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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7日 星期六

為父的責任:愛神與傳承


父親節最讓人感嘆的事就是沒人重視。我問我的女兒,父親節要送我什麽禮物?意思是提醒她一下。她的回答是「不知道」。不能怪人,身為父親的自己沒盡到關心的責任,兒女常常是母親在照顧、在教導。父親給兒女的印象就好似,忙自己的事業、專心於自己的興趣。沒有時間分給兒女。他們的感受有幾分事實,我們自己造成他們有這種印象,不能怪他們與我們不親。而是給了我們該檢討的警訊。在父親節的時刻,讓我們看一看申命記中摩西對以色列人一家之主的教訓。 

順命與得福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2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3以色列阿,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應許你的。」(申6:1-3) 

 本段經文是承接第五章,神吩咐摩西將百姓召集起來,重新向他們宣告世西乃山頒布的十誡。第六章開始的「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就是指前面所宣告的內容。十誡是所有誡命總括的綱要,主耶穌曾經把整個誡命歸納為兩條最大的誡命,「愛神、愛人」,兩者彼此相合。綱要彰顯出內容的精義,其要旨完全合一。我們不會拿著綱要去否定其代表的內容,而是讓綱要彰顯出內容的的精髓。 第一到第三節經文中有四個「使」或「好叫」,這連接詞把第一節前半,吩咐摩西教訓神的誡命,與其結果連在一起。神命令摩西教導以色列民祂的誡命,期待會得到以下的結果。 

(1)「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摩西從神所領受的使命,就是帶領百姓離開埃及,經歷種種困難考驗,最終要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他不能只想到進去迦南地一切就太平了,他的責任就卸下了。他深知人心充滿了罪性,極易悖逆神。必須清楚地將神的誡命向百姓傳達,讓他們知道神的心意如何,並願意謹守遵行。這就是神頒布誡命的目的。 

(2)「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不單教導現存的一代進迦南的百姓,還要他們向子子孫孫傳遞下去,要他們同樣去遵行。讓他們對神存著敬畏的心。誡命讓人認識神是個公義聖潔的神,讓人不要輕慢神,對他生出敬畏之心。敬畏不是膽小怯懦、畏畏縮縮、不敢親近神。而是讓人按照神當有的聖潔屬性來面對神,親近而不輕慢、愛慕並尊敬。神對我們的愛是堅韌的愛,不是縱容的溺愛。我們必須知道神的屬性,不要以輕忽隨便的態度對祂。 

(3)「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這句話與第五章結尾33節一致,同樣指出神吩咐遵行誡命的結果是「使你們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福分是神給祂子民的應許,其內容是在神應許的地上,安居樂業、存活長久。我們不要把神賜的福,當作物質豐富、今生的享受,那是錯誤理解。神賜福的目的是讓神的子民,在他們生命中顯出神同在的見證,榮耀祂的名。以色列百姓在迦南地所蒙的福,就是面對強敵征戰得勝,得迦南地為業。成就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約。我們在今日所蒙的福也是一樣,必然是在地上活出神同在的見證、顯出神的榮耀。 

(4)「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第四點延伸了第三點,蒙福的應許除了得以存活、日子長久之外,還加上了賜下美好的產業,就是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並在其中安居樂業,繁衍後代子孫。承受地土,繁衍成大國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如今神沒有忘記與亞伯拉罕立的約,經歷了四百多年的變化,神仍然要向亞伯拉罕的子孫實現。神是信實守約的神,祂一旦立約,絕不失信。保護神子民進迦南,並保護他們在其中繁衍眾多,就是神對以色列民應許實現的第一步。亞伯拉罕之約還會更進一步實現。最終實現在耶穌基督身上。 

當我們讀到這段經文時,首先要明白神對祂子民的心意。是持續不變、必要實現的。雖然人會變,神仍然保護那些對祂忠心的子民,最終會按照祂所應許的內容,完全實現。我們如今也是神的子民,活在其應許中,是否有信心相信神旨意必要成就,對神所應許的內容有確切的盼望? 如果我們要將這原則應用在家庭中,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首先就要成為一家屬靈的帶領人,如摩西帶領以色列民一樣。我們是不是從神那裡領受神的吩咐,將神的話語教導神賜在我們權柄下的家人。是否有堅定的信念,神對祂子民的應許,如今對我們也是有效的。亞伯拉罕之約應驗在我們今日這群進入神子民行列的基督徒身上。我們在世上會蒙神賜福,將來也要承受天上的基業。身為一家的屬靈領導者,承受神所分派的使命,我們必須有這樣的信心。就像亞伯拉罕一樣,不單自己成為神與子民所立聖約的承繼者,並且傳承給後代子孫。 

呼籲神子民全心愛神 
「4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申6:4-5) 

申命記中記載了許多摩西對以色列民的呼籲。本段經文4到9節是虔誠的以色列民最常使用的三段禱告文之一,每天都要誦讀。也可以說是以色列人心中最大的誡命。以色列是神所揀選的子民,摩西用呼格「以色列阿」來呼喚他們,表示摩西與他們間親切的關係。摩西向他們發出「以色列阿,你要聽」,這句話有命令語氣,是喚起他們對神的專注。我們在與人說話時,一開始要抓住對方的注意力,會說:「弟兄,你聽我說!」是一樣的用法。 前面第三節就曾經出現這個呼喚,呼喚他們謹守遵行神的話。這裡再度要他們注意,要他們知道:「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耶和華這個字,以色列人非常熟悉也非常敬畏。到一個地步,都不敢去讀這個名字,而是用上主(Adonai)這個詞來代替。因為他們怕妄稱神的名,犯了十誡裡的第三誡。耶和華是我們的神,神這個字(elohim)是僅次於他們不敢發音的名字「耶和華」最常用的稱呼。

耶和華是我們的神,也就是那位主動來尋找他們,揀選他們、拯救他們的那一位神。四百多年前曾經與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立約,就是亞伯拉罕之約。這約被傳承到亞伯拉罕的子孫以撒、雅各,神常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以色列民使者一脈相傳而來的子孫,所以稱耶和華為我們的神,越發感受到神與他們密切的關係。 接著摩西命令他們聽從的內容為,上主是獨一的,和合本翻成「是獨一的主」。這是神所啟示的屬性。與十誡的第一誡一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申5:7)神從來沒有用任何理由來論證,獨一神最合理。祂就是直接宣告這真理。不單在此處提到神是獨一;出埃及記、申命記兩處十誡的經文中,提到單單敬拜神。還有申命記34章39節前半:「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 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以賽亞書44章8節後半:「除我以外、豈有真神麼、誠然沒有磐石、我不知道一個。」主耶穌曾經使用經上神是獨一的話,抵擋魔鬼的試探,絕不向魔鬼下拜。這獨一神的觀念,在普世其它宗教從未出現。除非它們是起源於亞伯拉罕信仰。後來的猶太教、回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淵源於亞伯拉罕,都從律法書中領受的獨一神觀念。可見神的啟示的真理,對我們後來的基督徒,能知道祂是獨一的神,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没有神親自向我們啟示祂是的獨一的神,誰能發明出獨一神的觀念。

縱觀歷史上各民族的原始宗教,幾乎都是按照萬物為形象,或是把人當神,造出神祗來膜拜。幾乎都是多神教,因為那不是神,而是人造的偶像。以色列周圍的迦南人,全部都是偶像林立的多神信仰。中國民間宗教,也是神佛滿天。在異教環繞之下,為何以色列民從摩西頒布誡命,直到如今,一直堅持一神信仰。神親自賜下話語臨到人,並賜下明文的啟示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否則,以色列歷史上,外邦風俗對他們發出重重引誘,把他們帶到敗亡的命運,都是從拜偶像開始。我們今天的基督徒,是否堅守獨一神的信念。還是讓取代神的事物進入我們生命中,引誘我們偏離神?我們活在這物質引誘充斥的花花世界。太多東西想要吸引我們偏離神。我們千萬不能能忘記聖經明確的啟示,神是獨一。無任何其它事物可以與神相比。

當我們知道神是獨一後,當如何對祂,我們與神有什麽關係。既然祂是獨一的神,我們對祂的愛也當是專一的。我們是祂造的、生命主權屬祂;我們是祂拯救的,祂賜救恩給我們,讓我們得到新生命。我們與神之間有深厚的關係。第7節說出我們對神當建立的關係:「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這句話是摩西對以色列民傳達神的誡命。我們會有個疑惑,難道愛還能被命令去做?順從命令去愛,還是真愛嗎?答案是當然是。我們把愛當成感覺,好像是人間的愛情一樣。有感覺就代表有愛。這不是我們與神之間愛的關係。我們對神的愛是表現在對神的敬畏,與順服上面。我們必須以立約的觀念來理解我們對神的愛。

古代立約的宗主國與附庸國雙方,會立下盟約,定下雙方需要盡的責任,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求附庸國對宗主國絕對地效忠。我們對神的愛就是表現在對神的忠心上。神與以色列民民之間如同父子的關係,父親憐憫保護兒子,兒子對父親敬畏愛戴。 我們愛神要到什麽程度?這裡講的「盡心、盡性、盡力」,意思就是全心全意,無所保留之意。「心」指的是人內在所有的一切,包括思想、感情。「盡心愛神」就是盡人心中所有的思想、感情,獻在神面前,歸屬於祂,為祂所用。「性」指的是靈魂或生命,「盡性」就是傾全身心交託給神,一切以祂為中心。「力」直接了當的意思就是力量,「盡力」與我們一般理解的一樣。這裡所要求的對神的愛,必須「盡心、盡性、盡力」,表示完完全全,毫無保留,委身於神,順服祂的命令,唯獨去榮耀祂的名。這樣的愛,要求好難啊!感情的愛多簡單、感覺來了、想愛就愛;沒感覺了,說停就停。沒有順服、沒有委身。神不要我們這種愛,祂要的是全心全意地,將自己交託給祂,是個順服祂旨意的愛。今日提到這種愛,我們很難理解,甚至理解了也不願去作。太多人把愛神想成,就是喜歡祂、對祂有感情。那真是離原來的意思差得很遠。 今日我們對神有這樣的愛嗎?一提到委身我們就退縮了。還要完全順從主命令?一聽到馬上嚇得退避三舍。這是神給我們最大的誡命。我們竟然把它想成,「愛還不簡單,就是心裡的感覺嘛,唱詩歌的時候我很感動,就是愛神啊!」這不是申命記要我們愛神的意思,我們嚴重地誤解了愛神的真義。這裡的愛,是降伏於神的旨意面前,完全順從祂命令。 

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在兒女面前,首先要先做一個敬畏神的人。我們活在兒女的眼前,所言所行,無所遁形。我們在人前彬彬有禮,光鮮體面,實際的為人,兒女最清楚。我們如果不在他們成為一個全心愛神的榜樣。怎麼可能期待他們有一天能夠去全心愛神。身為父親的責任,不但是供應衣食所需,而是在兒女面前活出值得他們學習的榜樣。這是我們身為人父最重要的責任。盡了這點本分,以下講的教導兒女,才有可能進行。要不然當我們教訓子女過犯的時候,一句話就可以讓我們啞口無言;「不用講我,你還不是一樣?」想到真是於心有愧啊!聖經的教訓是極其寶貴的,神的話語堅定在天,既然神要我們盡心盡性盡力愛祂,不管多難,我們一定要順服地活出來,有虧欠的地方,神有足夠恩典。就怕將神的話當作天馬行空的虛話,我行我素。如果我們把聖經的教訓不當一回事,我們不可能得到神賜下的福分,反而得到的是管教。 

殷勤傳遞神話語給兒女 
「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7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8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申6:6-8)

摩西在這裡再次勉勵以色列民,重視他所吩咐的教訓。「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也就是前面所教訓的:要他們謹記神是獨一,全心全意愛神。這裡摩西又吩咐他們,要把這些話記在心上,原文直譯就是將這些命令放在心中。這裡不是要他們把這些命令熟記於心之意,而是全心順服這些話語。這是對以色列人每個人的命令。順服神的命令需要從個人內心作起,願意自身先成為一個順命之人。接著再將所領受的命令,教導自己的家人,讓他們也能一樣地順從神藉摩西啟示的誡命。 第七節就是將順服神的誡命,從個人擴大到家庭。所該有的行動就是:「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這是父親身為一家之主的責任,當然母親也應當按照這吩咐去做。

「殷勤教訓」原意是不斷磨練,使其鋒利之意。教訓神的話語也是一樣,需要將神的話經常研讀、思想、教導。如何教訓?摩西說:「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坐、行、躺、起,包括了生活中每個行動,也就不管是生活的任何層面,任何場合,都是我們談論神誡命的時刻。也就是把握住生活的每個時機,讓兒女知道神的話語,並勉勵他們去遵行。讓他們的心潛移默化地,被神的話語得著。從小就認識神的屬性、並以全身、心、靈去愛神。 

歷史上曾有些對神誡命的誤解,以為舊約中要人守誡命就是按照律法主義的方式,去守外在規條。舊約中多次要求人把律法內化在心裡。讓它從外在的規條,內化成深入人的性情。要人從心裡順從誡命而活出來,就是神頒布律法的原本心意。早在舊約中神就要求以色列民如此。申命記前面說:「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申4:8-9)神的誡命是要在百姓心中謹守,不離開他們的。又在耶利米書應許新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耶31:33)又在以西結書提到新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7)這些對以色列民的教訓,在基督來臨時會實現,但是舊約時卻是對神子民的應許。代表神最終要成就的旨意,這也必然是與神要求祂的子民去追求的原本心意一致。不可能說神設立律法,就是要他們表面守守,心裡不遵行沒關係,那是誤解。人執行時出現錯誤,不能怪罪於神原本旨意就是要他們去做錯。 

第二點突破傳統固陋的想法,就是傳統猶太人把神的誡命與話語,變成一群特殊階級的人士,如祭司、文士才有資格來解釋、傳講的專利行動。這裡的教導明顯要求每一個以色列民,在他人生的各種場合,就有責任去談論、教導他的兒女。讓神的誡命成為日常生活中,隨時在我們身邊引導我們的準則。把傳講誡命從特殊階級的專業,給平民化為每一個神的子民都當去行的責任。這讓身為神子民的我們責任重大,不但自己要去熟悉,還要正確理解,不要講錯了神的話。 不止談論神的誡命,摩西又吩咐他們:「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這是內心順服的外在表徵。猶太人的理解就是,按照字面理解,真把繡上經文的布條綁在手臂上;並把經文放在小盒子裡面,用繩子綁在額頭上。好像把它當成是外在儀式一樣。更重要的不是儀式化的做法,而是如同箴言的解釋:「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箴3:3)神的慈愛誠實如何繫在你頸項上、刻在心版上。不是去綁上慈愛誠實的布條,不是真的在心上刻出慈愛誠實的符號。那是更深入的意思,就是我要真的把神的慈愛誠實,在我的心裡內化、生根,成為我裡外一致,活出來的生活方式。 

我們從這段經文能學到什麽?學猶太人綁經文布條?在街市上搖頭晃腦地誦讀經文。如果不是,我們要做得比他們更符合神的心意。不要嘲笑他們表面功夫,自己卻忽視神的命令,比他們做得更糟糕。連讀都不讀,教也不教。神的命令根本不在心裡內化、生根。反而拋棄在一邊,連內容是什麽都拋諸腦後。美其名曰不重形式,最後連實質都蕩然無存。今天教會走個人感受為中心這路線的人何其多,都是把聖經神的命令當成外在規條而拋棄掉。認為只要愛就好了。而這個愛又被誤解為感情的愛,「我很愛神啊!你看我常常一唱詩歌就很感動。」盡心、盡性、盡力愛神,不是僅僅是感情上的愛。更是全人順服在神面前。一個順從神的人,對神的誡命必然也是心存順服。這才是愛神的真義。愛人更是以愛神為基礎的。沒有愛神為基礎,後面愛人的誡命就成了人道主義的慈善事業了。 

結論
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這段經文的教訓。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願意在家中成為神話語的傳遞者,讓兒女從小熟悉神的話,並從我們身上學習愛神的榜樣。讓神賜給我們的屬靈福分,能夠一代接著一代傳承下去。不要讓信仰只停留在我們自己這一代身上。而是讓後代子孫接續屬靈的棒子,並讓他們繼續代代相傳,讓後代子孫都是敬虔愛主。

2017年4月9日 星期日

基督來賜我們順從誡命的心


舊約中有兩處完整提到十誡之處,一是出埃及記20:2-17,另一處就是申命記5:6-21。在當今之世,十誡的重要性已經越來越被忽視,在追求個人自由的世俗化社會,對十誡的教導是相當反感的。甚至連基督徒裡面,也有人提倡:十誡已經廢除,對基督徒來說是無效的,不用在教會再教導,甚至不該在教會中公開掛出來。近來教會中有稱為「恩典福音」者,就是如此教導。網上有位著名的傳道人公開教導,他一看到教會牆上有十誡,就恨不得將其撕掉。把十誡與新約的教訓如此地對立起來,是讓人很不解的作法。

遵從誡命與愛神連在一起
我們相信一件事,神的公義標準,從舊約到新約從來沒有一點改變。神頒布律法的宗旨,不會讓以色列人僅僅照著律法的儀文去守,而不是讓他們從心中順服律法中永恆的公義原則。我們可以從以下這些經文就看出來:
  •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2-5)
  這是以色列民最看重的一段經文,稱為Shema,每一個人都要熟記在心的。謹守神的誡命,與愛神連在一起,不可分開。顯然神不是要他們守住外表,不重視心中對神的愛。
  • 「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申11:1)「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申30:16)
以上兩段經文,都是將愛神與遵從神的誡命連在一起。可見守神的誡命就是愛神的表現。

其次我們又看到遵從誡命與,心中順從神是連在一起的。心中順從正是神對他們的要求,不能說神吩咐以色列民守誡命,只是要他們外表遵行。而是要求他們的心需要被神改變,從悖逆轉的石心,轉為順從的肉心。

「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結11:20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

這句話是對將來的應許,在彌賽亞來臨時應驗在基督身上,也就是說基督必賜神子民新心,以下的經文中的大衛,就是指大衛的後裔基督:「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結37:24 )可見基督來時要我們,有一顆新心,能夠順從神誡命中公義聖潔的標準。

心中對神命令的順從,正是新約時代基督對我們的要求。基督對我們的要求,與神設立律法的宗旨不是兩套風馬牛不相及的概念。硬生生的由新舊約時代的分別斷開。神對人公義的要求是永恆不變的,律法的宗旨也是如此。只是在舊約時代神子民尚未得新靈與新心,基督來正是成就這個應許,賜下新靈與新心,讓我們遵從神公義的法則。我們所犯出的罪是從內心的罪性發出來的,我們生活中外在的反應與內在的心思意念緊密相關。唯有心的改變才可能,對神所命令下的律法順從。這就是基督來所要成就的事。

我們要如何保守我們的心?
箴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心怎麼保守?正如:「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因為他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係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箴3:1-3)神的慈愛、信實的屬性正藉著律法向百姓傳達出來。把律法刻在心版上正是舊約中的新約裡的教訓:「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31:33)

耶利米的新約,與以西結的新心這兩段經文都有立約的話語,「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就是舊約裡預言,在新約將實現的應許。這個約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應驗出來,正如希伯來書兩次引用本段經文,都指向基督的贖罪祭。表示耶利米的新約,指的就是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約。可見律法的宗旨是讓人刻在心版上。基督帶來心的轉變,達成律法所要求的公義原則。這就是律法成全在基督裡的意義。這成全的部分正是律法公義的原則,不是外在的規條。外在的規條內化成生命的素質,也就是刻在心版的律法。對律法內在的順從、外在的實際內容絕不是互相排斥,應該是相互一致的。

為什麽刻在石板上的儀文要被聖靈取代?
保羅書信中多次提到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向律法死」、「脫離律法的轄制」。這難道不是說明律法已經廢棄了?這說法並不准確。我們需要看看保羅寫這些教導,所要針對的問題何在。他在羅馬書強調的是稱義的方法,唯靠信耶穌基督,不管猶太人或外邦人是一樣的。守律法當然不可能稱為得救的途徑。在加拉太書中,他針對割禮派的人想要將守律法、行割禮強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聲稱不受割禮、不行律法不得救。那是毫無妥協餘地的。哥林多後書,保羅提到新約的執事不再是靠著律法定罪的執事,而是靠著聖靈得生命的執事。一個是將律法當作外在儀文來守,守不住就被定罪。另一種是靠著聖靈,更新人的生命,讓律法的義成就在順從聖靈的人身上。那當然再也不靠著外在規條的轄制,而是靠著心靈的更新,而生出的順服了。順服的對像是神,當然也包括神的誡命中永恆不變的原則。前者是將律法當作外在的規條,後者是心被更新後對神的誡命心悅誠服。兩者有極大的差異。

所以,十誡能不能講,該不該掛出來。端看基督徒是否正確理解十誡。如果教會的教導就是將其當作外在的儀文,那就走舊約猶太人的回頭路。按著這種想法,連主耶穌的命令都可以當作儀文。十誡難守,主耶穌的登山寶訓更難。但是,如果我們把十誡當作神永恆不變的公義聖潔原則,我們的心既然被聖靈改變成肉心了,那為何要排斥神的命令?

把十誡當成可丟棄的,要撕掉的,不該教導的,都走到一個極端的路線,就是忘記十誡中有永恆不變的真理在裡面,不只主耶穌重申了,保羅、約翰、雅各都在新約時代,重複教導。把十誡中的真理當成可廢棄的,就等於說把神對其子民的命令,當作是在新約、與舊約時代互相衝突了。神聖潔公義的原則豈能夠隨意更變?唯一改變的狀況,是基督已經成全律法,所以一切當從基督成全的角度,按照基督的教訓來遵從。基督說什麽?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律法中確實有更重要的部分,是我們當行的。這是主耶穌清楚的教訓。我們應當正面看待,照著去作。

盼望聲稱律法廢棄的人,認真解釋主耶穌對律法的教訓,也要同時按照情境理解保羅的教訓。兩者絕不是對立的,而是彼此相合的。正確的理解,絕不會出現,看見十誡就想撕掉的極端作法。

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

進入應許之地前的勸勉

Deuteronomy 8:2 in 2020 | Deuteronomy, Deuteronomy 8, Quick view bible
本段經文混合著對三千五百年前的以色列民的命令,也包含著對神屬性的永恆啟示。應用這段經文,必須一段一段根據經文當時處境,粹取其中永恆不變的真理,再轉於應用在當今之世。

爭戰要除惡務盡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2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申7:1-2)

第1-2節,神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民,命令他們滅盡外族人,不可以與他們立約、不可憐恤他們。此命令的目的在於,蒙揀選的子民預備進入迦南地爭戰之前,首次經歷亞伯拉罕之約中關於應許之地的應驗。此時當然不能爭戰一半,就因憐憫而容讓外族人存活,最後留下與外族人信仰混雜,導致離棄神的禍因。這教訓對當時以色列民是必需的。歸納其中的真理就是,神子民處於信仰混雜的環境,保持信仰是首要的要務,對於吸引我們離棄信仰的因素,需要除惡務盡。經過處境轉化後,可以應用於我們今日的教會。當防止與社會敵對信仰的勢力混雜,而導致信仰變質,最後全軍覆沒、同流合污。

不可因混雜而被同化
「3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4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的將你們滅絕。」(申7:3-4)

3-4節,禁止以色列民與外邦人結親,以至於被外邦人的信仰同化而離開神。屬靈的真理也是:避免因為結親結盟的混雜,而在信仰上被拖垮。應用在今日在個人層面是,結婚的對象應該是相同信仰者。在教會層面,應當謹慎選擇社會運動合作的對象,是否真的有相同的信仰價值觀。

除掉吸引神子民墮落的偶像
「5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申7:5)

5-6節,神命令以色列民拆毀偶像。屬靈真理是,不容許吸引神子民離棄神的偶像被保留下來。應用在今日,也是除心中之偶像,任何代替神的力量,會勾引神子民墮落,不要心中可惜,而保留。

謹記神揀選的恩典
「6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7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8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申7:6-8)

舊約時代神揀選以色列民,雖然他們不顯眼,人數又少。但是神的揀選不是在乎他們本身的長處,而是神的憐憫與主權。神對於我們今日歸向祂的人也是如此,不在乎我們本身的條件,而在乎祂願意向我們施恩憐憫。因此我們一點也不可誇,反而是感恩而回報,向更多人分享神的福音。

神慈愛與公義的永遠屬性
「9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10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11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 」

這段經文提到神慈愛與公義的屬性。本身就是永恆的屬靈教訓,可以直接應用於今日。可見律法書中是有永恆不變的教訓,不能用舊約過時了而忽略其中永恆的屬靈原則。今日信徒的仇敵為魔鬼,不是異教徒。至於神如何滅絕仇敵,當讓神伸出公義的手來懲治。神如何報應敵對祂的人,祂自有方法,我們不用代替神去執行。任何以信仰為名發動的聖戰,都是誤用聖經的話語。我們一定要小心。

不願守約的人就是恨神的人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8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9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10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申7:7-10)

申命記7:9-10神學意義非常強,也不容易與新約的教導連在一起。

申命記7:7-9連續三節講到神對祂子民的愛,耶和華專愛你們(7),只因耶和華愛你們(8),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9)。這是出自與神對祂子民整體主動的的揀選、立約。這愛是在神的約中的,對象就是在神約中的人,也就是凡是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反過來說,恨祂的人,就是拒絕祂的約,悖逆神的人。第9-10節與出埃及記的第二誡連在一起,「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守約的人就是守神誡命的人,這不在乎行為上多麼完全,而是心中對神誡命的態度,願守還是不願守,這就表現出對神的信心。願守者就是愛神的人,就在神的約中,神是絕對不會毀棄祂立的約,必要愛他們到底。

恨神、不願守誡命、拒絕神的約的人,自然會受到神的報應。因為神的應許:保護、守約、施慈愛,都與他們無關。

這與主耶穌立的新約也相似,凡信靠基督的就是進入新約當中,亞伯拉罕之約應驗在屬基督的子民身上,神的信實、慈愛與他有關。不信基督的,就是恨神的人,就是拒絕進入基督所立的新約。他們的命運就是留在審判中。

怎麼解釋我們原本都是罪人,神也愛我們。那是神對人類整體的愛,提供聽聞福音、而得拯救的機會給世人,這是普遍的恩典。這與對選民的愛、揀選的愛還是有差別的。選民的證據表現在於他對神立約持久的態度,非一時性的。這批人得到神在約中得拯救的愛,也就是神向他們守約施慈愛的愛。不是恨祂、決心留在約以外的人能得到的。

曠野的考驗
本段經文是摩西對將要進入應許之地的以色列百姓最後的叮嚀。吩咐他們記住神的誡命、並要謹守遵行。這段記錄的重心是陳述神讓以色列百姓在曠野漂流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經歷神的管教與磨練,讓他們更加地順服神、與認識神。以色列百姓以為一切的原因是摩西領導的能力不足,表面上攻擊摩西,事實上背後攻擊的對像是神,他們抱怨神讓他們出埃及根本是件錯誤、神忘記了祂的子民、對他們不信實。然而神容許這些困難發生卻有更高的目的,試煉以色列百姓。目的要磨練他們成能爭戰的軍隊。在進入應許之地前,百姓將會面對極為猛烈的爭戰,一群未曾經歷訓練的烏合之眾,是經不起敵人攻擊的。曠野的經歷就是神故意用來訓練他們的機會。第二節說:「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對誡命的遵行是保護以色列民生存最重要的因素。爭戰前的磨練就是讓一群溫室的花朵,經歷考驗後成為紀律嚴明、堅忍奮發的軍隊。神向以色列百姓做了三樣事:教導他們、管教他們、使他們謙卑。幫助他們藉著順服神的誡命,成為更加認識神、信靠神的子民。

1.教導使他們知道,謹守遵行神的誡命
「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要謹守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2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3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8:1-3)

神的話語的真實必須要在困難的環境中才能體驗。在飽足的時刻,我們根本無法體會:「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主耶穌在禁食四十天后,經歷魔鬼試探,挑戰他若是神的兒子就變石頭為餅,那是個極大的試探,極為痛苦的掙扎。主耶穌就是以這句話回答魔鬼。這句話顯示主耶穌對父神完全的信靠,勝過肉體需要的試探。

一位身患腦癌的人寫給她的好友:我要在此向你問安,把一些神的話語與你分享:「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6-17)「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林後5:1-2)身經極大痛苦的人,說出這些話的力量,比未曾經歷過的人更能安慰人。

2.管教我們,讓我們謹守神的誡命
「4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5你當心裡思想,耶和華─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6你要謹守耶和華─你神的誡命,遵行他的道,敬畏他。7因為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美地,那地有河,有泉,有源,從山谷中流出水來。8那地有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和蜜。9你在那地不缺食物,一無所缺。那地的石頭是鐵,山內可以挖銅。10你吃得飽足,就要稱頌耶和華─你的神,因他將那美地賜給你了。」(申8:4-10)

曠野的缺乏是個考驗,讓以色列民在艱難中對的供應心存感恩,預備他們領受能夠將來更豐富的產業。當我們享受神豐富的供應,毫無缺乏時,往往以為這是本來就應該有的,神本來就該保護我們、神本來就該與我們同在。就像曠野中的嗎哪、水、安全,如果沒有,我們連一日都活不下去。然而我們的心是不容易感恩的,即使擁有了,還會抱怨這些東西不夠好。

神讓他們經過曠野的困境,在艱難中學會仰望神的恩典,體會神信實的看顧,超過他們所能想像,讓他們在缺乏中學習感恩。他們需要從困難中看見神大能的作為,讓他們更有信心知道,不管在任何困難的環境,神都不會離開他們,他們需要經歷信心的考驗,讓他們更加信靠神的帶領。

3.警戒謙卑,免得忘記神的誡命
11「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神,不守他的誡命、典章、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12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13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14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就是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 (申8:1-14)

人在富足的時候最容易驕傲,忘記神。人常常會忘記神的命令、忘記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反而在缺乏的時候,才知道回到神的面前求助。神利用曠野的經歷,曝露我們心中的軟弱。讓我們看見心中還有許多潛藏的罪、存著不服神、不信神的悖逆傾向。需要從神的管教中學習謙卑。不要心高氣傲、單靠自己,而是願意謙卑順服在神面前。

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從立約之主學為父之道

Moses in the Bible - Lawgiver and Covenant Mediator今天世界的價值觀離神設立的標準越來越遠。人們所追求的風潮是個人的自由、與自我需要的滿足。根本不在乎真理的存在,也不想順服於至高神的標準之下。在這樣的風氣下,父親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漸沒落,成為無足輕重。甚至將其父親的權柄視為威權的代表,欲除之而後快。面對此種潮流,教會當今還需要重視父親在家中的角色嗎?答案不在潮流的趨勢,而是在聖經中的教訓。聖經從創世記開始就看重家庭的價值,家庭是神所設立的,是神賜福的單位,是神所呼召、拯救的對象。神被稱為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祂就是揀選一個家族,讓他們傳承與神所立的約,並藉著這家族,將神拯救世人的計劃帶進普世萬民當中。今日的教會正是繼承神揀選亞伯拉罕,傳承拯救之恩的群體。我們當回到聖經當中尋找神設立家庭的旨意,按著祂的心意在家庭中實現出來。在今日父親節的時機,我將以四段經文來探討神呼召、拯救屬祂百姓的作為,讓我們身為父親的,從其中學習如何在家庭中,將屬靈的福分傳承到下一代。
主動引導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2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3亞伯蘭俯伏在地, 神又對他說,4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5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6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8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9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創17:1-9)

在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向亞伯拉罕顯現,主動告知要與他立永恆之約。伴隨著約,當然也對他有所期待,但是他能否作完全人不是約成立的條件。這約是亞伯拉罕還達不到神標準之時,神就已經定意要立下,是神主動尋找屬祂的人,要完成神定下的計劃。亞伯拉罕之約是神首次呼召一個人進入祂的約中,歸屬於祂,並應許他四樣福分:後裔、國度、土地、賜福他的後代,並藉著他的後裔賜福普世萬民。這是神向人施恩的主動作為,在此之前,人尚不認識神的拯救計劃。也不知道如何以信心仰賴神的應許,進入神與人所立的約當中。

首先我們想知道,神與人立的約是什麼?神與人所立的「盟約」與世人所認知的「契約」不同,契約是為了維護立約人的利益,定下雙方的責任、與義務,如果一方毀約,整個約便廢棄,另一方不需要繼續守約。然而神所立的盟約不是這種隨興而變化的關係,而是一個持久而穩定的關係。祂主動尋找亞伯拉罕,呼召亞伯拉罕進入這個約中,應許將要賜下的福分,在亞伯拉罕沉睡之時,神單方走過剖開的牲畜,執行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儀式。即使亞伯拉罕一生中幾度失信,神仍然信守祂的約定不變。這約甚至延續到亞伯拉罕的子孫,永遠堅定不移。因為神是那位守約、施慈愛的神,祂所立定的約,必然信守到底。

我們身為一家之主的男人,在帶領全家的位置上,與兒女也應該有盟約的關係。從神立約的榜樣,我們可以學習如何建立與兒女的關係。我們對兒女的愛不是條件式的,如同「你如果順服我,我就愛你;如果悖逆我,我們就不認你為我的兒女。」而是主動施恩的愛,當我們還蒙昧無知的時候,神就主動尋找我們。按照我們的本性,不會主動尋求神的面。神不撇棄我們,費盡心思尋找我們這群迷失的羊,挽回我們投入祂的懷抱。從此我們知道,父母對子女也當是主動施恩、引導的愛。子女會愚頑,父母卻不該失望,乃要堅定地藉著勸誡、與引導,把他們挽回。

神對我們的愛是堅定不移的愛,我們也當如此對待自己的兒女,即使兒女可能會不聽話,可能反抗我們。然而,如同神無條件愛屬祂的子民、定意愛他們到底,我們也當以堅定的愛來對待自己的兒女,盡一切努力管教他們。在神與人立下盟約關係下,人有種極大的平安,知道自己是被神所愛,祂會引領我、管教我、並愛我到底。我們的兒女若在此種環境中成長,也同樣會有種對親密關係的信任感,敢去信任人,與他人建立互相依靠的關係。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是有個常見的語句,帶著堅定的承諾:「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神與祂子民立的約是永遠的約,絕不廢棄。即使人會改變,在神那一方,永不變卦。我們是否對自己的兒女能有這種承諾:「我是你的父親,永遠不會拋棄你,會愛你到底。不管你人生境遇如何,爸爸永遠在你背後挺你。即使你失敗了,回到爸爸面前,我會帶著你一同度過難關。」這就是我們從神那裡學到的,盟約的愛、堅貞不移的愛。雖然人是易變的,常常會不守信用。然而,如果沒有神與我們之間如此堅定的盟約關係,我們今生就再也不可能信任任何人,對婚姻中的配偶不敢信任,兒女對父母也是一樣。這是人犯罪後,被罪轄制,找不到可以信任的對象,以致落到這種悲哀的境況。神以盟約之愛來愛我們,讓我們以此學習建立與兒女的關係。這是人間最穩固的關係,讓我們把這種關係帶進家庭中。

不離不棄
「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 神,也是以撒的 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14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15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創28:13-15)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離開世界,神與他立的約還有效嗎?那是當然的。因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不只是對著他,同時也對著他的後裔,是永世之約。亞伯拉罕雖然去世,神向以撒堅定盟約:「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2:3-4)這應許不停留在亞伯拉罕這一代,還臨到了他的兒子。不單如此,並且在以撒老邁,這應許再臨到了亞伯拉罕的孫子。神向以撒蒙應許的後裔雅各再度堅定盟約,也就是上面列出的創世記28章13-15的經文。那時雅各雖然因著欺騙得到福分,卻被哥哥以掃恨惡,離家逃走,在伯特利神向祂顯現,重新堅定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要賜他:後裔、國度、土地、福分。這福分如今同樣應許給雅各。這些話對雅各來說聽起來真是有點諷刺,那麼美好的應許,如今卻一點也享受不到。

此時他對神的信心其實並不穩固,你看向神開出的條件,「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喫,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28:20-22)這多麼像民間信仰拜菩薩的祈求啊,「如果神明讓我得了什麽好處,我就以奉上供品來回報。」此刻雅各對神的愛是有條件的,他所關切的是身體的飽足溫暖、身家性命的安全、有棲身之地、有安身立命的活可以幹。神不因他的信心不足,就撇棄了他。神看重祂與亞伯拉罕立的約,既然雅各是繼承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分,神對雅各就信守這個約。憑雅各的本身的德行、行為,不配領受神給他的賜福,不值得神保護他。然而,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即使在他最落魄的時刻,仍然與他同在。神的同在就是守約最寶貴的行動。無論何時何地,我們只要知道神沒有離開我們,我們心中就有安全感,不至擔心受怕、懷疑動搖。

我們身為一家支柱的父親,對家庭的責任也是如此。常與我們的兒女同在,這是一個身為人父的基本責任。但是當今的世界要把男人的時間精力奪去,把他們從家庭中間拉出來,花在加班、應酬、出差、賺取更多金錢等事情上面。表面上是為了養家活口,事實上是爭取事業上飛黃騰達的野心作祟。賺錢永遠不嫌夠。家庭是最容易被拋在一邊、兒女是最容易被忽視的。有一則故事很生動地描述了這種為了財富犧牲家庭的現象。一個美國孩子問父親一小時可以賺多少美元,父親告訴他是二十美元,孩子開口向父親借了十元。爸爸很爽快地給了,問他要幹什麽?他一聲不響地從自己辛苦積蓄下來的零用錢十元,與借來的錢合在一起拿給父親,說:「爸,我現在有二十元了,我可以向你買一小時的時間嗎?明天請你早一點回家,我想和你一起吃晚餐。」原來這個爸爸為了多賺一點錢,一年沒有幾天回家與小孩一起吃晚飯。兒子已經盼到幾乎絕望,爸爸這麼愛錢,乾脆用錢來換他的時間吧!聽到這故事你有什麽感觸,真是可悲可嘆。父親陪伴兒女這是一天經地義之事,如今卻要讓兒女用錢來換。身為父親如果作到這個地步,也真是失職了。然而,今日這種競爭激烈的世界,有多少父親能有這種體認,寧可少賺一點,多陪陪自己的小孩?有的父親雖然沒有加班,按時回家吃飯;然而,心卻不在小孩身上,與小孩一天下來,話說不到幾句,眼睛盯著電視、電腦、手機,心裡全想著娛樂、社交、遊戲、股票。這樣的父親非常可憐,等他小孩長大了,他會完全忘記自己小孩是怎麼長大的。因為他在小孩最需要他的時候,缺席了。他失去的是與小孩一同成長的最寶貴時光。

有一首歌描述神對我們的愛,說得非常好:「你的愛總是不離不棄、憐憫如江河湧流。」我們對自己的兒女是否有這種常與他們同在、對他們不離不棄的愛?我們當從神的身上學習,神對祂的子民就是經常在他們身邊、肯定與他們的盟約。甚至以色列民離開迦南地主在埃及四百年後,神對亞伯拉罕之約仍然啊沒有改變。在申命記中描述以色列民要進入迦南地前,神再度應許他們:「耶和華你 神原是有憐憫的 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申4:31)神沒有忘記祂向亞伯拉罕許下的承諾,神的應許永不改變。我們對於自己的兒女當有同樣的應許,要花時間與他們同在,在他們身邊教導他們為人處世之道、給他們安全感、讓他們知道父親是個穩固的山,即使外邊有狂風巨浪,父親仍然會保護他們到底。這就是神教導我們的為父之道。神如此愛我們,對我們不離不棄,我們對兒女當同樣抱著不離不棄的愛,讓他們在父親穩固的保護之下成長。

殷殷期盼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5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6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19:4-6)
當以色列民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之後,神未曾忘記對屬祂的子民的應許,神對他們的拯救是堅定不移的,即使時代變遷都不改變。神同時對這群百姓有著深遠的期望,期待他們能順服神的帶領,在神拯救萬民的計劃中,忠心事奉祂。神先告訴他們祂對他們的保護看顧,視他們為自己的產業,把他們保抱懷揣,如老鷹保護雛鷹,將他們背在翅膀上,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的追兵,逃離滅亡的命運。正如申命記所描述的:「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產業、本是雅各。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申32:9-11)此處描述的是神對他們的拯救的堅定心意。

神不單拯救屬祂的子民,並對他們有殷殷的期待,就是盼望他們被造就成一群忠心服事的僕人。第五到六節是個條件句,當條件滿足,就會有後面的結果。條件是「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期待他們能得到的結果就是「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與申命記中說的屬神的產業相呼應,神的子民就是祂的產業。第六節仍然是條件句的結果,就是「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段經文顯示西乃之約是有條件之約。當他們願意順服神的誡命,才能成為服事神的僕人這地位。與亞伯拉罕之約對比看來,亞伯拉罕之約是無條件的救恩,凡靠著信心願意進入約中的,就白白領受這恩典。西乃之約所看重的是事奉的忠誠,只有順從神的誡命,忠心事奉祂的人,才能在神的拯救計劃中成為僕人,成為萬民的祭司。祭司就是神與百姓之間的中保,是領受神的託付,帶領百姓歸向神的使者。既然如此,他自己就必須先與世俗分別出來,才能成為眾民的表率。神期許以色列民在當時成為祭司的國度,如今這職分交付給基督徒。我們都要成為帶領萬民歸向神的中保。

神對屬祂的子民殷殷訓誨,不是放任他們隨意而行,而是對著他們有深切期望,從當中我們我們可以學習父親對待兒女之道。我們也當視兒女為天父託付我們的產業,如鷹保護小鷹帶領他們脫離危險。父親對兒女的看顧,不單是提供身體的需要,保護他的安全而已,同時還要引導他們前面的道路。兒女幼小時不能明白善惡,容易被罪惡引誘,身為人父自當依照聖經的原則,引導兒女走上正路。我反省自己成長的過程,人生方向的決定、配偶的選擇、將來家庭的風氣的塑造,與我父親從小對我潛移默化的的教導有很深的關係。如果家是一條船,父親是家中的船長,在狂風暴雨中,穩穩地操縱這家庭的方向。神怎麼帶領以色列民,經歷四十年曠野的旅程,身為父親的也同樣領受神的使命,帶領兒女度過成長過程的風暴,讓他們的人生走上正確的方向。尤其在社會風氣敗壞的當今之世,危險與誘惑想要吞吃我們的兒女,身為父親的責任重大,當義無反顧地站在第一線保護他們。

恩威並施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7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這段經文是神在西乃山向摩西啟示的神的屬性。與此類似的經文出現在首次頒布十誡時,在第二誡之後就說了:「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在申命記以色列民要進迦南之前,神又再度重申十誡,這句話又提了一次。可見神公義、慈愛的屬性,與神的獨一性是緊密連在一起的。祂是忌邪的神,禁止祂的百姓向偶像崇拜;祂是慈愛的神,願意憐憫悔改的人;同時,祂也是公義的神,必要向悖逆剛硬的人追討罪孽。

今天的社會追求個人自由,不喜歡被道德規範限制。因此,只喜歡神慈愛的屬性,對神公義聖潔的屬性就避而不談。因為社會崇尚多元與容忍,對於神的獨一性所持的態度也是也存而不論。這不是認識神、敬拜神正確的做法,而是以自己的喜好重新塑造神的屬性,不應當如此。聖經中神三番四次向祂的子民啟示祂的屬性,是全面的,是永恆不變的。不能因為人的喜好,將神的屬性隱藏起來。在今日偏離神心意的社會,這點尤其重要。

我們今日按照神的心意養育兒女,就是要向子女彰顯出神公義、慈愛的屬性。神公義的屬性在於對罪惡的恨惡與審判,我們屬神的人也當效法神的性情,不要與罪惡同流合污。然而,我們雖然知道神恨惡罪惡,我們自己卻也難免跌倒掉進罪惡中,我們怎麼面對這個這個事實?就是抓住神的慈愛憐憫的屬性,當我們願意認罪悔改,神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免去對我們的刑罰。這就是「因信稱義」的道理,憑藉著信心親近神,承認自己得罪神的地方,求神赦免,在神的眼中我們的罪就得以洗淨,被接納成為屬祂的人。這聖潔是神賜下的身份,是歸神為聖。神沒有以道德上的聖潔為條件,而是要我們在信心上表明自己的悔改,祂就接納我們成為屬祂的子民。這就是神慈愛、憐憫屬性的彰顯。公義與慈愛兩種屬性連於一身,恩威並施,這正是我們能從神學習為父的榜樣。

父親對子女也應當恩威並施。從公義角度來看,家中對錯的標準需要父親出來教導,聖經中告訴我們什麽是神喜悅的事,什麽是神以為惡的事,這就是我們當教導兒女的,沒有妥協餘地。我們不要先就把這神所立下的公義標準先動搖了,變成今日世界的道德標準相對化,認為世上沒有絕對標準,你以為對就是對。那人還需要認罪悔改嗎,還需要神的拯救嗎?身為父親,在家中的責任就是按照聖經,教導兒女行事為人的標準。

我有個弟兄,他家五個孩子,妻子留在家中親自教導兒女課業。所有的功課都可以妻子自己教,只有一門課非先生教不可,就是聖經。因為父親就是領受神託付,帶領兒女認識神的主要角色。正如申命記中說:「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6:4-7)這是以色列人從小就要背誦的經文,教導的責任就是父親。如果我們的小孩離開神、不信主、不聚會,是身為父親的沒有盡到該盡的責任。父親是一家之主,是帶領一家屬靈方向的頭,就當身先士卒帶頭做榜樣,擔起教養兒女成敗的責任。父親當按照神的心意,出來教導兒女神的公義標準。

神的另一屬性是慈愛,我們當了解人陷在罪中無法自拔的苦情,我們的兒女也有與我們一樣被罪所困的難處。不能只用一套定罪的律法,讓兒女知罪,卻不給他們回頭之路。此時他們所需要的就是恩典,就是留給他們一條悔改得赦罪之路。神就是如此地恩待我們,沒有按照我們犯的罪懲罰我們,反倒為我們預備了贖罪祭,給我們一條回頭之路。身為父親的也是如此,當兒女知道錯誤了,不要一味嚴加懲罰、不給他們留餘地。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的。神既然施恩給我們,我們也當照樣以恩典對待我們的兒女。當他們罪錯事情的時候,為他們留一條回頭之路。就像浪子回頭的父親,當兒子後悔回家之後,他急忙跑去他面前,抱著他,給他安慰。在今天這個險惡的社會,我們的兒女很可能會受到引誘而走錯路,不要忘記神怎麼對我們,我們也要用同樣的方法對待我們的兒女。

公義與慈愛是神的兩種屬性,我們都曾從神那裡領受,神以公義、慈愛對待我們。我們對兒女的教養也是一樣,不偏不倚、恩威並施。不能只重視公義,而當一個不講情面的嚴厲父親,忘記了兒女也需要父母憐憫他們的軟弱。也不能只講慈愛,而失去了原則,如此就流於放任,讓兒女被縱容而慣壞了。

結論
在每年父親節的時候,身為父親的我們,當慎重反省自己在家庭中的身份。這個社會逐漸偏離傳統家庭的價值,越來越不重視家庭中父親的角色。基督徒身處這個時代,就當力挽狂瀾,更加重視塑造合於聖經的家庭價值。我們當思想怎麼按照神的心意教養我們的兒女。聖經中充滿了神屬性的描述,這些都是我們可以效法的榜樣,因為神願意我們活出祂的性情來。神以主動立約的方式來帶領以色列民,我們也是願意以主動、堅定的愛來對待我們的兒女。神信守祂對神子民的盟約,不離不棄,我們對自己的兒女也是如此,必須常在他們身邊,與他們同在,伴著他們同行。神對以色列民殷殷期望,有目的地引導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我們對兒女也是一樣,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有目標的帶領他們走上正路。最後,神對我們既有公義、又有恩典憐憫。我們對待兒女也是一樣,恩威並施,公義的原則不能放棄、卻也留給兒女悔改、蒙赦免的機會。這就是我們今日的父親,可以從聖經中神的作為,學習教養兒女的榜樣。求主給我們力量、賜我們勇氣、擔起帶領全家的責任。

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盡心、盡性、盡力愛神

Tefillah Tuesday: Movement of Shema | Ansche Chesed
申命記六章4-5節是以色列人最中心的禱告:「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4-5)稱為Shema 。這句話也在十誡中的第一誡顯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在討論舊約在新約時代的適用性時,出現很多爭議。其中之一就是:律法還有效嗎?從這段經文被主耶穌教導最大的誡命時引用,就知道至少這段是有效的。律法在兩約的連續性,不在於把律法當作外在規條去守。而在律法的內化,也就是將律法刻在心版上。這也是主耶穌對律法的態度,一點一畫也不廢去,都要成全。這是正面肯定的態度。所指的律法就是其中永恆不變的聖潔公義原則。成全的意思不單指,主耶穌在十字架成就救恩,律法不能再定我們的罪而已,而是律法真的被刻在人心版上,人的心願意心悅誠服地行出來。

新約時代如何看待律法?教會界有許多從保羅書信中對律法的負面態度,如:「不在律法以下。」認為律法與舊約一起過時了。然而申命記中的教訓對新約信徒是否還有效?在什麼意義上有效?關係到我們今天如何傳講申命記。是把它當成歷史事件學鑑戒,還是從其中找到對今日仍然需要遵行的命令?

首先,對於律法態度是正面還是反面?當以主耶穌、以及使徒的教導為準。主耶穌很清楚教導我們遵從誡命,而且祂自己來就是成全律法的,態度是正面的,雅各「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各4:11)、約翰「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一2:4)也是如此。保羅就有點爭議,基本上他是肯定律法是聖潔的、是需要被堅固的,但是他不要我們被律法轄制。從這點看,可見律法能轄制人,是指律法外在約束的儀文而言。意思是:「照著做就得神喜悅,不照著做就被定罪。」按照這個角度說,我們不在律法之下,這是可接受的。

律法中是否有永恆不變的宗旨?關係到我們是否從正面來看待律法。如果沒有永恆不變的原則,我們今天就當拒絕再去教導它,不當去遵行它。而是拿另一套新約的教訓來取代它,有人提出「基督的律法」取代「舊約的律法」,以為神在出埃及記、申命記中頒布的律法,本來就是要暫時看管人,讓人守不住,知道自己有罪,促使他們來尋求救恩。這本身沒錯,但如果律法的目的僅止於此,對律法的態度就太過於負面。

另一種看法是認為律法本身也包含著神聖潔公義要求的啟示,讓人明白神的屬性,讓人追求效法神的標準。這是關乎神頒布律法的目的。我們知道律法本身不是實現神拯救計劃至終的方法,需要被基督成全。既然基督是成全律法,就是把神起初頒布律法的目的給實現了。既然如此,神起初頒布律法必有其目的。這目的是不會被取代而廢棄的。而是當在基督裡被實現的。從基督在馬太福音5:17-19節的教訓。還有基督受試探時回答魔鬼的三句話,全是出於申命記: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6:13);「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6:16);「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8:3)。可以看出耶穌成全律法的態度是,實現宗旨的意思,而非取代。

所以可以得到一個小結:基督徒不在律法下,是指不受律法外在製度、儀文的約束。然而,神定下律法的宗旨是舊約、新約一貫的,是我們當教導、當勉勵去遵行的。遵行的作法就是按照主耶穌所教導我們的方式去做。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