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0日 星期四

與反對女人講道者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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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在基督新報論壇貼出了一篇討論女人講道的文章,引起了熱烈的討論。我的立場算是保守的了,但遇到了比我更保守的,我只好暫時往左靠了。這幾位與我辯的反對女人講道的大陸基督徒,通稱為傳統意見者。以下是雙方的辯論:

阿斗:請看我原寫的「女人可以講道嗎?」

傳統意見者:理解聖經的時候,不應該加上當時的時代背景.聖經的話語是適用於所有時代的. 加上時代背景就加上了人自己的意思。

否則,非基督徒就會問: 舊約新約都是千年前成文的.哪一些是適用於當今時代的?

阿斗:不研究當時的時代背景,就很難了解原作者說這些經文的意義,並經文對當時信徒的意義。如果連原義都不尊重,更容易流於隨意解經。拿今天人的思想來套在古人的身上。
例如:
眾弟兄都問你們安。你們要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林前16:20)
有人就要求今天的弟兄姐妹也要親嘴。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
有人就要求今天弟兄禱告也要舉手。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
有人就說今天胃口不清也要稍微用點酒。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林前7:27)
有人就說今天未婚者也要不結婚。

不考慮文化差異,以上的經文解得通嗎?

舊約新約都是千年前成文的. 但聖經的原則是適用於當今時代的。要找出聖經的原則,必須了解聖經作者寫下每句話的意思。望文生義難免隨己意解錯經。今天很多靈意解經的人,常常一人一套,沒有客觀的標准。我信聖經有客觀的意義存在,一定要小心考察原意,再正確地將原則整理出來,應用在今天的時代。

傳統意見者:解不通的地方也不能亂解,而且有的人解不通不見得所有人都解不通

眾弟兄都問你們安。你們要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林前16:20)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林前7:27)

這幾個地方都可以按原意解釋

時代在變,但聖經不變..如果要與時俱進的理解聖經那就難免會加上當代人自己的意思, 難免會曲解聖經. 而且,既然末世近了,那麼時代是在變好還是變壞呢?

阿斗:我傾向應儘可能以弟兄講道優先,但也不是毫無彈性。有關婦女講道的問題,事實上是與姊妹在教會中領導的腳色有關。在教會講道,就會在教會慢慢產生領導的權威。

有關姊妹在教會中領導的問題,我傾向應儘可能以弟兄出面領導優先,這是與神造男女各有應扮演的角色有關。但也不是毫無彈性,可按實際情況可以有權宜的作法,如果沒有適合的弟兄出現,有領導恩賜的姊妹,為神國事工的緣故,應義不容辭的出來。如士師底波拉,新約中的百基拉教導亞波羅。

我充分尊重每一個婦女的講道者,也尊重不讓婦女講道的想法。畢竟這不是基要真理的偏差,應尊重各教會領導對聖經解釋方法的差異。何妨在這問題上彼此包容。

這是一個解經的爭議,而且雙方都有各自的理由。在未達成一致的看法的時候,彼此尊重視最好的相處之道。你自己也說了,有誰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的解經一定正確。就為那可能的錯誤,我也尊重那與我解法不同的人。何況這還不是基要真理,只是教會對經文實踐上做法不同。

今天宣教士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姐妹,如果不准她門教導,百分之六十的宣教工作要停頓下來。我們在乎的是主所吩咐的大使命,還是堅持一節經文一定要照字面解。我們真要在祈禱的時候詢問聖靈,神如果把說預言的恩賜給姐妹,誰又能攔阻這恩賜的運用。

傳統意見者:拿這個爭論做例子. 如果當今教會裡面的現實情況是沒有女人講道, 大家對聖經的理解就很容易一致,也就沒有這麼多爭論了.

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要避免「不冷不熱」的中庸態度.

最好的方法還是相關的人在向聖靈祈禱的時候詢問聖靈.

我支持姐妹在教會服侍. 但是不應該講道, 因為瞎眼領路是害人害己的.

哥林多前書
14:34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 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14:36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阿斗:「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但作先知講道(說預言)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林前14:6)

女人不講道,那造就、安慰、勸勉人總是聖經說的吧?

禱告不算講話嗎?造就、安慰、勸勉人不算講話嗎?

傳統意見者:你說:「今天宣教士中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姐妹,如果不准她門教導,百分之六十的宣教工作要停頓下來。」

首先,不應該把這個現實當作允許女人講道的理由.
其次,「百分之六十的宣教工作要停頓下來」這種說法反映的是人的想法,甚至是信心不足的表現. 就像腓利認為五餅二魚不能讓5000人吃飽一樣.

阿斗:你信心足,請找出百分之六十的弟兄出去宣教代替姐妹。在幾節經文上堅持是容易多了,真正培養出百分之六十的弟兄出去宣教才看出你對這幾節經文的誠意。

那些只限制姐妹不准講道,自己又不能找到代替姐妹的弟兄來講道,是在攔阻神的工作,寧可讓群羊挨餓也要堅持自以為是的解經方式。

傳統意見者:女子能不能講道,要看姐妹們的,這本是姐妹的事。弟兄當然不用擔心是不是越過神的話
那麼支持女人講道的裡面弟兄佔多少? 姐妹佔多少?
弟兄支持女人講道的原因是什麼?背后一定有個原因,是事不關已,還是另有隱情?
聖經明文不許女人講道,是人找出各樣的理由來支持的。但為什麼有人寧願冒曲解聖經的危險支持?
這隱藏的隻有神知道。姐妹們對此的領受就看自己的了。
姐妹支持女人能講道的理由是什麼?拋去聽師傅的話后,要理清自己的頭緒,在聖經中找答案。

我個人認為女人不宜講道,但就如耶穌駁文士時說的話:你們的驢在安息日掉在井裡,那個不把它拉上來。但如果沒有這種必需時,你不應該守神的安息日嗎?

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的,是為不法不服,不虔誠 不聖潔...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為什麼這種事在各處起爭辯,在聖經上對這種事已有了定論。
提摩太書中說: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這等事隻生辯論.

在提摩太書中也提到女子不能講道的事,強調的是神造人先后的順序,和犯罪的順序。
而且在沒有提出女人不能講道之前,保羅說:我兒提摩太,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托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既是命令,就又與哥林前書相應。因為那裡也提這是到主的命令.這很明顯的經文有什麼辯別不清的呢?為什麼還會起爭辯?

有人理解說;啟示前與啟示后,聖經是不一至的。猶大書,: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聖經是神的話語,是聖靈啟示的。聖靈與神與耶穌三位一體,神看千年如一日。所以質疑聖經那還有什麼不能質疑的?保羅若前說后忘的,我們還有指望嗎?

既然是神的話語,主的命令,那神會不給我們開一條遵行的路嗎?當然不會。如果你認為上述的論點成立。那檢驗的原則如下、

假如講道女子現在全部退出講台后,你所在的教會還能否成為教會。若女人不能講道是主的命令,那教會不會因為女人不能講道而塌下。全世界有幾個教會,因為女人離開就塌倒的?反之,如果女人離開就塌倒的教會,是什麼教會?

教會是什麼?誰是頭?將來教會要如何?這些聖經上都有,不用多說。

請以此類推,你就會明白很多的道理。除非你是不信神是全能的,掌握萬有的。不相信教會是耶穌的。否則,你應該深思了。

我還想說的一句話,就是彼得對耶穌說:他(約翰)將來會怎麼樣?

耶穌是如何答的呢?

我說這話的意思是:誰怎麼樣與你何關?你要對你自己負責的。

或許有人告訴你這樣,告訴你那樣,但將來你見主時,你能說:某某人也是這樣行的,所以我就這樣行。某某人說可以,所以我認為可以。

這樣的理由在主面前能成立嗎?

傳統意見者:阿斗, 如果我們覺得聖經中的話語有自相矛盾的地方,那一定是我們理解的不對,而不是聖經不對. 聖經的每一句話都是對的.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 在理解聖經的時候,不能加上人的意思. 加上人的意思就可以找出各種方法來加上對某些人有利的解釋.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對這一類的經文,其實原文意思很明顯, 現代人不理解的不是原文而是不理解神為什麼要把這樣的原文放在聖經裡.

那麼我要問了,如果神發出一個你不能理解的命令, 要順服神的命令還是違背神的命令?

比如,雅各當時理解神為什麼要他下埃及嗎?
亞伯拉罕理解神為什麼要他把兒子獻為燔祭嗎?
還有很多例子...

他們當時一定不理解,但是都照做了.

聖經是神默示的, 就算我們對某些經文的理解不清晰,難道不應該更加謹慎一點麼?

所以說,一定要祈禱,如果聖靈沒有明確的指示要求哪位姐妹去講道,還是不要講的好. 因為聖經裡明白的說 「我不許女人講道」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這節經文不但不能說明女人能講道,而且更是強調女子與男人地位的不同。更是強調女子在神眼中的地位。

我們結合林前11:4節來論,男人禱告或講道,(可解作說預言)若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7節,男人本不應該蒙著頭 ,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

在路加福音中耶穌有個比喻,就說到男人禱告。...那個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我們聽這話語,這稅吏因為感到罪大,連本應該做的也不敢做。

這段經文正與哥林前書相應。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所以他禱告不能蒙頭。

聖經說:男人不是為女人而造,女人卻是為男人而造。

意義很明顯,就如聖經上告訴我們的:女人禱告若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男人和女人禱告或講道(說預言),在 神眼中方式都有區分。那女人為什麼一定要搶奪與男人同等的地位?

這節經文怎麼變成女人可以與男人等同的証明了?或變成廢除男女秩序的見証了呢?
這正說明女人與男人不等同。男人能做的女人不一定能做。

阿斗:雖然在女人講道的問題上我們有些不同的看法,不影響主內弟兄姐妹的關系。基本上我們都尊重聖經原文的意思,不會否定聖經的真確信。比起不信的人,或隨意解經的人容易溝通多了。解這段經文應正面肯定經文直接的意義,繞過一些不願接受的教導並不是好的解經法。今天想跟各位討論提摩太前書2:8~13。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 隻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隻要沉靜。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本段經文不在強調男女地位的高低、或男女事奉的角色;而是在教會中的男女應以順服神來表達出整體的見証。男人順服的表現在潔淨內心的忿怒和紛爭,以敬畏而聖潔的心向神禱告。女人順服神的表現則是藉著順服神所給男人的權柄表達出來。其方式是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

保羅在這裏強調人類被造的順序,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因此人應遵重這個順序。男女之間有正確的對待關係。這裏的男人、女人都是單數名詞,可指一般男女信徒,也可能家庭裏的丈夫與妻子。活泉新約希臘文釋經中的解法。就是將這兩字解成丈夫與妻子,就是叫妻子要順服丈夫。保羅此處對女人教訓、轄管男人的禁令的范圍限定在夫妻之間。因當時教會的形態多是以家庭教會的形態為主。保羅在對著這群信徒的教導事實上是對著一對一對的夫妻說的。他強調女人應以沉靜學道,不教訓、轄管男人,表達出對神的順服。這與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二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完全相合。女人要順服的是自己的丈夫,不是教會中所有的男人。

如果將這兩字指教會中的弟兄與姊妹的話,那就是要求姊妹順服弟兄了。這可以在教會成為一個通用的原則嗎?如果凡是姊妹都要順服所有的弟兄,那會不會造成教會更多的問題?舉個例子,兒童主日學大部分老師都是姐妹,如果今天有一個青年人弟兄不服管教,不准姐妹老師管他,教會應當支持姐妹還是弟兄。另一個例子女執事在辦理教會聖工的時后,指定弟兄同工做事,弟兄拒絕,理由是姐妹不能轄管弟兄。按這種邏輯,連師母也要聽教會中任何一位弟兄的話了。教會還有秩序存在嗎?

如果將這節經文解作禁止女人講道的話,與下列兩節經文就有抵觸了: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多2:3)

在今日教會的應用上,這段經文保羅並不是要定下一條禁止女人講道的命令,而是強調教會中男女順服神的見証。這個解法肯定經文的直接的意思,並沒有拐彎抹角。女人順服神賜給男人當頭的權柄,是不隨時代變遷的屬靈原則。不是隨文化變遷的暫時命令。

我接受以上這種解釋,因它尊重原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對例外也都有合理的解釋。不像有的釋經者如支持同性戀者,以文化轉移來削弱經文直接而正面的意義。把正的講成反的。這完全是以既定的立場來曲解聖經,是非常要不得的。

容讓姐妹講道是不得不有的作法,弟兄願意出來,姐妹何須強出頭呢,就是因為沒有能教導的弟兄阿!我曾參加一個家庭教會的培訓,看到參加培訓的傳道人中,三分之二是姊妹。一方面我以戰競的心來教導,因我並不比台下受教的屬靈上更成熟。而神既然賜下教導的恩賜,把我放在這位置,我只有盡其所能,忠心教導。另一方則看到教會中弟兄缺乏的問題,如果弟兄不努力追求長進到足以領導教會,焉能以限制女人教導的經文來限制神所與起的使女呢?

傳統意見者:問題的關键就在這裏,爲什麽中國的教會男人做工的那麽少?是男人不愛主嗎?是男人不蒙主愛嗎?都不是

正因爲亂了神的秩序。沒有尊重神的主權。才落到今天的光景。

在舊約裏我們讀到一個故事,以色列民聽見那地人高大,便喪膽,心消化了,神發怒,責備他們不信,說他們必倒畢在曠野,民就不聽摩西勸阻,沖出去了,結果大敗且被殺甚多...

因爲摩西說:你們不要去,因爲耶和華離開你們了。

在中國,雖然福音有種種的關卡,但你思想福音是怎麽樣被傳開的?是單靠人力那麽簡單嗎?在人末征戰以前,耶和華的軍隊已在前面了。

這回到問題的根本裏來,辯論女子能不能講道事小,只是引子而矣。有沒有人講道是大。才是根本。如果這是中國教會當前的光景,這算不算可憐?

我們要問:神的恩典緣何停住?還要這樣循環下去嗎?

正因爲女人沒有退回去,男人才不出來。

箴言書說:甯願住在屋頂的角上也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甯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大雨之日,連連滴漏,和爭吵的婦人一樣,

在千個男人中尚有一個義人,衆女子裏卻末找到一個。

我也覺得與阿鬥討論是件很愉快的事情,起碼大家都是本著辯明真理的態度來討論,而不是意氣用事.

馬太福音 5:6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得飽足。

我再談一下我的看法
林前 11:5 凡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爲這就如同剃了頭發一樣。

前文已經說過了,這裏的'講道' 是翻譯錯誤,應該是'說預言'.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多2:3)
這裏說的是不是講道,我覺得還是要討論的,最好有懂希臘文的人看一下..
英文是teachers of good things

總之,我覺得要堅持一個原則: 神默示的聖經不會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的是人對聖經的理解.

阿鬥說的現實情況,我也非常能理解,,但是我們要順服神的意思,而不是順服人的意思.

下面引一段保羅的例子供參考.

"有許多人常走在上帝的前面,即使是保羅,因爲急于傳揚耶稣基督的福音,也難免于此。耶稣基督吩咐信徒走向天涯海角宣傳福音。于是,保羅憑著logos首途亞洲。但是,耶稣基督的靈卻不許他去。

  保羅就說:“那麽我就去庇推尼吧!”但是,主的靈又說:“不可以。”

  保羅和他的同伴終于下到特羅亞這陌生的城市去。我們可以想像,保羅一定感到驚訝和困惑,心裏納悶,我這正是服從主的命令呀。主叫我們往天涯海角去傳揚福音,怎麽會失敗呢?

  他在禱告和等候主的時候,領受rhema,一個馬其頓人出現正異像裏,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吧!”于是,他搭船航向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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