這真糧,這信息不斷在本章中出現。在本章48節又出現一次:「我就是生命的糧。 」52節也出現「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58節又再出現:「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從以上經文歸納,這糧的特質就是從天上賜下的,並是賜生命的,讓人吃了就永遠活著。怎麼理解主耶穌就是這糧?因主耶穌滿足祂描述這糧的幾種特性:祂是源自於神的糧、祂確實是從天而降、祂也真能滿足人屬靈生命的空虛缺乏。

耶穌在約翰福音中一共說出七處「我是」的話,以某些事物來類比祂自己的身份,有世界的光、生命的糧、好牧人、羊的門、復活生命、道路真理生命、真葡萄樹。「我是」這句話中的「我」是多寫的,是個強調語氣。這個字又是與舊約中神的名字相同:「我是自有永有的」原意為「我是我所是的」。當猶太人聽到這話的反應就是,這是神的名字你怎麼敢用。而耶穌不僅使用七處「我是」的類比。更多的地方祂直接使用「我是」這個字來回答他的身份。這話激怒了猶太人,說祂明明是人,卻把自己當作神。在約翰福音1033節,猶太人責問耶穌:「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耶穌卻從不避諱,明白說出祂自己的身份就是神。約翰福音是對耶穌的神性最清楚描述的一卷經文。

耶穌還告訴猶太人,吃喝天上真糧的結果就是:「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這句話是個平行句法。不餓與不渴相對應,同樣指屬靈上不至於缺乏乾渴。同樣相對應的就是「到我這裡來的」和「信我的」。約翰福音中出現了多處「到我這裡來的」意思就是歸向耶穌基督的,信靠祂的人。這些信靠主的人的結局是什麽呢?屬靈生命將不再飢渴。本句話使用強烈的否定語氣,「必不」、「永遠不」意思就是,耶穌斬釘截鐵地告訴人:那些信靠祂的人,絕不會在屬靈上有任何缺乏。當然「來到主面前」、與「信靠祂」都是使用現在式分詞,也就是有持續的信心,不是朝秦暮楚,三心二意的信心。持續信靠的人永不會在屬靈上飢渴。這是何等寶貴的教訓。世間沒有任何事物能讓我們的心得到永遠的滿足,但是主耶穌的應許確實堅定不移的。祂能,堅心信靠祂的,要得到永遠的滿足。有一首歌我們非常熟悉:「我主耶穌是生命源,我主耶穌是活水泉;凡喝這水,主曾明說,到永遠永遠不再渴。難道永遠不再渴?是!永遠不再渴!」生命的飢渴是從內心深處發出的,人心中永遠有個填不滿的空虛。就算把人生充滿了種種繁忙的事物,越忙空虛感越重。想爬上高位就不再空虛了;爬得越高,越是感到高處不甚寒。想被眾人圍繞,就不會寂寞了;宴會結束曲終人散的感覺,更是讓人感受難以抵擋的悲涼。空虛感是來自於人墮落後,在人生意義的尋求上迷失了方向。不管做什麼都覺得無聊,心中都覺得空虛。這空虛不是物質上的,是屬靈上的,只有耶穌基督才能滿足。所以耶穌清楚地應許「我是生命的糧」,凡信靠祂的人,永遠不再飢餓乾渴。這是歷世歷代基督徒親身經歷的事實,祂的應許永遠不會落空。

耶穌雖然將這寶貴的應許賜下,然而祂也非常了解這群猶太人,祂對他們的判斷是:「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五餅二魚的神蹟他們見過,然而他們還要耶穌顯出更大的神蹟。神奇的程度要像摩西在曠野,讓嗎哪從天降下,餵飽他們四十年的神蹟一樣。這種心態耶穌非常清楚,直接了當地直指他們問題的核心:他們已經看見了主,還是不信。這句話的動詞「見」是完成式,已經見過了,而且主也一直沒有離開他們,他們還可以見得到。然而他們不信,這「信」是現在式,一直不信,持續不信,到如今還是一樣。耶穌告訴了他們:信祂的人永不飢渴。然而,他們就是不信,願意繼續保持在飢渴中,以懷疑作為他們人生的態度。

我們今天世上的人還有好多也是這樣,不管看到多少證據就是不信,一生懷疑到底。錯過了救主應許的生命的糧,多麼可惜啊!願我們深切思想,到底人生追求的是什麽?是永遠懷疑下去嗎?還是決心歸向基督,得到讓人永不飢渴的生命的糧?

主應許永不丟棄信靠祂的人

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637-40

凡父所賜的人必到主這裡來

當耶穌講到祂自己就是生命的糧,反過來看到猶太人對他所宣稱的身份,採取懷疑拒絕的態度。祂心中必然百感交集。接下來這段經文是主耶穌給信靠祂的人相當大的應許,是相對於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而說的:「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我們知道「到我這裡來」的意思就是信靠耶穌的人,耶穌說這種人是天父賜給祂的。這把人會信靠主耶穌的原因說出來了,就是天父把人賜給耶穌,這群天父感動的人必然會來到耶穌的面前,信靠耶穌。相對的那些猶太人不信,證明他們不是天父賜給耶穌的,也不會來到耶穌面前。當然這要從天父終極的角度來看,不是暫時的信與不信。因為「父所賜給我」是現在式,表示天父不斷把人賜給耶穌,而這話預測這些賜給主的人也必會來到主面前。接著「到我這裡來」也是現在式,是一直來到主的面前,也就是持守信心的意思。暫時信的不見得持守,目前未信的不見得永遠不信。持守的人就必得到主堅定保護的應許。

來主前的一個也不失落

這的應許是明確地肯定:「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又是一個加重語氣的否定,「總不」就是「絕不」的意思,表示是這群信主的人絕對不會被丟棄。這是主對信靠祂的人的寶貴應許。為何主會說出這樣的話?38-39節說出原因:「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這句話延續著第五章的主題,耶穌在地上所作的一切,都是按照天父的旨意而行,看顧保護世界的運行、審判、使人從死裡復活、連拯救的工作也是如此。耶穌清楚說出,被天父差遣來到世間的目的,不是為了要完成自己的旨意,而是為了完成天父的旨意。祂的使命非常明確,所以祂在世上施行救贖也是完全按照天父的旨意。天父的旨意是什麽?就是天父把信靠祂的人賜給基督,這群人必會來到基督面前。主耶穌說:這群天父賜給主、來到主面前來的人,主不會讓他們中的一個失落,原文句末還有個片語「從天父那裡出來」。意思就是所有天父賜給基督的,也就是信靠祂的,基督會保護他們,不會讓這些人失落。這裡的天父賜給耶穌這話的動詞「賜給」是完成式,表示這群人已經賜給耶穌了,而且到現在還沒有離開。表示賜下不是一個將來的動作,這群人天父已經賜下了,這應許就是給他們的。

這群人不但不會失落,而且相反地在末日將要復活。這是主給信靠祂的人的應許,這應許在許多地方都出現過,如40節:「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4節「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4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復活的應許與信靠祂的人連在一起。雖然是末日才會實現,但是今生信靠祂的人都得到這應許。

40節就說明了主給信靠祂的人應許的理由,與39節幾乎是重複,只不過說出了應許的原因:「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把3940對比來看,「他所賜給我的」人,就是「見子而信的人」;「一個也不失落」就是「得永生」。這就是天父的旨意,把人賜給耶穌,引導他們來到耶穌的面前信靠祂,並應許賜給他們永生,讓他們永不失落,將來在末日還能從死裡復活,這裡顯然說的是將來基督徒身體的復活。

我們也當注意,這應許不是隨便的,40節的動詞「信」是現在式分詞,也就是有持續信心的人,不是三心二意的。有持續信心的人才在主的應許中,不然這應許對他是無效的。也就是說主的應許確定,但是那些想靠着恩典犯罪、在主面前三心二意的人,是沒有任何空子可鑽的。他們信仰最終的結局,就證明出他們從一開始是不是天父賜給基督的人。

看了這段經文,對基督徒有什麽意義?我們知道基督對我們拯救的心意是堅定的,祂被差到世上,是按著天父的旨意行,就是拯救所有天父賜給祂的人,這群人必然會有持守的信心。祂必保護他們到底,連一個也不失落。連基督都這麼明確的賜給我們拯救的應許,我們還要對祂三心二意嗎?我們當肯定說出:絕不。我們應當堅固地走在主的道路上,活在主耶穌的應許中,心中有安穩的確據。同時也要警惕自己,我要保持堅定的信心,不要被世俗的風吹動而三心二意。當我們知道天父對我們信靠祂的人這麼堅定的拯救心意,我更是要心意堅定,跟隨主到底、不再回頭。

結論

主耶穌是天父從天賜下的真糧,能滿足我們內心的飢渴,世間一切都是暫時讓我們得到飽足,至終不能填滿我們空虛的心靈。唯有主耶穌是賜生命的糧,屬靈生命的飢渴唯有主能滿足,來到主面前,求告祂的名,信靠祂,祂應許永不丟棄。我們的心常會被世間各樣的風吹動,因而遠離基督的道路。千萬不要自我放棄,基督都沒有丟棄我,我豈可辜負祂。靠著他所賜給我們不離不棄的應許,堅定走在主的道路中。至終我們必能到永生,末日身體復活,得以見到主榮面。願主給我們力量。

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得救要「因信稱義」加上「因行為稱義」嗎?

這是宗教改革最主要的問題,我們得救是單因著信,還是信心加上行為?

主要就是看怎麼解釋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解經要看情境,前後文。不能離開前後文解經。雅各說的沒有與保羅的衝突,也不是在保羅說「因信稱義」的上面加條件。他是在指出當時有人自稱基督徒,但是行為卻沒有見證。如果在這樣下去,可以看出這些人並沒有真實的信心,因此這些人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是得救的。這不是要我們把行為當成稱義的條件之一。天主教就是這種說法,得救的條件:信心加上行為。沒有好行為不得救。那慘了,你要多好?不再犯罪,做得到嗎?如果靠著行為才能得救,我們今天沒有一個人能說自己得救了,我們的行為達到神的標準了嗎?我敢說沒有一個。

以下我們來看雅各書怎麼說的:
信心與行為
「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15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2:14-16)

「這信心」:雅各深受只有口頭承認的虛假信心所困擾,好比承認「神只有一位」(19節)。這種信心沒有行為(20、26節),雅各認為這種信心是死的(17、26節),不結果子的(20節);沒有能力拯救(14節),也無法使人稱義(24節)。虛假信心的例子就是不憐憫人的行為。

「信心自己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這種信心不但外在無法運用,內在也是死的。雅各在此對照的不是信心、與行為,而是「有行為」的信心與「沒有行為」的信心。後者好似沒有靈魂的身體,是死的。

真實的信心不會沒有相稱的行為。當雅各向反對者說:「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他不只是向他提出信心證據的挑戰,乃是指出,那反對者說自己有的信心根本不是信心。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雅2:17 -20)

雅各要求讀者的是要有行為的真信心,並藉行為來成全(22節),是與行為並行(22節)。它是受人景仰的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及妓女喇合所表現的信心。雅各這項論證的重點表達了三次(17、20、26節),他所重複強調的不是行為必須外加在信心之上,而是真實的信心包括了行為。這才是信心的本質。

沒有行為的信心,是空的信心。只不過是對神的知識而已,鬼魔也有這種知識,除了導致對神的恐懼之外,它一無所成。現在雅各將從舊約證明,「真」信心素來都有行為,這種「有行為的信心」導致神的接納。雅各稱那提倡信心和行為可以分開的人為「虛浮的人」。

雅各保羅面對的處境、對行為、信心的定義
行為的意義:保羅排除「律法之功」為稱義的依據,這可解釋為某些特定的行為,像舊約的禮儀規條,或以「律法主義」精神而有的行為。另一方面,雅各所要求的「行為」則清楚的是實踐愛之律法的慈善行為。

保羅對「行為」的觀念比「律法之功」要廣泛得多,羅馬書9章中很清楚的包括人行的任何事,「或善或惡」。在羅馬書四章中,亞伯拉罕無法誇口的「行為」顯然是「善行」,但羅馬書四章與3:20-28的議論緊密相聯,而那兒用到「律法之功」一詞。由此看來,保羅認為「律法之功」特指「順從摩西律法的行為」。因此保羅的目的是在稱義的依據上,排除所有的行為。

雅各的「行為」應指順服的行動。他在15-16節中引用憐憫窮人為例子。然而他所用的特殊例子,就是取自亞伯拉罕及喇合生平之例,並不明顯地與慈善行為有關。特別在亞伯拉罕的例子中,焦點乃集中在他對神的順服。因此可見保羅和雅各使用的「行為」一詞,基本上是相似的:指任何為順服神、事奉神而作出的事。保羅和雅各的差別在於行為與悔改的「順序」:保羅否認悔改之前的行為有任何功效,但雅各懇切呼籲,悔改之後行為絕對有必要。

亞伯拉罕與喇合信心的榜樣
「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1-26)

稱義:保羅在加拉太書及羅馬書中使「因信稱義」成為辯證的中心。保羅給「稱義」非常特殊的意義,就是指一個人首次從罪及死亡的境界中,轉移到聖潔和生命的境界。這項轉移藉罪人憑信心認同義者耶穌基督而產生。因此對保羅來說,稱義是至尊的法庭式行動,神在此舉中不看人的任何行為。

雅各是以信心的證據來使用這字。亞伯拉罕及喇合「藉行為稱義」是指他們藉好行為證明了他們公義的地位。如此,與保羅的衝突便不存在了;因保羅強調信心是得被「宣告」稱義的唯一條件,雅各乃是辯稱,行為是「證明」公義地位的唯一方式。雅各肯定亞伯拉罕有好行為,這些行為成了神最後審判亞伯拉罕一生的標準。他也已假定亞伯拉罕有信心,這信心是他蒙神接納的基礎。但雅各強調,已經蒙神接納之人,必須藉好行為彰顯這關係的果子。

所以不是雅各與保羅衝突,也不是保羅加雅各才完全。而是他們講的是不同情境的兩件事。針對不同的問題。使用的字雖然一樣,但是意義並不完全相同。兩人的教導沒有衝突。還是單單因信稱義,這信是生髮出行為的真信心。

任何把行為當成得救條件的說法,等於是回到天主教的教義。有這種想法的人,不如去信天主教。

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見證的能力:聖靈的大能


主耶穌受難之前,預先告訴門徒祂將離開。所去之處,門徒不能跟祂去。這話讓門徒憂愁,將來他們的將何去何從?主耶穌知道他們心中的擔憂,為安慰他們的心,主賜給他們幾個應許。其中一個在前一段提到,當主耶穌到父那裡去之後,門徒奉主耶穌的名,無論向祂求什麽,祂必成就。本段繼續說出其它的應許。接下來的應許就是賜下聖靈保惠師與他們同在,還有主將再來與他們同住,並賜下超乎世界所能賜的平安。主為何要給他們這些應許?是為要在主受害後給帶門徒安慰。這些應許最終能夠按照所說的實現嗎?對如驚弓之鳥的門徒,這些話真的能產生安慰的作用嗎?讓我們一起研讀本段經文。

應許賜下聖靈內住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譯: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17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1415-17

      為何在本段開始15節就勉勵門徒遵行祂的命令?這與前一段奉主的名祈求有關,祈求的內容不是神來成就我個人的心意,而是在我對基督命令順從這前提下,祈求得成就才顯出它的重要。這句話不但承先,而且啟後。主耶穌教導門徒凡愛祂的人,必然會順從祂命令。門徒怎麼知道主的命令?又如何順從主的命令?主耶穌會差遣保惠師來幫助門徒,不但讓他們與主耶穌有更親近、更深入的關係,並且指教門徒主過去所吩咐的話語,讓他們想起主的話,而願意遵從。15節在此處的作用就是開啟一個新的段落。同樣的話題在23節又會重新出現,留到後面敘述。

      我們先來看賜下聖靈的應許。主應許將會求父,且父會賜下聖靈保惠師給門徒。這兩句話動詞都是未來式,表示是主升天來到父前時,聖靈才會賜下。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聖靈是父所賜下的,然而卻是因主祈求父賜下。天父因主耶穌而賜下聖靈這主題在最後晚餐主的講論中出現多次。「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約1426a)「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約1526a)「我若去、就差他來。」(約167b)所以可以說是賜下聖靈的主體是天父與基督。

      同時聖靈被稱為另一位保惠師,表示主耶穌自己就是保惠師,當主耶穌離世升天,聖靈是另一位差派來幫助門徒的保惠師,祂的工作必然是繼續前一位保惠師的工作。保惠師這個字的意思,主要是被召來站在旁邊,在法庭上提供幫助、提供諮詢、為案主辯護的人。所以他有三層意義:(1)幫助者(Helper):這是最普遍的意思,ESVNASB聖經正是這樣翻譯。(2)辯護者(Advocate):就如律師在法律案件上為案主申辯,NIV聖經是如此翻譯。(3)安慰者(Comforter):安慰,勸慰的導師,如KJV聖經,中文和合本也有此意。綜合幾種翻譯我們可以看出保惠師的意義。聖靈被差派來到我們當中,協助我們、安慰我們、並且在父面前為我們申訴、代求。這正是聖靈在我們中間的工作之一。15節後提到,聖靈保惠師被差來的目的,是得以永遠與門徒永遠同在,這是極寶貴的應許。17節後又加上,聖靈要與門徒同住,並要住在他們裡面。這節經文中使用的兩個動詞「同住」使用現在式、「在裡面」卻是未來式。值得注意的是,我們為什麼現今就認識聖靈,因為祂現今就與我們同在,雖然聖靈內住、能力更大地彰顯,是等到五旬節聖靈降臨後;但是此刻門徒正經歷聖靈部分的工作,如光照、感動、趕鬼。這與前面16說的,主求父賜下保惠師與門徒永遠用在,是在祂升天后並不衝突。一個是與他們同住,他們已經經歷;另一個是永遠同在,尚待聖靈賜下才完全應驗。聖靈內住的應許確實在五旬節時應驗。彼得佈道,五千人信主,彼得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所有的信主的基督徒都要領受聖靈,是主的應許,也確實在每個信徒身上應驗。

      17章開頭對聖靈又有一個描述,是真理的聖靈,這句話印證了聖靈是為主耶穌作見證,如約翰福音有同樣的敘述:「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1526)而主耶穌就是真理。聖靈為真理作見證,引導門徒進入真理,就是為基督作見證,讓門徒更深地認識主耶穌。這也是聖靈的工作之一。從本段我們看到了聖靈的兩方面的工作,一是與門徒同在,安慰、勸導他們;另一是引導他們認識真理、信從真理。

17節後半段,主耶穌提到了,真理的聖靈是單賜給門徒的,卻是世人無法接受的。為何如此?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這句話中的「能接受」、「見」、與「認識」都是現在式。表示世人不接受神、不認識神、見不到神是一直存在的事實。不是神不愛世人,不讓他們接受,而是指世人對神普遍存在拒絕的態度,這是一直不變的事實。此處的「世人」不是指個別的普羅大眾,而是指拒絕神的整個群體,如約翰福音第110節中的「世界卻不認識他」同樣的意思。這群體長久以來看不見聖靈,也就是沒有經歷到祂,也不認識祂。對比之下門徒卻認識聖靈,經歷聖靈,因為聖靈一直與他們同住。耶穌的話何等鼓勵門徒,一直以來,聖靈都住在門徒身邊,他們經歷過祂、也與祂有關係。這在五旬節聖靈大大彰顯以前就已經是如此。對於我們今日的門徒,聖靈的同在、得以經歷祂、認識祂、更是確定之事。

更進一步,我們還得到聖靈的內住。在我們的心中引導、規勸。這正是聖靈保惠師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有這位保惠師時刻與我們同在,安慰、引領、光照,我們何等有福。

主應許與門徒互相內住

18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19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20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1418-24

      門徒在知道主耶穌將離去後,因為前途未卜,心中焦慮。主耶穌從十四章一開始就一直在安慰他們,給他們應許,給他們確據,希望他們不至於在患難中驚慌失措。在18節,主耶穌安慰他們:「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這與第2節說的很像:「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約142-3)兩邊講的是同一回事嗎?我們不能因為「再來」這應許同時出現在兩處,就以為兩邊指的是一樣的事。兩處講的再來是否是同一件事,要看主再來要做什麽?所以必須要看兩處經文的前後文才能判斷。第二節說的主要再來,是指主在天父家中預備好了地方,從那裡來接我們到那地方,指的應該是父家,是門徒與基督永遠同在的住處,天上永恆的居所。我們不太能把父家直接當成是不久之後,父與我們會彼此內住、相互同在這樣的理解。

            然而,第18節說的再來,緊接著19節:「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明顯是主不久之後將要受死,並將會復活顯現而說的。因為主緊接著解釋為何我們能以再見主面。主耶穌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在主復活以後,祂繼續活著,我們也要如祂一樣活著,我們有祂所賜下的屬靈生命,不致滅亡。同時我們也明白基督與父是彼此內住,我們與基督也是如此。此處提到的主再來,應該就是復活後向門徒顯現,與第三節說的主再來接我們到父家,不是指同一回事。主復活向門徒顯現後,我們將會領受祂復活的生命,與主一同活著。同時我們將會住在基督裡,祂也將會住在我們裡面。到末後主再來的時刻,門徒將會被主接到天上榮耀的家中,與主永遠同住,那將是我們天上永恆的居所。兩者是不同的事,在我們身上都會發生。

            上面提到的我們與基督相互內住,指的是怎麼回事?這樣的觀念在約翰福音中出現多次:「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約154)「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約155)這裡指的是與主相連,生命相交。主耶穌並且以祂自己與父相互內住,來比擬祂與門徒的相互內住:「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約1721)主耶穌與父神的生命是緊密連結的,同樣的,我們的生命也是與主連結。約翰一書也出現過。「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324)「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413)所以神與我們生命相連的體現就是聖靈內住。神藉著祂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主耶穌也是住在我們裡面。當我們有聖靈內住,我們就有確據知道自己有基督的生命,祂活著,我們也要如祂一樣活著。到主復活升天以後,這些事就會實現。所以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主耶穌應許門徒:向他們顯現、賜下聖靈、得與主同活、與他們互相內住。這些應許是門徒在地上不致擔憂、不致驚慌的最大保障。

愛主的必遵行主道

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22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24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這段經文重複了15節的主題,愛與順服的緊密關聯。主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21節從證據的角度來看二者,有了主的命令又遵守的,就足以證明這人是愛主的。「有」的意思就是心裡領會之意,主要求門徒不單領會主的誡命,還要遵照著去行,只有遵行的人才是愛主的。遵行主命是愛主自然的表現。我們常會把門徒對主的信心、與因信生出的行動分開。把愛當成是感情作用,只要心裡愛主就好了,沒有行動也無所謂。主耶穌在此把對祂的愛、與遵行祂命令的行動緊密相連。愛不只是一種內心的感情而已,而是行動的力量,從主賜的新生命發出。有愛就當有順服的行動,順服的行動正證明愛的真誠。這與因信稱義不靠行為,一點也不抵觸。這裡不是把愛當成稱義的條件,而是一個人生命更新的證據。有愛主遵主命令的行動為證據,就更有把握知道我們已經得到主賜的新生命,也就是重生得救結出的果實。

      這位愛主之人會得到什麽結果呢?必蒙天父愛他,主自己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這句三個動詞的時態都是未來式,表示預測會發生的事。一旦某人是愛主之人,他的人生的境遇將會是蒙天父、主耶穌所愛,並且主還會向他顯現。怎麼理解主向愛祂的人顯現?猶大正好問出這問題。可見猶大自認為是愛主之人,會得到主向他顯現。他心中疑惑的是,為何主不向世人顯現。這裡的世人與愛主的門徒對比起來,主既然說只向愛祂之人顯現,他就有疑惑為何主不向世上其他不信主之人顯現,主顯現的對象為何在門徒與世人中間有分別?前面主曾說順服主命是愛主的表現,也必得到主愛的回報。主所顯現之人只限在愛他與順服他之人是很自然的事,因為這群人與主有相連的關係,與世人是不同的。這句話不是說主不愛世人,而是說主對門徒有更深的愛,是揀選與拯救之愛。

      類似的話在23節又出現在耶穌的話語中:「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本句話是條件句,與15節同樣的結構,與21節十分相近,意思也接近。差別之處在於,15節說:若有人愛主,必遵受主的命令,23節說:若有人愛主,必遵守主的道。從這對比我們看到這兩句中主的命令,與主的道是一樣的意思。同樣的,愛主遵主命令的結果也必然是相同,21節是「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23節則說:「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這兩句話中共同點就是天父愛他們、主愛他們;唯一的差別就是一個說主要向他顯現,另一則說天父與主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這兩個應許都是在主復活時應驗,主復活顯現時讓門徒看見主,對主有更深的認識。天父與主應許與門徒同在、同住則是表示親密相交、永不分離的關係。主的顯現與同住是關係密切的。23節這句話中有個特別的地方,就是主應許要來,向門徒顯現、與門徒同住,都使用未來式。是指何時呢?主復活顯現是應驗的開始、同時對所有後世愛主遵主命的門徒,一樣得蒙主應許應驗在他們身上。主會向我們所有門徒顯現,雖然不是肉眼見主,但是卻是親身經歷。天父與主也會來我們這裡,與我們同住。這應該是指聖靈降臨之後住在我們裡面,代表天父與基督住在我們中間。所有天父與基督要我們身上成就的工作、與引導,正是聖靈保惠師施行在我們身上。天父與基督的同住,是藉著聖靈的內住實現出來。主復活升天后差下聖靈來,與門徒同住,是本句應許最直接的意思。

      神與人同住的應許最終實現是在末後的日子,啟示錄中描述:「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 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 神。」(啟211)後半句是所有神與人立約時出現的語句。表示啟示錄的新天新地就是神在人身上再造的工作最終的實現。

主賜超過世人所賜的平安

25「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26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27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28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29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30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31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吧!」」

      當主從開始到當時,一直住在門徒當中的時候,就已經將這些話告訴門徒。「這些話」是指前面主耶穌安慰門徒所說的話,包括應許聖靈內住、主與門徒互相內住、勉勵他們愛主必要遵行主命令、天父與主會來與門徒同住。「告訴」這動詞是用完成式,表示早已告知,這些話門徒早就聽聞。直到如今主仍然向他們再三叮嚀。面臨主將離去,心中惶恐的門徒,主說的這些應許就是最大的安慰。主教訓門徒的話是他們在世上信仰的基礎、行動的指引、與力量的來源。過去三年來他們一直聽主的教訓。主的話言猶在耳,卻不見得都記得起來。主告訴他們不要擔心,天父因著主耶穌的名,所賜下的聖靈保惠師,會教導門徒一切的事,並讓門徒想起主耶穌過去對他們說的話。這是整卷約翰福音中提到聖靈工作的第二次,前一次是與門徒同在,住在門徒裡面,這一次則說,將一切的事指教門徒,讓他們想起耶穌所有的教訓。在主離去時,門徒所擔憂的是,耶穌要走了,沒有人再教導他們,今後有疑問怎麼解決?主的話既然是門徒安身立命的重要方向,領受主的話、記住主的話就是不可或缺的。聖靈的工作就是繼續主耶穌在世上教導的工作,以話語引導門徒。

      聖靈來是為了繼續教導主耶穌的話語,讓門徒更深認識主耶穌,祂的教導必然不會超出主耶穌原本的教訓,應該是闡釋主的話,讓門徒更加清楚主教訓的意思,並進一步應用出來。門徒後來將主的話語在各處傳講,並記載下來,成為聖經中的福音書。這正是聖靈動工,幫助他們完成的。如今我們都能從聖經當中,讀到主耶穌當年說的話,就如同主親自教導我們一樣。主的話離我們其實不遠,因為主所賜下的聖靈,如今也住在我們這些信靠祂的人裡面,教導我們更深入明白祂的話,時時提醒我們照著祂的話去行。

      此刻門徒面對將要來臨的逼迫,心中忐忑不安,主耶穌非常明白他們的心情,用話語安慰他們:「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平安是主賜給我們寶貴的應許,也是我們今天最缺乏的。在動蕩的世界,爾虞我詐、你爭我奪、人人自危,主卻卻把祂的平安賜給我們。祂在生死關頭怎麼能夠保有心中的平安,我們也能夠得到這平安。這是在狂風巨浪前能夠安穩睡覺的平安,這是面臨眾叛親離、恥笑辱罵,能夠默默承受的平安。主耶穌的平安,祂要賜給我們。莫怪乎初代教會的門徒,面臨外界嚴厲的逼迫,能效法主耶穌的榜樣,昂首面對、慷慨赴義。

      主耶穌說:我所賜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世上眾人也都需要平安,也都在追求它,世界所能給的平安是什麼?有更多的錢財就有更多的保障,有更多的權勢才能保住錢財,有更多的人脈才能穩固權勢,最後還要有強健的身體才能享受這一切。所以,世上眾人盡心竭力地追求以上所說的外在堅固的保障,期望得到平安。然而,卻不知道外在的一切都不能存到永遠。財富會如水流而去,權勢會一夕之間瓦解,人脈如樹倒猢猻散,甚至身體也會逐漸衰退、有一日會突然倒下。這就是世界所給人的平安,暫時給人心中安慰,卻不是穩固不移的。主所賜的平安有何不同?它是從內心發出,我們因為認識神,與基督有生命相連的關係,我們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祂對我們保護到底的應許是絕不落空的。有主的應許,我們心中安穩,不致驚慌恐懼。主在此命令門徒:「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這是現在式的否定命令句,意思就是要他們停止現在的動作,當時門徒心中確實有憂愁恐懼,主耶穌讓他們停止這樣的想法。我們如今也活在一個動蕩的時代,憂愁恐懼圍繞在我們四周。主的命令如今也是對我們說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不要恐懼」。

      接下來的一句話是繼續前面信息的主題:「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主再三地告訴他們,主現在雖然離去,但是還會再來與他們同在,主不會棄他們於不顧。主要他們在主離去時,心中帶著平安喜樂。這喜樂的源頭就是:領受主賜下的安慰、盼望主工作的完成。主勸誡他們:「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這是第二條件句,也就是說話者認為與事實相反,他們心中此刻並沒有喜樂。這是他們能對主的愛不足、信心不夠的原因。如果他們知道主耶穌離去的目的,不至於如此擔憂恐懼。這目的就是完成天父要主耶穌在世上完成的工作。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成全救贖,復活升天顯明神的大能,並將保惠師賜下,在世上繼續引導門徒,將救恩成全在他們身上。這是件何等榮耀的工作。主離去就是要完成這使命,門徒理當為此喜樂。

      主耶穌說出他們當喜樂的原因,因為主耶穌往天父那裡去,並且因為父必基督大。這是什麼意思?為何父比基督大,門徒心中就能得到安慰?聖父聖子的關係原本是同等、同尊、同榮。然而,為了完成拯救世人的工作,天父差派聖子道成肉身來到世上,捨命成為眾人的贖價。在這語境的理解下,我們可以知道父比子大的意義。聖父計劃拯救,差派聖子來到世上。聖子順從天父旨意,親自降卑在地上完成天父救贖的工作,聖靈光照人心,讓人悔罪歸正、並住在信徒心中,引導規勸。這是在救贖事工上,父子聖靈分別的職責與分工。那為何門徒知道這事就當喜樂呢?因為救贖事工將要完成了,主回到父那裡去,將帶來一個新的時代,聖靈大大降臨,在世上廣泛施行拯救,福音就要積極傳開,信徒有保惠師的同在,放膽為主作見證。所以,當知道主回到父那裡去,我們心中不是憂愁喪膽,而是平安喜樂。主上十字架是榮耀的一刻,父將因子得榮耀。在這榮耀的一刻來臨時,豈不是應當帶著喜樂的盼望嗎?   

      主耶穌預言這麼多在祂身上將要發生的事,原本就是為了堅定門徒的心,即使在遭難的前一刻,因看不見前途而憂心忡忡,但在主復活之後,就能看見主所預言將一一實現。主事先告訴他們這些預言的用意就是如主說的:「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要門徒事後可以知道主的話都會兌現,主確實就是父所差來完成救贖的基督。因著祂完成這偉大的工作,而信靠祂。我們的信心是何等軟弱,常會因遭遇環境不順而喪膽,但主已經給我們許多預告,讓我們看到證據後,確信祂的話必然應驗,進而堅定不移地信靠祂。

結論
主在離去之前賜給門徒許多應許,為要讓他們心中穩定,不喪失對主的信心。首先是主應許賜下聖靈保惠師,成為門徒的保護者、與教導者,讓他們在主離去後,仍然有聖靈帶領與幫助。主並應許將與父一同來與他們同住,並與他們互相內住,就是靈裡相連、生命合一之意。最後主應許聖靈會教導他們明白主的話,雖然主不再能親自教導他們,聖靈就是他們的導師,聖靈啟示聖經的話語也會親自光照門徒的心。最後,主告訴門徒,不要失去平安喜樂的心,因為主拯救的工作要完成,父的旨意將要成全,我們在主裡面的人,理當因著盼望將要來的榮耀而歡喜快樂。主的應許帶給我們何等大的安慰,我們帶著堅定的信心盼望主應許的實現。

2014年8月20日 星期三

〇. 屬靈成長的必要

Daily Verse Reading – 2 Peter 1:4 | Daily Bible Readings
教會成長是主的吩咐,是討主喜悅的事。今天的教會很多一窩蜂追求聚會人數增長。成長的指標不光看表面人數,更重要的是看信徒整體屬靈身量。教會的成長與個人的生命的成長關係密切。有靈性健康的信徒才會有健康的教會。要把一個教會帶動起來,最基本的工作就是造就每個信徒的靈性。這也是教會傳道人的重責大任,需要下牧養的功夫才能達到的。彼得後書正是一篇勉勵信徒繼續成長的書信,是教導我們長大成熟的非常好的信息。
彼得這封書信是給小亞細亞教會的弟兄姊妹,從1章13節的經文說到他將「脫離這帳篷」,可以看出他應該是在他將要為主殉道之前寫的。當時教會出現假教師,宣傳主再來的應許不會實現,追求私慾的滿足,不重視聖潔的生活。彼得寫這封信的目的就是:促使信徒謹慎提防假教師,勉勵在信德上追求長進,儆醒度日以預備末日的審判。

從神領受生命敬虔
「作耶穌基督僕人和使徒的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我們的 神和救主耶穌基督之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2願恩惠、平安,因你們認識 神和我們主耶穌,多多地加給你們。3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4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 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1-4)

彼得在開頭向收信人問安,稱他們為「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第二節則向他們祝福,願恩惠平安因著信徒認識父神與主耶穌基督,多多加給他們。第三節的開頭有個「正如」沒有翻出來。本句重新翻譯:「正如祂的神能已經給了我們一切關於生命與虔敬之事。」本句中的主詞「祂的神能」可能代表的是父神、或主耶穌的神能。正如第2節說的恩惠平安因著我們對父神與主耶穌的知識而歸於我們。既然父神与基督是我們得信心、與恩惠的源頭,第三節的神能到底是誰的也就沒必要深究了,這大能既是父神來的,也是透過主耶穌彰顯的。

我們得到的生命和敬虔是從父神來的。這與第一節第二節的信息連貫。第一節說,我們的信心是從父神、和救主耶穌基督之義而來的。第二節說,恩惠平安是因著我們認識父神、和主耶穌而給我們的。生命是指屬靈的生命,敬虔是指我們在神面前以尊敬、忠誠、順服所過生活的態度,藉著神賜的恩典,我們才得以活出來。這些都是從父神而來的,而且是因著我們認識召我們的主,才賜給我們的。我們怎麼得生命?怎麼能夠過敬虔生活,實際上就是因為我們認識那位以祂自己的榮耀與美德召我們的主。這個「認識」不是理智的知道而已,而是有生命相連的關係。當我們見到了基督藉著受死與復活,向我們顯出的榮耀與美德,事實上就是神公義、慈愛屬性的彰顯,我們實際上正面對著祂對我們的呼召,召我們做出人生中最重大的決定,就是跟隨祂。這呼召對有真實信心的人是有效的,把我們沉睡的靈性喚醒,得到屬靈的重生。我們是否都有如同彼得描述同樣的經歷?

以上經文讓我們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夠成為與聖徒同得寶貴信心的人,是因父神與基督來的義。我們之所以有恩惠平安,是因為我們「認識神和我們主耶穌」。我們之所以能領受一切生命與敬虔之事,是因為我們認識召我們的主。我們的屬靈生命是從神而來,連敬虔的心也是神賜給我們的。這些賜給我們的一切事,充充足足可以讓我們追求敬虔、信心增長。我們在神以外,別無所求。彼得警告收信人,一切諾斯底異端的智慧、異教的學說,對救恩完全無用。我們也承認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讓我們學習存感恩的心事奉神。

第4節是接著第3節說的,正如祂的神能將一切關乎生命與敬虔之事已經給了我們,神又將寶貴又極大的應許也已經賜給我們。這應許是極大而寶貴的,是關乎豐盛的生命、與永生。神賜我們這麼大的應許的目的是什麽呢?就是「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 神的性情有分。」前半句是分詞是描述我們目前的身份,是已經脫離了敗壞的生活習性。正如以弗所書中說的:「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他叫你們活過來。」(弗2:1)那是我們過去不信主時的生活方式。我們既然從世俗情慾敗壞的生活中脫離出來了,就要成為神聖性情的分享者。也就是脫離了罪性的轄制,有份於基督神聖的屬性。這句話最直接的意義就是有份於神的生命,也就是屬靈生命的重生。這生命是從神而來,有神的性情在其中。

聖經中神與人的分際是巨大的,我們當然不可能有神的神性,只能說分享了神的性情,與部分的屬性,例如愛的能力、追求聖潔的性情。也就是學習像主耶穌的性情。我們是人,無法看見神的形象,但是主耶穌道成肉身,向我們彰顯了神的形象。我們看見了祂的作為,效法祂的性情,就讓我們在生活上更像主耶穌。這與羅馬書中說的相合:「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8:29)基督徒既然已經預先被神知道,也就是生命與神相連,就當活出神召我們的目的,「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也就是被模造成為神兒子生命的樣式。
這是神要我們活出來的生活形態。生活上的效法,其根源在於生命本質的改變。也就是先要得重生的生命。若沒有生命的更新,外表的效法只是東施效顰,絲毫沒有意義。屬靈生命的成長是從裡到外,先求內在生命的重生,再求外在生活的更新。

本段主要信息就是:長大成熟是神對每個基督徒的期望,長大成熟的根源是神賜給我們新生命。先求主更新我們生命,再追求生活上效法基督的樣式。與神的性情有分就是神給我們那極大而寶貴的應許。神是信實的,祂的應許是必然要實現的。我們有沒有把握把這樣的豐盛生命活出來。以下就是我們所要努力做的。

殷勤成長結出果子
「5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6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7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8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9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彼後1:5-9)

基督徒最悲哀的是得了屬靈的新生,卻活得像一個沒有新生命的人一樣。就像是有了萬貫家財的富翁,卻活得像個落魄潦倒的乞丐。上一段經文提到,我們既然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應許,可以脫離過去從情慾來的敗壞,得以與神的性情有分。本段經文就告訴我們,應當如何活出與神性情相稱的生活。屬靈的新生命是神賜的,但是生命的成長卻是我們無法推卸的責任。有生命就要成長,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我們不是閒散地無所作為,而是需要殷勤努力去達成。

我們為什麼要追求成長,根本的原因就是前面所說的,生命的改變應當帶來生活的更新。一個嬰孩生下來了,就應該不斷成長。一個已經得救的基督徒也是一樣,當追求成聖的生活,不成長的基督徒是不健康的。身為基督徒卻不追求成長,這樣的人在觀念上需要被導正。第5節開頭說出了:「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神已經將屬靈的新生命賜給我們了,也賜下一切追求敬虔生活的能力。我們所該做的是盡一切的力量,配合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成長與成聖的觀念相似,是需要人的順服,是需要接受操練的,所以彼得要求信徒分外的殷勤。

在哪些方面努力的追求呢?彼得連續列出了七項追求的目標,信心、德行、知識、忍耐、虔敬、愛弟兄的心、愛眾人的心。一個補充另一個,使生活上活出的信德更加豐盛。這句話是彼得對基督徒發出的命令,是我們當努力去行的。「加上」這個字原來的意思是一個合唱團的負責人,盡一切力量籌募人力、財力資源,讓這個合唱團能夠順利演出,把最精彩的表演呈現出來。我們就是領受命令,要把各種信德「加添」在我們生活當中的負責人。如同合唱團的目標就是盡心把最好的表演呈現出來。基督徒的一生活著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好好活出神要我們活出的生命,讓神得榮耀。這七重信德不是按著順序去追求,似乎是一個完成了才追求另一個,而是同時進行,但是他們中間的重要性卻是有輕重的。

首先「信心」是一切屬靈品德的基礎。信心是對神救恩的完全信靠,如亞伯拉罕對神應許必然成就的信心。基督徒對基督獻身代替我的罪,也是憑信心接受。我們相信神拯救的應許必然成就。憑著信心,我們得以進入基督裡面,如第一節說的,我們與彼得同得寶貴的信心。屬靈的新生命是從這信心為起始點的。然而我們不會只停留在這個起點上,有了得救的信心,就當有與信心相稱的行為活出來。正如有了稱義地位,還要有相稱的行為,就是有成聖的生活表現出來。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在講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接下來就對得救的人發出期望:「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神要我們不單停留在因信得救的地位上,更要我們活出善行來榮耀神,這就是我們得救的目的。這善行是從信心為根基發出的。

第一個加上的就是「德行」,這個字與第三節說的基督的「美德」是同一個字。這個字原來的意思是神所賜給的能力去行出英勇的行為。在這裡意為一個人品德上「最卓越之處」,代表事物的運用或人的才能被發揮到極點。例如一把刀子,其「最卓越之處」在於鋒利的刀刃,可用來切割物品。一匹馬的「最卓越之處」就是能奔跑,快過其他動物。基督是憑著祂的榮耀和美德呼召我們的。祂在世上所作的事「最卓越之處」就在於祂至大的愛,願意為我們捨身成就了救恩。我們所作所為是否可以從基督身上學習祂的「美德」。保羅勉勵腓立比教會:「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本句中的德行,與彼得說的「德行」是同樣的字。也是基督徒當盡力追求的。

其次,加上的是「知識」,這裡的知識不是世俗的學問,而是對屬靈真理的理解、與洞見,並能正確地應用在實際生活中。這知識與諾斯底派異端所說的「靈智」毫無關聯。要得到這樣的知識,不單是靠著個人頭腦的聰明,而是藉著對真理的渴慕、與對神話語的殷勤研讀。屬靈的追求應盡力運用神所賜的知識,解開聖經中的真理,並有效的應用在傳道中。特別在異端橫行的時代,更是要靠著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以屬靈的真知識駁斥異端、奪回人心。

再來,加上的是「節制」,此一信德在加拉太書「聖靈的果子」裡也出現過。彼得時代出現了許多假師傅,他們聲稱可以縱心所欲不需要節制。然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上關於自我克制的教導是「攻克己身,叫己身服我」(林前9:27a)。一個運動員都能為了得獎賞而克制私慾,身為神的僕人,更是需要操練自制力。不要讓心中的情慾氾濫,破壞了神託付我們的使命。

接著,加上的是「忍耐」,就是不為困難所動搖的心志,讓我們可以抵擋試煉、與試探。也就是由世俗來的外在試煉、和由肉體生出的內在引誘。這兩種攻擊是來自撒但,為讓基督徒失敗跌倒,讓他們離開神,最終讓神的榮耀受虧損。忍耐就是不放棄對目標的堅持,我們的目標就是神呼召我們當跑的路程,人生的標杆就是要活出神給我們的使命。半途而廢就是在忍耐上失敗了。

再接著是「虔敬」就是在神面前對祂敬畏的心。這個字在第三節也出現過。神已將一切關乎生命與虔敬的事賜給了我們了。也就是說我們已經從神得到了今生追求屬靈成長的能力,無需向別處追求。彼得在此對比出假師傅,自以為擁有真知識而流露出狂妄的表現。基督徒追求屬靈的知識,應當注意對神的敬重、與對人的尊重,與假師傅分別出來。

再者,是「愛弟兄的心」。基督徒對主內肢體應該表現出熱情的態度,愛弟兄是基督真門徒的記號。這樣的愛心是超越文化、階級、種族的的差異。對弟兄的愛心表現在擔待彼此的重擔,如此就成全了基督的律法, 因為「愛鄰舍如同愛自己」就是誡命中最重要的之一。

最後,是「愛眾人的心」。這個字出現在聖經中多次,在聖靈的果子裡也出現過,就是「仁愛」。描述一種超越自我、無私的態度,就是普及眾人的愛。願意為他人的好處犧牲自己的利益。這是最後提到的信德。也是屬靈品德上最高的追求。即使我們前面一切的品德都做到了,失去了最後一個「愛眾人的心」,那是功虧一簣。愛是一切屬靈操練的原則、是哥林多前書中恩賜運用的最主要態度、也是耶穌所說的律法的總綱。我們無論在理論上知道得再多,內在再多的經歷,實踐上總是離不開愛的原則。

彼得告訴了我們九種屬靈的品德,當我們知道了,最重要的是去行出來。彼得在第8節說:「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我們已經因為認識主耶穌,得到了神賜給我們一切得以活出生命與敬虔的能力。然而,我們如果照著去做,就能讓這些對主耶穌的認識,成為行為上結出的果子來。認識是生命連接的關係,我們的生命已經接在主耶穌上面了,但是我們能結出果子,才是有真正生命的表現。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葡萄樹的比喻中說:「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約15:4)沒有連在樹上的枝子是不結果子的,不結的原因不常在樹上面。枝子與樹分離,不能得到養分,當然就是一枝死去的枝子。我們應當警惕自己,是不是已經與樹分離了,是不是一枝沒有生命的枝子。

反過來看,不殷勤追求屬靈長進的人,是生命不正常的。彼得警告這種人:「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這裡提到了眼瞎,但是又說只看見近處的。似乎相互矛盾,後面的「只看到近處的」是分詞,修飾眼瞎的原因。因著他只能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因此看不見天上屬靈的真理。是屬靈視覺失去了作用。眼睛瞎的人見不到屬靈的亮光,也就是不接受基督傳揚的真理。他看不見不是主不讓他看,而是因為他故意視而不見,正如約翰福音中主耶穌對拒絕福音的猶太人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9:39)他們宣稱自己看得見,但是在屬靈上是瞎眼的。他們不願接受耶穌是基督,所以他們的罪仍然在他們身上,沒有得到赦免。彼得在這裡責備這些不願追求成長的人:他們是「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如同第3節說的:「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一個信徒的身份就是已經脫離了世界的敗壞習性,如果所作所為還像是不得潔淨之人。那他根本是忘了自己的身份。

我們不去論斷這種人的最終結局,但是彼得在此時很慎重的警告,不追求成長,不結果子的基督徒是不正常的,屬靈上應當是明眼的,卻像個瞎子一樣。理應得潔淨了,卻活得像過去不潔淨時的景況一樣。彼得呼喚他們悔改,再錯下去,後果嚴重。最後一段我們將會討論基督徒追求成聖生活的重要性,因為那是真實信心的明證。

堅定不移進入神國
「10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11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1:10-11)

最後彼得使用命令句向弟兄姊妹提出呼籲。前面第五節已經命令他們「要分外地殷勤」,彼得既然在前面已經提到成長的重要性。現在,再度使用命令語氣發出呼喚「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彼得對他們成長的期望是殷切的。假教師使用眼前的利益迷惑他們,讓他們陷在落入屬靈盲目的危險之中,所以要更加儆醒小心,務要積極追求屬靈成長。

殷勤成長的目的是「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我們常會覺得呼召和揀選是神的行動,我們信主的人是回應神的呼召、接受神的揀選。神既然已經選了,我們還有什麼可以努力的餘地。這節經文命令我們要殷勤追求成長,使神在我們身上的呼召、與揀選成為我們堅定不移的確據。神的揀選在先,我們的回應在後,我們的回應照理不能推翻神的揀選。但是這裡彼得說的是我們對神的呼召的回應,能夠讓出於神的揀選成為我們身上堅定的確據。神揀選誰是祂隱藏的旨意,我們對於最終的結局沒有絕對把握。我們所能知道的是自己對神信心的回應。若我們積極回應神的呼召,一生持守信心到底,就能證明出來,我們就是神揀選的。這不是說我們來決定神揀選的主權,神揀選工作在神創立世界以前早已做出。我們能掌握在手裡的是自己對神的信心,當我們越是殷勤成長,越能證明我們的信心是真實的,是能讓我們得救的。我們的確據是信心的呈現。生命越成長,我們就越有把握自己是蒙神揀選的。反之,如果絲毫都沒有生命成長的跡象,沒有果子結出來,我們就沒有這種已蒙揀選的把握。這是針對我們人所能掌握的確據部分而說的,生命成長是個蒙恩得救的證據,不是去操控神預先揀選的旨意。神揀選的主權、與人回應的責任兩者都是聖經的教訓,並不抵觸,在此就可以看出來。

我們身為人,無需猜測神隱秘的旨意,例如每個人最終的結局。但是對於我們自己,我們應該對自己的救恩要有確據,我是否有屬靈的新生命,是否繼續成長。在得救的確據上不要模棱兩可、搖擺不定。彼得也對這些收信人說了:「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是把他們當成都是已經重生得救的信徒。不要在自己救恩上三心二意,朝著前面所說的屬靈成長的路繼續走下去,就絕對不會落入滅亡的命運。這是對信徒救恩的肯定。有時候我們聽到聖經中講到可能會失腳的警告,我們就猶豫自己是否有「得救的確據」。事實上兩者都是聖經的教訓,在教會中就都應該講。表面上看起來矛盾,事實上我們都走在一條往永生道路奔跑的路上,使徒的教訓是對著教會,其中有稗子有麥子,也就是有真信心主的、也有參雜其中不真信的。使徒勉勵的時候是把他們當成應該都是麥子來說的,但是有難保不出現幾個沒真信主的混在其中。他們勸勉不可能每一句話都同時針對真信徒,又換個角度針對假信徒的警告,那書信就冗長瑣碎、讀不下去了。所以,他可能在訓勉真信徒持守信心,要他們把握得救的確據後,又會轉過來說出警告跌倒的話。他們中間的人,或持守到底、或者跌倒,最終就會呈現出來,這就是決定他們誰是真信徒,誰蒙主保護到底的時刻。救恩的確據對真信徒一生適用,主也確實保護他們永不失腳,他們的持守信心到底正是主保護的結果。另一方面,放棄信仰、叛教、進入異端的這些人,只能說被使徒的警告說中了。他們的最終的離開正是自己沒有真信心的結果,因他們自己的剛硬,主也不保護他們。這種推論似乎是以結果論信心的真假。事實上確實是如此,我們豈能知道神揀選的隱秘旨意,神公開的旨意就是信祂的祂必拯救,祂必保護屬祂的羊,連一隻不離棄。所以,凡信他到底的,就知道自己原是神揀選的。我們不是未卜先知,只能從結果看出神隱秘的旨意。但是神不是,祂有預先揀選的主權,不是讓我們的行動操控的。我們只不過是從自己的結局,看出自己原是神揀選的。我們當在主明顯的旨意上順服,不猜測主隱藏的旨意。

信徒持守信心、追求屬靈成長,最終的結局是如何呢?彼得鼓勵他們說:「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得在這裡把信徒成長最終的結局擺在我們眼前,就是得見信仰旅程的終點。持守真道的信徒最後會進入主的國度。這國度是主永遠的國,是救主耶穌的國。兩個片語修飾同一個國。表示耶穌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的主,也是救我們脫離滅亡命運的救主。

這國度有什麽特徵呢?我們怎麼進入?彼得說我們將會豐豐富富地進入。按原文的意思重譯:「進入主永遠的國-救主的國度,將會豐豐富富地加給你們。」這個「加給」與前面第5節,有了信心還要「加上」德行這句話的動詞是同一個字根。第五節是命令句、第11節是未來式。也就是將來才會成就的,我們今日因著重生,已經在神國度裡,但是將來神還要豐豐富地將「進入主的國度」加在我們身上。現在已經嚐到神國初步的恩典,將來更榮耀地進入神國會在末日主來時完全實現。我們既然有這榮耀的盼望,就要持守信心,殷勤追求成長。

另一個特徵是主的國是永遠的國,現今的國度都是暫時,我們無法永遠居住,主的國是立定在天、永不動搖。我們在地上所爭取到的利益不能永遠保存。但是將來在主的國,要賞賜給我們的基業是存到永遠無人能奪取。這就是永生最終的實現。

彼得這裡說的國度是屬於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國度。彼得後書在第三章也提到了將來主再的盼望:「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彼後3:10)、「切切仰望 神的日子來到。」(彼後3:12)「主的日子」就是「神的日子」,是審判的日子,也是拯救的日子,也就是主耶穌帶領我們進入祂國度的日子。我們將會在主的國度裡面,與祂同在直到永永遠遠。這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盼望。

殷勤追求成長是有盼望的,將來加給我們的榮耀是豐豐富富進入主的國度。因著這盼望,我們今日能以在地上忍受一切的困難,為要成為聖潔,更像主耶穌的樣式。願主在我們成長的過程加添我們力量。

結論
在教會面臨假教師欺騙的危險時,彼得勉勵信徒:既然已經得到了主賜給我們的新生命,並得到了主給我們追求生命敬虔的能力。我們就當繼續往前、殷勤追求屬靈成長。彼得列出了幾種屬靈的美德,這與追求成聖的生活是目標一致的。當我們努力活出這些美德,他們就是為我們重生得救的明證,這就讓我們更加有蒙神揀選的確據,在得救的地位上不至於失腳。最終我們的盼望是進入基督永遠的國,與主永遠同在。這就是追求屬靈成長的目標。我們只管殷勤裝備自己,主必會幫助我們達到這目標。

2014年8月16日 星期六

父神為基督作的見證


我們每個人接受基督信仰都會有些原因。多數都是因著一些內在、外在的證據支持我們跨出這一步。見證成了我們能以鼓起勇氣,離開過去所抱持的價值觀,跨出信仰旅程的重要助力。這見證或者來自信主的朋友的勸告、或來自生活中發生的一些特別的事、或來自於禱告得應驗

、或來自於心中突然產生的莫名感動。其實引導我們信靠基督的真實見證,多半是來自於天父上帝。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中提到了,天父對基督作的見證。

第五章前半段經文提到了,猶太人因著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挑戰耶穌的權柄。耶穌則指出:祂不是單獨在世上行事,祂與父有緊密的關係。在五章1930節,主耶穌說出了祂與父的關係:(1)父所作的事子也照做、(2)父如何審判,子照著父的心意審判、(3)父如何教人從死裡復活,子也讓人從死裡復活。子就是父所差來的彌賽亞,祂擁有父所有的神性、並父所賜給祂至高的權柄。耶穌這些話有什麼證據呢?本段經文則集中在父神為耶穌所作的見證這主題。

源自於父的見證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32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33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34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35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36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37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38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約531-38

本段經文出現最多的字就是「見證」,見證的意思是什麽?這個字的名詞與動詞在約翰福音中出現相當多次,是約翰福音的重點。「見證」最主要的意思就是以證據陳明事實的可靠性。見證者必須是對證據有充分的把握。目的是讓聽聞見證的人可以相信這事實。約翰福音第一章的序言就描述施洗約翰說:「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約17)約翰福音19章描述見證耶穌釘十字架的那人也說:「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1935)見證的目的是讓人相信。整個約翰福音寫作的目的就是為耶穌作見證:「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以下讓我們一起來看,父神怎麼為耶穌作見證。

耶穌在31節說了,他不是獨自一人作見證,而是另有一位為祂作見證。猶太人的觀念,法庭上的見證必須多過一人。自己為自己作的見證不足以採信,必需要有第三者,才能客觀的見證事實的真相。32節主耶穌說的「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是指誰呢?這裡的動詞「是」見證者是現在式,見證也是現在式分詞,指的是那位一直在作見證者,必然是指聖父。從約翰福音的另一段經文我們也看到,耶穌向猶太人申辯:「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約817-18)從這兩段經文我們能看出,基督是父神所差來的彌賽亞。為要讓眾人相信耶穌的身份,父神積極為祂做見證,父所作的見證也必定是真實無誤的。

雖然主耶穌在這段經文提到了三個為祂作見證的事物,分別是(1)施洗約翰的見證、(2)耶穌所行的事的見證、(3)神的道的見證。這三者的源頭都是父神。事實上可以說背後都是父神為耶穌作的見證。父神親自藉著施洗約翰、基督所行的事、與聖經來見證基督是父所差來的。父神親自為祂作見證,要讓人看到這些見證而信靠祂。以下我們分別來看這些見證。

施洗約翰的見證

耶穌在33節對質疑祂的猶太人說:「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在約翰福音第一章就提到猶太人差人來施洗約翰那裡,質問他施洗的權柄。他否認自己是基督,並指著耶穌作見證:「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129b-31)他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不是自己觀察、推論的結果,而是父神向他啟示的。施洗約翰清楚地說出了這個事實:「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 神的兒子。」(約132-34)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了,施洗約翰為耶穌的見證是從神而來的,他忠心地扮演了見證者的角色。當主角耶穌來臨時,他知道自己的責任已盡,悄然退居幕後。這是施洗約翰為基督作的見證。猶太人來詢問施洗約翰,挑戰他的權柄。猶太人中也有很多人相信約翰的見證,接受約翰的洗禮。耶穌質疑猶太人,你們向約翰求證據,他說出了見證,為何你們還是不接受他所見證的那位基督呢?耶穌指出祂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約535-36a

基督行的事為祂做見證

什麽是更大的見證呢?緊接著上一句話耶穌說出了:「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約536b)祂奉神的差遣所行的事,就是這更大的見證。父神交給他的事是什麽?包括了耶穌行神蹟所彰顯的神同在記號、也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贖罪所帶來的拯救、神讓祂從死裡復活更證明了祂是神的羔羊,擔當世人的罪孽。耶穌在地上所行的一切事正證明了祂的身份,祂是神所差來的那一位,就是拯救神子民的「彌賽亞」。

這更大的見證是直接來自於神。主耶穌在第五章19節後半已經說了祂與天父的關係:「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祂在地上行事正是遵行天父的旨意,完成祂命令的救贖工作。祂的工作就證明出祂的身份,讓人相信他是神說差來的那位。在十四章主耶穌又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約1410-11

猶太人對耶穌所行的事的反應就是不信。37節經文說:「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神是人的肉眼所看不見的,但是藉著神所差來的那位所行出來的事,就可以知道神的作為。我們如果親近神,體貼神的心意,就必然會看到耶穌按神的心意行事,而相信祂是神所差來的那位。但是猶太人對耶穌行事的反應是心生反感,決絕接受耶穌彌賽亞身份的宣稱。這證明了他們不認識父,也聽不見神對他們說的話。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他們中間,就是向他們傳達神的話語,也向他們顯現神的形象。除了透過耶穌向他們顯明神的屬性,他們無法親耳聽見,無法親眼看見。神屬性的其實在在舊約聖經中描述了,但是從來沒有讓人可以親身經歷。當猶太人已經看見、聽見了耶穌行的事,還不願意接受,代表他們根本不信舊約中對神屬性的描述,也不信先知啟示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38節經文說:「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他們不信是因為他們沒有神的道存在心理。神的道就是神的話語。神早就向先知啟示,寫在舊約聖經中,然而猶太人表面上讀聖經的話,但是沒有把神的道放在心裡,所以當神的兒子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他們認不出祂來,因此拒絕他、排斥祂、甚至把祂釘在十字架上。一個人對神所差來的基督的態度,就看到了人對神啟示話語的態度,也看出來他對神的態度。拒絕基督、就是拒絕神自己。

下面我們將會看到神怎麼藉著聖經,啟示出對基督的見證。

聖經為基督作見證

39你們查考聖經(或譯: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40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

在前面一節經文,約翰指出猶太人的問題在於他們不信神所差來的彌賽亞。38節說:「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在39節約翰進一步說明他們的原因:「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他們雖然殷勤查經,可是看待聖經話語的態度錯誤。他們在其中尋求永生,然而卻不知道聖經寫作的目的,是要宣告神的救恩,這救恩是成就在耶穌基督的身上。他們錯誤地以為只要努力考察聖經,自然就可以在其中得到永恆的生命。猶太人希列的文獻也證實了這點,他們確實有這種觀念:「越多地讀神的話,越多得到來世的生命。」然而他們卻誤解了聖經的功用。把讀經當成一種功德,足以換的神所賜的生命。

耶穌糾正他們的想法,告訴他們:「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這句話清楚地說出聖經的目的是為基督作見證,讓人因著經上的話語,信靠耶穌是基督,並從祂得到永恆的生命。猶太人仔細鑽研聖經字句,卻不信聖經所見證的對象。那是錯誤地運用聖經,所花的功夫毫無用處。

怎麼理解「聖經為耶穌作見證」這句話呢?舊約聖經記載了神救恩的歷史經過,我們從其中可以看到神拯救人類的計劃。這救恩是在歷史中逐步向人顯明的,救恩的成全就是在耶穌基督身上。當基督還沒有道成肉身以前,我們是靠著聖經中對彌賽亞將要來臨的預言,憑著信心接受神拯救的應許。也是靠著舊約中不完全的影子,從其中看到了所預表的、將要來臨的實體。耶穌說舊約聖經是為祂做見證的,指的就是猶太人應該明白聖經中充滿了神對彌賽亞來臨的應許、與基督在未道成肉身以前的預表,而積極盼望彌賽亞的來臨。猶太人若是信靠神、順服神啟示的話語,應該能夠看出耶穌就是那位應許的彌賽亞,進而接受祂帶來的救恩,並能因此得到永恆生命。然而猶太人拒絕了聖經的見證,當彌賽亞親自臨到他們時,他們選擇棄絕祂,表示他們讀聖經時用錯了方法,這結果也顯示他們並不全然順服神。正確的讀經必然讓我們順服在神的旨意下,也能讓我們認識神的兒子,因而信靠祂得生命。

「新正統」與「新福音派」的聖經觀

有的人引用耶穌說的:「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這句話,推論出:聖經不盡然是神的話,只不過是為基督作見證,人的見證必然參雜了人理解上的錯誤。所以聖經中難免有些人為的錯誤存在。這是新正統神學的理論,甚至近代新福音派也接受這種理論,以為聖經中只有教義與倫理教導是正確無誤,涉及科學、歷史、年代則出現一些誤差。這句經文成為他們支持自己理論的根據。這樣應用這句經文,是對經文的誤用,結果是削弱聖經在真理上的權威。耶穌這句話並沒有否定聖經的權威,反而是告訴猶太人,糾正他們讀經的態度。應當是抱著信靠神的心,接受神在聖經中的見證,並願意等待這位應許的彌賽亞出現。

聖經的目的是為基督作見證,並沒有否認聖經是神的話語,我們從耶穌對聖經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耶穌對猶太人肯定經上的話:「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約1033-34)耶穌也宣稱律法上的話不能廢去:「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b)以上兩節經文所說的律法,指的是整個舊約聖經,因為耶穌把詩篇的經文也用律法來表示。耶穌又稱他來不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們看到了耶穌怎麽看待舊約聖經,它具有神啟示話語的權威,不能廢去。保羅也說:「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17)默示就是神所呼出,神以祂的靈啟示聖經作者。再看一節彼得的經文:「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來。」(彼後121)這裡的「感動」是指,作者被聖靈帶動之下寫下來的,如船帆被風吹動一樣,是被動領受聖靈的啟示,不是自發地創造新意。所以我們今天對待聖經的態度應該與耶穌、與使徒一致。耶穌是神,擁有賜下啟示的權柄、使徒是直接領受啟示,他們對聖經領受正確無誤的程度,大於我們今天藉著閱讀或解釋後領受的程度。我們是聖經見證的領受者

沒有地位來批判聖經正確或錯誤。聖經的話既然出自於神,耶穌基督自己都尊重聖經的權威,我們身為基督的門徒,理所當然應當接受聖經是正確無誤的。

有兩種受自由派影響的聖經觀,正在教會中擴散。新正統的聖經觀:「聖經不全是神的話,但是當我們讀經時,聖靈會使用它,來向我們說出神的話來。」與新福音派的聖經觀:「聖經不全然正確無誤,神自己會使用有誤聖經,告訴我們神的真理。」這兩種想法我們都不該接受。如果聖經經文客觀上有誤,我們領受的真理卻可以是正確的。那我們何必讀經?讀描寫耶穌故事的小說,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得到真理?讀歪曲真理的異端經書,我們是不是也可以維持正統的信仰?排除聖經客觀的真實性,卻還可以維持讀經主觀的真確性。這是荒謬的想法,那等於是說:我們讀經時理解的權柄,大於作者領受啟示的權柄了。人們就可以一面讀經,一面自創聖經中沒有的信息。如此一來,誰都可以自稱被聖靈感動,寫出高於聖經作者權柄的話語了。在這點上妥協,就是在真理上動搖,必然會一步一步引至錯誤的道路。

對上面提到的錯誤我們一定要心生警惕。這段經文的教訓是明確的,聖經是為主耶穌作見證的,是讓我們讀了之後對基督生出信靠的心,進而來到祂面前得生命。不是用來讓我們否定聖經權威,最後卻引致不信的惡心。

將聖經信息教條化的問題

但是反過來看,耶穌對猶太人的糾正是否也給我們一些警惕呢?我們當如何避免像猶太人的態度讀聖經呢?他們把聖經當成是死板的教條。只知道抓住經文表面的文字,藉著殷勤研讀顯示自己的對神的敬虔。但是他們卻看不見經文中啟示的真理,他們看不見經文對基督的預言。當神的兒子親自來到世間,他們卻拒絕祂。我們千萬不要掉到這樣的陷阱中,把讀經變成是一種,純粹學術的活動。研經的結果只是得到死板的信條。當今教會中也有人矯枉過正,為了抵抗異端,高舉基要真理。把聖經啟示的信仰命題化,把整本聖經的信息,變成了邏輯嚴密的信條。

我們當知道,聖經的啟示是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作者領受啟示向當時的人發出的信息。必然有它傳遞、並領受信息的情境。經上描述的是歷史中確實發生的事情。神是在歷史中向我們發出啟示的。我們不能忽視作者寫作的情境,不能抽離了歷史來理解片段的經文。把聖經命題化、與教條化,變成思想嚴密的信條。雖有利於駁斥異端,但是卻免不了歪曲了作者當時寫作的原意。正確理解聖經,我們必須尊重作者當時寫作的本意。這就需要靠著前後文推敲,歷史背景的考據。盡量找到經文寫下時原來的宗旨。

除了研經需要下工夫外,我們也相信聖靈既然啟示聖經的作者寫下真理,在我們讀經的時候,也能藉著聖經向我們說話,帶我們進入真理中。這是聖靈在信徒心中引導光照的行動。我們對經文理解的權威,當然不能高過作者領受啟示的權威。但是卻能將經文活潑的應用在個人生活中,讓讀經的人更深地明白神啟示話語對個人的意義,也讓我們對神的話有更深刻的感受。聖經對基督的見證目的是讓我們來到基督面前得生命。千萬不要讓讀經成了一個純學術研究的活動,失去了活潑甘甜的滋味。

從這兩節經文,我們看到了兩方面可能的誤用,一是輕視聖經的權威。另一是將聖經活潑的話與教條化。這是我們讀經時,應該避開的錯誤態度。從正面來看,我們當持守的是:信靠經文啟示的正確無誤,同時讀經時帶著禱告、順服的心,讓聖靈帶領我們進入經文中的真理。

猶太人拒絕父神的見證

41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42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 神的愛。43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44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 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45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46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約541-47

猶太人不明白聖經中對彌賽亞的見證,拒絕相信耶穌是基督,原因是什麼呢?本段經文中提到兩個原因:(1)他們不求神的榮耀、只求相互受榮耀,原因是沒有神的愛;(2)他們不信摩西寫的書、就是書中指著耶穌的話。以下我們就著這兩個主題來討論。

他們沒有神的愛

耶穌在34節說他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指出對祂的見證的根源是神。同樣在這裡他也說:「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祂受的榮耀唯獨來自神。無論是祂行出的神蹟奇事、祂教訓人顯出的至高權柄、以致最後在十字架上受死復活,都顯出神給祂的至高榮耀。祂如果要求人的榮耀,只需要滿足那些敵對的猶太人對彌賽亞的期望,猶太人的敵意馬上會減低。如果耶穌再投猶太人所好,滿足他們的虛榮心,猶太人很可能會歡迎祂、擁戴祂作王。耶穌很清楚祂受的榮耀不是來自人,唯獨來自神。祂所行的事就是順從天父的旨意,完成天父吩咐的救贖事工。

相對的猶太人卻不同,他們不求天父的榮耀、只求互相受榮耀。耶穌說:「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 神的愛。」(約542)耶穌早已知道他們的心,這裡的知道是完成式,表示他們不愛神的心始終如一,耶穌心知肚明,他們不愛神。他們不愛神的心可以從哪裡看出來?耶穌接著指出:「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約543)耶穌奉父的名來,表示耶穌明確告訴他們祂是從父所差來的那一位,就是彌賽亞。猶太人拒絕耶穌的宣稱,也就是不信祂是彌賽亞。相反地,另外有人來,不是奉神而來的,而是奉自己名來的,聲稱自己是彌賽亞,猶太人卻願意相信他。這種事在當時的猶太人歷史中確實發生過。假基督冒名來欺騙人,卻得到他們的歡迎。為什麼他們會如此反應?因為他們對彌賽亞的期盼是錯誤的。他們希望一位有神奇能力,能救他們脫離外邦統治,能帶領猶太人國家復興的領導人。耶穌出現無佳型美容、也不願被他們擁立作王。甚至斥責他們假冒偽善的罪。這點與他們心中對彌賽亞的期盼不合。耶穌說他們不信祂的原因是:他們求的不是神的榮耀,而是互相受榮耀,因為他們「心裡沒有 神的愛」,也就是說他們不愛神。從他們對耶穌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了。愛神的人必然愛神差來的基督。結果是他們拒絕耶穌,也就等於是拒絕了神給他們的救恩。

他們不信神的道

其次提到的是他們不信神的話語,這在38節已經提到過:「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從他們不信基督,就等於是拒絕了神在聖經中啟示的對基督的見證。本段又重新提到他們宣稱相信摩西的話,但是卻不接受摩西五經中應許要來的基督。約翰指責他們:「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這裡沒有明確指出是哪一段經文,有可能是申命記1815節摩西的話:「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接下的18節神對摩西說:「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這段舊約經文在新約使徒行傳上分別被彼得、以及司提反引用,應驗在基督身上。可見摩西的書上有對基督的預言。使徒們相信這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但是猶太人卻不信。他們知道摩西寫的經文,卻不信耶穌就是這位經上預言要來的先知。

一個宣稱自己相信摩西話語的人,應該要相信摩西寫下的預言,並心存順服等待預言的實現。拒絕神差來的耶穌基督,就等於是拒絕摩西的話,就等於是拒絕神的見證。在末日審判的時候,摩西會親自出來控告他們。因為摩西寫下的見證,他們不信。約翰在45節說:「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猶太人宣稱仰賴摩西,但是卻不按照神啟示的真義接受摩西的預言,這時他們讀的摩西的話就成為他們的控告者。正如猶太人知道律法,卻不行出來,律法就成為最後審判時的控告者。外邦人不按着與律法功用相同的良心行事,最後審判時,良心就跳出來控告他們。

讀了摩西寫的聖經,卻不信基督,等於不信摩西書中對基督的啟示。約翰在46-47節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這裡約翰指出聖經的話、與耶穌的話有緊密的關聯。信摩西的書,必然也會信耶穌的話。不信耶穌的話的人,就等於不信摩西在經上的見證。這裡又清楚說明了聖經上的話語、具有與耶穌的話語同樣的權威。耶穌的話是神的話,必然是真實無誤的,聖經的話是為基督作見證的,怎麼可能是出錯的呢?

本段經文指出,不信基督根本的原因是,對神的不信。因為神藉著耶穌所行的事,已經見證出祂是基督。不信這些見證,等於不信神,心中沒有神的愛。聖經裡充滿了神對基督的見證,我們不信耶穌是基督,等於不信神在聖經中的啟示,沒有神的道在心中。猶太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對神的不信。

結論

在本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了天父對耶穌作的見證,通過先知施洗約翰的宣告,猶太人聽聞了卻不相信。神又通過了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為證據、並祂充滿權柄的話語,猶太人也不信。神又通過舊約聖經多處應許彌賽亞降臨,並清楚寫下祂將要行的事為印證,當這些記號出現,猶太人拒絕接受。見證是帶領人生出信靠的心,父神親自為基督作見證更是意義重大。可惜人心中剛硬時,就算再大的證據,也不能讓他的心軟化下來。因著基督顯出自己的身份,同時就是對聽到這宣告的人的福音呼召。他們或是接受、或是拒絕,最終都會影響到永恆的命運。我們千萬不可輕忽這福音的信息。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