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

[靈修筆記] 傳福音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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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1~15
在主後56年底,使徒保羅在旅行布道的途中寫下了羅馬書。這發生在他第三次旅行傳道的尾聲。當他攜帶外邦信徒供給的款項、親身回耶路撒冷之前,曾在哥林多停留了一段時間。當他想到了羅馬的信徒,雖然不曾見過他們,保羅的心中卻充滿了對他們的牧養的負擔。
在這封書信中,保羅清楚陳述福音的真義。神的義顯明在福音裏,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基督徒一生都要堅守信心,不單是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救主時的「得稱為義」、接下來還要繼續與主同行、在人生旅途中順服聖靈的帶領、日日與主相交、愈來愈像祂。這就是「成聖」過程,最終我們也都要與祂面對面、得神所賜的「榮耀」。

羅馬書是聖經中最有系統的一卷書。它清楚地將基督信仰中,有關因信稱義與憑信心過屬靈成聖生活的重要真理。羅馬書裏面寶貴的信息,對於歷代無數聖徒,均產生極大之靈命的影響與事奉的祝福。奧古斯丁、馬丁路德、約翰衛斯理、倪柝聲等人都明確地指出神使用羅馬書,奇妙地改變他們的生命。馬丁路德因為羅馬書因信稱義的信息,發覺當年羅馬天主教不合聖經的錯誤,因而導致偉大的宗教改革。

福音的使者
「福音的使徒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羅1:1)
1.基督的僕人:保羅介紹他自己的身份,頭銜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就是奴僕。奴隸的責任就要聽主人的話、沒有自主權。既然是主耶穌的僕人、凡事就要聽主的命令、順服他、效法祂、一直忠心到死。我們身為基督的門徒,也都該視自己為基督的僕人。

2.奉召為使徒:保羅蒙神呼召成爲受差遣的人。這是基督向他發出的選召。神會像他的僕人發出工作的呼召,呼叫我們聽從祂的話,因為祂要賜給我們恩典。他叫我們跟隨他、而得到這恩典。神並且呼召我們,定睛仰望祂。使徒的意思就是負有使命的人,上帝給他一個特別的使命,從廣義來講:每個基督徒都是基督的使者,我們都在這個世界上有使命,就是要榮耀見證上帝,狹義來講使徒是建立教會的,是耶穌在這個世界上,特別爲了福音工作揀選的人。狹義的使徒今天已經不再有了。所以今天我們通常不再稱呼基督徒為使徒。

3.特派傳神的福音:使徒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傳揚基督的福音,建立基督的身體。傳福音就是使徒一生最重要的工作。福音是出於神,藉著神,並歸於神的。是因神的愛而發出,臨到世上的人。神拯救的工作出乎人的意料,它是按神的旨意的安排,將神的恩施在罪人身上,因神的大能,罪人得拯救,使得救恩得以成全,使神的義得著彰顯。讓我們這些蒙恩接受福音的人,從心中對神發出感嘆。

福音的内容
「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羅1:2~5)

1.先知所應許:福音並不是神突然起意而有的,乃是神在永恆裏就已經定下旨意,並在舊約時代,藉著眾先知向給我們發出預言。從亞當墮落,神就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魔鬼的頭。這就是神對墮落的人類的憐憫。神又揀選亞伯拉罕,讓他的後裔成為大國,使萬民都因他的後裔得福。接著神又讓先知將彌賽亞的應許賜給人。讓人憑著信靠彌賽亞,就可以從罪中得救。神既應許救贖,就以祂的信實保證必促成其事。我們這群蒙神揀選的人,就是在他拯救的計劃中。既然神定意要拯救我們,神拯救萬民的計劃就必然要成就。我們這群蒙恩的人,都在神拯救的計劃中。知道了神永恒的救贖大愛,我們只能降伏在神的面前,一切憑我們自己的努力,都無法與神所付出的大愛相比。神所付出的,就是他的愛子耶穌基督。

2.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v2):保羅稱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也就是說:他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保羅又稱他為「我主」,重在說到祂的地位,是在萬有之上,為一切屬祂之人所敬奉;他的名為「耶穌」,意思是神要拯救他的子民。保羅稱耶穌的名,重點在說到祂為人的身分,道成肉身,降卑取了奴僕形像;「基督」就是彌賽亞,也就是神所揀選的受膏者。是說到祂的事工與職分,為神所膏立、奉神差遣來、遵行神旨、作成祂的工的「彌賽亞」。
3.從大衛後裔生的(v3):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但是他卻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他具有人的血肉之軀。因此有資格站在人的地位上,代替我們接受神的審判,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他被生在大衛的家中,這應驗了神向大衛的應許,「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 13 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7:12-13) 只有大衛後裔才有資格繼承大衛的寶座作王,耶穌基督就是大衛的後裔,他要在屬神的子民中間作王掌權,直到永遠。

4. 從死裡復活(v4):基督不但具有人性,而且具有神性。他以無罪之身為人贖罪。神以大能使祂能從死裏復活(弗一20),這不是神學的教條,而是歷史的事實,我們也都是因著耶穌的贖罪而得救的。論到耶穌的身份,不是因他的復活才成爲神的兒子。他本來就是神的兒子,只是藉著復活,勝過死亡,向人顯明祂乃是神的兒子。

5.叫萬國信服真道(v5):信徒得救,是因領受了神白白的恩典;信徒奉召將「主的名」傳開,使萬國尊主的名為聖,並歸入主的名下。我們今天的信徒都是因著福音,信服真道。因此進入神的國度。這福音從基督賜下大使命開始,一直到今天傳到我們的身上。我們每一位得救的信徒,都同樣領受這個傳福音的大使命。我們不是白白領受救恩、卻不心存感恩。更不能徒然享受恩典、卻不願報恩。恩典是叫我們生命得改變,更是為了叫我們成為一個為主而活的人。

保羅領受福音的使命,為了萬國信從福音而禱告,我們這群領受福音好處的人,理當效法保羅,成為傳揚福音的使者。這是主耶穌的命令。也是我們一生努力的目標。

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

[轉貼] 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向何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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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者》編者按:本刊2008年4月號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于建嶸教授的《基督教的發展與中國社會穩定——與兩位“基督教家庭教會”培訓師的對話》後,引 起社會各界特別是宗教界的廣泛關注。近幾個月,全國各地的家庭教會人士與于建嶸教授就相關問題開展了進一步的探討,本刊摘要整理如下,供讀者參考。
內容提要:
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經歷了地下傳教、團隊式家庭教會、獨立地方教會等三個發展階段。目前,相對封閉的、金字塔式結構的家庭教會已經不是主流,更加開放、彼此平等獨立的家庭教會正在成為主流。

由於家庭教會的法律地位不明確,影響了政府對家庭教會的管理及家庭教會的存在和發展,已成為了社會穩定的重要隱患。

基督教家庭教會的發展方向是公開合法化。承認家庭教會的合法存在,首先需要實事求是的態度,同時還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和穩健的治理技術。

一、家庭教會發展狀況

于建嶸:通過對中國基督教特別是家庭教會近一年的調查,我得出了一個初步結論,就是近三十年來,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的發展速度和規模遠遠超過了“ 三自教會” ,已經成為中國基督教非常重要的組織部分。這讓我們這些研究者有些困惑。我們都知道,家庭教會是從與“三自教會”相區分的“地下教會”發展而來的,它從一 開始就以“非法”的面目出現,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卻發展成如此大的規模,人數超過了“三自教會”數倍。作為家庭教會中有影響的人員,你們如何認識家庭教會 的這一發展過程?

沈和林(江蘇家庭教會培訓師):對於這個問題,我曾和安徽、河南等地的一些家庭教會的領袖有所交流。根據我了解的情況,河南、安徽為代表的家庭教會,尤其是團隊型教會,1949年後大體上有如下幾個發展階段。

首先是地下傳教階段。 1950年,中國基督教界開展了宗教“自治、自養、自傳”的三自愛國運動,成立了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由於觀念上過於強調教會的政治功能,逐漸 被官方所主導。但從一開始,就有一些基督徒不認可“三自運動”的一些理念。特別是在大躍進後期,農村出現了“三自教會”之外的地下傳教活動。對當時的情 況,基督教內有“三個半省”的說法,三個省是指安徽、河南和山東,半個即浙江的溫州。當時在安徽省的西部、河南的南陽地區、山東的某些落後地區及浙江的溫 州地區有許多“三自教會”之外的傳道人進行著各種傳福音活動並建立了一些地下的教會組織。在文革後期,基層政府開始逼迫,由此導致這些教會解散,特別是南 陽地區和阜陽地區,傳道人開始四處逃跑。但直到這時還沒有“家庭教會”一說,所有傳道人都處於秘密地下狀態。

文革結束後,“三自教會”開始恢復活動。 1979年鄧小平訪美,當時的美國總統卡特本人是南浸會教會的執事,由於中美關係的改善,美國背景的海外資金、書籍、資料、聖經大量進入,相對於“三自教 會”之外出現了家庭教會。在八十年代初,由於“三自”內部歷來的種種矛盾和衝突,主要是信仰立場的區別、內部的權力之爭和政府的強勢干預,導致一部分“三 自教會”進入家庭教會體系。到八十年代,在海外的支持下,尤其是趙天恩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還有香港包德寧的工作,等等,使海外教會和家庭教會有了更多的接 觸和聯繫,團隊式家庭教會正式形成。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城市化進程加速,面臨世俗化、城市化的社會轉型所帶來的強大挑戰,教會一時無法適應,出現混亂。到九十年代中期,隨著團隊體系 達到鼎盛,其內部問題也逐步暴露:一是教會體制問題,如家長制、個人崇拜等等;二是教義問題,各種異端、邪教紛紛出現;三是政府加大打擊力度,導致教會的 對抗性大大增強。據說,2003年前後,海外的對華福音宣教人士經過協商,達成一個決定。從此之後,海外教會對國內家庭教會的資金支持開始逐步減少,以此 使團隊的控制力開始減弱,推動團隊教會獨立化和轉型為地方型教會,地方教會意識開始興起。

張大軍(北京某家庭教會成員):事實上,在文革結束後中國“三自教會”的發展對福音的傳播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從我們家庭教會信徒的角度來 看,“三自教會”在中國現有體制下運作,也有一些讓人遺憾的地方。當然這不僅僅是教會自身的問題。因此,那些想自由敬拜上帝的信徒就開始利用家庭教會這種 早期基督徒的聚會形式。不只是現在,早在毛澤東時代“三自教會”被納入政府管理體制以後,中國很多信徒就開始以家庭聚會的方式來開展他們的信仰活動。可以 說,這些信徒已經為以後家庭教會的復興打下了基礎,埋下了伏筆,樹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和示範。在中國開始改革開放後,信教群體開始迅速增長,這些信徒建立 了各種形式家庭教會組織,比如在河南南陽。一般而言,家庭教會的信徒對福音有一種強烈的使命感,傳福音的動力就很強,所以家庭教會的發展就很快。相比而 言,“三自教會”傳福音的動力就不是那麼強。這就使得家庭教會的發展速度遠遠超過了“三自教會”。

殷星(廣東某家庭教會成員):中國家庭教會與“三自教會”的分野,從社會學的角度而言,與特定的歷史條件和意識形態有關,從聖經的角度而言,主要 是關係到教義中教會與世俗政權關係的應用的理解和詮釋之差別。從基督教發展的歷史看,這並非很奇怪的事,譬如,十六、十七世紀英國改教運動時,清教徒與天 主教、國教聖公會之間,因為對教義及儀式的認識理解不同,造成了巨大的差別,這裡面也有政治及經濟利益的牽扯。當然,應該清醒地記得“三自”與“三自教會 ”並不是一回事。我們也不必過分誇大“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的區別,因為他們都是神祝福神州大地的工具。這30年家庭教會發展過程中,他們與“三自教會” 的關係其實更多的是手足之間的肢體關係。

于建嶸;按照你們的說法,家庭教會大體經過了以地下教會、團隊式家庭教會、新興地方教會為主要標誌的三個發展階段。這個過程中,政府的社會政策失 誤、宗教政策調整、海外支持、“三自教會”的努力和與家庭教會的衝突等因素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這是總體判斷。但是,具體到一個地區,情況也許會有些差 異。我這次在陝西、河南、安徽、湖南、廣東、山東和浙江等地進行家庭教會調查時,就感到中原等內地農村地區和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在教會發展狀況上存在某些區 別。這些差異和區別對家庭教會的發展應該是有影響的。因此,具體研究各地的社會傳統和信仰形式存在的差異,對於我們理解家庭教會的發展是有意義的。你們認 為,地域、文化和經濟的差異與宗教的發展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呢?

殷星:近些年來,家庭教會在商界職業界、城市知識群體、大學生及市民中有較大的發展。我所在的教會成員主要是在校大學生和剛步入社會的年輕的大學 畢業生,當然,也有家庭主婦和退休老人。在過去的30多年中,面對同樣甚至是更為不利的的外部條件,基督信仰能取得比其他宗教更快、更廣泛、更持續的發展 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基督教的內在價值、倫理等本質性因素。這個因素就是馬克斯·韋伯所言的新教倫理。根據我的理解,新教倫理有助於催生發達的市場經濟, 經濟高度發達,物質生活大副提高,又反過來產生對靈魂終極歸宿的深切關懷,也要求一種超越性的倫理價值作為經濟社會的支撐。雖然儒家道教及其他某些拜偶像 的宗教等人為的道德哲學都有它的道理,許多地方都有其正確性,但畢竟不是來自超自然的具有永恆和終極意義的啟示。即使不考慮那些超自然的、超驗的價值和啟 示,對於現代文明和經濟社會中所需或追求的思想及經濟自由、人格尊嚴平等與公民法治憲政,基督新教倫理顯然具有整全意義上的內核超越性,能提供更具兼容性 的精神源泉。但是,我們得承認,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經濟狀況,對於新教倫理的理解和接受也是不一樣的。根據我的了解,在浙江,家庭教會在商界和職業界的發展 明顯好於在廣東的發展,這似乎與那裡的民營企業高度活躍及深厚的人文底蘊有關。雖然珠三角的經濟也很發達,但這裡的本地人,對關係到靈魂得救方面的事,似 乎比浙江本地人缺乏敏感度。同樣都是經濟發達、外來人口多的地區,長三角的民風和治安情況,明顯地比珠三角好得多。我個人認為,研究這些情況不能不考慮到 基督福音對改變道德人心的作用。如果對長三角,尤其是浙江的民營經濟與珠三角的進行對比,會發現前者有競爭力、有活力、且健康得多。把地理位置、資源條 件、經濟基礎及政策等因素去掉,就會發現基督教倫理起了不容忽視的作用。在杭州,一家男女老少齊到家庭教會(到三自的也不少)參加禮拜,已經是很常見的 事,但在廣州,這種情況就少得多。

昝愛宗(浙江某家庭教會成員):浙江家庭教會的發展情況就十分複雜。一些家庭教會由於沒有政府部門的正式註冊登記,有的稱家庭教會,也有稱為聚會 點的。農村教會可建設教堂,主要是有歷史上建有教堂並保留歷史產權,還有就是農村土地為集體土地,而城市國有土地,沒有經濟實力的家庭教會教難以買到國有 土地建教堂,而且政府對基督教的控制,城市比農村嚴厲,或者說城市更容易控制。浙江杭州、紹興、台州,農村的家庭教會被稱為地方教會,其名稱冠以地區名 稱,如杭州石橋教會、黨山教會,紹興陽嘉弄教會、齊賢教會等,農村家庭教會規模較大,有固定的崇拜點(教堂)、每次聚會百人以上及數百人,逢紅白喜事教徒 熱心幫忙。地方教會與相鄰的地方教會有密切聯繫,但沒有註冊,也不願意到政府有關部門登記,教徒們認為他們信仰耶穌,而不願意把信仰說成宗教,更不願意由 政府來管理。杭州城區內的家庭教會,以大學高校師生、公司白領、打工者為主,還有教授、律師和醫生等職業的人士參加,城市家庭教會以年輕人居多,發展很 快,規模在十幾人、幾十人、一百人以上不等,聚會點在信主者免費提供的公司辦公場所會議室和教師家庭、居民家庭為主,有的固定,有的不固定,傳福音在同 學、朋友和親戚之間發展比較快,有的家庭教會有牧師可以為決志信靠耶穌者受洗歸主,家庭教會不求多大規模,但事實上人數每年都在增加。杭州基督徒城區約五 六萬人,全市城鄉600萬人口約有20萬基督徒(官方基督教協會數字),其中蕭山區約有10萬基督徒,但其中有一部分是參加"三自"教會的教會崇拜,比如 蕭山的黨山教會,20世紀20年代就開始傳教建教堂了,這個地區的信徒較多,以農民為主,基本上與官方控制的“三自教會”不來往。

于建嶸:也就是說,無論是“三自教會”還是家庭教會,它們的發展雖然有內在的邏輯,但與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和文化傳統是分不開的。不同地區的 經濟發展狀況和文化傳統不僅決定了當地家庭教會的發展速度,也決定了家庭教會的發展方式和內部組織結構。這解釋了目前中國家庭教會的多樣性。對於這一點, 我在調查中感受非常深刻。前不久我與兩位家庭教會培訓師的對話中,我把目前的家庭教會在形式上分為了傳統的家庭教會、開放的家庭教會和城市新興教會這些類 型。傳統家庭教會主要是指傳統的具有一定封閉性的農村教會;開放的家庭教會及新興城市教會都是指具有開放性的家庭教會,只不過新興城市家庭教會的成員更多 地是來自知識階層。此外,還有一種獨立教會,就是那些以“三自教會”名義進行登記,但並不服從“三自教會”管理的教會。不過,我感到這種分類還難以概括目 前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的複雜情況,也沒能準確把握中國基督教的歷史傳統。根據你們的了解,目前中國家庭教會可以分為哪些主要類型?

沈和林:這需要對中國基督教特別是家庭教會的歷史有更多的了解。民國前後,中國基督教出現了南北兩大本土獨立教會系統:一是北方的獨立教會,如真 耶穌教和耶穌家庭,是團隊模式的起源。這一系統神學上深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有很強的靈恩傾向,很容易發展為異端;教會體制上深受傳統的家長制、集權專制 的影響;在資金上比較依賴海外教會的支持;教會基本在長江以北擴展,形成金字塔結構。二是南方的獨立教會,如倪柝聲的聚會處,是地方獨立教會模式的起源。 這一系統神學上深受敬虔派、內裡生命派的影響;教會體制上強調地方教會的獨立性和教會間聯邦式的聯絡;同時也不強調牧養者如牧師、傳道人的特殊地位。小群 聚會一般是沒有牧師這個聖職的;資金上獨立自主;教會主要在長江以南擴展,當時倪柝聲和敬奠瀛達成一致,雙方以長江為界,敬在北方擴展,倪在南方擴展,但 形成的是各自獨立的聯邦式。 1949年後兩種模式走上不同的發展路徑。北方模式在河南、安徽發展,以南陽教會為代表,主要是八十和九十年代城市化以前。南方模式主要在江蘇、浙江、上 海,以溫州教會為代表,逐漸穩固、成熟,特別是1952年,小群教會體係受到打擊,其體係得以擴散至蘇北、安徽等地。由此形成今天大陸教會的團隊模式和地 方聯邦式的格局。

長期以來,地方獨立教會模式穩步發展,它又可以分為兩類:以溫州的牧區製為代表的類型,它們強調公開合法辦教會,所以都經過登記,但在教會內部事 務上很獨立。其佼佼者當屬溫州甌海和龍灣二區的五大牧區體制,固然其發展也面臨重重挑戰。別一類是以徐州的淮海福音團契和溫州鹿城區家庭教會為代表,尤其 是徐州淮海福音團契,有30年的歷史。現在他們很希望能夠轉型,能公開登記,能公開建教堂,獲得公開身份。

近些年來,城市新興的知識分子教會得到一定的發展,這種教會以北京守望教會為代表。這些教會相對開放,人文意識濃厚,對公共輿論有相當影響力。但 由於這些教會在全國信徒人數所佔的比例極少,加之缺乏教會傳統和基礎,在地域上遠離傳統主流教會,對家庭教會的主體影響還很小。目前看不到城市新興知識分 子成為中國主流教會的可能性。也就是說,目前中國的家庭教會的主體仍然是農村教會。這一點在未來幾十年內恐怕不會輕易改變。市民背景的城市家庭教會由城市 居民占主導,但隨著城市化的持續進展,農村在城市的打工者教會越來越多,這個比例在不斷下降。

張大軍:家庭教會形式的區別是有的,據我所知,在北京,一些比較大的教會發展得較好,它們都有受過系統完整神學教育的牧師。這些教會有比較正規的 運作機制,讓人感覺它就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牧養體系。還有一些教會就比較鬆散,或者沒有專職牧師,牧養人很多都是兼職的,他們的牧養水平和專職牧師還是有一 些差距的。一個教會發展的好壞與信徒對聖經的理解深淺跟牧師的神學素養有很大的關係,各個教會在這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差異。這些可能就是家庭教會之間的差 別,但是我認為這不是教會的根本性差別。因為,從全世界來講,真正有經驗的牧師都是很缺乏的,現在中國的教會這麼多,神學教育也不發達,要找很多很好的牧 師也是有困難的。別的方面我認為教會之間沒有根本的差異。

于建嶸:也就是說,不同的傳統造就了家庭教會不同的內部結構和管理方式。組織結構的多樣性是中國家庭教會的重要特點。北京的家庭教會不代表其他省 份的家庭教會,城市新興教會不代表其他教會,中西部教會不代表沿海教會。譬如,我們在調查中就發現,與中西部農村教會“三多”(老人多、婦女多、文盲多) 現象相比,沿海教會則呈現了則相反的現象,如年輕人多、受過一定教育的人多、商人等職場人士多、男性民工多。同在溫州地區,樂清的教會就不同于蒼南的教 會。即使同一個縣,也會有這樣那樣的種種差距。

在各種類型的家庭教會中,團隊式家庭教會具有一定的組織力量,因而被一些政府官員甚至一些學者認為對社會穩定構成威脅。我在調查中發現,從全國范 圍看,儘管金字塔型家庭教會仍然存在,但其影響力正在減弱。許多傳統的家庭教會都在進行轉型,特別是一些新興的城市家庭教會,主要是些彼此間平等獨立的地 方教會。你們認為我這個判斷是否成立?真實的情況究竟是怎樣的呢?

沈和林:事實上,官方和學術界對教會的誤解基本上是由于把以北方為主的團隊式的家庭教會看成是整個家庭教會模式而形成的。的確,團隊模式的內部結 構特點是各地方建立的教會都由總會控制。地方教會要向總會上交奉獻,教牧人員和教會負責人由總部控制,全國劃分區域,由總部統一調度,按行政區域層層節 制。對信徒個人實行較為嚴格的人身控制。在團隊內部形成一個封閉的、自上而下的強控制結構。就政府立場而言,這樣的組織模式以及由此形成的潛在的組織力量 毫無疑問對其統治構成潛在的威脅。同時,不可否認,這樣的教會體系在教義上來看,基于一個基督徒的信仰立場判斷,往往極端,容易發展為異端甚而是邪教。相 對政府宗教不自由政策帶來的麻煩,對于純正教會而言,對異端邪教的警惕和反對是更為緊要的問題。道理很簡單,宗教不自由未必直接導致信徒對教義的理解偏 差,異端邪教的危害則會腐蝕教會的根基。特別是這十年來興起的靈恩運動,對教會造成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他們的狂熱、偏激、衝動和對抗的立場,使官方極為 擔心和疑慮。在官方看來,這些封閉型的教會,潛在地會影響地方管治的權威,引誘普通民眾落入陷阱,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近30年來家庭教會的發展已表明,團隊模式的興盛期已經過去了。我們可以展望,對于中部體系龐大的團隊型家庭教會而言,團隊的界限最終將被打破, 慢慢形成以城市為基礎的地方性教會。地方獨立教會的內部結構特點是立足于本地,形成教堂(或家庭聚會點)、片區、牧區三級結構,更完善的形成牧區聯合的四 級結構。各教堂(聚會點)各自相對獨立,又服從上一級的權威。這頗類似長老會的總會、大會、長老會和堂會的四級體制。在牧區體系內,形成一個開放的、相互 制約的類似于民主社會的教會結構。在這樣的教會體系當中,教會領袖的權力層層受制約,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建立絕對權威。政府會給這些教會帶來一些麻煩,但雙 方並無太深敵意。只要官方宗教信仰政策相對寬容,在教會和官方之間就不會產生對抗。可以說地方獨立教會完全無害于政權穩固。

張大軍:在1980年代,農村的家庭教會存在金字塔式結構,比方說河南農村的一些教會信眾很多,而且上面對下面都有一種很強的號召力,這種結構曾 經讓政府有點接受不了。我記得在1980年代確實發生過教會信徒和政府部門的衝突,信徒也曾經衝擊過政府部門,但是我覺得這種衝突是有著非常特殊的原因 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國的家庭教會在極端特殊的環境和封閉的社區系統裡發展,自然而然地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結構。目前那種金字塔式的家庭教會形式越來 越少。現在國內有一些比較好的牧師,受過良好的神學教育,具有較高的神學素養,他們很多人比較推崇獨立牧會的形式,不贊成金字塔式的結構。金字塔式的教會 主要是1980年代河南南陽農村的教會發展形式。南陽教會的那種自上而下的結構基本上都解體了。現在的教會基本上都是獨立的,一個帶領人可能牧養幾個點, 但與別的教會不存在上下級的隸屬關係,各個教會更多地是一種平行關係,不存在一種等級制的結構。也就是說,中國家庭教會最先是在農村復興的,剛開始時是農 村影響城市,農村包圍城市,最初城市教會裡的一些牧養人也是來自農村。現在則不一樣了,城市開始影響農村,再出現這種金字塔式結構的條件和土壤都不具備 了。

二、如何處理家庭教會與政府的關係

于建嶸:家庭教會的這種發展變化值得關注和進一步研究。不過,總體而言,家庭教會與“三自教會”仍然有很大的區別,最明顯的區別就是法律地位。按 照中國目前的宗教法規和政策,“三自教會”是被政府認可的合法的基督教團體,而家庭教會的存在並沒有獲得政府的認可,並因此時常與政府管理部門發生一些衝 突。這個現狀對家庭教會的存在和發展應該是具有很大影響的。你們如何認識這個問題?

張大軍:很明顯,家庭教會的組織形態已經存在,並且有完整的運作管理體系,屬于社團性質。但政府現在不承認它,它也沒辦法去登記。一般家庭教會又 不願意挂靠在“三自教會”下面。這樣就導致家庭教會目前的這種尷尬的生存狀態:外面的人覺得它們神神秘秘的,它們自己也覺得自身的存在有一種不安全感,這 樣就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我認為1980年代農村教會是因為被打壓的太厲害了,才形成了那樣的一種金字塔式組織結構方式。其實,基督信仰一個很重要的方面 就是讓信徒大膽地顯明自己的信仰,作光作鹽,為上帝作見證。在我看來,這樣隱藏地活動也不見得就符合聖經的要求和上帝的教導。而且,由于家庭教會沒有法律 地位,不被法律承認,這就為許多糾紛和衝突的發生埋下隱患。因為家庭教會不是社團法人,只是這麼一群人在一起,出現與教會財產有關的糾紛就不知道怎麼辦 了。當然,由于沒有法律地位,教會的一些財產被拿走也沒有辦法,因為如果要訴諸法律行動的話,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行為主體。還有,由于教會的法律地位不明 確,客觀上導致了公安機關經常去沖擊一些聚會點,抓捕一些傳道人,這樣就使政府和基督信仰群體之間的關係比較緊張。在家庭教會聚會的時候,執法機關有時會 去找他們的麻煩,沒收他們的財產,抓捕傳道人,不把他們作為一個合法的群體對待,把正常的傳道活動視為非法。這種執法行為和方式客觀上導致了基督信仰群體 與政府機關的緊張關係。

昝愛宗:2001、2002年前,杭州西湖區警方對農村的家庭聚會有過衝擊,當事的警方和宗教管理部門及統戰部門人士認為非家庭成員不能在一起聚 會,一旦聚會發現有非血緣關係成員,就處以警告、取締、罰款和行政拘留等處罰,沒收聖經和信徒奉獻的財物。被處罰的教徒將西湖公安局起訴到法院,但原告在 這起行政訴訟中並沒有獲得勝訴。最近幾年,杭州家庭聚會比較自由,無須登記和備案,最近兩三年杭州家庭聚會基本上沒有碰到政府乾涉和停電等非常待遇。但由 于不能登記為官方承認的民間社團組織,無法在銀行開帳戶,無法公開募捐,存在合法性問題,名不正言不順,購買和捐獻聖經等物品也無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免稅、 免費運輸等待遇。

沈和林:我曾和北美的一些教會領袖和福音機構有所交流,也和韓國的一些在大陸宣教的牧者有些溝通。對于那些經常來中國大陸的海外傳道人和牧者而 言,他們根據自身經歷,對教會目前的處境的判斷比較客觀。他們認為,目前家庭教會處境正在逐步改善,對大陸家庭教會構成最大挑戰的是世俗化進程,而非政府 對教會的逼迫和壓制,認為應該和政府對話。不過,在北美的來自大陸的部分教會人士卻還是採取某種對立態度,強調對抗。他們在八十和九十年代都遭到逼迫和打 擊,有些還有民運背景,但他們來到美國已久,對中國大陸的這十幾年的變遷已逐漸隔膜,這些人士對宗教信仰自由採取的是理念論式的理想模式,借鑒的是美國的 宗教信仰自由模式。在他們看來,首先要否定政教關係上國家(或政府)管制宗教的立場,以及其中隱藏著的國家通過政治手段和法律手段處理“邪教”問題的模 式。強烈要求實現宗教自治,因為這不僅關係著實現政教關係的正常化,而且有助于宗教從其內部處理“邪教”問題;同時,將“邪教”信徒的危害行為歸屬普通刑 事犯罪,放棄“邪教組織”類罪名,因為政府無法判斷宗教信仰的正邪對錯。他們希望採取這樣一種衝突和對抗模式,以期形成對官方持久的壓力,從而推動大陸宗 教信仰自由的實現。這個理想非常美好。可是,在我看來,這種觀點既與大陸教會基于敬虔主義和時代論而形成的政教關係模式有距離,又與大陸教會目前面臨的許 多深具威脅的挑戰不相符和,同時在操作上也無法一步到位地實現。

目前的根本問題是,家庭教會目前的處境就教會本身而言的關鍵瓶頸是由于沒有一個公開合法的身份,與官方和“三自”之間處于緊張狀態,對社會世俗化 的挑戰帶來的壓力不能有效的應對。我們知道由于“三自”的體制特徵決定了它在宣教方面的相對保守性。但家庭教會的宣教動力是較強的。但由于法律身份的問 題,這方面的努力是很受制約的,反而被世俗化挑戰所掣肘。這樣家庭教會的相對封閉、秘密和地下狀態與整個社會的持續開放、流動、城市化之間的緊張感就越來 越加劇。這一點在年輕一代信徒身上體現的比較明顯。但我們要認真區分三個層面的宗教衝突事件:第一類是真正的全局性質的宗教逼迫事件,但這類事件現在已很 少了;地方性事件,基于一個行政區域的宗教行政主管的理念和考慮和個人的素質和修養而導致的衝突,有時會很激烈,但只限于當地行政區域範圍內,可以通過法 律方式來應對;基層事件,這類事件最多,往往出于利益動機對教會進行權力尋租,一旦形成國內輿論壓力自然會化解。目前的處境對于教會而言是不壞也不好,基 層衝突經常發生。但目前情形對于教會而言也有它的價值。正是這種基層的經常性衝突使教會能有一個能夠承受其後果的學習和歷練的環境,幫助教會慢慢成長,使 教會的基層領袖能夠逐漸成熟起來。

因此,對于教會而言,對抗模式是不可取的。但在特定法制框架下的衝突模式卻是教會成長的有利條件。中國教會的現狀最要防止的就是理想主義的拔苗助 長。目前教會在教義上的模糊和體制上的偏差,使教會承受美好理想模式的能力很弱。就家庭教會自身而言,可能更習慣的是那種政府平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時不 時又要打擊異端邪教的相對不自由狀態,並對這樣的狀態頗為懷念。

殷星:雖然目前家庭教會沒有能夠進行合法登記,但只是一個法律手續問題。根據我的體驗,目前,政府對家庭教會整體上是寬容和開明的,甚至比對某些 知識階層要寬容得多。我個人認為,中國現在基本上不存在所謂的信仰不自由的問題,一個人願意崇拜人造的各種材質形狀的偶像或是相信造物的主,或是信仰人所 想像出來的主義思想理論,只要不侵犯他人,相信沒有人會干涉。除了公開大規模佈道外,家庭教會傳福音相對而言也是非常自由的,只要我願意,隨時隨地都可以 傳,無論得時不得時。至于那些侵害基督徒自由、人身及財產方面的事,那主要不關係到信仰自由。這樣的事在非基督徒身上,每天也在大量的發生,億萬不信仰基 督的中國人的自由與權利,並不比基督徒更多。

于建嶸:我在調查時,就有家庭教會領袖表示,家庭教會的非法存在產生許多問題。第一就是教會領袖和普通信眾有一種不安全感,這不利于家庭教會的正 常發展。第二,這種尷尬的生存狀態不符合聖經的要求,教會的發展也容易出現偏差,極少數教會甚至有可能走向異端,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第三,由于教會不能 登記,沒有明確的法人地位,教會財產關係上可能出現一些法律糾紛。你們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沈和林:考慮到中國家庭教會的絕對主體還是農村背景這一點,這種擔心是很有現實性的。本人就曾了解過一些農村家庭教會的情形,頗有同感。特別是現 在家庭教會四五十歲的那一代領袖,缺乏全面的聖經基礎和系統的神學培訓,缺乏一定的人文教育和文明社會的理念,但對中國傳統的人治、謀略等頗為精通和嫻 熟,在教會那很有威信和主導力,打著信仰的名義為個人謀私利,有時甚至肆無忌憚,給家庭教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但教會對此無可奈何。

張大軍:我個人認為,由于教會沒有法律地位,不能公開活動,這肯定會給異端和邪教的發展帶來了機會。但是,話又說回來了,這樣的做法說明這些教會 已經不是真正的信仰基督的教會了。但我也不排除現在教會中的有些人有私心,他們為了自己個人的利益才去發展教會這種情況肯定存在,但我認為這只是極少數, 而且這樣做以後他們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了。

殷星:我不完全認同這種說法。說到不確定性和不安全感,其實每個人都有,只是程度或形式不同而已。多少官員時時刻刻在提心吊膽面臨被“雙規”的命 運?不用說那些在社會底層掙扎的人們,這個已經高度異化了的世界,使許多擁有名利財富地位的人,反而在加劇對其確定性和安全感的擔心,也正在有形無形地失 去所謂的確定性和安全感。事實上,真正的信仰不會隨著外在環境的不確定性和不安全而影響其心靈的平安,恰恰相反,在一切屬世的變幻和莫測中,他們可能更有 平安、喜樂和盼望,因為他們相信他們所信的,也知道他們所信的意義是什麼。另外,不能公開發展,是可能會導致某些家庭教會教會的變異,但二者之間並無必然 關係。即使今後家庭教會可以完全公開,也可能產生變異,全世界信仰最自由的美國,大概也是全世界異端最活躍的國家。如果有人為了撈錢去發展教會,從理論上 講這都有可能,但實際上這可能是關于家庭教會的問題中最不需要擔心的問題。 “施比受更有福”已經是世人皆知的道理。若有家庭教會人士有這種不良企圖,即使是非信徒都會很容易覺察到,在現實中這種圖謀幾乎不具有可操作性,即使有, 也注定不可能長久。

于建嶸:儘管對這個問題大家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從社會管理和基督教發展的角度來看,還是需要尋找到解決之道的。目前各級政府對待家庭教會的態度 也非常複雜。一方面,家庭教會存在的規模和快速發展的現實不能迴避,另一方面又沒有很好的應對辦法。這種不確定性影響到了各方面的態度。比如,由于家庭教 會的法律地位不明確,可能也導致相關政府部門的一些行為無法可依,這樣就可能導致家庭教會與政府部門之間關係緊張。此外,有部分觀察者認為,家庭教會這樣 發展下去會走向民運化,威脅到執政黨的統治地位。對這個問題,請問你們是怎麼看的呢?

沈和林:我們可以把家庭教會和官方之間的政教關係作個簡單的概括。在1954-1980年,官方的意識形態導向決定了它試圖用激進的方式消滅宗 教,但最終歸于失敗。到了1979-2001年:雖然官方仍然試圖最終消滅宗教信仰,但採取的是鳥籠子政策,限制其擴張,採取的是和緩的方式,但最終仍然 不能奏效。在這個時期,對家庭教會採取的是嚴厲打擊的高壓措施。 2001年11月20日,江澤民在全國宗教會議上發表《論宗教問題》重要講話,是一個重大轉折:在這個講話中,江澤民認為即使到了共產主義社會宗教信仰還 是存在的,從而對傳統馬克思主義作出重大修改。由此,默認了家庭教會存在的現實性。對家庭教會的傳道人不再嚴厲對待。教會處境有很大改善。但對家庭教會的 聚會等宗教活動仍然限制和乾預。 2005年3月1日,《宗教事務條例》正式生效實施。家庭教會的處境進一步改善。聚會等宗教活動基本上不受限制和乾預。但是,家庭教會不能建教堂,不能有 合法的法律主體資格。由于法律地位的不明確,教會仍然被排除在法制進程之外,導致他們的觀念還是強調地下、秘密的特徵,強調和政府之間潛在衝突的可能性, 對政府充滿猜疑和不信任。

目前家庭教會與政府的矛盾,焦點集中在是否登記給予合法地位問題上。家庭教會處理這種矛盾分為三類方式:拒絕論、主張理性維權的對話論和從事激進 維權的政治論。持拒絕立場的家庭教會往往對官方的宗教政策淡然處之,並不關心。他們關心的是如何持守自己的信仰;外在的社會狀況,對他們而言是沒有什麼意 義的,這是一種敬虔和時代論的處理模式。對話論,限于在現行法律框架內解決教會的具體問題,不引申出更多的原則性理念要求,往往是教會自身主導來解決。

由于以維權為面貌的異議人士的介入,教會維權就頗為微妙,存在理性和激進兩種思路。雖然他們都宣稱通過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公民權利,理性維權和激進 維權在價值觀和方法策略上有很大的分野。由于中國大陸的法院沒有資格對以《宗教事務條例》為代表的行政法規進行違憲審查,理性維權常常局限在司法程序、案 件事實本身進行一些有利于案件當事人的辯護。所以理性維權事實上是對話論在司法領域內的延伸。相反,基于這樣那樣的目的,激進維權試圖借助個案一步到位引 出否定《宗教事務條例》的結論,容易導致案件雙方的對抗,反過來傷害當事人的利益。這種維權方式往往為具有政治理想的維權人士主導,是知識分子代替教會發 出呼聲,最終引出宗教信仰自由的主題。這些人士在大部分教會看來帶有政治化色彩,有異議政治傾向。有時教會直接以“政治基督徒”來稱呼這些表現出強烈政治 欲的人士,認為他們信奉的是自由派神學(即經典教義所說的“不信派”),並且避而遠之。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認識的不到位,或者出于特定目的有意為之, 激進維權人士之間同樣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從實踐來看,和部分激進的政治派維權人士形成聯盟的主要是靈恩背景的團隊式家庭教會。

在我看來,中國家庭教會的未來方向是必須擁有公開、合法的身份,擺脫與政府的對立模式,確立對話模式,促使中國家庭教會從地下狀態轉為地上,從秘 密狀態轉為公開狀態,從非法狀態轉為合法狀態,這樣反過來就能促進政府對家庭教會的了解。這其中的關鍵步驟就是合法登記問題。在此基礎上,將奠定政府與家 庭教會法治化的政教關係。

于建嶸:許多人認為,一旦家庭教會能夠合法登記,政府和家庭教會之間的許多矛盾就能有效化解,家庭教會的諸多內部問題也能有效解決。但是,我接觸 到一些家庭教會的領袖,他們中的一些人並不主張進行登記,特別不主張在三自愛國會名下登記。談到登記,如何登記問題也是十分重要的,用什麼方式或身份進行 登記?有沒有可行的具體操作方法?

沈和林:是的,目前關于教會登記存在不同觀點。堅決反對派,這些人觀點較片面偏激,並拒絕和不同觀點公開對話。穩健派,這派人士的觀點是教會應該 登記,但卻是一步到位的宗教社團法人資格登記,過于理想化,不具可操作性。由于這種觀點使政府陷入自相矛盾的左右為難處境,所以最終結果是登記問題是原地 踏步,停滯不前。最後是激進派。他們認為用于聚會的家庭住宅無須登記,家庭教會無須是法人;認為應當修改《宗教事務條例》,改登記的許可程序為備案程序, 政府部門對宗教團體成立不具審批權;並且建議廢除將宗教團體政治化、行政化、單位化和單一化的宗教管理體制,公開承認家庭教會的合法地位”。可以說,這是 一種比較乾脆徹底的立場。對此,我們應該具體分析各自主張的成因。此外,不同教會因為信仰立場、財產、歷史淵源等不同而對待登記的態度也不同。我個人認 為,現在是家庭教會合法登記的時候了。可以預料,一旦實行登記後,家庭教會將逐步公開化、透明化。教會和政府之間就有了一個大家都能認同的遊戲規則。在可 預見結果的互動中自然會有理性的自我克制。這對于大大減少公共治理的成本、減少家庭教會和政府之間的敵意,都是極為關鍵的。

具體如何登記,我認為,可以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要爭取獨立于“三自”體系之外的宗教活動場所登記,由家庭教會向各地的宗教事務局直接提出申請, 而不是必須經過目前具有官方背景和利益集團化了的“兩會”的批准,避免來自教義上的衝突和物權上的糾紛,使家庭教會的聚會點成為政府承認的宗教活動場所。 條件許可的能夠建教堂。在這個過程中,三自的作用必然逐步弱化,政府也能和家庭教會有一個時間準備和契機使雙方有較為充分的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在此基礎 上,第二步即是要爭取獨立的宗教團體法人即教會登記,使《宗教事務條例》第六條落到實處,教會成為真正獨立的宗教社團法人。在現代社會中法人的意義是不言 而喻的。最終是第三步,實現教會的備案製。也即上次對話中鄭募行弟兄強調的最終賦予教會完全獨立自主地位、只受司法追究違法犯罪行為的模式。這是最理想模 式,但沒有前兩步的鋪墊,一步到位實現第三步目標顯然過于樂觀。

張大軍:首先,政府應該承認公民有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和結成信仰團體也就是結社的自由。我並不否認政府有維持公共秩序的管理職能。但是,政府應該 在憲法規定的範圍內活動,不能限制信徒的信仰自由。第二,政府要認可家庭教會的合法身份,最好實行一種無審核制的登記制度,最好不要提各種苛刻的附加條 件,就是在政府部門進行一種簡單易行的備案性質的登記。總而言之,我希望出現的是一種政府在尊重憲法裡面規定的信仰自由和結社自由前提下的登記模式。至于 政府會不會同意這種登記制度,我覺得現在要實現這種要求還是有一些難度的。我個人認為這與整個中國的國家治理正常化有很大的關係,需要國家在治理層面有很 大的進步才能實現。我一直認為教會群體是公民社會的一部分,我相信我們的國家在慢慢的進步,事情的發展都有一個過程。這種要求暫時達不到沒關係,我們可以 等。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我個人並不反對三自教會,尤其不反對參加三自教會的信徒,我覺得他們和我一樣,都是上帝的兒女。雖然我不參加三自教會,但是我覺得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願意為中國乃至世界教會(當然包括三自教會)的合一禱告,我也希望它們能有更好的發展,能更好傳揚上帝的話語,並活出基督的樣子。

昝愛宗:中國家庭教會要尋求出路,應該積極呼籲官方依法批准家庭教會註冊為社會團體,這樣才利于社會各階層和諧,一旦官方自由登記社會團體,對家 庭教會來說,一可以具有公開的名稱和社團實體,可以平等、自主地與國內外基督教組織開展活動,相互往來,二可以開設帳戶便于管理、募集、捐助等財務公開管 理,三還可以享受國家給予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免稅待遇,享受運輸聖經等宗教用品免費待遇,四是可以像香港等地的地方教會一樣,開設神學院培訓傳道人、牧師 等,投資成立幼兒園、中小學,以教會力量促進教育事業等等。目前,浙江省的基督教神學院基本上都是政府批准設立的,家庭教會只能有自己的小規模培訓,但沒 有獨立于政府神學院之外的神學院。

于建嶸:我認為大家提出的有關家庭教會登記的設想是有建設性的,值得進一步探討。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的存在和快速發展是客觀現實,它的發展方向是走向明確合法化和進一步公開化。承認家庭教會的合法存在,首先需要實事求是的態度,還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和穩健的治理技術。

轉貼自:www.zjol.com.cn 2009年02月06日浙江在線新聞網站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靈修筆記] 不因外表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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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6:1-6)
耶穌在他的家鄉加利利,以登山寶訓教訓眾人、並行了許多神蹟。他平靜風海、醫治了血漏的婦人、使睚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他所傳揚的道是天國的福音,是從神哪裡來,要向世人傳達的。耶穌所行的神蹟則是證明他是神所差來的,他就是神的兒子,除了他沒有人見過神。當世人懷疑他的身分時,他所行的神蹟正表明了他的身分。那為什麼有的人聽見了道、看見了神蹟還是不信他呢?
「耶穌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門徒也跟從他。 2到了安息日,他在會堂裡教訓人。眾人聽見,就甚希奇,說:這人從那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他的是甚麼智慧?他手所做的是何等的異能呢? 3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嗎?他們就厭棄他(厭棄他:原文是因他跌倒)。 4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5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甚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 6他也詫異他們不信,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

道與神蹟
世人對耶穌的反應是兩極的,有的人聽了道就相信了,有的人的反應則是拒絕。在耶穌的家鄉同樣也看到了這兩種反應。 「眾人聽見,就甚希奇,說:這人從那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他的是甚麼智慧?」他們心中感到驚訝,心裡疑惑怎麽會有這種事呢?進一步稀奇他怎麼會有這種智慧,講出普通人說不出的話。這種智慧必定是神所賜給他的。

他們也稀奇耶穌所行的神蹟,心裡驚奇:「他手所做的是何等的異能呢?」這等神蹟奇事只有從神來的人才能做。歷代的先知摩西、以利亞、以利沙都行過神蹟,但是從沒有人行的神蹟,如耶穌所行的這麼多,也沒有先知如耶穌一樣,傳出的話充滿了神的權柄。神蹟與道見證了耶穌的身分,他不只是一位先知,他是神的兒子。這是彼得在見了神蹟之後對耶穌的認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也是我們信主的人所認信的。

不因耶穌的外表而不信
耶穌家鄉加利利人的反應很奇特,他們認識耶穌。有的從小見他長大、對他的身世了若指掌。有的人就因此看輕耶穌。 「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嗎?」他們對耶穌的評價是,他只不過是個木匠。木匠還能做什麼?不像文士一樣學富五車,不像法利賽人精通律法。家鄉的人因耶穌的社會地位的低賤而瞧不起他。不認為他是從神而來的,更不以為他會是神的兒子。因為他的父母只是平凡人、他的弟妹也都是他們所熟悉的,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人物。因此他們就厭棄他,原文是因他跌倒。

因為他的外表的平凡、出身的低微,而看不起他。這多麽像我們今天的社會看待人的標準。我們看人是看他的社會地位,有錢人我們羨慕他、做官的我們敬畏三分、學歷高的學問大,我們在他們面前還願意謙虛求教。但是一個平凡人家出來的木匠、沒讀過什麼書、長得也不怎麼體面。我們就容易因外表而輕視他。

以賽亞書早就預言彌賽亞來的時候世人是怎麼看待他的:「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就如當時耶穌的鄉親曾經輕視他,我們也都曾因耶穌的外表看不起他。許多人在聽到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時的反應是,這麼無助的人,怎麼會是救主。他連自己都救不了。連當時站在十字架下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那害他的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這是嘲笑的聲音、是以不屑的口氣對待為我們贖罪的救主。無知又可悲啊!人就是如此。當我不認識耶穌的時候我也是這樣。

不信的人心是剛硬的,再多高深精妙的道也聽不進去,再多神蹟奇事也引不起我們的注意。因為我們的心意已定,這樣無助的人,不可能是神的兒子。神的計劃超過我們的想像。他就是用一個卑微的形象,顯出對世人的愛。以軟弱的順服,勝過人剛硬的心。這群不願相信主的人,憑外表拒絕了他,耶穌因此就離開了他們。他們所損失的是生命的救恩,這就是不信的結局

如今我們這些相信主的人,剛硬的心已經被主軟化,我們的驕傲降伏在神面前。我們不再耶穌的外貌輕看他,而是從他對我們的愛,看到了這是超過人間所有的愛,認信他就是神的兒子。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林後5:16)

以外貌看待耶穌的人是何等的可憐,把神的兒子看成一個輕賤的人,也因為自己的無知,拒絕的神的拯救。這是何等可惜的事。還沒有相信的朋友們,我們還會以外貌來看待主嗎?我們能不能從他平凡的外貌,看到他超凡的愛。從他軟弱無助的受死,看到他拯救世人的心。願我們都能有屬靈的眼光,憑著信心接受基督為我們的救主。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討論 (五)

eternal security2.jpg
討論了將近一個月,把可能支持或反對的的經文差不多都找出來了。人的心是不可能輕易屈服的。需要時間思考,需要聖靈感動。最後一集,管理員關帖了,不停也不行了。這裏是留個記錄,讓有興趣的弟兄姊妹參考。
仰望回阿斗:
我不懷疑,但我的看法不敢代表神的看法。呵呵,願神祝福你!

像你這樣解釋一次得救的太少了。很多人是反對忍耐到底的。
因而有些持一次得救論信徒,雖然他很圓滿的維護了自己的教義。當他看到有人說忍耐到底必然得救的時候很生氣,非要把這裡的得救解釋為得賞賜。

阿斗回仰望
聖經說的忍耐到底的必定得救,只有三處,馬可有一處與馬太說的完全一樣。
我列出馬太的兩處來:

(太10:18-23)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19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甚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 20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 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23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這裡有種末世的急迫感,從23節就看到了,這句話是特別指在末世的時候,逼迫基督徒,甚至家人都可能會把基督徒送入死地。耶穌提醒他們,要堅持到底,主必然會拯救他們脫離逼迫與患難。

(太24:7-14)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飢荒、地震。 8這都是災難(災難:原文是生產之難)的起頭。 9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10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 11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12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14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這段經文所說的也是一樣,是指末世主再來以前的大災難,那時基督徒要被萬民恨惡,遭到逼迫。那時主勉勵他們要忍耐到底,主必然會拯救他們。

這與因信稱義的救恩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忍耐患難、逼迫到底才能得稱義。
那沒有受到大患難的人怎麼辦,沒有人逼迫的基督徒就不能得救了嗎?忍耐患難到底不是每一個基督徒個得救的條件,而是特指陷在大逼迫中的基督徒,基督讓他們不要在逼迫中失去信心,要他們忍耐等候主再來。今天基督徒普遍得稱義的條件是信主,口裡承認基督是主,也就是成為基督的門徒,心裡真心相信基督從死裡復活,如此就得以稱義。忍受逼迫不是得稱義的另一個條件,如果稱義除了信靠主還不夠,還要加上忍耐患難到底,那是在因信稱義的條件上加其他的條件。把很多並未曾受到患難,並未忍耐痛苦的基督徒排除在得救之外,那是偏離了聖經在這兩處經文的原意了。

解經一定不能離開前後文,不能拿一句話就推論出一套神學,脫離前後文的解經,常常就會解出偏差的結果。這兩節聖經也是要按照前後文的處境來理解。

宋尚節說的信主還繼續故意犯罪的人,還以為自己得救的道是邪道。
這是邪道沒有錯,改革宗所說的得救的確據,從不叫人賴恩犯罪。賴恩犯罪的人,沒有得稱義的信心。

保羅也說的很清楚,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這話與得救的確據並不衝突的。

仰望回阿斗:
不贊成這種以經文的多少判斷真理的重要性程度的做法。你竟然弄出這麼一個公式來。

阿斗說:“從23節就看到了,這句話是特別指在末世的時候,逼迫基督徒,甚至家人都可能會把基督徒送入死地。耶穌提醒他們,要堅持到底,主必然會拯救他們脫離逼迫與患難。”

有的最終還是被殺了。有的一直坐了幾十年的牢獄。

阿斗說:“保羅也說的很清楚,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這話與得救的確據並不衝突的。”

改革宗的理論到了基層,就演變為賴恩得救論。我已經說過,我強調的是只適合講給孔子和蘇格拉底之類人。我們講得救的確據沒有錯。但是不要再引申出:重生的人再犯罪得永生不得賞賜。

那沒有受到大患難的人怎麼辦,沒有人逼迫的基督徒就不能得救了嗎?
沒有人逼迫的不等於沒有忍耐到底的心志。一瓶毒藥和一瓶水雖然都沒有被喝下去,但是二者是有區別的。人只能在喝下去之後判斷。神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判斷二者的區別。我們不是神。

阿斗回仰望
請弟兄公正說話,我弄出了什麼公式了嗎?
我說的話很清楚,忍耐到底必然得救,聖經中只出現三次。這句話對還錯,這是公式嗎?

如果錯了,請告訴我錯在哪裡?不要加我的話,我沒說的話,不要加在我口中。
我說的錯處,請引出來。

所以忍耐到底就必然得救這句話,就不能成為一個通則:凡是不在患難中忍耐到底的人就不得救。把它當成一個通則就出問題了。你怎麼知道每一個基督徒都有機會忍受患難,若沒有機會忍受患難,你怎能說他能不能忍耐到底。所以最後就變成了,雖然人沒有忍耐到底的機會,可是他若有機會必然會忍耐到底。

這是不是跟信靠耶穌必能得救一樣,信心是否讓他得稱義,看不出來,所以一切在神手中,不要論斷。
忍耐到底也是一樣啊,比信心是否是得稱義的信心,更難看出來。那聖經說的話,確確實實的,凡口裡承認耶穌是主的,心里相信他從死裡復活的必然得救。這句話要被我們看不出人的真信心,所否定掉嗎?

就像說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前後文是一個在身處患難的情景下說的,如果基督徒非身處患難,那隻能說將這節經文拿過來,應用在其他的環境。在這種轉換環境的境況,不能脫離環境,把條件照搬過來。事實上你已經說了,在沒有遇到患難的時候,是有特別的對待方式,不是將經文照單全收。

這就是經文的應用,在不同處境下要有的轉換。聖經的屬靈原則不會隨時間環境改變,但是應用不一樣,不可能把舊約的規條照搬到新約,也不可能把大患難時的教訓,照搬到平時。而是要把其中屬靈的原則取出來,應用到不同的環境,這才不會造成應用上的差錯。

仰望回阿斗:
你沒有看出來嗎?就是出現次數多的經文真理的重要性高。如此說來雅各書的地位沒有加拉太書的地位高嗎?耶利米和以賽亞誰的地位高呢?忍耐到底比然得救出現三次和出現六次有什麼區別嗎?

我記得你說四福音書耶穌的話中只有一次提到“方言”,而且有些抄本沒有“新方言”這個詞。你這是什麼意思呢?你是認為聖經被篡改了嗎?還是方言不會被耶穌承認?保羅和路加沒有和耶穌保持一致?

我何時說你說錯了呢?我只是要追問這個得救是哪個得救?有的最終還是被殺了。有的一直坐了幾十年的牢獄最終死於獄中。是脫離患難還是得永生?是得賞賜還是得永生?

不要論斷指的不能否定還是肯定?你是認為一個基督徒不能準確的判斷別人是否得救卻可以準確的判斷自己是否得救嗎?可是為什麼越是喝醉的人越不承認自己喝醉?越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越反感別人的批評。

阿斗回仰望:
請你引出來,我哪裡說“出現次數多的經文真理的重要性高”。
我說的是:
(1)能夠解釋更多的經文,解不通的經文更少的神學就較該被接受。
(2)不能憑一句話,就推演出教義來。
請去找我所有的帖子,找到我說:“出現次數多的經文真理的重要性高”。
找到了我立刻跟你道歉。
找不到的話,也請你有所表示。不能說的時候振振有詞,找不到就不聲不響的。

仰望回阿斗:
出現次數多的經文真理的重要性高是我根據你話推演出來的。你既不讓推演,為何拿次數說事?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難道不是推演出來的嗎?同樣“救恩會失落”也是推演出來的。

阿斗回仰望:
抱歉,不能把我沒說的話加在我口中,即是推演,就要說明“是我推演的”。好分清責任。因為你的推演,可能會超過我的原來的意思,所以我的反應可能激動了些。我也跟你道歉。

靠信心生活:
呵呵,既然聖經講得那麼清楚,為什麼不用聖經的原話來表達,還要用自己的話來表達。
難道上帝的話沒有人的話表達準確?

弟兄呀,什麼叫似是而非?
你所引用的經文,我們都很清楚。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實在是斷章取義,只強調“拯救到底”“總不丟棄”,卻不強調“靠著他(基督)”“到我(基督)這裡來”。
可以說,這是公然的斷章取義。
請問,靠著基督,是只靠一次,或只到基督這裡來一次就可以永遠得救還是要“長久在他的恩慈裡”(羅11:22 )才能得救?

如果你硬要說,靠了一次基督,就必然永遠靠著基督,這就是人自以為是的主觀推論了,沒有任何聖經依據。
以色列人不是靠著基督出埃及、過紅海嗎?為什麼還會造金牛犢?
他們為什麼會倒斃在曠野,難道神不保守他自己揀選的子民?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這本樹上的枝子,都會因不信被砍下來,難道我們這些被嫁接上去的野橄欖樹的枝子,會比本樹上的枝子更蒙憐恤?
弟兄,認真想想吧。

我見過自戀的,但還沒有見過像加爾文這麼認為自己會比以色列人更蒙憐恤這麼自戀的。呵呵,開玩笑。我還是十分敬重加爾文的。

約翰的嘮叨回靠信心生活:
何必要鑽在字眼上糾纏呢?你認為“一次得救”這種方式表達得不好,你也可以提出更好的表達方式。
總之,這種表達無非就是強調了救恩的穩固,得救的人不會失去救恩。你所舉的以色列人的例子和枝子的例子,都不是在說明已經得救的人失去了救恩。阿斗弟兄已經在以上的回答中說得夠清楚了。

得救的人,肯定是蒙神保守的人,相信救恩的穩固,也是對神保守的肯定,正如猶大書中明顯提到“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猶大,寫信給那被召,在父神裡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

得救的人,是神所揀選的人,神就不會任憑他走錯路。祂會為自己的名引導得救的人走義路。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οθεν (因此)και (並且)σωζειν (救,現在式)εις (入)το παντελες (最終,到底)δυναται (能,現在式)τους (凡是)προσερχομενους (來到,現在式)δι (透過) αυτου (他,指基督)τω θεω (神)παντοτε (總是)ζων (他活著、現在式)εις (在)το εντυγχανειν (代求,現在式)υπερ (為了)αυτων(我們)

你可以看到,所有的動詞都是現在式,基督現在活著,現在為我們代求,我們是指誰呢?就是我們這些現在一直信他的人。對我們這些信他的人,他能一直拯救到底。

信主本來就不是一時的事,暫時的信心不是得救的信心。一旦有得救的信心,主就能救到底。

不要先定義:得救的信可以是一時的,然後再說這種得救的人,會被主所丟棄。
應該說:這種暫時信不能讓人得救,所以一旦是讓人得稱義的信心,不會是暫時的。得救的地位一定持續到底,永遠不會失落。

我已經問你至少五六次了,得救的意義,有現在的意義。你從未回答。你的回答總是救恩與得救不一樣。聖經上說的都是得救,你怎麼把它改成救恩了呢?

靠信心生活回約翰:
這是你的主觀推斷。
神保守的前提是,人必須要在耶穌基督裡。
神的救恩絕對穩固,人若在耶穌基督裡就必蒙保守,絕沒有人可以到耶穌基督裡把人奪走。
但神從來就不是用他的權能把人關在耶穌基督裡,而是用他的慈愛吸引、用聖靈的感動,使人堅守在耶穌基督裡。
對那些“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人,“【結17:19】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既輕看指我所起的誓,背棄指我所立的約,我必要使這罪歸在他頭上。”

所以,那些“離棄真道”、“從我們中間出去”的人,神就任憑他們“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神所揀選的人,神就不會任憑他走錯路。祂會為自己的名引導得救的人走義路。你說的不錯,神是為自己的名引導得救的人走義路,而不是用他的權能強迫我們走義路。既是引導而不是強迫,就存在人的順從不順從神的引導的問題。
聖經講得很明確:“【加6:8】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我們在強調神的主權的時候,千萬不要將自己的權力觀強加在神的身上。
以色列第一個王掃羅是不是神揀選的?還有那麼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的以色列人和他們的王,難道他們不是被揀選的?
若按你這麼單純的理解神的主權,整本聖經都要改寫。救恩也不可能臨到我們這些野橄欖樹的枝子。

神為什麼沒有用主權保守他親自揀選並栽培的橄欖樹上的枝子一根也不被砍下?難道他們的不信是神預定的?
是神任憑他們滅亡還是神預定他們滅亡?
這是加爾文神學的致命錯誤。
聖經從沒有說神預定一部分人滅亡。
所以,許可、任憑也是神的主權。聖經從沒有說,神揀選的就一定得救。如果有人不順從神的引導,去隨從“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並輕看神的管教的人,神一樣會任憑他滅亡。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在耶穌基督裡就蒙拯救,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我們有一個共識,就是必須持守所信的道,對不對?
既然我們都認為信有他的持續性,而不是一次性的,是長久性的。
那麼,不管是“一次得”還是“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的教義,都不包含信的持續性在裡面,也沒有持守或忍耐到底就必然得救的含義在裡面。
你為什麼會認為他是正確的?

成醫生回靠信心生活:
你憑什麼保證你能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都不失腳呢?你憑什麼誇口呢,憑自己還是憑主呢?若憑自己那就是自誇的了,若憑主那倒是絕對可靠的,可是你卻不相信主能絕對保守你。

我看你並沒有得救的確據,因為你實在不敢保證你自己有能力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保守自己絕對順從上帝!因為你實在是人,不是神,而人實在是軟弱的,靠不住的。想想你辛辛苦苦持守信心一輩子,若你在死前一刻沒有保守住自己是多麼糟糕的事!

若不是一旦得救永遠得救,對軟弱的人來說,那早信主可能還不如晚信主,最好是死前一刻信主,那倒真是蓋棺才論定,死前一刻的信主是最好是最有果效了。
我們早信主的比晚信主或未信主的有什麼自誇呢?現在信主了,信好了,又有多大意義呢?只有蓋棺才能論定,死前一刻才見分曉麼?這是多麼悲哀的事!
呵呵,那倒真成不信之人推託要遲些,老來信主的理由了:反正現在信主沒用,誰知死時能否持守住,若不能持守那不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

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絕不應成為放縱自己的藉口,其實那隻會是假信徒掛名基督徒的託辭。一個有真生命的基督徒絕對有得救的把握,有美好的盼望,願意順服基督,並相信主必保守自己永不滅亡。

很遺憾,我的神學知識極其有限,不過我會加緊補課的,但我相信知識多並不一定就有生命力。

我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理解完全是我個人的認識,是我生命改變後的感受,不受任何主義教派的影響。我承認我的無知,就在前幾天我都還不知道衛斯理是誰,再前幾天我甚至也不知加爾文是誰。我不知自己屬於哪一派,但我知道我是屬基督耶穌的!我的信心就是建立在自己生命的改變上,更是建立在神的話語上!神的話語永不落空!感謝又真又活的神,主的道拯救了我!主的道釋放了我!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得救有現在的意義,是聖經說的。聖經說信主的人現在就得救。你不願承認聖經的話。把得救改成救恩。我信聖經說的話。它說現在得救,我就說現在得救。它說將來主還要拯救,我就相信將來還要得救。兩者意義不同。
你只是故意視而不見罷了。
信神的人還能不信聖經嗎?到底誰把神學蓋過聖經。我不敢,你呢?

約翰的嘮叨回靠信心生活:
你既然靠的是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請問你對主的依靠是不是你的功勞。你得救的條件是什麼,是因為你能信到底嗎?你又憑什麼確定你能信到底呢?如果救恩不是穩固的,你最終又能信到底的話,你就不可能沒有功勞在裡面。

一個得救的人本來就不是因為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道理才得救的。一個沒有得救的人,不管他多麼擁護加爾文,不管他認為“一次得救”的道理有多好,也不能因此而得救。

我們相信救恩是穩固的,是出於對神的信心。不是出於認同某個教義。加爾文也從沒讓人信他的教義,他只是在高舉聖經,讓人回到聖經。你也知道你得救的確據是對神的信心,為何還認為救恩有失去的可能呢?信心本來就是對未來的一個實底和確據,你認為在未來存在著不確定的因素,那你還有沒有實底和確據呢?如果你確信無疑你能得救,為什麼還要懷疑救恩可能會失落呢?

靠信心生活回約翰:
沒有人否定救恩是穩固的,只是不是你所說的那樣穩固法。
神首先揀選了以色列人作他的子民,並領他們出埃及、過紅海,你認為出埃及、過紅海的人都得救了嗎?是不是他們有沒有得救的,就表示神的救恩不穩固呢?
神都救他們除埃及了,卻不能保守他們進迦南地,使他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呢?
難道是救恩不穩固?

若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以色列人應該早就得救了,救恩也輪不到我們外邦人。
但這並不能說神的救恩不穩固,神不斷的用他的慈愛吸引、召喚他所揀選的子民——亞伯拉罕的子孫。 “【詩81:11-12】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神就從外邦人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3: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羅11:15】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
【羅11:16】所獻的新面,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
【羅11:17】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羅11:18】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羅11:19】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羅11: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羅11: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羅11: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羅11:23】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
【羅11:24】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羅11: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羅11:26】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羅11:27】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所以,救恩的穩固,並不是表現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上,而是表現在“【路3: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必然成就,但並不意味著亞伯拉罕的子孫都在約中,惟有“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的人才在神的保守之中。

約翰回靠信心生活:
沒有得救的以色列人,不是神所揀選的。但是真正得救的人卻是神所揀選的人。
在創世之前神作出的揀選是不會改變的,神不會因為以色列人的不信,才改變主意,臨時決定把救恩給外邦人,而是早就在創世之前就是這樣計劃的。
沒有一個人是因為得救這後又失去了救恩,你所認為失去救恩的人,不過是從起初就沒有得救的人。但是真正得救的人,他的得救只有一次,而不是多次,他的得救是有聖靈的印記為保證的,所以是永遠得救了。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加3: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這裡的你們要知道,的知道是現在式,表示他們現在知道。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的是也是現在式,表示現在就是。
以信為本,就是出於信的,與羅馬書1:17的本於信是同一個字。
所以這節經文更說明了,所有以信為本的人,現在就已經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必等到將來。

這也證明我前面所說的,信就得救的現在意義。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阿斗弟兄,我曾經問過你是自己懂希臘原文還是引用別人翻譯的。
你說你是引用別人的。
那好,我們這兩個不懂希臘原文的也就最好用別人翻譯的中文討論。

第一,所有的譯本,從沒有出現過“已經得救”的譯文,這點你承認嗎?
由此可見,已經得救不包含在希臘原文的原意當中,完全是人自己的理解,是沒有聖經依據的想當然的理解。

第二。在你引用的原意翻譯中,指出得救是“現在式”也是“不定式”,可以說,是現在未完成式,也就是說是現在進行式。
既然是未完成式,是正在進行的,你怎麼可以說“已經得救”呢? “已經”是已完成式,也可以說是過去式。
這也是語文常識,我正在去天安門怎麼可以說我已經到了天安門?
我現在已經得救,末後還要得救,這不是兩次得救是什麼?

所以,聖經說:“【彼前1:5】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中文聖經都是用“必然”“以至”等未完成式的詞語來表達得救的,可見聖經的中文翻譯是符合希臘文原意的。

【林後1:9】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
【林後1:10】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這段經文也絲毫沒有“已經得救”的意思。這段經文無益是告訴我們,我們已經在神的恩典當中,叫我們在患難中,不要靠自己,乃要靠“叫死人復活的神。”因為神一直與我們同在,一直在救我們。
若我們已經得救了,還要神救我們?這是什麼邏輯?
就好像對已經結婚的妻子說:“你嫁給我吧”,妻子都會莫名其妙,我不是已經嫁給你了?

靠信心生活回約翰:
你這裡所說的,沒有一句是出自聖經的,完全是出自教義。
那些出埃及、過紅海的以色列人,你能說說,那些是神揀選的那些不是神揀選的?
那些不是神揀選的,是靠著自己出埃及、過紅海?
那些在西奈山下因造金牛犢被殺的以色列人怎麼出的埃及,不是神揀選的?

你用教義曲解聖經也不應該曲解到這般地步吧。

我也知道,你這些話都是出自唐崇榮牧師,但你並沒有完全理解唐牧師的意思,也屬斷章取義。

我問你,神在時間裡嗎?神看千年如已過的昨日。一切在時間裡對神作為的解答都是以人代神。唯有聖經是神自己說的。所以,我們不要在神的啟示之外,憑自己的想法來推斷神的作為。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我當然是自己翻譯的啊,我何必看別人的翻譯呢,如果別人翻錯了,我也跟著錯。
希臘文的聖經網上很多,我已經把網站都告訴你了。
http://bible.cc

你問:在你引用的原意翻譯中,指出得救是“現在式”也是“不定式”,可以說,是現在未完成式,也就是說是現在進行式。既然是未完成式,是正在進行的,你怎麼可以說“已經得救”呢?

從你的問題就看出來,你並沒有分清楚得救在每個時態的意義,得救這個字。我引出來的十幾處經文:
1.有的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已經一次發生的事件。
2.有的地方是用完成式,意思就是過去已經發生,但是現在果效仍然繼續。
3.也有的地方用現在式,表示現在就已經是得救的,而且還一直持續。

你把他們都混在一起了,不同經文有不同意義的。怎麼可能在同一句子,得救又是現在式,又是不定式,這是不可能的。一個動詞只能有一種時態。你似乎是搞混了。

這些經文就已經足以證明,得救不是只有未來的意思,也有現在的意義。這是不能否定的。你把所有的得救混在一起,當然就分不清楚了,同一個字不同時態會有不同意義的。

Frankie回靠信心生活:
我問你,神在時間裡嗎? (神在永恆裡)
神看千年如已過的昨日。 (這句活是有時間性)
一切在時間裡對神作為的解答都是以人代神。 (同意,但我們只能在時間裡領受神的啟示)
唯有聖經是神自己說的。 (同意)
所以,我們不要在神的啟示之外,憑自己的想法來推斷神的作為。 (同意)

“揀選”不等於“揀選得救”!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從一開始我就講了,我已經引出聖經給你了。
得救至少有三種意義:
(1)因信稱義的救恩(2)救我們脫離魔鬼的試煉,今生的患難(3)末日救我們脫離危險、死亡、進入他的國度。
請參照經文:
(林前1:10)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聖經的話你不能否認吧?這些救不是都指同一個意思,他們是基督徒,過去的救當然是因信稱義的救恩,現在得救就是當我們今生遇到患難、誘惑時主的拯救,將來得救是指主再來時,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

阿斗說:“三者都是對的,不是同一種救,救三次,而是在不同的時候,不同性質的拯救。不要把他們混在一起,然後又說前面的救還沒有救成功,要等到最後才救完。”

若我們已經得救了,還要神救我們?這是什麼邏輯?

就好像對已經結婚的妻子說:“你嫁給我吧”,妻子都會莫名其妙,我不是已經嫁給你了?

顯然你是把聖經上的得救全部混在一起了,為什麼不看看上下文呢?妻子嫁給你的比喻只能類比因信稱義的救恩,因為只能有一次。但主救我們脫離患難、誘惑、撒旦的攻擊,只能有一次嗎?聖經哪裡說的?

將來主再來時他也會再救我們,如果那時我們還沒有被提,他要再救我們脫離末世的大災難,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誰說這些都是同一個拯救。聖經中的救有很多,在不同地方有不同意義。請搜索一下,一句一句看,看看是不是都是同一個意思?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我還是不明白。
1.不定式,是什麼意思? “過去已經一次發生的事件”不是過去完成式嗎?怎麼成了不定式?
2.已經完成了,就不需要“仍然繼續”需要繼續的就是未完成式。
我說,我已經完成作業了,但我還要繼續作,有這樣的式嗎?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主說“成了”,三天后復活,即完成了十字架上的救贖,難道還要繼續掛在十字架上?
3.既是現在式,而且還一直持續的,就不能說已經得救。
“已經”的中文意思,是過去完成式。

從你自己的解釋來看,第2、第3點,都有“繼續”、“持續”的意義在裡面,既然是需要“繼續”、“持續”的事情,就不能解釋為“已經”,因為“已經”是過去完成式,不包含任何需要“繼續”、“持續”的意思。

而第1點,我對不定式的理解就是未完成式,同樣有“繼續”、“持續”的意思在裡面。就從你自己的解釋來看,都不包含“已經得救”的意思。現代漢語詞典對“已經”的解釋為:1.業已經過;業已經歷。 2.副詞。表示事情完成或時間過去。
是徹底的過去完成式。所以,說“已經得救”。不管用你所列舉3點中的那一層意義,都是錯誤的。所以沒有一位翻譯家,對得救,作過“已經得救”的翻譯。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希臘文時態與英文是不太一樣的,如果你願意了解,這有個簡介,請看這裡:
http://chioulaoshi.org/BGreek/Paradigms/aspect.html
不同的句子,得救可以有不同的時態,有的句子用完成,有的句子用現在式。不能混在一起的。
例如:(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得救是完成式分詞,表示這是過去已經完成的動作,他們是已經得救了。現在果效仍然繼續。

再一個例子:(來10: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這裡的“不是”、“乃是”都是現在式,表示現在就是得救的,而且持續是得救的。

你把一個句子想成又是完成式、又是現在式,這世界上不可能有你想像的這種句子,聖經中也沒有。你似乎還要把文法觀念加強一下。我不可能從最基本的重新解釋給你聽。

這個觀念澄清了,你才可能理解聖經中不同經文,不同時態的意義。

你說找不到已經得救的經文。我找給你看。原文都是有時態的,就算英文翻譯也有時態,中文沒有時態,翻不出來。不能因此就推論按著時間意義翻譯是錯的。看看英文翻譯吧:
(弗2:8)For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through faith; and that not of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羅馬書8:24)For in hope we have been saved, but hope that is seen is not hope; for who hopes for what he already sees?
在盼望中我們已得拯救,

(林後1:10)He has rescued us from a terrible death, and he will continue to rescue us. Yes, he is the one on whom we have set our hope, and he will rescue us again,

再告訴我是不是如我所說的:有完成式的時態。

朱保羅回阿斗:
你對這幾個救的理解,我贊同。

但是拯救的對像是我們——在基督裡的人,而不是離開基督的人。對離開基督的人,第三階段的救就沒有了。所以說,不能持守信心到底的人不能永遠得救。

阿斗回朱保羅:
如果背棄信仰,不但未來得不到身體得贖,基督不會救他進入國度中。
甚至他原來是否因信稱義,也都沒有把握。可能根本就是一個虛偽的基督徒,當然要讓神來判斷。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呵呵,我覺得你可能明白了外文的意思,但你沒有理解中文的意思。
我反复說沒有一位翻譯家就得救的問題,作過“已經”的翻譯。
你是覺得他們的外文不好呢還是中文不好?
那麼多的譯本,竟沒有一位翻譯對得救的時態作過“已經”的翻譯。
中文的語法雖然沒有時態結構,但同樣可以加些副詞來表示時態。
比如,“已經”就是表示過去完成式的副詞,不包含還要持續的含義。
而表示持續的有“以至”,聖經翻譯者就用了這個詞。
但沒有一位用過“已經”來確定得救的時態。
“必然”是確定而未完成式,論到得救,我想用得最多的就是這個詞。

我不否定,有不同的時態,中文聖經也用了不同的詞彙,如“必然”“以至”“將來”都能表示不同的時態。
但唯獨沒有用“已經”這個純粹的表示過去完成的副詞。
你一面說已經得救,又一面說還在持續。
我不懂外文,也只能說你中文不好了。
若得救只有一次,已經得救就不再需要繼續得救了。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不管別人怎麼翻,原文就是完成式,英文翻譯本也是用完成式,你要否定,不要拿翻譯的文字,請用原文的來否定吧。
我已經告訴你了,要查時態很簡單的。這裡還有中文網站呢:
http://bible.fhl.net
可以找到經文,打開Strong經文彙編號碼,按下去,馬上出現時態。一查就知道,我說的是真的是假的。不用在一個自己還不清楚的問題上,反复懷疑、多費唇舌了。

不同的經文,講到不同的人,有的時候強調已經得救。對另外一群人,有的時候強調,得救的現在持續。甚至對於還沒有相信的人,得救對他來說是未來。
你全把他們混在一起了。
不同場合、不同經文、不同意義,你的中文好,怎麼會把一個字的不同時態,全混在一起,當成矛盾。

舉個例子:
有時候說,我已經認識我太太20年了。
另一場合,有人問我,這個人你認識嗎?我說:我一直都是認識的。
還有一場合,我說某某人我不認識,你幫我介紹一下,我就會認識了。
同一個認識這個字,用在不同場合,本來就有不同的意義。

你的問題就好像,“怎麼可以。既然已經認識了,怎麼可以說現在還一直認識。”
不同場合,指不同的事,有不同意義,這是非常自然的啊!

你還在把所有的得救混在一起。
我都已經在談“一旦得救永遠得救”,就是指因信稱義的救贖,這當然一旦得到,就不會失去。
你還停留在把現在未來,不同意義的得救混在一起談。那當然會迷糊了。

將來主耶穌來時,我們才因信稱義嗎?
聖經上哪裡說了?
不是的啊,主來時我們要被他救進他的國度,那時我們的身體要得贖。要享受基督所賜給我們的基業。不再是因信稱義的救恩了啊。

朱保羅回阿斗:
既然你不能判斷,只能讓神來判斷,那你為何就肯定沒有從“基督徒墮落成虛偽的基督徒”這種情況存在?

阿斗回朱保羅:
我不相信神所稱義的基督徒,會是個虛偽的基督徒。這種人根本不會被神稱義。神怎麼會稱一個以後離開他的人為義,神能看清人的心。
你說的基督徒從真誠,變成虛偽。那是人從外表觀看,所做的判斷。神從頭到尾都看清一個人的本相,他會背叛神,就不可能在起初被神稱義,也就是不曾得救。

約翰的嘮叨回朱保羅:
一個得救的人,就是在基督裡的人,也就是神所保守的人。一個在基督裡的人,如同當年在方舟裡的人,他又如何能出了方舟呢?除非是神給他開門,否則他就無法離開方舟。所以在基督裡的人,是不會離開基督的。所以他的救恩是不會有失落的可能。
如果得救是不確定的,那麼聖靈的印記又有什麼用呢?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是能夠把信心持守到底的人,他的救恩永不失落,因為神所保守的人才能持守信心到底。

約翰的嘮叨回靠信心生活:
約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一3:14“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請問弟兄:這裡的“已經出死入生”可不可理解成是“已經得救了”?

Joseu:
這個問題其實在神學上爭議蠻大的,就和預定論一樣,都是加爾文提出的。

我個人覺得,我可以做個可能不是很恰當的比方。當然以下僅僅是個人觀點。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個概念有點像-1的N次方,N隨著時間而增大(當然N是正整數)。如果把正值看成得救,負值看成不得就,那在我們人看來,可能確實存在一會得救一會又不得救的情況,因為人不知道某個信徒的N值到底會增大到多少,在這個N的增大過程中,比如某個時間點上某人的N值是10,但當此人信心軟弱離棄神時,他的N值就會增大到11,隨後如果悔改,N值就會變成12。但如果他某段時間內一直剛強,則N值只會再偶數範圍內增大,10,12,14,等等。但從神的角度看,神是知道每個人最終的N值的,只要做一次乘方運算就可以知道-1的N次方的結果,也就是知道此人是得救還是不得救了。所以在人看來可能有反復得救的表面現象,但在神看來得救就一次。

以上純粹個人觀點,我知道這個問題絕對不是這個可能不是比方的比方能解決的。

朱保羅回約翰:
方舟是預表基督十字架的救恩,表示耶穌救諾亞一家人脫離了死亡,既然耶穌為諾亞一家人死了,他們就要為耶穌活。諾亞都在方舟裡嗎?諾亞不是出了方舟過上了新的生活嗎?可是諾亞曾犯罪了,他的一個兒子受到詛咒,也是神的詛咒,也作為我們今天基督徒的警戒。

又如,以色列人出埃及,也是預表,紅海和摩西的杖預表耶穌的十字架救恩,救以色列人脫離了死亡,既然耶穌為以色列人死了,以色列人就要為耶穌活。可是許多以色列人在曠野發怨言,存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就受了神的詛咒,也作為我們今天基督徒的警戒。

今天,我們受洗,同樣表示主為我死,從水里上來,表示我們是個從死里活過來的新人,要過新的生活,為主而活。但願我們中弟兄姊妹以古為鑑,不要受到詛咒,得享永遠的福樂。將一切榮耀都歸給主! ! !

朱保羅回Frankie:
根本從未“得”救的“基督徒,本在魔鬼權下,在魔鬼的口裡,在魔鬼的爪子裡,魔鬼還用尋找嗎?

阿斗回朱保羅:
這是彼得對教會的鼓勵、與警告:
(彼前5:6-9)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 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 8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9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

主要告訴他們在逼迫來臨時,要謹守、忍耐,不要喪失了信心。這些警告同時伴隨著勉勵。在彼得的眼中,他們雖然受盡艱苦,但彼得告訴他們,這些逼迫都是暫時的,主必然會賜給他們力量,勝過這些逼迫。第十節更是給他們極大的安慰。

(彼前5:10 )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

主既然召了我們,豈會讓我們被魔鬼奪去呢?他應許我們這群蒙召的人,神的目的是要我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而且主必會親自成全我們,堅固我們,賜力量給我們。

這是何等的安慰,與應許。讓我想到的是,魔鬼雖然如同吼叫的獅子,想把我吞吃,但主所賜下的力量大過魔鬼。靠著主我必不會被魔鬼吞吃。即使魔鬼想要吞我,也勝不過基督的能力。我們在基督的保護底下,有完全的保障。絲毫不必害怕。

羅馬書也同樣給我們這樣的應許: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1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 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 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39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看到基督這樣對我們無限的愛,我實在充滿了感恩,我本來軟弱,早該被魔鬼吃下肚裡,但是主保護了我,讓我今天仍住在主裡面,有安穩的保障。我深信只要我全心信靠主,雖然我可能會有軟弱的時候,主也必定保護我到底。因為他揀選了我、呼召了我、讓我得稱義、又讓我走上了成聖的道路、我深信他必然還要來接我回到他的家中,得享永遠的榮耀。

感謝主讚美主,我不擔心主會丟棄我、我更不怕魔鬼能把我如何,我是靠著主逃避魔鬼的引誘、斥責魔鬼的欺騙。魔鬼的力量再大,也不能從主手裡把我奪去。

願諸位主內弟兄姊妹,要緊緊靠主,堅守信心,到主來的日子。不必害怕魔鬼的作為。

朱保羅回阿斗:
我們經常看到吸煙有害健康的警告,就是在香煙盒上也能看到,那香煙是否真的會有害健康?
所以警告如果沒有事實危害為依據,這樣的警告是空白的警告。如此的話,還能說是警告嗎?神的警告會是空白的警告嗎?

約翰的嘮叨回朱保羅:
對警告懼怕的人,表明他還沒有失去救恩。存這樣的心,神必保守他。對警告並不懼怕的人,怎能說明他是得到過救恩的人呢?存這樣的心,神也會任憑他。

靠信心生活回約翰的嘮叨:
我認為,這表示重生。重生的意思,就是被聖靈潔淨,脫離罪的轄制,即已經不再為罪付工價——出死,得到了重生。

而永生的意義就是“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而這“聽話”“信”“愛”都是持續性的,而非“一次性”的。絕不是一次聽話(信、愛)就永遠聽話(信、愛)。

約翰回靠信心生活:
重生就表示有別於過去的舊生命,是一個從神而生的新生命。新生命是需要不斷成長的,而供應生命成長的源頭在上面。

當我們重生以後,就表示與上面已經建立了新的聯結。是主攙著我們的手在走,縱然我們會有失敗,主也必不丟棄我們。因為祂是我們的好牧者。

所以得救的人,能夠走完這條路,實在是主在不斷的幫助我們。耶穌是我們得救的保障。雖然你認為“一次得救”表達的意思不夠準確和完整,但是這要看各人如何理解。因為這樣的人是被主所引導的人,能夠堅持到底全在於主的恩典,當他重生的那一時起,是已經與永恆掛上了鉤。不在於人自己怎樣,而是神保守他,使他不致失去救恩。所以“永遠得救”不是對自己的肯定,而是對神的恩典的肯定。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你是把重生建立在人的聽話上面,而且有人為只要不聽話就會失去重生。
我認為重生不是建立在人的善變心意上,人的心意隨時在變。而神的拯救不是善變的。是屬他的,被他稱義,他就救到底。既然生了就不會叫他再死。

重生的基礎是建立在神拯救人的心意,人得重生的時刻,就是他有了得稱義的信心時。神稱人為義不會隨便,不會被短暫的信心欺騙。一旦稱人為義,就不會因為人的軟弱收回。那些最終不信主的人根本沒得稱義。信主,稱義,得救都是穩定,持續的。我們要看的聖經明寫的經文,多處提到人現在得救。這是你一直不願承認的。你只相信人死了之後才能知道自己得救。你要如此認為沒人阻止。更多的基督徒是活著的時候就有得救的確據,這讓他們更有信心,知道自己屬神兒女的身份,更有聖靈內住的憑據,對未來主要在來接我們,與主同在充滿盼望。你卻一直在否定基督徒得救的確據。

不要憑人的想像,要相信聖經的話。聖經說什麼,我就相信到底。

靠信心生活回約翰:
加爾文的許多結論,都是建立在人自己想當然的推論之上,是典型的以人的思路來斷定神的作為的作法。你所作的這些推論都是建立在人的邏輯推論之上,而不是神的啟示之上。
保羅關於野橄欖枝的比喻和主耶穌撒種的比喻還有葡萄樹的比喻都把這種關係闡述的很清楚。
【羅11:24】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接在好橄欖上”這就是重生。即脫離了罪的轄制,連於新的生命。
但這並不意味著就永遠得救,因為“【羅11: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撒種的比喻前面已經說了,就不重複。

【約15:2】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這句話是主耶穌說的,“屬我”就是屬基督的,即脫離了撒旦的權勢,得到重生。但“不結果子”就要被“剪去”

聖經從沒有說重生了就得救,也沒有這方面的應許。
我們被聖靈重生後,我們每個人都必鬚麵臨“情慾和聖靈相爭”,順從情慾還是順從聖靈,是已經重生之人的選擇,“【加6:8】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聖經從沒有說,神會保守“順著情慾撒種的”得永生。神的一切保守,都是在耶穌基督裡作成的,唯有“順著聖靈撒種的”,神必保守他“從聖靈收永生”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我從來沒有說重生是建立在人的聽話上面。
我在前面解釋主耶穌撒種的比喻時已經講得很清楚,沒有半點含糊的地方。一個人能否重生,完全是神的揀選,可以說,和這個人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神的恩典。但能否得救,則必須建立在人的信從之上。
主耶穌講得十分明確而且十分肯定:“【太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約一2: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關於這方面的經文,我想多的舉不勝舉,相信你也清楚。

所以,重生得救這個說法完全沒有聖經依據。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重生與得救是連在一起的,是你把它拆開了:

1. (提多3:3-7)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4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我們原來是與神相恨的,不會主動接受神的。但是神做了什麼?向我們顯明他的慈愛、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救了我們。我們因他的恩得以稱義。我們能有稱義的信心是藉著什麼?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如果不是如第五節說的「他救了我們,...神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更新。」我們,我們不會有稱義的信心。稱義的信是出於對神呼召的回應。所以神的主動的救贖先,人信的回應後。稱義的地位,與得永生,都是藉著聖靈重生我們而來。看第三節,沒有重生時我們是如何的?能憑著自己信嗎?不可能的。

這裡就看到了得救與重生的關係了,主救我們,是藉著聖靈重生我們。
神救我們都是過去式,重生是他救我們的方法,稱義、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都是過去式。表示這一切都已經成就了。

聖經都說成就了,你能否定聖經說的話嗎?

2. (弗2:1-5)「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4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 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活過來是過去式,得救是完成式,表示已經完成的事,現在仍然有效。這麼清楚的經文,你能否認嗎?

我們原本死在過犯罪惡中,對神的呼召是不可能回應的。然而是怎麼活過來的呢?是我們自己想活過來就活過來的嗎?不是的。是神讓我們活過來的,這就是重生。沒有重生,我們的靈性就是死亡的,就不會信主。

不要憑自己的想像,要相信聖經的話,聖經的話是不可能錯的。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我希望阿斗弟兄圍繞聖經談問題,像“聖經都說成就了,你能否定聖經說的話嗎?”這類毫無意義,而且我也可以反過來說你的話,最好別說。

難道我不是用聖經說話?
至少我不必用“什麼式”來解釋,也沒有任何譯本按著你所解釋的意義翻譯的,你認為普天下的聖經譯本都翻譯得詞不達意嗎?
若中文翻譯已經表達了原文的意思,你還拿著“什麼式”來闡述你的觀點,只能表明你的理解錯了。
在這方面,我也對你指出過。
所以,如果你認為中文聖經還沒有扭曲原文的意思,就不要再拿你並不是十分精通的原文事態來說話。
因為並不是把每個單詞的意思加在一起,就能完全表達原文的意思的。翻譯不僅要精通原文也要精通所要翻譯成的語言。

我不明白“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這句經文怎麼會得出“重生就得救”的結論?
如果說,我們考上大學是藉著我們的考試和考試成績,你能得出考試了就是大學生的結論嗎?

你所講的那麼多,我覺得都不在點上。
不管你用什麼式,都無法從這段經文中得出“重生與得救是連在一起的”的結論。
除非你說參加了考試就是大學生,不需要成績(聖靈的更新)。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聖經原文說的話,就是有意義,中文沒有翻出來,那是不足的地方。原來的意思就一定要尊重。
我不會否定聖經的話,例如你提出的經文,得救有未來的意義,我都承認。
只是你不願承認得救有現在的意義罷了。

即是聖經說的話,我絕不敢否定。你是否也敢這麼說呢?

Josue回靠信心生活:
我不對你們的話題本身做探討。單發表下聖經翻譯的問題的看法

聖經是神的話,神的話是十分嚴密,不會有任何疏漏的。但語言學上,漢語卻是一門表義性語言,其特點是含義豐富,但嚴密性卻極差。問問那些學中文的老外就知道了,他們無一不抱怨“怎麼你們中國人的語言像沒有語法一樣?”

如果用中文表達聖經,肯定是不能完全繼承原文的嚴密性。不是說中文聖經會“扭曲原文的意思”,中文的豐富多彩是明擺著的(這也是所有表義性語言的特點),一般不可能出現中文無法表達的原文意思。我這裡是說,由於語言學特性,決定了中文聖經“無法完整地繼承原文的嚴密性”,這和歪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也就是說同樣一節經文,可能原文人看了不會理解錯,但中文就會讓人覺得有歧義。

因為中文沒有時態,而神的話的很多信息恰恰就是體現在時態上的,因此有很多東西中文聖經是無法表達的。你不要一口一個“什麼時什麼時”的輕視時態的重要性。我舉個例子。

方舟子在《錯誤百出的聖經》一文中“聖經第33個矛盾”裡是這麼說的:

33、耶穌最後說了什麼話?
太27: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路23: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約19:30"耶穌嚐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對此光明頂牧師的解釋:幾次發生問題,都在希臘文的AorestTense.這種英文譯本通常譯作過去式的時態,其實在希臘文裡不只是過去,而且還包括一種斷續的動作。意思是說,這句話的動作,不是實時相連。中間還有其它的動作沒有包括在內。如果是持續,連接的動作,希臘文就使用現在式。所以路加的「大聲喊叫,氣就斷了。」不表示大聲喊叫和氣就斷了中間沒有講別的話,或沒有作其它的動作。耶穌的十架七言,多少年來被太多的詩人拿來作歌頌讚。次序和關係有許多牧師研究過。也有許多人用來作講道的題目。絕大多數人都有清楚的認識。所以通常沒有人拿來爭論。因為這件事沒有成為一個爭論的問題。大多數的爭論者,都會研究清楚,才把問題提出來,不會自取其辱的把一個明明錯的問題,提交給大家去駁斥。

(以上摘自光明頂《駁斥方舟子“錯誤百出的聖經”》)

你看,中文聖經因為沒有時態變化,不但會讓人引起歧義,還會成為反基人士攻擊聖經的把柄。如果不參考希臘原文,你怎麼解釋?

所以,我十分贊同阿斗弟兄經常參考聖經希臘原文的做法。不要以為用中文看聖經就萬事大吉了,其他語言譯本都可以無視了,就可以夜郎自大了。能用中文看聖經只是最基本的,只能幫助你大致理解神的話,傳福音救人靈魂這些事中文聖經應付起來已經足夠了,但至於精益求精地討論深層次的神學問題,中文還差的遠呢!

還有,未必要把一門語言學的有多好才可以用來參考聖經。

我的法文也只能說一般,也不過學了2年不到,但藉助詞典通讀法文聖經,即使是語言難度很高的舊約都已經足夠了,雖然比較累。用法文參考某段經文更是沒問題。所以不存在“所以,如果你認為中文聖經還沒有扭曲原文的意思,就不要再拿你並不是十分精通的原文事態來說話。”這種說法。

約翰的嘮叨回靠信心生活:
耶穌也說過:“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真正被拔出來的,本來就是沒有被揀選的。那些砍下來的,重點不是在說本來是得救的,而是警告性的話,能把這警告放在心上,表明是還沒失去救恩,沒有放在心上的,是根本沒得到救恩的。拍失去救恩的人,正是沒有失去救恩的人,不怕的人,是沒有得到救恩的人。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提多書3:5-7)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這句話整句的意思就是基督已經救了我們,這是已經發生的事。基督怎麼救的?就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他救成了沒有?這是你的疑問對不對?你說他可能沒有救成,就好像考了入學考試,沒考上。我們來看看經文就知道了:

基督救了我們時發生了什麼?

“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看清楚這個聖靈澆灌是過去式,是已發生的事。不是等待聖靈澆灌,而是澆灌過了。

“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這個得稱義,是被動的過去式,是神做的事不是我們做的。不是神還沒有完成稱我們為義的工作,是已經做完了。

“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成為後嗣,也是過去式,我們已經是後嗣了,不是要等我們死了之後,才得稱後嗣。

上面所說的動作都是過去式。都是已經發生的事了。

憑上面每個發生的事,你說基督救成了沒有?說基督還沒救成,就太勉強了。把經文正的說成反的了。

首先要明白重生的意義。什麼是重生?首先要知道的是,重生是被神生的,完全是神的恩典。如果沒有神賜下聖靈重生我們,我們原有的生命是敗壞的、是走向毀滅的。

首先我們看約翰福音第三章:

(約3:3~7)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這重生不是血肉之體再生一次,而是從上頭生的。重生這個重字(aνωθεν)新約出現13次,5次當從上頭來的,三次當最起初來的。也就是從神而來。這生命是神賜下的,也就是約翰福音一直強調的,從神而來的新生命。正如約翰一章所說: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3)

重生而來的生命,也就是永生。並沒有兩種生命,像所謂的:先得永生,然後在求重生。或者是如你所說的:先得重生,再得永生。從神而來的生命只有一種。我們或者得到或者失去。只有得到與否的差別,沒有得到了之後還要再得一個的區別。

得了重生,就是得到永生了。重生與信主是連在一起的,當我們被神重生,就能信主,也就能得神稱義,得到永生的地位。未得重生,憑著原本血氣的生命,連信主都不可能,因為我們是全然敗壞的。

約翰福音重複講到得生命,就是這個概念:我列出幾點:
1.(約6:51~54)「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從這節經文你就可以看出來:有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與我們有永生,是同一個意思。從這裡就可以看到:得到耶穌基督所賜的生命就是得永生。永生與重生是分不開的。

2.(約3:15~16)「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

信主的人得永生,這是非常確定的。信主的人也得到神所賜的生命:
(約1:12~13)「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一處說信主的人得永生,另一處說信主的人是神生的。是神生的是否是重生,這是當然的,要不然從上頭生的不是神生,的還會是誰生的?

這裡說「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與第三章尼哥底母那段所說的完全一致。不是從母腹再生一次,而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同是約翰所說的,你能把兩處所講的當成不一樣的生命嗎?還有兩種從神來的生命嗎?這不造成混亂是什麼呢?

例子太多了,如果你有興趣,我可以舉出更多的經文證明「重生的生命就是永生」。

那現在我們再來看:得永生了是不是得救了呢?我們來看耶穌怎麼講的: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你還要來跟從我。23他聽見這話,就什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18:18~26)
在耶穌的觀念裡,承受永生,進神的國是同樣的意思。門徒回答的話,把得救、與進神的國、與承受永生當成是同一回事。耶穌回答門徒的問題: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這個在神卻能是指什麼?就是富人只要靠著主,雖然困難,還是能得救。所以耶穌也一樣認為,承受永生,進神的國、得救是同一回事。

所以你可以看出來,被神重生、進神的國、得永生、與得救。根本就是同樣的概念。只不過重生是新生命的起點。進神的國、得永生、與得救,除了有現在的意義之外,還有將來要成全的意義。

(帖子繼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討論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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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個地步,該講的也都講了,剩下的就是意志上的堅持了,請看第四集:

約翰的嘮叨: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如果我們自己都不敢100%的肯定自己就一定能得救,那我們的實底在哪裡,我們的確據在哪裡?因為我信,所以我肯定。

信之後的持續持守信仰,並非自己能夠持守,實在是神的保守。若非耶和華看守,看守的就枉然警醒。

仰望:
弟兄應該看到,我始終沒有否定你的理論。問題是一方面你認為一個基督徒如果不確定自己是否得救,一方面你有認為人的判斷不一定準確,只能從外表的表現來推論,那麼你只能得出一個模糊的推論,可是人總喜歡一個清楚的論定,這個你不否認吧?

既然人能做的判斷只能從結局來看,我們是人,我們就盡量把真理說的通俗一點。為什麼要怎麼深奧怎麼說呢?

從你對離棄的解釋,他們到底離棄的是什麼?是基督?還是真道?難道離棄基督和離棄真道是兩回事?在這裡斟酌是什麼意思?難道你心裡的真道有兩種層次?所以我說你不是時代論,卻有時代論的影子。

我比較欣賞145樓的說法。不是因為因為更正確,而是因為更通俗。你覺得呢?

為真理受苦是基督教的一大特色,講持守信仰與我們是有益的。然而我們是靠著主加添力量來持守。這是粗俗的無學問的基督徒都常常講的。這點放心好了,我們豈會歸榮耀與自己呢?彼得信誓旦旦誓死追隨耶穌後來卻三次不認主的例子他們常常掛在嘴邊呢。

我用結婚這比喻的焦點是談人。人和神之間的約從來都是人毀的。我的意思是你認為的那些看似悔改後來離棄基督的看似悔改卻沒有得救的人。他們當初到教會不是存心欺騙或者窺探基督的,而是確實"信"過基督的。甚至他們還大有神的能力,曾聽到隱秘處的話語,曾引領多人歸入基督呢!如同陳勝當初耕田時對同伴們說:苟富貴,莫相忘。後來作了王,開始還款待窮哥們,後來經謀士勸說,殺了那個窮哥們。你能說當初陳勝說“苟富貴,莫相忘”的時候心裡不真誠?

我這是比喻,不要在比喻上摳字眼,而且我的比喻都是生活中的事實。我們若脫離實際生活只去研究所謂精妙的神學,意義何在呢?重生是點態,得救是線態。重生都和得救不可切割。
然而聯繫數學上知識。點是點,線段是線段,點不是線段,線段也不是點;然而點組成了線段。點有長度嗎?沒有。線段有長度嗎?有。這樣,無數個長度為0的點組成了一個10厘米長的線段。我們都學過數學,你該知道我說的是什麼?難道是0+0+0+....=10?可是我這樣的說法會使很多學生越聽越迷糊。我難道說錯了嗎?似乎沒有。可是我實在會把人搞糊塗。當然,也有聽懂的。聽懂的就驕傲吧,因為只有這些人得到神賜的超然的智慧。

靠信心生活:
我完全贊同,離棄真道就是完全離開基督了,只有曾經屬基督的才能離開基督。這等人肯定不得救。所以,一旦得救永遠得救是錯誤的。

這個問題,本身就不是從神的角度去談的問題。既然得救是本乎恩(神的角度),也因著信(人的角度)。神的救恩永不落空,這是肯定的,根本不用討論的。問題是,神永不落空的恩典是指強加給每個被揀選的個體嗎?主耶穌說:“【太3:8-9】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豈不是說不要以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一定得救,若不結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果子,一樣被剪除,神為了成就自己的旨意,能“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比如說,神揀選十二門徒,猶大因離棄真道就被神棄絕,就另外興起馬提亞來。這就是神的信實,神的救恩永不落空。而不是說,神揀選了猶大,神就“不會隨著人的心意,而變化他永恆的旨意。他要救的人一定會救到底。”你的這種觀點,明顯出於人的自以為是,而不是神的意思。按你的意思,神就一定救那些以色列人到底,救恩就根本臨不到我們這些外邦人。

阿斗回仰望:
我並不否認這等人是從基督、或真道上跌倒開了。

我的疑問是:“怎麼能就憑跌倒這個字,就判斷這個人曾經得救呢?”猶大跌倒了,離開主,但他曾經得救嗎?我已經引出聖經了,耶穌從起初就說了:他是不信的。

就算從基督或或真道跌開,也不能代表這個人曾經得救,這是過度的推論。

奇怪了,你還不太清楚時代論是什麼,為什麼說我有時代論的影子。如果相信前千禧年派就是時代論,那中國百分之七八十的基督徒都是了。

而且你似乎是反對時代論,時代論是錯的嗎?你有深入了解嗎?怎麼天國神國的辯論時,從來沒有看見你發表意見?

一個進入教會的人,是否得救要看基督是否稱他為義,稱義的條件是有真誠的信心接受基督、並對自己的罪悔改。這信雖然是當時發生,也是持續下去的,這對所有真心信主的人是不會有問題的。

但是對於那些最終離開主的人,他們的信不能持續,甚至最後背叛,我的意見是:不是看他最初對主的態度,來決定他是否被基督稱義。因為我們看不准。只能從他最終的背叛,看出來他沒有讓他得救的信心,基督並沒有稱他為義。因為基督知道人的心,不會隨意稱人為義。

所以我們在教導得救的確據時,是針對真誠信主,但對自己得救沒有把握的人,告訴他們不要再三心二意了,我們信了主,就要堅守信心,主不會放棄我們的。

對於懶散、不長進的、甚至不聚會、回去拜偶像的、就要發出警告:你們當初的信心是否是真的?不要以為舉個手,掉幾滴淚、決志禱告過了就得救了,是否得救,神是非常清楚的。像這種樣子不像是得救的人該做的。

警告與安慰同時進行,對認真的安慰、對散漫的警告。這就是:信徒恆忍(perseverance of saints)的真正意思。 “一旦得救、永遠得救”只講出其中救恩確據的部分,另一部分是神的保護是對於持守信心到底的人。這才是全面的理解“信徒恆忍”這教義。

其他的把這教義歪曲的理論:賴恩犯罪論、多次得救論,就是我們要更正的。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你所問的前面全部討論過了,為了節省時間,請你再回頭看,我前面的回答。

揀選有不同的意思,選執事,與神在永恆中預知預定下的揀選是不一樣的,請看以弗所書第一章。

揀選猶太人,是揀選一個猶太民族,不是個別的、一個一個的猶太人。就如同我們說神的拯救來到中華民族了,不是神的救恩臨到所有每一個中國人一樣的。請看羅馬書第十一章。

外邦人早在神揀選的行列,以弗所教會是外邦人教會,但是保羅對他們說什麼?

(弗1:4-12)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8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9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11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12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約翰的嘮叨: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論到那些已經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在這段有爭議的經文中,很容易被認為是支持失去救恩的最好證據。

第一節講到了“開端”,第四節講到“論到那些”,具體說來就是還沒有進入開端的那些,並不是說他們沒有聽過道,而是聽了道並沒有真信心回應的人,也不是說他們認為這個道理不好,而是認為道理很好,但是與自己無關。第六節講到“若是”緊跟著“離棄道理”,這也不能說接受了真理,後又離棄了,而是聽過了真理,還沒有接受的人。是有機會接受而沒有接受的人,比那些沒有機會聽道還更糟糕的人。

在接下去的7、8節用田地的菜蔬作比喻,很明顯就如主耶穌用撒種的比喻一樣,描述了對福音的兩種不同的反應。同樣是聽過福音,卻是兩種不同的結局。很明顯一種是得救,一種是沒有得救。

第九節講到了“近乎得救”,可以看出第四節的“那些”根本沒有包括在得救的範圍內,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並不是曾經得救,後又失去救恩的人。

還有一個誤區就是,以為耶穌揀選了十二個門徒,其中包括猶大,其實耶穌揀選的是十二個使徒的職份,是用來繼續耶穌的國度事工的人。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強調的是救恩的穩固,得到救恩的人是不會失去救恩的。因為“得救”從始至終都是神主動的工作,是在創世以前就計劃好了的,決不會因人的原因而臨時改變。這同時也牽涉到了人的自由的問題,又是另一個較深的話題了。

阿斗回約翰:
約翰弟兄,
請看130樓,這群近乎得救之人,與那群警告不得救恩之人,是不同的人。從代詞用“你們”與“他們”就知道了。

“近乎得救”是“伴隨著得救”的意思,也就是得救的意思。這群堅守信心的人是得救的。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我覺得,你引用經文,總是只理解一半。
你只看到,神的揀選,卻沒有看到神怎麼揀選。
什麼是“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猶大難道不是被揀選的?
他滅亡,當然是因為他不信。信的人怎麼會滅亡?
問題是,他從沒有信過嗎?
他因信成為主的十二門徒之一,又因不信被神棄絕。
就和以色列人一樣,因信出埃及過紅海,又因不信而倒斃曠野。
我們也是這樣,因信被接在救恩的橄欖樹上,若不信就會被砍下。
信,一定要持守。只有持守起初所信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林前15: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
【林前15: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彼前1:13】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原文作束上你們心中的腰),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
約翰的嘮叨回靠信心生活:
約13: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難道猶大是神計劃中蒙揀選的人嗎?如果神在計劃中揀選了猶大,最後又因為猶大的不信卻又沒有揀選他,不就顯得神自己改變自己所定的計劃嗎?或者說,因為猶大破壞了神的計劃,使神不能完成計劃嗎?

猶大是有信過,但是他所信的是誰呢?他所認識的耶穌又是誰呢?如果把耶穌當成是政治彌賽亞,或是軍事彌賽亞,這樣的信有什麼用呢?

如果說因信和因不信可以讓上帝作決定,那麼人就變成在主動地位上了。不是因為他信才被揀選,是出於神的主權,猶大才被揀選,他被棄絕也在神的主權之中。
以色列人因信過紅海,信的是神蹟,卻沒有對行神蹟的上帝產生真正的信。
至於被接在橄欖樹上,後又被砍下,這句話的重點不是說在樹上的人是信的人,重點是作為警告性的一句話。真正把這話放在心上的人,是受警戒的人,表明是有信心的人,而沒有把這話放在心上,是不受警戒的人,表明是不信的人。

信心的確需要持守到底,但是不是人自己努力就能持守到底的,而是要靠神保守才行。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是從始至終被神所保守的人,所以救恩不會失去。一個得救的人,即使有犯罪的時候,神也會加以管教,使他不至失落。最大的管教就是取去在世的生命,使他不再繼續犯罪“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弗1:3)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是神在基督裡揀選的。我要問的是:是何時揀選的?神從創立世界以前。那時基督在那裡?與神永遠同在。我們雖然還沒有出現,神已經揀選了我們。

神揀選的對像是我們,這個我們是誰?保羅對以弗所教會說這話的時候,我們是有對象的,不是一群未定的人。他們聽到這話的時候,就知道“我們”是指他們這些信主的人。

我們今天聽到這話也是一樣,神在基督裡揀選我們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如果說揀選我們是在我們信主之後,請找出經文的證據,否則就是空口說白話,沒有可信度。

關於猶大請看經文分析:
(約6: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
αλλ (只是)εισιν (是)εξ υμων (你們中間)τινες (有人)οι ου (不)πιστευουσιν (信)ηδει (已經知道)γαρ (因為)εξ (從)αρχης (起初)ο ιησους (耶穌)τινες (有人)εισιν (是)οι μη (不)πιστευοντες (信)και (而且)τις (一人)εστιν (是)ο παραδωσων (背叛)αυτον(他)

耶穌說這話在什麼時候?在揀選十二使徒之初,行過餵飽五千人神蹟之後。
不信是現在式動詞,表示耶穌說話時他就不信了,而且持續不信。
耶穌知道他不信是在起初就知道了,這個知道是完成式,表示在起初,耶穌早就已經知道他不信。在說話的時候之前,他的不信,耶穌早就知道了。不是等到他背叛後才知道。
而且耶穌所知道他的不信也是現在式,也就是過去耶穌所知道他的不信,是持續不信。

你說猶大信過,我們凡事不空口說白話,拿出聖經經文來證明。
請讀經的時候看看動詞的時態好嗎?不要過去、現在、未來分不清。把現在當未來,解出來的意思,都是時間出錯了。
我們分析一下(林前15:2)
δι (藉著)ου (這福音)και (而且)σωζεσθε (現在得救)τινι (所有)λογω (道)ευηγγελισαμην (我過去傳)υμιν (給你們)ει (如果)κατεχετε (持守)εκτος ει μη (除非)εικη (徒然,白費)επιστευσατε(你們過去信)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如果你們現在持守我過去傳給你們的所有的道,就能藉著這福音現在得救,除非你們過去相信是徒然的。

這句話是要求他們持守所傳的福音,而且如果他們持守,當時就是得救的。這句話更證實了得救在當時就已經得到了。這是彼得說的話。

所以說得救不是只有未來的意義,現在就得救了。這是聖經明白說的。我舉出十二處經文,都是這麼說,你還幫我找到了一處經文,今天又幫我找到了一處,真是謝謝了。

連你自己找出的經文都說明了得救不只是未來,是現在。所以你不能否認得救有現在的意義了吧?

我們再分析彼得前:
(彼得前書1:13)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原文作束上你們心中的腰),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

這是講道基督顯現時所要賞賜給我們的恩(Grace),那是當然的,基督將來一定會給我們恩典,也就是天上的基業。這裡有說得救嗎?

真正說救恩的經文的在這裡:
(彼得前書1:9)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κομιζομενοι (現在得到)το τελος (果效)της πιστεως (信心的)σωτηριαν (救恩)ψυχων(靈魂的)
這裡的得到是現在得到,不是將來。這就話正好說明了,信心的果效當時就可以得到,就是靈魂的救恩。

你又幫我找到了一句了,再一次謝謝你了。怎麼每一次你找來支持未來得救的,最後都在證明現在得救。可見聖經上支持現在得救的經文實在太多了。

請再多找一些,聖經當中一定有更多的就是現在意義的,等待你去找出來。

HeQiRen:
羅馬書8章29~30節:“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我們從29節中可以看出,這些弟兄是愛主的,是神所預先知道的人,是神預先定下的得救的人,而且是得榮耀的人,我們相信神的主權和大能,這些人一次得救必然能永遠得救,必然能持守主道到底,而且是群羊的好牧人,有的是好牧者,如:使徒保羅、彼得他們那樣的好牧者,主耶穌是他們的牧長,主對他們的要求格外嚴格,管教也特別嚴厲,他們常經憂患,至死忠心,多數為主殉道,這正如經上所記:“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但得救的人不僅僅只是這些神預先所知道的人,還有這些人又召來‘更多的人’;我們從30節可以看出,這‘更多的人’就不是神預先所知道和定下的人,乃是 29節所說的神預先所知道並預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的人所召來的信徒,是因信稱義的基督徒,這些人當中,主對他們的要求就沒有那麼嚴格,管教也沒有那麼嚴厲,若能順從主到底就必然得救,若背道世俗化,就必然滅亡。在這‘更多的人’當中,就存在不少人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

阿斗回HeQiRen:
何弟兄,
請問羅馬書8章29-30節,哪裡講到“這些人又召來更多的人”,這是聖經講的嗎?還是你推論的?

如果這些更多的人,不是被神所預知預定的話,那就不是這裡所講的神所呼召的了。跟這節就沒有關係了。怎麼你又說這些又召的人:“乃是29節所說的神預先所知道並預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的人所召來的信徒,是因信稱義的基督徒。”這根據是哪來的?

是因信稱義的基督徒,就在神最初的預知預定裡面,不是就不在。神不會亂預知、亂預定。

這些人如果後來不得救,他就不可能在神預知、預定之列。神也不會預定他效法他兒子的模樣、呼召他、讓他因信稱義,最後還得榮耀。

羅馬書8章29-30節,整個過程是分不開的,人不是逐漸減少,範圍縮小。而是從頭到尾都是一群人,就是最終信主的人。

如果把經文拆開來看,預知預定無關稱義,那就要出問題了。

靠信心生活:
呵呵,我不知道你是自己懂希臘原文,還是從別人那裡引用的。
我是不懂希臘文的,我只知道,中文的“必然”“必”卻不是“現在得到”的意思。
好像還沒有人對這方面的翻譯提出質疑。
按著你的事態,中文也是很好翻譯的,只要把“必然”改成“即刻”就可以了。
“信而受洗的即刻得救”這不是很明確嗎?但好像並沒有人要求這麼修改過,新譯本也沒有這麼翻譯。
既然“持守”是長久的事,為什麼要因“持守”而得到的會是現在就得到呢?
若如此翻譯“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即刻因這福音得救。”
你會不會覺得荒謬?
按中文理解,(我只能按中文理解,我不懂原文,但還沒有任何翻譯家提出這翻譯有誤,)
這段經文的意思很明確,若我們起初所信的不是徒然的,並能把我們所信的持守下去,將來就必因這所信的福音得救。

彼得前書在第一章裡兩次提到基督才來時所顯的的救恩,你倒視而不見。
你如何理解這句經文:
【來9: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根據這節經文,還能得出基督第一次來就拯救了我們,第二次來只是為了賞賜我們的結論嗎?
若我們已經得救,主耶穌第二次來所實行的“從神的家起首”的審判,有什麼意義?
你認為審判是為了賞賜還是拯救?

論到以色列人,經上說【來11:39—40】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這“更美的事”是指什麼?豈不是因信耶穌基督以至靈魂得救嗎? (【來10: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現在已經得到的還要“以至”嗎?

若我們已經得到了,而以色列人又沒有與我們同得,豈不是視神為說謊?

HeQiRen回阿斗:
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30節裡預先所定下的人(也是指神所知道的人),又召他們來,這裡的他們就不是指神預先所知道的這部分人,所召來的人又稱神預先所定下的人為義,所稱為義的人(指神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因為福音不單臨到神預先所知道所定下的人,也臨到所有願意悔改相信的人。否則,我們不就可以睡大覺了嗎?保羅、彼得等無數得勝者他們又何必自討苦吃呢?
無論是神所定下的人,還是他們又召來的人都是因信稱義的!

仰望回阿斗:
謝謝你160樓的鏈接。

我原來不太清楚時代論的整個神學系統是什麼,如何讚同?如何反對?我說你有時代論的影子,是看到你也特別強調的賞賜和得生命的區別。至於天國神國的區別我是不屑於辯論的。人在聖經的基礎上引申的太遠了。
至於得救和得賞賜到底什麼區別?我不知道,也不願意以人的觀念去猜測,是多戴幾個大冠冕還是可以驅使低等的基督徒?弟兄強調救恩現在就已經得到,我不准備駁斥。那麼賞賜何時得到呢?一個臨死的人信主的人,和一個大有牧養功勞的後來卻墮落得不像樣子的基督徒,誰的賞賜更大呢?

某些基督徒為堅持信仰受煎熬幾乎受不了的時候,怎麼辦呢?妥協吧,只要心里相信就可以了,只要有永生就知足了。看看這個基督徒挺淡泊名利的。

阿斗回HeQiRen:
弟兄,你誤解這段聖經了。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
這裡的“預先所定下的人”不是主詞,不是他們去召另一群人,而是神把“預先所定下的人”召來。
看英文(RSV)就很清楚了:
And those whom he predestined he also called;
這群他所預定下來的人,他就呼召他們。
這群被預定的人是呼召的受詞不是主詞。

請仔細研讀,不要誤解聖經。

約翰的嘮叨回靠信心生活:
請看4樓對於“得救”的三重意義的解釋。你之所以這樣認為,是把得救混為一談。
你認為現在的得救是完成了嗎,當人被聖靈重生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了,這只是靈魂的得救,身體還沒有得贖。要等到耶穌第二次來,才是救恩成全的日子。
【來11:39—40】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這節經文重點是要人把盼望放在來生,不要只放在今生。叫人學習信心偉人的榜樣,不要看到今生的困難就灰心,因為最終完全的應許是在來生。
“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這句話並不是說現在還沒有得救,而是說已經得救的人仍然繼續以信心盼望最終成全的得救。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中文有疑惑的地方就要看原文,因為作者領受啟示,寫下來的文字是最準確的,翻譯過來的文字,有時意思就會變掉了。

不懂希臘文沒有關係,懂得查就好了,我不是告訴你怎麼查了嗎?
進入這網站:http://bible.cc

找到經文(林前15:2),把鼠標移到你要查的字下面,馬上出現這個字的時態。
你不信我說的,就去查,看看我有沒有說假話。任何懂英文的人都可以查一查英文版本。
(NASB)by which also you are saved, if you hold fast the word which I preached to you, unless you believed in vain.

得救這個字英文也是現在式。我不會騙你的。把現在的意義理解成將來,就是誤解了。

彼得前書在第一章裡兩次提到基督才來時所顯的的救恩,你倒視而不見。
請不要歪曲我的話,我哪裡否定得救將來的意義?請引出來。

我說的是聖經中得就有的地方是將來的意義,也有其他地方有現在的意義。我承認兩種意義都有。你呢?

你承不承認兩種意義都有?這是你從來不回答的問題。
自己不願承認,反倒抓別人的毛病,這真奇怪了。

希伯來書中的拯救是在講什麼?我把所有基督拯救的經文引出來,你就知道了。
(來2:10)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是末世時救我們到榮耀裡去)
(來5:9)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是過去式,他過去就做成的救贖之工,讓所有順從的人可以得到)

(來6:9)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NASB版) But, beloved, we are convinced of better things concerning you, and things that accompany salvation, though we are speaking in this way.
(近乎得救是動詞,也就是“伴隨著得救”,是現在式,也就是現在就伴隨著得救得救)

(來7:25)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能拯救到底是現在式,表示現在就能,而且持續能。“進到他面前來”也是現在式,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

(來9: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這是指耶穌第二次來,乃是要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為何說與罪無關,因為耶穌第一次來是為了贖我們的罪,這工作已經做成。他再來時,不會再贖我們的罪,乃是要救我們進入他的千禧年國度。這裡的意義就不是因信稱義的救恩了,是末日時拯救我們。如果末日時才讓我們因信稱義,那是時空錯亂。)

(來10: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這裡的動詞是“不是”與“乃是”,這兩個字都是現在式,表示非將來才是,現在就是。
靈魂得救,與“拯救”這個字不同,原文是保護的意思,根本不是動詞,而是名詞。原文也沒有以致這個字,意思就是:因信靈魂得保護。推到未來才發生,不合這裡的時態。

所以這節聖經你就是指現在靈魂得保存,你又找到一節聖經支持靈魂得保護的現在意義了。謝謝了。

再來看這節:
【來11:39—40】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以色列人尚未得到是因為什麼?耶穌還沒有來,他們還沒有認識基督,只能遙遙盼望。我們已經得到是因為我們已經信了耶穌。
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這個預備是不定式(過去式),是已經發生的事了,以色列人他們當時還沒有得到,因為還不認識基督,但是只要他們對神有信心,一樣會被稱義的。

你從這節經文推論我們還沒有得到救恩,這實在超過經文的原意了。

請再來,多舉一些經文。我們來討論得救是否只能有未來的意義,還是如我所說的:得救具有現在、與未來兩種意義?

阿斗回仰望:
基督會賞賜順從他的人,這是聖經多處明講的,不容否認。
賞賜也有今生的賞賜,與將來的賞賜。如果你搜索一下,你會發現講到將來獎賞的經文非常多。至少十處以上。

成醫生:
我以前不理解為什麼有人對張學良老人說中文版的聖經不合用,現在看了阿斗版主的引用才明白!呵呵,謝謝!
因信稱義,因信得救的觀點真是太寶貴了,是基督教的鮮明特色。人不是靠著行為得救,乃是因信得救。就如一個將死的人,比如那個與耶穌同釘十架的強盜,或者一個垂死的病人,在死亡的前一刻只要相信並接受了救主,那他就得救了!這時談得上什麼持守呢?所謂的持守是否一定要指持守至死時的那一刻信心才具有叫人得救的果效呢?

得救就在信靠主,重生的一剎那,是一次性完成永遠完成的,成為神兒女的身份也就是救恩永遠不會失去。成聖得獎賞那是另一個狀態另一個過程了。

阿斗回成醫生:
中文聖經翻得還是挺好的,只是中文沒有時態,帶著時態的經文,中文翻不出來。
只要勤快一點查查,希臘文、或英文就能進一步理解,中文聖經所沒有講出的意義。

在我們真正信主時所得到的是,因信稱義的救贖。
同時我們也不要忘記了,得救有未來的意義,也就是基督再來時所要帶給我們的。

成醫生回靠信心生活:
靠信心生活兄:我感覺你的信心還很不夠哦,也許每天活在怕失去信心的疑惑從而怕不能得救的可憐光景中吧,我真有幾分同情幾分遺憾。

你對自己能否持守信心以至得救可有足夠的信心?還是活在一種焦慮不安,沒有確實的把握之中?呵,對自己的信心恐怕不夠,對神的信心也不夠啊!

我雖信主一年多點,但每天喜樂,滿有得救的把握,因為主是信實的是慈愛的,他是好牧人,他必有大能不撇下我這只他所找回的羊,他必保守我的心直到我見他的那一天。我為自己有重生的新生命而感謝讚美主,阿門!

仰望回阿斗:
我何時否認過呢?然而賞賜是帽子還是永生?是地位權力還是與主的關係?
問題是“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聖經上白紙黑字的“得救”二字。你是否要這裡的“得救”解釋為“賞賜”呢?

二者固然有區別,但更多的時候得救和得賞賜是綁在一塊說的。如同靈和魂是兩個概念,但更多的時候是綁在一塊說的一樣。魂會失了靈嗎?靈會失了魂嗎?
莫要說聖經原文如何如何,我們做個假設,即使聖經原文有“失去救恩”我們也會把這話解釋為救恩並沒有失去。處理的辦法有:1此救恩指的是賞賜,2此失去是並不會真正的失去,乃是警戒而已。如同把靈與魂剖開,其實是無法剖開的。等等。因為“一次得救”的教義已經成了我們信仰的基石,若此基石被否定,我們就會睡不下覺甚至崩潰。

我再強調一遍:我們若脫離實際生活只去研究所謂精妙的神學,意義何在呢?
重生是點態,得救是線態。重生都和得救不可切割。
然而聯繫數學上知識。點是點,線段是線段,點不是線段,線段也不是點;然而點組成了線段。點有長度嗎?沒有。線段有長度嗎?有。
這樣,無數個長度為0的點組成了一個10厘米長的線段。我們都學過數學,你該知道我說的是什麼?難道是0+0+0+....=10?可是我這樣的說法會使很多學生越聽越迷糊。我難道說錯了嗎?似乎沒有。可是我實在會把人搞糊塗。當然,也有聽懂的。聽懂的就驕傲吧,因為只有這些人得到神賜的超然的智慧。

如果聽了道卻不接受的人,以後就沒有機會得救了嗎?如果不是這個意思?這樣的講章有何意義呢?這樣的講道只能講給哲學家了。

根據生活中的實例,有些單單為了治病卻不打算得永生而信主的,也有為了娶信主的姊妹而假裝信主,後來認識了永生的重要性。還有一些毀謗基督的人後來真正信主了。
反而是一些傳道人,甚至為主受逼迫。後來被魔鬼誘惑,一去不回頭。他們的結局比那些存著欺騙的心來信基督的更慘!

阿斗回仰望:
你說的沒錯,重生在聖經中我只找到不定式,與完成式。
有點態,也有過去延續到現在的狀態。

(約3: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約3:4)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這裡兩節經文的重生是不定式動詞,表示已發生的事)
(約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從水和聖靈生就是重生,生這個字是完成式,意思是如果不是已經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約3: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這裡經文的重生是不定式不定詞,表示點態,但不見得是過去,因為不定詞沒有時間的意義)

(多3: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這裡的重生是名詞,但救是不定式動詞,表示基督過去救了我們,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既然救是過去的動作,所借的方法當然也是已經存在的。)

(彼前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重生是不定式,表示過去一次發生的事)

(彼前1:23)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

(重生時完成式分詞,表示過去發生,但是重生的果效延續到現在。)

得救這個字,有不定式、完成式、現在式、未來式。不同上下文不同意義。

用數學的公式來解釋重生與得救,似乎有點過度解釋了。

只要抓住了要點,重生是被神生,不會是一直被生,重複被神生。那是聖經所不曾出現的想法。

得救則有不同的意義,有的是指因信稱義的得救,現在一旦信主了,就表示一直信、得救也就一直延續。
有的是指基督在末世會拯救我們,那是將來基督再來是完成的拯救。

全面理解得救的意義,就不會偏於一端了。

所以要全面理解得救的意義,因信稱義的救恩確實在聖經上,有現在得到的意義。聖經有的就講。
聖經中也有講到我們要盼望主來時,他要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成全他在我們身上的救贖。

得救兩者意義都有,就都講,刻意不講其中的一個,就走偏了。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不是聖經荒謬,是你翻譯得不好。
持守是現在式,得救也是。這是非常合理的。

如果你們現在持守我過去傳給你們的所有的道,現在就能藉著這福音得救,除非你們過去相信是徒然的。

這現在不是瞬間的動作,是持續動作。持受真道,與得救都是延續的動作。再合理也不過了。

聽起來怪是翻譯的問題,不能怪聖經的原意。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如果沒有持守住呢?
守到一半沒守住,被惡人的錯謬誘惑,離棄了真道,那還得救嗎?

仰望回阿斗:
我不是用數學來解釋神學,我的意思是即使說法正確,若追求讓人難懂,就沒有可取之處。

加拉太書:4:19我小子阿、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你如何處理這節經文呢?方法和我以前說的一樣:
即使聖經原文有“失去救恩”我們也會把這話解釋為救恩並沒有失去。處理的辦法有:1此救恩指的是賞賜,2此失去是並不會真正的失去,乃是警戒而已。如同把靈與魂剖開,其實是無法剖開的。等等。因為“一次得救”的教義已經成了我們信仰的基石,若此基石被否定,我們就會睡不下覺甚至崩潰。
此處的再受生產之苦你會這樣解釋:

首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真理,無須證明。於是我們只有這樣處理加拉太書:4:19
1原來沒有生下來。現在的再受生產之苦其實是第一次生產。 2這裡的生產其實栽培之意。

我猜的沒錯吧?一次得救不是你用經文證明出來的,而是你在證明之前就已經確信一次得救的教義是真理。

仰望回靠信心生活:
我替阿斗解釋吧,呵呵。這樣的人從來就沒有得救。原來的守不是出於神。

靈恩派學者張義南的博客中有這樣一段話
:“馬軍有二萬萬”,二億的馬軍極多,使徒約翰數不過來,他聽說這個數目。人類科技發達,各國走精兵之路,現在全世界的軍隊人數加在一起,也沒有二億。
洛杉磯華人教會有位余先生,1997年5月,他到大陸家庭教會講道,認為“二萬萬馬軍”是指中國軍隊,去攻打以色列,因為中國人口最多,有可能組織二億軍隊。
余先生曾預言,1995年,中國軍隊會攻打台灣,後來沒有應驗,又改口說,因為弟兄姊妹同心禱告,上帝攔阻了中共軍隊,所以,未有得逞。
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迄今,中國大陸的家庭教會,不斷有遭受逼迫的消息傳出,海外一些解經家認為,這是大紅龍逼迫聖徒。還有所謂先知預言,中共軍隊佔領香港後,會殺害基督徒。然而,最近幾年,一些愛中國的海外宣教士,先知性傳道人認為,余先生等人是假先知、說假預言。
我也認為余先生的預言不是出於神。但是但從神學的邏輯上來講,預言失敗後的解釋是很完美的。因為“基督徒的禱告會改變歷史”的說法是有聖經根據的。

但從辯論上來看,這個余先生的解釋是無懈可擊的。然而無論怎樣的無懈可擊,也難以讓人信服了。

靠信心生活回仰望:
若按這樣解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依然不能給信這教義的人帶來得救的確據。因為他依然不知道他所持守的真道是不是出於神的。

我不知道,信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如何理解“【林前12:3】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而主耶穌又說:“【太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既然稱呼耶穌為主是聖靈的工作,為什麼聖靈不保守那些稱呼耶穌為主的人遵行天父的旨意呢?

這好像與他們認為神揀選的就一定會保守到底的說法有點不同。

阿斗回仰望:
很抱歉。我解釋聖經是按經文字義,聖經說什麼,我就就說什麼。你不必替我解釋,只要按照聖經好好研讀、相信聖經所說的每一句話就好了。

這節經文以前已經解釋過了,我再解釋一遍:
(林前15:2)
δι (藉著)ου (這福音)και (而且)σωζεσθε (現在得救)τινι (所有)λογω (道)ευηγγελισαμην (我過去傳)υμιν (給你們)ει (如果)κατεχετε (持守)εκτος ει μη (除非)εικη (徒然,白費)επιστευσατε(你們過去信)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我的翻譯:如果你們現在持守我過去傳給你們的所有的道,現在就能藉著這福音得救,除非你們過去相信是徒然的。

這句話是要求他們持守所傳的福音,而且如果他們持守,當時就是得救的。這句話更證實了得救在當時就已經得到了。

這裡的動詞「持守」希臘文是現在式假設語氣。「得救」是用現在式,表示是還在繼續的事實。彼得要他們將信心堅持到底,就能以此來顯示出他們是得救了。雖然持守信心到底的條件還未滿足,這個得救的地位已經生效,並且到如今仍然有效。從以上經文的時態來看,作者對他們現在仍持有信心、仍然得救抱著肯定的態度。作者在這裡不是要警告他們,如果不堅持到底,過去因信稱義的救恩將會失效。而是在鼓勵他們繼續保有起初的信心。

有的解經家認為以上兩節使用條件句,是把堅守信心當成得救的條件。如果信心不能持續到底,就不能得救。但是在聖經當中第三條件句不見得是因果(Cause/Effect)的關係,在某些情況下是證據與推論的關係(Evidence /Inference)。前者可以說若條件子句所說的未能成立,則主要子句的結果不會出現。後者則是說如果看見條件子句這樣的證據,可以推論主要子句所說的為真實的。如果以因果的想法來看這兩節經文,就會推論出不持守信心到底,則不得救。後者這可以將這句解釋為:如果堅持信心到底,則足見這人是得救的。前者把堅持信心當成最終得救的條件,可以排除不能持守的人。後者則是當成證據,肯定救恩的穩定性,神因人的信,稱人為義的救恩不會倒轉。如此則更重視整體聖經神學上的一致性。

我舉幾個例子你就知道了:
(約15: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順服不是主與我們關係的原因,而是證據顯示我們與主的關係如何。這裡不是原因、結果的關係,而是證據、推論的關係。不順服顯示我們不是主的朋友。

(來12:8)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若不受管教不是成為私子的條件,因為不服管教的條件滿足了,導致他成為私子。而是個證據,顯示出我們的心態是個私子。

(約一2: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愛世界不是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的原因,而是證據,顯示他不愛父。

所以這節聖經也是如此:
(林前15:2)如果你們現在持守我過去傳給你們的所有的道,現在就能藉著這福音得救,除非你們過去相信是徒然的。
如果見到他們持守真道,顯示他們是真的被主稱義而得救的人。

況且這句經文已經說明了,“除非你們過去相信是徒然的”。這已經留下一個可能性,就是他當初的信心時徒然的,突然是什麼意思,就是白費的意思、沒用的。白費的信心不能叫人稱義的。持守到底的信心不可能是白費的信心。

因信稱義的信心能讓他得救,如果他最後背棄了主,足見他當初的信心並不是讓他得稱義的信心,這兩者要分得很清楚。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那是你的解釋,不是我的。我沒必要回答你的猜想。
我不知道,信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如何理解“【林前12:3】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而主耶穌又說:“【太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既然稱呼耶穌為主是聖靈的工作,為什麼聖靈不保守那些稱呼耶穌為主的人遵行天父的旨意呢?

馬太福音7章這段經文,是造成很多人困惑的地方。有的人認為這段是要我們完全行出神的旨意才得救;所以進天國就成了一件靠行為而達成的事,只有做到天父旨意的人的人才能進入。

讓我們把經文再好好讀一下:
“15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 16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 17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18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19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20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23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24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25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26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27雨淋,水衝,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這段經文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是指責假先知。他們“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耶穌指責這些人心口不合一,這樣的人是不可能進入天國的。假先知是狼,他的信是假的,怎麼可能得救呢?

所以耶穌說他們:“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 17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18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19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他們從根就壞了,是結不出好果子的,這些人怎麼能與基督徒相比呢?我們的根是好的還是壞的?我們如果得了重生,有神來的新生命,怎麼會結出壞果子。如果真的結出了壞果子,代表我們的信出了問題,我們只有死的信心。有死信心的人,不願遵行天父旨意。凡是有因信稱義信心的人,都願意遵行天父旨意。

我們再來看這句話:“ 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

這些“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是誰呢,他們是信主的人嗎?耶穌說:“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這批人主說從不認識他們,為什麼?這裡的認識不是主不知道他們,不是主沒見過他們,而是跟主沒有關係了,沒有生命的連結。就好像枝子從樹上砍掉一樣。 “19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不連於樹的枝子就不住在主裡面,是不屬主的人。怎麼可能是信主的人呢?怎麼可能是得救的人呢?得救的人會被丟在火裡嗎?主會對得救的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這可能嗎?是不可能的啊。

所以這段經文主要指出被主丟棄的人,是那些披著羊皮的狼,是口裡信主,心裡不信的。不是我們這些願意跟隨主,卻行為上還無法完全的基督徒。

若要說行為上完全,我們在今生都不可能做到,只有靠著主的恩典,信靠主耶穌,讓他的寶血洗淨。我們才得完全。而我們今生只要遵行天父的旨意。請注意這裡的天父的旨意不是律法,而是神的意願。 (God's will)也正就是登山寶訓中告訴我們,要努力去遵行的教導。這是很高的標準,卻也是耶穌教我們每一個基督徒去做的。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25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26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27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耶穌要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把房子蓋在磐石上,就是信靠他,按著他的心意去做。是不是要做的完全才能進天國?顯然不是。若要這樣說,天國將空無一人。

而是願意遵照耶穌的教導,真正的信靠他,把聽到的話,努力去做。只要我們有這樣的意願,憑著信心遵行天父旨意。我們就能進入天國(神的國)。

至於做的不完全,並不會影響我們得救的地位。因為這句話:“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動詞“進天國”是未來式,有末世的意義,不是要我們今天就完全。而是要我們都有遵從的心志。在末世時,神國實現時,主耶穌要給我們一個榮耀的身體,那時我們不再會犯罪,能進入天國與基督永遠同在。

所以說這段經文不在定一個比舊約還嚴格的律法,叫所有的人都進不了天國。這是不對的。也不是把天國當成獎賞,只有做到天父旨意的人才得獎賞。如果要這樣理解,得獎賞的人也是一個都沒有。

而是叫我們不要像那些假冒為善的人,口裡是一套,心裡是另一套。要信靠主,就要下定決心遵行天父旨意。這是對所有基督徒的要求,不是只對想得獎賞的人。要信就要在心誌上,遵從天父的旨意。單單信卻不願意遵從天父旨意的人。坦白說就是不信,是不能進天國(神的國)的。

你問如何理解(林前12:1-3)。請看經文前後文:
(林前12:1-3)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哥林多前書在講屬靈恩賜,凡是從聖靈來的恩賜,一定在見證耶穌是主。被聖靈感動,也可直譯作:靠著聖靈。所有屬靈的恩賜,正在盡它功用的時候,都是靠著聖靈,被聖靈感動的。而所有靠著聖靈、被聖靈感動的,自然也都要說:耶穌是主的。所有正常的屬靈恩賜的功用,都在顯出耶穌是主。

如果咒詛耶穌的話,這恩賜絕不是出於聖靈。

把這裡的經文,與馬太福音假先知稱主啊!主啊!的話連在一起,實在有點牽強。
假先知是在運用屬靈恩賜嗎?他稱耶穌為主,是代表他信主嗎?假先知的信是假的,怎麼可能因信稱義?不信主怎麼可能有從聖靈來的恩賜?

他說主啊!主啊!根本不是在見證耶穌是主。怎麼能說他被聖靈感動呢?不要隨便引一句話,就推結論,這種解經方式,非常危險。

阿斗回仰望:
靈恩派說的預言,大部分都是錯的。比起亂猜也好不了哪裡去。
要不然就是模擬兩可的話:
我聽過他們的預言:“主今天要復興你”。
“主告訴我,你們中間有人陷在婚姻的苦毒惱恨之中。”
“主告訴我,你們當中有人心臟不好。”

這種話也算預言嗎,算命先生也用這套的。
我向來不信這套。

仰望回阿斗:
我這裡不是談預言的。至於靈恩派說的預言到底是全部都是錯的還是一部分是錯的還是大部分是錯的,我選一部分是錯的,至於是大部分是錯的還是小部分是錯的,這個辯論起來是沒有意義的。

我是在指出當一件事情失敗後,在改口解釋為什麼失敗來自圓其說的做法。開始某基督徒的行為曾激勵了很多基督徒,我們如何判斷他是否得救嗎?如果沒有得救的確據不是很可悲嗎?所以他必須肯定自己已經得到救恩。後來卻因嚴峻的考驗失敗了,我們怎麼辦? 1他得救不得賞賜2他原來就沒有得救。我們只能這樣處理。

我沒有否認救恩有現在的意義。問題的關鍵是我們如何確定自己現在得到了救恩。我們若不能100%的斷定,我們所信的就不可靠;但是救恩又有未來的意義,我們卻沒有生活在未來。我們如何知道自己的信心是暫時的還是持久的?若說不知道,是信心小;若說知道,後來失敗了,我們就開口說本來就沒有得救。
阿斗弟兄致力於神學的精妙,你所說的一次得救的解釋也是我多年前的思考,現在仍是這樣。我不否定。但是我不欣賞不提倡這種神學。

這是信徒在下意識的以神自居。改革宗提倡預定論是神的奧秘,同時警告信徒不可窺測神的奧秘。然而改革宗卻總是從預定論中引申初許多難懂的神學來。自己首先犯規。

所以,我認為這種神學是貴族神學,只適合傳給孔子和蘇格拉底之類的人。在各派神學中,確實是改革宗的神學哲學精密性最強;同時也確實是改革宗最喜歡定別人為異端。大多改革宗信徒可以自信的解釋人任何一句經文。以理論解理論是個強項,總是不看現實。我認為你所講的一次得救論是正確,正確就正確在其難懂。難懂著難懂著就糊塗了,糊塗著糊塗著就理解錯了。當然你也可以恥笑他們沒有聖靈的智慧。現實生活中,一次得救教會的生活很懶散是個不容否認的事實,總是一個聖潔的牧師牧養一群糟糕的信徒。
在補充一下預言的看法,靈恩派到底是如何高舉預言的,你去看看雷克喬納的《先知性事工》和侯樂道的《屬靈的恩賜》 http://kuanye.net/shuku /bookread.php?no=1208。我要說的是不要在沒有看的時候,就已經否定了這本書。我們沒有把信仰的根基建立在預言上。我要追問你的是,你認為所有的預言都是錯的還是大部分是錯的?你既然向來不信這套,為什麼不說預言全部是錯的?

阿斗回仰望:
所以說聖經高於神學,神學是為了要解決聖經中的問題,一旦要解決許多反合性的經文,就必須解釋各種看似不同的想法的經文。何者能解釋更多的經文,解不開最少的,就是較該被接受的。我們不可能沒有解經立場。但是也要知道各種神學立場都有局限性,有他們解決不了的問題。知道這樣就不會,隨便貼人標籤,指著基督徒罵異端了。這是任何參與神學討論的人要有的基本態度。

論到人對於神的預定不能知道的問題,那是當然的。我們只能看聖經怎麼說,聖經說的我們有把握,沒說的,我們也不去說。

很難得你不否定得救有現在的意義。我也希望靠信心生活兄,也能有這樣的認識。聖經說的不管多麼不合理,我們都接受。

我們必須明白的指出,出於神主權的揀選,與人的信心是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神所揀選的人,神有效的呼召必然會臨到他,也必然會差聖靈在他身上作工,他日後也必然會相信。如果某人最終選擇拒絕神的呼召,從結果也可以看出來他並不是神揀選的人。神的預定與人的相信雖然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但孰先孰後、何者為因、何者為果,還是要分清楚。我們不能倒果為因、反客為主。

人不是全知的,只能從後來的結果,推論先前的原因。從事情發生的經驗,得知先前未知的決定性因素,這就是所謂的後驗。當我們看到某個人一生信主,就知道他可能是神所揀選的。但是我們不是神,不可能完全知道人信心的真假。有可能被人的外表欺騙。但是神是全知的,他不需要從結果推原因。他自己就是萬事之因,當他定下萬事之時,不必等它發生,神就已知道結果,這就是所謂的先驗。

人對神的救恩的相信、與信心真假,在神眼中是一目了然,其實人的信就是他所預定的。神的預定,決定了人的信心。如果把信心當成得救的條件,是以人的角度來看。如果要把出自人的信心,當成連神也不可干預的條件。那就是以人的自由意志限制神的主權了。人的自由意志出於神,是服在神的主權底下,不可能有某個範圍是神的主權影響不到的。

有人認為神既然會干涉人的自由意志,那就不是真自由,神也沒有理由定人的罪,因為人犯的罪是神所預定的。這是推託之詞,人的自由意志雖然是服在神的主權之下。但我們所有的行動,還是出自有自己的決定。神沒有逼我們犯罪,我們犯罪沒有失去自主的意識。這是每個人共有的經歷。要把犯罪的責任推給神,那是推諉卸責。

仰望回阿斗:
愛的論壇是非靈恩派的,其渴慕主版主的有一段話很好:

“我已多年參加唐崇榮的聚會,我也聽過唐崇榮這些話。也了解他所支持的歸正神學。只是差不多每種神學也說自已最合聖經,包括歸正神學。歷代很多研究聖經多年的屬靈人,早深知歸正神學的不足。事實上,歸正神學早被人指出它的錯誤,但改革宗就是不肯改,很多仍死守著多特信條。

相反地,其他沒有像改革宗那樣定下硬邦邦的信條之教會,他們的信仰是會隨著進一步了解聖經而修正的。如此教會便可進一步回到聖經去.不像歸正神學那樣.(當然,這也有變成不合聖經的危險,但改變不一定就是變壞。)

歸正神學就是加尓文派神學,是來自奧古斯丁.其中包含大量希臘哲學思想,一定全是真理。所以你若要在神學院研究加尓文派神學,你一定要了解奧古斯丁的神學思想,而不是聖經。 ”

所以我們看到,當你問改革宗:現在還有方言嗎?他們總是不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總是給你講方言如何不重要,假方言如何絆倒人。為什麼不說“有方言 ”之後在解釋不要把方言最為得救的憑據呢?現在把方言作為得救的憑據的教會已經很少很少了。他們在不斷的修正自己。可是改革宗目前悲乎世風日下,看到其他教會興起,就說人家是假復興。固然有假復興,然而所有的複興都是假復興嗎?

本來思維最縝密的改革宗,現在卻為了維護自己的教義在邏輯上讓人嘆氣。就好像一個老奶奶在孫子準備結婚沒摩託的時候,總是給孫子講車禍一樣。她總是不說不讓孫子買摩托,也總是講摩託的壞處,就是不肯告訴孫子騎摩託的方法。他也不讓孫子跟人家學駕駛技術。因為她不會騎。她說她不反對摩托,可是只要看見騎摩託的就說人家逞能。你可真找不到老奶奶的說話的把柄。

既然如此,我問阿斗弟兄,你100%確定自己得救嗎?你若肯定,你是神嗎?你若不肯定,你不覺的可悲嗎?這種讓人兩難的神學與我們何益呢?當然,你的神學造詣很高。這問題困擾不住你。可是像你這樣的有幾個呢?我這不是恭維你。你可以去看看支持“一次得救論”其他網友的言論。

仰望回靠信心生活:
看了穆迪的時代論介紹,我覺得沒有必要反對時代論。那是一種便與學習聖經的一種參考方法,只要不絕對話。可是把天國和神國分開並不是時代論的必然特色。時代論不是解開整本聖經的鑰匙。一次得救論也不是鑰匙,救恩失落論也不是鑰匙。十字架道理才是總綱。

改革宗信徒大都精通哲學,其他教派則是普通群眾。例如靈恩教會中大多信徒說話是沒有哲學性。雖有一些思維縝密的神學家,卻總被忽略,例如葉光明、雷克等。布永康說話不著重哲學周密。例如掠奪地獄,地獄裡只有魔鬼多好。很欣慰看到他隨即說這在神學上不對的,這只是他搶救靈魂的心志。我是存著挑刺的心理看他的台灣特會的。當然有一些不周密的話,不過瑕不掩瑜。
然而我看到是改革宗卻未能在理智辯論方面給人最好表率。我的老太太買摩託的比喻可以在論壇經常看到。

阿斗回仰望:
是的,我有把握我能得救。這是神在聖經上告訴我的,只要我信他就必得稱義,也就是得救。這不是我對自己的自信,而是我知道神愛我,聖靈在我心中作證,我是屬他的,只要我不離開他,他絕不會拋下我。而我是絕不會離開他的。即使將來有什麼逼迫患難,我也不離開,就算被抓了殉道,我也要死在主裡。

這不是靠著我的自信,若靠著自信,我早就離開主好幾次了,而是我知道主對我拯救的心,他實在愛我,把我好幾次從罪中救回來,我失業過、絕望過、他從沒有離開我,我有確據他絕不會離開我。

這就是我百分之百的確據。

是的,十字架是整本聖經的中心。無論讀舊約、新約,離了耶穌基督捨命的救恩,就無法理解精髓。

聖經的真理如此廣大精深,不管老人少年、學者或白丁、達官貴人或販夫走卒,都能從其中認識真神而得生命。

老奶奶雖然不能理解深奧的神學,但是也能從講道中聽到神的真理。而我們呢,如果能自己讀經,能夠分析經文,能夠連貫整體聖經的思想,就要花下時間精神,好好的理解它。甚至,如果主要使用我們,我們就要順服主的命令,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讓有需要的人,能從聖經的話上得到益處。

所以我們不能只停留在,我想聖經是什麼意思就什麼意思的階段,反而要虛心學習,歷史歷代多少基督徒在思想聖經的意思,我們的想法也出不了已有的想法之外。而且新奇的、獨創的想法,大部分是錯誤的理解。錯解聖經就容易,造成錯誤的教導。例如有人教導,得救不單靠信主,還要行舊約律法。安息日會就這麼教的。這顯然是律法主義的想法。這種想法迷惑了很多人,因為人總是喜歡行出好行為,來換取神的拯救。我們聽到了,就要駁斥他。

我們讀經就是要更加認識神,也要幫人認識神。我們走得正,別人才不會被我們帶歪。願我們一同努力。

(帖子過長,接下面回應)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討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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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題真的很長,需要花長時間研究。這是第二集,接著前面的討論: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我完全贊同。
我們爭論的焦點,從來就不是救恩會不會失去,而是我們得救是在信的那一刻還是在主再來的時候。

什麼是一旦得救?
這得救是在什麼時候?是在人信的那一刻嗎?若是,你所說的就不能成立,這不是玩文字遊戲。
死的信心,是指曾經有過信心,只是沒有根,後來死了。正如死人一樣,死人的前提必須是他曾經是人。
主耶穌說他們是“暫時相信”,就證明他們真正信了,而不是假信,只是沒有根,後來不信了。
若是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他們就應該是已經得救的,而你又說他們不得救,難道不是自相矛盾嗎?

所以說,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顯然是違背聖經的。

我也很清楚的告訴過你。
救恩和得救不是一回事。
救恩指的是神救贖我們的恩典,而不是指我們已經得救的事實。
你把這兩者等同起來,實際上是在否定“因信稱義”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是指得救的源頭來自神的救恩,而不是說,得救就是救恩。
我們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我們是因信稱義,但信絕不是信一次就可以了,而是要持守到底的。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這樣太好了,你也不反對救恩不會失落。問題只是得救是否在信主的那時候。這樣就好解決了。

聖經多次提到,稱義、重生、得救,使用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代表現在已經得救了,而且還是得救的。

請看:

(徒2:47)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得救現在式分詞,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非未來才能得救。

(徒15:11)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得救不定式不定詞,表一次完成的事。

(徒20: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的) 。
救贖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一次完成的事。

(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稱義是現在式分詞,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林前15: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相信是過去式,得救是現在式,非未來。

(弗1: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得蒙救贖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得救是完成式分詞,表示這是過去已經完成的動作,現在果效仍然繼續。

(弗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這裡的得救也是完成式分詞,同上面一樣。

(西1:13-14)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救了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這是過去已經發生過的動作。
得蒙救贖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來10: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不是、乃是都是現在式,表示持續是。

(猶1:3)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論同得救恩是現在式,不是將來才的救恩。

這些經文說明得救是已經發生的事情了。你說:“得救不可能在活著的時候知道”就不符合聖經了。這點你是沒有正面回复。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關於重生與得救的關係,聖經講的很清楚,我們不能持守教義而把聖經的啟示置之不理。我今天早上讀經,讀到彼得前書,發現彼得早已把這事講得很清楚了。感謝上帝,要不是正在探討這個問題,還沒有註意到彼得講得這麼清楚。

【彼前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彼前1:4】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彼前1:5】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彼前1:6】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
【彼前1:7】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彼前1:8】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彼前1:9】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重生,不是得救,而是得到“活潑的盼望”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而非已經得到的事實。
信心必須經歷“試驗”,唯有忍耐到底的,就“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我想,這段經文,根本就不需要我們加上“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來加以解釋,我也說過,你把神的恩與人的信沒有搞清楚。
神的救恩是“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而非人的信。
而神的救恩,是要藉著信這個載體才能得到。所以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聖經什麼時候說過人的信是“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呢?

聖經論到得救,往往與“必然”,“以致”“忍耐到底”“盼望”連在一起,我不懂希臘文,只懂中文,既是我的中文水平再差,也不會認為“必然” ,“以致”“忍耐到底”“盼望”是“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是的,我在第二樓就已經說過了。救恩有三種意義,
“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這是末世才能得到的救恩。也就是第三種,當我們忍耐經過患難,持守信心,將要得到神在天上為我們存留的基業。

但是這兩節呢:
【彼前1:8-9】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這裡的動詞全部都是現在式,也就是愛他是現在就愛,而且持續愛。信他是現在就信,而且沒有停。得到救恩也是現在就得到了。沒有失去。

你不是說了嗎,一旦得救就不會失落。你提出的經文正好證明了。現在已經得到救恩了。將來到天上,主耶穌會把天上的基業賜給我們,那是救恩的成全。

這正好證明了我所說的救恩的三重意義。謝謝你提供這麼好的經文,證明我說的是對的。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是不是我們要經曆三次得救?主耶穌要為我們釘三次十字架?
你豈不是又自相矛盾了?

我覺得,我們沒有必要在已經一致的問題上反反复复的強調。得救本乎恩。
沒有任何人反對,在這點上我們完全一致。我們的分歧在於對“也因著信”的信的理解。

即在對“信”的理解上有分歧,討論的焦點就應該在“信”上。神的救恩已經因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獻祭得到成就,這一點,我們誰也沒有異議。我們是靠著恩藉著信而得救,所以聖經強調“義人必因信得生”,我們是因信稱義。

然而,信是一次性的嗎?是不是一次信了,就永遠信了?
以色列人若不信如何過紅海?若因著一次信了就永遠信了,又如何會因不信倒斃在曠野?以色列人得救在何時?難道是在過紅海的那一刻就得救了?豈不是要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這就叫神信實,神的救恩永遠也不是落空。
但這絕不是指著每個以色列的個體而說的,乃是指著神救贖的旨意而說的,正如主所說“【路3: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不是被神揀選的個體,就一定得救。以色列的第一個王掃羅不是被神揀選、被膏立的嗎?賣主的猶大不是被揀選的嗎?

經上說:“【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而不是“已經得救”。
我們只要放下我們許多弟兄所持的“已經得救”的錯誤前提,就不會“在救恩會不會失去”這個問題上打圈子。

神的救恩永遠也不是落空。這是肯定的。
然而,由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中“已經得救就不會失去”的“已經得救”的前提錯了,就產生了許多矛盾。
把主耶穌所說的“暫時相信”,說成是“假信”顯然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
主耶穌說“【約15:2】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這裡所說的“屬我”難道不是屬基督的?
保羅說:“【羅11:17】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羅11:18】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羅11:19】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羅11: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羅11: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羅11: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
豈不是對那些認為“一旦得救(被接上)就永遠得救(不會被砍下)”的有力回答嗎?
保羅很明確地說“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這“長久”是什麼意思,我覺得不用解釋了吧。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顯然你並不明白得救的三重意義,不是三次得救。是得救分成因信稱義的得救、今生經歷神的拯救,脫離患難與試煉、將來末日主在來時,我們的身體得贖,得到救恩的成全。這些都是有聖經的根據的。

我們一般所認知的救恩是因信稱義的救恩。
我舉出二十幾節經文證明,得救有用過去式、現在式、完成式,就是因信稱義的救恩有已經成就的意義。加上你自己提供的一處經文也證實了這點。

這些經文你不能否認吧?
你對救恩的想法,是指只限第三種意義,而否定第一種因信稱義的意義。聖經說因信稱義就得到救恩了。你卻不願承認這是得救。你的想法是只能解釋一部分的經文。我的想法不但能解釋現在得救的經文,也能解釋有得救未來意義的經文。

讀聖經不能忽略自己不喜歡的經文的。如果一套想法不能解釋其他的經文,而且不能解釋的經文還很多。那就代表著想法不夠完備,何必堅持一個不完備的想法。我們要在真理上歸正,就是不斷用聖經檢驗我們的想法,一發現不合適的部分就修正。

我提出的許多得救已經實現的經文,你一直沒有回复我。你說救恩與得救不同。聖經上白紙黑字全寫著得救,你不能否認吧?況且你自己也提出了經文支持了,救恩現在已經得到了。你不能自己否定自己吧?

至於你提出的羅馬書的經文,我在下面回复你。

讓我們仔細看看這節經文,保羅用這個比喻的意思是什麼?

“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馬書11:20-22)

請問這個比喻中的好橄欖樹是代表什麼?是所有得救的人嗎?你看看這些被神砍下來的猶太人是誰?是曾經信耶穌然後又不信的嗎?不是的。乃是指那些從來就不信耶穌的人。不信的人為何還可以在橄欖樹上?因為他們是猶太人,是生來應該是神的選民的,但是他們沒有信心,接受基督為彌賽亞,所以被砍下來。他們得到過救恩嗎?並沒有。所以絕對不能說現在掛在這棵橄欖樹上的人,就是代表所有的救恩的人。連那些並未信的猶太人,原來也是在樹上的。

對於那些後來接上的人呢?當然也不全然代表是得救的人,也有許多生來就被帶進教會卻沒有因信稱義的,也有很多留在教會中,卻還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這些人神讓他們暫時在樹上,但是如果堅持不信,終究要被砍下來。

既然掛在這棵樹上的,也包含了未相信的人,這群人是從來沒有得著救恩的。這棵樹就不是一棵救恩樹。那砍下來也就不是代表失去救恩。他們並沒有得到救恩,後來又失去。只不過是表示他最終的命運是與神分離,不得成為神的選民。

所以這節經文不能拿來證明,救恩會失落。一個真真重生的人,就是得救的。他的得救地位是不會失去的,也就是說他不會被砍下來的。

我認為真實信主的人,得救是有保障的。當然不包括那些,變節的、背道的、最後放棄信仰的人。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我也相信,得救是有保障的,這保障就是耶穌基督,只要信他(持續地,而不是暫時相信)且“長久在他的恩慈裡”就必然得救。信,就是我們得救的憑據。

這保障卻不是看是否“真實信主”。而是是否恆久信主,即能不能持守真道,忍耐到底。

猶太人是什麼人,不是被神揀選的人?不是神的子民?難道猶太人不是我們基督徒的預表?

“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不信的就要被折下來,信的就接上去,這麼明顯的經文還要怎麼理解?

好橄欖樹代表神的國度,代表耶穌基督。我們因信而被接在耶穌基督這顆好橄欖樹,即表示重生,從原來的壞樹(罪中)剪下來,連接在好橄欖樹(義中),這並不表示我們已經得救,只表示我們已經重生,“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若我們不能結出聖靈的果子,即不能“長久在他的恩慈裡”,就要“被砍下來”。

接在好橄欖樹上不表示已經得救,只表示重生。這正是我們分歧的焦點。
這個比喻,再次證明,你所持守的“信的一刻就已經得救”是錯誤的。
因為我們被接上,是因信才被接上的。
我們因信被接上,因不信被折下。

唯有“長久在他的恩慈裡”,即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你的“得救的三重意義”,我真的不明白。
若“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那試煉還有什麼意義?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身體被贖,靠什麼?靠我們的行為?
若是,我們豈不是有可誇的?
若不是,依然靠耶穌基督的寶血,耶穌基督豈不是又要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
先是為靈得救,死一次,再為魂得救死一次,再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
你不覺得,這很荒謬嗎?
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本身就自相矛盾嗎?

仰望:
阿斗弟兄在處理這些矛盾的時候,是在信的持續性上做文章,這是阿斗的可貴之處。 ;而更多人是在賞賜上做文章。他們否認信的持續性,他們認為只是不得賞賜而已。

阿斗回仰望:
這是時代論神學,也就是倪柝聲弟兄背景的教會,與改革宗差異的地方。但是他們對得救的確據堅持更厲害。是沒什麼可妥協的。

主張得救會失去的主要是循理宗,或稱為衛理宗,戴德生弟兄所影響的內地會,部分持這個觀點。還有靈恩派,部分持這個觀點。

仰望回阿斗:
在這種思維指導下:以下經文的解釋做瞭如下變化:

(啟2:)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檯從原處挪去。
(此燈檯挪去,指的不是下地獄,而是仍上天堂,只是沒有賞賜)

(啟3:16)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並沒有真的吐出去,而是仍上天堂,只是沒有賞賜)

(希伯來書6:4-6)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這樣的人其實還能得救,只是沒有賞賜)

(彼得後書1:9-10)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若並不行這幾樣,仍能得救,只是沒有賞賜)

2:15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
2:16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
2:17這些人是無水的井、是狂風催逼的霧氣、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存留。
2:18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那些剛才脫離妄行的人.
2:19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2:20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2:21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2:22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他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

(這樣的人仍能上天堂,只是沒有賞賜。)不知阿斗是否同意這樣的解經法。

請教阿斗一些希臘文時態問題:希臘文一共有哪些時態?每種時態的意義是什麼?

既然希臘文沒有過去完成式,那麼把“他以前喜歡吃蘿蔔,現在只喜歡吃白菜”翻譯成希臘文應該是什麼時態?

以下經文的粗體字各自什麼時態?

(彼得後書3:15-18)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約3: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彼得前書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太:24: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還有這些經文中的黑體字:
(彼得後書1:9)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

(希伯來書6: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6:5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6: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還有(約20: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裡的受聖靈是將來時嗎?希臘文有將來時嗎?

一下子列舉這麼多經文,辛苦弟兄了。望不吝賜教。

阿斗回仰望:
邱老師網站有完整的解釋:
http://www.chioulaoshi.org/BGreek/Paradigms/aspect.html

如果要學希臘文,邱老師願意教的。但是要有恆心,不能中途放棄。

“他以前喜歡吃蘿蔔,現在只喜歡吃白菜”翻譯成希臘文應該是什麼時態?
前一個是未完成式,表過去連續動作。
後一個是現在式,表現在連續動作。

至於經文部分,請耐心等待,我會一一解釋。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所以,我們不能以宗派神學作為解經的基礎,儘管我們沒有人能完全擺脫宗派神學對自己的影響,但我們還是應該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謙卑在神的面前,(儘管我們很頑梗,常常以神學取代神的啟示),這樣可能會更接近神所啟示的本意。

我們應該秉承改革宗的精神而非教義,若我們以教義誇勝,就會陷入自我矛盾之中,因為改革宗的教義就是不以教義誇口,要我們回到聖經,以聖經為惟一的權威,歸正,按正意分解真理,而不是按宗派教義分解聖經。

若阿斗弟兄認為信的持續性是必須的,又與得救有關。這顯然與“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並且“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相矛盾。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又用“真正信的就一定會將信持續下去”這種沒有任何聖經依據,完全是出於人的自我肯定來自圓其說,並且完全違背聖經的教導。

【彼後3:17】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若“真正信的就一定會將信持續下去”成立。那主耶穌和使徒們不斷地提醒我們,要我們“警醒”、“防備”豈不是沒有信心的表現?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我認為聖經上如果明講,下入地獄、不得救、就按字義解釋,如果沒有說不得救,下地獄。就要看前後文,整體的背景來解釋。

舉個例子,
“你要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說:那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檯中間行走的,說:2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看出他們是假的來。3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4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5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檯從原處挪去。6然而你還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這也是我所恨惡的。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2:1-7)

這個你是指誰?是指以弗所教會整體,吧教會的燈檯挪去,是廢除這教會基督身體的地位,也就是基督離開教會,不再與他們同在。這是嚴重的警告。

用在個人得救或不得救,並不適當。

3:16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並不是講上天堂下地獄,而是他們不冷不熱,失去了水該有的功能。熱水可以洗澡治病,冷水可以喝。溫水冷熱合流,苦澀難喝。一喝就想吐出來。表示這個教會失去了該有的功能。這個教會被基督拋棄。就好鹽失了鹹味,被丟在土裡一樣。這兩節如果拿來說不忠心,不得救有點牽強。

只不過就是在神眼前不忠心,不得天上的基業就是了。

我們要謹慎,不要有一種不成聖不得救的想法。稱義與成聖是有分別的。不稱義絕不得救,不成聖,不追求,主會懲罰,但不會失去救恩。一切都要按著聖經上說的算。

(彼得後書3:15-18)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得救是名詞受格,是動詞“以某物當作因由”的受詞。意思是:把我主的恆心忍耐當成救恩的因由。這當是現在式。

(約:3: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是過去式不定詞,表示一次發生,但是因為是不定詞,時間不限於過去。表示一定要有一次重生經歷。

(彼得前書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重生是過去式分詞,表示一次發生的事。

(太:24: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得救是未來式。

請注意,未來式通常是預測。也有當前句條件滿足時,就會發生的意思。

這節聖經要看上下文:
(馬太24:3-10)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豫兆呢? 4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 5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6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 7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飢荒、地震。 8這都是災難(災難:原文是生產之難)的起頭。 9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10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11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12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這個得救,不是因信稱義的救恩,是在末日時,主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如果是末日是我們才因信稱義就沒有一個人現在得稱義了。連亞伯拉罕都不得稱義了。這是不正確的理解。

我不能眼睜睜的說瞎話,聖經中明明就有過去式的得救,現在式的得救,完成式的得救。我不能把這麼明白的字句反過來看,說現在沒有人得救。

信要持續,但不是等死才得救,只要我真誠信靠主耶穌,這個信心就能讓我得救,這是聖經說的。

(林前15: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現在持續相信,現在也持續得救。

不是將來才得救。說人死了才得救,是不合聖經的。按這種說法,今天活著的人沒一個得救的,也沒一個知道自己最後會不會得救。不得救的人我能稱他為基督徒嗎?

不得救的人,有聖靈住在他裡面嗎?不得救的人,能受洗嗎?不得救的人,能成為神的兒女嗎?

這種說法連很多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都無法接受。
我把你這種說法告訴我的牧師,他一听就搖頭。你知道嗎,他是不贊成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

這種死的時候才得救的說法,不知道是誰開始發明的。

仰望回阿斗:
請問阿斗弟兄為何提到不定式時總要往過去式上解釋?既有三種情況,弟兄卻總解釋為過去式?

不定式的最常用法是無所謂點態或線態,也無所謂過去現在或將來,是嗎?
第二種是點態,沒有持續性;第三種用法用於整體的時候或者是點態或者是射線態,對嗎?

重生是點態的嗎?過去式分詞是不定式嗎?和(約:3: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兩個重生是同樣的時態嗎?為什麼?聖經中關於重生和得救兩個詞的時態用法一樣嗎?

關於啟示錄中寫給教會的警告,我承認是寫給集體的。但是不能把集體和個人完全割裂出來。不過,你的解釋我基本接受。不打算再此做爭辯。那麼我們就看寫給個人的警告經文吧。

你對忍耐到底必然得救的解釋,受到了太嚴重的前千禧年觀的影響。雖然我也是前千禧年派,但是千禧年的教義不是基要真理,不能作為解開其他經文的鑰匙。如果按你的解釋,一個在主再來的前一天為主殉道了,他能進入主的國度嗎?主不會讓他復活嗎?難道這個經文只是給主再來前夕幾十年的基督徒的?不是給普世信徒的?難道得救和進入神的國度是不同的概念?

在你的神學裡,是否存在這樣的觀念,優秀的基督徒能在千禧年作王,普通基督徒只能在白色大寶座審判後進入新天新地?看你對經文的解釋實在給了我這種感覺。

我承認重生和成聖的區別,以及得救和賞賜的區別。但二者的區別到底是如何執行的,我們無須用人的腦子去想像。我想,即使一個僅僅得救的差勁基督徒也有賞賜,只是太小太小,幾乎沒有。幾乎退到地獄的邊緣。無法想像,一個完全無榮光的基督徒怎麼能在天堂裡?

(希伯來書6:11-12)但若生出荊棘和蒺藜,就不中用,近於受咒詛;其結局乃是被焚燒。然而親愛的,關於你們的事,我們雖這樣說,卻還深信你們有較好的表現,能引致你們之得救。 (和合本:近乎得救)新譯本:但對於你們,我們卻深信你們有更好的表現,結局就是得救。

這裡的得救是什麼時態?再次希望弟兄回應我67樓的經文,那些不涉及集體和個人的區別。

阿斗回仰望:
你說的基本上沒有錯。但是在經文上的前後文可以判斷不定式到底是何種意思。
一般希臘文課本都把不定時翻成過去式,因為主要的意思是點態,它強調的是形態不強調時間。與連續性的現在式、未完成式分別開來。

有非常多的例子是指過去發生的一次事件。有沒有指現在或將來發生的一次事件,非常少。
第三種也是非常少見。

所以解經最重要的是看上下文,最忌諱的就是拿了單獨一句話,就推結論。

(彼得前書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重生就是不定時(過去式)分詞,表示一次發生的事。因為“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明顯是過去發生的一次事件。重生當然也是。

還有看第二節: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

這句話的四個詞意義都是過去發生的事,更可證明他們已經都重生了。

約翰福音裡的重生是不定式被動語態,跟彼得前書的時態是一樣的。

至於你問的“忍耐到底必然得救”的解釋,
你問的是好問題,得救與進神的國同樣有現在與未來的意義。如果只看一種就會出問題了。有句話叫Alreadyandnotyet(已然未然)就是說明了,未來與現在之間的張力。兩者聖經中都有經文記載,就都要兼顧,都要解釋的通。很多人就不願接受另一種解釋。例如有的前千禧年派,把得救與進神的國分家了,認為信就得救,努力才能進天國。這是標準的不管一部分經文的想法。還有人把得救放到進天國都放到未來,忽略得救有現在就得著的意義,這也是片面的觀點,忽略解不通的經文。

我是前千禧年派的沒錯,但是我的救贖論是與改革宗一致的。這兩者不衝突的。得勝的基督徒能在千禧年作王,不長進的基督徒只能在千禧年過度內被統治。他們都能在白色大寶座審判後進入新天新地。這是聖經中有經文支持的。

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既然是對末世主再來的情境而講的,我們在應用這節經文的時候,也該以末世的眼光來看。也就是說:主可能隨時會再來,因為我們正處在末世中。如果主就要來了,我們能不能蒙他拯救,這個拯救有救我們脫離末世的災難的含義,也有堅守信仰對主信實的含義。以為這是住在來要做的事,一是拯救屬他的子民,另一個是審判不忠實的人。所以這句話絕對不是對一群還沒有信主的人講的,而是他的門徒。要他們忍耐到底。

即是因信稱義得救之人,何必要再因信稱義一次。這個得救明顯不是因信稱義的救贖,而是末世主來時的拯救。從上下文一看就很清楚了,脫離上下文就會隨自己的意思,連到另一套不相干的神學了。

重生是起點,沒有重生的生命,連因信稱義都不可能。因為我們的本性是敗壞的,若沒有聖靈重生,我們不可能甘心順服的歸向神。如果重生,因信稱義就已經得救了,這是聖經明說的。很多人發展出一些重生不得救,得救不重生的想法。到最後就變成,死後才重生,或死後才得救。這種無法令人接受的理論。不重生不得救,我們的洗禮有何意義?如果我們沒有重生,我們與基督同死,與基督同復活是沒有意義的。

以及得救和賞賜是有區別的。得救的人有可能不得賞,甚至可能受罰。因為他在世上不長進。但會不會被踢出神國之外,我認為只要他仍信主就不會,要不然人很可能軟弱的,一軟弱就失去救恩是很可怕的事,神也不可能這麼做。所以有得救與得勝兩種觀念是對的,得勝的人才能與主同作王。

9然而親愛的,關於你們的事,我們雖這樣說,卻還深信你們有較好的表現,能引致你們之得救。 (和合本:近乎得救)新譯本:但對於你們,我們卻深信你們有更好的表現,結局就是得救。這裡的得救是什麼時態?

新譯本翻得對。不是近乎得救,而是伴隨著得救,就是得救的意思。這裡的得救是名詞,伴隨著是現在式,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也就是現在一直伴隨著得救的意思。這也是個明證聖經當中有說現在得救的經文,不是只有將來的意義。

再回答羅馬書11章的問題:
這個比喻中的橄欖樹,不表示得救,這我同意,因為在上的不保證永遠在上,砍下的還可以接上。所以這就與得救無關了啊!你不能拿這棵樹來說,砍下的就是失去救恩,而是他根本就還沒有得到。

另外一點,更重要的就是,本段所提到以色列人、外邦人的詞,全是集體名詞,代表著種族、或群體。不代表個人。但是得救恩主要是因信稱義,是看個人來說的。所以這段聖經並不能應用在個人的得救,或失去救恩。

而是群體來看。以色列民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公會、祭司、長老代表了這個民族拒絕了基督的救恩。他們不信所以被砍下。是指這個民族,不是指個別的人。

外邦人許多的群體也是一樣,羅馬教會中的外邦人群體,因信被接上也是一樣,不是這個群體所有的每一個人都被接上,而是這群外邦人群體多人歸信。而這個接上不是代表得救。而是暫時與教會連結。

所以說那這段來說得救不得救,是根本不相干的。因為接上不代表最終的得救,砍下也不代表最終的失落。

個別人的得救與失落,要看其他的經文,不是這段。

下面分析為何這裡的以色列人、外邦人是指集合名詞: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神沒有棄絕以色列群體,但是棄絕了不信的人)

2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百姓是單數名詞,只能當群體,不能當個別的人)

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以色列群體不信主,非個別以色列人)

11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
(他們就是指以色列群體,不包括信主的以色列人,外邦人也是一樣,臨到外邦人的眾群體,不是每一個外邦人)

12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天下、外邦人都是指群體,個別外邦人不見得因以色列豐滿富足)
13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作:榮耀)我的職分,
(外邦人是指,在羅馬教會的外邦人群體)

15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
(他們被丟棄是指一個一個的以色列人嗎?保羅就沒有被丟,是指以色列群體)

17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18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19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這是對外邦人群體的警告,他們如果像以色列人群體一樣,也會被砍下)

23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
(神最終是要把以色列接上的,是接每一個以色列人嗎?不是的,而是這個群體)

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26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外邦人書填滿,是指每一個人嗎?不是的,是整體來看,各個群體的得救人數都滿了。
以色列全家得救是每一個都得救嗎?顯然不是的,不信的人都滅亡了。那是誰得救,是將來以色列群體大量歸主,這個群體得救)。

這節的得救才是真正最終得救的意義,前面那個比喻中的砍下、接上都不是。

所以我們看出來了,拿群體的砍下接上來應用在個人的得救上,是不適當的。每一個比喻都有一個目的,保羅在這的目的很清楚,神沒有棄絕以色列民,他們暫時被砍下,將來還要接上,外邦人不可自高,也要堅守信心。

不能過分延伸到其他目的上,把神學上的得救的條件,全都應用上來了,那會出問題的。

至於有人問得救現在的意義:
救恩的三重意義,不是我說的,以下許多人整理聖經所得的結論。
【轉貼自曠野書庫】
一般人聽到我們提到“救恩”時,通常只會想到“死後上天堂”。然而,“救恩”(Salvation)一詞在聖經中其實是有十分豐富之涵義的。保羅概括地述出“救恩”所包涵的三重意義︰“他(耶穌)曾救我們脫離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繼續不斷的)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林後一10)
過去的救恩
過去的救恩是指當一個人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救主後,即刻享受到從罪的權勢和從神的震怒並將來的永死中得著釋放和自由。
現在的救恩
現在的救恩是指信徒靈性方面的,正如神能將我們從靈性低潮、罪的引誘、捆鎖、試探及從一些不良嗜好、壞習慣中拯救出來;也指到信徒生活、情緒方面的,他也能藉各種不同的方法、渠道,將他的兒女從生活困苦中、經濟緊迫關頭中、破裂的人際關係中、以及自己的不滿、優慮、自卑、嫉妒、憤怒、忌恨中釋放出來。同時也指肉體方面,主亦可以使信徒從疾病中、肉體的殘缺中釋放出來,他能醫治我們的疾病。然而,他不一定是按我們所求的去醫治我們(參林後十二 7-10保羅的經歷)。此外,神若賜了醫生、藥物給我們,我們便應珍惜那些機會。我們求神使用這些人,但另一方面,我們也求神自己親自醫治我們。在其間,我們要耐心等候他的旨意,又努力去學習他要我們學的功課。
將來的救恩
這是指主再來時,信徒身體得贖──凡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蒙主賜一複活的身體,是榮耀的、永不朽壞的、永不衰殘的,好像主復活以後的身體一樣。我們所信奉的主能給我們將來有復活、身體的得贖,所以我們在世上不用懼怕死亡,死亡對我們而言,只不過是移民、搬家而已,這種盼望,對信徒而言,尤有無比的鼓舞作用。

【轉貼自救恩要義】
http://www.cclw.net/book/jeyy/index.html
在現時代中,照聖經中的啟示看來,救恩可分為三階:過去的,就是那一部份已經在人裡所已完成的工作(靈魂得救)。現在的:是那一都份在信的人裡正在完成的工作(生活得勝)。未來的:就是那一部份將要在信的人裡完成的工作(身體得贖)。然後神的救恩事工,就完滿竣事。

下面的這幾段經文,清楚敘述神這種工作的各方面:

一、神的兒女,是在信的時候從罪和刑罰中被救出來。 (靈魂得救):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路七:50)

「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0-31)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

「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林後二:15)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

二、人因信而成為神的兒女,也因這信心時刻靠主可以從罪的權勢裡被救出來。 (生活得勝):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2-13)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

三、神的兒女,由信而生,將來要與神同在而永遠脫離罪的纏繞。 (身體得贖):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十三:11)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一:3-5)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1-2)

有些經文裡面,多次將救恩的各方面,聯結起來: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能、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5-27)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身體被贖,靠什麼?靠我們的行為?
若是,我們豈不是有可誇的?
若不是,依然靠耶穌基督的寶血,耶穌基督豈不是又要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
先是為靈得救,死一次,再為魂得救死一次,再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
你不覺得,這很荒謬嗎?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怎麼可能靠自己的行為呢?又不是天主教、又不是安息日會。這是你的誤解。

成聖的過程也是靠信心,順服聖靈:
(羅馬書8章)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最後得榮耀,也是藉著信靠基督的拯救:
(羅馬書8章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你說:“先是為靈得救,死一次,再為魂得救死一次,再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這也是誤解。
基督一次獻上挽回祭永遠有效。只是我們在因信稱義時只是地位上得稱義。罪被赦免,不再紀念。

成聖的過程是活出與稱義相稱的生活。但無論再完全也不能十全十美,因為我們還有會犯罪的身體。
最後身體得贖,基督要賜給我們榮耀的身體,這是不會再犯罪的身體。

根本不需要基督再次獻上挽回祭,因為他已經獻上的永遠有效。

你以為別人矛盾的地方是你自己還沒有理解清楚。自己不解,所以會以為別人矛盾。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討論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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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停不下來,繼續第三集。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你的回答解決了你所說的三重得救的問題嗎?
既然“基督一次獻上挽回祭永遠有效”,為什麼人還要經歷靈、魂、體三重得救?
你能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嗎?
人寫得救恩要義能代表真理嗎?

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麼?
既然是“一旦得救永遠得救”,現在靈已經得救,那麼魂和體就一定得救,為什麼還要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才救?
既然一定得救的,幹嘛還要經歷試煉?這試煉是在作秀嗎?

我真切的希望你正面回答這些問題,而不要答非所問。
已經是共識的,就不用反复說了,“基督一次獻上挽回祭永遠有效”這也是我所強調的,問題是,你的“三重得救”的結論,恰恰與此相反。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這有什麼矛盾,聖經上說了,因信稱義就是過去意義的得救,經歷成聖的過程的聖靈引導,就是現在意義的得救,有一天基督再來我們要重新得到全新的身體,這是身體得贖。是聖經講的,你不信是你的事。聖經寫的一點也不能廢去。不要否定聖經的話。

基督一次獻上成為挽回祭,就能從罪中救贖我們的靈魂體。而救贖的過程不是一步到位,所謂的魂就是生命,我們要對付自己的肉體的罪行,走成聖的道路。最終要得到身體得贖。這根本不必再把基督為我們獻上一次贖罪祭。就如我們犯罪求赦免,基督一樣不必再獻上一次贖罪祭。這沒有什麼好爭議的。如果不理解,就好好再把經文在看幾遍,不用讓我在費唇舌了。否則我再講幾遍都沒有用的。

聖經所寫的就是真理,每一段都有聖經的支持,你能否定嗎?就好像我提了好幾次得救有現在的意義,經文也提出來了,你就是不願承認,這些經文指現在的得救。你只看未來的部分,不承認現在的部分。這就是你選擇性的接受聖經,我是全盤接受,以更好的想法,解釋各種經文。

不要憑自己的私意,取捨聖經的引用,要就要正面看聖經中講到現在得救的經文。避開是沒有用的。

彼得前書:“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彼得勉勵他們在當時逼迫來臨時,信心要堅守,當經歷試煉,主再來時來臨時,基督徒要得到稱讚,榮耀、尊貴。這是主所賞賜給我們的獎賞,也就是第四節所說的:“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這裡的救恩也就是未來的意義,是末世才要顯現的,不是因信稱義的救恩。
我們所指的一旦得救永遠得救,是因信稱義的救恩,是我們相信了主就得到的。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章第十節,與彼得前書所講的,兩者根本是不一樣的意義。是你搞混了。才會說因信稱義的救恩要到人死了之後才得到。

你的問題我都答了,請你也回答我提的問題。
我前面應用了十二處經文,加上你自己還幫我找到了一處。
聖經上說的:信徒現在就得救了,你為什麼不承認他們當時就得救了呢?為什麼否定聖經所說的得救的現在的意義呢?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來10: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這不是一步到位?還要耶穌獻幾次祭才能完全到位?
你既然堅持“一旦得救,永遠得救”又堅持三重得救,我希望你把這邏輯關係理順一下。不要只說些“都有聖經依據”之類的空話。
既然“基督一次獻上成為挽回祭,就能從罪中救贖我們的靈魂體”,為什麼不一次救還要分三次救?

魂就是生命,有什麼聖經依據?
聖經明說:“【約6: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叫人活著的靈都已經得救了,還要花那麼多時間並經歷各種患難去“贖”“無益”的體,是不是上帝連孰重孰輕都不知道?
那保羅說:“【林前5:5】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豈不是與上帝背道而馳?
保羅所說的“這樣的人”不就是你們所認為的“靈已經得救”的人嗎?為什麼他的靈魂還要等到“主耶穌的日子”才可以得救?注意,靈魂是一同得救的。

你以前所引用的必須藉著什麼“不定式、現在式”來解釋的經文。
我也多次回答過你,那“不定式、現在式”而且一次完成的,指的是神的救恩,即神救贖的恩典,而不是我們人已經得救的狀態。
如果你一定堅持人的得救和神的救恩是一回事,不僅否定了因信稱義,因信得救。 (因為信不是一次完成的,信必須有持續性,這也是你認可的),也與你的“三重得救”相悖。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一旦得救永遠得救,是指因信稱義的救恩,不是指成聖過程的救恩,與末日主再來時的救恩。

一旦得到稱義,不會倒轉。一個有稱義信心的人,就已經得救。稱義是神稱他為義,神不會稱一個沒有的稱義信心的人為無罪。一旦有了稱義的信心,他必會堅持到底。雖然我們可能看不出來,但神是知道的。我有這樣的信心我必然得救,因為我信靠耶穌基督,我也知道聖靈住在我裡面,他必然會保護我堅守信心到見他面的日子。不止我如此,許多的基督徒也都有這樣的確據。這不是人的自信心,是建立在神話語上的。他救了我,也必然會保護我到底。

我不在懷疑自己得不得救,聖靈的同在如此清楚,我絕不會離開主的。

你把“一旦得救永遠得救”的救恩當作死後才能得到的救恩,所以你現在自認為沒有得救。那是你的說法,你要如此認為我也不能反對,你就繼續保持不得救吧。

(來9: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他獻上自己只有一次,卻擔當了多人的罪,我信主,他的贖罪祭向我生效,他信主,贖罪祭向他生效。又再獻一次嗎?沒有啊,就是在十字架上的哪一次而已。所以我整個人的靈魂聖體得贖,全部不必再獻一次贖罪祭,十字架上的贖罪祭就這麼一次,為所有相信他的人的稱義、成聖、一直到最終身體得贖都有功效。

你想到一個人要獻三次,可見你的理解是錯誤的。耶穌基督的贖罪祭,是約兩千年前就已經為眾人獻上了。你還以為每個人還要再請基督再獻,請把聖經讀仔細一點好嗎?

魂就是生命,這是希臘文的本意,所有ψυχη這個字,通常翻成靈魂,也可以翻成生命。如果有疑問請自己上這個聖經網上查:
http://bible.cc

我不是告訴你了嗎,白紙黑字寫著得救,你把它改成救恩。明明是動詞,你改成名詞。這是篡改聖經。
你的問題我回答了,我請你再回答,為什麼聖經明明寫著得救,你卻說這些得救的人不得救?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你引用的經文什麼意思?
“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是說“那等候他的人”已經得救了,耶穌基督“第二次顯現”,再拯救他們?
你所講的,和你引用的經文完全兩碼事。
這段經文再次說明,得救是在主耶穌再來時經過最後審判才顯現的。
主耶穌第一次來是“擔當了多人的罪”,把他死而復活的生命賜給世上一切相信他的人,用聖靈重生他們,領我們走出罪惡,即出埃及過紅海,帶我們進人豐盛之地。但這並不意味著,出埃及過紅海的人就一定得救或已經得救,更不是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

因信稱義,是因信而獲得了義人的地位而不是已經得救,更不是永遠得救。
這義人的地位並不是一旦得到,就不會失去,而是要靠持續的信心去維持,這就是經上所說的“順從聖靈”“靠聖靈行事”或“固守真道”。
若我們不注意防備,“被惡人的錯謬誘惑”,一樣會“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參彼得後書三章)

“重生得救”這個詞在聖經什麼地方,我怎麼找不到?
聖經有沒有關於“重生就得救”的經文?
望賜教。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來9: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這是耶穌第二次來,這次與赦免人的罪無關,因為他第一次來時已經為我們獻上贖罪祭了。第二次來時,是要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主耶穌擊敗魔鬼的勢力,他會帶我們進入千禧年國度,那時我們得勝的基督徒要與他一同作王。這是末世的拯救,身體得贖也是那時候。那時我們將有榮耀的身體,不會再犯罪。

希伯來書所說的拯救,多半是在這個意義上,提到因信稱義的救贖不多。

這節聖經不是證明了,得救的末世意義。不是我們到末世才因信稱義,因信稱義的地位在我們,相信主時已經得到了。這就是現在得到的救贖。

約翰福音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
(那些)πιστευων(信)εις(入)τονυιον(子)εχει(有)ζωην(生命)αιωνιον(永遠)
這個信就是現在式,有永生也是現在式,不用等到死了以後才有。

這節希伯來書不正說明了得救有末世的意義,與現在的因信稱義是不同的意義。不能肯定一個,卻否定另外一個。你說對不對?

請看以下的經文支持神先重生,我們才有信心,我們才可能因信稱義,也就是得救:
1.(提多3:3-7)“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4但到了神 ―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我們原來是與神相恨的,不會主動接受神的。但是神做了什麼?向我們顯明他的慈愛、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救了我們。我們因他的恩得以稱義。我們能有稱義的信心是藉著什麽?乃是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如果不是如第五節說的:“他救了我們,...神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更新”我們,我們不會有稱義的信心。稱義的信是出於對神呼召的回應。所以神的主動的救贖先,人信的回應後。稱義的地位,與得永生,都是藉著聖靈重生我們而來。看第三節,沒有重生時我們是如何的?能憑著自己信嗎?不可能的。

這裡就看到了得救與重生的關係了,主救我們,是藉著聖靈重生我們。

2.(弗2:1-5)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4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我們原本死在過犯罪惡中,對神的呼召是不可能回應的。然而是怎麼活過來的呢?是我們自己想活過來就活過來的嗎?不是的。是神讓我們活過來的,這就是重生。沒有重生,我們的靈性就是死亡的,就不會信主。

3.(彼前1:3)“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我們這些重生的人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蒙他血所灑、因神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我們才得以重生。我們唯一做的是什麼? “以致順服耶穌基督”。順服是對前面神主動的作為的回應。不是我們先想信,神再施行他救贖的動作。誰先誰後千萬不要搞混了。

(約壹5: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請看希臘文:
πας(每一個)οπιστευων(信)οτιιησους(耶穌)εστιν(是)οχριστος(基督)εκ(從)τουθεου(神)γεγεννηται(生)

這節聖經是有時間意義的,這裡的信是現在式分詞,表示現在一直信。生卻是完成式,表示已經完成的動作,而且被神生的果效一直延續到如今。

從這節經文,你可以看得出是重生先,才有持續到現在的信。因信我們才得稱義,得到稱義的地位,我們就得救了,這是現在意義的得救,也就是因信稱義的救贖。

一旦得救永遠得救講的就是這個,不是末世意義的。

仰望回阿斗:
希伯來書中那些離棄道理的人,什麼是“離棄”?這樣的人將來要到哪裡去?是不得賞賜卻可得永生嗎?

彼得後書中的“墜落”是什麼意思?這樣的人將來要到哪裡去?是不得賞賜卻可得永生嗎?既然是從堅固的地步墜落,說明原來曾經得救嗎? “這樣,你們就得著充分的裝備,可以進入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這裡的進入永遠的國是指得賞賜還是得永生?

不知道阿斗弟兄到底是不是也採用時代論的以“得賞賜”調和經文矛盾的做法?

這些純粹談個體的經文,希望阿斗給予解釋。

阿斗回仰望:
(彼後3:17)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彼得後書是說假師傅的問題,他們亂解經,傳錯誤的教導,把人帶離真理。彼得再次就警告他們。
我把希臘文分析給你聽。
υμεις(你們)ουν(因此)αγαπητοι(親愛的啊!)προγινωσκοντες(預先知道)φυλασσεσθε(你們就要防備)ινα(為了)μη(不要)τητωναθεσμων(惡人)πλανη(用錯誤)συναπαχθεντες(帶離開)εκπεσητε (跌倒)τουιδιου(一個人的)στηριγμου(堅固)
他在前面叫他們防備假亂解聖經預言的人,
接著這個句子,ινα(為了)之後的子句是假設語氣,主要動詞是跌倒,是不定式假設語氣,意思為一次跌倒。如何跌呢?藉著惡人的錯誤把他們帶離開,這是不定式分詞,表明跌倒的原因。
從哪裡跌倒呢?從一個人的堅固上跌倒。

他們原本在真理上是堅固的,但是假師傅傳講的異端,可能會把他們帶離開真理,以至於他們會從原來堅固的立場跌倒。

這裡我覺得並沒有提到從救恩的地位上跌倒,只是從真理的立場上跌倒。會不會因此就失去信心,最後失去救恩?這裡並沒有直接的說明。

我認為解經看前後文最準確,前後文說什麼,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經文在講什麼。如果我們看到的是進入地獄,或被主耶穌棄絕,那就是不得救了。但是這裡所說的,並沒有像這樣的詞句出現。我傾向認為就是,真理上被欺騙,站立不穩跌倒。

讀希伯來書應該要知道,本書是以色列人對以色列人寫的,一定要從他們共同的舊約背景,來理解其中的話。我認為這篇寫得很好,請參考。

【轉貼】「離棄道理」就不得救?
作者:陳終道牧師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嚐過了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六4-8)

這幾節經文常被人看作是最有力的根據,認為信了耶穌之後,若離棄道理就不能得救。表面看來確是令人懷疑;若深入領會,便知道這些話其實是警告那些聽過多次真道,又明白救恩,卻拒絕真理的人,他們如此一再拒絕接受救贖之道,就是拒絕神所差來的救主,拒絕唯一的救主就不能得救了!

一、棄絕神所差來的救主的人
以色列人在神前最大的罪是拒絕神差來的彌賽亞。不接受這位救主,就沒有別的救道了!主耶穌在世時,明明對他們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約五24);又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

使徒彼得在五旬節日的講道,主要內容是引證舊約聖經的話,證明猶太人所棄絕,釘在十架上的那位,正是他們祖宗一向所盼望的彌賽亞。這是最令他們「扎心」的信息。所以當天悔改信主的有三千人。 (詳參拙作使徒行傳講義第二章解釋)

在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同樣警告當時的希伯來人,他們既在信徒的群中,仍心懷二意,拒絕這唯一的救主,就再沒有救法了!

二、嚐過天恩而未信者
讓我們略為解釋來六4-5節的經文,證明這些話較可能是指硬心未信的人(特別是希伯來人)。這兩節共提到五件事:(1)蒙了光照,(2)嚐過天恩滋味,(3)於聖靈有分,(4)嚐過神善道的滋味,(5)覺悟來世權能的人。對於希伯來人而言,這些都是他們和他們的先祖早已體驗過的。主耶穌曾向猶太人宣稱祂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人必不在黑暗裡走(參約八12)。但猶太人卻不跟從祂。「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9-10)。可見蒙了光照,不就是接受了真光。「天恩」的「恩」原文是恩賜,但在新約中有時也用於指主耶穌或聖靈是神特賜的恩賜,如約四10,徒二28,八20,十45,十一17 ,羅五15-17,林後九15。

主耶穌在世時,願接受祂的人少,看神蹟的人多。以色列人的祖先早已覺悟來世的權能,嚐過天恩滋味。他們親自見神降十災懲治法老的硬心,又分開紅海的水,用雲柱火柱引他們走曠野的路,使悖逆的可拉黨人等活活吞下陰間。這些事外邦人都未見過。「於聖靈有分」這話也較可能指曾受聖靈感動的人,如基督時代的大祭司該亞法也曾受靈感,見證基督是救主(約十一49-52),但他自己卻不信。另一方面,聖經論到聖靈與信徒的關係時,卻沒用「有分」那麼輕,而是說聖靈充滿,受聖靈為印記(為「質」),從聖靈生.....等類的用語。

所以,來六4-5的話對常聽道,又常在信徒群體之中,聽見看見許多聖靈的權能,始終不信的那類人(約六64),較為正確。聖經警告這些人,他們可能到了不會悔改(如猶)大的地步。

三、連信仰的開端還沒有的人
從上下文看,這些人更可能指比那些在基督裡只有開端的吃奶嬰孩還不如的人。因希伯來書六章一至三節一直用「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九節也用「我們」....一類的代名詞,而在四至六節卻特別用「論到那些」、「他們」等代名詞,顯明他們並不就是六章一至三節的那等信徒,而是比留在開端還不如的另一群人,也就是還沒有開端的人。

四、不能從新懊悔
若四至八節是人得救而再滅亡的根據,則六節說「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了」是指什麼情形?怎樣才算「離棄道理」?不能從新懊悔又是什麼意思?假如信徒說謊、偷竊,是否離棄道理?能否從新懊悔?假如被無神主義迷惑或其他原因,放棄了信仰,可算離棄道理了罷,那麼後來若醒悟過來,是否就「不能從新懊悔」?有人確實如此受誘惑,否認自己是基督徒,後來又從新懊悔,誠心相信,該怎麼解釋,能否再得救?

所以若將希伯來書中對那些多次聽道,甚至明明看見神的權能神蹟,仍不悔改歸神者所發出的警告,當作得救的條件,是不當的用法。

這裡所說的「離棄道理」不是任何大小的罪,而是特指「離棄」神借基督所成功的救贖之恩,就沒有別的得救的途徑了!

五、把神兒子重釘十架
「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在十字架上,明明的羞辱他。」本句解明上句他們沒有機會再悔改的理由,因他們再犯的罪,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架上。基督既已被釘在十架上死了又復活了,誰能把祂重釘在十架上?注意末句「明明的羞辱他」,基督被釘在十架,不單是肉身的痛苦,更重要的是受了最大的羞辱。至尊榮的神的兒子,應受最高的敬拜,竟為罪人忍受人間最羞辱的刑罰。這些明知救贖之恩而執意棄絕的人,就像當時把主耶穌釘在十架上的人一樣,明明的羞辱祂,是極無禮的蓄意拒絕了神最珍貴的「恩賜」。除祂這恩賜以外別無救法,所以,這等人已沒有可以悔改的機會了!

六、雨水與田地的比喻
七至八節所用的比喻,「吃過屢次的雨水」的同一塊田地上,或長出蔬菜,或長出荊棘兩種不同的東西來。隱藏著兩不同的生命,雖受同樣栽培,卻有不同的結果。那「屢次下的雨水」暗指四至五節的「光照、天恩、....善道....」。那麼使那同一塊田,受同樣的雨水,卻分別長出蔬菜或荊棘的原因,是雨水的問題還是種子的問題?那等人吃過屢次的雨水,就如在同一群體中受過感動,蒙了光照,知道自己有罪,嚐過天恩,受過神借信徒對他們表現的愛心與善勸,又聽過許多純正真道的教訓,像雨水滋潤他們的心田,他們竟然長出荊棘來,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荊棘和蒺藜」的種類?這比喻正適合指出那些聽過看過神的作為卻沒有生命的假信徒。他們所聽的道未使他們受益反而招損!

仰望回阿斗:
這是列舉了幾種不同的猜測性的解釋。無論怎樣解釋,始終遵循救恩不會失去的教義。繞過了讓人棘手的問題。在解經之前就預設了觀點。

所以,我覺得阿斗弟兄你也是時代論者。用得賞賜破解難題。照這樣說來,即使聖經原文有“救恩失去”的字眼,也照樣可以化解為“救恩不會失去”。如果拿著“耶和華不會後悔”去解釋“耶和華後悔”,就可以把“後悔”解釋“實際上還是不後悔”。

這是循環論證,在證明“救恩不會失去”之前,就已經預設了“救恩如果失去我們就沒有保障了”這個前提。再此前提下,一切經文都可以化解。

阿斗此觀點的思想背景是:若救恩會失去,我們就生活在沒有把握的疑惑之中。
那麼一次得救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只要你強調信的持續性,你不輕易判斷。反而會更陷入困惑中了。
事實上,不講一次得救的教會信徒並沒有生活在憂慮中,而是平安和喜樂中,他們也沒有說軟弱了,主就不要了。適度的焦慮是有益的。因為我們若有焦慮,就證明我們還沒有棄絕主,主也沒有棄絕我們。我們當以我們的焦慮喜樂。正如“約翰的嘮叨”所說:越是小心怕失去救恩的人,救恩在這個人身上就越顯得穩固。這個“約翰的嘮叨”應該和阿斗的觀點相近吧?這就是焦慮和穩妥之間微妙的張力。正如你講的“一旦得救”和“以持久的信心做憑據”之間的張力一樣。 “焦慮”和“穩妥”矛盾,正如“一旦”和“持久”矛盾。

我欣賞阿斗的觀點,我不能說我的看法比別人更正確。我覺得“一次得救論”是站在預定論的角度上。而預定論我是相信的,但不易於世人理解。一次得救論太陽春白雪了。只會絆倒大量的下里巴人,普通群眾。因而造就出一些自我欺騙的假基督徒。

不講一次得救,再補充一句“主不會因為我們軟弱就不要我們,只要我們還願意追隨他。”這多容易理解呀。我們這些熟悉聖經的高手辯論了這麼多也沒講清楚的東西。如何講給那些聖經裝備不足的信徒呢?

不知阿斗是否在農村和小市民中生活過,那些一次得救的教會的生活作風確實差勁,就是在論壇的高雅人,也有一些甚至牧師級的觀點就很有賴恩得救的味道了,像阿斗你這樣的實在太少了。中國是農業大國,你的一次得救論若不用“得賞賜”的時代論化解,實在太難理解了。不適合中國國情。

看過《江邊對話》,很欣賞帕羅牧師和國務院辦公室主任趙啟正之間友好的辯論。和阿斗辯論是愉快的。遺憾的是我們以捍衛真理為旗幟,不同基督徒之間把對方看做惡魔而大加撻伐,刀光劍影。

不過,不同觀點的辯論若想保持友好的氛圍實在不易。因為帕羅和趙啟正每當辯論的焦點的時候,就突然結束了。求主給我們柔和的心和口,阿門!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阿斗弟兄,如何理解“聖靈的更新”和“永生的盼望”?
你覺得“聖靈的更新”是一次性的嗎?還是漸漸是“心意更新而變化”以至一天新過一天?
若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續性的,你憑什麼說重生了就得救?若在持續的過程中,那人抗拒和褻瀆聖靈更新,結果會怎樣,依然永遠得救?

“永生的盼望”指的是什麼意思?
已經得到的還要盼望嗎?
【羅8: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一個已經已經結婚的人,還要存結婚的盼望嗎?

阿斗回仰望:
我們要知道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自由。

神在聖經上的啟示就是我們的真理。然而我們對真理的理解,限於我們理智的有限,也限於我們無法完全掌握,聖經作者寫下聖經時的時代背景。所以很多的解釋要靠前後文觀察,或者是推論。即使推論,不能保證全然正確。

所以我認為,我們對聖經的理解,一定要有一種謙卑的態度。承認自己不是百分之百掌握了聖經的原意。
有的真理我們有十分的把握,例如基要真理,如耶穌基督復活了嗎?這是不可妥協的,一定百分之百肯定。耶穌是不是神的兒子,這也是有十足的把握,不可能錯。

但是對於某一些模糊的經文,或者兩種說法同時出現的反合性經文,我們應該盡一切努力化解經文上的矛盾。因為我們深信聖經不會前後矛盾。如果看起來矛盾,是我們理解出錯,聖經絕對不會自我矛盾。

所以如果我們發現有些難解的經文,我們無法完全解開,就要承認自己的說法不是百分之百有把握的。有時是九分,因為找到支持的經文多,解不開的少。有時只有六分把握,因為支持的經文,與解不開的經文差不多同樣多。

這就是解經時謙卑的態度,有的人明明只有六分把握,卻自己認為十分把握,把別的想法都說成犯嚴重錯誤,甚至說別人是異端。這種態度不但自高,而且造成教會中紛爭不斷。

我雖然贊成救恩不會失落,一旦得救永遠得救。但是絕對不會說,說救恩會失落的人是犯了嚴重的錯誤,是異端。這只是福音派當中兩種神學思想。兩者都存在就代表,聖經的經文存在著這兩種張力。

那些隨意說人犯嚴重錯誤的人,應該自我省察,難道他的說法能夠四平八穩的解釋所有的經文嗎?有的時候只是,不去管它而已。

盼望弟兄姊妹深思,我不是什麼牧師,也不是全職傳道人。每天要上班,要照顧小孩。但憑著自己虛長幾歲,信主年日較久,可能多上了一些培訓,多讀了一些屬靈書籍。我是抱著與眾弟兄姊妹交流的態度在寫這些帖子的。因為農村的培訓機會不多,有好多人就是自己讀經自己理解,或有誤解的可能。尤其近來異端橫行。純正的聖經真理必須一再強調,年輕的傳道人必須要從最基礎的讀經開始訓練。如何解經,如何做經文字義研究?如何解經講道。都必須十年二十年訓練才有辦法達到純熟。所以我自己勉勵自己,學無止境,我如今以半頭白髮了,還在下班之後讀經,寫講章,因為學無止境,人生苦短。如果我不努力,如何能更認識神的真理?為了要更有效的服事神,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當要認真的讀神的話語。

我並不是說我所理解的都是純正的真理,如果我只有六分把握,我不會講得好像十分把握一樣,更不會說別人犯了嚴重的錯誤。那是一種自大的心態。希望我們不要染上這種壞的習慣。

願我們弟兄姊妹我們一同在屬天的道路上奔跑,神的道高深,學無止境,讓我們彼此多禱告,以相互研討的態度來討論真理。謝謝。

阿斗回仰望: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2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3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5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7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8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9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讀這段經文時,請注意作者是擔心收信人他們不信主嗎?不是的。他是在警告他們:“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2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這些勸勉是要他們追求完全,不要停留在不長進的地步。信主多年了,還在基督信仰最基本的開端徘徊。

在第二段作者似乎轉而論到另一群人:“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5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這些人顯然不是最起初所說的“你們”。這些人是猶太人,猶太人都知道神,他們的祖先也嚐過神從天上上給他們的嗎那。就算不信基督的猶太人,也得過神的恩典。與聖靈“有份”的原意是:同伴。
希伯來書第一章九節就是同一個字:“勝過膏你的同伴”。這不是講聖靈內住,或者是說受聖靈。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這些事猶太人也都嚐過。

他們是否相信耶穌?
聖經描述他們是:“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他們似乎是在教會中,也領受了真道,也似乎曾經懊悔自己的罪行。但他們想要做什麼?要從教會出去,回到猶太教中去。也就是不信耶穌了。這樣的人犯了嚴重的罪。耶穌已經一次為了人類釘上十字架,但是他們卻認為這救恩沒用,明明的羞辱他,這樣的人就好像是公然的羞辱基督,讓基督再度承受十字架的羞辱。

猶太人曾經不信他,將基督釘上十字架,公然羞辱主。這在主耶穌受死後不到四十年,的一群猶太人,對他們父輩所做的事記憶猶新,他們的父輩羞辱基督。他們如果從教會出去,回到那群釘死基督的兒孫輩當中,不正好被他們拿來取笑,教會中有人不信了出來加入他們了,這是再一次的明明羞辱基督,就好像把他再釘一次十字架一樣。

並不是說,我們信主,主為我們釘一次十字架,我們如果不信主,就等於把它再釘一次十字架。他所說的是那群對主被釘十字架記憶猶新的猶太人。如果離開教會,不信基督。會有這樣的後果。

在最後作者又把注意力轉回收信者。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作者相信這群收信者,不會像他所描述的這群墮落的人這樣。

從警告時,代名詞的轉換,就可以看出來,作者說的“你們”是有信心的人,作者警告他們不要學那些沒有信心的人。而作者如何說那些人。作者用他們。不是這些收信人。為何要把他們與你們分別對待?因為收信人並不像他們一樣。這些你們是得救的。而他們呢?就不是了。在教會中還可能有人不得救嗎?當然有。

會離棄主,不信到底的人,表示他們沒有神因信稱義的救恩,沒有聖靈的內住。

另外一節經文可以支持這想法:
(約一2: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會最終離開基督的人表示他不是屬基督的,也就是不得救的。不管他當初如何表現得好像信了主。從他的反叛就把他的本相露出來了。我們看不到人的內心,但神不是,他不會稱這種人為義,不被稱義的人,就沒有救恩,也就是不得救,他的離開正證明了這點。

所以我認為這段經文講的離開基督的人,是未被稱義的人,也就是不得救恩之人。

阿斗回仰望:
請來一起分析這句經文: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ουκ(不)εξ(出於)εργων(行為)τωνεν(在)δικαιοσυνη(義中)αεποιησαμεν(過去做的)ημεις(我們)αλλα(乃是)κατα(因著)τοαυτου(他的)ελεος(憐憫)εσωσεν(拯救)ημας(我們)δια(透過)λουτρου(洗)παλιγγενεσιας(重生的)και(和)ανακαινωσεως(更新)πνευματοςαγιου(聖靈的)

這裡拯救是不定式,也就是一次發生的事,聖靈的更新、與重生的洗。都是單數名詞。也就是我們重生時,經過聖靈的洗,得以潔淨,除去罪債。聖靈在這時更新了我們。

至於說聖靈會不會再次更新我們,我認為還會,經文就在:
(羅馬書十二章一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乃要心意更新變化,叫你們查驗何為神聖潔、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這是信主後聖靈不斷的更新我們。兩處經文,一指信主時除去舊人的更新,一是成聖過程,每日心意更新。

仰望回阿斗:
這個一個滿了罪惡的世界,我們的教會裡也充滿罪惡。我們呼籲他們悔改的時候說:“你們若不悔改,雖然上天堂,卻不得賞賜。”實踐已經證明效果如何。
他們似乎是在教會中,也領受了真道,也似乎曾經懊悔自己的罪行。

以色列出埃及過程中,他們曾經悔改而且蒙赦免的百姓,最後又犯罪被擊殺了。他們當初的悔改如果是假意,怎麼能嚐到天恩的滋味?你這樣的解釋經文不能證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正確。而是先認定救恩不會失落,所以‘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他們的懊悔就應該解釋為看似懊悔。

如果但從預定論分析問題,其實所謂把得救和成聖分開照樣會面臨一個難題。神既能預定我們得救,也能預定我們得多大賞賜。難道神職預定誰得救,卻預定不了誰得的賞賜大?

(林後2:6-7)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這裡“沉淪”是什麼意思?難道也是得救不得賞賜?教會的做法改變一個人的歸宿嗎?很明顯,這個犯了大罪的被教會開除的信徒,若一直不被教會接納回到主面前,從此自暴自棄,就沉淪了。一個基督徒的生命極度枯萎,一直枯萎下去,會不會最終達到死亡的程度,從“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上下句的關係應該可以看出來。

阿斗回仰望:
先看這節: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καιπαραπεσοντας(他們跌倒、離開)παλιν(再)ανακαινιζειν(更新他們)εις(進入)μετανοιαν(悔改)ανασταυρουντας(因為他們重釘)εαυτοις(為他們自己)τονυιον(兒子)τουθεου(神的)καιπαραδειγματιζοντας(公開羞辱他)

這句話的原文反成這樣較為準確:
如果他們跌倒、離開,就不可能再更新他們到悔改的地步了。不是他們不可能再悔改,而是不可能再更新他們,進入悔改。

他們以前可能被更新過。但這是否讓他們得到稱義的信心,並不知道。從他們後來跌倒離開的表現,可以推論並沒有稱義的信心。

而且悔改不見得是相信基督,猶大也後悔過,但他是不屬主的。


再看這節:
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μη(免得)πως(或許)τηπερισσοτερα(因著過度)λυπη(痛苦)καταποθη(被淹沒了,被吞了)οτοιουτος(這個人)

這個沉淪,因該翻成被淹沒了,或是被吞沒了。

請看最接近原文的兩個英語版本:
NASB
otherwisesuchaonemightbeoverwhelmedbyexcessivesorrow.
ESV
orhemaybeoverwhelmedbyexcessivesorrow.
都翻成被淹沒了,或消耗盡力量了。不是滅亡的意思,不要誤解了。

預定(προώρισεν)這個字,全本新約只出現六次,以下列出來:

(徒4:26-28)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主的受膏者(或作:基督)。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羅8: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羅8: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林前2:7)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弗1:4-5)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1:11)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我們只照著聖經上所說的討論,自己發明的預定論,或哲學家發明的,我不能夠理解,無法討論。

聖經上說什麼,我就相信什麼。聖經上說創立世界以前就預定了,我就不說當我信了才預定。
聖經上說預定人在基督裡得救,我就不說神預定毀滅人。
聖經上說預定基督為人受死、預定屬他的人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預定屬他的人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我就不在聖經以外再談其他的預定。

那到底有沒有?我不知道。

(提多3: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作: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
ινα(為了)δικαιωθεντες(被稱義)τηεκεινου(因他的)χαριτι(恩)κληρονομοι(後嗣)γενηθωμεν(得成為)κατ(照著)ελπιδα(盼望)ζωης(生命)αιωνιου(永恆的)
被稱義,還有得成為都是不定式被動語態,代表神在過去做成的事。
如果你從上下文一看就知道了:

(提多3:3-6)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4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動詞都是過去的意義。所以他們在得救時,就有了永生的盼望。

永生有現在的意義:
(約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10: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5:13)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也有將來的意義。提多書所說的就是。
盼望將要來的永生的成全,與現在就已經有永生並不矛盾。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既然你也認為聖靈更新不是一次性的,是不斷的(即有時間上的持續性)更新,也知道得救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為什麼會得出“重生就得救”這種否定還需要持續靠聖靈更新的結論?
人存不存在抗拒和褻瀆聖靈的事情?
若有,他還是不是永遠得救?
若沒有被聖靈重生,即裡面沒有聖靈,他怎麼抗拒和褻瀆聖靈?

你還沒有解釋“得救的盼望”和“永生的盼望”是什麼意思?
已經得到的還需要盼望嗎?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因為拯救是不定式,也就是已發生的事。既然這個拯救是已發生的事,不是未來的事。所以透過聖靈更新來拯救,這個更新,當然也是發生的事啦!

聖靈繼續的更新,是成聖的過程,我們因信已經得稱義了,也就是在因信稱義這方面已經得救了,但不能停在這裡,還要經歷聖靈繼續的更新,這不關乎因信稱義,是追求成聖。這兩個要分別,不要搞混。

聖經講的我就相信,聖經既然講了,我們有永生,我們現在就有永生。
聖經也將我們要盼望永生,這是將來要實現在我們生命當中的,是末世見主面時才能得到的。得救的盼望也是如此,這就是我一而再、再而三說明的得救的未來意義。你如果忘記了,在前面的帖子裡有的。

既然聖經都講了,我兩個都接受。不能只接受未來的部分,卻不承認我們已經有永生的經文。

聖經不是讓我們選擇性接受的。

另外你談到褻瀆聖靈的經文:
褻瀆聖靈的人一定是得救的人嗎?
法利賽人說耶穌用鬼王趕鬼,這是褻瀆聖靈,但他們信耶穌嗎?他們得救了嗎?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照弟兄這麼說,得救還要“也因著信”幹嘛?乾脆“因恩得救”何必要“因信得救”?

聖經很明確的告訴我們,神的保守是在“耶穌基督裡”作出的,【腓4:7】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保羅說:“【提後1:13】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我們只有“常常守著”永不離棄“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神就必保守我們使我們得救,不是看我們的行為,而是看我們是不是“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的“長久在他的恩慈裡”。

聖經從沒有說,保守“離棄真道”和“從我們中間出去”的人,對這樣的人,神照樣“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我不明白,你的“可以推論”根據什麼?根據聖經還是根據教義?如果沒有得到真道?如何“離”,如何“棄”?只有得到真道的人才有可能離棄真道,只有在我們中間的人才有可能從我們中間出去,這是常識。

可偏偏有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教義,連常識都不顧,硬要把“離棄真道”和“從我們中間出去”的人強解為從來就沒有得到真道、從來就沒有在我們中間的人,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

如果賣主的猶大從沒有信過,那他就一直是屬撒旦的,即撒旦從沒有離開他,為什麼聖經又說:“【路22:3】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
這節經文這麼明確的告訴我們,猶大“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既是蒙揀選的,因為貪婪,留下破口,讓撒旦入了他的心。
我們為什麼會得出猶大從來就沒有得救,即從沒有信過(因為他們認為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

就是我們已經把教義放在了聖經之上,這是很危險的。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聖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就要按著聖經所說的接受。因信稱義是羅馬書,加拉太書、以及各處經文支持的。我就不會發明什麼“因恩稱義”、“因愛稱義”這些聖經之外的東西。

神的保護是在耶穌裡的,也就是因信稱義的人啊。沒有稱義的信心的人,根本不得救。他們也不會再耶穌裡,那些不在耶穌裡的就不得保護了。所以最終不信的人,就不在耶穌裡啊。為什麼要說在耶穌裡的人,也會失落呢?

再來看離棄真道的問題:
(來6: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καιπαραπεσοντας(他們跌倒開)παλιν(再)ανακαινιζειν(更新他們)εις(進入)μετανοιαν(悔改)ανασταυρουντας(因為他們重釘)εαυτοις(為他們自己)τονυιον(兒子)τουθεου(神的)καιπαραδειγματιζοντας(公開羞辱他)

希伯來書裡的離棄真道,原文根本沒有真道這兩個字。就是跌倒開(fallingaway)的意思。這個字全本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怎麼能就憑跌倒這個字,就判斷這個人曾經得救呢?

從信徒中間出來,與屬信徒是不一樣的。
(約一2: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猶大也從信主的人中間出來,他是屬於信主的人嗎?顯然不是嘛!

猶大曾經得救嗎?看耶穌怎麼說的:
(約6: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
耶穌早就知道了,猶大是不信的,不信的人怎麼能得救?

說猶大從門徒中出去,就是曾經信主,那是人的猜想。耶穌說的才算數。

仰望回阿斗:
“希伯來書裡的離棄真道,原文根本沒有真道這兩個字。”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有真道二字如何,沒有真道二字又如何呢?原文離棄後面沒有“真道”二字說明什麼呢?那到底是離棄的什麼呢?

我覺得有沒有這二字既不能證明你的看法錯誤,也不能證明你的看法正確。那“從新懊悔”是什麼意思呢?如果這些人從來就沒有得救,那為什麼說他們嚐過天恩滋味,覺悟來世權能呢?舉個生活中的例子,夫妻結婚前海誓山盟,到後來離婚了。結婚之初他們根本沒有打算離婚,克後來還是離婚了。你能從他們離婚的結果斷定當初的海誓山盟的時候就是存心欺騙嗎?

一次得救論和救恩失落論都是人的推論。聖經中有時以果為因,有時以因為果。其實也可以說無因無果。我是阿爾法,我是阿每嘎。是最終的答案。要做個徹底的預定論才好。若用得賞賜化解難題,會破壞真理的張力。阿斗認為自己是時代論嗎?但我卻感覺你也很像。

一面盾正面為金反面為銀,看見金面的能說看見銀面的不如自己嗎?預定論是站在神的主權上來說的,這沒有錯。然而我們的肉身凡腦能把這奧妙之道說清楚嗎?保羅還說自己模糊不清呢?我們高舉神的主權沒有錯,可是若以此認為自己的理解力比強調人的責任的信徒透徹,就無意中高舉了自己。生命冊只有耶穌在大審判時才能展開,難道我們今天就看到了?

得救的結論什麼時候可以得到?不要一直強調在信主之初或者在離世之後,我說在創世之前我們就得救了。不也有道理嗎?我這個說法實在嚇人一跳,需要慢慢解釋。可是故意把道理說的奧妙難懂,是驕傲還是謙卑呢?

我想,不能強調救恩失落論,也不能強調一次得救論。聖經怎麼說,我們也怎麼說。要避開救恩是否會失落這個話題。

持守信仰沒錯吧?我們要靠著神經受信仰的考驗,試驗我們有信心沒有,且要不斷的試驗。這有錯嗎?我可以斷言,那種經受考驗成功的得賞賜,經受考驗失敗的不得賞賜卻得永生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阿斗回仰望:
單從離棄這個字,我們不能確定意義,但是從第六節所說的就知道了,他們不信基督,把基督再釘一次十字架。應該就是離棄基督。所以說他們就是準備回到猶太教,打算不信了。
這種行為的後果,不是像彼得不認主、不是像多馬懷疑主、或是施洗約翰動搖。而是像猶大背叛主、或是許米乃、亞歷山大這種人,已經完全離開基督了。

這樣的人肯定是不能得救的,他們既然是猶太人,都可能嚐過天恩的滋味,出埃及猶太人不管信不信從神,都吃過嗎那。但是他們不見得都是最終進入安息的。猶大、等其他叛教之人也是如此。

這是從他們的結局看出他們不是神所揀選得救的人。人能做的判斷只能從結局來看,但是不是人的判斷絕對不會錯呢?不是的,我們怎麼知道一個人是否真悔改了?他的心在神面前自有定論。我們只能從外表的表現來推論,並且鼓勵或警告。

但是從神的眼光來看,預定、揀選屬他的人,都是確定的事。他要成就的事一定按照他的旨意完成。所以他不會隨著人的心意,而變化他永恆的旨意。他要救的人一定會救到底。所以說因信稱義就是,神拯救的行動。我們通常說的得救,也就是神稱信他的人為義。

這裡會不會有短暫的信心呢?如果是這種信心,神不會稱他為義,神不會姑且先稱一下,等他不信了,再定罪就好了。神的稱義的人,就是他所預先知道,必定堅守信仰的人。我們不知道、神知道。預知預定、揀選不能從人的眼光看,要從神。

結婚的比喻只能應用在人的上面,不能用在神的救贖上。
神跟我們得救的人的關係,是隨著和我們的心意離離合合的嗎?基督與新婦還會離婚嗎?

我們的神兒子的寶血贖罪,有聖靈內住、成為神的兒女的關係,就隨我們的心意,要來就來、要走就走。這個婚姻也太草率了吧?基督與我們的婚姻是慎重的。那些不能持守信仰的人,基督早已知道。他們根本不在婚姻當中。哪來的離婚啊?

至於說我是不是時代論,你只要看一看我與時代論的人辯論就知道了。如果要貼標籤,也要看清楚。隨便給人歸類,有時候就會歸錯了。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