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四塊餅乾三人分的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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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測驗人在群體中如何與他人互動的問題很有意思,這測驗是由三位心理學家發起進行。

  實驗要求每三人組成一個小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一份簡短的決策報告。研究人員隨機指定其中一位作為組長,其他的兩人則是組員,組員必須討論完成報告,組長負責評審組員的報告。然而實驗的重點並不在於報告的水準。實驗進行30分鐘後,研究人員送來了裝有四塊餅乾的盤子,這個看似休息的環節才是實驗的聚焦點。

  一人拿一塊餅乾是自然的事,出於禮貌,剛開始沒有人去拿盤子裡的最後一塊餅乾,然而這片餅乾不會永遠放在那裡,沒人敢碰。關鍵就是這第四塊餅乾該給誰?在眾人的一陣協調下,餅乾都有歸屬了。結果令人吃驚:每個小組的組長,無一例外地,就是吃掉了這第四塊餅乾的人,即使這組長只是隨意指派,臨時扮演的。為什麼人會有這種反應?

當讓這現像有許多不同的解讀,可能是人都願意服在領導的權柄之下,覺得領導就該多享受一些利益,即使是個臨時的人際關係。

我再觀察不同文化的人,在這測驗上會有不同的作法。中國人一般都客氣,比較愛面子,就算想吃,也不敢自己拿,除非有人硬塞給你,還會推託一陣。唯恐推得不認真,還會怕人笑明明貪心、還裝假。最後吃那第四片餅乾的人,就是那推的比較不堅決的。

從中國人吃飯的一些習慣就可以看出來了,聚餐時盤子裡總是剩最後一口菜沒人吃。為什麼故意要剩一口呢?因為總要留一口給人,全吃光了不好意思。還有吃完了誰付賬,中國人總是搶著付,被請的人也會覺得不好意思,也要搶著付。結果就是一陣推拉。

歐美文化可能不太一樣,想吃的人禮貌上會問其他的人,被問的真的想吃就大方拿了,但還會回問一下你真的不要嗎?不過通常的結果是:被問的人知道問的人可能想要,就會知趣而推辭,最後吃餅乾的就是那主動問的人。

西方人也有面子的考慮、但是比中國人直接得多,想要就說出來,而且不客氣推讓。如果不想要,則是很堅決,不勉強接受。

這兩種人際關係上的反應,是兩邊不同文化造成的。西方偏重個人主義,中國重視群體和諧。有它們的共通性,也有差異性。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韓國電影《秘陽》觀後心得

密陽完整版本『밀양,2007_密陽最新小鴨』 - Lenore Harrington - Medium
看完《秘陽》這部電影時,心中有些沉重,這個拍的人應該是個對教會相當了解的人。與其說他在用電影批評基督教信仰,倒不如說他在探討教會中曾出現的問題,檢討人在信仰中容易進入的誤區,就是以外界期待的好結局,掩蓋內心未得醫治的傷痛。女主角申愛就是如此,她其實並沒有從喪子之痛走出來,但是弟兄姊妹的期待,與她自己錯誤地想要滿足自以為得醫治的目標,就表現出了超過內心真實境況的表象。

最後帶來的是失望的反挫、讓她信心破滅。從她鼓起勇氣想要去赦免殺子仇人,卻聽到殺子仇人已經信主,心中得到了赦免,並沒有在痛悔中時。她的失望轉向了神,「我這個被傷害最重的人還沒有赦免他時,你怎麽可以赦免。」本部片子衝突的中心就在這裡,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鬧場、失望的破壞、引誘長老犯罪,凸顯出教會的偽善,每做完一件事,就仰起頭對天空說:「你看到了嗎。」她的心態十分像某些因著受傷害從教會出走的信徒。

與其把它當作反對信仰的電影,不如當成教會的警惕,申愛的衝突都在她身上,當然教會中對初信者的過高期待、與過度應許加深了這個傷害。不是信仰的核心內容害了她。而是誤解信仰所導出的行為害了她。這誤解有她自己的責任,也有教會誤導的責任。從這部片子,我們可以得到一些警惕。

不是因為教會中有人受到傷害了,我們就動搖了對基要的真理的信靠,而是當反省我們是否在應用真理上有偏差的地方。以這態度來看這片子,不見得會得到負面的結果。

在為人代禱時最容易遇到的事就是,當我們過一陣子去詢問結果「好一點了嗎?」時,有病痛的人會善意的回答:「感覺好多了。」我巴不得他真的好了,但是我也怕他為了不要讓我失望,而美化了真相,結果是讓他的病情更惡化。我都會再警告他:「如果有問題,不要拖,要去看醫生啊!」

教會裡常會鼓勵人說出禱告得醫治的見證,或是禱告蒙應允的見證。但是卻少有人說出自己禱告不蒙應允時心裡的疑惑,怕影響人的信心。其實有太多禱告不蒙應允的事發生,我們的信心不是建立在有求必應上。有求必應的事,畢竟不常發生。希望我們除了成功的見證外,教會中也能有分享自己掙扎、失望的經過,在這經歷中還是能看到神的信實。或順利、或失望,我都知道神不離開我。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潮流衝擊下的婚姻制度


前個禮拜台灣社會發生了一件爭議性很大的事,也就是九月份立法院提出民法修正案,欲將民法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中的「男女」兩字改為『雙方』,這修改等於是結婚對像不限於一男一女,也就是把同性婚姻合法化。這法案進入立法程序,已經悄悄一讀通過,進入二讀審查的階段。整個社會還沒有反應過來,當反對修法的人號召聯署。整個議題才露出檯面,社會對著爭議可以說是相當情緒化。

當今年六月二十六號美國最高法院投票,判決聯邦「婚姻保護法(DOMA)」違法,宣布聯邦支持同性婚姻平權,我們常會以為這種事是美國才會發生的,沒想到這麼快就影響到華人社會。眼見家鄉就要同性戀婚姻合法了,心裡是擔憂又焦急。我們能做什麽?當然一切都先要回到神面前,求神作主。除了禱告以外我們又能做什麽?我們必須承認,教會界過去關注這議題十分不足,與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討論時才發現,他們舉出法律、社會學、醫學、心理學的支持,我們幾乎無言以對。他們的支持者佔學術界、政治界、演藝界、法律界的多數,鑽研這個問題已經多年了。如果我們再不關注,不但與人討論議題時招架無力。更會漸漸失去民心,整個社會被世俗化的思想完全掌握。那對下一代的成長是相當不利的。

在這個爭議中,我們面對的不是販夫走卒,而是文化界的精英。他們支持的理由是什麽呢?結婚是每個人基本的權利,同性戀者不該被排除在外。我們常聽到支持同志婚姻者說,同性戀者與每個人一樣享有基本的人權,不該因性傾向而被歧視。這說法基本上可以接受,但是需要被限定在個人的權利,如選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生存不受威脅、私有財產不被剝奪、工作不被歧視。但是,關係到整個社會的權利運用就要更加謹慎。是否每個人都可以無條件的進入婚姻,這是值得商榷的。

婚姻是維持社會穩定、並持續人類生存的最根本制度。兩人是否可以締結婚約,除了個人的選擇自由之外,還要考慮是否符合婚姻這制度的存在目的。

所以法律是否對願意結婚的人設有限制?是的。年齡就是,除了未成年進入婚姻可能不幸福,還有避免成人對未成年者的宰制式的婚姻。人數也是個限制,不能多夫或多妻,為什麼?男人的性傾向就喜歡多個性對象,不是嗎?這個性傾向需要被約束,因為會破壞婚姻的穩定。並且一夫多妻,就讓強勢者佔去其他弱勢者結婚的對象了。有血緣的限制,因為可能產生遺傳疾病。有親屬倫理的限制,就算沒有血緣關係,例如,繼子娶繼母、公公娶兒婦、可能造成倫理的混亂。

如果單純看人權,相愛為何不能結婚,以上的想結婚者都是相愛的。那法律為什麼可以限制他們結婚?因為可能造成對整個社會負面的影響。可見二人相愛就可以自由結婚不是個顛撲不破、不可挑戰的真理。

那立法保障同性戀婚姻會造成什麼負面的影響?這等於是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是一個每個人憑自己性傾向選擇的自由。性傾向是個非常難以定義的觀念,甚至有支持同運的學者說每個人都可能是不同程度的雙性戀。這標準就成了隨人自己宣稱的,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甚至游移在兩者之間。有沒有人聲稱自己有雙性戀的傾向?有的。甚至有人同時與男女發生性關係。那這個人是同性戀、異性戀、還是雙性戀?既然無法客觀定義,法律上只能憑他自己宣稱來認定,是非無從檢驗。那這種人是否也要立法保護他們的婚姻自由?雙性戀者的性傾向就是不滿足於只與單一性別的人結婚,他能否有平等的權利與男、又與女結婚?那一夫一妻的制度就必須修改了,婚姻的穩定怎麼保障?

有的人可以說,雙性戀者一次只能一個。那顯然還是一夫或一妻的要求,大過一個人想多夫或多妻的性傾向。性傾向不是有婚姻權的絕對的標準,還是在單獨配偶的婚姻道德之下。如果容許同性戀傾向的人,可以與同性結婚。有什麽理由否定雙性戀的人有權與兩種性別的人結婚?再加上性傾向是隨人自稱的,那無論他稱自己是什麽傾向,你也擋不了他,因為這是他結婚的權利。如果平權變成無堅不摧的武器,那婚姻的道德就失去作用了。

目前這個社會主流的想法是:「同志想結婚,干我何事,反對幹什麽?」他們沒有想到,這是一股自由化的潮流。當承認婚姻可以包含同性者,法律上改變了婚姻制度的定義,結果就會帶動了社會道德的改變。當同性戀成為道德上的正當,支持同志婚姻成為政治上正確。下一代的婚姻教育、性教育就會一直往開放的路線走。甚至老師也會讓正在尋求性別認同的學童,去摸索自己的性傾向,看看自己到底是異性戀或同性戀。少年期的學童是性傾向並不穩定的。我們聽過很多少年時被成年同性性侵的人最後性別錯亂。例如一個青少年,過早發生性關係,對他成長過程、以及將來的婚姻是個傷害。同樣的,如果青少年去嘗試同性戀性行為,極可能帶給這人一生性別認同、與婚姻的重大的傷害。這種事在美國的小學已經發生了,反對同性戀婚姻的人會被視為極端分子。這必然會產生推波助瀾的效應,導致社會實際參與同性戀的人增加,讓其中一大部分可能原來可以過正常異性婚姻生活的人,因著去嘗試同性戀,而進入同性戀生活形態。

同婚是以平權為名,同情弱勢,以為同性戀者願意長相廝守,就當承認他們有婚姻的權利。但是帶來的副作用,不是讓更多同性戀者長相廝守。而是正面的肯定同性戀的生活方式是正常的,更是個時尚的潮流。讓那些不停換伴侶、追求性刺激的大多數同性戀者,得到了鼓舞,越發影響我們的下一代。我們容許自己的小孩在這種潮流的影響下,去嘗試自己是否是同性戀的探索嗎?我是不願意的。

所以我們應該先討論一個問題,什麽是婚姻的目的,什麽樣的婚姻制度帶給社會最大的穩定與利益?再決定法律當保障哪些結婚對象進入婚姻。

婚姻是神設立的神聖制度

既然我們是基督徒,就應當以聖經為我們行事為人最高的準則。就聖經上的教導,婚姻的目的是非常清楚的,因為在創世記第二章就清楚說出了:「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18, 20-24) 這段經文指出,這世上第一對夫妻就是神所配合的,這是婚姻制度的開始,一男一女結合成為一體,這是所有人倫關係的基礎,重要性大過其他的親屬關係。

耶穌正是引用這段經文來支持婚姻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194-9節)

社會上看婚姻就是兩個人願意生活在一起、互敬互愛、傳宗接代、教養小孩的契約。對基督徒來講,婚姻除了以上的功能,更是有個神聖的意義。它是神所設立,讓相愛的一男一女,結為夫妻、一生一世委身於彼此。既然婚姻有神聖的意義,我們要盡力維護它,努力使婚姻幸福。讓下一代在健康的家庭中生長,將來也能成為健康、快樂的人。世俗的婚約是以功能性為主,當功能失去時就可以廢約。但是在神心意中神聖的婚約是終身相許,即使功能失去,仍然願意在婚姻中犧牲奉獻,二人維持婚姻到底。上一代我們父母的婚姻大多保持這個原則。

我們知道了聖經所教導的婚姻的意義。除了一夫一妻之外,兩個男人、兩個女人結婚難道不可以嗎?聖經中從未出現同性婚姻的例子,也未曾有一處對同性戀的讚許。但是確實有多處經文對同性性行為發出譴責。最明顯的一處經文是羅馬書中保羅的教導。

同性戀行為是聖經所譴責的

「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5-27節)

順性的用處是什麽?就是違反神造人時,人所該有的正常功能。也就是男人本該與女人結婚發生性關係,女人則該與男人結婚。但是近代同志神學為了支持同性戀不是罪的想法,對這段經文的解釋就想繞過經文正面的意義。他們說:羅馬書寫作的時代,並沒有性傾向的觀念,保羅當時並不知道今日的同性戀者的情形,與當時羅馬時代的同性戀行為是不一樣的。當時的風氣是有些異性戀者,逆著異性戀的本性,而與同性發生關係。他們定義這就是保羅譴責的「逆性」,這與今日的同志不同,他們是順著同性戀傾向而有的同性戀行為,這並沒有逆性,所以不是在保羅譴責的範圍內。這說法很勉強,保羅當時既然沒有性傾向的觀念,他怎麼知道一個人的性行為是順性、還是逆性?既然不知道,怎麼能因此而譴責呢?逆性就是單單憑著外在的行為來判斷的,不是性傾向。同性發生性行為就是保羅說的逆性。這說法在解經家中被稱為犯了「時代的錯誤」,把今人的想法加進保羅的思想中。

另外有種說法是將保羅的譴責窄化,對今天無效說。他們認為保羅說的同性戀行為是與當時外邦人祭祀時拜偶像有關。今日的同性戀是因著彼此相愛而有的性行為,與保羅說的無關。

羅馬書在開始時描述人不敬拜真神,卻敬拜人手所造的偶像。離開真神之後的結果,就是落在神任憑的各樣罪惡中,同性戀是其中一種罪。但在論到同性戀時,並未有說是與拜偶像有關的才是罪。例如,在接下的經文,保羅談論故意不認識神而生出的罪惡:「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129-31),在指責這些罪惡時,保羅並沒有說只有當這些事情與拜偶像有關才算是罪。如果強指同性戀行為只在與拜偶像的儀式中進行才當作是罪,那麼眾多的惡事亦只在與拜偶像的儀式中進行才可以算是罪,在其他情況下就不算罪,這實在是不合理的。

這種解經感覺上就是拐彎抹角,繞過正面的意思,為的是配合自己原本的想法,就是為同性性行為解套,並不可取。聖經的話全面都要接受,而且按照聖經寫下來的原意來接受,不應當憑著現今的需要,以讀經者的領受為詮釋的依據。新正統的解經就走上這條路,現今的需要大過原意的尋求,把經文的應用給窄化、無效化。同志神學對聖經中譴責同性行為的經文就是用這手法。他們最常使用的說法就是,這些都過時了,是指對當時特定的現象的譴責,今天已經不適用了。既然可以對一處不喜歡的聖經教訓拐彎,就可以在另一處也拐彎。如果經文都這樣解下去,那聖經全部可以說過時了。我們今天還要解經幹什麽?如果這樣下去,我們怎麼把信仰建立在聖經之上,乾脆建立在自己喜歡的理論上好了。

況且對同性戀的譴責在舊約也出現。保羅在羅馬書中對同性性行為的譴責,與舊約利未記中說的相合:「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1822)「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2013)我們常遇到的反對這段經文的理由是,這是舊約只對當時的以色列人適用,現在新約時代,律法已經無效了。

舊約律法今日如何看待的問題是今日教會最常討論的問題。不管是各家各派,基本上有個比較為眾人接受的觀念。不是律法廢掉,而是律法在基督來了以後,成全在基督裡。怎麼成全的,就是主耶穌賜下新生命把律法要求的公義標準,讓信靠的人活出來。

潔淨的禮儀屬禮儀律,這在希伯來書中已經清楚說出,基督已經成全了潔淨的要求,心潔淨了,外在的禮儀就不再需要遵守了。如聖殿獻祭、守日、吃潔淨的食物,這都不必守了。但是聖潔的要求是不是也隨禮儀一起廢掉了?不是。這在新約主耶穌一樣要求的,保羅一樣要求的。凡是新約重申舊約的部分就是不變的。如神是獨一不可拜偶像、孝敬父母、不可殺人、偷盜、姦淫、貪戀別人的財物、作假見證,全部是不變的。如果說廢掉了,主耶穌、使徒就不會在新約重申了。以律法成全在基督裡的觀念來看待舊約律法,比律法廢掉,不再適用,是更好的說法。

愛神、愛鄰舍就是誡命的中心,誡命的中心與誡命的內容不是對立的,而是一致的。誡命的目的就是讓人活出愛神愛人的生活。把誡命的要求當成是會違背愛人的原則就出問題了。那愛人怎麼能總結誡命呢?有人不以愛人的心行誡命,那是錯誤的,但是不能說誡命本身定下目的不是愛人,需要廢掉。新約廢掉的是以外在的律法條文約束人,想靠著行律法稱義或成聖的這種制度而言。不是律法中神所定規的公義原則,神公義的標準是超越時代的,也是今日我們當順服的。

基督徒面對這潮流該怎麼做?

1.應該站穩信仰立場誠懇與人溝通

在這次同性婚姻爭議中,反對修民法的運動的發起者主要是基督徒。帶頭與支持修法者辯論的也是基督徒。同志對基督徒很反感,很多人以為基督徒是極端分子,沒事與他們作對。雖然基督徒在與人討論時,盡量避免把爭論導引成信仰上的衝突,但是支持同婚者,極力想要把這場爭議變成宗教戰爭。基督徒在台灣是少數,把反同婚與基督徒連在一起是最省事的做法,打擊基督徒,說他們是一群極端分子,不會遭到其他宗教者的抗議。

在基督徒與外界討論的時候,我們常會引用聖經,在信徒之間這是應該的。但是在與非信徒討論時,馬上人家就生出反感,「我又不信聖經的話,你拿來與我辯論是什麼意思?」甚至有人以為基督徒是把宗教信條,變成法律,強加在不信的人身上。我所聽到的一種抗議就是:「拜偶像的罪遠比同性戀更嚴重,更令上帝憤怒。若為信仰的緣故,基督徒最急,最重要的事應該是要求立法院立法,立刻禁止人民燒香、拜偶像才對,不是嗎?」

這講法有失公平,像是蘋果比橘子。拜偶像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是在同一個層面的問題。拜偶像與否單純是信仰的問題,信仰問題在社會上已經有共識,就是各宗教各有自己的堅持,但是在公共領域互相尊重。即使有信仰的人,也是持守政教分離的原則,不以教會的力量直接干預政府的施政。最多就是讓信徒以公民的身份自願參政。

但是同性婚姻合法不單是信仰的問題,而是關乎整個社會的基本制度的變革。每一個切身相關的人都會受到制度改變的影響。身為公民本來就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不管是有宗教信仰與否。不能因為發言的人有宗教信仰,或是因為他的信仰影響了他的立場,就限制他的表達意見的權利。無宗教信仰的人,也是因著受背後某種信念的影響,而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的。應該公平看待每個人背後影響他公共政策想法的信仰與信念。既然我們活在一個自由的社會。就應當容許各種意見自由討論,不當歧視任何一方,限制對方的發言。今天同運者的言論似乎已經造成一個氛圍,贊成同婚的是追求平權,是和平、開放的言論。不贊成同婚者,一發言就成了宗教極端分子,想要用宗教信條強制人接受。問題是立法本身就是需要容許各方意見的討論,公共議題的討論,本身沒有強制性。怎麼能限制有信仰者根據他所相信的發言,而不限制另一種信念者發言呢?

2.應該積極瞭解社會議題,提出可行對策

基督徒過去對社會議題並不關切,在一開始討論時常會訴諸情緒,會以對同性戀者的排斥的言辭,讓人覺得基督徒極端。同運的支持者大都是學術界的人,長期探討這議題。我們不關注社會的變化,很快的就會被社會邊緣化。我們的立場沒有人聽,媒體對基督徒的想法完全忽視。輿論就會一面倒向另一方。這是很可惜的事。所以我們應該關切社會議題,知道眾人的想法、甚至知道反對我們意見的人的理由是什麽,是否是我們沒有注意的地方。

並且我們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多半出自於對同性戀行為的排斥,所以一些污名的話常會出現,如小三合法、多P、人獸交。這些是出自我們對性氾濫的擔憂,但是聽在人耳裡,好像把同性戀者當成是性氾濫的提倡者。他們心中受到很嚴重的傷害。而且以為這傷害就是從基督徒來的。我們一定要小心避免這種負面的影響。不要贏了辯論、輸了人心,那是得不償失。

3.不要批判定罪同性戀者,而是以行動去關懷幫助他們

愛、接納與神公義的標準,不是對立,而是並存的,也是並重的。耶穌對有罪的婦人就是最好的例子。基督徒不是拿著石頭定罪,而是接納與挽回,不去歧視不同的人,讓神的愛光照人心而自覺悔改。

真理上的是非黑白,與接納罪人悔改的愛心,是基督徒同時都要堅持的,但也是非常難於掌握分寸的。譴責罪可能會被人說沒有愛,全面接納有可能會被批評沒有原則。讓耶穌的教導幫助我們學習怎麼做。在約翰福音第八章耶穌對姦淫時被拿的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祂是先接納,再勸導。慈愛與公義同時彰顯出來。

往往教會對同性戀的罪,譴責作的多,實際對同性戀者發出關懷扶助少。教會通常很少接觸同性戀者,也因為整個教會的氣氛,讓同性戀者不覺得被接納,就算走進教會,也留不下來。他們去哪裡了呢?一個可能是覺得教會對他們不友善,憤而離開而不再聚會,要不然就是去一個能接納他們的地方。很可惜的這地方通常不是教會。為什麼有的教會他們願意進去?那是因為這教會有人願意關懷他們。紐約有許多專門為弱勢成立的教會。同性戀並不見得是弱勢,但是排斥的心他們是很容易感受到的。如果按照同性戀陣營宣稱百分之五到十的人是同性戀者,一個兩百六十人的教會,應該至少有十五個同性戀者了,那同志在我們教會也應該可以成立團契了。問題是這可能嗎?這在郊區中產階級,特別是保守的華人中,幾乎是不太可能出現的事。

雖然我們不主動出擊,但是總是會遇得到的,我們是否有心抱著這個態度,如果他們走進來,不怕會被我們傷害。就像罪人、稅吏、妓女願意與主耶穌一起吃飯。因為他們感受到主耶穌不排斥他們。如果換了法利賽人與他們吃飯,就算菜再好也沒罪人敢去啊!

有一位原本是同性戀者的袁幼軒弟兄,他九歲時因著看色情雜誌,發現自己對性有強烈的慾望。他說這強烈的情慾抓住了他,讓他一直深陷其中無法自拔,不斷地尋找色情雜誌,滿足眼目之慾,整個人被污穢的性觀念扭曲了。十六歲時第一次發生的同性性行為,一直到二十多歲沒有停止在同性戀圈子裡尋找性的滿足。曾經一度想定下來,但是一年後被伴侶離棄。他說同性戀中有個默契,即使有固定伴侶,只要知會對方,偶爾的出軌是容許的,這不影響雙方忠貞的要求。最後他是在賣毒品被捕、身陷牢獄、求救無門之下,打電話回家。他的媽媽無條件的接納他。當他知道自己得了愛滋,對人生絕望。他的媽媽不斷為他禱告,最後挽回了他。挽回同性戀者,不是靠著對他的譴責,而是他媽媽無私的接納與愛。我們能從這事上學到什麼嗎?

結論

本篇是個喚起教會會友關注同性婚姻議題的講道稿,不是一個與世人討論同性戀婚姻的論述。主要圍繞信仰而談,如果不是同一信仰的人也許會覺得格格不入。但是如果能有同理心,基督徒基於信仰反對同志婚姻,與同運者基於另一種信念支持同性婚姻,是有共同的基礎可以對談的。這基礎就是社會的道德規範、共同利益、理性訴求。基督徒在整件事上,不該置身事外,而是應當參與關切。

兩點行動是我們今天的當務之急。

1)堅守真理:在聖經的真道上要清楚地傳揚出來,不該妥協。對教會的會友、下一代的屬靈教育當更加重視,基督徒不活出聖潔的婚姻生活,值得人羨慕,誰要聽基督徒講聖潔的婚姻標準?

2)愛心行動:效法主耶穌,接納罪人,不排斥歧視他們,向罪人傳福音。教會不關心社會事務太久了,只站在旁觀者的立場,以屬靈的高度,責備世上的罪。然而世人陷在罪中的苦況,我們是否了解,是否積極提出解決的方法。沒有愛心的行動,是不可能說服人的。這是我們當檢討、並付諸行動的地方。願與大家共勉。

諒解尊重包容,但說真話

本文轉貼自中神《面對同性戀 教會何去何從》座談會(作者余達心,中神院長) 道德霸權?信仰的公共意義 余達心認為,教會要與同性戀者對話,必須具備三種情操:諒解、尊重及宣講福音。對於第三種情操,余達心表示,宣講福音從來都會遭到拒絕,甚至逼迫,傳道者須有心理準備,「我們要做的是將自己的道德立場清楚說明出來,為的仍是社會的共同福祉,不為自己的利益,也無懼反對、批評、攻擊,更不應尋求豁免。」他進一步指出,基督徒要諒解、尊重、包容同性戀者,但也按自己的良心講真話,因為那是因信仰而有的道德責任。

余達心又指出,教會如此關注同性戀,是因為這涉及人類共同的福祉。他認為同性戀改變了性、婚姻和家庭的本質,影響極為深遠,因為同性戀原則性地堵塞了生育的大門,兩位同性戀者的媾合不能孕育出生命。 另外,余達心認為香港教會鮮有討論同性戀這議題,也沒有發聲,「直至她醒覺同志運動對基督教倫理的挑戰,反歧視法案可能對教會言論的影響。說教會道德霸權真是冤枉。事實上,教會在過往就是沒有負起作公民的責任為大眾的福祉而發聲。」他認為教會要堅持信仰,認定基督信仰對公共福祉可以有貢獻,抱對話心態,積極參與公共價值的塑造,是教會今日必須急起直追的。 

謙卑自省 
當教會對同性戀作出道德判斷以先,我們必須坦誠自省,自己有沒有偽善。所謂偽善,不單指教會是否表裏不一、言行不一,更根本的是,教會的道德關注是否偏面,是否避重就輕,甚至將道德關注的核心錯置了?假若教會一方面對社會的不公義視而不見、不聞不問,另一方面卻高調地對同性戀作出道德批判,她的道德真誠便成疑問也缺乏公信力。簡單地說,若教會對當今極其嚴峻的貧富懸殊實況或市場將一切價值商品化的現象,沒有作出道德批判,卻選擇同性戀作為道德關注的焦點,那教會便難辭偽善的指控。我們必須回答一個避不了的問題:為何教會對性倫理這麽着緊﹖對比起市場資本主義對道德的衝擊、對人性的扭曲,同性二人追求個人性愛的滿足又有什麼大不了?若教會只着意於同性戀的道德問題而對社會結構性的不公義置若罔聞,教會是不是將道德核心錯置了﹖如此,教會是不是真的犯了「宗教右派道德主義」之嫌﹖教會必須交代,為何同性戀的道德問題如斯重要﹖這正是我們今天要處理的。

基本態度 
當教會要就同性戀作道德判斷,無論在教會中作信仰的教導或在社會中表明立場,我們都必須抱持對話的態度。基督徒若要與同性戀的群體展開對話,我們必須具備三種情操: 

一、 我們必須對同性戀者抱持諒解。假若「性愛」如我們所說,如此嚴重地涉及到 我們作為一個人的身分核心,那當我們對同性戀作道德判斷時,我們的判斷事必觸及同性戀者身分的核心,而他們強烈的反應,無論出於為自己辯護或因受傷害的感覺,是可以預料,可以理解的。長久以來,同性戀在一般社會都不受認同,同性戀者的掙扎可謂非常真實,非一般人所易於了解。聆聽他們的掙扎以同感之心去理解他們壓抑之苦,方為對話的開端。固然,在真誠的對話,道德判斷依然必要,不應因為尋求對話而含糊其詞。對於一個負責任的人,道德判斷是不能避免的,然而對話的情操與態度卻可以叫我們作道德判斷時更清醒,更恩慈,將自義 的傾向減到最低。 

二、 除了諒解,更基本的就是尊重。所有人,包括抗拒基督教信仰及其道德價值的人,都有上帝的形象,有祂所賦予之自由,必須予以尊重。任何形式的壓迫或歧視,都是對上帝的一種冒犯。基督徒不單要嚴防,更應對這種行為予以譴責。我們固然不能避免作道德的判斷與抉擇,卻不能以一己之道德價值強加於別人身上。任何一個人的道德抉擇都必須發自他內心的自主,是強迫不來的。上帝容許罪的出現,正顯示祂對人的尊重。上帝有祂的立場,並以違背祂旨意的事為罪,但祂卻沒有用強制的手段叫人離罪回轉。離罪回轉的決定,乃由人自己抉擇。我們可以有立場,卻不應企求透過一種強制性的社會法規,去強制(coerce)別人作道德的回轉。用強制(coercion)去改變人心是沒有效用的,只有福音才能改變人心。假若基督徒參與立法,建立社會制度,他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謀求大眾共同的福祉、共同的美善(common good)。 

三、 我們要以宣講福音的情操與同性戀者對話,為的是要他們聽聞基督的福音。宣講福音從來都會遭受拒絕,甚至迫逼,傳道者必要有心理準備。因此,我們不應因懼怕逆向歧視而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SODO);若要反對便必須以其他合理的理由:例如香港基本上是一個相當共融的社會,對同性戀人士鮮有歧視,故此真正能列舉出來的歧視個案實為寥寥可數。同運人士硬要將香港社會說成對同性戀歧視嚴重,嚴重到需要立法禁止,實不公允。香港人對同性戀或有他們的道德立場,但有道德立場不見得就會導致歧視。無論如何,基督徒不應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去反對一條可能真的能保障別人權利的法律。我們所要做的是將自己的道德立場清楚說明出來,為的乃是社會的共同福祉,不為自己的利益,也無懼反對、批評、攻擊,更不應尋求豁免。諒解、尊重、包容,但說真話 十多年前我一個會友因在公廁內進行同性行為而被控行為不檢,其性傾向因而曝光。我作為牧師,第一件事就是陪他一同面對家人、會友,陪他上庭,向法官求情。我對他的諒解與接納他很深地感受到,然而到頭來我仍要向他說真話,按聖經的教導說出上帝對性愛的心意,不為審判他,定他的罪,而為幫助他建立整全的生命。這於我並不容易,要坦誠地將信仰的含義擺在他面前要他面對,是難堪的事,況且我與這位會友有頗深的感情。我真的很想逃避將事實攤開來,以免大家尶尬。但為了關懷他、愛他,逆耳的真話便不得不說,就算尶尬也沒法。 是的,說真話很多時都會叫人落在政治不正確的困窘中,很可能被視為自義,站於道德高地對別人指指點點。然而,我們若不將某社會現象或趨勢深遠的影響說出來,我們便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作為一個對社群生命有承擔的人,我們若不說出我們所看的實況說出來,我們便會一如耶利米先知所說,骨中有火在裡面燃燒,苦不堪言。一時間社會的潮流未必會認同,我們沒有選擇地也得逆流而立。例如在十八世紀,基督教在歐洲開始衰落,其道德影響也日漸式微,正當此時販賣黑奴在歐洲和美國雖令不少人不安,卻沒有多少人有道德勇氣去作出反對,當時的政府更為經濟利益而默許。 Wilberforce 因為信仰的緣故敢於政治不正確地批判這種不仁道的行為,要求立法禁止。對當時不少歐美人士來說,包容販賣黑奴對自己的社會不但沒有任何損害,反有經濟利益。但 Wilberforce 卻看得更深更遠,認為這種野蠻的行為至終會敗壞歐洲人自己的道德生命。當時那些既得利益者批評他自義,站在道德高地批判別人,但他也千萬人而往矣。 基督徒按自己的良心講真話,不是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叫自己得保障,而是為了全人類的福祉,為維繫社群生命的完整性。這是我們因信仰而有的道德責任。不要說基督徒,就算是一個非基督徒,當他堅持為自己的道德判斷而發聲,批評一些社會的現象,他也會被扣上道德主義的帽子。然而為了社會責任,他仍然應該發聲。 

整全生命的福音 
為什麼教會如此關注同性戀﹖教會關注因為這涉及人類共同的福祉。同性戀改變了性的本質,也改變了婚姻、家庭的本質,其影響極為深遠。不錯,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社會縱有很高的婚姻及家庭的理想,並以道德規範導引之,期望它美滿,但實際上濫交、婚外情、嫖妓而將人化成滿足性慾的工具、婚姻破裂、家庭失效等種種現象,屢見不鮮。這些現象都可以損害人生命的完整性,無怪乎社會一般都不認同,更不會鼓勵,毋須教會提醒。然而這些行為縱然損害人生命的完整性,仍未有觸及性、婚姻、家庭最根本的根基。同性戀,特別是同性運動,便動搖這根基。 基督徒相信,性―性別身分與性愛―是上帝給人類一件極珍貴的禮物,為要成全人之所以為人的本體。上帝造人沒有創造一個中性的人,卻造男、造女,叫他們的性別成為他們身分重要的部份。男女的性分別(sexual difference)是不能否定的事實;從身體結構到感情以至自覺,男女確實有別。女性具有子宫(womb)而男性沒有,這就決定了只有女性才能懷孕、生產,因而作孕育生命之母親,男性則沒有這種可能,而只能在生育這事上擔任協助的角色。就是女子的乳房也有獨特的意義,它是乳養生命的養料的源頭,將女人作為母親的深意進一步延伸。女權哲學家 Simone de Beauvoir 曾有一名言:「先做人,再做女人!」彷彿「人」可以超脫於「女人」、「男人」的具體身分,以一己之權利作為釐定人身分的尺度。然而事實卻是,我們要做人便不能不做女人,或做男人;這是我們沒有選擇餘地的。做人與做男人或女人當然不是對等的,但卻不可能分割的。 「問世間性是何物?」,如上所說,性是上帝給人類一份珍貴的禮物,因它可以叫人在性愛中得到一種獨特的悅樂,這包括身體極為強烈的快感,情感的滿足,也可以締造一種很高的心靈契合感,就是基督教所說的那種「二人成為一體」的體驗。不過超乎這一切的,更獨特的,是它向人展示生命一種極大的奧秘―透過性愛,生命被孕育出來,讓人有一種近似創造的經歷。看着婴兒出生讓人對生命有一種很奇妙的驚訝感(sense of wonder),人參與在其中,叫人領悟,他們的性愛是有着「給予生命」(life-giving)的可能的。如此一來,性愛不單給予人身體、心靈的滿足與悅樂,也讓人有「給予生命」的滿足。這種「給予生命」的能力讓人超越了性愛的自身享受(self-gratification),而進入另一層次的享受與滿足,就是讓他者「得生命」,並承托這生命的那種滿足。這種對性愛的看法不是基督徒所獨有的,中國文化早就道出這生命的奧妙。序卦傳便這樣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中庸也這樣說:「君子之道,造端於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也就是說,夫婦之道不過是天地大道的反照,而只有當夫婦之道盡然發揮,人才能明白天地的奧妙。 當然,性愛不是單為生育,人肯定不是生育機器而已。撇除生育,性愛帶來的肉身的快感、心靈契合的滿足,本身已有極高的價值。然而,人若以性愛自身的快感及心靈的滿足為終極的價值,而否定了生育的重要性,性愛整全的意義便受到虧損,而其應有的「給予生命」的潛能便遭到窒礙,而人透過性愛而可以得到的完滿也受到窒礙。這完滿何止於生產一個新生命,更在於以愛培育出一完整的人格。在這裡,肉體與人格、血脈與精神,融貫在一起。你的兒女不單從你得肉身的生命,更得到人格的孕育。這是作為一個人非常獨特的一面,不應輕易放下。 因為人不是生育機器,性愛也不單為生育,我們不能也不應尋求每次性交媾合都要帶來生育。選擇避孕不等於排除生育,只要保持生育潛能的完整性而不作否定,避孕可以是一種非常負責任的舉動。同樣地,單身人士或守獨身的人雖未有孕育生命,卻沒有原則性地排拒其生育的潛能,他們只是沒有性行為而沒有孕育生命,卻沒有改變性的本質而令生育的可能被堵塞了。同性戀卻原則性地堵塞了生育的大門,因為兩位同性戀者的媾合是不可能孕育出生命的。如此,性便與孕育生命絕然地分家,也與由生育而來的家庭分家,與社會一代接一代的生命延續分家。同性戀的生活方式對社會最大的衝擊乃在於它將婚姻、家庭的本質徹底地改變了。婚姻與家庭不能純粹建基於二人自己二人世界的彼此相愛、忠貞與委身,不,它是建基於那那超越二人自我的相愛,而進入一種「給予生命的愛」中,對這種愛忠貞、委身。對於結了婚的男人或女人,他/她愛與委身的對象不單只限於其配偶,更延伸到他們二人的愛所給予的生命。同性戀將這種「給予生命的愛」堵住了。 這聽起來好像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一小撮人選擇同性戀對社會的延續或對人類物種(human species)的影響畢竟是非常有限的。然而我們從道德判斷的原則來看,其深遠的含義即現。我們不妨用康德的道德原理對同性戀的選擇作檢驗:假若你宣稱你的行為是道德的話,那你應該願意讓這行為成為放諸四海而準的普遍法則(Act only according to that maxim whereby you can, at the same time, will that it should become a universal law.)。就如一個人盜竊,假若他認為盜竊行為是合乎道德的,那他應願意所有人都進行盜竊;但當全民盜竊時,個人保障自己財產的權利便會盪然無存了。同樣地,同性戀行為假若是道德的話,那同性戀者應願意讓這行為放諸四海成為普世法則。也就是說,他們自己躬行同性戀,便應該不反對所有人都如此行,也要預備接受所有人如此行的可能。然而,當所有人都選擇躬行同性戀時,生命便不能延續,社會也全面崩潰。以這樣的道德理性的思考,同性戀行為是不可能放諸四海而依然保障社會共同的福祉(common good)。 我們不妨將眼目稍移離社會共同的福祉和美善,將它放回相戀的二人。男人與女人二人結合成為一體,在基督教的信仰中是極大的奧秘。兩個不單止是獨立的個人,更因性別的緣故從身體到心靈都有基本的差異;這兩個相異的人竟結合為一體。這是一種怎麼樣的生命形態﹖這結合讓兩個帶着基本差異的人,超越他們之間的差異,進入無間的契合中,而同時又能在無間的契合中保持兩個個體的獨特。在這種狀態中,二人的獨特、相異不單沒有阻礙契合,更能以其獨特、相異去豐富對方。女的用她的女性的特質、氣質(femininity) 豐富男人。同樣地,男人可以用他的男性的特質和氣質(masculinity)豐富女人。在二人的關係中,獨特的個人將自己的獨特性交出來,以進入契合中,不是放棄其獨特,而是將它拿出來分享,以致這契合不單沒有取消二人各自的獨特性,反被對方的分享而更得發揮和豐富。這種男女彼
此相潤相輔的情景,是同性戀者所不能做到的,縱然同性戀二人有其獨特的性格。如此一來,同性關係便相地匱缺。同性戀者可以說是剝奪了自己享有更豐富的性關係而不自知。 

結語 
我希望大家明白,社會今日的繁榮和我們下一代的福祉,都是建基於社會能共同認同和整全的價值觀。同性運動是今天社會中一個聲勢浩大的社會運動,要將一套關乎性別、性愛、婚姻、家庭的意識型態套在社會身上。他們認為,只有全個社會的人接受這種意識型態,他們才得到平權,而當社會大眾堅決要維護傳統性別、性愛、婚姻、家庭的價值時,他們便認為社會壓制同性戀者。事實上,若同性運動成功的話,社會制度中對家庭的定義要重寫,在中小學校內可能要教導性身份和性傾向都只是一種個人的偏好。教會當然要學習去尊重和愛同性戀者,但同運人士要透過政治和其他途徑去改造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和各種社會制度,而這種新的價值觀對社群的生活又可能有破懷性的影響時,信徒就應該盡「愛鄰舍」的責任,在公共空間表達關懷。 在過去二十多年,香港社會經歷了巨大的轉變,尤其在社會價值方面,傳統的道德價值受到極大的衝擊,性倫理更是首當其衝。同志運動的性倫理,會嚴重地加劇家庭制度的崩潰,影響所有的人。教會不能獨善其身,單顧教會自身的存在與增長。我們不得不面對一個事實,就是香港的教會普遍都缺乏道德勇氣為整全的福音發聲,也缺乏社會價值公共性的意識,缺乏公民責任的意識。在各種社會價值的議題上,她往往變得緘默無聲。對於同性戀這議題,教會既鮮有討論,也沒有發聲,直至她醒覺同志運動對基督教倫理的挑戰,反歧視法案可能對教會言論的影響。說教會道德霸權真是寃枉。事實上,教會在過往就是沒有負起作公民的責任為大眾的福祉而發聲。堅持信仰立場,認定基督教信仰對公共福祉可以有的貢獻,抱對話的心態,積極地參與公共價值的塑造,是教會今日必須急起直追的。 (原稿出自:http://www.cgst.edu/events/seminar/2013/2013-03-02_PastoralSeminar/pdf/essay04.pdf )

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你喜歡讀數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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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數學一向很好,去年還是他高中數學全校第一。但是她不是一直維持好的成績,近幾次考試,竟然落到八十分以下。妻子警張了起來,責問她:「你是怎麽了?以前不會這樣的啊。」她無辜的回答:「我也不知道,哪裡出錯了?」

我大概可以猜得出來,女兒考不好的原因。她讀數學的方式是背誦的方式,也就是說拿著書一題一題看,把題目背起來。只要考題她是讀過的,一定會答對。這種方式在小學可以,初中也還過得去,但是隨著課程越來越深,如果只是靠背題目,不會推理思想,必然無法應付課程的深度。我勸太太不要太責怪她,要想辦法幫助她,學習解題方法,觸類旁通。把方法記住,不是把題目記住。

同時也讓我想到自己初中時的一段故事,初中一年級下學期數學,學的是因式分解,那時候代數抽象的概念遠大過小學時的算術。我就是還停留在小學的思想方式。數學成績開始一落千丈。

一次,數學小考,考完後前後同學交換改。前面的同學面有難色地遞給我考卷。我一看就把它收在抽屜裡,巴不得永遠也沒有人知道。那是一個大鴨蛋。這輩子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羞恥的事,數學考零分。我出了什麼問題了,怎麽回去告訴爸媽?我不敢講。但是醜媳婦終究要見公婆,月考的成績下來了,五十六分,生平第一次月考不及格。月考成績要父母簽字,再怎麽也逃不掉了。

數學老師,把不及格的同學叫到講台前,缺一分打一下屁股。我這個身為副班長的,就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打屁股了。讓我覺得好玩的是,拿著棍子打屁股的數學老師,竟然一面打一面笑。因為同學被打的時候,面部都露出誇張的表情。我想換了我當老師,也會忍不住笑的。

事情總是要面對的,父親嚴肅地問我,想要怎麽解決?去補習,還是找家教。當時叔叔主動提出援助,讓我每個禮拜六到他家住一天,有問題就向堂哥、堂姐請教。從此就開始了將近兩年的週末補習班。幾個月後數學開始有了點概念,成績單上紅字成了藍字。更重要的改變是,換了一位數學老師。新來的李春藩老師,年紀雖大,說話風趣幽默,他的教學法非常注重啟發性思考。從不把數學定理一條式子一條式子教。而是讓同學出題目。每堂課一開始,就有七、八個同學一字排開,在黑板上出題目。他就一題一題解。這正對了我的胃口。讓我從他的示範,學到如何思想、如何著手解題。這個方法不是大家都能適應,有好多同學完全失去方向。沒有教定理,怎麽解題呢?其實他是從解題的同時,帶進了定理。

我數學的成績不能說突飛猛進,但是至少激起了我讀數學的興趣。初中三年未曾再有不及格。我數學的底子並不好,高中全校競試,也曾被老師警告過。這麽弱的底子,竟然也一直讀下來,一直到三十歲都還在讀數學。

所以當女兒、或兒子數學出問題時,太太就讓他們來找我,我仔細想一下,大部分題目都還能解出來。太太驚訝三十幾年前學的,我怎麽還沒忘記?我說:數學主要是推理、是思想的方法,怎麽忘得掉呢?

現在我做的事與數學是全然無關了,但是也未盡然,推理與思想的方法,還是可以應用在解經、與傳道的事上。只能說天下的學問沒有無用的,當看是怎麽去用它。好好的應用所有過去所學,就是我們的責任了。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杯子裡的花

Single Long Lasting Rose Box - Lifetime is Over 1 Year
從聚會中帶回來一朵玫瑰花,看到它還開著,還能夠觀賞,就找了一個杯子,加上了水。這杯子放在廚房的角落,三天過去了,花還開著。但是已經被我遺忘了,三天也沒看他一眼。

我心裡就覺得疑惑,既然沒心看它,那為何要澆水讓他繼續活下去,甚至根本不要帶回來,讓它被丟進垃圾桶就好了,省得麻煩。

思考一下,花活著的目的是為了讓我欣賞嗎,目的達不到就不需要讓它活下去了?似乎也不是,它活著自有它活下去的意義。是什麼?絕對不是因為我的需要。

曠野裡的花滿山遍野,空谷裡的百合燦爛地開放,沒人看、沒人欣賞。它的生命是否有意義。當然。造物主既然造了它,它就在顯出造物主的智慧、與榮美。沒人看又有什麼關係?天上的父正在看著它。如果花像人那麽容易自暴自棄,早就放棄開花、直接凋謝算了。花存在的目的不在觀看的人,在於它是造物主所造的,它的存在自有其存在的目的。

我看看自己,是啊,有人注意沒人注意,又有什麼太大的不同嗎?我存在的目的,不單是給人欣賞的,在造物主的眼中自有祂的價值。我要珍惜這價值,繼續好好地活下去,像那杯子中的花一樣。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解經首重忠於原意,不把自己的意思歪曲經文

我認為基督徒討論聖經正確的解釋,與如何把聖經的原則應用到今天的生活,甚至影響社會的倫理規範是三個層面的事。彼此環環相扣,但是卻要分開來對待,要不然就會出問題。解經應該第一求忠於啟示的原意,不要拿今天個人的想法蓋過聖經寫下的意思;知道原來的意思,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怎麽把不隨時間改變的屬靈原則活出來;在更進一步運用基督徒所持守的信仰,轉化成為對社會發生影響的力量。

如果我需要達到某種對目的,就轉過來決定聖經該如何解釋。那就是讓聖經的真理隨著人跑。任何別有用心的人就會利用聖經,解成他想要的意思。不承認聖經有客觀的意義,我們的信仰就不是根植於聖經,而是根植於我對聖經的解釋。那是很可怕的事,希特勒可以運用聖經的話來反猶太人,蓄奴者可以利用聖經的話來支持蓄奴。

我們一個信靠聖經是神啟示話語的人,會服在聖經的啟示的文字之下,在聖靈的光照下,讓經文來告訴我它在說什麽。不是我把自己的想法解進去,因為我不想接受聖經直接的教導,就繞道而行,把聖經教導的原則說成過時了。或是聖經的原則窄化,說不適用於今日的情況。以羅馬書為一章27-29節為例,同志神學的解經就是典型的使用窄化、與過時的理論,這是福音派解經家所不接受的。那是把今天的理論加到保羅的思想裡去了。保羅既然在當時並沒有「性傾向」的觀念,怎麽會用這觀念來定義順性與逆性,保羅唯一能觀察的就是當代人同性間的性行為,「男與男行可羞恥的事」 ,以此來定義逆性。請參考馮蔭坤羅馬書解經。

我的想法比較單純,直接接受保羅在羅馬書確實是譴責同性性行為。這與三重任憑裡譴責,放縱可羞恥的情慾(羅1:24)、「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羅1: 29-31)放在一樣的地位,都是罪。我們要承認這些都是罪,然後再說主耶穌願意赦免人一切的罪。我的罪可能是懷恨別人的心、自私、說謊,貪戀別人的財物。這些不比同性戀性行為更為有義,一樣需要悔改。以上是身為基督徒站在信仰的立場自己需要承認的。

至於還沒有信主的人,他們可能會誤解罪的意思,當他們聽到聖經中說我有罪,而心生反感。我們的態度是,先說自己有罪,需要主耶穌的拯救,再進一步說我們也都達不到主聖潔的標準,得罪了主。當傳福音的時候,不是一開始就定人的罪。而是先要讓人感受到基督徒對他們的接納,進一步願意聽進福音。當福音光照人的時候,他自己知道在神面前自己是個罪人。為了要讓同性戀者接受福音,我們不會噼頭就對同性戀者,說同性戀是罪。就像我們不會對一個會驕傲的慕道友說,你太驕傲了這是罪一樣。不說,不代表這些都在神面前滿足神的標準,只是為了福音的緣故,先以接納讓他們感受到基督徒的愛。

這在真理上沒有任何的妥協,又在愛心上表現出對他們的接納。我所不贊同的是:為了不要得罪他們,把聖經中的解釋也給拐彎繞道了,能拐一個,就可以拐下一個,以自己需要來解經,就會讓真理都妥協了。真理是基督徒不該讓步的地方。

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以「律法成就」代替「律法廢掉」的觀念

在兩個月前,我貼出一篇帖子:「律法主義是錯的,但不要把律法中公義的標准給廢了」。陳明新約時代律法中神的公義標準是繼續的。

我的論點常會被人誤會為提倡守律法,其實完全不是。我們對律法的觀念在新約時代與舊約時代已經不一樣了。

舊約時代是舊約的執事,是靠著外在的儀文約束人的行為,活在律法下的人是靠著自己的行為來滿足律法的要求。這作法是沒有效果的,也得不到神的義。新約時代是靠著聖靈重生的工作,賜我們新靈、新心,我們願意從心中順服神在律法中的公義標準。既然是神的公義標準,就不是新約時代就廢掉的。所有律法中在新約重申的部分就沒有廢掉。繼續留在主耶穌的命令當中,成了基督的律法。這是我們應當順服聖靈,而活出來的。

律法廢掉的部分是錯誤的守律法的觀念,也就是外表的儀文,靠著規條來約束人的行為。這作法在今日已經廢掉了。我們不活在律法的權勢底下。但是我們活在主耶穌的命令底下,他的命令與舊約律法中永恆不變的公義標準是符合的,不是抵觸的。律法在今天成全在主耶穌裡面,成全的意思就是真正滿足了律法公義的要求。被主更新的部分,主要是禮儀律,也就是潔淨、祭祀、聖殿、守日等條例。道德律我們是靠著主賜的力量,活出來。達不到完全倒不是最要緊的,成聖的過程本來就需要恩典。但是心中必須順從神公義的標準,這就是對神的信。因信稱義,因信走成聖的道路。

這就是我對律法的觀念。不管是更改的部分,或是永恆不變的部分,都成全在主耶穌裡面。在主耶穌里活出律法中神公義的標準。我所反對的就是對律法全盤否定的態度,不管新約是否重申,不管是不是神永恆不變的心意,一概反對、一概貶低。這種想法是反錯對象。該反對的是錯誤運用神的律法,就是把律法當成像舊約時的條文一樣,來約束人去遵行,還靠著稱義、靠著成聖這種錯誤觀念。不要把神在律法中啟示的永恆真理,如:唯獨敬拜神、愛人如己、孝順父母也完全拋棄了。這麼作就是矯枉過正了。

舊約中有兩處經文是預言新約的,這兩處經文的實現就在耶穌基督身上。這可以稱作是舊約與新約的連接點。巧的是這兩處經文都提到律法,律法所要求的公義標準,成就在耶穌基督身上。讓我們一起來看:

耶利米的新約: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31:33-34)

以西結的新心
經文: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卅六:25~29)

這新約與新心全部都成就在主耶穌裡,也就是主耶穌讓我們從心底願意順從神的誡命中,永恆不變的公義標準。這個公義的標準是延續到新約的,並且在主耶穌的身上得以成全,成全的意思就是達到神原本頒布律法的心意。有人說「達到」就「廢掉」了。這是個似是而非的觀念。廢掉的是以外在的條文約束人的作法,絕不是律法中所要求的公義標準。如果律法廢掉了,何必寫在我們心上、又何必叫我們謹守遵行?

所以我們今天,一定要清楚知道律法廢掉的是什麽,律法中永恆不變的是什麽,要不然人云亦云,以為律法全廢掉了,甚至有人以為整個舊約中的律法公義原則,包括神是獨一、孝順父母全廢了。這讓我們覺得神頒布的律法裡沒有永恆的價值,讀到詩篇裡「唯喜愛耶和華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有種錯亂的感受。到底我該順服律法,還是拋棄律法。

清楚界定律法廢掉的是什麽,維持的是什麽,就能夠以前後一致的心態看待舊約中神的命令、與新約中主耶穌的命令,絕不是主耶穌的命令廢棄了神的命令,而是成就了,成就就是達到目標,兩者的公義標準是前後一貫的。這才是基督徒穩健的律法觀。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基督的先鋒與門徒


一個大時代的來到,都會有當時風雲際會的環境。關鍵性人物出現以前,通常會有個開路先鋒。就像音樂的主旋律出先前,都有個序曲。戲劇中的主角出現前,會有個在前面預備氣氛的配角。本段經文就是提到主耶穌開始工作之前,那位在祂前面為祂預備道路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同時當主耶穌工作開始在猶太地傳道以前,也一定需要跟從的門徒,主的工作只有三年半。接下來,誰能接續主的使命,讓工作繼續下去,就是靠著門徒們。本段就是要描述那位開路先鋒如何向世人發出主耶穌的見證,門徒又是怎麼踏上這條跟隨耶穌的道路。以下讓我們一起來看約翰福音一章19-51節。

施洗約翰對猶太人查問的回應

「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20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21他們又問他說:「這樣,你是誰呢?是以利亞嗎?」他說:「我不是。」「是那先知嗎?」他回答說:「不是。」22於是他們說:「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23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24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25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甚麼施洗呢?」26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27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28這是在約旦河外伯大尼,約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見證。」

本段一開始就說明了這是施洗約翰對耶穌所作的見證。這是第一章開始以來,第三次提及了,第七節說到了:約翰來了為光作見證。十五節說了:耶穌本是在他以前就存在的。本段把約翰見證的內容寫出來。耶穌是誰?我們當如何對祂?

二十節提到,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要問清楚他是誰。猶太人這個字在約翰福音中,最常用的意思是指猶太人的領袖,也就是那群積極反對耶穌的人。他們為何要來?因為看到約翰所做為人施洗的事,想要知道他的身份。為何他們對約翰的身份有特別的興趣呢?不是因為約翰獨特的行徑。而是當時猶太人中存在一種對彌賽亞的期盼,任何可能的徵兆都會引發他們猜想,這是不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猶太人根據舊約聖經的預言,期待彌賽亞必然是大衛的子孫,要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統管以色列民,並要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這是政治上對彌賽亞的期待。所以一開始他們就問約翰:「你是誰?」約翰知道他們的疑問,毫不隱瞞地明白說出:「我不是基督。」

接下來他們繼續追問,約翰是以利亞嗎?他們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猶太人期待以利亞會在彌賽亞來臨之前,先來為祂預備道路。正如瑪拉基書四章5-6節所說的:「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因為以利亞當年並沒有死亡,是被神接上天的。猶太人期待以利亞會再來世間,為基督作開路先鋒。對這問題,約翰的答案是否定的。這是他自我身份的認定。他否認自己是以利亞。那為何耶穌會稱他為以利亞呢?耶穌基督曾說:「你們若肯領受,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11:14) 約翰否認自己是如猶太人所期待的未死的以利亞重來世間。但是耶穌所指的是約翰來到世間的工作,具有以利亞的心志與能力,實現了舊約先知對以利亞要來為主鋪平道路的預言。以利亞當年以無畏的心志和能力,大聲疾呼,指責猶太人悖逆神、追求罪中之樂。約翰也同樣得到神的呼召。在基督來臨前夕,為主預備百姓,使人心悔改歸向神。約翰呼召當時的百姓憐憫:「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路311)呼召稅吏廉潔:「除了例定的數目,不要多取。」(路313)呼召兵丁不欺壓百姓:「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路314)這正是與神所要求的聖潔生活標準。施洗約翰的工作,正是依照以利亞事奉的模式。他就像以利亞一樣,奉差遣去喚醒眾人、傳揚公義、叫人走在聖潔的道路上。

猶太人再度追問:「是那先知嗎?」似乎不必多作解釋,猶太人都知道這先知是指什麽,所以才會問約翰這問題。在申命記1815節摩西曾說:「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猶太人一直在期待這位先知,正如耶穌在行完五餅二魚的神蹟後,眾人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614)彼得對五千人佈道時指出,摩西的預言,如今已經應驗在耶穌身上(徒322)。預言中的「要來的先知」就是耶穌基督。對他們的猜測,約翰再度否認。既然施洗約翰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不是那先知。他們只好要求施洗約翰明白告訴他們:「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這群猶太人是代表法利賽人的,是被差來問約翰的底細。因為他看到約翰向人宣告天國近了的信息,呼召人悔改,似乎是基督、以利亞、或那先知在末世來臨時才會做的事。約翰所作的,看起來像是舊約預言的,在末世來臨時的一個先知型的人物,他們身為猶太人宗教領袖,似乎有分辨真假的責任。於是他們來質問他。

他們得到施洗約翰的回答都不是他們所猜想的。施洗約翰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不承認自己是基督、以利亞、或那先知。只說自己是那曠野的呼聲。這呼聲正是以賽亞書中四十章所預言的,在基督來臨前,有位開路先鋒要為基督修平道路。約翰承認自己的身份,就是那位為主開路的先鋒。他在曠野裡呼喊:「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福音。」當時正在新舊約交際之刻,神四百年未賜下啟示的話語,人心盼望彌賽亞來臨。當人們聽到了約翰的呼聲,看到自己的罪惡,願意在神面前悔改,接受約翰的洗禮,這正是預備人心歸向基督的行動。

他們聽到了約翰的回答,就進一步質問:「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甚麼施洗呢?」洗禮在當時猶太人中是象徵洗除污穢的潔淨儀式,或是外邦人歸化猶太教的一種儀式,這裡約翰洗禮的對象主要是猶太人,其意義應該是指前者,是象徵悔改的意思。但是從猶太人的問題我們看到,他們以為施洗者本身有種特別的地位,應該要像神在末世時所差來的先知型人物,才有為人施洗的權柄,就像基督、以利亞、與那位先知一樣。約翰回應猶太人的挑戰:「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這裡提到了「他用水施洗」,在其他福音書中更進一步提到「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他清楚聲明,有一位將要來的人,他連為祂解鞋帶也不配。他只不過就是一位為祂作見證的人,在前面為祂預備道路的僕人。

我們從施洗約翰的見證裡學到了什麽?他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不以自己得到眾人跟隨而高舉自己。反而向人說明自己只不過就是一位僕人,是為那位將要來的基督預備道路的。這不是世俗的謙卑,而是知道自己領受神所託付,開路先鋒的使命,他的責任重大。既然受命就必須忠於托付的主人,不應奪取基督的光彩,全心為要來的基督預備道路。當他的門徒向他報告,跟隨基督的人增加,跟隨他的反而減少時。他坦然地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329-30)我們常會很在意自己服事的果效,特別是別人對我們的評價。如果得不到外界的稱讚,會抱怨懷才不遇。卻忘記了真正的稱讚來自於神,如果我們在乎的是自己的榮耀,我們總是會為得不到而失望。如果自己的服事似乎得不到光彩,卻看見神國的事工整體成長時,我們能否有約翰的度量,說出:「他必興旺,我必衰微」?這是約翰留給我們的服事者的好榜樣。

耶穌是除罪羔羊與神的兒子

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譯:背負)世人罪孽的!30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31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32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33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34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

第一段主要是約翰對自己身份的澄清,他只不過是一位見證者,在前面為基督鋪路。那位被見證的基督在何處呢?本段見證的中心出現了,就是耶穌。施洗約翰看見耶穌走向他,此時耶穌應該已經受過他的洗了。向周圍的人宣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猶太人期待拯救他們脫離敵對勢力的彌賽亞,應該是個大能的君王。然而出現在他們面前的卻是一位謙卑的人物。約翰對祂的介紹是「神的羔羊」。羔羊這個形像對猶太人來說是熟悉的。從舊約聖經中我們會想到:逾越節代替以色列長子被殺的羔羊,讓滅命的天使越過以色列家百姓,讓死亡的命運不臨到因信接受羔羊的血塗抹的家。這逾越節的羔羊就是預表基督代替我們接受死亡的刑罰,讓信靠祂的人免去滅亡的命運。

約翰接下來描述:這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當約翰一提到羔羊的時候。猶太人最容易想到的,就是聖殿中被獻為贖罪祭的羔羊。那隻被殺的羔羊是代替了罪人受死,讓人的罪歸到羊的身上。以賽亞書53章中也說了:「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這以賽亞書所描述的代罪羔羊,正是先知對彌賽亞另一個形象的預言,也就是受苦的僕人。彌賽亞不只是大能的君王,也是替世人人擔當罪孽的羔羊。獻祭的羔羊、與代罪的羔羊這兩個形象的描述,與施洗約翰所說的「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非常吻合。這預言就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

約翰在前一段中呼召猶太人悔改,不要欺詐、悖逆、惡待窮乏人。施洗的時候也象徵著洗去罪惡的污穢。又對猶太人聲明警告,神對不悔改的罪人審判的嚴厲。以上所說的都與罪有關。接下來很自然地宣告,耶穌基督就是神除去世人罪孽的拯救方法。這個宣告正是福音的信息,耶穌基督是神所預備的贖罪羔羊,為我們的罪而犧牲,為要除掉我們的罪。司布真有一次在佈道會前一天,同一個朋友去試那場地的音效。他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有個工人聽到了,放下手中的工具,大受感動。回家後,認罪悔改。以後向人見證說,他因那經文而得救了。耶穌基督正是我們罪得赦免的唯一道路。羅馬書323-24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我們如何能脫離纏繞我們的罪?我們如何在末日審判的面前坦然面對神?憑著我們自己的力量,沒有一個能擺脫罪的轄制。唯有靠著神所預備的救恩之路,就是接受他賜給我們贖罪的羔羊。接受祂為我們流出的寶血,而讓罪得到赦免。

除去罪咎唯一的道路是,得到有權定罪者的赦免,不是靠著行善來補過。我們如果不察覺自己在罪中的苦況,不曾經歷想要靠自己離開罪卻無力的絕望,我們是不會回頭尋找神的。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寫道:「只有在對神的信仰中,人才能不絕望。罪的反面不是德行,是信仰。信仰是認信,相信在神的里面,不可能的能成為可能,在神的裡面,時間與永恆合一,生與死都是有意義的。」我想他是認識到了,人類想靠著自己行出德行來達到完全,是條走不通的路,當我們的想法是靠自己行善來彌補罪過的時候,動機上已經偏離神的公義標準了。只有回頭,靠著信心接受神賜下贖罪的恩典。這是讓我們超脫罪的纏繞,恢復與神和好的關係的唯一道路。

接下來施洗約翰表明他先前不認識耶穌,這是什麼意思?他是耶穌的表兄,不可能不認識耶穌這個人。這裡說的不認識,是指施洗約翰在神向他啟示耶穌身份之前,他不認識耶穌就是基督。直到他在為耶穌施洗時「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聽見神從天上對耶穌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可111)他才覺悟耶穌就是基督。基督不僅領受父所賜下的聖靈,並且聖靈繼續住在他身上,他受的聖靈與我們一般信徒的差別在於:我們受聖靈的影響是有限的,然而「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 」

施洗約翰接著說明他工作的目的,他對於自己的使命有深切的認識:「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正是前一段所說的,他是那個曠野的呼聲,是來為基督作見證的。他的施洗也是在預備人的心回轉歸向神,讓他們進一步接受基督所帶來救恩。

施洗約翰不但見證耶穌是「神的羔羊」、同時他也證明了耶穌就是「神的兒子」。在耶穌受洗時,天父親自從天上發出聲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路加福音記載,在耶穌登山變相時,「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揀選的,你們要聽他。』」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從太初創造以先就是父所生的。子的意義在於祂是父所生,有天父完全一樣的生命。基督的門徒西門彼得、拿但業、馬大認信他是神的兒子。魔鬼挑戰祂:「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這裡跳下去」。 祂的敵人引他自稱神的兒子而迫害祂。連不信的百夫長在祂嚥下最後一口氣時,也感嘆:「這真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寫作的目的就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我們因信神的兒子,罪得赦免;因祂的救贖而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基督是神的兒子這一身份,指明出祂就是神懷裡的獨生子,唯有祂能將神的屬性完全向我們彰顯,祂是蒙揀選來到世間拯救我們的救主。信靠祂的人,也可以因進入祂裡面的緣故,得蒙神接納為神的兒女。我們能有這一身份,是因耶穌基督而來的,這是何等的寶貴的救恩。

門徒認識耶穌的見證與行動

再次日,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裡。36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37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38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就問他們說:「你們要甚麼?」他們說:「拉比,在哪裡住?」(拉比翻出來就是夫子。)39耶穌說:「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他在哪裡住,這一天便與他同住;那時約有申正了。40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41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42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見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約翰在馬太十六章十七節稱約拿),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43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吧。」44這腓力是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45腓力找著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46拿但業對他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腓力說:「你來看!」47耶穌看見拿但業來,就指著他說:「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48拿但業對耶穌說:「你從哪裡知道我呢?」耶穌回答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49拿但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50耶穌對他說:「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嗎?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51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主耶穌一開始出來佈道,就是從施洗約翰對祂的見證拉開了序幕,接下來的一天,主耶穌就轉去呼召門徒。呼召門徒的行動是從施洗約翰向著自己的門徒介紹耶穌開始。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門徒聽見約翰的話就離開約翰,轉去跟隨耶穌了。門徒這行動近似背離師門,但是約翰並不在意。因為他知道門徒跟隨的是他所見證的神的羔羊,也就是彌賽亞。他只不過是為基督開道路的人,基督興旺正是他所歡喜的事。

這兩位門徒跟從耶穌的過程很有意思,他們也不明說自己的意圖,就跟在耶穌後面。當耶穌看見他們跟著,就問他們說:「你們要甚麼?」他們並不只說自己要跟從,而是間接的問個問題:「拉比,在哪裡住?」耶穌知道他們的用意,就回答:「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他在哪裡住,當天便與他同住,從此與耶穌開始一段師徒的關係。我們跟從老師有時也是如此,想要跟隨卻不知如何開始,就跟在後面觀看。想走著看吧,看看情況如何,再作決定。等到耶穌呼喚我們,問我們想要什麽,並容許我們跟隨在祂的後面看,我們就開始了一生跟隨主的腳步。雖然我們常猶豫不決,但是耶穌卻不忽視我們,祂願意主動呼喚我們來跟隨祂。

這兩位門徒中有一位是安德烈,他就去找他的哥哥西門彼得,他向彼得說的話就是:「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就是受膏者,也就是猶太人所盼望,神所差來拯救他們的君王。這位君王將應驗神向大衛所立的約,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統領以色列民,祂的國度沒有窮盡。安德烈認定了,這位彌賽亞就是耶穌。他興奮地向他的哥哥西門彼得分享。耶穌看到西門彼得來求見,就將西門的名字改掉,西門的意思本來是「聽神話語的人」,耶穌將他改成磯法,希臘文是彼得,意思就是磐石。他最後也真的被耶穌交付了建立教會使命。當他認信耶穌是基督後,耶穌對他說:「你是彼得,我要將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從上下文來看,這磐石就是第一個認信耶穌是基督的彼得、也是主所選召為使徒領袖的彼得。這彼得不再代表他個人,而是代表所有認信主的門徒,與主所選召建立教會的根基的使徒。比的名字的改變表示他人生方向的改變,我們是否也曾經歷這樣的改變呢?

接著耶穌呼召腓力,直接呼召他來跟從:「來跟從我吧。」我們也真的希望主耶穌這麼直接的呼召我們。我們常在疑惑,到底主要不要我們跟從祂。祂對我們普遍的呼召是明顯的,他要每一個基督徒跟從祂,成為他的門徒。就看我們是不是想腓力一樣聽到了就順從。腓力跟從了耶穌,我們往往還有許多保留。腓力不但自己跟隨,並積極地向拿但業分享:「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這就是前面說的,摩西預言的那一位先知,也就是以色列民期待的彌賽亞。已經有三個門徒跟從了耶穌,他們都放下了手邊的工作,辭別了父母,開始了人生的另一段旅程。

拿但業聽到了腓力的話,本來不相信,對耶穌發出輕蔑的懷疑:「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猶太人對加利利人常有輕視,說出:「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 」連身為加利利人,本身也不被一般猶太人重視的拿但業,自己還輕視拿撒勒人。但是主耶穌沒有在意他輕蔑的態度,反而稱讚他:「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這話令拿但業驚訝,主耶穌能在祂沒來以前,就知道他原在無花果樹下,這是一件神蹟。他問耶穌:「你從哪裡知道我呢?」他因著耶穌的一句神奇的話,看到了主耶穌有從神來的能力,他因此改變過來,信從了耶穌,他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這是何等大的轉變。從輕蔑到尊敬,只因為主耶穌的一句神跡性的話。

耶穌對他說:「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嗎?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主耶穌的大能豈止是一件神蹟奇事,祂是神的兒子,要為人捨命,開通出一條人與神之間的通路。也就是天上與地下的通路。這是自古以來人所期盼的路,但是不知道何從實現。51節這句話「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這原是以色列先祖雅各早夢中見到的異象,他醒來後,驚訝地說:「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門。」這條雅各所驚訝的通天的路實現在人子身上,就是耶穌基督。

我們原本都不能來到神面前。但是主耶穌已經以自己的身體,去除了人與神之間的障礙,聖殿的幔子已經列為兩半。希伯來書中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希1019-20)祂是神與我們之間的中報,他是我們與神相合,祂就是那條通往神面前唯一的道路。

四個門徒跟隨了主,各有各的疑惑,有的猶疑不決、有的立時順從呼召、有的輕蔑。但是他們最後都因為主耶穌主動的呼召而跟隨了。我們跟隨主的時候何嘗不是如此呢?我們有太多解不開的疑惑,有太多世俗的牽掛。前幾天在一個學生秋遊的聚會,我看到了一百七十位從費城來的研究生,他們參加教會把的秋遊。來到了我們教會。與他們一起吃飯,也有機會與他們分享福音的信息。有一些同學還未信主,各自有許多的問題。有的覺得他一生直到現在都很順利,實在想不出需要信仰的理由。有的覺得他太理性了,很難通過有神存在的那一關。有的覺得各個宗教都是引人為善,他本身就是個願意為善的人,他覺得條條大路通羅馬,他自己熱心為善,也可以達到信神所要的目標。他們正是二十出頭,人生的開始,正如我當年信主的年齡。充滿問題、不輕易跨出信仰的一部。多麼像那四個被耶穌呼召的門徒啊。那四個人在遇到耶穌熱誠的呼召後,原本的問題不再困擾他們,決心放下手邊的一切跟從了主。他們走上的是一條不歸路,也是一條十字架的道路。或許當時他們不知道這條路的結局,不是榮華富貴、不是飛黃騰達,而是最後要為信仰殉道。他們最後也真的都為主殉道了。如果知道如此,他們當初還會跟隨嗎?我想還是的,因為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彰顯出神的榮耀。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他們一生跟從主的路程一定是信心更加堅定、更加確定走完這條道路。我們也是走在這條道路上,我們會害怕嗎?我們會後悔嗎?我們想回頭嗎?

結論

約翰福音的序曲結束後,接著是主耶穌傳道的開始,有兩種人出現了,一個是主耶穌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另一群是繼承主工作的門徒。施洗約翰見證主是神的羔羊、神的兒子。他的門徒原本對主的身份懵懂無知,一個拉著另一個來到了主面前,主親切的呼召他們。他們就捨下了工作跟從了主,他們真的是接續主耶穌使命的跟從者。他們繼續見證主的身份,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彌賽亞、是天父與世人中唯一的通路。這是兩千年前的一群人就已經開始作出的見證,這見證延續了兩千年沒有停止,歷史歷代的基督徒都做出了他們的見證。朋友們,我們聽到這見證後的反應是什麽,我們接受這見證嗎?

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律法中公義的標准廢了嗎?

律法主義是錯的,但不要把律法中公義的標准給廢了
聖經中說律法中廢了的是什麽?不廢的是什麽?有的人主張一概全廢了?

不管是主耶穌,還是保羅、還是約翰、還是雅各,都沒有律法廢掉了這種想法。
廢掉的是:以外在的律法條文叫人憑自己去守,讓人守住才得稱義、守住才得成聖的觀念。根本不是律法中永遠不變的神公義標準。律法中是有永恆不變的標準的,主耶穌重申的就是、使徒們重申的也是。這些能廢掉嗎?

很多人反律法主義反過頭了,叫人連律法本身主耶穌重述的話都廢掉了。那是矯枉過正、廢錯了方向。

(馬太福音7:18-19)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叫人廢掉誡命、不去行,這種人就是主所譴責的。

(路加福音)「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律法中的公義、憐憫、信實是不可不行的。

(馬太福音15:3-5)「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可見孝順父母的誡命是不能廢的。

保羅說的:
(羅馬書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13:8-9)「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這就是十誡的內容,總結在一句愛人如己這最大的誡命上。愛鄰舍如同愛自己,本身就是律法的一部分。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也是。這是主耶穌重申的,也是應當去行的。

約翰說了:
(約翰一書2:3-4)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約翰一書3: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主耶穌的誡命中包含最大的兩條誡命,它們就是律法的一部分。

雅各說了:
(雅各書2 :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雅各書4 :11)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

說律法廢掉是個歪曲的想法,應該是律法成全在主耶穌裡,主耶穌把律法寫在我們心版上,讓我們知道了願意順服、給我們力量去活出來,這就是舊約裡的新約所應許的,也就是律法在主耶穌裡得到成全。

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道成肉身的基督


自古到今人類總想知道神,但是努力了幾千年,最常聽到的感嘆就是,人類太有限了,對我們這麼卑微的人來說,神實在太遙遠。有的人以為神是不可知的,想要知道祂本身就是個妄想。有的人以為,神既然不可知,乾脆否定神的存在,雖然沒有任何的證據或理論,實際上活出的人生觀就是無神的人生觀。神是人能夠理解的嗎?聖經中告訴我們,按照我們的智慧確實是不能,沒有人見過神。但是神卻可以向我們啟示祂自己,讓我們知道祂是一位怎麼樣的神。這個啟示的方法就是,祂差祂的兒子自己來到世上,成為人的樣式活在世間,向我們表明神的性情與智慧。

這是我們難以想像的事實,神怎麼可能成為人?許多宗教都在尋找神,但是聲稱神成為人,來到世間啟示真理的,卻較少見。還有許多聲稱自己是神的,最後證明就是個騙局。那我們還能相信,耶穌是神道成肉身來到人間嗎?這是幾千年來人類歷史就一直在辯論的問題。我只能說,結論不是靠理性的辯論,而是靠人信心的跨越。接受耶穌是神兒子的人越來越多,全世界廣義的基督徒已有三分之一左右。是人都被騙了嗎?我想人的心並不那麼簡單被一兩句謊言欺騙的。是人經歷了主耶穌的恩典,得到了信心的力量,在他們的生命中看到了改變。這就是道成肉身的真理最可貴的地方。神是可以讓我們知道的,就是藉著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讓我們來看約翰福音這段經文。

永恆的道降臨人間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在約翰福音一開始就說出了:「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在十四節,「道」這個字再次出現,但作者針對這「道」作出一個驚人的宣告。就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這句話與第一節相對應。讓我們一一對比,來看這三方面的敘述。
(1)首先「太初有道」對應「道成了肉身」,這是指表明了道存在的事實。「太初有道」指明在「道」永恆中的永存性。這句話的動詞「有」是未完成式,表示在永恆中持續如此。「道成了肉身」,表示「道」取了肉身的形態,降臨在人類的歷史中。這句的動詞「成」是不定過去式,是一次發生的事件。
(2)其次,我們來看中間這兩個敘述,「道與神同在」,與「住在我們中間」。這是描述道存在的方式,前者指「道」在永恆中與神同在;後者指「道」住在人當中。
(3)最後,我們再來看道的屬性,前者說「道就是神」,指出祂的神性;後者說道是「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指出他將神的屬性的完全,就是充充滿滿的恩典與真理,向世人顯明出來。
約翰福音第一節與十四節,是對道的神性與人性的對比。第一節說出了道非被造、與神同在、道具有神性。十四節說出了道成為肉身、與人同在、道藉著肉身顯明神的恩典真理的榮光。這實在是神向約翰啟示的極大的奧秘,是關乎我們救恩的偉大真理。

「道成肉身」是個令人難以想像的宣告,這對於古代的希臘人、與希伯來人,是個不能接受的說法。希臘哲學總認為神是聖潔無瑕、與物質界的卑賤天差地別,其中有完全無法跨越的鴻溝。神不但不可能來到世上,連創造萬物、管理萬物都要透過其他的媒介來進行。這也是當時興盛的異端諾斯底派的想法。約翰「道成肉身」的這個宣告獨排眾議,像是滾滾洪流裡的中流砥柱,令當時的人震驚。道成了真正的人,在歷史上的一刻,進入了人世間。這是人的理智所無法解釋的奧秘,卻也是神顯明自己、拯救世人的方式。

接下來這句經文「住在我們中間」有什麽含義?「住」這個字就是支搭帳篷。這讓我們想到,過去神藉著會幕與祂的百姓相會,會幕的功用就是表明神與祂的百姓同在。如今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當中。也就是說,神藉著祂的愛子耶穌,非常人性地住在百姓當中。在舊約裡當會幕或聖殿蓋好的時候,人們能在會幕或聖殿中看見神的榮光。正如在舊約中,摩西建造會幕的時侯,耶和華的雲彩、和耶和華的榮光充滿在其間。當聖殿完成,所羅門要把聖殿獻給神的時侯,再一次的耶和華的煙雲、耶和華的榮光又充滿在聖殿裡面。這雲彩與榮光就是我們看得見神同在的證據。

正如過去以色列民見過神的榮光,我們如今也能見到神的榮光。這節經文中說:「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榮光」這個字就是神用肉眼能見的方式,降臨到祂的百姓中間。如今神藉著主耶穌向我們彰顯他的榮光。我們親眼見過耶穌基督顯現出來的榮耀,特別是講到基督在人間,用人能夠看見的方式將神的榮耀顯給我們看,例如耶穌所行的:變水為酒、醫治人疾病、叫死人復活等神蹟。然而,耶穌藉著祂的死與復活,向我們顯出神至高的榮耀。十字架是神榮耀的最高點。本節經文中讓我們知道,我們能夠認識神,是透過神所差來的聖子耶穌,祂向我們顯現出神的榮耀。祂就是神所賜下恩典與真理最豐滿的呈現。這也正是我們能夠認識神最直接的方法,因為主耶穌所帶給我們的,正是神所賜下最清楚的啟示。也唯有透過主耶穌,我們才能進到父神的面前,領受祂的啟示,更深地認識神的全然美善。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充充滿滿的有恩典與真理」,這形容詞片語在描述誰?按照這個形容詞的詞性,應該與被修飾的名詞一致,應是直接修飾道。滿有恩典與真理的,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祂將恩典與真理顯揚出來,讓我們能夠認識神。那如何從主耶穌所顯出的「恩典與真理」來認識神呢?人對神屬性的認識,超出人能掌握的範圍。唯有神向人顯出來,人才能認識祂。在舊約出埃及記中有一段相關的經文,讓我們看到神怎麼向祂的子民顯示他的「恩慈與信實」。

當摩西上西乃山領受神頒布的誡命,以色列人卻在山下拜金牛犢。神震怒要離開他們時,摩西為以色列民代求,求神不要離開以色列民,求神繼續與他們同在,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摩西想要更深的認識神,「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出33:18-19)神並沒有向摩西顯出他的面,而是顯出祂的恩慈與憐憫。神是完全聖潔,但人卻是有罪的,見神的面必會被擊殺。神憐憫人的軟弱,當神經過摩西面前時,祂遮蓋摩西的眼,只向摩西顯出祂的背,而非祂的面。這是神對摩西恩慈的行動,按他的地位,不配得到神的憐憫,神卻白白賜給他。

我們何嘗不是如此呢?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神的恩典,按照我們的罪,本都該接受神的審判,落入滅亡的命運。然而神卻向我們發出憐憫,讓主耶穌基督為我們付出了贖罪的代價。使我們這群不配的人,脫離死亡,進入神的家中。這正是神向我們施的恩典。主耶穌為罪人死,這世間沒有再大的恩典可以與此相比。主耶穌的愛就是神恩典完全的彰顯。

接下來在出埃及記三十四章又出現一段記述:「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和摩西一同站在那裡,宣告耶和華的名。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5-6)神向摩西宣告祂的名,就是祂的屬性,「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其中提到的「恩典和誠實」,正好就是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說的,「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在舊約時代神向摩西啟示祂的屬性,如今卻在耶穌基督身上豐豐滿滿地彰顯出來。我們看不見神的屬性,但是從耶穌基督來到我們當中所活出來的生命,我們明白了神屬性中的「恩典與真理」,正是耶穌所活出來的樣式。

主耶穌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祂曾說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們對真理的感受就是距離遙遠、無法掌握。常聽到的話就是「真理是什麽?」彼拉多問了這問題後,不待回答,就轉身而走。不管我們有多高的聰明智慧,也難以描述真理的內容。但是主耶穌親自活在我們面前,祂就是真理的源頭。我們不用再多費唇舌描繪真理,只要看到祂,我們就看到了真理的顯現。就好像我們難以用言辭來描述「美麗」,但是我們看到了一個美麗的人出現,我們馬上可以領悟,像這樣的形象就是美麗。主耶穌所活出的生命,正是完全表現出真理的實質。主耶穌不但自己是真理,同時祂也傳揚出真理,他曾告訴他的門徒:「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明白真理的途徑就是遵從主的命令。主耶穌也曾向比拉多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18:37)主耶穌就是真理的化身,他傳揚真理,讓我們這些跟從他的人能夠進入明白真理、並進入真理。

以上總結了三樣我們能以認識神的方法,就是透過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從祂彰顯出來的恩典,從祂傳出來的真理,從祂活出來的榮耀 ,我們得以看到神的尊榮的形象。

從道領受豐富的恩典
「15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16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第十五節是個插入的句子,如果跳過這句話,把十四節直接連在十六節,信息相當連貫。原文十四節最後提到了,「豐豐滿滿的有恩典與真理」。緊接著就是:「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基督彰顯出神豐盛的恩典與真理,讓我們能夠看見神的榮光,能以認識神。十六節開頭有個「因為」,中文聖經沒有翻出來。跳過十五節的插入句子,表示十六節與十四節有因果關係。為何我們能夠從道成肉身看到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因為我們都已經領受了。接受的內容就是接下來的受詞,基督的恩上加恩。我們怎麼領受的?是從基督豐富裡,我們領受了祂的恩典。我們能以看見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是因為我們接受了基督所帶來的豐盛恩典。基督把原本我看不見、接受不到的、神所有的,豐富恩典帶給了我們。我們都是透過基督才能領受這一切。

我們再回到跳過的句子,也就施洗約翰的見證:「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約翰在曠野不斷向世人呼喊,彌賽亞要來用聖靈與火為他們施洗。約翰自己只是為彌賽亞鋪平道路的人。約翰的話重新翻譯是:「這位在我以後來的人,早已生在我以前。因為祂一直是在我以前就有的。」加上了動詞時態,我們更清楚知道這句話的意義。雖然耶穌來到世上是在約翰以後,但是約翰清楚知道彌賽亞是永存的,他早在約翰之前就已經存在,因為祂是從亙古就與神同在的道。約翰清楚知道舊約對彌賽亞的應許。一是彌迦書五章二節:「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另一是以賽亞書九章六節:「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 和平的君。」道成肉身的耶穌是神所應許賜下的彌賽亞,祂是從亙古就與神同在的道,也是與聖父永遠同在的聖子。祂道成了肉身成為嬰孩的樣式,卻是要成為拯救神子民,脫離罪惡權勢、與仇敵勢力的君王。基督是永存的,祂卻取了人的形象,進入暫存的人世,為了向我們顯明神的恩典真理,藉著十字架的救恩彰顯出神的榮耀。永恆的神竟然願意放下祂的尊貴地位,取了人的肉身,況且嘗盡人世間一切的苦難,為了要讓我們能以藉著祂的犧牲,得到拯救。這是何等寶貴的恩典,若不是藉著基督道成肉身,我們這麼卑微的人怎能得到?以我們有限的頭腦,連想像都覺得不可思議。

讓我們再回到十六節所說,我们所接受的恩典是怎麼樣的方式,是「恩上加恩」。也就是一個恩典接著一個恩典,接連不斷。這樣極為豐富恩典,正是我們這群接受基督救恩的人所領受的。我們越領受,越是感到自己的不足,越是渴慕得到更大的恩典。從起初的時候自己滿身罪孽得到神赦免,已經領受神赦罪的恩典。到如今我們重生之後,追求成聖的道路,還是要靠主所賜下的恩典。人生道路重重險阻,魔鬼撒旦不斷對我們發出攻擊與引誘,我們離不開主的保護、還是要靠主的力量,抵擋撒旦的詭計。我們還是需要神的恩典。所以我們一生離不開神的恩典,恩典一個接著一個臨到我們身上,我們越是經歷、越覺甘甜。感恩、報恩的心,是一個蒙恩的基督徒永遠一生要保有的。「恩上加恩」正是我們一生領受恩典的寫照。

在十七節一開頭,也是有一個中文聖經沒有譯出來「因為」。表示本節聖經以前一節經文有著因果的關係。本節經文:「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與「恩上加恩」有什麽關係呢?恩上加恩,除了有一個恩典再加上另一個恩典的意義之外。還可以有後一個恩典接替前一個恩典的意思。這樣就把十六與十七兩節的信息連貫在一起了。前面說的恩上加恩,是特別指從舊約時代律法所指向將來的救贖這個恩典,被新約時代道成肉身實現的恩典所接替。律法有何恩典的信息可言?其實律法來自於神,是神頒布祂公義的準則來保護以色列人的。讓他們不要陷在罪惡當中、警告他們知罪悔改、給他們機會回到神面前求赦免。這是律法的功用,律法是基督還未來臨之前暫時看管神子民的師傅,雖然他不能給人力量行出來,但是在引導人知道自己有罪、需要救恩這功用上,它對神子民有警告與規範的作用。這個就是神頒布律法所帶給神子民的恩典。這句話提到了一個更完全的恩典,是律法指向救恩的實現。也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所帶來的拯救。律法所行不出來的義,基督為我們成就了,祂不但自己上了十字架,代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祂更賜給我們屬靈的新生命,讓我們有力量活出來。祂更賜下聖靈保惠師禁止我們犯罪、激發我們行善,讓我們在成聖的過程,跟隨聖靈的引導,治死肉體的敗壞。這就是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更大的恩典。約翰在這裡指出:這個新的恩典,代替了舊的恩典。

十七節經文所提到的「律法」與「恩典與真理」,確實有對比的意思,對比了兩個時代神施恩的方式。雖然從律法中神也賜下的恩典、然而從基督道成肉身神賜下更全備的恩典,取代了摩西所傳的「藉著律法施恩」的作法。這正代表神施恩的計劃是漸進實現的,開始時藉著律法規範人的行為、讓人明白神的公義、知道自己有罪。當新的時代來臨,主耶穌道成肉身讓拯救的計劃得以實現。也就是恩典與真理都是從耶穌基督來的。這說法與十八節的信息也相合,兩者有平行的關係。十七節前半對應十八節前半。「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與「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相對應,表示道成肉身以前的時代,當時所是的情形。當主耶穌道成了肉身,帶來了新的時代,就是十七節與十八節的後半:「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唯獨耶穌基督來到人世,向世人表明了神的恩典與真理,讓人看見了神的完全的屬性。耶穌基督就是神完美形象的彰顯者,單單靠著祂我們能以進到神的面前,認識神的恩典與真理,領受祂完美的啟示。

道將神表明出來
「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在講述了太初有道、接待真光、道成肉身幾個約翰福音重要的主題後,現在來到了約翰福音的導言的最後一節。本節經文與第一節,在對「道」的描述上也是相互平行,好像一本書的封面與封底,把整本書的內容夾在中間。基督「在父懷裡」,與「道與神同在」意思平行;獨生子(原文是獨生的那位神)與「道就是神」意思平行;「將他表明出來」與「道」的意思平行,也就是神的話。本句經文與第一節經文呼應。在第一節提到的太初有道,的這位亙古以來永存的道,當他光照世人時,沒有人能認識祂。正如第十八節前半句說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但是到了第十四節提到了道成為肉身,整個就產生了變化。這神成為人的道不是我們看不見的,祂活在我們當中,讓我們看見神是怎麼樣的一位神,祂豐滿的恩典與真理,完全藉著道成肉身的基督顯明在我們面前,讓我們認識神。這句話就是約翰福音一到十八節整個導言的總結。
有幾個重點值得我們思想。首先是無人能看見神的這觀念。在舊約中神向人顯現常是用擬人化的用詞。如摩西在荊棘火焰中看見神的使者,那燒著卻沒燒毀的荊棘並不是神,只是神藉著這異象向摩西顯現。前面讀到的出埃及記三十三章二十節,摩西在神面前為以色列民代求,當摩西求見神的榮耀時,摩西只能見到神的背、不能見到祂的面。這是代表神的至高聖潔威容,不是人能見到的。只能當神從摩西面前走過後,因為看到神聖容的背影。以賽亞書六章五節記載,當以賽亞在聖殿中見到異象時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他其實見到的是在聖殿中神垂下的衣裳。這是整個舊約的觀念,神是人眼所不能見的。因為人有罪,如果見到神的面將會被擊殺。

約翰福音中帶給我們一個革命性的觀念,主耶穌將不能見的神向我們表明出來。祂是神懷裡的獨生子,祂清楚知道神的位格與屬性,祂在地上能完全表明出神的恩典與真理,讓我們能夠認識神。約翰福音14:9中主耶穌對腓力說道:「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 。」主耶穌是唯一能將天父向我們表明的那位。表明的意思就是使我們知道,祂能將父的品格、屬性向我們顯明,讓我們知道天父上帝恩賜、聖潔、公義的屬性。若不是透過主耶穌,我們只能在幽暗模糊的環境中摸索,不能清楚明白神的啟示。

父懷裡的獨生子也是個對主耶穌特別的描述,在十四節就已經提到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十八節再次提到:「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主耶穌顯出父獨生子的榮光,祂又是在父懷裡的獨生子。這裡清楚說出主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不單是從神所生,而且是獨生的。「生」這個字表明生命的起源。主耶穌在永恆中從神而生,表示祂與神具有相同的生命本質。這個「獨生子」的描述,更是表示祂的地位不能與任何被造物等量齊觀。祂從神生與萬物被造是天差地別的兩種等級。有的人以我們也是神的兒女,也是神生的。因此就把祂的生,與我們的生放在一起比較。這是完全不能類比的。主耶穌從神生,是神在永恆中生聖子。我們的從神而生,是因著信靠基督,領受從神而生的屬靈新生命。主耶穌是天父的獨生子,祂與天父在永恆中就同在。我們的兒女地位,是因著進入基督裡而得到的,是被神領養成為祂的兒女。在保羅書信中也有提到與這裡經文類似的基督頌。腓立比書二章六到七節提到:「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與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提到:「愛子是那看不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這幾處經文都把基督的生,提到高於萬物的地位。因為祂的源頭在創造以先神的生命中,稱基督為神的獨生子的意義,明顯是指祂從永恆中受生的那獨一無二的地位。道成肉身以先,祂就是神子。因為祂在父神的懷中,與父神有最親密的關係,所以祂能將父神的性情、品格、智慧,完全地向我們表明出來。除了主耶穌基督,我們還需要向何處去尋求真理呢?
沒有任何事物能取代基督的地位。我們是從祂得到救恩、也是從祂明白真理。祂是我們的主,我們是祂的門徒,我們與祂也有生命相連的親密關係。這是世間最偉大的真理,我們正在神的救恩之中。感謝讚美我們偉大的神。

結論
不是靠著理論,不是單是靠著人主觀的想像。人能夠認識神,完全是一位神所差來,道成肉身來到人間的神子耶穌,向我們啟示了神的恩典與真理。我們沒有人見過神,但是我們卻能從主耶穌基督裡,領受更新的生命,祂就是那位將神的完全的屬性、奧秘的真理向我們表明出來的人。祂是天父懷裡的獨生子,從亙古以來為天父所生,在歷史中進入人世。為我們在十字架上犧牲生命,代替了我們承受罪的刑罰。祂就是我們能以認識神的唯一途徑。道成肉身的耶穌,降臨人類的歷史中、也活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從祂所活出的形象,看見了神的榮美。祂所帶來的恩典與真理,今天仍然在激勵我們,按照他所留下的榜樣而活。並委神於祂,繼續完成祂交託的使命。

2013年7月13日 星期六

接待真光


我們會對自己人生的境遇覺得失望嗎?好像一事無成,想做的都做不成。生活整個偏離了正軌,想改變這樣的命運卻改變不了,好像活在黑暗當中。當我們還有改變的期待,代表還不是最差的境況。主耶穌來到世間,就是要將祂的真光照在黑暗的世界。祂一直在尋找我們,祂要改變我們的命運。連一些社會最看不起的人、最沒有希望的人,主耶穌也改變了他們。何況我們這些命運比他們好得多的人呢?他們的生命是怎麼得到改變的?讓我們一起來看約翰福音這一段經文。

為真光做見證的使者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約16-8

在前一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了基督信仰的宇宙觀,是建立在一元論的基礎上。創造的源頭、生命的源頭、光的源頭是同一的,都是源自於神。這是天父的世界,祂創造、祂維持、祂拯救,祂是萬事最終的掌權者。這種想法駁斥了當時流行的諾斯底派的思想,以為善惡二元、相互對抗,宇宙間有神所不能掌控的部分,這是不合聖經的異端思想。雖然這世界有黑暗、邪惡,但是罪惡的權勢在世界沒有最終的權柄。當光照在黑暗裡,黑暗不能勝過光,不能明白光,最後終究要失敗而逃避。約翰福音在最開始就清楚指出這宇宙一元論的想法,創造的主宰、賜人生命的源頭、戰勝邪惡的權柄都是來自於神,就是透過基督來成就的。

與符類福音類似,耶穌工作的起頭都是從施洗約翰傳道開始講起,他是耶穌的開路先鋒,為耶穌傳道的工作鋪平道路。他是舊約最後的一位先知,在舊約沉寂了四百年,神沒有賜下啟示的時代裡,他受神的差遣來到了世界,為新的時代鋪路。他的工作是向當時的人發出曠野的呼聲:「天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他對當時時代所發出的呼聲,是呼召他們離開自己的罪、歸向真神。他的地位十分特別,是從神所差來的。耶穌曾經論到他:「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太1111)他的地位大過舊約裡的任何先知,但是比起新約中,主耶穌所帶給世界的救贖工作,他的地位是遠遠比不上的。四福音的作者非常小心地指出施洗約翰的定位,傳道者不能大過所傳的道。見證者不能大高過被見證的對象。施洗約翰只是那位開路先鋒,為耶穌基督鋪平道路,他的地位絕不會大過耶穌基督。所以約翰福音清楚說明:「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希望世人不要誤解,高舉傳道者,而忽視了所傳的道。

他被神差來要完成什麽工作呢?乃是為基督作見證。見證的意思就是以言語、行動,將世人帶到他所見證對象的面前,讓他們能夠相信祂。正如經文說的:「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約翰福音中有八處地方提到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其中有:天父對子的見證:「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約537)、耶穌自己的見證:「我是為自己作見證。」(約818)、耶穌的工作為祂做見證:「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約1025)、聖經為祂做見證:「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施洗約翰為祂做見證:「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約17)、得耶穌拯救的人做的見證:「那城裡有好些撒馬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證說:他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約439)、聖靈的見證:「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1526)、門徒為耶穌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約1527)。見證的目的是顯出祂的身份,祂是與神永遠同在的道、是賜生命的創造主、是真光,讓人領受了見證之後可以信。正像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所說的:「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就如施洗約翰為基督作見證,他絕不讓自己的榮耀高過基督。當人問他是否是基督時,他清楚地說:「我不是基督。」當他的門徒告訴他世人都跟從耶穌了,他樂觀其成地說:「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329-30)他有一個見證者該有的風範,明白自己的角色,就是讓所見證的目標得到高舉,自己甘願默默無聞。我們正如門徒一樣,也是基督的見證人。當我們向世人宣揚基督時,別人所看見是基督的榮耀呢、還是我們的?如果我們讓人看見了自己的榮耀,我們的見證就是失敗的,因為把人帶到了錯誤的方向。希望我們都能像施洗約翰一樣說出:「祂必興盛、我必衰微。」主耶穌的名能在世人面前被高舉,讓世人都認識主耶穌、進而信靠祂、歸向祂。這就是我們在地上為主作見證的目的。

世界拒絕真光

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11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19-11

從一開始,約翰福音的主題一直圍繞著宇宙的創造、維持、救贖的主宰,就是太初的道,也是照亮世界的光。第八節說,施洗約翰來了是要為光作見證。這光就是四、五節所說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基督就是就是照亮人類生命的光。人類本活在黑暗中,沒有從基督來的生命。就像在黑暗中摸索的瞎子,沒有光明。當基督來到了世間,就好像光照在黑暗裏。凡被照到的地方就不再黑暗。

光驅散了黑暗,這黑暗就是人間的懷疑、絕望、與死亡。當光來臨時,懷疑的黑影就被驅散了,世人心中充滿了懷疑,沒有一件事物是可信的,除了自己。有時候連自己也不信任自己,對自己內心敗壞的境況厭惡,但是沒有出路。因為一切信念的都被拋棄了,人就像漂浮在漆黑的汪洋大海中一樣,沒有可靠岸的港灣。光來了,把心中的愁雲慘霧驅散,我們再也不需要依靠一個死氣沉沉、毫無把握的不可知論。光已經把前面的道路照亮了。我們也不需要再絕望,人因著自己的軟弱無力、因著不能勝過世間罪惡的權勢而絕望。然而光來了,讓我們看清自己的軟弱,可以靠著聖靈的幫助得以剛強。祂會賜下力量,讓我們脫離絕望的深淵。光又能驅散死亡的陰影,死亡抓住了每一個人。在許多人的想法中,「人死如燈滅」。人死就一切都消失了。我們對死亡是無能為力的。在死亡面前,只有任它擺佈。光來了,讓我們知道死亡不是一切的結束,祂要帶我們進入永生。那是超越死亡,永遠與神同在的命運,這是我們此生最大的盼望。

基督就是那賜人生命的真光,祂來到世界,向黑暗發出光明,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第九節進一步指出這光是「真光」,是實實在在、真實無偽的。這與世上其他暫時的亮光區別開來。人類歷史上曾經出現許多智者,為黑暗的世界帶來短暫的光芒,因為沒有永恆的根源,出現少時就轉瞬即逝。這些短暫、黯淡的光吸引了一些人跟從,但是不能引導他們到永恆的光源。唯一的真光是來自於眾光的源頭基督。祂是永恆不滅的真光,向世界發出真理的光芒。正如林語堂先生晚年所說的:「太陽出來了,把蠟虳燭都吹滅吧!」 短暫的光芒在永恆的真光面前,顯得暗淡無光。真光已經照亮了,何必再緊抓著微弱的燭光不放呢?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更好的翻譯是:「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照亮所有人。」來到世上這個分詞片語,與其修飾人,不如當作光照亮人的方式。從這句經文我們看到,真光是向每一個人發出的,就如同陽光雨水一樣。祂期待世上的人能見到真光,而迎向祂。我們看見了真光嗎?我們對真光的反應是什麽呢?

世人對真光的態度,不是歡喜迎接,竟是抗拒躲避。第十節說:「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世界通常是指神所造的宇宙,但是在約翰福音中,世界是指不認識神、拒絕神的整個人類社會。造物主來到了祂所造的世界,然而世界卻不認識祂。基督是造物的主宰,萬物是藉著他造的;但世上的人卻不認識造他們的創物主。就如同子女不認父母、牛驢不認主人一樣。

下一句話「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與前一句對稱。但是似乎不是重複同樣的意思。祂來到了自己的地方,這可以指基督所造的萬物中間,也就是世界,與前一句類似。自己的人是什麼意思呢?應該是耶穌基督肉身的同胞猶太人。神顧念祂的選民猶太人,願意祂們悔改歸向神。歷世歷代藉著先知向他們發出悔改的呼召。先知以賽亞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壇上燒香;」(賽652-3)耶利米繼續發出警告:「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耶725-26)但是他們硬著心不聽神的警告。就連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親自道成肉身來到他們中間,親自向他們伸出救恩的手,他們還是拒絕接受。一直到今日猶太人仍然心硬,整個民族絕大多數排斥福音。

世人與猶太人一樣,大多數拒絕耶穌的救恩,不認識祂、不接待祂。認識不是理智上知道祂存在,也不是熟悉耶穌生平事蹟,這些都不構成認識的條件。聖經中的認識是指與祂有生命連接的關係。第十節的「認識」,與第十一節的「接待」對等。在此處的意義應該是接近的。不認識主,就是不接待祂,不把基督當成造我們的主宰來接待祂。為何被造的人不認識基督?因為我們被罪所迷蒙,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我們看到了世界的五光十色,眼目所追求盡是今生的享受。當基督成為肉身來到了我們當中,我們看到祂無佳形美容,也沒有足以讓我們羨慕的地方。我們看不起祂,不接待祂。這是何等讓祂傷心的事。

接待真光而成神兒女

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2-13

但世上有另一群人,不與其他世人走相同的路。雖然世人棄絕了耶穌,但有一群人接待了祂。約翰用三個特性來描述這樣的人,他們是信基督名的人、他們得權柄做神的兒女、他們是從神生的。

這些人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信靠耶穌為救主。這群不與世人走相同道路的人,是神所選召出來的。神賜給他們權柄,能夠被稱為神的兒女。首先我們想知道接待祂是什麼意思。從本句經文我們就可以看到解釋,「接待祂」就是「信祂的名」。約翰福音中提到信基督時,「信」這個動詞常與一個介系詞連在一起,成為「信入」。這個字的意思就是完全的信任,投靠、進入所信的對象裡面的意思。不是理智的信、表面的信,而是有委身的信心。這與保羅書信中提到的信而順服是相似的意思,是能生出順服神行動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才是得救的信心。

這裡為何說信祂的名?在整本聖經中,一個人的名總是與他的人格、屬性連在一起,信祂的名,就是按照祂所是的,接受祂進入心中、全然信靠祂。基督向我們啟示出祂的身份,就是太初與神同在的道、創造護理宇宙萬物的永恆之道、照亮黑暗世界賜人生命的真光,我們如果按照聖經所啟示的,接受祂的身份,這就是信祂的名。這樣作的人會有什麽結果呢?聖經中應許:「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是個特別的賞賜,是從基督所賜下的,讓所有願意接待祂、信靠祂的人,能有個身份的改變。從原本與神遠離的境況,變成與神親近,進入到成為神的兒女這種親近的關係。這裡的神的兒女是個特別的身份,是與舊約中神的子民相關,就是神所揀選與祂立約的百姓,這是與神有緊密關係的一群人。這個神子民身份在新約時代,是賜給一切信靠基督的人。也只有信靠基督的人才是真正屬神的子民。這群人不隨從世俗的敗壞,對神忠貞到底,也就是神所保留下來的餘民。既然是因著信成為神的兒女,就不限於猶太人,這身份也包括信靠基督的外邦人。所有因著信進入基督裡面的人都是神的兒女、都是與神立約的選民。這都是因為基督為我們成就的功,我們並不是生來就是神的兒女,而是因著基督的緣故,被領養成為神的兒女,這是超過了我們本來的身份,是何等大的權柄、何等大的福分。

我們本在過犯罪惡中,與神隔絕,本為可怒之子,難以逃離神公義的審判。今天竟然被收納成為神的兒女。原本是不認識父親的棄嬰,如今卻被帶回父親的家,被抱在父親懷裏。這是基督賜給我們的大恩典,這不是我們配得的、不是我的功勞。我是被撿回家的棄嬰。但天父恩待我,讓我因基督得到了拯救、在基督裏重生了我。我不留在黑暗中、不再貪戀世俗的罪中之樂、不再與神為敵。

信靠主的人得到了一個從神而生的新生命。這新生命不是憑著血緣而來,不是從肉身情慾而來,也不是從人意而來,乃是直接從神而來的。血緣關係不是我們成為神兒女的原因,即使是猶太人也不會因著血統,而有比外邦人更優越的待遇。神兒女的身份臨到所有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不管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同時神兒女的身份,與男女情慾結合、與人的決定無關。我們是因著基督被神所重生,這新生命是神所賜的。與我們舊有的生命是非常不同的。舊生命來自於血氣、情慾、人意,所以帶著墮落的始祖所傳下來的罪性,肉身的生命無法脫離這些限制。然而,從神而來的生命,是個屬靈的新生命。這是舊約以西結書3626-28節所說,要賜給屬神的子民的應許:「我必把新心賜給你們,把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我必從你們的肉體中除去石心,把肉心賜給你們。我必把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遵行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住在我賜給你們列祖的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這個應許應驗在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身上。他們都領受了新靈、與新心,也就是屬靈的新生命;使我們能以從內心中順服神、遵行神的命令。凡是有這生命的人,就是被接納在神立約選民之列,也就是神的兒女。這就是神在以西結書的應許在新約中的實現。

從神而來的新生命這個觀念,對我們來說可能很抽象。真的有人能在生命上脫胎換骨嗎?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們常常會懷疑,我們生命的固有天性怎麼可能改變呢?有一件事,在人想起來幾乎是不可能成就的,然而卻真實發生了。就是一個墮落到無可救藥的人被神改變而回頭。在布魯克林會幕的牧者辛吉米,他在紐約較落後的布魯克林地區開辦了一家教會,專門針對紐約市貧窮、落後、生活混亂的人們傳揚福音。人們總是不會把這群人與教會連在一起,總以為教會是聖潔、衣著光鮮、上流社會的活動場所。但是布魯克林會幕卻是個與眾不同的教會。他們的會友面向紐約的男妓群體主動出擊,這群人對教會是極端敵對的,因為他們知道教會不會容忍他們做的事。有一次一個熱心的弟兄,包了一輛巴士,邀請了五十幾位男妓來教會參加聚會。這些人是在街頭男扮女裝,勾引玩男妓的嫖客,玩得起的人通常是財力雄厚的。許多嫖客是開著豪華禮車來接他們去行淫。這男妓每天就接幾個客人賺個幾百美元,然後就揮霍在毒品上,把所有賺來的錢花光,到了第二天早上就跑到垃圾堆揀食物充飢。這種混亂不堪的生活,讓他們的身體快速損耗,在毒品、性病對健康的破壞下,許多人不到四十歲就死了。這就是男妓生活的實況。教會邀了他們來,他們心中都帶著防衛心,許多身上帶著美工刀,有一位甚至在風衣袖子裡藏著一把彎刀,準備有人歧視他們就大幹一場。沒想到在教會中大家放開心接納他們,與他們握手擁抱,與他們一起唱詩歌敬拜神、向他們介紹神對他們的愛。回去後,他們當中有人對教會的印像從此改觀,願意再來聚會。一位叫李卡多的男妓,是個很特別的例子,他來的時候打扮妖艷、一頭金髮、身材豐滿,穿著時髦。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是女人。他從小被人嘲笑娘娘腔,他恨自己身體是男人心裡卻不像個男人。他青少年時開始同性戀的生活,他的母親苦苦相勸,然而一次一次的嘗試改變,全都失敗了。他長大後,沒有人接納他,只得流落街頭以當男妓來維生。然而教會弟兄姊妹並沒有歧視他,照著他現在的樣子接納他,向他分享基督的福音。他未曾經歷過人間真誠的愛,因此對教會有非常好的印象,一來再來。奇妙的改變慢慢在他身上發生了,神自己在他的身行了神蹟奇事。他的打扮開始改變,去掉了妖冶的裝扮、除去了一頭染色的金髮,恢復原來的黑色,服裝更從女裝變成了男裝。然而常常還是流露出女性的動作,教會弟兄姊妹熱心的幫助他,教他怎麼坐、怎麼走才會像個男人的樣子。經過三個月的時間,從裡到外他簡直換了一個人,他跟隨基督的心志越加堅定,大家鼓勵他自己走進戒毒所,把毒癮戒掉。

後來他離開紐約,搬家到德州,幾個月後傳來消息,他要結婚了,一個主內姊妹願意嫁給他。他邀請牧師來參加她的婚禮為他祝福。幾年以後牧師接到一個電話,是李卡多太太打來的,李卡多艾滋病一直沒有好,最近發作,已經奄奄一息了。他想在自己死前與牧師說幾句話,他用微弱的聲音,一個字一個字地說:「辛牧師,真高興聽到你的聲音。」聽到這話,牧師一陣哽咽。李卡多繼續喘著說:「我永遠不會忘記,你們如此愛我、接納我,非常感謝你們。」牧師本來想安慰他說:「不要害怕死亡,你會先到天堂,到時候我也會去,與你同在。」但是聖靈阻止了他,催逼他為李卡多争戰、為他呼求。牧師打斷了他的話:「李卡多,你現在不用說話,保留力氣,我為你禱告。」牧師向主呼求:「哦,神啊!求你以你大能的手觸摸李卡多。這不是他死的時候,求你為你的榮耀,讓他恢復。奉基督的名求。」接著他立刻回到教會,暫停了當時的聚會,立即為李卡多禱告。他告訴弟兄姊妹:「我剛剛接獲李卡多的電話,你們大部份的人認識他。他患愛滋病,病勢非常嚴重,但是我要大家為他的康復禱告。」大家迫切地為李卡多呼求神。

兩天以後牧師打電話給李卡多的太太。 她興奮地回答「辛牧師,真令人難以置信。在你們兩個人談過話之後他便睡著了。第二天,他所有的生命信號都奇蹟式地回轉。他開始吃東西。」這真是奇妙的事,神的憐憫臨到了這個垂死的病人,延長了他的生命。

不久後,李卡多飛到紐約,在沒有事前通知下,便出現在禱告會上。眾人都驚喜萬分。他來到這裡,牧師邀請他拍攝了一個見證的錄影,這個見證出現在布魯克林會幕詩班演唱會的光碟裡。短短的八分鐘影片緊緊地吸引了人的心。他的見證就在他原來賣淫的地方現場拍攝,充滿能力,震撼人心。令人驚訝的是,這個光碟列名全美國排行榜最暢銷之一數月之久。牧師心裡有個深深的感動,神留他的性命下來,是為了一個理由:讓他的見證影片流傳,好使別人能夠知道他非比尋常的故事。

一年後,牧師最後一次看到李卡多。他的身體極度衰弱,留下了最後的遺言: 「我好疲倦!我已經與這個病戰鬥夠久的了;我只想去耶穌那裡。我現在可以去了,因為你已經讓我的見證上了影片;再來的幾年,每個人都將會知道耶穌在我的生命中所做的事。」不久他便過世了。

這個已經被世人厭棄、嘲笑、排斥的人,耶穌沒有放棄他,主在曠野裡找到了他,把他抱回家,為他療傷止痛、把他的生命整個翻轉過來。生命改變的契機,就是他把心打開,接受主耶穌向他伸出的雙手。光照在黑暗裡,黑暗不能勝過光。主耶穌的光照向了許許多多生命殘破不堪的人。然而,「凡是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不是我們本身有什麽好條件、不是我們做了什麽功德。再敗壞的人、再不堪的人,主也願意拯救,只要他願意把心門打開,接納主進入心中。李卡多就是這樣一個被主從社會垃圾堆揀回來的人。我們的生命不比李卡多的境況好得多嗎?我們為什麼要懷疑主對我們的愛呢?

結論

約翰福音給我們寶貴的應許,凡信靠基督的人,都能被稱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尊貴的身分與地位。這不是幻想,是在神眼中千真萬確的事實,也是所有經歷這恩典的人,親身經歷可以作見證的。李卡多就是個起死回生的活生生例子。我們是神的兒女,是神所寶貴的。基督來到世上,為了要救我們脫離黑暗,進入光明的國度。這不是頭腦中的教義,這是我們每天可以經歷的,並要活出來的新生命。神的兒女不再是無意義的神學名詞,是我們活在世上自我的認定,也是在天父面前永恆的事實。

朋友你經歷過這新生命嗎?你知道神在呼喚你成為祂的兒女嗎?你願意接受嗎?

2013年7月10日 星期三

得勝的生活

5 Stages of Spiritual Growth… Stage 4, The Spiritual Young Adult
基督徒在生活中常會遇見難題,就是發現自己靈性忽冷忽熱,有時心中火熱、有時卻冷淡;有時愛讀經禱告、有時不讀經禱告;有時愛傳福音、作見證,有時卻懶得動;有時覺的自己得勝,有時卻覺得失敗。會發現自己有這問題的人,一般都對這現像不滿意,卻又不知如何改變。幸運的是能有這種感受,代表此人尚且有得勝的願望,屬靈生命並非不存在,只是不健康、需要成長。

得救與得勝
得勝與得救這兩者在聖經中,緊密相關。得救的意思是脫離滅亡、審判的命運。得勝就是在各種試煉考驗中勝過試驗、持守信心到底。在討論得救得勝這主題時,我們常會有一些疑問:
1. 兩者的意義是否不同,應該分開看待?
2. 有沒有人得救不得勝?不追求的基督徒能成為得勝嗎?這種人在教會很多。但是說他們信不信主?也信,並不是不得救的。

當仔細思考聖經對這兩個詞相關的經文時,我們會發現得勝這個觀念,是與得救不同,它是得救後的持守、成聖過程。但是兩者緊密相關、如重生與成長的關係、稱義與成聖的關係一樣。
就好像:稱義的人應該要走成聖道路、重生的人應該要生命成長、得救的人應該要走得勝的道路一樣。

得勝的定義
聖經中有關得勝的經文全部都是與爭戰、考驗相連的。如羅馬書八章35-37:「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這是保羅對基督徒面對患難逼迫的勉勵,要他們靠著主的力量得勝試煉。

另一段經文就是哥林多前書15章55-57節:「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 56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保羅在經歷極大的逼迫之下,甚至是死亡的威脅,他仍然可以靠著主耶穌基督得勝,不怕死亡的毒鉤。

啟示錄中的得勝
啟示錄中的得勝,與保羅書信中的得勝也類似。啟示錄出現「得勝」這個字的地方,都是勉勵基督徒面對假先知的教訓、患難、逼迫、不冷不熱這些讓我們退後跌倒的問題。所以「得勝」這個字,似乎確實有,稱義之後,進一步持守、追求的意思在。

首先讓我們來看啟示錄七個教會書信中,對得勝者的七個應許(啟2-3章)
1.得生命樹的果子(啟2:7)。
2.得生命的冠冕,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2:11)。
3.得隱藏的生命糧並得著新名(啟2:17)。
4.得權柄制伏列國,打勝仇敵,又得晨星(啟2:26-28)。
5.得穿白衣,名字不被塗抹(啟3:5),並在神面前被承認。
6.為神殿中的柱子,永得堅立(啟3:12)。
7.坐在主的寶座上與主同掌權(啟3:21)。

這些應許都在啟示錄最後的新天新地中得到應驗。耶穌基督給七教會的得勝的應許,在最終基督來臨時實現,基督將要勝過一切仇敵的勢力,我們也要與他一同得勝。現今門徒勝過考驗,指向將來與基督一同得勝。如啟示錄17章的經文所說:「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啟17:14)基督戰勝仇敵後,得勝的基督徒將要領受的賞賜。21章在新天新地中,這賞賜最終臨到得勝的基督徒:「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啟21:7)所以今日的得勝與將來的得勝有緊密的關係,現今得勝引導到最終的得勝。現今是忍耐、盼望、勝過試煉,將來是得主的獎賞。

按照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為「得勝」下個定義:通過考驗、患難、罪惡的引誘,在屬靈的生命上成長、至終堅守信心到底。得勝需要在兩個方面下工夫:一是平時的屬靈操練,另一則是作戰考驗。我們可以用實際的例子來比喻,這就像學生平時做功課一樣,考試則考驗出真正的實力。士兵平常出操演習,作戰時就是考驗。

平時功課:靈命更新
基督徒在平時需要怎麼做屬靈操練?我們該學習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正如歌羅西書三章經文說的:「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4,9-10)當我們有了新生命就當活出新生的樣式,這如同脫下一件污穢骯髒的舊衣服,穿上潔白新衣服一樣。另一段經文也說了:「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我們生命的主人已經與過去不同了,我們不再是罪惡的奴僕,而是主的奴僕。因此我們的行為也要反映出這種身份的改變。

平時功課:生命讀經
讀經、禱告、聽道、行道,這些都是一個基督徒成長所必要有的操練。不是勉強克己、乃是靠神的力量每天更新。神的話就像一面改變生命的鏡子,如雅各書一章所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2-25 )每一句神的話都要從心中接受,而且願意從生活中活出來。

考試:試探考驗
聖經中出現的,人類第一個考驗就是始祖亞當夏娃所經歷的:「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二章,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3:2-7)蛇用許多詭計來誘惑夏娃,讓她受到欺騙。

魔鬼常用之三招是:
(1)Desire 私慾(創3:6) 正如約翰一書二章說的,魔鬼用「肉體情慾、眼目情慾、今生驕傲」來勾引人。
(2)Delusion 假象(創3:2, 4-5) 以似是而非的問題來懷疑神:「神豈是真說?」、歪曲神的命令,猜測神的動機為邪惡的:「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這些都是引誘人自高自大的陷阱。
(3)Decline 犯罪沉淪 (創3: 14-24),讓犯罪的人陷在罪惡感中、不敢見人、不敢見神。承受犯罪的可怕後果。。

試煉和試探
我們通常會有個問題:試煉和試探有什麼不同?雅各書有清楚的解釋:「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1 :2-4)這裏提到的就是試驗,是出自於神,是為了讓我們在考驗中經歷神的能力,磨練我們的信心。

那「試探」有有什麽不同呢?「試探」主要是從那裡來的?目的是什麼?雅各書又告訴我們了: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雅1:13- 14)試探與試驗原文雖然是同一個字,但是在不同的前後文有不同的意義。本句經文中的意義就是負面的,試探來自於魔鬼,要讓我們墮落、遠離神。所以我們知道雖然「試驗」與「試探」都是讓我們經歷難處、痛苦,但是兩者來源不同,一個出自與魔鬼、另一個出自於神。兩者的目的也是不同的,一是讓我們成長、一是讓我們墮落滅亡。

得勝試探之方法
主耶穌所經歷的試探,與始祖亞當所經歷的是一樣的,甚至更加厲害。馬太福音中提到主耶穌說試探說:「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太4:1-10)撒旦魔鬼使用食物、以神跡顯揚名聲、萬國的榮華來試探主耶穌,但是主耶穌都不為所動,反而用神的話來斥責魔鬼的作為。這就是抵擋魔鬼引誘最大的力量。

保羅也以哥林多前書的一段話,來警惕我們,在魔鬼的試探中,要靠著主賜的力量、忍耐經歷的苦難、抵擋魔鬼的詭計。「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這段經文中提到我們生活中一切所遇到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也就是神容許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既然發生,也應當是我們能夠忍受得住的。受試探時,神願意賜給我們得勝的能力。我們在試探面前,可以求神引導我們免去試探,但是最終的主權在神。神可能不會除去我們的試探,但他應許給我們能力,勝過試探。怎麼勝過?求神為我們開一條出路,讓我們在試探時,能忍受得住。我們生活中充滿了誘惑與陷阱,這就是考驗我們能否抵擋試探,靠著神給的力量得勝的時刻。在受試探時,我們要如何避免犯罪呢?雅各書中說到:「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4:7)面對試探,我們千萬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要十分儆醒,堅持對神話語的順服,神的命令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行,決不打折扣。在魔鬼的面前,不要逞能,逞能的結果通常都是跌倒,聖經中要我們要逃避少年的私慾。
不與之接觸、不要讓自己曝露在誘惑中,以致為試探所勝、無法自拔。

得勝試探之五招
綜合以上聖經的教導,我們看到了得勝試探方法是:
Truth,堅守真理,也就是神的話、不要被魔鬼的詭計欺騙。
Obedience,立志順服、聽主的指揮,不自以為是。
Experiencing God,經歷神的大能、要倚靠神的靈,靠主耶穌爭戰。
Growth,成長、在考驗中慢慢成長,需要屢敗屢戰、即使跌倒,也要回頭、反敗為勝。
Exaltation,榮耀神、不要自高、一切以神的榮耀為目的,將得勝的榮耀歸給神。

若失敗犯罪了怎辦麼辦?
不要絕望,偶爾跌倒不是無可救藥,要面對自己的錯誤、及時認罪悔改,重返神身邊。聖經中給我們寶貴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只要我們願意回頭,神必然會赦免我們的罪,重新建立我們與他親密的關係。

結語
我們人生在世,經歷爭戰、考驗無法避免,基督徒成長的過程也是一樣。撒旦想要篩我們,讓我們墮落、陷在牠的陷阱中。我們當小心他的詭計。靠著神給我們的清楚的話語、靠著祂給我們的力量,抵擋撒旦的誘惑、作個爭戰得勝的基督徒!

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黑暗不能勝過光


活在今天的世界,你有什麽感觸嗎?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離開神的真道越來越遠。教會好像漂流在怒海狂濤中,隨時可能被水淹沒。然而船上的人有的沉睡、有的看看情勢不妙棄船而逃。基督的福音在今天這個局勢下,還有前途嗎?我們可能會被外界的情勢驚嚇而喪膽,覺得無望而不想繼續堅持下去。但是主耶穌告訴我們的話是:「光照在黑暗裡,黑暗不能勝過光。」這正是我們今日的情景。福音在今天的世代是否有希望?當然有,因為那是神拯救世人的工作,它是不會被黑暗吞噬的。讓我們用以下一系列的講道,來看約翰福音中的信息。

約翰福音是使徒約翰在生命將要走到盡頭的時候,寫下的福音書。為何要在三卷福音書都已經寫成後約二十年後,又要寫一另本福音。因為約翰深深感受到,他當時是最後一位還活在世上的使徒,是親自跟從過主耶穌,領受過主耶穌第一手教導,碩果僅存的人物。在他垂暮之年,回顧一生所領受的寶貴信息,若不寫出來,就要消失在歷史中了。所以他特別寫下了第四卷福音書。他寫這本福音書的目的就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2031整卷書的中心集中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祂是三一神的第二位、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約翰福音的第一章1-18節正是整卷書的序言。包含了豐富的神學內涵,值得我們一句一句的來仔細研讀。以下就按照四個方面來談耶穌基督這位神之道的屬性。祂是從太初就與神同在的道、祂是宇宙萬物的創造主、祂是賜人生命的主宰、祂是照亮黑暗世界的光。

道就是神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2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約11-2

耶穌基督的神性是新約聖經中多次出現的真理。不單是耶穌自己宣告,也是門徒在新約書信中教導的內容。其中說的最清楚的就是約翰福音。約翰開宗明義就指出這個事實,他以永存的道來說明耶穌基督在永恆中就已存在,他說:「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本句經文包含非常深奧的思想。首先道是永存的,從太初就已存在。「太初」這個字與舊約七十士譯本的「起初神創造天地」裡的「起初」,希臘文完全一樣。約翰故意使用同一個詞,來描述道的存在先於宇宙萬物的創造。

在約翰寫的另一本書啟示錄也有同樣的觀念,啟示錄使用「昔在」這個詞來描述永恆的過去,就已存在,與「太初有道」這句話裡的「有」是同一個動詞,就是「是」這個字。從萬物未造之前的過去一直持續存有。這一節經文的三個動詞,都是同一個字,希臘文翻成「是」或「有」,時態是未完成式,這是個特別的時態,表示動作從過去就一直持續如此。道的存有從永恆的過去就常存,道與神同在也是從永恆的過去一直持續同在。道就是神也是從亙古以來一直如此。

接著進一步他描述道是與神同在。這句經文出現的兩個主要名詞就是「神」與「道」,「道」在這裡是指什麽?從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我們就可以知道,約翰福音中的「道」是指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在太初就與神同在,這個想法也是與啟示錄相合。啟示錄一章八節說:「主 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示錄18)這句話中的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就是指父神。 然而第二十二章12-13節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示錄2212-13)這節經文中指的昔在、今在、永在的那一位是將要來的耶穌。這兩句話明顯把父神與主耶穌放在同一個地位,用同樣的話來描述。這不是偶然,正是約翰特別要宣告的真理,耶穌基督與父神在永恆中就同在,現在也同在、也將要在永遠中同在,一同掌權。基督的永存是約翰特別在這裡指出的,這句話也正足以反駁後來亞流派的異端,他認為:「在歷史中,基督曾一度不存在。」

我們再回來看「道」這個字,為什麼要用「道」這個觀念來描述耶穌基督?我們一般不容易理解。這兩者怎麼能有關呢?首先我們要明白「道」這個字在當時的人心中的意義。約翰使用logos這個字來描述耶穌的神性,應該針對當時的猶太以及外邦信徒對這個字的理解。首先我們先來看猶太人如何理解神的「道」。這個字是由希伯來文Memra ,「話」這個字相對應的。神的「道」就是神的「話」。猶太人為了避免用擬人化的描述來直接稱呼神,在塔爾根中,特別用「神的話」來代替「神自己」。對猶太人來說,話語不單只是聲音。而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力量,能夠成就事情。當他們聽到「神的話」這個字,他們就會想到神。

神的道具有啟示的能力。在摩西五經中,或在先知書中,常出現「耶和華的話臨到 ...」、「耶和華的話囑咐我」這樣的經文。神的話臨到先知,就代表神親自臨到。神的話也代表神的旨意,是有創造、維持宇宙運行的力量。例如詩篇中說:「願這些都讚美耶和華的名!因他一吩咐便都造成。」(詩篇1485)「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篇336-9)神的話就是神旨意的彰顯,它具有力量,能完成神所要完成的事。

以上我們看到了,神的道具有啟示與創造的能力。這個想法與舊約中「神的智慧」非常類似。箴言中有一段提到了擬人化的智慧:「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那時,我在他那裡為工師,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箴言822-30)神的智慧是神創造的力量、祂從亙古到永遠,與神一直同在。神的智慧是有位格的,祂不是被造物,而是先於萬物的創造者。這個觀念猶太人十分熟悉。約翰就是用「神的話」這個詞來描述基督就是,與神永遠同在、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

接著我們來看「道就是神」這句話。許多人不能同意這句話,認為神只有一位,約翰僭越了獨一神的觀念,將耶穌當成神。其實聖經當中除了約翰福音直接稱耶穌為神之外,還有幾處經文也是稱耶穌為神:「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95)這句經文直接說基督是永遠可稱頌的神。「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希18)這句話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詩篇的話稱呼主耶穌為:「神啊!」。約翰福音在耶穌復活向多馬顯現時,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如果耶穌不是神,祂會嚴詞拒絕承認。可見多馬的認信正是祂的身份。以上都是直接指耶穌是神的經文。此外還有更多的經文描述耶穌的神性,或者是耶穌自稱神的稱號,或耶穌接受門徒敬拜、禱告的經文。除非我們否定這些經文的可靠性,我們無法避開耶穌是神這確實的真理。

最後,我們再來看第一節的最後一句。「道就是神」這句話要怎麼理解?如果說把前一句話,與本句並列。馬上就會有個意義上的衝突。怎麼可能道與神同在,道又是神。如果道與神同在,他就不可能與神是同一的。我們不會說:「我與某個人同在,我就是某個人。」首先「道與神同在」這句話中的神,是指父神,道與父神是有別的兩個位格。接著的句子「道就是神」並不是說道等於父神。而是指「道」具有神所有的完全的神性。這句話的主詞是「道」,主詞述語是「神」。而且神並沒有加定冠詞。通常這種句型,不加冠詞的名詞是當作描述主詞的特性來使用。也就是說「道」具有神完全的屬性。並不是指「道」與「神」等同,位格不分。還有另一種誤讀,就是耶和華見證人翻譯的新世界本聖經,把這句話翻成「道是一位神」。含義是他是有別於獨一神之外次一等的神。他們所提出的理由就是神這個字沒有定冠詞,不能翻譯作那位「神」。但是他們忽略了,「神」這個字如果當作主詞述語,描述「道」的特性,本身就不可加定冠詞。約翰這個地方就是如此的用法。他在本句描述「道」具有「神」所有的屬性。如果說沒有定冠詞就意味不定,翻成某一個次等的神,這是錯誤的翻譯。耶和華見證人以外的其他版本,都翻譯得很正確,這在聖經學者中已經成為普遍接受的定論了。

這句經文是指主耶穌道成肉身以前的描述,是早在太初就已存在的,是與父神從亙古以來一直同在的,祂也具有神所有的一切特性。這就是約翰福音第一句經文所告訴我們的寶貴真理。

道創造世界萬物

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

既然「道」從創造萬有之前就已經與神同在,祂本身就不是被造的。相反的,祂是創造萬物的主宰。第三節經文清楚說明了這個事實。所有的被造物都是藉著祂而被造的,下半句更清楚地重複,凡被造的萬物沒有一樣是在祂以外被造,也就是沒有一件被造物不是祂所造的。這裡的造這個字,原文是egeneto ,可以翻成被造、生、來到世間、成為存在。這句經文主要是針對當時諾斯底派異端錯誤的思想,陳明創造是神的工作,是藉著基督完成的。

當時諾斯底派見到世界存在罪惡、憂愁、與痛苦。就不承認世界萬物是神直接所造的。因此就發展出一套善惡二元分化的理論。認為物質的世界是有缺陷而不完美的,世界就是由物質所組成,因此是惡的,有腐敗的因素在其中。神是靈,完美無暇,因此不可能與罪惡的世界有任何關係,祂絕不接觸不完美的物質世界,也不可能直接施行創造的工作。因而有許多發射體從神發出,這些從神發出的物體離祂越來越遠,對神的認識也就越來越少,最終不但不認識神,反而敵對神。創造萬物的造物者就是其中一個敵對神的力量。因為它遠離神所以它可以接觸邪惡的物質世界。這種思想否定神可以成為肉身來到世界。在約翰時代這種異端的思想非常流行。

為了要駁斥諾斯底派異端,約翰特別強調基督就是神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祂就是萬物的創造主。這樣的想法不但出現在約翰福音,也與新約聖經中許多經文吻合。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說:「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哥林多前書八章六節下說:「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希伯來書一章二節下說:「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約翰福音提到基督是創造的主宰主要的意義,除了駁斥諾斯底派的異端。還陳明了一個真理。物質的世界不是惡的,它是天父的世界,是神藉著基督創造的。萬有的背後只有上帝,一切源自於祂,沒有任何其他敵對勢力能與祂抗衡。即使世界曾經因著始祖墮落而落在咒詛之中,但是神對世界的拯救心意是堅定不移的。祂甚至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親自來到世上,成為肉身的形狀,為要拯救悖逆的罪人。既然知道神對這個墮落的世界拯救的心意,我們不會輕看它、放棄它。反而應該是體貼上帝的心意,投入基督救贖的工作,也就是藉著福音,讓敗壞的世界重新回到起初創造時完美的狀態,這就是主耶穌來到世界的目的。

創造代表主權,如果我們創作了某個藝術品,這個作品的主人就是我。同樣的,我們既然是基督所造的,生命的源頭既然從祂而來,就當把主權歸給祂,降服在祂面前。這應該是我們被造的人該有的人生態度。

道賜人生命

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

這節經文提出一個觀念,生命是在道裡頭,也就是耶穌基督裡頭。祂是生命的源頭、生命是來自於祂。首先我們會有個疑惑,這生命是指什麽?是我們肉身的生命嗎,還是另有所指?生命這個字,在約翰福音中出現多次,可以說是約翰福音的一個主題。第二十章三十一節就說了:「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這就是約翰福音寫作的目的。在我們信主以前我們已經有肉身的生命了,這裡說信了主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可見這是指有別於肉身生命的另一個的生命。約翰福音中還說:「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約633)耶穌感嘆猶太人不願信祂,說「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540)祂賜下寶貴的應許:「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祂還自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也就是說「我是生命」。這個字的名詞、動詞出現在約翰福音五十次以上,是整卷書一再重複的重點,有寶貴的意義在其中。

首先,得生命的意義就是滅亡的相反。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拯救世人,讓他們脫離滅亡的命運,得到永遠的生命。這生命能存到永久,不僅是時間上永遠長存,更是在質量上與神同在、完全美好。如果只是今生生命的無限延長,可能對人來說是個咒詛,因為今生的生命充滿了痛苦、罪惡、折磨。許多人巴不得離開世界、從此生得解脫。歷史歷代有許多人存在著長生不老的夢想,但是肉身雖然活著。所愛的人事物都無法保留、一一離我們而遠去,那是個痛苦的折磨。永生不是長生不老,是得到生命的更新,這不再是過去那敗壞、犯罪、會滅亡的生命,而是神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這個新生命不會衰敗、不會滅亡,與神同在、直到永遠。這就是我們渴慕得到的「永生」。

我們要怎麼得到這永生呢?永生的的源頭就是基督,得到永生的途徑就是通過信靠祂。不但是接受他所賜給我們的赦罪的恩典,更是領受祂在我們身上所作的重生的工作。把我們從裡到外改換一新,脫離過去敗壞的習性,活出基督賜給我們新的生命來。這就是約翰福音所說,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寶貴的救恩。

接下來的這句話「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又是什麽意思?人能藉著基督得到永恆的生命。然而這與「人的光」又是什麽關係?人是神所造的,是唯一按照神的形象造的。他與其他的被造物不同,為有人能領受神所賜的生命。光在神的創造萬物之中,是按照神的話首先被造的。創世記裡說:「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造的過程可以說是,從空虛到充滿、從混沌到秩序、從黑暗到光明。如果沒有神的創造,著整個的宇宙仍然是虛無、混亂、與黑暗。我們人類是神最後造的活物,也是領受神親自吹出生命氣息在我們身上的活物。我們能夠接受光、能夠反映出神的榮光。這是我們被造時,神所給予我們的任務,將神榮美的形象彰顯出來。然而神在我們身上的計劃,因著始祖犯罪而被破壞。我們不但不能反照出神的榮光,反而因犯罪羞愧躲避神的面。罪使我們不愛光倒愛黑暗。就好像農村裡小溪旁,洗衣服的石頭一被翻開,幾百隻蟲急忙四散奔逃,因為牠們見不得光。我們陷在罪中時,也不是如此嗎?最怕神光照我們,總是想躲在黑暗中,不讓人知道自己所做的見不得人的事。

一直等到主的大光從天上照亮我們,我們看到自己的罪被顯明出來,心中羞愧。願意在聖靈的光照之下,認罪悔改,接受基督赦罪之恩。這就是神所賜下給我們的,照亮我們生命的光。當我們領受這生命時,我們就不在黑暗裡走,乃是行在神的光中。那是照亮我們內心的光,讓我們裡面的黑暗被顯出之後,屈服在神聖潔的光照之下。這光也照亮我們前面道路,讓我們不必在黑暗中摸索跌倒。這光更是賜給我們生命的光,讓我們不必落入黑暗的地獄裡,與神永遠隔絕。讚美我主耶穌基督,祂是生命之光。

道是照亮世界的光

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

黑暗就是沒有光,當宇宙被造之前,就是一片漆黑,毫無亮光。直到神說:「要有光。」才打破了黑暗。出現了光明的世界。這就是神創造天地時,光照在黑暗裡的情形。今日的世界也是一樣,在屬靈上是充滿黑暗的,自從人離開了神,就失去了他在伊甸園所賜給我們那光明、聖潔的生活。人類自從墮落以來就生活在黑暗中,被黑暗轄制,無法自拔。但耶穌基督來到了世上,就像光照在黑暗的世界。把沉溺在黑暗中的生活形態曝露出來,讓人看見黑暗蠱惑人心的真相。沉溺在罪中之樂的人,一旦被奪去所習慣的享樂是非常難受的。就像有毒癮的人戒毒一樣。黑暗與光是兩股敵對的勢力,從人類墮落以來一直在人心爭戰。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主耶穌就是那照在黑暗裡的光。

接下來本節下半句「黑暗卻不接受光」,如何理解?這裡的「接受」,有兩種解釋。這字可以翻作「理解」,也可以翻作「勝過」。黑暗不能理解光,這可以看作黑暗對光的排斥,但是它不能把光吞噬,最終它不能勝過光。只要有一點的光存在,那裡就不再是完全黑暗。只要有光照亮的地方,黑暗的行徑就無所遁形。約翰在這裡可能故意使用這個詞,來表達一語雙關的意思。如果使用中文來翻譯,同樣也可以有個詞有「理解」、與「勝過」的意思。就是「掌握」。黑暗不能掌握光,就是它不能「理解」光、它也不能「勝過」光。

約翰福音三章19-20節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就是說明了世人不接受光的原因。是因為光把人的罪顯明出來,當人的罪受到責備時,心生抵觸,不願承認自己的罪、因此也也不願接受光。

另一種理解是當光照亮黑暗的世界時,黑暗的勢力無法勝過光。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間,就是光照在黑暗裡。祂帶來了真理的啟示、聖潔的標準、神完美的形象。這是神拯救世人應許的應驗,神的救恩計劃在基督裡必然要實現。所以說黑暗不能勝過祂。世界的黑暗勢力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毀滅祂,魔鬼試探祂、地上法利賽人逼迫祂、甚至要用十字架把祂殺死。可是當主耶穌被高舉在十字架上時,神的榮耀彰顯出來。那正是撒但詭計失敗的時候,牠不能再轄制人。因主耶穌已經為我們開了一條脫離黑暗、進入光明的道路。黑暗的勢力不能戰勝祂。

主耶穌拯救的力量是何等的奇妙,甚至連無可救藥的罪人也能被主耶穌挽回。這就是光來到世界,向我們這些罪人施行拯救的力量,那是個奇異恩典,超過我們能夠想像的。有一位曾經墮落在罪惡深淵的年輕人,犯了滔天大罪最後卻被基督拯救回來,他最後奉獻成為傳道人,他的見證激勵了許多在罪惡中掙扎的人。一九七八年,穆瑞戴維斯是一位桀驁不遜的年輕人,他的父母婚姻不幸福。在他父母離婚不久後,他的父親打電話給他,邀請他到父親的公寓談話,一坐下來,父親就說:「穆瑞,我們家一直都是信神的,我希望你能信神。我們一起來讀一段聖經好嗎?...」在父親還沒有說完話,他馬上打斷父親:「你今天找我來就是為了這事嗎?在你繼續說下去之前,我先清楚地告訴你,你不必再浪費時間了。我根本不相信有神,我是個無神論者。...爸,你是一個離婚離了七次的人,你告訴我有神,我怎麼能信你的話?」他的父親被兒子講得無話可說,站起來打算離去,出門前回頭說了一句:「是的,我不是個好爸爸,我希望你不要像我一樣。」就轉身離開。就在他與父親談話的二十四小時之內,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他與人發生衝突,在憤怒之下故意殺死了一個人。被警察開車追趕、逮捕送進了拘留所。在審問之前,他打電話給父親:「爸!我出事了,現在在拘留所。」他父親還以為他是開車拿了什麽罰單,或是與人打架等小問題。但是他清楚地告訴他爸爸:「爸!我殺了人了。是真的。」他爸爸連忙趕去拘留所,帶著一位當地最有勢力的律師。當這位律師與他對談了一陣子之後,律師把聖經拿出來。在當地如果一位律師拿出聖經出來,就代表這場官司是沒希望了,只能求神了。他拒絕:「我不讀聖經,我要回家。」律師說:「你的案子,將會被控一級謀殺,可能無期徒刑,我所能做的就是爭取能判五十年,幸運的話你二十五年可以出來,還有點時間可以自由地活在外面。」他開始害怕了:「我才十八歲,我不要一生待在監獄裡,幫助我打贏這場官司吧!」律師說:「你還沒有預備好。」

他在監獄裡遇到了一位獄友湯米,也是犯了重罪,等待判刑。但是這個人看起來與其他的人非常不同。別人在獄中脾氣特別暴躁,動不動就要吵架,甚至動粗。他總是帶著微笑、心平氣和的。當湯米看見他心浮氣躁的時候,就來拍拍他的肩膀,說:「放心,一切都會好轉的。」湯米的出現,讓他在獄中逐漸平靜下來。他對湯米有種不一樣的感受,他心中似乎有種別於常人的力量,能夠安撫人心,他不該屬於這個充滿暴戾之氣地方。有一天湯米的案子宣判了,他靜靜地走了進來,從鏡子的反射中他看見湯米面色平靜,不改他慣有的笑容。他急切地追問「你到底被判了幾年?」湯米平靜地回答:「七十五。」穆瑞失望地躺在他的床上,用棉被枕頭蒙住自己,心中失望的自言自語:「怎麼會這樣,湯米這輩子完了。」他大聲向管監獄的高喊:「你們一定搞錯了,湯米是最不像屬於這裡的人,你們卻要把他關一輩子。」他甚至想說服湯米:「你打算怎麼辦,就一輩子死在這裡?」湯米說:「我寧可認識基督,而一輩子關在監獄裡。也好過於不信基督,在外面浪費我的生命。」穆瑞聽到這句話,他受不了了,他看到了湯米裡面的那股他所缺少的力量:「湯米!你今天一定要告訴我,你的神是個怎麼樣的神?我一定要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湯米向他傳起了福音。那天起他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他的救主,成了一位基督徒。他每天在監獄裡與獄友一起讀經,聽湯米分享,信心一點一點長大。神將一個意念放在他的心裡,告訴他最讓他擔憂的事:「他將被判二十年。」其妙的是在一陣來回的法庭辯論後,陪審團定他為有罪,法官判的刑期就是二十年。他在服刑時期表現良好,八年半後出獄,進入教會中全職服事主,從最底層的服事、幹到青年牧師、再幹到小教會牧師、今天他成了一家將近四千人教會的主任牧師。他的經歷鼓勵了許多在犯罪邊緣,自認為無可救藥的青年人。

主的救恩是超過我們能夠想像的,許多陷在罪中、無法自拔的人,在世人唾棄他們之前,他們早就已經自我放棄了。但是這種人神不放棄,主耶穌仍然要挽回他們。我們面對今天的時代,是否有主耶穌對罪人的愛心與耐心。看起來好像是毫無希望,這個世界完全不接受福音,甚至嘲笑基督徒。信主的人越來越少,我們在世上成為少數。但是主耶穌當年是如何面對逼迫祂的世界?在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可以說所有信他的人都成鳥獸散。這群曾經跟隨基督的門徒,已經信心瓦解、不見踪影。撒旦並沒有把耶穌基督擊敗,雖然祂被釘在十架上,受盡最大的屈辱,然而祂順服神差祂來世上的旨意,最終成就了神拯救世人的計劃。在世人的標準來看,祂是失敗的,但是在神永恆的計劃中,祂已經作成了。

結論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然而黑暗也無法戰勝光。光的力量正一點一點的在人心中照亮,把人心帶回父神面前。人的心雖在黑暗中,然而人需要神,當神拯救的大光照在人的心中,聖靈的大能就能軟化我們剛硬的心。使我們願意悔改歸向神。我們過去就是剛硬悖逆的人,如今卻被神慈愛的呼喚挽回,歸向基督。求主真光照亮這世界,我們積極效法基督對世人的愛,投身福音的工作,把悖逆敗壞的世人帶回到主面前,歸向真神。求主給我們傳福音的勇氣、賜給我們力量、反照出主的真光、照亮黑暗的世界。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