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接受基督信仰都會有些原因。多數都是因著一些內在、外在的證據支持我們跨出這一步。見證成了我們能以鼓起勇氣,離開過去所抱持的價值觀,跨出信仰旅程的重要助力。這見證或者來自信主的朋友的勸告、或來自生活中發生的一些特別的事、或來自於禱告得應驗
、或來自於心中突然產生的莫名感動。其實引導我們信靠基督的真實見證,多半是來自於天父上帝。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中提到了,天父對基督作的見證。
第五章前半段經文提到了,猶太人因著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挑戰耶穌的權柄。耶穌則指出:祂不是單獨在世上行事,祂與父有緊密的關係。在五章19到30節,主耶穌說出了祂與父的關係:(1)父所作的事子也照做、(2)父如何審判,子照著父的心意審判、(3)父如何教人從死裡復活,子也讓人從死裡復活。子就是父所差來的彌賽亞,祂擁有父所有的神性、並父所賜給祂至高的權柄。耶穌這些話有什麼證據呢?本段經文則集中在父神為耶穌所作的見證這主題。
源自於父的見證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32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33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34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35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36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37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38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約5:31-38)
本段經文出現最多的字就是「見證」,見證的意思是什麽?這個字的名詞與動詞在約翰福音中出現相當多次,是約翰福音的重點。「見證」最主要的意思就是以證據陳明事實的可靠性。見證者必須是對證據有充分的把握。目的是讓聽聞見證的人可以相信這事實。約翰福音第一章的序言就描述施洗約翰說:「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約1:7)約翰福音19章描述見證耶穌釘十字架的那人也說:「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19:35)見證的目的是讓人相信。整個約翰福音寫作的目的就是為耶穌作見證:「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以下讓我們一起來看,父神怎麼為耶穌作見證。
耶穌在31節說了,他不是獨自一人作見證,而是另有一位為祂作見證。猶太人的觀念,法庭上的見證必須多過一人。自己為自己作的見證不足以採信,必需要有第三者,才能客觀的見證事實的真相。32節主耶穌說的「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是指誰呢?這裡的動詞「是」見證者是現在式,見證也是現在式分詞,指的是那位一直在作見證者,必然是指聖父。從約翰福音的另一段經文我們也看到,耶穌向猶太人申辯:「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約8:17-18)從這兩段經文我們能看出,基督是父神所差來的彌賽亞。為要讓眾人相信耶穌的身份,父神積極為祂做見證,父所作的見證也必定是真實無誤的。
雖然主耶穌在這段經文提到了三個為祂作見證的事物,分別是(1)施洗約翰的見證、(2)耶穌所行的事的見證、(3)神的道的見證。這三者的源頭都是父神。事實上可以說背後都是父神為耶穌作的見證。父神親自藉著施洗約翰、基督所行的事、與聖經來見證基督是父所差來的。父神親自為祂作見證,要讓人看到這些見證而信靠祂。以下我們分別來看這些見證。
施洗約翰的見證
耶穌在33節對質疑祂的猶太人說:「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在約翰福音第一章就提到猶太人差人來施洗約翰那裡,質問他施洗的權柄。他否認自己是基督,並指著耶穌作見證:「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1:29b-31)他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不是自己觀察、推論的結果,而是父神向他啟示的。施洗約翰清楚地說出了這個事實:「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 神的兒子。」(約1:32-34)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了,施洗約翰為耶穌的見證是從神而來的,他忠心地扮演了見證者的角色。當主角耶穌來臨時,他知道自己的責任已盡,悄然退居幕後。這是施洗約翰為基督作的見證。猶太人來詢問施洗約翰,挑戰他的權柄。猶太人中也有很多人相信約翰的見證,接受約翰的洗禮。耶穌質疑猶太人,你們向約翰求證據,他說出了見證,為何你們還是不接受他所見證的那位基督呢?耶穌指出祂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約5:35-36a)
基督行的事為祂做見證
什麽是更大的見證呢?緊接著上一句話耶穌說出了:「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約5:36b)祂奉神的差遣所行的事,就是這更大的見證。父神交給他的事是什麽?包括了耶穌行神蹟所彰顯的神同在記號、也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贖罪所帶來的拯救、神讓祂從死裡復活更證明了祂是神的羔羊,擔當世人的罪孽。耶穌在地上所行的一切事正證明了祂的身份,祂是神所差來的那一位,就是拯救神子民的「彌賽亞」。
這更大的見證是直接來自於神。主耶穌在第五章19節後半已經說了祂與天父的關係:「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祂在地上行事正是遵行天父的旨意,完成祂命令的救贖工作。祂的工作就證明出祂的身份,讓人相信他是神說差來的那位。在十四章主耶穌又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約14:10-11)
猶太人對耶穌所行的事的反應就是不信。37節經文說:「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神是人的肉眼所看不見的,但是藉著神所差來的那位所行出來的事,就可以知道神的作為。我們如果親近神,體貼神的心意,就必然會看到耶穌按神的心意行事,而相信祂是神所差來的那位。但是猶太人對耶穌行事的反應是心生反感,決絕接受耶穌彌賽亞身份的宣稱。這證明了他們不認識父,也聽不見神對他們說的話。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他們中間,就是向他們傳達神的話語,也向他們顯現神的形象。除了透過耶穌向他們顯明神的屬性,他們無法親耳聽見,無法親眼看見。神屬性的其實在在舊約聖經中描述了,但是從來沒有讓人可以親身經歷。當猶太人已經看見、聽見了耶穌行的事,還不願意接受,代表他們根本不信舊約中對神屬性的描述,也不信先知啟示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38節經文說:「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他們不信是因為他們沒有神的道存在心理。神的道就是神的話語。神早就向先知啟示,寫在舊約聖經中,然而猶太人表面上讀聖經的話,但是沒有把神的道放在心裡,所以當神的兒子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他們認不出祂來,因此拒絕他、排斥祂、甚至把祂釘在十字架上。一個人對神所差來的基督的態度,就看到了人對神啟示話語的態度,也看出來他對神的態度。拒絕基督、就是拒絕神自己。
下面我們將會看到神怎麼藉著聖經,啟示出對基督的見證。
聖經為基督作見證
「39你們查考聖經(或譯: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40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
在前面一節經文,約翰指出猶太人的問題在於他們不信神所差來的彌賽亞。38節說:「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在39節約翰進一步說明他們的原因:「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他們雖然殷勤查經,可是看待聖經話語的態度錯誤。他們在其中尋求永生,然而卻不知道聖經寫作的目的,是要宣告神的救恩,這救恩是成就在耶穌基督的身上。他們錯誤地以為只要努力考察聖經,自然就可以在其中得到永恆的生命。猶太人希列的文獻也證實了這點,他們確實有這種觀念:「越多地讀神的話,越多得到來世的生命。」然而他們卻誤解了聖經的功用。把讀經當成一種功德,足以換的神所賜的生命。
耶穌糾正他們的想法,告訴他們:「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這句話清楚地說出聖經的目的是為基督作見證,讓人因著經上的話語,信靠耶穌是基督,並從祂得到永恆的生命。猶太人仔細鑽研聖經字句,卻不信聖經所見證的對象。那是錯誤地運用聖經,所花的功夫毫無用處。
怎麼理解「聖經為耶穌作見證」這句話呢?舊約聖經記載了神救恩的歷史經過,我們從其中可以看到神拯救人類的計劃。這救恩是在歷史中逐步向人顯明的,救恩的成全就是在耶穌基督身上。當基督還沒有道成肉身以前,我們是靠著聖經中對彌賽亞將要來臨的預言,憑著信心接受神拯救的應許。也是靠著舊約中不完全的影子,從其中看到了所預表的、將要來臨的實體。耶穌說舊約聖經是為祂做見證的,指的就是猶太人應該明白聖經中充滿了神對彌賽亞來臨的應許、與基督在未道成肉身以前的預表,而積極盼望彌賽亞的來臨。猶太人若是信靠神、順服神啟示的話語,應該能夠看出耶穌就是那位應許的彌賽亞,進而接受祂帶來的救恩,並能因此得到永恆生命。然而猶太人拒絕了聖經的見證,當彌賽亞親自臨到他們時,他們選擇棄絕祂,表示他們讀聖經時用錯了方法,這結果也顯示他們並不全然順服神。正確的讀經必然讓我們順服在神的旨意下,也能讓我們認識神的兒子,因而信靠祂得生命。
「新正統」與「新福音派」的聖經觀
有的人引用耶穌說的:「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這句話,推論出:聖經不盡然是神的話,只不過是為基督作見證,人的見證必然參雜了人理解上的錯誤。所以聖經中難免有些人為的錯誤存在。這是新正統神學的理論,甚至近代新福音派也接受這種理論,以為聖經中只有教義與倫理教導是正確無誤,涉及科學、歷史、年代則出現一些誤差。這句經文成為他們支持自己理論的根據。這樣應用這句經文,是對經文的誤用,結果是削弱聖經在真理上的權威。耶穌這句話並沒有否定聖經的權威,反而是告訴猶太人,糾正他們讀經的態度。應當是抱著信靠神的心,接受神在聖經中的見證,並願意等待這位應許的彌賽亞出現。
聖經的目的是為基督作見證,並沒有否認聖經是神的話語,我們從耶穌對聖經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耶穌對猶太人肯定經上的話:「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約10:33-34)耶穌也宣稱律法上的話不能廢去:「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b)以上兩節經文所說的律法,指的是整個舊約聖經,因為耶穌把詩篇的經文也用律法來表示。耶穌又稱他來不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們看到了耶穌怎麽看待舊約聖經,它具有神啟示話語的權威,不能廢去。保羅也說:「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17)默示就是神所呼出,神以祂的靈啟示聖經作者。再看一節彼得的經文:「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來。」(彼後1:21)這裡的「感動」是指,作者被聖靈帶動之下寫下來的,如船帆被風吹動一樣,是被動領受聖靈的啟示,不是自發地創造新意。所以我們今天對待聖經的態度應該與耶穌、與使徒一致。耶穌是神,擁有賜下啟示的權柄、使徒是直接領受啟示,他們對聖經領受正確無誤的程度,大於我們今天藉著閱讀或解釋後領受的程度。我們是聖經見證的領受者
沒有地位來批判聖經正確或錯誤。聖經的話既然出自於神,耶穌基督自己都尊重聖經的權威,我們身為基督的門徒,理所當然應當接受聖經是正確無誤的。
有兩種受自由派影響的聖經觀,正在教會中擴散。新正統的聖經觀:「聖經不全是神的話,但是當我們讀經時,聖靈會使用它,來向我們說出神的話來。」與新福音派的聖經觀:「聖經不全然正確無誤,神自己會使用有誤聖經,告訴我們神的真理。」這兩種想法我們都不該接受。如果聖經經文客觀上有誤,我們領受的真理卻可以是正確的。那我們何必讀經?讀描寫耶穌故事的小說,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得到真理?讀歪曲真理的異端經書,我們是不是也可以維持正統的信仰?排除聖經客觀的真實性,卻還可以維持讀經主觀的真確性。這是荒謬的想法,那等於是說:我們讀經時理解的權柄,大於作者領受啟示的權柄了。人們就可以一面讀經,一面自創聖經中沒有的信息。如此一來,誰都可以自稱被聖靈感動,寫出高於聖經作者權柄的話語了。在這點上妥協,就是在真理上動搖,必然會一步一步引至錯誤的道路。
對上面提到的錯誤我們一定要心生警惕。這段經文的教訓是明確的,聖經是為主耶穌作見證的,是讓我們讀了之後對基督生出信靠的心,進而來到祂面前得生命。不是用來讓我們否定聖經權威,最後卻引致不信的惡心。
將聖經信息教條化的問題
但是反過來看,耶穌對猶太人的糾正是否也給我們一些警惕呢?我們當如何避免像猶太人的態度讀聖經呢?他們把聖經當成是死板的教條。只知道抓住經文表面的文字,藉著殷勤研讀顯示自己的對神的敬虔。但是他們卻看不見經文中啟示的真理,他們看不見經文對基督的預言。當神的兒子親自來到世間,他們卻拒絕祂。我們千萬不要掉到這樣的陷阱中,把讀經變成是一種,純粹學術的活動。研經的結果只是得到死板的信條。當今教會中也有人矯枉過正,為了抵抗異端,高舉基要真理。把聖經啟示的信仰命題化,把整本聖經的信息,變成了邏輯嚴密的信條。
我們當知道,聖經的啟示是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作者領受啟示向當時的人發出的信息。必然有它傳遞、並領受信息的情境。經上描述的是歷史中確實發生的事情。神是在歷史中向我們發出啟示的。我們不能忽視作者寫作的情境,不能抽離了歷史來理解片段的經文。把聖經命題化、與教條化,變成思想嚴密的信條。雖有利於駁斥異端,但是卻免不了歪曲了作者當時寫作的原意。正確理解聖經,我們必須尊重作者當時寫作的本意。這就需要靠著前後文推敲,歷史背景的考據。盡量找到經文寫下時原來的宗旨。
除了研經需要下工夫外,我們也相信聖靈既然啟示聖經的作者寫下真理,在我們讀經的時候,也能藉著聖經向我們說話,帶我們進入真理中。這是聖靈在信徒心中引導光照的行動。我們對經文理解的權威,當然不能高過作者領受啟示的權威。但是卻能將經文活潑的應用在個人生活中,讓讀經的人更深地明白神啟示話語對個人的意義,也讓我們對神的話有更深刻的感受。聖經對基督的見證目的是讓我們來到基督面前得生命。千萬不要讓讀經成了一個純學術研究的活動,失去了活潑甘甜的滋味。
從這兩節經文,我們看到了兩方面可能的誤用,一是輕視聖經的權威。另一是將聖經活潑的話與教條化。這是我們讀經時,應該避開的錯誤態度。從正面來看,我們當持守的是:信靠經文啟示的正確無誤,同時讀經時帶著禱告、順服的心,讓聖靈帶領我們進入經文中的真理。
猶太人拒絕父神的見證
「41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42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 神的愛。43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44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 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45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46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約5:41-47)
猶太人不明白聖經中對彌賽亞的見證,拒絕相信耶穌是基督,原因是什麼呢?本段經文中提到兩個原因:(1)他們不求神的榮耀、只求相互受榮耀,原因是沒有神的愛;(2)他們不信摩西寫的書、就是書中指著耶穌的話。以下我們就著這兩個主題來討論。
他們沒有神的愛
耶穌在34節說他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指出對祂的見證的根源是神。同樣在這裡他也說:「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祂受的榮耀唯獨來自神。無論是祂行出的神蹟奇事、祂教訓人顯出的至高權柄、以致最後在十字架上受死復活,都顯出神給祂的至高榮耀。祂如果要求人的榮耀,只需要滿足那些敵對的猶太人對彌賽亞的期望,猶太人的敵意馬上會減低。如果耶穌再投猶太人所好,滿足他們的虛榮心,猶太人很可能會歡迎祂、擁戴祂作王。耶穌很清楚祂受的榮耀不是來自人,唯獨來自神。祂所行的事就是順從天父的旨意,完成天父吩咐的救贖事工。
相對的猶太人卻不同,他們不求天父的榮耀、只求互相受榮耀。耶穌說:「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 神的愛。」(約5:42)耶穌早已知道他們的心,這裡的知道是完成式,表示他們不愛神的心始終如一,耶穌心知肚明,他們不愛神。他們不愛神的心可以從哪裡看出來?耶穌接著指出:「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約5:43)耶穌奉父的名來,表示耶穌明確告訴他們祂是從父所差來的那一位,就是彌賽亞。猶太人拒絕耶穌的宣稱,也就是不信祂是彌賽亞。相反地,另外有人來,不是奉神而來的,而是奉自己名來的,聲稱自己是彌賽亞,猶太人卻願意相信他。這種事在當時的猶太人歷史中確實發生過。假基督冒名來欺騙人,卻得到他們的歡迎。為什麼他們會如此反應?因為他們對彌賽亞的期盼是錯誤的。他們希望一位有神奇能力,能救他們脫離外邦統治,能帶領猶太人國家復興的領導人。耶穌出現無佳型美容、也不願被他們擁立作王。甚至斥責他們假冒偽善的罪。這點與他們心中對彌賽亞的期盼不合。耶穌說他們不信祂的原因是:他們求的不是神的榮耀,而是互相受榮耀,因為他們「心裡沒有 神的愛」,也就是說他們不愛神。從他們對耶穌的態度,就可以看出來了。愛神的人必然愛神差來的基督。結果是他們拒絕耶穌,也就等於是拒絕了神給他們的救恩。
他們不信神的道
其次提到的是他們不信神的話語,這在38節已經提到過:「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從他們不信基督,就等於是拒絕了神在聖經中啟示的對基督的見證。本段又重新提到他們宣稱相信摩西的話,但是卻不接受摩西五經中應許要來的基督。約翰指責他們:「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這裡沒有明確指出是哪一段經文,有可能是申命記18章15節摩西的話:「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接下的18節神對摩西說:「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這段舊約經文在新約使徒行傳上分別被彼得、以及司提反引用,應驗在基督身上。可見摩西的書上有對基督的預言。使徒們相信這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但是猶太人卻不信。他們知道摩西寫的經文,卻不信耶穌就是這位經上預言要來的先知。
一個宣稱自己相信摩西話語的人,應該要相信摩西寫下的預言,並心存順服等待預言的實現。拒絕神差來的耶穌基督,就等於是拒絕摩西的話,就等於是拒絕神的見證。在末日審判的時候,摩西會親自出來控告他們。因為摩西寫下的見證,他們不信。約翰在45節說:「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猶太人宣稱仰賴摩西,但是卻不按照神啟示的真義接受摩西的預言,這時他們讀的摩西的話就成為他們的控告者。正如猶太人知道律法,卻不行出來,律法就成為最後審判時的控告者。外邦人不按着與律法功用相同的良心行事,最後審判時,良心就跳出來控告他們。
讀了摩西寫的聖經,卻不信基督,等於不信摩西書中對基督的啟示。約翰在46-47節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這裡約翰指出聖經的話、與耶穌的話有緊密的關聯。信摩西的書,必然也會信耶穌的話。不信耶穌的話的人,就等於不信摩西在經上的見證。這裡又清楚說明了聖經上的話語、具有與耶穌的話語同樣的權威。耶穌的話是神的話,必然是真實無誤的,聖經的話是為基督作見證的,怎麼可能是出錯的呢?
本段經文指出,不信基督根本的原因是,對神的不信。因為神藉著耶穌所行的事,已經見證出祂是基督。不信這些見證,等於不信神,心中沒有神的愛。聖經裡充滿了神對基督的見證,我們不信耶穌是基督,等於不信神在聖經中的啟示,沒有神的道在心中。猶太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對神的不信。
結論
在本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了天父對耶穌作的見證,通過先知施洗約翰的宣告,猶太人聽聞了卻不相信。神又通過了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為證據、並祂充滿權柄的話語,猶太人也不信。神又通過舊約聖經多處應許彌賽亞降臨,並清楚寫下祂將要行的事為印證,當這些記號出現,猶太人拒絕接受。見證是帶領人生出信靠的心,父神親自為基督作見證更是意義重大。可惜人心中剛硬時,就算再大的證據,也不能讓他的心軟化下來。因著基督顯出自己的身份,同時就是對聽到這宣告的人的福音呼召。他們或是接受、或是拒絕,最終都會影響到永恆的命運。我們千萬不可輕忽這福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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