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復活的生命

How to Care for Easter Lilies - The Meaning of the Symbolic Flower
基督復活的重要意義
談到復活節你想到什麽?復活節兔、巧克力、復活節彩蛋、百合花。
世人不在乎基督的復活,甚至基督徒也少談到基督的復活。這個世界的風俗甚至不喜歡談與神有關的事,總認為這些話題太嚴肅,他們用一些與宗教無關的輕鬆記號,來代替宗教上的意義。甚至被商業化的廣告,用來促銷一些商品。如聖誕節就會有聖誕大餐、聖誕舞會。復活節則會有些人會辦兒童尋彩蛋的遊戲,或者是百貨公司大減價。
事實上復活節可以說是基督徒最重視的節日,也是讓世人感到宗教氣氛最濃的節日。有的人從不上教會,但是偶爾聖誕節會來一次。也有些基督徒從不守主日,但是復活節時可能會想到,回到教會來紀念主復活。

你對基督復活認信的把握有多大?如果有人向你發出挑戰,說基督沒有復活,你會有什反應?你會無動於衷嗎?還是會會勇敢地向人見證基督真的復活了?

在主耶穌受死復活之後沒有多久,他的門徒從驚慌恐懼中被主挽回來,他們領受賜下的聖靈,放膽傳揚主復活。彼得在基督復活以後不久,在聖殿中勇敢的向著殺害耶穌的猶太人傳道:「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官府、長老,和文士禁止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但是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因害怕逼迫,三次不認主的彼得,竟然在聖殿前,對著三千人、五千人傳道。聽到的人很多歸信了主。他們對主的復活有個非常強的信心,即使被官府威脅也不怕。主的復活,就是他們信仰的中心,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他復活了,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他們親眼所見的事不能不說。

我們活在今天的基督徒,基督復活已經過去將近兩千年了,這件事對於我們的意義是什麼?是宗教的教條?是教會每年例行公事?還是我們能像彼得一樣,主救了我、我親身經歷復活的主在我身上所顯出的力量,他改變了我,讓我成了一個不一樣的人。這就是主復活的能力彰顯在我的生命當中。我們能不能像彼得一樣,心中有強烈的信念,主的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事,我親自經歷了主復活的生命,因此我不得不向人傳揚。

讓我們反思主復活對我們的基督徒生活重要性,對於我們主的復活到底有什麼意義?
首先我們來想一想如果耶穌基督不曾出現在人類的歷史中,今天的世界會有什麼不同?沒有十字架、沒有教會、沒有基督徒,人們要不是無神論、就是拜偶像、或是崇拜其他神明。沒有耶穌赦罪的救恩、沒有讚美詩歌、沒有奉耶穌基督的名的禱告。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沒有基督教文明、沒有宗教改革,沒有清教徒為了最求信仰自由建立了美國、沒有宣教士飄洋過海來中國宣教、沒有聖靈賜下,住在每個基督徒身上引導我們的生活。沒有因信稱義的救恩,我們仍在害怕審判之中,沒有真平安。總而言之,主耶穌若沒有來,這個世界會非常不一樣。

我們再想另一個問題,如果耶穌基督不曾死而復活,對你個人而言有什麼影響?
他只是一個人,我們會尊敬他、會效法他、會紀念他的教訓,但他不是神的兒子、當然也不是三位一體的神。因他也是一個有罪的人,不能替我們贖罪,我們每個人還活在為自己所犯的罪受罰,得不到救贖的失望當中。如果耶穌沒有復活,他也不會升上高天坐在父神的右邊,聽我們的禱告、替我們代求。他如果沒有復活,將來不會接我們回到父那裡去、也不會在末日審判我們,我們對未來的復活沒有盼望。這多麼可怕啊!

如果沒有耶穌,世界是一團混亂,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我們都該趁著活著,好好的吃喝玩樂,因為死了就死了。沒有耶穌的復活,後果真的不敢想像。從剛才兩個問題,就讓我們看到,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當中、死而復活,對人類的歷史,及我們個人的信仰有極大的影響。

主的復活,改變了我們一個人的生命,我們原來是不認識主,生命中充滿了失望、不滿。但是主從迷失的人中找到了我們。讓我們回到他的家中,成為他的兒女。這是何等大的恩典。也是我們活生生的見證。

我是一個信主二十五年的基督徒,在二十五年前的復活節,我接受了洗禮。那是我人生最大的改變。我生長在一個傳統信仰的家庭,家中祭祖先,家族中沒有一個信主的。我是被主從曠野中找回來的迷羊。如果我當年沒有信主,我無法想像今天的我是個怎麼樣的人。我可能去追求人生的享受,以物質生活的滿足、追求財富為我一生的目標。我是個愛出風頭的人,如果我不信主,一定不甘寂寞,在各種團體表現自己,爭取別人對我的稱贊,同樣的一定也會與人爭風吃醋。如果沒有聖靈來提醒我神的標準,我可能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而作出傷害別人的事。如果我沒有信主,我不會找一位姊妹結婚,也遇不到今天的妻子。在今天不重視婚姻承諾的社會,非常可能我會離婚。當我重新回顧自己信主這二十五年,可以看到神一步一步的帶領著我,讓我與他越來越親近、越來越像他、越來越愛他。我的家庭因為都信主的緣故,蒙他大大賜福,不是物質的豐富,而是蒙他賜給我們豐富的恩典,夫妻和樂、子女順服。這是我不信主之前想像不到的。每次回顧自己的經歷,只能對主充滿了感恩。

你會不會擔心我們信主,信了半天,會不會最後發現都是迷信,最後後悔被基督徒騙了。如果主沒有復活,我們真的就不必信主了。因為一切都是人編的故事,我們糊里糊塗的就被這個謊言騙了,不止把一生擺上全是浪費時間,還賠上所有精力、財力最後全部白忙一場。你會不會有這種疑慮?在我信主之前真的是這麼想的,因為我不認識主,信不過他,很怕信到最後是一場空。聖經上也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也就是百忙一場的意思。當年被這種懷疑困擾,我遲遲不敢作出受洗的決定。住讓一件事轉變了我。

在決定信主之前我在教會晃了兩年,別人還以為我是基督徒,我自己心裡明白還沒有。
很多次的佈道會,聽了十分感動,但我卻用意志力壓下自己的感動,硬是不肯決志信主。但在被一位基督徒質問之下,我才認真的思考受洗的問題,最後作下決定受洗歸主。記下這個故事,故勵仍在猶豫中的朋友,認真思考,作下決定。

在大三的那年,一天晚上團契主席問我:「阿斗!你在這裡待了兩年了,為什麼還不受洗?」我告訴他:「你別逼我。給我一點時間,讓我好好想一想。想通了自然會受洗。」
之後一個月內我每天晚上爬到宿舍屋頂禱告:「主啊!你若是要我相信你,請讓我感受到你的真實。」一天一天過去,沒有特別的經歷,也沒有突然想通。

倒是一件事把我的心整個轉變過來。我對死亡有種莫名的恐懼,我小學一年級就夢見過親人死亡,也夢見過自己死亡。醒來之後心情非常不愉快。死亡像個黑影一樣,一日一日的逼近,想逃也逃不掉。中學時讀朱自清的「匆匆」,心有戚戚焉。然而對生命短暫發出一聲喟嘆的朱自清,同樣的走進歷史的長流之中。想要抗拒,但沒有辦法。人一自呱呱落地就無法停止地邁向死亡。直到依依不捨地告別了人世的時刻來到。再來呢?就什麼也沒有了。這就是我二十歲前對生死的認知。

在禱告了一個月後的一天下午,我獨自走出校園。在隧道內親眼看見一個摩托車騎士撞死了一隻貓。當場血肉模糊。該騎士看了一眼就頭也不回的走了。我的心有點氣憤,「撞死了貓,也不管嗎?真是夠沒良心的!」

再一想,只是一隻貓,算得了什麼呢?那不對呀,一個死的人,跟死的貓有什麼差別呢?只不過是一大團肉跟一小團肉的差別罷了。生前雄心壯志,為家庭事業打拼,不就在追求人生的價值嗎?在眾人面前追求肯定,為親友所敬愛,不就在成全一生所羨慕的理想嗎?然而這一切在走進死亡的那一刻,瞬間消失無踪。接下來就是一片漆黑。那又為什麼在這個漆黑之前,我要把人生妝扮得多采多姿呢?生前的轟轟烈烈又有什麼意義呢?在情感上我很難跨過這個斷層。我不能接受此生的所做所為在永恆中是沒有意義的想法。我感受到上帝在天上看著我,我今天在地上活著的每一刻在衪面前都有意義。今天有一口氣在,按神的心意好好活著,有一天我要回到衪那裡去,衪把更大的事交給我做。

你可以說我天真、幻想。這確是我每日生活的態度,在地上的每一日是為了將來回到神面前的訓練。我是抓緊了每一天在訓練自己,不單今生才能要發揮出來。將來到天上這些都不是白費的。第一次感受到神的靈在我的心中動工,叫我克服心中的恐懼,回頭把貓給埋了。這不是依我本性所願意去做的。當夜我跳著回到宿舍,告訴團契主席我要受洗了。

心中洋溢著重擔放下後的喜樂。我如今回想起來當初所作出的決定實在太對了,人生路上,我多次曾經走錯。可以說是不堪回首,不認識神時,只有靠著自己,多走了好多冤枉路,許多委曲白白受。回顧起來,只恨不能早一點認識主,讓他指引我一生的道路,這也是條不悔之路。

若不是當年團契主席直接了當問我為何不受洗的問題。我可能一直在信仰的門外晃。今天我也常常學我的團契主席,偶而會問聽福音的朋友,「要不要認真的考慮,相信耶穌?」不見得都會有回應,但我深信神自己會作工的。

這是二十五年前復活節發生的事,也是我新生命的起點,主復活的生命流進我的心中,從此我成了一個基督徒,我人生的方向也改變了。過去我愛自己,不信任別人,以自我為中心,不願去愛別人。如今主的愛常在我心中喚醒我,就如當年喚醒我悔改,回到他面前一樣。主的提醒、聖靈的感動,常常在我生活中發生。讓我願意放下自己,順服聖靈的引導,行出主要我做的事。為自己個性的改變,我滿心贊美主。他也呼召我來服侍他,讓我願意謙卑下來,接受主的呼召,藉著在教會內外服侍弟兄姊妹,來服侍神,這整個改變了我人生的方向。主復活的生命流進了我的生命中,改變了我。主也能改變你,只要你把心打開,接受主復活的生命。你也必然會被主所改變。

相信基督復活
對於今日的基督徒來說,要相信基督復活,應該是一件不必花太多代價的事,就像接受一套神學信念一樣,不痛不癢、對自己的人生的重心也沒什麼多大影響。聖經中的一句話,我們背得滾瓜爛熟:「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

但是初代教會的基督徒們,復活不是一個神學信條,而是一個親身經歷的事。就算不是親眼見到,也是親眼見到的使徒們,或他們的門徒向他們見證的內容。他們到處傳揚主復活的信息。甚至遭遇逼迫、生命遭受威脅。相信主復活、口裡承認基督為主,對於他們來說,要做出這件事,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他們把一切信仰的基礎,與人生的盼望都建立在耶穌復活的基礎上。他們是如此的重視耶穌復活這件事,不止自己相信,還到處傳揚這信息,甚至願意為這個信念,捨去他們的生命。這是怎麼樣的一個信念,叫一個人一生投注在其中,為它而生、為它而死。在眾人眼中這簡直是件荒謬的事。死人能夠復活,這是超越我們理性所能接受的。不止是今天的人不信,耶穌時代就有很多撒都該人不信了。但是耶穌的門徒都深信不疑,這是怎麼回事?他們集體編造謊言嗎?還是他們被自己宗教狂熱所騙了?

懷疑耶穌的復活不是今天才有的,在耶穌的時代就已經有許多人懷疑。連耶穌的門徒多馬也都曾懷疑過。這想法甚至強到一個地步,讓一些基督徒的信心產生了動搖。保羅才對基督徒大聲疾呼,如果基督沒有復活,基督徒就是一群最愚蠢的人。他明白的告訴了當時哥林多的基督徒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7~19)不信的人至少抓住了今生及時行樂,不管永生是真是假,基督復活與否都不重要,他們在乎眼前的享受,並不在乎永恆的事。對基督徒來說就不同了,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都今生就是白忙一場,活著時比不上別人有更多的享受,來世復活的盼望又成了虛空的幻想,不可能實現。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我們真的比世人更可憐。復活的真假,對我們來說太重要了。耶穌復活這事真的發生了嗎?如果沒有這事,我們的信仰就是一場空。我們怎能肯定他復活了?怎麼能知道自己所持守的信念是對的呢?

彼得、約翰見了空墳墓
單從聖經中的一些人對主復活的反應,就可以知道,這是很難讓人接受的事。讓我們先一起回顧一下,當時發生的事。約翰福音中說,在主復活的那天清晨,馬利亞是最先發現安置主的墳墓空了。她跑去報告了彼得。「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約20:1-9)

耶穌向門徒顯現
他們聽見墳墓空了的反應是,心中急切、想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當看見確實空了,約翰就信了。他信什麼?可能是指墳墓空了的這件事。也可能相信基督在生前所預言的,有關死後三日後要復活的話。馬太福音20:18~19記載耶稣说:「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這些話對他們來說,在未發生前,一定難以理解,但是當約翰親眼見到了,就相信耶穌的話是真的。因為後一句話,補充解釋他們還不明白聖經所預言的,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這件事。表示他們在見到空墳墓,還沒有想到舊約聖經中,有關基督復活的預言。當他們看到主的身體不見時,才會感到疑惑、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當主對他們解明聖經的預言,他們才豁然開朗。可見他們並不是先知道舊約的預言,才按著預言所說的編造主復活的故事。而是在一個毫無預料的情況下,從驚奇、疑惑,轉為感恩、接受。

路加福音中記載耶穌向門徒顯現:「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裡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路24:36~41)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他們見到主時,又驚又喜的複雜心情。剛開始,因為不敢相信主已經復活了,還以為看見了鬼魂。主把身體顯現給他們看,還讓他們來摸,他們才知道這不是幻想。我們有時候看到了不可思議的事,會捏一捏身上的肉,看看是不是在做夢。這群看到主復活的門徒,應該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們應該會彼此詢問,你是不是也看到了。主復活的顯現不是個幻影,不是集體幻想。是可以親身摸到的。復活的基督,實實在在的活在他們中間四十天,讓他們的生命經歷了重大的轉變。他們原來膽小如鼠,因怕猶太人的逼迫,四散奔逃。若不是主復活向他們顯現,怎麼可能在短短的時間之內,變成了勇敢的福音使者。甚至基督的十二個門徒中,又是一個為了傳揚福音,為主殉道。一定有件事情在當時發生了,改變了他們,這件事就是主的復活。

多馬的懷疑
我們常常會用現代人的理性,來懷疑耶穌復活的說法。這不是什麼稀奇的事。當時基督的門徒多馬也曾是個懷疑者。他不是不信主,只是多疑的他,一切要求眼見為憑。若不是親眼看見,總不相信。看還不夠,眼睛可能會被幻象欺騙,他還要親手用摸的:「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要不然絕不信。多麼像我們今日的實證主義者,「沒有證據,就絕不相信。」

(約20:24~29)「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主耶穌知道他多疑的性情,他不但沒有責備他,反而叫他伸手過來摸。他要求的,主全部讓他來證實看看。主向他發出邀請:「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多馬一見到主,什麼事也沒做,只說出了一句話:「我的主!我的神!」還用再摸嗎?還用再試驗嗎?主活生生地站在他眼前,一切的懷疑都煙消云散。我們信主的時候多么像多馬啊!沒有證據我絕不信。直到主耶穌摸到了我們的心,一切的證據都不需要了,因為我們已經,親身經歷過主對我們的愛了。

耶穌真有其人?
不信主的人與我們當初是一樣的,對於福音抱著懷疑,取笑基督復活的說法。因為不曾經歷主的愛。總是懷疑神的存在,懷疑主耶穌不是神的兒子。他們寧可相信沒有證據的鄉野奇談,也不願相信有許多證據支持的,歷史文獻。他們談起小說家寫的虛構的故事,津津樂道。如:耶穌最後的誘惑、達文西密碼,這些不合事實、經不起歷史考證的書。但是卻不願接受,見過耶穌的門徒所寫下的第一手資料。就連不是基督徒的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在他寫的一本猶大古史中,也提到了耶穌的事跡:「這時猶大地出現一位名叫耶穌的智者。他能行神跡與奇事,又是許多喜歡追求真理之人的導師。跟隨他的人除了猶太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希臘人。這人就是基督,但羅馬巡撫在我們民間領袖的慫恿下,判刑釘他十字架。從起初就愛他的那群人一直没有離棄他,因為他在死後第三天又復活了。眾先知曾預言他的復活以及許許多多有關他的神跡奇事。基督徒就是從基督得名的,直到今天仍然未完全絕跡。」這些內容與《聖經》的描述相吻合。而這本書寫成的時間約在主後93年,也就是基督受死60年後。離開歷史事件發生的時間,仍算是較近的。他生於主後37年,卒於100年,曾參與主後70年耶路撒冷毀滅的戰爭。他與與彼得、約翰、保羅,以及其他第一代的基督徒,可能同時生存在耶路撒冷過。書上的話可信度很高。

門徒偷走
不信主復活的想法,占據了今天世人的心,很多人研究歷史的耶穌,不顧聖經許多關於耶穌神性的經文,把不合理性的都拋棄掉,就是所謂的除神話化。只把他當成是一個普通的人。用他們理性來解釋復活不曾發生。有的人說,門徒為了信仰而欺騙世人,把耶穌的身體偷走了,為了要宣傳耶穌復活。這種說法就是當初猶太人的祭司長編造的說詞,他們還買通了羅馬兵丁,叫他們如此報告他們的長官:「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這句謊言經不起考驗,他們睡了怎麼知道是門徒來偷了呢?若見到門徒來偷了,怎麼不當場把他抓起來呢?這說法是自相矛盾的。

門徒如果編造謊言,在猶太人與羅馬政府的嚴厲逼迫下,必定有人會受不了而招出實情,如此謊言就會被拆穿。而耶穌的門徒除了約翰外,全部都為主殉道。世間可有人為理想而死、為真理而死、為救同胞而死,但從來不曾有人明知道是謊言,卻還為謊言而殉道。所以說,門徒說謊,這也是不可能的。

昏迷的說法
另外還有人說,基督沒死,只是昏迷了過去,當他被人包好放在墳墓中,夜間自行醒來,從墳墓中出來,向人顯現。這說法不知道,一個將近兩天沒睡,被拷打得遍體鱗傷,六個小時釘在十字架上,手腳流血、肋旁被刺的人,怎們可能活著。釘十字架是個極為殘忍的刑罰,普通人可能被虐待兩三天才斷氣,主耶穌因為受到太大的折磨,六小時就斷氣了。他的身上流出血與水,血清與血漿分離,正是人死亡的現象。就算基督在十字架上沒死,當他被上百斤的香料,與裹屍布包得緊緊的,沒死也給悶死了。更何況他怎們可能推得動擋住墳墓的大石頭。這個說法是不可能的。

保羅的歸信
門徒從恐懼懷疑變成放膽傳道,這巨大的改變,不會是人的心理作用,必然是基督復活所帶來的。有人可能會說他們是被宗教狂熱所迷惑,但是如果我們來看保羅的改變,就會發現,連一個基督的敵人也被基督扭轉過來。保羅原來是個逼迫基督徒的人,在他的原來的想法裏,耶穌是個背叛舊約律法的叛徒,是個自稱神的兒子、褻瀆神的人。但是他在一次往大馬色逼迫基督徒的路上,復活的主耶穌向他顯現。這個神跡讓他完全轉變過來,他從一個四處追捕基督徒,下在監裏的人,變成為了傳揚基督福音,而被人逼迫的人。這個轉變實在太戲劇性了。保羅的一生就是個基督復活的明證。他曾對哥林多人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15:3~7)這些證人在保羅當時還存活在世。如果有人懷疑,這些人都是活著的見證人。

空的墳墓
一個空墳墓就是最好的證據,如果墳墓不是空的,裏面裝了耶穌的尸首。福音根本沒得好傳的。門徒五十天之後,向耶路撒冷全城傳福音,這是件轟動全城的大事。當他們一傳耶穌復活,如果墳墓不是空的。根本沒有可爭議的地方,把耶穌腐爛的身體一拿出來,所有的人都無話可說。門徒傳福音,第一次三千人信主,第二次五千人信主。這事讓所有猶太的官長心理愁煩,因為這些門徒把害死耶穌的責任,怪到他們身上了。我想猶太人如果能找得出耶穌的身體,早就拿出來了。但是就是找不到。就如天使所說的:「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里,已經復活了。」(路24:5~6)

是的,我們的主已經復活了。這不是謊言,不是神話,是個歷史的事實。我們與門徒一樣都是主復活的證人,門徒見過復活的主,我們則經歷過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改變,我們原來是何等人,今日卻被主所尋回,主的生命住在我們里面。這就是主在我們身上所顯出的愛。我們因著愛而生命得到改變,這就是主復活的見證。弟兄姐妹們,你真心相信主復活嗎?你願意用你的一生來傳揚主復活嗎?

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我們知道了耶穌復活是聖經中很重要的真理,也相信這是確實發生的事。但是這個信念如果只存在我們的頭腦裏面,而對我們生活不產生影響,那實在是非常可惜的事。存在頭腦裏的信,只是表面的信,畢竟沒有對我們的生命有任何實際的作用。真實的信心必然對我們的生活產生衝擊。所以我們必須明白耶穌的死和復活,與我們個人的生命有甚麼關係?我信主復活、與我不信他,到底有什麼差別?否則我們所信的就是枉然!當我們成為了基督徒之後,如果把耶穌的死和復活當成不痛不癢的事。好像是與我無關,絲毫不能影響我們的生活的話,我們的生命可能會繼續活在軟弱中。明知道自己是基督徒,卻覺得做基督徒很無力、絲毫沒有一點喜樂的心。還是喜愛世界的享樂,還是無法擺脫罪惡的生活,與不信主的時候毫無兩樣。這種明知道自己已經信了主,卻一腳還踏在世界上,是件很可憐的事。但如果我們能把握與主同死同復活的真理,那麼我們的生命就一定會有很大的改變,並且能夠滿心喜樂,去過一個得勝的生活。讓我們再來一同讀羅馬書的經文: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羅6:1-11)

這段經文是受洗之前最常聽見的勉勵。在讀經時,讓我們回想自己信主、受洗的經過。你是否經歷了與主同死、同復活的恩典?如果我們把「與基督同死同活」當成教條,就永遠不能經歷這真理豐富的意義。這句話不是讓我們掛在嘴邊,而是讓我們活的。真正照著主的教訓活過,必然能領受豐盛的生命、與永遠的平安。

 不可仍在罪中(羅6:1~3)
當我們在談與基督同復活的時候,不能不先談與基督同死。在保羅的書信中有六處提到「與基督同死、同活」,每一次都是先有死亡,後有生命。自我的生命不死掉,就活不出基督的生命來;屬世界的生命不失去,屬靈的生命就得不著。基督在復活以前,曾被釘死,被埋在墳墓中。在第三天神以大能使他復活。我們屬主的人,也應該在死與復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我們怎麼能與主聯合呢?怎麼能與主同死、同活呢?一開頭保羅就聲明,我們得救的基督徒,不能濫用神的恩典,故意繼續去犯罪。行為若仍在敗壞當中,那說自己被神稱為義,豈不是自欺欺人。當我們抱著一種想法,反正已經「因信稱義」了,犯罪主也能赦免。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想要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針對這種對稱義的誤解,保羅提出澄清:「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羅6:1~3)保羅斬釘截鐵地回答,被神稱義的信徒,斷然不可仗著罪得赦免而繼續犯罪。因為受洗歸主的人,是表示連接生命的源頭已改變。過去我們的生命是連在罪的權勢,如今這關係已經斷絕了,就如同在罪上已經死了一樣。「過去種種仿如昨日死,今後種種仿如今日生。」歸信基督就是這生死的界線。被稱義的基督徒不只是地位改變,整個生命也必須因神的能力而轉換一新。如果仍在罪中繼續犯罪,好叫主的恩典顯多。這種作法是與受洗歸主的本意完全牴觸的。

當我們接受洗禮,是就已經與基督的死認同了。二千年前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已經把我們的罪全背負在他的身上。那掛在十字架上的本來應該是犯罪的我們,但基督代替了我們被釘死。基督不是為了自己的罪,而是我們的。你和我都與耶穌基督一同死在那十字架上;但耶穌以無罪之身,為我們付上了代價,為我們受了罪的刑罰。當我們受洗、浸入水中時,是表明決心把犯罪的肉體釘死在十字架,與主同死。這就是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洗禮的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基督同死同活。我們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讓自己過去舊有的生命,與基督一同釘死、一同埋葬。是向舊有的生命的一個告別,不再與舊我的一切敗壞的習慣、心思意念有所牽連。

與基督同活(羅6:4~11)
 不但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基督在受死三日之後,從墳墓裡復活,你我都同樣與耶穌基督從那墳墓裡復活過來。這是基督在歷史上所客觀成就的救贖。我們則是藉著受洗,與基督的復活認同。當我從受洗的水中出來,好比嬰孩重新從母腹出生。這新的生命是與基督相連的,有祂復活的能力在這新生命裏面。這裏所說的與主同死同活,不僅只是象徵上的意義。乃是在日常生活上與我們切實相關的。如果受洗所象徵的「與主同死同活」不能被活出來,那就僅僅是個教義,對我們一點意義也沒有了。

我們可能會有個疑問,與主同釘死,要把什麼釘死呢?我們要怎麼做呢?聖經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此處保羅提到有個力量在我們裏面,稱為舊人,就是我們原本犯罪的本性。這舊人無法抵擋罪的誘惑,不由自主的被罪吸引去犯罪。我們原來是罪的奴僕,無法脫離罪惡權勢的控制。當我們信靠耶穌,重生得救了之後。這個喜愛犯罪的本性已經與耶穌一同被釘死。已死的人不再有反應,重生的基督徒也不再被罪的權勢所控制。他向著罪如同已死,不為所動。就如6章11節說的:「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我們常會有個掙扎,也就是靈與肉的掙扎。你說舊人與基督同死,這些事我們都知道,但是怎麼做?我知道要治死肉體,可是我的肉體還沒死啊?我還是會對罪惡的誘惑吸引,怎麼辦?我們來看聖經怎麼說的,死亡的意思是關係終結的意思,當人死亡了後,從此人世中一切恩斷義絕、天人永隔。就像離家之後,千金耗盡的浪子。最後流落他鄉,做最卑賤的工作,就是去養猶太人認為不潔凈、人碰都不想碰的豬。當他看到自己可憐的境況,明明父親如此疼愛他,家中有高尚的工作、豐富的財產留給他。可是離開了家,最後卻淪落成了一個與豬搶豆莢吃的人,比乞丐還不如。當他回心轉意,回到家中,原來父親所預備給他的,全部還為他保留。他不必再自怨自艾、從此告別墮落的生活。他不再需要留在養豬的地方餓肚子,他的決定告別了過去的生涯。過去那些落魄的生活對他來說已經死了。

向罪死,也是同樣的意思,從此我們再也不屬罪管轄了,當它想要再來纏繞我的時候,我可以靠著主的能力斥責它,不受他的轄制。但是為什麼我們在經驗上卻常會有,在罪惡誘惑下又再次跌倒的經歷?聖經中所說的向著罪死,不是說我們一信主就得到了完全,如果說我們向罪死,就是我們不再可能犯罪的話,那保羅似乎不必再這麼殷切的告誡我們小心犯罪。我們向罪死這件事是存在著已經完成、和尚需努力的張力。一方面我們已經被神稱義,我們的舊我已經與主被釘死,這事已經在十字架上成就的事,我們藉著洗禮已經與基督的死認同,這是我們信主的人主觀的心志。但是這僅是我們地位上與主同死,實際上還需努力活出與地位相稱的生活。也就是說在實際的道德上,我們尚未得到完全,還要繼續順服聖靈,治死肉體的邪情私欲。直到有一天基督在來時,賜給我們一個榮耀的身體,那時我們不再犯罪,與主永遠同在。那就是完全的與主同死同活。

我們向著罪死,向著神卻是從死裏活過來,如同耶穌從死裏復活一樣。加拉太書2章22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大能加在我們身上,聖靈保惠師住在我們的裏面。這不是個理論,是每一位基督徒能夠真實經歷的能力。因為聖靈住在我們心裏,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當我們在面對罪惡引誘、和抵擋撒但攻擊時,聖靈成為我們心中力量的泉源。所以說我們不再是靠著自己的力量與魔鬼對抗,乃是聖靈在我們裏面活著。正如聖經所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羅8:11)

我們信主的人應該有個確據,我們已有一個新的身份和地位,是屬神的子民;已經重生得救,和基督同死、同復活。我們不再屬世界、也不受撒但的權勢。既然如此我們在生活上,就要靠著主所賜下的能力,來活出與主同復活的生命來。我們像是一個從監獄裏放出來的犯人,當我們告別監獄的生活,成為自由的人,我們就不再是個犯人了。那些原來監獄裏的壞習慣,可能還會吸引著我們,當聽到監獄開飯的鈴聲,我們可能還會想到監獄食物的味道。當聽到人高聲叫罵時,我們會想到長官的斥責。可能本能的反應還會立正站好、準備挨罵。但是如果有人在把手銬,銬在你手上,叫你再進牢房的時候,你應該馬上驚醒過來。我們不再是囚犯了,我們不必再戴手銬,住牢房。我們已經自由了,監獄的長官管不著我們了。當我們未信主時受罪惡的捆綁,就像在坐牢一樣,罪惡就是我們的長官,它指使我們做甚麼,我們便做甚麼,毫無抗拒的能力。酒色財氣、放浪形骸,身不由己地去犯罪;但當我們信了主,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復活了,也就告別了犯罪的牢獄生活,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可以向罪的權勢說,你不能再轄管我了,我乃是屬基督的人。不要再以過去受罪轄制的犯人身份來看自己,「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一個出獄的人,不必要再像犯人一樣的受監獄的束縛,回頭的浪子也不用要再過墮落的生活。我們是新造的人,有主的新生命,當我們有了新的身份,就不能再活在舊的罪惡的生活模式中。我們已經沒有回頭的路。只有一個方向,就是望著前面,向著標桿直跑,不再回頭。世界的罪惡還在吸引你,犯罪的本性還在提醒你,要你回去重享罪中之樂。我們能不能靠著主斥責魔鬼的引誘?「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從前敗壞的生活不堪回首,罪中之樂不值得戀棧。我們所面對的不是將來的審判,乃是復活的應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當基督再來時,我們的身體也要復活,與他一同進入榮耀裏。有了將來復活的盼望,我們現在到底要選擇哪一條路,是要回到過去罪中的生活,還是義無反顧的跟隨基督?末日號筒吹響的時候,基督會再來,接我們進入他的國度裏,我們要與基督一同作王,管理全地。 這是我們每個基督徒心中的盼望。這個盼望影響著我們每日的生活,我們今日與主的關係,將會在主的裏國繼續到永永遠遠。將來我們要怎麼面對主,我們今日所做的一切,都會帶到主的面前。實在不容我們輕忽。

在復活節,但願我們弟兄姊妹,也都對將來的復活存著盼望。主賜我們生命氣息在地上活著,我們就有個心志:與主同死,與主同復活。不在貪戀罪中之樂,每一天都是為主而活。靠著聖靈所賜給我們的能力,過著討主喜悅的生活。願神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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