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世界是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當我的心裏有個願望需要滿足時,什麼方法能讓我最快能得到,我就會去使用它。我們看到很多快速減肥法、改善體質的神奇方法、快速成功法、七步活出你的潛能。甚至連傳福音也漸漸迎合世人的口味,人想聽什麼福音,教會就傳什麼。
德州有位牧師叫Joel Osteen非常受歡迎,他的教會有四萬三千人,應該是個全美數一數二的大教會。但是我們再看看,人為什麼會進他的教會?因為他專講神如何能幫助你成功、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卻故意避開講人的罪。人的本性本來就不喜歡聽到責備的話,他就投其所好。人想聽什麼,他就講什麼。上個禮拜天,青年牧師候選人來我們教會,他問我們一個問題,你覺得什麼是你們教會最吸引你的地方?大家提到了,我們對聖經話語的重視、也提到了教會像個大家庭、充滿了愛。是的,我們是個重視神話語的教會,深信按著聖經教導是神所要求我們做的事。福音的核心是神對世人的愛,祂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拯救了我們。我們信仰的中心就是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這也就是我們所傳福音的重點。所以我今天將繼續講羅馬書3:22-31的內容。也就是有關因信稱義的信息。
雖然神學性很強,但是大家心裏應有個預備,我們不是把因信稱義當成教條,而是要明白我們為何要得稱義,我們為什麼要信耶穌?如果有一天你發現了信耶穌不能帶給你家道豐富、讓你的人生成功幸福的時候,你還信不信?這就關係到信仰的核心問題了,我們信的到底是什麼?以下讓我們一起來看羅馬書。
稱義出於神恩典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2-24)
稱義是神加給我們的:
第21節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但如今代表著一個新的時代已經來到。過去猶太人以為:神的義是顯明在律法上面。凡遵行律法的都能被神稱為義。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也就是第一章所說的,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過去,神的義表現在他對罪的恨惡,藉著對不義的人的審判,而顯明出來。但如今神的義,卻藉著祂以福音向罪人施行拯救而顯明出來。
這個顯明出來的義是什麼呢?是神公義的屬性嗎?還是人所領受從神而來的義。事實上兩者都是,從神來看,他藉著基督對世人的拯救顯明他的義。從人來看,人藉著相信基督得著神加給人的義。正如第22節所說的:「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加給這個字,原文是進入的意思。可以翻作給予、或為了。神為了這些信耶穌的人,讓他們透過對耶穌的信心,得到神所賜給他們的義。所以我們看到了這個義是神要賜給人的義。不是人本身行出來的義。人的稱義,不是因為人的行為已經被改變成為一個義人。而是神的義加給人,進入信耶穌的人裡面。主動權是神不是人。
這句話中的沒有分別是指什麼?就是前面所說的猶太人、外邦人種族的分別。為何沒有種族的分別呢?神稱人為義是看他們對基督的信心,不分猶太人、外邦人。只要這個人信耶穌,不管他的種族、文化背景、地位都沒有分別,都能得到神的義。這是神對萬民拯救的心意。為何神救人不看人本身的條件,我們看人都還看人的先天素質。求學的時候我們看到有人是天才,學習力強,老師就特別疼愛他。佛教說某個人有慧根,就是這個人智慧通達、具有特殊的能力,能看清一切迷障,可以成為得道高人。世界看一個人是否成功,是根據人本身先天的條件、後天的努力。神拯救人卻不一樣,神不看外表,全看人對他的的信心。
我們為何需要被稱義?
為什麼神對我們一視同仁,不看我們先天的條件的差異呢?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在神的眼裏,所有的人都沒有達到神的標準,沒有例外,沒有一個人在神的面前,能夠宣稱自己是完全無罪、聖潔無瑕的。因為所有的人都陷在罪中,都需要神的拯救。沒有一個人能夠聲稱自己不需要救贖。這裡的犯罪是過去式,表示每個人都犯過,犯罪是已做出的事實。
虧缺神的榮耀是何義?虧缺是虧欠、缺少的意思。神給了我們一個目標,我們達不到,就是虧欠了神的榮耀。這是現在式,是仍然一直進行的行動。我們都犯了罪,達不到神造我們時,所要求我們達到的目的。
舉個例子,有一對夫婦,夫妻都是高學歷,在工作上也相當優秀。他們生了一個兒子,中國人都有望子成龍的想法,期待他的兒子能夠繼承父母親優良的傳統,甚至超過父母的表現。但是這個兒子相當悖逆,不但表現不良,而且常常惹是生非,讓他的父母親傷透了心,父母一提起這個不肖子,就常常嘆息,怎麼會生出這種兒子呢?我們說這個兒子,虧缺了他父母的榮耀。
我們在神的面前也是一樣,所有的人都虧缺神的榮耀。神是創造的萬物的主宰,祂本身就是充满了榮耀。祂所造的萬物原本都甚好。萬物被造的目的,就是在宇宙間傳揚祂的榮耀。被造物之中最奇妙的是人。神造我們,本來賜下他的榮耀在我們身上。我們不止身體構造奇妙,我們的心靈更是奇妙。我們有神的形象,能感知萬物的變化,有理性能推理思考,領受神的啟示;有感情能愛神愛人;有靈性能與神溝通。人實在是被造物中最奇妙的創造。神對我們也有祂的心意,就是在世上,按著神的旨意,替他管理全地。這是何等尊貴的托付,我們竟然能夠成為神的代理人,在世上為他管理萬物。神對我們的期望是相當高的。但是我們並沒有完成神的托付。我們背叛了神、墮落了、離開了神的旨意。我們有神尊貴的形象,但是我們去作醜惡污穢的事。把自己完美的形象給毀掉。就好象一個長得很美麗的人,把自己的美麗容貌給毀掉一樣。讓神心痛不已。這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人犯罪後,就使神的榮耀受到虧損,神賜我們每個人都有他榮耀的形象,但是我們如今卻失去了這個榮耀的形象。這就是我們人類今天的境況。
為何稱義我們不需要付代價?
我們好像走迷的羊,偏行己路。神不放棄我們,祂見到我們墮落,失去了祂的形象,祂千方百計的要尋回我們。祂要怎麼尋回我們呢?24節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本句經文主要動詞是得稱義,是個被動的分詞片語,形容前一句話:「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表示人得稱義是在這個情況下發生的。我們雖然虧缺了神的榮耀,但是卻能夠被神稱義。雖然我們不配稱為一個義人,神卻願意把這地位賜給我們。我們得稱義是因為神的恩典,賜下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因著在基督裡的贖罪,得以白白的被稱義。這個稱義有三點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稱義是神主動的作為,我們是被動的被稱為義。稱義是個法律的用詞,是宣稱某人是義的意思。當我們被神稱為義的時候,我們原本身上的不義,在神的眼中都被赦免了。這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改變,從不義轉變稱義,神才稱我們為義,神知道我們做不到。如果要我們行為變好了,才得稱義,我們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被神稱義。稱義不是出於我們的主動,神知道我們被敗壞的罪性所轄制,如果不是神來拯救我們,我們自己也無法憑著自己的力量離開罪惡。因此他就主動的來救我們,凡是願意伸出手接受他拯救的人,也就是信靠她的人,就能得到救恩。被稱為義。這是個地位的轉變,我們從神的仇敵,轉變成為與神和好。從浪子變成神家裏的人。我們的行為是從我們的生命中發出來的,它會根據我們身份的轉變而慢慢轉變。從地位上得稱義,逐漸成為實際上得成義,也就是成聖的過程。這一切都要先從得稱義開始。起點是神主動的拯救。從這裏我們就可以看出來,神對我們的愛。當我們還不認識祂的時候,祂就愛了我們。我們就好象溺水的人,呼求拯救,神伸出手來把我們拉上岸。這是神的作為,不是我們自己所能成就的。
第二、稱義是神白白賜下的恩典。恩典的意思是不該得而得的。我們並沒有用任何功勞來交換。不是因為我們本身行為夠完全,表現得夠好,神才來救我們。與世上其他的宗教都不一樣,神不看我們的表現。祂救我們是因為他愛我們,這是白白的恩典。不必我們付出代價。我們常會有種想法,無功不受祿。所以常想,等我改掉了壞習慣了再來信神,等我聖經讀一遍再受洗。這些都與神稱我們為義毫無關係。我們再怎麼努力,也比不上耶穌為我們所付上的代價。祂捨了他自己的生命,為我們贖罪。這個代價我們也付不出來。救恩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凡願意接受的人都能得著。
第三、稱義是透過了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所成就的。救恩雖然是白白的,但犯罪是有後果的。我們雖然沒有付出任何代價,但是已經有人為我們付了。就好像我們欠了人一筆債,還不出來。當還債的時間到了,我們走投無路,只有懇求債主寬限。債主看到我們真的是還不出來,沒有逼迫我們,他就免了我們欠的債。這筆債我們不必再還了。我們聽到的只是債主說的一句話。實際上是他為我們還了這筆債。他用他自己的錢,還了這筆債。他這筆還債的錢是自己損失了。所以說犯罪是有後果的,神赦免了我們的罪,好像是很輕鬆平常。其實是祂讓祂的兒子基督為我們付上了罪的代價。基督所付出的是祂的生命,為贖我們的罪,也就是為我們所犯的罪,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我們白白的到這恩典,這恩典卻是用神兒子的生命所換來的。這不是廉價的救贖,是無價的。如果要我們付,我們也付不起。
十字架是個殘忍的刑具,基督在上面捨身流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我們的罪已經一筆勾銷,不再被神紀念。我們感覺上稱義好像很容易,就是神一句話。原來是愛我們的神為我們預備了救贖,付出了最昂貴的代價,是我們付不出的。也就是以他的受死,代替了我們的刑罰。這是神極大的恩典。表明出神的義、與神的慈愛。何等寶貴的救恩。
十字架上的挽回祭
「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26)
這節經文提到了耶穌基督就是神所設立的挽回祭,這是神以耶穌所流的血所設立的。當人憑著信心接受了基督的拯救。基督成為挽回祭所成就的救贖,就在我們身上生效了。神如此作,為的是要顯明他的公義。
耶穌是神所設立的挽回祭
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是挽回祭,神赦免我們的罪還需要祭物嗎?很多人認為這個挽回祭的做法,是異教的觀念,覺得它很不人道。好像中國古代民間故事,當天災人禍發生的時候,人因為害怕得罪神明,就會獻上祭物,以挽回神明的憤怒。我們的神難道也要用這種方法來平息他的憤怒嗎?很多人不能理解這種作法。因此就憑自己的想像,認為神是不會發怒的,他充滿了慈愛,是個好好先生。其實我們的神並不是我們想像的樣子。首先我們要知道神會發怒。如果身為父母,對兒女的悖逆無動于衷,他就不配當父母。如果一個警察見到搶劫現行犯,卻不作任何反應,他就是失職了。如果神對人所犯的罪,不聞不問,祂就不是公義的神了。
神對人間犯罪的行為,必然會有憤怒的反應。但祂不是任意發怒。我們的神不是異教的神明,與那些假神喜怒無常的屬性是不同的。在異教的迷信裏,常會看見神明無理由的發怒,龍王發起怒來就發大水,山神發起怒來就山崩地裂。我們會感到天威難測,讓人無所適從。只能以戰驚、畏懼的心,獻上祭物,平息他的怒氣。但是我們所信的神不是如此,他的怒氣是因為我們所犯的罪,我們是他手所造的,卻不承認他是神。我們以自我為中心,塑造了許多偶像,得罪了祂。他的怒氣不是無法預測的,而是完全針對我們犯罪,違反他的命令。
當我們知道神對我們發怒,我們與神的關係已經被破壞了。要怎麼挽回這個破裂的關係?當我們的罪朋友的時候,只有誠懇地向他道歉,才能挽回彼此的關係。為了表示誠意,我們常會送給他一份禮物,表達歉意。這是挽回雙方關係所要付出的代價。我曾經有類似的經驗,當我上大學時,一年放暑假,我沒有直接回家,卻瞞著父母跑去爬山。一連十天在高山上面爬來爬去,驚險萬分。結束旅程之後,回家的時間到了,十天沒洗澡,全身髒兮兮像個野人一樣。回到家媽媽一定會罵我。我想了半天,就有身上僅有的錢買了一朵玫瑰花。當我回到家門口,媽媽出來開門,先獻上一朵花再說。媽媽是非常生氣,到處找我找不到,不知道出了什麼事?她還是罵了我一頓,但是我感受到那朵花是發揮了一點功效,它讓媽媽知道我是有悔改的心,以後不敢再這樣惹她操心了。
一個禮物代表了人的心意。當我們知道自己得罪了神,我們應當如何表示我們的虧欠?要獻給他什麼,才能滿足神的心呢?事實上,我們無論獻上什麼都不足夠表達我們的歉意。神向我們要的是什麼?神所要的,就是憂傷痛悔的心。獻祭制度就是神所設立,讓人表達悔改的機會。
在舊約時代神頒布律法,當人犯罪,就以獻祭來表達向神悔罪的心。挽回祭在聖經中出現兩次,另一處在希伯來書,翻作施恩座。就是約櫃的蓋子。大祭司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為百姓贖罪。在施恩座前,獻上血為祭,挽回我們犯罪所引發神的憤怒。施恩座是神平息憤怒的地方,是神人從新和好的地方。
如今我們也需要與神和好,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不再用牛羊為祭物。神親自設立了挽回祭,就是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祂成了平息神對我們憤怒的挽回祭,讓我們得罪神的人,藉著耶穌獻上的挽回祭,得以在他裏面與神和好。這是神主動所設立的,而且是已經獻上了,基督代贖的工作在十字架上已經做成了。一次獻上永遠有功效。不必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獻祭。
為何耶穌的死能挽回神的憤怒呢?事實上神非常愛我們,他知道我們擔當不起罪的刑罰,如果找我們所犯的罪報應我們,所有的人都要滅亡,沒有例外。他知道我們付不出這代價,祂親自預備了祭物、就是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讓我們所有的罪歸到他的身上,讓他來承受我們當受的刑罰。因耶穌擔了我們的罪,我們在神面前就不再需要承受罪的刑罰。在神的眼裏成為一個無罪之人。
神的公義如何顯明呢?
25節說:「這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公義。」當我們想到耶穌替我們受死這件事,我們必然會有個疑問。我們知道神大公無私,他恨惡罪,面對我們犯罪、違反他的命令,他必須要做出公義的判決。如果神按照我們當受的的刑罰施在我們身上。那所有的人都必須被滅亡,那是人世間最可怕的事,慈愛的神不會如此做的。但是如果神將罪人的罪赦免,全部算作無罪。那神公義的標準就沒有了,我們就盡量為非作歹,不用害怕懲罰了。神也應該不會這麼做。在這種兩難的情況,神做出了決定,讓他的兒子耶穌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本來我們該受的刑,全部由他來承擔。這個行動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也是神對我們慈愛的表現。
這真是一件人間最難理解的事,有罪的人得到赦免、無罪的耶穌卻受到刑罰,看起來這是人世間最不義的事。公義的神怎麼會這麼做?是的,按世俗的想法,這真是不義的事。但是神卻使用十字架向世人顯出祂莫大的慈愛。他沒有平白無故的赦免罪人,罪人所犯罪該受的刑罰,神讓另一人來承擔了。就是他的兒子耶穌。神的公義與慈愛全在十字架上得到滿足。這件事,我們的頭腦難以想象,但卻是神救贖世人的智慧。你是否曾有別人犧牲自己,代替你受罰的這種經驗。我小時候非常膽小,打球砸壞了人家的東西不敢承認,別的好朋友出面挨罵為我受罪。我心中充滿了對他的感恩。
有一部電影叫作K-19,是描寫美蘇冷戰時期,蘇聯第一艘發展出來的核子彈道潛艇的故事。其中最觸動我的一幕是,因為連續高強度操作,核反應爐過熱,必須緊急搶修。此時艦長斷然決定犧牲一些官兵的生命。他忍痛連續派出三個小組,未著防護衣進入高度核輻射的核反應爐,搶修設備。負責反應爐的軍官,本來應該身先士卒,帶頭進去。但是他在生死存亡的關口退縮了,他想到了自己有個漂亮的女朋友,還沒有結婚,他又是軍官學校畢業生,前途無量。他有千萬個理由不死。但不巧他管的正好就是反應爐。他知道核輻射的厲害,害怕得全身發抖。在長官的命令之下,他害怕不敢進去。在僵持不下時,另一位本來不必進去的同袍,一把搶過他的雨衣,自己穿上,代替他進去。經過了十幾分鐘,這位自願進去的軍官全身潰爛的被擡出來。當這位本該帶頭進去的人,看到了代替他的人願意自己犧牲,代替他死。他痛苦得捲縮在一旁哭泣。
在作戰的時候,自我犧牲掩護同袍的事經常發生。如果沒有人犧牲,戰爭不可能勝利,這是淺顯的道理。但道理人都懂,面對生死存亡的時候,不是靠著道理就有辦法勝過的。唯有看到願意捨己為人而犧牲的榜樣,才可能激發人類捨己愛人的情懷。基督就是那位捨了自己生命,為我而死的人。我原來本該背著十字架被釘在各各他上山。但是耶穌把我身上的十字架拿過去了,祂自己背著。讓我被釋放。但我在臨刑之前,怕得全身發抖的時候,突然被赦免,有人替我而死。我就像那位理當受罪,卻不敢受罪的軍官。看到耶穌為我承受刑罰。我看到的雖然是世間最不公義的事,但這個赦免的對象竟然是我。噢!神啊赦免我,你是公義的神。我的罪是如此得罪你,以至於你不能平白無故的免去我的刑罰。你因為愛我,知道這個刑罰太重,我擔不起,就讓你自己的愛子,承受了十字架殘酷的刑罰,代替了我。在十字架上我看到了你公義的彰顯。你沒有徇私、隨意放過罪人。而是讓耶穌為我們擔了全部的罪債。
十字架雖是最殘酷的刑具,如今卻成了神榮耀的彰顯。十字架上的犧牲本是最不義的事,一個無罪的耶穌卻為罪人受刑罰。但是因此神公義的屬性得以維持,他不是無理由的赦免罪人,而是以他自己的兒子擔當了罪人的罪債。這件事就顯明出神公義的屬性。在十字架上,我的救主耶穌基督,代替了我受死。這是何等的大愛。神的公義與慈愛藉著十字架顯明出來。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我眾罪全洗清潔,唯靠耶穌寶血。
靠著信心得稱義
「27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在26節我們看到了,神藉著耶穌基督的代贖,赦免人的罪,為的是要在今時彰顯出神的公義來。神藉著基督救贖我們,彰顯出他是公義的神,同時也顯出他是人的稱義者。神藉著基督救贖我們的目的,是顯明他的公義,以及他的慈愛。因為他稱我們為義,是付出他兒子生命的代價。我們所有的罪債全部還清,我們不用再背負任何罪債。這是神在基督裏,為我們成就的救贖之功。在兩千年前十字架上就已經完成,不再重覆。這是神救贖工作客觀的部分。
這個客觀的救恩如何能臨到我,讓我主觀的經歷救贖的大能。要我們靠著信心接受神的拯救。首先我們要知道,是誰能被神稱為義呢?並不是隨隨便便所有人都得以稱義。而是唯有信靠基督的人。一個人能得到救恩的方法就是,願意接受這個救恩。人只要藉著對基督的信,就能得著神所賜下的赦罪恩典,得被稱義。
有的人會認為,這樣的方法太簡單了,以為世上沒有這麼便宜的事。我們常常不敢相信這種白白的恩典,以為得救既然是件生死存亡的大事,我們總要做些什麼、讓自己配得這個救恩吧?有的人在信主的過程當中掙扎很久,他們心裏相信神的存在,但是還是不願意受洗。他們常遇見的問題就是:我還不夠好,還不夠資格被神稱義。等有一天,我的行為達到主的標準了,再去受洗,以免讓主的名蒙羞。事實上這些擔憂大可不必。稱義的意義,不是我行為上成為義人,而是我們過去的罪被神所赦免、我們在神的眼裏被算為義。不在乎我的行為達到什麼標準,才夠資格被神稱義。就是因為我們都達不到神的標準,我們才需要基督來救贖我們。所以我們只要憑著一顆真誠的心,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成我們的救主。這個赦罪之恩就白白地賜給了我們了。
雖然這個救恩是白白賜下的,他絕不是廉價的。事實上我們應該知道,救恩是極為貴重的,耶穌已經為我們付出了他的生命,這個代價是我們任何一個人都付不出來的。神不是輕輕鬆鬆就赦免了我們的罪,祂是非常痛苦的看見他的愛子耶穌死在十字架上。這不是演戲、不是虛晃一招。耶穌基督成為肉身,擔待世人所有的罪孽,與父神分離。他所受的苦似超過世人所受的一切的苦。這是耶穌以他的血肉之軀,真真實實經過的。
得稱義的人能自誇嗎?
既然知道人能得稱義完全是神做成的的工,我們哪裡還有自誇的理由呢?一切自己認為可誇的理由都不可能被接受了。我們的道德高、行為好、甚至信心強都不能讓我們在神面前自誇,我們只是一個蒙恩的罪人,神沒有非救我們不可的責任。若不是神的憐憫,我們沒有一個得在神面前被稱義,因為我們所作所為都達不到神所要求的標準,都失落了原本神賜給我們的榮耀形象。如今我們還有什麼值得誇耀的方法,讓我們可以在神面前得被稱義。好行為嗎?過去優良的表現嗎?嚴以律己的道德標準嗎?這些方法一點也沒有用。唯一能夠來到神面前,得蒙赦罪的方法就是靠著信耶穌,接受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這是唯一我們能得稱義的方法。此外沒有其他的方法。
猶太人看重守律法,他們引以為傲的是,認為自己能守住神吩咐的律法。可惜守律法在稱義上是沒有功效的。中國人重視的修身養性、做事憑良心。很多人一生行善、助人,希望善有善報,最終得到好的結局。但是這在稱義的事上也是發揮不了作用。因為我們一切外在的行為,若不是出於對基督的信心,都好像是破舊的衣服,遮蓋不住身上犯罪的羞恥,就好像亞當、夏娃吃了禁果之後,看到自己赤身露體,就拿了樹葉遮蓋一樣。信就是承認自己的無助,全心依賴基督,讓基督的血洗淨我們的罪,當基督將義袍披在我們身上,就能遮蓋我們的罪咎。
有一首我們很熟悉的詩歌「奇異恩典」,這詩歌的作者叫約翰牛頓。他原來是出生在一個基督徒家庭中,從小就被教導聖經。但他六歲的時候媽媽過世,他在一個不信主的家庭長大。養父母時常嘲笑他的信仰,因此他離開了神。少年時染上放蕩惡習,吃喝嫖賭,無所不爲。他可以連續罵髒話兩個小時,而且內容不會重複。他曾去非洲做販賣奴隸生意。後來他又上了一艘商船當水手,有一次在返回英國的航程中,就快抵達之前幾天遇到暴風雨,約翰牛頓被派去船艙底下排除積水,暴風雨持續好幾天,約翰牛頓在船艙下又累又怕,死亡的恐懼抓住了他。他開始想起小時後所讀的聖經,看見了自己的罪和神的義,在痛苦、疲憊、害怕中,他開始向神禱告,認罪悔改,求神救他:「上帝啊!求祢救我安抵港口,我將永作祢的奴僕。」神施行了神跡救了他,那艘商船平安靠岸了,約翰牛頓開始研究聖經,認真追求,成為一個影響英國很大的佈道家。在約翰牛頓的心中,是他的好行為讓他得救的嗎?他無善可誇。是他後來的轉變讓他得救的嗎?在他還沒有改過之前,救恩就臨到他了。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境況,他的改變是神的工作。
「奇異恩典」的歌詞中有一段說:「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 前我失喪,今被尋回,瞎眼今得看見。」約翰牛頓在罪大惡極中,神卻藉著海難警告他,使他從罪惡中回頭,生命產生了奇妙改變。他體會到神恩典何等浩大,竟願意救我這樣一個人。他形容自己是罪人,卻蒙神赦免;他迷失,神將他尋回;他瞎眼,神讓他重見光明。是神不嫌棄他,在他最墮落的時候把他找回來的。就好像是一個沒人要的孤兒,被神撿回來領養。我們也就是像他一樣。在他遭遇海難的那一天,他害怕的跪在神面前求神赦免他,這就是他向神發出信心的呼求。神沒有拋下他,因著微小的信心,他得到神的赦免,進入了神的家,我們今天也是一樣。憑著什麼我能得到這寶貴的救恩?憑著神對我們作出的救贖之功、憑著耶穌為我們所流的血,我們不能在上面再加上什麼條件,讓他所付出的代價顯得還不夠讓我們稱義。我們只能以順服的心,接受他賜給我們的恩典。這個順服的心就是信,也是得到稱義唯一的途徑。
結論
讓我們回顧一下這段經文所說的。22節說,「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神要把他的義加給我們,讓我們不但罪被赦免,還要得到基督加在我們身上的義。誰才能得到神的義?相信耶穌的人。25節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了贖罪的恩典,我們要藉著什麼,讓耶穌贖罪大能在我們身上生效?得救恩唯一的方法就是信,承認自己的罪,讓主耶穌的血洗凈我們。28節說,人稱義是因著什麼?「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再靠著我們自己的行為的功勞,來換得神的救恩,只憑著對著耶穌基督單純的信心。因信蒙恩、因信得贖、因信稱義。讓我們坦然無懼的來到神面前。向神呼求,主啊!我願意接受你的拯救,求你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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