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2日 星期六

在病中思健康

Old Man with a Stick Stock Footage Video (100% Royalty-free ...在痛風再度發作後,才發現能夠順順噹噹地走路是何等令人羨慕的事。這是我第四次痛風發作,其中另有兩次都是在外地長期的旅途中。需要拖著20公斤的行李箱,拖著一跛一跛的步伐,趕飛機、趕火車,那真是痛苦不堪。幸好!這次是在家裡發作。星期天一起床就,發現右腳踝疼痛!因為前一天散步時被女兒推擠了一下,腳踝扭了。當時沒有任何症狀,沒想到第二天腫起來了,以為就是腳踝扭傷,不以為意。

沒想到禮拜天跑了一整天后,回到家腳踝像針在裡面刺一樣。痛得哇哇叫。警覺這不是一般的扭傷,一定是痛風又來了。趕快爬起來,吃止痛藥、痛風藥,重新註意,避開會引起痛風的飲食。痛風的發作的症狀,一次比一次厲害。第一次不管它,兩天就好了。第二次,也沒吃藥,拖了一個禮拜。第三次,吃了藥,還拖了將近兩個禮拜。這次,我不敢掉以輕心。準備與它長期抗戰。畢竟,我的工作需要常常外出,不能讓這雙腳像廢了一樣,走不動了。

走在路上,幾乎每一個人都看得出來。我的腳出問題了。因為人走路有一定的速度,身邊的人會配合你的速度,決定他們該怎麼走。一旦發現一個中年男子,以老年人的速度前進的時候。大家就謹慎小心,放慢腳步。還會向你行個注目禮,看看到底是什麼人,擋住了眾人前進的速度。我心中想,別誤會了,我是可以正常走路的,只是近來出了點問題,龍困淺灘...

看著周圍來去自如的人、少年、中年、老年,每個都能平平順順、穩穩妥妥地走路,真羨慕啊!為什麼我就不行?我走給你看,加快速度、放開腳步。啊...啊...。痛徹心扉。還是不要逞強吧!還好這只是暫時的,如果要我這樣下去,我真受不了。

我們常會覺得好笑,能夠正常走路,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之事。人活著就是自然而然會正常走路的,本來就該如此,有什麼大不了的。可惜的是,這天經地義之事,在我身上不發生作用。竟然成為我最羨慕之事。

只要踝關節能夠少痛一點,我就可以讓一拐一拐的動作平順兩倍。再好一點,我就可以加快速度兩倍。再好一點...;再好一點...。我們的生命就是有許多視為理所當然的「再好一點」累積起來,所造成的。只要剝奪了其中小小的一步,就可以輕易地讓一個健步如飛的人,成為一跛一跛的獨行客。

是啊!我們每一天能夠正常生活,是由好多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所累積起來的,把我們的生活維繫在一個正常、讓人不覺得怪異的程度。這些維繫的力量環環相扣,構成了我們正常的生活狀態。老化的過程就是讓這些正常運作的功能,一點一點地退化、消失。所有好多人在老化的過程中,心理產生了巨大的衝擊。 「過去我都是健步如飛的,如今我只能讓人扶著,免得跌倒...」;「過去我都是三天三夜熬夜趕工也不叫苦,如今才做個幾小時,就無法集中精神...」好漢無法提當年勇,身體正常運作的狀態,不是理所當然本來就當是我們的。而是謹慎照顧,才得以維持的。生活在中年的日子,我們更是要承認這點。

抓住、抓住、讓一切不要失去了方向。就像在暗夜的雨天開車,視線模糊不清。睜大眼睛、集中精神、抓緊方向盤。期待平平安安地開到家。鬆手很簡單的,不要管它、隨興而行、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很快的,我們會發現,車子被開山溝裡去了。箴言4:23有句話:「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保守我們的心,與保護我們的身體一樣。好好地照顧,就能平安到達終點,放蕩不羈,很快就看到,超乎意料的悲劇。願我們都能讓我們的心平順地運行、正如身體正常地運行一樣。

2017年4月19日 星期三

完成使命與得榮耀

最後晚餐在主耶穌殷切勸勉之後進入尾聲,這是主與門徒最後一次相聚。主耶穌以向天父的禱告為此聚會畫上句點。主耶穌此時心中牽掛的是什麽?主耶穌明白即將發生在祂身上的事。祂將在十字架上受死、付上贖罪代價,讓救恩成全,完成父交託的使命,這一切都將榮耀神的名。此外,主心中還牽掛著門徒,祂求天父因賜給祂的名,而保護門徒不因著逼迫而跌倒。主的使命、門徒的信靠、主與天父合一的關係,緊密相連在一起。讓我們來看主耶穌最後晚餐的禱告。

神子得榮耀的時刻到了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2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3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4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5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1-5

      約翰福音十七章進入了最後晚餐的結尾,耶穌在此時刻,以禱告來結束對門徒離別前的叮囑。「耶穌說了這話」指的就是最後晚餐對門徒的殷殷教訓。「舉目望天」是禱告的動作。語短情長,不能盡述,只將一切交託給天父,化為在天父面前迫切的禱告。這段禱告又被稱為是大祭司的禱告。主耶穌是神與人間的中保,我們因著主捨身流血的贖罪,得以坦然來到天父面前,天父拯救的恩典也因著基督成全救贖,而帶給了我們。這就是主耶穌成為大祭司的意義。主耶穌在這個禱告當中帶給門徒安慰與勉勵,也成為後代信徒的幫助。

      主耶穌禱告的內容可以大略分為兩個部分,15節是主耶穌在天父面前為祂自己禱告,619節是祂為門徒禱告。這兩段的禱告緊密相連,神子耶穌得榮耀是因著祂已經完成父所交託的使命,也就是在十字架上成全救恩,讓所有信靠祂的人得到神的拯救。首先我們來看主耶穌為自己的禱告。主說:「父阿,時候到了。」這是整個約翰福音幾次預告時候將到的那個目標。就是主耶穌上十字架,成為全天父救贖工作的時刻。本句話使用完成式,表示上十字架的時候已經來到,就在眼前。在這個時刻,主向天父祈求:「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這是現在式命令句,表示主耶穌向天父發出祈願,求天父在此刻榮耀祂的兒子,以至於神子耶穌也能榮耀天父。這是父與子相互地榮耀。父榮耀子,子也榮耀父,這是父與子共享榮耀的經文。第13開始章也提到類似的主題:「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約1331-32)得榮耀的時刻正是神子耶穌接受十字架刑罰的時刻。表面上是件最屈辱的刑罰,實際上卻表明了神對世人至高的愛。活在死亡威脅底下的罪人,因著主所成就的救贖大功,得以脫離罪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這豈不是世上最榮耀的事?我們得以因聖子所成就之功,進入這榮耀的救恩中,這是何等榮幸之事。

      2節一開始有個「正如」。就是描述前一節說的聖父榮耀聖子的工作。天父曾賜給耶穌超越一切萬物之上的權柄。中文翻成「管理凡有血氣的」是很合適的。後面子句是表示目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神賜主耶穌普世萬物至高的權柄,以至於祂能完成救贖神所賜給祂的人這工作。「賜永生」就是使得他們免於滅亡之意。這個「你所賜給他的人」動詞使用完成式,表示天父已經將人賜給主耶穌,主耶穌的使命就是將永生賜給這群人。我們在約翰福音第6章說過這主題。「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天父為何要將得救的信徒稱為天父賜給基督的人。因為救贖的工作是天父主導推動,聖子在地所完成的工作。正是聖父差遣聖子,並且以大能運行,讓聖子必然完成,以榮耀天父的名。意思就是聖子在地上救贖的工作,背後是聖父在天上一同運行大能,促使此救贖之功必然成就。換句話說,凡是反對聖子救贖的人,就是反對天父,得不到救恩。

      3節進一步解釋永生是何意?「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我們一般對永生的理解就是永遠不死亡的生命,但是我們也非常清楚,今生的肉體是必然會死亡的。永生似乎不是講肉體生命的永遠延續,而是基督所賜給我們的另一種生命的素質。正如第三章16-17節說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第三章36節又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可見永生與神的震怒、審判、定罪、滅亡有相反的意思。信靠神兒子的人得以免除這些後果,不信的人難逃這可怕的命運。這幾經文指出永生就是認識獨一的真神,並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認識」就是與所認識的對象建立親密關係之意。認識獨一真神,與申命記對神的敘述吻合: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申64-5)這也是主耶穌所講誡命中那個最重要的部分。不單單認識主耶和華是獨一真神,同時我們也當認識祂所差來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將主耶穌與父神放在同一個地位,要求我們能夠認識祂們,並且以此當作得永生的唯一道路。這與約翰福音主要的信息相合,也就是2031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信神的兒子,就是認識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得永生就是得生命。從本段信息可以看出,約翰福音的信息,每一段都是與主題緊密相關。

      第四節把主要句「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與分詞片語「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兩件事連在一起,後者是前者達成的方式。基督已經榮耀父神,表示他在地已經完成天父交付祂的使命,受死與復活也已迫在眉睫。這就是基督榮耀父神的作為。主完成天父所交付的工作,就是祂歸榮耀給神的方式。雖然,我們與基督從父神領受的使命不盡相同,我們卻也被吩咐繼續完成主耶穌在地上要完成的工作,就是福音的大使命。這也就是我們今天在地上,能夠讓神得榮耀的作為。我們是否以天父之念為念、以主耶穌之心為心?以榮耀父神為我們此生最大的目的。

      接著主耶穌又向天父發出呼求:「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整句話直翻就是:「父阿,現在求你以你自己的同在來榮耀我,亦即以我從創世以來與你同有的榮耀。」這句話與第二節相互呼應。第二節說:「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第五節主耶穌則描述完成父神救贖計劃這榮耀的一刻,所得的榮耀正是從創立世界以來天父與聖子一同享有的榮耀。聖子與聖父一同創造世界,本有永恆中最高的榮耀。聖子道成肉身,取了屈辱的形象,受到最殘酷的刑罰,卻是要成就一件榮耀的事,就是重新得回父與子永恆中共享的榮耀。基督的受死與高升是緊密相連的,在基督在世時早已預言。祂在十字架上受死的一刻,就是神拯救工作成就的一刻,是最榮耀之事,也是基督重新得到在永恆中與天父同享榮耀的時刻。我們是否以此眼光看待主的受死,我們是將祂當作無助地被虐殺而死,還是將此視為神救贖工作的最高峰。十字架救世主的榮耀,因為在其上掛著愛我們的主,祂的死換回了我們的生命。

基督完成父所交託的拯救工作

6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7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8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9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10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約176-10

      從第6節起,主耶穌向天父禱告的對象,從為祂自己能夠榮耀神而祈求,轉移為門徒祈求。主要的重點在於說出,主耶穌已經讓門徒從祂的身上看到了天父的名。名代表一個人的實際存在。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藉著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與祂說的話語,彰顯出天父的屬性。這群主耶穌引導的人是誰呢?就是天父從世上呼召出來,賜給主耶穌的人。他們本屬世界,與神無關,如今卻被神從世界裡召出來,讓他們脫離世界,歸向主耶穌。這就是前面多次提到的: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約637a)主耶穌描述這一群歸信祂的門徒,本身就是一直是屬天父的,是天父將這群屬祂的人賜給基督。本句話所要強調的是,凡能夠信從主耶穌的人,本來就是屬天父的,父將這群人賜給主耶穌,表明主耶穌在地上拯救的工作,正就是天父定意要完成的。信從子的就有了父,拒絕子的,連天父也拒絕了。第6節的結尾提到,這群人已經遵從了天父的道,也就是天父的話語。天父的話我們怎麼能知道?主耶穌已經將父的話教訓了門徒,他們也遵從了。這裡的遵從使用完成式,也就是指自從他們聽到主的道後,就一直遵從,至今沒有背離。這群持守信心的人,就是主前面所說,屬於天父,又被天父從世上呼召出來歸信基督的人。這句話與主耶穌其它地方的教訓相合:「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約83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真正屬神的人,必然會遵從主的道。所有三心二意,最終背棄神的,不在這群人之列。救恩穩固的應許只給那些堅定持守在基督裡的人。

      第七節進一步描述這群跟從基督的人,如今他們已經知道了。這句話的動詞「知道」使用完成式,這表示他們已經知道了一個事實,並且現在都沒改變。他們知道的內容是:「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什麽是神所賜給基督的?這句話的動詞「賜給」是完成式,表示天父早已賜下給基督,如今仍然屬祂不變。動作的受詞是中性複數,表示是事物而非人。也就是說所有神所差遣基督完成的事工,祂的降生、工作、教訓、受死、復活。這些都是天父交託基督在地上完成的工作。本來門徒不清楚其中的意義,如今在基督向他們傳達天父的話語、顯明天父的旨意之後。門徒終於知道了,主耶穌是天父差派來的基督,為了在世間完成天父交託的救贖工作。雖然此刻他們對將要發生在主耶穌身上的事,將會如何實現,並不完全清楚。但是他們肯定知道主耶穌是父所差來,完成天父旨意的使者。他們對主的信心是真實的。

      第八節指出了,門徒知道主所有的,全來自父的理由。就是:「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這句話就解釋了,前一句話說的「父賜給主耶穌的道」是什麽意思,就是主從天父領受的話語,這裡使用rhemata,指的並不是主耶穌對門徒的整個教訓,而是主耶穌確實說出的「話語」,或是祂的「言論」。主耶穌所說出的話語,一定是來自於天父所賜給祂,要祂說的話。門徒對這些從父來的話語,也領受了。並且他們真實地知道主耶穌是從天父那裡來的,並且他們相信是天父差遣主耶穌來的。這兩句話「真實地知道」、與「相信」的內容是一樣的。這兩個動詞的主詞還是門徒,動作是由門徒所發出。表示雖然神將屬祂的人賜給基督,讓他們來歸向基督;然而,門徒還是要從他們自己的心中,真實地知道主是從父而來,並且信靠祂是父所差遣來施行拯救的基督這身份。神的施恩、與人的順服必須同樣地被強調。

      這才能解釋第九節,主耶穌的話:「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這句話的動詞「祈求」是現在式,表示主耶穌為門徒祈求的行動是持續進行的。主所祈求的對象,就是那些真實知道主是來自天父,並信靠祂是父所差遣來的基督的這群人。這些人就是主在父面前,所代求的對象。這些人與世人被分別對待。

      祈求的內容是什麽?是為他們的信心堅定,住在主裡蒙保守、遵從主的道而求。這祈求的行動表示主對門徒特別的愛。這敘述並不否定主也愛世人,為他們預備了福音,對他們也發出了普遍的呼召,要他們為自己的罪悔改。這對世人普遍的愛,與對門徒特定保護到底的愛同時存在。我們不會特意強調基督對門徒有更深的愛,而去否定基督同樣也有願世人悔改的愛,但是兩種愛確實還是存在著差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第九節結尾:「因他們本是你的。」主耶穌在地上要完成的工作,最重要的是按照天父所指派祂去完成的救恩計劃進行。天父把屬祂的人賜給基督,就是要祂確定施恩拯救這群人。這救恩是必然要實現的,因為這是來自於父,必然要成就的旨意。不管天父對世人的愛是何等寬廣,何等大公無私地願意普及眾人,有種特殊的關係存在於基督與門徒中間,主與我們之間存在親密、啟示、順服、相信、依靠、賜下喜樂平安、末世的福分、多結果子。這些單單賜給門徒的福分,將主與門徒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這種愛是超越對世人憐憫的博愛。這就解釋了主為何只為門徒祈求,而不為世人祈求。因為救恩單單臨到門徒,而不是排拒神的世人,這是天父差遣基督完成的拯救工作。主耶穌必須以天父的旨意為念。

      第十節提到了:「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這裡的「凡是我的」的形容詞,與「你的」的冠詞,詞性都是中性複數,表示所有父神與基督共有的事物。所有基督所有的一切,就是從天父賜給他的,包括權柄、榮耀、話語、工作、門徒。所以也不排斥跟隨基督的門徒也是來自神,因為前面已經提到過。句尾又提到「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這句話的「他們」是陽性複數,就是指門徒。本句話正是第一節基督祈求內容,「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的實現。基督如何得着榮耀?因著天父所賜給基督的門徒,堅定信靠祂,遵從祂的話語。也就是父所定意,要基督成就的拯救工作得到實現。本句話的主題就是:「主與天父拯救工作的合一、與最終得榮耀上的合一。」凡屬天父的事物也就是屬基督的,基督完成了天父交付的工作,不單自己得到榮耀,並將榮耀歸給天父。聖父、聖子同等、同尊、同榮。這是基督論中非常重要的內容,也是約翰福音中屢次強調的主題。

基督應許保護世上的門徒

11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12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1711-12

      主耶穌在11節繼續講述祂一直為門徒禱告的原因。因為從今以後,耶穌不再與門徒同在世上,這是主耶穌預見了即將發生的受死,離開門徒,回到天上。本句的「我往你那裡去」的動詞使用現在式,表示這事正在進行、迫在眉睫。但是門徒卻需要活在世上,他們仍然要面對世上的逼迫、信心考驗、傳福音的使命,這些都是超乎他們所能承受的艱難工作。所以,主耶穌願意為門徒的安全禱告。從這裡我們看到了主對門徒的愛是何等深,即使要離去了,仍不忘記看顧保守他們。

      主耶穌向天父發出:「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這句話中的主要動詞是「保守」介詞片語「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修飾保守的方式,或保守達到的結果。和合本翻譯是當作方式來使用,理解為:「藉著神所賜給基督的名」來保守門徒。另一個翻譯是:求神保守門徒「住在神賜給基督的名」裡面。後者的翻譯似乎比較符合前後文的文理。「神賜給基督的名」就是神屬性的啟示,神確實已經將這啟示賜下給基督,並且基督也已經將父神的啟示,向門徒彰顯,如前面第六節說的:「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意思就是主耶穌已經向門徒傳達,神所賜下關乎祂屬性的啟示。並且門徒也相信、並遵從主的道。主耶穌在此向天父懇求,保護門徒留在主從父所領受,關乎神屬性的啟示中,信心不偏離左右,離開所領受純正的真道。這是此刻主所關心,為門徒祈求的重要事情。

      主求父保守門徒要引致什麼樣的結果?後面的字句:「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說明了保守門徒要達到的結果,就是希望他們最後能夠合而為一,就像主與天父之間緊密相合的關係一樣。主耶穌是以祂和天父合一的關係來期勉門徒。希望他們與主耶穌之間,並且他們彼此之間都能有這樣的關係。正如天父是聖潔的,主耶穌被天父分別為聖,差遣來完成祂的工作,門徒也當從世界分別為聖。這主題在後面的經文1719節會提出。本章有許多關於主耶穌期待門徒之間,繼承聖父、聖子之間關係的主題,容講解下一段經文時再詳細說明。

      第十二節先肯定主所祈求的內容已經進行了,現在是求天父在主離去後,繼續保護他們到底。主說:「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這裡的動詞「與同在」、「保守」都使用未完成式,表示一直以來主都與門徒同在、也一直保守門徒,留在主從父領受的啟示裡面,免受惡者的奪去。亦即門徒因著主的保守,維持住他們對神的信靠、不偏離神賜下關乎祂屬性的啟示。我們得以在真道上持守不變,不偏離左右,其實是主耶穌在背後保護我們。我們千萬不要自以為有多大的能耐,能夠抵擋誘惑、拒絕異端。太多例子顯示人在自高自大、自以為不需要基督保護的時刻,就是墮落開始的時候。

      主在世時就出現的一個背叛的實例,就是猶大。主耶穌在講完前面,已經一路保守門徒,不偏離主道之後,不忘提到一個例外:「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這個「滅亡之子」指的就是叛徒猶大。不是因為主不愛他,故意不保守他,而是因為他從開始就心術不正,他的心早就貪愛錢財、偏離正道、對耶穌不忠誠。根本不在主保守的門徒之列。從前面經文我們很清楚看到,主耶穌所做的拯救事工、保護門徒不受惡者奪去,都僅僅作在父所賜給主耶穌的忠心門徒身上。不是像散彈打鳥一樣,漫無目標地隨意發射。約翰福音特別強調這一點,跟隨主的人都是天父賜給主耶穌的,若不是天父吸引人,沒有人能到主面前來信靠祂。猶大就不是主所保守到底的人,救恩穩固的應許不適用於猶大身上。對此我們也要生出警惕,我們對主是否有忠誠的心?是像忠心門徒一樣,蒙主的保守到底,絕不偏離;還是像猶大一樣心不純正,落到主的任憑當中。這是我們當謹慎提醒自己的問題。主的保護、與門徒的順從信靠是緊密相連,前後一致的,不可將兩者對立起來,只強調其中之一。

      主耶穌應許要保守他的門徒,連一個也不會被奪去,在第十章主耶穌應許保護祂的羊到底時,說過:「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29)本句動詞「奪去」使用未來式,因事情還未發生。如今呼應前面的應許,再次提到「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沒有一個滅亡的。」動詞「保守」使用未完成式,表示一直以來主在都保護門徒。

兩者對照,後者似乎是前面應許的實現。因為,到主將要上十字架的此刻,門徒除了猶大以外,全部都蒙受主的保護,沒有流失的。門徒能夠堅定不移,原是主保護他們的結果。這句話同時也看到了主應許的必然實現,既然說出了應許,就絕不會落空。這是我們相信,主說出關乎將來的應許,也必然會實現的最大原因。

      12節句尾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指的是猶大的背叛早在舊約經文中預言:「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約翰福音最後晚餐時,曾經提到這句經文的應驗。猶大的背叛早在神的預知當中,雖然此事必會發生,但不是主強迫猶大做出來的,也沒有催促猶大去做,而是猶大憑著自己的私意,泯沒良知,鐵了心腸作出賣主求榮之事。他必須為自己的罪承擔後果,無可推諉。從兩種門徒對主的反應,我們看到了門徒能夠對主信實,不背叛主,是出於主的保護,他們自己也同時有信靠與順從的責任。猶大的背叛雖在主的意料之中,但是他自己犯下的罪行,也一樣無法推脫責任。主對門徒的保護,與人當盡的責任,同時都是聖經所注重的真理。我們對於自己的得救,當抱著堅固穩妥,並且戒慎儆醒的心。這兩種心態同時存在,絲毫不矛盾。

結論

本段經文提到的是主耶穌在最後與門徒聚會時的禱告,主題包含主耶穌將要被釘上十字架,完成天父交託的使命,這是達成天父拯救計劃,最榮耀的時刻。主求天父的榮耀可以藉此彰顯。天父交付給祂的門徒,祂已經忠心將福音傳給他們,讓他們都順從神的話語。這就是神交付福音使命的成就。如今主要離去,祂對門徒的愛不只停留在讓他們歸信,還為他們祈求天父,保守他們在主裡合而為一。

      主對門徒的愛表現在:為他們捨命、將神的啟示傳達給他們,讓他們得救、並且保護他們的信心堅固、免於遭到惡者奪去。我們是否也能體會主對我們今日的門徒,同樣也有如此堅定的愛。我們應當如何回應主的愛呢?願我們都能珍惜自己得到的救恩,忠心愛祂到底。                                                                    



2017年4月16日 星期日

約翰看見就信了,是信什麽?

John 20:3-6 Peter and John went into the tomb and confirmed that ...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了,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約20:9-10)

約翰進了墳墓以後,看見就信了。信的是什麽?確實有的解經家以為約翰只信墳墓是空的,不信耶穌復活了。我們來看看幾本著名解經書的說法。

1. 卡森《約翰福音註釋》993頁,註解 2:
「雖然有人認為耶穌所愛的那門徒所信的,就只有抹大拉瑪利亞所闡述的事實,以及墳墓是空的,但這樣的看法俗不可耐。此外,這種看法不但把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變得難以置信的愚蠢(他們跟瑪利亞不同,必須進入墳墓,才發現墳墓是空的!)。也無法說明獨立用法的動詞「信了」,更何況約翰還引入了,看見與相信的主題(第29節)。 」

2. 《摩根約翰福音解經》
「約翰進到墳墓裡看到了,就明白了。在那個墳墓裡並沒有攪動的樣子。沒有任何粗魯的手曾經進到裡面,拆開包祂的細麻布;也沒有任何愛祂之人的手曾經碰過那個被亞利馬太的約瑟和尼哥底母所留下來的身體。約翰看見而且相信了。他的主不在那裡,祂復活了。
請記得,他們此時尚未見到耶穌,祂還未向他們顯現。可是石頭的輥開以及包死人布之未被攪動,都說明了復活的事實。墳墓是空的,祂已經不在了,最終的兆頭已經完成了。
這是基督教的中心內容,若是否認復活,就沒有基督教。基督教會的歷史事實,乃是約翰所看見所相信之事的結果。天使之所以把石頭輥開,並非為要使祂能離開墳墓,而是要證明祂已經不在了。祂在他們輥開石頭之前已經不在了。約翰理智上已經明白了他所看見之奇異景象,因此他相信了。 」

3.《巴克萊每日讀經》
「年紀較輕的約翰(他一直活到那世紀的末了)跑得快,趕過了彼得。他們來到墳墓,約翰向裡面瞧卻沒有進去。彼得以一向性急的作風,不但往裡面看,也走了進去。彼得對這個空墓感到奇怪;但約翰心裡有數。如果有人來盜取耶穌的屍體,為什麼把裹屍的布留在原地呢?

更奇怪的是──細麻布並沒有紊亂,還是照原來的位置放凓。裹頭巾留在頭的位置,細麻布留在身體的位置。看起來這些布不像是從一個人身上取下來的,因為仍然包紮得很好,只是耶穌不見了。約翰立刻從所見到的想起聖經的意思──就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了。他不是讀了聖經就相信,而是親眼看見這光景才信的。
從這件事件我們看到愛的力量很不尋常。馬利亞深愛耶穌,她第一個來到墳墓。而約翰,這位耶穌所愛,而他也愛耶穌的門徒,第一個信了耶穌復活的事實。這誠然是約翰最大的榮耀。他是第一個了解並相信主復活的人。愛的力量使他看見就了解聖經的啟示。 」

4.《馬唐納活石新約註釋》
「二○8 約翰也進了墳墓,見到細麻布和裹頭巾好好地放凓。經上記著,他看見就信了。他看見,不單是肉眼的看見,且是明白。在他眼前,放著基督復活的確據,表明發生何事,而他……信了。二○9 直止這時,門徒還不明白舊約聖經指出,彌賽亞必要從死裡復活的意思。主已反覆的告訴他們,但總是聽不懂。約翰是第一個明白的。」''

5. 馬太亨利《約翰福音註釋》
「(3.) 請看彼得的勇氣是如何激勵了約翰;現在他放膽勇敢進入墳墓(約20:8),他看見就信了;不是僅僅相信馬利亞說的話,即身體不見了(看見就信的人沒有什麼了不起),而是他開始相信耶穌復活了,雖然他的信心還是弱小、搖擺不定。...
[2.] 然而看來約翰比彼得信得快。彼得看見就希奇(路24:12),但約翰看見就信了。一個傾向沉思的人,可能比傾向行動的人更快接受神真理的證據。但他們心裡信得這麼遲的原因是什麼?福音書作者告訴我們(約20:9),就是他們還不明白聖經,就是說,他們沒有思想、應用和正確善用他們知道的聖經,即祂一定要從死裡復活。舊約聖經講到彌賽亞復活;他們相信祂是彌賽亞;祂自己曾經經常告訴他們,按照舊約聖經,祂要復活;但他們沒有因此而來思想上足夠的確信,去解釋目前的表面現象。在此請觀察,第一, 一開始的時候門徒本身是多麼不願相信基督的複活,這證實他們後來帶著如此大的確信為此作見證的複活;因著他們對此相信得遲,看來他們對此不是輕信,不是那些什麼話都信的頭腦簡單的人。如果他們真的有什麼企圖,要通過此事推動他們的利益,他們就會貪婪地抓住它證據的第一點火花,就會激發和支持他們彼此對它的期望,就會引導那些跟從他們的人的思想接受這復活的消息了;但我們發現情況正相反,他們的盼望受到挫折,這對他們來說是一件怪事,是其中一件他們最沒有想到的事。彼得和約翰一開始如此不願相信這事,以致若不是這復活最有說服力的證據,什麼都不能讓他們去為此作見證,他們後來是帶著如此大的確信為此作見證。藉此看出他們不僅是誠實的人,不願欺騙別人,還是謹慎的人,不願自己受騙。第二,他們信得遲的原因是什麼;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看來這位福音書作者承認和別人一樣,自己有這缺點;他不是說:“因為耶穌還沒有向他們顯現,還沒有把祂的手和肋旁顯給他們看,”而是說:“祂還沒有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24:44-45),因為那是先知最確的預言。 」

綜合以上解經家的研讀結論,約翰信的是很明顯的,就是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了。

2017年4月15日 星期六

基督復活的好消息

Resurrection ethic has contribution to make to society ...
你相信復活真的會發生嗎?有的人將它當成神話。有的人將它靈意解釋,當成精神不朽。重點不在人怎麼看,而是聖經怎麼說。聖經提到基督從死裡復活,並預言所有信靠基督的人也要從死裡復活,是指死亡的肉體重新再活過來。經文就是清楚而直接地描述事實,我們只要抱著單純的心接受就是了。那些彎彎翹翹避開復活的理論,反倒顯得虛弱而無力。按著這種想法,復活不再成為振奮人心的好消息。我們在今天仍然願意接受復活的真實性嗎?復活對我們來說還是個好消息嗎?讓我們一起來看基督復活對我們的意義。

復活在福音裡的重要性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5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8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11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林前15:1-11)

在今日理性高漲的世界,許多人以為基督復活是沒有根據的迷信。教會界傳講基督復活信息的也越來越淡。在這種社會氛圍下,我們傳福音還需要講基督的復活嗎?有的人把基督復活給靈意化,認為基督身體復活不必強調,只要將基督的靈魂不朽就好了。正如一首歌唱的:「若問我怎知主活著?因祂活在我心。」這首歌正描述了將基督復活給靈意化,主觀化的想法。不管客觀事實如何,只要基督在我心裡,祂就是活著的。然而,使徒保羅卻不是以這個角度看基督復活。主觀的信念,不能成為決定事件真假的原因,反倒是客觀的事實,是人信心建立的基礎。若不是事實確實發生,盲目的信心只不過是無根據的迷信。

保羅怎麼看待基督的復活?他視基督的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是福音中重要的一部分。他描述所傳福音的內容:「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從這句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重要的信息。(1)基督受死是按照舊約聖經所預言,神救恩計劃的實現。(2)基督是代替我們的罪,捨身受死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3)基督按照聖經所預言的,第三日復活,證實祂確實就是神差來拯救我們的彌賽亞。

神對祂子民救恩計劃,早在神永恆的旨意中定意要完成。這救恩正是透過差遣基督道成肉身來實現的。在先知以賽亞書中,清楚預言了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5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賽53:4-8)上面的經文提到了基督的甘心受死。「9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53:9)本句經文提到了基督被埋葬,表示確實已經死亡。「10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提到天父以祂為贖罪祭,代替百姓的罪孽的刑罰。並且天父必為祂申冤,使祂從死裡復活。這段經文清楚預言了神受苦的僕人,謙卑自己,代替神子民承受罪的刑罰,受冤屈而死,最後神卻使祂冤屈得以平反,升高至尊貴的地位,享受神所賜的福樂。

基督的受死與復活,是在神救恩計劃中清楚預定的旨意,約兩千年前,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實現。這就是從使徒起直到如今,我們所傳福音的內容。保羅曾經在他寫的哥林多前書中提到:「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十字架的信息就是福音的中心,正是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

復活的信息為何重要?因為基督的復活與他的受死是不可分開的。是神救恩計劃中最重要的行動。關乎每一個人怎麼能得到神的救恩,脫離罪惡的權勢。這是個歷史上確實發生的事實,不是人想像出來的神話。所以保羅在此一而再、再而三提出見過耶穌復活的見證人。指出那不是少數信徒,因為過分思念耶穌而有的幻想。耶穌曾經向彼得顯現,又向十二使徒顯現多次,甚至曾經向五百個門徒顯現,這些人在保羅寫信的時刻,一大半都還在,如果有人有疑問,可以向這些活著的見證人求證。後來也向耶穌的弟弟雅各顯現,又向眾使徒顯現,最後向保羅自己顯現。這是保羅親自可以作見證之事。耶穌的復活絕對不是,為了配合宣傳的宗教信念,而假造出讓人驚訝的奇事。從門徒在基督受死後的反應,可以看出他們四散奔逃,為躲避追捕而藏匿起來,如驚弓之鳥。甚至連看到基督復活,都在他們的意料之外。直至親眼見到基督復活,讓他們的心得到了完全的改變,從震驚恐懼轉變為堅定勇敢。這正反映出復活不是個門徒自己想出來的虛構故事,而是他們親身經歷、千真萬確的事實。

保羅更以自己親身經歷作證。他原是個逼迫基督徒的法利賽人,為何會被轉變成為為福音不顧生死的使徒?這戲劇化的轉變正表示,一件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發生了,他遇見了復活的耶穌。保羅說:「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成為他生命改變的契機,這正是神恩典臨到他身上,才可能有這樣的結果。他一生不怕勞苦、不要命地,向外邦人傳福音,正就是因為他經歷了這不配的而得到的恩典。他清楚說出這不是憑他自己的力量所能做出的改變,完全是神的恩臨到了他,拯救了他。我們是否也有類似的經歷呢?或許不像保羅一樣戲劇化。是否也曾經領受從神而來,不配得而得的恩典?改變了自己人生的方向,從此走上一條憑著自己絕無可能去走的道路。如果這轉變也曾發生在你身上,是否你認真的反省自己是如何被福音所改變,願意向眾人分享這改變你人生的福音。這福音的內容包含了耶穌的受死與復活。我們可曾想到耶穌的死怎麼改變了我?祂的復活是否對我有意義?還是你只是把它當成一個背誦的教義,放在一邊,每年復活節,輕輕帶過,無關痛癢。這點值得我們每個蒙恩之人深思。

復活超越今生的指望
「12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13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14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15並且明顯我們是為 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 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 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16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17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18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19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2-19)

保羅在講完前段關於復活的確實性後,接著向這群聽過福音的哥林多信徒提出問題,既然他們聽信福音,如11節所說的:「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應該對基督復活沒有疑問。怎麼他們當中還有人宣稱「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也就是說他們不信死去的信徒還會肉身復活。這些哥林多信徒可能受到希臘文化的影響,對復活的觀念不正確。希臘人一向只信靈魂不朽,正如他們神話中英雄的靈魂永垂不朽一樣。這群人可能視耶穌的復活,就像歷史上的偉人精神永存一樣。如果抱著這種想法,當然對信徒死後肉身的復活不抱著任何盼望,甚至會嘲笑有這種盼望的人。

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的這種情形,他以連續數個條件句向這些信徒發出辯駁,聲明不信肉身復活是不合理的。如果沒有復活,就會有以下幾個嚴重的後果:(1)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2)保羅所傳的福音便是枉然的,他們所信的也是枉然的。(3)保羅等傳福音的人等於是為神妄作見證。(4)信的人罪未得赦免,仍在罪裡。(5)那些在基督裡死的人也滅亡了。(6)那些靠著基督,卻只能在今生有指望的人,比起那些今生享受,卻對來世不存希望的人更可憐。

從前面提到的這六個嚴重的後果,讓那些信徒明白,如果不信肉身復活,不但會讓自己的信仰前後邏輯混亂,還會把自己逼入進退失據的絕境,其結果是無法想像的。其中最嚴重的是,不信肉身復活,等於也是否定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如果耶穌沒有復活,祂只能被證明與所有罪人一樣,是會被死亡吞滅的人。如果基督受死而不曾復活,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對救恩毫無功效,無法為我們贖罪,因此我們的罪還在我們的身上。我們還要為自己的罪承受滅亡的刑罰。這樣一連串推理出來的結論,讓我們的信仰整個成為無用。既然信靠耶穌而得到救恩,就必須要相信肉身將要復活的結局。否則就是自我矛盾,是拆毀信仰根基的錯誤信念。

不信肉身復活同時也會讓基督徒今生的處世方式,被證明是最無用與愚蠢的。因為兩頭都落了空。相信人死如燈滅的人,至少今生享受榮華富貴,將來雙眼一閉,一切都消失,至少沒有錯過今生的享樂。基督徒在今世受盡世人排斥,為主受苦,忍受艱難逼迫,如果末日的復活只不過是個謊言,一切到頭來都是一場空。抱著這種想法的基督徒,不但今生受苦、來世的盼望又落空,真的是比世上的任何人都可憐。難道我們能相信這種虛假又可憐的觀念嗎?

一個讓我們對今生、未來前後一致的信念就是,我們的未來不是一場空。而是按照我們今生活在地上與主的關係,決定我們將來在主面前所要承受的命運。我們必要復活,主要再來接我們到他那裡去,在那裡我們得以與主永遠同在,享受神國的福樂。今生對主的忠誠,將會得到主的獎賞。這是千真千萬確、必要發生的事實。如果我們不信有復活,那還不如像不信的人一樣,在地上盡情地享樂,因為死後就一切都消失了。這兩種世界觀是不相容的,我們只能選擇其中一條路走,沒有回頭的機會。一旦走錯就掉入萬丈深淵,我們千萬不能輕忽這生死攸關的抉擇。

我們也要與基督一樣地復活
「20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21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22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23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24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 神。25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 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26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27因為經上說:「神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說萬物都服了他,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28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 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0-28)

既然保羅把基督的復活與信徒的復活緊密視為緊密相關之事,基督的復活就保證了信徒必然能夠與祂一樣地復活。20節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本句話「初熟的果子」的意思,就是所有農作物最初收成的部分,作為本年所有收成的代表。它的品質代表了所有其他農作物的品質。基督就是這初熟的果子,我們就是尚待收割的果子。雖然19節說:如果信徒不信復活,只有在今生有指望,就比所有世人更可憐。接著的句子開頭有個「但如今」,表示我們不必擔心落到如此境況。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成為已經死去信徒的初熟的果子。也就是基督怎麼復活,所有在基督裡死去的信徒,也都要與祂一樣復活。

接下來的21-22節解釋「初熟的果子」就是將新生命的素質帶進世界的第一個代表:「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這想法與羅馬書中說的罪因亞當入了世界,稱義也是以因基督進了世界相似。「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羅5:15)只不過對比的不是罪與稱義,而是死與復活。因著亞當犯罪,死就臨到了一切跟從亞當的人,所有從亞當所生,具有肉體生命的人都落在罪的權勢地下,難逃最後審判而滅亡的命運。同樣地,基督復活的大能勝過了死亡,祂從死裡復活,帶來了一個新的命運,讓所有在祂裡面得生的人,都與祂一樣,都要從死裡復活。這句話的眾人不是單純講所有人,而是有前後文語境的。有的人拿這句經文來支持一種「普救論」的說法:聲稱既然亞當把死亡帶給了所有的人,基督也把復活帶給了所有的人。這種說法不看「所有人」的前後文。一是在亞當裡的所有人,一是「在基督裡」的所有人。基督是所有睡了信徒初熟的果子,所有「在基督裡」的人,也都要像基督一樣從死裡復活。不能理解為所有生在世上的人。否則,所有的人不管信或不信都要得救,都要像基督一樣身體從死裡復活。那是不看前後文、不看整體神學一致性的錯誤理解。

復活的過程將會怎麼實現呢?保羅在23節提到了:「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復活是按照各人自己次序的。首先是基督的復活,祂是初熟的果子。後來就是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當基督再來的時刻,也要如祂一樣從死裡復活。從這節經文我們就知道,復活發生的事即使基督再來的那一刻,這指的就是身體的復活,不是屬靈的得生命。如果指屬靈的複活,那早在信徒信主的那一刻就活過來了。不用等到主在來時。

接著24節講到了最後的結局:「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 神。」這節經文提到的兩件事有個先後順序的,先發生的是「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再發生的才是「把國交與父 神」。可見基督將先與邪惡勢力爭戰得勝了之後,然後將國交與父神。祂擁有勝過天上地下一切權勢最高的權柄。今日世界的王雖然囂張,然而僅能作困獸之鬥,因為牠敗亡的命運已定。在世界的末了,基督將會擊敗所有敵對的勢力,並要在祂的國度中,與父神一起掌權作王。這是基督復活所帶來的萬物的結局,是十分確定、必然要發生的。

今天我們雖然尚未復活,但是基督已經復活了,讓我們看到了死亡不是人類。無法戰勝的必然結局。基督勝過了死亡,撒旦的權勢不能再藉著死亡威脅所有落在死權底下的人。我們基督徒今天已經被基督拯救脫離死亡權勢。基督的復活就是我們將來復活的預告。我們也會與基督一樣,肉身復活。進入祂的國度裡,與祂永遠同在,一同掌權。如果我們沒有這等盼望,今天就只能在必死的命運中恐懼戰驚、憂傷嘆息。然而死亡不是我們最後的結局,我們都要與基督一樣復活。我們將來的歸宿是在天上與主享受永遠的福樂。在今天動盪不安,人心惶惶的世界,我們可有這等盼望?願復活節的信息,帶給我們的是對永生的盼望。讓我們的眼光超越今生的短暫磨難,定睛於天上永恆的國度。

結論
在復活節的時刻,讓我們一起藉著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訓勉來思想復活對我們的意義。當時教會中有人不信人會身體復活。保羅首先聲明基督的復活是福音重要的一部分,是舊約先知預言必要發生的事,也是神拯救祂子民計劃中重要的行動。有許多見證人證實了基督復活不是個虛構的傳言。其次,保羅指出信靠神的救恩卻不信肉身復活,是個自我矛盾、自毀立場的想法。最後保羅預先告訴信徒,復活將會怎麼實現,基督的復活是信徒將來與祂一樣復活的保證。基督復活已經讓我們知道祂已經勝過了死亡的命運,所有在基督裡面的人也將會與祂一樣,從死裡復活。這是我們面對死亡的威脅,不致恐懼喪膽的根本原因。願主復活的能力護庇我們,讓我們剛強壯膽,度在世的日子。

2017年4月9日 星期日

基督來賜我們順從誡命的心


舊約中有兩處完整提到十誡之處,一是出埃及記20:2-17,另一處就是申命記5:6-21。在當今之世,十誡的重要性已經越來越被忽視,在追求個人自由的世俗化社會,對十誡的教導是相當反感的。甚至連基督徒裡面,也有人提倡:十誡已經廢除,對基督徒來說是無效的,不用在教會再教導,甚至不該在教會中公開掛出來。近來教會中有稱為「恩典福音」者,就是如此教導。網上有位著名的傳道人公開教導,他一看到教會牆上有十誡,就恨不得將其撕掉。把十誡與新約的教訓如此地對立起來,是讓人很不解的作法。

遵從誡命與愛神連在一起
我們相信一件事,神的公義標準,從舊約到新約從來沒有一點改變。神頒布律法的宗旨,不會讓以色列人僅僅照著律法的儀文去守,而不是讓他們從心中順服律法中永恆的公義原則。我們可以從以下這些經文就看出來:
  •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2-5)
  這是以色列民最看重的一段經文,稱為Shema,每一個人都要熟記在心的。謹守神的誡命,與愛神連在一起,不可分開。顯然神不是要他們守住外表,不重視心中對神的愛。
  • 「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申11:1)「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申30:16)
以上兩段經文,都是將愛神與遵從神的誡命連在一起。可見守神的誡命就是愛神的表現。

其次我們又看到遵從誡命與,心中順從神是連在一起的。心中順從正是神對他們的要求,不能說神吩咐以色列民守誡命,只是要他們外表遵行。而是要求他們的心需要被神改變,從悖逆轉的石心,轉為順從的肉心。

「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結11:20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

這句話是對將來的應許,在彌賽亞來臨時應驗在基督身上,也就是說基督必賜神子民新心,以下的經文中的大衛,就是指大衛的後裔基督:「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結37:24 )可見基督來時要我們,有一顆新心,能夠順從神誡命中公義聖潔的標準。

心中對神命令的順從,正是新約時代基督對我們的要求。基督對我們的要求,與神設立律法的宗旨不是兩套風馬牛不相及的概念。硬生生的由新舊約時代的分別斷開。神對人公義的要求是永恆不變的,律法的宗旨也是如此。只是在舊約時代神子民尚未得新靈與新心,基督來正是成就這個應許,賜下新靈與新心,讓我們遵從神公義的法則。我們所犯出的罪是從內心的罪性發出來的,我們生活中外在的反應與內在的心思意念緊密相關。唯有心的改變才可能,對神所命令下的律法順從。這就是基督來所要成就的事。

我們要如何保守我們的心?
箴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心怎麼保守?正如:「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因為他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係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箴3:1-3)神的慈愛、信實的屬性正藉著律法向百姓傳達出來。把律法刻在心版上正是舊約中的新約裡的教訓:「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31:33)

耶利米的新約,與以西結的新心這兩段經文都有立約的話語,「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就是舊約裡預言,在新約將實現的應許。這個約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應驗出來,正如希伯來書兩次引用本段經文,都指向基督的贖罪祭。表示耶利米的新約,指的就是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約。可見律法的宗旨是讓人刻在心版上。基督帶來心的轉變,達成律法所要求的公義原則。這就是律法成全在基督裡的意義。這成全的部分正是律法公義的原則,不是外在的規條。外在的規條內化成生命的素質,也就是刻在心版的律法。對律法內在的順從、外在的實際內容絕不是互相排斥,應該是相互一致的。

為什麽刻在石板上的儀文要被聖靈取代?
保羅書信中多次提到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向律法死」、「脫離律法的轄制」。這難道不是說明律法已經廢棄了?這說法並不准確。我們需要看看保羅寫這些教導,所要針對的問題何在。他在羅馬書強調的是稱義的方法,唯靠信耶穌基督,不管猶太人或外邦人是一樣的。守律法當然不可能稱為得救的途徑。在加拉太書中,他針對割禮派的人想要將守律法、行割禮強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聲稱不受割禮、不行律法不得救。那是毫無妥協餘地的。哥林多後書,保羅提到新約的執事不再是靠著律法定罪的執事,而是靠著聖靈得生命的執事。一個是將律法當作外在儀文來守,守不住就被定罪。另一種是靠著聖靈,更新人的生命,讓律法的義成就在順從聖靈的人身上。那當然再也不靠著外在規條的轄制,而是靠著心靈的更新,而生出的順服了。順服的對像是神,當然也包括神的誡命中永恆不變的原則。前者是將律法當作外在的規條,後者是心被更新後對神的誡命心悅誠服。兩者有極大的差異。

所以,十誡能不能講,該不該掛出來。端看基督徒是否正確理解十誡。如果教會的教導就是將其當作外在的儀文,那就走舊約猶太人的回頭路。按著這種想法,連主耶穌的命令都可以當作儀文。十誡難守,主耶穌的登山寶訓更難。但是,如果我們把十誡當作神永恆不變的公義聖潔原則,我們的心既然被聖靈改變成肉心了,那為何要排斥神的命令?

把十誡當成可丟棄的,要撕掉的,不該教導的,都走到一個極端的路線,就是忘記十誡中有永恆不變的真理在裡面,不只主耶穌重申了,保羅、約翰、雅各都在新約時代,重複教導。把十誡中的真理當成可廢棄的,就等於說把神對其子民的命令,當作是在新約、與舊約時代互相衝突了。神聖潔公義的原則豈能夠隨意更變?唯一改變的狀況,是基督已經成全律法,所以一切當從基督成全的角度,按照基督的教訓來遵從。基督說什麽?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律法中確實有更重要的部分,是我們當行的。這是主耶穌清楚的教訓。我們應當正面看待,照著去作。

盼望聲稱律法廢棄的人,認真解釋主耶穌對律法的教訓,也要同時按照情境理解保羅的教訓。兩者絕不是對立的,而是彼此相合的。正確的理解,絕不會出現,看見十誡就想撕掉的極端作法。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