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黑暗不能勝過光


活在今天的世界,你有什麽感觸嗎?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離開神的真道越來越遠。教會好像漂流在怒海狂濤中,隨時可能被水淹沒。然而船上的人有的沉睡、有的看看情勢不妙棄船而逃。基督的福音在今天這個局勢下,還有前途嗎?我們可能會被外界的情勢驚嚇而喪膽,覺得無望而不想繼續堅持下去。但是主耶穌告訴我們的話是:「光照在黑暗裡,黑暗不能勝過光。」這正是我們今日的情景。福音在今天的世代是否有希望?當然有,因為那是神拯救世人的工作,它是不會被黑暗吞噬的。讓我們用以下一系列的講道,來看約翰福音中的信息。

約翰福音是使徒約翰在生命將要走到盡頭的時候,寫下的福音書。為何要在三卷福音書都已經寫成後約二十年後,又要寫一另本福音。因為約翰深深感受到,他當時是最後一位還活在世上的使徒,是親自跟從過主耶穌,領受過主耶穌第一手教導,碩果僅存的人物。在他垂暮之年,回顧一生所領受的寶貴信息,若不寫出來,就要消失在歷史中了。所以他特別寫下了第四卷福音書。他寫這本福音書的目的就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2031整卷書的中心集中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祂是三一神的第二位、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約翰福音的第一章1-18節正是整卷書的序言。包含了豐富的神學內涵,值得我們一句一句的來仔細研讀。以下就按照四個方面來談耶穌基督這位神之道的屬性。祂是從太初就與神同在的道、祂是宇宙萬物的創造主、祂是賜人生命的主宰、祂是照亮黑暗世界的光。

道就是神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2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約11-2

耶穌基督的神性是新約聖經中多次出現的真理。不單是耶穌自己宣告,也是門徒在新約書信中教導的內容。其中說的最清楚的就是約翰福音。約翰開宗明義就指出這個事實,他以永存的道來說明耶穌基督在永恆中就已存在,他說:「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本句經文包含非常深奧的思想。首先道是永存的,從太初就已存在。「太初」這個字與舊約七十士譯本的「起初神創造天地」裡的「起初」,希臘文完全一樣。約翰故意使用同一個詞,來描述道的存在先於宇宙萬物的創造。

在約翰寫的另一本書啟示錄也有同樣的觀念,啟示錄使用「昔在」這個詞來描述永恆的過去,就已存在,與「太初有道」這句話裡的「有」是同一個動詞,就是「是」這個字。從萬物未造之前的過去一直持續存有。這一節經文的三個動詞,都是同一個字,希臘文翻成「是」或「有」,時態是未完成式,這是個特別的時態,表示動作從過去就一直持續如此。道的存有從永恆的過去就常存,道與神同在也是從永恆的過去一直持續同在。道就是神也是從亙古以來一直如此。

接著進一步他描述道是與神同在。這句經文出現的兩個主要名詞就是「神」與「道」,「道」在這裡是指什麽?從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我們就可以知道,約翰福音中的「道」是指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在太初就與神同在,這個想法也是與啟示錄相合。啟示錄一章八節說:「主 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示錄18)這句話中的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就是指父神。 然而第二十二章12-13節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示錄2212-13)這節經文中指的昔在、今在、永在的那一位是將要來的耶穌。這兩句話明顯把父神與主耶穌放在同一個地位,用同樣的話來描述。這不是偶然,正是約翰特別要宣告的真理,耶穌基督與父神在永恆中就同在,現在也同在、也將要在永遠中同在,一同掌權。基督的永存是約翰特別在這裡指出的,這句話也正足以反駁後來亞流派的異端,他認為:「在歷史中,基督曾一度不存在。」

我們再回來看「道」這個字,為什麼要用「道」這個觀念來描述耶穌基督?我們一般不容易理解。這兩者怎麼能有關呢?首先我們要明白「道」這個字在當時的人心中的意義。約翰使用logos這個字來描述耶穌的神性,應該針對當時的猶太以及外邦信徒對這個字的理解。首先我們先來看猶太人如何理解神的「道」。這個字是由希伯來文Memra ,「話」這個字相對應的。神的「道」就是神的「話」。猶太人為了避免用擬人化的描述來直接稱呼神,在塔爾根中,特別用「神的話」來代替「神自己」。對猶太人來說,話語不單只是聲音。而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力量,能夠成就事情。當他們聽到「神的話」這個字,他們就會想到神。

神的道具有啟示的能力。在摩西五經中,或在先知書中,常出現「耶和華的話臨到 ...」、「耶和華的話囑咐我」這樣的經文。神的話臨到先知,就代表神親自臨到。神的話也代表神的旨意,是有創造、維持宇宙運行的力量。例如詩篇中說:「願這些都讚美耶和華的名!因他一吩咐便都造成。」(詩篇1485)「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篇336-9)神的話就是神旨意的彰顯,它具有力量,能完成神所要完成的事。

以上我們看到了,神的道具有啟示與創造的能力。這個想法與舊約中「神的智慧」非常類似。箴言中有一段提到了擬人化的智慧:「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那時,我在他那裡為工師,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箴言822-30)神的智慧是神創造的力量、祂從亙古到永遠,與神一直同在。神的智慧是有位格的,祂不是被造物,而是先於萬物的創造者。這個觀念猶太人十分熟悉。約翰就是用「神的話」這個詞來描述基督就是,與神永遠同在、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

接著我們來看「道就是神」這句話。許多人不能同意這句話,認為神只有一位,約翰僭越了獨一神的觀念,將耶穌當成神。其實聖經當中除了約翰福音直接稱耶穌為神之外,還有幾處經文也是稱耶穌為神:「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95)這句經文直接說基督是永遠可稱頌的神。「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希18)這句話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詩篇的話稱呼主耶穌為:「神啊!」。約翰福音在耶穌復活向多馬顯現時,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如果耶穌不是神,祂會嚴詞拒絕承認。可見多馬的認信正是祂的身份。以上都是直接指耶穌是神的經文。此外還有更多的經文描述耶穌的神性,或者是耶穌自稱神的稱號,或耶穌接受門徒敬拜、禱告的經文。除非我們否定這些經文的可靠性,我們無法避開耶穌是神這確實的真理。

最後,我們再來看第一節的最後一句。「道就是神」這句話要怎麼理解?如果說把前一句話,與本句並列。馬上就會有個意義上的衝突。怎麼可能道與神同在,道又是神。如果道與神同在,他就不可能與神是同一的。我們不會說:「我與某個人同在,我就是某個人。」首先「道與神同在」這句話中的神,是指父神,道與父神是有別的兩個位格。接著的句子「道就是神」並不是說道等於父神。而是指「道」具有神所有的完全的神性。這句話的主詞是「道」,主詞述語是「神」。而且神並沒有加定冠詞。通常這種句型,不加冠詞的名詞是當作描述主詞的特性來使用。也就是說「道」具有神完全的屬性。並不是指「道」與「神」等同,位格不分。還有另一種誤讀,就是耶和華見證人翻譯的新世界本聖經,把這句話翻成「道是一位神」。含義是他是有別於獨一神之外次一等的神。他們所提出的理由就是神這個字沒有定冠詞,不能翻譯作那位「神」。但是他們忽略了,「神」這個字如果當作主詞述語,描述「道」的特性,本身就不可加定冠詞。約翰這個地方就是如此的用法。他在本句描述「道」具有「神」所有的屬性。如果說沒有定冠詞就意味不定,翻成某一個次等的神,這是錯誤的翻譯。耶和華見證人以外的其他版本,都翻譯得很正確,這在聖經學者中已經成為普遍接受的定論了。

這句經文是指主耶穌道成肉身以前的描述,是早在太初就已存在的,是與父神從亙古以來一直同在的,祂也具有神所有的一切特性。這就是約翰福音第一句經文所告訴我們的寶貴真理。

道創造世界萬物

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

既然「道」從創造萬有之前就已經與神同在,祂本身就不是被造的。相反的,祂是創造萬物的主宰。第三節經文清楚說明了這個事實。所有的被造物都是藉著祂而被造的,下半句更清楚地重複,凡被造的萬物沒有一樣是在祂以外被造,也就是沒有一件被造物不是祂所造的。這裡的造這個字,原文是egeneto ,可以翻成被造、生、來到世間、成為存在。這句經文主要是針對當時諾斯底派異端錯誤的思想,陳明創造是神的工作,是藉著基督完成的。

當時諾斯底派見到世界存在罪惡、憂愁、與痛苦。就不承認世界萬物是神直接所造的。因此就發展出一套善惡二元分化的理論。認為物質的世界是有缺陷而不完美的,世界就是由物質所組成,因此是惡的,有腐敗的因素在其中。神是靈,完美無暇,因此不可能與罪惡的世界有任何關係,祂絕不接觸不完美的物質世界,也不可能直接施行創造的工作。因而有許多發射體從神發出,這些從神發出的物體離祂越來越遠,對神的認識也就越來越少,最終不但不認識神,反而敵對神。創造萬物的造物者就是其中一個敵對神的力量。因為它遠離神所以它可以接觸邪惡的物質世界。這種思想否定神可以成為肉身來到世界。在約翰時代這種異端的思想非常流行。

為了要駁斥諾斯底派異端,約翰特別強調基督就是神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祂就是萬物的創造主。這樣的想法不但出現在約翰福音,也與新約聖經中許多經文吻合。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說:「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哥林多前書八章六節下說:「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希伯來書一章二節下說:「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約翰福音提到基督是創造的主宰主要的意義,除了駁斥諾斯底派的異端。還陳明了一個真理。物質的世界不是惡的,它是天父的世界,是神藉著基督創造的。萬有的背後只有上帝,一切源自於祂,沒有任何其他敵對勢力能與祂抗衡。即使世界曾經因著始祖墮落而落在咒詛之中,但是神對世界的拯救心意是堅定不移的。祂甚至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親自來到世上,成為肉身的形狀,為要拯救悖逆的罪人。既然知道神對這個墮落的世界拯救的心意,我們不會輕看它、放棄它。反而應該是體貼上帝的心意,投入基督救贖的工作,也就是藉著福音,讓敗壞的世界重新回到起初創造時完美的狀態,這就是主耶穌來到世界的目的。

創造代表主權,如果我們創作了某個藝術品,這個作品的主人就是我。同樣的,我們既然是基督所造的,生命的源頭既然從祂而來,就當把主權歸給祂,降服在祂面前。這應該是我們被造的人該有的人生態度。

道賜人生命

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

這節經文提出一個觀念,生命是在道裡頭,也就是耶穌基督裡頭。祂是生命的源頭、生命是來自於祂。首先我們會有個疑惑,這生命是指什麽?是我們肉身的生命嗎,還是另有所指?生命這個字,在約翰福音中出現多次,可以說是約翰福音的一個主題。第二十章三十一節就說了:「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這就是約翰福音寫作的目的。在我們信主以前我們已經有肉身的生命了,這裡說信了主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可見這是指有別於肉身生命的另一個的生命。約翰福音中還說:「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約633)耶穌感嘆猶太人不願信祂,說「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540)祂賜下寶貴的應許:「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祂還自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也就是說「我是生命」。這個字的名詞、動詞出現在約翰福音五十次以上,是整卷書一再重複的重點,有寶貴的意義在其中。

首先,得生命的意義就是滅亡的相反。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拯救世人,讓他們脫離滅亡的命運,得到永遠的生命。這生命能存到永久,不僅是時間上永遠長存,更是在質量上與神同在、完全美好。如果只是今生生命的無限延長,可能對人來說是個咒詛,因為今生的生命充滿了痛苦、罪惡、折磨。許多人巴不得離開世界、從此生得解脫。歷史歷代有許多人存在著長生不老的夢想,但是肉身雖然活著。所愛的人事物都無法保留、一一離我們而遠去,那是個痛苦的折磨。永生不是長生不老,是得到生命的更新,這不再是過去那敗壞、犯罪、會滅亡的生命,而是神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這個新生命不會衰敗、不會滅亡,與神同在、直到永遠。這就是我們渴慕得到的「永生」。

我們要怎麼得到這永生呢?永生的的源頭就是基督,得到永生的途徑就是通過信靠祂。不但是接受他所賜給我們的赦罪的恩典,更是領受祂在我們身上所作的重生的工作。把我們從裡到外改換一新,脫離過去敗壞的習性,活出基督賜給我們新的生命來。這就是約翰福音所說,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寶貴的救恩。

接下來的這句話「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又是什麽意思?人能藉著基督得到永恆的生命。然而這與「人的光」又是什麽關係?人是神所造的,是唯一按照神的形象造的。他與其他的被造物不同,為有人能領受神所賜的生命。光在神的創造萬物之中,是按照神的話首先被造的。創世記裡說:「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造的過程可以說是,從空虛到充滿、從混沌到秩序、從黑暗到光明。如果沒有神的創造,著整個的宇宙仍然是虛無、混亂、與黑暗。我們人類是神最後造的活物,也是領受神親自吹出生命氣息在我們身上的活物。我們能夠接受光、能夠反映出神的榮光。這是我們被造時,神所給予我們的任務,將神榮美的形象彰顯出來。然而神在我們身上的計劃,因著始祖犯罪而被破壞。我們不但不能反照出神的榮光,反而因犯罪羞愧躲避神的面。罪使我們不愛光倒愛黑暗。就好像農村裡小溪旁,洗衣服的石頭一被翻開,幾百隻蟲急忙四散奔逃,因為牠們見不得光。我們陷在罪中時,也不是如此嗎?最怕神光照我們,總是想躲在黑暗中,不讓人知道自己所做的見不得人的事。

一直等到主的大光從天上照亮我們,我們看到自己的罪被顯明出來,心中羞愧。願意在聖靈的光照之下,認罪悔改,接受基督赦罪之恩。這就是神所賜下給我們的,照亮我們生命的光。當我們領受這生命時,我們就不在黑暗裡走,乃是行在神的光中。那是照亮我們內心的光,讓我們裡面的黑暗被顯出之後,屈服在神聖潔的光照之下。這光也照亮我們前面道路,讓我們不必在黑暗中摸索跌倒。這光更是賜給我們生命的光,讓我們不必落入黑暗的地獄裡,與神永遠隔絕。讚美我主耶穌基督,祂是生命之光。

道是照亮世界的光

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

黑暗就是沒有光,當宇宙被造之前,就是一片漆黑,毫無亮光。直到神說:「要有光。」才打破了黑暗。出現了光明的世界。這就是神創造天地時,光照在黑暗裡的情形。今日的世界也是一樣,在屬靈上是充滿黑暗的,自從人離開了神,就失去了他在伊甸園所賜給我們那光明、聖潔的生活。人類自從墮落以來就生活在黑暗中,被黑暗轄制,無法自拔。但耶穌基督來到了世上,就像光照在黑暗的世界。把沉溺在黑暗中的生活形態曝露出來,讓人看見黑暗蠱惑人心的真相。沉溺在罪中之樂的人,一旦被奪去所習慣的享樂是非常難受的。就像有毒癮的人戒毒一樣。黑暗與光是兩股敵對的勢力,從人類墮落以來一直在人心爭戰。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主耶穌就是那照在黑暗裡的光。

接下來本節下半句「黑暗卻不接受光」,如何理解?這裡的「接受」,有兩種解釋。這字可以翻作「理解」,也可以翻作「勝過」。黑暗不能理解光,這可以看作黑暗對光的排斥,但是它不能把光吞噬,最終它不能勝過光。只要有一點的光存在,那裡就不再是完全黑暗。只要有光照亮的地方,黑暗的行徑就無所遁形。約翰在這裡可能故意使用這個詞,來表達一語雙關的意思。如果使用中文來翻譯,同樣也可以有個詞有「理解」、與「勝過」的意思。就是「掌握」。黑暗不能掌握光,就是它不能「理解」光、它也不能「勝過」光。

約翰福音三章19-20節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就是說明了世人不接受光的原因。是因為光把人的罪顯明出來,當人的罪受到責備時,心生抵觸,不願承認自己的罪、因此也也不願接受光。

另一種理解是當光照亮黑暗的世界時,黑暗的勢力無法勝過光。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間,就是光照在黑暗裡。祂帶來了真理的啟示、聖潔的標準、神完美的形象。這是神拯救世人應許的應驗,神的救恩計劃在基督裡必然要實現。所以說黑暗不能勝過祂。世界的黑暗勢力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毀滅祂,魔鬼試探祂、地上法利賽人逼迫祂、甚至要用十字架把祂殺死。可是當主耶穌被高舉在十字架上時,神的榮耀彰顯出來。那正是撒但詭計失敗的時候,牠不能再轄制人。因主耶穌已經為我們開了一條脫離黑暗、進入光明的道路。黑暗的勢力不能戰勝祂。

主耶穌拯救的力量是何等的奇妙,甚至連無可救藥的罪人也能被主耶穌挽回。這就是光來到世界,向我們這些罪人施行拯救的力量,那是個奇異恩典,超過我們能夠想像的。有一位曾經墮落在罪惡深淵的年輕人,犯了滔天大罪最後卻被基督拯救回來,他最後奉獻成為傳道人,他的見證激勵了許多在罪惡中掙扎的人。一九七八年,穆瑞戴維斯是一位桀驁不遜的年輕人,他的父母婚姻不幸福。在他父母離婚不久後,他的父親打電話給他,邀請他到父親的公寓談話,一坐下來,父親就說:「穆瑞,我們家一直都是信神的,我希望你能信神。我們一起來讀一段聖經好嗎?...」在父親還沒有說完話,他馬上打斷父親:「你今天找我來就是為了這事嗎?在你繼續說下去之前,我先清楚地告訴你,你不必再浪費時間了。我根本不相信有神,我是個無神論者。...爸,你是一個離婚離了七次的人,你告訴我有神,我怎麼能信你的話?」他的父親被兒子講得無話可說,站起來打算離去,出門前回頭說了一句:「是的,我不是個好爸爸,我希望你不要像我一樣。」就轉身離開。就在他與父親談話的二十四小時之內,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他與人發生衝突,在憤怒之下故意殺死了一個人。被警察開車追趕、逮捕送進了拘留所。在審問之前,他打電話給父親:「爸!我出事了,現在在拘留所。」他父親還以為他是開車拿了什麽罰單,或是與人打架等小問題。但是他清楚地告訴他爸爸:「爸!我殺了人了。是真的。」他爸爸連忙趕去拘留所,帶著一位當地最有勢力的律師。當這位律師與他對談了一陣子之後,律師把聖經拿出來。在當地如果一位律師拿出聖經出來,就代表這場官司是沒希望了,只能求神了。他拒絕:「我不讀聖經,我要回家。」律師說:「你的案子,將會被控一級謀殺,可能無期徒刑,我所能做的就是爭取能判五十年,幸運的話你二十五年可以出來,還有點時間可以自由地活在外面。」他開始害怕了:「我才十八歲,我不要一生待在監獄裡,幫助我打贏這場官司吧!」律師說:「你還沒有預備好。」

他在監獄裡遇到了一位獄友湯米,也是犯了重罪,等待判刑。但是這個人看起來與其他的人非常不同。別人在獄中脾氣特別暴躁,動不動就要吵架,甚至動粗。他總是帶著微笑、心平氣和的。當湯米看見他心浮氣躁的時候,就來拍拍他的肩膀,說:「放心,一切都會好轉的。」湯米的出現,讓他在獄中逐漸平靜下來。他對湯米有種不一樣的感受,他心中似乎有種別於常人的力量,能夠安撫人心,他不該屬於這個充滿暴戾之氣地方。有一天湯米的案子宣判了,他靜靜地走了進來,從鏡子的反射中他看見湯米面色平靜,不改他慣有的笑容。他急切地追問「你到底被判了幾年?」湯米平靜地回答:「七十五。」穆瑞失望地躺在他的床上,用棉被枕頭蒙住自己,心中失望的自言自語:「怎麼會這樣,湯米這輩子完了。」他大聲向管監獄的高喊:「你們一定搞錯了,湯米是最不像屬於這裡的人,你們卻要把他關一輩子。」他甚至想說服湯米:「你打算怎麼辦,就一輩子死在這裡?」湯米說:「我寧可認識基督,而一輩子關在監獄裡。也好過於不信基督,在外面浪費我的生命。」穆瑞聽到這句話,他受不了了,他看到了湯米裡面的那股他所缺少的力量:「湯米!你今天一定要告訴我,你的神是個怎麼樣的神?我一定要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湯米向他傳起了福音。那天起他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他的救主,成了一位基督徒。他每天在監獄裡與獄友一起讀經,聽湯米分享,信心一點一點長大。神將一個意念放在他的心裡,告訴他最讓他擔憂的事:「他將被判二十年。」其妙的是在一陣來回的法庭辯論後,陪審團定他為有罪,法官判的刑期就是二十年。他在服刑時期表現良好,八年半後出獄,進入教會中全職服事主,從最底層的服事、幹到青年牧師、再幹到小教會牧師、今天他成了一家將近四千人教會的主任牧師。他的經歷鼓勵了許多在犯罪邊緣,自認為無可救藥的青年人。

主的救恩是超過我們能夠想像的,許多陷在罪中、無法自拔的人,在世人唾棄他們之前,他們早就已經自我放棄了。但是這種人神不放棄,主耶穌仍然要挽回他們。我們面對今天的時代,是否有主耶穌對罪人的愛心與耐心。看起來好像是毫無希望,這個世界完全不接受福音,甚至嘲笑基督徒。信主的人越來越少,我們在世上成為少數。但是主耶穌當年是如何面對逼迫祂的世界?在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可以說所有信他的人都成鳥獸散。這群曾經跟隨基督的門徒,已經信心瓦解、不見踪影。撒旦並沒有把耶穌基督擊敗,雖然祂被釘在十架上,受盡最大的屈辱,然而祂順服神差祂來世上的旨意,最終成就了神拯救世人的計劃。在世人的標準來看,祂是失敗的,但是在神永恆的計劃中,祂已經作成了。

結論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然而黑暗也無法戰勝光。光的力量正一點一點的在人心中照亮,把人心帶回父神面前。人的心雖在黑暗中,然而人需要神,當神拯救的大光照在人的心中,聖靈的大能就能軟化我們剛硬的心。使我們願意悔改歸向神。我們過去就是剛硬悖逆的人,如今卻被神慈愛的呼喚挽回,歸向基督。求主真光照亮這世界,我們積極效法基督對世人的愛,投身福音的工作,把悖逆敗壞的世人帶回到主面前,歸向真神。求主給我們傳福音的勇氣、賜給我們力量、反照出主的真光、照亮黑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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