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0日 星期四

隧道內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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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次與朋友談福音的時候,被人問起自己決定信耶穌的原因,我不曾經歷什麼特殊的事件,郤是走過一段漫長的路。若要說是什麼事促使我改變的,就不能不提這件隧道內的事件。


在決定信主之前我在教會晃了兩年,別人還以為我是基督徒,我自己心裏明白還沒有。 很多次的佈道會,聽了十分感動,但我卻用意志力壓下自己的感動,硬是不肯決志信主。但在被一位基督徒質問之下,我才認真的思考受洗的問題,最後作下決定受洗歸主。記下這個故事,故勵仍在猶豫中的朋友,認真思考,作下決定。

在大三的那年,一天晚上團契主席問我:「阿斗!你在這裏待了兩年了,為什麼還不受洗?」

我告訴他:「你別逼我。給我一點時間,讓我好好想一想。想通了自然會受洗。」
之後一個月內我每天晚上爬到宿舍屋頂禱告:「主啊!你若是要我相信你,請讓我感受到你的真實。」 一天一天過去,沒有特別的經歷,也沒有突然想通。

倒是一件事把我的心整個轉變過來。我對死亡有種莫名的恐懼,我小學一年級就夢見過親人死亡,也夢見過自己死亡。醒來之後心情非常不愉快。死亡像個黑影一樣,一日一日的逼近,想逃也逃不掉。

中學時讀朱自清的「匆匆」,心有戚戚焉。然而對生命短暫發出一聲喟嘆的朱自清,同樣的走進歷史的長流之中。想要抗拒,但沒有辦法。人一自呱呱落地就無法停止地邁向死亡。直到依依不捨地告別了人世的時刻來到。再來呢?就什麼也沒有了。這就是我二十歲前對生死的認知。

在禱告了一個月後的一天下午,我獨自走出校園。在隧道內親眼看見一個摩托車騎士撞死了一隻貓。當場血肉模糊。該騎士看了一眼就頭也不回的走了。我的心有點氣憤,「撞死了貓,也不管嗎?真是夠沒良心的!」
再一想,只是一隻貓,算得了什麼呢?

那不對呀,一個死的人,跟死的貓有什麼差別呢?只不過是一大團肉跟一小團肉的差別罷了。生前雄心壯志,為家庭事業打拼,不就在追求人生的價值嗎?在眾人面前追求肯定,為親友所敬愛,不就在成全一生所羨慕的理想嗎?然而這一切在走進死亡的那一刻,瞬間消失無蹤。接下來就是一片漆黑。那又為什麼在這個漆黑之前,我要把人生妝扮得多釆多姿呢?生前的轟轟烈烈又有什麼意義呢?

在情感上我很難跨過這個斷層。我不能接受此生的所做所為在永恆中是沒有意義的想法。我感受到上帝在天上看著我,我今天在地上活著的每一刻在衪面前都有意義。今天有一口氣在,按神的心意好好活著,有一天我要回到衪那裏去,衪要把更大的事交給我做。

你可以說我天真、幻想。這確是我每日生活的態度,在地上的每一日是為了將來回到神面前的訓練。我是抓緊了每一天在訓練自己,不單今生才能要發揮出來。將來到天上這些都不是白費的。

第一次感受到神的靈在我的心中動工,叫我克服心中的恐懼,回頭把貓給埋了。這不是依我本性所願意去做的。

當夜我跳著回到宿舍,告訴團契主席我要受洗了。 心中洋溢著重擔放下後的喜樂。

人生路上,多次走錯。
不堪回首,許多委曲白白受。
只恨不能早識主,一生指引不悔路。

若不是團契主席直接了當問我信仰的問題。我可能一直在信仰的門外晃。
今天我也學我的團契主席,偶而會問聽福音的朋友,「要不要認真的考慮,相信耶穌?」不見得都會有回應,但我深信神自己會作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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