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的前11章描述了人類被造以來經歷罪的污染而墮落的經過。整個內容可以用八個字概括:「創造、墮落、洪水、巴別」。神創造人類的原本心意受到了魔鬼的破壞。具有神形象的人類,受罪的引誘,而墮落背離神。然而,神並沒有放棄祂的計劃,祂一面對犯罪的人施行懲罰,同時也積極進行拯救的工作。神一而再、再而三的拯救行動,向罪人發出施恩憐憫的呼召,這正顯出了神對人堅定的愛。故事進行到亞伯拉罕,整個敘述的速度慢了下來,前面的段落可以看作神救贖歷史的序曲,直到亞伯拉罕出現,神的拯救工作進入了主旋律,聚光燈集中在這個人的家族。神的拯救是藉著揀選一個人,並他的後代,進而擴及普世萬民。這個人就是亞伯拉罕。本文將要敘述亞伯拉罕蒙神揀選,順服神的呼召,而跟隨神的經過。因著這個人,神對人類的拯救跨進一個新頁。
呼召離開不信的環境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
本句經文並不是新段落的開始,新的一段應該開始在11章27節:「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生羅得。」創世記每一段的區隔都有個慣用語:「某人的後代(toledot)記在下面」。當作一段新敘述的記號。段落一開始就描述了:「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創11:31-32)可見一開始的時候,他拉就已經帶著亞伯拉罕以及相關家族成員,一起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住在哈蘭。直等到他拉死在哈蘭以後,亞伯拉罕才進一步順服神的呼召,離開哈蘭,向進迦南地前進。我們有個疑問,到底是亞伯拉罕蒙神呼召,還是他的父親他拉蒙神呼召,決定離開家鄉。此處似乎說是他拉帶著整個家族離開吾珥。但是使徒行傳中,司提反回顧以色列歷史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徒7:2-3)可見一開始,當他還在迦勒底吾珥的時候,神的呼召就臨到了亞伯拉罕,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他的父親他拉可能也同時受到神的呼召,或是接受亞伯拉罕的勸告,決定帶著全家離開吾珥。
吾珥是一個崇尚月神敬拜的大城。在猶太人傳說中,他拉就是從事偶像製造的工作。約書亞記中記載:「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書24:2)這句話將他拉描述成一個原本事奉異教神祗的人。一個向來敬拜假神的家族,決定離開異教的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從司提反的辯護中,我們看到,猶太歷史將整個家族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呼召,明顯是以臨到亞伯拉罕為開始。可見他才是遵從神呼召,帶領整個後代跟從神的關鍵性人物。
神對亞伯拉罕的呼召,是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家鄉是一個人最熟悉、有最多資源、最令人感到安全的地方。生長於何處,是一個人自我認同的重要成分。就像自我介紹的時候,會說我是哪里人。但是神要亞伯拉罕放棄這個令他感到舒適的環境,從家鄉離開。這行動是背離了自己過去賴以為生的依靠,投身進入一個冒險的旅程。更令人擔心的是,神並未告訴他去哪裡。希伯來書作者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來11:8)如果我們有開車迷路的經驗就知道,最令人擔心的就是對路不熟,穿梭在迷宮一樣的都市叢林中,不知道下一步會面對什麼意外的情況。亞伯拉罕在聽到神呼召後,並沒有退縮不前,反而是毅然決然聽從神的命令,收拾行囊,向著未知的路程出發。一般人我們對於需要冒險的事物,都會怯於嘗試。但是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前途交託神的手中,這就是信心的表現。
我們從小就成長在不信神的大環境,受到的教育或是無神論,或是受到家族民間信仰的影響。要離開過去習慣的安身立命信念,確實不容易。但若是要領受神的福分,就當捨得放下原本令我們自以為傲的事物。如果我們的手中還緊緊握著自認為的寶貝,不忍心放下,根本沒有餘力伸手領受神賜的福。我們信神的過程,就是一個邁向新旅程的經過。當我們聽到神向我們發出福音的呼召,我們能否放得下過去熟悉的人生道路,朝神指示的方向邁開腳步?亞伯拉罕信心的順從是我們的榜樣。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分
「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2-3)
神呼喚亞伯拉罕離開自己原本熟悉的環境,並應許賜給他屬天的福分。綜合起來可以分成三個主要的部分,大國、土地、福分。(1)首先,神應許令他建立大國,當然這是要他的後代子孫來實現的。此刻,亞伯拉罕還沒有兒子,這應許只是神對他的後裔將會成為大國的預言。(2)其次,眾多的人民必須要在一塊土地上繁衍興旺。神應許他的後裔要承受一塊應許之地為業。經文出自於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的時候,神向他說的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2:7a)(3)最後,神又應許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b)神願意賜下的福分,將會透過亞伯拉罕,並他的子孫臨到普世萬民。這三個應許當中,最後一個是最重要的,因為它關乎神拯救普世萬民的計劃。這影響久遠的宏大計劃,竟然是從一個人身上開始,逐步邁向實現。這三個方面的應許,被稱為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約的意義就是以文字明確定下立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自從人類墮落以來,神就與人立約,定規神與人之間的關係。
對於這段經文,我們來思想一個神學的問題。亞伯拉罕之約到底是工作之約,還是恩典之約?工作之約的定義就是,神將對人行為的要求定在約中,當人按照這要求去行,就得到應許的獎賞,否則就要受到違約的懲罰。例如伊甸園中,神命令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之樹的果子,當他吃的那一日必定死。這就是工作之約。相對於工作之約,我們看恩典之約有何不同。因著亞當夏娃在工作之約上失敗,被神趕出伊甸園。神宣告女人的後裔將要傷蛇的頭,蛇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這句話實際上是應許亞當夏娃,將要在他們的後裔中賜下拯救,最終要擊敗魔鬼撒旦得作為,讓救贖藉著應許降世的救贖主臨到人類。人能夠領受神賜下的拯救,全憑著信靠神差來的救贖主,這完全不關乎人做出什麽功德,達到什麽條件。全然出自於神施恩拯救,人只能憑著信心領受,這就是恩典之約。從這個定義來看,神的呼召臨到亞伯拉罕,與亞伯拉罕個人的優秀條件無關,也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本身對神的敬虔,與良好的人格特質,讓神願意揀選他。完全是神主動揀選亞伯拉罕,藉著他來實現神定意要完成的計劃。
從2到3節的經文看來,連續四句話都是以「我必」開頭,表示這是神定意要作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工作。其中並沒有出現一句話,要求亞伯拉罕先滿足某種條件,若達到了,應許才能成就。所以,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就是出自神恩典的盟約。也就是說,神願意白白賜恩給不配領受的人。當然,我們不能測透神揀選的原因,也不能用人的想法去猜測。神對人的揀選是源自祂屬性衍生的最高旨意,當人被揀選之前,神早就已經定意完成拯救的工作。神對人的呼召的決定因素不在乎人。因此,人蒙受神的恩典,得以進入神的約,就完全無功德可言。
第3節中神應許屬天福分是透過亞伯拉罕流到他人身上:「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本句話的「為你祝福」的意思,不是單純的善待,而是承認神要藉著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將屬天的福分帶給他們。「咒詛你的」則是相反,不承認神會透過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將福分帶給他人。對亞伯拉罕的態度,正反映出對神應許透過亞伯拉罕賜下福分的心態。憑信心接受的人,將分享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福。沒有信心的人則將自己排斥在神賜的福分之外。信心就是人能留在神所立的恩典之約的唯一途徑。
亞伯拉罕之約是神在伊甸園應許,女人後裔要傷蛇的頭,這拯救工作實現的第一步。這救恩的應許經過以色列民在歷史中傳遞下去,最終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身上完全應驗。一步接著一步,越來越清晰,越來越完全。整個神對人類拯救的計劃,雖然經過長遠進展,逐步邁向終點。縱觀神子民蒙救贖的歷史,我們就可以看見神作工的軌跡。亞伯拉罕之約初步讓神拯救的應許開展,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全了救恩,以祂的血立下新約,將神救贖工作帶到了高峰。亞伯拉罕之約應許的後裔是以色列民;應許的土地是迦南地;萬民因亞伯拉罕蒙福這應許,在舊約時代尚未實現。但是,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再看主耶穌與門徒立的新約,應許的後裔,是所有因信成為亞伯拉罕屬靈子孫的人;應許承受的土地成為神子民承受的屬天基業;萬民因亞伯拉罕蒙福這應許,在新約裡已經實現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祂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救恩的福分帶給了萬民。兩個約的內容雖有不同,卻一脈相承。我們讀本段經文,讓我們明白神拯救人類的計劃,從四千年前亞伯拉罕時代就已經開始進行。實行的方式就是,揀選一個人,從這人身上發展出一個分別為聖的民族,讓救恩能從這個民族傳揚出來,進而臨到普世萬民。神的拯救計劃早在祂的永恆旨意中,經歷長遠的歷史進程,延綿不斷。我們也因著信靠基督,進入了蒙神拯救的行列中。神的救贖的工作最終也必然完全實現。這就是本段經文傳遞的重要信息。
亞伯拉罕順服神的吩咐
「4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12:4)
亞伯拉罕身為神所揀選,讓神的拯救工作付諸實現的開創性人物。他在聽聞神呼召時,有什麽反應呢?讓我們從這段經文作個觀察。第4節說:「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他以單純的信心,順從神的吩咐。相信神的應許必然會實現。試想,同樣的呼召臨到你,不知道你會不會受寵若驚,開始向神推脫:「神啊!這個責任太重大了,我怕自己不堪承受,把你的計劃搞砸了。還是找別人吧!」亞伯拉罕並沒有畏懼不前,而是抱著信心,正面回應了神向他的呼召。他的信心正是領受神所立之約必經的途徑。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蒙召進入神的約中,不能以自己本身的優點自誇,連超越群倫的信心都不是蒙神拯救的決定性因素。救恩是按照神的旨意主導的。但是,人對神不信的剛硬心態,卻是將自己排除在神聖約之外的關鍵原因。人的信心不能成為神必然要揀選的理由,對神的不信卻是人自己承受滅亡命運的關鍵原因。神要救人的行動不是毫無決斷,讓人來決定的事,而是神對人主動的施恩憐憫,這就是神主權的彰顯。人用信心領受神的恩典卻是人當行的義務。不信就自嘗惡果,一點不能怪神。這種信心與救恩不對稱的關係,是人類邏輯很難理解的事,卻是聖經中描述的神拯救的方式。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時候正是七十五歲。事實上離神應許的實現還有長遠的時間。當時他連一個子孫都沒有,更不要說後裔成為大國,承受土地為業,甚至神要透過亞伯拉罕和其後裔賜福萬民。亞伯拉罕不把神的應許當作虛幻渺茫的空話,何時應驗,遙遙無期。他單純地憑著信心,就帶著僕人牲畜,走上神所呼召的道路。從亞伯拉罕的行動,可以看出信心的外在見證就是順從神。亞伯拉罕對神的應許有信心,這不成為神的呼召臨到他的條件;信心所帶出的行動卻是蒙神呼召的人,當盡的義務。所有對神抱著真實信心的人,必然會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為來。
今天所有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門徒,在重生的那一刻,就是憑著信心領受主耶穌的赦罪之恩。他當思想亞伯拉罕得以蒙神拯救的開始,就是憑著信心跨出第一步。我們今日也是如此,接受基督救恩,因信稱義之後,緊接著仍然要追求活出順從基督命令的生活。信靠與順服密不可分。亞伯拉罕是如此,我們今日的基督徒,不止在信心上跟從亞伯拉罕的腳踪,順服的行動上也當效法他。
結論
在神拯救罪人的歷史中,亞伯拉罕是位當重要的人物。神對罪人的拯救是透過呼召一個蒙恩的人,磨練他一生順從神。再透過他的後裔,一代傳一代將應許傳遞下去,成為一個蒙神揀選的族類。最終再通過這個族類,把救恩帶給普世萬民。耶穌基督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實現。世人通過接受基督完成的救贖,罪得赦免,免去神的憤怒。這就是萬民因著亞伯拉罕得福的實現。福音透過耶穌基督臨到了萬民,信福音的人都成了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神的應許絕不落空。在今日的世界,我們不要忘了萬民中仍然有尚未歸信的人,亞伯拉哈之約要透過廣傳福音進一步實現。每一位基督徒都在這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盟約之中。切莫妄自菲薄,當接下福音的棒子,急起直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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