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才能得救這個問題是個大問題,加爾文與亞米念派已經吵了400年了。我們看這個問題一定要把聖經各處相關經文都找出來,全面思想。
得救是靠信、還是信心加行為?救恩會不會失落?這些都是要在全本聖經的亮光下,把所有看似矛盾的經文拿出來,全面考慮。
我過去有一些思考,不可能很全面,但提供出來讓大家參考:
1. 得救的確據的問題:也就是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也是加爾文派最讓人爭議的教義之一。首先我們要知道,這個教義是加爾文面對一群他所牧養的,對自己救恩沒有把握的人。他特別要安慰那些落在苦難中、對自己的信心不確定的基督徒。目的是讓他們知道神拯救到底的確據。不是在給人錯誤的安全感,告訴人就算背道、叛教、完全喪失信心,也能得救。加爾文主義派主張:「真信徒將永遠不會喪失救恩」。我們在教會中常見到一些喪失信心、離開神,甚至背道離教、敗壞主的名的基督徒。對於這些失去信心者,加爾文派的解釋是說:如果最終會失去信心,證明他們原來的信心是假的。如果是真心相信,即便是暫時犯罪跌到,但終必復歸得救。這說法是以果推因的假設,但是未嘗不是合理的解釋。人不是神,本來就只能從結果來判定原因。但是神知道人的心,誰是真心、誰是假意,都逃不過神的眼睛。
加爾文派在提出這教義時,最好不要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誤導性的說法。這個一次得救(once saved)應該理解成一旦得救,也就是真實得救了。不該理解成曾經決志過、曾經受洗過、或短暫的信心。
羅馬書十章十節:“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這裡的兩個動詞:相信、承認都是現在式,這時態有什麼意思?就是代表這行為是持續不斷,經常如此。不是短暫的、一次的行動。所以說心里相信,他要一直相信,口裡承認他要一直承認。一個人今天說信明天說不信,那他的信是真還是假?多半是不確定的。一個人今天說認識你、明天說不認識你,那他到底認不認識你?我想要不是他說謊,多半是不認識的。信、與認識都是一個持續的行動。不能反反复复的。得救的信心更應該如此。
所以說”得救的確據“應該說成:「真實信主的人,信心必蒙神保守,必會堅持到底。因此對他們救恩是確定的、不會喪失。」就連亞米念派原來在抗辯文第五條中,對這一問題並沒有下最後的結論。如果在正確的理解加爾文的原意之後,相信這一條也是相當明確、能為眾人所接受。
2. 不能忽略聖經當中許多,背棄信仰的人被神棄掉的經文。
(來三12-14),12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 13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 14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來六4-12)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5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7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8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9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 10 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11 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12 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來七25)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來十26-31)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約一12,13)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信是現在式,表示要持續信)
(約六37-40)37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十27-29)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太廿四13)1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約壹五12,13)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有是現在式,表示要持續有)
3. 信心要有行動配合,這才是真信心。行動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信心的驗證。
請參考另外兩篇拙作:
(1)為何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2)[靈修筆記] 信心與行為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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