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停不下來,繼續第三集。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你的回答解決了你所說的三重得救的問題嗎?
既然“基督一次獻上挽回祭永遠有效”,為什麼人還要經歷靈、魂、體三重得救?
你能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嗎?
人寫得救恩要義能代表真理嗎?
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麼?
既然是“一旦得救永遠得救”,現在靈已經得救,那麼魂和體就一定得救,為什麼還要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才救?
既然一定得救的,幹嘛還要經歷試煉?這試煉是在作秀嗎?
我真切的希望你正面回答這些問題,而不要答非所問。
已經是共識的,就不用反复說了,“基督一次獻上挽回祭永遠有效”這也是我所強調的,問題是,你的“三重得救”的結論,恰恰與此相反。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這有什麼矛盾,聖經上說了,因信稱義就是過去意義的得救,經歷成聖的過程的聖靈引導,就是現在意義的得救,有一天基督再來我們要重新得到全新的身體,這是身體得贖。是聖經講的,你不信是你的事。聖經寫的一點也不能廢去。不要否定聖經的話。
基督一次獻上成為挽回祭,就能從罪中救贖我們的靈魂體。而救贖的過程不是一步到位,所謂的魂就是生命,我們要對付自己的肉體的罪行,走成聖的道路。最終要得到身體得贖。這根本不必再把基督為我們獻上一次贖罪祭。就如我們犯罪求赦免,基督一樣不必再獻上一次贖罪祭。這沒有什麼好爭議的。如果不理解,就好好再把經文在看幾遍,不用讓我在費唇舌了。否則我再講幾遍都沒有用的。
聖經所寫的就是真理,每一段都有聖經的支持,你能否定嗎?就好像我提了好幾次得救有現在的意義,經文也提出來了,你就是不願承認,這些經文指現在的得救。你只看未來的部分,不承認現在的部分。這就是你選擇性的接受聖經,我是全盤接受,以更好的想法,解釋各種經文。
不要憑自己的私意,取捨聖經的引用,要就要正面看聖經中講到現在得救的經文。避開是沒有用的。
彼得前書:“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彼得勉勵他們在當時逼迫來臨時,信心要堅守,當經歷試煉,主再來時來臨時,基督徒要得到稱讚,榮耀、尊貴。這是主所賞賜給我們的獎賞,也就是第四節所說的:“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這裡的救恩也就是未來的意義,是末世才要顯現的,不是因信稱義的救恩。
我們所指的一旦得救永遠得救,是因信稱義的救恩,是我們相信了主就得到的。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章第十節,與彼得前書所講的,兩者根本是不一樣的意義。是你搞混了。才會說因信稱義的救恩要到人死了之後才得到。
你的問題我都答了,請你也回答我提的問題。
我前面應用了十二處經文,加上你自己還幫我找到了一處。
聖經上說的:信徒現在就得救了,你為什麼不承認他們當時就得救了呢?為什麼否定聖經所說的得救的現在的意義呢?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來10: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這不是一步到位?還要耶穌獻幾次祭才能完全到位?
你既然堅持“一旦得救,永遠得救”又堅持三重得救,我希望你把這邏輯關係理順一下。不要只說些“都有聖經依據”之類的空話。
既然“基督一次獻上成為挽回祭,就能從罪中救贖我們的靈魂體”,為什麼不一次救還要分三次救?
魂就是生命,有什麼聖經依據?
聖經明說:“【約6: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叫人活著的靈都已經得救了,還要花那麼多時間並經歷各種患難去“贖”“無益”的體,是不是上帝連孰重孰輕都不知道?
那保羅說:“【林前5:5】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豈不是與上帝背道而馳?
保羅所說的“這樣的人”不就是你們所認為的“靈已經得救”的人嗎?為什麼他的靈魂還要等到“主耶穌的日子”才可以得救?注意,靈魂是一同得救的。
你以前所引用的必須藉著什麼“不定式、現在式”來解釋的經文。
我也多次回答過你,那“不定式、現在式”而且一次完成的,指的是神的救恩,即神救贖的恩典,而不是我們人已經得救的狀態。
如果你一定堅持人的得救和神的救恩是一回事,不僅否定了因信稱義,因信得救。 (因為信不是一次完成的,信必須有持續性,這也是你認可的),也與你的“三重得救”相悖。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一旦得救永遠得救,是指因信稱義的救恩,不是指成聖過程的救恩,與末日主再來時的救恩。
一旦得到稱義,不會倒轉。一個有稱義信心的人,就已經得救。稱義是神稱他為義,神不會稱一個沒有的稱義信心的人為無罪。一旦有了稱義的信心,他必會堅持到底。雖然我們可能看不出來,但神是知道的。我有這樣的信心我必然得救,因為我信靠耶穌基督,我也知道聖靈住在我裡面,他必然會保護我堅守信心到見他面的日子。不止我如此,許多的基督徒也都有這樣的確據。這不是人的自信心,是建立在神話語上的。他救了我,也必然會保護我到底。
我不在懷疑自己得不得救,聖靈的同在如此清楚,我絕不會離開主的。
你把“一旦得救永遠得救”的救恩當作死後才能得到的救恩,所以你現在自認為沒有得救。那是你的說法,你要如此認為我也不能反對,你就繼續保持不得救吧。
(來9: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他獻上自己只有一次,卻擔當了多人的罪,我信主,他的贖罪祭向我生效,他信主,贖罪祭向他生效。又再獻一次嗎?沒有啊,就是在十字架上的哪一次而已。所以我整個人的靈魂聖體得贖,全部不必再獻一次贖罪祭,十字架上的贖罪祭就這麼一次,為所有相信他的人的稱義、成聖、一直到最終身體得贖都有功效。
你想到一個人要獻三次,可見你的理解是錯誤的。耶穌基督的贖罪祭,是約兩千年前就已經為眾人獻上了。你還以為每個人還要再請基督再獻,請把聖經讀仔細一點好嗎?
魂就是生命,這是希臘文的本意,所有ψυχη這個字,通常翻成靈魂,也可以翻成生命。如果有疑問請自己上這個聖經網上查:
http://bible.cc
我不是告訴你了嗎,白紙黑字寫著得救,你把它改成救恩。明明是動詞,你改成名詞。這是篡改聖經。
你的問題我回答了,我請你再回答,為什麼聖經明明寫著得救,你卻說這些得救的人不得救?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你引用的經文什麼意思?
“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是說“那等候他的人”已經得救了,耶穌基督“第二次顯現”,再拯救他們?
你所講的,和你引用的經文完全兩碼事。
這段經文再次說明,得救是在主耶穌再來時經過最後審判才顯現的。
主耶穌第一次來是“擔當了多人的罪”,把他死而復活的生命賜給世上一切相信他的人,用聖靈重生他們,領我們走出罪惡,即出埃及過紅海,帶我們進人豐盛之地。但這並不意味著,出埃及過紅海的人就一定得救或已經得救,更不是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
因信稱義,是因信而獲得了義人的地位而不是已經得救,更不是永遠得救。
這義人的地位並不是一旦得到,就不會失去,而是要靠持續的信心去維持,這就是經上所說的“順從聖靈”“靠聖靈行事”或“固守真道”。
若我們不注意防備,“被惡人的錯謬誘惑”,一樣會“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參彼得後書三章)
“重生得救”這個詞在聖經什麼地方,我怎麼找不到?
聖經有沒有關於“重生就得救”的經文?
望賜教。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來9: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這是耶穌第二次來,這次與赦免人的罪無關,因為他第一次來時已經為我們獻上贖罪祭了。第二次來時,是要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主耶穌擊敗魔鬼的勢力,他會帶我們進入千禧年國度,那時我們得勝的基督徒要與他一同作王。這是末世的拯救,身體得贖也是那時候。那時我們將有榮耀的身體,不會再犯罪。
希伯來書所說的拯救,多半是在這個意義上,提到因信稱義的救贖不多。
這節聖經不是證明了,得救的末世意義。不是我們到末世才因信稱義,因信稱義的地位在我們,相信主時已經得到了。這就是現在得到的救贖。
約翰福音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
(那些)πιστευων(信)εις(入)τονυιον(子)εχει(有)ζωην(生命)αιωνιον(永遠)
這個信就是現在式,有永生也是現在式,不用等到死了以後才有。
這節希伯來書不正說明了得救有末世的意義,與現在的因信稱義是不同的意義。不能肯定一個,卻否定另外一個。你說對不對?
請看以下的經文支持神先重生,我們才有信心,我們才可能因信稱義,也就是得救:
1.(提多3:3-7)“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4但到了神 ―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我們原來是與神相恨的,不會主動接受神的。但是神做了什麼?向我們顯明他的慈愛、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救了我們。我們因他的恩得以稱義。我們能有稱義的信心是藉著什麽?乃是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如果不是如第五節說的:“他救了我們,...神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更新”我們,我們不會有稱義的信心。稱義的信是出於對神呼召的回應。所以神的主動的救贖先,人信的回應後。稱義的地位,與得永生,都是藉著聖靈重生我們而來。看第三節,沒有重生時我們是如何的?能憑著自己信嗎?不可能的。
這裡就看到了得救與重生的關係了,主救我們,是藉著聖靈重生我們。
2.(弗2:1-5)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4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我們原本死在過犯罪惡中,對神的呼召是不可能回應的。然而是怎麼活過來的呢?是我們自己想活過來就活過來的嗎?不是的。是神讓我們活過來的,這就是重生。沒有重生,我們的靈性就是死亡的,就不會信主。
3.(彼前1:3)“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我們這些重生的人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蒙他血所灑、因神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我們才得以重生。我們唯一做的是什麼? “以致順服耶穌基督”。順服是對前面神主動的作為的回應。不是我們先想信,神再施行他救贖的動作。誰先誰後千萬不要搞混了。
(約壹5: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請看希臘文:
πας(每一個)οπιστευων(信)οτιιησους(耶穌)εστιν(是)οχριστος(基督)εκ(從)τουθεου(神)γεγεννηται(生)
這節聖經是有時間意義的,這裡的信是現在式分詞,表示現在一直信。生卻是完成式,表示已經完成的動作,而且被神生的果效一直延續到如今。
從這節經文,你可以看得出是重生先,才有持續到現在的信。因信我們才得稱義,得到稱義的地位,我們就得救了,這是現在意義的得救,也就是因信稱義的救贖。
一旦得救永遠得救講的就是這個,不是末世意義的。
仰望回阿斗:
希伯來書中那些離棄道理的人,什麼是“離棄”?這樣的人將來要到哪裡去?是不得賞賜卻可得永生嗎?
彼得後書中的“墜落”是什麼意思?這樣的人將來要到哪裡去?是不得賞賜卻可得永生嗎?既然是從堅固的地步墜落,說明原來曾經得救嗎? “這樣,你們就得著充分的裝備,可以進入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這裡的進入永遠的國是指得賞賜還是得永生?
不知道阿斗弟兄到底是不是也採用時代論的以“得賞賜”調和經文矛盾的做法?
這些純粹談個體的經文,希望阿斗給予解釋。
阿斗回仰望:
(彼後3:17)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彼得後書是說假師傅的問題,他們亂解經,傳錯誤的教導,把人帶離真理。彼得再次就警告他們。
我把希臘文分析給你聽。
υμεις(你們)ουν(因此)αγαπητοι(親愛的啊!)προγινωσκοντες(預先知道)φυλασσεσθε(你們就要防備)ινα(為了)μη(不要)τητωναθεσμων(惡人)πλανη(用錯誤)συναπαχθεντες(帶離開)εκπεσητε (跌倒)τουιδιου(一個人的)στηριγμου(堅固)
他在前面叫他們防備假亂解聖經預言的人,
接著這個句子,ινα(為了)之後的子句是假設語氣,主要動詞是跌倒,是不定式假設語氣,意思為一次跌倒。如何跌呢?藉著惡人的錯誤把他們帶離開,這是不定式分詞,表明跌倒的原因。
從哪裡跌倒呢?從一個人的堅固上跌倒。
他們原本在真理上是堅固的,但是假師傅傳講的異端,可能會把他們帶離開真理,以至於他們會從原來堅固的立場跌倒。
這裡我覺得並沒有提到從救恩的地位上跌倒,只是從真理的立場上跌倒。會不會因此就失去信心,最後失去救恩?這裡並沒有直接的說明。
我認為解經看前後文最準確,前後文說什麼,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經文在講什麼。如果我們看到的是進入地獄,或被主耶穌棄絕,那就是不得救了。但是這裡所說的,並沒有像這樣的詞句出現。我傾向認為就是,真理上被欺騙,站立不穩跌倒。
讀希伯來書應該要知道,本書是以色列人對以色列人寫的,一定要從他們共同的舊約背景,來理解其中的話。我認為這篇寫得很好,請參考。
【轉貼】「離棄道理」就不得救?
作者:陳終道牧師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嚐過了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六4-8)
這幾節經文常被人看作是最有力的根據,認為信了耶穌之後,若離棄道理就不能得救。表面看來確是令人懷疑;若深入領會,便知道這些話其實是警告那些聽過多次真道,又明白救恩,卻拒絕真理的人,他們如此一再拒絕接受救贖之道,就是拒絕神所差來的救主,拒絕唯一的救主就不能得救了!
一、棄絕神所差來的救主的人
以色列人在神前最大的罪是拒絕神差來的彌賽亞。不接受這位救主,就沒有別的救道了!主耶穌在世時,明明對他們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約五24);又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
使徒彼得在五旬節日的講道,主要內容是引證舊約聖經的話,證明猶太人所棄絕,釘在十架上的那位,正是他們祖宗一向所盼望的彌賽亞。這是最令他們「扎心」的信息。所以當天悔改信主的有三千人。 (詳參拙作使徒行傳講義第二章解釋)
在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同樣警告當時的希伯來人,他們既在信徒的群中,仍心懷二意,拒絕這唯一的救主,就再沒有救法了!
二、嚐過天恩而未信者
讓我們略為解釋來六4-5節的經文,證明這些話較可能是指硬心未信的人(特別是希伯來人)。這兩節共提到五件事:(1)蒙了光照,(2)嚐過天恩滋味,(3)於聖靈有分,(4)嚐過神善道的滋味,(5)覺悟來世權能的人。對於希伯來人而言,這些都是他們和他們的先祖早已體驗過的。主耶穌曾向猶太人宣稱祂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人必不在黑暗裡走(參約八12)。但猶太人卻不跟從祂。「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9-10)。可見蒙了光照,不就是接受了真光。「天恩」的「恩」原文是恩賜,但在新約中有時也用於指主耶穌或聖靈是神特賜的恩賜,如約四10,徒二28,八20,十45,十一17 ,羅五15-17,林後九15。
主耶穌在世時,願接受祂的人少,看神蹟的人多。以色列人的祖先早已覺悟來世的權能,嚐過天恩滋味。他們親自見神降十災懲治法老的硬心,又分開紅海的水,用雲柱火柱引他們走曠野的路,使悖逆的可拉黨人等活活吞下陰間。這些事外邦人都未見過。「於聖靈有分」這話也較可能指曾受聖靈感動的人,如基督時代的大祭司該亞法也曾受靈感,見證基督是救主(約十一49-52),但他自己卻不信。另一方面,聖經論到聖靈與信徒的關係時,卻沒用「有分」那麼輕,而是說聖靈充滿,受聖靈為印記(為「質」),從聖靈生.....等類的用語。
所以,來六4-5的話對常聽道,又常在信徒群體之中,聽見看見許多聖靈的權能,始終不信的那類人(約六64),較為正確。聖經警告這些人,他們可能到了不會悔改(如猶)大的地步。
三、連信仰的開端還沒有的人
從上下文看,這些人更可能指比那些在基督裡只有開端的吃奶嬰孩還不如的人。因希伯來書六章一至三節一直用「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九節也用「我們」....一類的代名詞,而在四至六節卻特別用「論到那些」、「他們」等代名詞,顯明他們並不就是六章一至三節的那等信徒,而是比留在開端還不如的另一群人,也就是還沒有開端的人。
四、不能從新懊悔
若四至八節是人得救而再滅亡的根據,則六節說「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了」是指什麼情形?怎樣才算「離棄道理」?不能從新懊悔又是什麼意思?假如信徒說謊、偷竊,是否離棄道理?能否從新懊悔?假如被無神主義迷惑或其他原因,放棄了信仰,可算離棄道理了罷,那麼後來若醒悟過來,是否就「不能從新懊悔」?有人確實如此受誘惑,否認自己是基督徒,後來又從新懊悔,誠心相信,該怎麼解釋,能否再得救?
所以若將希伯來書中對那些多次聽道,甚至明明看見神的權能神蹟,仍不悔改歸神者所發出的警告,當作得救的條件,是不當的用法。
這裡所說的「離棄道理」不是任何大小的罪,而是特指「離棄」神借基督所成功的救贖之恩,就沒有別的得救的途徑了!
五、把神兒子重釘十架
「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在十字架上,明明的羞辱他。」本句解明上句他們沒有機會再悔改的理由,因他們再犯的罪,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架上。基督既已被釘在十架上死了又復活了,誰能把祂重釘在十架上?注意末句「明明的羞辱他」,基督被釘在十架,不單是肉身的痛苦,更重要的是受了最大的羞辱。至尊榮的神的兒子,應受最高的敬拜,竟為罪人忍受人間最羞辱的刑罰。這些明知救贖之恩而執意棄絕的人,就像當時把主耶穌釘在十架上的人一樣,明明的羞辱祂,是極無禮的蓄意拒絕了神最珍貴的「恩賜」。除祂這恩賜以外別無救法,所以,這等人已沒有可以悔改的機會了!
六、雨水與田地的比喻
七至八節所用的比喻,「吃過屢次的雨水」的同一塊田地上,或長出蔬菜,或長出荊棘兩種不同的東西來。隱藏著兩不同的生命,雖受同樣栽培,卻有不同的結果。那「屢次下的雨水」暗指四至五節的「光照、天恩、....善道....」。那麼使那同一塊田,受同樣的雨水,卻分別長出蔬菜或荊棘的原因,是雨水的問題還是種子的問題?那等人吃過屢次的雨水,就如在同一群體中受過感動,蒙了光照,知道自己有罪,嚐過天恩,受過神借信徒對他們表現的愛心與善勸,又聽過許多純正真道的教訓,像雨水滋潤他們的心田,他們竟然長出荊棘來,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荊棘和蒺藜」的種類?這比喻正適合指出那些聽過看過神的作為卻沒有生命的假信徒。他們所聽的道未使他們受益反而招損!
仰望回阿斗:
這是列舉了幾種不同的猜測性的解釋。無論怎樣解釋,始終遵循救恩不會失去的教義。繞過了讓人棘手的問題。在解經之前就預設了觀點。
所以,我覺得阿斗弟兄你也是時代論者。用得賞賜破解難題。照這樣說來,即使聖經原文有“救恩失去”的字眼,也照樣可以化解為“救恩不會失去”。如果拿著“耶和華不會後悔”去解釋“耶和華後悔”,就可以把“後悔”解釋“實際上還是不後悔”。
這是循環論證,在證明“救恩不會失去”之前,就已經預設了“救恩如果失去我們就沒有保障了”這個前提。再此前提下,一切經文都可以化解。
阿斗此觀點的思想背景是:若救恩會失去,我們就生活在沒有把握的疑惑之中。
那麼一次得救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只要你強調信的持續性,你不輕易判斷。反而會更陷入困惑中了。
事實上,不講一次得救的教會信徒並沒有生活在憂慮中,而是平安和喜樂中,他們也沒有說軟弱了,主就不要了。適度的焦慮是有益的。因為我們若有焦慮,就證明我們還沒有棄絕主,主也沒有棄絕我們。我們當以我們的焦慮喜樂。正如“約翰的嘮叨”所說:越是小心怕失去救恩的人,救恩在這個人身上就越顯得穩固。這個“約翰的嘮叨”應該和阿斗的觀點相近吧?這就是焦慮和穩妥之間微妙的張力。正如你講的“一旦得救”和“以持久的信心做憑據”之間的張力一樣。 “焦慮”和“穩妥”矛盾,正如“一旦”和“持久”矛盾。
我欣賞阿斗的觀點,我不能說我的看法比別人更正確。我覺得“一次得救論”是站在預定論的角度上。而預定論我是相信的,但不易於世人理解。一次得救論太陽春白雪了。只會絆倒大量的下里巴人,普通群眾。因而造就出一些自我欺騙的假基督徒。
不講一次得救,再補充一句“主不會因為我們軟弱就不要我們,只要我們還願意追隨他。”這多容易理解呀。我們這些熟悉聖經的高手辯論了這麼多也沒講清楚的東西。如何講給那些聖經裝備不足的信徒呢?
不知阿斗是否在農村和小市民中生活過,那些一次得救的教會的生活作風確實差勁,就是在論壇的高雅人,也有一些甚至牧師級的觀點就很有賴恩得救的味道了,像阿斗你這樣的實在太少了。中國是農業大國,你的一次得救論若不用“得賞賜”的時代論化解,實在太難理解了。不適合中國國情。
看過《江邊對話》,很欣賞帕羅牧師和國務院辦公室主任趙啟正之間友好的辯論。和阿斗辯論是愉快的。遺憾的是我們以捍衛真理為旗幟,不同基督徒之間把對方看做惡魔而大加撻伐,刀光劍影。
不過,不同觀點的辯論若想保持友好的氛圍實在不易。因為帕羅和趙啟正每當辯論的焦點的時候,就突然結束了。求主給我們柔和的心和口,阿門!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阿斗弟兄,如何理解“聖靈的更新”和“永生的盼望”?
你覺得“聖靈的更新”是一次性的嗎?還是漸漸是“心意更新而變化”以至一天新過一天?
若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續性的,你憑什麼說重生了就得救?若在持續的過程中,那人抗拒和褻瀆聖靈更新,結果會怎樣,依然永遠得救?
“永生的盼望”指的是什麼意思?
已經得到的還要盼望嗎?
【羅8: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一個已經已經結婚的人,還要存結婚的盼望嗎?
阿斗回仰望:
我們要知道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自由。
神在聖經上的啟示就是我們的真理。然而我們對真理的理解,限於我們理智的有限,也限於我們無法完全掌握,聖經作者寫下聖經時的時代背景。所以很多的解釋要靠前後文觀察,或者是推論。即使推論,不能保證全然正確。
所以我認為,我們對聖經的理解,一定要有一種謙卑的態度。承認自己不是百分之百掌握了聖經的原意。
有的真理我們有十分的把握,例如基要真理,如耶穌基督復活了嗎?這是不可妥協的,一定百分之百肯定。耶穌是不是神的兒子,這也是有十足的把握,不可能錯。
但是對於某一些模糊的經文,或者兩種說法同時出現的反合性經文,我們應該盡一切努力化解經文上的矛盾。因為我們深信聖經不會前後矛盾。如果看起來矛盾,是我們理解出錯,聖經絕對不會自我矛盾。
所以如果我們發現有些難解的經文,我們無法完全解開,就要承認自己的說法不是百分之百有把握的。有時是九分,因為找到支持的經文多,解不開的少。有時只有六分把握,因為支持的經文,與解不開的經文差不多同樣多。
這就是解經時謙卑的態度,有的人明明只有六分把握,卻自己認為十分把握,把別的想法都說成犯嚴重錯誤,甚至說別人是異端。這種態度不但自高,而且造成教會中紛爭不斷。
我雖然贊成救恩不會失落,一旦得救永遠得救。但是絕對不會說,說救恩會失落的人是犯了嚴重的錯誤,是異端。這只是福音派當中兩種神學思想。兩者都存在就代表,聖經的經文存在著這兩種張力。
那些隨意說人犯嚴重錯誤的人,應該自我省察,難道他的說法能夠四平八穩的解釋所有的經文嗎?有的時候只是,不去管它而已。
盼望弟兄姊妹深思,我不是什麼牧師,也不是全職傳道人。每天要上班,要照顧小孩。但憑著自己虛長幾歲,信主年日較久,可能多上了一些培訓,多讀了一些屬靈書籍。我是抱著與眾弟兄姊妹交流的態度在寫這些帖子的。因為農村的培訓機會不多,有好多人就是自己讀經自己理解,或有誤解的可能。尤其近來異端橫行。純正的聖經真理必須一再強調,年輕的傳道人必須要從最基礎的讀經開始訓練。如何解經,如何做經文字義研究?如何解經講道。都必須十年二十年訓練才有辦法達到純熟。所以我自己勉勵自己,學無止境,我如今以半頭白髮了,還在下班之後讀經,寫講章,因為學無止境,人生苦短。如果我不努力,如何能更認識神的真理?為了要更有效的服事神,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當要認真的讀神的話語。
我並不是說我所理解的都是純正的真理,如果我只有六分把握,我不會講得好像十分把握一樣,更不會說別人犯了嚴重的錯誤。那是一種自大的心態。希望我們不要染上這種壞的習慣。
願我們弟兄姊妹我們一同在屬天的道路上奔跑,神的道高深,學無止境,讓我們彼此多禱告,以相互研討的態度來討論真理。謝謝。
阿斗回仰望: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2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3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5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7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8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9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讀這段經文時,請注意作者是擔心收信人他們不信主嗎?不是的。他是在警告他們:“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2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這些勸勉是要他們追求完全,不要停留在不長進的地步。信主多年了,還在基督信仰最基本的開端徘徊。
在第二段作者似乎轉而論到另一群人:“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5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這些人顯然不是最起初所說的“你們”。這些人是猶太人,猶太人都知道神,他們的祖先也嚐過神從天上上給他們的嗎那。就算不信基督的猶太人,也得過神的恩典。與聖靈“有份”的原意是:同伴。
希伯來書第一章九節就是同一個字:“勝過膏你的同伴”。這不是講聖靈內住,或者是說受聖靈。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這些事猶太人也都嚐過。
他們是否相信耶穌?
聖經描述他們是:“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他們似乎是在教會中,也領受了真道,也似乎曾經懊悔自己的罪行。但他們想要做什麼?要從教會出去,回到猶太教中去。也就是不信耶穌了。這樣的人犯了嚴重的罪。耶穌已經一次為了人類釘上十字架,但是他們卻認為這救恩沒用,明明的羞辱他,這樣的人就好像是公然的羞辱基督,讓基督再度承受十字架的羞辱。
猶太人曾經不信他,將基督釘上十字架,公然羞辱主。這在主耶穌受死後不到四十年,的一群猶太人,對他們父輩所做的事記憶猶新,他們的父輩羞辱基督。他們如果從教會出去,回到那群釘死基督的兒孫輩當中,不正好被他們拿來取笑,教會中有人不信了出來加入他們了,這是再一次的明明羞辱基督,就好像把他再釘一次十字架一樣。
並不是說,我們信主,主為我們釘一次十字架,我們如果不信主,就等於把它再釘一次十字架。他所說的是那群對主被釘十字架記憶猶新的猶太人。如果離開教會,不信基督。會有這樣的後果。
在最後作者又把注意力轉回收信者。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作者相信這群收信者,不會像他所描述的這群墮落的人這樣。
從警告時,代名詞的轉換,就可以看出來,作者說的“你們”是有信心的人,作者警告他們不要學那些沒有信心的人。而作者如何說那些人。作者用他們。不是這些收信人。為何要把他們與你們分別對待?因為收信人並不像他們一樣。這些你們是得救的。而他們呢?就不是了。在教會中還可能有人不得救嗎?當然有。
會離棄主,不信到底的人,表示他們沒有神因信稱義的救恩,沒有聖靈的內住。
另外一節經文可以支持這想法:
(約一2: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會最終離開基督的人表示他不是屬基督的,也就是不得救的。不管他當初如何表現得好像信了主。從他的反叛就把他的本相露出來了。我們看不到人的內心,但神不是,他不會稱這種人為義,不被稱義的人,就沒有救恩,也就是不得救,他的離開正證明了這點。
所以我認為這段經文講的離開基督的人,是未被稱義的人,也就是不得救恩之人。
阿斗回仰望:
請來一起分析這句經文: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ουκ(不)εξ(出於)εργων(行為)τωνεν(在)δικαιοσυνη(義中)αεποιησαμεν(過去做的)ημεις(我們)αλλα(乃是)κατα(因著)τοαυτου(他的)ελεος(憐憫)εσωσεν(拯救)ημας(我們)δια(透過)λουτρου(洗)παλιγγενεσιας(重生的)και(和)ανακαινωσεως(更新)πνευματοςαγιου(聖靈的)
這裡拯救是不定式,也就是一次發生的事,聖靈的更新、與重生的洗。都是單數名詞。也就是我們重生時,經過聖靈的洗,得以潔淨,除去罪債。聖靈在這時更新了我們。
至於說聖靈會不會再次更新我們,我認為還會,經文就在:
(羅馬書十二章一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乃要心意更新變化,叫你們查驗何為神聖潔、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這是信主後聖靈不斷的更新我們。兩處經文,一指信主時除去舊人的更新,一是成聖過程,每日心意更新。
仰望回阿斗:
這個一個滿了罪惡的世界,我們的教會裡也充滿罪惡。我們呼籲他們悔改的時候說:“你們若不悔改,雖然上天堂,卻不得賞賜。”實踐已經證明效果如何。
他們似乎是在教會中,也領受了真道,也似乎曾經懊悔自己的罪行。
以色列出埃及過程中,他們曾經悔改而且蒙赦免的百姓,最後又犯罪被擊殺了。他們當初的悔改如果是假意,怎麼能嚐到天恩的滋味?你這樣的解釋經文不能證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正確。而是先認定救恩不會失落,所以‘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他們的懊悔就應該解釋為看似懊悔。
如果但從預定論分析問題,其實所謂把得救和成聖分開照樣會面臨一個難題。神既能預定我們得救,也能預定我們得多大賞賜。難道神職預定誰得救,卻預定不了誰得的賞賜大?
(林後2:6-7)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這裡“沉淪”是什麼意思?難道也是得救不得賞賜?教會的做法改變一個人的歸宿嗎?很明顯,這個犯了大罪的被教會開除的信徒,若一直不被教會接納回到主面前,從此自暴自棄,就沉淪了。一個基督徒的生命極度枯萎,一直枯萎下去,會不會最終達到死亡的程度,從“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上下句的關係應該可以看出來。
阿斗回仰望:
先看這節: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καιπαραπεσοντας(他們跌倒、離開)παλιν(再)ανακαινιζειν(更新他們)εις(進入)μετανοιαν(悔改)ανασταυρουντας(因為他們重釘)εαυτοις(為他們自己)τονυιον(兒子)τουθεου(神的)καιπαραδειγματιζοντας(公開羞辱他)
這句話的原文反成這樣較為準確:
如果他們跌倒、離開,就不可能再更新他們到悔改的地步了。不是他們不可能再悔改,而是不可能再更新他們,進入悔改。
他們以前可能被更新過。但這是否讓他們得到稱義的信心,並不知道。從他們後來跌倒離開的表現,可以推論並沒有稱義的信心。
而且悔改不見得是相信基督,猶大也後悔過,但他是不屬主的。
再看這節:
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μη(免得)πως(或許)τηπερισσοτερα(因著過度)λυπη(痛苦)καταποθη(被淹沒了,被吞了)οτοιουτος(這個人)
這個沉淪,因該翻成被淹沒了,或是被吞沒了。
請看最接近原文的兩個英語版本:
NASB
otherwisesuchaonemightbeoverwhelmedbyexcessivesorrow.
ESV
orhemaybeoverwhelmedbyexcessivesorrow.
都翻成被淹沒了,或消耗盡力量了。不是滅亡的意思,不要誤解了。
預定(προώρισεν)這個字,全本新約只出現六次,以下列出來:
(徒4:26-28)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主的受膏者(或作:基督)。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
(羅8: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羅8: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林前2:7)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弗1:4-5)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1:11)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我們只照著聖經上所說的討論,自己發明的預定論,或哲學家發明的,我不能夠理解,無法討論。
聖經上說什麼,我就相信什麼。聖經上說創立世界以前就預定了,我就不說當我信了才預定。
聖經上說預定人在基督裡得救,我就不說神預定毀滅人。
聖經上說預定基督為人受死、預定屬他的人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預定屬他的人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我就不在聖經以外再談其他的預定。
那到底有沒有?我不知道。
(提多3: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作: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
ινα(為了)δικαιωθεντες(被稱義)τηεκεινου(因他的)χαριτι(恩)κληρονομοι(後嗣)γενηθωμεν(得成為)κατ(照著)ελπιδα(盼望)ζωης(生命)αιωνιου(永恆的)
被稱義,還有得成為都是不定式被動語態,代表神在過去做成的事。
如果你從上下文一看就知道了:
(提多3:3-6)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4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動詞都是過去的意義。所以他們在得救時,就有了永生的盼望。
永生有現在的意義:
(約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10: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5:13)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也有將來的意義。提多書所說的就是。
盼望將要來的永生的成全,與現在就已經有永生並不矛盾。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既然你也認為聖靈更新不是一次性的,是不斷的(即有時間上的持續性)更新,也知道得救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為什麼會得出“重生就得救”這種否定還需要持續靠聖靈更新的結論?
人存不存在抗拒和褻瀆聖靈的事情?
若有,他還是不是永遠得救?
若沒有被聖靈重生,即裡面沒有聖靈,他怎麼抗拒和褻瀆聖靈?
你還沒有解釋“得救的盼望”和“永生的盼望”是什麼意思?
已經得到的還需要盼望嗎?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因為拯救是不定式,也就是已發生的事。既然這個拯救是已發生的事,不是未來的事。所以透過聖靈更新來拯救,這個更新,當然也是發生的事啦!
聖靈繼續的更新,是成聖的過程,我們因信已經得稱義了,也就是在因信稱義這方面已經得救了,但不能停在這裡,還要經歷聖靈繼續的更新,這不關乎因信稱義,是追求成聖。這兩個要分別,不要搞混。
聖經講的我就相信,聖經既然講了,我們有永生,我們現在就有永生。
聖經也將我們要盼望永生,這是將來要實現在我們生命當中的,是末世見主面時才能得到的。得救的盼望也是如此,這就是我一而再、再而三說明的得救的未來意義。你如果忘記了,在前面的帖子裡有的。
既然聖經都講了,我兩個都接受。不能只接受未來的部分,卻不承認我們已經有永生的經文。
聖經不是讓我們選擇性接受的。
另外你談到褻瀆聖靈的經文:
褻瀆聖靈的人一定是得救的人嗎?
法利賽人說耶穌用鬼王趕鬼,這是褻瀆聖靈,但他們信耶穌嗎?他們得救了嗎?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照弟兄這麼說,得救還要“也因著信”幹嘛?乾脆“因恩得救”何必要“因信得救”?
聖經很明確的告訴我們,神的保守是在“耶穌基督裡”作出的,【腓4:7】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保羅說:“【提後1:13】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我們只有“常常守著”永不離棄“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神就必保守我們使我們得救,不是看我們的行為,而是看我們是不是“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的“長久在他的恩慈裡”。
聖經從沒有說,保守“離棄真道”和“從我們中間出去”的人,對這樣的人,神照樣“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我不明白,你的“可以推論”根據什麼?根據聖經還是根據教義?如果沒有得到真道?如何“離”,如何“棄”?只有得到真道的人才有可能離棄真道,只有在我們中間的人才有可能從我們中間出去,這是常識。
可偏偏有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教義,連常識都不顧,硬要把“離棄真道”和“從我們中間出去”的人強解為從來就沒有得到真道、從來就沒有在我們中間的人,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
如果賣主的猶大從沒有信過,那他就一直是屬撒旦的,即撒旦從沒有離開他,為什麼聖經又說:“【路22:3】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
這節經文這麼明確的告訴我們,猶大“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既是蒙揀選的,因為貪婪,留下破口,讓撒旦入了他的心。
我們為什麼會得出猶大從來就沒有得救,即從沒有信過(因為他們認為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
就是我們已經把教義放在了聖經之上,這是很危險的。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聖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就要按著聖經所說的接受。因信稱義是羅馬書,加拉太書、以及各處經文支持的。我就不會發明什麼“因恩稱義”、“因愛稱義”這些聖經之外的東西。
神的保護是在耶穌裡的,也就是因信稱義的人啊。沒有稱義的信心的人,根本不得救。他們也不會再耶穌裡,那些不在耶穌裡的就不得保護了。所以最終不信的人,就不在耶穌裡啊。為什麼要說在耶穌裡的人,也會失落呢?
再來看離棄真道的問題:
(來6: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καιπαραπεσοντας(他們跌倒開)παλιν(再)ανακαινιζειν(更新他們)εις(進入)μετανοιαν(悔改)ανασταυρουντας(因為他們重釘)εαυτοις(為他們自己)τονυιον(兒子)τουθεου(神的)καιπαραδειγματιζοντας(公開羞辱他)
希伯來書裡的離棄真道,原文根本沒有真道這兩個字。就是跌倒開(fallingaway)的意思。這個字全本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怎麼能就憑跌倒這個字,就判斷這個人曾經得救呢?
從信徒中間出來,與屬信徒是不一樣的。
(約一2: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猶大也從信主的人中間出來,他是屬於信主的人嗎?顯然不是嘛!
猶大曾經得救嗎?看耶穌怎麼說的:
(約6: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
耶穌早就知道了,猶大是不信的,不信的人怎麼能得救?
說猶大從門徒中出去,就是曾經信主,那是人的猜想。耶穌說的才算數。
仰望回阿斗:
“希伯來書裡的離棄真道,原文根本沒有真道這兩個字。”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有真道二字如何,沒有真道二字又如何呢?原文離棄後面沒有“真道”二字說明什麼呢?那到底是離棄的什麼呢?
我覺得有沒有這二字既不能證明你的看法錯誤,也不能證明你的看法正確。那“從新懊悔”是什麼意思呢?如果這些人從來就沒有得救,那為什麼說他們嚐過天恩滋味,覺悟來世權能呢?舉個生活中的例子,夫妻結婚前海誓山盟,到後來離婚了。結婚之初他們根本沒有打算離婚,克後來還是離婚了。你能從他們離婚的結果斷定當初的海誓山盟的時候就是存心欺騙嗎?
一次得救論和救恩失落論都是人的推論。聖經中有時以果為因,有時以因為果。其實也可以說無因無果。我是阿爾法,我是阿每嘎。是最終的答案。要做個徹底的預定論才好。若用得賞賜化解難題,會破壞真理的張力。阿斗認為自己是時代論嗎?但我卻感覺你也很像。
一面盾正面為金反面為銀,看見金面的能說看見銀面的不如自己嗎?預定論是站在神的主權上來說的,這沒有錯。然而我們的肉身凡腦能把這奧妙之道說清楚嗎?保羅還說自己模糊不清呢?我們高舉神的主權沒有錯,可是若以此認為自己的理解力比強調人的責任的信徒透徹,就無意中高舉了自己。生命冊只有耶穌在大審判時才能展開,難道我們今天就看到了?
得救的結論什麼時候可以得到?不要一直強調在信主之初或者在離世之後,我說在創世之前我們就得救了。不也有道理嗎?我這個說法實在嚇人一跳,需要慢慢解釋。可是故意把道理說的奧妙難懂,是驕傲還是謙卑呢?
我想,不能強調救恩失落論,也不能強調一次得救論。聖經怎麼說,我們也怎麼說。要避開救恩是否會失落這個話題。
持守信仰沒錯吧?我們要靠著神經受信仰的考驗,試驗我們有信心沒有,且要不斷的試驗。這有錯嗎?我可以斷言,那種經受考驗成功的得賞賜,經受考驗失敗的不得賞賜卻得永生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阿斗回仰望:
單從離棄這個字,我們不能確定意義,但是從第六節所說的就知道了,他們不信基督,把基督再釘一次十字架。應該就是離棄基督。所以說他們就是準備回到猶太教,打算不信了。
這種行為的後果,不是像彼得不認主、不是像多馬懷疑主、或是施洗約翰動搖。而是像猶大背叛主、或是許米乃、亞歷山大這種人,已經完全離開基督了。
這樣的人肯定是不能得救的,他們既然是猶太人,都可能嚐過天恩的滋味,出埃及猶太人不管信不信從神,都吃過嗎那。但是他們不見得都是最終進入安息的。猶大、等其他叛教之人也是如此。
這是從他們的結局看出他們不是神所揀選得救的人。人能做的判斷只能從結局來看,但是不是人的判斷絕對不會錯呢?不是的,我們怎麼知道一個人是否真悔改了?他的心在神面前自有定論。我們只能從外表的表現來推論,並且鼓勵或警告。
但是從神的眼光來看,預定、揀選屬他的人,都是確定的事。他要成就的事一定按照他的旨意完成。所以他不會隨著人的心意,而變化他永恆的旨意。他要救的人一定會救到底。所以說因信稱義就是,神拯救的行動。我們通常說的得救,也就是神稱信他的人為義。
這裡會不會有短暫的信心呢?如果是這種信心,神不會稱他為義,神不會姑且先稱一下,等他不信了,再定罪就好了。神的稱義的人,就是他所預先知道,必定堅守信仰的人。我們不知道、神知道。預知預定、揀選不能從人的眼光看,要從神。
結婚的比喻只能應用在人的上面,不能用在神的救贖上。
神跟我們得救的人的關係,是隨著和我們的心意離離合合的嗎?基督與新婦還會離婚嗎?
我們的神兒子的寶血贖罪,有聖靈內住、成為神的兒女的關係,就隨我們的心意,要來就來、要走就走。這個婚姻也太草率了吧?基督與我們的婚姻是慎重的。那些不能持守信仰的人,基督早已知道。他們根本不在婚姻當中。哪來的離婚啊?
至於說我是不是時代論,你只要看一看我與時代論的人辯論就知道了。如果要貼標籤,也要看清楚。隨便給人歸類,有時候就會歸錯了。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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