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諒解尊重包容,但說真話

本文轉貼自中神《面對同性戀 教會何去何從》座談會(作者余達心,中神院長) 道德霸權?信仰的公共意義 余達心認為,教會要與同性戀者對話,必須具備三種情操:諒解、尊重及宣講福音。對於第三種情操,余達心表示,宣講福音從來都會遭到拒絕,甚至逼迫,傳道者須有心理準備,「我們要做的是將自己的道德立場清楚說明出來,為的仍是社會的共同福祉,不為自己的利益,也無懼反對、批評、攻擊,更不應尋求豁免。」他進一步指出,基督徒要諒解、尊重、包容同性戀者,但也按自己的良心講真話,因為那是因信仰而有的道德責任。

余達心又指出,教會如此關注同性戀,是因為這涉及人類共同的福祉。他認為同性戀改變了性、婚姻和家庭的本質,影響極為深遠,因為同性戀原則性地堵塞了生育的大門,兩位同性戀者的媾合不能孕育出生命。 另外,余達心認為香港教會鮮有討論同性戀這議題,也沒有發聲,「直至她醒覺同志運動對基督教倫理的挑戰,反歧視法案可能對教會言論的影響。說教會道德霸權真是冤枉。事實上,教會在過往就是沒有負起作公民的責任為大眾的福祉而發聲。」他認為教會要堅持信仰,認定基督信仰對公共福祉可以有貢獻,抱對話心態,積極參與公共價值的塑造,是教會今日必須急起直追的。 

謙卑自省 
當教會對同性戀作出道德判斷以先,我們必須坦誠自省,自己有沒有偽善。所謂偽善,不單指教會是否表裏不一、言行不一,更根本的是,教會的道德關注是否偏面,是否避重就輕,甚至將道德關注的核心錯置了?假若教會一方面對社會的不公義視而不見、不聞不問,另一方面卻高調地對同性戀作出道德批判,她的道德真誠便成疑問也缺乏公信力。簡單地說,若教會對當今極其嚴峻的貧富懸殊實況或市場將一切價值商品化的現象,沒有作出道德批判,卻選擇同性戀作為道德關注的焦點,那教會便難辭偽善的指控。我們必須回答一個避不了的問題:為何教會對性倫理這麽着緊﹖對比起市場資本主義對道德的衝擊、對人性的扭曲,同性二人追求個人性愛的滿足又有什麼大不了?若教會只着意於同性戀的道德問題而對社會結構性的不公義置若罔聞,教會是不是將道德核心錯置了﹖如此,教會是不是真的犯了「宗教右派道德主義」之嫌﹖教會必須交代,為何同性戀的道德問題如斯重要﹖這正是我們今天要處理的。

基本態度 
當教會要就同性戀作道德判斷,無論在教會中作信仰的教導或在社會中表明立場,我們都必須抱持對話的態度。基督徒若要與同性戀的群體展開對話,我們必須具備三種情操: 

一、 我們必須對同性戀者抱持諒解。假若「性愛」如我們所說,如此嚴重地涉及到 我們作為一個人的身分核心,那當我們對同性戀作道德判斷時,我們的判斷事必觸及同性戀者身分的核心,而他們強烈的反應,無論出於為自己辯護或因受傷害的感覺,是可以預料,可以理解的。長久以來,同性戀在一般社會都不受認同,同性戀者的掙扎可謂非常真實,非一般人所易於了解。聆聽他們的掙扎以同感之心去理解他們壓抑之苦,方為對話的開端。固然,在真誠的對話,道德判斷依然必要,不應因為尋求對話而含糊其詞。對於一個負責任的人,道德判斷是不能避免的,然而對話的情操與態度卻可以叫我們作道德判斷時更清醒,更恩慈,將自義 的傾向減到最低。 

二、 除了諒解,更基本的就是尊重。所有人,包括抗拒基督教信仰及其道德價值的人,都有上帝的形象,有祂所賦予之自由,必須予以尊重。任何形式的壓迫或歧視,都是對上帝的一種冒犯。基督徒不單要嚴防,更應對這種行為予以譴責。我們固然不能避免作道德的判斷與抉擇,卻不能以一己之道德價值強加於別人身上。任何一個人的道德抉擇都必須發自他內心的自主,是強迫不來的。上帝容許罪的出現,正顯示祂對人的尊重。上帝有祂的立場,並以違背祂旨意的事為罪,但祂卻沒有用強制的手段叫人離罪回轉。離罪回轉的決定,乃由人自己抉擇。我們可以有立場,卻不應企求透過一種強制性的社會法規,去強制(coerce)別人作道德的回轉。用強制(coercion)去改變人心是沒有效用的,只有福音才能改變人心。假若基督徒參與立法,建立社會制度,他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謀求大眾共同的福祉、共同的美善(common good)。 

三、 我們要以宣講福音的情操與同性戀者對話,為的是要他們聽聞基督的福音。宣講福音從來都會遭受拒絕,甚至迫逼,傳道者必要有心理準備。因此,我們不應因懼怕逆向歧視而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SODO);若要反對便必須以其他合理的理由:例如香港基本上是一個相當共融的社會,對同性戀人士鮮有歧視,故此真正能列舉出來的歧視個案實為寥寥可數。同運人士硬要將香港社會說成對同性戀歧視嚴重,嚴重到需要立法禁止,實不公允。香港人對同性戀或有他們的道德立場,但有道德立場不見得就會導致歧視。無論如何,基督徒不應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去反對一條可能真的能保障別人權利的法律。我們所要做的是將自己的道德立場清楚說明出來,為的乃是社會的共同福祉,不為自己的利益,也無懼反對、批評、攻擊,更不應尋求豁免。諒解、尊重、包容,但說真話 十多年前我一個會友因在公廁內進行同性行為而被控行為不檢,其性傾向因而曝光。我作為牧師,第一件事就是陪他一同面對家人、會友,陪他上庭,向法官求情。我對他的諒解與接納他很深地感受到,然而到頭來我仍要向他說真話,按聖經的教導說出上帝對性愛的心意,不為審判他,定他的罪,而為幫助他建立整全的生命。這於我並不容易,要坦誠地將信仰的含義擺在他面前要他面對,是難堪的事,況且我與這位會友有頗深的感情。我真的很想逃避將事實攤開來,以免大家尶尬。但為了關懷他、愛他,逆耳的真話便不得不說,就算尶尬也沒法。 是的,說真話很多時都會叫人落在政治不正確的困窘中,很可能被視為自義,站於道德高地對別人指指點點。然而,我們若不將某社會現象或趨勢深遠的影響說出來,我們便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作為一個對社群生命有承擔的人,我們若不說出我們所看的實況說出來,我們便會一如耶利米先知所說,骨中有火在裡面燃燒,苦不堪言。一時間社會的潮流未必會認同,我們沒有選擇地也得逆流而立。例如在十八世紀,基督教在歐洲開始衰落,其道德影響也日漸式微,正當此時販賣黑奴在歐洲和美國雖令不少人不安,卻沒有多少人有道德勇氣去作出反對,當時的政府更為經濟利益而默許。 Wilberforce 因為信仰的緣故敢於政治不正確地批判這種不仁道的行為,要求立法禁止。對當時不少歐美人士來說,包容販賣黑奴對自己的社會不但沒有任何損害,反有經濟利益。但 Wilberforce 卻看得更深更遠,認為這種野蠻的行為至終會敗壞歐洲人自己的道德生命。當時那些既得利益者批評他自義,站在道德高地批判別人,但他也千萬人而往矣。 基督徒按自己的良心講真話,不是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叫自己得保障,而是為了全人類的福祉,為維繫社群生命的完整性。這是我們因信仰而有的道德責任。不要說基督徒,就算是一個非基督徒,當他堅持為自己的道德判斷而發聲,批評一些社會的現象,他也會被扣上道德主義的帽子。然而為了社會責任,他仍然應該發聲。 

整全生命的福音 
為什麼教會如此關注同性戀﹖教會關注因為這涉及人類共同的福祉。同性戀改變了性的本質,也改變了婚姻、家庭的本質,其影響極為深遠。不錯,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社會縱有很高的婚姻及家庭的理想,並以道德規範導引之,期望它美滿,但實際上濫交、婚外情、嫖妓而將人化成滿足性慾的工具、婚姻破裂、家庭失效等種種現象,屢見不鮮。這些現象都可以損害人生命的完整性,無怪乎社會一般都不認同,更不會鼓勵,毋須教會提醒。然而這些行為縱然損害人生命的完整性,仍未有觸及性、婚姻、家庭最根本的根基。同性戀,特別是同性運動,便動搖這根基。 基督徒相信,性―性別身分與性愛―是上帝給人類一件極珍貴的禮物,為要成全人之所以為人的本體。上帝造人沒有創造一個中性的人,卻造男、造女,叫他們的性別成為他們身分重要的部份。男女的性分別(sexual difference)是不能否定的事實;從身體結構到感情以至自覺,男女確實有別。女性具有子宫(womb)而男性沒有,這就決定了只有女性才能懷孕、生產,因而作孕育生命之母親,男性則沒有這種可能,而只能在生育這事上擔任協助的角色。就是女子的乳房也有獨特的意義,它是乳養生命的養料的源頭,將女人作為母親的深意進一步延伸。女權哲學家 Simone de Beauvoir 曾有一名言:「先做人,再做女人!」彷彿「人」可以超脫於「女人」、「男人」的具體身分,以一己之權利作為釐定人身分的尺度。然而事實卻是,我們要做人便不能不做女人,或做男人;這是我們沒有選擇餘地的。做人與做男人或女人當然不是對等的,但卻不可能分割的。 「問世間性是何物?」,如上所說,性是上帝給人類一份珍貴的禮物,因它可以叫人在性愛中得到一種獨特的悅樂,這包括身體極為強烈的快感,情感的滿足,也可以締造一種很高的心靈契合感,就是基督教所說的那種「二人成為一體」的體驗。不過超乎這一切的,更獨特的,是它向人展示生命一種極大的奧秘―透過性愛,生命被孕育出來,讓人有一種近似創造的經歷。看着婴兒出生讓人對生命有一種很奇妙的驚訝感(sense of wonder),人參與在其中,叫人領悟,他們的性愛是有着「給予生命」(life-giving)的可能的。如此一來,性愛不單給予人身體、心靈的滿足與悅樂,也讓人有「給予生命」的滿足。這種「給予生命」的能力讓人超越了性愛的自身享受(self-gratification),而進入另一層次的享受與滿足,就是讓他者「得生命」,並承托這生命的那種滿足。這種對性愛的看法不是基督徒所獨有的,中國文化早就道出這生命的奧妙。序卦傳便這樣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中庸也這樣說:「君子之道,造端於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也就是說,夫婦之道不過是天地大道的反照,而只有當夫婦之道盡然發揮,人才能明白天地的奧妙。 當然,性愛不是單為生育,人肯定不是生育機器而已。撇除生育,性愛帶來的肉身的快感、心靈契合的滿足,本身已有極高的價值。然而,人若以性愛自身的快感及心靈的滿足為終極的價值,而否定了生育的重要性,性愛整全的意義便受到虧損,而其應有的「給予生命」的潛能便遭到窒礙,而人透過性愛而可以得到的完滿也受到窒礙。這完滿何止於生產一個新生命,更在於以愛培育出一完整的人格。在這裡,肉體與人格、血脈與精神,融貫在一起。你的兒女不單從你得肉身的生命,更得到人格的孕育。這是作為一個人非常獨特的一面,不應輕易放下。 因為人不是生育機器,性愛也不單為生育,我們不能也不應尋求每次性交媾合都要帶來生育。選擇避孕不等於排除生育,只要保持生育潛能的完整性而不作否定,避孕可以是一種非常負責任的舉動。同樣地,單身人士或守獨身的人雖未有孕育生命,卻沒有原則性地排拒其生育的潛能,他們只是沒有性行為而沒有孕育生命,卻沒有改變性的本質而令生育的可能被堵塞了。同性戀卻原則性地堵塞了生育的大門,因為兩位同性戀者的媾合是不可能孕育出生命的。如此,性便與孕育生命絕然地分家,也與由生育而來的家庭分家,與社會一代接一代的生命延續分家。同性戀的生活方式對社會最大的衝擊乃在於它將婚姻、家庭的本質徹底地改變了。婚姻與家庭不能純粹建基於二人自己二人世界的彼此相愛、忠貞與委身,不,它是建基於那那超越二人自我的相愛,而進入一種「給予生命的愛」中,對這種愛忠貞、委身。對於結了婚的男人或女人,他/她愛與委身的對象不單只限於其配偶,更延伸到他們二人的愛所給予的生命。同性戀將這種「給予生命的愛」堵住了。 這聽起來好像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一小撮人選擇同性戀對社會的延續或對人類物種(human species)的影響畢竟是非常有限的。然而我們從道德判斷的原則來看,其深遠的含義即現。我們不妨用康德的道德原理對同性戀的選擇作檢驗:假若你宣稱你的行為是道德的話,那你應該願意讓這行為成為放諸四海而準的普遍法則(Act only according to that maxim whereby you can, at the same time, will that it should become a universal law.)。就如一個人盜竊,假若他認為盜竊行為是合乎道德的,那他應願意所有人都進行盜竊;但當全民盜竊時,個人保障自己財產的權利便會盪然無存了。同樣地,同性戀行為假若是道德的話,那同性戀者應願意讓這行為放諸四海成為普世法則。也就是說,他們自己躬行同性戀,便應該不反對所有人都如此行,也要預備接受所有人如此行的可能。然而,當所有人都選擇躬行同性戀時,生命便不能延續,社會也全面崩潰。以這樣的道德理性的思考,同性戀行為是不可能放諸四海而依然保障社會共同的福祉(common good)。 我們不妨將眼目稍移離社會共同的福祉和美善,將它放回相戀的二人。男人與女人二人結合成為一體,在基督教的信仰中是極大的奧秘。兩個不單止是獨立的個人,更因性別的緣故從身體到心靈都有基本的差異;這兩個相異的人竟結合為一體。這是一種怎麼樣的生命形態﹖這結合讓兩個帶着基本差異的人,超越他們之間的差異,進入無間的契合中,而同時又能在無間的契合中保持兩個個體的獨特。在這種狀態中,二人的獨特、相異不單沒有阻礙契合,更能以其獨特、相異去豐富對方。女的用她的女性的特質、氣質(femininity) 豐富男人。同樣地,男人可以用他的男性的特質和氣質(masculinity)豐富女人。在二人的關係中,獨特的個人將自己的獨特性交出來,以進入契合中,不是放棄其獨特,而是將它拿出來分享,以致這契合不單沒有取消二人各自的獨特性,反被對方的分享而更得發揮和豐富。這種男女彼
此相潤相輔的情景,是同性戀者所不能做到的,縱然同性戀二人有其獨特的性格。如此一來,同性關係便相地匱缺。同性戀者可以說是剝奪了自己享有更豐富的性關係而不自知。 

結語 
我希望大家明白,社會今日的繁榮和我們下一代的福祉,都是建基於社會能共同認同和整全的價值觀。同性運動是今天社會中一個聲勢浩大的社會運動,要將一套關乎性別、性愛、婚姻、家庭的意識型態套在社會身上。他們認為,只有全個社會的人接受這種意識型態,他們才得到平權,而當社會大眾堅決要維護傳統性別、性愛、婚姻、家庭的價值時,他們便認為社會壓制同性戀者。事實上,若同性運動成功的話,社會制度中對家庭的定義要重寫,在中小學校內可能要教導性身份和性傾向都只是一種個人的偏好。教會當然要學習去尊重和愛同性戀者,但同運人士要透過政治和其他途徑去改造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和各種社會制度,而這種新的價值觀對社群的生活又可能有破懷性的影響時,信徒就應該盡「愛鄰舍」的責任,在公共空間表達關懷。 在過去二十多年,香港社會經歷了巨大的轉變,尤其在社會價值方面,傳統的道德價值受到極大的衝擊,性倫理更是首當其衝。同志運動的性倫理,會嚴重地加劇家庭制度的崩潰,影響所有的人。教會不能獨善其身,單顧教會自身的存在與增長。我們不得不面對一個事實,就是香港的教會普遍都缺乏道德勇氣為整全的福音發聲,也缺乏社會價值公共性的意識,缺乏公民責任的意識。在各種社會價值的議題上,她往往變得緘默無聲。對於同性戀這議題,教會既鮮有討論,也沒有發聲,直至她醒覺同志運動對基督教倫理的挑戰,反歧視法案可能對教會言論的影響。說教會道德霸權真是寃枉。事實上,教會在過往就是沒有負起作公民的責任為大眾的福祉而發聲。堅持信仰立場,認定基督教信仰對公共福祉可以有的貢獻,抱對話的心態,積極地參與公共價值的塑造,是教會今日必須急起直追的。 (原稿出自:http://www.cgst.edu/events/seminar/2013/2013-03-02_PastoralSeminar/pdf/essay04.pdf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