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聽從神的律例典章


(申命記4:1-2) 牧師在禱告會分享一段申命記的經文。摩西警戒以色列民聽從神的律法,經過三千多年,這教訓對於今日的我們仍然十分重要。 申命記是摩西領以色列民在曠野流浪三十八年,進入迦南地之前,再一次向以色列民重申神的誡命。這典章是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之後,摩西從西乃山上領受,向以色列民頒布的。摩西擊打磐石兩下後,神已經不讓他進入迦南地,如民數記說的:「因爲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爲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衆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民20:12)
    在摩西年紀老邁,老一輩的逐漸凋零,新一輩的將要進入迦南的此刻。摩西重申神的律例典章。他說這些律例典章就是神的命令,要按照神的話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不可減少。也就是不可以任意輕慢神頒布的命令。 我們可能會有些疑惑,這是三千五百年前在曠野頒布的律法,是對以色列人頒布的,對我們還有用嗎?要明白這問題,要從救恩歷史來理解,律法的頒布是神讓他的子民與外邦罪惡的習俗分別的手段。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他的子民也要聖潔,所謂的分別為聖就是如此。如何保持聖潔,就要明白神聖潔的屬性,律法中的內涵正是反映出神的聖潔屬性。 我們今日最常見到的問題,就是怎麽看待律法?律法的外在制度與內涵應該要分別對待。墨守律法的制度,已經被基督更新而終止了,這律法的內涵對今天的我們仍然是屹立不搖、永遠不變的。以下我們要來看,遵行律法對以色列人有何重要性?

 (1)首先是得以存活:「1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爲業。2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申4:1-2)
     律法是對以色列民的保護,如果沒有神的誡命約束他們,他們早就犯罪敗壞,到神不再與他們同在,以致最終被外邦消滅。他們得以存活,就是因著律法的保護。在民數記中記載巴力毗珥事件。以色列民因著假先知巴蘭的誘惑,與外邦女子行淫。譯者神憤怒臨到以色列民,幾乎要將他們滅絕。此處摩西警告:「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申4:3-4)百姓存活的原因是,非尼哈爲神的律法熱心,嫉惡如仇,將行淫的人除滅。神的怒氣消退,瘟疫才止住。神是輕慢不得的,神在律法中聖潔的要求,仍然刻在我們心中。我們千萬不可以爲神對聖潔的要求已經過去了,因此任意妄爲。遵行律法,是爲了保護神的子民,不讓罪惡把我們帶入死亡後果。

(2)律法的頒布是要讓以色列民進到應許之地後遵行: 「5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爲業的地上遵行。」 律法的本質是神公義、聖潔的屬性,按著神的屬性而行,就得以在神面前存活。所以摩西不厭其煩的教訓以色列民。讓他們熟記在心,不要忘記神的命令。律法是爲了要讓人行的,人因肉體軟弱,行不完全。然而在舊約時代,神就預備了獻祭的制度,讓有罪的人,能到神面前爲自己的罪獻祭。這是基督還沒有來以前暫時的挽回神憤怒的制度。到基督成全救恩後,這制度才停止。今天的人是來到基督面前求赦免,因耶稣贖罪的寶血,把我們的罪洗清。律法表面的要求是讓我們行出來,但是最終的目的卻是指出我們的罪來,讓我們知道自己需要神的赦罪恩典,最終成全在神所預備的基督身上。

(3)律法讓外邦人看見以色列因律法而有的智慧、聰明,歸榮耀給神: 「6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7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8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當時的社會只有以色列民是神的選民,他們同時也是神祭司的國度。在萬民中彰顯神的榮耀,帶領萬民認識神、而歸向神。他們怎麽能讓萬民看見神與祂的百姓同在?律法就是把他們與萬民分別出來的手段。有位主內弟兄到耶路撒冷參觀,一條街的兩邊有天壤之別,一邊是猶太人區,一邊是巴勒斯坦的穆斯林。從外在的秩序與混亂,立刻看到重視律法的百姓、與不重視神律法的差別。這律法不是指外在的條文,而是神要求寫在心版上的。重不重視律法的精義,就看見人對神的心,是順服或悖逆。

(4)律法目的是要保守我們的心: 「9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摩西警戒以色列民,要謹慎、殷勤保守他們的心,不要偏離神的命令。不要讓律法的教訓離開我們。這些清楚不在乎外在的條文,而是對人心的要求。外表守住條文,不是律法的目的。神是要我們心與耳受割禮,也就是心要聖潔、而要順服。這最終的目的,不是用外在的條文約束人,是內心順從神的聖潔公義的標准。這就是律法永恒不變的部分,不是外在條例。外在的儀文事訓蒙的師傅、當基督來臨時,這些制度都會過去的。但是永恒的部分是曆代常新的,基督的命令也正強調這永恒的部分。

(5)律法是讓我們代代相傳,教導兒女遵行: 「10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爲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兒女怎們能傳承我們的信仰,不偏離神呢?父母負有最大的責任。兒女屬靈教育的責任主要不在教會,而在家庭。以色列人就是這樣代代相傳,他們的兒女才能繼續父母的信仰。父母不教導兒女,他們就會被這個社會的敗壞風氣帶走。今日的社會風氣,對我們兒女的影響極大。許多人不讓兒女上教會,卻讓他們在家看電視、打遊戲,期待他們有一天自己會信,等到那時候就太晚了。4歲到14歲是屬靈教育的黃金時期,再大一點,你強迫他去教會也不去了。這讓我們身爲父母的警戒啊!信仰不是只要拯救我們一代,而是要我們教導兒女、代代相傳。 求主賜我們力量,遵行他公義的標准。不輕忽祂的教訓,把律法中永恒不變屬靈意義,繼續教導下去,刻在我們的心版上,永誌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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