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神賜給人間最大的禮物


人人都期待經歷生命的改變,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們下定決心、深刻檢討、做出計劃。然而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計劃收進抽屜裡、丟進垃圾桶內,不敢再多看一眼。我們看見了從我內心想改變自己的夢想是多麼強,然而實際上做出來的力量又何其微弱。我們把自己逼進一個制度裡,期待用個制度來強迫自己改進。就像我以前聽到頭懸樑、錐刺股的故事,就發憤讀書,決心把自己鎖在房間內,門上貼了封條、不讀完就不出去。結果你是曉得的,封條被我滿懷愧疚地撕下來了,心想下次再作吧!外在的制度改變不了我們,我們需要一個內心的更新,這更新的力量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高於自己的力量,我內在的改變開始自對這更高力量的順服。有時我自己都不知道怎麼改變的,只知道現在的我已經與以前不同了,這就與「重生」在我們身上的作用。

我們今天要來看約翰福音316節。這是一段熟得不能再熟的聖經,也是許多基督徒喜歡的經文。這句話可說是新約聖經的鑰句,掌握了這鑰句就能抓住新約的精髓了。所以許多基督徒背誦它、唱它、把它作成標語、寫在牆上。有時我們聽多了,反應也麻痹了,而未能靜下心來思考其中的意義。這真是何等可惜。

神對世人的愛與賞賜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16節這句話這麽重要,因爲它包含了神救贖人類最主要的信息,其中包含愛、捨身、信、滅亡、永生。這些詞彙背後都具有相當豐富的神學意義,它們串在一個句子裡,向我們傳遞一個寶貴的信息,就是藉著愛子耶穌基督,向人類實行拯救的行動。有人說這是描述福音最精簡的一句經文。把福音中最重要的信息都包含在裡面。以下我們分別以「滅亡、救贖、信、永生」這四個重點,來看神怎麼藉著祂的兒子來拯救我們。

神對人類至大的愛

首先我們看到16節,主要的句子就是神愛世人,愛就是本句話的主要動詞。這愛大到一個程度,甚至願意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這個將獨生子賜給我們的行動,就是14-15節說的:「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將愛子賜給我們 ,就是讓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被舉起、捨命來代替我們的罪,叫我們能脫離罪的刑罰,得到永恒的生命。這是神捨己的愛、無私的愛。我們常會誤解愛的意思,今天世上的人對愛的理解就是主觀的、感情的愛。當我喜歡某個對象,就拼命表達愛,當對象不再討我喜愛,就改變心意。這種愛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愛,不是神對我們的愛。神的愛是聖潔、堅忍的愛,對我們這群頂撞他、悖逆祂、不可愛的人,祂也願意愛我們。這愛超越了世間流行的價值觀。所以當人走到山窮水盡,連自己都不愛自己的時候,發現還有一位神堅定不移地愛他,為他捨命,盼望他回頭。這時人才感受到,神的愛是超越凡俗的真愛,不計較人原本的卑微、污穢,還願意白白的將恩典賜給我們,此時我們的心才被深深打動,願意虛心接受神的恩典。

俄國文學家杜思妥也夫斯基有一本小說「罪與罰」,描述一個懷抱理想的大學生拉斯柯尼科夫,為貧困所迫而典當東西,被一個刻薄老婦人欺詐而動手殺人。為了滅口,又把闖進來撞見的受害者表妹也給殺了。他想合理化自己的罪行,想說服自己那是不得已的。殺死那個貪心的老婦人乃是為民除害。當他陷於困頓的生活,這是唯一可以活下去的路。沒想到罪疚感使他的靈魂備受煎熬、心如刀割。當他內心極度不安,幾乎要瘋狂的時候,他遇到一位為了家庭生存,犧牲自我而賣身的妓女蘇妮亞。她不批評他的過去,真誠地接納他、勸他悔改。他心中強烈感受到從蘇妮亞身上發出的聖潔光芒。他看到自己的內心的污穢、敗壞,為自己所行的錯誤痛悔,並且願意去自首。他被判刑八年,發配西伯利亞勞改,蘇妮亞也跟著他一起去。雖然他常忍不住自己暴烈的脾氣,對蘇妮亞動粗。但是有一次當蘇妮亞重病臥床不起、幾乎要死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多麼愛她、不願意失去她。他終於決定以真情回報,補償她所承受的一切痛苦。

故事最後,男主角再次將蘇妮雅送他的聖經拿出來,他心中暗自思想:「難道她的信仰不能成為我的信仰嗎?」他終於接受了蘇妮雅的信仰,走出了罪與罰的深淵。將一個性格暴烈,又為罪咎所苦的人挽回的力量是真誠無私的愛。神的愛就是如此,是個無私的愛、堅韌的愛,這愛臨到了我們這群罪人的身上。神為什麽要如此愛我們,要讓祂的兒子為我們捨命?

人類陷在罪中的苦境

因為我們都活在一個被罪所纏繞的困境中,無法自救。就像陷在流沙裡的人一樣,無法靠著自己掙扎逃出。最終的命運就是一步一步走向滅亡,這本是每個犯罪的人共同的結局。滅亡是我們不喜歡面對的事實,卻也是陷在罪中的人無法逃避的命運。在本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了「滅亡」與「永生」是相對的。它不是指肉身的死亡,而是指人在神的審判中被判爲有罪,定罪的刑罰就是滅亡。神對人的罪相當憤怒,因祂是公義的神,不能容忍罪惡。約翰福音提到:「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在神震怒審判下,背逆的罪人所受的刑罰是永遠離開神的面,也就是永遠的死亡。這樣嚴厲的刑罰叫人心裏不容易接受,但這結局卻是明明白白寫在聖經上。神如果面對罪惡的世界無動于衷、任罪惡橫行也不作干預,這反而違反了祂公義的屬性,叫人難以接受了。在罪惡猖狂的世界,人最常有的禱告就是:「神啊!求你彰顯公義吧!」

爲什麽不信的人會滅亡呢?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罪所要付上的代價乃是死亡。(羅323)我們平時常犯的罪,如恨惡、嫉妒、虛謊、陷害、自私、邪淫,可以說是觸目皆是。這些罪在我們的心中產生相當大的破壞力,讓我們失去了平安。我們人生中總是會做出讓我們後悔的事,有的時候似乎並不是出於故意,然而卻不由自主地作出了讓人後悔的事,我們嘗試找理由脫罪,但是良心的不安卻不會放過我們,犯罪後的罪咎如影隨形,侵蝕我們的內心的平安。

看到一個故事,寫到一位美國退伍軍人李察,他十八歲時入伍,被派到越南打越戰。1967年的某一天,他在包圍敵軍時,在叢林中與一名越共軍人正面遭遇。那位軍人雖然手持步槍,但卻沒有開火,只是盯着他。李察出於軍人的本能,舉起槍就向對方射擊,對方應聲而倒。這是他與敵人第一次正面接觸,也是他有生之年第一次殺人。他在倒斃越共軍人的皮包中,找到一張照片。照片上有一位就是被擊斃的軍人,另一位則是約七歲的女孩,看兩人面貌有幾分相似,可知兩人應是父女。相片中的男人神情異常嚴肅,目光憂鬱,滿有離愁,也許是在父親服役前所拍攝。父親上戰場,捨不得女兒,一直將這張照片帶在身邊。無情的戰火拆散了無數的家庭,這位軍人只是眾多死難者之一。然而,對其女兒而言,卻是無法取代的爸爸。

出於說不出的原因,理查無意識地把照片放進口袋裏,繼續前進。戰爭結束多年,他已年紀老邁、兒孫滿堂。但他一直沒有忘記這段死亡邊緣的經歷,每次掏出照片,便為自己親手殺死一位「父親」而歉咎不已。沉重的罪咎感如鬼魅般隨着他,照片中女孩的眼神,更像無聲的控訴。他一想起自己的所作所為,便抱頭痛哭。當年這張不經意保留的照片,卻成為其內心深處久久不能卸下的沉重包袱。

多年後,李察到華盛頓的越戰紀念碑憑弔。帶著一封他寫給那位不知名的北越軍人的信,真誠地向死者及其家人致敬及道歉。他寫道:「親愛的先生:二十二年來,我一直把你的照片放在錢包內。那天當我們在越南茱萊相遇時,我只有十八歲。至今我仍不明白,你為何不取走我的性命。你良久地盯着我,手持的AK-47步槍卻沒有開火。請原諒我奪去你的生命,我只是按着我接受的訓練來作出反應,要擊殺越共。多少年來,我凝視着這張照片中人,那位相信是你的女兒。我的內心被罪咎的火燃燒。現在我有兩名女兒。我認為你是捍衛國家的勇敢軍人。最重要的,是我現在能夠尊重你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我認定這是今天我為甚麼能夠在此的原因。這是適當的時間,把我的痛苦與罪咎釋放出來,並讓我的生命延續下去。請您原諒我。」照片放下了,揹負多年的罪咎感好像得到釋放。

後來這封信和照片被登上報紙,輾轉傳到了越南,又傳到戰死軍人的女兒手中。女兒已經長大成人,還依稀記得父親的容貌。多年生活在沒有父親的痛苦中,面對殺父仇人,她回了一封信給他:「李察先生,三十多年來您珍存的照片中的女童,已經長大成人。她在童年時因失去父親,歷盡痛苦。我期望您能為我的家庭帶來喜樂。」他們相約見面,理查向被殺軍人的女兒道歉,兩人相擁而泣。這是愧疚與期待寬恕的眼淚。

為自己過去犯下的錯誤,我們多麼需要赦免,許多時候物換星移,人事全非,當事人早已找不回來了,誰來赦免我們呢?又怎麼去回報呢?我們最需要得赦免是來自天父,祂知道我們內心最大的痛處,祂的憐憫能夠洗淨我們心中的罪咎與不安。

除了道德上的罪之外。不信神就是最大的罪。面對神所賜給我們這偉大的救恩,卻拒絕、不信、忽略、不順從,這就是對神最大的侮辱。就如經上說的:「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318) 其實我們最愧對的對象就是神,當我們不認識祂時,對祂的態度就是頑梗、悖逆、嘲笑、冷淡。神實在是非常重視我們。我們是按著神的形象而被造的。我們本性中的良知、理性、愛的能力、領受屬靈之事的能力,都正反映出我們具有神的形象。祂造我們在世上是爲了要代替祂管理這世界,我們人生在世的目標就是更多的認識祂、彰顯祂的榮耀。可是我們沒有達到神的要求,把祂所賜給我們的寶貴形象,用來胡作非為、倒行逆施。因犯罪而破壞了我們與神和好的關係。這是神所不願見到的。

基督降世為施行拯救

17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看到人類走向滅亡的結局,有時我們會覺得很悲哀,神怎麼可能這麼無情,忍心讓被造的人類落入滅亡?但我們要知道,人類滅亡不是神原來的心意。神沒有命定我們滅亡,而是我們自己犯罪落入滅亡的命運。祂期待我們回轉,恢復與祂和好的關係。祂主動地尋找我們,希望帶領我們回頭。因此計畫藉著祂兒子,把我們從危險的景況中拯救出來。

接下來的17節經文就提到,神不願人在罪中滅亡。因著對陷在罪中世人的愛,神將祂的獨生子耶稣賜下,是要為我們預備一條得救的道路,讓我們藉著祂可以免去刑罰。神的兒子親身擔了我們的罪債,代替我們受了刑罰,爲世人所絕、厭棄、最後爲世人死在十架上。這些原本該落在我們身上的形罰,耶稣全爲我們背負了。祂愛世人,甚至包括那些敵對祂的人。這是何等的大愛啊!

有一位看守火車鐵橋的父親,深深愛著他的兒子。祂的兒子喜歡釣魚,常在他上班的時候,就在他看守的鐵橋的旁邊釣魚。有一天一列火車沾滿了旅客正準備行經鐵橋,另一個載滿貨物的輪船也要過這鐵橋。這父親打開了升降的橋身,讓船過去,同時設定紅燈,讓火車等待橋身放下後再過。沒想到這個火車司機沒看見紅燈直闖而過。不知道鐵橋的門已經被打開了。這事非同小可,火車開上斷開的橋可是會出人命的,那位父親卻沒有注意。釣魚的兒子發現了,拼命呼叫父親,但是他沒有聽到。兒子不顧一切衝進橋下的機關,想放下橋身,但是卻被機關扯住掉在橋洞裡面。父親發覺兒子不見了,慌忙中的他不知怎麼辦。如果不放下橋身,火車就會掉入橋下,幾百個人會死亡。但是放下橋身,會壓死他的兒子。幾經掙扎,他下定了決心,把閘門放下。載著幾百個人的火車平緩通過,沒有察覺父親犧牲了他自己的兒子,救了他們們生命。父親對著穿過的火車,瘋狂地哭泣哀嚎,火車壓著的就是他的兒子啊!

這故事正像天父為了救我們這群奔向滅亡的世人,讓祂的兒子親自為了我們承擔死亡的刑罰。我們重量壓在他兒子的身上。本來我們要掉入河中,天父卻讓祂的兒子代替了我們。

人憑信靠得到這恩典

我們怎麽能得到這個救恩呢?信是我們領受救恩唯一的方法。(約112)就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是我們的靈魂能夠連接上神拯救的愛的唯一途徑。就是伸出我們的手、打開我們的心接受這白白的恩典。這裏的信與(約315-16)一樣,原文都是現在式,指持續不斷的動作。而且都有個介系詞「入」在信的後面,表示與基督建立生命的關系。信不是一時的行動,而是心靈持續的狀態。並且不是虛浮的信心、是有生命的連結。我下定決心相信,代表我是真心真意進入基督裡面,信靠到底。三心二意、反覆覆的人還沒有真實的信心。

有正確的信心的人必須明白,信心的對象就是耶稣基督。承認祂是我的救主,接受祂的寶血將我們的罪洗淨。信包括理智上對真理信服、也需要意志上持續向神信靠。這不是憑著人的努力所能辦到。完全是神的工作,因此人在救恩上面沒有一點可以自誇的。當我們願意信靠基督、悔改歸正的時候,聖靈同時在我們心中動工,重生了我們。事實上悔改歸正就是神重生我們的工作。

對福音的決定影響到命運

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3:18-21)

我們對福音的態度決定了我們將來的結局。「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18節前半兩個「信」、「不信」原文的時態都現在式,顯示這是指持續的信、或不信,而非指暫時的狀態。18節前半句「罪已經定了」,和18節後半的「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兩個動詞都是完成式,因為他們早已不信,到現在還是如此,所以定罪結局也早就定了,到現在也沒有改變。不是因為我們對福音不做反應,神為此懲罰我們。而是我們本來因著自己所發的罪咎落在懲罰的命運中,只不過神給了我們脫離懲罰的恩典,那願意接受恩典的人脫離了。所以如果我們心中剛硬拒絕福音,不能怪神不救,祂是給了我們救恩的機會。而要怪自己為何繼續留在罪中,不願回頭。

拒絕救恩者落在定罪之中

我們在神所傳的福音面前,沒有一個是中立的。真理不可避免的會帶來判斷,判斷的標準就是人對真理的接受與否。最後的審判是必然會發生的。因為人對真理的不接受就顯出自己不喜愛真理,應該受審判。真理出現自然就帶來「區別」。因著每個人對真理的不同反應,就顯出每個人到底是不是屬於真理的,是不是真心愛真理的。因此真理來的主要目的雖然不是定罪,卻也必然帶來「分別」的作用。

光照在黑暗中,我們原本生活在黑暗中的人看見了光。這光就是耶穌基督,祂向我們發出福音的呼召,正如光照在黑暗的世界。我們到底是要來就光呢,還是逃避?我們的反應就顯明出我們內心的狀態,是願意順服神呢,還是硬著頸項,死不悔改。我們對光的態度關乎我們的命運,最終我們到底是與主同在,還是與主分離?全看我們對光的態度。

永生或定罪是最終的結局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是要賜給我們救恩,脫離審判的命運。當我們願意悔改歸正,接受基督為我們贖罪的救恩,我們的罪就被主的血洗清,不再被記念。這時,我們就已經得到了神所賜的屬靈的新生命,也就是被神重生了。重生的結局就是永生。這永生不是長生不老,而是生命品質的根本轉化。當我們因著信靠基督,得到永生時,生命本質因此而改變,我們屬靈生命立時與主相合、與主同在。聖靈也住在我們心中,引導、警戒我們。這是由舊有敗壞生命,轉化為主所賜的新生命。我們不再定罪的命運中,而是進入神的國度中,最終的命運就是永遠與主同在,永不滅亡。這就是永生。

我的岳父今年87歲,他曾經來我家住過幾次,妻子曾經多次向他傳福音,甚至跪在地上懇求他接受。他當時說了一句:「你說的一百句話,不如我的老朋友的一句話。」那位老朋友就是岳父的同事李伯伯,七八年前也是身患重病,他晚年接受了福音,曾經寫了一本與聖經歷史有關的書。他已經被主接去,岳父相當珍惜與李伯伯的情誼。我也曾與他談到信仰。他說:「或許有一天,等到我人生走到盡頭的時候,可能會考慮信。」他身體一向健康,八十幾歲每天運動,早上快走一小時。兩個月前岳父身體急速衰退,脾氣變得固執、走路步履蹣跚、甚至會跌倒。妻子心中焦急,預備回台幫助父親處理生活的困難,最擔憂的還是:他尚未接受主。在電話中妻子邀請父親禮拜天去教會,得到的回應是憤怒的拒絕:「不要再講了!」妻子掛上電話時,心中痛苦流淚。回去台灣的第四天,妻子不願放棄,把福音寫成簡要條列式的文字,一句一句的向父親解說。讀到我們都是罪人,惹天父傷心的時候。岳父竟然回答:「是的,我是罪人,我罪大惡極!」妻子心中驚奇,積極再往下講。同時也約父親決志相信耶穌。岳父的觀念中,他之所以今天生病,他覺得是天父懲罰他。他這次深刻感受到,生命完全不在他的掌握之內。妻子安慰他,天父是慈愛的,祂會藉著環境吸引我們歸向他,但是不會惡意懲罰我們。

岳父在五月四號受洗歸入主的名下,教會的牧師、弟兄姊妹也歡迎他加入主內的大家庭。他雖然走路不方便,但仍願意加入附近教會辦的老人日間看顧的課程,這對八十七歲,對環境改變極不適應的他,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妻子在處理重要的事情兩週後,到這擔憂的心回到家裡來了。帶來的消息激勵許多為岳父代禱的弟兄姊妹,如果不是天父在人心裡動工,岳父要做出這麼大的決定是很困難的。我們也繼續為他的健康禱告。

結論

人的心是怎麼被改變的呢?我們都曾經擁有雄心壯志,當年的抱負理想實現了多少?多數還是對逝去歲月的抱憾與愧疚。我們需要回到造我們的主面前,面對自己無法克服的墮落本性,求得他的赦免。祂願意賜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是一個從裡到外,免除罪咎與虧欠,得到全然自由的生命。這生命是藉著基督捨命所賜給我們的,願我們能以信心回應天父的呼召,都得到這個嶄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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