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節最讓人感嘆的事就是沒人重視。我問我的女兒,父親節要送我什麽禮物?意思是提醒她一下。她的回答是「不知道」。不能怪人,身為父親的自己沒盡到關心的責任,兒女常常是母親在照顧、在教導。父親給兒女的印象就好似,忙自己的事業、專心於自己的興趣。沒有時間分給兒女。他們的感受有幾分事實,我們自己造成他們有這種印象,不能怪他們與我們不親。而是給了我們該檢討的警訊。在父親節的時刻,讓我們看一看申命記中摩西對以色列人一家之主的教訓。
順命與得福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2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3以色列阿,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應許你的。」(申6:1-3)
本段經文是承接第五章,神吩咐摩西將百姓召集起來,重新向他們宣告世西乃山頒布的十誡。第六章開始的「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就是指前面所宣告的內容。十誡是所有誡命總括的綱要,主耶穌曾經把整個誡命歸納為兩條最大的誡命,「愛神、愛人」,兩者彼此相合。綱要彰顯出內容的精義,其要旨完全合一。我們不會拿著綱要去否定其代表的內容,而是讓綱要彰顯出內容的的精髓。
第一到第三節經文中有四個「使」或「好叫」,這連接詞把第一節前半,吩咐摩西教訓神的誡命,與其結果連在一起。神命令摩西教導以色列民祂的誡命,期待會得到以下的結果。
(1)「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摩西從神所領受的使命,就是帶領百姓離開埃及,經歷種種困難考驗,最終要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他不能只想到進去迦南地一切就太平了,他的責任就卸下了。他深知人心充滿了罪性,極易悖逆神。必須清楚地將神的誡命向百姓傳達,讓他們知道神的心意如何,並願意謹守遵行。這就是神頒布誡命的目的。
(2)「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不單教導現存的一代進迦南的百姓,還要他們向子子孫孫傳遞下去,要他們同樣去遵行。讓他們對神存著敬畏的心。誡命讓人認識神是個公義聖潔的神,讓人不要輕慢神,對他生出敬畏之心。敬畏不是膽小怯懦、畏畏縮縮、不敢親近神。而是讓人按照神當有的聖潔屬性來面對神,親近而不輕慢、愛慕並尊敬。神對我們的愛是堅韌的愛,不是縱容的溺愛。我們必須知道神的屬性,不要以輕忽隨便的態度對祂。
(3)「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這句話與第五章結尾33節一致,同樣指出神吩咐遵行誡命的結果是「使你們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福分是神給祂子民的應許,其內容是在神應許的地上,安居樂業、存活長久。我們不要把神賜的福,當作物質豐富、今生的享受,那是錯誤理解。神賜福的目的是讓神的子民,在他們生命中顯出神同在的見證,榮耀祂的名。以色列百姓在迦南地所蒙的福,就是面對強敵征戰得勝,得迦南地為業。成就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約。我們在今日所蒙的福也是一樣,必然是在地上活出神同在的見證、顯出神的榮耀。
(4)「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第四點延伸了第三點,蒙福的應許除了得以存活、日子長久之外,還加上了賜下美好的產業,就是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並在其中安居樂業,繁衍後代子孫。承受地土,繁衍成大國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如今神沒有忘記與亞伯拉罕立的約,經歷了四百多年的變化,神仍然要向亞伯拉罕的子孫實現。神是信實守約的神,祂一旦立約,絕不失信。保護神子民進迦南,並保護他們在其中繁衍眾多,就是神對以色列民應許實現的第一步。亞伯拉罕之約還會更進一步實現。最終實現在耶穌基督身上。
當我們讀到這段經文時,首先要明白神對祂子民的心意。是持續不變、必要實現的。雖然人會變,神仍然保護那些對祂忠心的子民,最終會按照祂所應許的內容,完全實現。我們如今也是神的子民,活在其應許中,是否有信心相信神旨意必要成就,對神所應許的內容有確切的盼望?
如果我們要將這原則應用在家庭中,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首先就要成為一家屬靈的帶領人,如摩西帶領以色列民一樣。我們是不是從神那裡領受神的吩咐,將神的話語教導神賜在我們權柄下的家人。是否有堅定的信念,神對祂子民的應許,如今對我們也是有效的。亞伯拉罕之約應驗在我們今日這群進入神子民行列的基督徒身上。我們在世上會蒙神賜福,將來也要承受天上的基業。身為一家的屬靈領導者,承受神所分派的使命,我們必須有這樣的信心。就像亞伯拉罕一樣,不單自己成為神與子民所立聖約的承繼者,並且傳承給後代子孫。
呼籲神子民全心愛神
「4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申6:4-5)
申命記中記載了許多摩西對以色列民的呼籲。本段經文4到9節是虔誠的以色列民最常使用的三段禱告文之一,每天都要誦讀。也可以說是以色列人心中最大的誡命。以色列是神所揀選的子民,摩西用呼格「以色列阿」來呼喚他們,表示摩西與他們間親切的關係。摩西向他們發出「以色列阿,你要聽」,這句話有命令語氣,是喚起他們對神的專注。我們在與人說話時,一開始要抓住對方的注意力,會說:「弟兄,你聽我說!」是一樣的用法。
前面第三節就曾經出現這個呼喚,呼喚他們謹守遵行神的話。這裡再度要他們注意,要他們知道:「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耶和華這個字,以色列人非常熟悉也非常敬畏。到一個地步,都不敢去讀這個名字,而是用上主(Adonai)這個詞來代替。因為他們怕妄稱神的名,犯了十誡裡的第三誡。耶和華是我們的神,神這個字(elohim)是僅次於他們不敢發音的名字「耶和華」最常用的稱呼。
耶和華是我們的神,也就是那位主動來尋找他們,揀選他們、拯救他們的那一位神。四百多年前曾經與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立約,就是亞伯拉罕之約。這約被傳承到亞伯拉罕的子孫以撒、雅各,神常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以色列民使者一脈相傳而來的子孫,所以稱耶和華為我們的神,越發感受到神與他們密切的關係。
接著摩西命令他們聽從的內容為,上主是獨一的,和合本翻成「是獨一的主」。這是神所啟示的屬性。與十誡的第一誡一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申5:7)神從來沒有用任何理由來論證,獨一神最合理。祂就是直接宣告這真理。不單在此處提到神是獨一;出埃及記、申命記兩處十誡的經文中,提到單單敬拜神。還有申命記34章39節前半:「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 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以賽亞書44章8節後半:「除我以外、豈有真神麼、誠然沒有磐石、我不知道一個。」主耶穌曾經使用經上神是獨一的話,抵擋魔鬼的試探,絕不向魔鬼下拜。這獨一神的觀念,在普世其它宗教從未出現。除非它們是起源於亞伯拉罕信仰。後來的猶太教、回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淵源於亞伯拉罕,都從律法書中領受的獨一神觀念。可見神的啟示的真理,對我們後來的基督徒,能知道祂是獨一的神,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没有神親自向我們啟示祂是的獨一的神,誰能發明出獨一神的觀念。
縱觀歷史上各民族的原始宗教,幾乎都是按照萬物為形象,或是把人當神,造出神祗來膜拜。幾乎都是多神教,因為那不是神,而是人造的偶像。以色列周圍的迦南人,全部都是偶像林立的多神信仰。中國民間宗教,也是神佛滿天。在異教環繞之下,為何以色列民從摩西頒布誡命,直到如今,一直堅持一神信仰。神親自賜下話語臨到人,並賜下明文的啟示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否則,以色列歷史上,外邦風俗對他們發出重重引誘,把他們帶到敗亡的命運,都是從拜偶像開始。我們今天的基督徒,是否堅守獨一神的信念。還是讓取代神的事物進入我們生命中,引誘我們偏離神?我們活在這物質引誘充斥的花花世界。太多東西想要吸引我們偏離神。我們千萬不能能忘記聖經明確的啟示,神是獨一。無任何其它事物可以與神相比。
當我們知道神是獨一後,當如何對祂,我們與神有什麽關係。既然祂是獨一的神,我們對祂的愛也當是專一的。我們是祂造的、生命主權屬祂;我們是祂拯救的,祂賜救恩給我們,讓我們得到新生命。我們與神之間有深厚的關係。第7節說出我們對神當建立的關係:「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這句話是摩西對以色列民傳達神的誡命。我們會有個疑惑,難道愛還能被命令去做?順從命令去愛,還是真愛嗎?答案是當然是。我們把愛當成感覺,好像是人間的愛情一樣。有感覺就代表有愛。這不是我們與神之間愛的關係。我們對神的愛是表現在對神的敬畏,與順服上面。我們必須以立約的觀念來理解我們對神的愛。
古代立約的宗主國與附庸國雙方,會立下盟約,定下雙方需要盡的責任,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求附庸國對宗主國絕對地效忠。我們對神的愛就是表現在對神的忠心上。神與以色列民民之間如同父子的關係,父親憐憫保護兒子,兒子對父親敬畏愛戴。
我們愛神要到什麽程度?這裡講的「盡心、盡性、盡力」,意思就是全心全意,無所保留之意。「心」指的是人內在所有的一切,包括思想、感情。「盡心愛神」就是盡人心中所有的思想、感情,獻在神面前,歸屬於祂,為祂所用。「性」指的是靈魂或生命,「盡性」就是傾全身心交託給神,一切以祂為中心。「力」直接了當的意思就是力量,「盡力」與我們一般理解的一樣。這裡所要求的對神的愛,必須「盡心、盡性、盡力」,表示完完全全,毫無保留,委身於神,順服祂的命令,唯獨去榮耀祂的名。這樣的愛,要求好難啊!感情的愛多簡單、感覺來了、想愛就愛;沒感覺了,說停就停。沒有順服、沒有委身。神不要我們這種愛,祂要的是全心全意地,將自己交託給祂,是個順服祂旨意的愛。今日提到這種愛,我們很難理解,甚至理解了也不願去作。太多人把愛神想成,就是喜歡祂、對祂有感情。那真是離原來的意思差得很遠。
今日我們對神有這樣的愛嗎?一提到委身我們就退縮了。還要完全順從主命令?一聽到馬上嚇得退避三舍。這是神給我們最大的誡命。我們竟然把它想成,「愛還不簡單,就是心裡的感覺嘛,唱詩歌的時候我很感動,就是愛神啊!」這不是申命記要我們愛神的意思,我們嚴重地誤解了愛神的真義。這裡的愛,是降伏於神的旨意面前,完全順從祂命令。
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在兒女面前,首先要先做一個敬畏神的人。我們活在兒女的眼前,所言所行,無所遁形。我們在人前彬彬有禮,光鮮體面,實際的為人,兒女最清楚。我們如果不在他們成為一個全心愛神的榜樣。怎麼可能期待他們有一天能夠去全心愛神。身為父親的責任,不但是供應衣食所需,而是在兒女面前活出值得他們學習的榜樣。這是我們身為人父最重要的責任。盡了這點本分,以下講的教導兒女,才有可能進行。要不然當我們教訓子女過犯的時候,一句話就可以讓我們啞口無言;「不用講我,你還不是一樣?」想到真是於心有愧啊!聖經的教訓是極其寶貴的,神的話語堅定在天,既然神要我們盡心盡性盡力愛祂,不管多難,我們一定要順服地活出來,有虧欠的地方,神有足夠恩典。就怕將神的話當作天馬行空的虛話,我行我素。如果我們把聖經的教訓不當一回事,我們不可能得到神賜下的福分,反而得到的是管教。
殷勤傳遞神話語給兒女
「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7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8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申6:6-8)
摩西在這裡再次勉勵以色列民,重視他所吩咐的教訓。「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也就是前面所教訓的:要他們謹記神是獨一,全心全意愛神。這裡摩西又吩咐他們,要把這些話記在心上,原文直譯就是將這些命令放在心中。這裡不是要他們把這些命令熟記於心之意,而是全心順服這些話語。這是對以色列人每個人的命令。順服神的命令需要從個人內心作起,願意自身先成為一個順命之人。接著再將所領受的命令,教導自己的家人,讓他們也能一樣地順從神藉摩西啟示的誡命。
第七節就是將順服神的誡命,從個人擴大到家庭。所該有的行動就是:「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這是父親身為一家之主的責任,當然母親也應當按照這吩咐去做。
「殷勤教訓」原意是不斷磨練,使其鋒利之意。教訓神的話語也是一樣,需要將神的話經常研讀、思想、教導。如何教訓?摩西說:「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坐、行、躺、起,包括了生活中每個行動,也就不管是生活的任何層面,任何場合,都是我們談論神誡命的時刻。也就是把握住生活的每個時機,讓兒女知道神的話語,並勉勵他們去遵行。讓他們的心潛移默化地,被神的話語得著。從小就認識神的屬性、並以全身、心、靈去愛神。
歷史上曾有些對神誡命的誤解,以為舊約中要人守誡命就是按照律法主義的方式,去守外在規條。舊約中多次要求人把律法內化在心裡。讓它從外在的規條,內化成深入人的性情。要人從心裡順從誡命而活出來,就是神頒布律法的原本心意。早在舊約中神就要求以色列民如此。申命記前面說:「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申4:8-9)神的誡命是要在百姓心中謹守,不離開他們的。又在耶利米書應許新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耶31:33)又在以西結書提到新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7)這些對以色列民的教訓,在基督來臨時會實現,但是舊約時卻是對神子民的應許。代表神最終要成就的旨意,這也必然是與神要求祂的子民去追求的原本心意一致。不可能說神設立律法,就是要他們表面守守,心裡不遵行沒關係,那是誤解。人執行時出現錯誤,不能怪罪於神原本旨意就是要他們去做錯。
第二點突破傳統固陋的想法,就是傳統猶太人把神的誡命與話語,變成一群特殊階級的人士,如祭司、文士才有資格來解釋、傳講的專利行動。這裡的教導明顯要求每一個以色列民,在他人生的各種場合,就有責任去談論、教導他的兒女。讓神的誡命成為日常生活中,隨時在我們身邊引導我們的準則。把傳講誡命從特殊階級的專業,給平民化為每一個神的子民都當去行的責任。這讓身為神子民的我們責任重大,不但自己要去熟悉,還要正確理解,不要講錯了神的話。
不止談論神的誡命,摩西又吩咐他們:「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這是內心順服的外在表徵。猶太人的理解就是,按照字面理解,真把繡上經文的布條綁在手臂上;並把經文放在小盒子裡面,用繩子綁在額頭上。好像把它當成是外在儀式一樣。更重要的不是儀式化的做法,而是如同箴言的解釋:「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箴3:3)神的慈愛誠實如何繫在你頸項上、刻在心版上。不是去綁上慈愛誠實的布條,不是真的在心上刻出慈愛誠實的符號。那是更深入的意思,就是我要真的把神的慈愛誠實,在我的心裡內化、生根,成為我裡外一致,活出來的生活方式。
我們從這段經文能學到什麽?學猶太人綁經文布條?在街市上搖頭晃腦地誦讀經文。如果不是,我們要做得比他們更符合神的心意。不要嘲笑他們表面功夫,自己卻忽視神的命令,比他們做得更糟糕。連讀都不讀,教也不教。神的命令根本不在心裡內化、生根。反而拋棄在一邊,連內容是什麽都拋諸腦後。美其名曰不重形式,最後連實質都蕩然無存。今天教會走個人感受為中心這路線的人何其多,都是把聖經神的命令當成外在規條而拋棄掉。認為只要愛就好了。而這個愛又被誤解為感情的愛,「我很愛神啊!你看我常常一唱詩歌就很感動。」盡心、盡性、盡力愛神,不是僅僅是感情上的愛。更是全人順服在神面前。一個順從神的人,對神的誡命必然也是心存順服。這才是愛神的真義。愛人更是以愛神為基礎的。沒有愛神為基礎,後面愛人的誡命就成了人道主義的慈善事業了。
結論
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這段經文的教訓。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願意在家中成為神話語的傳遞者,讓兒女從小熟悉神的話,並從我們身上學習愛神的榜樣。讓神賜給我們的屬靈福分,能夠一代接著一代傳承下去。不要讓信仰只停留在我們自己這一代身上。而是讓後代子孫接續屬靈的棒子,並讓他們繼續代代相傳,讓後代子孫都是敬虔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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