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登山寶訓關於情慾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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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經文提到十誡中的「不可殺人」這條誡命,主耶穌將它提升到更高一層的要求。天國子民的倫理不是如同法利賽人守律法的心態,去謹守一套外在的規條。而是要超越法利賽人標準,要求內心對神聖潔的渴慕,期待活出合神心意的行為。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出六點「律法主義道德觀」與「天國倫理」的對比,每次都是以慣用語「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為開頭。本文進一步討論其中的第二點「不可姦淫」。
禁止姦淫與內心純潔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7-28)

「不可姦淫」是神藉著摩西頒布十誡中的一條誡命。主耶穌在前面提到過,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可見主耶穌在此處正是要闡明本誡命當如何成全。主耶穌在教訓中用「你們聽見有話說」指出法利賽人守此一誡命的態度;再用「只是我告訴你們」對比出主按照神頒布律法的真義來闡釋本誡命。法利賽人將律法理解為對外表條文的拘守,以為守住了就得以免去審判;忘記了律法背後有神永恆的心意。基督對天國子民的要求是,內外一致地活出誡命裡的精義來。

主耶穌曾經將誡命的總綱闡釋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十誡正是這總綱的具體實踐。「不可姦淫」這誡命同樣是以這總綱為中心。怎麼在這條誡命中體現出「愛神、愛人」的原則?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無論男女。「姦淫」是輕視神設立婚姻中神聖盟約的關係。並以愛為名,追求個人私慾的滿足,忽視對同樣具有神形象的他人尊重,後果是讓自己與姦淫對象的婚姻關係遭到破壞。在神頒布的十誡中,姦淫在神眼中被視為罪。

主耶穌闡釋的天國倫理,不僅停留在禁止實際作出來的姦淫行為。更進一步追溯到人內心,禁止人想要去行姦淫的動機。為何人會想去與異性發生性關係?這本是神造人的時候給人的本能。性衝動是人類繁衍後代不可缺乏的動力。然而,性衝動不可能無約束地,放任人憑本性恣意而行。那人類間家庭倫理關係就會產生極大的混亂。婚姻制度的設立就是神按照祂最高的旨意,讓人藉此繁衍後代的性衝動,在最穩定的關係底下進行。我們不會因為性衝動,隨意地與異性發生關係。因為人在婚配中的愛情關係是獨占性的。當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無論男女都是極度痛苦的傷害。若因放任情慾而生出人際間嫉恨,會有不可收拾的後果,確實需要防範。性關係是限制在婚姻裡面,這是古今中外倫理都有的規範。然而,人的本性不是那麼容易被倫理所約束的。因此,婚外性關係的發生,在人類歷史中,從來沒有停止過。在今日的社會,婚外性關係更是司空見慣,社會對此已經見怪不怪了。在一個風氣開放的社會,許多人不在乎傳統的倫理標準,我們怎麼看待聖經中對此的教導。我們不可能去否定主耶穌教導的倫理標準。但是怎麼在我們的生活中活出來,變成更需要我們思考的事。

主耶穌將舊約標準提高到,不僅是禁止姦淫的外在行為,更是要求我們內心不要去放任這種想去姦淫的欲求。如果我們只是因著害怕受到律法的處罰,而不敢行出來,內心卻讓這種情慾的追求在內心醞釀,這只是把問題隱藏起來而已。主耶穌將之視為在內心中已經犯下了姦淫罪。當我們聽到主的這項教導時,心中必然會產生震撼。主的命令是什麽意思?我們真的能夠做到主的命令嗎?主是要我壓抑自己的性衝動嗎?如果我做不到,違背了主的命令,豈不是陷在一種為犯罪愧疚,卻又無法勝過的惡性循環中嗎?這都是我們讀到這段經文的時候,心中產生的問題。

我們回顧創世記中神命令亞當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可見夫妻間的性關係不是咒詛,而是神聖的。性的需求既然是在人類墮落以前就為神所創造,它的本身並不是罪。主也不會要求我們如同柳下惠一樣,坐懷不亂,對性沒有反應,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主耶穌既然說過:「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太19:12)可見對性吸引力沒有任何反應是特別的恩賜,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能做到的。對於絕大多數基督徒,進入婚姻是常態,保持獨身反倒是特例。聖經也從來沒有鼓勵基督徒去過禁慾的生活。適婚年齡男女尋求交往對象,準備進入婚姻中,是個該走的正常道路。背後的動力就是男女間尋找伴侶的需求,不該去貶抑它。然而,主耶穌教導我們若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等於是在心裡已經犯了姦淫的罪。我們當如何遵行主的教訓,既不會對性的需求強行壓抑,也不要落到心裡犯罪的地步。

因此,我們需要更清楚了解主耶穌所說的「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的意義。這句話原文重新翻譯是:「凡以一種貪戀色欲的意圖,來看一個女人。」本句話的「看」這個字是現在式,表示一種持續,經常性的行動。也就是習慣性地做這種事。一個男人持續性地以垂涎的欲心,想要與某位女人發生婚外性關係。這樣的慾求本身就等於在心裡與那女人發生姦淫。雖然,未行出來的圖謀與做出來的行動,嚴重性是有差別。但是隱藏在內心中垂涎女色的欲望,等於是讓姦淫行動在心中醞釀,與做出來的罪行只是一線之隔。如同前面一段所說的,心中持續性地對人懷恨,雖然尚未作出殺人的行動,事實上與殺人間,也僅僅是一線之隔而已。

主耶穌這教訓主要是警告那些在內心存著姦淫的慾望,自以為沒有犯出來就不違反法律法的人,讓他們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不要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就自以為安全。醞釀在心中的淫欲一樣是犯罪。雖然人看不見他內心的圖謀,但是神對人的要求不僅僅是表面的服從,更是內心對神的順服。表面上看來道貌岸然的法利賽人,如果心中保存著骯髒的淫欲,就算別人不知道,實際上在神眼中已經犯下姦淫的罪了。主耶穌對天國子民的要求是表裡如一,不僅把持外表的聖潔,更要去追求內心的聖潔。這是個嚴格的標準,可以說是常常會指出我們的虧欠。身為基督徒,我們不當規避主的教訓而自圓其說,而是當認真自我反省,而常常求主赦免,潔淨自己。

面對情慾犯罪的態度當如何?主耶穌期待我們的反應是,真實認罪,並願意悔改。不要讓被這種罪纏繞,掉進犯罪而不自覺的麻痺境地。只要我們有願意悔改的心,就不是一種將犯罪當成理所當然的心態,也就不落在「持續犯罪」不悔改的境地,主耶穌應許潔淨我們的罪,不需要成天背負著罪咎,自我放逐。一時的跌倒,主能赦免,持續性的犯罪,不回頭,是濫用主的恩典。有一句話十分有道理:「我們無法避免一隻鳥飛過我們的頭頂,但是我們卻不能容忍鳥在我們頭上作窩。」至於是麼樣的情形是一時跌倒,什麽樣的情形是故意持續性地犯罪。決定於我們對自己犯罪的態度,是願意承認、並願意回頭與否。求主賜給我們一顆敏感的心,明白主的旨意。

內心淫亂的嚴重後果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9-30)

主耶穌知道人在誘惑底下,心裡犯姦淫罪的事很可能發生。祂對此發出嚴重警告,不要掉以輕心,以為律法不譴責內心的罪,自以為無事。主耶穌告訴所有天國子民,若要追求天國的倫理標準,就要遵照主耶穌成全律法的教導而行。主耶穌將姦淫罪的標準從外在作出的行為,進一步追溯到內心的潔淨。不要在心意中醞釀著貪戀色欲的意圖,想要他人發生婚外性關係。在內心放任自己淫欲的思想,就等於是不斷地為實際上作出姦淫的行動,增添柴火。當內心的罪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遲早要爆發出來。主對我們的要求,不僅是外表做到不犯出姦淫罪,更是要我們內心純潔,以純正、尊重的心態,對待周圍的異性。這才是男女之間,光明正大、裡外一致的對待方式。否則用歪曲的心態看待異性,無論任何時刻都要掩飾心中的邪念,行事為人難以坦然,實在痛苦無比。

在29節,主耶穌講出心中犯姦淫罪的嚴重性,並且用兩句嚴厲的話來教導門徒。「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這句話如果是照著字面理解,那真的比伊斯蘭教的刑罰還要嚴重。回教法庭可以判決偷竊者接受斷手的刑罰。主耶穌的教訓是,只要「右眼叫你跌倒」就要將眼睛剜出來丟掉。或是「右手叫你跌倒」就要將手砍下來丟掉。這句話的「讓我們跌倒」指的就是成為導致我們犯罪的原因。如果我們因為被眼目的情慾勾引而心裡犯了姦淫的罪。或是因為著手進行姦淫的犯行,讓我們跌進罪的陷阱中。寧可有壯士斷腕的決心,與導致自己犯罪的因素切斷關係。這裡提到的挖眼、斷手只是用比喻方式,來指出當盡一切努力來停止犯罪的重要性,即使如同眼與手那麼重要的器官,也寧可切斷而不吝惜。實際上讓我們犯罪的不是眼或手,而是心。如果真的要斷絕一切犯罪的可能性,剜眼,斷手都沒有辦法阻止犯罪的心動。有的人想要戒掉賭博的癮,心想只要沒有指頭,牌也拿不起來了。結果一連砍掉十根指頭都戒不掉,只要心裡想賭,端著一碗米也照樣把手上的牌拿起來。唯有把心挖出來,才能達到連想都無法想的地步。主耶穌的意思絕不是讓我們去砍手、剜眼、或是挖心,這些外在的嚴厲刑罰都沒有用。主要我們嚴重的看待那些引誘我們的心思去犯罪的因素。即使是對我們如此重要也在所不惜。主要我們正視那些會讓我們跌倒的因素,這些事物通常是對我們的心發出誘惑。對付一顆容易被引誘的心,往往比砍手、砍腳還要困難。

主耶穌讓我們下定決心對付這些讓我們跌倒的引誘。「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即使要付出剜掉一隻眼睛,或是砍掉一條手的代價,也在所不惜。剜眼、砍手是很痛苦,但是比起全身下入地獄,犧牲一隻眼、或是損失一條手又算什麽呢?主耶穌這話的用意,是要我們除惡務盡,需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不要又想勝過誘惑,又捨不得拋棄一些罪中之樂。若是在離棄罪惡誘惑之事上三心二意,必然會功虧一簣,功敗垂成。

每個人對誘惑的反應雖然不同,有的人對於誘惑難以抗拒,有的人不易受影響。不管哪一種情形,我們寧可謹慎地對待這些可能的陷阱。不要自視過高,以為自己百毒不侵,事實上人的軟弱是難以想像的。當自己以為很剛強,絕對不會受誘惑的時候,往往下一刻就立即跌倒。這種事可以說經常發生,屢試不爽。寧可對自己特別小心,遠離一切可能讓自己犯罪的誘因。保羅勉勵提摩太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2:22)在引誘充斥的環境,我們寧可有自知之明,不視自己為對罪免疫的強者,反而對可能讓自己犯罪的誘惑盡量逃避。逃避不是懦弱的行為,而是願意誠實承認自己可能跌倒的真實境況,而選擇遠遠地避開讓自己跌倒的陷坑。

關於可能有的情慾誘惑,實際上我們當如何防範呢?應注意一些容易讓我們跌倒的地方。與異性來往,盡量在公開場合,絕對不要與異性,單獨關在房間裡面。探望異性弟兄姊妹,一定要與自己配偶同行,或是找另一位同伴。與陌生異性接觸,儘早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份,讓人死了任何逾越男女分際的心。若夫妻為工作的緣故必須分居兩地,應當避免長期分離,讓婚外情趁人在孤獨的時候侵襲人心。遠離一切容易讓自己掉進引誘的機會。讓自己的行踪公開,不要落單。盡量在公開場合處理事務,讓身邊的人成為監督自己行事為人的同伴。除了逃避性的預防措施,更應當正面地讓自己的心被屬靈的事物佔據。一個飽足的人就不容易受到額外美食的誘惑。我們的每日的工作時程是怎麼分配的?是容許自己無所事事,在網路上東看西看,或是清楚知道自己今日要完成的工作目標,讓自己的心思被有益的事物沾滿。前一種情況就容易讓我們受到廣告誘惑,誤入色情網站的歧途。如果我們無法控制自己對情慾事物產生幻想,就盡量在公開的場合上網。讓自己在眾目睽睽下,受他人監督。

今天的社會風氣,一直鼓勵人追求肉體的滿足,網路上的廣告,與小道新聞,出現非常多激起人好奇的影射性文字。他們是掌握了人性軟弱的一面,用人墮落的罪性來吸引人犯罪。讓人掉進陷阱的誘惑垂手可得。基督徒走在當今的世界,面對的誘惑確實十分大。我們無需掩飾誘惑的存在,假裝對我們沒有影響。世俗敗壞的信息正鋪天蓋地,深入幾乎每一位上網的青少年、與成人身上。其中也包括眾多的基督徒,甚至教牧人員。耶穌曾經警告彼得:「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22:31-32a)撒旦對基督徒的攻擊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我們必須正視此一事實,並當思考如何能在這波攻擊下存活下來。我們唯一的力量的來源,是主耶穌對我們的保護與支持。除此以外,我們沒有任何得勝的希望。

結論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教導的天國倫理,包含我們生活的每個重要層面。此處主針對十誡裡「不可姦淫」,提出第七誡中所要求的精義。不止停留在行動上不作出婚姻外的性行為,更是要求門徒內心潔淨,不在心中貪戀情慾,意圖與他人發生姦淫。這在色情氾濫的今日尤其值得我們警惕,當我們曝露在鋪天蓋地而來,勾引我們跌倒的信息。求主加力,讓我們活在儆醒當中。採取壯士斷腕的決心,遠離引誘我們跌倒的陷阱。並在肢體中彼此勉勵,讓順服主的正面心思充滿我們,以致能不被墮落的潮流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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