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弟兄姊妹們信主的過程中是否會遇到一個問題。也就是為什麼我們信主了還會犯罪?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活在世上經常在與罪掙扎。這是我們都有共同的經驗。在信主之前我們期待當我們信靠主,接受祂赦罪的寶血。我們一切的罪都能被洗清。我們經歷了罪得赦免得喜樂。但是當我們發現自己信主之後,仍然會犯罪,甚至當我們良心更加敏感,原本不認為是麽大不了的事,如今在聖靈的光照下,才知道是罪。我們幾乎每天都在與罪爭戰,知道自己犯罪了,就在主面前認罪悔改,但是不斷認罪,卻會再犯。永遠也無法達到公義的境界。
當我們提出這疑問時,常聽到的解答是:我們因信稱義是在地位上罪得到赦免,然而生活上還要努力的克制罪,活出成聖的生活來。我們理解成聖的過程不是一步到位的,但是如果每日認罪卻又犯罪,似乎像是愚公移山一樣知其不可而為之,追求成聖是否是一件有意義的事?很多基督徒在信主一段時間之後都有這樣的疑問。對僅僅停留在稱義地位上心中感到不滿足,而願意更進一步追求聖潔,真正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有這樣的想法表示我們對救恩有正確的認識,我們心中確實有聖靈在催逼我們,不甘心做個地位上得救,行為上卻遠遠與地位不合的的基督徒。羅馬書的中心就是告訴我們基督徒經歷救恩的歷程。就是:稱義、成聖、得榮耀。
讓我們回顧一下羅馬書的內容,三章20節到第五章提到稱義。主耶穌為我們付上贖罪的代價,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我們不在神的憤怒中,而是得到稱義的地位。接著六到八章所提到的就是稱義之後我們不是停在起點,而是更進一步追求,如何一步一步活出成聖的生命來。保羅在第七章提到他與罪掙扎的經歷,他雖信主,但是肉體仍受到罪的影響。他因自己肉體軟弱犯罪而感到痛苦。他發出求救的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然而最終他找到了出路:「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第八章就是說出他追求成聖的途徑,他如何靠著主耶穌脫離罪的轄制。活出成聖的生命來。讓我們一起來看這段經文。
聖靈使我們得生命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1-4)
從第八章第一節起,保羅提出了脫離罪轄制的方法。人原來是受到罪的轄制。想要脫離,卻沒有辦法。他在第七章中說:「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這個犯罪的律在保羅心中轄制他,讓他不能按照心中所想的,去順從神的律。但是出路在主耶穌,第八章第一節到第四節。就講到了,當他靠著主耶穌,就能脫離了原本不由自主的困境。這裏的「不定罪」是指,在基督裡脫離了罪的轄制。不單是在地位上免去了罪的刑罰,得到稱義的地位。也在生命中得到脫離罪權勢的力量。這是稱義之後更進一步,在生活上活出成聖的生命來。稱義讓我們脫離了罪的刑罰,稱義之後我們仍要靠著主耶穌,活出與稱義地位相稱的生命。我們雖會受到引誘而跌到,但是我們不是沒有希望。因為我們有主的幫助。成聖的生命是要一步一步活出來的。怎麼活呢?靠著主加給我們的力量。
第二節更進一步解釋了第一節。讓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的,就是在主耶穌裏賜下的「賜生命聖靈的律」。這裏的律是指某種能夠管轄我們的力量。在第七章23節提到的:「肢體中犯罪的律」就是這裏的罪與死的律,它吸引我們去犯罪,最終讓我們死在罪的刑罰中。然而「賜生命聖靈的律」救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這一段聖經中多次提到聖靈是「賜生命聖靈」原意就是「生命之靈」。我們怎麼理解聖靈是生命之靈呢?除了這節經文之外,第六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8:6 )這裏是講到聖靈能帶給我們生命與平安。第十節:「心靈卻因義而活。」原文直譯就是:「聖靈就是生命。」所以歸納上面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出本段的重點之一就是:「聖靈使我們得生命」。
聖靈如何讓我們得生命?聖靈使我們脫離死亡,得到屬靈的新生命。正如約翰福音中所說的。重生就是從水和聖靈而生。這個生命不是我們肉身的生命,也不是我們被罪轄制、軟弱無能的肉體的生命。而是從聖靈而生,屬靈的新生命。也正是舊約以西結書所應許:「「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 )這個應許今天應驗在我們這群信靠主耶穌,從聖靈得重生的人身上。我們都有一個從神而來的聖靈住在我們心中,我們也都有一顆新心,願意遵行主的話。這就是舊約先知應許的實現。神要賜給祂的子民一個新的生命。這個生命是從神而來,也是從聖靈而實現的。所以說聖靈又被稱為生命之靈。我們今天也都領受神所賜下的生命之靈,得了屬靈的新生命。這個生命讓我們與過去那屬肉體的生命有分別。有什麽分別呢?
原本我們沒有屬靈的新生命,本是屬肉體的。肉體就是我們原本貪愛犯罪的本性,行善無能、抗拒罪惡卻又軟弱無力。靠著肉體沒有能力行出神所要求的標準來。就算我們都願意按著神所要求的律法而行,我們的肉體卻讓我們一再跌倒。就如第七章18節所說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律法不是惡,它是神向人類賜下的標準。但是我們因為肉體軟弱,明知道該行律法,卻一點也做不到。甚至要求我們行善的律法,竟然被罪利用來引動我們犯罪。這是因為我們都有肉體的緣故。既然肉體軟弱,靠著這軟弱的肉體,去行神所要求的律法根本無法作到。神知道我們的困境,他沒有讓我們靠著行律法稱義,而是為我們預備了另一條稱義的道路。也就是讓耶穌基督替我們成為贖罪祭,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罪的刑罰因著主耶穌的代贖,不再算在我們身上。律法所要求的義因為主耶穌的成全,我們不必再付出任何代價。正如第三節所說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所以說聖經說他成了罪身的形狀,就是道成肉身來到世上,如同一個犯罪的肉身一樣。主耶穌沒有犯罪,但卻在十字架上受到罪的刑罰。祂不是為自己的罪受刑,而是為了我們。從此我們該受的罪債一筆勾銷。神在主耶穌的肉身上,將罪定罪了。罪債不再成為我們的重擔,因為主已經為我們付清。你為了罪的纏繞而苦嗎?在主耶穌裡能得到完全的釋放。
誰才能接受主代贖的功效,讓神赦罪之恩成就在我們身上呢?只有信靠祂的人。第四節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這句的最開頭有個「為了」。表示神使主耶穌替我們受刑罰的目的,是為了要讓律法所要求的義,可以成全在我們這群信靠祂的人身上。這是神拯救我們的目的。過去是沒有人可能滿足律法的要求。但是主耶穌替我們擔當了罪的刑罰,律法的要求的義已經得到滿足。我們今天不單停留在信靠主得稱義的這個起點,更要從聖靈領受一個新生命,能以活出神對我們的要求。這在過去我們靠著肉體而行,是不可能達到的要求。但是今日我們順從聖靈,活出基督徒的新生命,成聖的生活就是我們該追求的目標。從前面幾節經文我們可以看出,律法並不是毫無用處,他雖然沒有力量讓我們遵行而得稱義,但是其中卻有神對我們生活的要求。警告我們不要犯罪、鼓勵我們按神的心意而活。只要把律法放在它該有的位置,正確地看待它。它不是可廢棄的。
神頒布律法的目的是期待我們最終能活出,律法中所要求的精義。他當然知道我們的肉身無法行出律法的要求,所以律法的功效在顯出我們肉體的無能,讓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目的是引導我們藉著認罪、歸向基督。為什麼神要讓律法所要求的義,成就在我們這群信靠主的人身上呢?因為律法的精義是永恆的,也就是如主耶穌所說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可12:30-31)這就是從舊約到新約,神對我們不變的心意。在過去我們靠著肉體做不到,但是當我們有了聖靈所賜下的新生命,我們卻沒有藉口不去遵行。因為這是主救我們得稱義、讓我們追求成聖的目的。我們不是像舊約時代靠著肉體的能力去守律法,那是走回頭路,也根本行不通。而是靠著順服聖靈而行出來。聖靈所要求的,就是主耶穌所要求的,也就是父神在舊約時代頒布律法所要求的精義。律法的精義一脈相承,不是可廢棄的。所以追求成聖也是每一個基督徒不可推脫的責任。
隨從聖靈是我們追求成聖唯一的方法。我們願意遵行主耶穌的吩咐嗎?我們願意順從聖靈而行嗎?這不是靠行為、這不是守律法,而是領受聖靈的基督徒,有了新生命之後必然要追求的目標。我們是否願意盡心竭力追求成聖、還是我們只願意停留在稱義的地位上,以肉體軟弱為藉口,而停滯不前。順服聖靈的屬靈人啊,我們應該明白怎麼做的。
隨從聖靈
「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第五節說到,「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我們對肉體的事、與聖靈的事會有不同的反應,原是我們生命不同的緣故。我們是還活在原來屬肉體的生命,還是我們已經有了屬靈的新生命。生命不同所關切的事就不同,走的道路也不同、將來的結局也就不同。屬肉體的人順從肉體而行,體貼肉體的事。屬聖靈的人順從聖靈而行,也就體貼聖靈的事。什麽叫體貼肉體?首先我們要知道肉體的意義,再來看體貼是什麼意思。
肉體是什麼?不是我們生活基本需要的滿足,如餓了想吃、渴了想喝、累了想睡、我們需要家庭的溫暖、需要傳宗接代。這些是我們生存基本需要,我們不會去排斥它。但是任何事情如果成我們全力追求的偶像,甚至為了達到目的,做出傷天害理的事都在所不惜。那這些事就成為讓我們跌倒的罪了。所以當我們理解體貼肉體的意義時,不要走到極端。以為基督徒排斥一切生活的基本需要,想追求禁慾主義的道路。其實這並不是聖經中的教導。聖經中的肉體的意義,主要是我們人性中與神為敵的性情。也就是我們生命中貪愛犯罪的本性,是罪的權勢控制我們的工具。體貼肉體主要是指思想上關切肉體的事、整天以肉體的事為念。如果我體貼我的妻子,就會念念不忘,以她的需要為我關切的重點。當她有需要時,還沒有說出來,我就努力來滿足。當然這是當初追求妻子時才會有的行動。當一個男人在追求女朋友的時候,我們幾乎全心全意、掏心掏肺來討女朋友開心。許多平時想不出來的事都做得出來,例如送九十九朵玫瑰花,在女朋友窗外唱情歌。每天風雨無阻來陪伴女朋友。我們弟兄好像都很有經驗。為什麼會這麼做?因為愛。當我們愛女朋友的時候,我們整個心全部集中在一件事上,就是討她歡心。當我們達到了目標,就會轉移注意力到另一個更具挑戰性的計劃上。就如結婚多年的老夫老妻了,常常就會不再像以前一樣關心妻子需要。體貼在於心思意念、常常以她為中心、事事為她設想。同樣的,如果我們愛神,就會整天想到神,心思意念都集中在討神喜悅上面。
相反的,如果我們體貼肉體的事,我們就是常常把肉體的需要放在我們生命中的首要地位。我們的肉體貪愛世上的名利富貴,我就處心積慮的聚斂財富、貪得無厭。肉體想要享受罪中之樂,我就整天忙著滿足肉體的慾望。人都是有慾望的,慾望驅使人努力工作達成目標,它本來並不是罪。但是人因為有肉體,也就是那容易被罪吸引的本性。我們不會只停留在需要得到滿足的程度。我們肉體的罪性讓我們,得到了基本的需要之後,還要更多,甚至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慾望是個永遠無法填滿的無底洞。他讓我們盲目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最終掉落在罪的陷阱中。例如我們工作勞累有時需要輕鬆一下,小孩子最喜歡的就是打電腦遊戲,就娛樂的效果來說它是很有效的休閒途徑。可是我看到自己的小孩,他們在打電腦遊戲時沉迷在其中,放不下來。如果不設下界限,他們可以整夜不睡覺玩下去。在韓國聽說就有青年人玩了三天三夜電腦遊戲,最後心臟病突發而死。活在現實社會的成人更是有琳瑯滿目的娛樂在吸引我們。電腦遊戲其中之一,權力的追逐、酒色財氣的迷戀,常會吸引人掉下去就一發不可收拾。這些本來可能是中性的東西,在我們墮落的肉體的污染下,最後都成了敗壞我們的工具。如果我凡事都以肉體的事為念,我就成了肉體的奴隸。陷在罪的深淵,永遠無法自拔。如果我每天心思都被一些污穢敗壞的事所佔據,我就沒有心思再思念聖靈的事,也就不可能跟隨聖靈而活了。我們怎麼想,影響我們怎麼活、最終也決定我們的命運。
體貼聖靈的事是什麼呢?也就是聖靈所關切的事,聖靈降臨的目的就是要我們認識基督、結出果子,榮耀基督。約翰福音說:聖靈又稱為啟示的靈,又稱為真理的聖靈。他要讓我們明白、並進入一切的真理。我們越明白基督拯救的工作,就會更愛他。也越願意按照祂的旨意而行。加拉太書第五章22-23節指出:「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這種事就是體貼聖靈的人,念念不忘想活出的生命。好行為的目的不是為自己積功德,不是為了在主面前能交換什麽利益。聖靈來世上的工作最主要的就是要榮耀基督的名,我們體貼聖靈的人也當事事以榮耀主的名為念。這也是我們基督徒活在世上最大的目的。這是不是你活在世上的目的呢?你的心思意念,常常在牽掛著世上的榮華富貴,或者被情慾享受所纏繞,還是常常想到要好好按著神的心意而活,榮耀主的名? 方向錯誤導致達到不同的結局。我們千萬不要搞錯了方向。
我們頭腦裡所想的,怎麼會影響我們人生最終結局呢?體貼肉體、與體貼聖靈不單是今生的價值觀不同,也影響了我們所走的道路。因為人生的方向不同,將來所達到的結局也不同。第六節告訴我們:「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正如前面的經文所說的,聖靈是賜我們生命的靈。我們原本活在墮落與敗壞中,是與神為敵的,結局是與神永遠隔絕體。這就是屬靈的死。以弗所書第二章1節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當我們不認識神時,我們的靈性是死亡的。不但不能順服神,反而常常順從今世的邪風惡俗,行出罪惡的事得罪神。靈性死亡的人的特徵就是體貼肉體,也就是以肉體犯罪的本性追求世俗敗壞的事。第七、八兩節講到體貼肉體的人為什麽會走向死亡。因為他不愛神、不順服神,他與神的關係是彼此為仇。外在的表現是他不願順服神的律法,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他的屬靈眼睛瞎了,心也剛硬了,根本服不了神的律法。回想我們自己過去的境況,就是如此。我們不止自己不信福音,遇到傳福音給我們的基督徒,還會嘲笑他們。看到他們出醜還會心中竊笑。這就是我們被罪所轄制的境況,我們在屬靈上是死的,看不見自己的罪,也不能順服神。只有當聖靈光照我們,讓我們看清自己的罪,看到主耶穌對我們的大愛。我們才能順服在主的面前,接受耶穌為我們流出的贖罪寶血。我們的生命才從此刻起死回生,這是聖靈的作為。所以說聖靈被稱為賜生命的靈。若非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我們沒有人能靠自己悔改歸向神。第八節說:「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當我們屬靈生命是死亡的時候,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彼此為敵的。我們的本性不服神的律法,陷在犯罪當中。因此而落在神的震怒中。我們所作所為都是惹神憤怒的,不可能做出討神喜歡的事。這就是我們原來不信神時的境況。
但是聖靈來了改變了我們的命運,我們得到了一條離開滅亡的道路,就是接受主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贖之恩,當我們生命被聖靈所改變,得到了屬靈的新生命時。我們死亡的靈性就活過來了。我們所思所想、所作所為,不再是體貼肉體,而是體貼聖靈。我們開始願意承認自己的罪,願意聽從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帶領。這些都是我們這些信主的人,經歷過的生命改變。因著這些改變,我們這群順從聖靈的人,最終的命運就是生命、平安。這就是我們得救的過程,聖靈一直在幫助我們。讓我們歸信、稱義、到最終成聖。開始的差別好像很小,只不過就是心中的所看重的不同,有的人以肉體為念,有的人願意順從聖靈。但是這小小的差別,確是導致人生方向的不同選擇。接著一步一步走下去,最終導致生與死的不同結局。我們在做人生方向的決定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們頭腦裡的所思所想,讓我們最終成為不同的人,最後也導致完全相反的命運。
順服聖靈而行不是件抽象的事,而是實實在在我們每一天生活都能遭遇的事。讓我們現在思考一下,在我們過去的生命中,是否曾經經歷聖靈的帶領,我們能悔改信主,聖靈在你心中感動我們嗎?如今信主之後,我們每一天的生活是否經歷聖靈的帶領呢?我們禱告時是例行公事,還是有話願意向聖靈說?我們是否感受到聖靈向我們說話。在聖靈感動我們做一些事的時候,我們願意順從祂嗎?我們每一天所思所想,最關切的是什麽事呢?
忙碌的工作佔據了我們的生活,讓我們似乎是找不到安靜的時間來向神禱告。但是我們應該有個持續的信念來主導我們的生活。就是無論我做什麽,是在主前為祂而做的。我雖忙碌,沒有忘記自己是為誰而忙。我靜下心來,沒有忘記我是活在神面前。我常常會有機會在午休的時候出去散步,走在公園的小路上,就一路思想神的話,與神在我身上的帶領。在此刻就是聖靈與我說話的時間。我講道的內容,很多就是散步、與靈修時所領受的。神如何帶領我們,祂是藉著他聖經上的話語,與聖靈保惠師的感動,時時與我們交談。我們實際上不能脫離神的面,就好像我們小時候,時時刻刻活在父母親的關懷中。即使我不察覺,他們仍在不停看顧著我們。神對我們也是一樣。聖靈保惠師常常會向我們說話,將讀到的經文讓我們反覆思想其中的意義,讓主日聽到的信息再一次提醒我們。我們是活在聖靈的同在中。你是否曾經靜下心來聽聖靈對你說的話。祂願意一路帶領你,作你的導師。所以說順從聖靈不是一件玄乎其玄的事,而是就發生在你身邊、每一天可以經歷的事。我們是否願意讓聖靈向我們說話呢?我們是否願意打開心來傾聽呢?
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 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這一段經文提到了一個觀念,聖靈保惠師住在我們心中。這是我們信主的人必然會領受的得救的憑據。而且如果沒有聖靈內住,我們就不是屬基督的了。當聖靈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就知道自己是屬基督的。這裏第九節說有聖靈內住的人是屬聖靈,同時又說他們是屬基督的。可見屬聖靈與屬基督是同一回事。屬聖靈的人就不屬肉體,兩者不能相容。這裡提到的屬聖靈,原文的意思就是在聖靈裡面。我們不可能既住在聖靈裡,同時又住在肉體裡。住在肉體裡是什麼意思?就是繼續保持著始祖亞當所傳下來的犯罪本性。我們雖然還有肉身,還在與罪爭戰,但是我們卻不屬肉體。這裏保羅用的是現在式,表明屬聖靈、不屬肉體,是我們這些信主的人現在持續的狀態。這點保羅說得很明確,我們也必須很清楚,我們的身份乃是脫離了從亞當而來,墮落敗壞的罪惡權勢對我們的轄制,我們不住在裡面,而是遷移到基督的國度,這就是我們不屬肉體的意義。既然不屬肉體,我們就不該再體貼肉體,隨從肉體的私慾行罪惡的事。追求成聖才是與我們身份相合的行為。
保羅在這裏用一連串詞彙來形容聖靈,第九節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神的靈」、「聖靈」、「基督的靈」所指的不是三個靈,而是同一個靈,就是聖靈。這裡隱含著有三位一體的真理。三位一體的神在靈裏是完全合一的。祂們在創造、維持、救贖、引導的工作上也是完全合一的。再看第九節說:「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第十節又說:「基督若在你們心裡」。基督是如何住在我們心中?祂不是正在天父的右邊為我們代求嗎?是的。祂同時也住在我們心中。是如何住的,是藉著基督的靈,也就是聖靈住在我們心中。當基督升天之後,差下聖靈保惠師,就是在地上要成全祂要完成的事工。聖靈所作的事完全是按著基督的心意而行,也就是神的心意。所以說聖靈住在我們心中就相當於基督住在我們心中。
第十節提到:「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這裏和合本將靈翻譯成心靈似乎是要與身體作對比。但是因為看到本章講到聖靈18次,前後文都是講到聖靈,最可能的理解就是聖靈。重新的翻譯是:「基督若在你們心裡,雖然我們的身體會因罪而死,但聖靈卻因義的緣故成為生命。」我們的身體雖然因為犯罪的後果最終會死亡,但是聖靈已經住在我們心中,見證基督所為我們成就的義。因此我們屬靈的生命不致死亡,因為聖靈在我們心中賜下新生命。
第十一節繼續解釋在聖靈裡的新生命是什麼意思。「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神以大能讓基督從死裡復活,他的能力也同時能讓我們這些有聖靈內住的人,與基督一樣,得到復活。我們的肉身因為犯罪的後果,都免不了一死。但是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見證了主已經賜給了我們新的生命,這個屬靈的生命不至滅亡。同時我們必死的身體也將會復活。這裏的神使我們復活是未來式,應是指將來身體的復活。這節經文與第六章所說的非常類似:「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第六節所說的也是未來式。那這節經文對我們今日的生活有什麽意義呢?我們今日在地上是心存盼望,等待將來得榮耀的復活成就在我們身上。這盼望讓我們今生喜樂的活下去,對患難不存擔憂。我們的人生的意義不在於幾十年肉身的存活,更在於將來在永世裡與主永遠同在。
保羅接著勉勵基督徒以順從聖靈為我們人生的態度。第十二節說:「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我們知道聖靈住在我們裏面,這改變了我們對今生的態度。我從聖靈領受了屬靈的新生命,我生命的歸屬權已經不同於往日不信主的時候。我的主權已經屬祂,不再屬肉體了。既然如此我就不再欠肉體的債,順從肉體而活。過去肉體是我們的債主,追著我們討債。要我們作它的奴隸。而今主為我們還清了一切的債。我們不再欠肉體什麽,我們也不必再為肉體效忠了。就如同我們過去加入了幫派,幫派的老大在我的身上擁有權柄,他能對我發號施令、操縱著我們,要我們為他賣命。然而如今我已經脫離了幫派,雖然老大還想用他過去的權威來威脅我們。但是我們要大聲地對他說,你不是我的主人,我已經與你沒有關係了,不會再聽你的命令了。我們對肉體的態度也是如此。
第十三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肉體不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不再順從它。但如今,誰是我們的主人呢?就是聖靈,我們有聖靈內住的人,時時領受聖靈的帶領。我們人生的態度是順從聖靈的引導,他是我們的保惠師,將我們引導到神的面前,明白神的真理、順服神的旨意。聖靈就是我們生命的導師。你的生命需要引導嗎?你是否有時會感受到失落,好像找不到人生的方向。聖靈保惠師願意向你說話,祂要帶領你過豐盛的生命。有了聖靈與我們同在,我們不再擔心害怕,乃是以聖靈為我們最大的依靠。我們靠著祂能怎麼活呢?不能再像過去過著順從肉體的敗壞日子,我們要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惡行。肉體在我們生命中還有殘存的影響力,撒旦魔鬼常利用我們肉體的軟弱,引誘我們跌到。但是我們不能再順從它,順從他的結局將會導致身體與靈性永遠的死亡。
然而我們的命運不是走向死亡,而是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治死是現在式動詞表示持續經常的動作。表示肉體在我們的生命中還是活躍著,我們尚且要不斷治死它,讓它不在我們身上起作用。這句經文與第六章6節的:「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 」有同樣的意思。我們在第六章中不是講了嗎,舊人已經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不是已經死了嗎。怎麼現在還要治死肉體。沒有錯,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是指我們屬靈的地位。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死,在神的審判中已經不再被定罪。但是活在世界的我們,還要將這個屬靈地位活出來,成為我們生活的實際。所該做的就是我們能靠著聖靈治死肉體。治死肉體這個行動,我們是要付上努力的,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們當了基督徒這麼久了,沒有一個人能說,自己已經不再受肉體任何的影響了。甚至保羅在生命臨終的時候,仍然看自己未得完全。「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3:12)連保羅都還要竭力追求成聖。他也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所以治死肉體是我們追求成聖一生要努力的方向,是個需要我們下定決心的行動。這件事說來容易,做起來確實要花下很大的功夫。但是既然是主的命令,我們就沒有選擇的餘地。
所以有的人就勉為其難的追求聖潔的生活,心中仍然放不下花花世界的罪中之樂。治死肉體並不是要我們過一個自苦自虐,像苦行僧一樣的生活。而是追求效法主耶穌的榜樣,活出祂對我們的聖潔期待來。也就是脫離罪在我們心中的權勢,不讓罪再利用我們肉體的軟弱來引誘我們犯罪。這種事如果憑著自己的力量注定要失敗。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靠著自己的力量作到。保羅在第七章的呼求,就是想靠自己好行為,而發出的失望。只有靠著聖靈的力量,我們才能可能勝過肉體的引誘。當我們面臨爭戰的時候我們是否經歷聖靈的提醒,當聖靈亮了紅燈的時候,我們是否願意及時剎車。當我們懶散不願順服主耶穌命令的時候,是不是曾聽到聖靈的提醒。是否有聖靈在心中催逼,讓我們快去做。我常常經歷聖靈的禁止,當我有的時候心中的驕傲跑出來,快要說出不合宜的話,聖靈讓我懸崖勒馬,把我從犯罪的邊緣拉回來。事後想起來驚險萬分。差一點就說出得罪人,卻又收不回來的話了。又有好幾次因為疲倦,不想服侍神,卻又被聖靈感動出門服侍。事後才看到主給我的回報何等大,能被主用是何等喜樂的事。
順服聖靈不是抽象的事,不是基督徒一廂情願的幻想。他是主對我們的要求,也是主讓我們經歷祂所賜下能力的過程。每日的生活我們都要順從聖靈的帶領。聖靈沒有一刻離開我們,時時在激勵、警告、引導我們。我們不要輕忽聖靈在内心微小的聲音,這常是聖靈向我們説話。就如同打網球時的雙打,經驗豐富的隊友負大的責任,他常是站在後面。經驗不足的要盡量配合經驗豐富者而行,他則是站前面。我們今天就好像與神配搭打網球,不要忘了身後有一位經驗豐富的高手,擅自靠著自己的能力,就渾然忘我打了起來。我們乃是與神同隊,他是高手,我是配角。他能夠帶領我、幫助我,比我自己一人打得還好。凡事看他的旨意,順著他的吩咐行事總沒錯。順著聖靈而活就是如此,甘願當一位網球雙打中的配角,讓主角發揮他的能力。如果我強要出頭,要搶著當主角,聖靈就退居幕後,讓我自己嚐嚐苦頭了。
結論
回到開頭的問題,追求聖潔是否是可能的事?如果我們把它當成是遙不可及的空中樓閣,我們就會變成一個停在因信稱義,卻永遠不成長的基督徒。只追求信主的福分,卻忘記了主要我們付上的代價,就是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走成聖的道路。這條路是甘心順從主的命令、一生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私慾的道路。這條路會走得很辛苦,但是最終卻能得到真正從主來的生命、與平安。
主所要求我們的不是我們是否達到了完美無瑕的程度。他所要求我們的是遵從祂命令的心,也就是我們順服的態度。當我們願意從信主的時候起,就立志順服主的命令,背起十字架跟從主。我們就會甘願走上追求成聖的道路。因為這是主對我們的要求,也是滿足主心意的事。我們是否體貼主的心意,以基督的心為心呢?我們是否願意隨從聖靈的引導,順服他的感動。每日活出討祂喜悅的生活呢?這不是空中樓閣、不是不可能的任務、而是主的心意。我們願意聽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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