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身體復活是在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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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上論壇,對啟示錄中千禧年何時發生的討論,談到了身體是何時復活。啟示錄20章提到基督徒在末世會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但是不同末世論學派,對這段經文有不同解讀。無千禧年派將它寓意化,認為這個一千年不是真正的一千年,只是一段不定的時間,也就是教會在地上的時期。前千禧年派認為,聖經中說一千年就是真實存在的一千年,基督會在地上掌權,基督徒也會在那時候,在基督的國度中與他作王。
從這個問題就牽涉到了,復活的解釋。啟示錄中:「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裏的復活是指什麼時候?無千禧年派認為是當我們信基督時,靈性就已經與基督復活了,也就開始在地上與基督一同作王,代替基督管理這世界。前千禧年派認為這裏所指的復活,是指身體復活。復活與基督作王是末世才會發生的事。除開時間上何時發生有爭議之外,兩派對於復活的真實性,身體復活確實在末世才會發生,是沒有爭議的。這是個共同接受的部分,也是雙方對話的基礎。以下我們將討論復活這個主題。

復活可分成靈性復活,與身體復活
首先我們要弄明白復活是指什麼?如果不分清楚各種復活不同的意義,很可能如雞同鴨講,根本談的不是一回事。

聖經中講到復活,主要是提到靈性復活,與身體復活兩個方面:
1.靈性復活:在我們重生之時就已經得到了:
(羅6: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我們的身體雖然仍會死亡,但是靈性卻永遠活著。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這叫活過來希臘文是不定式,表示曾一次發生過的事。就是在我們信主之時發生。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這個活過來(συνήγειρεν)也是不定式,也是曾一次發生過的事。如果還沒發生,就要用未來式了。

所以從上述的經文我們知道,在我們重生的時候,我們的靈性已經復活了。

2.身體復活:除了靈性復活,我們的身體也要復活,那是指末世時,主再來才發生的事。

(林前6: 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這復活是未來式(εξεγερει )表示將來才會發生。

(林前15: 20~23 )「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這裡明白說了,屬他的人的身體是要等到他再來時才復活。這是聖經中清楚的教導。

(林前15: 35~41)「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林前15章是提到身體復活最多的經文。這裏所說的身體的復活不是血肉之體,而是屬靈的身體。這裏並不是指靈性的復活,只是描述復活的身體,與血肉之軀不同。

(林前15: 51~54)「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變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號筒吹響是指末世,復活是在基督再來的時候。

(腓3: 20~21)「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帖前4: 16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這兩節經文都明明說出了,身體復活絕不是死後就發生的事,而是主再來。

聖經中這麼多提到復活的經文,身體復活與靈性復活是清楚分開的。一個與因信稱義的得救有關,一個與末世身體得贖有關。

那啟示錄所講的聖徒復活,到底是在講靈性復活,還是身體復活?啟示錄十九章與二十章是連在一起講的。十九章末了提到獸被基督制服,投入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二十章又提到「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兩處提到的獸被基督毀滅是同一件事,也就是基督來時發生的。基督再來時若沒有把獸毀滅,二十章所說的,魔鬼去的就是獸去的地方也就不合邏輯了。

所以說二十章三節魔鬼被丟入無底坑時,獸已經被毀滅,基督已經在來了。如果不是如此,十九二十章就有個斷層了,明明講到末後的事,又突然倒帶回到基督在世上的時期,這在語意上,文脈上,跳躍太大,作者應該不會有這種顛三倒四的寫法。所以說二十章四到六節所說的復活,應該就是基督再來時身體的復活。不是靈性的復活。

靈魂何時復活?
首先我們想要澄清,靈性復活與靈魂復活是不同的事。靈性復活關乎得救,我們在不信主時,靈性是死的,當信主之後靈性就活過來了,靈性如果已經復活就不會死亡。所以我們這裏先把靈性復活分別出來,暫不討論。

而靈魂復活不同,它是與身體復活一起的。這裏的靈魂就是指生命中會隨著肉體死亡而結束的部分,靈魂既然隨身體死亡,他也就會隨身體復活。

這個觀念一定要弄清楚,我們不要自己創造觀念,把靈性與靈魂搞混了。聖經中提到這個觀念的有兩個字。一個是靈,另一個是魂,或靈魂。中文聖經的靈魂這個字,包含兩種意義,一個原文是靈(pneuma)英文翻成spirit,一個原文是魂(psuche)英文翻譯作soul或life,他們都是生命的一部分。

雖然這兩個字的意義不同,但是常混在一起用,有時魂是指會死亡的生命,當人沒有了生命氣息就死亡了。

提到魂會死,應該翻成生命氣息的經文如下:
(徒20:10)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還在身上。
(可見會魂離開)
(啟16:3)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裡,海就變成血,好像死人的血,海中的活物(原文作魂)都死了。
(可8:36)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提到魂不被殺死,應翻譯成為靈,或永恆生命的經文如下:
(太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路21:19)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或作:必得生命)。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啟6:9)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

以下是提到人的靈(pneuma)的經文:
也是如魂一樣可能當作人的理智、情感、意志活動,也可翻成氣息,提到的經文如下: (太26:41)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太27: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另一種可能是指人的靈,是不會隨身體死亡而死亡的:
(羅2:29)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羅8: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林前5:4)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後:1)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希12:23)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彼前4: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所以不管靈魂使用那個字,都有兩種意義。一種是今生的,會隨著肉身死亡而死亡的。另一種永生的,是不隨身體死亡而死亡的。

在舊約時代,人的觀念裡面,靈魂是不死的,義者的靈魂死後與神同在,而人的靈魂被撇在陰間。以下由兩節經文可以看出來:

(伯33:30)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詩30:3)耶和華啊,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

新約當中也有很多經文提到舊約的聖徒:摩西、以利亞、亞伯拉罕、拉撒路,他們的靈還在活動。這些人的靈在肉身死亡之後都與主同在,我認為他們的靈根本就不需要從死裏再復活了。並不是只有聖人的靈才活著,那財主在陰間與拉撒路對話,可見財主的靈也是不死的,只是留在陰間。

在整本新約中只有一處提到的靈魂的復活,就是啟示錄:
(啟20:4)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這裏的靈魂復活,顯然不是靈性復活。靈性早在信主時就復活了。這裏是指末日時,聖徒的靈魂與身體一起復活,與主同作王。

我的論點是,不管義人罪人,他們的肉體、氣息會死亡,靈是不死的,信主的聖徒肉身死亡後,靈魂與主同在。不信主的人則在陰間等候審判。

從這節經文的解釋,可以看出,身體復活,與基督作王是一起發生的。除了以弗所書第一章,提到基督坐在天父右邊掌權,為教會而成萬有之首。我還沒有找到一處明確的經文說,聖徒現在已經與基督作王。反而是我看到太多經文說,聖徒將要復活,與基督一同做王。

除了以上復活時間的討論之外,還有其他的理由認為基督徒與基督通作王是在末世。啟示錄20章4節講到,未拜過獸的聖徒,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 獸什麼時候來?啟示錄講的很清楚:十三章到十七章都是在講獸,那是七號發出之後的事,是末世的事。
(啟13:17)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所以有的人不在身上留獸的印記,不拜獸而遭到迫害,甚至被殺害。沒有獸的出現,就沒有復活與作王的事發生。

那我們來看看,啟示錄記載的獸,也就是敵基督的事,以及接下來發生的七印、七號、七碗的描述,在歷史上可曾發生過?我看不出有任何事件,與其對應!那是末世發生的事。

可見啟示錄20章4節講的事末世的事,不是已經發生的歷史。有了這樣的期待,我們可以心存盼望,基督必要再來,我們將來必定要復活,與他一同作王。這是何等榮耀的事。今天我們在地上,要盡心討主喜悅,努力操練恩賜,做個忠心的好管家,將來有一天在基督的國裏,我們也能被主所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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