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題真的很長,需要花長時間研究。這是第二集,接著前面的討論: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我完全贊同。
我們爭論的焦點,從來就不是救恩會不會失去,而是我們得救是在信的那一刻還是在主再來的時候。
什麼是一旦得救?
這得救是在什麼時候?是在人信的那一刻嗎?若是,你所說的就不能成立,這不是玩文字遊戲。
死的信心,是指曾經有過信心,只是沒有根,後來死了。正如死人一樣,死人的前提必須是他曾經是人。
主耶穌說他們是“暫時相信”,就證明他們真正信了,而不是假信,只是沒有根,後來不信了。
若是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他們就應該是已經得救的,而你又說他們不得救,難道不是自相矛盾嗎?
所以說,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顯然是違背聖經的。
我也很清楚的告訴過你。
救恩和得救不是一回事。
救恩指的是神救贖我們的恩典,而不是指我們已經得救的事實。
你把這兩者等同起來,實際上是在否定“因信稱義”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是指得救的源頭來自神的救恩,而不是說,得救就是救恩。
我們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我們是因信稱義,但信絕不是信一次就可以了,而是要持守到底的。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這樣太好了,你也不反對救恩不會失落。問題只是得救是否在信主的那時候。這樣就好解決了。
聖經多次提到,稱義、重生、得救,使用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代表現在已經得救了,而且還是得救的。
請看:
(徒2:47)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得救現在式分詞,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非未來才能得救。
(徒15:11)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得救不定式不定詞,表一次完成的事。
(徒20: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的) 。
救贖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一次完成的事。
(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稱義是現在式分詞,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林前15: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相信是過去式,得救是現在式,非未來。
(弗1: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得蒙救贖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得救是完成式分詞,表示這是過去已經完成的動作,現在果效仍然繼續。
(弗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這裡的得救也是完成式分詞,同上面一樣。
(西1:13-14)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救了是不定式(也就是過去式),表示這是過去已經發生過的動作。
得蒙救贖是現在式,表示這是現在持續的動作。
(來10: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不是、乃是都是現在式,表示持續是。
(猶1:3)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論同得救恩是現在式,不是將來才的救恩。
這些經文說明得救是已經發生的事情了。你說:“得救不可能在活著的時候知道”就不符合聖經了。這點你是沒有正面回复。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關於重生與得救的關係,聖經講的很清楚,我們不能持守教義而把聖經的啟示置之不理。我今天早上讀經,讀到彼得前書,發現彼得早已把這事講得很清楚了。感謝上帝,要不是正在探討這個問題,還沒有註意到彼得講得這麼清楚。
【彼前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彼前1:4】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彼前1:5】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彼前1:6】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
【彼前1:7】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彼前1:8】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彼前1:9】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重生,不是得救,而是得到“活潑的盼望”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而非已經得到的事實。
信心必須經歷“試驗”,唯有忍耐到底的,就“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我想,這段經文,根本就不需要我們加上“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來加以解釋,我也說過,你把神的恩與人的信沒有搞清楚。
神的救恩是“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而非人的信。
而神的救恩,是要藉著信這個載體才能得到。所以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聖經什麼時候說過人的信是“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呢?
聖經論到得救,往往與“必然”,“以致”“忍耐到底”“盼望”連在一起,我不懂希臘文,只懂中文,既是我的中文水平再差,也不會認為“必然” ,“以致”“忍耐到底”“盼望”是“過去式、完成式、和現在式”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是的,我在第二樓就已經說過了。救恩有三種意義,
“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這是末世才能得到的救恩。也就是第三種,當我們忍耐經過患難,持守信心,將要得到神在天上為我們存留的基業。
但是這兩節呢:
【彼前1:8-9】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這裡的動詞全部都是現在式,也就是愛他是現在就愛,而且持續愛。信他是現在就信,而且沒有停。得到救恩也是現在就得到了。沒有失去。
你不是說了嗎,一旦得救就不會失落。你提出的經文正好證明了。現在已經得到救恩了。將來到天上,主耶穌會把天上的基業賜給我們,那是救恩的成全。
這正好證明了我所說的救恩的三重意義。謝謝你提供這麼好的經文,證明我說的是對的。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是不是我們要經曆三次得救?主耶穌要為我們釘三次十字架?
你豈不是又自相矛盾了?
我覺得,我們沒有必要在已經一致的問題上反反复复的強調。得救本乎恩。
沒有任何人反對,在這點上我們完全一致。我們的分歧在於對“也因著信”的信的理解。
即在對“信”的理解上有分歧,討論的焦點就應該在“信”上。神的救恩已經因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獻祭得到成就,這一點,我們誰也沒有異議。我們是靠著恩藉著信而得救,所以聖經強調“義人必因信得生”,我們是因信稱義。
然而,信是一次性的嗎?是不是一次信了,就永遠信了?
以色列人若不信如何過紅海?若因著一次信了就永遠信了,又如何會因不信倒斃在曠野?以色列人得救在何時?難道是在過紅海的那一刻就得救了?豈不是要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這就叫神信實,神的救恩永遠也不是落空。
但這絕不是指著每個以色列的個體而說的,乃是指著神救贖的旨意而說的,正如主所說“【路3: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不是被神揀選的個體,就一定得救。以色列的第一個王掃羅不是被神揀選、被膏立的嗎?賣主的猶大不是被揀選的嗎?
經上說:“【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而不是“已經得救”。
我們只要放下我們許多弟兄所持的“已經得救”的錯誤前提,就不會“在救恩會不會失去”這個問題上打圈子。
神的救恩永遠也不是落空。這是肯定的。
然而,由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中“已經得救就不會失去”的“已經得救”的前提錯了,就產生了許多矛盾。
把主耶穌所說的“暫時相信”,說成是“假信”顯然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
主耶穌說“【約15:2】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這裡所說的“屬我”難道不是屬基督的?
保羅說:“【羅11:17】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
【羅11:18】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羅11:19】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羅11: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羅11: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羅11: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
豈不是對那些認為“一旦得救(被接上)就永遠得救(不會被砍下)”的有力回答嗎?
保羅很明確地說“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這“長久”是什麼意思,我覺得不用解釋了吧。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顯然你並不明白得救的三重意義,不是三次得救。是得救分成因信稱義的得救、今生經歷神的拯救,脫離患難與試煉、將來末日主在來時,我們的身體得贖,得到救恩的成全。這些都是有聖經的根據的。
我們一般所認知的救恩是因信稱義的救恩。
我舉出二十幾節經文證明,得救有用過去式、現在式、完成式,就是因信稱義的救恩有已經成就的意義。加上你自己提供的一處經文也證實了這點。
這些經文你不能否認吧?
你對救恩的想法,是指只限第三種意義,而否定第一種因信稱義的意義。聖經說因信稱義就得到救恩了。你卻不願承認這是得救。你的想法是只能解釋一部分的經文。我的想法不但能解釋現在得救的經文,也能解釋有得救未來意義的經文。
讀聖經不能忽略自己不喜歡的經文的。如果一套想法不能解釋其他的經文,而且不能解釋的經文還很多。那就代表著想法不夠完備,何必堅持一個不完備的想法。我們要在真理上歸正,就是不斷用聖經檢驗我們的想法,一發現不合適的部分就修正。
我提出的許多得救已經實現的經文,你一直沒有回复我。你說救恩與得救不同。聖經上白紙黑字全寫著得救,你不能否認吧?況且你自己也提出了經文支持了,救恩現在已經得到了。你不能自己否定自己吧?
至於你提出的羅馬書的經文,我在下面回复你。
讓我們仔細看看這節經文,保羅用這個比喻的意思是什麼?
“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馬書11:20-22)
請問這個比喻中的好橄欖樹是代表什麼?是所有得救的人嗎?你看看這些被神砍下來的猶太人是誰?是曾經信耶穌然後又不信的嗎?不是的。乃是指那些從來就不信耶穌的人。不信的人為何還可以在橄欖樹上?因為他們是猶太人,是生來應該是神的選民的,但是他們沒有信心,接受基督為彌賽亞,所以被砍下來。他們得到過救恩嗎?並沒有。所以絕對不能說現在掛在這棵橄欖樹上的人,就是代表所有的救恩的人。連那些並未信的猶太人,原來也是在樹上的。
對於那些後來接上的人呢?當然也不全然代表是得救的人,也有許多生來就被帶進教會卻沒有因信稱義的,也有很多留在教會中,卻還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這些人神讓他們暫時在樹上,但是如果堅持不信,終究要被砍下來。
既然掛在這棵樹上的,也包含了未相信的人,這群人是從來沒有得著救恩的。這棵樹就不是一棵救恩樹。那砍下來也就不是代表失去救恩。他們並沒有得到救恩,後來又失去。只不過是表示他最終的命運是與神分離,不得成為神的選民。
所以這節經文不能拿來證明,救恩會失落。一個真真重生的人,就是得救的。他的得救地位是不會失去的,也就是說他不會被砍下來的。
我認為真實信主的人,得救是有保障的。當然不包括那些,變節的、背道的、最後放棄信仰的人。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我也相信,得救是有保障的,這保障就是耶穌基督,只要信他(持續地,而不是暫時相信)且“長久在他的恩慈裡”就必然得救。信,就是我們得救的憑據。
這保障卻不是看是否“真實信主”。而是是否恆久信主,即能不能持守真道,忍耐到底。
猶太人是什麼人,不是被神揀選的人?不是神的子民?難道猶太人不是我們基督徒的預表?
“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不信的就要被折下來,信的就接上去,這麼明顯的經文還要怎麼理解?
好橄欖樹代表神的國度,代表耶穌基督。我們因信而被接在耶穌基督這顆好橄欖樹,即表示重生,從原來的壞樹(罪中)剪下來,連接在好橄欖樹(義中),這並不表示我們已經得救,只表示我們已經重生,“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若我們不能結出聖靈的果子,即不能“長久在他的恩慈裡”,就要“被砍下來”。
接在好橄欖樹上不表示已經得救,只表示重生。這正是我們分歧的焦點。
這個比喻,再次證明,你所持守的“信的一刻就已經得救”是錯誤的。
因為我們被接上,是因信才被接上的。
我們因信被接上,因不信被折下。
唯有“長久在他的恩慈裡”,即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你的“得救的三重意義”,我真的不明白。
若“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那試煉還有什麼意義?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身體被贖,靠什麼?靠我們的行為?
若是,我們豈不是有可誇的?
若不是,依然靠耶穌基督的寶血,耶穌基督豈不是又要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
先是為靈得救,死一次,再為魂得救死一次,再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
你不覺得,這很荒謬嗎?
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本身就自相矛盾嗎?
仰望:
阿斗弟兄在處理這些矛盾的時候,是在信的持續性上做文章,這是阿斗的可貴之處。 ;而更多人是在賞賜上做文章。他們否認信的持續性,他們認為只是不得賞賜而已。
阿斗回仰望:
這是時代論神學,也就是倪柝聲弟兄背景的教會,與改革宗差異的地方。但是他們對得救的確據堅持更厲害。是沒什麼可妥協的。
主張得救會失去的主要是循理宗,或稱為衛理宗,戴德生弟兄所影響的內地會,部分持這個觀點。還有靈恩派,部分持這個觀點。
仰望回阿斗:
在這種思維指導下:以下經文的解釋做瞭如下變化:
(啟2:)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檯從原處挪去。
(此燈檯挪去,指的不是下地獄,而是仍上天堂,只是沒有賞賜)
(啟3:16)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並沒有真的吐出去,而是仍上天堂,只是沒有賞賜)
(希伯來書6:4-6)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這樣的人其實還能得救,只是沒有賞賜)
(彼得後書1:9-10)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若並不行這幾樣,仍能得救,只是沒有賞賜)
2:15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
2:16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
2:17這些人是無水的井、是狂風催逼的霧氣、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存留。
2:18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那些剛才脫離妄行的人.
2:19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2:20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2:21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2:22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他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
(這樣的人仍能上天堂,只是沒有賞賜。)不知阿斗是否同意這樣的解經法。
請教阿斗一些希臘文時態問題:希臘文一共有哪些時態?每種時態的意義是什麼?
既然希臘文沒有過去完成式,那麼把“他以前喜歡吃蘿蔔,現在只喜歡吃白菜”翻譯成希臘文應該是什麼時態?
以下經文的粗體字各自什麼時態?
(彼得後書3:15-18)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約3: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彼得前書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太:24: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還有這些經文中的黑體字:
(彼得後書1:9)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
(希伯來書6: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6:5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6: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還有(約20: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裡的受聖靈是將來時嗎?希臘文有將來時嗎?
一下子列舉這麼多經文,辛苦弟兄了。望不吝賜教。
阿斗回仰望:
邱老師網站有完整的解釋:
http://www.chioulaoshi.org/BGreek/Paradigms/aspect.html
如果要學希臘文,邱老師願意教的。但是要有恆心,不能中途放棄。
“他以前喜歡吃蘿蔔,現在只喜歡吃白菜”翻譯成希臘文應該是什麼時態?
前一個是未完成式,表過去連續動作。
後一個是現在式,表現在連續動作。
至於經文部分,請耐心等待,我會一一解釋。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所以,我們不能以宗派神學作為解經的基礎,儘管我們沒有人能完全擺脫宗派神學對自己的影響,但我們還是應該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謙卑在神的面前,(儘管我們很頑梗,常常以神學取代神的啟示),這樣可能會更接近神所啟示的本意。
我們應該秉承改革宗的精神而非教義,若我們以教義誇勝,就會陷入自我矛盾之中,因為改革宗的教義就是不以教義誇口,要我們回到聖經,以聖經為惟一的權威,歸正,按正意分解真理,而不是按宗派教義分解聖經。
若阿斗弟兄認為信的持續性是必須的,又與得救有關。這顯然與“信的那一刻就已經得救”並且“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相矛盾。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又用“真正信的就一定會將信持續下去”這種沒有任何聖經依據,完全是出於人的自我肯定來自圓其說,並且完全違背聖經的教導。
【彼後3:17】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若“真正信的就一定會將信持續下去”成立。那主耶穌和使徒們不斷地提醒我們,要我們“警醒”、“防備”豈不是沒有信心的表現?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我認為聖經上如果明講,下入地獄、不得救、就按字義解釋,如果沒有說不得救,下地獄。就要看前後文,整體的背景來解釋。
舉個例子,
“你要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說:那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檯中間行走的,說:2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看出他們是假的來。3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4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5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檯從原處挪去。6然而你還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這也是我所恨惡的。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2:1-7)
這個你是指誰?是指以弗所教會整體,吧教會的燈檯挪去,是廢除這教會基督身體的地位,也就是基督離開教會,不再與他們同在。這是嚴重的警告。
用在個人得救或不得救,並不適當。
3:16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並不是講上天堂下地獄,而是他們不冷不熱,失去了水該有的功能。熱水可以洗澡治病,冷水可以喝。溫水冷熱合流,苦澀難喝。一喝就想吐出來。表示這個教會失去了該有的功能。這個教會被基督拋棄。就好鹽失了鹹味,被丟在土裡一樣。這兩節如果拿來說不忠心,不得救有點牽強。
只不過就是在神眼前不忠心,不得天上的基業就是了。
我們要謹慎,不要有一種不成聖不得救的想法。稱義與成聖是有分別的。不稱義絕不得救,不成聖,不追求,主會懲罰,但不會失去救恩。一切都要按著聖經上說的算。
(彼得後書3:15-18)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得救是名詞受格,是動詞“以某物當作因由”的受詞。意思是:把我主的恆心忍耐當成救恩的因由。這當是現在式。
(約:3: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是過去式不定詞,表示一次發生,但是因為是不定詞,時間不限於過去。表示一定要有一次重生經歷。
(彼得前書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重生是過去式分詞,表示一次發生的事。
(太:24: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得救是未來式。
請注意,未來式通常是預測。也有當前句條件滿足時,就會發生的意思。
這節聖經要看上下文:
(馬太24:3-10)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豫兆呢? 4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 5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6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 7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飢荒、地震。 8這都是災難(災難:原文是生產之難)的起頭。 9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10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11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 12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這個得救,不是因信稱義的救恩,是在末日時,主救我們進入他的國度。如果是末日是我們才因信稱義就沒有一個人現在得稱義了。連亞伯拉罕都不得稱義了。這是不正確的理解。
我不能眼睜睜的說瞎話,聖經中明明就有過去式的得救,現在式的得救,完成式的得救。我不能把這麼明白的字句反過來看,說現在沒有人得救。
信要持續,但不是等死才得救,只要我真誠信靠主耶穌,這個信心就能讓我得救,這是聖經說的。
(林前15: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現在持續相信,現在也持續得救。
不是將來才得救。說人死了才得救,是不合聖經的。按這種說法,今天活著的人沒一個得救的,也沒一個知道自己最後會不會得救。不得救的人我能稱他為基督徒嗎?
不得救的人,有聖靈住在他裡面嗎?不得救的人,能受洗嗎?不得救的人,能成為神的兒女嗎?
這種說法連很多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都無法接受。
我把你這種說法告訴我的牧師,他一听就搖頭。你知道嗎,他是不贊成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
這種死的時候才得救的說法,不知道是誰開始發明的。
仰望回阿斗:
請問阿斗弟兄為何提到不定式時總要往過去式上解釋?既有三種情況,弟兄卻總解釋為過去式?
不定式的最常用法是無所謂點態或線態,也無所謂過去現在或將來,是嗎?
第二種是點態,沒有持續性;第三種用法用於整體的時候或者是點態或者是射線態,對嗎?
重生是點態的嗎?過去式分詞是不定式嗎?和(約:3: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兩個重生是同樣的時態嗎?為什麼?聖經中關於重生和得救兩個詞的時態用法一樣嗎?
關於啟示錄中寫給教會的警告,我承認是寫給集體的。但是不能把集體和個人完全割裂出來。不過,你的解釋我基本接受。不打算再此做爭辯。那麼我們就看寫給個人的警告經文吧。
你對忍耐到底必然得救的解釋,受到了太嚴重的前千禧年觀的影響。雖然我也是前千禧年派,但是千禧年的教義不是基要真理,不能作為解開其他經文的鑰匙。如果按你的解釋,一個在主再來的前一天為主殉道了,他能進入主的國度嗎?主不會讓他復活嗎?難道這個經文只是給主再來前夕幾十年的基督徒的?不是給普世信徒的?難道得救和進入神的國度是不同的概念?
在你的神學裡,是否存在這樣的觀念,優秀的基督徒能在千禧年作王,普通基督徒只能在白色大寶座審判後進入新天新地?看你對經文的解釋實在給了我這種感覺。
我承認重生和成聖的區別,以及得救和賞賜的區別。但二者的區別到底是如何執行的,我們無須用人的腦子去想像。我想,即使一個僅僅得救的差勁基督徒也有賞賜,只是太小太小,幾乎沒有。幾乎退到地獄的邊緣。無法想像,一個完全無榮光的基督徒怎麼能在天堂裡?
(希伯來書6:11-12)但若生出荊棘和蒺藜,就不中用,近於受咒詛;其結局乃是被焚燒。然而親愛的,關於你們的事,我們雖這樣說,卻還深信你們有較好的表現,能引致你們之得救。 (和合本:近乎得救)新譯本:但對於你們,我們卻深信你們有更好的表現,結局就是得救。
這裡的得救是什麼時態?再次希望弟兄回應我67樓的經文,那些不涉及集體和個人的區別。
阿斗回仰望:
你說的基本上沒有錯。但是在經文上的前後文可以判斷不定式到底是何種意思。
一般希臘文課本都把不定時翻成過去式,因為主要的意思是點態,它強調的是形態不強調時間。與連續性的現在式、未完成式分別開來。
有非常多的例子是指過去發生的一次事件。有沒有指現在或將來發生的一次事件,非常少。
第三種也是非常少見。
所以解經最重要的是看上下文,最忌諱的就是拿了單獨一句話,就推結論。
(彼得前書1: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重生就是不定時(過去式)分詞,表示一次發生的事。因為“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明顯是過去發生的一次事件。重生當然也是。
還有看第二節: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
這句話的四個詞意義都是過去發生的事,更可證明他們已經都重生了。
約翰福音裡的重生是不定式被動語態,跟彼得前書的時態是一樣的。
至於你問的“忍耐到底必然得救”的解釋,
你問的是好問題,得救與進神的國同樣有現在與未來的意義。如果只看一種就會出問題了。有句話叫Alreadyandnotyet(已然未然)就是說明了,未來與現在之間的張力。兩者聖經中都有經文記載,就都要兼顧,都要解釋的通。很多人就不願接受另一種解釋。例如有的前千禧年派,把得救與進神的國分家了,認為信就得救,努力才能進天國。這是標準的不管一部分經文的想法。還有人把得救放到進天國都放到未來,忽略得救有現在就得著的意義,這也是片面的觀點,忽略解不通的經文。
我是前千禧年派的沒錯,但是我的救贖論是與改革宗一致的。這兩者不衝突的。得勝的基督徒能在千禧年作王,不長進的基督徒只能在千禧年過度內被統治。他們都能在白色大寶座審判後進入新天新地。這是聖經中有經文支持的。
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既然是對末世主再來的情境而講的,我們在應用這節經文的時候,也該以末世的眼光來看。也就是說:主可能隨時會再來,因為我們正處在末世中。如果主就要來了,我們能不能蒙他拯救,這個拯救有救我們脫離末世的災難的含義,也有堅守信仰對主信實的含義。以為這是住在來要做的事,一是拯救屬他的子民,另一個是審判不忠實的人。所以這句話絕對不是對一群還沒有信主的人講的,而是他的門徒。要他們忍耐到底。
即是因信稱義得救之人,何必要再因信稱義一次。這個得救明顯不是因信稱義的救贖,而是末世主來時的拯救。從上下文一看就很清楚了,脫離上下文就會隨自己的意思,連到另一套不相干的神學了。
重生是起點,沒有重生的生命,連因信稱義都不可能。因為我們的本性是敗壞的,若沒有聖靈重生,我們不可能甘心順服的歸向神。如果重生,因信稱義就已經得救了,這是聖經明說的。很多人發展出一些重生不得救,得救不重生的想法。到最後就變成,死後才重生,或死後才得救。這種無法令人接受的理論。不重生不得救,我們的洗禮有何意義?如果我們沒有重生,我們與基督同死,與基督同復活是沒有意義的。
以及得救和賞賜是有區別的。得救的人有可能不得賞,甚至可能受罰。因為他在世上不長進。但會不會被踢出神國之外,我認為只要他仍信主就不會,要不然人很可能軟弱的,一軟弱就失去救恩是很可怕的事,神也不可能這麼做。所以有得救與得勝兩種觀念是對的,得勝的人才能與主同作王。
9然而親愛的,關於你們的事,我們雖這樣說,卻還深信你們有較好的表現,能引致你們之得救。 (和合本:近乎得救)新譯本:但對於你們,我們卻深信你們有更好的表現,結局就是得救。這裡的得救是什麼時態?
新譯本翻得對。不是近乎得救,而是伴隨著得救,就是得救的意思。這裡的得救是名詞,伴隨著是現在式,表示現在持續的動作。也就是現在一直伴隨著得救的意思。這也是個明證聖經當中有說現在得救的經文,不是只有將來的意義。
再回答羅馬書11章的問題:
這個比喻中的橄欖樹,不表示得救,這我同意,因為在上的不保證永遠在上,砍下的還可以接上。所以這就與得救無關了啊!你不能拿這棵樹來說,砍下的就是失去救恩,而是他根本就還沒有得到。
另外一點,更重要的就是,本段所提到以色列人、外邦人的詞,全是集體名詞,代表著種族、或群體。不代表個人。但是得救恩主要是因信稱義,是看個人來說的。所以這段聖經並不能應用在個人的得救,或失去救恩。
而是群體來看。以色列民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公會、祭司、長老代表了這個民族拒絕了基督的救恩。他們不信所以被砍下。是指這個民族,不是指個別的人。
外邦人許多的群體也是一樣,羅馬教會中的外邦人群體,因信被接上也是一樣,不是這個群體所有的每一個人都被接上,而是這群外邦人群體多人歸信。而這個接上不是代表得救。而是暫時與教會連結。
所以說那這段來說得救不得救,是根本不相干的。因為接上不代表最終的得救,砍下也不代表最終的失落。
個別人的得救與失落,要看其他的經文,不是這段。
下面分析為何這裡的以色列人、外邦人是指集合名詞: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 (神沒有棄絕以色列群體,但是棄絕了不信的人)
2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百姓是單數名詞,只能當群體,不能當個別的人)
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以色列群體不信主,非個別以色列人)
11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
(他們就是指以色列群體,不包括信主的以色列人,外邦人也是一樣,臨到外邦人的眾群體,不是每一個外邦人)
12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天下、外邦人都是指群體,個別外邦人不見得因以色列豐滿富足)
13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作:榮耀)我的職分,
(外邦人是指,在羅馬教會的外邦人群體)
15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
(他們被丟棄是指一個一個的以色列人嗎?保羅就沒有被丟,是指以色列群體)
17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18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 19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 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這是對外邦人群體的警告,他們如果像以色列人群體一樣,也會被砍下)
23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
(神最終是要把以色列接上的,是接每一個以色列人嗎?不是的,而是這個群體)
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26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外邦人書填滿,是指每一個人嗎?不是的,是整體來看,各個群體的得救人數都滿了。
以色列全家得救是每一個都得救嗎?顯然不是的,不信的人都滅亡了。那是誰得救,是將來以色列群體大量歸主,這個群體得救)。
這節的得救才是真正最終得救的意義,前面那個比喻中的砍下、接上都不是。
所以我們看出來了,拿群體的砍下接上來應用在個人的得救上,是不適當的。每一個比喻都有一個目的,保羅在這的目的很清楚,神沒有棄絕以色列民,他們暫時被砍下,將來還要接上,外邦人不可自高,也要堅守信心。
不能過分延伸到其他目的上,把神學上的得救的條件,全都應用上來了,那會出問題的。
至於有人問得救現在的意義:
救恩的三重意義,不是我說的,以下許多人整理聖經所得的結論。
【轉貼自曠野書庫】
一般人聽到我們提到“救恩”時,通常只會想到“死後上天堂”。然而,“救恩”(Salvation)一詞在聖經中其實是有十分豐富之涵義的。保羅概括地述出“救恩”所包涵的三重意義︰“他(耶穌)曾救我們脫離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繼續不斷的)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林後一10)
過去的救恩
過去的救恩是指當一個人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救主後,即刻享受到從罪的權勢和從神的震怒並將來的永死中得著釋放和自由。
現在的救恩
現在的救恩是指信徒靈性方面的,正如神能將我們從靈性低潮、罪的引誘、捆鎖、試探及從一些不良嗜好、壞習慣中拯救出來;也指到信徒生活、情緒方面的,他也能藉各種不同的方法、渠道,將他的兒女從生活困苦中、經濟緊迫關頭中、破裂的人際關係中、以及自己的不滿、優慮、自卑、嫉妒、憤怒、忌恨中釋放出來。同時也指肉體方面,主亦可以使信徒從疾病中、肉體的殘缺中釋放出來,他能醫治我們的疾病。然而,他不一定是按我們所求的去醫治我們(參林後十二 7-10保羅的經歷)。此外,神若賜了醫生、藥物給我們,我們便應珍惜那些機會。我們求神使用這些人,但另一方面,我們也求神自己親自醫治我們。在其間,我們要耐心等候他的旨意,又努力去學習他要我們學的功課。
將來的救恩
這是指主再來時,信徒身體得贖──凡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蒙主賜一複活的身體,是榮耀的、永不朽壞的、永不衰殘的,好像主復活以後的身體一樣。我們所信奉的主能給我們將來有復活、身體的得贖,所以我們在世上不用懼怕死亡,死亡對我們而言,只不過是移民、搬家而已,這種盼望,對信徒而言,尤有無比的鼓舞作用。
【轉貼自救恩要義】
http://www.cclw.net/book/jeyy/index.html
在現時代中,照聖經中的啟示看來,救恩可分為三階:過去的,就是那一部份已經在人裡所已完成的工作(靈魂得救)。現在的:是那一都份在信的人裡正在完成的工作(生活得勝)。未來的:就是那一部份將要在信的人裡完成的工作(身體得贖)。然後神的救恩事工,就完滿竣事。
下面的這幾段經文,清楚敘述神這種工作的各方面:
一、神的兒女,是在信的時候從罪和刑罰中被救出來。 (靈魂得救):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路七:50)
「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0-31)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
「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林後二:15)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
二、人因信而成為神的兒女,也因這信心時刻靠主可以從罪的權勢裡被救出來。 (生活得勝):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2-13)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
三、神的兒女,由信而生,將來要與神同在而永遠脫離罪的纏繞。 (身體得贖):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十三:11)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一:3-5)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1-2)
有些經文裡面,多次將救恩的各方面,聯結起來: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能、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5-27)
靠信心生活回阿斗:
身體被贖,靠什麼?靠我們的行為?
若是,我們豈不是有可誇的?
若不是,依然靠耶穌基督的寶血,耶穌基督豈不是又要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
先是為靈得救,死一次,再為魂得救死一次,再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
你不覺得,這很荒謬嗎?
阿斗回靠信心生活:
怎麼可能靠自己的行為呢?又不是天主教、又不是安息日會。這是你的誤解。
成聖的過程也是靠信心,順服聖靈:
(羅馬書8章)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最後得榮耀,也是藉著信靠基督的拯救:
(羅馬書8章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你說:“先是為靈得救,死一次,再為魂得救死一次,再為身體被贖再死一次。”這也是誤解。
基督一次獻上挽回祭永遠有效。只是我們在因信稱義時只是地位上得稱義。罪被赦免,不再紀念。
成聖的過程是活出與稱義相稱的生活。但無論再完全也不能十全十美,因為我們還有會犯罪的身體。
最後身體得贖,基督要賜給我們榮耀的身體,這是不會再犯罪的身體。
根本不需要基督再次獻上挽回祭,因為他已經獻上的永遠有效。
你以為別人矛盾的地方是你自己還沒有理解清楚。自己不解,所以會以為別人矛盾。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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