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從立約之主學為父之道

Moses in the Bible - Lawgiver and Covenant Mediator今天世界的價值觀離神設立的標準越來越遠。人們所追求的風潮是個人的自由、與自我需要的滿足。根本不在乎真理的存在,也不想順服於至高神的標準之下。在這樣的風氣下,父親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漸沒落,成為無足輕重。甚至將其父親的權柄視為威權的代表,欲除之而後快。面對此種潮流,教會當今還需要重視父親在家中的角色嗎?答案不在潮流的趨勢,而是在聖經中的教訓。聖經從創世記開始就看重家庭的價值,家庭是神所設立的,是神賜福的單位,是神所呼召、拯救的對象。神被稱為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祂就是揀選一個家族,讓他們傳承與神所立的約,並藉著這家族,將神拯救世人的計劃帶進普世萬民當中。今日的教會正是繼承神揀選亞伯拉罕,傳承拯救之恩的群體。我們當回到聖經當中尋找神設立家庭的旨意,按著祂的心意在家庭中實現出來。在今日父親節的時機,我將以四段經文來探討神呼召、拯救屬祂百姓的作為,讓我們身為父親的,從其中學習如何在家庭中,將屬靈的福分傳承到下一代。
主動引導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2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3亞伯蘭俯伏在地, 神又對他說,4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5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6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8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9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創17:1-9)

在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向亞伯拉罕顯現,主動告知要與他立永恆之約。伴隨著約,當然也對他有所期待,但是他能否作完全人不是約成立的條件。這約是亞伯拉罕還達不到神標準之時,神就已經定意要立下,是神主動尋找屬祂的人,要完成神定下的計劃。亞伯拉罕之約是神首次呼召一個人進入祂的約中,歸屬於祂,並應許他四樣福分:後裔、國度、土地、賜福他的後代,並藉著他的後裔賜福普世萬民。這是神向人施恩的主動作為,在此之前,人尚不認識神的拯救計劃。也不知道如何以信心仰賴神的應許,進入神與人所立的約當中。

首先我們想知道,神與人立的約是什麼?神與人所立的「盟約」與世人所認知的「契約」不同,契約是為了維護立約人的利益,定下雙方的責任、與義務,如果一方毀約,整個約便廢棄,另一方不需要繼續守約。然而神所立的盟約不是這種隨興而變化的關係,而是一個持久而穩定的關係。祂主動尋找亞伯拉罕,呼召亞伯拉罕進入這個約中,應許將要賜下的福分,在亞伯拉罕沉睡之時,神單方走過剖開的牲畜,執行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儀式。即使亞伯拉罕一生中幾度失信,神仍然信守祂的約定不變。這約甚至延續到亞伯拉罕的子孫,永遠堅定不移。因為神是那位守約、施慈愛的神,祂所立定的約,必然信守到底。

我們身為一家之主的男人,在帶領全家的位置上,與兒女也應該有盟約的關係。從神立約的榜樣,我們可以學習如何建立與兒女的關係。我們對兒女的愛不是條件式的,如同「你如果順服我,我就愛你;如果悖逆我,我們就不認你為我的兒女。」而是主動施恩的愛,當我們還蒙昧無知的時候,神就主動尋找我們。按照我們的本性,不會主動尋求神的面。神不撇棄我們,費盡心思尋找我們這群迷失的羊,挽回我們投入祂的懷抱。從此我們知道,父母對子女也當是主動施恩、引導的愛。子女會愚頑,父母卻不該失望,乃要堅定地藉著勸誡、與引導,把他們挽回。

神對我們的愛是堅定不移的愛,我們也當如此對待自己的兒女,即使兒女可能會不聽話,可能反抗我們。然而,如同神無條件愛屬祂的子民、定意愛他們到底,我們也當以堅定的愛來對待自己的兒女,盡一切努力管教他們。在神與人立下盟約關係下,人有種極大的平安,知道自己是被神所愛,祂會引領我、管教我、並愛我到底。我們的兒女若在此種環境中成長,也同樣會有種對親密關係的信任感,敢去信任人,與他人建立互相依靠的關係。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是有個常見的語句,帶著堅定的承諾:「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神與祂子民立的約是永遠的約,絕不廢棄。即使人會改變,在神那一方,永不變卦。我們是否對自己的兒女能有這種承諾:「我是你的父親,永遠不會拋棄你,會愛你到底。不管你人生境遇如何,爸爸永遠在你背後挺你。即使你失敗了,回到爸爸面前,我會帶著你一同度過難關。」這就是我們從神那裡學到的,盟約的愛、堅貞不移的愛。雖然人是易變的,常常會不守信用。然而,如果沒有神與我們之間如此堅定的盟約關係,我們今生就再也不可能信任任何人,對婚姻中的配偶不敢信任,兒女對父母也是一樣。這是人犯罪後,被罪轄制,找不到可以信任的對象,以致落到這種悲哀的境況。神以盟約之愛來愛我們,讓我們以此學習建立與兒女的關係。這是人間最穩固的關係,讓我們把這種關係帶進家庭中。

不離不棄
「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 神,也是以撒的 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14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15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創28:13-15)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離開世界,神與他立的約還有效嗎?那是當然的。因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不只是對著他,同時也對著他的後裔,是永世之約。亞伯拉罕雖然去世,神向以撒堅定盟約:「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2:3-4)這應許不停留在亞伯拉罕這一代,還臨到了他的兒子。不單如此,並且在以撒老邁,這應許再臨到了亞伯拉罕的孫子。神向以撒蒙應許的後裔雅各再度堅定盟約,也就是上面列出的創世記28章13-15的經文。那時雅各雖然因著欺騙得到福分,卻被哥哥以掃恨惡,離家逃走,在伯特利神向祂顯現,重新堅定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要賜他:後裔、國度、土地、福分。這福分如今同樣應許給雅各。這些話對雅各來說聽起來真是有點諷刺,那麼美好的應許,如今卻一點也享受不到。

此時他對神的信心其實並不穩固,你看向神開出的條件,「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喫,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28:20-22)這多麼像民間信仰拜菩薩的祈求啊,「如果神明讓我得了什麽好處,我就以奉上供品來回報。」此刻雅各對神的愛是有條件的,他所關切的是身體的飽足溫暖、身家性命的安全、有棲身之地、有安身立命的活可以幹。神不因他的信心不足,就撇棄了他。神看重祂與亞伯拉罕立的約,既然雅各是繼承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分,神對雅各就信守這個約。憑雅各的本身的德行、行為,不配領受神給他的賜福,不值得神保護他。然而,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即使在他最落魄的時刻,仍然與他同在。神的同在就是守約最寶貴的行動。無論何時何地,我們只要知道神沒有離開我們,我們心中就有安全感,不至擔心受怕、懷疑動搖。

我們身為一家支柱的父親,對家庭的責任也是如此。常與我們的兒女同在,這是一個身為人父的基本責任。但是當今的世界要把男人的時間精力奪去,把他們從家庭中間拉出來,花在加班、應酬、出差、賺取更多金錢等事情上面。表面上是為了養家活口,事實上是爭取事業上飛黃騰達的野心作祟。賺錢永遠不嫌夠。家庭是最容易被拋在一邊、兒女是最容易被忽視的。有一則故事很生動地描述了這種為了財富犧牲家庭的現象。一個美國孩子問父親一小時可以賺多少美元,父親告訴他是二十美元,孩子開口向父親借了十元。爸爸很爽快地給了,問他要幹什麽?他一聲不響地從自己辛苦積蓄下來的零用錢十元,與借來的錢合在一起拿給父親,說:「爸,我現在有二十元了,我可以向你買一小時的時間嗎?明天請你早一點回家,我想和你一起吃晚餐。」原來這個爸爸為了多賺一點錢,一年沒有幾天回家與小孩一起吃晚飯。兒子已經盼到幾乎絕望,爸爸這麼愛錢,乾脆用錢來換他的時間吧!聽到這故事你有什麽感觸,真是可悲可嘆。父親陪伴兒女這是一天經地義之事,如今卻要讓兒女用錢來換。身為父親如果作到這個地步,也真是失職了。然而,今日這種競爭激烈的世界,有多少父親能有這種體認,寧可少賺一點,多陪陪自己的小孩?有的父親雖然沒有加班,按時回家吃飯;然而,心卻不在小孩身上,與小孩一天下來,話說不到幾句,眼睛盯著電視、電腦、手機,心裡全想著娛樂、社交、遊戲、股票。這樣的父親非常可憐,等他小孩長大了,他會完全忘記自己小孩是怎麼長大的。因為他在小孩最需要他的時候,缺席了。他失去的是與小孩一同成長的最寶貴時光。

有一首歌描述神對我們的愛,說得非常好:「你的愛總是不離不棄、憐憫如江河湧流。」我們對自己的兒女是否有這種常與他們同在、對他們不離不棄的愛?我們當從神的身上學習,神對祂的子民就是經常在他們身邊、肯定與他們的盟約。甚至以色列民離開迦南地主在埃及四百年後,神對亞伯拉罕之約仍然啊沒有改變。在申命記中描述以色列民要進入迦南地前,神再度應許他們:「耶和華你 神原是有憐憫的 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申4:31)神沒有忘記祂向亞伯拉罕許下的承諾,神的應許永不改變。我們對於自己的兒女當有同樣的應許,要花時間與他們同在,在他們身邊教導他們為人處世之道、給他們安全感、讓他們知道父親是個穩固的山,即使外邊有狂風巨浪,父親仍然會保護他們到底。這就是神教導我們的為父之道。神如此愛我們,對我們不離不棄,我們對兒女當同樣抱著不離不棄的愛,讓他們在父親穩固的保護之下成長。

殷殷期盼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5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6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19:4-6)
當以色列民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之後,神未曾忘記對屬祂的子民的應許,神對他們的拯救是堅定不移的,即使時代變遷都不改變。神同時對這群百姓有著深遠的期望,期待他們能順服神的帶領,在神拯救萬民的計劃中,忠心事奉祂。神先告訴他們祂對他們的保護看顧,視他們為自己的產業,把他們保抱懷揣,如老鷹保護雛鷹,將他們背在翅膀上,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的追兵,逃離滅亡的命運。正如申命記所描述的:「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產業、本是雅各。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就環繞他、看顧他、保護他、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又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申32:9-11)此處描述的是神對他們的拯救的堅定心意。

神不單拯救屬祂的子民,並對他們有殷殷的期待,就是盼望他們被造就成一群忠心服事的僕人。第五到六節是個條件句,當條件滿足,就會有後面的結果。條件是「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期待他們能得到的結果就是「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與申命記中說的屬神的產業相呼應,神的子民就是祂的產業。第六節仍然是條件句的結果,就是「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段經文顯示西乃之約是有條件之約。當他們願意順服神的誡命,才能成為服事神的僕人這地位。與亞伯拉罕之約對比看來,亞伯拉罕之約是無條件的救恩,凡靠著信心願意進入約中的,就白白領受這恩典。西乃之約所看重的是事奉的忠誠,只有順從神的誡命,忠心事奉祂的人,才能在神的拯救計劃中成為僕人,成為萬民的祭司。祭司就是神與百姓之間的中保,是領受神的託付,帶領百姓歸向神的使者。既然如此,他自己就必須先與世俗分別出來,才能成為眾民的表率。神期許以色列民在當時成為祭司的國度,如今這職分交付給基督徒。我們都要成為帶領萬民歸向神的中保。

神對屬祂的子民殷殷訓誨,不是放任他們隨意而行,而是對著他們有深切期望,從當中我們我們可以學習父親對待兒女之道。我們也當視兒女為天父託付我們的產業,如鷹保護小鷹帶領他們脫離危險。父親對兒女的看顧,不單是提供身體的需要,保護他的安全而已,同時還要引導他們前面的道路。兒女幼小時不能明白善惡,容易被罪惡引誘,身為人父自當依照聖經的原則,引導兒女走上正路。我反省自己成長的過程,人生方向的決定、配偶的選擇、將來家庭的風氣的塑造,與我父親從小對我潛移默化的的教導有很深的關係。如果家是一條船,父親是家中的船長,在狂風暴雨中,穩穩地操縱這家庭的方向。神怎麼帶領以色列民,經歷四十年曠野的旅程,身為父親的也同樣領受神的使命,帶領兒女度過成長過程的風暴,讓他們的人生走上正確的方向。尤其在社會風氣敗壞的當今之世,危險與誘惑想要吞吃我們的兒女,身為父親的責任重大,當義無反顧地站在第一線保護他們。

恩威並施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7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這段經文是神在西乃山向摩西啟示的神的屬性。與此類似的經文出現在首次頒布十誡時,在第二誡之後就說了:「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在申命記以色列民要進迦南之前,神又再度重申十誡,這句話又提了一次。可見神公義、慈愛的屬性,與神的獨一性是緊密連在一起的。祂是忌邪的神,禁止祂的百姓向偶像崇拜;祂是慈愛的神,願意憐憫悔改的人;同時,祂也是公義的神,必要向悖逆剛硬的人追討罪孽。

今天的社會追求個人自由,不喜歡被道德規範限制。因此,只喜歡神慈愛的屬性,對神公義聖潔的屬性就避而不談。因為社會崇尚多元與容忍,對於神的獨一性所持的態度也是也存而不論。這不是認識神、敬拜神正確的做法,而是以自己的喜好重新塑造神的屬性,不應當如此。聖經中神三番四次向祂的子民啟示祂的屬性,是全面的,是永恆不變的。不能因為人的喜好,將神的屬性隱藏起來。在今日偏離神心意的社會,這點尤其重要。

我們今日按照神的心意養育兒女,就是要向子女彰顯出神公義、慈愛的屬性。神公義的屬性在於對罪惡的恨惡與審判,我們屬神的人也當效法神的性情,不要與罪惡同流合污。然而,我們雖然知道神恨惡罪惡,我們自己卻也難免跌倒掉進罪惡中,我們怎麼面對這個這個事實?就是抓住神的慈愛憐憫的屬性,當我們願意認罪悔改,神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免去對我們的刑罰。這就是「因信稱義」的道理,憑藉著信心親近神,承認自己得罪神的地方,求神赦免,在神的眼中我們的罪就得以洗淨,被接納成為屬祂的人。這聖潔是神賜下的身份,是歸神為聖。神沒有以道德上的聖潔為條件,而是要我們在信心上表明自己的悔改,祂就接納我們成為屬祂的子民。這就是神慈愛、憐憫屬性的彰顯。公義與慈愛兩種屬性連於一身,恩威並施,這正是我們能從神學習為父的榜樣。

父親對子女也應當恩威並施。從公義角度來看,家中對錯的標準需要父親出來教導,聖經中告訴我們什麽是神喜悅的事,什麽是神以為惡的事,這就是我們當教導兒女的,沒有妥協餘地。我們不要先就把這神所立下的公義標準先動搖了,變成今日世界的道德標準相對化,認為世上沒有絕對標準,你以為對就是對。那人還需要認罪悔改嗎,還需要神的拯救嗎?身為父親,在家中的責任就是按照聖經,教導兒女行事為人的標準。

我有個弟兄,他家五個孩子,妻子留在家中親自教導兒女課業。所有的功課都可以妻子自己教,只有一門課非先生教不可,就是聖經。因為父親就是領受神託付,帶領兒女認識神的主要角色。正如申命記中說:「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6:4-7)這是以色列人從小就要背誦的經文,教導的責任就是父親。如果我們的小孩離開神、不信主、不聚會,是身為父親的沒有盡到該盡的責任。父親是一家之主,是帶領一家屬靈方向的頭,就當身先士卒帶頭做榜樣,擔起教養兒女成敗的責任。父親當按照神的心意,出來教導兒女神的公義標準。

神的另一屬性是慈愛,我們當了解人陷在罪中無法自拔的苦情,我們的兒女也有與我們一樣被罪所困的難處。不能只用一套定罪的律法,讓兒女知罪,卻不給他們回頭之路。此時他們所需要的就是恩典,就是留給他們一條悔改得赦罪之路。神就是如此地恩待我們,沒有按照我們犯的罪懲罰我們,反倒為我們預備了贖罪祭,給我們一條回頭之路。身為父親的也是如此,當兒女知道錯誤了,不要一味嚴加懲罰、不給他們留餘地。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的。神既然施恩給我們,我們也當照樣以恩典對待我們的兒女。當他們罪錯事情的時候,為他們留一條回頭之路。就像浪子回頭的父親,當兒子後悔回家之後,他急忙跑去他面前,抱著他,給他安慰。在今天這個險惡的社會,我們的兒女很可能會受到引誘而走錯路,不要忘記神怎麼對我們,我們也要用同樣的方法對待我們的兒女。

公義與慈愛是神的兩種屬性,我們都曾從神那裡領受,神以公義、慈愛對待我們。我們對兒女的教養也是一樣,不偏不倚、恩威並施。不能只重視公義,而當一個不講情面的嚴厲父親,忘記了兒女也需要父母憐憫他們的軟弱。也不能只講慈愛,而失去了原則,如此就流於放任,讓兒女被縱容而慣壞了。

結論
在每年父親節的時候,身為父親的我們,當慎重反省自己在家庭中的身份。這個社會逐漸偏離傳統家庭的價值,越來越不重視家庭中父親的角色。基督徒身處這個時代,就當力挽狂瀾,更加重視塑造合於聖經的家庭價值。我們當思想怎麼按照神的心意教養我們的兒女。聖經中充滿了神屬性的描述,這些都是我們可以效法的榜樣,因為神願意我們活出祂的性情來。神以主動立約的方式來帶領以色列民,我們也是願意以主動、堅定的愛來對待我們的兒女。神信守祂對神子民的盟約,不離不棄,我們對自己的兒女也是如此,必須常在他們身邊,與他們同在,伴著他們同行。神對以色列民殷殷期望,有目的地引導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我們對兒女也是一樣,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有目標的帶領他們走上正路。最後,神對我們既有公義、又有恩典憐憫。我們對待兒女也是一樣,恩威並施,公義的原則不能放棄、卻也留給兒女悔改、蒙赦免的機會。這就是我們今日的父親,可以從聖經中神的作為,學習教養兒女的榜樣。求主給我們力量、賜我們勇氣、擔起帶領全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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