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

神蹟表明基督與父神的關係

Christ Came to Stir the Waters
當我們讀經時常常會把注意力放在精彩的故事,因為故事的情節能引人入勝。但是聖經的內容不單是滿足我們對故事情節的興趣,更是藉著敘事來帶出事件背後真理的教導。約翰福音寫作的目的就是讓我們知道耶穌是基督,並讓我們信靠祂而的生命。真理的論述常常會讓人覺得太過深奧、難以明瞭。甚至有人以為神學思想對個人信心增長是沒用的。我們不能單憑自己遭遇的環境而決定神學有用無用,神學思想不是神學家沒事自己發明的,而是面對歷史上對信仰發出的挑戰,而經過教會思想、辯論、整理而得出的精髓。特別是異端思想出現的時候,純正的教義能駁斥偏差的思想,保持信仰符合最初聖靈啟示的話語,不隨人私意歪曲而左右搖擺。在今日異端橫行的後現代社會,我們需要維護自己所信的內容,能符合最初神啟示的話語,因此藉著解經講道來闡明真理就更顯得重要。
約翰福音就充滿了關乎基督神性的教導,這是初代教會所面對的非常重要的教義。以下我們一起來看約翰福音前半段,耶穌所行的七個神蹟的內容。繼第二章出現的變水為酒的神蹟,以及第四章出現的醫治大臣兒子的神蹟後,第五章出現的醫治三十八年病者,是耶穌在約翰福音中上十字架前所行七個神蹟的第三次。每次神蹟出現的目的都是,證明耶穌基督的神性,讓人信服祂。伴隨七個神蹟,約翰都在前後描述七段真理的講論。變水為酒之後是描述重生、醫治大臣兒子之前是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這兩個神蹟帶來的結果是眾人對耶穌的信心。但是第三個神蹟的結果卻不同,當耶穌醫治三十八年病者,引發了猶太人對祂的排斥與逼迫。耶穌對排斥的勢力,為自己的身份提出辯證。本段經文就是描述排斥發生的原因,與耶穌辯證自己與父神關係的經過。

耶穌醫好久病不癒的人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2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3裡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有古卷加:等候水動;4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之後,誰先下去,無論害甚麼病就痊癒了。)5在那裡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6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7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裡;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8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9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約5:1-9)

正如約翰福音中,其他重大事件都發生在猶太人的節期,這事也發生在住棚節。地點是耶路撒冷羊門附近的池子。這地名稱為畢士大,意思是「恩典之屋」。近代考古學發現了耶路撒冷古城東北部,也就是耶利米重建的羊門附近,靠近今天的聖安妮教堂,發掘出一個古代的池子。周圍正好有四個廊子,加上中間隔開的廊子,正好是五個,與聖經描述的相符。這考古的證據證實約翰描述故事發生地點的真實性。不是像寓意解經說的,五個廊子代表摩西五經。

醫治出於基督主動的憐憫
這故事中有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癱瘓病者。前半輩子幾乎都在池邊等待醫治。他的體力衰弱到一個程度,自己動不了,期待別人幫助他進到池之中,才可能得到醫治。然而等待了半生,結果都是失望。我們不曾經歷長期生病的痛苦,不能理解病人長期得不到醫治的絕望。當一個病人經過了幾次失敗的嘗試之後,很容易會失去了得醫治的信心。這個人就是如此,屢次機會來臨,讓他升起希望,又屢次失敗收場。在這種情況下正常的人早就絕望了。我們不知道他還沒有離開池子旁邊的理由。可能是連想離開的能力也沒有吧。他心想:這裡就是他命運注定留下來的地方。

耶穌出現在他身邊,問了他一個問題:「你要痊癒嗎?」在今天這世界這是個不該問的問題,若不是無知就是故意刺激人。怎麼能問一個常年病患心中最痛苦的事。然而耶穌問了,就是直接了當問他心中最痛的地方。他的回答沒有直接說出要或不要,而是說出他心中真實的感受:「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裡;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意思是:「我當然想啊,但是可能嗎?如果我能下去的話,今天還會躺在這裡嗎?」一個需要人幫忙,卻得不到的人,心中的尊嚴是長期被踐踏的。社會上常態是弱肉強食,就算是人疾病得醫治的機會也是如此,強者佔去了醫療的資源,得到醫療而維持他強者的地位。弱者無法與強者競爭醫療資源,就繼續留在不得醫治的疾病中。這三十八年的病者對人情冷暖的感觸最深,人願意助人的善意都是有限的,在自己還有些餘力行善的情況下,姑且有些付出。一旦會損害自己的利益,馬上就會回到「各人自掃門前雪」的心態。閩南話俗語:「日頭赤焰焰,隨人顧性命。」意思是太陽曬得人都活不下去了,自顧不暇哪有餘力幫助人啊?

耶穌問這問題不是不著邊際,而是真的願意幫助他。這人回答耶穌的話,雖然帶著一點抱怨,但是也透露出他真的想要得醫治,只是沒有人幫助他,多年以來總是得不到。耶穌主動地向他說出:「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這個人也聽從耶穌的話,願意站起來。他沒有對自己三十八年的病絕望,因著耶穌醫治的能力,他真的站起來,拿著褥子走了。三十八年來,他一直躺在褥子上,如今他不再需要躺在這裡,他的癱瘓病好了,再也不需要等待畢士大池子水動,期待人幫助他,扶他進到池子裡得醫治。此刻他的心情是何等的激動,他經歷了耶穌醫治的大能。
三十八年的痛苦過去了。這神蹟的發生單純是出於耶穌對人的憐憫,願意醫治人的痛苦。這裡沒有提到這人的信心,或者此人得醫治後別人驚訝耶穌所行的神蹟。因為此處描述神蹟,主要是要把重心集中在下一波發生的事件,就是耶穌與猶太人的衝突。在這衝突中,耶穌為自己辯護,說明了自己與父神的關係。神蹟後的講解,往往與神蹟發生的目的有直接的關係。神蹟並不單純為了要行神蹟而發生,而是為了當作記號,顯明基督的神性,或是接著神蹟向世人傳遞信息,讓人知道基督來世上要完成的工作。本處經文也是如此,以下我們再來看下一段經文。

安息日治病引發的衝突
「10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11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12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13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為那裡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14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15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16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17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8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 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 神當作平等。」(約5:10-18)

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招致猶太人反對
耶穌醫治癱子的時間正好是安息日,這事件引發了猶太人的反對,他們開始調查誰主使這事的。他們責問那醫好的人:「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這位被醫好的人害怕猶太人,把責任推給了耶穌:「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舊約律法中有規定安息日不能治病、不能拿褥子行走嗎?事實上沒有明文規定。而是後來的猶太人因為害怕違反安息日不可工作的律法,定下了三十九種工作,規定在安息日何者是不可作的。這不是律法的要求,而是後來的傳統所規定的。他們以兩節經文為基礎,定下了許多繁瑣的細則。他們見到尼希米記13章15節說:「那些日子,我在猶大見有人在安息日醡酒,搬運禾捆馱在驢上,又把酒、葡萄、無花果,和各樣的擔子在安息日擔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警戒他們。」還有耶利米書17章21-22節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在安息日擔甚麼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他們就規定安息日不可搬運東西、不可醡酒、不可做買賣。甚至怕人因為無知而犯下安息日,更進一步規定細則。例如不准縫衣服,就規定不准把針別在衣服上。規定不准搬家,而定下搬運什麼東西算是搬家。這裡醫好的病人大概就是違反了安息日不准搬家的規定。

我們應思想兩個問題:首先當明白神定下安息日的目的是什麽?再思想耶穌是否與神定下安息日的旨意違背了?安息日定下來的目的是記念神的創造之工。出埃及記20章8-11節記載了:「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目的是為了讓我們從為自己利益操勞的生活中出來,安靜在神面前對祂發出感恩。以賽亞書更清楚說出安息日的是要我們得安息:「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58:13-14)就是要我們從為自己謀私利的勞苦愁煩中獲得安息,把腳步轉向神,以神為樂。所以安息日的重點不是不可工作,而是不可因為謀私利拼命工作,忘記神創造我們的目的,是為了要我們榮耀祂、並在祂裡面享受祂所賜下的恩典。

人的心被敗壞轄制,往往會把目的是為我們好的事,變成壞的結果。法利賽人把安息日變成了禁止人做某些事的規條。用一套規條來判斷別人在何事上犯了規,而凸顯出他們能守住這些規條而高人一等。這是完全違背神定安息日原本的目的。神定安息日的目的原是讓了我們在祂的救恩裡得安息。這救恩是神賜給我們,最終是成全在基督裏的。然而當基督親自來到了我們中間,施行拯救的時候。死守規條的法利賽人卻把基督救恩的行動,當成違反安息日的罪行。這是何等荒謬的事。基督在安息日救了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癱子,正是將神所賜給人的安息,帶給了需要的人。那個癱子病了三十八年,心中滿了愁苦,基督將痊癒賜給了他。他真實地得到了神的拯救,享受神賜給他的安息。但是法利賽人沒有看到他經歷救恩的喜樂,看到的卻是他違反了安息日的規定,要把違反律法的罪名強加在他的身上。甚至要找出醫治他的耶穌,以同樣的罪來控告他。可見人的心全然敗壞,連保護我們、要我們得安息的律法,最後都會被誤用,變成轄制我們的重擔。在今日的教會中,我們特別要防範律法主義對基督徒自由的侵害。把律法讓我們認識神聖潔屬性的目的拋棄,變成高抬自己、控告人的工具。

醫治的目的是要人離棄罪惡、歸向神
另一種我們要小心的是反律主義,聲稱基督的救恩讓我們得自由,律法上一切的聖潔要求不再有效,所以可以放膽犯罪而不受懲罰。從耶穌警告癱子的話就可以讓我們得到警惕。耶穌醫治癱子的目的,不單是為了減輕他生病的痛苦,更是希望這個人脫離罪惡,得到神的救恩。所以耶穌告訴他:「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在當時猶太人的觀念,生病的原因就是因為人犯了罪。雖然耶穌不完全贊成這個論點。然而耶穌還是警告這個人不要再犯罪,原因就是減輕他身體痛苦不是耶穌醫治他最主要的目的,而是要這個人脫離罪惡、得到救恩。如果一個人病得醫治,但是卻仍然繼續沉溺在罪中,這個醫治對他來說沒有任何幫助。

賴恩犯罪是主耶穌、以及保羅一再警告的錯誤想法。恩典是讓我們得自由,但是絕不是個讓我們胡作非為的保障。既然得到救恩更是珍惜自己現有稱義的地位,不要繼續犯罪活在罪中,那是與基督救我們的旨意相悖的。

天父作事到如今、基督也作
當猶太人知道是耶穌吩咐病好的癱子:「拿起他的褥子走吧」,他們就逼迫耶穌,來質問耶穌憑著什麽可以在安息日作這事。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天父從不停息他的工作,這是猶太人非常熟悉的觀念。雖然神的創造之工在六日以後停止,但是從第七日到如今,神繼續祂的工作,包括管理萬物、維護宇宙的運行、施恩憐憫、拯救我們,這都是神繼續進行的工作。猶太哲學家斐羅有句話:「神永不停止工作,正如火的特性是燃燒、雪的特性是發出冷氣,神的特性就是要做事。」耶穌說的話就清楚表明了,天父在世上永不停息的工作,祂身為父所差到世界上的,為表明父神旨意的獨生子,當然照著天父的作為而行。天父要祂做什麽,祂就照著去做。這句話激起了猶太人的殺機,「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 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聖經中稱人為神的兒子有幾種不同的意義,被神所造的人類可以被稱為神的兒子,如亞當。第二種是神揀選、施恩拯救的子民整體也被稱為是神的兒子,例如:以色列人被稱為神的長子。這些稱呼猶太人都知道,也不會激起他們的憤怒。為什麼耶穌稱自己為「子」會讓猶太人咬牙切齒呢?因為這個「子」不是整體性的,稱神是我們的父、我們都是神的兒女。耶穌所說的意思是,祂是神所生的,與神有生命相連的關係,具有與神同樣的權柄,能作神同樣的事。神在第七日以後繼續掌管、看顧這宇宙,耶穌說天父繼續不斷做的事,祂也照著做。猶太人不能忍受的不單是祂犯了安息日,更是他自稱有權柄照著神作做的事,繼續神的工作。這是把自己當作與神同等,猶太人認為他犯了褻瀆神的罪,是罪大惡極、可以治死的罪。

他們會這麼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不明白耶穌的身份。祂是神差來世間,彰顯神的榮耀、施行拯救的愛子。神蹟奇事正證明了耶穌是神所差來的證據,猶太人因著剛硬的心不信。耶穌進一步向他們說明了祂是神兒子的身份,猶太人逞著剛硬的心,拒絕接受、更加憤怒。神的兒子親自來到了他們中間,把拯救的福音帶給了他們,得到的卻是拒絕與排斥。猶太人宣稱自己是神的子民,卻反對神差來拯救他們的神子。不信神的兒子,就是他們最大的罪。

基督與父的關係
「1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20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21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22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5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30「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19-30)

本段經文是很長的一段基督的講論,主要內容是因著耶穌安息日治病帶來爭議,耶穌對那些反對的猶太人提出辯證。這段經文的寶貴,在於它陳述基督與父神之間的關係。猶太人既然提出質疑:「耶穌明明是人,怎麼可以自認為與神同等?」耶穌的回答完全針對猶太人的疑問。整個講論圍繞一個主題,就是基督與父神是同等的。也是就是基督擁有與父神同等的神性。我們會被挑戰:「聖經中哪裡說基督有與神同等的神性?」這段經文就是極強的支持。

5章19-30節這段經文,本身是個交叉對稱。如下用條列方式來描述:
1.子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父的意思:19節(A)「耶稣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麽,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對應30節(A’)「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麽。我怎麽聽見,就怎麽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爲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兩者開頭對稱。
2. 父指出更讓他們希奇之事:20節後半(B)「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與28節前半(B')「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希奇的部分對稱。
3.父將審判權並賜給子 :22節(C)「父不審判什麽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與27節(C')「並且因爲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審判部分對稱。
4. 聽子的聲音者得永生、出死入生:24節(D)「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與25節(D’)「25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開頭對稱,出死入生也對稱。

我們照著上面整理出來的重點。來討論基督自己陳述祂與父神同等的意義。
1. 凡父做的,子也照做:18節猶太人質疑耶穌的話:「我父做事到如今,我也做事。」19節耶穌非常慎重獨陳述真理:「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麽,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接下來解釋原因:「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聖子是父所差來,完成天父的工作。所以祂完全依照天父旨意而行。祂絕非隨心所欲,因為聖子明白天父的心意、祂願意順服天父的差遣,在地上按著天父的意思而行。安息日治病就是最好的例子,耶穌知道天父願意讓人享受真正的安息,脫離疾病、脫離罪惡,在安息日治好了一個痛苦了三十八年的病人。而法利賽人不明白安息日的真意,只會抓住教條定人有罪。在此我們看到,父與子在工作上是合一的。

2. 父叫死人復活,子也能(約5:20-21)20節經文開始有個「因為」,表示本節支持前一節的論述。為何「父作的事,子也照作」?因為父愛子,將一切顯明給子。子明白父的心意,順服而執行。子也愛父,祂道成肉身、完成救恩,就是對父旨意完全順服的表現。20節尾說的比這更大的事,就是比安息日治好病人的神蹟更大的事,也就是21節說的:「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按照「使人復活」的時態是現在式,這復活應該是講現今屬靈的復活,也就是從靈性死亡中得重生。但屬靈得重生的人也能在末世身體復活,所以21節不排除末世身體復活的意義。與25節說的一樣:「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從緊鄰的24節來看:「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5節講的出死入生明顯不是講末日復活,而是現今的重生。重生的工作怎麼能由子來完成呢?在舊約中,賜人生命一向是父神的工作。申命記中耶和華神告訴以色列民:「你們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申32:39a)使人活的能力只有神才有,但如今神把這能力賜給了子,讓他施行大能,使人靈性從死裡復活。所以重生不單是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是聖父要讓人從死裡復活,交與聖子來完成。聖子接著獻上贖罪祭,替人贖罪,完成了救恩。又以復活顯明父神已經悅納他獻上的贖罪祭,救贖之功已經完成。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使我們罪人的重生成為可能。重生的工作是三一神共同做成的。子與父在使人重生的救恩上是一同作的。

3. 父把審判的權柄交給了子(約5:22)聖子不單與父一同使人從靈性死亡中得重生,祂也從父領受權柄,可以審判世人的罪。審判的工作原本只能是神才能作的。創世記18章25節中稱耶和華神為「審判全地的主」。如今神將審判的權柄交給了子。這信息在25節也出現「因爲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在30節耶穌對猶太人說:「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又再出現。聖子擁有與天父相同的權柄來審判世界。

4. 尊敬子如同尊敬父(約5:23)天父為何要將賜人生命、審判罪人的權柄全交給聖子,目的就是要讓聖子得到人的尊崇,正如天父得到人的尊崇一樣。這是天父的旨意讓子得到與祂同樣的尊崇。因為唯有神才能得到人得尊崇,所以這句經文也是對子神性的肯定。天父甚至警告不用尊崇天父同等的方式來尊崇子的人:「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這句話嚴厲地譴責了不把聖子與聖父一同崇拜的人。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只把耶穌當成一位先知,並不尊崇祂如同尊崇父,並非正統的基督教義。聖父、聖子同尊同榮,這是聖經明顯的教導。

5. 信子如同信父者,永生就屬于他們(約5:24)一個罪人如何能不致定罪,反得永生?得到屬靈生命的方式就是,信靠子如同信靠父。如24節說的:「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從這句經文來看,永生不是將來才能得到,而是那些聽主耶穌的話,又信靠父神的人,現今就得到永生。以上的動詞「聽」、「信」、「有」永生,都是現在式,表示不需要等到將來,今生就可以得到永生的應許。我們對父的信靠是表現在對子的信靠上。聽子與信父原文是用聽一個定冠詞,是連在一起不分的,表示是信父與子的才能得永生。在此就排除了自稱信父,卻不信子的人。

6. 父在自己有生命、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26)。本節開頭有個「因為」,解釋前一節,為何靈性死亡的人聽到神兒子的聲音就能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父在自己有生命的意思是:天父的生命不來自被造,也不是任何人給的。祂是自有永有的神。祂是生命的創造主,能賜生命給人。子也是從天父領受權柄也一樣在自己有生命,能創造生命,並賜生命給人。父是自有永有,子也是。父與子在永恆生命當中同等。

7. 末世子要讓人身體復活(約5:28-30)最後28-29節講到了復活:「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這裡的復活與21節說的復活意義不同。21節說的是靈性的重生。此處則清楚顯明是末世的身體復活,因為馬上要面對末世的審判。這審判者就是基督,因為父神已經將審判的權柄交給基督,祂按著父神的心意審判,祂的審判是公義、公平的。

以上提到了七點父與子關係的經文,我們看到了父與子在:工作上、使人重生、審判、得人尊崇、要人相信、在自己有生命、讓人身體復活,這七方面,都是同等、同尊、同榮,旨意合一、行動一致。這正說明了聖子的神性與天父一樣。天父所有的不能與人分享的神性,聖子都有。可見聖子、與聖父在神性上是一樣的。三一神論的中心是聖子與聖父相同的神性。這段經文是三一神的主要支持的地方。特別是提到父神與子神的位格有別、卻在神性、工作、旨意上合一。我們一般對於三一神論不容易掌握,但是不必太鑽研於理論的細節,主要是照著聖經的支持來接受。聖經說聖父、聖子、聖靈在位格上,是各自存在,不能混亂,然而卻不是三位神,而是獨一神的三個位格。既然都有聖經經文支持,我們就照著聖經說的相信。另創的其他理論,無法超過現今的三位一體教義。許多標新立異的學說,偏離三一神論,最後都歸入了異端。讓我們謙卑的接受這教義,如果能有更完全的教義來取代,自然會有更有力經文的支持,得到大多數基督徒的接受,否則偏離正統教義只是與教會主流的信仰分道揚鑣、自找麻煩。

結論
耶穌因在安息日醫治一位三十八年的病者,引發了與猶太人的衝突。衝突的中心是耶穌說的話,「我父做事到如今,我也做事。」父神是永遠不停止祂看顧、照管、拯救工作的神,基督順服天父的旨意,在地上也是看顧、拯救陷在痛苦中的人。耶穌回應猶太人的挑戰,提出祂身份的辯駁,他是父神的兒子,擁有父神一樣的神性,在工作上合一、能使人靈性、與身體從死裡復活,能在末世審判人、能在自己有生命、能呼召人相信、配得人尊崇。耶穌所說的這七點都清楚地表明了祂的神性。我們當思想這重要的真理,並堅定地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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