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登山寶訓關於情慾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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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經文提到十誡中的「不可殺人」這條誡命,主耶穌將它提升到更高一層的要求。天國子民的倫理不是如同法利賽人守律法的心態,去謹守一套外在的規條。而是要超越法利賽人標準,要求內心對神聖潔的渴慕,期待活出合神心意的行為。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出六點「律法主義道德觀」與「天國倫理」的對比,每次都是以慣用語「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為開頭。本文進一步討論其中的第二點「不可姦淫」。
禁止姦淫與內心純潔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7-28)

「不可姦淫」是神藉著摩西頒布十誡中的一條誡命。主耶穌在前面提到過,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可見主耶穌在此處正是要闡明本誡命當如何成全。主耶穌在教訓中用「你們聽見有話說」指出法利賽人守此一誡命的態度;再用「只是我告訴你們」對比出主按照神頒布律法的真義來闡釋本誡命。法利賽人將律法理解為對外表條文的拘守,以為守住了就得以免去審判;忘記了律法背後有神永恆的心意。基督對天國子民的要求是,內外一致地活出誡命裡的精義來。

主耶穌曾經將誡命的總綱闡釋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十誡正是這總綱的具體實踐。「不可姦淫」這誡命同樣是以這總綱為中心。怎麼在這條誡命中體現出「愛神、愛人」的原則?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無論男女。「姦淫」是輕視神設立婚姻中神聖盟約的關係。並以愛為名,追求個人私慾的滿足,忽視對同樣具有神形象的他人尊重,後果是讓自己與姦淫對象的婚姻關係遭到破壞。在神頒布的十誡中,姦淫在神眼中被視為罪。

主耶穌闡釋的天國倫理,不僅停留在禁止實際作出來的姦淫行為。更進一步追溯到人內心,禁止人想要去行姦淫的動機。為何人會想去與異性發生性關係?這本是神造人的時候給人的本能。性衝動是人類繁衍後代不可缺乏的動力。然而,性衝動不可能無約束地,放任人憑本性恣意而行。那人類間家庭倫理關係就會產生極大的混亂。婚姻制度的設立就是神按照祂最高的旨意,讓人藉此繁衍後代的性衝動,在最穩定的關係底下進行。我們不會因為性衝動,隨意地與異性發生關係。因為人在婚配中的愛情關係是獨占性的。當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無論男女都是極度痛苦的傷害。若因放任情慾而生出人際間嫉恨,會有不可收拾的後果,確實需要防範。性關係是限制在婚姻裡面,這是古今中外倫理都有的規範。然而,人的本性不是那麼容易被倫理所約束的。因此,婚外性關係的發生,在人類歷史中,從來沒有停止過。在今日的社會,婚外性關係更是司空見慣,社會對此已經見怪不怪了。在一個風氣開放的社會,許多人不在乎傳統的倫理標準,我們怎麼看待聖經中對此的教導。我們不可能去否定主耶穌教導的倫理標準。但是怎麼在我們的生活中活出來,變成更需要我們思考的事。

主耶穌將舊約標準提高到,不僅是禁止姦淫的外在行為,更是要求我們內心不要去放任這種想去姦淫的欲求。如果我們只是因著害怕受到律法的處罰,而不敢行出來,內心卻讓這種情慾的追求在內心醞釀,這只是把問題隱藏起來而已。主耶穌將之視為在內心中已經犯下了姦淫罪。當我們聽到主的這項教導時,心中必然會產生震撼。主的命令是什麽意思?我們真的能夠做到主的命令嗎?主是要我壓抑自己的性衝動嗎?如果我做不到,違背了主的命令,豈不是陷在一種為犯罪愧疚,卻又無法勝過的惡性循環中嗎?這都是我們讀到這段經文的時候,心中產生的問題。

我們回顧創世記中神命令亞當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可見夫妻間的性關係不是咒詛,而是神聖的。性的需求既然是在人類墮落以前就為神所創造,它的本身並不是罪。主也不會要求我們如同柳下惠一樣,坐懷不亂,對性沒有反應,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主耶穌既然說過:「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太19:12)可見對性吸引力沒有任何反應是特別的恩賜,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能做到的。對於絕大多數基督徒,進入婚姻是常態,保持獨身反倒是特例。聖經也從來沒有鼓勵基督徒去過禁慾的生活。適婚年齡男女尋求交往對象,準備進入婚姻中,是個該走的正常道路。背後的動力就是男女間尋找伴侶的需求,不該去貶抑它。然而,主耶穌教導我們若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等於是在心裡已經犯了姦淫的罪。我們當如何遵行主的教訓,既不會對性的需求強行壓抑,也不要落到心裡犯罪的地步。

因此,我們需要更清楚了解主耶穌所說的「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的意義。這句話原文重新翻譯是:「凡以一種貪戀色欲的意圖,來看一個女人。」本句話的「看」這個字是現在式,表示一種持續,經常性的行動。也就是習慣性地做這種事。一個男人持續性地以垂涎的欲心,想要與某位女人發生婚外性關係。這樣的慾求本身就等於在心裡與那女人發生姦淫。雖然,未行出來的圖謀與做出來的行動,嚴重性是有差別。但是隱藏在內心中垂涎女色的欲望,等於是讓姦淫行動在心中醞釀,與做出來的罪行只是一線之隔。如同前面一段所說的,心中持續性地對人懷恨,雖然尚未作出殺人的行動,事實上與殺人間,也僅僅是一線之隔而已。

主耶穌這教訓主要是警告那些在內心存著姦淫的慾望,自以為沒有犯出來就不違反法律法的人,讓他們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不要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就自以為安全。醞釀在心中的淫欲一樣是犯罪。雖然人看不見他內心的圖謀,但是神對人的要求不僅僅是表面的服從,更是內心對神的順服。表面上看來道貌岸然的法利賽人,如果心中保存著骯髒的淫欲,就算別人不知道,實際上在神眼中已經犯下姦淫的罪了。主耶穌對天國子民的要求是表裡如一,不僅把持外表的聖潔,更要去追求內心的聖潔。這是個嚴格的標準,可以說是常常會指出我們的虧欠。身為基督徒,我們不當規避主的教訓而自圓其說,而是當認真自我反省,而常常求主赦免,潔淨自己。

面對情慾犯罪的態度當如何?主耶穌期待我們的反應是,真實認罪,並願意悔改。不要讓被這種罪纏繞,掉進犯罪而不自覺的麻痺境地。只要我們有願意悔改的心,就不是一種將犯罪當成理所當然的心態,也就不落在「持續犯罪」不悔改的境地,主耶穌應許潔淨我們的罪,不需要成天背負著罪咎,自我放逐。一時的跌倒,主能赦免,持續性的犯罪,不回頭,是濫用主的恩典。有一句話十分有道理:「我們無法避免一隻鳥飛過我們的頭頂,但是我們卻不能容忍鳥在我們頭上作窩。」至於是麼樣的情形是一時跌倒,什麽樣的情形是故意持續性地犯罪。決定於我們對自己犯罪的態度,是願意承認、並願意回頭與否。求主賜給我們一顆敏感的心,明白主的旨意。

內心淫亂的嚴重後果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9-30)

主耶穌知道人在誘惑底下,心裡犯姦淫罪的事很可能發生。祂對此發出嚴重警告,不要掉以輕心,以為律法不譴責內心的罪,自以為無事。主耶穌告訴所有天國子民,若要追求天國的倫理標準,就要遵照主耶穌成全律法的教導而行。主耶穌將姦淫罪的標準從外在作出的行為,進一步追溯到內心的潔淨。不要在心意中醞釀著貪戀色欲的意圖,想要他人發生婚外性關係。在內心放任自己淫欲的思想,就等於是不斷地為實際上作出姦淫的行動,增添柴火。當內心的罪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遲早要爆發出來。主對我們的要求,不僅是外表做到不犯出姦淫罪,更是要我們內心純潔,以純正、尊重的心態,對待周圍的異性。這才是男女之間,光明正大、裡外一致的對待方式。否則用歪曲的心態看待異性,無論任何時刻都要掩飾心中的邪念,行事為人難以坦然,實在痛苦無比。

在29節,主耶穌講出心中犯姦淫罪的嚴重性,並且用兩句嚴厲的話來教導門徒。「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這句話如果是照著字面理解,那真的比伊斯蘭教的刑罰還要嚴重。回教法庭可以判決偷竊者接受斷手的刑罰。主耶穌的教訓是,只要「右眼叫你跌倒」就要將眼睛剜出來丟掉。或是「右手叫你跌倒」就要將手砍下來丟掉。這句話的「讓我們跌倒」指的就是成為導致我們犯罪的原因。如果我們因為被眼目的情慾勾引而心裡犯了姦淫的罪。或是因為著手進行姦淫的犯行,讓我們跌進罪的陷阱中。寧可有壯士斷腕的決心,與導致自己犯罪的因素切斷關係。這裡提到的挖眼、斷手只是用比喻方式,來指出當盡一切努力來停止犯罪的重要性,即使如同眼與手那麼重要的器官,也寧可切斷而不吝惜。實際上讓我們犯罪的不是眼或手,而是心。如果真的要斷絕一切犯罪的可能性,剜眼,斷手都沒有辦法阻止犯罪的心動。有的人想要戒掉賭博的癮,心想只要沒有指頭,牌也拿不起來了。結果一連砍掉十根指頭都戒不掉,只要心裡想賭,端著一碗米也照樣把手上的牌拿起來。唯有把心挖出來,才能達到連想都無法想的地步。主耶穌的意思絕不是讓我們去砍手、剜眼、或是挖心,這些外在的嚴厲刑罰都沒有用。主要我們嚴重的看待那些引誘我們的心思去犯罪的因素。即使是對我們如此重要也在所不惜。主要我們正視那些會讓我們跌倒的因素,這些事物通常是對我們的心發出誘惑。對付一顆容易被引誘的心,往往比砍手、砍腳還要困難。

主耶穌讓我們下定決心對付這些讓我們跌倒的引誘。「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即使要付出剜掉一隻眼睛,或是砍掉一條手的代價,也在所不惜。剜眼、砍手是很痛苦,但是比起全身下入地獄,犧牲一隻眼、或是損失一條手又算什麽呢?主耶穌這話的用意,是要我們除惡務盡,需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不要又想勝過誘惑,又捨不得拋棄一些罪中之樂。若是在離棄罪惡誘惑之事上三心二意,必然會功虧一簣,功敗垂成。

每個人對誘惑的反應雖然不同,有的人對於誘惑難以抗拒,有的人不易受影響。不管哪一種情形,我們寧可謹慎地對待這些可能的陷阱。不要自視過高,以為自己百毒不侵,事實上人的軟弱是難以想像的。當自己以為很剛強,絕對不會受誘惑的時候,往往下一刻就立即跌倒。這種事可以說經常發生,屢試不爽。寧可對自己特別小心,遠離一切可能讓自己犯罪的誘因。保羅勉勵提摩太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2:22)在引誘充斥的環境,我們寧可有自知之明,不視自己為對罪免疫的強者,反而對可能讓自己犯罪的誘惑盡量逃避。逃避不是懦弱的行為,而是願意誠實承認自己可能跌倒的真實境況,而選擇遠遠地避開讓自己跌倒的陷坑。

關於可能有的情慾誘惑,實際上我們當如何防範呢?應注意一些容易讓我們跌倒的地方。與異性來往,盡量在公開場合,絕對不要與異性,單獨關在房間裡面。探望異性弟兄姊妹,一定要與自己配偶同行,或是找另一位同伴。與陌生異性接觸,儘早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份,讓人死了任何逾越男女分際的心。若夫妻為工作的緣故必須分居兩地,應當避免長期分離,讓婚外情趁人在孤獨的時候侵襲人心。遠離一切容易讓自己掉進引誘的機會。讓自己的行踪公開,不要落單。盡量在公開場合處理事務,讓身邊的人成為監督自己行事為人的同伴。除了逃避性的預防措施,更應當正面地讓自己的心被屬靈的事物佔據。一個飽足的人就不容易受到額外美食的誘惑。我們的每日的工作時程是怎麼分配的?是容許自己無所事事,在網路上東看西看,或是清楚知道自己今日要完成的工作目標,讓自己的心思被有益的事物沾滿。前一種情況就容易讓我們受到廣告誘惑,誤入色情網站的歧途。如果我們無法控制自己對情慾事物產生幻想,就盡量在公開的場合上網。讓自己在眾目睽睽下,受他人監督。

今天的社會風氣,一直鼓勵人追求肉體的滿足,網路上的廣告,與小道新聞,出現非常多激起人好奇的影射性文字。他們是掌握了人性軟弱的一面,用人墮落的罪性來吸引人犯罪。讓人掉進陷阱的誘惑垂手可得。基督徒走在當今的世界,面對的誘惑確實十分大。我們無需掩飾誘惑的存在,假裝對我們沒有影響。世俗敗壞的信息正鋪天蓋地,深入幾乎每一位上網的青少年、與成人身上。其中也包括眾多的基督徒,甚至教牧人員。耶穌曾經警告彼得:「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22:31-32a)撒旦對基督徒的攻擊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我們必須正視此一事實,並當思考如何能在這波攻擊下存活下來。我們唯一的力量的來源,是主耶穌對我們的保護與支持。除此以外,我們沒有任何得勝的希望。

結論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教導的天國倫理,包含我們生活的每個重要層面。此處主針對十誡裡「不可姦淫」,提出第七誡中所要求的精義。不止停留在行動上不作出婚姻外的性行為,更是要求門徒內心潔淨,不在心中貪戀情慾,意圖與他人發生姦淫。這在色情氾濫的今日尤其值得我們警惕,當我們曝露在鋪天蓋地而來,勾引我們跌倒的信息。求主加力,讓我們活在儆醒當中。採取壯士斷腕的決心,遠離引誘我們跌倒的陷阱。並在肢體中彼此勉勵,讓順服主的正面心思充滿我們,以致能不被墮落的潮流沖走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萬民喜信主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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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班獻出了聖誕詩歌「救主已降生」,將我們的心帶到了喜樂、敬拜的氛圍。這優美的音樂正是許多基督徒聖誕節美好回憶的內容。聖誕來臨,你心中想到什麽?聖誕老人、聖誕樹、禮物、大餐。其實這些都不是重點。聖誕的主角是耶穌基督。祂降生人世為我們成全了救恩。我們一生最寶貴的福氣都來自於祂。祂是我們的救主、並主基督。這是關乎萬民的「喜信」。讓我們藉著路加福音的經文思想聖誕的意義。
耶穌降生伯利恆馬槽
「當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2這是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3眾人各歸各城,報名上冊。4約瑟也從加利利的拿撒勒城上猶太去,到了大衛的城,名叫伯利恆,因他本是大衛一族一家的人。5要和他所聘之妻馬利亞,一同報名上冊。那時馬利亞的身孕已經重了。6他們在那裡的時候,馬利亞的產期到了。7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路2:1-7)

耶穌基督誕生在羅馬帝國該撒亞古士督在位的時代。他的父母是加利利地的拿撒勒人。但是當時因著該撒下了一個諭令,命百姓報名上冊,也就是如同今日的人口普查。古時報名上冊必須回到自己原籍地,約瑟與許配給他的馬利亞,就回到他的祖先,大衛的家鄉伯利恆。這原是要應驗舊約彌迦書對彌賽亞降生地點的預言:「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5:2)約瑟帶著許配給他的妻子馬利亞,也在報名上冊的人群中。當時馬利亞已經懷孕,雖然所懷的胎兒不是出於約瑟,而是馬利亞受聖靈感孕,約瑟仍將馬利亞迎娶。整件事情如此剛好地配合在一起,為要應驗先知的預言,全是神在掌管這一切的發生。

當他們進入伯利恆的時候,馬利亞的身孕已重,隨時會生產。可是當時整個城市接待旅人的客店都已住滿,唯有一家的馬房還空著。需要住宿的約瑟與馬利亞,不得已住進了客店裡的馬房。畜生住的棚子極為簡陋、寒冷、骯髒,不像人居住的房子舒適、清潔、溫暖。除非是萬不得已,任何人都不願意接受這種待遇。約瑟和馬利亞沒有其他的選擇,馬利亞就要臨盆了,不能讓她在荒郊野地上生小孩,只能接受這樣的安排。主耶穌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出生的。馬棚裡的馬槽鋪上乾草,就成為主耶穌睡覺的小床。你可以想像當時的情景是何等簡陋,何等寒酸。有一手馬槽歌是這麼麼敘述的:「遠遠在馬槽裡,無枕也無床,小小的主耶穌,睡覺很安康;眾星都照耀著主安睡地方,小小的主耶穌,睡在乾草上。眾牲畜嗚嗚叫,聖嬰忽驚醒,小小的主耶穌,卻無啼哭聲。我真愛主耶穌,求靠近我身,靠近我小床邊,守我到天亮。」我們今日在旅途中追求住星級酒店的旅客,應當去嘗試主住過的這樣的房間,體驗一下主耶穌當年出生時的艱困環境。

牧羊人尋找新生的救主
「8在伯利恆之野地裡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9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牧羊的人就甚懼怕。10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11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12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裡,那就是記號了。」(路2:8-12)

主耶穌的誕生是如此地平靜,未造成周圍的驚動。最先知道的一群人就是伯利恆野地裡的牧羊人。他們是一群平凡而不起眼的人,位居社會的最底層。神卻讓他們最先知道這消息。他們聽到了一位天使在他們身邊,向他們報告這一喜訊。天使是神的差役,奉神差遣傳遞聖子耶穌誕生的好消息。當時是在黑夜,牧羊人在夜間輪班看守羊群,忽然看見天上顯出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神的「榮光」就是神的「榮耀」。人不能看見神,卻可以感受到神臨在時所顯現的榮耀。就如神在西乃山向摩西頒布律法的時候,出現了:「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出24:17)摩西將會幕建造起來時,見到「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出40:34)當所羅門獻殿時,「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歷7:1)神榮光通常在重要時刻顯現,代表神臨在祂子民當中。當天使要宣告重要信息時,神的榮光照耀,顯出這話語是出於神。

牧羊人被此景象驚嚇,甚覺懼怕。那天使安慰他們:「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一開始天使命令牧羊人不要怕,要求他們停止現在還有的懼怕情緒。這景象不是帶來令人恐懼的惡訊,反而是傳遞出關乎萬民的大好信息。「傳好消息」原文與「傳福音」是同一個字。在舊約時代,報好信息的人將君王登基的信息傳遍全國,這個報喜信的行動,在以賽亞書中出現:「報好信息給錫安的阿,你要登高山。報好信息給耶路撒冷的阿,你要極力揚聲。揚聲不要懼怕,對猶大的城邑說,看哪,你們的 神。」預言神掌權的日子將臨,神子民歡欣傳遞此一好消息。這行動到了新約時代就用「傳福音」這個字來涵蓋其意義。基督降生就是此處傳遞的好消息,由天使來傳報此一喜訊。並且此好消息是關乎萬民的,普世萬民都因著耶穌基督誕生,而可以同領受由神而來福分。福音是針對萬民的,這在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就已經應許:「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8)詩篇作者也預言神的拯救將臨到萬民:「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神阿,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彌賽亞就是將這拯救帶給萬民的救主。天使傳報的好消息就是眾人引頸盼望的彌賽亞現在已經降臨。

這位舊約先知預言將臨的彌賽亞是誰?答案就在天使接著說的話中:「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這位剛出生的嬰孩就是將要來完成神拯救計劃的救主。祂不僅是救主,同時也是主,與基督。這三個稱號代表著耶穌的三個身份。救主表示祂要救神的百姓脫離罪惡死亡的權勢。主表示祂擁有舊約神子民對天父的尊稱。基督則是彌賽亞希臘文的翻譯,表示祂就是神差遣來到世上,拯救祂的子民脫離仇敵轄制的君王。如今,先知幾千年來應許降臨的救主已經誕生,神的拯救已經臨到,這真是值得萬民慶賀的大好消息。

如今我們思想那位誕生在伯利恆,包著布,放馬槽裡的嬰孩耶穌。是否對神的信實發出感恩,祂沒有忘記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也沒有忘記對祂子民施行拯救的應許。這臥在馬槽裡的嬰孩就是神應許的實現。這好消息不僅針對當時的牧羊人傳遞,更是對歷世歷代盼望神拯救的人都有意義。神所賜下拯救我們的救主臨到人間了。以一個最卑微,最弱小的嬰孩樣式,出生在簡陋的客店馬棚裡,躺臥在動物吃糧食的馬槽中。這就是神對世人愛的展現,神獨生的愛子,本有與神同等的地位,卻願意放下尊貴的地位,取了肉身誕生在人世。這就是神藉基督道成肉身成就的偉大救恩。我們都在神拯救的群體中。

天使贊美歸榮耀給神
「13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 神說,14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 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2:13-14)
在主耶穌誕生的時刻,天上出現了一隊天兵、以及天使,一同以歡慶聲讚美神。他們高聲呼喊:「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 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這呼喊是對神的讚美。神子耶穌降生人世是件極為重大的事,將顯出了神的榮耀來。無所不能的神卻甘願被限制在有限肉身中。放下天上的尊貴,取了人卑微的樣式。在日期滿足的時候,被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下,為了要救贖活在律法下,卻因犯罪不得與神親近的人類。如今這個日期已經滿足了,主耶穌按照神的計劃,道成肉身,降生人間。這事件是震動天地的好消息,連天使天軍也要高聲頌揚,將榮耀歸於至高之上的神。

天使天軍的讚美同時也向人傳遞出好信息,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縱何等佳美。」(羅10:15) 。因著救恩帶來的平安,藉著聖子降生而臨到人間。人因著犯罪而與神隔絕的關係,靠著耶穌基督成就的救贖,而能夠和好。這就是福音的好消息。這消息雖然是傳向萬民,然而只有憑著信心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才可能真正得到,他們就是天使宣告的「神所喜悅的人」。有一首聖誕的詩歌《寧靜的伯利恆》:「寧靜的伯利恆,平安的夜已深,郊外有一群牧羊人,一起敘寒溫。閃亮無數星辰,寂寞黑夜無聲,幕然有一群天使,宣告好消息。在大衛的城裡救主降生,永恆真道已成為肉身,在至高的天上榮耀歸神,平安歸與他喜悅的人。」所講的就是這段經文的內容。

結論
基督耶穌降生的消息已經在人類歷史上傳揚了兩千多年。牧羊人首先聽從天使傳遞的好消息,第一個來到伯利恆的馬棚,見到了主耶穌。天使天軍也在天地間讚美頌揚。門徒在主耶穌的命令下,將這福音傳到地極。如今傳到我們當中,仍然是同一個好消息。我們對主耶穌帶來的救恩是抱著什麽態度,承認自己的缺乏,虛心接受,還是嗤之以鼻,拒之於千里之外?求主光照我們的心,讓我們勇敢地作出決定,歸向主耶穌。接受祂帶給我們的救恩。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神阻擋人狂妄的野心



創世記的前十一章,與其它的篇章重點有些不同。十二章以後集中在先祖亞伯拉罕,以及他的後裔繁衍成為神選召的子民,重點是四位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前十一章則描述亞伯拉罕之前人類社會的演變,重點則是創造、墮落、洪水、巴別塔。

聖經中這段故事與當時巴比倫人的傳說有幾許類似的地方。但是其描述的重心有根本的不同。巴比倫神話也提到了創造、洪水、巴別塔,它描述創造始於諸神間的鬥爭。洪水則是諸神受不了世人的紛亂爭鬧,憤怒之餘,興起洪水來淹沒人類,巴別塔則是人建築通往諸神居處,期望能靠近神,並操控神的途徑。聖經的描述大異其趣,創造是獨一真神榮耀能力的彰顯,祂命令人類代替祂掌管世界,並要求人遵行祂的旨意。當人悖逆時,祂則降下懲罰,卻同時也留下救贖的應許,讓人有回頭的道路。洪水是神對人犯罪的審判,對於順從神命令的人,神卻保留他們的性命。建巴別塔是人類狂妄自大,想與神同等的妄想,此妄想卻被神破壞。聖經與巴比倫神話分別代表兩種世界觀。巴比倫人崇拜的神是人類罪性的投射,充滿了自私、殘暴、與任性。聖經所啟示神的屬性則展現出神的獨一、公義、並憐憫的性情。傳說與聖經記載截然不同。本段描述的巴別塔事件,是人類第一次想要聯合起來超越神的計謀。神對他們的反應是什麽?讓我們來看本經文的描述。

人狂妄自高的計謀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2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3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作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4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11:1-4)

整段經文可以分成前後兩部分,分別描述人的計謀,與神的行動。形式相互對稱性,第一節的「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對應第6節的「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第3、4節上的「來罷,我們要作磚......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對應第7節的「(來罷),我們下去」;第4節中的「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對應第9節的「所以那城名叫巴別」;第4節下的「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對應第9節下的「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中間的經文就是第5節「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今天的世界,人類語言眾多紛雜,彼此難以溝通。很難想像人類來自同一源頭,原本使用同一語言。在共同語言下,沒有溝通障礙,大家交流容易不是好事嗎?本來應當如此,但是從創世記一開始,人類墮落以來,無不妄想要用人類自己的聰明智慧,去超越神的地位。亞當、夏娃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想要如神一樣能分別善惡;建造巴別塔的人也是一樣,使用共同的語言,密謀建築通天高塔,傳揚自己的名聲。這是源自人類自高自大罪性,同心謀劃一件集體的惡行。這種狂妄的事情直到今日人類仍然樂此不疲。競相建築世界最高的大樓,深圳平安金融大樓599公尺,上海中心大廈632公尺,武漢的綠地大廈636公尺,迪拜的哈利法塔828公尺,一個個宣稱自己是世界最高,都是在近幾年建起來的。還有一個正在興建的王國大樓,號稱全世界唯一超過1000米的建築物。這些競爭誰更高的行為,想要宣揚人的智慧高超,豈不像是那些建巴別塔之人的心態。

當時人類尚未分散在全地,他們遷移到示拿地也就是後來的巴比倫,今日的伊拉克東部。那裡是一片靠近波斯灣的平原,適合聚居繁衍。人類喜歡聚集在一起,可以相互保護,又能夠組織成為極大的團體,選出領袖,將權力集中。可以集體完成更大的事。當時他們的計劃就是,為宣揚自己名聲的緣故,同心合意建一座城、以及一座高塔。那些狂妄的人彼此呼喊:「來罷,我們要作磚,......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人類以為自己的建築技術高超,可以將磚燒硬,可以用來建造堅固的城牆,以及通天高塔。在古代製磚技術尚未發明前,人類是用土塊夯實風乾成為泥磚,或用鑿出來的石頭建築。因為不夠堅固,數量有限,不能建造巨大建築物。但製磚技術發明後,建造更巨大建築成為可能。

他們集結全體的智力與勞動力。想要合力建築一座通天高塔。這是對神至高權柄的侵犯,人自以為可以與神較量,正如人過去自誇的:「敢與天公試比高。」為了完成這龐大的計劃,他們先在示拿地的平原建了一座城,將全體人力集中在一起。這想法違背了神當初吩咐人遍布全地的命令:「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創9:1)這也是神從創世時所有的心意:「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 」(創1:28)人明知神的旨意是要人分散在全地上,卻為了達成高舉自己的野心,違反神的心意,聚集在城市裡,同心籌劃建造通天之塔。想要宣揚自己的名聲。他們如此聚集的目的是:「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這是故意與神的心意違背。神命令他們分散,本是要他們在全地,代替神管治地上的萬物。他們卻反其道而行,聚在一起,不願離開,心中顧念的卻是集結力量,滿足自我誇耀的野心。建築通天高塔,正是想要顯示人類力量足以與神較量,以為可以脫離神的管制,獨立自主。

過去人類歷史上曾經有類似建造巴別塔的想法。想要聚集眾人的智慧、力量,完成一統天下的霸業。二次大戰時的德國,希特勒鼓動德國人的國家主義,積極建軍,侵略鄰國,妄想要恢復過去神聖羅馬帝國的榮光。他的狂妄野心,造成整個歐洲極大的傷害,也害慘了德國人。二次大戰時日本的軍國主義興起,在中國東北與俄羅斯爭霸,進一步侵略中國,並偷襲美國珍珠港,妄想建立大東亞共榮圈。這些都是人類貪欲的表現,藉著國家主義鼓動人民情緒,想要滿足極權者征服世界的野心。今日的世界仍然存在著想要稱霸世界的狂人。利用鼓吹民族主義,用虛幻的目標聚集全國的人力、財力,發展軍事力量,期待從他國奪取利益,達到自我擴張的目的。這種霸權主義的企圖,與當時巴別塔事件非常相似。

本段的敘述,為下一步神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鋪路,亞伯蘭生長的地方迦勒底的吾珥,正是建築巴別塔不遠之處。與狂傲的建塔之人不同,亞伯蘭被呼召離開原本人口密集的城市,往神要他去的異地他鄉成為寄居的。並應許要藉著他成為萬族的祝福。神的命令在建巴別塔之人耳中成了耳邊風,他們妄想高舉自己的榮耀,忽視神要求他們遍滿全地的使命。亞伯蘭與他們不同,他順從神的呼召,離開熟悉的故鄉,前往他鄉。最後成為神賜福萬民的管道。普世萬民因著信靠亞伯拉罕的子孫,耶穌基督而得福。亞伯蘭與建塔之人對神命令的態度完全不同,前後成了鮮明的對比。

神阻擋人野心的行動
「5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6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7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8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9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就是變亂的意思〕」(創11:5-9)

人類的痴心妄想驚動了神的注意,神聽聞人類要建造一座通天之塔。祂要「降臨」來看看人類的傑作。人類想建的巴別塔本來要高達於天,作者描述神在天上,卻觀看不到這座塔,還需要「降臨」才能看看人造的城和塔,表示此塔在神的眼中實在低得離譜。人類以為了不起的作為,在神的眼裡卻是極其幼稚。

接著的第6節經文,神似乎模仿人類的呼朋引伴:「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神擔憂人類帶著罪性,謀求自己的私利。當利欲熏心時,妄想利用群體的力量,來達成共同的目標。這目標必然也是將個人私慾達到極致。如果人類同心謀求惡事,相同的語言讓他們溝通順暢,所謀求的就無所不能達成。神不能讓敗壞的人為所欲為,所以就出手破壞人的計劃。

第7節神說:「(來罷!)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一開始原文有個命令語氣的呼喚詞「來罷」,與前面人們呼朋引伴,建築巴別塔的召喚巧妙地對應。作者如此寫作是故意諷刺,人類彼此呼召要脫離神統治,神也同樣呼召來阻止人的圖謀。本句的主詞使用「我們」可能暗示著三一神間的互相商量。神的介入的行動是「下去」,與「變亂他們的口音」。人類想要集合眾人智慧,同心作惡,與神對抗。神的對策就是破壞人的計謀,變亂他們的言語,使他們言語混雜,無法溝通。因著語言不通,人類間生出隔閡,互相不能同心。原本共謀大業的人類,再也不能合作,建築巴別塔的計劃因此被破壞,以失敗告終。因語言不能溝通的緣故,他們不再聚集一處。建築巴別塔,宣揚自己名聲的狂妄計劃,因而放棄。這也正好達到了神要他們分散居住的旨意,如第8節說的:「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人不願意聽從神遍布全地的命令,想要聚集在一處,藉城市保護自己的安全,驕傲地建高塔宣揚人的名聲。事實上就是人妄想藉著集合全體的力量,與神一較高低。今日世上的野心家,也常有這種創立不朽功業的美夢。例如想要統一世界的亞歷山大、蒙古帝國的成吉思汗、法蘭西帝國的拿破崙,德國的希特勒。他們多半是軍事及政治領袖,想靠著集中人力,財力,智力,實現自己狂妄的夢想,讓自己永垂不朽。他們狂妄的作為都在重覆當年人類妄想建巴別塔的錯誤。

因為那個地方就是神變亂人語言的地方。因此神稱那城為「巴別」,意思就是變亂的意思。地名的更換常帶著讓後代子孫記取教訓的目的。人類為何語言分歧,難以溝通?原因就是他們曾經想要藉著語言互通之便,同心圖謀超越神的計劃。當後代人讀到這個地名,若問起為何叫做「巴別」,就會因這地名的意義「變亂」,記得他們的祖先曾經自大地想與神較量,結果語言被神改變成為互相難以理解。這個字在聖經其它地方又翻作「巴比倫」。這城在聖經常象徵人類為了滿足自己超越神的野心,妄想自己作王,脫離神的管制的勢力。如啟示錄17章中說的那個邪惡悖逆神的中心「大巴比倫」,注定要在神的烈怒中被毀滅。巴比倫與天上的聖城耶路撒冷正好相反,那是神所定下順服神者的最後歸宿。

結論
巴別塔的故事是人類最早想要靠自己的力量,脫離神的統治,傳造自己的王國,宣揚自己的名聲。那是源自於人類罪性中的自高自大而作出的行動。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想與神同等導致了自大的罪性,藉著血緣關係,代代相傳。這就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原罪,無人能脫離罪的轄制。直到神差遣主耶穌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成全救恩。才打破這個惡性循環。主耶穌是末後的亞當,罪因首先的亞當一人進入了世界,恩典卻因為末後的亞當,主耶穌進入了世界。讓所有因著信,進入基督裡的人,得免罪的刑罰,脫離罪的轄制。巴別塔給我們後代子孫一個警惕,只要我們有肉體在,一生仍然會與罪掙扎。要小心自己內心中那種想要超越神的狂妄野心。想要靠著集結眾人的智慧、財力,創造宣揚名聲的不朽功業。表面上有冠冕堂皇的正當理由,骨子裡卻是隱藏的自私自大的野心。神對自高者的懲罰見於史冊,記憶猶新。我們絕對不要重蹈覆轍。

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怨恨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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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耶穌教導門徒當按照耶穌成全的方式來遵行律法。這就是對天國子民公義的要求,這要求是勝過當代文士與法利賽人所標榜的作法。法利賽人將律法的公義原則變成外在規條,表面守住就沾沾自喜。耶穌的標準遠高過守住規條就自以為義的標準,更進一步從外在的行為追溯到內心的動機,要求內在的聖潔。以下的教訓中,耶穌提出六點對比,糾正當時廣為人知的對律法的誤解,闡釋出神頒布律法的真義,所要達成的目標不是表面上守住規條,而是內心對神公義標準的順服。


恨人相當於殺人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的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

首先,我們先來看第一個主題「懷恨與殺人」。耶穌提到:「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這並不是直接引用律法內容,來提出糾正;而是針對當時人對律法傳統的理解。這句話「我聽見有話說」是拉比文獻中的習慣用語。接著出現的就是引用出經文,加以解釋。猶太人在傳統上,為了防止人違反律法,在律法條文的解釋上,和律法應用上,加上了許多的細則。這些加上去的解釋廣為流傳,成為猶太人守律法時的依據。這些外加的條文,加油添醋,有時候讓原本清楚的律法精義,反而被遮蔽在多餘的條條框框之內。例如,法利賽人對守安息日所定出來詳細的規條,已經使神命令「在安息日遵耶和華為聖,在祂裡面得安息」這精義,變得隱晦不明。因此,耶穌對此偏差現象提出導正。這不代表主耶穌廢棄律法,而是將律法精義進一步闡明。當人能夠曉得律法的真義,才可能從內心,心悅誠服地活出來。這才是「成全」律法的實現。

本節古人的話說出:「不可殺人。」這源自於十誡裡面的第六誡。另一句話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這句話是民數記經文概略性的引述:「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民35:31)這句話的「殺人」指的是「謀殺」,也就是故意殺害人命,並非失手誤殺,自衛殺人,或戰爭殺敵、或執行死刑。這句話包含了,十誡中重要的誡命,還有量刑的罰則。原本意義是顯現出神重視人生命的價值,不能蓄意殺害,剝奪人的性命。一旦忽視了誡命中神珍惜人命的重要精義,只將此誡命當成避免外在殺人的行動,以免受罰。等於是把誡命積極的意義削弱到一個消極層面:「只要我沒有殺人,我就無需受審判。」似乎意味著,反正我不曾動手殺人,我也不怕會受到神的刑罰。如此就讓律法原本重視人命價值,禁止奪人性命的嚴重性被淡化了。一個不動手殺人的人,可能心裡常常恨惡別人。如果只拿未付諸行動,當作在神面前被算為公義的保障。那是降低了這誡命的標準,到了「只看外表,忽視內心」的地步。

相對於「你們聽見有話說......」耶穌使用「只是我告訴你們......」來提出對比的觀念。耶穌將這句誡命的實踐,提升到更高的層面。本來是「不可殺人,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被提高到:「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原本規範外在行動的禁令,被加深到行動的根源,也就是內心的層面。耶穌警戒,凡是心裡恨惡人的,同樣會受到神的審判。如果誡命的要求只是要禁止外在的行動,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得到。但這並不說明大家都滿足神設立此誡命所要求的高標準。一個克制住殺人衝動,未付諸行動的人,可能心中醞釀對人的仇恨,可能用語言鼓動仇恨的意識,冷嘲熱諷地貶低他人,讓人極為沮喪。在外在行動上,他一點沒有犯「不可殺人」的禁令。但是在神的眼中,相當於他在內心犯了殺人的罪。內在恨人的動機與外在的殺人行動有何關連性?一個是隱藏在內心運作的意念,另一個是將此意念化為行動表現出來。前者是後者的根源。可能有人因為害怕刑罰、害怕承擔後果、畏懼人的譴責,將仇恨隱藏起來,未付諸實施;但沒有恨意的殺人是不可能發生的。要避免殺人的行為,不能僅僅用加大刑罰力度來阻嚇人,或用後果嚴重來勸告人,那只能約束人的外表行動,無法約束人的內心。主耶穌讓我們在最開始的恨人這層面就要警戒,而得到約束。讓殺人的行動,消弭於動機起始之時。

有一個小故事提到殺人與恨人的關係。在古代執行死刑是用砍頭的方式。要訓練一個行刑的劊子手並不容易,要動手拿著大刀把人頭砍下來,刀起頭落,如果沒有經過訓練,很多人還動不了手。有些剛入行的劊子手,下不了狠勁,結果頭砍了一半,還要再補幾刀,犯人哇哇大叫,死還死得不痛快。旁邊的人看到這種折磨人的方式,心裡也不好過。所以,新的劊子手需要被老劊子手練膽。有一次的訓練方式是這樣進行的。老劊子手約好新劊子手,明早六點準時行刑,要新劊子手上陣。新劊子手從未殺過人,心裡忐忑不安,害怕下不了手。當晚他上床睡覺,心想天一亮公雞會叫,趕上六點的行刑還來得及。沒想到第二天早上醒過來,發現已經超過六點,雞沒有叫,原來雞籠子給黑布蓋住了。他心中納悶是誰搞的,來不及追究。於是急急忙忙穿了衣服,衝去刑場。跑到路邊,一根扁擔從他的腳前倒下來,將他絆跌得四腳朝天,他破口大罵,是哪一個不長眼的,沒看到他匆匆趕路,故意害他跌倒。來不及追究了,只好邊罵邊爬起來,繼續衝向刑場。沒想到,路過一個樓,樓頂上一位婦女從陽台倒下一盆髒水。潑得他滿身污穢,他更是氣得火冒三丈,朝著婦女大罵:「沒看到老子在趕路嗎?回來找你算賬。」帶著一身污穢,繼續衝向刑場。匆匆趕到的時候,已經遲到一小時了。就看見老劊子手,破口大罵:「這麼重要的任務,你竟然還睡過頭了。」一把大刀遞上去給他,新劊子手滿心怨氣無處發,拿過刀來,朝著犯人猛地一砍,真的是刀起頭落,一刀斃命。其實,前面的發生的意外,都是老劊子手設計的,故意要惹新劊子手發怒。人在怒氣中,平時膽怯而幹不出來的勾當,都能因著怒氣而幹出來。著整個是老劊子手訓練新劊子手的過程。讓他怒氣填膺,抑制不住而發狠殺人。

恨人與殺人就在一線之間。我們可能沾沾自喜,幸好我的修養良好,自制力強,不會動手殺人。可是我們是否經常,放任自己對他人的怒氣,在心思意念裡奔馳。對於得罪你的人,咬牙切齒,想要找到機會就來整他一下。主耶穌將不可殺人的誡命,升高到內心的層次,我們連埋在心裡怨恨的心都不可以有。不只是不可將殺人付諸行動;連在心中醞釀,未實行出來的殺機都不可以發動。這個標準就非常高,到一個難以作到的程度了。我們可以自我反省,在人際關係間,是否有落在無端發火,遷怒於人的情況。主耶穌將「動怒」用實際的例子來說明:「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動怒的直覺反應就是咒罵,這是對敵手最直接的攻擊。我們有時會用污言穢語羞辱別人,會用低賤的貶義詞來貶低別人。猶太人所罵的「拉加」正如它發音的粗厲,是廢物、垃圾之意。「魔利」則是笨蛋,蠢貨之意。罵人是人發洩怒氣最簡單的方式,因隨口而出,較難約束,也較容易犯。

為什麽我們會向人發怒,甚至惡言相向?這是因為我們本性中存在自我中心的罪性,當自己重視的想法不被接受,或是自己的欲求被攔阻時,就會認為別人心存惡意,對攔阻我意志遂行的人發出反擊。當我們在眾人面前被人糾正錯誤,會感受自己面子掛不住,於是就會向對手反罵回去。當我們在群眾壓力下,有時候還可以克制怒氣不要發出來。但是躲在網絡的隱匿身份下,人的克制力會降低,當面具卸下,發出來的攻擊性話語,更顯得殘酷無情。語言暴力已經在今天社交媒體中,司空見慣,甚至見怪不怪了。在社交媒體上罵人,與在現實生活中罵人,都是涉及人身攻擊,在神眼前一樣是犯罪。我們當正視這種經常在語言上犯罪,卻不以為意的現象,主耶穌對此種行為是發出譴責的。

有的人以為,能做到行動上不殺人已經不錯了,主耶穌把聖潔的標準提得更高,實在很難做到。是否因為反正誡命難作到,我們就不要去遵行?當然不是。就是因為我們常常會違反誡命的內容,正好讓我們警惕自己的內心。人心詭詐常自以為義,覺得自己非常了不起,不會犯罪。實際上拿主耶穌的鑑察內心的標準來自我檢驗,我們必須承認,離主的要求差得很遠,常常違背主的誡命。登山寶訓中的主耶穌將誡命要求提高,不是讓我們束諸高閣,與我們無關。而是指出我們的不足之處,讓我們不要輕易驕傲,自以為義。在主耶穌的嚴格的檢驗下,我們都不合格。都要朝著主要求的方向急起直追。這就是成聖道路要達成的目標,是要我們認真面對,深自檢討,身體力行的。

積極化解仇恨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太5:23-26)

在當今關係複雜、交往頻密的社會中,偶爾會發生與人衝突的情形,因此也免不了被激怒、或是惹動他人憤怒。在耶穌提出的高道德標準以下,我們當如何面對這些狀況?有的個性強的人絕不認輸,得理不饒人,絕對要向對手爭回這口氣。有的人忍氣吞聲,雖然沒有報復的行動,卻懷恨在心。以上兩種反應方式都不符合主耶穌的教訓。主耶穌教導我們,面對與人產生了過節,無論是得罪人,惹動人憤怒。或者是自己被別人得罪,而心中憤恨不平。解決的方式應當是去與對方和解。這話說來容易,做起來卻是要克服心中許多障礙。人對自己有種尊嚴感,如果身份或是意見被別人踐踏,很容易怒氣發作。雖然不見得將怒氣發出來,實際上做出報復的行動。但是,將怒氣埋藏在心中,對自己就是個折磨。主動去找對方尋求和解,本身需要放下身段,拉下面子,還會帶著幾許擔憂,如果對方拒絕和解,豈不是熱臉貼冷屁股,再一次被對方羞辱一頓。有了這層考慮,大部分的人對於有過節的對頭,不會採取主動和解的行動。

主耶穌對於這種弟兄間交惡的關係提出了勸告:「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句首有個「所以」,代表是從上一段經文衍伸出來的結論。既然,對弟兄懷怒難逃避神的懲罰,當如何解決這種已經存在的衝突?主耶穌讓來到神面前獻祭的人,先自我回想,是否有弟兄因為我的緣故心懷憤怒,也就是反省自己是否得罪了人。這裡並不是讓人回想自己被別人得罪了,而生出不平的心理。得罪他人的人本應當主動尋求和解,而不是被得罪的人。然而人際間關係的破壞往往很難分辨,誰是先惹動他人憤怒的。此處主耶穌要求來到神面前獻祭的人,先反省自己是否有錯,而不要記掛著他人在何處虧待我。

為何神不喜悅心中有罪不認的人來獻祭?因為那違背了獻祭最根本的意義。以賽亞書說:「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1:11,15) 獻祭是個求神赦罪的禮儀。罪人藉著獻祭,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愆,帶著祭牲來到神面前,以祭牲代替自己,被殺獻在神面前,以此求神饒恕。既然獻祭的意義是求神赦罪,如果心中還有得罪人之處,又不願去面對,獻祭成了表裡不一的行動。神對此種情形極為厭惡。將獻祭禮儀延伸到今日,就是基督徒來到神面前的禱告,或是敬拜。我們是否一面有得罪弟兄的罪還沒有認清楚,卻又向神獻上敬拜,發出對神贊美的禱告?詩篇中說:「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66:18)這是個很嚴重的警惕,特別是願意在神面前敬拜與禱告的人,都是對主認真、與主親近的基督徒。主耶穌要求他們先反省自己是否有得罪人的地方,未認罪悔改。若真有這種情形,主要門徒停止手邊獻祭的禮儀,先去向弟兄尋求和解。敬拜或禱告是件何等重要的事情,怎麼能夠進行到一半就停下來?如果在敬拜的儀式當中,想起了自己有罪不認,一切敬拜的行為在神眼前只是行禮如儀的表面功夫,不能得神悅納。寧可放下一切,先去尋求和解,再回來敬拜。從此教導,可見主耶穌重視人心中怎麼面對罪的問題。得罪人而不肯解決,就是犯了不順從神的罪。這罪攔阻我們與神的關係,當我們帶著錯誤的心來到神面前敬拜,不但不能讓神悅納,反而惹神憤怒。

主耶穌勸告得罪人的人,主動去進行和解。該道歉就道歉,該放下心中的仇恨就放下。對方怎麼反應我們無法掌握,至少我們作到自己在神面前該盡的本分,無愧于神,也無愧于人。主耶穌用一個例子來說明要把握時機和解糾紛。就像一個人在得罪人後,被對頭當場抓住,要拉到官府,進行訴訟。在這種情形下,主耶穌告誡:「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知道自己得罪人,有錯的地方,就要及時道歉,賠償對方損失。免得被拉到官府後,被定罪,蒙受更大的損失。這句話本來是指人與人之間糾紛解決的方式。但也帶著末世的警惕,我們犯罪實際上都得罪了神,他沒有直接降罰在我們身上,還給我們機會悔改,回到神面前尋求與祂和解。當我們及時認罪悔改,改正我們錯誤的行為。神能夠因著主耶穌為我們附上贖罪的代價,而赦免面我們的罪愆,不再記念。不要等到末世來到神的審判台前,還帶著一生罪孽未認清楚。那時面對神的時候,真的要羞愧難擋了。

結論
登山寶訓中主耶穌糾正了當時對律法應用方式的誤解,祂教訓我們,不要對人心懷怨恨。凡是放任心中怨恨滋生,甚至發出咒罵的言語,都難逃神的審判。同時主耶穌也警戒我們與人結怨的解決方式。基督徒在親近神之前,先要自我反省,是否有得罪弟兄之處,若發現有,就要主動尋求和解,該道歉就道歉,恢復和好關係。不要等到主耶穌再來那日,帶著冤仇來到神的審判台前。寧可遵照主命令被人虧待,不要見主面時被神責備,那是讓人痛苦不堪的。

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洪水後的應許

Landscape with Noah, Offering a Sacrifice of Gratitude - Digital ...
洪水退去,災難結束。挪亞從方舟中走出來,經過災難的方舟外世界,一片被毀滅後的景象,滿目瘡痍。這雖然是神對罪惡審判的過程,也是個浴火重生的過程。神將罪惡洗淨,卻保留下挪亞一家,與同挪亞一起上方舟的生物。這就是地上所僅存的生物,也是一切重新開始的起點。

挪亞出方舟向神獻祭
「15 神對挪亞說,16你和你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可以出方舟。17在你那裡凡有血肉的活物,就是飛鳥,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昆蟲,都要帶出來,叫他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興旺。18於是挪亞和他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出來了。19一切走獸,昆蟲,飛鳥,和地上所有的動物,各從其類,也都出了方舟。20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21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22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創8:15-22)

在洪水漫溢、淹沒大地的時刻,一艘方舟飄蕩在汪洋之上。此時神沒有忘記方舟中還存留著挪亞,還有他所帶上去的人與動物。8章1節說:「神記念挪亞,和挪亞方舟裡的一切走獸牲畜。」「記念」這個字,在創世記中首次出現。接下去的經文,這個字將會出現多次,經常都關乎神重視祂與子民立約和應許。約定義了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神記念祂的應許,代表祂準備採取行動實現先前的應許。詩篇中說:「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詩105:8)在洪水滔滔之時,神將挪亞放在祂的心中,關切他的此時的境況。因為他們是神特意保存下來的一群。神保留他們存活,目的是要讓原本神創造的旨意最終實現。神創世的心意雖然經過人類的破壞,卻要在餘民當中維持下來。神沒有忘記祂在災難中保存的子民,命令挪亞從方舟裡出來。

神對子民的記念表現在,經歷浩劫後,神讓餘民繁衍。洪水淹沒大地本是神對罪惡世界的審判,這同時也是潔淨罪惡,保存餘民的過程。洪水的意義不在毀滅,而在神對於墮落世界的潔淨,讓順從神的人能重新生長。神命令挪亞一家,以及保存的生物出方舟,在洪水消退的大地上重新發展,讓他們可以「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興旺。」這與創世記第一章神造生物的命令呼應:「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創1:22)除了萬物繁衍眾多之外,神也命令人類:「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1:28)神原本讓人代替祂管理萬物的旨意並沒有廢棄,將會在挪亞一家的身上實現。這旨意延續到如今,我們也是神保存下來的餘民,祂記念與我們所立的約。即使人會忘記神,神也絕不會毀棄與子民所立堅定的約。神的子民當忠於神的約,憑信心留在神的約裡面,成為蒙應許的子民。

挪亞是一位存著信心,進入神立約子民行列中的人。他經歷了神信實的保護,留存他一家的性命。他深深明白,若非神施恩拯救,他一家早已死在洪水中。他感謝神的救恩,剛踏出方舟,就以獻祭來回報神的拯救。20節描述:「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這是挪亞對神感恩的回應。在災難中,神記念挪亞;從災難中出來後,挪亞也記得是神施恩拯救他。按照人以自我為中心的本性,通常很容易忘恩負義。挪亞不是如此,他築了一座壇,從神讓他帶上方舟的潔淨牲畜中選出祭物,向神獻上燔祭。燔祭是將祭物完全燒在壇上,象徵獻祭者將自己毫不保留地全然獻給神。挪亞獻祭所升起的馨香之氣達到神面前,蒙神悅納。神喜悅的不是豐富的祭物,是人全然委身的心。當神聞到了挪亞獻祭的馨香之氣,因著挪亞的真誠而感動,心裡定意:不會因為人的緣故,再次咒詛這地。這句話的意思也就是說,不會再以洪水毀滅世上的活物。雖然洪水的懲罰並沒有改變人心中所存的罪性,人仍然保有亞當夏娃傳下來的罪性。也並沒有廢棄了人犯罪後大地受咒詛的狀態,仍然像伊甸園裡神說的:「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裡得喫的。」(創3:17b)神應許不再全面性地毀滅生物,給人在地上生養繁殖的環境,也給人為罪悔改,尋求赦免的機會。這應許是給全體人類的普遍恩典,但不是永無止境的。末世的審判至終仍然會來到,那時神不再是以洪水毀滅,而是以烈火將世界銷化,建立新天新地。現今的世代就是神留給人尋求祂的救恩的時機。我們從挪亞的故事可以看見末世的懲罰與洪水的毀滅類似,是十分可怕的。但神留給順服祂的人得救的機會,也是確定的,方舟預表末世的救恩,在基督裡的人就蒙救贖,免於滅亡的命運。這是我們唯一逃避災難的機會。

神賜人權柄管理全地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2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3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4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7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創9:1-7)

在前一段神應許挪亞,不再因人的緣故,用洪水來毀滅地上活物。本段將提到神應許的另一件事,就是讓挪亞一家在地上繁衍,讓萬物服在人類的管理之下。頭一句話就是「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賜福」這個字的意思是指,將好的東西賜予他人,如福分、健康、成功、生育能力。人類領受神所賜的權柄,代替神來管理全地,這就是神所賜的福。本段經文與創世記第一章,亞當夏娃領受神賜福相對應。經文提到:「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兩邊都提到神賜福;也都提到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又提到人要代替神管理萬物。神交付亞當的任務,如今同樣交付給挪亞。我們活在今天的人類,同樣領受神賜的福,接受神吩咐我們繁衍眾多,代替祂管理全地的責任。我們當慎重看待神給人尊貴的地位。

神將管理萬物的責任託付給人這責任雖然沒有變,亞當與挪亞與萬物的關係卻有所不同。在伊甸園中,萬物與亞當間存在和諧的關係。2章19節說:「耶和華 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但是在洪水過後,人與萬物的關係改變了,成為:「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萬物都服在人的管轄之下,可是正面的和諧關係,已經轉變為負面的彼此為敵。這是因著人墮落後,大地受到罪的咒詛產生的結果。如今人類仍然承受這個地被咒詛的後果。地上百獸對遇見人的時候,大部分都是驚慌恐懼。人類受神託付管理萬物,但人因著罪性帶著掠奪的貪欲來作這事。過度開發造成自然環境嚴重的破壞。森林遭到濫墾濫伐,造成山地水土保持不良,青山綠水變成不能種植的荒地。過度獵捕野生動物,造成稀有物種頻臨滅絕。羅馬書說:整個世界在人治理的底下,嘆息勞苦,巴不得早日脫離這轄制。

另外一個與伊甸園不同之處就是,神容許亞當夏娃吃田野的菜蔬。洪水過後,神卻告訴挪亞:「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人在伊甸園原本是吃素,但洪水以後,神容許人類吃動物的肉,這是人類吃葷的開始。這並不意味著吃素比吃葷更為聖潔,也不表示這樣更符合神心意。不管葷素,都是神所賜的,人類只管安心領受。即使在今日,舊約禮儀律中規定不潔淨的動物,因著神得潔淨,不再算為禁忌,也一樣是可以吃的。神在此這裡留下了一個禁令,就是「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這是神在律法頒布以前就定下來的。原因不是潔淨與否,而是血裡帶著動物的生命,我們不吃表示對神命令的尊重。今日有些教會教導可以吃血,認為創世記的禁令已經過去,不再適用。無論新舊約的命令,在使用命令已經時過境遷,應用當與時俱進的解釋時,需要注意經文前後是否給出了永恆不變的原因。如果原因沒有因時間而改變,不應該隨便推理出神命令廢棄的理論。無論吃或不吃,這不是關乎神永恆旨意的絕對性真理,無需為此爭議。

在神交付人類管理萬物的使命之時,神定下了一項重要的命令,就是「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個原則與世界中的不可殺人類似。這是在人類重新在地上繁衍的最初時刻,神定下的命令。超前所有人類文明中「不可殺人」的法律。人的生命是由神所造,任何人或獸都不可惡意謀殺,奪人性命。古今中外各民族國家都有這條法律,其源頭在哪裡?就是神所立下尊重人命,不可殺害的原則。殺人在歷代的社會都是最嚴重的罪行,因為殺人者否定了人命的價值,這個價值是神所賦予的,任何人不得隨意侵害。

為何不可隨意殺害其他人性命,神給出了根本的理由:「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這理由是個永遠不變的真理。我們在被造的時候被賦予神的形象。這形象就是人與萬物不同之處,人有理智能進行細密的思想,有愛能與他人建立緊密的關係,有道德情操能追求善行,有創造力能推陳出新,有尋求神的本性能敬拜神。這些都反映出神榮耀的尊容。具有神的形象,讓我們生命的價值在神眼中極為尊貴。人世間多少人輕視人命價值。憑著叢林法則爭強鬥勝,誰力氣大就有權利任意而為,甚至殺害人命。這樣嚴重的罪行,從創造初期的該隱一直到今日,從來沒有停止過。這是神眼中看為邪惡的事,神必要追討這些殺人犯的罪行。「追討」這個字在第五節出現了三次,和合本只把「討」翻出來一次。代表謀殺這行為在神眼中看得極為嚴重。

神要嚴厲對待這個殺害人命的人,要他負起責任。謀殺者當承受的後果就是「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與摩西律法中的「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2)然而,聖經中對於過失殺人,也有分別處置的方式。在出埃及記下一節經文說:「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 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出21:13)這就是後來約書亞在迦南地設立逃城,讓失手殺人者能有個躲避人追討其罪的地方。漢高祖劉邦在攻入關中時曾經與百姓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此原則與聖經規定的類似。可見這條法律是跨越各民族,普遍存在人心的自然法。

既然此處神譴責的是謀殺,執行死刑,戰爭時保衛國家不在此範圍內。然而,既然人命關天,為神所重視。執法者判決死刑應當極為謹慎,千萬莫草率判人死罪,造成人冤屈而死。宋朝歐陽修曾經在瀧岡阡表中描述他的父親為官定人死罪時之謹慎態度:「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身為判官有權定人生死,在引用法條定人死罪前,尚且盡一切努力,為罪犯求生路。以免造成他含冤而死。人命的價值在中國古代的清官中,仍然是十分重視。聖經中永恆不變的寶貴原則,值得今日的我們認真對待,謹慎遵行。

神立約不以洪水滅地
「8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9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10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11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12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13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14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15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16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17 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創9:8-17)

洪水是個毀滅性的災難,是神審判罪惡的行動。這不是一件神樂意見到的事,是神傷心憤怒下必須施行的處置。在除滅了犯罪之人後,神接下來要做的是恢復與重建的工作。挪亞出方舟,雖然性命得以保全,但見到方舟之外一切都被毀滅,心中必然充滿了驚駭。在驚魂甫定之下,挪亞聽到了神向他發出曉諭,要與他並與他一同上方舟的家人、動物立約。「約」是用語言文字定下立約兩方之間的關係,相互的委身,並且在違約時當付出的後果。這約被稱為「挪亞之約」是創世記中第一個經文明說的神與人之間所立的約。神對挪亞重複敘述這個約許多次。頭一次是洪水還沒有來臨前,預先告知:「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創6:18)接著在挪亞獻祭後,神「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也不再按著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創8:21)最後,神更加清楚地向挪亞曉諭約的內容:「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創9:9b)神重複的目的是為著讓挪亞對此約印象深刻。神應許保全普世生靈,讓他們在地上休養生息,繁衍發展。

這個約的特質是神向人主動提出,單方面表達神自己要做的事,應許保障人與動物的性命,不再用洪水毀滅。此約是個無條件之約,並未要求人滿足任何條件,此約即已生效。所以是個普及萬人、包含百獸的恩典之約。「恩典之約」的性質是:雖然人不配得到神所賜的恩,他也沒有任何功德來賺取此恩,但是神卻願意白白地向人施恩憐憫。神樂意將「普遍恩典」遍及萬民,不管他是否信靠神,都能夠領受。正如主耶穌曾描述神對世人無私的恩典:「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保羅佈道也提到神普遍施恩給世人:「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17:17)這「普遍恩典之約」本身並不帶來救贖,卻是讓人活在神賜的恩典之下,給人機會思量神的美善,期待他們尋求神的拯救。「普遍恩典之約」服事神在歷史中進行的救贖之功,為基督的救贖鋪平道路,讓人在領受普遍恩典之下,可以進一步接受神的救贖之恩,得到靈魂的拯救,脫離滅亡的命運。

雨後天邊出現的彩虹,令人心中出現耳目一新的感受。這是神留在世上,記念祂與世人立下「挪亞之約」的記號。神應許挪亞以及從方舟出來的生物,祂不再用洪水毀滅這地。並且使用彩虹為記號,讓人知道神立下的約是堅定不變的。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記號的存在在於提醒立約的人,不要忘記了與神立的約。例如,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後裔立的「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所有受割禮的人,當接受這記號,就知道自己是效法亞伯拉罕的信,進入此約中。信心才是留在約中的條件,外在的記號不是,卻是個對自己的提醒,不要忘記神與亞伯拉罕子孫立的約。另外,安息日是「西乃之約」的記號,每逢以色列民守安息日的時候,就記得自己與神立了「西乃之約」,立志遵守神的律法。神與挪亞立約是以彩虹為記號,每當雨後天空中雲彩被太陽返照,就會出現彩虹。人們看見高掛在天上的彩虹,想到的是神向我們所有挪亞以後出生的子子孫孫說話,神與挪亞的約延續到我們身上。祂應許不用洪水毀滅大地,留給我們生存的環境,讓我們記念祂保存我們生命的恩典。

在16節神說:「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挪亞之約是永遠留存,不會廢棄的。神當初記念挪亞,祂也記念祂所保存的人類,於各種活物。神對祂所造的宇宙眾生的普遍恩典是不變的。當我們看到神放在天邊的彩虹時,是否想到神憐憫我們的先祖挪亞,在災難中留存他一家的性命,這些血脈傳承到今日世界萬民。可惜的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明白神與人立的挪亞之約的意義。忘記了神存留世人性命於世的普遍恩典。神沒有忘記我們。不但賜我們普遍恩典讓我們在地上生存,更願意藉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將救恩帶給我們,這是神救贖的恩典。唯有信靠祂的人,才能夠經歷祂寶血的救贖,進入與祂立的新約裡面。這新約也是有記號的,就是主耶穌立的聖餐。我們每逢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當記念祂為我們的罪捨身流血,代替了我們的刑罰。使我們得以免去神的憤怒,得到永遠得生命。這才是神救贖工作的高峰。我們不能僅僅滿足於保存生命於世上,卻忽視進一步認識神差來拯救我們的主耶穌。「挪亞之約」是為了主耶穌帶來的「新約」鋪道路。領受「挪亞之約」的恩典,更當追求信靠主耶穌,進入主的血所立的「新約」裡面。

結論
天邊的彩虹是個美麗的記號,提醒我們神顧念我們,應許不再用洪水毀滅這地,留存我們的性命,在世上生長繁衍。神顧念方舟上的挪亞,祂也顧念祂所造的挪亞後代子孫,不管認識不認識祂。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享受「普遍恩典之約」裡面。不要忘記真正能帶給我們救贖的,是神透過主耶穌成就的特別恩典。此救贖恩典只有靠著,因信接受耶穌的贖罪救恩,進入基督裡面,才能得到。諾亞因信進入方舟,因此逃離了洪水的毀滅;我們今日需要逃避的是末世神對罪的審判,那是必洪水更嚴重的災難。逃避災難的方舟就是耶穌基督。進入祂裡面就能得到完全的拯救,不至於滅亡。趕緊抓住蒙救恩的機會,不要留在方舟之外。

2018年10月5日 星期五

律法的義在基督裡成全


基督在登山寶訓的教導圍繞著一個主題:「門徒當活出天國的義」。藉著八福,宣告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不但是渴慕追求神所要求的公義標準,還要像鹽散發味道,光照在人前一樣,切實地活出來。本段延續這主題,探討如何在生活中實現出天國的義。與登山寶訓最後一段,提到律法與先知如何實現的經文,遙相呼應:「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從前後呼應的教導可以看到,基督教訓門徒遵行律法的真義。這真義正是在基督裡面得以成全。本段就是要研讀基督怎麼成全律法的,我們又當如何遵行。

基督來是要成全律法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一開頭主耶穌清楚地澄清有人對祂的誤解,以為祂出來傳道的目的,是要廢棄律法和先知。這誤解特別是在嚴守律法的法利賽人中。耶穌對守安息日的態度,以及祂與罪人同席吃飯的事例,似乎與律法所要求的不合,這讓法利賽人感到不安。祂在那些敵對祂的人中,被誣陷為帶頭違反律法。但是主耶穌的態度絕非如他們想像的。祂公開聲明自己如何看待律法和先知:「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本句話中的「律法和先知」是什麽意思?這句話在馬太福音中出現多次,除此處外,還有前言提到的712節:「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還有1113節:「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還有2240節:「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可見當律法和先知一同出現時,律法是指摩西五經,先知是指前後先知書,律法和先知合在一起即指整本舊約聖經。主耶穌否認別人對祂錯誤的指控,稱祂要來廢棄律法和先知,也就是要否定舊約的教訓。祂絕對不是如此,相反地,祂來世上傳道的目的,就是要「成全」舊約的預言。「廢掉」是指拆毀、推翻、廢棄之意。「成全」則是指使其完滿、成全、達到極致之意。這兩個詞代表兩種完全相反的觀念。主耶穌宣稱自己出來傳道,絕對不是要廢棄律法,而是讓神設立律法的目的完滿達成,也要讓神差先知傳遞預言,在祂身上得應驗。這不是兩個能夠截然劃分的觀念,律法書中也應許神差遣彌賽亞降世,就是要將律法的真義闡明,並帶來救恩,讓神的子民,因著認識彌賽亞,得到生命的更新。先知預言也都指向彌賽亞,耶穌就是先知預言的應驗。所以,基督就是律法和先知所指向的,神對子民拯救的最終實現。基督來成全律法和先知,應該在這「末世」意義上來理解。

            我們可能會有個問題,基督如何「成全」律法和先知?我們當從神設立律法,差遣先知所要完成的使命來看。神設立律法主要目的,是讓百姓因著遵行神命令,而成為與外邦惡俗有別的聖潔子民。律法的宗旨,與基督救恩緊密連接。它是在基督尚未道成肉身前,讓人先被看守在律法下,讓百姓知道自己有罪,並且以獻祭的禮儀來神面前尋求赦免。它的作用主要是預表性的,指向那最終帶來贖罪救恩的基督。先知的功用也是相似,他們向神子民發出預言,警告他們犯罪的嚴重後果,呼召他們悔改歸向神,尋求神的拯救。這拯救也是實現在基督身上。所以,律法和先知得到「成全」的意思,就是:在基督裡,神設立律法、差遣先知,在神子民中要完成的旨意,在基督身上得以實現。

            18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句首有個未翻出來的「因為」,是用來解釋前句經文的。為何耶穌來,是為了成全律法?因為神頒布律法的目的,就是要讓它最終得以成全,一點一劃也不落空。主耶穌就是那位完成這工作的救主。本節經文與前一節有一點不同,單單提到律法,卻沒有提到先知。這不是故意忽略。而是用「律法」來代表前述的「律法和先知」。神所啟示的真理,一點一劃都不可以廢去。一點就是希伯來文中的最小的字母,一劃是希伯來文中字母裡的小橫線。表示神啟示的完整性,與神聖性。我們不能隨意地刪節,或是增添。神啟示的話語,差一小點,就可能生出意義上的變化。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主耶穌說一點一劃都「斷不」能廢去。這是極強的否定句,表示廢棄神話語是絕對不可以的。本句話的「廢去」與前一節同一個字。「成全」卻使用另一個字,原意是「成為事實」,「實現」。主耶穌說,直到天地廢去,主的話與連一點都不能廢去。表示神話語是永恆有效的,只要世界還存在,律法就繼續對著人類適用。此教訓不像有些人所認為的,舊約教導因為時代變遷,不能與時俱進,就將其束諸高閣。這種對聖經的態度,與主耶穌的想法背道而馳。為何說律法一直適用,直到成全呢?也就是上一節說的,基督必要成全律法。祂帶來拯救,赦免罪孽,並賜下新生命,讓神子民因著聖靈內住,心悅誠服地順從神心意。並且聖靈警戒神子民,使其明白自己的罪,並願來到神面前求赦免。讓神子民活出神在舊約聖經中應許的救恩目的。這就是律法的成全。

            那是到什麽時刻才得以實現?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受死,付出贖罪代價,並復活差派聖靈降臨,律法與先知對彌賽亞的預言已經初步應驗。那為何主耶穌說,律法直到天地都廢去之前都還有效?因為律法的成全,並非在基督第一次降臨就已經完全達到,至終更完美的成全,要等到主耶穌第二次降臨才會成就。所以,只要有人仍然為罪所困,尚未在神面前完全成聖,律法就有警戒犯罪的功能。有人說,聖靈已經取代律法,成為基督徒中警戒犯罪的力量。這種取代的說法並不好,等於變相將律法廢棄。律法中存在著神聖潔公義的標準,這是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讓我們對律法更加儆醒,更加順服的。兩者不是互相排斥、非此即彼的關係。而是彼此配搭,共同完成一個目的。律法是文字的清楚警告,聖靈在人內心讓人覺得扎心。聖靈的工作正是警戒人,神是公義聖潔的,其標準在律法中清楚記載。在警戒犯罪的功用上,聖靈取律法而代之的想法,與本句經文不合。至少,主耶穌就曾經在新約時代重申十誡中敬拜獨一真神,並孝敬父母的內容,保羅也命令門徒:「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18)「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可見遵行律法仍然是新約時代主耶穌與使徒對門徒的教導。如果已經廢掉了,新約聖經何必再提呢?

律法在兩約的連續性與不連續性

            有人會引用新約中的一些經文,來支持律法在新約時代已經廢去。例如,保羅說:「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加219)「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6:14)並希伯來書說的:「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來718-19a)提出律法對基督徒已經廢棄的理論。似乎與主耶穌在此處的想法起了衝突。我們需要按照經文原來的語境明白保羅,及希伯來書作者,說這些話的確實意義。不要誤解經文,將保羅與主耶穌的說法對立起來。讓我們對上述經文一一解釋。

      首先看保羅在加拉太書駁斥猶太主義者的這段話:「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加219)解釋這段話必須了解當時保羅要解決的問題。猶太主義者認為外邦人未行割禮,即使信耶穌仍無法得稱義。保羅極力駁斥這種錯誤的想法。他先在17節提出來:「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斷乎不是。」在基督裡已得稱義的外邦人,決不能再被算作禮儀上不潔之人,因為基督已經潔淨了他們。如果再算他們是不潔的罪人,等於是讓基督成為助人犯罪的僕役。19節的意思是:我藉著律法,向律法已經死了。一個人「向律法死了」,代表不再從屬於律法的管轄之下,受其控制。向律法死了的方法是藉著律法。怎麼能藉著律法被治死呢?從後一句「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就可得到解釋。後句話解釋了前句話中「死」字的意思。與基督同死是指「我們信徒在神眼中,是參與了基督之死,而在基督受死的事件中死去」。由於基督的代贖之死是律法所要求的,因此保羅藉著有份於基督之死而向律法死了。律法對犯罪者宣判死刑,罪債已經被基督還清,以致他不再會被律法控訴其罪狀,而算為不潔的罪人。此經文不能用來支持律法已經無用了。律法中永恆不變的公義標準,仍是我們基督徒當追求的目標。

      在羅馬書中,保羅用另外一節經文教訓賴恩犯罪的人:「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6:14)那批人鼓吹,既然基督已經賜下恩典,我們蒙恩之人可以繼續犯罪,叫恩典顯多。過去在舊約時代之人是活在律法的看管之下,一旦犯罪,就被律法定罪。活在律法以下之人,沒有領受基督赦罪的恩典。只能憑著律法中的獻祭禮儀,來尋求神赦免。所作的只能暫時除去良心的罪咎,不能得到永恆的赦免,更沒有力量活出勝過罪的生命。信靠基督之人是活在基督的恩典之下,罪已經得赦免,並領受與基督同活的新生命。這生命對罪的態度是,喜愛犯罪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被釘死,對罪應當是心如止水,而不是繼續犯罪享受罪中之樂。不在律法以下的意思就是,不再活在未信主之前,尚未領受基督赦罪之恩,被看管在律法控訴罪惡的權威之下。與前一段經文類似,保羅教訓的情境是面對一群誤解稱義救恩,以為因信稱義就可以賴恩犯罪。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的意思,是指不再活在律法管轄下,在其中沒有基督赦罪恩典,只能讓律法來控訴其罪。這節經文同樣不能用來支持律法的精義對基督徒是無效的。應當是指基督徒不再活在如同舊約時代一樣的,被律法控制的體制下。

            我們再來看希伯來書說的:「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來718-19a)作者面對一群想要離開基督救恩,回到猶太教體制裡面的猶太人。討論的問題是,基督的獻祭成全了舊約獻祭所預表的真義。舊約的牲畜獻祭不能讓良心的罪咎完全除盡,但基督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祭,是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已經取代了舊約獻祭的禮儀。不但禮儀律已經被基督成全。道德律也因基督提出新的闡釋,而提升到更高標準,從外表遵從律法條文,提升為要求信徒從內心經歷更新,活出神聖潔的標準。所以,這可以被視為基督帶來的律法成全,不是把舊約律法廢棄,而是按照基督所闡釋的方式,實現出律法的真義。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看見,這三段經文,與基督在登山寶訓的教導「律法一點一劃也不廢去」沒有衝突。馬太福音中的教訓提到了律法的連續性,也就是神永恆不變公義聖潔屬性,存在律法的精義當中。無論是舊約、或新約時代,是不隨時代變化而更改的。然而,耶穌說律法最終要成全在基督裡。也就是律法中要求的,神子民當活出神公義聖潔的標準,不能照著摩西律法的那一套體制,依樣畫葫蘆。而是要按照基督所教導的更高的準則而行。這就是律法在新約、舊約時代的不連續性。如果能把握住律法在新舊約中當有的連續性,將其繼續發揚;並能注意律法跨越兩約時出現的不連續性,不要固守舊的體制,而要按照基督所成全的方式去遵行。就能完整地理解聖經中多處看似衝突的經文,化解表面矛盾。若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就不至於走進極端。

天國子民當遵行律法

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519

            主耶穌講完祂與律法和先知的關係,並非廢棄,而是來成全的。接下來的教訓則進入,門徒與誡命的關係。主耶穌將律法成全在祂裡面,我們這群進入祂裡面的人,對於主所成全的律法當如何對待?又有人以為,律法不是讓我們去遵行的,我們無論如何,都無法活出律法的要求。主耶穌成全律法的意思,就是祂親自遵行律法,已經完全達到律法的要求。當我們信靠主耶穌,也同樣完全,律法對基督徒不再有定罪的作用。主耶穌替我們行全律法,讓我們不再需要去遵行律法。這種想法認為律法在信徒身上已經是無效的,等於是將律法虛無化。這種想法與接主耶穌下來的教訓不合。

            主耶穌說:「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句子開頭就有個「所以」,表示當我們知道主耶穌成全律法之後,接下來當有的作為就是遵行誡命,並且要教導人遵行。很明顯地,主耶穌將遵行誡命,與祂成全律法,用因果關係緊密連接。主耶穌自己成全律法先知的預言;所以,我們當將主成全的內容活出來。有的人對於遵行誡命的教訓有種排斥感,認為因信稱義就已經完全,何必再講遵行誡命?為了避開這句主耶穌教訓的有效性,他們否認「這誡命」就是主耶穌講的律法與先知書中的誡命。而將其理解為主耶穌後來的教訓,稱之為「天國的誡命」。如此就能與摩西律法中的誡命脫鉤。這種做法是為了符合自己的神學,曲解經文明顯的意思。

            無論是卡森的解經書,或是法蘭士著的《丁道爾馬太福音解經》都清楚說明,「誡命」這個字在馬太福音裡面,除了最後大使命那段是指耶穌的吩咐之外,全部都是指舊約聖經中的誡命。而且「這誡命」這個代名詞,在馬太福音中,向來都只能代替前面說過的內容,不能指還沒說出的後來的命令。按照最直接自然的理解,「這誡命」就是主耶穌前一節提到的,律法和和先知書中的誡命。想要避開經文直接的意思,反而顯得牽強附會。主耶穌是要我們去遵行前面說的「這誡命」,正是祂所成全的內容。兩者相互連貫,符合解經時注重的上下文的思路。

            對此我們會有個疑惑,難道要照著舊約時代猶太人守誡命的方式去行嗎?明顯不是。應當做的就是按照主耶穌成全的方式去遵行。律法與先知的誡命,主耶穌已經將其重新闡釋。舊約的禮儀律已經成全在耶穌的身上。祂是最完美的祭司,最完全的祭物,在主裡面就能獻上神所悅納的祭禮。道德律也是一樣,對神頒布的十誡,並沒有廢去,反而是升高到更高的標準,從外表的遵行,進入內心也表裡一致地順服。這不是廢去誡命,而是將遵行誡命提升到更深的境界。

            在宗教改革後的更正教會,因為對抗天主教將行為與信心合在一起當成稱義的條件。因此高舉信心在稱義上唯獨的角色,而生出排斥行為的想法。一旦主張基督徒也應該活出好行為,或是遵行誡命,就過度敏感地指責別人是「律法主義」。這是為了防止偏差而走到了另一個極端。我們不當過分強調某一些反對律法主義的經文,而全面否定誡命的功效。連主耶穌教訓我們「遵行誡命」的命令都不願意接受。那真的是矯枉過正了。

            主耶穌警告門徒,實現天國的義,與遵行誡命不相違背,而是彼此相合。天國的子民就當按照主所吩咐的方式,活出誡命中的教訓。主耶穌警戒,若有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導別人也這麼作,他在天國的地位將會是最低的。這裡沒有否定此人能留在天國了,只不過因為他的行為與教訓,違背了天國倫理,他在神面前將受責備。反過來,若有人按照主的教導遵信誡命,並且也教導別人這麼做,他在天國終將被尊榮。這裡很清楚地告訴門徒,天國的標準就是主耶穌所闡釋誡命的內容。將「天國誡命」與主耶穌闡釋的律法與先知的教訓,對立起來的想法,不符合聖經整體的教導。
           
就連經常與律法主義者對抗的保羅,對於誡命的態度也認為是,當以實際行為去活出來,並非將其束諸高閣。在羅馬書中保羅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這句話的主要動詞是「成就」,與此處主耶穌說的律法「成全」是同一個字根,是滿足,達到完全的意思。既然律法的義是需要被「成就」,就不當是個讓我們廢棄,或忽視的內容。律法的義是神對子民所要求的標準。在被罪控制的人性底下,想要行出律法的義是緣木求魚,因為完全沒有脫離罪的能力。然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全贖罪救恩,目的就是讓原本憑著肉體達不到的律法的義,得以成全在我們身上。這種果效怎麼可能達到?唯有我們不再順從肉體,反而順從聖靈,才可能讓律法的義在我們身上能夠達到目標。這裡所講的不單單就是,救恩中的「因信稱義」的這個層面。在稱義之事上我們一無所能,完全是接受基督為我們完成的工作。然而,這裡經文提到的是成聖的過程,亦即從稱義的地位上更進一步,要順從聖靈的引導,讓律法的義在信徒的身上真實地活出來。

      接下來保羅一連串的教訓都是要信徒治死肉體的私慾,順從聖靈而行。「順從」這個字本身就是亦步亦趨地跟著走的意思,並非站著不動,讓聖靈抬著我們。這想法與主耶穌在本段的教訓相合,「遵行誡命」不是僅僅心裡贊成誡命的內容,而重點是要有實際行動將信心活出來。天國的子民不是對神頒布的誡命無動於衷,而是願意按照主耶穌更新的生命,以順服的心活出來。

天國的義勝過外表儀文

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

            本節經文是連接前面主耶穌吩咐門徒遵行誡命,與後面主教導門徒實際上當如何遵行。主耶穌進一步要求願意遵行誡命的天國子民,不能只停留在法利賽人守律法的的標準。他們非常小心謹慎,將律法的內容分成許多細則與規條。定義怎麼樣作才能達到遵行誡命的標準。並且對一些不能守得住的情形,將標準寬鬆解釋,為其解套。這習慣演變成為作表面文章一般的虛假風格,應付外表規條了事,達到了就沾沾自喜。甚至連為何要遵照規定的原因都搞不清楚,成了墨守成規的機器一樣。

            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假冒偽善,表面上顯出十分虔誠的樣貌,內心卻失去敬虔的實意。祂又警告門徒,絕對不要向法利賽人一樣,還要勝過這種錯誤的虛偽作風。如何勝過?不是比法利賽人守得更嚴格,守的規條更多。勝過的意思是將律法的真義,從內心中心悅誠服地順從,從動機上願意活出神公義的要求。這正是以西結書中說的:「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耶穌要求門徒與法利賽人對遵行誡命心態根本的差別在於,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遵從,將誡命變成外在的規條。而是要檢視內心,讓基督更新我們的心,讓所有遵從誡命的行動,出自於內在對神的心悅誠服。

結論
天國的義與法利賽人的義最大的差別在於,一是出自內心對神的順服,另一是出於用外在規條來約束人,事實上還是重視人的功德。主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成全,也就是將律法的精義闡明,並更新門徒的心,讓他們因有屬靈新生命,從內在生出對神敬虔的行為。我們當照主所成全的作法遵行神的誡命。


2018年10月2日 星期二

神藉洪水審判罪惡


千百年來,對於挪亞方舟考古的興趣從未停止,至今仍方興未艾。最開始是俄國飛行員在亞拉臘山麓,空照到一張近似船型的地貌。美國探險家親赴當地探索此結構是否是方舟。最近香港影音使團也爬上亞拉臘山,在冰層下尋找到一個木結構的建築。拍成影片,宣稱找到方舟。歷史上的探險結果至今仍然沒有考古學上足夠證據,證明其結論。雖然找不到方舟的證據,我們仍相信聖經中的記載是確實的,挪亞方舟的事蹟,對今日的世界仍然傳遞著寶貴的信息。

神審判的警告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7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8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10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11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12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13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14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的造,裡外抹上松香。15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16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創65-16

            自從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罪進入人裡面,藉著生育繁衍,傳給後代子孫。罪性在人類擴散,到了挪亞的時代,已經到了惡貫滿盈的地步。第五節描述了人類完全陷在罪中的狀態,終日所思所想,盡都是惡。神對此深惡痛絕。罪不僅是「射箭不中靶心」這麼輕鬆的定義,好像「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點小毛病,無傷大雅。事實上罪是對神的背叛。人一旦背叛了神的命令,人性被罪的權勢控制的後果就是,從裡面的心思意念,到外在的行為的各個層面,都被污染了。神學上所謂的「全然敗壞」,指的就是人的每一個層面,都被罪破壞了。即使有良善的意願,也結不出良善的果實。

            對於人類這種持續惡化的狀態,公義的神不可能坐視不管。祂對罪的反應就是:「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我們聽到這句話會有些驚訝,神從不會做錯事,不應該會後悔。「後悔」這個字的意思是當一個人看到不滿意的結局,心中生出的傷痛。在我們通常的想像中,神的心意是永恆不變的。如聖經別處說:「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36「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詩10227)「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來617)事實上兩邊的經文敘述的並不矛盾。提到神的不變性時,指的都是神對人終極的旨意,與祂永恆的目的。本節經文提到的是神個人化地,將祂的感情投射在祂所關切的人身上。當人做出違背祂心意的事,自然神會憤怒,失望,心生傷痛。

      神對人類敗壞的處置是,「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神恨惡罪惡是神公義屬性自然的展現,如果神任憑罪惡橫行而無動於衷,反而違反祂的性情。就如將亞當夏娃趕出伊甸園,將殺人的該隱趕出他耕種的土地。神對本處人罪惡滿盈的審判則是,決心毀滅他們,不再容許他們存活。當我們看到神這樣的判決,會有個疑問,神何苦造了人,又將他們毀滅?豈不是白忙一場。神毀滅人類,是顯出祂公義的審判作為,是按神屬性必然要有的表現。並不是不分黑白地盲目毀滅生命。而是在審判之前,宣告拯救的福音,凡是在審判臨到前,願意回轉的人,仍然可以逃避滅亡的結局。正如,在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時,應許女人後裔要打破蛇的頭這拯救工作。當神決定以洪水毀滅生物之前,也願意救出不隨從潮流去犯罪的人。這就寫在第八節:「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審判與拯救同時存在神的心中。信靠神的人必蒙拯救,否則即將遭到審判。

      那群蒙神拯救的人就是挪亞一家,如第九節說的:「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曾經遇到有人對聖經話語生出疑問。這裡說挪亞是個義人,豈不是與羅馬書中說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互相矛盾了嗎?其實要解釋經文的時候,需要按照前後文的語境,才能掌握正確的含義。羅馬書中說的,沒有義人,必須要根據整個段落提到,世上沒有一位能夠在神面前,被算為義,不需要基督救恩的人。如後文說的:「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320)在神公義的標準之下,沒有一個人能夠達到神的標準。但是創世記說挪亞是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是與那個時代人心詭詐,罪惡滔天的境況比較之下的評語。並非挪亞完美無缺,任何罪都不犯,明顯他後來還是酒醉之後犯了罪。他並非無罪之人,只是比起當時墮落敗壞的世人來說,他還算是個「義」人。即使是像挪亞一樣不完全的人,神仍然有憐憫。願意在亂世濁流中,施恩拯救他們一家,免於滅亡的命運。神是公義並慈愛的神。對罪惡顯出威嚴,施行審判。對悔改順服的人,顯出慈愛,施恩憐憫。

      人類敗壞,罪惡滔天,惹神憤怒,神對人類徹底失望。11節說:「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雖然,公義的神必須對罪人施行審判,看起來神所計劃的洪水是個毀滅過程,是拆毀了精心設計的創造。然而,神在施行懲罰之前,卻留了一線生機給願意回轉的人。表面上看來,毀滅雖然殘忍,事實上卻是個潔淨罪惡的過程,正如外科手術割除腫瘤一樣,除去敗壞的部分,讓純淨的存留。挪亞的一家就是神所保留下來的人。經文中描述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完全人,與神同行。神將祂毀滅罪人的計劃告訴了挪亞,讓他按照神的心意而行,得以蒙神拯救。神警告挪亞:「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神要挪亞造一艘方舟,來躲避毀滅性的洪水。神對挪亞描述方舟詳細的樣子:「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的造,裡外抹上松香。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這就像是一個長方體的大船。長度約137米,寬23米,高14米。比今天的足球場還要長。大小就像是遼寧號航空母艦的一半長度。在那個時代,造出如此大的龐然巨物,耗費的材料,與工作的人力,可謂驚人。也只有如此大容量的方舟,才可能容納得下神為了延續物種生命,讓挪亞帶進去的動物。這個工程到底進行了多久,聖經並沒有說明,但是挪亞生兒子的年齡為五百歲,距離洪水來臨時,挪亞六百歲。挪亞必然是一家人參與建造,整個建造時間應該小於80年。

神立約保全挪亞一家

「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18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19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20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裡,好保全生命。21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他們的食物。22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1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2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3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以留種,活在全地上,4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把我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5挪亞就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創617-75

            神是個公義的神、也是憐憫的神。在毀滅的審判之餘,預留了恩典。雖然神準備藉著洪水審判敗壞的世人。卻也為順從神心意的挪亞一家預備了救恩。神告訴挪亞將要與他立約,本句經文中「約」這個字在創世記中是第一次出現。此處「立約」翻譯成未來式,是預言洪水退了之後,神應許不再使用洪水毀滅全地的話:「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創911)這是個面對世上眾生的普遍恩典。今日世上的眾生得以安居在大地,繁衍生長,原是神將此恩典施予他們。我們居住的環境、陽光雨水、萬物按照神設計的規律運行,都是因為神普遍恩典的看顧,萬物才得以在世上存活生長。除了與萬物立下普遍恩典之約,神後來還與祂所選召的子民立下特別的約。「約」的意思就是定義立約雙方權利義務的關係。神與人之間也有這些關係,祂願意人順服祂的命令,並應許給守約之人福分。

            神給挪亞的命令就是進入方舟,以保全生命不受以災難侵害。挪亞對神的吩咐,本可以一笑置之。當時氣候正常,沒有任何災難來臨的徵兆。神卻預言洪水將要毀滅大地。如果不是對神有信心,絕不可能相信這種事。挪亞全家動員建造方舟,在當時必然是件轟動各界的新聞。在旱地上建一艘大船,必然會招致周圍群眾詢問,挪亞對於好奇的詢問,應當會將神毀滅的審判坦然相告。只是沒有人相信,甚至遭到旁人嘲笑。就如中國傳說的愚公移山一樣。這項工作進行了幾十年,無人領受挪亞的警告,只當他們一家腦筋出問題了。事實上挪亞見方舟的過程,本身就是對當時世代發出福音的信息,毀滅將要來臨,唯有遵照神旨意,進入方舟的人才能得到拯救。挪亞的當時遭到排斥的情形,與今日的傳福音的困難何其相似。今日的世人對福音的信息無動於衷。世人面臨的可怕命運就是,犯罪的人必然遭到審判,結局就是滅亡。神也應許凡是悔改,尋求神恩典的人,必蒙拯救,脫離危險。然而,大多數的人視福音為癡人說夢,不當一回事。對於審判的警告,聽而不聞。這就是今日傳福音所面臨的困境。明明見到危機就要臨到,但是大家毫無警覺,似乎目前在世上享受的安寧幸福日子可以存到永遠。這就是最令人憂心的事。挪亞當時被人拒絕,心情想必也是如此。

            災難即將臨到,洪水再過七天就來臨了。挪亞按照神的心意完成了方舟。聖經中說:「挪亞就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他也照著神吩咐的,帶領了許多動物,並一家八口,進入了方舟。他是順服神的美好榜樣。雖然神所命令的內容看似不合理,並會遭到周圍的人嘲笑為愚蠢,既然神吩咐了,就不要懷疑,對神的話充滿信心。當我們領受神的吩咐時,是像那些不悔改的人一樣,猶豫懷疑;還是像挪亞一樣,誠心遵行。活在今天的時代,基督徒遭到四周不信的人嘲笑為迷信,對神的存在充滿懷疑,惡意詆毀福音信息,這些情形歷代以來從未停息過。對於這樣惡劣的環境,我們是否能夠堅心倚靠神,在世俗逆流的衝擊下,仍然保持堅固的信心?挪亞是我們最好的信心榜樣。

洪水的來臨與消退

6當洪水氾濫在地上的時候,挪亞整六百歲。7挪亞就同他的妻,和兒子,兒婦,都進入方舟,躲避洪水。8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蟲,9都是一對一對的,有公有母,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10過了那七天,洪水氾濫在地上。11當挪亞六百歲,二月十七日那一天,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12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13正當那日,挪亞和他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並挪亞的妻子,和三個兒婦,都進入方舟。14他們和百獸,各從其類,一切牲畜,各從其類,爬在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一切禽鳥,各從其類,都進入方舟。15凡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都一對一對的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16凡有血肉進入方舟的,都是有公有母,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耶和華就把他關在方舟裡頭。17洪水氾濫在地上四十天,水往上長,把方舟從地上漂起。18水勢浩大,在地上大大的往上長,方舟在水面上漂來漂去。19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20水勢比山高過十五肘,山嶺都淹沒了。21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22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23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裡的。24水勢浩大,在地上共一百五十天。神記念挪亞,和挪亞方舟裡的一切走獸牲畜。神叫風吹地,水勢漸落。2淵源和天上的窗戶,都閉塞了,天上的大雨也止住了。3水從地上漸退。過了一百五十天,水就漸消。4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5水又漸消,到十月初一日,山頂都現出來了。6過了四十天,挪亞開了方舟的窗戶,7放出一隻烏鴉去,那烏鴉飛來飛去,直到地上的水都乾了。8他又放出一隻鴿子去,要看看水從地上退了沒有。9但遍地上都是水,鴿子找不著落腳之地,就回到方舟挪亞那裡,挪亞伸手把鴿子接進方舟來。10他又等了七天,再把鴿子從方舟放出去。11到了晚上,鴿子回到他那裡,嘴裡叼著一個新擰下來的橄欖葉子,挪亞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12他又等了七天,放出鴿子去,鴿子就不再回來了。13到挪亞六百零一歲,正月初一日,地上的水都乾了。挪亞撤去方舟的蓋觀看,便見地面上乾了。14到了二月二十七日,地就都乾了。」(創76-814

            創世記描述挪亞洪水的事蹟,是充滿了生動的描述,與文學結構上的對稱。以下將前後對稱的敘述列出來。(1)開始神見人類敗壞決意用洪水毀滅人,與第九章的故事結尾,神見挪亞獻祭,就決定與挪亞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大地,互相對稱。(2)挪亞建方舟、與挪亞築祭壇對稱。(3)神命令挪亞一家以及動物進入方舟,與神命令他們出方舟對稱。(4)洪水開始漲溢,與大地變乾對稱。(5)洪水氾濫150天,淹沒高山,與洪水消退150天,高山顯露對稱。最中心的信息就是八章1節:「神記念挪亞,和挪亞方舟裡的一切走獸牲畜。」進入方舟的人與動物是蒙神記念的。因為他們順從神的命令,得到神的保護,脫離了一場毀滅性的災難。

            本段描述洪水氾濫時驚心動魄的境況。經文中不斷出現「洪水氾濫」、「水往上長」、「水勢浩大」的語句,來描述水勢的強大猛烈,帶來了災難性的浩劫。我們有個疑問,這麼大的水從哪裡來的?11節寫出:「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這句經文使用當時人對天地解釋的模型,來描述大水的來源。大水從大淵的泉源湧流出來,高山裡面,地底下,都蘊藏著豐富的水源。最近貴州曾經在挖高鐵隧道的時候,不慎挖到了山裡的暗河,湧出來的大水源源不絕,像瀑布一樣,沖毀隧道外的房子與樹木。另一個來源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大雨。近年來天氣異常嚴重,每一次遇到超級颱風,就將天上的水氣聚集。颱風所到之處,引發水災,泥石流。產生巨大的破壞力。我們又會有個疑問,挪亞洪水到底是全球性的,還是地區性的?19節說出:「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按照經文直接的意思,洪水應該是普世性的。同時這次洪水帶來的是普世性的滅亡。如23節說的:「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當時的人類與動物,很可能並沒有分佈在整個地球的每個地方。地區性的洪水也是可以帶來動物全面滅亡的結果。

            如果說洪水是普世性的,帶來的難題主要是科學上有些難以解釋的現象。哪裡來的這麼大量的水。現今世界的水不正是保存在海洋、兩極的冰帽、高山的冰川,以及大氣層的水蒸氣。沒有外來的水源,總量是一定的。如果淹沒全世界最高的山,那洪水消退,這麼大量的水會跑到哪裡去?在此不去詳細解答這些問題。我們不會去否定科學的的證據,然而也不會對尚未證據確鑿的科學理論照單全收。真理越辯越明,當我們發現更強的證據,證明地球歷史上是有可能出現,普世性的大洪水。我們就更有信心接受,挪亞洪水是普世性的解釋。如果有更強的證據否定普世性的洪水,那也不能推翻聖經的敘述。只是我們要在解釋上,更多以當事人對「天下」的理解來考量。挪亞當時所理解的人類生存環境。他的知識不可能將「天下」,理解成整個地球的每一片土地。在這問題的解釋上,不妨留下彈性的空間。就像創世記4156節說:「當時饑荒遍滿天下。」作者與讀者都不會想到當時地球的另一邊。以當時代的人對此話語的理解,常是地區性的,這是可以接受的解釋。聖經主要是講述救恩的真理,對聖經解釋與科學是否相合的問題,留待有興趣的人去深究,不是此處探討的重點。

            我們再回到本段的主題:挪亞是一個因信而蒙神拯救的典型人物。在聖經中一再重複此救恩模式。希伯來書將挪亞放在信心偉人之列:「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117)挪亞與其他因信順從神的人一樣,在神眼中被看作是義人。不是因著他的好行為討神歡喜,而是因著他對神的信靠,並從信心而生出的順服。他的事蹟被記在聖經中,成了歷世歷代因信稱義之人效法的榜樣。

            與挪亞對比的就是那群不敬畏神,而繼續作惡的人,將難逃滅亡的命運。主耶穌以挪亞洪水為例子,向那群對末世審判輕忽的人發出警告。當祂第二次再來時,災難必出其不意地來到。祂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喫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37-39)不儆醒的人,對將要來臨的災禍掉以輕心,照樣吃喝玩耍。一旦毀滅突然臨到,將落到驚慌失措,逃避不及的悲慘狀態。不信的人難逃神的審判,也成為後來世代的警惕。

            挪亞洪水是個末世神對罪人審判的一個模式,預先出現在歷史上,向後人發出警戒。從聖經中重複出現挪亞故事的敘述,就知道他在整個救恩歷史上的重要性。他是神拯救信靠祂的人的一個模式。抓住整本聖經傳遞屬靈信息的主線,不要糾結在個別經文是否符合科學理論。憑信心接受神所啟示的話語都是真實無誤的。再對於難以解釋的經文,有更開放的心去探究。這些難題對於我們的信仰,就不會造成動搖的結果。我們可以相信神話語的真實性,並且誠懇地與人溝通聖經正確的解釋。

結論    
挪亞方舟的故事不是在其戲劇性的情節,或是海上動物園的奇特。我們對方舟的討論,不該集中在科學上是否能合理解釋?而當是其代表的救贖意義。神對人罪惡敗壞的傷痛,要以洪水毀滅人。但卻留下一個得拯救的機會給信靠祂的人,就是挪亞一家。他因著對神的信,不顧人的嘲笑,建方舟,帶領家人、動物進方舟,最終得到神拯救,免於滅亡。給我們的警惕就是,神對犯罪的審判確實會來臨,與對信靠祂的人必然施恩憐憫。祂是威嚴又信實的主。

2018年9月15日 星期六

面向世界的光與鹽

在耶穌講完天國八福,要求門徒擁有天國子民當有的品格後。說出了他們當對這個世界產生正面的影響。在整段教訓中,主耶穌對基督徒做出了定義。先在本質上,定義出他們是什麽;再轉到功能上,他們當如何行。八福的結尾提到了,門徒可能會因著跟從耶穌的緣故,被世人排斥。但是,對著與天國價值觀格格不入的世界,門徒當作的事不是離群索居,而是藉著他們的生活,對世界散發出正面的影響力。基督徒是光、是鹽,就是指基督徒功能上的定義。他們的功能就是不斷向世界發出影響力。

活在世上的鹽

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太513

            耶穌以肯定的語氣教訓門徒:「你們是世上的鹽。」本句話有多餘的主詞,強調不是別人,就是「你們」。這裡的「你們」是指誰?圍在耶穌四周聽他教訓的人,就是跟從主的門徒。他們自然就是耶穌所勉勵,在世上發揮鹽的功能的對象。身為後來的基督徒,主耶穌的教訓自然也是對我們說的。本句話的動詞是現在式的「是」,肯定我們活在世上的身份;不是期許我們要努力去「成為」鹽,而是指我們現在就是鹽,本該活出鹽所代表的生命特質。鹽有何功能?主要有二項:一是調味,使食物變得可口;另一個是防腐,讓容易敗壞的食物不至於腐敗。綜合整段連貫的信息,較為可能的意思應該是防腐。轉化世界的目的不是讓他們更有味道,使其更能被接受,應該是讓世界變得不至過於腐敗。

            古代沒有冷藏的設備,保存食物就用鹽來醃,如今日的鹹菜、或臘肉。即使經過一段時間,肉類也不致變壞。這就是此處耶穌勉勵基督徒是鹽的用意,要我們在世上發出影響力,防止、或減少腐敗發生。在這世界,人性被罪所滲透,所有的文化都抵擋不住罪的侵蝕,逐漸生出腐敗的結果。即使我們使用法律來遏止罪惡,人還是會鑽法律漏洞。就算用教育將道德規範殷勤教化,也抵擋不住整個社會腐敗風氣的浸淫。在這種巨大的敗壞潮流衝擊之下,基督徒想要發揮防腐的功用,要力挽狂瀾、逆流而上,簡直就像是知其不可而為之。

            既然世界墮落的傾向是如此強,以致改變不易,主耶穌為什麽還吩咐我們這麼做呢?因為這就是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上要完成的工作,扭轉墮落的人性,賜他們新的生命,讓他們重新活出神設計的美好形象。所有基督徒是耶穌的跟隨者,是首先得到救恩的人,理當活出被耶穌轉化的生命,進而繼續去完成耶穌的使命,就是帶領世人回到神的面前,活出神原本設計完美的生命。這就是像鹽一樣,散發出影響力的意思。當我們想到耶穌對我們的囑咐。有的時候會感到自己所活出的程度,遠遠達不到耶穌期待的目標。就像耶穌所形容的,不像對世界散發出味道的鹽,反而像失去味道,丟在路旁被人踐踏的殘渣。這段經文對於基督徒來說,正是直接指出我們今日缺乏的光景,更是提醒我們振作,回到主耶穌教訓我們的目標。

            主耶穌指出:「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鹽的功能就是散發出味道。這味道可以讓人味覺感受到美好的滋味,同時也能保存食物,不致腐敗。首先我們當知道,在耶穌時代的以色列,因為鹽並非是純淨的,而是參雜著許多礦物質,當純鹽的成分溶解釋出後,就剩下沒有味道的殘渣。這白色的殘渣,既無味道,又無其它功用。只能夠丟在路旁,任人踐踏。所以既然是鹽,最重要的就是發揮出該有的功能。一旦失去功能,它就不再是鹽,成了毫無用處的廢物。耶穌勉勵門徒要活出基督徒當有的功能,對世界散發出味道。剛才已經指出,這世界最需要基督徒發揮的功能,不是讓世界變得更有滋味,而是需要防止它腐敗墮落的趨勢。耶穌要求門徒活出鹽的功能,應該是專注在防腐的作用。既然知道耶穌的教訓,我們理當認真去遵行。然而,我們會生出一個問題,這世界真的需要防止腐化的力量嗎?基督徒怎麼去發揮防止腐敗的作用?

            首先我們來看第一個問題,在二十世紀之初,人類在社會進化論思想的鼓舞,樂觀地認為,理想的大同世界終究會逐漸實現,當人類發展科學,解決疾病問題,人類不再會因生病而痛苦。發展生產力,豐富民生物資,就解決了貧窮問題,人人能夠過著豐衣足食的生活。人類更能夠以理性化解衝突,解決民族矛盾,達到世界和平的理想。這種極端的樂觀主義在當時非常盛行。直到兩次世界大戰,讓人的美夢破滅。科學的發展,讓人類製造出更加先進的武器,來殺害更多無辜的人。生產力增加讓人類追求更多財富,變得更貪婪,貧富差距更加擴大。各民族為了爭奪資源,以戰爭為手段,讓世界的衝突不斷升級,甚至面臨人類滅種的危機。這種期待人性過於美好的樂觀主義,在二次大戰後,被證明是個空想,不再有人相信。耶穌清楚地告訴我們,遠離神的人性不可能解決自身的墮落的問題。人性被罪污染,已經喪失了原本神賜的美好形象。人性被墮落的力量腐化,甚至連自我救贖的能力也被破壞了。想要憑著自己的力量,努力擺脫墮落的傾向,經百般嘗試,至今尚無成果。中國以政治力量大力鼓吹,推動的五講四美,「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講秩序、講道德;心靈美、語言美、行為美、環境美。」成了宣傳口號。領導班子一代換一代,口號不斷變化成「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全都風風火火,大街小巷標語滿天,道德實質未見改善。人類想要靠著自己力量,改善人性素質的美夢,無論怎麼努力,都無法實現。實況正如耶穌講的,人性已經被罪敗壞,無力自我拯救。

            另一種基督徒可能有的錯誤想法就是,既然世界已經腐敗,全然墮落,無藥可救,對改善世界就不當抱著任何希望。他們認為,基督徒最好遠離世界,與世隔絕,以免受到世界的污染。於是不關心社會上的問題,也不嘗試去解決,只集中力量注重自己的靈修,努力福音事工。船既然都要沉了,修修補補已經沒有意義了,應當在船沉以前,趕緊救人不要被溺死,能救一個算一個。這種想法也是個極端。主耶穌的教訓清楚地要求門徒,「你們是世界的鹽。」要留在世界,向四周環境散發出防止腐化的鹹味。因此,鹽若要發揮保存食物的作用,就不當與食物保持距離,而是要揉進食物裡面,充分地與它們接觸。基督徒若要防止世界的腐化,當然不能遠離世界。正如主耶穌說的:「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171518)避世與厭世的想法,與主耶穌對我們的教導並不相合。我們當遠離的是世俗的罪惡,不是世人。如果我們的態度是遠離世人,就不可能在其中發揮防腐的作用。

            我們當避開以上兩種極端的心態,一是對世界過度樂觀,覺得他們不需要任何作為來防止腐敗。一是對世界過度排斥,以至於連進入其中發揮防腐的作用也不願意。那我們在兩個極端思想中,當站在什麽立場。基督徒被差派進入世界,正是要活出基督改變我們生命的見證。當我們見到周圍的人為了保護自己利益,避免被追究責任而說謊,我們是否還能把持主耶穌的教訓:「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若見到周圍的人都在貪污,我們能否謹守廉潔、誠實的原則,不屬於我的東西,我就不要據為己有。若見到他人都自私自利,對於窮苦缺乏人求救無動於衷,我們能否伸出援手,將主的愛傳遞給他們。這些不是另一套唱高調的道德教訓,如同那些貼得滿街的標語。而是我們每一天生活的實踐,我們願不願意按照主教訓我們的活出來。人會有軟弱,有時作不到,這無可厚非。正如努力讀書的學生也有考不及格的時候。主能夠諒解。如果徹底放棄,連想做的願望都沒有,那就太讓主失望了。

            回想這段經文主的教訓,主肯定我們的身份,我們是世上的鹽。就要發揮出鹽的功能,向周圍發揮正面的影響力,如同鹽散發出味道一樣。切勿變成無味道的鹽,對周圍的世界沒有任何作用,成了毫無用處的廢物。不但在面對主時羞愧難當,連世人都不願意理睬我們,將我們踩在腳下。我們願不願意照著主的教訓,向世人發出鹽該有的作用?

向世界發出光

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

            在用鹽為比喻,講完門徒在世上的功能後,主耶穌再使用光為比喻。這個生動的比喻意義明晰,顯而易見。在黑暗中看不見周圍環境,只能靠手腳摸索,一不小心就跌倒受傷。一旦點起燈來,讓光照耀四周,就能驅走黑暗,帶給人溫暖、希望、與安全感。與鹽一樣,光也是人類生活上,不可或缺的要素。主耶穌曾經用光來比喻自己:「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就是以光與暗作比喻,形容神與世界的關係。祂形容離開神的世界,本來充滿黑暗。世人習慣於生活在黑暗中,不喜歡自己所作所為被光照亮。甚至於對照向他們的光,感到反感與抗拒。就像睡著的人,一遇到燈被打開,就覺得刺眼,感到不舒服。也像是躲藏在陰暗岩石底下的昆蟲,一旦岩石被掀開後,滿地亂竄、急於逃避的情況。活在黑暗中的人不喜歡光,盡一切可能躲避光。這是人遠離神後自然的天性。

      約翰福音中說,當光照在黑暗中,黑暗不能勝過光。主耶穌就是那照亮黑暗的光,道成肉身來到世上,讓本來活在黑暗的世界,能以見到亮光,而脫離黑暗。同時祂也肯定門徒,他們是世上的光。要他們像基督一樣,將光的屬性彰顯在世上,在黑暗中散發光芒。不是門徒本身能夠發光,而是他們因為生命被主改變,得以返照出主耶穌的光芒。這光不是彰顯他自己,而是讓人從他們身上,看見主耶穌的榮美。

            接著主耶穌說:「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這句話與前半句,「你們是世上的光。」有何關係?城建在山上,眾目睽睽,作用正就像光照在世上,人人可見。主要就是強調「城」與「光」都面對這世界顯出見證。「山上之城」這個詞,已成為許多想要建立偉大體制的領導者心中的異象。美國第四十任總統雷根,曾經多次引用一句清教徒領袖溫斯羅普(Winthrop)講道的名言,他願意新建的國家是萬民仰望的公義典範。在他卸任演說中又再次重複:「美國是山上之城,璀璨閃亮的城。我心中的美國是一座高大榮耀的城,建在磐石上,比海洋更堅固,經歷風吹雨打,而有上帝的保護,人從各方各族而來,卻和諧地生活。有自由的港口,擁擠著商業貿易,與充滿創意的人群。如果必須要有城牆,城牆上也開了許多門,開放讓所有願意,並有心的人能進來。」這是雷根治國的異象。在耶穌基督的教導中,山上之城不是讓一個強國炫耀的優越主義,要做萬人公義的典範,也不是建立一個基督教的理想國。而是要基督徒作出整體的見證,可以成為照亮他人的明燈。

      接著耶穌又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表示光的功用就是照明,燈既然點亮了,就要向四周發光。猶太人的屋子,多半窗戶不大,屋裡面因光線不足顯得陰暗。此時最有效的照明方式就是點起燈來。他們使用的燈是將橄欖油放在容器裡面,中間有一條纖維作的燈心。點著了後,放在燈台上,可以照亮全家。如果等著了燈,卻放在斗底下,那完全無法發揮照明的功用。等應該放在顯眼的地方,需要被照亮的地方,讓在黑暗中人,看清楚周圍的環境,不需要在黑暗中摸索。

            這個比喻的意思很清晰。既然明白了光照就是指作見證,主耶穌進一步命令門徒去照著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這句話肯定了基督徒生活中應當活出好行為,因為這是耶穌的命令。在宗教改革以來,基督教會為了防止天主教將好行為參雜在得救的條件中,特別強調「因信稱義」。但是高舉信心的重要時,會刻意貶抑好行為的角色。甚至到一個地步,認為基督徒生活,不需要活出好行為,否則就有「因行為稱義」的嫌疑。這是矯枉過正的作法。有些人理解錯誤,將主張基督徒當有好行為的人批評為「律法主義」,那是完全誤解了主耶穌的教導。基督沒有讓門徒拋棄好行為,只是不要將好行為當成自我炫耀的手段,或將好行為當成換取神恩典的條件。在基督徒生活中,好行為是新生命當有的反映。一個重生得救,因信稱義的門徒,理所當然要活出好行為來。因為內在的生命更新,必然帶出外在的生命聖潔。否定好行為是不正確的教導,是走入了偏差的方向。

            另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好行為,需要讓人看見嗎?還是必須隱藏起來,不為人知。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另一處不是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61)怎麼會要我們把光照在人前,又要我們行善不讓人看見。這豈不是矛盾了?其實,按照前後文脈去理解,就不會出現這樣的疑問。我們我們只要把握一個重點,好行為不是為了自我炫耀,而是讓神的名得榮耀。如果有這樣的認知,好行為不需要隱藏。主耶穌禁止行善讓人看見,是指想要宣揚自己的善行,讓人稱讚,讓自己得好名聲。就如當年四川地震,有位富翁拿著鈔票,一路發錢,帶著隨行記者拍照,登報宣揚,這種高調的作風,很明顯就是為了自己得名聲。這就不是耶穌說的將光照在人前,而是將自己的名聲炫耀於人前了。行善的動機是為自己,或者為神,存於一心,只要我們坦坦蕩盪,面對神問心無愧,只管放心去行就是。所以,耶穌兩處的教訓並不矛盾。

            既然知道主耶穌的教導,我們當如何將其內容應用在今日的生活?活出好行為涵蓋的層面非常廣,小到個人日常生活的為人處世,大到教會群體對社會公開的見證。先從個人層面來看,基督徒願不願意犧牲自己的利益,花費時間精神,看顧周圍有需要的人。我們周圍出現非常多的弱勢群體,老弱病殘,孤兒寡婦,失業、弱智、家庭不健全、有心理問題的人,實在太多了。可以說,要從個人層面去做,我們實在力有未逮。可以先從我們親人中間開始,再擴大到附近鄰居。這些人都是我們實際接觸,可以幫助的對象。

            如果我們有心,又能夠在教會找到有志一同的伙伴,可以將這工作擴大到整個教會層面,成為教會關懷事工。集合全體會眾的力量,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協助社區中我們認識的,生活有需要的人士。先從探訪做起,帶給他們主裡的溫暖,再配合福音的傳講,讓愛心與真理並行。這是對人真正的尊重。如果教會中尚無此異象,也無人力、財力配合。就先從個人做起,再藉著服事的成果,帶動他人一同參與的風潮。我們必須承認,愛心慈善的事工是教會事工的一部分,這符合主耶穌的教訓,也是保羅積極在教會中推行的。我們不能將慈善與福音對立起來,故意忽視慈善的工作,以為花力氣做慈善事工,就會減損福音的力道。其實,世人聽見基督口中傳的道理,不見得信;但是若加上基督徒活出愛心的行動,見證出所傳的真理,就更加深他們對福音的信服。

            我們常被這個世界嘲笑,你們說得很有道理,但是為什麽你們自己都做不到?我們無需為自己辯解。只要感謝他們的提醒,謙卑地回覆:「是的,我做得不夠好,還有人的軟弱。主會加給我力量,我還會繼續努力,追求主要我活出的美好行為。」口傳的福音,與愛心的行動是攜手並進的。我們過去在對社會付出愛心的事上,花費的心思太少。如今許多教會有這樣的醒悟,也比以前更有能力去做。讓我們真的下定決心,從身邊的肢體做起。進一步擴大到周圍的社區。讓愛心扶助的事工,與福音工作同步進行,相輔相成。

結論

在今日社會,沒有抵擋腐化的力量,普遍見不到光。基督徒要如何自處,並以何心態活在這世上?羅斯福總統夫人愛蓮諾曾說:「與其咒詛黑暗,不如點燃蠟燭。」主耶穌更教訓門徒,我們是世上的鹽,我們是世上的光。我們不能自外於這社會,單單站在一旁指出世界的黑暗。如果世界黑暗,我們是否向著這黑暗發出主耶穌的亮光呢?如果世界腐敗,我們可曾在將沉的船上,力挽狂瀾,防止它沉沒的趨勢。推卸責任很簡單,就是認為世人死活與我無關,聖徒我自為之。承擔責任,卻是主的命令,主耶穌要我們,不要離開世界,並向這走向腐敗,被黑暗籠罩的世界,點亮蠟燭。讓主的光返照在世界上。讓主的鹹味融進世界中,防止它繼續敗壞。求主幫助我們,不但知道祂的命令,並認真去遵行。

2018年9月13日 星期四

罪帶來的悲慘後果


因為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吃了神禁止的分別善惡樹果子,罪進入了人間。從此一代接一代,罪性藉著人的血緣傳承給後代子孫。都陷在罪的咒詛之下,不得脫身。在人類的第一個家庭就出現了人類中間第一起兇殺案。神怎麼處置這樣殘暴的罪行?神應許亞當夏娃,女人的後裔必要傷蛇的頭,這拯救計劃又要怎麼應驗?

因獻祭起的嫉妒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4:1-7)

當亞當夏娃犯罪被逐出伊甸園後,來到了伊甸園外的世界。因著人犯罪的咒詛,地不再為人效力,人必須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當時亞當夏娃尚無兒女,直到他們同房。原文使用「認識」這個字來描述這行動,也就是神所祝福的,夫妻間最親密的接觸。夏娃因此懷了孕,生了一個兒子,取名為該隱,意思是「得著」,代表「藉著耶和華的幫助,我得了一個男子」。亞當夏娃是由神直接造的。該隱則是神藉由夏娃懷孕生出來的。他們的生命仍然是來自於神。我們出自於母腹,生命源頭也是一樣是由神而來。接著又生了該隱的弟弟亞伯,意思是「呼氣」,與傳道書中的「虛空的虛空」是同一個字。象徵亞伯生命短暫,如一陣霧氣般瞬間消散,毫無踪跡,無從保存。嬰兒呱呱落地是何等喜悅的事啊,這世界又多了兩個人。哪知這兩個兄弟之間出現了人倫最大的悲劇,就是兄弟殘殺。這是人間第一件兇殺案,是人犯罪後無可避免的後果。

是什麽原因造成如此的慘劇?事實上他們之間發生兇殺,主要是來自該隱的仇恨。經文中完全沒有提到亞伯對該隱有什麽怨恨的想法。起因是來自於他們對神獻祭上的差異,他們各自從自己所生產的收穫之間,拿出了禮物獻給神。該隱所獻的供物是「地裡的出產」。亞伯則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結果得到神不同的回應,「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因著神對兩人獻祭的不同反應,引起了該隱憤怒,孕育出殺機。我們覺得很好奇,為何神只喜歡亞伯的供物,而不喜歡該隱獻的?如果神一視同仁,兩邊都歡喜悅納,人間的仇恨就不至於發生了。對於這問題,解經家有許多不同的解釋。

有的人認為他們的維生職業就注定了彼此之間競爭的關係。亞伯是牧羊的,是以畜牧為生。該隱是種地的,以農業為生。他們認為,兩種職業代表了畜牧業與農業社會間的互相競爭關係,最終難免因相鬥而戰爭。亞伯,該隱是象徵兩種民族的代表。該隱之所以生出仇恨,主要是神喜悅亞伯的獻祭。因為神是從事畜牧業的以色列人的神,他們不喜歡從事農業的民族。因此就將自己民族的職業投射到神的喜好上。指神偏愛以色列民,過於周圍的農業民族。這種理論利用古代社會存在的產業競爭關係,猜想聖經所描述事實背後的隱意。想法超出文字本義太遠。

另一種學說以為,神看重誰的供物,是神的主權,完全不需要理由。不需要用文化象徵來解釋,也無需在兩人之間去尋找道德的理由。也就是認為該隱、亞伯在獻祭的態度上,是無分軒輊的。唯一產生差別待遇的原因,就是該隱獻錯東西了。這想法似乎把該隱受處罰的根本原因歸咎給神。因為神偏好動物的祭物,看不中該隱獻上的地裡的作物。因此,錯就在該隱猜不准神的心意,算他倒霉。這似乎將神描述成一位不合情理的神。因祂一己的喜好,就偏愛一人的獻祭,而厭棄另一人。這解釋也不太可取。我們並不否認神有絕對的主權,人對於神中意誰的獻祭,不中意另一人的獻祭,無庸置喙。但是,如果新約聖經中有其它經文提供了對此問題的線索,我們就需要借重以經解經的原則,來尋找出更合理的解釋了。

首先,新約的希伯來書說:「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神稱許亞伯所獻的祭比該隱的更美。同時也稱許他獻祭的態度是因著信而獻。「更美」的判斷是源自於獻祭者擁有正確的態度,「信」就是神要求人對祂該有的態度。按此態度,人可以與祂建立的正確關係,也就是在神的眼中被視為「義」。有的人從祭物的差異上看到神悅納的原因,如牲畜中頭生的,比起地裡生產的更加貴重。這些都是間接的推論。事實上,我們不需要在獻的祭物不同上尋找神悅納一方的理由。歸根結底,他們之所以獻上不同祭物,還是源自於他們對神敬畏的態度不同。雖然本段經文並沒有明說神為何不悅納該隱的祭物,但從文句中卻可以找到隱含的信息,該隱亞伯在獻祭的態度上確實存在差異。

獻祭心態的差異,源自於人心中將神擺在何種地位,是敬畏順服,還是輕率對待。約翰在書信中也提到了該隱殺亞伯的原因:「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翰一書3:12)在他獻祭不蒙悅納以前,他的行為在神面前早已被神查驗。該隱不止自己作惡,還嫉妒亞伯行善。若在他們當中善惡無人判斷,他也就活在對自己的罪惡無知的狀態中。但是神的判斷顯在對他的獻祭的不滿意之中。原因就是他獻祭的心態不對。一個人對神的態度有了偏差,他所獻的祭就無法得到神的悅納。所以,不是神的判斷導致該隱發怒犯罪,而是該隱自己違背神心意的態度該負全責。

我們來看該隱對神不看重他祭物的反應,就知道他對神的態度。「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從他大大發怒,變了臉色,看出他對神不悅納他的祭物,心中生出了反抗、怨恨之情。他並沒有自我反省,為何自己所獻的不被神悅納,反倒嫉妒弟弟亞伯所獻的蒙神悅納。人在與對手比較爭競之中,最容易生出嫉妒的心。神對該隱變臉發出質問:「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神發出的問題是對該隱的責備。該隱沒有理由發怒,也不該因為神的決定而變臉色。神警告他,真該檢討的是他自己:「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該隱在神面前行得好嗎?恐怕他自我反省起來,連腳都站不穩。那他還有什麽理由抱怨神不公平,甚至遷怒於蒙神悅納的弟弟?神的問題就是明示,他不蒙悅納的原因就是,他的行為在神的眼中是不好的。神要他檢討自己行的惡事,從罪中悔改。他真要對付的是潛藏在他生命陰暗之處,隨時想要撲向他、攫取他、吞噬他的罪。本節經文中將罪給擬人化,好像是一個躲藏在隱秘之處的盜賊,埋伏著想要偷襲路過的人。人的責任就是盡一切力量來制服罪的攻擊。正如彼得前書中說的:「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5:8)雖然人犯罪是因為魔鬼施詭計引誘。但是人並非毫無判斷能力的嬰兒。人有自我儆醒,抵擋誘惑的責任。即使要勝過魔鬼十分困難難。但是,人如果對罪的誘惑,絲毫不抗拒,束手投降,則沒有理由可以推脫,難逃神的審判。

該隱在神的警告之下,會做出何種決定呢?下面的經文會進一步描述。從以上的討論我們看到了,罪進入了人始祖,蔓延到下一代。藉著對神獻祭這樣神聖的行動,誘惑了該隱,對神發出不滿的怨言,顯出了他心中的自私與自義。不是神對供物的取捨引發了人心中的罪,而是這件事將人隱藏的罪曝露了出來。罪行源自於人心中深處的罪性,從始祖傳遞下來。該隱在對抗罪上失敗了。今日的我們同樣面臨罪的試探。我們怎麼能從這件事學習教訓呢?我們應當反省自己在每件事上對神的態度,是出於信靠順服的心,還是出於自私高傲的動機?願聖靈常常警惕我們,讓我們不要掉進該隱的試探中。

殺害手足的刑罰
「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那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10耶和華說,你作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創4:9-16)

當我們看到該隱的所作所為,還有神對他挽回的勸告,我們可以說神對他真的是仁至義盡了。神對他的大大發怒,變了臉色,僅是用一句話來質問他:「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發怒是自己遭遇不平,而生出的情緒發洩。神要他自我反省,有誰對他不公平?有誰害了他?完全沒有。他該反省問題的所在就在他自己。神還提醒他,生氣是沒有用的。供物若要蒙神悅納,只要走對的道路才是辦法。神要他反省:「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從這句話我們就可以看出,該隱應該知道神要他行的正路。只要他行事正當,走合神心意的道路,他同樣可以蒙神悅納。神沒有對他有任何偏見。神同時也警告,他若不走神的道路,繼續行惡,一生將要在罪惡的轄制下痛苦掙扎。

神這樣的苦口婆心地勸導,該隱並沒有聽進去。他選擇了神禁止他的行惡的路。只見到他惡向膽邊生,動手將他的憤怒發在他弟弟亞伯身上。經上描述:「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兄弟的血緣來自於同樣的父母,本該情同手足,彼此相愛。嫉妒的烈火竟然讓該隱,動手殺死自己的親弟弟。殺害生命本是極大的罪惡,蓄意謀殺,更是殺人罪行中最為惡劣的。這種事竟然在關係最親密的同一家人中發生,真是人倫的慘劇。一旦人的心被罪蒙蔽,什麼惡事都行得出來。今日社會上的兇殺犯罪,都是人的罪在背後作祟。

神沒有放過他,向他發出質問:「你兄弟亞伯在那裡?」神當然知道亞伯已經被殺,為何還要如此質問?兄弟間對彼此的安全是有責任的,如今該隱不顧兄弟之情,作出完全相反的事。神的問題是要讓該隱承認自己犯下滔天大罪。面對神的質問,該隱不敢坦然面對,以謊言來推脫責任:「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兄弟之間本該互相看顧,彼此守望。如今在該隱心裡卻變成,他兄弟的死活干他何事,想要把惡行推得一乾二淨。他真是低估了神無所不知的能力,人的罪躲不過神鑑察的眼睛。

他聲稱亞伯的死活與他無關,他沒有責任照顧弟弟的安危。神反駁了他的狡辯,直接揭穿了他的謊言:「你作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自己做的事還不敢承擔,把自己的責任撇的一乾二淨。犯罪之後隱瞞事實,拒不悔改是罪加一級。然而,不僅該隱如此,卻也是身陷罪中之人最常有的反應。人的罪躲不過神明察秋毫的眼睛。即使人湮滅罪證,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其實,亞伯的血從該隱的手上,流進地裡,在地裡面發出了申冤的呼聲。即使人以為隱秘的罪行,連無法說話的血都會在神面前發出申冤的哀求。

神接著宣布對該隱的懲罰:「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在亞當犯罪後,人與地的關係已經遭到破壞。創世記記載地初次受的咒詛:「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裡得喫的。」(創3:17)這是對亞當以及後來子孫的懲罰。這次人與地的關係再一次受更嚴重的破壞。是該隱在他所生活工作的土地上被咒詛。地不再為他效力,他辛苦耕種,卻得不著收穫。他被罰離開所居住的土地,流離飄蕩在外。人與神的關係被破壞了之後,與家人的關係也被破壞,夫妻不合,兄弟鬩牆。接著原本在人權柄之下受管理的天地萬物,與人的關係都破壞了。人在賴以生存的地上是個無根的飄流者。該隱承受了犯罪苦果,他可以說是自作自受。

猶大書中將不敬畏神,不信基督的人稱為「走該隱道路者」。經上說:「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 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 ......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猶4,10a)該隱的道路成了以後所有悖逆神的人所走的共同道路。因為該隱明知道神要求他行的公義標準,卻故意違背,選擇背離神的道路。我們今天也以這句話來警惕今世的人,莫走「該隱的道路」,效法他的人生方向選擇。

被殺的亞伯成了第一位無辜受害的代表。希伯來書中提到亞伯為後人信心的榜樣:「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11:4b)主耶穌在被猶太人威脅殺害之前,曾嚴厲指責他們:「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太23:35)亞伯雖死,但是他的信心成了後來信神之人的榜樣。亞伯的血,與過去因信仰被殺的先知的血一樣。在神面前控訴那些不義的人,求神為他們申無辜被殺害的冤。主耶穌警告他們不要走殺害無辜之人、殺害先知的道路,否則神必追究到底。今天擺在我們面前的兩條可選擇的道路。是憑著信心順服神的亞伯的道路,還是執意悖逆,明知故犯的該隱的道路。求主讓我們有清醒的心,作出正確的抉擇。

當該隱犯下最惡劣的謀殺罪,神本可以用殺人償命的法則來治死他,然而神並沒有這麼作。在挪亞以後神定下謀殺的刑罰就是死。祂曾對挪亞和他的兒子立下禁止殺人的法則:「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9:6)這也是古今中外慣用的法則。神放過該隱一命,只將他趕逐出本來居住的土地,是對該隱罪過的寬容,本是他不配得的。當他被神趕逐,流落在外,四處飄蕩,他感到不平而向神訴苦:「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在該隱的眼中,他覺得自己受的刑罰太重,超過自己能夠承受的。他抱怨當自己被趕逐出家園後,不能再與熟悉的人群有社交關係,成了一個失去團體歸屬的人。他也想到他無法再見神的面,失去了神的同在。更讓他擔憂的,有人看見他孤立無援,就會殺死他。從他的抱怨看出來,他所思所念是自己將承受的待遇,卻看不見他對所犯的罪行有悔改的心。既然自己怕被人殺害,為何當初要殺害他人?該隱的想法是自相矛盾的。

神答應他留他生路,在他臉上立一個記號,讓人知道殺該隱的,會遭到七倍的報應。從此我們知道,在公平的審判之外,私自行報復,施加私刑,是神所禁止的。從此該隱流落在外,居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遠離神的世俗文明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19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20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21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22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或作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 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26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纔求告耶和華的名。」(創4:17-26)

該隱後來與妻子同房,生兒育女。有的人會有個問題。該隱的妻子從哪裡來?應該是亞當夏娃的後裔。那豈不是娶了自己的姊妹,成了亂倫的行為?我們要知道神定規,不容許嫁自己親兄弟,也不許娶親姊妹,是在摩西律法頒布之後才定下的,在當時並未適用。在創世初期,可以遇見的對象就是家人,如果不在親兄弟、親姊妹中尋找配偶,那人類就斷絕後代了。我們無需為這點擔心。

創世記經文選擇性地描述該隱的子孫。他們繼承了他悖逆,頑固的習性,也承受與他相同的命運。他們被稱為該隱的後裔,都一脈相承遠離神。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拉麥。他向著妻子自我誇耀:「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這是向周圍人群發出的凶狠威脅話語。前兩句說,如果有人敢對他不利,會遭到更強烈的報復。接著更是口出狂言:「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似乎在放狠話:「誰敢殺我,誰敢害我?有人殺該隱,會遭七倍報應。我更厲害,如果有人敢來殺我,害我,他要受七十七倍的報應。」記得彼得曾向主耶穌求問:「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 」主耶穌回答彼得:「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18:11-12)七次已經夠多了,七十個七次就等於是不斷饒恕的意思。主耶穌要我們不斷饒恕。拉麥卻是極力報復,盡一切力量去報復。世俗的觀念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是標準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行為。拉麥的報復心態更過分,不止有仇必報,還要加倍奉還。這種心態就是典型的世俗上冤冤相報的復仇作風。這惡習從該隱傳承下來,到拉麥更變本加厲。無神的世界拳頭就是老大,有武力的才可以說話。

在這敗壞的風氣下,神興起了另一個順從神的血脈,就是讓亞當夏娃生出了賽特,代替被殺的亞伯。他是信靠順從神的代表。從賽特而出的後裔,也是神所預備擊敗撒旦詭計的「女人後裔」所來自的血脈。

結論
神是信實守約的神,祂應許亞當夏娃,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將來彌賽亞要來臨,敗壞魔鬼用罪來轄制人類的詭計。雖然第一位後裔該隱失敗了,神仍然沒有放棄,興起對神忠誠的人,並將拯救的應許傳承下去,讓後代對神信實的子子孫孫,仍然能承受神的救恩。此恩是由耶穌基督成全,實現在信靠祂的人身上的。不要輕忽神必要成就的工作。今日的信徒需要謹記,莫走該隱悖逆剛硬的道路,而要走信靠順服之路。

倪柝聲教導中關於成聖觀的探討

第一章 前言 倪柝聲為近代中國本土神學界影響重大的人物,他建立了華人界第一個具影響力的本色化教會。他留下來的文字著述豐富,其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可以說是《屬靈人》 [1] 。這書所提出的三元人觀的想法,雖然引起了讚賞與批評兩面的評價,直至今日其中的思想仍然深刻地影響中國教會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