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到底是因何而引起的?是因為罪所引起的,還是有神更高的旨意?這本身並不是一個互斥的命題。當我們進一步深思苦難的原因時,發現兩者是在不同層次來看待苦難的原因。而且一定要分層次來看待才能把這個問題看清楚。
首先我們要先定義苦難是什麼?我簡略的定義:苦難是人類經歷災禍、痛苦、不幸,離開平安、快樂、幸福的感受。既是人所經歷的感受,就必然是發生在人被造之後。
其次我們要回答的問題是:苦難必然與罪有關嗎?人類犯罪以前是否有苦難的存在,從聖經中看來,並找不到這樣的記載。況且神在創造萬物、直到最後造人時都說所造的甚好。至於女人未造之前神說那人獨居不好,似乎不能說明苦難在那時已經存在。而且在新天新地立神要除去一切的苦難,也就是恢復神起初創造時的完美景況,苦難顯然不是神起初創造時就存在的。
罪在何時存在?人類的罪當然是在始祖犯罪之後存在。人類犯罪之前,罪存在嗎?如果把罪定義為一切偏離神完美、善良、公義標準的作為,那當撒旦背叛神的時候,罪就已存在了。所以苦難與罪有關係,但苦難不等同於罪,而且並不是所有的苦難都直接與罪相關。
舉個例子,約伯受的苦難是不是與他的罪有關?顯然並不是。是否與他人的罪有關?人禍的部分部分是。那天災的部分呢?只能夠說是與始祖犯罪,萬物落在神的咒詛當中勉強拉上關係。這樣的解釋不如直接從聖經找出原因,約伯的苦難直接的原因是:撒旦向神發出挑戰,在神的容許下,讓約伯受苦。所以約伯受苦的直接原因是什麼?應該說是撒旦的攻擊,然而背後有神的允許。那什麼是直接的因素呢?我認為是撒旦,神只不過是容許這樣的事發生,並要藉著這樣的事證明撒旦的錯誤。撒旦挑戰神,說約伯的順服是因為利益。神就容許撒旦攻擊約伯,藉此證明即使在苦難中,約伯仍然順服。這整個試驗,是為了彰顯出神的榮耀。造成約伯的苦難的起因是誰呢?直接的肇因是撒旦,背後最終的原因是神。但是神是藉著這件事證明撒旦的錯誤,與顯出祂的榮耀。為的是讓所有的人類明白,即使苦難發生在人的身上,神最高的心意仍然是良善的。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約翰福音十章耶穌醫治生來瞎眼的故事。門徒們看見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他們就「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的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如果說要為這個人的罪找出原因的的話,是很難找出直接的原因,是他自己的罪嗎?他生來就瞎眼的。是他父母的罪,那所有的父母都犯罪,為何是他眼瞎?如果說硬要說是與罪有關,只能說是原罪吧。然而主耶穌顯然不想在人中找答案,祂看到這件事背後神的心意,是要藉著苦難的存在,顯出神的榮耀來。
以上兩個例子是與罪比較無關的苦難例子。是否人類受苦與罪都無關呢?並不是,相反的大部分的苦難與罪都有關,而且有因果的關係。有的是直接是自己犯罪的後果,有的是受到別人犯罪的連累。至於找不到原因的苦難,只能說是在人類犯罪後,地受咒詛之後才發生的,這是比較遠的關係。指出罪與苦難的關係,不是在為神開脫,而是要人明白在受苦之時,先要在神面前反省,苦難是否因為自己的罪造成?如果是的話,就要及早認罪,求神赦免。如果不是自己的罪,那我們就可以心安理得,求神憐憫自己苦難中所受的痛苦,求神施恩拯救。後者就可以讓我們在苦難中思想更高一層次的問題,神讓這不幸在我們身上發生,到底有何用意?
從更高的一個層次來看,苦難即使找不到人為的原因,都是神容許的。神可以使用苦難來成就他的旨意。神可以藉著苦難來警戒人不要自高自大、可以藉著苦難來趨使人親近祂、並認識他、神可以藉著苦難彰顯祂的拯救大能,最終成就祂的榮耀。這是神容許苦難存在背後的心意。
兩個層次都對我們發出提醒。首先看到苦難人為的原因,幫助我們反省自己的罪,或感受到人類陷在罪中的可怕,讓我們認罪悔改投靠神。忽視了這點,只把苦難的原因單單往神身上推,並不能教導人類為自己的罪負責。
其次,我們也不能忘記神是世間萬事最終的掌權者,即使一些找不出原因的苦難發生在我們身上,也必然是神容許的。每一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都有神要教導我們的功課。當我們知道如此,就不會把找不出原因的苦難硬是歸咎在自己的身上,等於是在已經受苦的人身上火上加油。
結論:
討論苦難的原因,並不需要在神與人之間兩者選一,而是在不同的層次上分別看到原因。當我們思考人犯罪的因素,會讓我們反省自己的罪。當我們思考神更高的心意,會讓我們學會順服與交託。神是美善的,即使苦難是祂容許發生的,祂仍是至高的主宰,祂對我們的愛永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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