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羅馬書9~11章 以色列民與救恩

揀選出自神的憐憫(羅馬書9:1~18)

對於得救出自揀選的教義,很多人不太能接受。特別是尚未相信的人。他們認為蒙揀選的人似乎自認高人一等。把神看成很自私,只揀選他們,不揀選別人。這不是揀選真正的意義。揀選出自神的憐憫,我們毫無自傲的餘地。讓我們來看羅馬書9:1~18:

1.為選民憂傷(9:1-5)保羅在前八章講完救贖的方法、與成聖之道後,轉過來思想到他自己的骨肉同胞猶太人的境況。首先他基與個人強烈的民族關懷,憂愁他的同胞以色列民,至今仍與基督的愛隔絕、在救恩的門外。其次他關心神信實的屬性。神可能會背棄他的選民,廢棄他的聖約嗎?果真如此,那他是否可能有一天也不再承認因信稱義的救恩?

2.怎麼看以色列人:他們是神的選民,神特別愛他們。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連基督的肉身也是由他們而出。為了讓他們信神、得到救恩。保羅寧可:「我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就如同摩西為拜偶像以色列百姓向神代求:「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32:32)這並不是他忽視與神同在的寶貴,乃是他寧願以犧牲自己,來換取同胞得救的地位。

3.神按應許揀選(9:6-13):以色列人不信,神的計劃落空了嗎?神的話是有能力的,以賽亞書說:「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一定產生果效。雖然他們不信,神的話並不落空。不是所有按肉身生的都是以色列人,按應許生的才是。以色列民的真正的意義是按應許而生的神的兒女。誰是按應許而生的?是以撒而非以實馬利(9:6~9),是雅各、而非以掃(9:10~13),是以色列民、而非法老(9:14~18)。在神來看:是所揀選的、非棄絕的。就人來看:是信靠神的人、非不信神的。

4.神按憐憫揀選(9:14-18)神以揀選表明他至高無上的主權,「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他難道不知道我們的心嗎?他難道會選錯人嗎?有人會覺得不公平,神用揀選來拯救人,太霸道了。我們可以反問,我們那一點配的神的揀選,憑著我們的行為嗎?憑著我們的聖潔嗎?果真如此,我們都要滅亡了。神揀選的就是合他心意的,我們是誰?憑什麼跟神理論呢? 「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所以我得救不是我表現好,甚至不是我信心強。完全是神的憐憫,他愛我,把我救出來,讓我不致滅亡,能回到他面前。連這個信靠他的機會也是他給的。我們能誇什麼呢?

我們是一群蒙恩的罪人,本不配得救,如今得蒙救贖,成為神的兒女。全是神的憐憫。我們的行為毫無可誇,連我們的信心也不值得誇耀。神若放棄我們,我們早滅亡了。蒙揀選不是高高在上讓我們誇耀的事,而是讓我們感恩,以傳福音的行動來報答主恩典。世上還有許多人未聽福音,其中必然也有蒙神揀選之人,我們的責任就是向他們傳,讓他們認識真神,歸向基督。

蒙揀選不是讓我們自傲,乃是叫我們謙卑。

神至高的主權(羅馬書9:19-29)

1.受造者應敬畏造物主(9:19-23)

談到神對人類救贖上的主權,就會讓人進入一個喜怒交織的情緒裡。經上說:「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神預定了他要救贖的人,同時另一群不在他救贖之列的人,無可避免地接受毀滅的命運。都是神所造的人,都有神的形象,但卻因自己的罪,被神放棄。對人來說,這是最悲慘的事。難怪許多人不接受神預定的說法。當時不服的人發出抗議的聲音:「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如果都是神的決定,那我們就像木偶一樣了,他要我行善、要我作惡,要我信靠、要我硬心,不都是他在操縱嗎?那他要負全責,為什麼還要怪我呢?我們會抗議,是因為把自己放到評判造物主的地位。似乎有個更高的公義的標準,連造物主都應該服從才對。保羅駁斥這種想法:「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我們要知道自己的身份,被造物無從乾涉造物主的決定。就像我生了一個兒子,他犯錯了之後,反過來說是你把我生成這樣的。媽媽燒飯給小孩吃,小孩挑剔說:這菜怎麼這麼難吃啊。我生兒子、燒飯給人吃,是行使我的主權,是額外的恩典,不是義務。得不到恩典的人,也完全沒有權利抗議的。被造物與造物主的關係,就如窯匠與器皿的關係,陶匠有完全的主權,按他的想法製造器皿,器皿沒有置的餘地。

2.預定拯救與棄絕並不對等:(9:21-23)

整個句子的結構是:「倘若…有何不可呢?」也就是回答抗議之人的問題。神難道不能這麼做嗎?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兩句是對應的。神對人的救贖與棄絕,有他最高的旨意。他救人是為了要彰顯他豐盛的榮耀;棄絕人是為了顯明他的忿怒與權能。對於蒙救贖之人,他憐憫他們,早預備他們得榮耀。這是主動語態,表示這是神積極的作為。對於遭毀滅之人,他是多多忍耐寬容,給他們迴轉的機會,不願他們遭受懲罰。這預備是被動的,應翻成該當了,或時候到了,棄絕是神對人犯罪被動的反應。拯救與棄絕兩者不在對等的地位,表示神仍是滿有憐憫的神。部分不悔改之人被棄絕,雖然仍是神的主權所允許的,但不是神主動預定、積極做成的事。

3.外邦人中也有蒙揀選的(9:24-29):

這段經文在回答以色列人,何以外邦人也能蒙揀選?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表示神在舊約時代就已經預備將福音傳給外邦人,讓外邦歸信的人同樣成為神的子民。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表示以色列人也不是全然都是神的子民,只有對神信實的餘民才是。這對以色列民是個很難接受的觀念。耶穌基督就是神給以色列人的絆腳石。為了要把憑著信心求,或是只憑著行為求的人分別出來。憑著信心的人接受耶穌基督,得到神的救恩。拒絕他的人就跌倒在那絆腳石上,還是會被神放棄。

我們是被造的人,對於神主權的作為,不該抗議。得救是神的恩典,無功可誇。被棄絕是犯罪的報應,無可推諉。

公義的救恩(羅馬書9:30-10:21)

當我們在前面談到神的預定時,常會讓人產生一種極端的印象。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神已經預定了萬事,那我不就像一個他手中的傀儡嗎?如果我們把預定以為是:既然神定下了一切,人類就毫無自由、毫無自主權地任神擺佈。那不但與事實不合,也完全違背了聖經中的教導。人對神的信靠如果沒有自主權,也就不必負責任。信心就只不過是神所導演的一場木偶戲,整部戲是神自導自演,叫木偶作惡,再懲罰木偶,這讓神的救贖完全失去了意義。所以在講預定的同時,我們不能忽略,人在神的恩典以下,是運用他的自由意志來順服神。這順服不是神強迫我們接受的,不是在精神被操控之下,不由自主的選擇。我們相信神、或拒絕神都是自我的選擇。這是我們都有的經驗。神讓我們有自主權選擇接受他,出於自主的順服才有價值。所以我們不單是在神的預定中被拯救,也同時是在我們的選擇中被拯救的。神主動的把救恩帶給人,讓聖靈進入人的心中感動人,最後人的意志還是要在恩典的光照下,選擇接受。接受不是功勞,但是得到救恩的必要條件。

救恩已經彰顯︰猶太人雖棄絕救恩(9:30~10:21)

1.猶太人拒絕因信稱義的救法(9:30~9:33):在9章29節中我們看到神在錫安放下一塊絆腳石,就是耶穌。這是個對以色列民的考驗。有的人通過了,因信得到救恩。有的人卻因拒絕了耶穌,在這絆腳石上跌倒。跌倒的人能不能說:「都是神害的,他放了絆腳石讓我跌倒。」他被絆倒自己沒有責任嗎?他跌倒是因為自己選擇了拒絕耶穌。這拒絕是個自主的選擇,所以也要完全承擔責任。

2.拒絕神的義、立自己的義(10:1~3):保羅巴不得以色列民都得到拯救,但他們走錯了路。徒然有熱心,但不按著真知識。他們在何處跌倒?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追求神的義,卻想憑著行為來做出律法要求的義。人的心中存在著自義,總覺得自己能憑著努力,達到神義的標準,當基督來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時,我們甚至還覺得,我已經很好了,根本不需要神的兒子,來為我們的罪死。以色列人他們「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也就是想用自己力量,行出律法所要求的義。這樣做就等於是拒絕了基督為我們預備的救恩,把他的救贖當作廢物。

3.基督是律法的總結:(10:4)律法是神對人的要求,是非常美好的。但律法最後的目標,就是讓人認識基督。律法是讓人知道自己行不出來,對自己絕望,而轉向基督,接受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贖罪恩典。當我們信靠耶穌,就得到了耶穌所成全的義。律法的總結是基督,我們不再活在守律法、靠行為稱義的底下,而是活在信基督,順服他的旨意底下。在基督裡已經成全了律法公義的要求。也讓我們能靠著順服基督,活出律法要求的義來。 

4.口裡承認,心裏相信(10:5-13)保羅在此比較舊約與新約時期,神對人的要求。摩西在舊約時期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而基督來了之後,標準被更新了。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這句話原來是在申命記30章12~14節,保羅按意義引用,將律法改為基督。律法不是我們上天下地去努力搜尋而來的,律法就存在我們的口裡與心裡,讓我們得以遵行。如今律法的總歸基督已經來了,不是我們上天下地到處尋求而來的,就在我們的口裡與心裡。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得救來自真誠的信心,當我們還沒有在行為上的完全時,救恩就已作成。因為這是神的恩典,不靠人的行為。雖然得救只要口裡承認,心里相信,但是必然要出自內心的真信心,還要通過在眾人面前承認的考驗。如此雖然一時還不得完全,卻必然會結出成聖的果子。

5.猶太人放棄因信稱義的機會(10:14-21)神已經應許了無論以色列人或外邦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人如何能求告神的名,要靠人去傳道。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人能信道是得救的要件,但沒有人奉差遣傳道,信還不知信什麼。若主沒有賜下話語,傳道人也無道可傳。可見人能得救,最終是神在背後的計劃與推動。如今道已經傳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以色列人也都知道福音的信息,他們的失落是沒有藉口的,不是他們不明白道,而是拒絕接受。神先讓外邦人得救,惹動以色列民的憤恨、觸動他們的怒氣,也就是引起他們發奮的心,這是神拯救的計劃。神沒有放棄以色列民,雖然他們悖逆頂嘴,神卻忍耐寬容,整天呼召他們悔改。神也應許有一天他們全家會得救。

神對人的愛何等深,以色列民幾千年來,頂撞、悖逆離開召他們的神。不認耶穌是基督,是拯救他們的主,神仍沒有放棄。從此更顯出神對我們這群原本不配,卻蒙神恩典的人的愛是何等大。只能俯首感謝神的大愛。

猶太人仍要得救(羅馬書11:1-36)

以色列民是神的選民,神千辛萬苦帶領他們出埃及,帶領他們進迦南。他們曾經多次悖逆神,也經歷了神的管教,被擄到外邦,受盡了國破家亡之痛,神又將他們帶領歸回。保羅看到了自己的同胞排拒福音,心中沉重。他們原為神所愛的子民,竟然當神的兒子來拯救他們時,卻拒絕接受。難道是神放棄了他們了嗎?神在幾千年來在他們身上所施的恩典,是不是白費了?斷乎沒有!保羅在這裡斬釘截鐵的否定這種說法。神不會開玩笑,先揀選一群人,再叫這群人滅亡。神對選民有永遠的計劃。人的悖逆也早在神的預見之中。神的救贖計劃並沒有失敗,他早就預定拯救一群順服他的人,至於不順服的人,神就任憑他們接受自己當得的懲罰。

1.神仍要揀選猶太的餘數(11:1-10)蒙神拯救的人,就是神預先所知道的百姓,神並沒有棄絕他們。神的百姓不是泛指一切血統上的以色列民,而是他們當中有信心、順服神的人。保羅用先知以利亞為例子:他以為以色列民背棄了神。殺了先知,拆了祭壇。他以為只剩下他一個人對神忠心。但是神卻暗中保護他自己的選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不管再敗壞的時代,神總是向選民施恩典,從眾人中揀選出對他信實的人,為神的國保留餘種。那些想靠自己的力量換取神恩典的人,得不著救恩、反成了頑梗不化的人。唯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救恩。當人自以為是,以為自己可以站在主導的地位,以自己的意志拒絕神的恩典時。卻不知自己的高傲早在神的預料之中。 「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引以為傲的剛硬的心,更讓自己看不清神的救恩、聽不見神的呼喚。最後讓自己陷在網羅里,在絆腳石上跌倒。按神心意並不是定意要人滅亡,只不過人的剛硬換得了他們該有的報應。自以為聰明的人,在全權的神掌管下,實際上是幼稚不堪的。

2.神尚要使外邦人得救恩(11:11-24)神讓他們失腳是故意要他們跌倒嗎?好像在跟他們開玩笑一樣。揀選一群子民,再把他們毀滅。保羅說:「斷乎不是!」這一切都在神的計劃中,他讓這事如此發生,本有他的美意。他藉著以色列民拒絕基督,讓救恩便轉向外邦人。再藉著外邦人得救,激動以色列民發憤。神原本的救恩計劃就是藉著以色列民,把福音傳向外邦人。但是以色列民並沒有按著神的心意去做。不但外邦人未曾因以色列人認識神,反而連以色列民自己都不認識神差來的彌賽亞。神對以色列民的拒絕感到痛心,將他們不信的人剪除,就如同枝子從橄欖樹上折下來。歸信的外邦人則像野橄欖枝被接在其上。外邦人既然是因著神的恩典得救,就不得以自己蒙恩來歧視以色列人。我們站在神的恩典中,要心存敬畏。以色列人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外邦人如果不信,一樣會被神折下來。

可見神的心意是對著人的順服態度有不同的反應。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這悔改的人是有恩慈的。人不得以自己蒙恩自傲自誇,而是要長久住在神的恩慈裡,如果我們藐視神的恩典,拋棄了起初的信心,命運將和被棄絕的以色列民一樣。神有豐盛的恩賜憐憫,期待悖逆的人轉回,如果以色列民不是長久不信,當他們迴轉時,仍要被接上。這裡我們看到神的揀選不是如宿命論者所想像的,預定下人的命運之後就機械式的,讓人活出定下的命運。我們完全無法知道神對每個人隱藏的奧秘,如誰是神所預定拯救的。但是我們對神清楚的心意,卻是可以明白的,就是明確記載在聖經中的教訓。神憐憫悔改的人,抵擋驕傲的人,這是神明白的心意。如果我們繼續保有對神的信心,就知道自己是神預定得救的人,不必要懷疑、不要再三心二意。如果我們悖逆不信,那就很可能是神所警告,要剪除的了。這與救恩的確據並不矛盾,因為神預定拯救的對像是未顯明的奧秘,我們不需猜測。他要救贖信靠他的人,這是神確實的旨意,只要抓住神的應許,堅守救恩真道,就知道自己必定得救。

3.神終要憐憫全體猶太人(11:25-32)神不是三心二意的,他永恆的旨意,不是隨著人的心意變化而變化。他對自己選民的應許不會後悔。他曾向以色列民立約:「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神向他子民立下的永約不會反悔,最終必要拯救以色列民。保羅在這裡說:「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裡不是屬靈的以色列民,而是肉身的。否則若用屬靈意義來理解,外邦人與以色列民的意義,就混雜得難以辨認了。以色列全家是指以色列民族整體來說,不是所有每一個人都得救,只有信靠基督的才能。這會在外邦得救的人數滿足時實現。

那時候基督將要再來,終結世界的歷史,那時普世萬民無論外邦人、以色列人在基督裡同歸於一,不分彼此。神的榮耀得到完全的彰顯。我們期待這一天的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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