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有的態度就是,先接受聖經表面上所說的教導,承認我們理性的有限,需要更多來自神的引導,以及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幫助我們更正確的理解神所啟示的真意。對於神預定拯救我們的這教義,我們就是應該按照經文所說的接受,聖經怎麼說,我們就怎麼接受。不去把直接的意思解釋掉,把預定變成無關緊要的教導。這是我寫出這篇心得的目的。
關於預定的教義既然基礎建立在聖經上,所以我們必須找到所有關於預定的經文,按照前後文明白原來的意思,全盤接受。另外對於有些解經家拿來否定神預定的經文我們也要找出來,合理的解釋,不去否定經文的原意,對於明白的教導就當接受。
首先新約聖經中直接提到神預定的經文,共有六處:
(使徒行傳: 第13 章:48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
(哥林多前書: 第2 章:7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以弗所書1:4 -8)「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 」
(羅馬書8:28-30)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綜合這六節經文,我們可以整理出幾點觀察:
(1)誰是預定的主動者:每個句子預定的主詞都是神,不是人,所以預定的主動權在於神,是神定人,不是人自己定自己。
(2)神預定拯救或滅亡:預定的內容是關乎救恩,沒有一處提到滅亡。所以預定的觀念,是出自於信徒對神拯救原因的解釋,把功勞歸於神的永恆計劃,與積極介入人的生命,讓不堪的罪人得蒙救贖。
(3)如何解釋人滅亡也在神的主權下:聖經作者從沒有用預定這個觀念來描述人不蒙拯救,進入滅亡的命運。人的滅亡的理由源自於自己的罪,神只任憑讓悖逆的人得到自己該受的懲罰。懲罰是表示神主權的彰顯,是神忍痛任憑罪人犯罪受罰,但不是出自神積極的預定。世上萬事沒有一樣不是在神的主權下,但是神主權的彰顯並不是都是機械式的定規,神的旨意彰顯在拯救的計劃、以及各種對人的命令與呼召。其中有永恆的定旨,也有勸導的意願、也有忍怒的任憑。神的定旨是確定不變的、然而神對人道德的呼召,卻也容許人按照自由意志來順從,並不強迫。神對於不順從的人的處置就是任憑他們受到該有的懲罰,這是表明神的公義的作為,彰顯出神的榮耀。三者不能相混。神拯救一群信靠祂的人的永恆計劃,是神的定旨。神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是神勸導世人歸信意願的表達,但是實際上得救的人並不是所有聽到福音呼召的人。得救的原因是出自於神,不得救的責任則是出自於人。反過來就不對了。得救的功勞歸之於人,失喪的責任推到神身上。這是推脫責任。
(4)預定的對像是人還是救法:聖經所教導的都是神啟示的真理,我們應當全盤接受。當我們強調真理的一面時,常會想要藉著其中一面,去取代另一面,甚至否定另一面。這種偏於一端的做法,容易讓人執著於片面的理論,而忽略真理的整全性。真理既是整全的,就當合理解釋各處經文。越是能合理解釋通各處經文的論點,就越該被接受。然而無可避免的,聖經當中確實存在難以化解表面衝突,這不是聖經出錯,而是我們對於聖經的理解受限於我們的理智,人類的理智本來就不是能夠理解一切奧秘的。我們應該謙卑的承認自己的不足,不去否定或是忽略任何一段經文。
至於神預定的對像是誰?預定的內容為何?我們可以看到兩方面的經文。其一是神在創世以前,就預定一個拯救的計劃,也就是藉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拯救一群屬祂的人。這些人是誰?就是真實信主的基督徒。這在哥林多前書、以弗所書的經文中,都提到了。然而神是否預定了拯救計劃,卻不預定拯救的人呢?明顯也不是,我們看到了使徒行傳、以弗所書、羅馬書中提到的預定,接受動作的就是一群信靠主的聖徒。這群人是否是不定的概念,隨人的自由意志進出這個團體。進來的就是神預定的,出去的就不是。這想法雖然有創意,但是似乎並不是路加與保羅的意思。當路加提到凡神預定的都信了,他看見的是一群已經信靠神的人,這群人不是個模糊的概念,如果他要說一群未定的人,大可以說成:「凡信主的人,神就預定拯救他。」但是他說得很清楚,這裏的預定是完成式,表示預定是神已經完成的工作,一直到說話時都仍然有效,這群神預定的人,他們都信了。因著信的人的信心,我們看到了神原來是這麼預定的。這明顯說明了預定的對象,就是一群最終會信靠主的人。不是拯救的計劃。
羅馬書說的更清楚:「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一連串拯救的行動,從預知預定開始、再接著呼召、稱義、得榮耀。是個神全面的拯救計劃。預知、預定這個字的受詞,就是這群重頭到尾得蒙拯救的人。我們可以說,我們不知道他們確實是誰,但是我們不能否定神知道,祂預定的對象,就是他祂所預知的一群人。這預知預定不是在人因信稱義之後才決定,而是之前。這才是把因信稱義的最終原因,歸至於神至高的拯救心意。所以這段經文也明顯提到神預定的對象,是一群祂所知道的人。在神這群人是確定的。
以弗所書所提到的經文,看起來好像是預定一個拯救的計劃。但是我們來看這節經文的主要動詞「揀選」,與修飾子句動詞「預定」的關係。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這句話主要的動詞是揀選,也就是神「揀選」了我們,是保羅主要強調的動作。「預定」是分詞,分詞是修飾主要動詞,可以表示原因、也可以表示目的、或結果。這裡應該是表示結果,祂在創立世界以先揀選了我們,所以神在愛中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這句話主要動詞「揀選」的受詞是我們,分詞預定的受詞與主要動詞一致,也是我們。可見預定的對像是「我們」。我們有興趣問的是:這我們是有對象的,或者不確定的?當時保羅寫以弗所書,信中提到的我們,就是指他自己與以弗所教會的聖徒。當然他必定是指真實信主、並至終保有信心的一群人。
有人認為保羅這裏說到的神所預定拯救的以弗所聖徒,有可能將來會不信離開主。這些人怎麼能說是神預定拯救的?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應當知道,這是一封書信,他並不是在寫神學論文。在解釋書信的時候,我們先要有個觀念,他不可能把一切可能出現的例外全部寫出來,一般書信也沒有必要。例如說:我寫一封信給朋友一家人,今天下午在麥當勞,我們一起吃飯。我們不會說這個我們是一個不定的代詞,誰要去就成了我們,你要去也可以不去也可以,甚至自己不去都可以。不去就成了失約了。我們不能顛覆語言的明白意思,說這裡的「我們」是一群不定的人,凡是要信的都成了神預定的人。那是從後來的人將這段教導,應用在後來的基督徒身上時才有的推論。我們今天就可以說,我們信主的人就知道自己了神預定的人,不是說神起初並沒有預定,等人信了,祂才跟這人的決定而定。這就完全不是保羅寫這段經文的意思。
既然談到預定的經文中有說到:神預定一個拯救的計劃,我們就按照聖經接受。聖經也有經文提到神預定一群得拯救之人。兩者都是聖經的教導,都該照著經文所說的接受。預定救恩計劃、與預定拯救的人,不是互斥的觀念,而是互補的。一個相信神預定的基督徒,應該兩者都要接受。不是高舉一個、排斥另外一個。
我們今天討論聖經教義的問題,一定要以聖經為準。聖經提到的原則就不要反對。例如聖經中說了神預定拯救一群人,也提到了人要因著信接受救恩,因為出於人的自由意志的決定,所以人要對自己的不信負責。既然都有經文支持,這兩者都要接受。這兩者並不是互斥的,神既能預定一群拯救的人,也沒有抹殺人的自主意識,能讓他們以自主的意識決定信靠與否。兩者並不衝突,凡是把它當成衝突,硬是要反對其中之一的,就出問題了。針鋒相對的辯論容易偏於一端,失去了真理的涵蓋性。一個穩固的真理原則,必然是盡可能解通各處相關的經文,否則就承認自己對這問題,還是不能全面理解,求真理的聖靈繼續帶領,化解神尚未明確啟示的奧秘。這樣涵蓋性非互斥性的心態,是我們今日討論神學問題的態度。希望我們大家在此互相勉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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