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7日 星期四

回應帖子「聖經不是主,而是要為主做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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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時代論壇有位網友道欣,認為聖經只是人對神的見證,本身不是神的話。這是新正統派的看法。我駁斥如下。
道欣說:
聖經並不是主,聖經的字句也不是能叫我們得生命的道,道就是神,是我們的主,主在我們的裡面,我們住在主的裡面!那把聖經翻爛的人想要從聖經中得到永生,以為吃透聖經就是在領受主的道,就是永生,為了那字句甚至連主也不認,那字句就成了死的毒鉤,把人引入沉淪的坑!聖經是為主做見証的,裡面也記的有主對我們的命令,是為我們能認識主而有的工具,難道我們要舍本求末,要到“堅守聖經”而棄絕主的地步嗎? 那巴比倫大城讓人憎惡,把主的憐憫視為軟弱,自己不領受醫治卻還惑亂多國多方多民,成為一切可憎之物的母。

我們當考察聖經,因為經要為主的工做見証!但不可將聖經奉為真理,因為真理就是主,而聖經是要為主作見証的!使徒所傳到道,實質並不在使徒所講的,而在於使徒遵行主的命令,有主的同行,真道都是由主來的,因為道就是神!

(約5:38 ):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 。因為他所差來的 ,你們不信 。你們查考聖經 ,(或作應當查考聖經) 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 。給我作見証的就是這經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

但聖經裡沒有永生,我們不要想從聖經裡去尋找永生,那字句裡沒有,怎麼看怎麼理解都沒有,以為聖經的字句和神是同一性的,字句就是神的表現,那麼我們錯了,因為聖經不是主寫的,是先知受聖靈的感動留下的,使徒所見所聞記述下來的,聖經是先知與使徒為主做的見証和轉達主的命令,聖經和神並不是一性的!主的話就是道,天地廢去主的話都不能廢去的,而我們所看的這本聖經,從古到今是可以被人手所增減改動的,要真是主的話,主怎麼可能容許人去改動一點,哪怕是一個標點符號!

阿斗回應:
你說聖經不是主,沒人反對。又說聖經為主做見証,也沒人反對。這些根本不是爭議的問題。爭議的問題在這:

說聖經不是主的話,我反對。

理由如下:

1. 主耶穌說:「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太22:31)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0~21)
這兩句話不是明說聖經是神的話嗎?

2. 主耶穌處處引用聖經,他的話是神的話。他都相信聖經,我們比他的權威還大嗎?我們有像他一樣的態度相信聖經嗎?把聖經不當神的話,是以主耶穌的權威放在人的權威以下。合理嗎?

3. 「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他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於是把書卷起來,交還執事,就坐下。會堂裡的人都定睛看他。 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4:17~21)

「因為這是報應的日子,使經上所寫的都得應驗。」(路21:22)

「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路22:37)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24:44~45)

舊約聖經記載主耶穌道成肉身的預言。新約聖經的福音書記載著預言的應驗。主耶穌親自肯定經上的話。他親自對門徒講解經上的話,教導他們明白經上的話。他的話就是神的話。人的話能預言主耶穌道成肉身嗎?耶穌都肯定的,人還能否定嗎?

4.「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約2:22)
門徒將耶穌的話與聖經放在同等地位來相信。請問耶穌的話是不是神的話?

5.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証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40~41)
(KJV) Search the scriptures; for in them ye think ye have eternal life: and they are they which testify of me. And ye will not come to me, that ye might have life.

前一句話都是肯定的意思,包括(1)你們應當查考聖經(Search the scriptures),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2)給我作見証的就是這經。前面一句話意思是連貫的,都是肯定。

後面一句是轉折語氣,表示你們所信的與所做的相反。信聖經有永生,卻不願相信經上所預言的耶穌基督,這是矛盾的。應該要如何?不是不信聖經中有永生,而是相信聖經中所預言的耶穌基督。

把前一句話念成相反的意思,那是不是連「給我作見証的就是這經」也給倒過來了?

6. 主的話與律法放在一起對比,都是不能廢的。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16:17)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10:35)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路1:33)

只有神的話不能廢,永遠有功效。聖經無謬誤是指原本,經幾千年抄寫而有的筆誤都是極細微的,不影響真理。現今抄本些微的筆誤可以用校勘更正,不能否定原本聖經的無誤性。那這個理由來說聖經不是神的話,就太牽強了。

7.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5~17)

你說這是舊約聖經,沒錯。新約聖經的証明在這裡: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

「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 16 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15~16)
彼得親自說保羅寫的書信,與舊約先知的預言有同等的地位,不能強解。

綜合以上所言,聖經是神的話。他是聖靈藉先知、使徒寫成的。是成文啟示的最準確來源。離開聖靈,我們不能讀懂神的話。離開聖經,我們無從驗証神的話。

許多人都自稱聽到神的話,與聖經衝突的,絕不是神的話。這就把正統與異端分別出來了。

削弱了聖經的權威,我們還有什麼權威,來明白、領受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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