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

求主看顧我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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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多前曾經出了一本相當暢銷的屬靈書籍「雅比斯的禱告」。我當時好奇買了一本來看,作者的靈感是來自舊約中一段不起眼的經文:「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歷代志上4:10)我聽到了許多正面與負面的批評。負面的批評主要是針對這本書所提倡的禱告,是以人的需要滿足為中心的禱告。而不是以神的旨意實現為中心的禱告。這種思想投合了當今世界以自我為中心的潮流。這書因此被批評。

但是我看了這書後,發現作者並非提倡以人為中心的禱告,反而是極力要導正這種想法,要將禱告從自我滿足為中心,轉移到看見自己身在神最高的旨意底下,祈求神使用我們,在他的永恆計劃中有分。今天我們講道的題目,也是跟這個話題有關。在前一次信息中,我們曾經講到了主教導我們,為神國度的需要祈求。也就是求神的名被尊崇、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運行。今天我們將主題放在主禱文的後半段,是關乎我們在地上的需要。主教導我們為這些需要祈求。其中包括:每日賜給我們日用的飲食、免我們的罪債、引導我們不進入試探中、並脫離惡者。這些需求正是我們禱告中常常出現的內容。求主賜下飲食、保護我們脫離危險,這些祈求都是極其自然的,因為所求的內容正是我們在地上所缺乏的。主不但要求我們為神國度的事祈求,也教導我們為人的需要祈求。其實這兩個禱告的方向,是整合在一起、密不可分的。我們在地上需要得到滿足,正是為了讓我們參與在神國度實現的計劃中。讓我們一起來看馬太福音六章11-13節。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為每日需要的飲食祈求,似乎是再平凡不過的事了。我們都會感到飢餓、都會憂慮吃飯的問題。雖然今天我們生活的水平提高,大部分的人都能夠吃飽飯。但是我們還是常常會為衣食憂慮,擔心生活基本需要得不到滿足的問題。主藉著這句經文教導我們,飲食是神所賜給我們的,我們每日吃的糧食,主都願意供應我們。我們三餐的謝飯禱告正是向神表達出心中的感恩。因為為飲食而感恩太過於平凡,以至於許多人認為這不過就是個例行公事。連我們自己都有時會忽略。但是主耶穌教導我們去做的事,就不是可以隨意輕忽的。我們當思想自己活在世上所得到的生活供應,豈是徒然得來。如果我們知道當今的世界有多少人吃不飽飯的時候,我們就不會以為餐桌上的飯菜,是我理所當然就該得到的。根據聯合國世界糧食組織的資料,當今的世界,每日靠不到一美元過生活的人數有12億人。每天平均有25,000人死於飢餓及貧窮。換句話說,每3.4秒,就有一個人死於飢餓及貧窮。如果我們以為自己能夠輕鬆享受飽足的生活,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我們是忘記了那許多在飢餓邊緣的人,他們迫切需要我們所有的一小部分都還不可得。世上有太多的事超過我們所能掌控。當我們面對著餐桌上的食物時,真該覺得自己太幸福了,我們所付出的,遠遠比不上我們白白得到的。這豐富的供應不是理所當然的,是神特別的恩典與眷顧,其中有太多事值得我們感恩。當我們明白每一天桌上的食物是來自於主時,我們的心是否無動於衷,還是我們會存著感恩的心,獻上謝飯禱告。

主垂聽我們的祈求,沒有讓我們挨餓,祂將我們需要的糧食按時供應我們。我們每天從床上起來,不必擔心今天吃什麽、喝什麽。我們生命存留,在祂的手中。祂是何等信實的主,將我們每日需要的食物供應我們。正如在曠野中的以色列人,四十年來,沒有農作物可以供應他們幾萬人活命,但是神卻賜下了從天上降下的嗎哪。他們每日在曠野拾取當日需要的嗎哪,讓他們可以活命。多拾的部分吃不完,想留到第二天再吃,但是當日就壞了。神給我們的供應也是如此,讓我們仰望祂每日供應生活的需要,祂不給我們過多,讓我們覺得不再需要祈求。也不讓我們不足,以致身心受到痛苦。主要我們每日仰望祂,祂是信實的主,必供應我們身體的需要。

有的人看中屬靈的追求,認為我們不該為自己身體的需要祈求。顯然主耶穌並不是這麼認為。祂教導要為身體需要得供應向神發出禱告。因為連我們身體的需要,也是神所顧念的。正如祂願意我們在屬靈上追求神的話語而成長,祂同時也願意我們身體沒有缺乏,過著正常的生活。我們能有健康的身體,正是實現神旨意最根本的基礎,也是促進神的名得榮耀、神的國降臨,正面的力量。主耶穌願意滿足我們生活上的需要,所以祂教導我們向天父祈求。我們的身心靈,整個人都是主所寶貴的,他要我們愛惜身體,正如我們追求屬靈長進一樣。祂在世上的日子,曾經醫治人的疾病、趕逐纏繞人的鬼,餵飽跟隨祂的人。既然主耶穌都看顧我們身體需要,我們更是要注重保護身體健康。因為身體是神所賜的,應當為神所用,而不該私自任意損壞。我們要體貼神的心意,將身體獻給他當作活祭,服事祂、用來榮耀祂的名。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這句禱詞就是讓我們為自己所虧欠的債,向天父求赦免。這裡的債是指什麽呢?難道我們欠天父債嗎?按照路加福音11章4節的平行經文:「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我們就能更進一步了解,這裡債的意思就是指罪債。只有祂有權柄赦免我們的罪。與前一句禱告詞來對比,前一句經文的動詞是賜給。這句經文的動詞則是赦免。這兩句話所求告的對象都是天父,前一句祈求他賞賜我們身體的需要,這裡求祂赦免我們的罪債。我們感恩的內容,除了身體需要得到主的看顧之外,還應該為自己的罪債得赦免而感恩。

這句禱告讓我們承認自己犯罪虧欠了神,然而神不要我們陷在罪債之中,主耶穌教導我們向神發出赦罪的祈求。神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免去我們的罪債,洗清我們的罪咎。當我們背負著罪債、心懷罪咎的時候,我們與神的關係是被破壞的。罪隔在我們與神的中間,讓我們不能坦然面對祂。不知道你是否有欠人債的經驗,當你虧欠人的時候,你與債主的關係就是緊張的,每逢你見到他,就想到自己欠他的債沒有還,就巴不得躲開他。這種緊張的關係不可能自然消失,只有將債還清,或者是債得赦免,雙方關係才能恢復原來的和好。如果將這裡的債當作得罪人所欠的人情債,我們就更能體會其中的意思了。我們不願虧欠別人甚麽,然而人生在世我們卻免不了有些人得罪我、或我得罪人的地方。這裡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赦免。赦免別人的罪是化解人間互相虧欠最根本的方法。主耶穌讓我們從人之間的赦免來想起,正如我們願意免去別人欠我們的債,主要我們向天父祈求,赦免我們的罪債。

我們欠了天父什麽債?在天父的面前,我們都得罪了祂。聖經中說:「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他的榮耀。」這是每一個基督徒在信主的時候都願意承認的。但是人都有罪的觀念與我們原本強調自尊、自信的價值觀相抵觸,讓許多人無法接受。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說:人都有罪,需要神的赦免。許多人心中就會產生反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難道這麼一點小小的毛病,神也要跟我計較嗎?」我們應當從聖經的角度來理解罪的意義。在聖經中,描述罪所用的幾個字就讓我們明白它的定義:
(1)其中一個就是hamartia意思為偏差,也就是達不到神所定下的標準。神要我們按著他的形象,活出祂的榮耀來,然而我們卻沒有人能做到。祂造我們的時候,將祂的形象賜給我們,期待我們按照祂的心意管理世界。然而我們卻偏離了祂的心意,與祂對我們的期待背道而馳,這種忽視神的命令、任意妄為的態度就是罪。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曾說出自己心中被罪纏繞的苦況:「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為什麼我們都知道神所定下的公義標準,卻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行不出來?這就是因為罪是一種力量,在心中的轄制我們,讓我們行善無能、拒罪乏力。

(2)另外一個字parabasis就是超越了規矩。神為我們定下了公義的標準。就是律法中愛神、愛人的原則。當我們逾越了律法的要求時,就在神公義的標準上跨越界線了。在誠實與虛假的分界上,我們選擇什麽?在捨己與自私的分界上,我們是否走在神的道路上?許多事原本都是好的,但是當我們超過了該有的規範,就成了過犯。例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當我們為了利益、不擇手段的時候,我們就是貪財了。例如性慾原來是神所賜給我們的禮物,讓我們在家庭中享受夫妻親密關係。但是一旦超出婚姻以外,尋求性的滿足,那就是婚外情、是犯了十誡中姦淫的罪。把握神所賜給我們的分寸,不要逾越界限。當我們做得過分了,就成了得罪神的事了。

(3)opheilema 就是欠債的意思。本節聖經中「免我們的債」就是使用這個字。我們欠了人的債,就是該負的責任,該盡的義務、沒有盡到本分去完成。這就是虧欠。我們常常會有許多神所對我們的要求,讓我們遵照他的心意而行。但是我們沒有做到。這就是我們虧欠神的債。欠的債只有還清才能得到解脫。要不然我們就得背負這個債,心中的重擔讓我們活在一種欠咎感當中,不得釋放。

以上三種解釋,包括了聖經中主要的罪的意義。我們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然而我們卻沒有能力去承擔罪所帶來的後果,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與神永遠隔離。神願意我們從罪中得釋放。他在十字架上成就了贖罪的救恩。也就是讓祂的兒子主耶穌,為我們付上了贖罪的代價。祂並呼召我們回到祂面前,接受主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聖經在約翰一書1章9節給我們赦罪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當我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赦罪的寶血將我們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在神的眼中都得到了赦免。這是何等寶貴的應許,世間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事?我們的罪能夠藉著基督的代贖,全得赦免。是的,主的應許是確定的,我們不必懷疑。這是因為基督為我們付出的代價,超過我們所犯的罪,父神因著我們接受了主的代贖,不再紀念我們的罪。

歌羅西書2章13-14節說:「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這赦罪的恩典完全是主耶穌所成就的,是白白賜給我們的,勝過我們自己想要靠自己贖罪的努力。當我們誠心地接受主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赦罪之恩就在我們身上生效。這救恩超過一切人間的道德規範、法律教化。對陷在罪中的人產生的改變生命的力量,是無與倫比的。我們也都曾經歷了這力量的改變。

讓我們再從另一方面來看這個赦罪的祈求,主願意赦免我們的罪,就如同我們也會赦免得罪我們的人。當我們作出這樣的祈求時,我們應當反省自己是否願意赦免得罪我們的人,如果不是的話,我們簡直是向神求懲罰。「主啊!求你如同我赦免人的債一樣地赦免我。」我如果不願赦免人,這句話就等於是求天父不要赦免我的罪。所以主耶穌教導我們在天父的面前求赦免,同時也是警惕我們:我們所犯的罪孽深重,主都願意免去。我們心中是否仍然有不能赦免的人?

赦免不是讓我們否定心中的憤怒,也不是讓我們忘記曾經遭受的傷害。而是讓我們的心不再被仇恨侵蝕。有一位黑人媽媽,她二十歲的兒子在一場聚會中與人發生了劇烈的爭吵後,被一個十四歲的黑人少年開槍射殺。當他得知兒子被殺的消息後,心中充滿了憤怒。她當時所想的就是要法律伸張正義,讓這個殺死他兒子的人終生關在牢裡。這個少年被判了25年徒刑,在關了17年後得到減刑,準備放出來。這位殺她兒子的少年就住在她的城裡。當罪犯準備被釋放的消息傳出時。這位媽媽的心中百感交集。她應該是感到憤怒,而且害怕才是。但是她卻進到牢裡去見了這位殺子仇人,向他表示她的赦免。並爭取他的房東將隔壁房子住給他。兩個人就住在隔壁,兩家門前掛了一個牌子,上面用中文寫了和平兩個字。這可能嗎?引起了媒體的注意,去訪問這位媽媽,並這位釋放的犯人。媽媽說:我願赦免不是表示我贊同他所作的事,兒子被殺是我永遠不能忘記的。但是我不要再讓仇恨再存在我心中了,這仇恨的思想曾經像癌症一樣佔據我的心,讓我變成了一個絕望的人,不想再活下去。我願赦免,是因為我知道神愛我,祂也赦免我的過犯。當記者訪問殺人的罪犯時,他也說:「我這些年來一直活在悔恨當中,不能原諒我自己。雖然出獄,但是我的過去在我心中烙上了殺人犯的印記。她對我的原諒,幫助我能夠原諒自己。」如今這位出獄的犯人,白天在資源回收廠工作,晚上在大學唸書。黑人媽媽常常過來看他,週末就帶他到教會去。什麽力量讓黑人媽媽能夠不計較這殺子之仇,就是神赦免的愛。

有一句很有道理的話:「饒恕並非叫我們遺忘,但是它關乎接受一個應許,將來會比一直沉溺在過去的傷害裡更豐盛。」聖經中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能赦免人,也是因為我們自己先承受了神的赦免。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脫離惡者)。」
在前一節經文,我們求主赦免我們過去所犯的罪,在這一節我們所面對的是將來會繼續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試探與攻擊。主耶穌讓我們求神保護我們,引導我們的生活,不要進入試探中,卻讓我們能脫離惡者的攻擊。這兩句話是用一個轉換語氣的連接詞「卻」連接的,我們可以看出兩句內容是相關的、意義卻是相對的。進入試探,與脫離惡者是相反的意義。所以我們可以說是進入試探,其實就是陷入惡者的詭計中。

原文中「試探」這個字可以翻作試煉或是試探。從正面來看這是從神而來的考驗,但是若從反面的意義來看,就該理解成從魔鬼來的試探。就如同在馬太福音26章41節,耶穌警告門徒儆醒的話:「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這裡試探同一個字,就翻成了「迷惑 」。因為入了迷惑是反面的意思,不應是神的本意。主禱文中「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應該也是反面的意思,不是主要引導我們進入試探,而是撒旦。我們對主的祈求,則是引導我們不要進入試探。

這句話有兩個祈使語態的動詞,也就是引導與拯救。我們求神引導我們不要進入試探中、也求神救我們脫離惡者的攻擊。我們之所以要向神發出這樣的祈求,是因為世上充滿了罪惡的誘惑。魔鬼藉著各樣詭計,誘惑我們跌倒。想要我們失去心對神的信心,臣服在牠的權勢底下。這些詭計包括:驕傲、貪心、仇恨、色情、權力慾望、得人敬仰的虛榮心,這些事物,外表看起來光鮮亮麗,卻讓我們崇拜它們,以它們代替神的地位。撒旦清楚知道我們的弱點,牠善於使用我們的弱點來引誘我們。如果我們貪財,撒旦就讓我們身邊充滿了發財的機會,想用錢才來引誘我們跟隨牠。如果我們愛出名,撒旦就讓我們得到人得掌聲,被人捧到高位,當心裏洋洋自得的時候,就是墮落的開始。如果我們貪愛情慾的滿足,撒旦就讓我們曝露在異性的誘惑中,讓我們對婚姻不滿意、做出對配偶不忠的事。這些試探充滿在人世間,就連基督徒也難以免除遭遇試探。當試探臨到時我們怎麼面對。如果我們見獵心喜,以為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我們就中了撒旦的詭計,陷入他的試探中了。

主耶穌要我們明白撒旦的詭計,祂讓我們向神祈求脫離這些罪惡的誘惑。憑著我們自己的力量,我們常常不能勝過撒旦的詭計。唯一的辦法就是認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要高估自己的能耐,願意祈求神賜下力量,幫助我們勝過試探。在誘惑面前我們不該過於自信,多少人在試探中跌倒,就是抵擋不住罪惡的引誘。提摩太前書6章10-11節中,保羅警告我們:「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但你這屬 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 」 提摩太後書2章22節,保羅又告訴提摩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許多神的僕人跌倒,都是因為勝不過金錢、名聲、女色的誘惑。撒旦今天也在用這些詭計誘惑著我們。聖經教導我們要逃避它,不要給它留地步。我們要承認自己面對誘惑時可能出現的軟弱,不要信任自己對誘惑有免疫的能耐。我們不是柳下惠坐懷不亂,我們是蒙恩的罪人,當我們曝露在罪的誘惑下,仍然可能跌倒。當我們有這樣的體認,就知道靠主的重要。離了主,我們只能在魔鬼的攻擊下,任憑宰割。主的保護是我們勝過試探的唯一力量。主耶穌在經過三次魔鬼試探時,都是憑著聖經上神的話,來抵擋魔鬼。我們面對試探,更是離不開神。因為神的保護是我們不掉進誘惑的唯一保障,神的拯救也是我們脫離惡者的唯一方法。我們活在世上應該清楚知道自己的弱點,承認自己的能力有限,不自我逞強,與撒旦硬碰硬。我們所該做的是祈求神的引導,遠離誘惑。一旦試探來臨,更是要靠著禱告祈求,接受神的幫助,脫離魔鬼對我們的攻擊。這不是將一切的責任推給神,而是清楚地把自己放在神的保護之下,接受神對我們一生行為的引導。我們該做的是信靠與順服。主禱文正是對我們發出了如何面對試探的提醒。

結論
在看完了今日所提到的三方面關於我們需要的祈求,我們可以得到一點結論。天父顧念我們在地上的需要,包括身、心、靈各方面的需要,當我們祈求天父賞賜我們日用的飲食,我們求肉體需要得到滿足。當我們求父神赦免我們的罪債時,心靈的虧欠得到平復。神也關心我們人生路上可能遇到的試探與陷阱,主耶穌教導我們,靠著禱告祈求,將所有可能的危險交託主手中。求主看顧與保護。

這三方面的祈求,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對準了前三個祈求所立下的標杆。也就是求神的名得尊崇、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些祈求的實現,與我們是息息相關的,我們無法置身事外,神要我們藉著禱告參與在祂國度實現的計劃中。在神的國實現在地上的過程中,我們是順服在神的旨意下,盡我們身為神國子民的本分。神沒有忘記我們的需要。祂知道神國度的實現,要一群忠心良善的子民,我們就是神國的子民。主耶穌要我們為著我們身、心、靈的需要神求祈求,求神賜下日用的飲食、免我們的罪債、並保護我們不陷入試探中、並在神的拯救之下,脫離撒旦的攻擊。我們一生都需要神,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是明白我一切的需要得到滿足,原是神要讓我們活出祂的心意來,榮耀他的名,讓他的名為萬人尊崇。這就是主禱文所帶給我們的勉勵,願我們都能更深的認識自己在神國的地位,認真的用主教導的主禱文向父神發出祈求。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The Lord's Prayer by Drew Haninger... for the Olive Tree Bible App ...
本篇主禱文是一段非常優美的禱詞,也是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如何向天父禱告的典範。我們基督徒常被教導禱告的重要性,也知道要經常禱告,但是在天父面前,卻半天想不出話來禱告。要不然就是隨便說一些言不及義的話,只是拖過時間、應付一下。身為基督徒,禱告是我們經常做的事,卻也是最難做好的。禱告是需要我們用一生來學習的操練。
如何才能獻上合神心意的禱告呢?主耶穌為我們做出最好的示範,祂在地上的日子,祂經常向父神禱告。每有重大的事件,他更是退到曠野、整夜禱告。祂的工作,可以說是伴隨著禱告。我們身為主耶穌的門徒,豈不該從主學習禱告的榜樣嗎?讓我們一起從主耶穌親自的教導,來學習正確禱告的態度。

「我們在天上的父」

主耶穌在禱告的第一句話就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這句話說明了我們與神的關係,是父與兒女的關係。這樣的關係有何特別?父母與兒女有著生命相連的關係,我們的生命來自天父的創造,我們得以在地上活著,乃是天父的看顧保守。父與子的關係是生命的相連,我們生命的源頭是神。因著我們的生命來自於他,所以祂在我們身上有主權。就如我們生下兒女,我們就會對他們有期望,我們盼望他們孝順、盼望他們品學兼優、盼望他們成為有用的人。這是地上父母對子女的期盼。我成長的過程中,我的地上的父親對我的影響非常大,他常常會說出對兒女的期待。我發現自己人生努力的方向,正是一步一步朝著他對我所期待的目標去實現。我們是活在許多人期待當中的人,父母、配偶、兒女,甚至朋友,都會影響我們人生的方向。我們會努力滿足所愛的人對我們的期待。

天父對他所造的人也是如此,祂盼望我們順從祂的心意,在地上代替祂管理萬物。祂盼望我們活出的生命,能榮耀祂的名。我們身為具有神形象的被造物,又有神所賜下超越萬物的智慧、權柄、與能力。我們是否思想到自己活在地上的身分是什麽?我們的身分是屬神的兒女。既然是神的兒女,神在我們身上的期望又是什麽?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在全地為祂管理萬物,榮耀他的名。我們知道了神對我們的期望,是否願意調整我們人生的方向,努力滿足神的心意呢?

知道神是我們的父,我們是他的兒女,影響了我們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我們人生努力的方向,會因著認識這個關係而改變。我們一生活在地上目的,就是照著神的心意而活,滿足祂在我們身上的期望。我們像是一位被老闆差派的職員,出差到遠方,完成老闆交付的任務。我們是忠於老闆的心意,認真完成他的使命,還是趁著老闆看不見,滿足自己的私利,浪費光陰、吃喝玩樂?我們都很清楚,出差的目的是達成老闆交付的任務,不是為了自己的玩樂。我們今日就是被主差派來到地上幾十年的時間。我們在地上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活出主所期待的生命來。所以我們禱告時最重要的認識,就是我們與天父的關係。明白了神是我們天上的父,是我們生命的創造者,是我們一生的主宰,我們對祂祈求的內容,就會從自我中心的禱告,轉變為以神為中心的禱告。我們所求的事就不會全集中在自己需要的滿足,而是願意看到神在我的身上的心意得到滿足。

主禱文的結構就是如此,前三點是三個願望,集中在有關神的事上。神的名得到尊崇、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成就。後三點是三個祈求,則是為了我們的需要。我們肉身的需求、關係的和好、不受罪惡的引誘。後三點祈求是為了要支持前三點。我們在地上一切的需要,神願意滿足我們,讓我們在地上能夠平安的活著,目的就是讓我們為了神的目的而活,成全前三點願望。我們對於後三點比較熟悉,因為與我們切身相關。但是我們卻少求神的名得到尊崇、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成就。這些關於神的事好像遠在天邊,與我無關。其實並不是如此,神願意我們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然後我們所需用的一切祂都是知道的,祂也願意賞賜給我們。這裡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順序也是如此。先求神的事、再求我們自己的需要。前面的方向正確了,後面的一切都有了目的。如果前面的方向錯了,即使後面的祈求都實現,也只不過停留在自我願望滿足的層面。這不是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心意。請記得主耶穌的教導:「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讓我們一起進入主禱文的內容,前三個禱告的主題是:願神的名得尊崇、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在天。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在主禱文中,有三個願望,關乎神。三個祈求,關乎我們。所有的動詞都是用祈使語氣,也就是祈求神應允所求的事。頭一個願望是全部六個願望的中心,正如後三個祈求是支持前三個,也可以說整個後面五個祈求,都集中在支持第一個祈求的實現:「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為何神的名被全地尊崇,是整個禱告的中心呢?這個祈求的內容似乎離開我們很遠。我與這件事有何關係?我們如果將自己的眼光集中在神,盼望神的心意得到滿足,我們就會明白「神的名被萬民尊崇」就是神所最重視的事。

神的名有什麽特別意義?神的名正代表了他所是的。祂是位怎麼樣的神,從祂的名我們就能夠知道。我們以神向我們啟示的名,來認識神的屬性。聖經中曾多次談到神的名,都與神的屬性有關。什麽是神的屬性呢?

自有永有:在出埃及記中摩西曾經問神:「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神告訴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這裡神的名告訴了我們,神就是神所是的,不能用人的智力來想像、不能用任何人間的事物來比擬。祂是永存的,沒有開始,也永無窮盡。超乎世間一切萬物。神的名「自有永有的」就是表示了神的永存性、與超越性。

全權:當摩西求神與以色列人同在,帶領他們進入迦南時,向神祈求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33:18-19)神是全權的神,祂的心意出自他的全智、與全善的本性,永不會失誤。

全能:神又向摩西說:「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神向以色列先祖顯現的名是全能的神。這代表了神的能力大過一切困難,祂是信實的主,祂定意成就的事永不失敗。

公義、憐憫:神曾在雲中降臨,宣告祂的名:「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 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裡神啟示祂的屬性就是完全的慈愛、與完全的公義。他願赦免悔改之人的罪孽,也必追討剛硬之人的罪。

我們對神的認識是來自於神向我們啟示了祂自己。祂的名正是祂屬性的代表。祂願意世人都尊崇祂的名,高過世間一切的名。「尊神的名為聖」這句話有點需要解釋。原文直譯是「願你的名被尊為聖」,有一個祈使語氣的動詞「尊為聖」,就是與世俗有別之意。一切歸屬於神的,都被分別為聖。神自己更是超乎萬物,有至高無上、獨一的地位。「尊神的名為聖」的意思就是,把與神的聖潔、公義、慈愛的屬性相稱的尊榮歸給神,高舉到超乎一切的獨一地位。當我們尊主的名為聖的時候,神的心就得到滿足。我們如此敬拜,正是神所喜悅的事,也是神對我們的期待。我們是否願意按照神所喜悅的來祈求呢?

在當今的世界,我們看到世人並沒有都尊主的名為聖,甚至他們輕視主的名,視為不值一顧。就連信主的人有時都不敢在眾人面前尊崇主的名,以為這是羞恥的事。我們如果不以主的名為榮耀,願意在眾人的面前承認主的名,主也不認我們。當我們向神獻上禱告: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時,我們的心是否也像我們所禱告的,願意看到世上萬民歸向主,他們因為不認識主,而不尊主的名為聖。然而神願意藉著福音拯救他們,讓他們都因為認識主,而尊主的名為聖。我們基督徒是否思想自己在其中的地位?神的心意,要藉著我們實現。我們如果願意在神的面前向神祈求:「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這句禱告是對我們自己的警惕,與期許。我們不是禱告完了,就把一切交給神,怎麼實現就與我無關了。不是的。我們既然求神,願祂的名被世人尊崇。首先我們自己豈不該先尊崇神的名,我們是否把與神至高的屬性相稱的榮耀與讚美歸給祂。

然後我們再當自問,世人不願尊神的名為聖,與我無關嗎?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就是要我們時常鞭策自己,既然如此求主,豈不是更要積極投入福音的工作,讓自己配合神拯救的心意,把福音帶給世上萬民。願這句禱告真的成為我們的心願,我們祈願主的名被尊崇,我們也思念世上福音的需要,這正是主所關心的事,我們在這事上禱告,正是求主把自己放在主的心意中,求主使用。

「願你的國降臨;」

神的國是貫穿整本聖經中的主題之一,也是耶穌基督所傳講的主要信息。主禱文所在的登山寶訓也被稱為天國的憲章。天國也就是神的國。福音被稱為天國的福音,也被稱為神國的福音。「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 但在路加福音中,耶穌對門徒說:「我也必須在別城傳神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路4:43)不是兩種福音,它們是同一種。同樣的,天國与神國不是两種國,它們是指同一個國。

神的國是什麽意思呢?神的國就是神掌權的地方,凡是神的主權臨到的所在就是神的國。在福音書中,耶穌基督曾經用三種動詞時態來提到神的國,神的國包括過去、現在、將來三層意義。
耶穌論到神的國過去就已存在:「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路13:28)這句經文表示舊約中的屬靈偉人是在神的國裏,神的國存在歷史中。耶穌也說神的國有現在的意義:「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路17:21)門徒是服在神權柄之下的人,神的國現在就在門徒心裡。耶穌也提到神的國有將來的意義。祂教我們禱告:「願你的國降臨」。就表示神的國尚未完全降臨。神的國怎麼會存在於過去、現在、將來?因為按照前面的定義,神的國就是神旨意施行的地方,歷史中凡是完全遵行神的旨意的人,就在神的國度中。它已經臨到了我們當中,又會在將來完全實現。我們正活在神的國已經臨到,卻又未完全實現的階段中。這就是神學家所說的「神國已臨、卻也未臨」。我們所在的教會時期就是這個階段。我們屬神的人已經進入神的國度,但卻要等到耶穌再來,神的國才會完全得到實現。

以二次大戰的盟軍與德國納粹作戰為例子,盟軍擊敗德國的重要戰役就是諾曼第登陸。當1944年6月6日,盟軍登陸成功。就注定德國失敗的命運。這天叫做D-day,這是軍事術語,意思就是決戰日。但是登陸成功並未讓德國立即投降,德國無條件投降是在俄軍攻進柏林,希特勒自殺後的1945年5月9日,那天叫做V-day,也就是勝利日。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撒但的勢力從天墜落,牠不能再完全地控制人。魔鬼如今仍在地上作困獸之鬥,攻擊神國的子民,誘惑人跟隨牠。我們今天就是活在,魔鬼的勢力敗落、注定要滅亡,卻又仍在地上張狂、運用詭計破壞神國實現的時代中。我們必須要有神國已臨,卻又未完全實現的認知,才會儆醒禱告,求神國早日完全降臨。

神的國將如何降臨呢?耶穌曾向世人宣告:「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神的國是藉著福音擴展開了。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在橄欖山講論中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可見神的國臨到與福音的傳遍有密切的關係。也就是說今日教會在地上積極傳揚福音,引人歸主,讓神的國在地上擴張,直到耶穌再來,神的國才完全實現。傳福音是促使神國實現的方法。既然如此,我們基督徒與神國有什麽關係呢?我們都領受了主耶穌所託付的福音使命,也就是帶領人歸信基督。當一個人信主後願意順服在神的權柄下,他就進入了神的國度。所以,促使神國的實現不是與我無關,而是基督交付我們的責任。

因此,耶穌教導我們的禱告「願你的國降臨」不是遙不可及的幻想。而是與我們每個基督徒密切相關的。求神的國降臨,就是求神興起我們廣傳福音,向這個不信的時代,傳揚主拯救的信息,帶領人進入神的國度。這就是滿足神的心意,也是讓神的名得到尊崇的重要工作。主要我在其中扮演一個角色,我們是否願意順服主呢。願我們都能向主發出禱告:「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接著我們進入下一個祈求的主題,願神的旨意實現。事實上,這個願望與前面兩個,是連在一起的。因為前三句都是祈求語態,而且意義上接近平行。所以可以將「在地上如同在天上」理解成對前三句的修飾。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在地如同在天;願你的國降臨,在地如同在天;願你的旨意運行,在地如同在天。

當我們作出這樣的祈求時,可能心中會有個疑惑。神的旨意我們無法掌握,也超乎我們支配的範圍。但是在這段經文,主耶穌要我們求「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旨意的實現,難道能被我們祈求所影響嗎?如果不能的話,我們祈求豈不是多餘的嗎?神的永恆的旨意必然會按照神的計劃實現,然而在今天地上,我們卻又看到許多人違背神的旨意。神的旨意並不全然像在天上一樣,運行無阻。要解釋這個矛盾,我們必須明白,神的旨意有許多層意義。有永恆的定旨、有命令的旨意,有容許的旨意、也有任憑的旨意。前两個是正面的,後兩個是反面的。神永恆的定旨必然實現。神命令的旨意卻要我們按著我們自由意志順服。神容許的旨意,雖然不是神的本意,但是祂卻讓我們自其中經歷失敗,藉此管教我們。神任憑的旨意就是神對悖逆他的人憤怒失望,任憑他們接受審判。我們今天求神的旨意實現,是求神的正面的旨意早日實現在我們當中。其中有期待世人都能順從神的旨意,讓他的命令,為世人所尊從的意思。

當我們向神做出這樣的祈求時,不知我們心中有何感觸。每當我獨自唱主禱文的詩歌的時候,這句話最讓我感觸良深,甚至唱不下去。「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主耶穌要我們向天父祈求,願主的旨意能彰顯在地上。天是神的寶座、地是祂的腳凳。祂「以風為使者, 以火燄為僕役」神的旨意自由運行在天地間。主耶穌卻要我們為父神的旨意在地上自由運行而禱告。這不是為神要我們為祂作什麼事,而是藉著這禱告,讓我們參與在神旨意實現的計劃中。

我們作此禱告時,所先想到的不是世人不遵從主旨意,而是我們這群跟從主的基督徒,首先就當遵從主的旨意。否則連我們都不聽從主,這樣的禱告還有什麼意義可言?求主改變世人就更是遙遠的目標了。這句話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對我們這群向主禱告的基督徒的衝擊。我們在不在乎主的旨意運行在我們當中?如果在乎,我們當如何順從主的心意,按著祂的命令而行?這正是我們在主面前深感虧欠的地方。既然知道了主對我們的期待,我們更是要急起直追了。明白神的旨意,順從他的命令,活在他的心意當中,就是這段祈求對我們最基本的要求。

結論

讓我們重新複習主禱文的內容,主耶穌藉著主禱文教導我們如何向天父禱告,其中前三點關乎神,後三點關乎我們。今天所提到的就是:願神的名得到尊貴崇、願神的國度降臨、願神的旨意運行在地如天。主耶穌要我們在地上,關心天上的事,向天父發出祈求。只是要讓我們的眼光不單是看見自己地上的需要,更是被提升到神寶座的面前,思想自己在神的國度中,能夠扮演一份角色。就是藉著禱告,祈求神的心意成全、參與神國度的事工。這祈求不是空洞虛幻的,而是對我們有好處。神讓我們經過禱告,校正我們的心思意念,對準神的心意。當我們祈求神的名被尊崇、神的國度降臨、神的旨意運行的時候。我們也期許自己,在神的事工上積極參與、全心支持。這就是主在我們身上的心意,祂要我們先求祂的國、與祂的義,這一切都要加給我們了。我們是否願意遵從主的教導,成為一個為神國事工祈求的人呢?求主讓我們不是單領受主的教訓,更是全心順服。成為一個為神的國度實現代禱的人。

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屬神之人必要遵行主的命令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一書二章3-6節)

當我們信主之後,常常還會生出疑問,就這麼簡單嗎?心裡信了主,就是基督徒了嗎?還要做什麼呢,讓我們更有把握自己得救了呢?其實不需要做什麼,來滿足得救的條件。得救是生命的改變,主重生了我們,讓我們領受屬靈的新生命。生命變了,行為就會跟著生命而改變。

在接下來的問題是:生命改變的基督徒當如何行呢?約翰一書就給了我們很好的教導: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這句話告訴我們,什麼證據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已經認識神了?就是我們我們從心中願意遵守祂的命令,並且努力行出來。為什麼約翰在這裡還要強調守主的誡命呢?難道信主之人不是單憑著信心接受就得救了嗎?這裡不是講得救的條件。不是我們行出主的誡命才能得救,而是強調信心的外在證據。這裡的動詞,我們已經認識他。是完成式。表示事情已經發生,現在仍然如此,沒有改變。約翰在說這話的語氣中,肯定遵行主道的人,能夠曉得自己已經認識主。不是將來才會認識主,是已經發生的事。這裡的認識與信靠主、與主相連、住在主裡面是相關的。不是知道主而已,而是與他有生命的關係。認識主的人,能夠順從主的命令,遵行主的誡命,在乎的是一顆順從主的心。當我們願意如此去做的時候,代表我們有了屬靈的新生命。我們不再像過去,過著那種悖逆神的心意、貪愛犯罪的生活。反而是願意離棄罪,遵守主的命令。這就是生命改變的證據。

第四節提到了反面的例子。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是給我們很大的警惕,約翰這裡指出:有的人說自己信主,卻又不遵守主的命令。這種說法不合乎真理,是矛盾的。不可能在同一個人生上並行。果真發生,就是代表說這話的人在說謊,他並不是一個真正認識主的人。也就是說,聲稱自己信主,卻不願行主的道,這種人真理不在他的里面。

約翰也說出了正面的例子:遵守他的命令的人,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完全。這裡 love of God 可以有兩種理解。可以翻成神對人的愛,或是人對神的愛。和合本翻成,我們若遵守主的命令,我們對神的愛就得以完全。另外一種理解就是:當我們遵行神的命令,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就得以成全。新國際版就是如此理解的(God's love is truly made complete in him)我們遵行神的命令,竟然能夠是神向我們成全他的愛的管道。我們領受這樣的真理,不禁要向主發出感恩,不是我做出了什麼功德,能討主獎賞。而是主藉著我們願意順服,將祂的愛施在我們裡面。我們能愛,是祂先愛我們。

第六節經文與第三節呼應:「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什麼事情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在他裡面?就是照主所吩咐去行、跟隨他所行的榜樣,去照樣行。從這節經文與第三節的對比,兩節聖經都說到了。誰是真屬主的人?第三節說:遵行主的誡命,這裡說照著主所行的去行,是一樣的意思。遵行主命的人,表示他們具有什麼樣明證呢?第三節說:遵行主的誡命令是認識主的,這裡說照著主所行的去行的就是真住在主裡面的。約翰的想法是相連的:認識祂, 住在祂裡面, 屬祂,與祂相連是同一個意思。也就是真信靠主的人,這等人真認識主,與主有生命的相連的關係。

這段經文也提醒一些以基督徒自居,卻不按神心意生活的人。除非我們真心遵行神的命令,否則我們沒有外在的證據,說明自己生命已經改變。這段經文不是在讓我們去憑外在的行為,分辨誰不是真信主的。而是要我們警醒, 不行主的命令. 與基督徒的身份不相配,當初得救信心是否純全無缺,需要自己認真檢討。

求主幫助們這群屬主的人,確認自己的屬主的身份,更願意去照主的腳踪行、認真遵行主的命令。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屬神之人必要遵行主的命令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翰一書二章3-6節)

當我們信主之後,常常還會生出疑問,就這麼簡單嗎?心裡信了主,就是基督徒了嗎?還要做什麼呢,讓我們更有把握自己得救了呢?其實不需要做什麼,來滿足得救的條件。得救是生命的改變,主重生了我們,讓我們領受屬靈的新生命。生命變了,行為就會跟著生命而改變。

在接下來的問題是:生命改變的基督徒當如何行呢?約翰一書就給了我們很好的教導: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這句話告訴我們,什麼證據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已經認識神了?就是我們我們從心中願意遵守祂的命令,並且努力行出來。為什麼約翰在這裡還要強調守主的誡命呢?難道信主之人不是單憑著信心接受就得救了嗎?這裡不是講得救的條件。不是我們行出主的誡命才能得救,而是強調信心的外在證據。這裡的動詞,我們已經認識他。是完成式。表示事情已經發生,現在仍然如此,沒有改變。約翰在說這話的語氣中,肯定遵行主道的人,能夠曉得自己已經認識主。不是將來才會認識主,是已經發生的事。這裡的認識與信靠主、與主相連、住在主裡面是相關的。不是知道主而已,而是與他有生命的關係。認識主的人,能夠順從主的命令,遵行主的誡命,在乎的是一顆順從主的心。當我們願意如此去做的時候,代表我們有了屬靈的新生命。我們不再像過去,過著那種悖逆神的心意、貪愛犯罪的生活。反而是願意離棄罪,遵守主的命令。這就是生命改變的證據。

第四節提到了反面的例子。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是給我們很大的警惕,約翰這裡指出:有的人說自己信主,卻又不遵守主的命令。這種說法不合乎真理,是矛盾的。不可能在同一個人生上並行。果真發生,就是代表說這話的人在說謊,他並不是一個真正認識主的人。也就是說,聲稱自己信主,卻不願行主的道,這種人真理不在他的里面。

約翰也說出了正面的例子:遵守他的命令的人,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完全。這裡love of God可以有兩種理解。可以翻成神對人的愛,或是人對神的愛。和合本翻成,我們若遵守主的命令,我們對神的愛就得以完全。另外一種理解就是:當我們遵行神的命令,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就得以成全。新國際版就是如此理解的(God's love is truly made complete in him)我們遵行神的命令,竟然能夠是神向我們成全他的愛的管道。我們領受這樣的真理,不禁要向主發出感恩,不是我做出了什麼功德,能討主獎賞。而是主藉著我們願意順服,將祂的愛施在我們裡面。我們能愛,是祂先愛我們。

第六節經文與第三節呼應:「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什麼事情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在他裡面?就是照主所吩咐去行、跟隨他所行的榜樣,去照樣行。從這節經文與第三節的對比,兩節聖經都說到了。誰是真屬主的人?第三節說:遵行主的誡命令,這裡說照著主所行的去行。是一樣的意思。遵行主命的人,表示他們具有什麼樣明證呢?第三節說:遵行主的誡命的,是認識主的,這裡說照著主所行的去行的就是真住在主裡面的。約翰的想法是相連的.認識祂, 住在祂裡面, 屬祂,與祂相連是同一個意思。也就是真信靠主的人,這等人真認識主,與主有生命的相連的關係。

這段經文也提醒一些以基督徒自居,卻不按神心意生活的人。除非我們真心遵行神的命令,否則我們沒有外在的證據,說明自己生命已經改變。這段經文不是在讓我們去憑外在的行為,分辨誰不是真信主的。而是要我們警醒, 不行主的命令. 與基督徒的身份不相配,當初得救信心是否有純全無缺,需要自己認真檢討。

求主幫助們這群屬主的人,確認自己的屬主的身份,更願意去照主的腳踪行、認真遵行主的命令。

2012年3月3日 星期六

以傳福音為一生的標杆

我們為何要確定人生的標杆?
航海的水手需要知道自己航向何處、作戰的士兵需要知道自己為誰而戰、賽跑的運動員,為了得獎而苦練、學生十年寒窗,為了要得到學位。人生有標杆讓我們願意忍受暫時的辛苦,堅持下去、達成目標。基督徒活在世上的標杆為何?
任何一個人都需要找到一個可以為之生,也為之死的人生目標。如果沒有,我們就會在世俗的潮流中迷失!

我們當問自己三個問題:
1. 你人生最重要的標杆是什麽?明不明確?
2. 你人生的標杆是不是具有永恆的價值和意義? (符合神的要求嗎?)
3. 我們是否腳踏實地的活在我們的標杆之中呢?

讓我們參考屬靈領袖的人生態度
保羅的人生態度:向著標杆直跑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 已經完全了; 我乃是竭力追求, 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或作: 所要我得的)。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杆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2-14)

保羅要得著什麼?
1. 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2. 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基督耶穌之所以得著保羅,是為了成就他呼召保羅的使命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 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 從黑暗中歸向光明, 從撒但權下歸向神; 又因信我, 得蒙赦罪, 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徒26:18)

我們能不能效法保羅,以傳福音為人生的目標?
知道傳福音的動機,比學習如何傳福音重要。一個人可以知道如何讀書,卻不想讀書。同樣的也可能很懂得福音,卻沒有動機去傳。
一個傳福音的人,必需先要有強烈的傳福音的動機。

我們願意傳福音的動機是什麽?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太6:9)

體貼主的心意,成全主吩咐的大使命
看見今日世界的缺乏與需要。人們需要主。神的恩典臨到心靈空乏的人,我在其中的角色是什麼?
以感恩的心,回應神的呼召。

傳福音是基督徒的生活形態
我們不見得都要成為全職傳道人。但是傳福音是我們的本分。
我們都有能力向這個世界分享我們的生命。傳福音就是,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
教會需要各種恩賜的弟兄姊妹,配搭在一起,見證神的榮耀。不要小看自己,我是神國重要的一員。

我們能夠分享什麽?發生在我們生命中,大大小小的事件有何意義?

生命的體驗:人生充滿了許多悲歡離合事件,是神讓我們去經歷的。經歷了我們才能對人生有深刻的體驗。既使不盡如意,也要親自嚐嚐這些甘苦。嚐了其中滋味,才是真正活過了一場。
生命的反思:苦不要白受,要常常在不順逐時反思,這事發生在我身上有什麼意義。神要讓我在其中學什麼寶貴功課。把心得留下來,是日後豐富的資​​產。
生命的分享:生命反思的心得不是留給自己回味,有多少人在迷途中跌得滿身傷痕。我們的人生經驗正是別人的借鏡。勇敢的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不要讓這著寶貴的人生經驗,隨著自己生命的結朿而消失。
生命的總結:在自己年華老去,步入晚年之時。我們常會自問,生命活這一遭有什麼意義。將每一件事帶回神面前。這是祂打分數的時候了。期待看到祂笑著說:「幹得好,我知道你己經盡力了。」


為了要達成目標,我們當以一生的時間,成就主的計劃
有成效的基督徒不斷的以一生的宏觀視野,來理解他們的事奉。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路14:28-30 )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4:31-33 )

成為主門徒,需算計一切代價。以腳踏實地的行動來完成主的計劃。

以終為始:在開始時想到將要如何完成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7-8)
人生的終極見證:打過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

至終完美的六個特徵

他們至終保持個人與神之間活潑的關係
他們終身持續學習,並能從生活中與各種不同管道學習。
他們的性格上可見證出效法基督的樣式。
他們在生命中活出真理,由他們身上​​可看出出自神的信念和應許是真實的。
他們的人生留下一或多種終極貢獻。
他們有逐漸明確的人生終極感(sense of destiny),並能見到部份或完全實現。

再問自己三個問題:
1. 你有一個確定的人生目標嗎?
為成功、成名、追求享受?
還是活出主在你身上的心意。

2. 目標合乎神的心意嗎?
這個目標具有永恆的價值嗎?它合乎神的旨意嗎?
約翰福音5:10說: 「我父做事到如今,我也做事。」主耶穌留心聽父的指示,父做祂也做。父吩咐的事,祂就順服。
約翰福音14:12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父的工作,就是主的工作,也就是我們的工作。我們願意像主一樣順服嗎?

3. 我們是否腳踏實地的為著這標杆而活?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4-27)
我人生的一切努力是不是朝向這個標杆?
我是否裝備自己為要達到這標杆?
我現在的生活,是否一步一步更接近這標杆?

結論
願有一天我們都能對主說: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

2012年2月19日 星期日

浪子回頭

路加福音15:11-32
當前一陣子大家在關注NBA籃球的時候,林書豪連續七場勝利,鼓舞許多在體育界原不被重視的亞裔人群。許多華人父母也在關注他的家庭背景,思考要怎麼樣才能養出一個,功課又好、體育又好的年輕人。在一場訪問中記者問他,你為什麼能在功課上有好的表現,又能在籃球上出類拔萃。他說了:他的媽媽對他的期望讓他能有今天的表現。他的媽媽對他說:先把功課讀好,是最基本的要求。功課作好了,他要怎麼打球,就讓他打。華人子弟通常都活在這種父母親高度的期待之下,功課要好是當然的,各方面才藝也要有好表現,更重要的是品德也要好,能為家人爭口氣。

父母親心中沒有說出的話是:「我沒有達成的理想,你要為我做到。」這是我們的下一代所承受的壓力。林書豪顯然是一位受父母親影響很大的人,他也是一位願意依照父母親期望努力表現的年輕人。養出這樣的小孩,父母親應該會覺得很欣慰吧?我們今天想一起來看聖經中「浪子回頭」的故事,這故事是描述兩個兒子,一個是守規矩的、另一個是叛逆的。他們在父親的眼中,各有什麽樣的地位呢?父親對他們的態度又是如何呢?你在成長的過程中,是個怎麼樣的小孩?聽話的還是叛逆的?你的父親怎麼對待你?這是值得我們一起來看的問題。

「浪子回頭」是一個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故事。首先我們要來看,耶穌在什麼樣的場合說出浪子的比喻?路加福音15章第1-2節:「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在當時的社會,對於稅吏與罪人是相當輕視的,他們是一群不被主流社會接納的一群人,人們見了他們不與他們接觸、不與他們說話。與他們相對的是法利賽人,他們是一群嚴守律法、道德高尚,甚至到一個地步成為了社會道德的捍衛者,誰若是違反了律法,他們是以替天行道的態度,對這些犯罪的人發出譴責。耶穌是猶太人的夫子,常常公開向當時的世人傳出天國的福音。這裡發生了一件事,耶穌這位夫子竟然與稅吏與罪人一起吃飯。我們都知道一起吃飯在社交上的意義,表示人際間的友誼與接納。耶穌身為夫子,竟然接納稅吏與罪人。這對於法利賽人來說,這是件不為社會正常規矩所接納的事。法利賽人心中出現了疑惑:耶穌與一群被社會排斥的人一起吃飯,他還有資格當夫子嗎?他們不贊同耶穌的做法,私下議論紛紛。以下的三個比喻就是耶穌對他們的回答。

第一個是失羊的比喻,一個牧羊人失去了一隻羊,就撇下九十九隻,去找回那迷失的羊。找著了之後就歡歡喜喜的把羊抱回家,並擺出宴席請朋友鄰舍來歡喜慶祝。另一個是失錢的比喻,一個婦人有十塊錢,丟了一塊錢,就放下其他的事情,點着了燈,打掃屋子,仔仔細細的尋找,直到找到了。就為了找著了失落的錢 擺宴席請朋友鄰舍來吃,與朋友們一同歡喜慶祝。

這兩個比喻的共同點就是:都有個迷失的東西,也都有個焦急尋找失物的人。他們重視失去的東西,甚至放下其他的事,為了要把失去的東西找回來。更重要的是,他們找到的時候,心中充滿了歡喜,巴不得把找到東西的喜悅,向眾親朋好友分享。這兩個比喻都是要有針對性的,明白這兩個比喻,會幫助我們理解浪子回頭的比喻的意義。耶穌在失羊的比喻最後說了:「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接著在失錢的比喻之後也說:「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可見耶穌的回答,是針對法利賽人對耶穌與罪人坐息吃飯這件事的回應。法利賽人是因為耶穌與罪人吃飯,不合傳統猶太夫子不與罪人為伍的體統。耶穌重視的是罪人也是天父所愛的,當罪人願意聽耶穌講道的時候,耶穌伸出雙臂歡迎他們,與他們一起吃飯。耶穌說出浪子的故事也是針對這個主題,讓法利賽人明白,在天父的眼中,就連一個墮落的罪人,也是祂所願意拯救的,就如父親對浪子不變的愛一樣,願意切切等待他回頭,為他的改過自新歡喜快樂。以下就讓我們一起來讀這段浪子回頭的故事。

叛逆與墮落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人生的痛苦往往是從一個人想脫離過去的常軌,尋求自我的自由開始。我們成長的過程充滿了這樣的經歷,當我們還是十幾歲年輕人的時候,常常對父母的約束感到不耐煩,不願聽父母親的勸告,常想父母的想法已經過時了。對於外面的花花世界,總有過於浪漫的幻想,想要試試自己的能耐,要靠自己的本事闖出一片天地。這個浪子就是如此,他為了要追求自己的自由,大膽向父親提出要求:「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如果你有這麼一個小孩,聽到這樣的話可能會讓你發火。「什麽叫做你當得的?這財產是你的嗎?我還活著,你就提出分財產。是等不及了嗎?」尤其猶太人重視神所賜給他們的土地,祖先留下來的土地是最重要的產業,不輕易買賣給別人。小兒子向父親提出分家產的要求,等於是要父親把三分之一的土地賣了,把賣得的錢給他。賣掉祖先留下的地,等於是從父親身上割下一塊肉一樣。然而父親尊重兒子的決定,既然他大了,有自己的主張了。即使他出去可能會敗壞一切財產,但是為父的還是,照著他所要求的把產業分給了他。

小兒子得到了錢,不久就收拾行李,離開父親了。這是一個年輕人成長過程中,最嚮往的一件事,離開家是多麼自由啊!不需要再被父母約束了,反正身上有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事實上獨立自主的時候,也是承受責任的開始。自由所伴隨著的責任,有時並不是如想像中的那麼浪漫。故事中的浪子遭遇了許多離鄉背井,闖蕩江湖的年輕人常見的失敗。外面的世界並不如他所想像的海闊天空。他追求成功的理想也從來沒有實現。因為他生活的習性敗壞,「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不到多久,他從父親所繼承的財產全敗光了。我們都是出門在外的遊子,離鄉背井最期待就是功成名就,衣錦還鄉;最怕就是事業失敗、一文不名、無顏見江東父老。浪子所遭遇的正是最可怕的噩夢。然而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是他自己要求父親把財產分給他,是他自己要離開家、出外外闖蕩、是他自己要任性妄為、浪費錢財。這一切都是他的報應,還有什麽話說呢?由儉入奢易、由奢返儉難。想起過去在家中享受的日子,他的心中更是難以平衡。為了活下去,總要有飯吃。就為外地人打工吧!結果時機不好,連像樣的工也沒得做,人家讓他去田野裡放豬,這是什麽屈辱的工作?他是猶太人,豬是被猶太人討厭的不潔淨的動物。但是為了有口飯吃,就連被人輕視的工作,也只得做了。這個工作還不包三餐,肚子餓的問題還要自己解決。他在飢餓的時候,甚至想到拿豬吃的豆莢來充飢。這真是落魄到最淒慘的境遇,豬是他們原本認為最骯髒的動物,但是現在餓到連豬吃的東西也想拿來吃。一個人走到了這個地步,可以說人生已經玩完了。在這個山窮水盡的時候,他不由自主想到了過去,前後生活落差實在太大了。他的下半生還有戲唱嗎?窮則思變,他改變自己人生的希望在哪裡?

回轉與接納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一個陷於困境的人,如果能夠為現在的痛苦而悲憤,願意改變目前的困境,他還是有希望的。還好他想到自己的過去,他不該落到今天這個地步的。他的父親有足夠的糧食養活許多僱工,他身為父親的兒子,難道連僱工都不如,最後要落到飢寒交迫、客死異鄉的命運嗎?這個醒悟是他生命的轉捩點。如果他沒有這樣的醒悟,那他人生真的就一敗塗地,永遠難以翻身了。他的醒悟沒有僅僅停在思想當中,他想回家,這想法催逼他做出行動。他計劃著如何向他父親說出自己心中的懺悔:「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他承認自己得罪了神,也得罪了愛他的父親。他知道自己不配父親再度接納他,他只求父親把他當作僱工中的一位。哪知道在父親心中,兒子就是兒子,即使他落到如此悲慘的地步,也永遠改變不了他身為兒子的身份。

他走到了回家的路上,近鄉情祛,他的腳步是沉重而遲疑的。沒想到父親遠遠就看到了他,急急忙忙跑到外面去迎接他回來。你如果曾經離家在外多年,好不容易回家了,你一定理解父母跑到外面來接你的心情。他巴不得早一點看到你,把你從頭到腳好好看一遍。累了嗎、瘦了嗎?家的門永遠是為歸家的遊子開的,家中的老父、老母,永遠是展開雙手迎接你回來的。況且回來的是一個迷失多年,音訊全無、如同已死的兒子。這是個多麼令人感動的場合。林布蘭曾經畫過一幅浪子回頭的圖畫,畫中的浪子衣服破爛,鞋子掉落。跪在老父膝前,低著頭依靠著他父親懷中。老父親低著頭看著浪子,為他披上紅色的袍子,伸出雙手扶著他的肩膀。這一幕是讓人永難忘懷的情景。不管我們做了什麽對不起父親的事,自己認為不配稱為兒子,在父親的眼中,他永遠願意接納我們回來。因為我們是他的兒子,在他的心中,從來沒有放棄我們,他從我們離家的那天,就一直等候我們回頭。這是父親的愛,也是天父對罪人的愛。

當孩子說出了自己預備的說詞「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時,父親打斷了他的話。急忙叫僕人,為他披上象徵兒子身份上好的袍子,戴上象徵權柄的戒指,穿上主人才有的鞋子。這動作表明了,在父親心中,他兒子的身份從未改變,他是兒子不是僱工。

我們曾經像那個小兒子一樣,為了自己的夢想,追求人生中的享樂,離開主。在外面碰得滿頭包。在失敗中,我們可曾向小兒子一樣醒悟過來,當我們明白自己原不該過這種悲慘的生活。我們是否想到了天父,他對我們的期待是:「不要再流浪下去了,回來吧!家的門永遠是為你開的。」我們可曾克服自己心中的羞恥,走上回家的路。浪子回頭金不換,家的門口,天父永遠伸開雙臂迎接我們。此時什麽話也不用說了。一切羞恥、屈辱、窮苦潦倒,全部成了過去。因為我們天上的父親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中。朋友們,你有在外流浪的經驗嗎?你期待回家嗎?你可期待在家的門口,有誰在那裡迎接你嗎?我們可以確定的知道,天父上帝絕不嫌棄任何一位歸家的浪子。家是你的,你願意回去嗎?回家的決定在於醒悟過來的心,就如同那位浪子一樣。

大兒子的憤怒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浪子歸家是件值得歡喜的好事,父親為了這個孩子無災無病的回來,殺了肥牛犢,邀請諸親好友來慶祝。這個時候大兒子工作回來了,得知家裡發生的事,心中甚為憤怒。不願進去參加父親預備的宴席。他為何會出現這種反應?為什麼離家多年的小兒子回來了,父親歡喜快樂,接他回來。身為哥哥的大兒子,卻有完全相反的反應?這是因為父親與哥哥站在不同的地位,造成對此事觀點的不同。父親看到的是為兒子悔改而喜樂,身為哥哥的他,看重的卻是賞善罰惡制度的公平性。父親對敗壞弟弟的寬容,顯出對他自己過去的功勞不重視。他留在家中為父親工作都白幹了,父親沒有殺一隻羊來獎賞他。他自認為發出憤怒的情緒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以為自己有理,得理不饒人。然而,他的問題在哪裡?在於他的心態不對。從他的反應我們可以看出他服侍父親的心態,完全不是為了愛父親,而是為了自己。他認為自己比父親更加公義,他努力工作本該得父親的獎賞,反觀小兒子拋棄老父離家,就該接受叛逆的處罰。父親不獎賞他,反而接納小兒子,是違反了他所認為公義的原則。連父親也必須按照他所認為的公義的原則去做,要不然他就有理由生氣。

這生氣的反應反映出了他服侍的動機,他所看重的不是父親的旨意,而是他自己的利益。當一個人服侍神的動機錯誤了,即使他服侍的再殷勤,也只不過是服侍他自己。耶穌的比喻中的兩個人物,各代表兩種需要拯救的人。浪子是行為敗壞的罪人。大兒子則是不顧父親心意,卻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主耶穌說的這個故事正好把這兩種人犯罪的心態點出來。小兒子就是喜愛追求自由而偏離規範的人。大兒子則是規規矩矩、嚴守紀律,卻把好行為當作功德,看不起軟弱犯罪的人,又對他們冷酷無情的人。他們的心態錯了在哪裡?錯在他們都離開了天父,以自己的利益代替遵行天父的心意。浪子是犯了為滿足自己享樂,背叛了父親的罪。大兒子則是犯了為滿足心中自義的標準,不體貼父親心意的罪。

對比小兒子浪蕩後歸來,父親伸開雙臂迎接他。父親怎麼對待大兒子的怒氣呢?父親出來勸告他:「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父親對他的愛沒有改變,留給他的產業也沒有少,只是他在父親歡迎弟弟的對比之下,認為父親偏愛弟弟,冷落了他。其實父親對兒女的愛與接納,是出於他主動的施恩,不是靠兒女的行為表現換來的。一個人會對父親所施的恩典感到不公平,是因為把父親的愛,當成是自己工作表現該有的回報。我這麼努力服侍你,怎麼你愛別人更多?這種自以為義的心態,在神面前也是得罪了神。比起追求自由而離家的弟弟,並不好到哪裡去。在父親的面前,他們都得罪了父親,都需要悔改。父親已寬容的愛來接納悔改的弟弟,也以真誠的話語來勸告大兒子要體諒父親的苦心,不應該對父親生氣。

人世間也常會出現這兩種人,一種是小兒子心態:他們不願受到傳統道德的規範,勇於追求自我的滿足,常常會為了自由做出違反傳統的事,而引起非議。另一種則是大兒子心態:他們喜愛遵守世間的規則,但卻常常以自己的行為達到標準而驕傲,看不慣違反紀律的人,也不認為自己對敗壞的世界有什麽責任。這兩種人都離開了神,都需要神的拯救。這兩種心態在我們身上都有。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是否也有這樣的想法?當我們過去陷在罪中的時候,我們白白得到神的赦免。知道了罪得赦免,全是神的恩典,不是我們作了什麽好事配得神的拯救。然而當我們得救了之後,卻常會忘了自己得救的過程,並沒有任何功勞。轉變成為律法主義的思想,對自己的好行為沾沾自喜,滿足於列身於道德高尚的群體中,而排斥在道德上不如自己的人。當一個人有了這種思想,他就會把神施恩的標準放在自己的表現上,以為自己的好行為,配得神的恩待。甚至以自己所認為的善惡標準來操控神。正如大兒子的心態:「神應當恩待我,不應待對他好。」如果得不到期待的結果,就回轉而對神發怒。律法主義其實動機就是自我中心,也就是罪的根源。

有一部莫扎特的電影叫作「阿馬迪斯」,劇中有個音樂家薩列里,早於莫扎特出道。從小就立志成為最偉大的音樂家。他曾經在神面前禱告:「我秘密獻上一個男孩所能想到最令人驕傲的禱告,主啊!讓我作個最偉大的作曲家把!讓我用音樂來讚揚你的榮耀,也讚揚我自己。親愛的上帝,讓我不朽吧!在我死以後,讓人們因愛我的作品,而紀念我的名字吧!為了回報你,我立誓每時每刻把我的貞潔、我的勤奮、和我深深的謙卑獻給你。我也會盡力去幫助我的同伴。阿們!阿們!」

他真的照著他對神的許願而行,開始了一個新生活,發奮圖強、不近女色、努力創作音樂、也樂於免費教導年輕的後進、樂於幫助窮苦的人。按照外表來看,這真是一個有為的好青年。直到莫扎特出現!打亂了他人生一切的規劃。這個年輕的莫扎特,顯然有著神所恩賜更高於他的音樂天分。莫扎特所創造出的樂章,為人們喜愛、似乎才是能夠流傳萬世不朽的作品。在莫扎特樂曲的對比下,他的作品顯得幼稚、而不成熟。他的怒氣開始發作,不僅對莫扎特,更是對神。他在盛怒之下對神的抱怨,與大兒子的話極其類似:「這真令人無法理解,我在這裡清心寡欲、禁戒所有自然的慾望,為的是要得著上帝的恩賜,可是莫扎特卻在那裡放縱各樣的情慾,竟然還安排了要結婚,卻完全沒有遭到任何指責!」薩列里最後對上帝發出絕望的話:「從現在起,你和我是敵人。」從此他盡一切努力要摧毀莫扎特,暗中推動謀殺莫扎特的計劃。

他對神熱切的的禱告,怎麼因著一個人的出現就完全轉為恨呢?因為那不是以神為中心的禱告,他不體貼神的心意,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當他知道神不會受他的操控、有完全的主權賜恩給任何人的時候,他立即惱羞成怒。他的禱告不是禱告,是想以自己的私利為目的,意圖操控神。這就是大兒子所犯的的罪。他也是迷失了,迷失在他的自私、自義中。他也需要神來尋回他,正如神等待接納小兒子一樣。

我們是否也有大兒子的心態呢?我們是否常對神發出自我為中心的禱告呢?我們所求於神的是,讓我們更加的體貼他的心意,順服他。還是要祂聽從我的心意,滿足我的想法。求助改變我們自我為中心的錯誤,讓我們更加的體貼祂的心意。神的心意是什麽呢?他愛世人,不單愛我們,也愛那些在教會外流離失所、找不到人生方向的罪人。誰能體貼神的心意去尋找這些人?主耶穌說出的前兩個比喻,都有尋找的人。牧羊人尋找失羊,婦人尋找失錢。唯有浪子回頭的比喻全沒有提到外出尋找浪子的人,父親不願尋找他回來嗎?不是的。如果父親不願他回來,怎麼可能天天等在家門口,遠遠地望著浪子可能回家的路。父親切切的期盼浪子會悔悟回頭。然而尋找浪子回頭的任務,應該落在年輕力壯的大兒子身上。然而我們看到了大兒子並不能體貼父親的心意,他認為這不是他的事,浪子罪有應得。把浪子找回來對他沒有益處,反而會威脅他的權益。理當尋找浪子的大兒子沒有盡到他應盡的本分。主耶穌自己就是這個尋找浪子的人,祂親自為我們捨命,尋找失羊、尋找失錢、也尋找我們這些浪子。我們在走投無路的時候,受讓我們猛然悔改,不是我們自己良心發現,是聖靈保惠師所動的工。不是我們主動尋找神,而是神先尋找我們。主耶穌就是那位費盡千辛萬苦,尋找我們這些浪子的人。而我們這些住在主裡面的基督徒呢?是否也該順從主的心意、跟從主耶穌的腳步,去為他尋找失喪的人。

今天的世界充滿了失喪的人,好多人像小兒子一樣,為了自己的享樂、離家出走,在外面受盡了欺負,落到山窮水盡、窮途末路的地步。我們教會是不是一個他們可以回來的家?我們是不是願意像父親歡迎浪子一樣,歡迎失落的人回頭。還是我們像大兒子。拒人於千里之外。甚至以為他們罪有應得,應該遠離教會,不要進來污染了我們聖潔的生活。現今的教會常會不自覺的成為一個精英的團體,有最動人的講道、最美好的敬拜、最吸引人的活動。但是往往讓教會變成了中產階級交誼的場所。收入不豐的藍領階級往往會自慚形穢而、望之卻步。這個難以跨過的門檻也不是教會刻意建立的,但是卻是個存在事實。如果我們的教會讓耶穌時代的稅吏、罪人,不敢踏入,我們教會的存在就有問題了。耶穌當年主動的和稅吏罪人吃飯,向他們傳道。我們今天的教會難道不該與耶穌傳講一樣的福音?當我們傳講悔改歸正的福音時,如果稅吏罪人都不敢接近,連聽道的機會也沒有,那不是他們拒絕福音。反倒是我們倨傲的態度,加高了福音的門檻,拒罪人於千里之外。教會這樣的做法絕不是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結論
我們每個人都曾像小兒子一樣,離開過神。是主耶穌流血捨命,費盡千辛萬苦把我們尋回的。我們得到的是神白白的恩典。白白得來的就該白白捨去。我們千萬不要得到救恩了後,就有了大兒子的心態,以為自己所領受的恩典是我們該得的,是我們努力遵從神的旨意的回報。當我們有了這種恩典本是我該得的心態,我們心中就高抬了自己,奪取了神的榮耀。一旦我們期待的報償不能如願的時候,心中就會充滿了苦毒惱恨,以為神不公平。那是因為我們以自己為中心,不能體貼神的心意造成的。神愛世人,他愛遵從他命令的人,也愛罪人。他愛大兒子、也愛小兒子。我們都是需要救贖的人,不管是因著我們背逆神,或者是因著我們的驕傲字義、輕視他人。求主光照我們心中的軟弱。讓我們都能成為體貼神的心意的人,在這世上為主尋回迷失的羊。

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神對以色列民的拯救心意


以色列民族是個很特別的族群,他們是神最初揀選的子民。但是如今卻在全世界中信主的比例最少。他們遭遇到國破家亡的苦難,但是歷兩千多年,他們對基督的福音仍然剛硬如昔。整個以色列民族,特別是較保守的猶太教徒,父傳子、子傳孫,從小教育下一代,絕對不可以接受基督的福音。如此剛硬的心是難以想像的。保羅身為被自己同胞排斥、到處傳福音遭人厭棄的使徒,語重心長的說出了神對以色列民永不離棄的旨意。這樣的話在當時可算是令人驚訝。兩千年後讀起來,更是令人難解。為什麼這個問題是個這麼重要的問題?因為神是個守約信實的神,如果神對悖逆的以色列民都保有堅定不移的愛,同樣的,祂對蒙恩得救的基督徒的愛,豈不是一樣永不改變嗎?讀這段經文對我們基督徒來說更是深具意義。

羅馬書第九到十一章整個在討論以色列人得救的問題。這是寫給羅馬教會的信,為何保羅會花上三章的內容討論這個問題?因為羅馬教會中包含猶太、以及外邦信徒,但是在猶太人遭到羅馬人驅逐後,整個猶太信徒的人數減少。整個教會重心由猶太人為主,轉為外邦人為主。不但羅馬教會如此,外邦教會的重要性,也高過了耶路撒冷教會。這自然會讓信徒產生一個問題,主拯救猶太人的計劃改變了嗎?原來屬神的猶太人如今大多數不信,是否在神拋棄了這群原本屬祂的子民?首先讓我們先看第九章到第十章,這段經文主要談到了三個重要的信息:

1. 第九章1到5節提到了保羅心中的傷痛,以色列人是神所選召出來的子民,有著特殊的地位,但如今卻大多數都不信。
2. 第九章6到30節提到:因為以色列民的不信,有人懷疑神的應許是否落空。保羅說:神絕對沒有放棄屬他的子民,祂仍信守祂的應許到底,仍繼續保留一群對祂忠心的餘民。
3. 第九章31節到第十章結束提到:以色列民不信,是因為他們靠人的方法,以自己的行為來求取律法的義。這等於是離開了神拯救的方法,就是因著信得到神所賜下的義。
第十一章再次重述這三個主題,並思考神在他們身上的拯救計劃是什麽?讓我們一起來看十一章1-15節。

因神的恩典留下餘數
「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2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3主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4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5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羅11:1-5)

保羅一開頭就提出一個問題:「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這個問題的語氣是連著第九章結尾的兩個問題:「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羅10:18a)「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羅10:19a)保羅期待的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都與問題所假設的相反。神棄絕了以色列人嗎?答案是斬釘截鐵的:斷乎沒有!以色列人聽到了基督的福音,卻大多數不信,好像是神改變了當初的揀選,棄絕了他們。但是保羅卻明確地說出,神並沒有棄絕以色列人。這裏的以色列人是指以色列整體。他們身為神的選民,神絕對不會棄絕他們。保羅有什麽理由這麼說。可以從四點來看:
1. 保羅自己就是血統純正的以色列人,他也是神所揀選拯救的人。連他這麼一位悖逆、抵擋福音的人,都能蒙神拯救。從此就可以看出,神對祂子民施恩憐憫的心更是不變的。除了保羅以外,當時耶路撒冷還有成千上萬個以色列人歸信了基督。所有積極傳福音,為主殉道的使徒都是以色列人。這些人沒有被神棄絕,只要有他們在,就代表神沒有棄絕以色列這群神的選民。

2. 第二節說:「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這句話就是第一節問題的回答。這裏的百姓就如第一節所說的,是指以色列整體。同時他還為這群百姓加上一個說明:這群神的子民是神所預知的,也就是在神的拯救計劃中,與神有關係的、是神所愛的。他絕不會放棄這群屬祂的百姓。保羅這句話呼應了舊約神對以色列民拯救到底的應許,詩篇94篇說:「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還有撒母耳記上12章22節的:「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舊約中充滿了整體民族蒙揀選的觀念,神特意揀選這個民族成為祂的子民,就是要他們在萬國中成為祭司的族類,帶領外邦人歸主。因著神的揀選,以色列民最先聽聞福音,也最先得到神所賜下的得救機會。神拯救全人類計劃的第一步就是先揀選以色列人成為屬祂的子民。但是這是整體的揀選,並不保證這民族中每一位都能得拯救。他們每個人都還有責任信守與神立的約。

3. 保羅接著引用以利亞的故事,說明在最絕望的時候,神仍然保存一群忠於祂的子民。當時,以色列民離棄神,陷於拜偶像的罪,這正如保羅時代眾以色列人不信耶穌一樣。神當年如何保留屬祂的子民,今日也會如此。當亞哈王的時代,巴力的先知得到王后耶洗別的支持,猖狂至極。以利亞在迦蔑山挑戰巴力先知。當他戰勝巴力先知的時候,耶洗別威脅要取以利亞的性命說:「明日約在這時候,我若不使你的性命像那些人的性命一樣,願神明重重地降罰與我。」以利亞孤單一人逃避耶洗別的追殺,絕望之餘,曾向神哀求說:「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列王記上19:10)神卻安慰他:「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如果單看表面,以利亞有理由絕望,以一人之力如何對抗王后的追殺。但是以利亞忘記了神是至高的主宰,祂是信實守約的神、祂所立的約絕不廢棄。雖然外界的情勢似乎是沒有希望,但祂的作為我們不能測透,祂仍親自保留了一群對祂忠心的人,不向巴力屈膝、不向巴力親嘴。在環境惡劣的時候,我們常會像以利亞一樣,向神發出抱怨:為什麼唯獨讓我一個人受苦,其他的人哪裡去了?這種自憐的想法是出於,對神的信心不足。其實神的計劃是不會因人的不忠而失敗的。祂仍為自己保留一群對祂忠心的餘民。我們為主受苦絕不是孤單的。因為主會伸手保護屬祂的人。

表面上這群人忠心不移是自己的行為,但保羅卻認為背後是神的手保護。沒有神的手保護屬祂的子民,這群人早已不能存留。從這點我們就可以看到,即使這個世界的潮流敗壞,本來屬神的子民紛紛跌倒,神拯救的心意仍然不變,神為了自己的榮耀,會伸手干預這個看似絕望的情勢,保護對祂忠心的子民,讓祂拯救世人的計劃繼續實現。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看的是外界不利的情勢,還是專心信靠主的大能。即使在以利亞當年最壞的時代,神仍掌權,保留了對祂忠心的子民。我們也不需要對當今惡劣的情勢絕望。

4. 今天的情勢與以利亞當年相似,以色列民大部分離棄了福音,甚至到處逼迫基督徒。保羅在此時說出了:「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這裡的揀選的恩典,原文是恩典的揀選。也就是神的揀選是出於他的恩典,不是出於惡意、或偏待人。原來眾人都陷在罪中,本該接受受審判而滅亡,但是神願意保留一群信靠祂的人,這是出於祂對人的憐憫,這群人就是餘民,也就是神施恩保留不毀滅的人。這保留餘民的行動就是神的恩典,本不是人配得的。所以這裡這群被保留的餘民,就是神所揀選的對象。神的恩本是願意向眾人發出,但是拒絕恩典的人,自己判定不配得恩。人自己的背棄,不能廢掉神對子民的信實,是不信實的人自己毀棄了神的約,被排除在恩典之外。他們的不得救,並不代表神失約。神仍然信守所立的約:「祂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神的子民。」這約就在這群餘民的身上實現,只要神保護這群對祂忠心的子民,這就代表了神並沒有離棄他所揀選的以色列民。

這個教訓對我們今天教會的人深具意義,神對屬祂的人信實守約,永不改變。我們要反問自己是否留在神的聖約中,不偏離。只要我們信靠神,神絕對不會撇棄我們。我們可能在世俗文化的壓力下,感受到基督徒在社會上是少數,基督教的價值觀不受世界歡迎。然而神是掌權的神,一切仍掌管在神的手中。神拯救世人的計劃仍在進行,最終必然實現。我們雖是少數,但卻在神的眼中是蒙揀選的餘民,是神從萬民中保留下來,承受救恩,免去審判的。這是出於神恩典的揀選。揀選不是神偏待人,而是神不願人滅亡,而向人施恩憐憫。信靠神的人就是神所保留的餘民,我們更應該珍惜自己蒙恩的地位,謹守神的約,信靠順服,而不是濫用神的恩典去犯罪,輕忽神的救恩。

頑梗不化者自陷網羅
「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7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8如經上所記: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9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10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羅11:6-10)

在明白了神對餘民的揀選是出於祂的恩典後,你會有何感受?你是否會往下推理,如果人得救是出於神的揀選,那人的失落就是因為神不揀選了?這想法正是讓人產生抗拒的反應。也是很多人不願接受揀選的教義的原因。讓我們分清楚這裡所說的揀選是何義。

聖經中從未說到神揀選人滅亡,每次聖經提到揀選就是講拯救。我們在第九章中已經講過了。揀選的教義是強調我們得救都是因為神的恩典,讓得救的人向神發出感恩。不是讓不信的人向神推卸自己不信的責任。不信的人對基督的拒絕,不是因為被神預定了滅亡,就毫無抗拒地信不了耶穌,而是他自己作出的決定,也必須為這決定負責。這結局在神的主權之下,是忍痛的任憑它發生,而不是積極促成。所以我們應該按照聖經中所定義的揀選,來明白揀選的教義。

羅馬書第十一章5節是怎麼說的呢?神對餘民的揀選是出於恩典的揀選。既是出於神的恩典,蒙揀選的人就在得救這件事上,就沒有任何的出自於自己的貢獻、也沒有任何功勞可言。不是因為他滿足了某種條件,讓他配得揀選,所以神才揀選他。既是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的,與人的一切作為無關。第五節就說了:「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恩典與行為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觀念,是互不相容的。一個人不會既靠著恩典、又靠著行為得救。這裡的行為是何義?就是靠著行出律法,在神面前得到稱義的地位。這是保羅堅決反對的作法。也是大多數以色列民被迷惑于其中,而不得拯救的主要原因。

保羅為何要在此提出恩典與行為的對比,因為他要解釋以色列民不能得救的理由。這點在羅馬書第九章31-32節就已經說過:「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以色列民對神熱心,但是他們的熱心不能讓他們得救。因為他們拒絕了神所差來的救主耶穌,不願意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也不接受耶穌為他們成就的救恩。他們還停留在靠著行為稱義的想法,想要追求律法的義,最終卻得不著。因為靠行為就是靠著自己的功勞,把得救的條件放在自己的行為上,就完全忽視了神所預備的恩典,拒絕了耶穌基督代贖的功效。保羅說這就是讓他們跌倒的絆腳石。得到恩典的途徑是接受,也就是信靠神所預備的救主。靠著信心接受救恩,與靠著行為換得拯救,是兩種完全不相容的觀念。這種對救恩錯誤的教義,曾經讓大多數以色列民絆跌。也是保羅在這裡要極力澄清的。我們今天的基督徒對自己得救的原因是否清楚呢?是否還常常回到了高舉行為,卻忘記了沒有一人在行為上完全,配得神的拯救。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即使信主得救,也該明白,不是我自己達到了神的某種要求,以致神揀選我。我能得救全是主的恩典。就是因為如此,我在比我軟弱的人面前,只能以自己蒙恩的經歷來規勸別人,一點也無法在人前高傲或誇耀。

接著第七節保羅說:「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經文中提到了三種人:以色列人、蒙揀選的人、與其餘的人。他們各指哪些人呢?頭一個以色列人是指以色列整體,正如九章31節說的:「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以色列求什麽、又沒有得著什麽?他們所求的是與神正常的關係,就是義的地位。但是他們大多數人拒絕了耶穌,從整體來看,他們走錯了路,沒有得到神預備的救恩。唯獨其中蒙揀選的人得著了救恩。其餘的,就是不接受耶穌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落在神的審判當中。頑梗不化的意思就是「讓他成為剛硬」。正如法老在神的任憑之下心硬,這裡的以色列人也是如此,他們自己不願信靠神,神就任憑他們成為頑梗不化。他們要為自己成為剛硬負責,不能推卸責任,怪罪神不揀選。因為凡是憑自己的意志作出的行動,都要為行動的結果負責。

保羅引用了舊約的經文說明以色列人不信,正如舊約中所描述不信之人的例子。11章8節:「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這節經文主要是引用申命記29章4節:「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再加上以賽亞書29章10節的前半句:「因為耶和華將沉睡的靈澆灌你們,封閉你們的眼,蒙蓋你們的頭。」這段經文原來在申命記中是指以色列人在將要進入迦南地前,摩西對他們最後的講論。這群百姓曾經親眼見過神行出偉大神蹟、救他們過紅海、逃避埃及追兵。但是在曠野的三十八年中,他們似乎不明白神拯救他們的目的,心中仍然有許多懷疑。因為他們的心中剛硬,對神的教導麻木不仁,神就讓他們心中昏迷、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這似乎是說,他們之所以心昏迷、眼不見、耳不聽。都是因為神使他們如此,但是經文中卻要人自己為此負責,他們自己心中先變成頑梗不化,故意心中昏迷、看不見神的作為、聽不見神的話。神就讓他們心中繼續昏迷下去、繼續看不見、繼續聽不見。本句經文最後所說的直到今日,就摩西當時的意義而言,他面對這群最後要進迦南的以色列民,當中仍然有許多不明白神拯救作為的人因此他就說:神讓他們心中昏迷直到今日。保羅為同胞的不信心中憂傷,他引用這段經文來責備今日的以色列人,說他們正如當日的祖先頑梗不化一樣。神曾讓他們祖先心剛硬,他們是繼續他們祖先的剛硬傳統到如今。這是指以色列民這個民族整體,一直有不信神的事發生。今日不信的以色列民,是繼續他們祖先頑梗的本性。

保羅在9-10兩節,引用詩篇69篇22-23節的話:「願他們的筵席在他們面前變為網羅,在他們平安的時候變為機檻。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願你使他們的腰常常戰抖。」主要是因為經文中提到,不信的人眼睛昏蒙,視而不見。與前一段經文呼應。這句話本是大衛在描述追殺他的敵人對他的殘暴,他在急難之中向神發出的呼求,願神將公義的審判報應在敵人的身上。這段詩篇當中也有一句經文:「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這在初代教會普遍認為,本句預言了彌賽亞受難時發生的事。於是保羅就引用接下來的兩句詩篇經文,來描述神對以色列不信耶穌是彌賽亞的懲罰。原本得以平安享受的宴席,竟然成為讓他們受害的網羅,在他們認為平安無虞的時候,災難突然臨到,變成他們的陷阱。以色列人拒絕了基督,自以為是為神發熱心。但是卻是拒絕了神所差來的兒子,拒絕了神預備的救恩。他們心中昏暗,以為如此有平安,卻不知道災禍因此臨頭。律法成為重擔壓在他們腰上,主拿他們做不到的律法讓他們的腰彎下來。讓他們在痛苦中,思念神所向他們預備的福音呼召,期待他們最終能明白自己的錯誤,悔改接受福音。

以色列民拒絕了福音將近兩千年,神一直沒有放棄他們,一直向他們發出悔改的呼召。他們並不是否定神,只是迷失在錯誤的教義中,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不接受神所預備的救恩。保羅寫到這裏,心中是十分傷痛的。他是在向著外邦人為主的羅馬教會,說出自己同胞不信神所遭遇的嚴重後果。不是神不愛他們、放棄了他們。而是他們對神的不忠,遭到了神的懲罰。然而保羅仍然抱著希望,他深信此事發生神仍作主,神不會放棄他所揀選的子民。神必然會再度找回以色列民,當福音向外邦人傳開、時候滿足的時候、彌賽亞再臨之前、主會再帶領祂的子民回轉歸正。我們雖不是以色列人,但從保羅對同胞的愛,並他對神拯救計劃深具信心,知道神是一位永不改變、無比信實的神。因此,他緊緊抓住神的應許,為他的同胞代求。我們這群本是不配蒙恩的外邦人,今日得以脫離審判的命運、進入神的救恩中,豈不更要為尚未得到救恩的萬民代求嗎?

拯救外邦人為激勵選民發憤
「11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12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13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作:榮耀)我的職分,14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15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 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羅11:11-15)

前面兩段經文提到了以色列人的失落,不是全面的,只是部分的。因為神保留了一群對神忠心的餘民,他們的存在就是神沒有撇棄以色列人的明證。這段經文進一步提到神對以色列人不信的懲罰,是暫時的,不是永久的。神的計劃是以猶太人的剛硬拒絕,讓福音轉向外邦人,再讓外邦人得救來激動以色列人發憤,回轉歸向神,接受基督的福音。

保羅第11節的話,與第一節有著相同的語氣,都是斬釘截鐵的:「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以色列人的跌倒,是因為不信耶穌基督的福音,而在這絆腳石上絆跌。這裡的「失腳」是暫時的絆跌,「跌倒」是指永遠的失落。神容許失腳發生,不是要讓以色列人永遠失落。神的目的不是要讓以色列人永世不得翻身,而是期待他們最終悔改。這裡的以色列民是指整體而言,不單指不信的人。從這點我們看到了神拯救以色列民的心意,不管人的心如何拒絕,神總是盼望他們回轉。人以為自己的心意大過神,可以掌握一切,對於福音想要就要、想丟就丟。但是人的心意,卻在神的主權之下。人定意拒絕福音,神卻也用人的反對,成就祂另一方面的計劃。

正如保羅傳福音所親身經驗的:「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保羅每次旅行佈道,到了一個地方,就先進猶太會堂,向自己的同胞傳福音。然而常常是遇到阻礙。保羅在第一次旅行佈道時,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曾向著敵對福音的猶太人宣告:「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神不是不愛他們,不給他們信主的機會。而是他們自己不要,神的轉向,不是永遠的拋棄了他們。而是福音的工作仍要積極進行,不因人的拒絕而停止。以色列人拒絕,使徒就將傳福音的對象轉向外邦人。神容許暫時把傳福音的重心轉向外邦人之目的,是要反過來「激動他們發憤」,意思就是說要讓他們因看見外邦人的蒙恩,而發現他們自己所棄之如敝屣的救恩,原來是如此寶貴。因而受激發,懊悔過去的錯誤,而重新產生要得著救恩的心。

這裡的「激動發憤」就是使以色列嫉妒的意思。福音所帶來的救恩是何等寶貴,但是原本屬神的以色列民卻拒絕了,他們在這兩千年來所受的困苦流離的命運,正是神容許在他們身上的打擊,神仍期待他們回轉。只不過如今願意歸信的以色列人仍是少數,大多數的以色列人仍然保持兩千年前拒絕福音的心態、沒有改變。甚至以色列民在他們的會堂中、家庭中,從小教導嚴嚴禁止接受基督福音。他們自認為猶太人是絕對不會信耶穌是基督的。這與當年教會中有人把耶穌的思歸罪於猶太人有關,也與歷史上外邦教會興起,猶太教會沒落,教會與猶太人漸行漸遠,甚至累積了幾千年了敵意。仇恨的最高峰就是希特勒利用了德國民族仇視猶太人的種族狹隘心態,鼓吹了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這是個極大的錯誤,不幸的當年德國教會竟然默許希特勒的行動。這造成了猶太人將這筆賬算在基督徒的身上,更是拒絕福音。

當我們讀到這段經文,我們應該還原當年保羅的教導,神沒有拋棄他揀選的以色列民。神對這個民族拯救的心意仍然不變。如今他們心中剛硬只是神暫時對他們的懲罰,神仍然會利用各種方法激勵他們悔改,讓他們回轉接受耶穌基督的福音,得到神所預備的救恩。我們外邦人蒙恩得救,在神的計劃中,正是神激勵以色列民悔改的手段。神的心意是拯救全世界的萬國萬民。祂的救恩計劃是:先揀選以色列民預備他們成為萬民的祭司,將福音帶給外邦人。當以色列民大部分都不信時,神保留了一群餘民將救恩傳給外邦人,也讓外邦人繼續進行耶穌基督吩咐普世傳福音的工作。神一直利用外邦人的蒙恩得救,來激勵以色列民悔改。神應許最終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以色列民要全家得救。這是神全盤的拯救計劃。我們都活在神的計劃中。祂的旨意必定實現,無論猶太人外邦人都要在神的福音計劃中有分。我們當思念自己在神拯救工作中的角色,善盡應有的本分。

神的計劃何等奇妙,雖然祂揀選的以色列民暫時未能接受福音,祂仍愛惜屬祂的子民。讓外邦人蒙恩的福分,激勵以色列民發憤。為的是要救他們一些人。如今以色列人雖暫時被丟棄,神將福音的對象轉向外邦人,讓天下的邦人得以與神和好。神的目的不僅於此,祂還盼望利用外邦人的得救激發以色列人悔改,今天我們雖然還看不到結果,但是聖經明明說出當日期滿足的時候,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神拯救的計劃必然會實現。等到那一天以色列民被收納,豈不等於是以色列民族得屬靈復興嗎?保羅所期待的以色列全家得救,正是如以西結書中描述的神要復興以色列民,就如同枯骨復生一樣。

當我們明白神對祂選民拯救的心意,我們不會輕視暫時失腳的以色列民,反而我們會積極為他們得救代禱,因為他們是神所揀選的民族,是神所愛的子民。正如我們基督徒是神揀選的子民一樣。我們也願意更珍惜得來不易的救恩,積極為主傳福音,以福音帶來的生命改變,激勵以色列民。願主拯救萬民的旨意早日實現。我們活在主的旨意中,順從祂傳福音的大使命、一生服事祂。

結論
保羅何其的愛他自己的同胞,身為神所揀選為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徒,眼見外邦人信主得救,自己的骨肉之親卻被拒絕救恩門外,心中一定相當沉痛。他從來沒有忘記自己同胞大多數尚未得到救恩。神沒有忘記他們,神仍要拯救他們。我們活在今天的基督徒,身為神救恩先臨到的一群,是神額外的恩典,讓我們成為首先蒙恩的人。比起我們許多不信的同胞、比起尚未得救的猶太人,我們在行為上、道德上並沒有值得誇耀之處。既然我們得救是完全出於神的恩典,我們更會有感恩之心,不在尚未蒙恩的人面前自誇自傲,反而以自己不配得恩典卻蒙恩的身份,向世人分享自己的見證。求主激勵我們,讓我們珍惜自己所受的恩典,並感恩積極向未得之民傳揚福音。

讀洛克的「政府論」及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心得

第一章 前言      今日西方社會的政治制度多半受到古典自由主義( classical liberalism )的影響。 無論是君主立憲,或各種類型的共和政體,政府組織運作的理念,多半源自於西方政治思想。其權利機構的設計也是以古典自由主義所提倡的政治理論為基礎,進而有各樣的...