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聖經學者有關「重生」的文章

第十四篇 重生 (作者:巴刻,引自《字裡珍藏》)

像很多聖經的鑰字一樣,“重生”這個詞在原文是一個圖畫文字——重生,即第二次出生。它標示人生一個新的開始。在教會歷史中,有關重生究竟牽涉些什麼、何時和如何發生,都有不同的見解。我們開始討論這個題目的時候,不妨先綜覽一下其中的一些看法。

歷代教會的觀點
初期教會的信徒,一致認為重生是由洗禮的儀式所象徵和帶來的一種恩福。教父們認為重生包括了靈命的醒覺和罪孽的潔除(其實這是稱義的一部份)。但另一方面,中世紀的人為重生下了一個更準確的定義,說它是恩典的注入,從而正確地把它與潔除罪孽分別出來;但它們卻把兩者包括在稱義之中,誤以為稱義是神把人變成公義的一個作為。

改教者們則把稱義和重生判別出來,認為前者是脫離罪咎的救贖,後者則為脫離罪惡權勢的救贖;他們並堅持說:如果沒有信心,即使人已受洗禮,也不能擁有任何一種恩福。加爾文則為重生下了一個很廣闊的定義,包括了神在地上照著基督的形像把人重造所牽涉到的一切——靈命的複蘇、有意識的改變(信心和悔改),和一生之久的成聖工夫;但其他改教者則規限了重生這個詞的含意,只用來表示神使靈性死亡的人得以復甦的初步作為。

在隨後的一個世紀,亦即是清教徒時代,一般都把重生和“有效的呼召”(effectual calling)看為同義詞,都是指到這種能產生信心的初步恩典;並把兩者等同於悔改。一六一一年出版的英王欽定本英文聖經,把一些較早期的基督教聖經譯本中更合文法的“turn”(轉變)或“convert”(改變)更改為“beconverted”(被改變),由此可見一斑。欽定本明確地模造了英文的宗教詞彙,以致今天我們仍然習慣說“becon-verted''(被改變)和”​​be born again''(被重生),兩者交替使用。或許這是無傷大雅的,只要我們記著:在新約聖經中,那翻譯成“被改變”的原文動詞,其實常常是主動式的,而在下面註釋所引用的經文中,它是指到人迴轉向神的行動,而不是指到神把罪人轉向它的作為。神學或可以解釋說,人的迴轉是基於神使他迴轉,但即使如此,我們若利用神學去解釋這些經文的誤譯,我們只能夠為之抱憾。

自從十七世紀以來,改革派神學家們企圖分開“重生”和“新生命的誕生”這兩回事。他們為重生所下的定義,是指神給死了的靈魂注入屬靈的生命,而這是在意識的層面之下的;至於新生命的誕生,他們說是這種生命在新的屬靈悟性、愛心和行為上第一次有意識地彰顯出來——就是信心和悔改的初步活動。根據這個狹窄的定義,他們極力堅持說:重生與信心的關係,必定是因與果的關係。他們說,如果否定這一點,就否定了信心是神的恩賜;這樣一來,信的意思就是說:人是自己的救主,因為他自己的信心,是救恩中一個決定性的因素(而且這信心現在變成“完全是他自己的努力”)。

聖經的觀點
上文已綜覽了過去一些基督徒對重生曾採取的觀點;現在我們要回到聖經裡去,聖經如何展陳重生的真理呢?
聖經翻譯成“重生”的原文名詞(palingenesia)是“再生一次”的意思,是指到因神的能力所造成的一種創造性的更新。它在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在馬太福音第十九章二十八節中,它是指到在未來世代的末期,整個宇宙的更新——就是彼得所指的“萬物復興的時候”(徒三21)。在提多書三章五節中,保羅卻說到神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拯救了我們,這明顯是指到此時此刻信徒內在的甦醒。這就是現在我們所要注意的這個詞的經文出處。

重生這個觀念的經文背景,是在聖經裡說到救贖的主觀部份,稱為“更新”。在舊約聖經中,我們發現神應許要給他的子民一顆新的心,而且要把一個新的靈放在他們裡面(結三六36)——把他的律法寫在他們的心版上,藉此在他們的內心施行割禮,使他們認識、愛慕,並且順服神(參申三〇6;耶三一3l一34;結三六25-27)。在新約聖經中,這個應許給我們的更新,藉著與基督聯合而變成事實;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l7;另參加六15)。

我們值得在這裡停下來,思想一下華菲德(B.B.Warfield)對這種改變的分析,他說這“是一種徹底而完全的改變,是神的聖靈(多三3;弗四24)在人的靈裡所動的工(羅二2;弗四23),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弗四24:西三10),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羅一二2 ;弗四22;西三9),卻是按著神的形像得蒙再造,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西三10;羅一二2)”(參Biblical and Theological Studies一書,第351頁)。這種更新的工作,在基督徒的人生中一直進行(他內在的人是“一天新似一天”的,林後四16):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通常稱為“成聖”。重生是帶來這個過程的開始的初步行動。

新約聖經中主要詮釋重生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用來表達這個意義的希臘字是gennaō,可以解釋作“生”或“使之出生”。尼哥底母以為耶穌所說的是一種新的生育(約三4);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也清楚說到一種新的出生(約壹三9)。人是被生下來,或“再一次”、“重新”生出來——或更有可能地,是“從上頭”而生(約三3、7)——“由聖靈所生”(約三8,參第5節),或簡單地說是“由神所生”(約一13;在約翰壹書中這句話出現九次)。這個動詞每次出現時都是過去或完成式的,表明重生的確切性和已完成的特質。我們恕難贊成加爾文的主張,因為重生不是他所說的未完成的過程。正如自然的生育一樣,如果它發生的話,就一定是完全發生的。人可能在某一個時刻重生,但從那時刻開始,他的靈命就一直活著。

約翰如何闡述這種重生呢?對他來說,重生不是使靈魂的本質或特性有所更改或加增;而是使墮落的人性徹底改變,讓一個人接受聖靈有效的管治,使他對神作出前所沒有的回應。這種改變,不是人能夠做任何事情可以促成的,正如嬰孩不能做任何事情,去促使或構成他自己的繁殖和出生一樣;這是神出於自己旨意的作為,不是任何人的功勞或努力所促成的(參約一12一13;多三3-7),完完全全是神恩典的禮物。

重生的需要
人為什麼需要重生?正如我們的主向尼哥底母所解釋的:因為人只要仍是屬肉體的(約三6)——即是說,仍然是生下來的那個罪人——他就不能進入神的國度。沒有重生,就不會有屬靈的活動。一個不是從上頭而生的人,不能看見(即明白)神的國度(即救恩的範圍),也不能進去(藉著在救主裡的信心)(約三3、5)。那些接受了基督的人,必是從神而生的(約一12一13);不然,他們就不會接受基督。若沒有重生,便沒有人能信主。正如保羅所說:“然而,屬血氣的人(即未經重生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基督與尼哥底母的談話,是這一段經文透徹的詮釋。罪人——即使是最有文化和最虔誠的人——不能接受關於聖靈的事,就是那些與基督有關的真理,除非聖靈改變了他們,使他們成為新造的人。因此,尼哥底母和他的猶太朋友們需要重生。基督告訴他說:”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7)

重生的結果
在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中,救主顯示出若沒有重生,人就不會有屬靈的活動:約翰在他所寫的第一封書信中,也力陳這反面的真理:如果沒有屬靈的活動,也就沒有重生。重生所結的果子是悔改、信心,和好行為。重生的信徒對耶穌基督有正確的信心(約壹五1)。他們行義(二29)。他們不活在罪中(三9,五18——“不犯罪”、“不能犯罪”、“必不犯罪”等動詞,是描寫一些習慣性的行為,正如希臘文的現在式所表達的一樣,而不是指絕對的無罪,這是一8-10說得很清楚的)。他們經歷到用信心去勝過世界(五4)。他們愛其他的基督肢體(四7)。這些就是重生了的人的標記;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可能做這些事。同樣,我們若看不見這些標記,也就沒有理由認為某些人是已經重生了。任何人若沒有這些標記,無論他自稱是什麼,都只能把他看為未重生的魔鬼的兒女(三6-10)。重生是由它所結的果子辨認出來的。

在此順便一提,若有人間,舊約時代究竟有沒有屬靈的重生?這裡就有足夠的答案。墮落的人性對於屬靈事物的無能,昔日跟現今的情況差不多。假若舊約時代沒有重生的事實,那時就沒有信心,而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就不可能寫成了。

重生的界定
約翰提出的新生觀念,與一般改革宗信仰對重生所下的定義幾乎是完全相同的:它是聖靈在罪人身上秘密進行的工作,像風一般難以捉摸,但卻藉著在基督裡的信心,以順服和愛心的生活立刻彰顯出來。重生的人(暫時撇開嬰孩的問題不談)是那些對於神福音的召喚作出回應的人;根據約翰的意思,重生之後的第一個標記,就是相信福音和相信福音中的基督。誠然,我們必須注意,彼得和雅各用來比喻重生的意象,是具有更廣泛意義的,包括神整個有效的呼召工作——在這過程中,神不但使人接受福音,而且透過福音使人相信他,成為他家裡的成員。藉著這更廣泛的意義,雅各寫道:“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雅一18)彼得則說基督徒“蒙了重生……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既然約翰對重生的詮釋是經典之作,我們還是用他的解釋作為我們的楷模,這樣才屬明智。因此,我們會贊同韓蒙德(TCHammond)的說法:重生是神的作為,人在其中經歷“靈性的複活,從而進入一個新的境界,他的人生改變了,他向神活著,並與基督聯合。神已在他那新生的靈魂中註入新的生命原則……因此,悔改是自然流露的必然表現……反映出從神的靈而來的新本性。'神改變我們,我們就改變過來了'”(參In Understanding Be Man一書第140頁,此書中文譯本為《在心誌上作大人》)。

重生的標記
嬰孩的流產,對於那身為母親或父親的來說,是非常傷痛的經歷。每當嬰兒出生的時候,總有最緊張的時刻,人人都等待著嬰孩的喊聲,舞手踢足,表示他是活生生的來到這個世界。同樣,不是每一個誕生的靈魂,都擁有屬靈的生命;要知道一個人是否有新生命,必須從他的行為表現上看出來。一個重生的人的標記,與新生嬰孩的天然舉動有很多對應的特點。

第一,嬰孩的天性是很自然就會啼哭;而重生的人則會自然而然地禱告,像小孩子對父親一樣,存著盼望、信靠和倚賴的心,向神發出呼求。他藉著擁抱基督作自己的救主和主宰,去接受並且回應福音,這福音給予他的應許,是神已接納他為兒女,使他得以進入神的家(加四4等節),而現在他的本性,是以神為他的父親,並把他自己的一切需要和願望帶到父的面前。我們(所有重生的信徒)“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初信的基督徒的禱告,是坦誠並發自內心的,正如兒童求助的呼聲一樣,雖然當他漸長時,他的禱告會愈來愈困難(這是可能發生的),但禱告仍然會是他最自然的話動。因此,經常仰望神,不能忘記他是你天上的父,且在內心及從心底里與他談話,就是一個重生的標記。

第二,嬰孩有吮啜東西的天性;重生的人則對屬靈的食物有飢餓的感覺——最初是靈奶,然後是以神所啟示的話語作為食糧(彼前二2;來五12 -14;林前三2)。他聽別人傳講、教導及討論神的話語;他從聖經中讀這些話語,也閱讀一些闡釋聖經真理的書籍;他提出問題;他默想、背誦、反覆思想,竭力從神的話語中吸取教訓。 “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一一九97、103)因此,重生的第二個標記,就是經常渴慕神的話語,想更深入的研讀它。

第三,嬰孩會活動,把頭轉來轉去,手舞足蹈,後來還會翻身、爬行、搖擺學步、到處探險……。同樣,重生的人也會在他已進入的屬靈範疇內活動,找出事物的先後次序,重新塑造自己的人生,探討基督徒與人與神新的關係,以及向神敬拜的方式,在不同的工作和見證中為主而活,常常“熱心為善”(多二14),渴望和嘗試為神的國度作更多貢獻,這就是重生的第三個標記。

第四,嬰孩會休息,完全放鬆並在成人的懷抱或任何安穩的地方酣睡;同樣,重生的人,也因為知道可以倚靠永遠的膀臂而感到安息,因此無論他面對任何壓力,也能夠不慌不忙,安穩渡過。 “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詩一三一2)“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一二七2)因此,重生的第四個標記,就是經常活在恬靜的滿足之中,只留心順服主,一切後果交由神去處理。

主耶穌說,要進入神的國,過屬於神國的生活,就是只有像小孩子一般來到神面前——意指對神有單純的信靠、反應和倚賴(太一八3等節) 。顯然,小孩子的樣式(不要與幼稚混為一談,這是不值得欣賞的),歸納起來就是上文所說的四種重生的標記。這四種性情也產生出約翰所指的那些重生果子——順服神,在基督裡堅守使徒的信仰;為取悅神,離棄罪惡,遵行公義;由於感激神救贖的愛,從而效法這種愛,以捨己的愛心去愛其他信徒。在神面前像小孩子,正是重生的真義,這是福音所要求的,而重生不折不扣地是神在我們心中所動的工——使我們全心全意的接受福音。如果神能使我們變得單純到一個地步,以致我們都看見這點,並且永不忘記就好了!那麼基督教的世界就會截然不同了。


巴刻《簡明神學》 重生 (137-138頁)

重生是一項新約的觀念,顯然是出自於耶穌的比喻性的一段話語,用來告訴尼哥底母,若想看見、並進入神的國,就必須經歷這種內在的和深入的改變。這經歷即使連信奉猶太教的猶太人亦不能免(約3:3-15)。耶穌把這種改變表述為「重生」。

重生的觀念是說到,神重造了人的心(心是一個人實存的核心),神的法子是將一種新的管制人的慾求、目的和作為的原則,種在人的心裡。這個原則也是一種性情上的動力,使人對福音和基督有正面的回應。耶穌的語彙-「從水和聖靈生的」(約翰福音3:5)- 使人追溯到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5-27節。此處經文用象徵性的語法,描述神用水潔淨人的污穢,藉著將祂自己的靈放在人的里面,神賜給人一顆「新心」。因為以西結書記得這麼清楚,所以耶穌責備尼哥底母,「以色列人的先生」居然不明白重生是怎麼回事(約3:9-10)。耶穌始終只有一個重點:若不重生,人就不會相信他是超然的救主,也不會悔改,不會做真正的門徒。

在別處約翰教導說,相信主的道成肉身(約壹4:2)、救贖(約壹5:1),對神有信心(約壹5:10)、有愛心(約壹4:7),為人聖潔(約壹3:9)、公義(約壹2:29),都是人由神而生的結果和證據。既然沒有重生就沒有歸正,那麼,也就沒有不帶著歸正的重生了。

雖然因著著神蓄意的安排,嬰兒重生有發生的可能(路1:15;1:41-44),但在一般的情況下,重生乃是來自有效的呼召- 也就是說,人聽了福音,又有聖靈的光照,使他明白其中的真理和意義是神賜給他的信息。重生是有效呼召中不可或缺的一項因素。

重生是神獨立所成就的(monergistic);亦即說它完全是聖靈之神聖工作。祂將選民從屬靈的死亡復活過來,使他得著在基督裏的新生命(弗2:1-10)。重生是由屬靈的死亡到屬靈生命的過度;而有感覺的、有意向的、主動的對基督的信心,是重生立即的果子,而非其原因。重生是奧古斯丁所說的「先行的恩典」的工作,這種恩典先於我們的心對神的回應。


《系統神學》作者:古德恩   

論重生

重生是神在我們裡面動工,賜給我們新的生命,所以我們可以結論說:重生是一瞬間的事,一個人生命中只發生一次。然而,我們並不知道這一瞬間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有些人會說:我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從那一刻以後,我知道我確實信靠了基督,在我心中確實發生了一些變化。正如耶穌描述風:我們聽見它的聲響,我們也看見他的結果,但我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吹過而了。聖靈的做工也是如此。

Regeneration is totally a work of God in which we play no active roll at all.
重生完全是神的工作,在重生上,人不能主動扮演任何的角色。

John says that Christ gave power to become children of God not by the will of the flesh or man, but we were born of God (John 1:13)
約翰說基督給我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並不是憑著人的意志或血氣,我們乃是被神生的。

The analogy that scripture uses of being born again gives evidence that regeneration is totally from God. Just like we do not choose to be physically born, we do not choose to be born again…it is from God (James 1:18; 1 Peter 1:3; John 3:3-8)
聖經中所用來類比重生的實例給我們一個證據,就是重生完全是從神而來的。正如我們並沒有選擇讓自己肉身出生,同樣的我們也沒有選擇讓自己重生,… 乃是從神來的。

God promised to Ezekiel that there would be a time in the future when he would give new spiritual life to his people (Ezekiel 36:26-27)
神應許以西結在未來的日子,祂會賜給祂的子民新的屬靈生命。

Both the Holy Spirit (John 3:8) and God the Father (Ephesians 2:5; Colossians 2:13; James 1:17-18; 1 Peter 1:3) bring about regeneration.
聖靈與聖父將重生帶給我們。

Two passages suggest that God regenerates us at the same time he speaks to us in effective calling (1 Peter 1:23,25; James 1:18)
兩段經文告訴我們:神重生我們,乃是發生在祂藉著有效呼召,向我們說話的那同一刻。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 25 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 (彼得前書1:23, 25)

18 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雅各書1:18)

《基督徒教義》作者:米拉.艾瑞克森

"Regeneration is the miraculous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dividual and implantation of spiritual energy.
重生是個人性的神蹟式的轉變,也是一種屬靈能量的植入。

The flesh (i.e., human effort) is not capable of effecting this transformation. Nor can this transformation even be comprehended by the human intellect.
血氣(也就是人的努力)不能影響這個轉變。這轉變也無法由人的聰明測透。

Jesus in fact likened this work of the Spirit to the blowing of the wind"
事實上,耶穌將這聖靈工作,與風的吹動連在一起。

(Millard J. Erickson, Introducing Christian Doctrine,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2001) 279.


約翰派博,《喜獲新生》的書介,其中有卡森、巴刻等屬靈長輩

「我極高興看見本書的出版,原因在於過去幾十年來對於「因信稱「義」以及「一個人如何與神有正確關係」的爭議。我們向來容易輕忽「歸信」(conversion)的另一個更重要的元素。歸信在「新約」(new covenant)這詞底下,它不僅關乎在基督裡的地位和身份,也包括了聖靈所賜的、神蹟似的轉變,和一些超乎人所能決定的大事,那就是「重生」。重生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它證明福音本是上帝救贖的大能,世上所有的正統教義都不能取代它。 「你們必須重生」之所以如此的重要,正因你們必須重生。」
卡森(D. A. Carson)
美國伊利諾州三一福音神學院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當我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我的祖母問我:「你有沒有重生?」雖然那時我不明白她的意思,但那問題卻引導我歸信基督。在這本令人讚嘆的書中,派博牧師糾正、挽救了被現今文化所濫用、妄用的「重生」一詞。本書清新的呈現「重生」的福音教義,它充滿了神學的洞見和牧者的智慧。」
提摩太.喬治(Timothy George)
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資深主編

「現今對「重生」一詞的使用是既偏差又陳腔濫調,但派博牧師挽救了這種景況,使「重生」回歸到聖經的意義。本書雖有十足的神學味,但仍具有牧者的溫暖心腸和實用性;這本重要的書籍應能幫助神的百姓珍視「重生」這非比尋常的身份和責任。」
坎寧安(Richard Cunningham)
英國大專院校基督徒團契(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Christian Fellowship ,UCCF)

「重生或新生──單純的說,就是透過基督、與基督、在基督裡和在基督之下,產生新的你──在今日是大受忽略;但本書這一系列傑出的講章,交叉式地、十分正確地使用新約聖經的資料,十足地填補了這缺陷,使重生的主題再次受到重視。我極力推薦此書。」
巴刻J. I. Packer,
加拿大溫哥華維真神學院(Regent College)


約翰派博的《喜獲新生》

本書對重生這主題,有清晰的探討,值得仔細研讀。引出第一章的部分,讓大家參考:
     
靈命是超自然的創造
約翰福音三章3 節耶穌向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這句話,耶穌不單說給尼哥底母聽,他也是對我們所有人說的。你我都必須重生,否則我們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無法得救、無法成為上帝家中的一分子,也就是無法上天堂。換句話說,我們若不重生就會去地獄。這也是耶穌稍後在三章末尾所說的:人若不相信基督,“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這可不是開玩笑,耶穌用嚴厲的語氣來講述嚴肅的事實,這是出於愛的緣故;他不會為了迎合而取悅人。

尼哥底母是法利賽人、十分敬虔的猶太人領袖。馬太福音廿三章15 節和33 節記載耶穌論到這些人的話:“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重獲新生是重要的核心議題,並非微不足道的事。當我們談論重生時,是無法與永遠的生命切割的;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入上帝的國。

重生的信息令人不安
本章我們要問的問題是:“重生時會發生什麼事?”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要說明一個令我關切的問題,就是這本書帶給讀者的感受。我察覺這本書會令許多讀者感到不安,就好像每當我們認真看待耶穌的教導時常感到不安一樣。這種情況至少有三個理由:

第一,耶穌有關重生的教導,迫使我們面對自己遠離上帝重生的恩典、無能為力的景況——不論是在靈命、道德或律法方面。我們在經歷重生之前,屬靈上是死亡的、德性上是自私悖逆的;就律法而言,我們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且處在他的憤怒之下。當耶穌告訴我們必須要重生時,他的意思是,我們的現況正處於絕望的麻木冷漠、無可救藥的敗壞與罪大惡極中。若非我們領受奇異的恩典,沒有人喜歡聽到這些關乎自己的評論。因此當耶穌說我們必須重生時,這樣的信息令人感到不安。

第二,重生的教導之所以令人不安,原因在於重生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作為,而非我們能夠主導控制。約翰福音一章13 節強調上帝的兒女“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是上帝做成重生之工,不是我們。彼得也強調同樣的事:“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我們無法造成重生,那是上帝的作為。我們所結的任何善良的屬靈果子是重生的結果,不是重生的原因。這表示重生與我們的手所做的無關,更不在我們的掌控之下。所以說,重生的課題讓我們看到自己的軟弱無助,必須絕對倚賴自身之外的力量。我們被告知,若不重生就不能看見上帝的國,同時又得知無法倚靠自己的力量達到重生;這當然令人感到不安!

有關重生的教訓使人不安的第三個理由,是我們無法迴避上帝擁有絕對的主權。人若遠離上帝,便在自大與悖逆中讓靈命死去。我們原本屬於悖逆之子(弗二3),我們的叛逆極其深重,根本無法察覺或羨慕基督榮耀的福音(林後四4)。所以,若我們想要重生,必定要完全仰賴上帝。上帝使我們重生的決定,絕對不是回應靈命已死之人的行為;相反的,我們的行為才是回應上帝做在我們身上的重生之工。對大部分的人而言,至少一開始,這些理由確實令人不安。

我的盼望是:不僅是不安,更有穩妥與拯救
不論剛硬​​的心或柔軟的靈,同樣受到重生這議題的困擾;所以我希望更謹慎來處理。我不願給溫柔的心增添任何不必要的苦惱;但對於把道德或宗教錯當成靈命的人,我也不想給他們錯誤的期盼。但願你邊禱告邊讀這本書,保守自己不受到這兩種負面的影響。

我覺得自己好像把永恆的靈魂捧在手心,卻沒有能力賦予他們生命;因為唯有上帝有此大能。我深信他會照著以弗所書二章4-5 節所說的去行:“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當基督確實復活之後,上帝樂意擴展他那賜生命的豐富憐憫。我衷心盼望這本書不只帶來困擾不安,更有穩妥與得救的功用。

卡森 約翰福音3章1-15節論重生的講道

第3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你要如何從尼哥底母的問題,跳到耶穌的回應呢? (針對這一節)人們有各樣的解讀,比如說,尼哥底母是這樣問的: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因此,告訴我們,你到底是不是那位應許要來恢復以色列國的彌賽亞到底是不是?你是那一位嗎?而耶穌回答他們說:恩,真正的問題不是我會不會領你們入天國,而你是進得去天國嗎?你們是否認出天國的王?所以回到你的問題:問題不是我是誰,而是你要去哪?但如果我們要這樣解讀2​​-3節的關連性,我們就面臨兩個問題:第一、耶穌是大有榮耀的粗魯。祂成為那種未曾聽完就先回答的人 (箴18:13),明白嗎?你就不能讓年老的尼哥底母講完,再告訴他他是錯的嗎?第二、在約翰福音中,你會發現,一次又一次的,不管是什麼樣的問題,耶穌總是會把問題指回祂自己。比如說安息日議題,安息日不可做什麼,在約翰5章。耶穌不是說: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下安息日 在律法中的正確的定義是什麼?祂反而說:你們聽好,我天父在安息日作工,而我也以和祂一樣的方式做工(參約五17)。驟然間,祂把整個議題提升到...從安息日這議題轉到基督是誰這議題。彌賽亞是誰?把焦點集中在祂身上。耶穌總是不斷把事情拉到祂自己身上。如果我們用這樣的方式來解讀3章2節與3節的關聯,耶穌作的就是把注意力從祂身上轉移,這不是個好連結方式。我認為這連結是更深的,尼哥底母就近耶穌,說:我們認為我們看見某些事,我們藉著這大有能力的彰顯看見,這遠遠超過那些信心醫治等,我們看到這是上帝的記號,是上帝能力的記號,是上帝掌權的記號,是權柄的記號,是不可震動,是轉變,是大能的主宰。耶穌回答說:親愛的尼哥底母,你什麼都沒看見。你以為你看見上帝掌權,你以為你看見上帝的國,但我要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你也許看到一個奇蹟,但你看到的不是上帝的國,你沒有看到上帝的工,你根本沒看到,事實上你還是瞎眼的,你只是看到一個神蹟,但事實上你根本就沒有看到上帝掌權。除非,你重生。

而尼哥底母回答說,第4節,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恩,有人認為尼哥底母很切實際,耶穌是在用比喻,祂並不是要你回到你媽媽的肚子裡。但尼哥底母定意要弄清楚這比喻,他選擇用實際的用詞來回复。但這最頂尖的舊約神學家不可能忽略 聖經裡面所有的比喻。這聽起來是不尋常的愚蠢,尼哥底母不是笨蛋。也許...他認為耶穌講得太美好了。這些保守派的猶太人,是非常期待上帝國度降臨,是非常期待君王的臨到,彌賽亞君王。祂要恢復偉大的以色列王朝,把羅馬人趕走,建立公義的國度。而這里耶穌在說:我們所需要的不止這個。我們要的是新造的男女,不是新的體制。我們要的是新生命,不是新的律法。我們要的是新的受造物,不是新的信條。我們要的是新的人民,不是只有權柄的彰顯。問題是:你要如何再生新的人?

我想這裡多數人都有過能夠再次從新出發的想法,至少是在我們生命中的某一個刻。我有時會在晚間起來,那些記憶的回溯,就是你做一些很蠢的事,還是一些醜陋的事,是那麼不堪回首的事,是冒冷汗,在半夢半醒中驚醒過來的,你多麼盼望上帝讓你能夠從來一遍。我是唯一個會這樣的人嗎?而這只是橫向關係的不堪。想像一下人在上帝面前的羞愧,你希望能夠再來一遍。如同阿佛烈•丁尼生英國浪漫派詩人說的:在我裡面甦醒的那個人,就是我不想要的那個。 (And ah for a man to arise in me, That the man I am may cease to be!)如果也是你的感受,就像我們弟兄約翰克來(英國詩人John Clare 1793 -1864 )說的:如果生命有第二版,我一定會好好校訂他。這樣說沒錯,但若生命能有第二版本,我們只會再次搞砸他。但至少,我們自認為有些錯誤是必須修正的。雖然很可能是永遠不知道要怎麼修改才對。

我認為尼哥底母明白耶穌是在講改變,新造的人,你必須重新開始,必須是不一樣的新開始。大數的猶太人對將來的君王期待,君王的大能將帶來改變,會有新次序新架構,將會有公義住在其間。但他們不談內心的改變,內心處的改變,他們不這樣想。但現在,你所應許的太超過了,你怎麼可以應許人要進母腹中,再出來,再來一次,第二回合,再來一次會更好。但耶穌沒有退縮,祂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 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5)。這是什麼意思?

我敘述一些他人的觀點,有人認為水是指洗禮。就是說除非你受洗,受聖靈, 不然你就沒有辦法進去。但基督教洗禮在這階段尚未執行。在第四章起頭,下一章, 耶穌也沒有切入到洗禮的部分,還是人要奉耶穌的名受洗,但施洗通常也都是門徒的事情,明白嗎?這不符合事件的發展。

另外一些人認為這是在講兩種新生,從水生,是第一個新生。從靈裡生,第二個新生。那水可能就是指羊水囊,當羊水破了,我們今天也這樣形容,羊水破,新生命的過程,不論是快還是慢,但總是羊水先破,這是自然的生產,接下來是. ..從靈裡的新生。你必須重生兩次。第一次從水,第二次從靈裡。但在整個古代文明記載中我找不到任何記錄,在猶太文獻,在希臘-羅馬文獻中找不到從水生就是自然的生產。我想也沒有人選擇這種論點,接下來我會解釋。

另一些人認為水是像徵性的精子,同樣的,那你必須從...水生,就是肉體出生。接下來是靈裡生命的產生。但同樣地我必須說,我找不到在古文獻中指出從水生的就是從男性精子所生的。

但比這重要的是,我們來比較第三節跟第五節,把你的手指指到這兩節,並把共同點找出來。當然我們的翻譯版本有點不同,但無論你用那種版本,你都可以看得出來,在第三節,耶穌說,耶穌回答。第五節,耶穌說,耶穌回答。一樣,先挪開。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一樣,先挪開。不能「見」上帝的國,第三節。不能「進」上帝的國(五節)。小改變。是平行的,強調的重點有點不同,因時間狀態,是支撐上一句:人若不重生,第三節。第五節,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這幫助你了解第三節的「重生」是跟 「從水和聖靈生的」平行的,也就是說,第三節的「重生」包含了 「從水和聖靈生的」。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可能是兩種生產。第三節跟第五節的平行經文證明 「從水和聖靈生的」就是指,明確的指出重生是什麼意思。

在下結論前,最後的一個佐證就是第十節,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所以,耶穌期待尼哥底母明白些什麼?他應該要有什麼樣的反應?他有什麼樣的知識根基能有助於理解耶穌的話?恩,他是我們稱舊約神學的教授。他是猶太經書跟傳統的專家。那現在,你會問說:舊約在哪裡有講到重生?簡短的回答是:沒有。至少不是用這詞彙來敘述的。但在舊約,水與聖靈的確是有關係的。而且還很多次。而且總是在「改變生命」的上下文中。這最令人驚訝的經文 就是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5開始,在應許立新約的上下文中,上帝會用清水潔淨他們的心,又將祂的靈放在他們心中。也就是說水代表潔淨,聖靈是指大有能力的改變。你們會得潔淨,會改變。這就是我所說的重生。尼哥底母,你應該明白這些,因為這就是你的經文。還有不只這樣,你在舊約其他地方也可以找到 關於水跟聖靈的敘述,還有很多經文是關於上帝改變的應許。比如,使徒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引用約珥書所說的,甚至有時連水跟聖靈都沒有提到,就像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立的新約,在耶穌降世的六個世紀前,就是上帝應許將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祂...等等。從內心的改變。總的觀念是指人心的改變,而不是進入一個新政 治秩序,還是新的君王。尼哥底母,你必要專注在正確的事情上,你真的無法見上帝的國,或者進天國,除非,你也被重生而改變。是從水跟聖靈中生的。是被潔淨,是內心被大大改變。

接下來耶穌更進一步的描述,第六節,第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這就是,你若要使人改變,你就必須要有新的根源。豬生豬,蛇生...恩,生蛇,海獺生海獺,鯨魚生鯨魚,犀牛生犀牛...會生出犀牛對吧?什麼種類生什麼樣的種。人會生出更多罪人,這就是我們所做的。人的改變是需要一位大能的上帝。必須是從祂的靈帶來的改變。這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說的,他說:屬血氣的人不能明白上帝的事,那是另一個世界,有另一種法則,我們無法理解這些事,除非上帝的聖靈開我們的心,開我們的眼,不然我們就看不到。除非你重生。

還有另外一個例子,多數在場的人都知道,「風」這個字,無論在希臘文或希伯來文中,都是「靈」的意思。一個是ruha(希伯來文), 一個pneuma(希臘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 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也許耶穌跟尼哥底母在耶路撒冷的街角,夜色昏暗。有風吹過,梧桐樹樹葉作響,小小的風沙球在街上飛舞。耶穌說:當你看到這風動時,你不會說:“阿拉伯半島有高壓形成,可能是颱風氣壓形成了,他往哪去?是因陸地表面熱氣溫差造成的嗎?還是什麼造成的?”他們也沒有今日的氣象學知識。你看到梧桐樹樹葉作響時,你無法解釋風勢如何形成的,但你無法否認所帶來的效果。耶穌說: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意思就是:你或許不能鉅細靡遺地解釋重生的運作,但你不能否認所帶來的果效。我無法形容這點是多麼重要。

我們終於到達我要講的第一點。耶穌如何講解重生?今日所謂的「轉變」是什麼意思?你可以從印度教轉伊斯蘭教,從基督教轉伊斯蘭教,從世俗主義者成為基督徒,基督徒變世俗主義者。在這框架中,轉變是指想法的改變,只是這樣。想法改變了,所以改變換宗教。但聖經裡講的轉變卻不是這樣。轉變是指名符其實、從上帝來的、大有能力的改變。是神蹟,有超自然能力的介入。是上帝的工作。是祂賜下祂的靈,使人改變。就算你不知道運作方式,但你也不能否認所帶來的改變。

所以在美國教會,有一堆人自稱重生的人,因為他們簽了一張決志卡還是什麼的...他們被「處理」過了,但他們活得跟非基督徒沒有什麼兩樣,無論是講話、時間的安排、人生目標、他們的想法、他們的夢想、他們的理想的伴侶、他們拿平版電腦來做的事...全部都跟不信主的鄰居沒有什麼兩樣。但他們「重生」了?我就必須跟他們說:你們沒有重生。因為這經文說,這重生帶來的改變是如此巨大,你一定會看見果效!就算你不知道這如何運作。

所以耶穌說:「每一個(凡)」 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所以在新約,改變是包括了想法改變, 而不僅僅只是想法轉變。那是上帝的工作。是新生命。這就是為什麼懷特腓不斷的傳講: 你必須重生。穆斯林會告訴你,轉變不是內心超自然的改變,只是意志的抉擇。就這樣而已。你選擇承認一位上帝,阿拉,而穆罕默德是祂的先知。然後學習一些伊斯蘭教的基本規條。這是關乎意志。嚴格來講,重點並非你是否全心全意地相信,重點是你選擇往哪一個方向走。這也沒錯,當你成為基督徒的時候, 你選擇了,你決志。但這決志是基於上帝的動工,是祂改變了你。這才叫做轉變。是上帝的工作。福音是有關上帝的好消息。

耶穌說:我告訴你,尼哥底母。我也要告訴你們:你必須重生。凡重生的人都是這樣的。尼哥底母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這招來耶穌在第十節的責備。也就是說:宗教。我是說符合聖經的宗教。對耶穌來講,不僅僅是宗教行為,也不是做個決志,或什麼類似的行為。而是神蹟,是超自然的,有新根源的。是上帝賜下祂的靈,潔淨我們,改變我們。接下來,因為這生命的改變, 會帶出善待鄰人,關懷社會正義,等等善行。這些是新生命的衍生行為。因為我們用不同的方式看待世人,因為我們優先順序跟他們不一樣,我們看待苦難的方式也完全不一樣,因為我們重生了。但不是從做些事情開始,沒有重生的人也可以做這些事。而是從重生開始的。是從新生開始的。是上帝的工,是祂潔淨我們,改變我們。

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重視青少年屬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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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心靈需要一套正常運作的規律,正如整個社會也需要一個正常運作的機制一樣。我們每天能夠正常的上班、在公司裡與同事合作完成公務,回到家裡能滿足食衣住行的需要、與家人和諧相處。整個社會的背後已經有一套運作有效的機制在那裡支持著我們。我們可能習以為常不覺得稀奇,但是只要這個機制一被破壞,我們馬上就會感到非常不方便,急於恢復機制運行。

人的身體也是一樣,我們正常生活是因為身體健康、有足夠的精神體力繼續每一天生活上的拼搏。一旦身體違和,頭痛、感冒,即使勉強上班,在公司也提不起精神幹活。心靈又何嘗不是如此,我們從小到大就在摸索一套,心靈正常運作的方法,例如不要灰心、保持樂觀、忍受挫折、走出憂慮。這些不單是理論,而是人要活下去必然要運用的規則,偏離了這些規則不但自己活的痛苦、可能還會影響周圍的人。人際關係也是一套規則,我們活在人與人相處的關係中,怎麼對待、怎麼說話、怎麼尊重、怎麼爭議,都有一套應該遵循的法則。有的時候不必明講,而是潛藏在每個人心中的默契。大家都這麼作,也期待別人這麼作,如果我與眾不同,可能就會遭到別人異樣的眼光,甚至驚嚇到別人。

然而,我們也應該知道,心靈運作的規則、待人處事的規則不是死的,而是可能出現個別差異的。例如有人孤僻、有人熱情,這都沒有錯,是他成長過程形成這套心靈運作規則時,摸索出來的結果。只要不造成別人過大的麻煩,一般我們都能尊重與容忍。

有沒有人摸索出來的規則,不但造成別人痛苦、甚至連自己都活在沮喪、掙扎中。當然是有的。這就是青少年時期不當觀念、或行為習慣一旦養成後,造成他成人後與社會格格不入的現象。內向者或許封閉、孤僻、對社會悲觀冷漠。外向者就可能產生暴力的攻擊他人的行為。可見青少年時期,父母對子女人格形成有多麼大的責任。一旦父母失職,不在青少年可塑性最強的時候引導他們,當他們出社會後,可能造成許多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

這個心靈運作的規律,或者是人際關係發展的法則,雖然沒有一套通用的標準,但是卻有好壞的分別。好的讓人活得愉快、讓社會上人際關係正常運行。壞的就會讓人心中痛苦沮喪、形之於外則與人衝突、破壞人際關係。父母對青少年的人格教育是值得我們更多的重視,他們將來事業成功失敗,倒還在其次,他們將來如果活得很痛苦、在社會上無法與人共處,那可是很大的問題。願我們身為父母的多思考,花精神培養青少年健康的人格。

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神賜給人間最大的禮物


人人都期待經歷生命的改變,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們下定決心、深刻檢討、做出計劃。然而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計劃收進抽屜裡、丟進垃圾桶內,不敢再多看一眼。我們看見了從我內心想改變自己的夢想是多麼強,然而實際上做出來的力量又何其微弱。我們把自己逼進一個制度裡,期待用個制度來強迫自己改進。就像我以前聽到頭懸樑、錐刺股的故事,就發憤讀書,決心把自己鎖在房間內,門上貼了封條、不讀完就不出去。結果你是曉得的,封條被我滿懷愧疚地撕下來了,心想下次再作吧!外在的制度改變不了我們,我們需要一個內心的更新,這更新的力量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高於自己的力量,我內在的改變開始自對這更高力量的順服。有時我自己都不知道怎麼改變的,只知道現在的我已經與以前不同了,這就與「重生」在我們身上的作用。

我們今天要來看約翰福音316節。這是一段熟得不能再熟的聖經,也是許多基督徒喜歡的經文。這句話可說是新約聖經的鑰句,掌握了這鑰句就能抓住新約的精髓了。所以許多基督徒背誦它、唱它、把它作成標語、寫在牆上。有時我們聽多了,反應也麻痹了,而未能靜下心來思考其中的意義。這真是何等可惜。

神對世人的愛與賞賜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16節這句話這麽重要,因爲它包含了神救贖人類最主要的信息,其中包含愛、捨身、信、滅亡、永生。這些詞彙背後都具有相當豐富的神學意義,它們串在一個句子裡,向我們傳遞一個寶貴的信息,就是藉著愛子耶穌基督,向人類實行拯救的行動。有人說這是描述福音最精簡的一句經文。把福音中最重要的信息都包含在裡面。以下我們分別以「滅亡、救贖、信、永生」這四個重點,來看神怎麼藉著祂的兒子來拯救我們。

神對人類至大的愛

首先我們看到16節,主要的句子就是神愛世人,愛就是本句話的主要動詞。這愛大到一個程度,甚至願意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這個將獨生子賜給我們的行動,就是14-15節說的:「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將愛子賜給我們 ,就是讓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被舉起、捨命來代替我們的罪,叫我們能脫離罪的刑罰,得到永恒的生命。這是神捨己的愛、無私的愛。我們常會誤解愛的意思,今天世上的人對愛的理解就是主觀的、感情的愛。當我喜歡某個對象,就拼命表達愛,當對象不再討我喜愛,就改變心意。這種愛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愛,不是神對我們的愛。神的愛是聖潔、堅忍的愛,對我們這群頂撞他、悖逆祂、不可愛的人,祂也願意愛我們。這愛超越了世間流行的價值觀。所以當人走到山窮水盡,連自己都不愛自己的時候,發現還有一位神堅定不移地愛他,為他捨命,盼望他回頭。這時人才感受到,神的愛是超越凡俗的真愛,不計較人原本的卑微、污穢,還願意白白的將恩典賜給我們,此時我們的心才被深深打動,願意虛心接受神的恩典。

俄國文學家杜思妥也夫斯基有一本小說「罪與罰」,描述一個懷抱理想的大學生拉斯柯尼科夫,為貧困所迫而典當東西,被一個刻薄老婦人欺詐而動手殺人。為了滅口,又把闖進來撞見的受害者表妹也給殺了。他想合理化自己的罪行,想說服自己那是不得已的。殺死那個貪心的老婦人乃是為民除害。當他陷於困頓的生活,這是唯一可以活下去的路。沒想到罪疚感使他的靈魂備受煎熬、心如刀割。當他內心極度不安,幾乎要瘋狂的時候,他遇到一位為了家庭生存,犧牲自我而賣身的妓女蘇妮亞。她不批評他的過去,真誠地接納他、勸他悔改。他心中強烈感受到從蘇妮亞身上發出的聖潔光芒。他看到自己的內心的污穢、敗壞,為自己所行的錯誤痛悔,並且願意去自首。他被判刑八年,發配西伯利亞勞改,蘇妮亞也跟著他一起去。雖然他常忍不住自己暴烈的脾氣,對蘇妮亞動粗。但是有一次當蘇妮亞重病臥床不起、幾乎要死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多麼愛她、不願意失去她。他終於決定以真情回報,補償她所承受的一切痛苦。

故事最後,男主角再次將蘇妮雅送他的聖經拿出來,他心中暗自思想:「難道她的信仰不能成為我的信仰嗎?」他終於接受了蘇妮雅的信仰,走出了罪與罰的深淵。將一個性格暴烈,又為罪咎所苦的人挽回的力量是真誠無私的愛。神的愛就是如此,是個無私的愛、堅韌的愛,這愛臨到了我們這群罪人的身上。神為什麽要如此愛我們,要讓祂的兒子為我們捨命?

人類陷在罪中的苦境

因為我們都活在一個被罪所纏繞的困境中,無法自救。就像陷在流沙裡的人一樣,無法靠著自己掙扎逃出。最終的命運就是一步一步走向滅亡,這本是每個犯罪的人共同的結局。滅亡是我們不喜歡面對的事實,卻也是陷在罪中的人無法逃避的命運。在本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了「滅亡」與「永生」是相對的。它不是指肉身的死亡,而是指人在神的審判中被判爲有罪,定罪的刑罰就是滅亡。神對人的罪相當憤怒,因祂是公義的神,不能容忍罪惡。約翰福音提到:「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在神震怒審判下,背逆的罪人所受的刑罰是永遠離開神的面,也就是永遠的死亡。這樣嚴厲的刑罰叫人心裏不容易接受,但這結局卻是明明白白寫在聖經上。神如果面對罪惡的世界無動于衷、任罪惡橫行也不作干預,這反而違反了祂公義的屬性,叫人難以接受了。在罪惡猖狂的世界,人最常有的禱告就是:「神啊!求你彰顯公義吧!」

爲什麽不信的人會滅亡呢?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罪所要付上的代價乃是死亡。(羅323)我們平時常犯的罪,如恨惡、嫉妒、虛謊、陷害、自私、邪淫,可以說是觸目皆是。這些罪在我們的心中產生相當大的破壞力,讓我們失去了平安。我們人生中總是會做出讓我們後悔的事,有的時候似乎並不是出於故意,然而卻不由自主地作出了讓人後悔的事,我們嘗試找理由脫罪,但是良心的不安卻不會放過我們,犯罪後的罪咎如影隨形,侵蝕我們的內心的平安。

看到一個故事,寫到一位美國退伍軍人李察,他十八歲時入伍,被派到越南打越戰。1967年的某一天,他在包圍敵軍時,在叢林中與一名越共軍人正面遭遇。那位軍人雖然手持步槍,但卻沒有開火,只是盯着他。李察出於軍人的本能,舉起槍就向對方射擊,對方應聲而倒。這是他與敵人第一次正面接觸,也是他有生之年第一次殺人。他在倒斃越共軍人的皮包中,找到一張照片。照片上有一位就是被擊斃的軍人,另一位則是約七歲的女孩,看兩人面貌有幾分相似,可知兩人應是父女。相片中的男人神情異常嚴肅,目光憂鬱,滿有離愁,也許是在父親服役前所拍攝。父親上戰場,捨不得女兒,一直將這張照片帶在身邊。無情的戰火拆散了無數的家庭,這位軍人只是眾多死難者之一。然而,對其女兒而言,卻是無法取代的爸爸。

出於說不出的原因,理查無意識地把照片放進口袋裏,繼續前進。戰爭結束多年,他已年紀老邁、兒孫滿堂。但他一直沒有忘記這段死亡邊緣的經歷,每次掏出照片,便為自己親手殺死一位「父親」而歉咎不已。沉重的罪咎感如鬼魅般隨着他,照片中女孩的眼神,更像無聲的控訴。他一想起自己的所作所為,便抱頭痛哭。當年這張不經意保留的照片,卻成為其內心深處久久不能卸下的沉重包袱。

多年後,李察到華盛頓的越戰紀念碑憑弔。帶著一封他寫給那位不知名的北越軍人的信,真誠地向死者及其家人致敬及道歉。他寫道:「親愛的先生:二十二年來,我一直把你的照片放在錢包內。那天當我們在越南茱萊相遇時,我只有十八歲。至今我仍不明白,你為何不取走我的性命。你良久地盯着我,手持的AK-47步槍卻沒有開火。請原諒我奪去你的生命,我只是按着我接受的訓練來作出反應,要擊殺越共。多少年來,我凝視着這張照片中人,那位相信是你的女兒。我的內心被罪咎的火燃燒。現在我有兩名女兒。我認為你是捍衛國家的勇敢軍人。最重要的,是我現在能夠尊重你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我認定這是今天我為甚麼能夠在此的原因。這是適當的時間,把我的痛苦與罪咎釋放出來,並讓我的生命延續下去。請您原諒我。」照片放下了,揹負多年的罪咎感好像得到釋放。

後來這封信和照片被登上報紙,輾轉傳到了越南,又傳到戰死軍人的女兒手中。女兒已經長大成人,還依稀記得父親的容貌。多年生活在沒有父親的痛苦中,面對殺父仇人,她回了一封信給他:「李察先生,三十多年來您珍存的照片中的女童,已經長大成人。她在童年時因失去父親,歷盡痛苦。我期望您能為我的家庭帶來喜樂。」他們相約見面,理查向被殺軍人的女兒道歉,兩人相擁而泣。這是愧疚與期待寬恕的眼淚。

為自己過去犯下的錯誤,我們多麼需要赦免,許多時候物換星移,人事全非,當事人早已找不回來了,誰來赦免我們呢?又怎麼去回報呢?我們最需要得赦免是來自天父,祂知道我們內心最大的痛處,祂的憐憫能夠洗淨我們心中的罪咎與不安。

除了道德上的罪之外。不信神就是最大的罪。面對神所賜給我們這偉大的救恩,卻拒絕、不信、忽略、不順從,這就是對神最大的侮辱。就如經上說的:「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318) 其實我們最愧對的對象就是神,當我們不認識祂時,對祂的態度就是頑梗、悖逆、嘲笑、冷淡。神實在是非常重視我們。我們是按著神的形象而被造的。我們本性中的良知、理性、愛的能力、領受屬靈之事的能力,都正反映出我們具有神的形象。祂造我們在世上是爲了要代替祂管理這世界,我們人生在世的目標就是更多的認識祂、彰顯祂的榮耀。可是我們沒有達到神的要求,把祂所賜給我們的寶貴形象,用來胡作非為、倒行逆施。因犯罪而破壞了我們與神和好的關係。這是神所不願見到的。

基督降世為施行拯救

17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看到人類走向滅亡的結局,有時我們會覺得很悲哀,神怎麼可能這麼無情,忍心讓被造的人類落入滅亡?但我們要知道,人類滅亡不是神原來的心意。神沒有命定我們滅亡,而是我們自己犯罪落入滅亡的命運。祂期待我們回轉,恢復與祂和好的關係。祂主動地尋找我們,希望帶領我們回頭。因此計畫藉著祂兒子,把我們從危險的景況中拯救出來。

接下來的17節經文就提到,神不願人在罪中滅亡。因著對陷在罪中世人的愛,神將祂的獨生子耶稣賜下,是要為我們預備一條得救的道路,讓我們藉著祂可以免去刑罰。神的兒子親身擔了我們的罪債,代替我們受了刑罰,爲世人所絕、厭棄、最後爲世人死在十架上。這些原本該落在我們身上的形罰,耶稣全爲我們背負了。祂愛世人,甚至包括那些敵對祂的人。這是何等的大愛啊!

有一位看守火車鐵橋的父親,深深愛著他的兒子。祂的兒子喜歡釣魚,常在他上班的時候,就在他看守的鐵橋的旁邊釣魚。有一天一列火車沾滿了旅客正準備行經鐵橋,另一個載滿貨物的輪船也要過這鐵橋。這父親打開了升降的橋身,讓船過去,同時設定紅燈,讓火車等待橋身放下後再過。沒想到這個火車司機沒看見紅燈直闖而過。不知道鐵橋的門已經被打開了。這事非同小可,火車開上斷開的橋可是會出人命的,那位父親卻沒有注意。釣魚的兒子發現了,拼命呼叫父親,但是他沒有聽到。兒子不顧一切衝進橋下的機關,想放下橋身,但是卻被機關扯住掉在橋洞裡面。父親發覺兒子不見了,慌忙中的他不知怎麼辦。如果不放下橋身,火車就會掉入橋下,幾百個人會死亡。但是放下橋身,會壓死他的兒子。幾經掙扎,他下定了決心,把閘門放下。載著幾百個人的火車平緩通過,沒有察覺父親犧牲了他自己的兒子,救了他們們生命。父親對著穿過的火車,瘋狂地哭泣哀嚎,火車壓著的就是他的兒子啊!

這故事正像天父為了救我們這群奔向滅亡的世人,讓祂的兒子親自為了我們承擔死亡的刑罰。我們重量壓在他兒子的身上。本來我們要掉入河中,天父卻讓祂的兒子代替了我們。

人憑信靠得到這恩典

我們怎麽能得到這個救恩呢?信是我們領受救恩唯一的方法。(約112)就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是我們的靈魂能夠連接上神拯救的愛的唯一途徑。就是伸出我們的手、打開我們的心接受這白白的恩典。這裏的信與(約315-16)一樣,原文都是現在式,指持續不斷的動作。而且都有個介系詞「入」在信的後面,表示與基督建立生命的關系。信不是一時的行動,而是心靈持續的狀態。並且不是虛浮的信心、是有生命的連結。我下定決心相信,代表我是真心真意進入基督裡面,信靠到底。三心二意、反覆覆的人還沒有真實的信心。

有正確的信心的人必須明白,信心的對象就是耶稣基督。承認祂是我的救主,接受祂的寶血將我們的罪洗淨。信包括理智上對真理信服、也需要意志上持續向神信靠。這不是憑著人的努力所能辦到。完全是神的工作,因此人在救恩上面沒有一點可以自誇的。當我們願意信靠基督、悔改歸正的時候,聖靈同時在我們心中動工,重生了我們。事實上悔改歸正就是神重生我們的工作。

對福音的決定影響到命運

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3:18-21)

我們對福音的態度決定了我們將來的結局。「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18節前半兩個「信」、「不信」原文的時態都現在式,顯示這是指持續的信、或不信,而非指暫時的狀態。18節前半句「罪已經定了」,和18節後半的「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兩個動詞都是完成式,因為他們早已不信,到現在還是如此,所以定罪結局也早就定了,到現在也沒有改變。不是因為我們對福音不做反應,神為此懲罰我們。而是我們本來因著自己所發的罪咎落在懲罰的命運中,只不過神給了我們脫離懲罰的恩典,那願意接受恩典的人脫離了。所以如果我們心中剛硬拒絕福音,不能怪神不救,祂是給了我們救恩的機會。而要怪自己為何繼續留在罪中,不願回頭。

拒絕救恩者落在定罪之中

我們在神所傳的福音面前,沒有一個是中立的。真理不可避免的會帶來判斷,判斷的標準就是人對真理的接受與否。最後的審判是必然會發生的。因為人對真理的不接受就顯出自己不喜愛真理,應該受審判。真理出現自然就帶來「區別」。因著每個人對真理的不同反應,就顯出每個人到底是不是屬於真理的,是不是真心愛真理的。因此真理來的主要目的雖然不是定罪,卻也必然帶來「分別」的作用。

光照在黑暗中,我們原本生活在黑暗中的人看見了光。這光就是耶穌基督,祂向我們發出福音的呼召,正如光照在黑暗的世界。我們到底是要來就光呢,還是逃避?我們的反應就顯明出我們內心的狀態,是願意順服神呢,還是硬著頸項,死不悔改。我們對光的態度關乎我們的命運,最終我們到底是與主同在,還是與主分離?全看我們對光的態度。

永生或定罪是最終的結局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是要賜給我們救恩,脫離審判的命運。當我們願意悔改歸正,接受基督為我們贖罪的救恩,我們的罪就被主的血洗清,不再被記念。這時,我們就已經得到了神所賜的屬靈的新生命,也就是被神重生了。重生的結局就是永生。這永生不是長生不老,而是生命品質的根本轉化。當我們因著信靠基督,得到永生時,生命本質因此而改變,我們屬靈生命立時與主相合、與主同在。聖靈也住在我們心中,引導、警戒我們。這是由舊有敗壞生命,轉化為主所賜的新生命。我們不再定罪的命運中,而是進入神的國度中,最終的命運就是永遠與主同在,永不滅亡。這就是永生。

我的岳父今年87歲,他曾經來我家住過幾次,妻子曾經多次向他傳福音,甚至跪在地上懇求他接受。他當時說了一句:「你說的一百句話,不如我的老朋友的一句話。」那位老朋友就是岳父的同事李伯伯,七八年前也是身患重病,他晚年接受了福音,曾經寫了一本與聖經歷史有關的書。他已經被主接去,岳父相當珍惜與李伯伯的情誼。我也曾與他談到信仰。他說:「或許有一天,等到我人生走到盡頭的時候,可能會考慮信。」他身體一向健康,八十幾歲每天運動,早上快走一小時。兩個月前岳父身體急速衰退,脾氣變得固執、走路步履蹣跚、甚至會跌倒。妻子心中焦急,預備回台幫助父親處理生活的困難,最擔憂的還是:他尚未接受主。在電話中妻子邀請父親禮拜天去教會,得到的回應是憤怒的拒絕:「不要再講了!」妻子掛上電話時,心中痛苦流淚。回去台灣的第四天,妻子不願放棄,把福音寫成簡要條列式的文字,一句一句的向父親解說。讀到我們都是罪人,惹天父傷心的時候。岳父竟然回答:「是的,我是罪人,我罪大惡極!」妻子心中驚奇,積極再往下講。同時也約父親決志相信耶穌。岳父的觀念中,他之所以今天生病,他覺得是天父懲罰他。他這次深刻感受到,生命完全不在他的掌握之內。妻子安慰他,天父是慈愛的,祂會藉著環境吸引我們歸向他,但是不會惡意懲罰我們。

岳父在五月四號受洗歸入主的名下,教會的牧師、弟兄姊妹也歡迎他加入主內的大家庭。他雖然走路不方便,但仍願意加入附近教會辦的老人日間看顧的課程,這對八十七歲,對環境改變極不適應的他,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妻子在處理重要的事情兩週後,到這擔憂的心回到家裡來了。帶來的消息激勵許多為岳父代禱的弟兄姊妹,如果不是天父在人心裡動工,岳父要做出這麼大的決定是很困難的。我們也繼續為他的健康禱告。

結論

人的心是怎麼被改變的呢?我們都曾經擁有雄心壯志,當年的抱負理想實現了多少?多數還是對逝去歲月的抱憾與愧疚。我們需要回到造我們的主面前,面對自己無法克服的墮落本性,求得他的赦免。祂願意賜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是一個從裡到外,免除罪咎與虧欠,得到全然自由的生命。這生命是藉著基督捨命所賜給我們的,願我們能以信心回應天父的呼召,都得到這個嶄新的生命。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