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8日 星期六

吃喝主耶穌而得生命


我們常聽說「吃喝主耶穌」這種說法,有些不明白的人甚至認為基督徒在教會吃人肉、喝人血,而產生許多誤會。這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句話出自主耶穌的教訓,屬耶穌吩咐我們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並且我們因此就可以得生命。可見這教導是何等重要。我們每個人都期盼永生,如何靠著吃主的肉、喝主的血,而得永生呢?這是本篇我們將要一起探討的。

我們上一次提到第六章的前半段,從耶穌以五餅二魚的神蹟餵飽五千人,進而讓許多因神蹟驚奇的人追隨著祂,這些人各懷不同的期盼,有些甚至抱著偏差的動機。耶穌沒有依著他們的期待,滿足他們的好奇,反倒是教訓他們不要把心思放在地上的利益,而是應當領受天降的真糧。這真糧也就是主耶穌自己,祂能夠真正滿足人心靈的需要。接下來主耶穌將會告訴我們,什麽是生命的糧?怎麼才能得到這真糧?讓我們從約翰福音第六章的下半部來看這個主題。

耶穌為何是生命的糧

41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他,42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43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5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 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46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 神來的,他看見過父。47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641-47

本段經文包含了兩段猶太人的議論(grumble),與一段爭論(dispute),全都是因為耶穌說出了「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這句話所引發的。為何猶太人對耶穌這宣稱議論紛紛呢?因為他們無法接受耶穌自稱是來自於天上。天是神的居所,來自天上也就等於是來自於神。猶太人對耶穌的話不以為然,不信耶穌是從神而來的,於是私下議論:「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這群跟隨耶穌的猶太人是住在迦百農,也就是耶穌故鄉拿撒勒附近的一個小城,他們十分清楚耶穌的父母。耶穌明明就是約瑟、馬利亞的兒子,怎麼說自己來自天上?他們低聲竊竊私語,發出不滿的聲音。這態度正是心中不信的表現。

   他們是怎麼跟隨耶穌的,是因看到神蹟,心中覺得驚訝。又因為吃餅得飽,想要再從耶穌這裡得到好處。可是一聽到耶穌說自己是來自天上,再說自己是能夠讓他們吃的糧。他們就開始顯出不耐的情緒,以議論來表現出心中的不信。

來到基督面前的都是父所吸引的

耶穌看見他們的態度,知道他們不信的心,他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這句話與前面的37節是互相呼應的:「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37節是正面陳述,44節是反面陳述,說的是同一件事。這句話聽在猶太人的耳裡是很刺耳的。我們知道「到我這裡來」是什麼意思。前面35節耶穌說過:「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不餓不渴是針對耶穌稱自己為生命的糧而說的。意思就是吃了這糧,屬靈的需要就能得到滿足,不再飢渴。所以到主這裡來,就與信主是相當的意思。44節說了,若不是父吸引人,就沒有人到主這裡來,也就是不會信主。這話是針對誰而說的?顯然就是對這群私下議論的猶太人。他們的議論表現出不信的態度,證明出他們沒有順服神的吸引,歸向耶穌。可知他們並不是神賜給耶穌的人。

這話似乎把人不信神的責任推向了神,一個人不信神就可以義正辭嚴地說:「我不信的原因,最主要是神不吸引我。祂不把我賜給耶穌,所以我無論如何也信不來。」這句話合理嗎?保羅在羅馬書曾經回答那些向神抱怨的人。那些人聽到神憐憫誰就憐憫誰,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他們心中不平,向保羅發出抗議:「祂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有祂的旨意呢?」這群猶太人如果聽到約翰的話,也可能用同樣的話群起抗議:「既然神這麼霸道,祂不吸引的人就無法信祂,那祂就不能怪我不信,因為我不信的最終原因就是祂。」保羅不與這種想法辯論,只告訴他們:「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然向神強嘴呢?」我們身為人,對於自己的作為負責,不該把自己該負的責任推到神身上。一個人不信是因著什麽不信的?是他自己決定的,神沒有強迫他不信。他不是毫無自主餘地地被神擺弄,而是他自己先生出剛硬不信的心,神再讓他繼續剛硬不信下去,作為對他的審判。

44節這句話就是對著這群不信的猶太人說的:「若不是我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的。」旨在說明這群猶太人拒絕天父差來的兒子,拒絕領受天上來的真糧,當他們心中剛硬,存著不信的惡心時,外表似乎是天父被他們拒絕了,事實上是他們自己判定不配得救,落在天父的拒絕中。他們的不信、拒絕,正證明了天父對他們的任憑,任憑是對他們不信的審判。人要自己為自己不信的決定負責,不能推到天父身上。在天父的眼中,人的悖逆也在祂的主權底下,沒有一件事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祂容許這事發生,任憑剛硬不信的人落入審判。

底下的經文就是解釋神怎麼吸引人來歸向祂:「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 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先知書上說的是信靠神的子民,凡信靠的人都是因著聽聞神的教訓、而願意學習,才來到主面前的。神的作為是把祂的教訓傳給人,人的責任是學習、接受這教訓。這種人就會到耶穌的面前來,也就是信祂。神的吸引就是神將福音傳給人,聖靈光照人心讓人知罪,在人心中動工讓人聽聞福音而願意悔改。這是神的拯救的工作。人的責任是回應神的呼召,接受耶穌基督,悔改認罪。正如我們在第三章說的重生是神的工作,悔改歸正是人的責任,神主動施恩重生我們,我們則回應神的呼召而悔改歸正,是一體兩面,不可對立起來。聖經告訴我們拯救的主動者是神,目的是讓我們知道自己的全然敗壞,卻仍蒙主拯救,而心生感恩。人卻不可把它當作推卸責任的藉口。

到主面前來的人有何結果?就是在末日主要使他復活。這與39節呼應:「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要叫他復活。」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連貫的信息,就是天父用福音的道吸引人,凡願意學習領受的,就會來到耶穌的面前,歸向耶穌基督,這群人也就是信靠的人。這群人今生就能得到永生,末日將會復活。永生是屬靈的生命永不停止,復活是指末日身體得贖,兩者雖然發生的時間不完全相同,但卻緊密相連、不能分開。這就是約翰福音從頭到尾一貫的信息。

唯有見子而信的才是遵從父

前一節經文說到了:「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這群人就是信福音而歸向主的人。然而怎麼聽見父的教訓、又能學習而遵從?不是憑著基督以外的任何管道可以達到。沒有任何其他神秘的方法,我們可以經歷神所傳給我們福音的真理,唯獨透過耶穌。耶穌下一句話清楚地解釋前一句:「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 神來的,他看見過父。」這與約翰福音118節說的相合:「從來没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不要期待在耶穌以外我們可以得到救恩的真理。祂是唯一見過神的,祂能彰顯出神的榮耀,祂是我們認識神屬性最清楚的途徑。我們不可能在祂以外,宣稱自己已經領受了天父超然的啟示。這句話與約翰福音1015節的經文相合:「你們既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如果你們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本句話的「認識」是與神有生命連接的關係,基督是我們能「認識」神的唯一途徑。換句話說,除祂以外,我們不可能與神相連、不可能得永生。耶穌接下來陳述一個真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647)這句話是對著那一群尚不相信的猶太人說的。期待他們能夠聽明白祂的話,願意以信心接受,最終得到永生。雖然前面的經文讓我們看到,神在拯救一事上擁有主權。但是這裡祂也向那些尚不信祂的猶太人發出呼召。福音的邀請、與神吸引人來歸向祂並不矛盾。福音的呼召正是神在人心中動工的方式。我們不是神,不知道人對福音的反應,也不知道神揀選的對象。然而我們該把握住的就是基督明確的命令:「信的人有永生。」從結局我們就知道誰領受的呼召是有效的,誰聽聞福音,卻當作耳邊風。我們當專注於人自己的責任,也就是對福音的邀請發出回應。

耶穌說:「信的人有永生。」信的對像是誰?耶穌下一句立即說:「我就是生命的糧。」信的對象清楚就是耶穌自己。猶太人對他發出不信的議論,然而主耶穌卻再一次要他們作出選擇,他們到底是要拒絕基督,落入神的任憑當中,還是願意謙卑的領受生命的糧,信靠祂。這是這群猶太人必須慎重作出的抉擇。這個抉擇直接影響他們最終是得永生與否。

我們怎麼得到生命的糧?

48我就是生命的糧。49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0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52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58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9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約648-59

本段第一句話重新回到第六章耶穌講述的重點「耶穌就是生命的糧」。這主題在3235節曾經說過,這裡再次重述,可見這觀念的重要性。耶穌接著把猶太人自以為傲的傳統,也就是他們先祖在曠野中吃過的嗎拿來作對比:「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嗎哪只能帶給人暫時的飽足,不能讓人永遠活著。對比的就是「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

這是指什麽?明顯的是指耶穌。因為祂就是天上降下來的糧,也就是祂在前面多次自稱的。這糧的特點是「叫人吃了就不死」。下一節前半更清楚說出:「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651)這裡所強調是什麼?是嗎哪與基督的對比,一個是滿足肉身的需要,只能暫時讓人不餓。另一個是滿足靈性的需要,讓人屬靈生命活起來,結果是得到永生、永遠不死。這段話與第四章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說的:「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耶穌所說的生命的糧、與耶穌賜的活水是功能是一樣的,也就是能賜人生命,滿足人心中的乾渴與飢餓。不但是暫時的滿足,而是永遠的。當我們屬靈生命得到重生,就再也不致枯竭或死亡。這生命就是基督所要賜給我們的,也就是本段經文說的生命的糧。

吃主肉喝主血的意義

耶穌接著解釋:「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生命的糧怎麼能與耶穌的肉來類比呢?這句話讓猶太人非常困擾,因此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猶太人禁戒吃血,唯有律法上定為潔淨的食物才可吃。這裡耶穌竟然說他的肉就是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的生命的糧,而且要人吃祂的肉。不只猶太人覺得厭惡,而互相爭論,連今天我們讀起來都有些不解。耶穌說的「祂的肉」是什麼意思?我們在理解這話句話時,千萬不要像猶太人一樣,以為耶穌就是讓我們物質上吃喝他的血肉之軀。這句話必然有象徵性的意義。

下一節經文可能給我們一些提示:「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顯然吃主的肉直接關係到我們可否得生命,不吃主的肉則沒有生命在人裡頭。相對於53反面陳述不吃的後果,54節正面的陳述吃的結果:「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與51節後半部相合:「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主的肉賜下,就是要讓世人因著吃祂的肉而得生命。

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既然是與得生命有關,那就符合前面說的:「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這是屬靈的飢渴,不是肉身的。唯有從主耶穌那裡得滿足,才能免去屬靈的飢渴。吃喝的結果就是屬靈的生命得到重生,免去死亡。這與約翰福音的中心思想一致,就是316節說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我們藉著信,接受主耶穌的救贖,因此免去滅亡的命運,得到永生。因此,吃喝主耶穌就與信靠祂、領受祂的救恩有直接的關係了。

當我們將54節與40節對比,我們更可以看出這個結果。40節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4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兩節經文都提到得永生、與末日得復活的結果,有相近的平行關係。唯一不同的描述就是得到的途徑,40節說:「一切見子而信的人」,54節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這不是得永生的兩種途徑,而是同一件事的兩種描述。「吃我肉、喝我血」就是「見子而信」的隱喻。

耶穌賜給我們祂的肉、與祂的血,為了要讓我們得生命。我們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有生命在我們裡頭。首先我們要問的是,主耶穌為何要用祂的肉與祂的血來類比他的救恩?祂道成肉身裡到世上,為我們在十字架上破碎祂的身體,流出寶血。祂的身體與祂流出的血,已經成了贖罪的代價,讓我們犯罪該得的罪債,完全被祂清償。他在十字架上代替了我們接受犯罪的刑罰。因此,我們是否接受祂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直接關係到救恩是否在我們身上生效。因此,耶穌使用吃祂的肉來代表我們接受祂捨身附上贖罪的代價。用喝祂的血來代表我們接受祂寶血為我們流出,洗清我們的罪。簡而言之,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是領受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也就是憑著信心來帶主面前,領受祂賜下屬靈的生命。

吃喝主耶穌的結果

當我們知道「吃喝主耶穌」代表領受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那我們應當如何吃喝呢?耶穌在55-56節接著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這句話中的動詞「吃」與「喝」都是現在式,54節中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也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行動,不是短暫的。35節中提到:「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本句動詞「信」與「到我這裡來」都是現在式。我們對主耶穌的信靠,來到祂的面前領受祂的救恩,也一樣是持續的行動。信從來不是一時的。吃與喝也是一樣。

主耶穌在56節說,吃喝主肉、喝主的血的結果是:「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這描述了基督與信徒的彼此內住。整個約翰福音中多次描述「彼此內住」的觀念。「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1420)「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 」(155)信徒住在基督裡面的意義是:信徒持續的信靠基督,屬靈生命與祂連接。因著與基督連接,基督的生命就進入我們生命裡面,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這是持續信靠基督,與祂相連,也就是吃主肉、喝主的血所生出的結果。

有一個宗派特別強調「吃喝主耶穌」的說法,就是信徒要吸收主耶穌的生命,讓我們越來越像主耶穌。他們有一位弟兄認為:「因著我們吃喝祂,神就把祂自已作到我們裡面。藉著吃喝,我們把主接受到裡面來,並且祂與我們有生機的聯合。當我們吃喝某些成分時,那些成分就被接受到我們裡面,在本質和實質上與我們合一。」他們所強調的是,吃喝主耶穌所生出的結果,也就是生命的改變,更有主的樣式。如何達到這結果?必要的途徑是連在基督的生命源頭,也就是持續的信靠主。

要明白第六章的吃喝主耶穌是什麽意義,不能離開前面五章的主題。仔細分析前面五章的內容,我們看到了一個脈絡。第二章變水為酒的神蹟談到了主耶穌帶來了生命本質的改變。第三章主耶穌論重生談到了,內在的潔淨與更新帶來了個人屬靈生命的新生。第四章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主耶穌告訴她,只有領受耶穌賜下的活水,心靈才能永遠不乾渴。第五章耶穌醫治三十八年的病人,讓他的痛苦得到釋放,享受真正的安息。這個信息的脈絡有個主軸,就是藉著信靠基督,可以經歷生命的改變,使我們被罪所轄制痛苦、乾渴的內在生命得到復甦。吃主的肉、喝主的血,也是在這個思路上來理解,我們活在黑暗中的時候,靈裡枯乾、貧乏,落在死亡的命運中,但是主耶穌帶來了生命的糧,就是祂的肉、與祂的血,是讓我們吃了能得生命,讓我們吃了靈裡得到飽足,免去死亡的命運。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是憑著持續對主的信心,領受耶穌要賜給我們的屬靈生命。

不信者拒絕生命的糧

60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61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原文是跌倒)嗎?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5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66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67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6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69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71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裡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

不信者因主的話甚難而離開

正如所預期的,猶太人對耶穌的話感到厭煩而不信,甚至連門徒中都有許多人開始議論。為什麼連門徒都開始疑惑了?必定是耶穌的話已經冒犯了他們心中最基本的信念了。哪些話讓門徒聽見了心中覺得厭棄?可能是耶穌說的:凡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的人才能得生命。「叫人厭棄」原義是「使人跌倒」,也就是讓人原本覺得熟悉的信念受到了挑戰。這群原本跟隨耶穌的門徒,原本帶著各種自私的期待來跟從,有的人想吃餅得飽、有的想擁立耶穌作猶太人的王、有的人因著看到神蹟而希奇。這些錯誤的盼望最終都要被戳破,當耶穌清楚告訴他們的生命的唯一途徑是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的時候,他們大失所望,轉頭離開主。其實主來到地上的使命就是將祂的肉給我們吃、將祂的血給我們喝,也就是為我們在十字架上破碎身體、流出寶血,成就贖罪的救恩。門徒中有多人離開了主,可見這些門徒的信心只是短暫的,是搖擺不定、經不起考驗的。這些人雖稱為門徒,只不過是外表跟從過耶穌,沒有持續的信心,這種人並不是真正重生得救的門徒。

耶穌看見他們要走,問他們:「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如果連耶穌說出「祂的肉是可吃的、祂的血是可喝的」都會冒犯他們,那當耶穌將來從死裡復活、升天、回到祂原本來的地方。這樣的宣告豈不更是達到冒犯的頂點,叫他們更受不了嗎?耶穌接著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祂把復活升天與賜下聖靈連在一起,祂的復活升天回到天父身邊,正顯明祂與天父本來同在的永存性與神性。祂的大能足以讓人的靈性從死裡復活,也就是祂的肉與祂的血能讓人吃了就不死。這句話中「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是什麼意思?原文的意思是:「使人得生命的是聖靈,肉體不能讓人得益。」是這應該是一個對比,指出那些厭棄祂的猶太人、與離開的門徒只專注在肉體的利益,追求的都是世俗的事物,無法理解耶穌說的話的意義,除非是聖靈動工,人不能得生命。這裡的靈應該指聖靈,因為約翰福音第三章耶穌論重生,即指出重生的人是從水而聖靈生的。聖靈就是賜生命的源頭。

耶穌的話就是靈又怎麼理解呢?這裡的「是靈」並不是「等同於聖靈」的意思,而是描述耶穌所說的話的性質。耶穌的話正是聖靈賜生命的管道。下半句「就是生命」的意思就是,耶穌的話也能讓聽到而信靠的人得生命。我們所領受主耶穌的話語就是福音的信息,清楚記載在聖經中。這信息是聖靈賜下的啟示,是讓人得生命,免於死亡的途徑。我們千萬不要輕視記載在聖經中耶穌的話,把它當成是死的文字。它是道成肉身的生命之道,經聖靈啟示賜下,清楚記載的成文的真理。接受這真理,是可以讓人認識耶穌而得生命的。

耶穌早已知道猶大會背叛

雖然耶穌已經向門徒說出,祂的話是靈是生命。但是祂也清楚知道一些門徒不信的心,祂警告他們:「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作者約翰解釋:「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這個「從起頭」應該是指耶穌傳開始道,呼召門徒的起頭。那些跟隨祂的人不見得是真心相信。本句動詞「知道」是過去完成式,表示耶穌在傳道的起頭,早就已經知道這些人的信不是真的。這些人的不信是現在式,表示一直如此,不是一時軟弱、暫時失去信心。耶穌從起頭也知道猶大的心,這個人向來就「是」個將要背叛祂的人,這裡的「是」也是現在式,表示一直如此,不是一時興起。

有的人曾經有疑問,猶大曾經信嗎?從本句經文我們看到,耶穌從起頭就已經知道的事包括:(1)有許多門徒一直不信祂(2)有個人一直是想要賣祂的人。這兩句既然連在一起說,關係密切,主要是針對猶大講的。賣主是不信的極致,不可能那位將要賣他的人,與那些不信的人無關,他就是其中之一。況且,耶穌接著解釋前一句話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所以」這個字原文是「因此」,這兩句有因果關係,原因就是前一句話。因為耶穌早已知道有人不信,會背叛祂,因此證明了耶穌在前面已經說過的話是不錯的:「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644)那些不信的人不是蒙天父恩賜到耶穌面前的人,那位背叛耶穌的猶大,也一定不是。

這話說完,結果是令人感嘆的:「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欺師背祖是大逆不道之事。這些原本跟隨耶穌的人,因著耶穌的話被冒犯,失望離開。耶穌說這些人不來到耶穌的面前信靠祂,本來就在天父的意料之中。表面上是他們拒絕耶穌,其實他們是判定自己,被天父拒絕。

眾多不信的人離去之後,只有十二個門徒還在,看來這十二個人對主還是忠心的。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這十二個人是耶穌親自挑選出來的使徒,如果連他們也走開,耶穌可以說是眾叛親離,身邊沒有一個人留下來了。

西門彼得還是對主忠誠的,他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他的認信是不錯的,主耶穌有永生之道,他決心跟到底,絕不離開主。」然而他有一點搞錯了,他話中「我們已經信了」他說的我們包括十二使徒中的猶大。彼得以為猶大也是堅定信主的。這信是完成式,表示彼得以為,他們十二個都是過去到現在都一直信,沒有改變的。其實不是。耶穌糾正他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本句話的「是」是現在式,表示持續的狀態,猶大一直是那位要背叛主的魔鬼。這是何等嚴厲的話。這裡的是並非等同之意,而是指猶大一直被魔鬼利用,被當作魔鬼的工具。下一句話是約翰解釋耶穌的話,清楚指出這個人就是猶大。那位本是使徒,後來卻賣耶穌的叛徒。「後來要賣耶穌的」的動詞「要賣」原文是未完成式,也就是從耶穌傳道之初到耶穌說話的時候一直持續是,是那要賣主的叛徒。從耶穌對彼得的糾正,與約翰對猶大的評價,清楚說出,猶大背叛主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在耶穌的意料之內,他對主的信心不真,不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

本段的重點在於:不信的門徒離棄主,與猶大的背叛給我們的警惕。信主的人必須要信心堅定,即使考驗臨到、環境惡劣、眾人軟弱跌倒,我們總不能離棄主。因為我們跟隨主的原因不是因著肉身的原因,帶著不純正的動機,因著想要看神蹟、或想吃餅得飽。我們跟隨主是因為主有永生之道。除祂以外沒有任何途徑我們可以靠著得生命。我們絕對不能放棄信心,絕對不可離開主。

結論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了,天上降下的真糧就是主耶穌,這話引起猶太人不滿的情緒,而議論紛紛。主耶穌清楚說明天上降下的糧,就是祂的肉、與祂的血。吃主的肉,代表著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捨身為我們預備的贖罪救恩;喝主的血代表領受基督為我們流出的寶血,讓我們的罪得赦免。吃喝主耶穌,就是以信心接受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吃主的肉、喝主的血,能滿足人心靈的需要,讓人得永生,末日還要讓他們復活。雖然這話讓猶太人受到冒犯,然而主知道人的心,若不是天父吸引人,不可能有人歸信基督。我們都蒙天父吸引而信靠主,願我們都能持守信心,永遠不離棄愛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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